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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及安装合同汇编10篇 采购合同怎么写(汇总20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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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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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标条件,经双方协商,现就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二、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消防系统设备

以上消防系统设备的安装、售后服务,整体消防系统(含消防水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认可。本次招标包含所有消防系统成套装置,其产品品牌在提供时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三、承包方式:按中标价

四、质量等级: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五、工程工期:自甲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令之日起计到系统调试结束之日为该工程工期。总工期60个工作日。

六、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款支付:乙方接到甲方入场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施工人员进场。

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拨款,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安装调试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15%;剩余合同总价5%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八、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配合主体工程创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均应有合格证、消防准用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明,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用于工程;

(2)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九、工程验收

(一)全部设备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消防监督部门及甲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

1.设备合格证

2.系统工程竣工图

3.按舞钢市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提交全部资料

4.竣工报告及竣工通知书

(三)竣工验收资料由乙方编整后,转由总承包单位一并汇总备案。

十、质保期

质保期为一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十二个月连续运转正常良好。(验收以当地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为准)在此期间,凡因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如属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质保期计算为验收后的十八个月。

十一、售后服务措施

(一)人员培训: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为:

1.报警和灭火的基本原理;

2.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

3.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补救措施。

(三)服务措施:

1.在保修期内,乙方每月应定时进行巡检,并查看值班人员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乙方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到甲方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十二、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4.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施工并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因施工措施不当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的指挥。

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整理施工图纸和消防验收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如不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7.工程完工后,乙方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二)甲方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竣工通知书送达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的,赔偿乙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5.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现场监理指导,并协助乙方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十三、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解释顺序:

(一)本合同文件

(二)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文件

(三)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中的询标承诺

十五、其它条款: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因此造成的各类责任、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民法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经济责任。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一方需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

4.本工程若有设计变更,按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进行签证并调整合同价款。

5.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发包方(章):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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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空调安装采购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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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就向乙方采购格力空调用于办公室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采购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和安装时间:

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同意按实际完成安装数量、金额执行本合同,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甲方需调整型号数量,乙方应予以配合;新增型号、单价另议。超过约定安装时间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剩余安装合同的,若乙方价格上涨,按照涨价后价格计算。若在本合同执行中乙方发现甲方采购用途及安装地点与本合同内容不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产品的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

三、风险责任承担:货物到达甲方安装地前,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自到达甲方安装地后,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安装地点:。

五、产品安装调试:

(1)由乙方安装调试;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场地等设施供乙方安装调试使用,以配合乙方安装调试。

六、其他费用:

(1)分体室内机连接电源插座、柜机室内机连接电源所必须用的空气开关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特殊要求的支架、护网等材料及制作费用约定为甲方承担。

(3)配管加长、附件增加(超出原厂包装配置)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设备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时间期限为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验收完毕。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付款逾期____日视为违约。

九、包修期限:按照国家三包法及厂家保修规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厂家保留贰份。

十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保证工___实及合同签订数量、安装地址的真实,一旦有虚假,愿意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同意保留________公司或珠海总部直接与项目甲方核实此项目真实性的权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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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采购及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0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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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人:

目 录

一、采购合同书

二、设备安装合同书

三、合同附件

一、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确定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1. 采购内容

1.1 货物名称:

1.2 数量(单位):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

1.4 技术参数: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元);不含税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税金为(大写)人民币(¥元),税率为%。(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2.2本合同金额在电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并交付使用前无任何费用增加。投标报价为甲方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5)包括安装的开工报装和竣工报检手续、验收、井道施工及由配电箱接入点接入电梯控制箱之间的桥架、电缆等相关费用;

(6)质保期内电梯年检费用及每月的检查、保养费用。

(7)与总包单位的施工配合费用(具体数额为结算安装费用的5%,结算后由乙方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甲方再支付结算余款。)

(8)安装过程中的如下工作及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如产生该费用,则已包含在施工配合费中): 总承包单位与乙方现场配合、交叉施工及配合验收等所增加的管理费用,负责井道、机房杂物和积水清理;提供符合要求的库房和工具室;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费用摊销;施工用水驳接点;工程施工用电驳接点;以及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只含塔吊或施工电梯)及临时设施的使用费等。

2.3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电梯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3. 交货要求

3.1 交货期: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3.4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甲乙方双方代表及工作职责

4.1甲方工地代表: , 联系电话: ;

乙方工地代表: , 联系电话: 。

4.2甲方职责:

(1)协助乙方协调施工过程有关的各项事宜。

(2)向乙方提供办理施工证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3)提供施工用水水源、用电电源,但费用乙方自理。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电梯图纸会审。

4.3乙方职责:

(1)合同签定5个工作日内,每台电梯提供捌套详细的施工图给甲方。甲方对电梯施工图盖章或签字确认后返回三份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期限提供合格的电梯设备。

(3)严格按确定的设计图纸及《电梯安装施工规范》、《电气设备安装施工规范》施工,图纸不详尽时,按相关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按工程需要负责提供夜间和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电梯安装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电气设备安装施工规范》和其他相关法规,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盗和人身安全工作。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等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5)负责对已竣工尚未交付甲方之前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而发生的短缺、毁损,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补损。保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符合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管理工作,保证道路交通畅通。

(6)乙方报送特种设备验收资料到技术监督局前,须经甲方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初验,对验收小组提出的问题乙方进行整改,再经验收小组确认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送验收资料。

(7)负责编制施工资料;竣工验收后10天内根据甲方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并负责办理技术监督局验收和注册的相关手续及安全使用许可证。

(8)竣工验收前,负责将保修管理协议书交给甲方。

(9)电梯设备竣工验收合格,将竣工图纸、竣工资料、随机文件、检验证书等各叁套相关资料和办理好技术监督局验收和注册的相关手续及安全使用许可证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甲方,所有资料必须装订成册。

(10)负责对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电梯设备使用、维护工作的培训。

(1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环保、市政、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规定,对违反政府相关法规被处罚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付。

5. 履约保证金

5.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3%(包含安装部分)。

5.2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取得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后,乙方持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甲方办理退付手续,甲方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质量保证期 年(自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质保金为结算款的3%(包含安装部分)。如发生工程追加时,乙方留存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足货物结算价3%的部分,甲方可从最近应付的一笔合同款中扣出补足;如乙方留存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多于货物结算价3%的部分则仍留作质保金。

6.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取得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后,乙方持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甲方办理退付手续,甲方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

6.4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乙方如未能按时到达现场及修理,每迟延1小时向甲方支付50元的违约金(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同时甲方有权自行派人修理,发生费用无须经乙方同意而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内按实扣除,甲方在扣除质保金后两个工作日内应提供有正当理由的书面资料予乙方,因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现场及修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金可从质保金中扣除,无须经乙方同意,甲方在扣除质保金后两个工作日内应提供有正当理由的书面资料予乙方)。

6.5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6.6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6.7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6.8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乙方应对所供货物的核心部件及易损件具有存货,以便及时修复设备。

6.9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1)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2)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之约定执行。

7. 合同款支付

7.1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在乙方全部产品安装到位、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3)在结算完成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7%;

(4)余下的3%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5)乙方应在甲方每一笔付款前7日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电梯设备款,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2 支付合同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支付申请、验收证明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

7.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8. 产权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8.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2.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9. 技术资料

9.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

9.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9.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10.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满足短期露天存放的要求。

10.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调试报告、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0.4货物在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安装且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后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1. 调试和验收

11.1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甲方聘请的工程监理、乙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及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质量符合要求的货物,甲方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更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乙方更换的部分如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限到达的,乙方应对该更换部分的货物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一式三份),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1.3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在甲方委派施工队伍安装货物时,派相关的技术员及工程师到现场技术指导协调安装队伍的安装工作。在甲方委派的施工队伍进行安装期间,乙方技术员及工程师有义务本着对所提供的设备充分负责的责任心进行现场的技术指导。如发现甲方委派的安装队伍进行安装时发生不符合乙方所提供货物的生产厂家安装要求时应及时制止及通知甲方,由甲方要求安装队伍按规范进行整改。

11.4在甲方完成货物的安装时,乙方在甲方及工程监理的参加下负责免费对货物调试至符合技术要求和能够正常使用的合格状态后由甲方及工程监理对货物进行验收,并由乙方免费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掌握对货物进行日常使用与操作及排除简单故障的基本要领。乙方完成前述义务后,由甲方及工程监理对货物进行验收,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结果的书面报告。

11.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则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2. 违约责任

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物部分价款百分之五(5%)的违约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货物部分价款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除此之外,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及电梯款,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2.4 乙方所交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及电梯款。

12.5如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售后服务要求,甲方有权采取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无须经乙方同意并从质保金内扣除,但甲方须在扣除质保金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正当理由的书面资料予乙方。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质保金留存余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12.6发票违约责任:如果因为乙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发包人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甲方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5%的赔偿款。

13、另行约定事项

安全责任:乙方在进场前对安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书面要求甲方整改,在甲方做好相应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乙方方能进场施工。如乙方无书面整改通知进场施工安装,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进场前报施工安装进场人员花名册至甲方备案,甲方做好人员核实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梯通过验收并移交甲方之日止,乙方对进场人员及其施工、安装设备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如有违反安全施工的,乙方承担违反安全施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14.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4.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4.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5. 争议的解决

15.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16. 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含澄清和修改的部分);

(4)乙方的投标报价表;

(5)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6)乙方在投标时提供的澄清函;(无)

(7)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无)

(8)乙方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6.5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二、设备安装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的采购结果,乙方具备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__年第373号令)关于电梯安装、维修应由制造企业进行的规定,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负责安装位于 的 ,现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安装合同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1. 安装机型明细及安装金额

1.1 电梯名称:

1.2 数量(单位):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

1.4 技术参数:

2. 安装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2.2本合同金额在电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并交付使用前无任何费用增加。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2.2.1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费用;

2.2.2包括安装的开工报装和竣工报检手续、验收、等相关费用;

2.2.3与总包单位的施工配合费用(具体数额为结算安装费用的5%,结算后由乙方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甲方再支付结算余款。);

2.2.4安装过程中的如下工作及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如产生该费用,则已包含在施工配合费中): 总承包单位与乙方现场配合、交叉施工及配合验收等所增加的管理费用,负责井道、机房杂物和积水清理;提供符合要求的库房和工具室;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费用摊销;施工用水驳接点;工程施工用电驳接点;以及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只含塔吊或施工电梯)及临时设施的使用费;工程施工期间工人住宿场所等。

2.3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电梯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3、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在乙方全部产品安装到位、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3)在结算完成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7%;

(4)余下的3%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5)乙方应在甲方每一笔付款前7日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电梯设备款,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4. 安装施工期

4.1乙方应根据所供货物的要求:及时派员(项目负责人:张大咏,职务:工程部经理)到现场勘察,并及时与设计部门的各专业进行沟通协调。

4.2甲方认为土建具备安装条件后,书面通知乙方派员进行安装前勘查作业,由双方确认安装开工条件是否具备,并商定计划开工日期,联系工作应在开工前两个月进行,以便乙方制定安装计划。

4.3若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5.0条款,则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4.4如无特别情况,乙方承诺在甲方满足5.0条款规定的前提下,于正式开工安装后60天内安装完工并达到具备验收条件。甲方接到乙方安装完工的通知后应及时协助乙方向当地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办理检验申报手续。

5.安装必备条件

5.1 电梯货抵安装现场 (由乙方完成) 。

5.2 井道、机房土建完工,土建符合双方设计确认的图纸文件要求,若不符合,

甲方应及时整改,整改要求包括:

5.2.1 平面尺寸和垂直度及各预留孔洞、机房吊钩符合甲乙双方确认图所列各项

规定。

5.2.2机房内粉刷完工,模板、钢筋或其它土建施工器具和建筑垃圾清除干净。

底坑无积水或渗漏水。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渗水问题自行处理。

5.2.3 建筑物内永久性楼梯和机房通道施工完成并畅通。

5.2.4各楼层门孔设置已开启临时安全栅栏。

5.3 甲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电源供应。

5.3.1甲方应就近提供施工电源的供应点,确保施工期间的电源供应。

5.3.2 甲方应将符合国标GB50182-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

验收规范》和确认图相关要求的动力电源最迟于电梯整体调试前15天内送至机

房内靠近门口(或双方协商指定)处,并设置动力配电(板)柜。

5.4 甲方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在三楼以下的井道附近提供电梯部件存储间和工具

室,具体面积视安装台数和楼层高度等因素在开工前双方商定。防盗与保管由乙

方负责 。

5.6 在正式验收时由甲方根据消防的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6、甲乙方双方代表及工作职责

6.1甲方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

乙方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

6.2甲方职责:

(1)在安装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配合工地及施工方,与工程有关工作。

(2)向乙方提供办理施工证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3)提供施工用水水源、用电电源,但费用乙方自理。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电梯图纸会审。

6.3乙方职责:

(1) 安装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勘查,确认开工条件和提供咨询服务。

(2) 按照国标和乙方产品技术标准以及双方确定的工期完成安装、调试工程。

(3)乙方提供脚手架的材料,自行搭建和拆卸;提供电梯安装用木制架及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4)乙方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5)遵守甲方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6)安装期间出席甲方、监理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配合落实会议工作要求。

(7)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对电梯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8)承担当地政府部门对电梯安装工程所征收的各类费用。

(9)安装现场根据甲方的需要培训电梯操作人员培训甲方设备管理人员人员不少于 名。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

(10)在电梯井道土建施工期间派出专业工程师到施工现场监督电梯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及施工。

(11)因电梯本身质量原因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合现场的安全检查及宣传。

7.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 质量保证期 :

质量保证期 年(自项目取得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7.2质保期免费提供维护保养 个月,免费保养期间,乙方按正常保养作业程序对甲方电梯进行免费保养。在电梯运行期间每月例行2次维护保养工作。

7.3保质期内电梯零部件因设备及安装原因而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7.4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之约定执行。

8.0 安装工程验收

8.1 安装质量合格定义:

8.1.1 符合下列国家标准:

8.1.1.1 GB1OO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8.1.1.2 GB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8.1.2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的检验合格报告。

8.2 乙方在安装完工后进行检验,合格后通知甲方。

8.3 甲方接到乙方安装完毕的通知后三天内协助乙方向当地区特种设备监督检

验院办妥检验申报手续,凡验收中存在的不合格项目,甲乙双方根据职责自行整

改至合格。

8.4 甲方若聘请非法定检验机构的人员检验,其结论仅供双方参考,不得作为甲

方拒绝乙方竣工移交的理由。

9.0 竣工移交

9.1 在下列条件全部具备的情况下,双方在竣工移交证明书上签章。

9.1.1 双方已结清就本合同项下之电梯所签署的《电梯设备合同》所约定的款项。

9.1.2 乙方已收到甲方于本合同中所约定支付的款项。

9.1.3 电梯安装工程经当地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检验合格。

10.0 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工程出现安全、防火、质量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延误五天以上,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两天内仍未采取措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10.2发票违约责任:如果因为乙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发包人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甲方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5%的赔偿款。

11、另行约定事项

安全责任:乙方在进场前对安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书面要求甲方整改,在甲方做好相应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乙方方能进场施工。如乙方无书面整改通知进场施工安装,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进场前报施工安装进场人员花名册至甲方备案,甲方做好人员核实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梯通过验收并移交甲方之日止,乙方对进场人员及其施工、安装设备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如有违反安全施工的,乙方承担违反安全施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争议的解决

14.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含澄清和修改的部分);

(4)乙方的投标报价表;

(5)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6)乙方在投标时提供的澄清函;(无)

(7)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无)

(8)乙方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5.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5.5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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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空调采购及安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3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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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采购、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见附件)。

2、合同预算金额(大写): 整 ( ¥)(含税)。

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其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合格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合格安装场地之日起 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可在合同签订后提前进场进行管线铺设施工。

交货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招标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免费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设备免费保养 年(自双方代表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乙方投标文件优于此标准的,以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为准)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如有,可另附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当采购设备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设备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室内机进场后一个月内付合同额的40%价款,室内机及管道安装完成及室外机进场后一个月内再付合同额的40%价款;整个项目货物安装完毕竣工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施工图纸等相关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及结算后,甲方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应提供本次所拨付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拨付最后一笔款项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包含质保金金额),否则发包方不予拨付该次工程款。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验收合格满 年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 个工作日内支付(无息)。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税票须为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安业发票),采用一般计税法。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详见本合同条款第七条要求,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 ,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若有质量保证金,费用从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给甲方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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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空调采购及安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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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竞 标 公 告

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一批空调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空调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空调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竞标人资格: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所采购货物的厂(商)家。

四、购买竞争性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正常工作时间)到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市财政局东侧)二楼购买竞争性采购文件,售价25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5-。如未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款到即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五、竞标文件开始递交与接收时间:20xx年7月28日上午8时整。

六、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截标时间:20xx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

七、竞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地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贵港市财政局东侧)。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20xx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在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参加竞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九、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帐 号:

十、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邮 编:地 址: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

联 系 人:先生

传 真:

招标有限公司

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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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设备采购安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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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地址:

承包方(乙方):

地址:

以民法典为依据,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擦窗机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磋商,双方协商一致,将该工程交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合同范围: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合同价款:

二、合同工期

1、供货与安装期限本项目的供货期_______日历天,安装期_______日历天(日历日,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交货期是从接到买方供货指令时开始计算;

3、安装期是从买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发出安装指令时开始计算。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

2、乙方完成工程的一半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

3、乙方完成本工程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时无息支付。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维护服务,若乙方存在不符合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正;

2、协助乙方保护现场设备不被人为破坏;保证所有的使用者都必须具备相关资质,避免违章操作;

3、承担维护过程中所发生的水费及电费;

4、在收到乙方通知验收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承担擦窗机使用过程中因设备维护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

2、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于甲方提出意见应予接受并改正;

3、乙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禁止酒后作业;

4、工程完工时,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

六、质量目标

本合同要求达到买方要求的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擦窗机》、《高处作业吊篮》等。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恪守本合同所有条款的规定,如有一方违反或不遵守本约定,责任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处理

由于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端、争议或要求,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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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采购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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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的监控及报警系统采购安装调试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供货品种明细及价格

第二条 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政,并且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的产品质量、生产标准

2、乙方负责以上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在正确使用的情况下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如有质量问题壹年免费保修(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除外)。

第三条 安装、验收及使用培训

1、甲方验收标准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型号、数量,所有设备以厂家出厂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

2、乙方负责所有的报警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并保证设备能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要求。

3、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操作培训,保证甲方工作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并能处理常见问题。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拾陆万壹仟柒佰元(¥ 161700元) 。

2、设备全部到位安装调试完毕且系统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

第五条 产品质量保证

1、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过后自动进入保修期。在整个售后服务期(即质保期和保修期)乙方保证24小时接受甲方的来信、电话和传真,并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做出答复和处理意见,如需现场维修将在1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2、在整个售后期服务期(即质保期和保修期)乙方向甲方提供分为主动式维护和被动式维修的两种服务方式。主动式维护即每个季度定期派专人进行检查和维护。被动式维修即在收到甲方通知后赶赴故障现场进行抢修的方式。

3、质保期内,除人为的损坏与操作不当、不可抗力的力量而导致材料或设备损害收取材料成本费外,其他均属乙方免费质保的范围。

第六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或不能及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则视乙方违约。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终止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3、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都视同违约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约定,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金为 人民币贰仟元(¥20xx.00),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并承担损失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协商同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到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签定地:。

第八条 其他事宜

1、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甲方存档,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售后电话: 账 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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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采购及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5192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__________

总计(大写):__________

甲方采购乙方经销的 型号中央空调 台,合同总价:__________ 人民币 ,详细价格见下表:__________

1.2 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该价格中包括设备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含税费用。

1.4 专利:__________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收到政府职能部门或第三方合法追诉或指控的,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此事所生的律师代理费用。

2.交货地点:__________

2.1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因甲方原因到货15日后仍不能安装,超出15日部分的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卸货。

2.2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合同期限

3.1.交货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 ______日内交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延期付款,交货期予以相应顺延。

3.2.安装时间

甲乙双方认为已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在 ______日内安装完毕。

4.产品质量要求

4.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附件一:__________中央空调技术参数的内容一致,否则,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2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

4.3 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台中央空调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货款的___%.

5.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 乙方应在交货前5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

5.4乙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后原则上视为本批次的产品质量为合格产品,但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承担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交货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设备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信誉卡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6.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6.1安装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安全文明工地,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安装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甲方受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合法追诉或罚款的,在甲方受追诉或赔偿后,乙方承担全部损失。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6.2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配件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换件,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而降低整机使用性能。

6.3乙方有责任对合同项下的设备进行调试,并出具现场调试检测报告,同时出具现场噪音检测报告。

6.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2名,主要内容为中央空调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提供咨询服务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后期消防验收工作。

6.5产品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3小时,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6下列情况乙方维修收取相应的费用:__________

6.6.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

6.6.2擅自改装设备;

6.6.3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7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服务,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全包、半包或者定期服务,终身提供零配件。

7.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①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 %)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②乙方工程材料(非成品)进场,甲方验收签字,甲方三日内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③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__ %)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清。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3)、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不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不含设备吊装费。

8.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单方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9.违约责任

9.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0.05%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30______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9.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9.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9.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15日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15日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7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0.产品保修约定

10.1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 ______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

10.2乙方应给甲方留下质保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确认保修,乙方提供的维保人员、通讯地址或电话有变更的,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书面或其他有效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

10.3.1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真和电话处于24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殆于维修,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仍存在殆于维修或不及时维修的情况,此类情况发生三次以上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扣除相应金额质保金并且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

10.3.2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规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3.3当乙方质量保修金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回;

10.3.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1.不可抗力

11.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3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11.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11.5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2.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采取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3.其他事项

13.1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__________ 中央空调技术参数;附件二:__________空调主机及标准配置清单.

13.2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13.3合同双方应指定两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乙方指定技术代表:__________ ,商务代表:__________ ;甲方指定技术代表:__________ ,商务代表:__________ 。

13.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3.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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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采购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2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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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住宅楼太阳能热水器集体统一安装配套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金额

1.1.产品名称:高层住宅壁挂平板式太阳能

1.2.太阳能设备主机规格型号为: 100L平板式

1.3.设备、安装相关技术参数:

①、集热器采用平板式,材质为铜铝复合,德国进口磁控溅射镀膜,吸收率≥95%,反射率≤5%。外形尺寸根据甲方要求。

②、水箱外壳采用0.5㎜厚彩钢板,机械强度高。表面进行喷塑处理,耐腐蚀性和抗氧化能力器;保温材料为聚氨酯整体发泡,厚度不小于40mm,密度≥40kg/M3.内胆材质为国际2㎜搪瓷内胆,0.6㎜镀锌板喷塑外皮,胆中胆换热水箱。排气补液罐为LPBY-01优质Pc材质。

③、太阳能安装支架应由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符合GB/T19141的要求,其防腐性能应满足安全要求

④、换热介质采用环保无毒防冻液,须具有低温防冻的性能。

⑤、太阳能应配备完善的智能控制系统及电辅助加热系统。水箱电辅助加热系统应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具备“漏电保护、接地保护、限温保护、限压保护”及“防电墙”保护功能。

二、开工时间、地点、运输方式、施工工期及验收:

2.1.开工时间、地点: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乙方负责将设备及安装材料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蔚蓝卡地亚A地块),设备运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2.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3.设备进场后的初步验收:太阳能热水器到达工地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抽样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

2.4.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甲方负责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所需资料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2.5 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

三、合同总价款

总价包干合同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元)。合同总价款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装运卸费、配合费、总包服务费、安全防护费、制作费、安装费、检测费、验收费、利润、税金等完成该工程的全部费用。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货到工地,工程安装结束、系统调试完毕,相关工程验收资料交齐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甲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经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

五、设备保修及售后服务

5.1.产品保修期为 3 年,自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设计、材料、工艺、施工等质量原因产生太阳能漏水或其他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5.2.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所供太阳能的终身有偿维修工作,配件按照市场价格合理收费。

5.3合同双方如对设备的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则以国家技术监督检测部门的检测结论为准。

5.4如因设备质量原因,经维修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需依照国家“三包”(包修、包退、包换)服务规定,履行服务承诺,进行调换或退货。

六、 甲方责任及义务

6.1.设备进场当日,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安装位置,并负责协调施工用水用电。

6.2.安装位置及施工方案确定后,甲方如需要更改设计及安装方案,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因此产生的材料、施工及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及义务

7.1.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并及时与甲方确认设计、安装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7.2.在设备安装期间,乙方需遵守甲方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与甲方无关。

7.4.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破坏建筑原有结构、设施,如确属必要,应经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如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5设备安装过程中,乙方负责对破坏的外墙部分进行修补,并做好支架处的防水处理工作。

7.6 施工所需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7.7 安装完成但未交验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8.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未能按期交付使用,则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1%的违约金。因工程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8.2.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按额度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则每延误一日,甲方支付乙方1%的违约金。

8.3.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如期开工的或中途停工的,则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0.1.关于本合同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载明与本合同有关,由合同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10.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0.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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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采购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3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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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共同严格履行下列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水岸新城

2、工程地点:湖北荆门

二、工程内容

1、乙方按甲方签字确认的电、扶梯图纸的工作范围完成该项目设备的制造、安装及调试。

2、电、扶梯电源:甲方将进线电源送至电源的控制箱内,乙方负责电源控制箱至设备段的电源的材料及安装、连接。

3、本合同不含土建、建筑装饰及强电施工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三、工程工期

1、工期为 个日历天,以不影响甲方工程期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顺延工期。

3、如因工程设计变更、施工范围变化影响工期的,则工期顺延。

四、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单位:人民币 万元

1、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

2、双方认定,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万元整(¥1120万元整)。其中设备款为:人民币柒佰陆拾万元整(¥760万元整), 安装款为: 叁佰陆拾万元整(¥360万元整)。总价款包含设备款、工程安装维保款、运输款、及技监局的验收费用,但不包含总承包单位向乙方收取的施工配合费。

3、双台电梯必须为并联电梯(联动电梯)。

五、合同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预付款(¥56万元整)给乙方作为设备定金;

2、乙方电、扶梯制造完毕前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正式通知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80%(¥ 896万元整)付给乙方,款到后甲方45日内发货;

3、乙方所有电梯经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扣除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给乙方。

4、预留质保金10万元,质保期(壹年)满后7日内支付给乙方。

六、包装物材料和费用

仅限乙方标准包装(免费),特殊要求除外

七、土建工程与生产周期的约定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3日内提供《电、扶梯土建总体布置图》给甲方,以便甲方施工用。

2、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和甲方确认的《电、扶梯土建总体布置图》后,乙方组织正式生产。

3、甲方在乙方电、扶梯发货前必须保证电、扶梯土建适于设备安装条件。

4、货到现场后,甲方负责安排好电梯设备库房。由乙方负责卸车和保管,卸车费和保管费由乙方承担。若货到工地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产品不能安装,乙方卸货后甲方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妥善保管。

5、乙方在对电、扶梯井道、厅门、底坑和机房等作初步勘测后,发现不符合电梯安装条件的,甲方须配合乙方所提供的图纸进行整改。

6、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被迫停工时,施工期顺延。

八、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起12个月内或乙方发货之日起18个月,以优先到期为准是有效的产品质量保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2、甲方收到乙方安装验收移交的合格产品后,必须妥善保管和按规范操作,因甲方使用和保管不当而损坏的,由甲方承担保管和使用不当所发生的质量责任。

3、乙方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零部件。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而造成电、扶梯设备损坏,乙方可免费修理,损坏部分的零部件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九、运输费•••

乙方承担设备从生产工厂至本合同电、扶梯安装现场的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

十、安装责任

1、乙方负责自经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甲方发运后18个月,以先到期为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产品质保。若乙方发出报检通知后一周内,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报检的,一个月以后乙方将直接进入正常维护保养期。

2、本合同电、扶梯设备非乙方直接安装的,则乙方不负责维护保养工作,也不承担相关费用,更不承担因非乙方安装调试而引起的质量事故等责任。

3、免费维护保养期间,未经乙方同意,而有第三方介入维修保养的,乙方将自动结束免费维护保养工作,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十一、验收单位及费用

1、甲乙双方均认定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为本电、扶梯的验收单位。乙方安装工作结束后由甲方配合乙方报检,经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电、扶梯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电、扶梯产品未经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且乙方未正式移交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甲方不可擅自使用电梯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乙双方必须配合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并签字确认。

十二、土建工程与售前服务

电、扶梯底坑、井道、厅门和机房的预留预埋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若甲方需要指导时乙方免费提供相应咨询服务。

十三、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电梯移交

电、扶梯经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并收到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后7日内,乙方将单据、凭证、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正式移交甲方。同时,甲方应在“客户接收电梯确认单及单据、凭证、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十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向第三方出示、出借或转让等。

十五、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法

1、电扶、梯安装工程技术若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裁定,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裁定结果。

2、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均认同本合同为解决纠纷和争议的唯一依据。

十六、特别约定

1. 政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开工费、验收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缴纳。

2. 电、扶梯制造完毕乙方发出《付款提货通知函》给甲方,如甲方从乙方发出《付款提货通知函》之日起算1个月内未付按合同规定足额付款的,乙方免费保管1个月,如甲方超过3个月仍未付款提货的,视为甲方自动放弃电扶梯全部定购权,同时乙方有权对电、扶梯进行另行处理而无需通知甲方。

3、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由乙方统一回收。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扶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规格参数制造的扶梯,安装后如甲方自行对扶梯外表进行装饰装修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甲方承担,甲方在装饰装修扶梯过程中不得对扶梯的性能和结构改变或破坏,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安全等责任和质量责任。

5、如甲方未在电、扶梯免费维保期满前1个月内与乙方另行签订维保合同、支付维保费用给乙方的,乙方不承担质保期满后的任何责任。

十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旦签订,甲方确认后乙方立即生产电梯,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论以任何理由废除合同均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偿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对方,除此之外,如甲方违约则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如乙方违约则由乙方向甲方双倍偿还定金。由于电、扶梯为定制的专用产品,故当甲方违约而依此合同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和定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其它事项

甲方负责及承担的费用

1、 甲方应提供正确、标准的电梯进道,包括厅门、机房预留孔。各部分尺寸应符合乙方提供的土建图要求,如有偏差,甲方应负责整改。

2、 甲方应提供机房照明、通风或空调、消防设施,符合乙方要求的装吊主机、控制屏的吊钩,及机房警告警示牌。

3、 甲方提供三相五线动力电源及单相照明电源至机房配电箱,其电压、电源容量、配电箱须符合乙方要求及有关国家规范。消防梯应设置独立电源。安装期间,甲方还应提供临时照明电和足够的临时独立电源至机房,供安装调试使用。

4、 甲方应提供适当面积及安全的临时用房,以供材料及工具存储和安装人员作息,并提供临时用水用电。

5、甲方应负责清理电、扶梯机房、井道、底坑及厅门外的杂物,各门厅口装设可靠的安全防护栏,保证井道内空气流畅。甲方应提供井道内及门厅外的防水措施,底坑应无积水。

6、电、扶梯安装完成后,甲方应负责相关孔洞的回填及修整。

7、电、扶梯安装完成后,甲方应负责对电梯机件的保护。

乙方负责及承担的费用

1、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范的井道照明装置及电源插座。

2、乙方应提供井道脚手架板、并负责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和吊装。安装期间,乙方应负责安装机件的保护。

1、 货物运至工地后,乙方应负责开箱前货物整箱的安全保护工作。

2、 乙方应负责将电、扶梯设备运至甲方要求或甲乙双方认为工地合适置。

二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且双方盖章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共肆份,甲方持贰份与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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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装采购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4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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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采购合同范本

【篇一】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就向乙方采购格力空调用于办公室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采购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和安装时间:

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同意按实际完成安装数量、金额执行本合同,如在约定安装时间内甲方需调整型号数量,乙方应予以配合;新增型号、单价另议。超过约定安装时间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剩余安装合同的,若乙方价格上涨,按照涨价后价格计算。若在本合同执行中乙方发现甲方采购用途及安装地点与本合同内容不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产品的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

三、风险责任承担:货物到达甲方安装地前,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自到达甲方安装地后,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四、安装地点:。五、产品安装调试:

(1)由乙方免费安装调试;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场地等设施供乙方安装调试使用,以配合乙方安装调试。

六、其他费用:

(1)分体室内机连接电源插座、柜机室内机连接电源所必须用的空气开关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特殊要求的支架、护网等材料及制作费用约定为甲方承担。

(3)配管加长、附件增加(超出原厂包装配置)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设备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时间期限为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通知甲方对设备进行验收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甲方验收完毕。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付款逾期十日视为违约。九、包修期限:按照国家三包法及厂家保修规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厂家保留贰份。

十三、其他约定:甲乙双方保证工*实及合同签订数量、安装地址的真实,一旦有虚假,愿意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同意保留山东格力公司或珠海总部直接与项目甲方核实此项目真实性的权利。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详细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篇二】

甲方:

乙方:

主题:本合同由双方按下列条款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商品名称、价格条件:

(1)商标价格/万元(人民币)

此价格为总包价即交钥匙工程,含:设备费、包装费、库管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调式费、首次电梯检测费、24个月免费保修费及所有进口件的海关关税等各种费税;不含电梯卫视系统和电梯年审时行政收费。

(2)工程名称:

2、商品规格:

3、交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

4、交货期:电梯合同签定之后,乙方根据甲方建筑图,壹星期内制作电梯施工图交给甲方。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提前60天书面通知为准。

5、付款方式:所有由甲方按照本合同条款支付给乙方的付款均以人民币计。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定金;

(2)、提货前凭提货通知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安装完毕并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梯合同总价的%,乙方收到该款项后立即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4)、余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支付清;

6、安装:

1、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期:

(1)、当电梯设备到货,甲方土建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后,由甲、乙双方在安装开工前10天商定一个工程进度计划,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但安装开工日期最晚不得超过设备到货后的1个月。

(2)、甲乙双方初步拟定于日开始施工安装并于日安装调试正常,并负责保证验收合格,领取准运证,投入正常使用,共计天,具体安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乙方正式开始施工时间及中途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以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为准,即:安装验收时间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时间顺延。

2、安装包括安装设备所需的工作和交付设备前通常进行的测试和调试。安装、测试及调试应当按照乙方的安装测试标准和国家标准进行。安装单位为沃克斯电梯的安装单位或沃克斯电梯公司的直属分公司。如其它公司安装则乙方违约,甲方将不支付安装费用,并从支付款中扣除。

3、甲方责任及承担的费用:

(1)提供符合安装布置技术要求的电梯井道及机房电源,并排除积水、污物,若有差错应及时修改。

(2)提供电梯施工期间的水、电消耗,其费用由乙方向土建承包商支付。安装施工、照明、调试、运行的电源及水电费(安装用电源点应离井道不超过20m,调试用电源点应离控制柜不超过5m)。

(3)能满足一般防水的临时设备材料库房和相应的卸货堆场地。协助乙方维护现场设备保护,负责土建结构误差的整改和设备与土建结合部收口及土建填充工作。

(4)负责免费提供塔吊(如塔吊没拆除可以提供,塔吊只负责自身起吊重量的货物,设备吊至适当位置)及电梯安装时搭井道脚手架用的钢管、扣件。乙方自行搭设,负责电梯安装单位与其他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

(5)提供器材,在乙方配合协助下安装闭路监控摄像系统及其它系统。提供接地线拉至机房配电箱。

4、乙方责任及承担的项目:

(1)电梯设备到货后,在预计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工地检验每个井道的土建安装条件,并依据合同规定的提供咨询服务。

(2)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并负责电梯设备材料的保管。

(3)按照国家及地方安装规范和标准完成安装工作。

(4)按照国家及地方安装调试规范和标准完成调试工作。

(5)遵守施工现场之有关规章制度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种罚款。

(6)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开工申报。

(7)负责安装及拆卸井道脚手架,完后运到指定地点。脚手架安装必须牢固并符合安装要求。

(8)负责报送当地部门开工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合格。

(9)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沃克斯电梯有限公司内部质量标准制造和安装,按合同规定的进度,科学管理精细施工。

(10)向甲方和总包提供施工方案,人员组织及施工进度计划。

(11)严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和安全作业,以及设备和人身安全。

(12)负责承担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引起自身人及他人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13)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设备保护工作。

(14)自备安装和调试工具、仪器仪表,全面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15)所有电梯施工井道厅门及孔洞应设置防护栅栏及警示标志。

(16)提供并安装井道底坑内爬梯。

(17)提供井道照明和底坑检查用防水型电源插座。

(18)向甲方提供1套安装指导手册,1套维修保养手册。

5、安装验收:

(1)、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派代表会同乙方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纸及国家有关电梯安装标准验收电梯。

(2)、甲方应按当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验,因报验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电梯产品未经合法验收并领取电梯准运证,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4)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销售需要提前使用电梯,乙方必须派专人来管理电梯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7、设备

(1)设备到货时间为日到甲方现场,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乙方应当按照适合于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的要求和多次搬动对设备进行包装并办理运输保险。

(3)设备所有权仅在乙方收到除尾款以外的全部合同款项后转移至甲方。

(4)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标准用先进的科技和专有技术生产设备。

(5)质量保证期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二十四(24)个月,但最迟不超过货到工地的三十(30)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除国家规定的设备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余维保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除外)。质量保证期内电梯若发生由于乙方原因(电梯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维护等)造成的任何故障,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甲方或使用人每发现一次故障或报修一次故障(因乙方电梯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维护等原因),甲方可从尾款中扣除故障电梯总价的0。3%,以此类推。乙方同时应承担造成电梯故障可能引起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扣款超出尾款总额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力。

设备到货后的二周(2)内,甲方可以检验设备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并书面通知乙方有关设备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的任何不符或瑕疵,甲方检验没发现不符或瑕疵不等于

乙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要求。如果设备在没有乙方代表在场时被打开,则乙方对设备的灭失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果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任何缺陷,甲方应在发现缺陷后的十四天内以书面形式或记录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检验通知的缺陷部分。如该缺陷被证实为制造原因或乙主其它原因引起,乙方将修理或调换缺陷部分。被调换下来部分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8、质量保证:

(1)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由乙方安排安装,乙方检验合格,甲方接收后,除甲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和人力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乙方免费保修24个月。若乙方未能及时保修,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异议索赔:

产品品质由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如因乙方原因不符合此合同规格,乙方负责回修工作,经过乙方回修工作仍不符合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10、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误一(1)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违约金为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此违约金不得超过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如果延期造成甲方不能按时交房,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经济赔偿。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包括损失和延期交货)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四

(14)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持续十周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修改本合同的条款。

(3)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中途退货、或因甲方行为人过错而使本合同终止履行时,乙方除不向甲方退回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30%的违约金。

其它:

①所有电梯必须满足本项目及政府规定的消防要求。

②多方通话代替三方通话,并有按键向安防中心报警。

③本电梯的使用不受温度变化,在温差条件下能正常使用。

11、仲裁:

如双方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将争议提交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处理。经仲裁做出的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2、在电梯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必须进行官方验收,若因甲方或业主方或总承包单位的原因,不能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则原付款条件在验收合格后应付的款项,须在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同时免费维保期也相应从电梯安装完毕一个月后起计算。

1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14、有关开工申报,官方竣工检验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电梯卫士系统安装费及使用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1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解决。

17、此价格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有所改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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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厨房,采购,全文共 6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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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太谷中学新建学生餐厅厨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址:

二.工程范围

1、 山西省太谷中学校新建学生餐厅 厨房设备及餐饮配套设备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厨房设备报价单》)的供应、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

2、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给排水、电、燃气、排风、排油烟、鲜风等的深化设计和系统设计图及相关工程函接的跟进。

3、本工程结束后,乙方将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工程维护。

三.工程期限

双方约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属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甲方对乙方处以 元/天的处罚,并由甲方在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扣除。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严格按>及>中设备配置清单履行合同义务,任何报价中的少列、漏列以及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与甲方要求一致)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性能。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自行制造设备的工艺达到本行业或《企业技术标准》的最高水平,产品坚固、耐用、美观。

3、乙方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并确保在合同规定的设备使用期和保修期内运转良好。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全部责任。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免费更换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属乙方原因未及时处理,并致使甲方经营受到影响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操作错误、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和技术数据的差错或错误,使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损坏,乙方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甲方运作正常并在一周内免费予以修复或更换受损的合同设备。如乙方在此期间未能照此履约,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存在质量缺陷,甲方现场代表口头通知(口头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补发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组织整改,逾期不改,甲方有权出具罚单人民币500元/次,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从第二次发现起每发现一起即出罚单人民币1000元/次,上述罚单由甲方汇总后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 环保申报

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环保部门的报批及审核手续,所涉项目费用,政府有出具发票的正常审批程序和手续申办费用由甲方支付,但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当中。无项目发票的业务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六. 交货和保险

1、乙方应负责安排海运和/或内陆运输,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按双方确认之交货进度表执行。

3、乙方装运的设备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等完全相符,否则,乙方应对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体积(m),总毛重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甲方。

5、乙方提供2套完整技术资料,分批交至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如果经甲方代3表检查后发现技术资料(含软件)有短缺、遗失或损坏,无论是否是乙方原因,乙方都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向甲方免费提供短缺、遗失或损坏部分。

6、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在甲方收货后的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七.设计深化及修正

1、乙方需满足甲方对本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必须有效结合的要求,为本工程提供厨房设计总体控制、深化设计的技术支持,配备设计力量应达到高标准的设计配合深度。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对原设计的不完善部分进行合理修正,以提高该工程的整体设计质量。

3、为使合同顺利履行,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主动与甲方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联络。涉及重大问题乙方还应邀请甲方参与并提供工作便利和食宿交通便利。设计联络会议的结果应由乙方以会议纪要制成书面文件,并抄送甲方。

4、甲方厨房规划设计由乙方负责,设计范围包括厨房平面布置图、厨房电路布线/点位图、厨房排风/新风图、厨房给水/排水布线图等相关图纸,相关设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工作内容的设计深化工作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并报甲方确认。

6、设计深化及修正的整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安装调试及检测

1、在安装结束前十天,乙方应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部分或全部测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2、在调试期间,乙方应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所用仪器、仪表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如有关部门有规定,设备的调试及检测则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及甲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取得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产品如需与其它设备对接的项目,必须与其设备供应商共同商讨工程方案,产品质量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标准要求。

九.验收合格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甲方和有部门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4、设备在交由甲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现场调试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签订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如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未能无故障地通过检验,双方应共同分析其原因并澄清责任,并应决定第二次进行检验的时间(不得迟于出现故障后3天)。如在第二次进行检验后,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仍未能无故障地通过,经双方共同分析,如属乙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应于2周内使其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在出厂检验、现场试验和检验中,对连续3次或2次固定性故障的合同设备应视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免费更换(包括关键的设备),使之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由此引起甲方发生的有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6、需重新外购或制造的该合同设备、部件,甲、乙双方应就新的交货期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未能在上述交货期内交货,则该部分设备或部件按合同价的二倍赔偿(含安装及调试费)。如属甲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仍应尽力帮助甲方寻找原因,并且设法解决问题,费用由甲方负担。

7、配合甲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卫生、消防等部门检测及验收,并取得合格及交付使用的证明。

十.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工程图纸严格施工,图纸标明的管、线接驳的点位图与实际的管线之间的差距,由乙方负责完成接驳,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接验收时,由甲乙方所有相关人员及山西省太谷中学校相关领导到场,检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产品表面无缺损,试运行无障碍,连续一个月正常运行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十一. 质量保证期

1、所有材料、设备等在正式验收合格后均需有 三 年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如由于设备缺陷,材料不当或施工质量欠佳等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免费修复并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质保期由甲方代表签发证明确认,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终身免费维护(若产生更换材料费用只收取成本费用)。

2、如乙方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低于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则乙方的保证责任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执行。

3、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修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一般性设备须在12小时内到场盔行维修、更换,运水烟罩须在4小时之内到场盔行维修、更换,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如超过12小时(运水烟罩4小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的,所发生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维修费用由甲方从货款中抵扣,设备款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

5、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甲方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免费维护及调试, 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护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6、对质量缺陷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均可委托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如经鉴定属于乙方责任,则所有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须对延迟修复质量缺陷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7、因合同解除而导致乙方中途停止供货的,对其解除前所供的货物,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质量保证责任条款之约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十二.禁止转让、分包、贴牌生产

1、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乙方不得在未得到甲方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3、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在甲方同意分包的前提下,乙方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乙方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撤消乙方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甲方因此蒙受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有将设备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十三.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含设备供应、装卸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报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设备使用培训费及试运行中的指导跟踪、合同保修期内质保金、各类风险、利润等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该包干总价已经包含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支付。本合同设备的价格不因市场物价上涨、原材料或人工费上涨、政府调整物价及其它因素而作调整。本合同为闭口合同。(具体价格内容详见附件)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后(附设备清单),设备清单经甲方审核无误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款的 30 %;

3、设备安装全部完成,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验收合格调试结束证书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 60 %;

4、本合同质保期为 三 年,质保金10%。自验收合格之日始,在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确保无质量问题后,10%的质保金由甲方在三年质保期的前两年年末不计息退还乙方各3%,三年期满后不计息退还剩余的4%。

5、合同外增加工程:甲方要求增加的合同外增加工程,其设备单位价格、总价优惠比例等均按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总价时确定的原则,计算增加工程的价款,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的该增加价款作为双方的补充内容,其他条款均按本合同执行。

十四. 安全责任

1、本合同项下在所有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本合同项下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甲方人员已按照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企业标准、图纸和说明书操作,所引起或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五.现场管理

1、工程实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标化文明工地。

2、如属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或采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工器具、设备等管理方面的事故,受到有关管理部门书面通报的,甲方均可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1 万元/次的责任处罚。

3、确保文明施工,全封闭施工,施工区与生活区隔离,现场卡筑垃圾按甲方指定的地方集中堆放。

4、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杜绝出现用电、用火、高空施工预留孔洞维护、材料运输等方面事故。

5、甲方在本工程开工前五天,视需要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临时办公场所,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大楼内提供给水点、动力电源点,其他由乙方自理。

7、施工垃圾由乙方及时清理,并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清理外运费用自理。

十六.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在30个日历天内的,无须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在30个日历天以上,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利率的两倍/365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提供堆放、安装、培训场地。

3、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的质量供货,乙方不能按约定质量标准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总合同价款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乙方仍不能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完工的,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批货物货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4、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并在货到工地后10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 3 %计算,按天累计。同时,逾期15日,乙方仍不能完工的,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补充订货要求,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完毕。若甲方需在原采购基础上补充采购物货数量的,甲方应提前 10个日历天提供补货通知单给乙方以方便乙方按时交货,货物单价按附件1执行。

十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 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 合同附件

1、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2、附件2.廉洁合作协议

3、附件3.企业法人的相关证件复印峻及燃气炉具生产许可证、准销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峻(乙方)

4、附件4.厨房设备报价单(甲、乙方)

5、附件5. 厨房设备制作及安装进度表(乙方)

6、附件6. 燃气炉具的国家标准及企业安装技术标准(乙方)

7、附件7. 施工安全及现场管理责任保证书(甲、乙方)

8、附件8. 现场项目班子人员表(乙方)

二十. 其它

1、本协议规定的设备型号若由于技术进步,原生产厂家有所变更,乙方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变更相应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本协议中对应的设备型号相应变更(乙方需以更先进的设备代替本协议中相对应的设备并提供相应部门的证明)。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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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石材采购安装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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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采购乙方石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景新大厦

1.2 工程地点: 四十米大街

1.3 承包范围:景新大厦外墙石材供应、加工、运输及安装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干挂

1.5 工 期: 20xx 年4月11日起,共 120 个工作日

1.6 价 格:

注:1.以上总价格为暂定价,以竣工后实际铺贴平米决算总造价为准。

2、石材加工包括磨边、修角,安装包括开挖电梯按钮孔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的确认,石材施工堆放场地,确定面积;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用电用水设备,说明注意事项。

2.2 如果必要指派专人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甲方应免费提供水、电等配合。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进场前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的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专人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3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违背甲方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技术要求

4.1 甲方保证施工前,会同乙方对现场的结构检查,无明显的缺陷。(乙方可派人协助认可电梯门口结构完整,以保证工程质量。)

4.2 乙方提供的石材不得有色差,有严重色差的撤场调换。

4.3 施工前,不得发现石材表面有破裂现象或者其他痕纹。

4.4 施工时挂石材全部采用干挂施工,并且做好样板,决定样板后按样板施工。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施工时,发现石材有色差、痕迹、裂纹等质量问题,并且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石材等因素,全部由乙方负责。

5.2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产品的保护和看管工作。

5.3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符合验收标准情况下,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手续,,验收时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签定合同后三天之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额 / 作为预付款,工程施工完成50%时,甲方在七天内首付合同总额的 40% ,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支付到 95% ,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满一年后付清。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时必须切实注意安全,应遵守有关的安全条例,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附则

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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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工程,全文共 18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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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订日期: 201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工期

四、工程质量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十、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 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8. 甲方工作

9. 乙方工作

三、施工进度和工期

10. 工期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12. 暂停施工

13. 工期调整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与检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 工程预付款

26.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七、材料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31. 确定变更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3. 工程结算

34. 工程质量保修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7.争议

十一、其他

40. 保险

41. 履约保证金

46. 合同份数

47. 补充条款

47.2 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

附件6:付款申请表

附件7:中标通知书

附件8:廉洁合作协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给排水、太阳能系统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的条件下,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并为甲方培训操作、保养人员,提供操作规程等内容。如甲方要求,乙方也必须对购房业主的使用提供操作及使用进行培训。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二、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包括: 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给排水、太阳能系统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的条件下,甲方认可的施工图范围内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钢塑管、PPR管、管道保温、设备控制箱、电缆及电缆控制线,管道安装从屋面供热设备至每层管井内热水表处(含热水表安装)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保质期内维修。负责协调本工程范围内涉及其他设备设施验收,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操作、维护、维修方面的专业培训 。

2.2、具体分界面为:

2.2.1、土建总包施工单位负责预留冷水管道接口出天面并安装阀门及水箱、热泵土建基础施工。

2.2.2、天面上方(阀门后)的冷、热水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并负责天面至分户热水表(含热水表)及热水、回水管道系统安装和预留、预埋工作(天面下方)、后期套管及孔洞封堵、太阳能设备基础(支墩)施工及安装完成后的恢复工作。土建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将电源线引到屋面动力配电箱,乙方负责控制箱的电源接线及控制箱后的电气线路。

2.3、竖井内太阳能热水表后至住户的管段由总包施工,管井分户热水表与热水管接驳由乙方施工

三、工程工期

3.1、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个日历天,工期计时均为日历天,包含设计、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所需全部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中约定的开工日期起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止。该工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假期(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及其他公众假期,例如:国庆、春节、各类大型运动会、东盟博览会、民歌节、中考、高考等)、施工期间雨季对工期的影响,乙方须按合同工期进行施工及竣工并承担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所导致的违约责任。

3.2、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一违约金。

3.3、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的,乙方视原因进行协助,相应完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所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

4.2、本工程产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本项目的施工图的使用功能要求,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4.3、本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包括项目通过甲方及监理方的检测及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

4.4、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结束后,且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乙方需对甲方的使用及维护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及日常维护的培训。

4.5、 主要材料品牌:集热板: 、水箱: 、管材: 、循环水泵: 、阀门: 。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采用施工图预算总价包干,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额 ¥ 元。本合同选择计税方法为 计税(一般/简易),税率 %。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原因,计税方法和税率等有调整,按调整后双方协商确认。

5.1、包干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1)图纸的深化设计费用、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材料设备运输及装卸费(含再次人工搬运费)、安装及调试费、维护及保修费、施工后现场清理费、保险费、工程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各种施工措施费(保证施工质量、工期和安全等的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等保证通过节能专项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

(2)包干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乙方所有施工开支,如工资、交通费、加班、补助、工具及损耗、水电管理、工商税收费用、施工报建等有关的一切费用;

(3)乙方施工使用设施(包括材料仓库、施工用临时道路等所有设施)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合同总价包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必须实施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5)乙方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休息及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的所有费用及赶工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各种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测费用;

(7)政府城建管理部门在本工程内发生的如施工环保、建筑垃圾处理等各类强制性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承担;

(8)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9)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到工地现场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导致的索赔(增补)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0)本合同的工程总价中除双方约定的可调价部分之外,其余不因以下任何因素而调整:

(a)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机械设备购置或租赁价格、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增减变动的;

(b)税率增减变动的;

(d) 本工程施工中遇到或克服各种困难和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减变动的;

(e) 其它可能会引起价格变动的因素。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

3、 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及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详见国家建设部、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及设计变更;

8、 工程报价表

9、 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

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及往来函件等书面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组成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01 年 月 日;

2、合同订立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5号甲方办公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名: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详见《通用条款》的相应内容。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以下文件形成时间相同时,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

(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5)乙方的报价文件及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甲方的报价说明文件及附件;

(8)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

(9)图纸及设计变更;

(10)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电子会议纪要、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及往来函件等书面资料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使用汉语,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及国家标准、规范。

4. 图纸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前5个日历天提供肆套;如乙方需增要图纸,增加图纸由乙方自行承担。另所有竣工图纸乙方必须按设计变更修改后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4.2 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图纸,乙方不得将图纸借给他人套用,如发现乙方擅自出借图纸导致他人套用,由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停止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 工程监理单位为 ,其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5.2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甲方委托其行使的职权和其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5.3 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简称甲方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5.4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5.5 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其职权由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8. 甲方工作

8.1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1 开工前3个日历天,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8.1.2 在工程开工前3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接口,其余由乙方自行接至距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处,费用由乙方自理(详见本合同9.1.12条约定)。

8.1.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8.1.4 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3个日历天办理完毕工程开工手续所需要的有关证件、批件。

8.1.5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乙方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

8.1.6 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后 2 个日历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进行控制、监督。

8.2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8.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处理施工及安全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8.4接到乙方申请的各种验收(“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7条约定执行,“竣工验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2条约定执行)及工程量计量要求时,在工作时间2个小时内参与验收与计量,如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及工程量计量的合理要求后,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参与验收及计量的,乙方的工期予以顺延。

8.5 遵守本合同附件8《廉洁合作协议》的约定。

8.6 其他甲方工作约定:无。

9. 乙方工作

9.1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9.1.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附件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组织人员进场,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规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派驻进场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规定人员名单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主要管理人员的,由承包人按其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每人5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有人员变动,乙方应提前7个日历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呈所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如未经允许擅自更换管理人员,按本条关于管理人员与合同不符处理。

9.1.2 如有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在工程开工前 3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向监理、甲方报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之清单、材料采购供应总计划,监理、甲方按8.1.6条约定的时间进行审核,如审核未通过要求修改的,乙方应于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乙方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甲方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控制、监督,乙方必须如期开工、竣工并按时保质移交整个工程。在任何情况下(除发生不可抗力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能擅自停工,若有违反,按本专用条款第35.2条执行,同时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人员、设备进场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退场,如未取得工程师(包括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的书面同意退场的,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台设备、500元/人的违约金。

9.1.3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参加甲方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会议,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会的,必须向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同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工程会议,否则由乙方按其项目经理不到会一次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累计不到会达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地代表或项目经理,且其在施工现场工作期间要按要求甲方上下班时间要求正常上下班,因病或其他事务需离开工地的应向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否则甲方发现乙方项目经理一次不按要求上下班或擅自离开工地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累计超过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4 乙方每周五前向甲方提交下周施工计划,迟交或不交一次罚1000元,计划经甲方代表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9.1.5 施工过程中遵守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同时甲方将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的处罚。

9.1.6 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工程安全事故,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的处罚。

9.1.7 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搭设安全通道、挂安全封闭网、安全防护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1.8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管、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9.1.8.1 场地移交后承包人负责保管施工场地内所有成品、半成品(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门窗工程、设备等的保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如有损坏、污染、遗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9.1.8.2 乙方对于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维护应遵循有关的规程、规范要求,注意材料存放的防火、防潮等,不得由于存放和维护措施不当而造成材料、设备的变形、变质、失效、损坏。工程在交付给甲方之前,全部由乙方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并承担费用,在交付给甲方之前有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并确保质量。

9.1.9 施工场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广西及项目所在地市现行相关的管理规定。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甲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如乙方拒绝上述工作,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安排工作的,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清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

9.1.10 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监理及甲方的指令(口头或书面)组织安排现场施工,并积极配合、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视情况严重程度有权处以罚款1000~5000元。

9.1.11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整改指令(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后在约定时间之内必须按指令要求整改完毕。如果乙方拒绝整改,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进行整改工作,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同时甲方视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1000~5000元/次的处罚,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9.1.12 本工程生活及施工用水电接口由甲方协调主体施工单位提供,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生活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用水、用电量以现场安装的水、电计量表计量,各计量表的读数由甲方于当月(自然月)28号组织乙方、监理公司及主体施工单位共同计量并签字确认,主体单位按当月的用水、用电量加20%的损耗向乙方收取。若乙方不能按时到场计量时,该月的水电计量数以甲方、监理公司及主体施工单位的计量数为准,水、电费单价以供水、电部门实收单价为准,每月由乙方向主体施工单位缴费,乙方未缴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1.13配合甲方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若甲方已告知乙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乙方仍造成破坏的,乙方须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及赔偿;经甲方确认无法避免破坏地下管线的及增加的其它项保护措施工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1.14合同签订生效 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 套经甲方确认的合格材料样板;样板提交清单详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9.1.15在本工程完工后应在荣和集团任一项目现场设立售后服务联络点,以保证小业主使用售后服务需要,并在接到小业主发出的售后维修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提供售后服务支持。

三、施工进度和工期

10. 工期

10.1 按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三条执行。

10.2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及甲方审核的时间:按9.1.2条约定执行。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上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在接到开工令1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12.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13. 工期调整

13.1 工期增加: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按本合同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工期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工期签证进行确认或提出有关意见。若超出14个工作日甲方未答复的,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认可该工期签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工期顺延有效签证资料必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时同时附送,且该签证资料不得失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工期延误约定:甲方只办理工期签证,其他索赔一律不办理。)

13.1.1 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工作面开工条件;

13.1.2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3.1.3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正常施工停工累计达8小时;

13.1.4 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13.1.5 发生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地震、台风等,以上灾害其危害程度对工程施工正常生产是否造成影响及影响时间以南宁市政府部门公示的灾害报告为准。

13.2 工期减少: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15.1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项目所在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法定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异议不成立的一方承担。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甲方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甲方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甲方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监理、甲方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甲方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甲方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监理、甲方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4 乙方应对总包及水电等施工单位移交的工作面进行验收,如:试水、试压等,否则因渗漏等问题造成的损失时,乙方自行承担。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乙方须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广西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如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项目经理的权利。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包干。本工程工程量按招标时设计图纸、答疑及图纸深化设计进行计算,投标工程量视同设计图纸工程量,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外,实际工程量变更不对合同价款作任何调整,合同价格已包含了按规范要求施工的相关费用,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面的延期提交、 临时设施的搭设、交通费用、各种原因致导致的人、材、机价格的上涨),且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具体合同价格包含内容详见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五条“合同价款”。

23.3 取消通用条款第23.3条的约定。

23.4 取消通用条款第23.4条的约定。

23.5 现场引发工程签证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按本合同附件五《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确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24. 工程预付款

详见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6.1条。

26.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26.1 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及步骤:

施工工程款支付表

序号工程形象进度及付款条件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根据本工程分段施工计划分段支付预付款。接到甲方的分段开工计划通知后,自乙方书面请款材料(请款单、预付款银行保函及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分段造价20%预付款。

2分段工程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将该分段工程全部设备及材料发货到达项目现场,经甲方代表确认,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分段造价的60%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3分段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毕且设备正常运营,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形式检查报告后。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标段合同总价85%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4分段工程经小业主入伙使用验收后(如业主不按入伙通知时间参加验收且在通知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未前来验收的,经甲方、监理、物业验收合格,则视为业主验收合格),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0%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5双方办理结算定案后,且乙方提供结算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结算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7%。(扣除已付款)

6质保期贰年满后14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复检及结算后,自乙方提起请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不支付利息)

26.2乙方提请工程款付款申请表同时,必须按以下第 项约定的税率(注:选择填写①或②),提交双方核对签字确认的应收(付)工程款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

①、本项目增值税暂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提供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②、本项目增值税暂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提供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若本项目计税方法调整,乙方提供的发票应按甲方要求作相应调整;若上述款项为本项目的结算款,发票须开至结算款总金额的100%。

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表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延迟提交相应发票的,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支付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相应顺延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当次工程款,由此造成一切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26.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若经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发现乙方提交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每发生一次本条约定情形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与发票面额等额的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同时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工程款,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滞缓供货施工。

26.4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提交是甲方支付各类款项的前置条件,其他关于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提交约定、有效期及退回的约定详见专用条款第41条“履约保证金”约定。

七、材料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乙方按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材料样板(该材料样板需经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进行采购,同时该材料样板由甲方保管,作为材料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但该材料存在内在的瑕疵除外),详见后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28.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及进场的材料、制品、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技术标准,同时在使用前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材料、制品、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明资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否则,乙方除需更换材料外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

28.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材料、制品、构件,如规范及设计要求应当进行检测和试验的,必须进行检测和试验,当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甲、乙双方约定指定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为检测单位,其检测结果合格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8.4乙方按本合同后附件《材料清单一览表》要求采购的材料进场后,必须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证,并以书面确认为准,如乙方采购的材料与约定不符或与样板不符的,甲方视为乙方所采购的材料不合格,将禁止乙方使用,乙方须无条件清货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8.5 甲方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制品、构件的质量确认,均不减轻乙方对材料、制品、构件应承担的质量、工期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制品无论是否履行了质量确认手续,甲方均可视需要进行抽查或送专业检验部门检验,如发现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送检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8.6 对甲乙双方约定的材料,其品牌、规格型号和综合单价是合同签订时双方共同确认的(详工程量报价表及后附件《材料清单一览表》)。乙方应提前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及时采购使用。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变化或采购不到材料为由提出工期签证或增加相应费用。

八、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1 施工期间,凡发生工程业务联系单(非设计原因)、技术核定单等,必须由甲方工地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乙方项目经理共同办理书面签证手续,否则视为无效。

29.2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包括设计修改图)、业务联系单、技术核定单等,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时,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办理费用的认定手续(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对甲方有效),以作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29.3 设计变更以甲方或设计院发出并经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为有效文件,乙方应及时按甲方所发的设计变更施工,经监理单位及甲方检查,每查出乙方不按设计变更施工一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仍必须按设计变更施工,因不按设计变更施工所发生的修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列入工程结算内容。

29.4 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立即执行的甲方代表指令(口头或书面)时,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指令,则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9.1.10条执行;因指令产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追加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3.1条执行。当甲方发出的指令为口头指令时应同时附上手签的处理意见(要求有5.3条约定的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签署意见)项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必须于3个日历天后根据手签意见书补发书面指令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乙方执的甲方手签意见书作为结算的依据。

29.5 为了便于工程结算,乙方必须在签证事件发生后28个日历天内按照本合同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报告后28个日历天内对申请签证事件进行确认或提出意见,同时对合理的签证事件办理签证。若超出40个日历天甲方未答复的,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认可该签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有效签证资料必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时同时附送,且该签证资料不得失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29.6 各种工程签证单、来往函、联系单以乙方送交甲方代表签收为准。

31. 确定变更价款

31.1 对于设计变更,变更部位工程量按有效的设计变更进行增减计算,合同价款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合同价款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没有类似或适用的综合单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定额总站提出造价咨询并以该部门提供的价格为准。

31.2 对乙方已施工完某部位后方接到甲方对该部位的设计变更图纸或通知的,由此发生的签证已施工完部位的拆除工程内容套用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等现行有关规定及文件编制,有取费区间的按其取费区间中值计取,无取费区间的按原值计取,材料价差按施工当期《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市场参考价平均值计算。参考价上没有的材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市场询价确认材料价格。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与竣工资料同时提供三套经甲方及监理公司盖章确认的竣工图。

32.2 工程具备初步验收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初验申请后3个日历天内组织工程初验。32.3 工程初验不合格的,乙方必须在监理单位要求整改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由乙方提请正式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经监理单位确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6个日历天内组织正式的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即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共同参与)合格时,本工程竣工日期以甲方签收乙方提请正式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的日期为准,若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时必须整改,按整改后重新组织的三方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本工程的竣工日期。

32.4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竣工验收不能通过的,乙方应按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且承担相应费用。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不到合格,乙方还必须承担因工程不能按时投入使用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32.5 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前乙方须完成的工作:

32.5.1 清除场内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销纳点),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垃圾外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2.5.2 施工人员、材料及设备退场。

33. 工程结算

33.1 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结算的前提条件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33.2 结算方式:

(1)工程量按照甲方代表确认的竣工图纸结算。

(2)结算依据详见本合同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总价=合同包干总价+设计变更及签证造价

33.3 乙方在达到约定的结算前提条件时应在28个日历天内将本工程的结算报告、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及以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甲方审核。

(1)资料目录;

(2)开工令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项工程验收报告;

(3)加盖红章的《结算申请报告》;

(4)与结算相对应的有效合同、补充协议中相关经济条款的复印件;

(5)详细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含编写说明),另附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价依据进行计价,具体依据如下:

①、合同报价表单价或合同中约定的取费标准;

②、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约谈记录/限价单等;

③、甲、乙双方签认明确费用的函件;

④、扣罚款单;

⑤甲供材、甲指乙供材的供货通知单或排产订单、送货单回执、领用单/入库单等相关计数单据。

(6) 以上资料中签证、设计变更、定价审批、明确费用的函件等提供原件,无原件者或可提供经过核对后的复印件;

(7)《工程竣工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

(8)相关的结算工程量计算稿或后附结算图纸(包括签证附图);范围及内容必须清楚明了,具有较强的可复查性,且图纸是已经过监理及项目工程师签字确认用于施工的,或者经核对过原件的以上资料复印件。

(9)符合甲方要求的经过统一编号的现场签证(后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资料)资料的原件;

(10)详细填写《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对帐单》中项目名称、已付款情况、收款帐号、收款银行等相关要求并盖章后经财务相关经办人确认,原件2份附至结算资料中。

(11)工程由项目管理部工程师接管相应的结算资料交接工作;

(12)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

33.4 取消通用条款第33.4条。

33.5 在满足本协议条款第33.1条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提出修改意见。工程结算经甲、乙双方核对,最终的工程结算造价以经甲、乙方认可的审核结果为准。

33.6 在工程的结算中,对双方争议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定额总站裁决。

33.7 如由于乙方未能按时移交工程或资料欠缺或不来核对工程结算等原因而拖延时间的,甲方有权将结算计划相应顺延。

34. 工程质量保修

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5.1 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停工或消极怠工,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35.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极怠工,包括未能按本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工期要求完成约定的工作在10个日历天以内的,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日历天的,自第11个日历天起,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向甲方交付工程严重影响甲方销售、展示等重大计划节点的,乙方按合同总价10%金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5.3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9.1.14条约定提交材料样板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且仍必须按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执行。

35.4 未按甲方指定品牌采购或未经甲方验收的材料,乙方均不可用于本工程。如有违约进场的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35.5 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导致采购困难等原因为借口,擅自拖延材料进场,并由此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

35.6 乙方未按甲方约定质量、材料施工需要整改的,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10%的金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处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

35.7 如因乙方不按施工规范、图纸施工或其他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不合格标准的,或存在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情况,乙方需无条件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此造成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视情况对乙方进行20000~100000元/次的处罚,甲方罚款数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5.8 甲乙双方约定当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时乙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引起的费用及工程造价升高的费用):

(1) 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进场施工、工程停工、消极怠工、逾期竣工或预计逾期竣工超过10个日历天时。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对外另行转、分包。

(3) 被行政机关责令停工超过30天的。

(4) 乙方项目经理在开工后未就位主持工作时。

(5) 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以上”的事故。

(严重质量事故是指由于施工过失,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需返工重做或由于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或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造成有人员重伤的质量事故。)

(6) 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

(7) 未按乙方承诺函完全执行。

35.9 当甲方根据本专用条款第35.8条及其他条款的约定或依法要求解除施工合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施工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将自己的人员、设备无条件撤离工地并将施工现场和在建工程及工程资料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在接收场地及施工资料后,双方进行已完工程的质量检验、工程量认定及工程价款的结算。乙方不配合进行质量检验、工程量认定及结算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工程量鉴定及工程价款的结算,及视为放弃对检验、鉴定或结算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力。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乙方未按期退场、移交工程、资料,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未进行工程结算的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工程造价的70%结算工程款,对于乙方已完成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支付工程款。

35.10 本合同其他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未进行工程结算的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20%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35.11 乙方保证无条件处理好与承包本合同工程内容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队、供应商、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关系,不因前述施工队、供应商、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工资、工伤赔偿、货款、工程款)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到项目工地、甲方营业场所、行政部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利用公共媒介、自媒体曝光甲方或项目)。若有发生前述主张权利的,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两日内,乙方无条件彻底解决完毕(包括但不限履行完毕争议款项费用的支付义务,撤回诉讼仲裁,解散聚会、撤销各类媒介宣传并消除影响)。若乙方没能控制上述事件的发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支出的争议款项费用、处理事件和消除影响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直接和间接损失),该违约金及赔偿款项,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工程款项中直接扣收,无需乙方另行同意。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4日内乙方不能完成解决的,视为乙方认同有关人员主张权益的款项费用及金额,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的工程款项中扣收,由甲方代乙方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无需乙方另行同意,乙方就此发生的损失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5.12 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约而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可在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违约金,甲方可从其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进度款及质量保修金,下同)中直接扣收,甲方扣收的该违约金数额视为甲方已支付同等数额的工程款(进度款)给乙方。

35.13 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受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害,故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二年内出现上述情形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施工图纸施工的甲方不予结算,且乙方应免费按照施工图纸进行返工。在乙方返工、整改且甲方验收合格前,该部分不予进行付款及结算,并且乙方还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5.14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33条约定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及工程竣工资料的,乙方同意每延迟一天提交相关资料的按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同时将不予结算。

35.15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自己人员或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工程交付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及损害方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总造价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5.16 违约方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35.17其他违约情况约定:无。

37.争议

双方因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其他

40. 保险

由甲方、乙方各自办理其范围内的财产和人身保险并承担各自的保险费用。

41. 履约保证金

41.1 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如下第 项约定(注:选择填写①或②)提供履约担保。

①、向甲方缴纳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及其他代付/垫款等后)在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乙方提起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返还。

②、向甲方提交按中标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内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保函格式详见附件1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款项,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滞缓供货施工

41.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超出履约保函有效期的,甲方相应延迟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延误期的银行履约保函。

41.3 在履约保证有效期内如履约保函有效期结束,但合同履约未完成的,由乙方自行延续保函的有效期。

41.4 投标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后,自乙方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无息退还至乙方对公账户。

46. 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47. 补充条款

47.1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费用结清之日起失效。

47.3 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冲突的,以专用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帐号:

银行帐号: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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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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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 )提供( )设备安装施工任务制定本合同条款,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出施工具体要求。

2. 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为乙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给予支持和方便。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程范围的工作,协调工作。在合同项目的执行期间,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包括乙方项目经理要求甲方提供项目实施必要的支持。

3. 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增加材料设备或工作量,甲乙双方现场办理工程洽商。

4.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选派优秀的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项目的实施,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明确的设计、按质、保量、及时、完成项目。

2. 合同内容,以及乙方在谈判、签署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有关甲方的信息和甲方用户信息。

3. 保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无特殊情况,应确保按期竣工。

4. 遵守现场管路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出现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四、 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条款

1.本工程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签定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即:。乙方收到本期款后,将马上部署派布线系统材料及施工工具进场,施工人员进场开始进行布线管路施工和穿线。

(2)设备工程全部完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大写:(人民币) 。

(3)乙方收到甲方款后,全部设备和材料正式移交甲方使用。

(4)付款以汇款、支票或现金方式均可。乙方在收到每笔合同款后3日内向甲方开局正式发票。

五、供货及设备验收(货)

1.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2.工期为:天。

3.乙方将根据工程实施计划进度,将工程所需设备及时运送到位(不可抗力除外)。

4. 乙方保证提供的材料与设备是全新的、高质量的、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使用。

5. 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前一天,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员负责设备的验收。

六、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指定联系人: 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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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工程,全文共 5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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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主要冷库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金额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一。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 个日历日,工期起算日期为: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附件一的确认价格,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工程包壹年保修等 ,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因物价变动或宏观经济调整导致物料价格的显著变化,双方协商一致可变动工程的总造价款。

2、 付款方式:

①、总价款分二期支付:

第一笔款:总价款的 %即*万*仟*佰*拾*元人民币(¥00000.00);支付条件:工程合同签署后7日内支付。

第二笔款:总价款的 %即*万*仟*佰*拾*元人民币(¥00000.00);支付条件:工程完工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

第三笔款:总价款的 %即*仟*佰*拾*元人民币(¥0000.00);支付条件:工程及设备保修期满后15日内支付。

②、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③、乙方在请求款项支付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须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手续齐全后,甲方于当月25日前完成支付。

④、乙方的开户银行为: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4、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

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

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在2天内予以回复或解决;

8、不得对乙方的施工故意进行刁难,对乙方施工的监督应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9、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10、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11、提供冷库工程的平面布置图。

五、乙方义务

1、平面图以外的图纸由乙方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与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免费为甲方设计,并于甲方通知乙方指定地点现场勘察后的第三天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图纸后及时给予审核确认。

2、乙方须对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核及时解决问题。

3、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4、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乙方对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认可而减轻或免除。

5、乙方应将所供设备材料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若有)等交付给甲方。

6、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额外处理工地的附加费用。

7、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也不得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乙方须对分承包商的施工行为负连带责任。

8、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业的熟练技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安装施工作业资格,具有上岗作业证件;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9、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必须为全新(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不存在任何质量方面的瑕疵。

10、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 市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1、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的处理意见后经甲方同意之后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质量与检验

1、质量

①、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以《制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20__和其它相关规范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②、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根据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2、检查

乙方应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乙方应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资质,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施工资格证和上岗证,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联。否则,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日期、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在使用前,乙方应进行调试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调试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5、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项,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十一、 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在提请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将工程验收的所有相关资料(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等)一式二份报送甲方。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乙方在工程移交前负责工程的安全和损毁责任,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清理施工垃圾。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方能离场,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工程自移交后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对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 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拾贰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三、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质按期完成所有工程并通过甲方验收。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2%扣罚,逾期三天(含三天): 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但乙方仍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承建的工程不能一次性通过验收,须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验收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项1%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5、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对此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的期间内不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7、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独立存在,彼此不相互取代,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承担的赔偿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其差额由乙方负责补足。

8、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承担各项违约、赔偿金额,甲方可以从未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9、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其本身不具备本工程施工专业资质或其施工人员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伪造相关证明资料的,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因本工程或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廉政条款

甲方承诺乙方不得为供货、结算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事务或其它形式的好处,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按当年工程款(含当年已结算和未结算)的10%扣除乙方的工程款。

十五、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获知甲方的经营、生产、商业、技术等秘密,乙方必须负责保密且不得作任何使用和外泄露。

2、合同双方在此承诺:本合同所有条款和内容,均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均取得签订本合同所必要的授权,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3、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删除,且修改或删除须以书面形式达成,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均不产生对本合同之修改或变更。

4、在本合同进行工程报价或签订时,乙方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装资质、税务登记证、专职人员从业资格证、等级职称等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绝对负责。

5、乙方必须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权利,若因权利瑕疵造成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合格证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9、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一年。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经甲方审核确认签字的工程报价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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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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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友情链接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

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总价格(大写)

2、友情链接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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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采购及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5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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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及行业规定、标准等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甲方采购乙方经销的________型号中央空调________台,合同总价:__________ 人民币 ,详细价格见下表:

1.2 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该价格中包括设备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含税费用。

1.4 专利: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收到政府职能部门或第三方合法追诉或指控的,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此事所生的律师代理费用。

2.交货地点:

2.1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因甲方原因到货15日后仍不能安装,超出15日部分的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卸货。

2.2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合同期限

3.1.交货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 ______日内交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延期付款,交货期予以相应顺延。

3.2.安装时间

甲乙双方认为已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在 ______日内安装完毕。

4.产品质量要求

4.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附件一:中央空调技术参数的内容一致,否则,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2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

4.3 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台中央空调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货款的___%.

5.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 乙方应在交货前5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

5.4乙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后原则上视为本批次的产品质量为合格产品,但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承担其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交货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设备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信誉卡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6.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6.1安装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安全文明工地,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安装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甲方受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合法追诉或罚款的,在甲方受追诉或赔偿后,乙方承担全部损失。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6.2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配件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换件,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而降低整机使用性能。

6.3乙方有责任对合同项下的设备进行调试,并出具现场调试检测报告,同时出具现场噪音检测报告。

6.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2名,主要内容为中央空调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提供咨询服务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后期消防验收工作。

6.5产品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3小时,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6下列情况乙方维修收取相应的费用:

6.6.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故障损坏;

6.6.2擅自改装设备;

6.6.3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7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服务,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全包、半包或者定期服务,终身提供零配件。

7.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①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 %)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②乙方工程材料(非成品)进场,甲方验收签字,甲方三日内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③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__ %)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清。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3)、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不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不含设备吊装费。

8.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单方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9.违约责任

9.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0.05%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30______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9.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9.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9.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15日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15日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7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0.产品保修约定

10.1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 ______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

10.2乙方应给甲方留下质保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确认保修,乙方提供的维保人员、通讯地址或电话有变更的,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书面或其他有效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

10.3.1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真和电话处于24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殆于维修,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仍存在殆于维修或不及时维修的情况,此类情况发生三次以上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扣除相应金额质保金并且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

10.3.2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规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3.3当乙方质量保修金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回;

10.3.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1.不可抗力

11.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1.3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11.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11.5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2.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采取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13.其他事项

13.1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__________ 中央空调技术参数;附件二:__________空调主机及标准配置清单.

13.2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13.3合同双方应指定两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乙方指定技术代表:__________ ,商务代表:__________ ;甲方指定技术代表:__________ ,商务代表:__________ 。

13.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3.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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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采购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374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需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数量、价格

1.1 产品清单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mm)数量(樘)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合计元

备注产品数量以甲方最终要货量为准,总价最终按实际供货量×单价作为结算价。

1.2 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 产品价格中包括产品的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嵌缝(含嵌缝材料如聚氨酯发泡剂、胶水等)、检验报告、税费等所有费用。

1.4 技术资料

本合同标的物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建筑图纸、土建参数、门洞尺寸、开启方向等),由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盖章后有效;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去现场复核的责任,并将确认盖章后的复核结果提交给甲方。

第二条 交货地点

2.1 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1.4中提到的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

2.2 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第三条 交货时间

甲方在乙方交货 日前,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地点的要求;乙方在双方确认技术参数、图纸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交货至甲方工地。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

4.1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包括并不限于门的品牌、类别、级别、生产厂家、执行标准、规格型号、材质、颜色、门面钢板厚度、门框钢板厚度及配备的五金配件必须完全符合附件一:门的图片和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

4.2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提供样品供甲方封样,乙方确保所供的产品必须与封存样品质量一致。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 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 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 产品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 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补齐货物。届时,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仅为乙方交货的凭证。甲方、监理的上述验收行为不作为乙方产品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4 乙方产品若在安装、竣工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当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 交货后,甲方提供产品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 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等相关单证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第六条 安装配合及安装后验收

6.1 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对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工程总承包方交纳全部费用。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包括并不限于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造成损害或财产造成损失,以及甲方因此被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

6.2 甲乙双方认为已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应当在 日内安装完毕。

6.3 乙方确保通过质监、消防等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承担未能通过验收所发生的所有风险与损失。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安装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负责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甲方组织监理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6.5 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填写验收合格交接单,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移交后出现损坏、划痕、缺配件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及货款支付方式

7.1 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 元)。履约保证金用以保障乙方的交货期限、施工工期、产品与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若乙方按照合同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后 日内,甲方无息返还。

7.2 货到工地现场并经甲方、监理方的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 %;安装完成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如有需要)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至本合同款总额的 %;余款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 年(自交房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 日内无息返还。

7.3 每期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等额合规的产品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地推迟付款时间。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通知后给予配合。若合同变更后,双方应当重新确定交货期。

8.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法定事由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 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9.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逾期每日按欠款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9.5 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约定执行。

9.6 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逾期交货或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整改;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或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若乙方逾期 日未补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仍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产品保修约定

10.1 质保期自甲方交房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超过质保期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取材料费、维修费。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作为违约金。

10.2 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锁具问题2小时内解决,其他问题24小时内解决(乙方服务电话: )。

10.3 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约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4 当乙方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质保事项或不能满足处理质保问题时,乙方应当补足。

10.5 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应当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 乙方承诺并确保自己与所派人员均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施工资质;否则,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12.2 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门的图片和技术参数;附件二:易损件价格清单;附件三:乙方售后服务体系;附件四:乙方售后服务承诺。

12.3 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质量标准以较高的标准为准,其他的以形成在后的为准。

12.4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2.6 本合同双方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自发件后 日视为送达,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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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厨房,采购,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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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关于厨房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经协商一致,达成厨房设备购销合同。

一、厨房设备名称(详见销货清单)

二、厨房设备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三、厨房设备质量要求:

1、厨房设备产品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详见销货清单)

2、乙方提供的厨房设备(包括零部件)并负责安装。如工程进度发展变化或自然灾害,必须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3、乙方对所供的厨房设备提供一年半的免费保修期,(人为造成除外)并责任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因甲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维修乙方只收材料费,不加收人工费)。

四、交货数量:

按照(详见销货清单)。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定交付预付款之日起,乙方将在3日内将所提供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对厨房设备负责安装,调试工作,所供产品运输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

1、本合同中厨房设施开始安装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来现场安装,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必须在供货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因甲方工程进度延误除外)。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对厨房设备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设备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乙方设备,否则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3、厨房设备进行验收,应按照明细上的名称、型号、数量验收。

4、乙方对设备保修一年半(使用不当或损坏除外),保修期以验收期起,并长期提供有关设备的配件和维修服务,以及设备保养技术咨询服务。

七、货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现金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即付总货款的30%;部分厨房设备送到甲方场地后即付总货款的30%款;厨房设备安装调试以后即付总货款的30%;验收合格两个星期后即付总货款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厨房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不符合销货清单内容,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除非场地限制要跟甲方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2、甲方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支付货款,否则出现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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