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养老金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 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缴付保险费及领取养老金
第三条 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趸交即期领取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年领及趸领三种。趸交即领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次月的对应日。延领取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保险单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期间
第四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前一日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费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亡,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时,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期领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保证十年;若被保险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继承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养老金后,仍继续生存,保险人给付增额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额养老金以保险单约定的首期期领金额为基础,每年递增率为6%或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递增率,一旦约定,中途不得更改。
责任免除
第六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七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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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限公司合伙协议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国*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
9.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________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建岚森建设投资有*公司。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 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银行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篇3: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
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
分别为:
(
),现住
, 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篇4:有限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其中试用期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甲方应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乙方应自学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向职工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甲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规定: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基础知识的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其它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和待遇等必须如实告知乙方。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数额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元(有特别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乙方奖金、绩效工资和津贴等按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注: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五条 保险福利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七条 合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2、乙方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备履行条件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或者甲方向乙方说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九条 本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符合上述第(1)、(3)、(4)项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需向乙方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十条第(2)项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条 特殊保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合同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章)
(乙方已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现完全同意各项约定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5: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 ;
住所(址): ,
证件号码: ;
2.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
3.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
4.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
5.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
住所(址): ,
身份证号码: ;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1 :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3.有限合伙人2 :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4.有限合伙人3: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5.有限合伙人4:____________。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 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普通合伙人一人二十票投票权,有限合伙人一人一票投票权的表决办法,普通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具体执行人有一票否决权。(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当普通合伙人不在场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普通合伙人授权委派事务执行人同意”决定。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除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
, ,
, 。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6:有限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
住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___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省___市___路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7: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
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有限合伙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双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_______。
有限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有限合伙人,即_______。
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总额。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金额。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双方”。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 设立依据
双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2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文简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2.3 主要经营场所
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
2.4 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4.1 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从事股权投资和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债权投资或其它可以转换为股权的投资工具,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4.2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2.4.3 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2.5 合伙人
2.5.1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共_________人,其中普通合伙人_________人,有限合伙人_________人。
2.5.2 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2.5.3 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为如下:
1、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2.6 经营期限
2.6.1 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
第三条 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3.1 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自营业执照签发日起,1个月内完成缴付。
认缴出资额
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其中,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__________%。
3.2 出资缴付
普通合伙人应于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根据情况就每笔出资签发缴付出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于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上载明的付款日或之前,将其出资通知书上载明其应缴付金额支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 合伙人
4.1 有限合伙人
4.1.1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1.2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1.3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为避免歧义,前述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4.2 普通合伙人
4.2.1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2.2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4.2.3 身份转换
(1)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4)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3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则有限合伙企业解散。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可以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条 合伙事务执行
5.1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5.2 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3)双方一致同意选择普通合伙人 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5.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条 有限合伙费用
6.1 有限合伙费用
6.1.2 有限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律师费、交易费、诉讼费和仲裁费、清算费、工商年检等其他政府收费、有限合伙企业应缴纳的税金、有限合伙企业自身的费用开支等。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
7.1 合伙人会议
7.1.1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人之议事程序,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
(3)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4)修改有限合伙协议;
(5)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6)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
(7)普通合伙人除名;
(8)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合伙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合伙人会议,直接作出决议。
7.1.2 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均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7.1.3 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合伙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代表出席。
7.1.4 合伙人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
第八条 分配与亏损分担
8.1分配
8.1.1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在扣除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有限合伙企业的费用后,按照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8.2 所得税
8.2.1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税务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各合伙人自行按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如法律要求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则有限合伙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8.3 亏损和债务承担
8.3.1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8.3.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条 权益转让
9.1 有限合伙人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
9.1.1有限合伙人向普通合伙人转让有限合伙权益的,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该等转让。
9.1.2有限合伙人拟对外转让有限合伙权益的,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书面申请,载明转让的权益份额以及拟转让价格。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9.2 普通合伙人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
9.2.1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有限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9.3 有限合伙权益质押
9.3.1 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进行质押。
第十条 退伙
10.1 有限合伙人退伙
10.1.1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的要求。
10.1.2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丧失偿债能力;
(2)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10.2 普通合伙人退伙
10.2.1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2.2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10.2.3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并任命其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0.3 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10.3.1因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重大损害或承担有限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可将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
10.3.2若合伙人会议在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决议之时有限合伙企业未能同时就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作出决议,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0.3.3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会议在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决议之同时就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作出决议;
(2)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0.4自第13.3.3条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执行事务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事务并向合伙人会议同意接纳的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事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2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 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三条 解散和清算
13.1 解散
13.1.1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
(2)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被除名且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5)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3.2 清算
13.2.1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13.2.2 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
13.3 清算清偿顺序
13.3.1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满或终止清算时,有限合伙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5)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3.4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不可抗力
14.1.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14.1.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14.2 标题
14.2.1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
14.3 可分割性
14.3.1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4.4签署文本
14.4.1本协议双方签署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2本协议生效日
14.1.3本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各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花卉订购合同
甲方: 昌都市圣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物业地址:“贡觉县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栋 单元 楼 号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章程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为止的物业管理。
第一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区域的管理制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车辆管理规定》以及公共管理文件等,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并根据执行情况对前述文件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章程的行为,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5、根据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
8、每半年度向乙方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9、甲方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协议中的有关装修规定进行装修;
10、因维修、养护而需暂停设备、设施的运行,甲方预先公示于乙方,而无须承担由此对乙方的相关损失;
11、可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等有偿服务;
12、其他根据法律法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车辆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指定的各项制度以及公共管理文件;
4、无论物业是否使用,乙方均应依据本协议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其他有偿服务费用及甲乙双方约定或政府部门允许收缴的其他相关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造成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应予赔偿;
7、乙方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门窗,不得挪动和破坏一切消防设备和控制设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转让房屋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否则乙方对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9、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造成的损失、损害,乙方承担连带赔偿及其相应法律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1、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对本物业区域内的正常管理和对物业提供维修服务;
12、为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的安全,乙方不得在房屋自用部分及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13、乙方应配合、支持甲方维护楼栋外立面的维护工作,不在窗户上粘贴、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标识。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乙方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实施: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说明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邮政信箱、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维护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共用设施设备保洁;
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4、区域内共用绿化等管理和养护。
四、安全防范及消防防范
1、协助公安部门对本小区内公共秩序的维护(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的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甲方负责维护小区内车辆停放和交通秩序,甲方与乙方之间仅为场地提供关系,而非保管关系,不承担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2、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3、履行宣传、告知政府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4、收费标准:按昌都地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收取;
5、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1、可向业主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的有偿养护;
2、可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
3、根据本物业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服务;
4、法律政策及协议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是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章程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三章 物业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无明显脱落、异变、斑垢、污迹及有碍观瞻的情况存在。
2、房屋外观整洁、完好,无乱张贴等有损范围外立面形象的现象。
3、店招规格及材质统一有序。
二、设备运行
对各种电机设备、加压水泵、秩序维护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智能收费系统级公共照明和线路等,严格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使其功能有效、运行正常。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按照各自的使用功能、方法及养护要求、编制维修、保养计划,按台建账,由专人负责按时对其养护、监控,发现险情及时或聘请专业单位及个人进行排除及维修,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使其随时保持正常良好状态,要求养护到位。
四、环境卫生
1、努力创造出一个优雅、舒适、整洁、文明的环境,对公共通道、走廊、墙面及装饰小品、花盆、垃圾桶每天进行清扫、擦抹;
2、停车场楼外周边区域的道路每天清扫一次;
3、每天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并保持其无污迹、纸屑、烟头、瓜壳等杂物;
4、对共用上下管道、落水管、水箱、沟渠、井线等据实情进行清掏、清运,随时保持其畅通、清洁。
五、绿化
1、努力提高绿化率,合理布局绿化场地;
2、对本物业的花草树木进行日常养护,定期消杀、浇灌,保持其生长茂盛;
3、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栽培方法,按时培土,对枯死的花草树木及时进行修剪、更换。
六、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七、秩序维护
设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并24小时巡逻检查。
八、消防
1、为保护公共财产和业主、商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随时保持安全通道、公共走廊的畅通,制止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
4、将消防责任落到个人、制定消防措施、随时控制消防工作,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消防知识。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大修和更新、改造由维修资金开支
小修:24小时内完成、小修合格率98%
外墙面、门厅、通道、走廊、通风井、落水管、道路、沟渠、垃圾房、停车场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小修及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的小修,发现后及时修理。
急修:30分钟到现场、合格率98%
屋顶、上下水管、水箱、一般照明线路、路灯、供电线路、配电箱、消防设备、安管设备、智能收费机的急修,发现后及时修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本物业服务费包括电梯系统日常运行费,不包括公用水电分摊费、二次加压费、发电机柴油费、(住户人身、家庭财产、交通工具)的保管和保险费、绿化用水、清洁用水、临时停电发电机运行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的改造、维修、更新的费用,人民币计价。
1、乙方交费时间:物业管理费从商品房竣工交付之日起全额计征,物业服务费按月缴纳,业主应当在每月10日前缴纳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乙方在接房当日向甲方预缴十二个月物业管理费,商业3.00 元/平方米/月、住宅 1.3 元/平方米/月,按照交房时实测产权面积计算。
2、说明:以上为自交房之日计算的1年内,执行该物管费收费标准。1年后,根据物价的情况,报物价局核定后对物管费进行调整。
二、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的,乙方应全额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三、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否则乙方对承租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对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五、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企业预先在小区内宣传栏公示有偿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并根据物价上涨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六、若受相关部门或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该项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七、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乙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存至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
2、专修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及房屋转让时处理办法,按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财产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各自按占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私人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本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不包括保险费用。
九、关于项目共有共用部分权益
1、根据建筑设计规划等实际情况,全体业主同意授权委托昌都县明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外经营或出租,统一规划、统一布设、统一管理建筑区划内共有共用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广告牌、LED广告屏幕、户外广告、建筑内共有通道、公用设施设备等),该经营或出租所得收益由甲方直接收取并用于弥补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出的不足。
2、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位置设置广告牌,不得向他人出租甲方统一管理的广告牌。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否则甲方在催缴未果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诉讼措施等方式催缴的权利;
2、管理公司及其雇员在下列情况下无需对业主、商家及其使用者负责:
(1)履行本合同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和事情,但涉及刑事责任、不诚实、严重过失及故意违约的不包括在内。
(2)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
A、因任何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受到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和破坏。
B、无法避免的燃料、材料、能源或劳力短缺。
C、管理公司所无法控制的其它一切原因。
第五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四、乙方违反合同,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当月应缴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凡逾期90日以上者,除收取滞纳金外,甲方可公布欠费者名单,并可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收。
五、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中,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包含乙方及其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七、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收取物管费,乙方有义务缴纳物管费。基于“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极微利行业,必要的成本控制”考虑,当全体业主向甲方应缴纳的物管费收费率小于或等于60%(物管费收费率%=业主实际缴纳的物管费金额÷业主应缴纳的物管费金额)时,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物业管理合同(甲方公布乙方实际缴纳的物管费明细),且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八、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壹份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十二、本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签字(非自然人则盖章之日)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 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 *%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篇10: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
第________届第_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股东参加人员: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________方,实际到会股东________人,代表额数________%,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转让方________将其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_.
二、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四、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股权转让合同有限公司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元。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篇12: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鉴于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万美元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_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____%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转让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2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1、本协议签订地为:________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1、 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万元;
5、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1、 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1、本协议生效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5、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7、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物流企业合伙经营合同
合伙人(甲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名称: ,主要经营地址: 。经营项目: 海产品配送、海产品甲供 。
第三条 合伙期限。20 年 3月 10日起,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 196215.00元,共计人民币 588645.00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 1/3 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 1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 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销;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 叁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合伙人(丙方):姓 名:
签署时间:
篇14: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设备销售合同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_________硬件产品基本情况
1.1 _________硬件_________系列(_________),提供包含服务器端硬件一套,和客户端硬件(无限用户),客户端免费配套。
2.合同项目
2.1 乙方购买甲方硬件产品《_________》,用于建设单位网站。
2.2 版本号:_________硬件_________独立服务器版本。
2.3 乙方委托甲方提供服务器空间和硬件运行技术维护管理。
3.合同涉及到的网络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
4.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和说明
4.1 网站硬件安装技术服务:_________包括服务器端硬件和客户端硬件两个部分。
(1)服务器端硬件:一套硬件只用于一个网站,甲方负责帮助乙方进行安装调试,保证乙方的网站能正常运行,以及日常能够独立维护更新。
(2)客户器端硬件:由甲方负责为乙方人员提供客户端硬件的安装培训服务。甲方为客户提供的现场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只限一次。对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长期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和定期举行培训服务。
4.2 网站建设服务:
(1)甲方提供通过《_________硬件》建设网站方法和培训课程,包括网站规划,页面、栏目、权限系统设计等。
(2)示范并帮助乙方搭建网站所需的各种功能。保证乙方网站可以正常使用。
4.3 网站美工服务:
(1)通过甲方的《_________硬件》可以让网站达到一定的形象要求,但《_________硬件》主要是提供建设和管理网站功能的硬件,《_________硬件》不能提供图像处理功能。甲方所能提供的页面美化形象服务只能是有限的。
(2)对于乙方网站的特殊的形象要求,这些方面并不包含在本合同的服务费里面。可以请专门的形象策划公司策划制作,并另外支付费用,以完成较高的形象设计。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硬件配套服务的承诺。若帮助乙方注册域名,提供注册售后服务,为乙方办妥注册所需域名的手续。
(2)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在其主页的页脚部分中注明该网站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的相关字样和链接地址。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乙方网站页面的所有信息。
(3)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公布乙方保密的信息。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购买的_________硬件具有使用权,但不能进行复制或转给第三方使用,享受甲方提供的各种服务。发布的网站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按时其他支付各种相关费用的义务。对于委托甲方注册域名,应按时缴纳所需的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交费,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 6.服务期限:《_________硬件》使用无期限限制,只要乙方按时支付服务费,都是为本合同的自动延续并享受相应的服务。如涉及其他新增业务,如涉及页面制作等其他服务,应另行规定完成数量、质量和时间,甲方应该和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7.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委托甲方进行服务器管理的网站,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将域名转移到别的网络,意味着乙方不再需要甲方的服务,乙方不能要求甲方退还服务费,本合同即告解除;如果乙方没有继续付款,则在乙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如果甲方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正常的服务,比如可以正常工作的服务器、服务器存放空间和提供用户正常访问所需要的带宽,则乙方有权要求终止服务并退还没有到期部分的服务费,本合同即告终止。
8.不可抗力: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 9.争议解决: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都可以。 10.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达成共识,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补充条款:
(1)免费服务:为乙方培训一名网站信息管理人员,以使乙方可以方便地维护更新网站。如果乙方由于工作调整产生网站的维护人员调整,甲方可以提供培训服务。
(2)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合同
甲方:主承销商(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副主承销商(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分销商(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即主承销商)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起人)签署了关于为发行人发行面值人民币_________元的a种股票_________股的承销协议;
甲、乙、丙三方同意组成承销团,依据上述的承销协议负责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宜。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为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达成本承销团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1.1 股票的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面值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
1.2 股票的数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_________股。
1.3 股票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_________元。
1.4 发行总金额:本次发行的总金额为:_________元(即发行总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2.承销方式
本次股票发行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即在承销期届满之时仍未完全售出所有股票的,各承销团成员按承销比例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认购。
3.承销比例
3.1 甲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_%,共计_________股;
3.2 乙方承销比例为 ________%,共计_________股;
3.3 丙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_%,共计_________股。
4.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期为______天(不得多于90天),起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在本次承销期届满30日内,甲方负责将全部股票款项(在扣除承销手续费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此处的全部股票款项,包括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所得的股款,也包括未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而被甲、乙、丙三方以发行价购入的股款。
6.承销缴款的公式和日期
6.1 甲、乙、丙三方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所得股款应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2 如果本次承销的股票未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则乙、丙两方应在本次股票承销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包销股票余额款项全部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3 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_________证券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银行帐号:_________。
7.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公式和日期
7.1 承销费用的计算
7.1.1 甲方与发行人签署的承销协议已确定本次承销费用为_________元。
7.1.2 对于承销费用,应先扣除制作、印刷、散发、刊登招股说明书,发行公告费用就其他相关费用。
7.1.3 甲方作为主承销商,还应提取主承销商协调费,即______元,在提取主承销商协调费后剩余的部分在甲、乙、丙三者分派
7.1.4 在三者之间的分派:承销费用在扣除以上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包销比例进行分配,即甲方可获得____元,(即剩余部分×____%);乙方可获得_______元(即剩余部分×____%);丙方可获得_______元,(即剩余部分×_____%)
7.2 承销费用支付方式和日期:甲方作为主承销商应在乙、丙两方将其包销的余股款全部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见第6条)后5天内将乙、丙两方应得的承销费用划入其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户名:_________证券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分行;银行帐号 ________。丙方户名:_________证券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银行帐号:_________。
8.甲方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
8.1.1 甲方在组织协调本次股票承销过程中,有权要求乙、丙双方给予积极配合。
8.1.2 甲方有权要求乙、丙双方在本次承销未将全部股票向社会公众售完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的规定将包销股票余额款项划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8.2 甲方的义务
8.2.1 甲方应负责制订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并组织、协商各承销商实施本次股票发行事宜。
8.2.2 甲方应负责股票发行的广告和宣传工作。
8.2.3 甲方应在本次股票承销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除向公众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外的,可以影响本次股票承销的信息向承销团成员以外的人泄露。
9.乙、丙两方的权利义务
9.1 乙、丙两方的权利
9.1.1 乙、丙两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其应得的承销费划入其分别指定的银行账户。
9.1.2 乙、丙两方有权要求甲方向其提供包括发行人提供的所有与本次承销有关的资料文件。
9.2 乙、丙两方的义务
9.2.1 乙、丙两方应根据本协议尽职、勤勉地进行承销股票。
9.2.2 乙、丙两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除向社会公众披露的招股说明文之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承销的信息向承销团成员以外的人泄露。
10.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构成违约,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三方或两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
11.1 任何对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产生争议的,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11.2 在开始协商后30日内仍未达成一致的,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12.附则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3 本协议一式______ _份,三方各执_________份,发起人__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16:公司的内部合伙投资协议
性别: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投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
1.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6.资金增减由 决定,并报请 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2.经营管理: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
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________担任,副经理________人,由________担任,任期________年。
(合伙投资名称)的主管会计由___________担任。(合伙投资名称)的财务会计帐目受 监督检查。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 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 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篇17:公司内部合伙投资合同书
甲方:身份证:住址:
乙方:身份证:住址:
丙方:身份证:住址:
丁方:身份证: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人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一、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证,并注册为企业法人。
二、投资期限:共同投资人合伙为长期经营。
三、共同投资人共同自愿合伙投资经营地址:。
前期预投资万元整,人民币。
甲方投资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投资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投资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丁方投资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四、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企业内所有财产为共同投资人共有。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一、合伙期间,共同投资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联。
三合伙共同投资人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三、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四、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企业承担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六、盈余结算,企业内盈余每(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
第三条事务执行
一、共同投资人委托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二、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负责人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四、负责人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可以对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六、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企业的股份;
(2)、更换事务执行人。
七、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指定财务负责人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
任何支出由合伙共同投资人确认后签字入账。
八、经营中,对未经共同投资人管理人员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壹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的,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一、合伙企业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二、共同投资人在合伙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三、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
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四、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五、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责任事项
在合伙企业的经营中,共同投资人出资购买的车辆(如车,现挂名下),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性的事件,风险责任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共同投资人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由签约方讨论)
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四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共同投资人(签字甲方):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丙方签字):_________
共同投资人(丁方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
篇18:合伙企业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委托人全称(甲方):
咨询人全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立项批文编号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建设工期或周期:
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___________。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 :□ 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 发承包阶段、□ 实施阶段、□ 竣工阶段。
□ 工程估算的编制/审核。
□ 工程概算的编制/审核。
□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
□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
□ 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
□ 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
三、服务期限
□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本合同施工工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天;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 工程估算的编制/审核。
服务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 工程概算的编制/审核。
服务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
服务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
服务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 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
服务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其他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除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外,委托多项造价咨询服务的,服务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天。
四、 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______________。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
2.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3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____份,咨询人执_____份。
委 托 人: 咨 询 人: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篇19: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以上不满,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_____,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_________, 职务(或工种)为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 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_________执行,初始工资额为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_________;
(2)劳动定额_________(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_________。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_________。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_________(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____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_________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____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____(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 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
(7)、
(8)、
(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
(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
(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39;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
(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____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 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十一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月____日 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月____日 附件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月____日 ____月____日
篇20: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资金借款合同书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解读】本条是关于公司公司章程记载事项的规定,依据其效力不同,可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
一、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公司法有关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体现了公司的强制与自治关系中的强制方面,也践行了公司法中国家干预的理念。若不记载或者记载违法,则章程无效。而章程无效的法律后果之一就是公司设立无效。本条规定的前七项都属于必要记载事项。
二、任意记载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公司法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及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之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经由章程制定者同意自愿记载于公司章程的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法律不列举,由当事人自主决定,这类事项非经股东会修改,公司及股东都应遵照章程执行,其效力与相对必要事项相同。本条规定的第八项是属于任意性记载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