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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时间的寓言(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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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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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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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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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还是在我上幼儿园时侯的事情,那时我刚开始学习钢琴,每次练琴,妈妈总在我耳边唠叨这样一句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那时对这句话的理解还很模糊,感觉妈妈好烦的。而我对枯燥的指法练习总是磨磨蹭蹭、草草了事,就这样时间在我手中一分一秒地流逝。

上学以后,我学到这首诗,知道了整个诗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年少的时候不努力学习,那到老时将一事无成,只能在那里伤心、后悔。这时候我仿佛如梦初醒,恍然大悟,体会到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就是要我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抓紧抓好每一分钟。

时间,每个人都拥有很多,仿佛很平常。但是仔细想想,逝去的时间如石沉大海,不经意间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再也不会出现。对于过去的时间,我们经常叹息,“唉,如果回到从前……”。就这样,任性的时间从你身边一分一秒地流走,一刻也不等着你。可时间白白地流逝,是谁造成的呢?是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总是希望:事情少做点,事情等会儿再做,事情明天再做。没有抓紧时间,白白浪费了大好时光,正如古人所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所以我们要牢记,时间匆匆,岁月匆匆,一定抓住现在的每一分钟,做好现在的每一件事,那么成功就在不远的地方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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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全国物流停运时间通知大全_春节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物流,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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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物流停运时间通知大全

有时候我们想知道20xx年春节各快递停运时间,好提前购物,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些春期间各个快递的停运时间,详细请看下面介绍。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xx年全国物流停运时间通知大全.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东北三省(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东北部):

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东北部中转1月7日停收

沈阳,锦州、长春,哈尔滨,大连1月10日停收

西北区域(甘肃、宁夏、新疆、青海、西藏):

甘肃中转1月7日停收,兰州1月10日停收

宁夏中转1月7日停收,银川1月9日停收

新疆中转1月 5日停收,乌鲁木齐1月7号停收

青海中转1月5日停收,西宁1月8日停收

西藏拉萨1月5日停收

西南、海南区域(云南、贵州、广西、海南):

云南,贵州,广西,海南海口中转1月8日停收

昆明、贵阳、南宁、柳州1月10日停收

四川重庆区域:

四川、重庆中转1月10日停收

成都、重庆1月13日停收

河北区域(含天津、北京、内蒙北部):

河北县级1月9日停收

天津、北京、石家庄、保定,沧州、邯郸、邢台、衡水1月12日停收

内蒙古赤峰、呼和浩特、集宁、包头、鄂尔多斯1月9日停收

陕西、山西、河南区域:

陕西中转1月10日停收

西安1月12日停收

山西北部1月10日停收

山西南部1月11日停收

太原1月12日停收

河南中转1月11日停收

河南郑州、南阳、信阳、固始1月13日停收

福建、广东、深圳区域:

福建中转1月10日停收

厦门、福州1月12日停收

广东中转1月10日停收

广州、惠州、东莞、深圳1月11日停收

山东区域:

山东县级中转1月12日停收

济南、临沂、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潍坊、聊城、济宁1月13日停收

湖南、江西区域:

湖南中转1月10日停收

长沙1月13日停收

江西中转1月11日停收

南昌、九江、景德镇1月13日停收

湖北区域:

湖北中转1月10日停收

武汉、襄阳、荆州、宜昌、孝感1月13日停收

江苏、上海区域:

苏北:徐州、淮安、连云港、盱眙、宿迁、南通、启东、如东、盐城、大丰、泰州、泰兴、靖江、兴化、扬州、江都1月13日停收

苏南:南京、镇江、无锡、常州、张家港、苏州、吴江、昆山,常熟,江阴1月13日停收

上海1月12日停收

浙江区域:

浙江北部中转1月12日停收

浙江南部中转1月11日停收

杭州、宁波、义乌、温州、瑞安、嘉兴、湖州、绍兴、萧山、台州1月13日停收

安徽区域:

安徽省各市、县1月11日停收零单

1月12到1月14日前提供省内返程包车业务

20xx年2月1日(农历正月初八)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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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伊索寓言阅读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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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世界上的每一个寓言故事都是用心灵编织的梦。尽管它们有些很美好,有些很残酷,但都反映了人们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决心改造世界、创造生活的理想和愿望。

我喜欢读寓言故事,因为它总是能给我的心灵带来强烈的震撼。《伊索寓言》,是这本书让我爱上了对生活的思考和人生错误观念的纠正,开启了心灵的窗户。

有着这样一个寓言故事:乌鸦非常羡慕天鹅洁白的羽毛。它猜想天鹅一定是经常洗澡,羽毛才变得如此洁白无暇。于是,它毅然离开了它赖以生存的祭坛,来到江湖边。它天天洗刷自己的羽毛,不但一点都没洗白,反而因缺少食物饥饿而死。

读完故事,请先不要嘲笑乌鸦的无知,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像乌鸦这种“庸人”。只看见别人有多好,急于去模仿,殊不知你也有自己的优点,要知道人的本性是无法改变的。有些东西本来就是属于你的,别人想拿也拿不走。而别人的呢?那只能永远属于别人。

有一段时间,在我的身上也发生过此事。假小子的我一直希望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每次看到洋娃娃的头发都羡慕极了。终于有一天我如愿以偿了。可是从那以后,我又十分后悔,因为那些属于我的时间,全花在了那头长发上,这样不仅把时间给浪费光了,还发现自己并不适合留长发。从此,我就想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合适的东西,就像一件量身定做的衣服一样,无论再大一点亦或是小一点都不合身。

做最好的自己,相信自我,一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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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借条规范版 有利息 有还款时间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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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

本人向________(出借人)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圆整,下称借款金额)。

利率为:月利率为百分之二(2%);

利息支付时间:每年____月之前支付上年度利息。

还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款。超期还款的,利息按约定利率的150%计算。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本人确认为下列第______种

1、签署本借条时,本人已经收到出借人支付的全部借款额;

2、出借人可通过下列账户向本人支付借款金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借款人电话:

住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

下列签名的担保人同意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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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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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也曾经说过:“节约时间,这也就是使一个人的生命更加有效,也就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

在滕婧老师《偷时间的贼》就告诉我们欧皮皮的暑假生活。“虽然已经过了半个暑假,但他觉得好像是暑假还未开始,因为他经常听人说,快乐的时光过得很快,还没品尝够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嗖”的飞走了。”

也许很多人都与欧皮皮一样,觉得时间太短,“嗖”的一下就飞走了。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在玩时,时间的飞逝;在打游戏时,时间的流过。我们总是抱怨时间太少,可却不知是我们在不经意间浪费了它。时间一去不复返,我们错过的、失去的时间不会再重复。有许多人会懊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去珍惜时间,可懊悔有用吗?还不如好好想一想下面的时间该怎样利用。

伟大的文学家鲁迅是如何的珍惜时间,用别人喝咖啡的时间来学习。不愿浪费一分一秒,最后成了闻名遐迩的作家。而我们的时间都在玩游戏、看电视中一点一滴的流逝,可我们还是悠然自在,不懂得珍惜时间,不知道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为什么,日子一去不复返呢?”这是朱自清写的《匆匆》的开头。是啊,所有东西都是失而复得的时候,但惟独时间不可能。时间就好比今天的太阳,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今天的太阳不会再次出现。

无论你做什么事都要珍惜时间,别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时间与生命的一个级别的东西,我们珍惜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我们珍惜时间,因为时间不可能的二次从你身边流过。只能说:“时间是世上最公平的东西,它不会多给你一分,也不会少给你一秒。”时间如同生命一样,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浪费自己的生命无异于慢性自杀,浪费别人的生命无异于谋财害命!

大家都知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也知道时间的宝贵,那就让我们珍惜时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不要虚度光阴,等到满头白发的时候,再徒然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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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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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是中国的国粹,已有200年历史。京剧的大师有很多,如:叶盛兰、谭鑫培、言菊朋……但最著名的要算梅兰芳了。

梅兰芳,名澜,又名鹤鸣,艺名兰芳。江苏泰州人,1894年生于北京,出生于京剧世家,8岁开始学京剧,10岁登台演出,1911年梅兰芳名列北京第三名探花。后来他到上海演出,风靡江南,当时有句俗话:“讨老婆要像梅兰芳,生儿子要像周信芳”。回京后,他继续排演了许多新戏,形成独具一格的梅派,被称为梅派大师。1927年被举为京剧四大名旦。

“九?一八”事变后,梅兰芳迁居上海。他宣扬爱国主义,并把京剧表演艺术和优良品质介绍给了各国人民,因此他成为上世纪中国京剧艺术的文化使节。抗战爆发后,日本想借梅兰芳收买人心,几次要他出场均遭拒绝。为了拒绝为日本演剧,他蓄须明志,深居简出,表现了崇高的民族气节。

抗战胜利后,梅兰芳曾当选为全国政协常委和人大代表,并任京剧院院长、戏曲研究院院长等职。1961年8月8日在北京去世。他为中国京剧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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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伊索寓言阅读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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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这样一本书——伊索寓言。虽然它只是像童话故事一样的一本书,但读起来,你就会发现,它会让你觉得它比童话故事更动听、让你感悟更深。

其中,我最喜欢驴和买主、小丑和农夫、天鹅和鹅、射手和狮子......我喜欢驴和狼里机智勇敢的驴,喜欢乌鸦喝水里聪明的乌鸦,喜欢牧羊人和狗里细心观察的狗等等。

有一次,我在书上看到一个故事——驴、狐狸和狮子。讲的是有一头驴、一只狐狸、一只狮子,还有三个鸡腿。驴对狮子说:“三个鸡腿,刚好一人一个。”狮子听了,很不高兴三下两下就把驴给杀了。狮子转过头来,问狐狸:“你觉得呢?”这时,狐狸已经吓得尿都出来了,连忙说:“狮......狮......狮子......大......大王......三......三个......鸡......鸡腿都......是......您......您的。”“好,很好。”狮子满意高兴地说,“跟谁学的?”“是可怜的

驴!”狐狸说。读了这个故事,我暗暗为狐狸高兴,又暗暗为驴伤心。

妈妈说这种书要多看,看了这种书,会让我懂得更多道理,我看着看着,便发现跟妈妈说得一样。

还有一次,我看到一个故事——三个金人,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慎言是一种美德,善于倾听却又能保守秘密,这不但是做人的准则,还是被人信任的重要法宝。

在所有故事中,我认为最有说服力的要数《目光短浅的鸫鸟》了。它讲的是:不要过于贪恋某种事物,这样会葬送掉性命的。要目光远大,不要像鸫鸟一样目光短浅。

面对寓言大师伊索的文章,会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它可以培养我的阅读能力,理解能力,更能让我感受到生活的真谛,领略到生活的智慧,想象的魅力和做人的道理。读一篇寓言,我就好象长大了一岁,又积累到了一点经验,对生活看得更透彻了。

读这本书使我获得深刻的人生智慧,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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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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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多么宝贵!

吃饭的时候,时间从筷子上流过;弯腰捡起一片树叶时,时间从叶下滑过;发呆的时候,时间从迷茫的眼神中溜走……

是的,时间就如生命,就如金钱,就是你心灵的一部分。

时间的性格,你无法捉摸,无法挽留,只能珍惜

有人问我:“怎样珍惜时间”我只能回答:“你看看,此刻时间就在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我曾想:对于时间,能放弃一丁点儿吗哪怕就多玩一个小时,多磨蹭一节课。可是,这是多么荒诞的想法!必须不能做。你想,时间能用dollar,RMB来换取吗如果能,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够返老还童了!

“日月如梭、光阴似箭”,珍惜时间如同珍惜生命。如果不会利用时间,他的生活也好不到哪儿去。风华正茂的我们正值勤奋学习、锻炼本领的大好时期,做有志之士是不会放弃机会的,不要做迷茫之人。

朋友,路上春色正好,天色正晴,让我们挥鞭从此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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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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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每个人都明白,是需要珍惜的。珍惜别人,珍惜自我,时光的流逝,会预示着生命火花的灭亡。

当我们这些正常人遇到困难时着急,遇到挫折时气馁,而那些残疾人遇到困难时,着急又有什么用呢?丧失克服困难条件的他,恨不得把有些正常人浪费不用的器官拿来自我用。可是,他做不到,他也不能怨恨上帝待人不公,因为上帝对待任何人都是公平的。但身为健全人的你也不要认为,上帝赋予我们这些完美的东西,甚至生命,都是理所当然的。你有没有想过,当某一天,你拥有的东西,甚至生命,都将失去,你会是怎样呢?后悔,懊恼,还是自暴自弃?千万不要那样,要珍惜此刻,珍惜时间,珍惜生命,仅有这样,你才会感到幸福。

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小朋友正细心翼翼地扶着一位素不相识的老爷爷过马路,一边还说:“老爷爷,前面有车,您慢点、慢点……”还有一天清晨,我看见一个双腿残疾的小男孩正在认真读书:“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无论是健全人还是残疾人,都要珍惜生命,用自我的所能为自我、为他人服务,这样的生活才会感到幸福。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上头说道:“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仅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是这样度过的: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珍惜此刻,度过短暂而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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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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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时光如梭,一个学期即将结束了!我们就要迎来本学期的期末考试。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相信同学们都很想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情况,同时也很希望自己能以优异的成绩向自己和家长汇报。那怎样才能发挥出最佳水平,考出优异的成绩呢?我们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增强自己的自信心,打一个有准备之战,我相信,在你的努力下,一定会取得成功。建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随着考试时间的接近,有的同学难免会产生一些紧张心理,过度的紧张会起到反作用。那么你可以试着做深呼吸,也可以和好朋友做做游戏,让自己的心情得到放松。我们还要珍惜时间。请同学们抓紧点滴时间,暂时少玩一玩,回家后少看一会儿电视,把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放一放,全力以赴的投入到总复习中去。

2、掌握好复习的方法。一个学期过去了,虽然每个单元学习后老师都会帮助我们把所学的知识进行复习整理,但学过的知识还是比较零碎,甚至有些知识还会遗忘。所以我们有必要在期末复习期间把所学的知识加以系统的整理和复习,合理分配时间。那怎样复习才有针对性呢?

我们可以把这个学期中每个单元测验卷都拿出来,认真检查一下,哪些知识是自己掌握得比较好的,哪些知识出错比较多的,错的地方到现在为止自己是否已弄明白,对自己掌握比较好的部分复习时可以少用些时间,对自己掌握得不好或出错较多的部分就要多花时间解决,但是要选择合适的复习方法。如学英语记单词很重要,但方法却很多。有的同学爱边念边记,有的同学爱默默无声地记,有的同学边看边记,有的同学爱多次反复记。不管是哪种记忆的方法,只要经过尝试,效果不错,就是适宜于自己的好方法。

3、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习惯很重要。好习惯,一生受益;坏习惯,终生受害。坏的学习习惯比没有学到知识更可怕。在我们的学习中,有的同学边听老师讲课,边做小动作,学习不专心;也有的同学一遇到难题,就依赖家长、老师和其他同学。这些都是不好的学习习惯,对学习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4、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迎接期末考试。考试时,要保持情绪稳定,不要过于紧张。拿到试卷后,要认真审题,容易的题先做,难做的题后做。答题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另外,保持平和心态,克服急躁心态,尤其是课间不打闹,不做一些危险的游戏,使我们大家的校园安静下来,为大家创造一个静心复习的良好环境,。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获得丰富的回报。最后,我希望同学们好好复习,在考试中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向家长、向老师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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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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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事外出,必须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填写《支票临时授权书》和《印章临时授权书》,明确临时授权的起止时间,经接受人、监交人核实签字后方可办理临时授权。临时授权时间结束,接收人应及时将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交由原保管人进行保管。

临时授权应有监交人参与,原则上监交人应由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或区县支公司经理担任。

第十九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岗位变动或因故;保管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交接应有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的指定应符合会计基础工;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二十条财务专用章如因公司规定、机构变动等原因停;第二十一条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更换、离任时,各级;第二十二条银行预留印鉴因丢失、磨损严重、因故停止;等需重新制

第十九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岗位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并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岗或离职。

保管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括支票、印鉴等内容。在办理移交时,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核对点收。同时,接收人应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办理印章领用手续,区县支公司还应向分公司财务会计部更新保管人的报备情况。

交接应有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的指定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则上监交人应由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或区县支公司经理担任。

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条 财务专用章如因公司规定、机构变动等原因停止使用时,各级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权,并将原印章按照申领登记数量交回上级办公室封存或归档,不得私存或私自销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更换、离任时,各级财务部门须及时会同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原财务人名章的上缴、换发等手续,并及时办理银行预留印鉴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 银行预留印鉴因丢失、磨损严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发,各级财务部门应按照印章制度规定提交申请,并办理原印章交回手续,经审批后重新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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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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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节课,教师让我们学古诗《长歌行》对我们有所启发,我们收集的几句格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从古到今多少人谈过时间的宝贵,燕子去了,有在来的时候,杨树枯了,有在青的时候,小草黄了还有在绿的时候,可是我们今日,的时间过去了明天就不在回来了。

然而,有多少宝贵的时间,从我们身边溜走了那

课堂上,你上课开小差时,时间从你发愣的眼前闪过了,当你和同学疯狂地踢球,而忘记做作业的时候,时间便从你奔跑的脚边左躲右闪地闪过了。

岁月不绕人,所以我们每个同学,都要珍惜时间,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这样才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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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7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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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完了老舍的名着———《骆驼祥子》。

可能是由于知识,经验不够的原因吧,我还没能完全看懂,就是看了个大概,虽然骆驼祥子奋发向上,但到了后来,什么都没有。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骆驼祥子的正义,他的诚实,他的厚道,使他阴阳差错的认识到了很多人,有从朋友到夫妻的虎妞,有骗钱的警官,还有乐于助人的……

在老舍的笔下,出现了很多北京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如小商人,小职员,巡警……

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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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古代寓言故事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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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根据单位的统一安排,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案件学习和讨论,感触颇深,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做?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主要有两个方面可以思考,一是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光想着捞钱了,想着享受了,所以就通过种种不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二是交友不慎,一步一步地上了贼船,无奈之下只能就范,一步步滑向深渊。

钱多少才算多?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考虑一下。有人说一百万、也有说一千万,但是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有了一百万的时候就会去追求一千万了,有了一千万还想着去做亿万富豪了,永远不会知足。这里还有个前题,就是我们是信用社员工,如果我们是个商人,那么逐利就是我们的目标,只要不违法,我赚一百个亿都没有问题,但是我们不是,我们只是一个小小的银行职员而已,我们赚的只是相对微薄的工资和奖金,这个是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的,那种挥金如土的生活不是我们工薪阶层所能消费和欣赏的。反过来考虑,我们作为一个信用社的员工,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车、有自己的一点积蓄能够养老就好了,再多的钱就不是自己的了,留给孩子,很大可能是害了孩子,对孩子是没有什么好处的。知足常乐,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一定不要碰!

关于交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这个很正常,但是有一些朋友是不能交往的,因为他们跟你交往的目的就是看中了你在信用社里有资源,可以贷款,是个财神爷。另外就是关于朋友之间借钱的问题,我有个观点就是一定要在你自己能够承受的额度之内,比如说你借给他一万、两万或者十万二十万,你自己可以承受这个损失,不影响你身边的其他人。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借给他几十万甚至几百万,那就不正常了,因为我们自己承受不了这个风险!很多人就会顺理成章地把这一风险转化给了单位,这样就危险了,就容易出问题了。许多人出问题就是这样的,刚开始的时候试探性的做了一点,自己也能控制住了,觉得没有问题了,逐步就放松了警惕,然后一步一步地就越走越远、越走越深,直到自己控制不住的时候才东窗事发。实在是可悲!

二、他们这样做值得吗?

纵观全部案例,出了个别特殊情况外,基本上判刑最少的是一年,一般的都是5年左右。有时候自己再考虑,如果有一天真的自己进去了,那我们以后的生活会如何呢?尽管现在社会也在鼓励各界去包容那些“湿过鞋”的人,但是实际情况又会如何呢?一旦进去后,那么在社会上就很难立足了。那我们能干什么呢?回老家,舆-论压力让人受不了,只能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做个小本买卖,但是这样的结果就是仅仅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存,想发展壮大,真的很难!很简单的一点,当自己的事业发展需要资金的时候,融资就会很难,就因为那个污点,那个永远伴随一生的污点,那个永远都洗不掉的污点。身边的朋友就更别提了,谁还敢与您交往呀,大家都会躲着。想想看,这个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太恐怖了!

另外,我们也可以算算帐,记得看过一个教育片叫《七笔帐》,主人公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给大家算账:一算“政治帐”,自毁前程;二算“经济帐”,倾家荡产;三算“名誉帐”,身败名裂;四算“家庭帐”,夫离女散;五算“亲情帐”,众叛亲离;六算“自由帐”,身陷牢笼;七算“健康帐”,身心憔悴! 最后主人公总结说:“现在我深深地体会到,什么最重要?生命最重要!自由最重要!什么是幸福?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和睦完整的家庭,平平安安就是最大的幸福!算算自己的七笔帐,我是帐帐划不来。”同样:算算我们自己的帐也同样不值,挪用资金几十万,判刑五六年,丢掉了自己的饭碗,怎么值得呢?!

三、在农信工作怎么样?

关于农信工作。就是知足常乐,感谢农信。很多人都在问一句话:如果我没有来到农信,我今天会在干什么,我今天会怎样?农信人确实面临的压力很大,股份制银行的竞争、存贷款规模的考核、不良贷款的清收等指标让大家都透不过气来,在营业部同样如此,那么面对如此环境,我们应该怎么看我们的工作呢?用一个词来讲,就是“珍惜”。其实这个社会上的很多工作都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好,我们有时候觉得公务员挺好的,较为稳定,但是不知道公务员中的艰难的提升之路;我们有时候觉得最生意挺好的,有钱啊,活的很潇洒,很自在,但是不知道做生意的艰辛和困难;我们有时候觉得自己做点什么很好啊,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没有什么条条框框,想怎么就怎么,很自由,但是我们不知道其中的风险……这其中的种种,都是我们想象不到的困难,在农信工作,虽然有压力,但是也给了我们前进的动力;在农信虽然工作有很多困难,但是我们的农信给了我们种种的培训,给了我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学习这些方法的机会,相比之下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眼前这份工作。

总之,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踏实工作,珍惜现在,为成为团队的优秀一员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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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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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生日蛋糕上逐渐增多的蜡烛;是无法挽留却又一次次重复的春秋与冬夏;时间催促沧桑的巨变;时间扬起未来的风帆;时间是生命的黄金海岸;时间是获得成功的基石;时间是人类生命的航船……珍惜时间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有一次爸爸让我写作业,我当时正在玩儿手机,玩到关键的地方。我说:“等一会儿我马上写。”又玩了十分钟,爸爸又催促我,我不耐烦地说:“嗯,等一会儿,就一会儿。”最后爸爸不耐烦地说:“你爱什么时候写就什么时候写!”我听了,不亦乐乎,一直玩儿。玩儿到了晚上六点才开始写作业,但老师留的作业看起来少实际非常多,我从六点一直写到九点。这件事让我懂得不能荒废学业,浪费时间迷恋手机。拖延中的时间可以做许多的事。

我在新闻上看到许多人只要几秒钟就可以签一个大合同,就可以盈利100多万,这证明一秒钟可以挣许多钱。在医疗手术上只要早几分钟,可能就挽留住一个人的生命。我懂得了时间比金钱还要可贵,生命是可贵的,生命却是由时间构成的。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时间是宝贵的,也是过的飞快的。所以要珍惜当下,趁着大好时光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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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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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班职能划分

公司值班人员负责对夜间安全生产进行总控,并根据职能、管理范畴分为煤焦区、化工区两个区域。

二、值班时间、地点

(一)值班时间

公司机关值班时间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员每晚19:00前到办公楼门厅进行视频考勤。

煤焦区、化工区值班时间统一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员每天17:00前进入值班室签到。

(二)值班地点

1.公司值班地点在办公楼一楼值班室,值班电话为86926668;

2.煤焦区值班地点在生产调度楼二楼煤焦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36。

3.化工区值班地点在甲醇楼二楼化工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23。

三、值班人员及顺次

公司、煤焦、化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排班顺次见附表。

四、值班职责

(一)公司值班组职责

1.负责公司夜间生产经营突发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值班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各门岗保卫、地磅室及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岗位夜间执勤情况。

(二)煤焦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化产车间、物料质检部、车辆车间等煤焦区域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

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煤焦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煤焦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三)化工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空分车间、甲醇车间、合成氨车间、危化品库等化工区域和仓储部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化工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化工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五、值班管理细则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认真将值班情况记入值班记录,抽查时应由当班岗位人员签字确认。查出违规违纪的,由值班人员拿出处理意见,并在第二日将值班记录报公司总经理。

2.遇有值班人员出差或休班时,值班人员应提前向值班组长请假,并于当日16:00前报知行政办公室或煤焦、化工调度室,同时自行联系同级人员替换班,之后主动替回。

3.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除查岗外不得离开值班区域,严禁脱岗,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组长同意。

4.生产值班由值班组长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进行现场检查,必须保证每天夜间值班检查岗位不低于两次,时间自定;公司值班对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值班情况及保卫部、地磅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巡查不低于一次。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6. 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员);3人以上的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每天留守公司人员不低于2人(含值班人员)。

留守人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调度室签字,并不得饮酒;在厂区居住的,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居住公司周围的管理人员,接通知后必须保证在半小时内赶回公司。

7.生产区域值班人员实行班中就餐

8.参加公司早上调度会的值班人员可在7:00离岗用早餐。

六、违规处理

1.值班人员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岗的,罚款200元/人。

2.值班期间未按规定到重点岗位查岗签到,每发现一处,罚款值班人员20元/处。迟到、早退人员,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加倍处罚。

3.生产留守管理人员不签留守的,罚款20元/人次。

4.值班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罚款值班人员20元/人.次。

5.值班人员脱岗,罚款100元/人,连带值班组长50元/人.次。

6.替、换班不告知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7.值班后不打扫值班室卫生的,一次罚款30元。

8.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按相关应急预案协调处理和上报;处理不当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规定自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起执行,原值班管理规定、调度令(20xx年5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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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有关时间的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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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总是生活在愿望里的人,给他一万次机会,他也会错过,因为他只生活在未来,他不懂得珍惜现在……

我们认为摘不到的星星总是最闪亮的,溜掉的小鱼总是最美丽的,错过的电影总是最好看的……人生有很多意外,握在手里的风筝也会突然断了线,很多时候都是违愿的。可造成这些意外的人呢,往往又是我们自己。我们一次次的得到又一次次的失去,却从未改变什么,任失去千万次,依然如故。有时我们也会发现,我们失去了才开始懂得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在跌跌撞撞之后,突然感到拥有时是多么幸福,失去时又是多么的痛苦。开始抱怨为什么幸福总与自己擦肩而过呢?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视而不见而已,当真的离开我们远去时,才开始后悔当初的种.种不应该。

时间悄无声息地流过,有时候期待不是一件事、一个机会、一个人,而是期待时间,期待时间给我们机会,但是人生的美好并不在其的长短,只要我们懂得去珍惜,让幸福铸就瞬间的永恒。让我们用心去感受,去珍惜眼前的一切,爱我们所拥有的。

时间是宝贵的,再多金钱,都是买不回来的。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把太多的时间花在嬉戏玩乐之上,不然,到了以后,你就会后悔当时为什么没有好好利用有限的时间。像我,就不应该老是玩电脑,要玩一会儿,然后站到阳台上,望望窗外的绿色植物,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感受明媚的阳光。看看有没有新鲜的东西,把它记录下来。这样,以后再翻出来看看,就会发现,原来到处都有有趣的事情,而不是浑浑噩噩,什么事都没有。我还可以利用空余时间做做广播操,弹弹琴,玩玩沙包。课余时间,多看看课外书,在网上,多了解全国各地发生的大事,还可以看看别人的作文。我们不要老是玩游戏,玩多了对眼睛不好,容易近视,对自己的身体也不好,电脑有辐射。

时间,十分宝贵。浪费时间,就是糟蹋生命。网上说过这样一句话;“生气一分钟,就失去了六十秒的幸福。”如果我们虚度年华,无所是事,就是对时间的一种抛弃,一种不负责的表现。如果我们这样做,绝对做不成事。生命是短暂的,我们的时间是有限的。在自己有限的时间里,谁做的贡献大,谁就是成功者。谁玩乐的时间多,谁就是失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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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伊索寓言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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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伊索寓言》这本寓言书。书中的故事虽短,但是意义深刻,通俗易懂,内容不仅好看,而且很有趣,令人难忘。

其中有一篇叫做《龟兔赛跑》的故事,说的是乌龟要和兔子比赛跑,小兔像离弦的箭一样奔跑。跑到半山腰的时候,看见乌龟才刚跑到起跑线上,于是放心地睡起了大觉来。小乌龟可没有睡大觉,而是一步一步慢慢爬,到终点的时候,大家忍不住为小乌龟做啦啦队。小兔子被惊醒了,连忙往山顶冲去。可小乌龟已经在啦啦队的欢呼声中到达了终点。小乌龟获得了冠军,这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的结果。我认为小兔子太不会持之以恒了,把本来的冠军之位拱手让给了乌龟。如果小兔子再坚持一会儿,就可以拿到冠军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情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

还有一篇叫做《蚂蚁和蝈蝈》说的是冬天白雪茫茫,蝈蝈很饿,于是想去向蚂蚁借点吃的。蚂蚁说:“都到什么时候了,你一点吃的也没准备,那你秋天夏天干什么去了?”蝈蝈骄傲地回答道:“夏天和秋天那么温暖,正适合唱歌,哪有时间储藏食物啊!”“那你就等着挨饿吧!”蚂蚁说完就关上了大门。我觉得蝈蝈很懒,明知冬天很冷,没有食物,为什么还不储藏食物呢?如果有储藏食物不就不用挨饿了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想不劳而获的人到哪都不受欢迎,不做好充分的准备就一定会受苦。

伊索寓言里的故事虽然这么简单,但其中蕴含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深思,让人终身受益。尽管已经读了很多遍,我却总是还能津津有味地再拿起来。相信你要是读了这本书,也会和我一样对它手不释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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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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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两千多年前的孔子站在波涛滚滚的黄河岸边,望着眼前奔流不止的滔滔江水,不禁发出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孔子的这句话至今仍然启迪着我们,让我们知道了时间的珍贵性。

现在,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该珍惜时间,时间对我们来说是如此宝贵,只有把握好时间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知识。

鲁迅曾经说过:“浪费时间就等于慢性自杀。”是啊!在你浪费时间的同时,你的生命就在不停的消耗。我们虽然不能组织生命的消逝,但是我们可以好好利用每一分每一秒,让自己的生命更加绚丽多彩。

从古至今,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很严肃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当他活着一天,总要尽量多劳动,多工作,多学习,不肯虚度年华,不肯让时间白白的浪费掉。

鲁迅还说过:“节省时间,也就是是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也就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

美国“发明大王”爱迪生,一生为世界做出写出的贡献。这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他的时间观念,他懂的如何更好的利用时间,珍惜时间。

爱迪生从小就孜孜不倦地学习,在他79岁的时候,他对一位客人说:“我已经135岁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爱迪生每天都要工作18个消逝以上,这难道不是他延长自己的生命吗、我们应该和爱迪生一样,珍惜时间。

时间在悄无声息的流走。朱自清先生说过:“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但时间去了永远也回不来了。每一秒都在飞速流走,走在青草上,飞在空气中······时间一去不复返,看着真有一些心痛。想起吃饭的时候,时间从我的饭碗中流走;洗脸的时候,时间从流水中飞去;休息睡觉的时候,他便大步大步的从你身上跨过,从你脚边飞去。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眼前,正是万物复苏、风和日力的春天,同学们,让我们把握好时间,时间就是生命,让我们好好珍惜时间,热爱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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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入团时间的相关规定_入团时间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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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入团时间相关规定

关于入团时间的规定,团员证上可以看到,还有在入团申请书上也可以查到。在学校的团委档案中也有你的入团信息。假如你没入团,一般是每年的5月和12月可入团.一般是五月,因为5月4日是“青年节”。当然其他时间也可以入团,但比较集中的时间是5月。

首先,团员证上清楚的写着你的入团时间,只要找到团员证,马上就能查自己的入团时间了。当你加入共青团的时候,都会填写一份入团申请书,这份申请书上是可以查看自己的入团时间的。

其次,查看档案。 你填写过入团申请书,并且正式成为一名团员,这些都会记录在团委的档案中的,只要照耀那些档案,查询一下就知道了。

其他方式。 如果你初中是团员,升入高中时,你的个人档案上都会有记载。当然不管你是初中,高中没那个,或者大学成为团员,你的个人档案上都会有记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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