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公文细则范文(精选20篇)

浏览

4184

范文

1000

物业保洁员工作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卫生,职员,全文共 1242 字

+ 加入清单

1 .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 并处罚金5-10元。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

(2)、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3)、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4)、大声喧哗,遭到物业管理方或业主投诉。

(5)、下班后未及时离场,工厂内逗留。

(6)、无故迟到、早退。

(7)、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9)、串岗、扎堆聊天。

(10)、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罚款10-100元。

(1)、3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6)、蓄意破坏社区或物业管理方财物。

(7)、在社区内随意乱写乱画,中伤他人。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9)、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10)、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11)、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3 .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

(1). 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 工作不力,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3). 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 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 损害公司声誉和物业管理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 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 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 盗窃公司或甲方的财物。

(9). 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4. 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上司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 5-10元经济处罚。

(1). 过失1 清洁工具乱放

标准: 指定地点,定点定位存放。

(2). 过失2 垃圾箱内堆满垃圾

标准: 垃圾箱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立即清除。

(3). 过失3 安全通道有垃圾、有杂物

标准: 安全通道干净无垃圾、杂物、不允许停留垃圾超过10分钟。

(4). 过失4 天花板、地面有垃圾、污物

标准: 天花板污渍,及时清理,地面垃圾5分钟内清除。

(5). 过失5 安全防火设施、设备没有擦拭

标准: 消防设施、设备要求每天抹尘1次,并随时注意。

(6). 过失6 通风口吸灰尘、污渍

标准: 通风口干净无灰尘、无污渍,随时发现清理。

(7). 过失7 卫生间、休息间有积水、杂物

标准: 卫生间、休息间无积水、无杂物及时清理不得超过10分钟。

(8). 过失8 玻璃、不锈钢上有污渍

标准: 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洁及清理污渍。

(9). 过失9 其它设施、设备有污渍、污垢

标准: 发现有污渍、污垢及时清理。

(10). 过失10 责任区内未发现保洁员

标准: 保洁员如上洗手间、饮水,不得超过10分钟,进餐不得超过30分钟, 同时立即通知上司安排人员顶岗, 否则不得离岗。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优秀班组评选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807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保安人员的责任感,牢固树立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确保工厂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公司给予奖励:

1、标准执行岗位责任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工作热情,遵守公司制度,当月未发生任何事故,公司给予表扬。

2、当公司的公共财产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能灵活采取有效措施,起到了免受损失的效果,得到公司认可和书面表扬者,奖励伍拾元。

3、巡逻时能主动自觉维护厂内秩序,有效保护厂内环境,制止破坏厂内秩序的人和事,当场抓获破坏者,奖励贰拾元。

4、在巡逻中能及时发现偷盗嫌疑人踪迹,并采取有效措施当场抓获嫌疑人(有作案现场, 缴获赃物,作案工具)。奖励伍拾元。

5、能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报警,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论功绩大小奖励伍拾元至伍佰元不等。

6、在处理求助或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到位,现场处理得当,有突发表现者,奖励伍拾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予以处罚:

1、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不听从指挥者,予以除名。

2、当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视而不见,临阵逃脱者,予以除名。

3、在执勤中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者,予以除名。

4、执勤时精神不振,睡岗或脱岗者,第一次罚款壹拾元,第二次罚款贰拾元,第三次予以除名。

5、巡逻时对破坏工厂秩序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每次罚款贰拾元。

6、未按规定巡逻和巡查记录不全,每次罚款伍元。

7、值班人员未对进出厂区的车辆、摩托车、来访者和物品等,未进行盘查和车牌登记者,每次罚款壹拾元。

8、未着装上岗或衣整不齐,罚款伍元。

9、巡逻时围观打牌,打麻将或去打电游者,每次罚款贰拾元。

10、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且严禁会客,如有违者,每次罚款壹拾元。交班时,值班未 打扫卫生,每次罚款伍元。

11、值班物品,机械等发生丢失或损坏,当事人赔偿。

12、辱骂和殴打同事,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医药费,处罚一个月工资作为 受害人精神补偿费,并予以除名。

展开阅读全文

篇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9542 字

+ 加入清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下面是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各类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条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五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算标准和结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其费用解决途径为: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对西部困难地区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和制度;

(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编制并颁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药具目录;

(三)制定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和避孕药具上市后的监测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管理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广为覆盖的原则提出,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

第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各级各类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避孕节育和其他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第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的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推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项目。国内外企业、基金会、国际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承担或参与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新技术的引入和推广。

技术服务

第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使用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及其他技术手段,有目的地向育龄公民提供生育调节及其他有关的生殖保健服务的活动,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节育与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及其他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指导和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在手术前、后提供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

第十二条

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掌握适应证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查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查;

(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

(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恢复生育力的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

(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第十三条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而申请医学鉴定的,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执行。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导,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标准及再生育指导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鉴定和管理,依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在城乡基层开展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应按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工作方案,经实施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

发布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同级广告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服务对象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四)需收费并可能对服务对象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因生育病残儿经鉴定获准再生育者,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定,到指定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鉴定确诊后,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出具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鉴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隶属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具有医疗保健性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已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依照条例规定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

第二十条

设置乡级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

村级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依照分级管辖原则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批准执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除可以开展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外,可根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申请开展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流产术以及与避孕、节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经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逐项审查、批准,方可开展相应的服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四条

乡、镇既有卫生院,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已有卫生院而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乡、镇卫生院内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内虽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但无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不能满足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妥善解决;乡、镇既没有卫生院,又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条例规定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诊疗业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受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作出许可决定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批准的单位同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应根据卫生部会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管理办法申办服务项目申请。

获准开展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服务项目的机构和技术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开展服务。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和校验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新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取得设置批准书和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执业许可证上应注明获准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应到原发证部门登记变更。因歇业、转业而停止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必须向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相应的许可证明,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销相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原发证部门在收到变更、注销申请之日后3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并函告申请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其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所在地县级的报纸上刊登遗失证明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未申请补办的,视为无证。

第二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将执业许可证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制度。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后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医学专家及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评审;

(二)参与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考试、考核;

(三)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其他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技术鉴定;

(四)协助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科研项目,指导当地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培训;

(五)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调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技术人员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是指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及国家有关乡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暂未达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注册条件,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并已取得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推荐,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从20xx年10月1日起缓期2至3年认定执业资格。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其管理分别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四条

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应申请办理《合格证》。申请办理《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五条

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计划生育手术施术资格并继续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换发《合格证》。换发《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施术合格证;

(二)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条

《合格证》的申请办理、申请换发和审批,均应注明技术服务项目,获准从事手术服务项目的,应注明手术术种。已取得《合格证》,要求增加技术服务项目或手术术种的,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

第三十七条

《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持《合格证》、单位审查意见、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校验。逾期未校验的《合格证》自行作废。受理申请办理、换发、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应制订规划、组织实施本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接受的与执业有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记录,可作为医师执业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条例和本细则及其他配套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结果的发布;

(三)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的汇总、分析和信息发布,指导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对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提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其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登记和许可证明文件的校验;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出现的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工作;

(七)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八)对违反条例及本细则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配备科技管理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计划生育技术执法和管理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

第四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证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可以向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隐瞒。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员制度,聘请计划生育技术专家、科技管理专家和药品检测专家对本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的情况,技术服务质量以及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应用情况。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受理辖区内机构、个人对销售计划生育药具、相关产品的质量、事故、不良反应以及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事故的举报和投诉,并对举报和投诉进行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十六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以及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统计数据、事故、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的11月1日前,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所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统计数字通报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七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卫生部每年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并将药具不良反应数据汇总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

罚则

第四十八条

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细则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违反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买卖、出借、出租或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一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在规定的免费项目范围内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二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违反条例和本细则规定,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或在执业的机构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做假手术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有以上行为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涉及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统一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制。

第五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表扬通报公文例文怎么写

范文类型:通报,公文,全文共 315 字

+ 加入清单

自我司推出新品以来,在我司总经理顾总的精心带领之下,我司销售部经理任先生、企划部余X先生共同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并承担了大量的繁琐工作,同时也与各部门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全司顺利地完成了总经理下达的新品“”销售淡季(7月、8月、9月)平均月销售量20xx台这项艰巨任务。

为表彰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团结、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的努力,公司决定予以嘉奖,并通报表扬。此外,负责销售“帝康”“清华全新一代”“”的各销售分部的共同努力也使得我司在销售淡季中取得良好的销量。运作部胡努力工作和突出表现,在员工中也起到了表率作用,有良好的影响。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们为榜样,不断地提升自己,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x年xx月x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打架斗殴处分决定公文

范文类型:决定,公文,全文共 370 字

+ 加入清单

,男,高二(10)班学生,经班主任多位任课教师和教官反应,该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很差,上课经常睡觉,上课玩手机,躲在厕所或宿舍抽烟,私自离校,逃课,与同学发生冲突打架等多条违反了校规校纪,

事后,班主任、级组长和德育处的老师对x同学思想教育,陈述利害,通过分析,他们才认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中学生在校所作所为对他人、对自己学业的影响,认错态度也较诚恳,并下决心今后不再犯错误,表示今后要重视高中学业,珍惜青春时光。

根据《x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并结合x同学的违纪情节,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并警醒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对黄译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通知家长协助教育以观后效。望全体同学能吸取教训,自尊自爱,以《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努力学习,珍惜时间,爱惜身体,做一个遵规守纪,热爱生活的阳光少年!

x中学德育处

20xx年十二月十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五年级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五年级,班级,全文共 1873 字

+ 加入清单

(一)扣分标准

第一章 作业

1. 迟交、忘带、漏写、记错作业,作业质量不好,一次扣分2;未完成一次扣4分。

2. 作业未做完,留下补做完,扣1分,并说明为什么没做作业。

3. 抄袭作业 ,考试时作弊,视情节严重扣5—20分;

4.作业在老师讲解后,订正有错的,扣2分。

第二章 纪律

4. 到校时间:早7:45,午1:40/2:10(夏令);不无故(或无正当理由) 旷课、缺席、早退、迟到,其中迟到扣1分(含早读、课间操、午间阅读、班级活动等);

5. 上课不认真听讲,睡觉、吃东西、传纸条、交头接耳、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班主任、科任老师、班干部管理,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等扣2分;

6. 早读、两操、路队随便说话,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2分;

7. 带食物或饮料进入教室,扣2分,并罚抄课文一次。

8. 未向班主任请假,私自出校,扣2分。

第三章 劳动、卫生

值日生必须做到:

(1) 地面一日二扫,二倒垃圾。(2)下课要及时擦黑板,放学用湿布擦。

1. 不听从劳动委员、值日组长的分工,扣2分;

2. 班级、责任区劳动时自由散漫,完成任务差,值日生扣1分;

3. 检查时,没有打扫,扣2分。

4. 检查时,正在打扫,扣1分。

5. 拖把、扫帚、灰斗等卫生用具摆放不整齐,扣当天值日生1分、组长2分。

6. 值日迟到,或马虎应付,扣2分,并单独罚扫一天;逃值日者,扣5分,并罚扫一周

7. 随意扔废纸及其它垃圾(垃圾不入桶),扣2分;

8. 座位底下有垃圾,查出责任人,扣责任人2分,查不出则扣座位人2分。

9. 座椅没有及时归位扣1分。

第四章 公物保护、环境卫生、节约

1. 损坏班级、学校公物,扣3分,双倍赔偿;情况严重者,扣5—10分;

2. 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从室内向外乱扔杂物,扣3分;

第五章 学校活动

1. 早锻炼、学校、班级各类活动迟到者扣2分。

2.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早锻炼、课间操、眼保健操等),扣1分;

3. 做操不到位或不做,做操时交头接耳、说话、起哄扣1分。

4. 升旗仪式讲话、态度不端正、出队列的,扣2分;

第六章 个人素质、修养

1. 接教师话茬、起哄,对老师没有礼貌,扣2分;

2. 辱骂、嘲笑、讽刺、挖苦、欺负同学,无礼取闹、顶撞他人,扣3分;

3. 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扣6分;

4. 公共场所乱喊乱叫、起哄,每次扣5分。

5. 私拿他人物品每次扣3分。

6. 在同学之中搬弄是非,造成同学之间不团结者扣3分;

7. 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一次扣5分;

8. 做危险动作,影响自身及同学安全的,扣5分;

9. 打架、骂人、以大欺小、以强凌弱、肆意闹事、偷窃,扣5分;

10. 进出游戏房、网吧、舞厅、酒吧等禁止学生入内的地方,扣10分;

(二)加分标准

1.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如运动会、歌唱赛、书画赛及各科竞赛等,参与者加2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5、3分。体育委员或文艺委员再加2分。参加班级组织的活动,获一、二、三名的分别加5、3、2分;

2. 单元卷成绩达卷面分数90%、80%、70%以上者,分别加5、3、1分。 得第一名者,每次进步5分以上者,另加5分;2—5名,另加4分;得满分者,进步》=10分者,另加10分;听写100分、小测得优者加3分。

3. 连续一周无迟到早退、缺勤积分加2分。每月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情况者(特殊情况例外),加5分,学期全勤者,再加10分;

4.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一大周内没有任何违纪行为(未被扣分)者加5分,连续一个月未被扣分者再加 10分,连续一学期未被扣分者再加20分;

5. 拾金不昧者加2分,拾到价值大的物品可加5-10分。

6. 连续一月无拖欠作业,无课堂违纪现象积分加5分;整个小组都能做到的,每个组员加10分。

7. 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5分。

8. 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5分,被教师表扬者,每次加2分。

9. 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每次加2分。

10. 卫生总分全校得奖周值日生加3分;集体劳动(含大扫除)表现突出者,每人加2分。

一月个人累积积分前十名的给予一定奖励。期中、期末总结一次,小组评比第一名小组给予奖励,最后一名给予相应惩罚。

1周评比1次,每周每人赠送20积分。一周满35分者,得一颗星。

一周累计积分少于15分以下的,罚值日三天,罚抄班级管理制度1遍;一周累计积分少于10分,写500字书面体会,并罚值日一周,罚抄班级管理制度2遍;一周累计积分少于3分,由本人写出1000字深刻检讨!通知家长,罚抄班级管理制度3遍,并通报家长。

展开阅读全文

篇6:五年级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五年级,班级,全文共 2773 字

+ 加入清单

目的】为转变班级风貌,形成一个“勤、竞、敬、静、净”的班集体,让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现根据本班实际,制定了如下奖惩制度(草案)。

【目标】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做人!

【信念】努力,努力,再努力!必会成功!!

出勤、仪表 (责任人:黄梦琪)

【考勤纪律基本要求】

第一条:所有同学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准时进班参加早自习、上课等;

第二条:副班长对全班同学每天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提交班主任;

1、每迟到一次扣2分,不请假者未到每次扣2.5分。

2、早读迟到或缺席(迟到≥10分钟为缺席)每次分别扣0.5分。

3、升旗仪式、课间操、眼保健操(无特殊原因)每缺一次扣0.5分。

4、在校内穿拖鞋、背心,男生留长发,女生佩带首饰等,每次扣1分。

纪律 (责任人:程舒淇 郑倩格 刘明星 袁梦娇)

【基本要求】:

课前及课堂纪律(主要责任人:程舒淇 郑倩格)

第一条:上课铃响后,全体同学要立即进入班级,做到“快、静、齐”,做好上课前的准备;

第二条:如因特殊情况班级纪律混乱,相关责任人要及时提醒大家保持安静,等待任课老师上课;

第三条:上课时间,不交头接耳、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二)两操及集体活动纪律(主要责任人:刘明星 袁梦娇)

1、眼保健操

第一条:做眼保健操时,全班同学要保持安静;

第二条:所有同学必须认真做操,不得讲话、睡觉或者睁着眼睛做;

2、体操

第一条:做操前所有同学现在教室外由体育委员整好队,然后跑步进入操场,行进间要保持队列整齐;

第二条:进入操场后做到“快、静、齐”,在出操中表现不好的同学,要到前排为全班同学做示范;退场时要服从安排,整齐退场。

(三)课余纪律(责任人:程舒淇 郑倩格 刘明星 袁梦娇)

严查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者。

1、在课堂上讲与本课无关的话或做与课堂无关的动作事情,影响课堂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因为此类事件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的扣3分。

2、课间休息时,在教室及走廊追逐打闹,每次扣0.5分。

3、上课期间在课堂上打瞌睡或因不专心听讲而影响上课老师情绪的,每次扣1分。

4、在课堂上或早、晚自习期间说话或讨论问题的,每次扣1分。在校园内吃零食的,每人次扣1分

5、破坏或毁坏班级与学校公物,除按原价赔偿外,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3分(尤其要注意教室墙壁、瓷砖等)。

6、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班主任接到整改通知的情况下每人每次扣3~5分。

7、到营业性网吧、游戏机室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玩耍的,每人次扣≥2分。

8、不听从班委管理,并顶撞、辱骂班委者每次扣≥3分 。

三、卫生 (责任人:付中琪 艾婷婷)

【卫生基本要求】:

(一)教室及走廊卫生(主要责任人:付中琪)

第一条:每天的相关值日生准时参加教室、走廊的卫生打扫,完成打扫任务后需经劳动委员或者值日组长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二条:擦黑板的同学要在早自习前将黑板擦干净,凹槽处不得有灰尘,同时要保证讲台的一天清洁;

第三条:每天窗台、玻璃的卫生工作有靠近窗户的同学负责,打扫教室的同学打扫完毕后再拖干净;卫生打扫完毕,清扫工具要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二)卫生区及自行车排放(主要责任人:艾婷婷)

第一条:每天的相关值日生准时参加卫生区的卫生打扫,先捡拾垃圾,再清扫尘土。完成打扫任务后需经劳动委员或者值日组长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岗位;而且要注意课间保持,及时查看。

第二条:自行车要整齐排放在指定地点。若很拥挤,可分两排排放。自行车后轮要冲齐。

注:凡未参加每天的值日或者大扫除的同学,或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同学,劳动委员要及时给予记录并向班主任反映。

1.认真做好值日工作,逃跑者重新值日,并扣1分;值日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被检查人员发现的,每人每次扣0.5~2分。

2.培养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不乱丢粉笔、纸屑、果皮等垃圾,违者扣1分。

卫生保持期间,在自己责任区内发现垃圾的,每人次扣1分。故意向他人责任区内丢放垃圾的,每人次扣3分。

3.向窗外投掷杂物、倒水的,扣1~2分。

四、学习 (责任人:黄梦琪)

【学习基本要求】

第一条:全体同学要自觉遵守班级学习纪律,并注意优良学习氛围的形成与保持;

第二条:同学间可以就学习难题进行讨论,也可以向老师请教,但不得相互间抄袭作业,如任课老师反映班级同学作业有抄袭现象,或在考试中作弊,以及成绩下降较快的同学,班主任要找该同学谈话,并督促该同学尽快改正错误或不足;

第三条:课堂上老师提出的问题,如自己知道如何做,要积极发言;

第四条:如部分同学对某一学科或者某些学习问题比较感兴趣,学习委员可以向班主任反映,成立学习兴趣小组(或几个同学自发成立,但需经班主任任可),兴趣小组进行学习探究取得的成果可以送交任课老师指正,优秀成果要在全班展出,班级要给予奖励;

1.各位同学必须认真及时完成作业,作业检查每缺一次扣1分。组长必须按时收发作业,同时把迟交、缺交名单交给科代表。各科科代表每天将迟、欠交作业的名单交给科任教师。否则,每人次扣1分。

2、独立完成各科作业,有抄作业现像,扣1分。

3、凡考试成绩取得班级名次比前次进步3~6名以上的奖励2分,进步6名以上的奖励5分;在学校或校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进入年级排名前20名的奖励5分,进入年级前50名的奖励3分,进入年级前100名的奖励2分。

4、对学习小组和竞争团体成绩排名进步最大的分别奖励团体个人每人2分。

5、由于缺少学习氛围和竞争意识,考试成绩被认定团体学习成绩班级排名退步最严重的小组,扣去小组内退步最明显的3位同学每人2分。

五、其他 (责任人:王中伟 龚丹娅)

1、积极参加班、级、校文娱工作的,每次加1分;获奖者视情况而定。

2、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获得校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3、2、1分。

3、在运动会上获得单项第1~6名,分别加1—4分。

4、好人好事每人次加≥1分。受学校表扬的每人次加5分。

5、本期墙报获学校一等奖的,负责出墙报同学每人加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6、班级在平行班评比中获奖的,每人次加2分,班干部加4分(当月内被扣分或被批评同学除外),反之每人次扣2分,班干部扣4分(当月内被扣分或被批评同学加倍)。

每个学期班委成员加10分,科代表加7分,小组长加5分(如有身兼数职者,取最高分)。

班干部工作尽职尽责的加5分(此项由班主任付分)。

六、附则

1、每位同学的基本分为0分。被扣除20分(此分为奖惩分差额)者取消评定各级先进的资格,考评小组由班干部组成(部分量化成绩参照任课教师评价表),其中由班长(包括常务班长和值日班长)和副班长负责核实赏罚并作好记录。

2、以上加分扣分以总务处、教务处、德育处检查结果为标准;由值日班长记录,全班同学监督,量化结果每周一公布,每月一总结,违纪现象随时通报。

3、未尽事宜,将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细则》另行处理。

4、本条例解释权归班主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7:表演评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584 字

+ 加入清单

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

1、 主题与内容(满分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积极向上,能展现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 表演技巧(满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恰当,声音优美动人,

能处理好歌曲气息。

(2)舞蹈:动作到位,舒展优美,表情丰富,合乎曲情,服饰

统一,于表演的题材相协调。

(3)曲艺小品: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动,动作配

合恰到好处,多人配合默契。

(4)课本剧:表演投入,声情并茂,道具逼真,人物语言富有

个性,形象饱满生动,具有一定的说理性和教育

意义。

(5)器乐演奏:演奏技法熟练,对作品有较强的理解力,对作

品的诠释得当到位,使人产生共鸣。

(6)诗歌朗诵:普通话标准流畅,能运用丰富的感情恰当的表

达作品的思想内容,伴歌或伴舞与诗歌朗诵相

协调。

(7)其他:根据本标准为依据做相应评分。

3、舞台风度(满分2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

(2)讲文明礼貌,仪表大方得体。

(3)出、退场从容大方,干净利索。

4、综合评分(满分1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内涵。

(2)观众反应较好。

二、记分方法

1、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准确的为参赛节目给出得分,分

值保留一位小数。

2、总分统计时取平均值为最后得分。

3、根据得分取前六名,学校节目不评分。

评委老师:胡小瑜、冯继军、冯进、黄蓉、安莹

总分:李娅娟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现行最新《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3290 字

+ 加入清单

现行最新《北京市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 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 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九条 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第十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 指标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营运小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租赁客运”、“教练”的小客车。

(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小客车资格的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适用本细则。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标管理机构自20xx年1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展开阅读全文

篇9:物业保洁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卫生,全文共 379 字

+ 加入清单

(一)职责

1、负责区域内环境、楼道的清扫保洁工作;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负责区域内公共设施的清洁、完好,保证使用效果;

3、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

4、维护区域内卫生秩序,对业主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标准

1、楼内保洁

(1)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1次,地面每周湿拖1次。楼道内所有电表箱、配电箱、消防栓箱、暖气井门、无人居住入户门、单元门、楼梯墙面及扶手、楼梯窗、楼道灯开关等公共设施,均每周清洁1次,无明显积尘、污渍、乱贴、乱画,划痕,玻璃整洁、透明,目视干净。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日清洁1次;

(2)屋顶无蜘蛛网,通道公共部位无私占、垒砌、乱停乱放车辆及堆放杂物;

(3)踏步无灰尘、油渍、杂物;

(4)踢脚线无尘土,上截面可见实物本质;

(5)门厅上方不得有妨碍落水的杂物和伤害人身的物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610 字

+ 加入清单

各党小组: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校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中共彬县县委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量化考评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系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党员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解决党组织和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观念、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市域副中心城市”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桥头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全体党员。

三、党员量化考评程序党员量化考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细则。党支部在局党委指导下,结合各支部特点、党员岗位实际,制定党员量化考评细则。

(二)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必须由综合素质高、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考核登记。记录员每季度对党员日常表现、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登记。

(四)会议评定。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先召开支委会,再召开党员会,提出党员考评初步意见和评定等次。

(五)公示登记。通过张贴公告、会议通报等形式,公示党员上季度考评得分及评定等次,有异议的,要重新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在考评台账(见附件4)予以登记。

(六)上报结果。各支部将党员量化考评结果上报局党委审核通过后,由局党委汇总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汇总样表见附件5)。

五、结果运用

评出的“好”类党支部,局党委要深入挖掘提炼先进事迹,采取不同方式大力宣传,并进行命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支部。

评出的“较差”类党支部,党委书记要对班子成员逐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向党委写出书面说明。连续两次评为“较差”等次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评定出的优秀党员,党委在每年表彰一批基础上,推荐参加县、市级以上各类评优树模,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先进事迹;特别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

评定出的不合格党员,列入帮扶对象进行教育转化,教育转化效果不明显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七是法律意识淡薄,有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是量化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强化指导,严格考评,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考评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实在。学校成立党员量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宏彬担任组长,罗继周、耿俊忠、弥振芳副组长,成员有李永军、席保平、孙安科。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党委要不定期对党员量化考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党委要定期对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三)严肃考评纪律。党支部要吃透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严格考核、客观评定,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对不按要求进行考评的,局党委要对主要负责人严肃处理。

20xx年2月27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校园歌手大赛评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871 字

+ 加入清单

在河南理工大学建校100周年,祖国妈妈60华诞的时候,并在这金色之秋,我校迎来了新的里程。09级新生为学校注入了新的血液,各届学生更是精神充沛,在这样一片朝气蓬勃的大好形势下,为了提高我院的文艺水平,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展示我院莘莘学子的独特风采,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活跃学院的教学氛围,特举办我们学院一年一度的品牌活动“校园歌手大赛”。

一、主办单位:万方科技学院团委院学生会

二、承办单位:院学生会文艺部

三、协办单位:各系学生会文艺部

四、比赛目的:活跃校园文化,丰富同学们的日常文化生活,充实校园文化氛围,为同学们提供一块展示自己的舞台,发挥学生特长,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态和良好的竞争意识,让广大同学在欣赏中提高鉴别美、创造美和发现美的意识。并将此活动以每年一届的方式固定下来,保证活动的连续性和教育效果的持续性。

五、活动主题:

六、参赛对象:全院在籍学生

六、活动时间:20xx年11月7日—20xx年11月22日

七、活动地点:院小礼堂

八、活动流程:

1.报名时间:20xx年11月7日—11月9日

2.报名地点:各系文艺部

3.报名对象:本次大赛以全院学生为主,除历届得奖校园歌手外,06、07有实力的选手均可参加。

4.报名方式:个人可报至各班班长,后由班长交给系学生会文艺部有关人员;也可以个人直接报至系文艺部处。经过一轮淘汰赛,各系文艺部工作人员将进入二轮淘汰赛的选手名单于二轮淘汰赛当天下午统一报至院学生会文艺部。

(三)比赛工作:

1.时间:20xx年11月7日—20xx年11月22日

一轮淘汰赛:各系自行组织,时间自定

二轮淘汰赛时间:11月10日14:30—18:30

决赛时间:11月22日19:00—22:00

2.地点:初赛不予限制,复赛在1312教室,决赛在小礼堂。

3.方式:比赛分为一轮淘汰赛,二轮淘汰赛,决赛3个部分,其中初赛由各系自行举办不做安排,每系推选4人进入复赛,最终选出12人进入决赛。

九、比赛宣传:与院学生会宣传部及各系学生会宣传部结合,进行统一宣传和自由宣传。

十、比赛规则:

十一、歌唱比赛评分标准

十二、奖项设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031 字

+ 加入清单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属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延长时间的情形,则不受前述限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没有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

第九条甲方将采取以下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十四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薪酬制度确定,甲方每月预付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五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六条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八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①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①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①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赔偿办法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三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规章制度: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19 字

+ 加入清单

规章制度: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考 核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制剂厂、泥浆站、研究所、修保厂、特车队、生活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实行月累计考核,季度平衡兑现,年终总考核兑现的办法。

第二章 考核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 考核原则

1、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2、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与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效益工资为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20%)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

2、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

3、安全生产(占效益工资的10%)。

4、质量综合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5、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第三章 考核标准

一、工资的考核发放

第六条 公司在完成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季度承包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将核定的基本

工资和效益工资按月(季)分解后同五项考核内容挂钩考核兑现。

第七条 生产组织与管理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当月得分不满85分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八条 安全生产实行月度挂牌和事故罚款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月度挂红牌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黄牌者,扣发5%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黑牌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九条 质量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75-84分者扣发单位5%月度效益工资;不满75分者扣发单位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十条 生产经营成果以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为基数,按月(季)分解考核。

(一)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四个单位的考核

1、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预拨月度基本工资和70%月度效益工资;完不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亏损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百分之几。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

2、季度考核平衡后,完成季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季度基本工资和70%季度效益工资;完不成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季度全部效益工资;完成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效益工资的扣发标准与月度相同。

3、年终累计完成承包指标,返还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年终累计完不成承包指标,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公司不再返还。

(二)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的考核

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针对各单位月(季、年)完成承包指标的实际情况,公司按合同规定对以上单位进行发、扣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乡镇差旅费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507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和规范我县机关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参照《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xx〕15号),结合《岳阳县乡镇及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岳县财发〔20xx〕51号)执行情况,修订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岳阳县所有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乡镇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各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岳阳县域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岳阳县渔政局、岳阳县砂管局、岳阳县东洞庭湖管理局、湖南洞庭苇业有限责任公司、驻岳办等驻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驻岳单位)到岳阳市城区(含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市郊范围)以外办理公务视同为出差。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我县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到县域以外地区出差乘坐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科级及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长途汽车、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到岳阳市外出差,执行湖南省财政厅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到岳阳市(含所辖县、市、区)内出差,按每人每天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260元、其余人员18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乡镇工作人员到县城出差,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

驻岳单位工作人员到岳阳县出差,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包干补助,不凭票报销。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算核报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第二十四条 经组织批准,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实(见)习、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或支援工作等,其差旅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二)在外地工作期间,由所在单位按每人每个工作日省内30元、省外4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省财政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重复领取。在省(市)内工作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在省外工作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三)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按照当地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由接收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经组织批准带薪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社会主义学院等脱产学习(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并在校食宿的,学习期间学校统一收取的伙食费由所在单位在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不报销市内交通费;离开本地城区参加学习的,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第二十六条 援藏援疆人员休假及配偶探亲差旅费的报销,按照我省援藏援疆干部有关待遇规定执行。相关差旅费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的,从本办法规定。

第七章 下乡下村

第二十七条 下乡是指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到本县各乡镇、村、居委会执行公务(荣家湾镇政府及县城范围内的居委会除外)。确需住宿的,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按每人每晚10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

第二十八条 县直单位工作人员下乡往来交通费、标准限额之内的住宿费凭发票据实报销。单位安排车公务车下乡下村不予补助,自行安排交通工具下村按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

县直单位工作人员下乡下村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包干补助,不凭票报销。

第八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县财政局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条 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一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乡镇及县直其他事业单位出县公务参照本办法执行。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岳阳县乡镇及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岳县财发〔20xx〕51号)停止执行,乡镇及县直机关单位其他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机关公文写作基础处理规则_经验交流材料_网

范文类型:公文,材料案例,全文共 5507 字

+ 加入清单

机关公文写作基础处理规则

一,公文的功能 (一)公文的涵义与特点 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作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包括电报,下同),是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公文分类 按公务文书的自身性质及使用范围,可以把我国现行的公务文书分为两大类: 1.通用文书 (1)法定公文 (2)事务文书 2.专用文书 财~书,司法文书,科技文书,军事文书等等 公文的主要特点: 1.法定性 2.政策性 3.实用性 4.时效性 5.规范性 (二)公文的作用(功能) 1.决策与领导作用(最主要的作用) 2.强制执行和处理的作用 3.依据和凭证作用 4.公务联系与沟通作用 5.宣传与教育作用 二,公文的文体,结构,格式与稿本 (一)公文的文体 公文的文体是指公文的表达方式.属应用文体,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应用文,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 1.公文被规定以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即)作为必须使用的符号系统. 2.公文兼用说明,叙述,议论三种表达方式. (二)公文的结构 公文的结构是指公文的组织结构,具有规范性和相对确定性.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三)公文的格式(重点内容) 公文的格式是指组成公文的各部分文字符号在载体(纸张等)上排列的规定. 1.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2.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 (2)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a4型公文用纸页边及版心尺寸 3.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4.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1)排版规格:文字符号从上至下,自左而右依次横写横排 .正文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2)制版要求: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3)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4)装订要求: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 . 5.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1)眉首 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 下行,平行公文首页格式 上报公文首页版式 紧急程度:紧急文件有特急,急件,紧急电报有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行;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信函为30mm,命令为20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行政机关之间联合行文,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1995不能简写成95,~不能写成04),用六角中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注意:用直角中括号茂[~]10号,用小括号茂(~)10号都是不规范的.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会签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 ,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2)主体 公文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常见的公文标题一般都加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主送机关: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公文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一个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分成两行). 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成文时间:以领导人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一般由主办机关首先签署意见,协办单位依次会签,一般不使用复印件会签.成文时间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标法: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见下. 公文生效标识: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行政机关联合向上行文,为简化手续和提高效率,由主办单位加盖印章即可;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a.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

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公文末页版式 b.联合行文印章 有两种情况: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之间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联合行文末页公文版式 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附注: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号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如:(此件发至县,团级,传达到全体党员).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3)版记 主题词: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抄送: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版记示意图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版记的位置:版记应置于公文最的一页,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印刷份数:格式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约定俗成,一般是在最后一条反线下一行,用3号仿宋体字,置于小括号内,右空1字. 6.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如-1-,-2-,一字线距离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7.公文中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 大表) ,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页码)就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8.公文的特定格式 信函式格式: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首页不显示页码).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发文字号置于武文线一行版心右边缘顶格标识.如需标识秘密等级或紧急程度,可置于武文线下一行版心左边缘顶格标识). 信函式格式与便笺头比较 命令格式:命令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识令号;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联合发布的命令或令的签发人职务应标识全称.在签发人签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分送机关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其他要素参照相关要素说明. 命令(令)格式 会议纪要格式: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四)公文的稿本 文稿与文本合称稿本. 文稿即起草文件过程中形成的历次稿子,包括草稿和定稿.草稿按形成的先后顺序分为初稿,二稿,三稿等,按用途分为修改稿,修正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定稿又称正稿,原稿,底稿.它是印刷文件的标准依据,也是日后工作查考凭证. 文本可分为正本,副本,存本,暂行本(也叫试行本),各种文字文本. 三,常用公文文种及其选用 公文文种即公文的名称,用以表明公文的性质,适用范围和作者职能权限以及制发公文的目的要求等.行政机关的13种主要公文: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类别有:公布令,任免令,授勋令,嘉奖令,指挥令,否决令,通缉令,特赦令,~令,动员令,通令,手令等. 命令(令)一般由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发文字号,正文,签发人,日期等几个主要部分.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决定可以分为:法则性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机构,人事决定,具体工作决定. 决定一般由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受文单位,正文,发文机关,日期等几个主要部分.如:关于授予巴金人民作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发文机关级别较高(多为省,部级以上机关).发布的方式一般不张贴,而是通过通讯社,电台,报刊等.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年第5号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注意不要把通告写成通知或公告.通告的范围比公告小,各种机关单位都可以发布通告,内容有时具有专门性(如银行,交通方面的),事项可以一般化.发布方式多种多样,可张贴,也可以报刊,电台发布.报纸发布可以省略日期,因报纸有日期.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知属发布,知照文告,针对的对象有特定范围,一般是限于有关单位有关人员,所以叫它限知性公文.它的发布方式,多是内部印发张贴,有的也可以公开张贴或公开发表于电台,报刊. 通知的种类有: 1.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法规规章. 2.批转性通知.用于批转或转发文件. 3.事项性通知.用于告知某一事项,如会议通知等.重要会议的通知属正式公文,标题写明什么单位召开什么会议的通知,要编发文号.一般会议的通知属日常事务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优秀班组评选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618 字

+ 加入清单

军队转业干部量化考核内容以军龄、职务等级、任现职级年限、奖励情况、边远艰苦地区或者特殊岗位工作年限、教育培训情况等6个要素为依据,采取量化计分的办法进行。

(一)军龄计分标准

军龄每1年计2分。

(二)职务等级计分标准

正团级计68分,副团级计58分;正营级计50分,副营级职务计44分;正连级计38分,副连级计34分,排级计30分。

专业技术7级及以上计68分,专业技术8级计62分,专业技术9级计56分。

(三)任现职级年限计分标准

任现职级每满1年计2分。对滞留人员,其任现职级时间计算截止到滞留当年退出现役时间。

(四)奖励情况计分标准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服现役期间被军区级单位、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计50分;荣立一等功计30分;二等功计10分;三等功计2分。奖励情况计分可累加计算,但多

不超过高一个奖励项目的计分。

因同一事项多次获得奖励的,按高奖励项目计分1次。

(五)边远艰苦地区或者特殊岗位工作年限计分标准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累计满5年计5分,超过5年的,每满1年加1分。同时符合两项以上的,按高一项计分。边远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范围,执行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

(六)教育培训情况计分标准

参加教育培训计分满分为5分。军队转业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的表现和结业鉴定,列入当年接收单位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的内容。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直接入伍或系国防生毕业后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在普通高等院校学习期间每学年计1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活动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648 字

+ 加入清单

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交通银行万事达白金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携伴同行,即可尊享"五星级酒店自助餐,两人同行五折优惠"礼遇。持卡人须在用餐后出示预约成功的确认短信(含验证序列号)并使用交通银行万事达白金信用卡支付即方可享受本活动双人自助餐净价合计金额五折之礼遇优惠。

持卡人使用本活动优惠需提前一天通过万事达卡官网、手机网站,或致电客服热线400 882 6036等方式进行预约,预定成功将会收到确认短信及验证序列号。

如非特别说明,商户所提供的本活动优惠不包括税费、服务费、超出两人自助餐净价合计金额的部分以及套餐里未包含的项目及服务。

本活动优惠以商户当日可接受的实际承接量为准。如因客满或不可控因素无法提供服务,有发生预订不成功的可能。

参加本活动的自助餐单价以酒店当天实际价格为准。

本活动优惠不适用于商户部分指定日期, 如圣诞节,情人节,大除夕,父、母亲节及法定节假日等。

本优惠不可与商户的其他优惠同时使用。

本活动由万事达卡组织主办,由客乐芙(上海静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服务支持,客乐芙对其所提供的礼遇保留最终解释权,并保留随时撤销和调换相关商户和优惠的权利。

本活动仅限交通银行万事达白金信用卡用户使用。

查询本活动更多信息,请登录万事达官网

交通银行不是礼赠品(服务)的实际生产商或供应商,若礼赠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因礼赠品(服务)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请持卡人直接与生产商或供应商交涉,交通银行将为持卡人提供必要协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表演评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288 字

+ 加入清单

——跳绳

评委:初侑生(负责找5个高年级同学数数?)

场地:石板操场

比赛时间:4月16日下午2:00(呼拉圈后进行)

比赛规则:

1、花样跳绳

比赛规则:花样分为正跳、倒跳、正编麻花三种,每种单独记成绩。比赛限时1分钟,以规定时间内跳的次数多少记成绩,中途停顿可继续进行。学生听到统一发令,即开始计数,结束信号响后停止计数;以绳子过双脚一次算一个

2、一分钟跳绳

比赛规则:学生听到统一发令,即开始计数,结束信号响后停止计数;以绳子过双脚一次算一个,比赛时间1分钟,比规定时间内跳的次数多少记成绩。

——立定跳远(可随意参加)

评委:初侑生

场地:石板操场

比赛时间:4月16日下午1:30

比赛规则:

每人三次机会,取最好成绩;跳跃时,双脚不得踩到起跳线且必须双脚起跳;测量时,以离起跳线最近的身体部分为准。

——武术(可随意参加)

评委:初侑生

场地:石板操场

比赛时间:4月16日下午1:30

比赛规则:

姿势正确、方法清楚4分;

劲力顺达、动作协调3分;

风格独特、内容充实2 分;

精神贯注、节奏分明1分。

——生活技能类

厨艺大比拼

比赛项目:包饺子、擀饺子皮、搓麻花、做饭、和面

评委:郭序明、张师傅

场地:学校教师餐厅

比赛时间:4月16日下午1:30

比赛规则:

1、包饺子:每位选手自备一份饺子馅,和已经准备好的饺子皮。依据两项标准来评分,其一是,根据在固定时间(半小时)内包出的饺子的数量来打分,包的饺子越多,打的分越高;其二是,根据“成品”的质量来打分,如果包出的饺子出现漏馅情况,属质量问题,就会被适当扣分。

2、擀饺子皮:每位选手自备已经和好的面团。评分标准一是根据擀出的饺子皮的薄厚来打分,皮不能太厚,但也不能太薄,擀的皮质量越好得分越高。二是根据在固定时间(半小时)内的数量来打分,擀成面皮越多,打的分越高。

3、搓麻花:每人发给已经和好的面团,搓成麻花,从在固定时间(半小时)内搓成麻花的数量、熟练程度、麻花的整体造型综合评比。

4、做饭:内容不限,评分标准是色泽要悦目,形态要美观,要在口味、香味、质感方面有一定特色。

5、和面:每位选手自备面和水,时间为半个小时,评分标准是水和面的比例要适当,面的表面没有疙疙瘩瘩,摸上去光滑、柔和。

生活技能其他类比赛规则

比赛项目:削苹果、钉扣子、缝沙包、剥橘子皮、航模

评委:曲华、于燕舞

场地:小操场

比赛时间:4月16日下午1:30

比赛规则:

1、 削苹果:自备苹果6个,小刀一把。要求:限时3分钟,每人用刀削一个苹果,要求皮薄、长度长、不断。(可随意参加)

2、钉扣子:自备针线、白手绢一块、剪刀。要求:每人钉两个扣,发令后,穿针引线,再钉好扣子,扣子的每一个扣眼都缝到、缝结实,缝完后打个结,用剪刀把线剪断,用时短为优胜。

3、缝沙包:,自备边长为6cm的布料,针线、黄豆粒、剪刀。要求:当场缝制一只沙包。选手自行穿针并缝合,缝合的沙包须饱满,坚实,漏沙者直接淘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用时少为胜。

4、剥橘子皮:自备橘子两个,要求:橘子皮完整,速度快者为胜。

5、航模:材料自备,要求:看飞机在空中滑翔时间的长短,评选出优胜者。

备注:所有比赛安全第一,出现安全问题,酌情扣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团支部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577 字

+ 加入清单

一、团支部的机构设置:

团支部的构成:团支部支部书记一名,广大团员为其支部成员。支部书记由学生担任,通过选举或任命的方式产生。团支部书记应明确其职责,带领本支部成员做好本支部工作并配合团总支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二、团支部的工作职责:

1.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

(1)团员发展工作的方针

团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方针是: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发展的大门。团支部的书记应积极了解班级内入团积极分子的情况,向团总支汇报并提出发展计划,按规定开展团员发展工作。

(2)团员发展工作的条件与要求

1)符合入团的年龄规定:《团章》规定年龄在14周岁到28周岁之间的青年都可以申请加入共青团;

2)承认团的章程;

3)愿意积极参加团支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3)团员发展的程序

1)申请:凡符合《团章》要求的青年加入团组织,首先要向所在单位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团支部将申请书递交团总支,经系团总支及院团委审核批准后确定具体发展事宜。

2)考察:团支部在接到入团申请书后,要安排团员做申请人的入团介绍人,并开始对该申请人进行考察。

3)发展:

A、考察期满,召开支部大会,大会程序如下:

a)支部书记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唱《国歌》;

b)支部书记公布与会人员情况(应到团员人数、实到团员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人数的2/3);

c)由被发展人宣读入团志愿书;

d)团员评议;

e)支部表决;

f)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决议;

g)与会领导团总支书记讲话

h)全体起立唱《代团歌》,支部书记宣布发展大会结束。

B、将该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申请入团材料及支部决议上报系团总支及院团委,经审批同意后,该发展对象正式成为团员,其团龄从支部发展大会之日起计算。

C、将发展对象的所有发展材料及时归档,并定期进行整理。

4)其他

为新发展的团员颁发团徽、团员证,并从即日起新团员开始缴纳团费。

2.做好团员的推优工作

(1)团员推荐工作的程序:

1)在开展推荐活动前,团支部要组织团员学习《党章》中有关党员要求部分,明确党员标准。

2)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宣布申请入党团员的名单,然后根据申请入党团员在支部中的表现进行全面评议考察。

3)团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评议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支委扩大会议(由团支部委员、本班学生党员、班长组成),汇总评议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及推荐理由上报团总支。

4)团总支对材料进行整理,听取意见,经讨论同意后,下发《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由团支部负责填写。

5)团支部推荐工作完成后,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上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

6)经上级团组织审核后,将一式两分的推荐表,一份存入团委推优档案,一份存入被推荐对象所在的单位党支部。

7)推优结果仅作为党组织听取群众意见,推荐其参加院系业余党校学习及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依据之一,党员发展由党组织按《党章》规定的原则决定。

3.团员管理

(1)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团章》要求,结合不同时期团的任务,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2)及时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其中包括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转学、休学、退学等时期的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工作。

3)严肃慎重的做好团员离团、脱团、退团工作。

4)严肃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包括评选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等。

5)认真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定期向系团总支反馈团内情况。

6)经常了解外出团员的情况,密切与外出团员的联系.

7)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2)团支部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1)以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2)团支部委员会的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

3)团组织为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章。

(3)对团员的处分的几种形式

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4)做好收缴团费工作。

4.组织生活:

A.内容

1)学习团的基本知识

团的基本知识一般包括:共青团性质、基本任务等,团章对团员的权利义务规定,团员与团组织的关系等。

2)学习、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团支部必须紧密结合形势的变化,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学习党的基础知识

党的基础知识包括:学习党章、党的有关文件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团支部要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重点培养对象。“推优”工作的会议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次。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团支部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团员中存在的问题和团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

5)讨论和落实团的工作

在支部工作开展中,要注意收集团员对团支部工作的评价和反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检查团员工作,帮助团员解决困难。

B.形式:

团支部应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1)参观式

组织参观要有目的性和计划性,参观对象应具有明确的教育意义,如参观历史革命博物馆、参观展览等,参观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支部会议对参观活动做出总结,并及时上报系团总支,进行及时宣传教育。

2)调研式

结合组织生活的主题,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方式多种多样,可采取问卷、采访等形式,调研报告要及时呈报系团总支。

3)直陈式

以授课、讲座等方法对团员进行直接的面对面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注意保持授课、讲课的活泼气氛,最重要具有互动性。

4)讨论式

组织团员讨论与阅读相结合,进行主题讨论,讨论结果应详细总结上报系团总支。

5)讲团课

6)组织民主生活会

7)组织生活形式多种多样,应鼓励班级内团员进行形式创新。

三、团干部的选举

总则:团内民主选举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产生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制度,是一种民主性质的组织形式。

要求:

①团的支部书记每届任期一年。

②团支部改选前将选举的工作计划向系团总支做出口头或书面的请示。

③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共青团工作、素质高、作风正,能力强,敢于负责,并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的优秀团员或青年党员。

④候选人名单可以采取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三者相结合的方法,经过团员反复讨论酝酿后产生。

⑤团支部改选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

⑥应根据预先设计出的选举方案确定出适宜的选举方法。

⑦选举办法要提交团员大会讨论通过,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幼儿园教师出勤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教师,全文共 388 字

+ 加入清单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无大事不随便请假。迟到或早退3次按事假半天论处.

2、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医院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擅自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除当月奖金和工资.

3、教师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并按规定参加轮班值岗和节假日的集体活动,不无故请假. 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4、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5、 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6、教师每月请假3天以内扣全勤奖,每天按20元计算,超过3天再扣除基本工资,按每天15元计算(含周六日的集体活动).

7、凡在学期初接受园里聘任的教师必须认真坚持工作,不中途辞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园务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定,否则,将扣除一月工资和学期奖金。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