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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制造厂对员工有哪些要求(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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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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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实习报告范文

时光如俊,一眨眼就大三了,马上就要毕业了,很多人都很迷茫,都在想毕业之后该何去何从;而我早已有自己心仪的单位了,那就是:东风日产广大专营店。自从我五月份去哪里实习一个月多月之后我就深深的爱上这个单位和这个品牌。记得那时候是谭主任安排去面试的,那时候我很幸运面试通过了,后来就在哪里实习了一个半月左右,在哪里我实习的很开心,每天都很充实,工作也很顺心,那时候我就给自己定位了,坚定要做一名出色的汽车销售顾问。

从今年的五月份到现在我一直在东风日产实习,平时周末就去做做兼职,每一个月都可以挣到自己的生活费,从今年的五月份到现在我都没有问过家里人要生活费,虽然工资不高,但可以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同时还可以积累经验;在哪里的实习和平时的兼职,使自己工作的很开心,而且多次得到公司领导的表扬和鼓励。我还参加过五一、十一、国际车展等大型车展,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从之前什么都不懂的我到现在熟悉销售流程和销售技巧的我来说,我觉得这是我人生的一次飞跃。

还有每次公司里面的庆功宴我都有去,和公司的老总、经理、主管一起喝酒,有一次我还喝到吐了,那时候我们老总也认识我了,好表扬说我是是个人才,一定要留住,一定要挖过来我们店帮忙。那时候我听到老总这句话我内心是无比的开心和激动。在公司我很积极,得到同事们的指教和帮助,我觉得生活在那样子的大家庭里面我感到很开心。虽然现在工资不高,但转正之后就高了,就靠自己的能力了。

我想对这次国际车展说几句话吧。这次国际车展我的职责和收获是什么呢?这次车展我的职责销售助理;通过这十天的努力,我协助销售顾问成功售出15台车,车型包括:天籁、轩逸、骐达、阳光等车型;通过这次车展我找到了自己,看到了希望,收获最大的就是积累了这次车展经验。还有我从组织方和参展方来说说我的观点吧:我认为这次车展需要改进的地方有:(1)每个品牌的车每个车型都应该摆出来让消费者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和理解。(2)在宣传方面需要再加大一点力度,还有最好做一些标志性的指标指引客户去到客户想去的目的品牌。(3)后勤方面可以对参展企业提供一个有利的条件,参展企业需要从后门传达一些资料和一些必需品就没有必要走大门了。因为过安检需要时间,很麻烦,希望下次能改好一点。还有这次车展也有一些创新的地方,创新之处:(1)有些品牌在路边树立标新立志的标志,比如说北京现代和大众。(2)这次车展的车模年轻化了许多,以及表演的节目也增加了很多;(3)人性化的服务精神加强了,礼品赠送价值也提高了。

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和梦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要认清自己,给自己定位,从点滴做起,努力拼搏,我相信我们都会实现自己的目标和梦想的,相信自己是最棒的,成功是属于我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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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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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9座以下客车:6.00%的年折旧率;0.75吨以下客货两用车:10.00%的折旧率。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第五章 保险期限

第十二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六章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四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五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六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七章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第八章 赔偿处理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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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深圳市汽车租赁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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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

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

还车: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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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员工培训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培训,全文共 1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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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培训合同

在甲、乙双方________年____月份当面沟通后,乙方根据沟通内容和甲方的具体需求,双方就针对甲方______人员进行______培训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根据《附件一》为甲方开发、准备有关课程。

2、乙方指定________先生为乙方培训联络人,负责培训相关事项的沟通。

3、乙方负责培训的实施及培训后的学员评估。

4、乙方负责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配备优秀的讲师及助教。

5、乙方负责制作培训讲义,在每天培训当天上课之前发放到参训人员的手中,做到打因清晰工整、装订牢固、人手一册。

6、甲、乙方有责任按照《附件一》相互配合实施培训,如确有特殊情况,须提前3天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调整培训时间。

7、甲方负责安排培训场地,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培训所需的教学用具。

8、甲方需专门指定1名培训联络人,负责向乙方提供培训相关的有关资讯。

9、甲方有责任按照支付条款中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10、本培训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为期______周,共进行______小时的培训,依据下面时间表进行,如遇节、假日,时间自动顺延,或双方另行商议利用节假日进行培训。

培训实施时间表(略)

11、培训场地及培训器材要求:

(1) 教学白板(或黑板)1个,白板笔(或粉笔)若干;

(2)电脑多媒体投影仪1台,并配有投影幕布(或教室前面是平整白墙);

12、培训费用支付条款:本合同标的的培训(辅导)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圆整(人民币______元整),其中包含课程开发费、讲师授课费、演练辅导费、讲义制作费等。付款方式为转账汇款或现金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1)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培训起始日7天之前)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的50%。即人民币______万圆整(人民币______元整);

(2)______年___月___日当日,最后一次培训课程结束之前,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结清培训费余额人民币______万圆整(人民币______元整)13、教师及助教往返甲方培训地(限在______)的车费由乙方全部负担。如需去其它城市,讲师及助教的往返交通费、机场费用、由机场往返驻地培训地的交通费、异地培训的食宿费均由甲方全额承担。

14、自本合同规定的培训完成后,乙方针对甲方使用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手机的参训人员,提供2个月的相关主题的“短信随身学”增值服务,短信包月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不负责甲方参训人员合同外的自助下载的短信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增值服务条款不涉及责任事项。

15、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补充相关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7、此合同自甲方第一笔预付款足额到达乙方账户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策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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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员工自动离职公告

范文类型:辞职信,公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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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可以在_____月份某个您觉得方便的时候离开公司。

自从_____________年入职以来,我一直都很享受这份工作。转眼快_____年过去了,我要重新确定我未来的方向。诚然,论工作环境、团队、压力,甚至个人喜好,我都很满意。但,因为某些个人的理由,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的工作。希望您能早日找到合适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

当然,若您容许的话,我愿意并且渴望在工余时间,为我们这个团队继续出力,最后,我也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只能衷心对你说对不起与谢谢你,并祝愿您和大家能开创出更美好的未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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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标准版员工试用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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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__月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七、乙方如在报到后提出辞职甲方将扣除保险费后,按实际数额发放报酬。

八、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九、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一、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见公司用工制度)。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二、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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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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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 ,补偿金额为: 元整(元)。

三、甲方为乙方补齐________年____月份以前所欠养老保险金,个人部分从乙方补偿金中扣回,以后养老金续交事宜由新用人单位续交或乙方自行办理。

四、到目前为止,乙方无职业病史,其以后健康状况与甲方无关。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即成为社会自然人、自由从业者。以后个人涉及法律的、经济的、生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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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销售员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职员,全文共 1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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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使本公司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销售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

2、负责对驻外各代理商、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

3、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考核;

4、负责产品销售的资金回笼;

5、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及团队拓展工作;

6、帮助公司领导管理公司的基本运作;

7、对项目部销售代表负有直接的考核权,要求考核工作公正、公开、公平,提供业务员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条件,禁止出现不合理的竞争现象。

二、销售主管岗位职责:

1、定期起草销售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并负责计划和安排的实施;

2、销售代表的业务指导与检查、控制,监督销售流程,保证销售业务按计划、程序顺利进行;

3、销售代表的入职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

4、各种销售活动现场的组织、巡检与协调,销售现场环境、气氛的调节、调度,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5、销售代表的考核及日常人员管理,销售团队建设,并提交人员使用与管理建议;

6、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业务分析报告并组织销售代表进行市场调研;

7、负责销售资料的监控和准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8、严格执行公司考勤规定,服从项目销售经理的管理。

三、销售代表岗位职责:

1、负责客户的往来接待工作及产品的初步介绍;

2、负责公司销售客户的往来跟踪、服务、联系及售后服务等销售内务工作;

3、负责本销售部销售档案的整理、跟踪及管理;

4、销售部经理外出时,协助销售主管负责销售部内部一切日常运做;

5、负责本销售部销售合同的跟踪;

6、负责本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的安排、监督工作。

7、定期起草销售工作计划并提交给主管领导;

8、了解公司业务流程及管理规定,熟悉本部门工作流程。

四、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一)直交职责:

1、协助行政总监草拟、订正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熟悉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协助公司做好各类文件的年审、更正及办理;

4、负责公司员工福利、社会保险的登记、变革及相关手续;

5、协助行政总监依据各部门用人需求进行招聘、挑选,以做到量才录用;

6、负责公司人事考勤、绩效考查及各方面档案资料的管理;

7、负责办理员工入职合同、离任、提升、调职、赏罚奖惩中的各种手续;

8、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置办、登记、维护管理;

9、协助公司对员工入行各类规章制度的培训以及各类专业性学问培训的部署;

10、依据经理安排,负责布置公司的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载;

11、对公司行政、人事档案及其它资料,包含登记、分类、存贮、备份、转录,皆不得泄露,更不得私自改动、拷贝或让无关人员浏览等保密工作。

(二)管理职责:

1、对印章、引见信管理不严或使用不该而制成的不良效果负责;

2、对秘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产生失稀、保密或失实、丧失负责;

3、对得知公司出现重大事故未及时向经理反应,致使严重后果负责;

4、对经理办公室行文的过失,搜集与收拾资料失实而形成的效果负责。

(三)工作权限:

1、有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与资料的立卷、回档工作的义务;

2、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提交必要的资料和讯问各部门工作情况;

3、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有权检查、监督;

4、经行政总监受权,有权代表公司与休息行政机构接洽并办理相关事宜。

(四)管辖范围:

公司各部门后勤、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

(五)入职要求:

1、了解ISO9001质量管理系统、方式和内容;

2、了解人力资源及培训管理、行政管理、物品供给、工作材料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内容;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调动工作部门员工积极性并使其为完成公司及本部门工作而作出奉献;

4、具有很强的沟通能力,能处理公司对内、对外各种关系;

5、具有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认识,确保顾客服务质量,及其它相关方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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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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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汽车损失保险合同样本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客、货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汽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三)暴风、龙卷风;

(四)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五)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六)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火灾、爆炸、自燃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二)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保险期限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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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业务部试用员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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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顾客,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为便于有效开展业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定以下协议书:

一、双方商定,乙方委托甲方的业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确定,费用为___________元,以本协议为准。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如果乙方是为公司或商标起名,甲方将协助乙方通过工商局名称查询或商标局名称检索这一关,如有重名现象,甲方将为乙方在三天后提供新的名称方案。

2、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8个名称方案,标识每次2.5个方案。取名设计师定出方案后,乙方如有其他考虑、要求及希望,可双方商议,另取新的名称方案。

3、如乙方自行提出新的名称方案,则不限个数与次数,由取名设计师负责判断或推荐理想的名称。

4、个别客户如有其它特殊目的,经五次反复后仍举棋不定,建议客户另请高明,费用不退。

5、如乙方收到名称方案后一周内无反馈,甲方即视为已经满意且已通过名称查询或名称标识检索,甲方对乙方业务承诺履行完毕。

6、如果乙方业务为个人起名或改名,则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5个名称方案,如果乙方不满意,C类还可以给付一套方案,B类和A类直至乙方满意为止。

7、甲方采取一次性预先收费方式。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经过对甲方公司业务整体了解后,填写相应登记表格,办理交费手续。取名设计师开始正式工作后,中途不退费。

2、为达到最佳效果,建议具有决定权人能够亲自前来,并清楚表达希望和要求,以便双方有效沟通。

3、如时间允许,建议乙方留出足够时间,以便甲方能够更好地构思与创作。领取方案时,请带来全额交费收据证明。

4、乙方收到方案后如有问题,应于一周内及时反馈信息,过期甲方则按新业务对待。

5、凡老客户,如再与本公司有业务接触时,本公司将优先予以安排。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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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汽车租赁书面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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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租用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均应恪守履行:

1. 租用内容

1.1 租用车辆情况:

租金为每台中巴车人民币__1200元整(包天)/900元整(半天);按照实际发生结算;限5小时60公里;过路过桥及燃油由乙方承担。如需额外加班,加班费为每小时__50__元。

1.2 租用时间:【20__】年【8】月【22】日下午---【20__】年【8】月【22】日17点

2. 付款时间及方式

2.1 本合同预计金额总计为:【900】元整(含税),具体金额按实际发生结算,乙方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甲方于租车结束后10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2.2 每次付款前须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根据乙方自身资质,如果乙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乙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如果乙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应提供税务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2.3 付款方式为:□汇票 □银行汇款 □支票 □其他方式:【网银转账】

2.4 乙方帐户信息:账户名称:【大连好客汽车代驾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

乙方帐号:【7】

以上乙方账户信息如有变更,乙方须于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需甲方同意确认,否则因此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5 甲乙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

3. 甲方权利义务

3.1 有权指定租用车辆的行驶路线,各站发车时间等。

3.2 若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甲方尽量予以协助。

3.3 在乙方积极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

3.4 原定计划更改,甲方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调整后计划执行。

3.5 甲方指定车辆协调人为: ,联系电话: 。甲方车辆协调人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提供的租车服务情况。每次用车后均须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在附件用车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作为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书面凭据。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积极回复与解决,逾期视为同意甲方的处理意见。

4. 乙方权利义务

4.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优秀驾驶人员、服务人员与优质的运输服务。

4.2 乙方有权拒绝违反交通规则或有关法律法规的用车要求。

4.3 乙方负责对所有司机、服务人员的管理和车辆的维修保养,保证运行车辆安全可靠,空调,通风系统等运行良好,清洗并保证车辆内外的整洁、卫生。对于车辆上的遗落物品,应妥善保管,并及时联系甲方车辆协调人。

4.4 乙方保证司机身体健康,无任何不适应驾驶的状况,必须保证乘车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租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定期车辆维修、保养或交通事故等问题时,应当提供临时用车。乙方未提供临时用车的,除扣除相应费用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5 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的协调,服从甲方的调度,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送甲方人员。

4.6 乙方负责办理所有车辆、司机、乘车人员必需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交通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责任险等,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4.7 下列情形造成甲方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7.1 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乙方是否有责任或责任大小;

4.7.2 车辆质量问题或者缺乏保养、失于维修导致的事故;

4.7.3 保险机构不予赔偿或保险费用不足以弥补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4.8 乙方在租车服务中指定负责人为: 王永学 ,联系电话: 。该负责人须配合甲方要求,积极协调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4.9 乙方应当保持与甲方员工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给与甲方员工(含家属、子女)以任何形式的回扣、津贴、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好处费、感谢费等利益或商业贿赂,亦不得接受甲方员工的上述利益或商业贿赂。若有甲方员工索要上述利益,乙方应当予以拒绝并及时将此情况告知甲方负责人。

4.10 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损害或主张权利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11 乙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购买车辆相关的车辆保险,本合同项下涉及的保险费用、路桥费、车辆油费、车辆维修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赁费用外的任何费用。

5. 保密

5.1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它监管机构要求和甲乙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它顾问、授权雇员除外)泄露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保密信息。

5.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2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6. 声明和保证

6.1 甲方保证:(1)其具有为订立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全部权利、许可或准许;(2)其有权(包括公司内部授权或其他)签订本合同,并且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其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

6.2 乙方保证:(1)其具有为订立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全部权利、许可或准许;(2)其有权(包括公司内部授权或其他)签订本合同,并且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其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

6.3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具有机动车产品合格证,符合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设施、性能完好的机动车辆,并随车提供车辆行驶证、年检合格证等行车必需的有效凭证。

6.4 乙方承诺按行业标准定期对车辆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以保证按订单要求向甲方用车人提供安全的用车服务。

7.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7.2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7.4 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提供租车服务的,甲方提出异议后,仍不改正的,或者乙方车辆发生违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不提供临时用车的,或者乙方赔付后,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7.5 乙方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赔付后,不愿意或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后,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7.6 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未付款金额的5%。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8.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9.1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如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内容或其履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发生争议的部分。

10. 其它条款

10.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0.2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在不影响本合同目的的情况下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0.3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解释。

10.4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之日。

10.5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大连好客商务车租赁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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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汽车经营性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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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严格执行。

一、甲方将1.41rpc两厢富康轿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的出租壹辆租赁给乙方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经营客动业务,该车设备齐全,性能完好,营运证、治安证、购臵附加等证件齐备。

二、乙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承租经营权,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包或交给他人经营,更不能作抵押典当,留臵或任何其他方式处臵该车辆。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正常情况每天下午 点将车交给乙方经营至次日早晨 点止。

四、乙方在承租甲方车辆时须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万元。合同期满,乙方将车辆及齐全有效的营运设施、设备、证照等交还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无经济债务纠纷后,甲方退还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计息),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抵扣有关费用。

五、乙方必须每天按时向甲方缴纳营运租赁费 元。如果累计逾期10天没交费,甲方可单方面收回车辆及营运设备,证件等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

六、本合同签订,乙方从甲方接车后,即视为乙方已经认同所承租的车辆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此后乙方不得就质量和性能问题提出任何异议,无论乙方的经营状况好坏或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均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

七、若乙方发生意外情况,使甲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应另按每天 元缴纳给甲方,租金另给100元。如甲方发生意外情况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租金不给,甲方另每天给乙方50元工资。

八、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大修、季、年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承担,意外事故所发生的维修及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当事一方全部承担。

九、乙方应自觉爱护营运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并自觉接受甲方对车辆维修保养的各项安排,洗车的费用甲、乙双方各支付一半。

十、非经甲方同意,乙主不得请人项班营运,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转租车辆。甲方卖车除外,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转租的,经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在保证甲方权益不受到侵害和找到续租驾驶员的前提下,交转租费 元后,方可转租,另保修理费用各一半,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赁费及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承担支出或费用,甲方在收取租赁费时,已扣去了给予乙方的工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劳保福利等。

十二、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之一的即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均不予退还,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处理,并无偿收回车辆和营运手续。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合同期内,如燃料价格或种类发生变化,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双方同意,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五、租期满交车时如车容不整洁需注全车漆,四条轮胎必须保持八成新,车况良好,方才交车,另外国家给予本车的燃油补贴,一人一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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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医院员工聘用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医院,职员,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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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国营企业全员劳动合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我厂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延边新华印刷厂法人代表与共同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其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二、试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个月。

一、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本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铅印、商标车间生产岗位实行常年两班制生产,华泰造纸厂实行三班连转制,其他工种实行一班制生产,但遇到紧急任务时,本厂可以组织加班加点,并支付合理加班费。

3.铸字、拣字、排版、纸型、铅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工种,均有通风排气等防护措施,并享受相应劳动保护。

4.除排版、装订外基本上都是机械化、半自动化操作。

5.本厂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职工提供必需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我厂《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

义务:

1.对职工要进行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治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教育。

2.对职工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3.加强劳动安全与保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4.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及享受劳动保险福利的待遇。

义务:

1.努力学习政治文化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技术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律和有关政策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产、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节约原材料、能源。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级月元。

2.学徒工资:第一年月元。

第二年月元。

第三年月元。

3.转正后工资:元。

4.定级后工资:元。

5.调资晋级:

6.保险福利待遇。

依据相关法律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执行。

五、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我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②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④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⑤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②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③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④经批准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⑤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7.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②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8.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0.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七、其他事项

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首先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由县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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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北京汽车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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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承租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省道路运输条例》、《___________省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

承租方因需要向出租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色,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为______________,行驶公里至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行驶范围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

1、租赁时间单位为: □年 □季 □月 □天 □小时。

2、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3、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承租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元。合同届满后,承租方按时交还车辆以及车辆交付承租方时双方确认的随车携带的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相关标志、标识、随车附件等,且结清承租车辆违章罚款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后,出租方退还承租方保证金(押金)。

双方也可约定采取其他方式的担保。

5、租金交付时间和方式

第三条 租赁车辆保险

出租方确认交付给承租方的车辆已在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办理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其保险理赔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权利

1、依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车辆的权利。

2、依据本合同约定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保证金或押金、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3、按本合同约定请求及接受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丢失、损坏的赔偿。

义务

1、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规定且年检合格、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齐全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车辆行驶所需证件及随车附件,并办理相应确认手续。

3、承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险种的投保费用,并明确告知承租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4、承租方要求增加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险种以外的其他险种的,出租方可代办,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向承租人提供车辆故障救援、维修和车辆替换等服务。

故障救援以及维修期间免收租金(因承租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毁除外)。租赁车辆经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6、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辆正常损耗发生的修理费用。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公示车辆租金及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第五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知晓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的权利。

3、有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的权利。

4、有就租赁车辆的瑕疵从出租人处获得救济的权利

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承租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与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保证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3、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相关标志、标识。

4、爱护车辆以及随车附件及附属设备,不得处分、转租、抵押、损坏租赁车辆,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汽车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5、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对车辆进行修理、改装、拆卸、更换零部件、增设他物。

6、协助出租方在规定期限或约定时间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损毁的,应立即向相关单位、保险等机构报案,及时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承担交通事故以及车辆被盗的相应责任。

8、遵守交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承租车辆交由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不得有超速、超员、超载、酒驾、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承担因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9、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租赁的货车除外)经营及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10、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承租)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承租)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未经年检或检测不合格的租赁车辆,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租金总额的______ %的违约金。

2、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向承租方支付车辆租金的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车辆替换等服务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的______ %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出租方支付车辆租金的___________ %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按逾期时间由出租方计收租金,并向出租方交纳逾期应交租金的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2、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租金总额的 __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 日的。

(3)买卖、转让、抵押、质押、出租、转借、典当租赁车辆,涂改《道路运输证》及相关标志、标识的。

4、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的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修理费依照相关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计算,停运损失按日租金标准计算,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担保

承租方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方式租赁车辆的,担保人应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其他机关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出租方、承租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应优先为承租方续租。

3、本合同经出租方、承租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担保人共同订立合同的,需担保人、出租方、承租方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持一份。合同约定有担保人的,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担保人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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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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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汽车损失保险合同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非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自燃;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陷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五)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六)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七)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八)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九)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9座以下客车:6.00%的年折旧率;农用运输车:12.50%的年折旧率;其他车辆:10.00%的年折旧率。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保险期限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四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车辆,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一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三条 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15%。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车辆发生第四条(一)、(二)、(三)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15%。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也可以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保险人所推荐的修理厂的资质应不低于二级。保险车辆修复后,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六条 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保险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一)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保险费调整

第三十条 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的保险车辆续保,且保险期限均为一年时,按下列条件和方式享受保险费优待:

(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10%;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10%;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30%。

(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二上一保险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nx10%n为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

(三)同一投保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保险费调整按辆分别计算。

(四)保险费调整以续保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本保险合同中的应交保险费是指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计算出的保险费。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 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二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保险期限(月)/短期月费率(%)

┌─┬─┬─┬─┬─┬─┬─┬─┬─┬─┬─┬─┐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

├─┼─┼─┼─┼─┼─┼─┼─┼─┼─┼─┼─┤

│10│20│30│40│50│60│70│80│85│90│95│100

└─┴─┴─┴─┴─┴─┴─┴─┴─┴─┴─┴─┘

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三十六条 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在投保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附加险。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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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筒单的汽车租赁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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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 [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 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 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 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 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 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 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 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 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 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 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 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

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 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 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 .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 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 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 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 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 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 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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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镇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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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有学徒期的工种,学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试用期包括学徒期在内)。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_________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乙方在学徒(熟练)期间的生活补贴为:试用期间_________元,试用期满_________元,现工种工资_________元。

2.甲方按规定发给乙方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5%的工资性补贴。

3.乙方的升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为重新就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仍从事原工种的,经考核合格后,甲方按原工资等级支付工资;改变工种的,试用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_________级工的标准支付,试用期满后由甲方考核定级。

5.由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甲方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六条 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资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保护用品、物价补贴等待遇,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相同。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孕期、产期、产假和哺乳期间,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或省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按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4.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与甲方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5.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取暖和防暑降温补贴等,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6.乙方因合同期满后属于第八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标准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乙方按照第八条2款第2项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按照第八条第5款规定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自行离职的,甲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7.乙方标准工资的3%为乙方本人缴纳的退休养老基金,由甲方代为扣缴,转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

8.甲方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基金,行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金。

第七条 教育与培训

1.甲方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上岗前培训以及必要的职业技术培训。

2.乙方从事特种作业,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技术培训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工标准。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须付甲方所付培训费。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及甲方的实施细则,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为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5.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但试用期发现不合格的,因辞退解除合同的除外。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甲方工会的意见。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是否续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则本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九条 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1.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约定情况除外: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以_________个月为限)。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个_________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2.乙方批准出境定居的,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等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在享受法定假期间,以及_________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4.乙方除第八条第3款的规定以外,应征入伍的,以及等情况,可以同甲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按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如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给合同对方带来损害时,违约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从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旨在确定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有关条文的具体实施和对其他需要直接进一步说明的问题,甲方按程序制定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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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员工要求加薪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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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_x领导:

您好!

我于20_年入职该公司至今已有四年多时间,在这四年的时间里,让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首先我很感谢公司给我锻炼的机会,以及很多方面的帮助。千言万语化成一颗感恩的心,希望更好的报答公司。这是我的初衷。随着时间的推移与阅历的增加,现在的我可以说在公司做事更加得心应手,相对于以前来说有了更大的改变。不仅可以做单一的开票工作,还能负责配送、话务工作。以及发货联系、其它琐碎事情(例如;送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库房装货问题等等)在去年的一年时间里,更是间接做了公司所属财务录入工作(销售日报表及费用支出等)我自认为对公司不能说是兢兢业业,但也是勤劳肯干的。相信我的作为领导也是看在眼里的。

鉴于现在的工作量加大以及我们所处的城市是一个正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发展的城市,无论是在经济还是消费水平在全国都是名列前茅。在这种形势下,现有的工资水平显得有些单薄,已经成为限制我自身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这是其一,其二,在公司的几年时间内,我一直希望可以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对自己的能力可以有更深层入的提升,但公司都未予以理会,这点我很失望。对于一个老员工的我来说,如果她的工作量加大,而薪金却和新员工的一样,这点是无法理解的。郑重说明一点的是公司领导的居然一直未兑现,着实让我有些憋屈。作为一个一诺千金还是有必要的。也许我做的还不够令公司领导满意,也许我还需要努力锻炼,但我希望领导能给我肯定的回答和建议。另外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我也不想在公司人员不具备的情况下提出这样种要求,在此情况下提出实属于无奈,望公司领导理解。

为了能更好的为公司效力,也为了我能够安安心心的工作,使自身能得到更好的发展,特此向公司领导提出加薪申请。申请工资为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上升3%,其它不变。

当然加薪不是目的,只是希望我做的工作与努力成正比。

此致

申请人:/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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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为员工办理人身保险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保险,全文共 2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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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人身保险条款

简易人身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简易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 凡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或单位可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 保险人对本保险单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人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

第四条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有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五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但以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为限。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内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全部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但因同一意外伤害保险人已给付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应予扣除。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体残疾,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保险单附表所列残疾比例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但每年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给付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

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比例达到75%及以上的,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六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身故或身体残疾时,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 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七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期限,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八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并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九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及申请免交保险费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二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意外伤害死亡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六、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

第十三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 险人疾病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六、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

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受益人。

第十五条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应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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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标准汽车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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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以上简称甲方) 车价款支付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手机号:

其他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销售顾问: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品牌汽车(以下简称生产者)生产的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等事宜签订本合同如下):车型配置车身/内饰颜色指导价数量售价车价小计(A)¥ ,人民币大写

备注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要求变更车型、配置、颜色等,并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双方按最终确认车辆及结算金额执行。车价款支付及交车甲方选择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价款。

1、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车价款小计(A)。

2、分期支付: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人民币大写 作为首付款;合同车辆到店内2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车价款小计(A)的剩余部分:¥ (人民币大写 )。

3、贷款支付:甲方的贷款资格通过金融机构审核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 (人民币大写 ),车贷小计(A)剩余部分由金融机构支付。

4、汽车消费贷款:签署本合同,支付购车定金:¥ (人民币大写 ),贷款银行调查合格后支付车辆首付款:¥ (人民币大写 ),购车余额¥ (人民币大写 ),由贷款银行放贷后转账到甲方指定账号。关于贷款的具体事宜按贷款合同规定执行。其他约定:

5、交车时间: 年 月 日。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的项目项目价格项目价格项目价格购置税 保险金融服务 上牌代办项目费用小计(B)¥ ,人民币大写备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以保险为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全车抢盗险□ 车上人员险□ 玻璃破损险□车身划痕险□ 自燃损失险□ 不计免赔险□ 其他□

代办项目费用均为估算,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多退少补。

6、意于提车日前将精品加装及装饰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总金额(A+B+C)¥ ,人民币大写

关于本合同的其他约定见背面《汽车销售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全部内容(包括背面),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与风险有清楚和准确的理解,同意签署本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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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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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车辆,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六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15%。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车辆发生第五条(一)、(二)、(三)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15%。

(四)玻璃单独破碎不扣免赔。

(五)约定驾驶人员的,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免赔率5%。

第二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也可以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保险人所推荐的修理厂的资质应不低于二级。保险车辆修复后,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八条 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保险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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