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资金管理,保障分公司合法、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
2. 适用范围:
3. 帐户管理
3.1以为分公司主要开户银行,税款帐户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指定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开立、变更、撤销须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总部批准后执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总部财务部备案。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立、变更银行帐户;
3.2 按人民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在当地以各自的名义分别开立“收入帐户”和“支出帐户”各一个,其中:“收入帐户”的帐户属性为“一般结算帐户”,“支出帐户”的帐户属性为“基本结算帐户”;
3.3 收入帐户”用于收存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收入及总部下拨款;
3.4 “收入帐户”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支出,(退票、支付帐户费用以及有权机关依法对帐户资金进行冻结、扣划的除外);
3.5 “收入帐户”不得购买任何支付结算凭证、不得通过柜面办理任何支付业务;
3.6 “支出帐户”仅用于支付各项零星开支、支付帐户结算手续费等费用;
3.7 “支出帐户”除可以收存总部的下拨款和“收入帐户”的划入资金外,不得发
2/ 2生任何形式的收入(利息收入和退票除外);
3.8 “支出帐户”仅办理现金业务(含取现、购买现金支票),不得办理转帐业务,不得购买除现金支票以外的任何支付结算凭证。
4. U盾管理
4.1 权限:U盾管理的权限在公司总部;
4.2 U盾分配:总部出纳和总部财务经理各执一个可操作各个分公司银行帐户的U盾,各分公司总经理执有的U盾只可操作本分公司的银行帐户;
4.3 U盾一旦出现丢失的情况,24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财务部,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去办理注销和补办业务;
4.4 U盾只能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保管并由本人在电子银行网上操作,严禁授权给任何人代为操作;
4.5 U盾的初始密码可以更改,确定好的密码由分公司总经理本人妥善保管。
5. 财务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和监督执行。
6. 本办法从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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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公司员工和来客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对食堂工作进行协调管理、财务科负责食堂收支核算、饭票的发售,供应科协助特殊需要及大宗食材的采购。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公司全体员工按就餐标准提供一日三餐,并为公司来客提供餐饮服务。
第五条、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不降低供餐标准。
第六条、食堂饭菜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保证饭菜质量,味道可口。
第七条、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食盐、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八条、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九条、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蝇工作,将餐厅蚊蝇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飞虫叮咬。
第十条、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地面干净,无烟蒂、垃圾。
第十一条、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不清洁的餐具不得使用;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或贮存在餐具专用柜中备用。
第三章 就餐管理
第十二条、员工要按就餐时间就餐,超过饭时食堂有权拒绝供应。 第十三条、在保障员工正常就餐的情况下,员工食堂搭伙或应酬来客,需提前申请,食堂应酌情安排,按相应成本收取饭菜酒水费用,即时结清,概不赊欠。
第十四条、公司提供招待的来客,属于哪一部门的来客,由哪个部门主管申请、作赔、签单。部门不明确的来客,由领导指定或办公室申请、并签单。多个部门来客拼桌招待的,由客人占多数的部门主管申请,合伙作赔、协商签单。
第十五条、因加班等特殊需要,给员工加菜用餐,由部门主管或办公室申请报批并签单;公司重要活动或节日饮晏,由办公室按领导指令安排就餐,并负责签单。
第十六条、公司招待或员工加餐,食堂要按申请标准提供菜品、酒水,餐后当即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签字确认。超过标准的招待费用,公司不给报销。
第十七条、公司平时不安排招待的客户,来公司的劳务人员等在食堂就餐,由食堂按成本收取相应饭菜、酒水费用,公司不负责报销。确需免费的客户由供销科、其他人员由办公室发就餐票,食堂凭票供应,月末结算。
第四章 附则
篇2:公务车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执业权利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检察环节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活动,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第四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其有关会见的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五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由二人在场,其中一人为接受委托的律师,另一人可以是本所的律师、实习律师或者律师助理。律师异地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另一人可以是经人民检察院同意的当地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人民检察院派员在场的,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一人会见。 第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门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将移动通信工具供犯罪嫌疑人使用;未经人民检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不得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派员在场。派员在场时,所派人员不得干扰律师的正常会见。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阶段羁押期间,根据律师、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安排会见应当不少于二次。
第九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监管场所内进行。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出示以下材料:
一)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授权委托书;
二)律师执业证,随行人员中一人可持实习律师证或者律师助理工作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在其具体办案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律师的会见通知并办理律师会见事宜。
第十二条 涉嫌犯罪的单位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涉案人员。
第十三条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以便侦查部门调整时间,在48小时内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 •
第十四条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填写《会见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请书》。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律师提出申请后5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是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的,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会见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请书》。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了解案件以下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关于其无罪、罪轻的辩解;
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六) 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第十七条 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控告、申诉、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手续时,应向律师提供《起诉意见书》及相关的法律手续和案件材料。
第十九条 律师对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阻碍律师依法会见的投诉,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统一受理。负责审查的部门在受理投诉后5日内向投诉人书面告知处理情况;投诉人不服书面告知处理意见的,可以向办案部门所在的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反映。
第二十条 律师在会见时违反法律、执业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侦查人员有权当场提出劝阻和警告;对不听劝阻和警告的,有权中止会见。人民检察院对律师在会见时违反法律、执业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在一个月内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一条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需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应报省检察院审查同意,并同时向该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通报。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若本规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新规定相抵触的,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规定。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司法厅
二0xx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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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生产车间管理职责
1、熟悉板式家具自动化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流程、成本控制及质量检查,熟悉家具生产制造各个环节的管理流程统筹;
2、熟悉生产运作体系的布局和规划,熟悉生产成本控制,生产质量控制,熟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运用;
3、具备极强的均衡生产和生产进度控制能力,能制定有效的生产绩效评定方案;
4、具有较强的协调和管理能力,能组织、领导精干、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生产国际一流的的家具产品;
5、质量、成本、生产、现场管控能力强,沟通、协调、执行能力强,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看懂设计图纸;
6、统筹生产部门各项日常工作安排,负责产品质量、产量、进度的跟进.开发筹备和核算成本,评估生产部的生产能力和安排生产计划。
篇4: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篇5: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机关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制度
依据本办《党组工作规则》执行。
二、主任办公会制度
1、会议人员由管理办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组成,秘书科长、负责主任秘书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议题应参会的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主持,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3)讨论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印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和审议有关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措施等;
(5)讨论研究管理办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
(6)研究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等事项;
(7)临聘人员的吸收和辞退;
(8)研究讨论中心管理办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9)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各科室如有需上会的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报告,经同意后,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送交秘书科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编排议程。
5、各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情况、资料、数据要准确无误,要有自己的明确意见,一般不临时动议。
6、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负责会务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周例会制度
1、参会人员为管理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当月值班领导主持召开。
2、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上午9:30分为固定会议时间,遇有其他事项需要调整例会时间时,由值班领导确定,秘书科负责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点评机关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本周工作重点;
(2)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报管理办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定;
(4)听取管理办阶段性(或专项工作检查、调研)情况汇报。
4、会议内容由各科室负责提供,秘书科负责汇总,报值班领导审定。
5、各科室提交会议传达、学习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文件、资料要及时提供,周工作报表必须于周五下午3点以前报秘书科汇总。
6、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明确的事项由各科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列入督查。
四、科务会制度
1、科务会由各科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科长主持;管理办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务会议,并根据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2、科务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于周一上午周例会之后和周五上午召开,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时召开,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调整。
3、科务会主要内容
(1)对管理办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工作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2)汇总本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点;
(3)对本科完成工作情况进行逐一分析,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4)组织学习与科室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
4、科务会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健全会务档案,重点工作要有案可查。
五、系统工作会议制度
1、系统工作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会议确定,管理办主任主持,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参会;管理办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2、系统工作会议原则上半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召开,年底结合总结表彰大会召开,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需要部署时,可临时增加。
3、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县(市、区)行政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汇报;
(2)听取县(市、区)对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4)总结上半年系统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4、会议议程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各科室负责提供会议素材,秘书科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审定后,由秘书科下发会议通知。
5、管理办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六、总结表彰大会
1、总结表彰大会,由管理办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召开。各县(市、区)分管领导、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级窗口单位领导、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负责人和管理办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到会作重要讲话。
2、会议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春节前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4)市政府领导讲话。
4、会议材料由管理办统一安排,各科室负责准备,分管领导负责把关,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5、会务工作由秘书科牵头组织,后勤组负责会务的服务保障工作。
篇6:工会管理制度
工会充分发挥学校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理论。
2、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4、定期对办公室纪律、卫生进行检查。
5、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反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
7、定期对教师进行考勤: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1天内临时病事假跟校长请假,如校长不在学校,要跟副校长请假;病事假在1——7天之内的由学校准假,超过7天则向教育局请假。
8、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9、学校帮助教师的双方父母及子女的婚丧嫁娶、升学、参军办理相关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1、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12、子女升学准假一天,子女结婚,父母可以请假三天。
13、协助学校做好教工的纠纷调解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篇7: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服从公司安排,努力工作、不得有敷衍行为。
二、工作时间: 8:00~12:00, 13:30~17:30,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如有事外出或生病须向领导请假,填写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没有请假条者按旷工处理。
三、上班期间以工作为主,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办公室内禁止嬉戏、娱乐、打闹、做或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上班期间玩游戏、看电影、电视剧,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上QQ聊非工作内容,上班时间炒股等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且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工作时间禁止乱窜办公室,若有工作需要先敲门,允许后方可进入,出门时轻轻将门带好。
五、办公室人员要履行职责,及时、准确的完成所应承担的任务,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六、搞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七、 待人接物要热情礼貌。对机关、其他部门、基层和外来人员都要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能推诿,不能办的要耐心说明情况。接听电话应有礼貌,懂得随机应变地记录清楚来电者的姓名、单位及事因,看清情况再作转告。
八、各职位员工除了熟悉自身岗位的工作内容、负责范围外,其它职位的工作内容流程要求也应该知道,当该职位人员外出,同部门的其它员工也能独立处理其负责的工作,日后也不排除有调换岗位的安排。
九、维护公司形象、不泄露公司机密、不做任何有损害公司名誉的事情、不私自挪用公司财物和耗材。不准泄露对公司无利的信息,遵守职业道德。
十、严格执行公司电话管理制度、私人事宜不准使用公司电话。
十一、保持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整理好文档资料,文件资料放置要整齐有序,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品文件。下班后,将办公桌面清洁干净,单据资料要整理有序放进抽屉里,以防丢失。
十二、不准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有关的业务或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
十三、防火、防盗、防事故,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尤其要注意用电设备如空调、电风扇、电热扇、传真机、电脑、复印机、打卡机、个人充电器等一次使用时间不要过长,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注:以上各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如果有违反者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公司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办公室示
篇8:总经理助理管理职责
1、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務; .
2、及时收集和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协助总经理协调各部门之间有关的业务工作,掌握全公司主要活动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供总经理决策;
3、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或兄弟单位领导的接待、参观工作,协助总经理与供应商、政府机构等对外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
4、根据公司宣传工作的中心任务或重点项目,进行相关的文案策划,撰写策划文案;
5、做好各类公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会议纪录的起草、发布,并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贯彻实施;
6、负责编写公司对内对外文件、宣传资料、 PPT及总经理需要的其他公文;
7、负责完成集团所需要的各类经营报表和汇报材料;
8、负责企业内外的公文办理,解决来信、来访事宜,及时处理、汇报;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负责公司接待管理工作,包括日常接待、大型会议接待、参观人员接待等;
11、制订和完善客户接待流程和标准;
12、制订接待人员培训方案,定期对接待人员和部门人员进行服务礼仪培训;
篇9:大院停车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规范,本着既节约开支、减少成本,又保证出差员工顺利完成公务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出差指员工离开公司办公区域,需外出办公完成公司指派工作或参加学习培训的行为。公司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转正员工、兼职会计。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照以下程序办理: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办理出差手续。其中出差当日可返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出差一天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出差申请表报办公室留存,记录考勤,并由办公室根据出差申请单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没有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视为旷工,且公司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 交通费
交通费主要包括往返经济舱飞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市内公交等;员工可根据需要选择安全、有效交通方式抵达出差目的地,并遵循以下原则:
1、出差目的地距离在800公里以内,可以选择火车硬座,长途汽车;
2、出差目的地距离在800公里以上或需10小时以上交通的,可以选择飞机经济舱。
3、员工在外出差时,选择安全、便利、快捷的公共交通方式,如:公共汽车、巴士、地铁、轻轨等,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实行实报实销原则,确因公务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可选择乘出租车,但在报账时,应注明乘车事由,乘坐人员,乘车起始点。
第五条 住宿费
1、住宿费指因住宿发生的房费,其他个人餐费、电话费、上网费、洗衣费以及其他服务类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出差员工报销住宿费时,不得将其他费用开在房费中,且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时,须将住宿费用明细单作为明细粘在报销单后。公司已为出差员工安排住宿的,则不予报销因其他原因发生的住宿费用。
2、员工出差如需预定酒店的,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办公室,由公司负责统一安排预定。
3、凡出现在同一时段,有多名员工在同一地点出差的情况,在条件符合的前提下,办公室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合住。
4、住宿费用报销标准:总经理级别,实报实销;科长级别,150元/日;主管级别,100元/日;主管以下其他员工,80元/日。员工出差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低于标准的,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报销,超出部分由员工承担。
第六条 差旅补助
差旅补助包含出差员工因公务发生的餐饮费和通讯费,出差1个月以内,补助按30元/天,单次出差超过1个月,按25元/天。如发生招待餐费,则取消当天一半补贴。出差补助天数以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如当天往返,且出差时间超过8小时的,则按一天计算。
第七条 出差借款与费用报销
1、出差借款
(1)员工出差可事后报销也可事前借款。员工出差需事先借款的,可在办理出差手续后,到财务处办理出差借款。借款时应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审批后到财务领款,其中借款金额小于1000元的,由办公室审批,借款金额大于1000元的,由总经理审批。
(2)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在1000元以内,主管级员工及以上借款金额在20xx元以内,特殊用途超过20xx元的应由部门负责人注明原因报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个工作日到财务部结算还帐。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2、费用报销
(1)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车票)到财务处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费用报销严格按照以下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填写部审批(1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审批,1000 财务部领款报销。
(2)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3)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招待费、应酬费等,应在费用发生前获得公司批准: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报办公室批准;费用在1000元以
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未经事先批准的此类费用,责任人自行承担。 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
第八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出差途中生病、遇以外情况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2、员工出差后,必须于每日下午5点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
3、出差结束后,应于3天内提交出差报告。
4、本管理办法自总经理签字后实行,公示7天后正式生效。
5、本管理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随时做出调整。
二〇xx年六月二十日
篇10:宿舍管理规定
一、学生宿舍是学校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的重点,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由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寄宿制学校则应设立寄宿生管理办公室。
二、宿舍楼应有安全通道,有完好的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自带电器。男女宿舍区要明显分隔。建立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三、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和舍门无脚印、污迹,并定期进行消毒,做好灭蚊、灭蝇、灭鼠工作。
四、寄宿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早晨按时起床、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擅自在校外留宿。
五、保障宿舍安全,妥善保管钱包皮夹和手机等贵重物品,全体室友离开宿舍时随时关锁门窗。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同学,严禁留宿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
六、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在墙上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菜,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垃圾。
七、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讲粗话、脏话,不看黄色书籍,不抽烟喝酒。
八、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脚,勤洗勤换衣服、鞋袜,勤晒被褥。
九、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私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
十、注意适当营造宿舍文化氛围,墙面布置积极、健康,催人奋进。定期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福荣九年一贯制学校 20xx年9月1日
篇11: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XX集团员工食堂管理的科学性,规范就餐行为,创造良好的就餐秩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XX集团员工食堂采取刷卡就餐形式。食堂服务员确认就餐人刷卡有效后付餐,一人一卡一份餐,杜绝无卡就餐。
2. 就餐卡的种类及管理
1) 员工就餐卡:集团所属自动化、物流、汽车员工的考勤胸卡即为就餐卡(一卡通)。
2) 客户VIP贵宾卡:用于来访宾客的就餐使用。集团所属各公司、各部门设专人管理本部门的客户VIP贵宾卡,负责登记、发放、回收客户VIP贵宾卡。
3) 客餐卡:用于业务往来单位一般办事人员的自费就餐。食堂设专人负责客餐卡的登记、收费、发放及回收。
3. 就餐卡的使用
1) 在管理系统中,将所有就餐卡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设置有效时间。所有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在非有效时间段刷卡,卡机报警并在卡机内侧液晶屏显示为非就餐时段。
2) 就餐人员须按秩序排队等候就餐,在服务员准备为用餐人付餐时,方可在卡机的刷卡位置刷卡。刷卡只需一次,当听见长声嘀音时,刷卡正常有效。刷卡时间过长将显示重复刷卡并报警。
3) 。若提前刷卡未被服务员确认,付餐时服务员将要求
刷卡,从而导致重复刷卡。凡重复刷卡将报警,影响就餐人正常就餐。
4) 就餐卡机声音提示说明:
长声嘀音:刷卡正常,可以就餐;
三声短嘀音:非本系统卡,不允许就餐;
九声短嘀音:重复刷卡,不允许就餐。
二、集团内部员工就餐规定
1. 就餐时间及人员
1) 早餐:07:30 —— 08:30
仅限整夜加班、值班、车队驾驶员等。
2) 午餐:11:50 —— 12:40
工程部、物流部、项目管理部库房员工、车队驾驶员。
12:00——12:50
博实公司其他部门、汽车公司员工。
3) 晚餐:17:00—— 17:40
集团所属各公司、各部门加班员工。
2. 就餐规定
1) 集团内部员工必须按规定持胸卡(就餐卡),在规定的时间段按秩序排队等候就餐,充分展示XX集团员工良好的素质和企业文化。
2) 公司规定员工上班时在园区内必须佩带胸卡。员工忘带胸卡时,就餐前须到所在公司或部门就餐卡管理者处登记,临时领用客户VIP贵宾卡就餐,食堂杜绝无卡就餐。
3) 员工胸卡丢失或损坏,就餐前须到部门临时领用客户VIP贵宾卡就餐,并及时到公司办公室办理新卡手续。
4) 各公司、各部门因人员变化更换胸卡时,须在非就餐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和下午13:10-- 16:30)到食堂一层食堂办公室(104室)录入胸卡信息。
5) 当员工因公出差,需在非就餐时间就餐时,须提前与食堂取得联系,在食堂登记相关信息后就餐。
三、来访宾客就餐规定
集团各公司、各部门当有来访宾客洽谈业务或访问考察,需要在员工食堂就餐时,由接待部门根据来宾情况选择订餐或工作餐形式。
1. 订餐
1) 来宾身份重要并由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陪同就餐时,接待部门可通过办公室订餐。
2) 来宾为公司客户,与公司洽谈业务且人数为3人以上时,接待部门可通过办公室订餐。
3) 订餐程序
(1) 接待部门接待人员经部门领导同意,到办公室行政文员处办理订餐手续。
(2) 办公室行政文员负责与食堂协调安排相关事宜,并将信息反馈给接待人员。
(3) 食堂管理员不接待各接待部门的订餐业务。
(4) 办公室行政文员每季度与食堂管理员就订餐情况进行对账。
2. 工作餐(客户VIP贵宾卡就餐)
1) 来宾为普通一般业务,因工作原因需在公司用餐时,可到接待部门客户VIP贵宾卡管理人员处登记,领取客户VIP贵宾卡,在接待人员的陪同下,到食堂指定窗口刷卡就餐。
2) 使用客户VIP贵宾卡就餐时间与集团内部员工就餐时间相同。
3) 来宾就餐后,接待人员负责将客户VIP贵宾卡交还管理人员处。
四、外来人员就餐规定
1. 集团各公司、各部门外来施工人员、取送货人员等(简称“外来人员”)需在集团员工食堂就餐时,必须遵守就餐管理规定。
2. 外来人员就餐时,须事先在付餐窗口办理客餐卡,持客餐卡就餐到指定窗口刷卡就餐,餐后退还客餐卡退押金。
3. 就餐时间:
午餐:12:15——12:50
晚餐:17:00——17:40
4. 客餐卡办理
1) 办理时间:开餐时间
2) 办理地点:食堂二层餐厅售饭口登记、售卡、退卡
3) 收费标准:8元/人次,客餐卡押金 22元/卡。
五、附则
1. 集团内部员工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就餐,凡未在规定时间就餐刷卡时,系统将在卡机内侧液晶屏显示非就餐时段并报警,服务员将拒绝付餐。
2. 排队就餐时切忌不能提前刷卡,否则服务员将拒绝为您付餐。
3. 对于不遵守本规定,扰乱就餐秩序者,情节较轻处以批评教育,情节较严重者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
4. 绝对禁止员工将胸卡借给外人使用,一旦发现将给予当事责任人罚款
200元处罚。
5. 本规定自20xx年3月15日起试行,20xx年4月1日正式执行,原《食堂就餐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6.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起草,解释权归办公室。
篇12:2024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计划的制定
学期初,教师要及时制定规范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计划制订要作到:据标准(新课程标准)、依教材、切实际(符合时间排合理)求实效。
1、教学工作计划的基本内容:①学生基本情况分析②、教材分析③、本学期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④教学进度计划安排。
2、计划在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并上交教务处审阅通过,符合要求准予实施,不符合要求者,重新制定。
二、备课
1、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坚决杜绝不备课就上堂讲课,新聘、调入教师必须按教材体系备好详案:要有较详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学任务重的老师可以备略案。
2、备课内容必须与上课内容符合(以学生班务日志记录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3.电子备课,每节备课应有:要有较详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
三、上课
1、教师在上课铃前1分钟应到达教室门口,巡视学生上课准备情况;上课铃响,进入教室,师生问好后开始上课。
2、上课要有计划,要实践教案。教学过程要运用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积极性。
3、上机、实验实作课应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
4、体育课、音乐课应有明确的课堂教学目标,每堂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严禁整堂课学生自由活动安排。
5、自习课教师可安排学生自主学习,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不得在走廊外聊天等。
6、教师要服装整洁,仪态端庄,精神饱满,不带个人情绪,上课禁止打接电话和抽烟等。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作业布置应目的明确,紧扣教学目标,难易适度。作业批改中杜绝大“√”大 “×”现象,作业本上应可批注。
(一)初中
1、语、数、外、理、化书面作业检查要求:
⑴作业全批全改,每期批阅次数语、数、外不少于60次;物理、化学不少于50次;政治、历史不少于40次;地理、生物、音乐、美术按实际课时记数。
⑵期末复习阶段的作业可以试卷讲评为主,试卷讲评不做为作业处理,但如已批改可做为三次作业处理。
2、认真批改作业,每次作业应详批详改,无学生批改现象,无划大勾现象,严禁弄虚作假,一次批改多个日期
3、作业检查每月一次,年级组长负责组织检查,教导处抽查,教师应在检查前将收交的学生作业发还。作业检查以查学生登记收交记录和作业本为主。
(二)高中
数学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总量的2/3以上,语文、外语、专业高考科目的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量的1/2以上,非专业高考科目的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量的1/3,政治、礼仪、健康每期布置及批改2个大作业,非计算机专业每月一篇电子作业,语文教师每月应布置及批改两次作文。
五、考试、阅卷
1、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务处、年级组通知的具体时间提前准备试卷。
2、按时组织考试、认真阅卷,按时上交成绩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教务处保存)。
3、毕业班月考3天后,必须将成绩交到班主任处。
4、每次考试结束各年级组长组织该年级教师开好总结会。
5、对试卷准备不充分,师生反响强烈的和不按时上交成绩册的教师,不予发放该次监考、阅卷津贴。
6、对不尽职尽责而造成重大失误、严重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上报行政严肃处理。
六、常规检查
1、早晚自习由值周领导巡查,正课教务处巡查。
2、备课、作业分每月定期检查和每周不定期随机抽查。定期由教务处负责,不定期由行政会成员检查。
3、每次检查和巡查结果在下周周前会上公示。
七、处理意见
1、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的扣当期教学绩效50元。
2、备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备课;备课节数不足的每差一节扣教学绩效5元。
3、作业批改量没达到规定标准的,每差一次扣教学绩效5元。
篇13:高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篇14: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规章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010
版次:-0
生效日期:
签发:
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物品采购管理,规范所有物品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对外采购相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以下统称为物品采购)。
第二章采购权限和原则
一、职责权限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
二、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请购部门更改请购单。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工作认真仔细,
5监督问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请购部门及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在采购过程中,如果遇到采购商品质量、价格等问题,相关部门均可向采购部门提出异议。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采购流程
一、采购申请:
1、与公司经营及产品有关的固定资产、材料、配件(例如测试手机、机顶盒、手柄、各种产品配件)等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例如办公设备、电脑、办公文具、劳保等)的采购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其他业务相关的采购则单独申请报批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采购(例如线上活动活动奖品、研发人员日常使用工具书等)。
3、物品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
4、请购部门可在提出采购申请前先进行市场调研,给出采购商家或采购价格的建议,采购部门可参考请购部门给出的调研数据进行采购。
5、日常办公文具及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事行政部在每月月底进行统计和收集,次月第一周进行采购。并将此类预算费用在每月月初及时报至财务审核。
二、询价比价议价:
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所有采购务必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但属于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等则无需比价议价。
三、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其他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四、采购合同签定及采购过程的完成。
1、所有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均需要提供采购合同或交易订单,并附上送货单及采购发票。
2、若无法提供采购合同和订单的,采购过程需两个人共同参与完成。
五、验收入库:
当各类物品(文具、劳保用品除外)采购完后,需第一时间办理资产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用途、有效期等。并在物品上贴上资产标签以便日常管理。
六、对帐付款:
第四章物品申领与保管
一、物品领用
1、所购买的物品在做好资产登记后便可进行领用。
2、需要借用物品时需向人事行政部进行申领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借用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借用时间、借用期限和归还时间。
3、物品用完之后须及时归还于行政人事部,若已到归还时间还需继续使用的,需补办续借手续。
4、行政人事部在物品被借出后应及时跟催物品的归还情况。
篇15:就餐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各公司司机及押运员的就餐管理,同时为更好地服务于司机及押运员,及时准确地掌握司机及押运员的就餐人数,避免食堂饭菜的过剩和不足现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报餐相关事宜:
1、 自本制度下发执行之日起,凡要在我母站食堂就餐的司机及押运员必须按照本管理办法提前将就餐信息报至母站调度处;
2、 报餐时间:每日上午10:30前报午餐;每日下午16:30前报晚餐;
3、 就餐信息包括:牵引车牌照号码及就餐人员的姓名;
4、 母站调度电话:;
5、 母站调度每日上午11:00及下午17:00将司机及押运员的报餐信息统计填表后送至食堂厨师处;
二、 关于就餐费用的收取
若司机或押运员报餐后未就餐而给母站造成浪费的,我母站将采取如下措施:
① 报餐即收取费用,无论是否就餐;若报餐后未就餐并拒绝支付费用的,我母站将通过与司机或押运员所在公司进行协商解决;
② 若上述措施无法解决的,我母站将拒绝为该司机或押运员提供就餐并同时拒绝为该车辆的司机及押运员提供就餐。
三、 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5月1日生效执行,若有未完善处另行修改。
篇16: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适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五、工程技术人员(出模师)评审
1、工程技术自行设计,放样品经过第一次评审不合格,修改后第二次评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2、工程技术放样品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未将生产资料传达给相应的部门一次罚款100元。(例如:效果图,模板,模板台帐,材料清单,工艺流程,以及技术指导性文件等)
六、本厂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
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生产编号;
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
,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从严惩处,每次处罚50元。
篇17: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规范
1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 、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3 、坚持“读者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法纪和组织观念。
5 、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6 、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以诚相待,宽人严己,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严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小人作风,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
7 、关心集体,热爱公益,爱护馆藏及设施,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具有高度的爱馆意识。
9 、仪容端庄,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言语礼貌,做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争当文明礼貌的模范。
二、 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1 、全馆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气,上班期间不得闲聊、吃东西、干私事、不准翘二郎腿,不准将脚伸到桌椅或书上,不许端着水杯与读者说话。
2 、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地接待读者,严禁对读者使用难堪的话,或对读者进行训斥、冷嘲热讽、命令等。
3 、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要有“百问不厌,百找不烦”的热情,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切勿低头干事而不理睬读者。
4 、要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和技术,能准确迅速地为读者提供书刊文献,严禁为自己方便而信口讲“没有这本书”来敷衍读者,拒绝给读者借书。
5 、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因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内纪律的读者,要好言相劝,耐心教育,并按馆有关规定处理。遇到难办的事,应及时逐级上报,待日后妥善处理。
6 、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作好班前准备,准时开放,按时闭馆,不得提前催促读者。
7 、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院纪馆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方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加工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准非本馆工作人员入值班台。
三、 采编室管理制度
1 、对购入图书按发票、清单进行验收、盖章、核算登记。
2 、及时对图书进行计算机编目,严格按《中图法》第四版进行分类、编目,新书入馆一月内要求上架,尽量做到不积压。
3 、及时移交及编好的图书给有关书库,并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4 、定期向读者宣传、介绍新到图书,张贴新书导报。
5 、每学期末要做好采编室的统计工作。
6 、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乱翻乱放。
7 、采编室图书和电子出版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外或转借他人。采编室工作人员不准截留图书,违者按学院相关条例严处。
四、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1 、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 、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 、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 、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 、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 、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 、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 、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 、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五、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1 、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 、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 、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 、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 、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 、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 、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 、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 、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六、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 、电子阅览室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本馆借书证入室阅览;
2 、电子阅览室实行收费上机,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3 、先交费、后上机,随时交费,随时上机。读者可凭本馆借书证,到电子阅览室输交费后,即可在指定的机位上机;
4 、凡到电子阅览室上网、上机的读者,均要遵守本室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 、要讲究文明,爱护设备,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 、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机,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在室内吃零食。
七、教师阅览室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 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 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 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 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 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 爱护室内设施。
八、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使图书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进行图书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 、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2 、对教育、科研使用价值大的图书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3 、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一年期刊遗失其中一期,多卷书遗失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且余下各卷不退给赔偿人;
4 、遗失工具书、孤本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按原书价十至十五倍赔偿;
5 、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手续。在三个月内尚未来馆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图书借阅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索赔偿余额;
6 、遗失图书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者,可凭原收据退还赔款。
九、 检索室管理制度
1 、检索室是供读者利用计算机进行书目查询、读者查询、新书浏览和了解馆藏分布等所需信息的重要场所。
2 、检索室内配备的终端和各种设施,均为国家财产,严禁随意挪动,不得损坏,衣冠不整者或手有油污者严禁入内。
3 、不准读者在检索机上做任何与检索图书无关的事。
十、 图 书 馆 工 作 职 责
(一)图书馆职责
图书馆是全院图书信息资料中心和文献检索中心,是为全院师生员工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机构,是学院对外开放的窗口之一。图书馆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 、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人类科学文化的优秀成果,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2 、统筹、协调全院的文献情报工作,履行收集情报信息和传递信息的职能。
3 、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文献的搜集、编目、组织和管理工作,建设重点藏书,优化馆藏结构,形成藏书特色。
4 、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功能效益,积极开展流通阅览、书刊宣传、读者辅导、文献编制等多种形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馆藏文献的流通率。
5 、开展馆藏文献资源宣传、参考咨询、文献检索、专题服务、专项情报服务工作。
6 、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建设,采用多种途径提高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提高专业人员理论水平,以满足图书馆不断发展的需要。
7 、注重现代技术在图书馆的运用,不断发展,不断创新,提高服务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传递的数字化、无纸化水平。
8 、加强与兄弟馆的广泛联系,积极开展馆际协作和情报交流活动,实现资源共享。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
馆长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主持全馆工作。
2 、根据学院的发展要求,制订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经费预算及设备添置方案,确定本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等。
3 、组织制订全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细则、岗位职责、奖罚办法等,并贯彻执行。
4 、负责全馆干部队伍建设、人员调整,考勤考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进修规划,组织全馆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5 、抓好馆藏建设,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藏书质量,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
6 、关注国内外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开展学术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使各项业务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7 、定期向院领导及全馆人员报告工作,经常征求读者意见以利改进图书馆工作。
8 、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工作。
9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分编员职责
1 、按 《中图法》第四版,结合本馆的分类体系进行图书的分类、编目,做到不积 压。
2 、分类工作力争做到准确。图书编目之前利用计算机进行书名的查重以免重号或同书异号。完成图书的机读数据形式,并加以审校、确认,保证分编质量。
3 、编目、著录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分类编目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4 、负责新书验收、登帐和藏书移交书库,做好图书统计、注销等工作。
5 、负责新书书标的粘贴工作,做到粘贴牢固,对应一致。
6 、验收坚持原则,把好入馆关,盖章每本书盖三处,条形码每本贴两个。
7 、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务目录,做好新书通报工作。
8 、负责本室卫生的清扫,保持室内干净。
图书采购员职责
1 、熟练掌握分类法、目录学、情报学等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
2 、根据我院专业设置和教学、读者的借阅需要及本馆藏书情况,结合本馆年度图书经费计划,制定本馆年度图书采购计划,努力增强馆藏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系统性,以逐渐形成本馆的藏书特色,提高藏书质量。
3 、负责了解、掌握图书资料和报刊的出版发行信息,及时、准确地预订、邮购、选购各类图书。
4 、采集书刊应以教学、科研用书为主,适当兼顾其它阅读用书,在当前书刊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图书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以“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精选品种,减少成本,确保核心刊物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为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购书经费。
5 、书刊的采购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采购前必须做好四方面调查访问工作。( 1 ) 征求各系、各专业教师对书刊需求意见,并初步圈定目录;( 2 )读者反馈意见;( 3 )馆内流通阅览管理人员意见;( 4 )国内书刊出版发行情况;使书刊采购尽可能做到相对准 确。
6 、利用计算机对新订书的书目进行查重,以避免图书的重复订购。
7 、负责图书资料的收取、运回、验收,打印采购清单,付款和结帐工作。
8 、遵守财务制度,健全往来手续,帐目清楚,妥善保存有关单据。
流通室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对采编室送交新编图书进行验收,做到帐、书一致,对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院专业需要或分编加工中有明显错误的图书予以拒收,及时退回采编室处理。
2 、入库的新书和还回的图书要及时上架,不得积压,排架要细心、准确,定期进行藏书清点及书库整理工作。
3 、负责全院师生借还书、以及催还过期图书工作,掌握好计算机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借还书制度。
4 、办理借还手续时要细心:( 1 )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书手续,必须验清借书人的有效证件,切实校对照片、姓名、证号,防止冒借。( 2 )告诉读者认真检查自己所借的书是否有污损,若有就应及时作出技术处理。( 3 )读者还书时,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5 、了解读者要求,提出图书补充、剔旧的建设,以提高图书利用率。
6 、执行图书馆制订的污损、丢失图书赔偿及过期罚款制度,并对丢失赔偿图书要作好记录,按期报告注销。
7 、做好破烂的图书下架及书标脱落图书的修补工作。
8 、做好各类图书流通的日、月、年度统计,定期分析研究图书流向、流量、拒借情况,探索借阅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藏书利用率。
9 、负责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书架、图书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盗、防尘、防晒等工作。
现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开架阅览服务和现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 、严格遵守馆订规章制度,开闭馆要按时。
3 、根据教学和学生阅读需要,协助采购员做好期刊的计划、预订、审记工作。每天统计读者人次,月末累计上报。
4 、负责现刊的及时验收、登记、盖章、上架管理,协助采购员做好现刊的缺刊补订工作。
5 、每学期末整理在架期刊,清理后每种期刊按年装订成一册,注明缺损情况,并严格依据《中图法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科学分类,做到准确、系统、一致,并在装订完后移交到过刊室。
6 、坚持原则,严禁读者私自带刊物外出;期刊原则上不外借,因教学工作需要,必须经馆长批准,按期归还。
7 、搞好卫生,维持好阅览室秩序,为读者提供安静、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
过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馆内阅览服务和过刊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2 、做好过刊的接收、登记、整理等工作。
3 、指导读者查阅期刊资料,解答读者咨询。
4 、做好值班登记和阅览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5 、严格执行《过刊管理制度》,加强巡视,以减少过刊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6 、负责本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7 、开展期刊资料加工利用,进行检索、索引等服务工作。
8 、每日整理报刊,及时对新到报刊进行上架。
计算机操作员职责
1 、各部门的计算机(主机或服务器)均由所指定的专人负责。各工作人员在工作、值班期内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负责。
2 、各计算机使用人要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转,如有人为损坏,视情节报请学院处理。
3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凡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由该使用人赔偿损失。
4 、各工作人员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使用计算机,不得探听其他工作人员的密码和超越权限使用,如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和故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报学院给予处理。
5 、有盘工作站要注意防止电脑病毒感染,外来磁盘软件未经馆长批准不得私自在工作站上使用,更不能拷贝到主机上,违反规定造成病毒感染,作为事故处理。
6 、要注意安全防盗,下班要关门、关窗、断电,以防偷盗及其它事故发生。凡因个人责任造成设备被盗或其他事故发生,责任人要赔偿全部损失,并负责请人修理。
教师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 、负责报纸、期刊的领取、登记,并及时把报纸交过阅览室,期刊移交期刊室。
2 、负责全体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室内阅览服务工作和室内图书的宣传、推荐、导读工作。
3 、做好图书的接收、登记、上架和目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4 、定期整架、除尘、防潮,保证架位规范、有序,室内整洁、美观。
5 、做好值班登记和日常统计,及时了解、掌握读者阅读需求定期向馆长反馈有关信息。
6 、严格执行《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加强巡视,减少图书的损坏、丢失等损失。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计算机房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做好数据备份,及时处理故障和网络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2 、管理网络的有关密码、口令,并严格保密。
3 、负责培训操作人员,经常检查各终端的操作、使用等情况。
4 、负责检索室的管理工作和有关咨询工作,指导读者正确使用终端机,及时处理读者查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负责借书证的办理、挂失和为提前离校的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
6 、负责对电子图书的保管,未经馆长同意本馆所有的电子图书一律不准外借。
7 、严格执行《计算机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 、负责机房和检索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篇18:设备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工厂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2、每天提前十分钟点名,八点不到者按迟到处理,八点半不到者按旷工处理,有事提前请假,没批准假不来按旷工处理。
3、为了确保电仪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使我厂电仪人员完全熟悉现场的电气、仪表设备,了解我厂生产工艺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健康、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特按片划分责任区。
(1)划分:
、负责控制室DCS系统、办公楼一楼配电室、闭路监控系统、消防和危险气体报警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通讯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的维护。
、负责压缩配电室、合成车间所有电仪设备和自动化设备,包括所辖范围内的PLC系统、监控探头、消防和危险气体探头、通讯设备以及合成辖区内其他公共设备所配电仪设备。
、负责空分配电室、空分车间所有电仪设备和自动化设备,包括所辖范围内的DCS、PLC系统、监控探头、消防和危险气体探头、通讯设备以及空分辖区内其他公共设备所配电仪设备。
、负责203变电所、净化车间所有电仪设备,包括所辖范围内的监控探头、通讯设备以及净化辖区内其他公共设备所配电仪设备。
(2)责任
A.、为各责任区的主要负责人。
B.各责任区人员必须保证所辖范围内所有电仪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C.各责任区人员必须熟悉所辖责任区内工艺流程、存在危险源类别、存在危险源性质和所需安全防护用品,熟悉所分责任区电气、仪表设备的工作原理,提高自我保护和现场处理问题的能力。
D.各责任区人员必须完善所辖范围内的内业资料,资料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包括(配电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仪表数据表、控制系统接线或原理图、配电柜台帐、强检设备台帐、联锁设备台帐、交接班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停送电工作票、外来人员记录等)
E.各责任区卫生,包括(配电室、责任区、气体分析小屋、值班室、保温保护箱内、变配电箱内、变配电柜内、DCS控制系统柜内、PLC控制系统柜内、操作箱柜内、接线盒内、分线盒内、桥架内等)
F.力保所辖防爆责任区内电仪设备失爆率为零
G.负责责任区内设备的月度计划、技改和其它有关工作。
注:负责电仪人员管理、全厂高低压电气设备的管理、电气计划审核、电气协调、电气技术改造和电气疑难问题的处理。梁君负责全厂DCS、PLC系统、网络、通讯和仪表设备的管理、仪表计划审核、仪表协调、仪表技术改造和仪表疑难问题的处理。
4、车间每月将按照《电仪人员管理和责任区划分管理制度》和《电仪人员考核细则》对电仪人员进行月度考核,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底评比先进和管理岗位选拔的依据。
篇19:市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1.市场经营户在与市场管理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获得摊档、铺位使用权后,应按规定持有效证件及时向市场管理监督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经领取后方可开业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销售的商品,必须同时取得相关“许可证明”,方可开业经营。
2.市场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市场管理,接受市场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按规定依法纳税,及时交纳市场各项费用。
3.按规定的经营范围在摊档、铺位上经营,做到亮证经营,人证相符,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
4.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安全规定;包装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商品的进货索证要齐全,并接受市场管理人员核查和检测;凡索证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在市场上销售。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禁止生产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其它塑料购物袋必须明码标价,实行有偿使用。
5.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缺斤短两,不以次充好,不强卖强买,不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市场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市场内不准打牌、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
7.爱护市场设施。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有碍于市场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市场设施和水电管线。不随意挪用市场或他人的经营设备用具,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摊档、铺位装修、广告、空调设置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市场管理办公室申报批准。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市场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摊档、铺位的利益及安全。
8.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经营户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业结束,清除好应清理的物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带走现金和物品。
9.维护市场整洁,搞好摊档、铺位门前“三包”工作,样品上货架或上摊档台面,要摆放整齐;车辆要在指定停放的位置停放。严禁乱堆商品,乱丢垃圾杂物,瓜皮果壳,严禁随地吐痰。不准在市场内带养宠物,以及做与本市场不适宜的其它行为。
10.不准转租、转借和买卖摊档、铺位。转让、搭拼摊档、铺位应事前向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报告,经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市场管理监督部门申办证照后,方准经营。经营者应配合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开业计划和经营指导,应在开业前一个月内将商铺内的经营设施安装完毕,在开业前十日内将台档位经营设施准备妥当,否则,在开业之日造成无法营业的视为放弃其在本市场经营权,终止其租赁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由市场收回摊档、铺位。
11.市场经营户在合同期内终止经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报告,经市场管理办公室同意,交清各项费用,办好设施归还手续,手续齐全后方能终止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后清退出市场,市场将保证金退还。在经营中需要更换执照户名或负责人的,须经市场管理办公室同意,并报市场管理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经营。
12.经营户不准雇佣情况不明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用工;用工对象必须证件齐全,并由摊档、铺位负责人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聘用的进场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教育、并承担各项用工责任,人员变动及时办理登记变更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不给予进摊档、铺位工作。
13.开展‘文明经商、诚信经营’活动。经营户之间应互助关爱,和睦相处,支持、配合市场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与市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交纳保证金。
本制度望各经营户遵照执行。违反制度的,根据市场管理规约予以处理;违法的则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篇20:资源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1(目的
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
2(基本内容
档案保管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有适宜保存档案的库房、橱具和切实可行的档案[九防"(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措施。库房内温度要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按照材料的属_、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_置;
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
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包括:
对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
对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库房内应使用白炽灯,以减少紫外线对档案的损害。
(3)转递制度。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填写;
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4)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提高_惕,加强安全保密观念,出入库房要注意关门落锁;
库房内严禁吸_和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对档案保护不利的其它物品,做到专室专用;
保持档案库房的清洁卫生,按时记录库房内温湿度,定期检查、补充杀虫灭菌_物;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_;
下班前要将门窗、照明及其它设备全部关闭。
二、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1、目的
第一,建立人事档案利用制度是为了高效、有序地利用档案材料。档案在利用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手续,这是保_档案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
第二,建立人事档案利用制度也是为了给档案管理活动提供规章依据。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这些制度行事,这是对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
(1)设立阅览室以供利用查阅。阅览室一般设在人事档案库房内或靠近库房的地方,
以便调卷和管理。
(2)借出使用。借出库房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本机关领导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公安、保卫部门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人事档案等。借出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未还者应及时催还。
(3)出具_材料。这也是人事档案部门的功能之一。出具的_材料可以是人事档案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写出的有关情况的_材料,也可以是人事档案材料的复制件。要求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
3、人事档案利用的程序
在通过以上方式利用人事档案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手续。这是维护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保_。
(1)查阅手续。查阅人事档案的人员或者单位应持,其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的概况等情况,并且需要查阅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经过人事部的审核,确定审批表与查档人一致,并且手续齐备,方可查阅。
(2)外借手续。人事档案借出使用时,要经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借档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借用单位要注意保密,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和转借他人。借档单位务必要按期退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催要,以免丢失。最后,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
(3)出具_材料的手续: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_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首先,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_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_材料;最后,_材料由人事档案部门有关领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4)查阅、借用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摘抄、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如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的,应事先征得主管人事档案部门同意,经批准后方可摘抄、复制拍摄。
(5)各单位各部门利用人事档案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