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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政府信息公开涵(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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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事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公务员,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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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报告

XX年,县人事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日,我局严格按照临政办字[]22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出台了《**县人事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学的习保网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参照县里下发的《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政务公开栏、县内有关新闻媒体、市人事局门户网站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设立了人事编制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人事编制部门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

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XX年累计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1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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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政府公开招标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全文共 1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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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开招标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政府公开招标合同范本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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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新政府公开招标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全文共 1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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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府公开招标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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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乡镇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政务,公务员,全文共 1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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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上半年,根据县统一部署,我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职。我镇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办公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我们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我镇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我镇实际,以村务公开栏、调频广播、远程教育为载体,进行公开。公开后,对公开的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好,以便查阅。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上半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目前,我镇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镇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程度不高。公开内容时效慢,对往年的政策文件还需要逐个清理录入。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我镇网站仅一名工作人员,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加大人员配置。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本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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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市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3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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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签订《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_____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_____;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_____,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委员会按其_____规则申请_____。

3、在_____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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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市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2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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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

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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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3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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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报告

篇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报告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职责明确

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列入单位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工作职能,把保密工作列入绩效考核项目,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效勇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由李瑛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机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包括保密员、局网站管理员,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工作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防范意识、保密意识和敌情观念,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安排布置保密工作,为做好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强化宣传教育,保密意识增强

我局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以全局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强化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强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会议精神的深化学习,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旨在不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我局认真地组织涉密人员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会议精神,观看保密工作电教片,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内容丰富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作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全局人员在各种教育活动中不断提高了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意识和自觉执行保密法规、规定的自觉性。

三、建立健全制度,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兰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制度》,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涉及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发布等环节进行规范和明确,特别要求明确到发布范围、发布时限和发布责任人,并将此要求全面覆盖至所有信息产生渠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了《计算机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制度,把保密审查的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确保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的同时,防止未经审查的信息泄露。

四、规范公开流程,保密环节严格

我局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做到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我局建立保密审查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比如:我局重新制作了《兰州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批表》,增加“是否对外公开(如公开必须进行保密审核)”、“保密审核”栏目,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减少繁琐的审批步骤,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我局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专项检查工作,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努力做到规范保密审查,消除泄密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密。

五、严格涉密管理,确保网络安全

我局切实加强了对涉密信息传输保密管理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一是加强“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对“三密”文件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无有丢失文件现象。二是提高计算机保密维护。我局共有计算机五十余台,其中涉密计算机1台。我们积极采取网站安全防范措施,软、硬件技术措施均已到位,网站防篡改、防攻击、防瘫痪等技术防护手段较为完备。始终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上网计算机的保密技术处理,严密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涉密信息在公网上存储和传输,达到了安全保密的防范要求,近年来无任何丢失文件、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逐步建立健全了全市司法行政网站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本部门网站管理和应用工作,电脑公司及时定期对计算机病毒和网络安全漏洞进行了检测,确保了网络安全稳定。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自查工作,我局按照检查内容逐项对照、逐项检查,查漏补缺,本单位政务公开网已公开的366条信息没有涉及保密内容,并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相关制度。虽然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保密检查手段不够先进,保密宣传还不够深入,防范能力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同志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

六、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注重把责任制落到实处,继续发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的作用,形成“领导抓、处室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并重;加快保密新技术的应用步伐,加强信息安络的监管,增加资金投入,不断提高保密技术整体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运用警示教育、培训教育、日常教育、会议部署、媒体宣传等形式,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法制观念;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保密审查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

篇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科: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根据都办发[20xx]18号文件精神,我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残联实际,及时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和单位安全和利益的工作,做好保密工作是我们的基本职责。我会领导历来就十分重视保密工作,每年年初就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安排专人承办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在做好保密带头作用的同时,时时开展保密法规、政策宣传,不定期对单位保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保密工作的落实,推进了保密工作纵深发展。

二、加强学习、增强认识

今年年初市残联组织各科室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保密法律法规,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升了职工对保密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单位及时制定了《保密工作管理制度》、《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守则》、《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计算机岗位保密工作职责》、《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一系列管理机制,逗硬落实管理措施,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了涉密载体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防护能力。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严格管理、措施到位

我单位涉密工作不多,但领导却很重视保密工作的管理。在各涉密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领导审签制度为原则,采取专人管理和纵向传递,严格做好收文、发文、传阅、销毁等登记管理,专人传递,定人阅办的工作方法,减少了保密信息的流通环节和知晓范围,保证涉密资料在工作中的严肃性和密级性。对于涉密计算机仍然采取专机、专人管理,采用与因特网脱离的裸机工作方式运作,并设置了必要的身份认证,配置了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防范。在保密资料制作、存储、传输过程中加载密码设置等措施,有效防范了网络泄密、失密事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我单位成立了信息公开审查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进行严格审签,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无泄密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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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政府公开招标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全文共 5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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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府公开招标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 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履约保证金

26.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 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 各执 份。

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1份,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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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政府公开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全文共 5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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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

工业设计

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 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履约保证金

26.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 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 各执 份。

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1份,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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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市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4827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余款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 监制

签订《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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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2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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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双随机公开自查报告

篇一: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xx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篇二: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近期,河南专员办在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工作中,首次引入“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精心组织,随机选择有章可循。市场监管中的抽查制度,早已是一项较为成熟而普遍的监管形态。我办在本次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工作中,对全省各地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调研和摸底,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财政部授权,科学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完善随机抽查方法设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制定抽查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二是全程监督,让选择权在阳光下运行。在所有参加检查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我办将河南省18个地市组成样本库,按辖区进行分类,依托已有数据库初步建立被查地区总体名录,满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基本需要,并对名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并结合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和充实。同时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权限和具体随机规则。经过计算机随机抽样,最终选定郑州、漯河两市,以及新密、临颍两县做为本次的抽查对象。

三是完善制度,构建“双随机”抽查长效机制。选择抽查单位是每一项工作的起点。作为执法者,科学选择抽查单位,不仅能够使样本更有说服力,提高检查成效,也是严以用权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手段。我办在本次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中,随机选择被查单位,做到有权不任性,“随机”不“随意”,将“严以用权”落到了实处。

下一步,河南专员办将完善“双随机”抽查办法,并在所有抽查事项中推广。通过建立抽查名录库和本办相关人员名录库,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对象,构建我办“双随机”抽查长效机制。

篇三: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完善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即: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 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抓好审计行政执法优质服务。

二是因地制宜,推行随机公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省、市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监管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机执法等问题,提高审计监管效能,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县经济发展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是坚持原则,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审计随机途径,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机制。

四是精心组织,保证审计监督。 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建立审计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力争覆盖全部被监管单位,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对照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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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新政府公开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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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买方):省市粮食有限公司乙方(卖方):

甲方根据省市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公开招标市储,乙方参加投标并中标,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品种:;产地:;生产年份:年;数量:吨。

二、质量标准及用途:国标1350-1999三等及以上,用于市级储备。

三、价格:每吨元整(含包装)。总金额:。

四、包装:采用国标旧麻袋包装,净重70公斤/包,双道机器缝口或手工(麻线)缝口9--11针。

五、交货地点:。

六、验收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七、交货日期:年月日前将货运至指定地点。

八、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车站(码头),到站(码头)前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到站(码头)后费用由甲方负责。

九、交接责任:甲方在货物入库后按批次检斤验质。

如发现数量或每包重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双方按《粮食运输管理规则》(国粮储〔1997〕255号)的规定办理;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双方委托省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样化验,并以其出具的质检报告结果为准,产生的经济责任,概由责任方负责。

如乙方不按时派员会验,则以甲方验收为准。不合格部分货物由乙方在交货时间内予以补换。

十、货款支付:货到付款,乙方凭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向甲方结算。每一个标的可分两次结算,即甲方实际收到该标的50%以上货物并经验收合格,乙方可开具发票向甲方结算50%的货款。剩余货款在全部货物到达并验收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开票结清

十一、给付保证金的数额、时间。

乙方支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如无异议甲方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三天内归还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任何方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三、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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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人民政府自查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2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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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人民政府自查报告范文

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情况。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并明确了本机关、单位信息发布、留言评论等保密审查的领导、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2、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各环节保密制度落实情况。配齐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人员,并进行岗位培训,专业人员熟悉本岗位保密责任、相关知识技能,并认真履行职责;在制作发放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对于决定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严格履行解密程序,并确保解密手续完整;未经解密的文件、密码电报等,包括摘要、标题、发文字号,禁止在无密的单位使用;经解密并决定公开的,已隐去发文格式和发文字号;对违规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不宜公开信息的直接责任人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并依法规追究责任;对不宜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数据化过程中采取相关保密措施;完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登记和记录。

3、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情况。所有用于存储、处理拟公开文件信息资料的涉密网络、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防护措施均符合保密要求;未在用于存储、处理拟公开文件资料的涉密计算机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未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处理拟公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4、机关、单位网站管理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已建立检查记录档案;网站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岗位保密职责;网站信息发布登记记录清晰并保存完整。

5、社会网站监管情况。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社会网站无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密信息的情况;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均履行保密义务;社会网站已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县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为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各项工作的联系协调。根据人员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领导组织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狠抓落实,加大宣传。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在印发《通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过程中相关单位的各自职责、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政务公开成员单位制作、更新;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相关单位说明具体理由,由信息发布经办人审核,报审查领导审批;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依申请公开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核,视具体情况发布。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维护稳定、政法、信访、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组织经办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领导,特别是经办人员的保密意识。充分利用县广播电视台、政务网站等媒体以及参与保密法法制宣传展览等形式,多渠道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和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

(三)严格检查,认真整改。积极开展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例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工作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上报县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经常对各单位信息安全保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报整改结果。对于从后台系统登录上传,并在县政务网站发布的文件资料,原则上由各上报单位自行审查,县信息中心进行再次把关,确保门户网站所发布信息不涉密。截止目前,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本次检查中,虽未发现涉密的公开信息,但也存在个别单位信息发布人对涉密信息的认识不够清晰、保密意识仍不够强;少数单位对信息公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继续加大保密工作的宣教力度。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强化各单位、各有关责任人的保密意识。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专题培训,着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等方面知识的教育。进一步深化相关经办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内容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理解和把握,进而增强他们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继续完善保密工作的制度保障。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促进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要求各有关单位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对是否涉密不明确的事项,报请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涉及业务工作,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应多方征求意见、统筹协调;对密码电报、标有秘级的文件等属于国家秘密且尚未解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继续加强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为了确保保密审查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保密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各单位发布信息情况、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采取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要求县保密局加强对其进行强化指导,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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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市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3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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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签订《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_____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_____;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_____,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委员会按其_____规则申请_____。

3、在_____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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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新政府公开招标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全文共 1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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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府公开招标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着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 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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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汇报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1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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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汇报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了有人抓

(一)建立领导小组,责任分解到人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贺德亮为组长,副局长顾小艳、纪检组长刘吉超、党总支书记陈超、监察室主任黄大忠为副组长,蒋立甫、俞华新、梁庭远、朱鲜、徐世义、魏祖全等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蒋立甫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薛治阳、张名书,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把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工作岗位上。

(二)落实工作经费,完善设备设施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局办公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8000元新添置了专用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我们还整合各项资源,坚持统筹安排,为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局党组决定,每年列支6000—8000元资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

(三)制定实施方案,定期督促检查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后,首先制定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其它规章制度,局长贺德亮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给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下达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其次,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运行,做到了每周有安排,每月有检查,工作有措施,年度有总结,做到了不定期督察调研。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机关和其它部门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2月上旬,我们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要求,又专门组织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项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

二、 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了有人管

(一)建章立制,规范流程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我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政府信息申请受理制、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规范了该项工作。

(二)加强监管,目标考核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全面履行“服务机关、效能机关”的职能,树立了民政机关效能的新形象,局党组将该项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逐级落实了责任,专门成立了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吉超为组长,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陈超、党组成员、监察室主任黄大忠和办公室主任蒋立甫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监察小组,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群众的监督。

(三)奖惩分明,逗硬落实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以奖惩为举措,对机关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内容真实、准确、群众满意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资奖励,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较差的人员给予了相应的处罚,既杜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良现象,又大大激励了全局干部职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热情。

三、全面收集,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了有人录

(一)利用资源,及时传递

充分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资源和群众便于知晓的方式,全面实行了政务公开,我们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惠民政策的申报、调查、公示、审核和审批流程进行了全方位公开和公示,让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及时知晓、了解党和国家制定的的各项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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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政府公开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全文共 5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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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开招标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 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履约保证金

26.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 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 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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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_机关单位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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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工商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____年全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继续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推动湛江科学发展、逆势崛起。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管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等常设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贴近人民群众的需要,围绕向社会公开和在单位内部公开两大类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印《××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手册》等资料,将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内容和标准,有关工商政策法规、工商业务内容和办事流程、责任追究、监督举报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整理编印入册,免费供群众索取。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新闻发言人,将局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突出重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

利用各种公开形式的特点和作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重点抓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注册窗口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窗口的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规范、文明用语规范以及内务秩序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各类办事指南、申请文书样式、申请表格和登记指南、各种标示牌、电子触摸屏等各类便民设施。把信息化工作列入头等大事,借助信息化手段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行电子政务。在全系统所有窗口全部配齐电脑触摸查询系统,将行政收费、行政处罚以及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进行公开。开通红盾维权服务网,开辟网上工作平台,实行网上投诉、网上受理、网上发布、网上宣传,改变维权网络建设滞后、投诉处理不畅的状况。完善“××市红盾信息网”外网建设,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将领导设置、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通讯录等向全系统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和形式以及考评的具体要求。抓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提高。

三、分阶段、分批次公开政府信息

基于我局出台各类政策措施和印发文件较多的实际,从____年开始,逐步收集整理____年以来的文件,并按照“由远及近、梯次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分批次予以公开。第一季度主要公开____年—____年的相关信息;第二季度主要公开____年—____年的相关信息;第三季度主要公开____年—____年的相关信息;第四季度主要公开____年—____年的相关信息。具体公开工作由办公室、法制科、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其他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在____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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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市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4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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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__

采购人: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供应商: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______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_________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___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_________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____%。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____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供应商):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代理机构:_____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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