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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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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就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室以及_______________号车位的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的房屋交接与验收事宜达成以下确认:

1、根据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的规定,甲方已将该房地产,原居间协议和该合同所列之附属设备、装饰交付乙方,经验收后乙方认为甲方的交付行为完全符合该合同所规定的交付时间、条件及标准,乙方同意接受。设备、装饰如下:__________

2、双方确认,根据该合同所规定,相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等其他费用,自本交接日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本交接日后由乙方承担。交接之日抄表数字如下:__________

3、双方确认,已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往物业管理处、水、电、煤、有线电视等相关部门就维修基金、水、电、煤、有线电视等进行过户更名。

4、甲方确认,甲方已经将户口迁出,该房地产上已经无户口。

5、双方确认,已经将房屋钥匙交接完毕。钥匙包含如下:__________

6、甲方确认,已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收到乙方支付的房屋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圆整。

7、双方确认, 已经将相关费用结清。

8、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并已结清该房地产在交付前的任何第三方债务。该房地产交付之后,若因交付前的原因导致该房地产在交付后被执行、查封以及其他影响乙方正常行使该房地产所有权的情况的,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9、本房屋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房屋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11、其他事项:__________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本人签章:__________ 本人签章: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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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8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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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xx年5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辽宁城市供热条例。

20xx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 维护热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城市供热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用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供热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公众利益优先、保障安全和质量、规范服务和管理、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格、环境保护、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和扶持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县供热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七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热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和管网布局。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不得违反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管网布局和供热方案,擅自为建设单位接入供热管网。

符合供热专项规划的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应当经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热等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八条 供热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供热工程中使用的产品和技术,定期制定推广、限制和淘汰的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未按照规定安装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既有建筑未安装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供热节能改造力度,及时组织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

供热单位应当选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供热计量装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并定期检定或者更换。在保修期内,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供用热双方对热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发生争议时,由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检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选购、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在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不得批准新建、扩建除供热调峰锅炉以外的永久性锅炉。

热电联产供热范围以外的新建房屋和旧城改造,应当实行区域锅炉集中供热;在区域锅炉供热管网敷设范围内,供热单位有能力提供热源的,不得新建分散锅炉供热工程。对已有的分散锅炉,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拆除或者改造后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并不得向用户收取供热管网建设、改造费用。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增加供热面积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用于供热建设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供热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移交供热设施资料。

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

第十三条 对供热专项规划中新增的供热区域,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确定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

第十四条 供热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供热单位依法取得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供热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供热,不得擅自转让供热许可证。

供热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核、分级核发,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取得供热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有稳定的热源;

(三)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供热设施;

(四)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六)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维护检修队伍;

(七)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可行的经营方案;

(八)没有擅自停热、歇业或者弃管记录;

(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供热单位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六个月前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收回供热许可证,并对供热范围内的用户用热作出妥善安排;不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供热单位转让供热设施经营权的,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并公布供热起止时间。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遇到特殊天气,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并给予供热单位相应补偿。补偿办法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前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用户发生变更的,应当与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

第十九条 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的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条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供热单位应当实行热计量收费。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热费。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标准交纳热费。

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供热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一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煤炭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调整供热价格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供热成本监审,举行听证会,听取用户、供热单位、热源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在作出定价决定后,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并说明对听证会各方面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收取热费,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供热单位不得以分户供热前单位拖欠的陈旧热费等理由拒绝供热。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热费。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

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己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

第二十四条 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告知供热单位。

已办理暂停用热的用户需要恢复供热的,应当在当年交纳热费截止日期前交纳热费。

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对暂停供热的用户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但不得超过按照供热面积交纳热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第二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加强供热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报修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

第二十六条 在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报修,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擅自停止供热。向供热单位供应水、电、燃气、燃油、煤炭或者热能的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供应,不得擅自中断。

采用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的,每天锅炉供热运行时间不得少于十六小时。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的,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同时报告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连续停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单位应当自停热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第二十七条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十二小时内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现场测温。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用户可以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十二小时内组织现场测温。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温度未达标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二十四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温度测量和认定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八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七)其他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供热质量的行为。

用户出现上述行为造成温度未达标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但用户已按照供热单位要求改正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职工热费补贴随工资发放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困难居民的热费贴付。

第四章 设施管理

第三十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信息平台管理制度,实现供热信息共享和网络化监督管理,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情况实行实时远程监控,采集供热相关数据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维护服务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建立诚信档案。供热期满后三十日内,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进行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用热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举报和投诉。受理举报和投诉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三十一条 供热管理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单位应当于供热期前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发生用户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或者擅自停止供热等情况时对用户的赔偿。

供热质量保证金,由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其储蓄收益归供热单位所有。供热期满或者供热单位退出供热市场时,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供热质量保证金及利息返还给供热单位。供热质量保证金扣缴后,供热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补齐。

第三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发现共用供热设施(含住宅楼外的供热设施和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用户自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告知用户及时消除。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改造,并于每年十月十五日前完成年度检修,保证供热期内设施完好。

供热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供热设施折旧费,应当专项用于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提取、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责任的,保修期顺延。

保修期满后,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未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用户擅自拆改的部分除外。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日常管理,可以委托供热单位负责维护,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户承担,但因供热事故造成的除外。

非住宅用户的供热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当启用应急备用热源,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险。

第三十五条 在供热期间,供热设施发生突发故障的,供热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抢修。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热单位可以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现场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用户和有关单位。应急处置期间,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六条 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发生漏水等故障,对公共安全和其他用户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时,供热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用户;需要入户抢修而用户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供热单位应当会同公安、社区或者居民委员会人员到达现场入户抢修,有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抢修后,现场人员应当在抢修单上签字,并共同做好用户财产安全保障工作。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在抢修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用户财产损失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用户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供热单位无法保障安全稳定连续供热、严重影响公共利益,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督促无效的,经市或者县人民政府批准,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实施应急接管,组织接管方与被接管方签订供热设施应急接管协议。接管期间,保障正常供热产生的费用,由被接管方承担。

实施应急接管的,应当听取被接管方的陈述与申辩,并在其供热范围内公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供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应急接管:

(一)供热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催告,拒不消除的;

(二)供热设施发生重大故障或者事故,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恢复供热的;

(三)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四)无故中断供热持续四十八小时,或者缩短供热运行期的;

(五)用户投诉量大,反映问题集中且属实,不能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的;

(六)供热单位申请被接管的;

(七)其他严重影响供热公共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对其管理的重要供热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识别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共用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

第四十条 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网的情况;影响供热设施运行和安全的,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建、拆除、迁移供热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方案后方可实施。

在施工中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一条 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料,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排放腐蚀性液体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活动。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城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城市供热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供热方案进行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罚款;

(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工程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供热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五罚款;

(三)新建建筑未按照规定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住宅建筑按照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十五元罚款,非住宅建筑处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所需价款的两倍罚款。

第四十四条 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管网布局和供热方案,擅自为建设单位接入供热管网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

(二)未取得供热许可证擅自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

(三)擅自转让供热许可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供热许可证;

(四)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五)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的,责令按照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日数退还用户两倍热费,并处以等额罚款;

(六)在供热期内擅自停止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七)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每天运行时间少于十六小时的,处一万元罚款;

(八)在供热期内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未及时通知用户的,处五千元罚款;未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罚款;

(九)对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罚款;

(十)连续两个供热期供热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用户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的;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的;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的;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的;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的;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共用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料,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排放腐蚀性液体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活动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行为,未造成共用供热设施损坏但拒不停止危害行为的,可处二千元罚款;造成共用供热设施损坏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可处赔偿费五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的;

(二)未依法审批供热工程项目和供热许可证的;

(三)未依法审批供热单位停业、歇业的;

(四)贪污、挪用供热建设资金、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救助资金的;

(五)未依法履行对供热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的;

(六)接到供用热举报和投诉拒不受理或者不及时处理,以及发现违法行为拒不查处的;

(七)出现供热突发事件,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由热源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利用自行生产的热能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取得供热许可证,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行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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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当代城市中学生社会人格状况优秀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3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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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城市中学社会人格状况优秀调查报告

我们的社会处在现代化的进程当中,而教育界也在逐步完成自身的现代化。新的时代需要新的培养人的机制,新的人才需具备哪些特征?目前学校和家庭对中学生的不利影响有哪些?这些问题自然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故而在1999年“社会调查实践课”中,我们选定了“全国26个大中城市中学生家庭与学校教育现状抽样调查”这一课题。经过调查和分析汇总,参考各种文献,现选取当代中学生的社会人格特征作研究对象,原因有以下两点:①通过调查了解当代中学生社会人格的现状,可以发现我们的家庭、学校在学生性格培养上存在的不足,是哪些因素导致积极的社会人格,而哪些又导致消极的人格。②对目前处在转型社会中的我

国中学生而言,其社会人格同其社会的性质同样具有过渡特征,在传统与现代的人格类型转换的现阶段中透视当代中学生的人格特征,哪些透视出时代的特色,而哪些还体现出历史的束缚。前一点主要出于应用的思考,而后者则偏重于对社会文化变迁的理论思考,所有这些,构成了我们从事调查的研究目的与意义。

研究方法

对于社会人格的基本界定,我们是这样把握的:“即是指在特定历史阶段下其一社会群体在互动过程中产生的为群体每个成员所认可和接受的群体心理特征。这种心理特征既是社会性的,同时又伴随价值判断过程。”社会人格产生于社会行动,是指“行动的个人赋予其行动以主观意义,行为考虑到他人并在其行动过程中以他人为目标”的这样一种心理特征 。

而研究中的理论假设则主要采用了类型学的方法,正如后文斯宾塞的“尚武社会”和“工业社会”的划分一样,我们将社会人格分为传统与现代的两种典型,而社会转型中的中学生社会人格也具有过渡的特征,即旧的社会形态中的某些社会人格与新的社会形态对某些社会人格的表现同时在当代中学生身上体现,而且正向后者转化。

在研究中,我们采用了抽样调查的方法,将全国所有城市分为大、中、小三等,然后在大中城市中按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随机抽取了26个城市作研究对象,共计回收中学生答卷275份,经检查,结果客观有效,问卷质量高,并采用spss统计软件作统计分析,并按照调查工作计划中确立的指标项目分别作检验分析,同时结合图书馆中的人口学资料,作了初步的思考。下文中,拟从当代中学生对所处环境的态度与感受、偶像崇拜、人格倾向、转型社会人格结构几方面具体阐述。

二、社会转型期中学生对所处家庭和学校环境的感受和态度

家庭是影响和作用于个体思想观念、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的主要社会环境之一,我国素有“三岁看老”的说法,即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早期的家庭教育对个人一生的行为规范、心理特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以至个性气质、品德塑造的重要作用,据郑杭生先生所编的《社会学概论新修》 ,家庭对个人的社会化的影响大致有三:①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影响是一个社会化的开端,家庭环境因素对个人的观念、心理和行为习惯会发生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②家庭环境对个人社会化的另一重要意义在于对儿童的感情和爱的培养,家庭环境对个人而言,其作为感情交流和体验爱的主要场所无疑较之其他社会环境重要得多,丰富的感情交流对一个人感情和心理的正常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种感情的社会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所处的家庭感情交流的程度如何。③家庭中父母的权威对儿童的社会化具有重大影响,家庭环境中的权威形象和亲子之间的感情交流,使家庭社会化对个体的心理和观念具有强大的渗透力和塑造力。基于此,在我们的调查中,重点设计了有关方面的题目,经过初步的统计分析和基于理论的思考,我们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是颇值得我们思考的。

1.部分父母老师的德育影响力与子女自身难以协调一致。在被调查的中学生当中,有70.2%的父母较注重子女的德育教育,而且在平时能够作到言传身教,自身具有示范性作用,这对子女的教育是非常有利的,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有29.8%的父母则不是很注重德育的教育,这已是一个不低的比例,事实上,父母亲在家庭内的各种行为所体现的道德、形象和道德内涵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子女的楷模,这在人生观尚未完全定型的青春期前期的少年儿童中尤为如此。父母与子女在家庭里充当的角色与地位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说“父母是施教者,子女是受教者,是依赖者,他对有支配权的一方--父母,会发现’自居作用’,而子女在这种作用下会追随和仿效父母,以期将来能成为父母那样的人。 ”当然这种机制的作用有时完全是潜意识的。由调查的结果来看,在问及学生“当老师教导您怎样做人与父母教导不一致时,您会选择什么?”有4.7%的中学生选择了(a)“听父亲的”其较之(b)“听母亲的”所选比例4.3%稍高,但由此已可看出现代中国家庭德育中母亲的地位较之古代“父严母慈”的家庭中母亲的地位已有很大的提升,虽然这样,还是可以看出现代中学生对父母的教导的依赖性已下降到足以引起重视的地步,因为也有11.9%的学生选择(c)“听老师的”,可见在学生的品德教育的施行者中,老师无疑是较之家长更具有道德典范和说服力的人物,其所行所言会给尚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奠基阶段的中学生带来巨大的塑造性影响。当然,在“父母教导与老师教导不一致时”,大多数中学生还是理性地选择了“谁对就听谁的”(f),这一比例达50.2%,而不是像以上三个简单地选“父亲”(a)4.7%、“母亲”(b)4.3%或“老师”(c)11.9%那样,“谁对就听谁的”表明了他们已具有判断的能力,不盲从、不迷信权威,这是当代青少年心理上的一个显著特征。不过我们仍须看到另一面,竟然有24.3%的中学生选择(e)“谁的说法与我相符合就听谁的”,这一比例之高是让我们始料不及的,我们起码可从中看出当代中学生的“自我中心”倾向的表现,当代的中学生,由于独生子女占较大比例(本次调查结果中,独生子女占66%),在家庭中地位较高,致使一部分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征得到强化。而这种性格特征一方面会导致一部分学生持有过度的“自尊感”,而且对于他们未来生活中面临的人际关系的良好发展无疑是一种潜在的阻碍。这一部分学生较之前面“谁对就听谁的”那些学生而言,更难以与人相处,常常以自己的价值标准评判一切事物,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和替他人着想,这是我们今后的教育工作中所应重视的一个问题。最后,我们关注到选择(d)项“谁的都不听”的那一部分学生群体,这一部分学生占总体的4.7%。他们的回答显明地表现了接近青春期和正处在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所普遍具有的叛逆性,不过他们的回答更趋极端罢了。叛逆性,这种具有抵抗色彩的心理特征,本身就是该年龄段人群的社会人格之一,中学生“他们在这一时期特别注意观察和认识各种社会角色的意义,学会扮演不同的角色,实现角色的自我不同,而如果个人在这一时期的社会交往活动缺乏主动和自信,将不能正确地理解各种社会角色的意义,而在活动出现角色混淆不清的现象。” 既然青少年特别注意观察他人的行为以利于自己的角色扮演,但同时家庭里父母的教导与学校里老师的教导如果存在价值指向上的不一致性(这种情况目前在我国的确存在:老师作为传统的道德训导者与尤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家庭中父母的价值观实际是有很大的不一致性的)这种不一致性增加了青少年的困惑,有时让他们无所适从,兼之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人的自我意识与独立意识发展进程加快,而且快速的知识、科学技术的更替又打破对以往权威和长辈的一味服从,于是一部分青少年就有可能不重视传统的道德教育,他们就可能“谁的都不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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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城市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职员,全文共 3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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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 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 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 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 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 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 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打印费;

(三)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 膳食费;

(五) 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 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 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____%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 费用给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底将参合人员的结算材料、费用清单、相关数据等核对准确后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资料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扣减情况交付乙方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原则上每个月甲方与乙方结算一次费用。年终结算结转材料

第二十五条 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 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 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二、结算依据

(一)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 《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 县合管办关于印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暂行)》、《合作医疗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 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 惩处

第二十六条 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 (一) 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 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三) 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 (四) 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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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市中心私人房屋出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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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

代理方: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区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室___厅___卫,平房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其他条件为___,该房屋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

第四条代理权限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出租代理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共计___年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租金标准为___元/,租金总计:___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租金收取方式:。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___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按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___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___,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乙方负责___。

甲方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支付违约金。

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

___。

___。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由乙方送达___银行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___代理方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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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范文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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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对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办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新时代,新征程,为做好今年的党建工作,县能源办支部委员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定+自选”党日活动等为载体,以先锋在线平台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我办支部严格按照规定次数落实“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按照规定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履行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审、召开情况报备工作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公开通报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且进行无记名投票竞选;按照规定要求,明确党费交纳标准并按照标准按时交纳党费。

我办支部在年初就制定了年度的学习计划表,每个季度支部党员都会对所学进行讨论、总结并现场交流心得体会。

一月至今县能源办共召开支部大会5次、支委会6次、党小组会议4次,上党课2次,且安排专人定期编写党建简报。

“先锋在线”平台上线后,我办支部全体党员第一时间通过手机注册了自己的账号。该办支部严格按照平台上面的规定要求,按时按量的完成任务,及时上传纪实。日常中支部党员通过党建微信群交流学习心得,积极参加党建学习竞赛的答题,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将新技术、新应用和党建相结合,全面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让平台成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抓手。

目前我办支部党员多为退休、下岗职工,时常集体学习机会少,下一步将增加集体学习的机会,加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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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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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在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的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创新载体,丰富内涵,贴近实际,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为全面实现我区20xx年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建设“富裕、生态、和谐的新东湖”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和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中。根据我区党政领导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确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工作人员具体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将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基层组织考核的基本标准和条件,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二是继续完善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保证了整个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三是不断创新丰富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和形式,组织年轻干部到市委信息督察室进行调训学习,向满洲里日报、内蒙古日报、广播电台积极投稿,不断弘扬宣传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我区各方面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至6月末,市级媒体刊登我区信息36篇,省级媒体刊登我区信息11篇,增强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全市、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更是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彻落实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使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党员干部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激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精力推动把我区各项工作推上了一个上新的台阶。

三、继续抓实“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陆续提升工作

一是强化市容市貌整治。上半年,我区精神文明办在综合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的配合下,集中开展了整治行动,彻底清理违章搭建,并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对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等区域的保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全天候保洁。强化对乱扔垃圾、乱贴乱画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二是多措并举提升市民素质。从行为文明、举止文明、语言文明等方面入手,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系列教育,促进广大市民知礼仪、重礼节、懂礼貌、讲文明。深入落实《满洲里市开展文明区创建竞赛活动及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实施方案》、《集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六优行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开展了“天天行动,月月提升”、“四进社区”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了城区管理、公共安全、公共文明专项提升,进一步提升我区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水平。

四、突出教育重点,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机构、网络、阵地建设。健全“三结合”教育网络,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网络。在学校教育中,重点在抓好学科德育渗透上下功夫,建立完善了学校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在社会教育中,重点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服务工作上下功夫,广泛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家庭教育中,重点在家长与孩子的有效沟通上下功夫,进一步促进构建和谐家庭。

突出三大主题,探索未成年人教育的有效途径。针对当前部分未成年人自我中心意识膨胀、法律意识淡薄、热衷网络游戏等问题,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出发,紧贴未成年人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重点突出三大主题教育。一是以文明礼仪教育为基础,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加强礼仪训练,对未成年人进行礼仪教育,使他们不仅明白“理”,又要学会“仪”。二是以法制纪律教育为重点,引导未成年人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我区通过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自觉依法规范言行和维护自身权利。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引导未成年人,使他们懂得了做人的基本道理。

五、继续深入贯彻《纲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营造浓厚氛围,推进道德教育,引导道德实践。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知识宣传活动,着力抓好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普及和推广。大力开展诚信建设,增强诚信意识,引导干部群众切实认识到讲诚信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在机关、站所、街道结合效能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办事、诚信服务的实际行动,创建诚信政府。全面推广规范化服务,做到规范服务、优质服务。通过各类活动的开展,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逐步形成诚实守信光荣的社会新风尚,进一步树立了文明新风,发展了先进文化,正确引导群众发挥经济社会建设主体作用。

六、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城市形象文明

1、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了二卡创汇农业科技园区、生态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文体馆、民族幼儿园、廉租房等重点工程建设的速度,重点做好绿化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在推进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注重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和净化,逐步提升全区“四化”的档次和品位,努力营造舒适的人居环境。今年以来,在我区新开河道北共安装了270个地面卫星接收设备,解决了道北群众看电视难的问题。于去年,在新开河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安装了党员电化教育网络,定期为社区内党员、群众播放党建、科普文化知识。

2、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我区服务软环境。服务经济建设、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所在。一是努力提高党政机关和执法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行政服务职能,推进政务公开。二是深化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加大规范服务的力度,各行业特别是公安、司法、教育、卫生、国土、文化、计生、财政、农业、医疗等行业制定了符合各行业自身实际、简明具体、易于操作,便于考核的规范化服务标准和保证措施,重视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卫生和教育等行业的规范化服务,严格规范各行业的价格行为和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欺诈,公开收费项目标准,规范收费程序。

3、着力长效管理,开展文明社区的评比工作。在我区街道办事处所属4个社区均已创建完成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加大全区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继续深化和提供文明单位、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建设、城镇环境建设,促进全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综合素质的提高。

七、丰富活动内涵,大力发展群众文化

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宣传实效。春节期间组织社区秧歌表演队沿主要街道,到各单位、广场等地进行了表演;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每年东湖区都将举办群众文化艺术节,已经连续举办四届,今年上半年,正在积极筹办东湖区第五届群众文化艺术节,预计8月中下旬开幕。正在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广场舞彩排,百人大合唱彩排,为全市文化活动贡献我区的一份力量。通过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为群众送去了丰富的精神食粮,积极倡导了文明高雅的生活情趣。

总之,20xx年上半年我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狠抓了责任和任务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和改进,力争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化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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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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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

同心共创伟业,同力共逐梦想

凝心聚力成就新梦想,继往开来续写新篇章

人人担当,中国梦圆

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文明好市民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

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

弘扬雷锋精神,彰显道德力量

有困难,找志愿者;有爱心,做志愿者

弘扬志愿精神,播撒爱心火种,共建和谐社会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共建共享文明城市

让爱在你我手中传递

学习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共建美好家园

弘扬诚信美德,构建信用

依法诚信经营,共建和谐社会

人人讲诚信,个个守承诺

诚实者人爱之,守信者人敬之

以诚待人,以信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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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亳州城市展览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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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来到了亳州展览馆,这里面有非常多好玩的东西。不仅在里面可以玩,我还能了解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收获了很多知识呢!同学们,让我来说一说我的家乡亳州吧!

我们首先来到了大厅,映入眼帘的十六个大字,“天下道源、曹操故里、中华药都、养生亳州”,它突显出了亳州独特的城市名片。

再往里面走,来到了亳州名人馆。我看到了很多名人的简介,只要是和亳州有关的历史人物这里都有,比如老子、庄子、华佗、曹操、花木兰、刘开、张良等。其中,刘开写的一首诗让我记忆犹新,“小黄城外芍药花,十里五里生朝霞。花前花后皆人家,家家种花如桑麻。”

接着,我们来到了酒文化展馆,这里有很多关于酒的文化知识。我们亳州不仅是药材之乡,也是酒文化之乡,我们的古井贡酒驰名中外。最后,我们来到了科技展厅,这里有很多的高科技让我领略到了科技的魅力。

今天的参观让我对家乡亳州有了新的认识。作为一个亳州人,我非常骄傲和自豪。通过这次参观学习让我深深地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长大了要为家乡亳州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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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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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山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__年,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济南市摘得了“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文明城市的创建,是一件符合市情民意、惠及百姓的实事好事,通过创建文明城市,有效提升了济南品位,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市民生活质量,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

为切实维护好“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巩固好南部山区创建成果,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为做好__年文明城市迎评工作,特向南部山区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行动,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参与者。

创键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南部山区广大居民朋友的参与支持,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南部山区文明建设增光彩,为创建文明城市出力流汗。我们要积极参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屏弃陋习,做一个合格文明的南山居民。

二、身体力行,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践行者。

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止奉献的高尚情操,自觉遵守文明公约,维护公共秩序,搞好环境卫生,做到不乱贴乱画、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乱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做到文明出行、文明礼让,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敢于劝导不文明行为。

三、热心公益,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志愿者。

我们要积极参加各种文明创建公益活动,主动加入到志愿者服务队伍中来,积极开展“关爱他入、关爱社会”的服务活动,倡导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活动。

四、齐抓共管,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推动者。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广大居民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要全面落实南部山区文明创健工作任务,做到积极主动、争当榜样,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引导广大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广大居民朋友们,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我们义不容辞!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使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使我们的家园更加和谐!让我们讯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的号召,以满腔的热情、饱满的精神,投身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为建设“生态南山、诗画南山、富裕南山、和谐南山”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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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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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甲方)

服务方:________

(乙方)

签订地点: 省 市(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 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 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 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 元, 由 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 元, 由 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

① 一次总付: 元,时间:

② 分期支付: 元,时间:

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

约金额如下:

(三)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 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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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市楼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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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楼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楼一套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住宅楼一套卖于乙方,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楼房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纠纷。

第二条:上述住宅的出售价为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元,此价格自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交给乙方钥匙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购房款。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的购房款时,甲方需把此房的所有权相关证件,《____________县青年东街闫家巷段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和房屋补差价收据和各类收据9张,收据票为准,由乙方拥有和保管。

上述住宅楼一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楼房的产权由乙方完全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其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五条,自甲方售楼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楼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受和承担,在此之前此房产的权利义务及其它纠纷,均有甲方享受和承担。

第六条,上述住宅的交易过户及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协助办理给予需要出据的一切证明。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甲、乙双方付款成交后,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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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城市卫生的建议书整合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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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

2. 告别陋习,树立新风,增强健康

3. 手足口病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

4. 普及健康素养知识,提高卫生防病能力

5.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 开展除四害活动,预防传染病发生

7.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8. 维护公共卫生构建健康环境

9. 培育文明新风,构建和谐农村。

10. 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构建环境友好型新农村。

11. 手拉手,心连心,创建农村新天地。

12. 建设新农村,弘扬新风尚。

13. 建设卫生村庄,共建美好家园。

14. 人人参与,净化环境,美化家园,预防传染性疾病

15. 增强全民卫生意识,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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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6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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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市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当前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动员全系统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对照标准找差距,落实措施抓推进,进一步造浓氛围、鼓足干劲、细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各项任务。等下,市委宗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各位认真学习、贯彻。下面,我就教育系统创卫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创建办的直接指挥下,市教育局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突出抓好了健康教育、环境整治、除四害等重点环节,通过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强化督查,全系统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较为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市教育局和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机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创建工作,及时分解细化各项任务,加强协调调度,全程检查督导,有效保证了创卫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创建氛围日趋浓烈。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向广大师生员工讲清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讲清创卫工作与发展经济、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生活质量之间的关系,努力把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创卫工作上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吸引大家参与。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的创建热情进一步高涨,创建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三是服务创建全局,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健康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各校通过红领巾广播台、国旗下讲话、橱窗、主题班队活动等途径,向广大师生传授健康知识,安排一定课时组织大家集中学习、记忆健康教育知识。多次组织健康知识测试,严格监考,严格阅卷,并做好质量分析与反馈,有效增强了师生员工学习、掌握健康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基本达标。按时、足额购买除四害药物、器械,并及时分发到位,由专人负责投放,重要部位的四害密度逐年下降。认真抓好单位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包干路段、巷道卫生保洁工作,环境整治任务圆满完成。12月26日,省爱卫办专家组来仪指导调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市实验小学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100%,高中食堂管理规范,整洁、卫生,均给专家组留下了良好印象。

四是夯实创建基础,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局机关和各学校均指定专人负责创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保持相对固定。邀请市创建办有关负责同志到教育系统检查指导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局机关也经常安排人员到各学校进行检查。注重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将三中、都会小学确定为创卫档案资料工作示范学校,不定期组织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人员上门学习、交流,促使校与校之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照创卫考核验收标准,当前教育系统创卫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创建工作存在不平衡现象,一些学校心存侥幸、消极厌战、怕苦畏难,滋生了拖拉疲沓、敷衍应付的不良作风;少数学校环境卫生工作时松时紧、时好时坏,一些卫生死角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门前三包”等责任制还未真正落实,部分教职工宿舍存在“脏、乱、差”现象;一些学校创卫投入不足,一谈到创建就说没钱办不成,不肯动脑筋想办法,一味地“等、靠、要”;一些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乱抛乱扔垃圾和杂物,社会公德意识较差,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亟待进一步强化;一些同志主动参与创建的意识不强,少数学校创卫氛围不够浓厚,对创卫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出现上述问题,归根到底是思想认识上出了问题。书记在会议上指出的少数部门和同志对创卫和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存在的“四种错误认识”,即“不重要”的狭隘思想、“难度大”的畏难思想、“不关己”的游离思想、“不花钱办不成事”的被动思想,在教育系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还比较严重。上述现象和问题,对我们教育系统创卫工作的深化、巩固和提高都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大家务必要从思想上、态度上、观念上迅速予以纠正和克服,充分认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在全局中思考,大局下行动,全力以赴投身到创卫工作中去。

第一,创卫已到关键时刻,必须服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将创卫作为近年来的一项重点工作,多次召开创卫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创卫工作。书记在今年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城市建设动员大会上特别强调,去年底,全国爱卫会下发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对创卫审批程序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调整:将过去随时的申报、考核、发牌,改为单年申报、双年考核发牌,这就意味着,如果今年我们没有申报成功,就要等到20xx年再次申报,也就是说至少要到20xx年才能拿到全国卫生城市的牌子。同时,在暗访程序上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对于受理的申报城市,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在6个月内派遣专家组进行暗访,并于暗访结束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和影像资料反馈给申报城市,申报城市根据暗访意见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整改,考核的时间跨度拉长了,考核要求更高了。因此,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全市创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6月份通过省级暗访和考核,10月份力争向国家爱国卫生委员会申报。目前,完成时限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教育系统在创卫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局机关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抓好创建工作,坚决打赢这场创卫工作突击战和攻坚战。

第二,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行教育系统重要职责。虽然创卫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但从根本上说,创建工作涉及到教育系统的各项内容,例如健康教育、环境卫生保洁、食堂宿舍管理、除四害等,都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无非就是比我们过去的工作标准高一些,比面上的一般要求严一些,比平常的任务集中一些。退一步讲,即使不搞创建,这些工作我们还是要做,而且还是要靠学校、靠在座的各位同志来完成。还有,当前一些学生行为习惯不良、一些成人社会公德意识不强,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卫工作的推进。解决这些问题,并非一日之功,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而且归根到底要靠教育。因此,创建工作不是我们的额外工作,也不是我们的额外负担,而是抓好教育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座各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围绕如何确保创建目标实现来谋划思路、安排工作、履职尽责,不能心存杂念,更不能在抓落实中有杂音。

第三,要积极参与这一惠及全民的实事工程,为自己也为他人。创卫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卫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方便、整洁干净的生存环境,增强群众对我们这座城市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可以说,大家既是受益者、更是责任人,因此,做好这些工作,不仅需要市委、市政府的推动协调,需要职能部门的牵头攻坚,更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广大教师和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全市人民的一分子,居住、工作、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理应顾全大局、服从大局,理应积极支持、踊跃参与,为打造和谐宜居环境、提高城市文明品位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照工作目标,抓住重点任务,瞄准薄弱环节,自我加压,真抓实干,以更高的标准、更快的节奏、更实的措施,扎实开展有关创建活动,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扎实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是增强公民卫生意识的主要载体,只有通过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才能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进而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各校要将健康教育课纳入课表,做到有计划、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总、分课表均有所体现)、有作业、有评价,确保开课率达100%。要加强健康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以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课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要在单位内部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内容,通过红领巾广播台、国旗下讲话、橱窗、主题班队活动等途径,及时向广大师生员工传授健康知识。要定期组织健康知识测试,并做好成绩分析与反馈,对成绩不理想的必须及时补课,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要加强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配备1-2名专职健康教育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并定期开展岗位培训,提高施教水平,保证健康教育的顺利开展。

二要积极完成环境整治任务。抓好环境卫生贵在坚持,也难在坚持,临时突击很有必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常抓不懈、长效管理。首先,要狠抓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卫生打扫包干制度,每天都要进行检查评比,每周公布结果,并与文明班级、优秀学生、先进个人评比挂钩。其次,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每天安排人员清扫垃圾杂物,排放好车辆,及时清除“牛皮癣”,以维护单位良好形象。第三,要做好包干巷道保洁工作,将包干路段的环境整治纳入单位常规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使包干巷道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卫生。近期,各单位要以清除积存垃圾、“牛皮癣”、乱堆乱放的杂物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3月底确保全部整治到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各校要认真抓好教职工宿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脏、乱、差”现象。

三要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要按规定在四害重点活动区域放置有关防范设施设备,各校食堂要安装纱门、纱窗、灭蝇灯,规模较大的食堂还要安装风幕机等防蝇设施,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要有防鼠网,破损的必须及时更换。要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处理好垃圾、厕所污水、食堂泔水等污染源问题,清除蚊蝇孳生地,消灭蚊蝇鼠害。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购买除四害药物和器械,统一投放时间,统一投放方式。各校还要按照季节特点,经常开展一些小型的除四害活动。药物、器械投放后,要加强跟踪观察,灭杀效果不理想的必须组织二次灭杀,确保学校各个部位特别是食堂、学生宿舍、储藏间等重要部位的四害密度不断下降。要定期对除四害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正确地使用除四害器械,投放除四害药物。在投放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药物被误食。

四要深入开展禁烟活动。目前,城区学校除电大因为成人学员较多未建成无吸烟单位外,其它各中小学都已建成为无吸烟单位。各校要积极巩固、深化无吸烟学校创建活动成果,在广大师生中继续大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讲座、橱窗、黑板报等途径向大家讲清、说透吸烟的危害,教育大家自觉不相互敬烟、不在单位内吸游烟,严禁学生抽烟。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值班室等场所要张贴禁烟标志,使禁烟宣传成果不断深入人心。电大要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创成无吸烟单位。

五要强力推进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要从行为训练入手,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涂乱画、不破坏公物、不乱扔杂物,对有上述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在抓好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同时,还要重视抓好系统内成人社会公德教育。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机关工作人员也大多出自教师,社会评价教师的价值标准要高于其他行业。因此,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要求每一位教师、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成为社会公德的标杆,从而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群体都能起到道德表率和示范的作用。

六要抓好创卫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软件资料在创卫考核验收中占有重要地位,抓好档案资料工作至关重要。各校要指定肯干事、会干事、责任心强、能够吃苦的同志具体负责,要按照市创建办下发的软件目录,认真抓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补充、完善工作,对台账资料不全的,要抓紧进行“补课”,务必把台账做全、做细、做精,真正做到迎评资料翔实有特色,迎评准备扎实有亮点,努力以规范化、高水平的台账资料反映教育系统的创建成果和实效。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当前,创建目标已经明确,创建任务已经分解,现在最关键的就是要抓好落实。我们要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强化创建经费保障,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强力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创建任务。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宣传发动效果。各校和局机关要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橱窗、广播、校报校刊、班队活动等阵地,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对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全员支持、参与创建的观念,动员大家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去,成为创建主体和动力,不断壮大宣传声势,凝聚创建整体合力。要注意总结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在面上推广,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创建责任。会前,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要求,将所有创卫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逐条进行分解,并明确了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会上已经印发给各位。这是当前做好教育系统创卫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必须不折不扣地无条件落实到位,没有任何讨价还价余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创卫工作的总指挥和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安排、靠前指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责任;分管负责同志作为具体责任人,要立足大局,科学组织,对照标准,精心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到位,任务落实到人。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创卫经费保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调整经费支出结构,足额安排创建经费,舍得投入,舍得花钱,该添置、维修的必须及时添置、维修,着力解决创卫工作中的硬件和设施设备问题,决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创建工作大局。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全系统创卫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4月中旬,要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检查,查到每一所学校、查到每一项工作、查到每一个环节。要继续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保分责任制,凡因工作不到位而在创建中丢分的,要严肃处理。

同志们,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正处于冲刺阶段、关键时刻。局机关、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紧急动员,精心组织,瞄准目标,真抓实干,打好创建工作攻坚战,确保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系统创建任务,努力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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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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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寿县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2、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3、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

4、乘凉不忘种树人绿色满城情满城

5、手牵手创建文明城市,心连心打造魅力寿县。

6、我文明,太原文明;我诚信,太原诚信;我美丽,太原美丽

7、德育重在坚持,文明贵在行动。

8、树文明新风,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

9、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10、文明教育贵在坚持,文明素质贵在养成,文明城市贵在行动。

11、创建连着你我他,众手浇开文明花。

12、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13、知荣辱树新风讲文明促和谐!

1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温馨美好家园!

15、你我诚实守信,寿县和谐文明。

16、文明是一盏灯,照亮别人,温暖自己

17、提高市民素质,贵在自身行动。

18、人人动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

19、你给小草一点爱,小草给你一片绿。

20、人人都是文明城市创建参与者,个个都是文明城市创建主力军

21、文明晋城人人爱,和谐有你更精彩!

22、经商之道信为本,顾客满意我受益。

23、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24、文明从一言一行开始,和谐从一举一动做起。

25、打造和谐晋城,畅享文明生活。

26、美德乃立身之本,文明是城市之魂。

27、文明无处不在,生活格外精彩。

28、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

29、增强文明意识,提高自身素质

30、相互多礼让,社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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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怎么写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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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全县人民的共同心愿。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全面展现全县新风貌、新形象、新家园,现向社会各界及每一个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随着“20x年湖南秋季乡村旅游节暨首届娄底新化农民丰收节”和“电商扶贫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会议”即将召开之际,新化全域旅游事业迎来大发展的最佳契机,社会各界友人将走进新化、关注新化、欣赏新化,而新化的文明形象也必将随之展现在世人面前。塑造新化文明形象责无旁贷,时不我待。

我们必须从我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修身律己,增强文明意识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性,做一名传播文明、品德高尚、尊老爱幼、乐于奉献的好市民。

二、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

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细节决定成败。

我们要做到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不私搭乱建,合力创造干净卫生的公共环境;

要遵守公共道德,邻里互助、友善待人,礼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不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努力打造和谐温馨的公共空间;

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乱闯红灯、不乱停车辆、不翻越护栏,人车各行其道,全力维护交通环境的公共秩序。

三、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

新化是一座有着梅山文化深刻底蕴和充满灵气的四线城市,当四方来客在这里观赏旅游的时候,我们最需要展现给各界友人的就是新化环境的清新靓丽与文明有序,让他们在这里充分感受到我们”崇文尚武、厚德重义“的梅山文化精神,时刻享受到我们的热情与豪情,让友人在古城新化宾至如归,留连忘返,充满安全感。

为此,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尽量绿色出行,少开车或不开车;节日期间,全县各机关院内停车场、各物业小区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全部无条件免费对外开放,服从物业管理;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等各类车辆要严格遵守交规,文明停靠,不得随意上下车,严禁乱蹿。

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县城”天华路、学府路、上梅路、梅苑路、科苑路、白沙洲路“等重要路段和“沿江风光带、各宾馆酒店场所”等重要地方违规车辆的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者,严厉处罚和曝光。

每一份努力,都会展现我们城市的文明魅力;每一份辛劳,都会增添我们城市的绚丽风采;每一份热情,都会激发我们城市的创建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合力,说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谱写新的篇章!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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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城市绿化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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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范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_________________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_________________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_________________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_________________(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_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_________________

六、有关补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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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城市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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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合同范文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账户)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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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怎么写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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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门店)、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同住一座城,同饮一江水。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向往,文明和谐的城市氛围是我们共同的期望。为加强我市“门前三包”管理,推动市民参与治理,近期,揭阳市人民政府72号令出台了《揭阳市“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共创整洁美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环境卫生整洁:责任单位(门店)和市民朋友们要做好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不随地吐痰;不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不将垃圾、污水倒入下水道口或者扫出责任区域外。

二、爱护绿化:不在树木上涂写、刻画、钉钉、架线、拴系物品、搭建、悬挂衣物;不采摘花草、攀折树木、践踏草坪、擅自占用绿地等损坏责任区域内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

三、维护市容秩序:不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乱停放车辆、私设地锁;不乱搭乱建、乱摆乱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堆放、倚门设摊、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不擅自损坏、拆除、改动或者迁移市政、环境卫生、绿化设施;不擅自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设施、放置占道灯箱或者指示牌等;建(构)筑物立面应当保持整洁;设置和使用管理的门店招牌、广告牌、橱窗、夜景灯光等设施不得影响市容市貌。

市民朋友们,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将展示揭阳的文明和形象。让我们从“门前三包”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立说立行,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齐心协力,为建设美好的揭阳文明城市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榕城区创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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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对“以社区为主”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的探索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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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社区为主”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探索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大量的社会性服务职能转交给了社区。机构精简和企业深化改革等,使大量的失业、下岗人员走向社会(社区)。加上住房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的社区里汇聚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的现象普遍存在,计划生育的“条条管理”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这种新的变化。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内非常住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的现象,给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深入开展带来了困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和服务新机制已势在必行。     在此共识下,建邺区计生局及时进行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改革创新,按照国家计生委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的要求,与时俱进,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寻求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新机制,经共同努力,确定了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逐步探索出一套具有试点社区特色的“行政指导、形成制度,社区为主、整合联动,信息互通、协同管理,综合服务、满足需求”的工作机制。     一、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XX年2月,我们开始着手筹措试点方案,积极探索依托社区的街道、社区、单位“三位一体”良性互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新机制的发展途径。经认真调查摸底,最终选定具有代表性的滨湖街道玉兰里社区作为试点单位。该社区商业网点较为集中,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社区内建有48幢居民住宅楼,48间平房,有住户1989户,居民8688人,户籍人口6906人,寄住1303人,流动人口387人。驻区单位有125家。由于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为使试点工作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进而保证取得良好成效,我们找准开展工作的切入点,紧紧围绕服务群众,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注重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计生局、试点街道、社区和区工商局、劳动局、税务局、卫生局、市容局等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至此,一套“以社区为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之有效的,以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主,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为依托,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管理与现居住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的试点工作在建邺区滨湖街道玉兰里社区正式启动。     二、试点工作的具体做法。     “以社区为主”的管理新机制,是一种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依托社区,依照相关法规和各自职责,形成政府、社区和单位“良性互动”,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共同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模式。由于它适应新时期计生工作的发展要求,把计生工作的重心放在了社区,直接面向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更容易被群众所接受,解决了社区里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外来打工、经商人员,以及个体、私营、民办等非公企业人员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的“盲点”和“死角”问题。半年来,在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和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步构建了“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社区计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保障体系。     (一)加强行政指导,形成工作制度。指出:“必须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各方面的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首先提高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度,然后是解决好日益增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对此,我们把加强对新形势的认识和理顺工作关系摆上了议事日程。     1、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辖区内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弄清驻区各企事业单位和经营户的人员基本情况,并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造册,为商讨、制定实施方案准备了第一手资料。     2、上门走访,取得支持。通过街道、社区计生专干携带计生宣传折页上门走访,取得各企事业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理解、不配合的单位采取多次上门宣传的办法,以真诚、负责的态度和对工作的热情,争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在清楚地掌握社区的基本情况及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的基础上,我们又通过召开座谈的方式,征求多方意见,明确各有关单位,特别是驻区企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职责。经过多次交流和协调,理顺了街道、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和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提高了对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的认识。     4、健全制度,加强指导。经过多次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没有可靠的制度作保障,试点工作将难以取得长效的发展和切实的成效。为此,我们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和帮助下,召集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献计献策,以召开座谈的形式共同研究商讨形成了试点工作的规范和制度,作为一种常规性的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决策制度。针对计生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由区计生局牵头,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社区居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法人等共同研究调整工作方案。如企事业单位定期向社区上报信息、年度的工作安排等事宜。     二是协调制度。主要是针对驻企事业单位计生专兼职干部等的人员变更情况,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其进行工作方法、原则和共驻共建等有关计生工作的培训。     三是会议制度。主要包括例会制度、年会制度和群众制度。通过召开每季一次例会制度,就近期工作目标提出议题,进行讨论,以平等协商的态度达成一致、形成共识,并就反馈信息制定指导意见。以召开每年一次的年会制度,就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理论进行研究讨论,总结交流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并进行经验推广。不定期地主持召开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职工和辖区内流动人口以及计生信息员、楼栋长、协会积极分子参加的群众会议,广泛征求群众对计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发挥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翁地位提供参与机会。     (二)围绕社区重心,资源整合联动。我们在认真分析驻玉兰里社区的125家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把125家企事业单位分成了指导性的管理单位和委托性的管理单位两种类型,针对各家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会的桥梁、纽带和楼栋长、会员小组长的号召、带动作用,使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得到充分体现,逐步形成了社区内资源共享、各方联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局面。     1、以“召开联系会”为纽带,指导管理驻区中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企业由对政府依附关系转到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市场竞争主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从驻玉兰里社区较大的47家企业看,大多数企业虽有计生机构,但由于机构精简、人员减少,工作只能疲于应付,难以担负新形势下艰巨的计生工作任务,尤其是负责计生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都身兼数职,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和能力抓经常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只能满足于统计报表和节假日的宣传教育,难以满足广大育龄人群的保健需求和对计生科学知识的掌握。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激烈以及企业在改制、扭亏、发展新项目、开发新产品等经营活动的压力下,要想让企业领导拿出一部分精力抓计生工作是不现实的,企业要在工作时间抽出人员搞计生活动和培训也是很困难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找准问题的焦点,以5种途径打开企业计生工作开展的突破口:     一是通过街道与企业签订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通过社区与47家企业签订计划生育双向服务协议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企业计生管理措施,特别是明确在社区计生管理中的职责,用法律约束力取代单位和户口的约束力。三是成立47家企业参加的驻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联系会,制定了联系会的章程,推荐了联系会的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由联系会成员单位来共同研讨、交流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双向服务、信息通报、计生政策宣传等计生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并对签订的“计生工作双向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相互监督和检查。四是制定企业与社区计划生育信息联系单,指定专人定期上报,社区根据联系单上的服务需求做好服务安排。五是在100人以上的企业中成立企业计划生育协会,通过发挥计生协会群众组织的特点和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功能,提高对计划生育的参与意识。     从实践来看,企业计生工作纳入社区,走属地化管理的道路,一方面有利于减轻企业工作负担,便于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抓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保证了企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利益保障,并满足了企业职工的保健需求,为其更好地发展经济提供了健康支持。     2、以“划片管理”的方式,把个体经营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的从业人员列为社区的委托管理对象。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的社会职能逐步弱化,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力度日益减弱,加上非公有制企业的大量增加,使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从玉兰里社区的125家驻区单位看,只有47家单位的职工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其他的78家个体工商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基本上都没有承担起计划生育的社会管理功能和责任,使其计划生育工作处于无人管的真空地带。它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位”,单一的行政指令对其不具有威严性,对这些组织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多漏洞,仅仅依靠街道来管,既管不了也管不好,包揽不下来。依靠非公经济组织落实“单位负责”,往往会落空。到底怎么办?我们与时俱进,审时度势,整合社区资源,把社区内78家个体经营户当作社区的“自管”对象,以委托管理的形式纳入社区的“自管”范围,享受与社区居民同等的管理和服务待遇。指导78家个体经营户与社区签订计划生育委托管理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应尽的义务,并把78家个体经营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按照地段划分为5个计划生育管理片,每个片推荐产生了一个片长,由片长把各片的计生信息报告单定期反馈给社区,由社区定期向个体工商户、“三人公司五人店”进行计生的宣传教育、计生信息的沟通和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以及参加常规性的环孕情检查等计生优质服务,做到计生社区划片管理“包管到片”、“服务到人”。     3、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自觉参与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人翁意识提供载体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切实满足社区居民、企业职工、计生家庭、流动人口、未婚青年等多层次人员的多种计划生育和保健的需求,我们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社区计生工作由直接的行政干预向居民自治转变是发展的必然趋势,社区计生工作只有通过居民自治,把群众组织起来,才能顺利完成计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我们在试点工作中注重发展企业计生协组织,不断地优化会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健全服务网络,力争使企业计生协工作全面渗透、全面融入到社区,与社区内以楼栋长和会员小组长为首的社区计生协自治组织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进行工作经验和信息的相互交流。通过居民自治,发挥好其在企业计生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优势。试点以来,组织企业参与了以“关爱女童”为主题的广场活动等,并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会自治组织的服务功能,组织有一技之长的志愿者为流动人口开展插花技术、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技能培训,帮助流动人口掌握一技之长,为流动人口就业送温暖、献爱心。实践证明,把企业计生协会组织融入社区,与社区计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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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城市家庭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4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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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甲方):

经营者(乙方):

服务员(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庭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家庭服务内容

在乙方的介绍下,甲方愿意选择符合上岗条件的丙方为其提供家庭服务,丙方也愿意承担甲方的下项服务:(在□内划√)

□一般家务;□家庭保洁;□家庭餐制作; □孕、产妇护理;□婴、幼儿护理;□照料老人;□家庭护理病人;□医院护理病人;□计时服务;□管家服务(涉外);□其他 。

具体服务内容和工作时间为 。

第二条 丙方情况及应满足服务的要求

性别 年龄 学历 籍贯 级别

丙方应具备的技能: 。

丙方应达到的服务要求: 。

第三条 服务地址

服务场所地址:

第四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 年(月/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试用期及服务费用

⒈ 乙方介绍丙方为甲方提供家庭服务,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丙方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日,在试用期内,乙方介绍的丙方达不到约定技能和服务要求或符合其他更换条件的,乙方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3日内予以更换,更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介绍丙方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⒉ 试用期满后,甲方每月应支付劳务费 元/月人民币给丙方,丙方劳务费的计算方式为 。甲方应在每月 日按当前工作月丙方的实际工作天数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丙方劳务费。丙方劳务费支付方式的其他约定 。

⒊ 签约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年,签订本合同一年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最多介绍(以正式上岗为准)五次同级别的服务员,但甲方超过五次要求更换家庭服务员,乙方可另行向甲方加收 元服务费。乙方服务费支付的其他约定 。

⒋ 签约时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履约费 元。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⒈ 甲方权利:

⑴ 甲方对丙方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丙方体检。如体检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费用由丙方承担。

⑵ 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庭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丙方另行约定。

⑶ 甲方有权以合法的方式追究丙方故意或重大责任过失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⑷ 甲方有权合理选定乙方介绍的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丙方(①至⑦中任一项)或解除合同(⑧或⑨或⑩)。

① 丙方有违法行为的;

② 丙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③ 丙方未经甲方同意,由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 丙方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⑤ 丙方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⑥ 丙方工作严重消极懈怠或主观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

⑦ 丙方主动要求离职的;

⑧乙方更换 名同级别的家庭服务员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做满试用期的;

⑨ 空岗 日乙方未介绍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⑩ 。

⒉ 甲方义务:

⑴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居住条件、联系电话、服务内容和对丙方的具体要求(年龄,性别,籍贯等),以及与丙方健康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性病人、精神病人等)。如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⑵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和丙方劳务费。

⑶ 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的,甲方应征得丙方同意,并适当调整劳务费报酬。同时通知乙方,重新修订合同。

⑷ 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丙方,不得侵犯丙方的个人隐私。并负有保护其在合同期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如因甲方过失给丙方造成人身财产严重后果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如遇丙方突发疾病、外出或未按时归来或发生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及时告知乙方和到当地派出所备案。

⑸ 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

⑹ 甲方应保证丙方每月 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在休息期间的食宿。在公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丙方工作的,加班费甲方与丙方自行协商解决。

⑺甲方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甲方如果要求丙方增加合同外项目,应在征得丙方同意后重新到乙方处备案。

⑻ 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家庭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的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怀疑丙方有违法行为的,须经公安部门查证处理,乙方应协助处理。

⑼ 按照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甲方应为丙方办理暂住证提供必要的协助,办理证件的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⑽ 甲方如续用丙方,应提前15日与丙方共同到乙方处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⒈ 乙方权利:

⑴ 乙方有权向提供服务的甲丙双方收取约定的相关费用。

⑵ 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丙方的工作情况,并对甲方的投诉或丙方反应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和处理。

⑶ 乙方有权向甲方代收或催收丙方的工资和加班费用。

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 甲方教唆丙方脱离乙方管理的;

② 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性病人或精神病人未如实告知的;

③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和劳务费的;

④甲方对丙方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丙方身心健康行为的;

⑤甲方更换家庭服务员5次以上的;

⑥ 。

⒉ 乙方义务:

⑴ 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具备真实身份、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和符合甲方要求的丙方,也为丙方提供真实的甲方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

⑵ 乙方应当为丙方建立个人资料和服务档案,全面记录丙方的工作经历和评价,对丙方有效的身份证、暂住证、资格证、健康证复印存档。

⑶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服务质量上的利益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接受甲方与丙方的投诉,协调甲方与丙方的关系,甲、丙双方对乙方协调结果出现异议的,按十一条合同争议条款处理。

⑷ 乙方因丙方的过失致使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到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向丙方追讨;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乙方应配合出面协调解决。

第八条 丙方权利义务

⒈ 丙方权利:

⑴ 丙方有权在甲方超过约定的发薪时间,向甲方催讨当月的工资。丙方有权在甲方拖欠工资超过7日后,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⑵ 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贵重易碎、易损物品在清洁卫生时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细心谨慎进行清洁工作。

⑶ 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每月 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在休息期间的食宿。甲方在公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节假日确需丙方加班工作的,应征得丙方同意后,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加班补助,加班费用由甲丙双方自行协商。

⑷ 丙方有权与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乙方解除合同。

⑸ 丙方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

⑹ 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处理甲方与丙方的纠纷。

⒉ 丙方义务:

⑴ 丙方依照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提供满意的服务。

⑵ 丙方在服务期间,对甲方的贵重物品和私人专用品,不得擅自翻动和使用,更不得窃为己有。如触犯刑律的,由丙方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⑶ 丙方在服务期间未按甲方要求使用家中电器等家庭用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应照价赔偿。

⑷ 丙方在服务期间因工作疏忽或对照顾的对象服务不到位,造成甲方出现人身意外情况损失的,丙方应当承担经济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⑸ 丙方在服务期间,应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以保护自己和甲方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丙方疏忽或违规操作,致使甲方或自身造成严重后果者,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⑹ 丙方不参与甲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人事情况、经济状况、家庭矛盾、工作或学习的内容和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家庭信息。

⑺ 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何时间、带任何人进入甲方的居住和工作、学习的地方。

⑻ 丙方有义务向甲方交待清楚经手的经济账目。

⑼ 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

⑽ 丙方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去向;住家服务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⑾ 丙方在服务期间,要求辞工或返乡时,应征得甲、乙双方同意后,按相应的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⑿ 。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的特别约定

⒈ 甲、丙双方要和睦相处,互相遵守,彼此关心,友好互利,不得以民族、籍贯、性别、年龄、文化、智慧等情况为由歧视对方。

⒉ 甲、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与乙方办理解除合约手续。

⒊ 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丙方,应提前15天与丙方共同到乙方处续签合同。

⒋ 丙方离岗时,甲方与丙方均认真检查各自财务有无损坏和丢失,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承担财务损失和丢失责任。

⒌ 甲、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如有疑问须及时咨询。

⒍ 甲、乙、丙三方在合同签订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全部条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⒈ 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合同订立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如有违反,应以本合同订立的制约方法执行;

⒉ 甲、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须提前通知对方和乙方,否则,责任方应给对方赔偿月劳务费额的10%作为违约金或双方协商解决。

3. 甲方逾期支付丙方劳务报酬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服务报酬1%向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因丙方自身原因(体检不合格、不满意其服务或有不良行为)而辞退丙方,乙方应在丙方辞退之日起,按甲方要求在7天内重新介绍服务员,否则乙方一次性按服务费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向消费者协会、家庭服务业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⒈ 向 仲裁委员会仲裁。

⒉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⒈ 甲、乙、丙三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⒊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丙方(签字)

原籍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服务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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