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__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话细则》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本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_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话细则》等制度、规定。
2.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接受现场监理和甲方工地代表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甲方或其工程管理单位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力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核手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4.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未经验收合格的设施严禁使用,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上述设施,乙方应严格管理,施工中不正确使用上述设施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间,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6.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
6.1.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生产要求。
6.1.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1.3配置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1.4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6.1.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6.2开工前甲方或其工程施工管理单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负责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负责审查乙方承担电气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质。
6.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许乙方开工作业。
6.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6.5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7.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7.1工程开工前,乙方需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或组织设计措施报监理审核认可、甲方审查备案,并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7.2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单独制定能保证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或组织设计措施,报监理审核认可、甲方审查备案后认真落实。
7.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7.3.1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各自的安全责任,明确工作许可人、工作票会签人的安全责任。
7.3.2乙方施工中,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按工作票中规定的流程作业,注意对作业危险点的有效控制。
7.3.3施工中全体工作人员应明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作范围及其活动范围。
7.3.4施工中全体工作人员应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7.4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7.5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7.6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7.7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及《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7.8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9乙方必须提供给现场作业人员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7.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7.11乙方负责人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7.12乙方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13乙方应建立迅速高效的事故应急机制,编制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工程开展培训和演练,确保事故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置。
8.根据本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等实际情况,为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需补充的安全责任。
8.1甲方应承担的补充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
8.2乙方应承担的补充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协商补充的其他条款
七、本协议作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安全监察部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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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劳务作业分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单位名称人工基价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备注
质量工期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属文件。下列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__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篇2:工程分包合同书
甲方(全称): ;
乙方(全称): ;
鉴于甲方对 工程的自动报警、喷淋、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材料及附件、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工程进行分包的需要;要求乙方具有相应的承包资质及技术服务经验与能力,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下述各项合同条款取得一致意见,授权各自代表签订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定 义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术语具有下述特定含义:
1、“合同”是指甲方就自动报警、喷淋、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材料及附件、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工程的承包和乙方签署的协议,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2、“甲方”是子 公司
3、“乙方”是 公司。
4、“合同价格”是指乙方完成了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外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的材料、设备承包、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以及售后服务的价格。包括合同的总体条款和所有附件中列明的双方权利和责任。
5、“工期”是本合同规定开工到完工的时间。
6、“工程文件”是指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以及售后服务后所产生的图纸、手册、软件(软盘或光盘)及其他技术资料。
7、“不可抗拒力”是指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预见的及非人为所能控制的事件。
8、“工地现场”是指 工程施工工地。
9、“双方”是指甲方、乙方
10、“最终验收证书”是指保修期满后,由双方共同签署的认可证书,认为乙方已完成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部分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建设地点:
3.工程概况:
4.设计单位:
5.监理单位: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正式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具体以开工日期顺延 天。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为: 天,具体天数以建设方、甲方的书面要求为准。
三、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工程内容:本合同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外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设备、材料及附件、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工程。
2.承包范围:按邀请招标文件要求完成 工程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设备、材料、附件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修及所包括的全部工作以及虽未载明,但为本系统正常施工调试运行所必须的所有配置及相关工作;为保证消防工程顺利通过政府部门验收所应该办理的一切相关手续;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所投入的一切措施。
四、图纸
乙方应根据合同及投标施工图纸、乙方按照标书要求进行设计和优化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该项目工作,使设备性能、安装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顺利通过验收批准。
五、合同价款及调整
1. 合同价为固定总价,等同与中标价,总价为自动报警、喷淋、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防火卷帘全部材料从供货、安装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护保修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材料设备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各种税费、深化设计费、交易服务费、总包配合和管理费(共计合同总价 %)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维护保修期内的维保费用。包括所有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他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按合同规定甲方向承包方发出影响价格的变更通知除外)。
2. 合同价已经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向乙方所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专用工具、测试及所用仪器、耗材的费用,所有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工具由乙方负责运进并将使用后的余料、设备、工具运离工程现场。
3. 本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整;
(RMB 小写):¥ 元;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乙方提出甲方认可并经甲方审定后可调整本合同造价:
(1)增加工作内容:甲方传递由建设方因增加功能或为满足消防验收要求而弥补图纸缺陷增加工程量而发生的并经过确认(设计、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或材料变更外,其余均不得调整。
(2)减少工作内容:在得到建设方及设计院认可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对投标施工图纸进行优化的权力和优化审批权;对于图纸优化造成的成本节约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对于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图纸进行的优化在得到建设方、设计院及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在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后,对于优化所节约的成本的%将作为对施工方的奖励(该部分成本节约甲方仅扣除 %)。
(3)符合本招标文件原则,并经建设方、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共同签认的现场签证。发生上述情况时,乙方应在 日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附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指示)报送监理、甲方及建设方,经监理审核(7 天)后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 天内给予答复。
3.5 若因3.4(1)之原因发生工程量变更,变更价格应首先采用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报价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没有相同或类似单价时,以20__ 年《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同时期政府公布的信息价(指主材价格)进行计算。最后整体下浮 %计算变更部分总价。
3.6 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承受因物价变动、工资和工程管理费用变动等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新的要求。
3.7 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直接费用及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税金、保险等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六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完成的土建工程:按经过会签的设计图纸为完成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内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设备与安装等有关专业工程的施工作“准备”的“土建”工程施工;
(2)负责有偿提供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水(含消防水)、用电(具体费率和付款方式由乙方与“总包”协商,并签订总包《配合协议》);
(3)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
(4)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以及洽商签证等事宜;
(5)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据此计划监督乙方完成自动报警、喷淋、室内、室外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设备安装等工程;
(6)负责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协调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
2. 乙方责任:
(1)分包商应遵守深圳市关于承包工程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并已获得在本地从事承包工作的资格,有关资料虽经甲方审查,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付的上述何责任;
(2)编制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每周向甲方报周报表;
(3)指派经甲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表乙方作出决定;
(4)负责处理现场有关本工程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和洽商签证等问题;
(5)根据施工图纸(包括配套说明、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检查结果通知单和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以及深圳市有关专业规程、规定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和工程隐检工作,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一切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责任和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按甲方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政府文明、安全规范的要求作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积极处理(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7)材料堆放整齐,及时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保持现场的清洁,争创文明施工现场;
(8)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9)自行办理所属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0)每月上报工程完成情况月报表(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
(11)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遵照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如接到指示而未执行时,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2)设备出厂时有保护膜的,未正式起用前,不得去掉保护膜。现场出现损坏须及时修复或更新,并对安装设备的产品质量承担了终责任;
(13)工程未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之前,应作好成品保护工作;
(14)自全部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本工程负责保修,保修期 年,在此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修理;
(15)工程竣工后,提交 套竣工资料及工程文件;
(16)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运至现场的指定地点;
(17)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做好与本工程预埋件、预留空洞等土建施工和装修施工以及其他专业施工分包单位的协作配合。
(18)负责完成本系统必须的或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批文、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等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19)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发送甲方的所有关于工作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通知,乙方亦承担有关相应的责任;
(20)无论何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21)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22)设备安装前,应对相应的准备工作做系统检查,在土建允许的误差内,若与系统设备安装要求不符,则由自己进行剃凿;
(23)图纸优化:乙方有义务对现有图纸提出优化建议,优化建议必须是基于提高系统性能质量和确保消防验收顺利通过之目的。若因为消防图纸缺陷而乙方没有提出优化之建议影响消防一次性验收通过,乙方应承担重复验收的一切相关费用。
七 双方权利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整个工程进行统一指挥、调度,进行质量、进度控制;
(2)乙方的工程款支付须有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签字;
(3)图纸优化:甲方有权对现有施工图纸进行优化的权力和优化审批权;对于图纸优化造成的成本节约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分配。
2. 乙方权利
若由于甲方原因出现如逾期付款、未按有关要求验收设备及工程或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延期交工等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
八 工期调整
1.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作调整。
(1)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
(2)计划工期改变;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况。
上述情况发生5 日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给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14日内给予答复。
2. 除1所列事项并经甲方同意,对于其他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额的 ‰。,同时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3. 施工时间遵循政府有关规定,任何超时工作认为是完成本分包工程必需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九 工程进度计划
1. 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在施工安装之前7 天内报甲方及监理批准。
2. 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一经甲方及监理审定同意,应严格执行。
3. 乙方当月不能完成施工计划,应采取有效措施和下月计划一并完成。
十 工期延误
1. 因甲方原因提出推迟开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2. 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应提前 天提出延期开工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
3.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经甲方同意,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待具备条件时继续施工。
4. 因乙方责任引起的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 工程变更
1. 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或修改设计时,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根据变更通知单组织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存在错误或其他疑问,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办理技术变更洽商。
3. 本工程(或部分工程)如被要求停建或缓建,甲乙双方协商将工程做到合理部位。
4. 乙方如因为甲方原因影响了合同成本或交工期限,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核实无误后将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如果乙方认为所做的变更可能会使自己不能履行合同中义务时,须及时向甲方提出;但在以下情况中,不得发变更通知:
1)对乙方影响行为是在合同规定内做出的,或是由于乙方未能遵照合同要求所必须的义务。
2)乙方合同执行情况是因其自身的失误、疏忽或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而受影响。
十二 材料设备供货
1. 乙方应提供崭新的设备、技术服务和所需的其他事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没有提供或没有达到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性能指标,乙方应免费采取挽救措施,并应担全部责任。
2. 所有材料设备均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最终品牌、型号、厂家提供,并符合规范、设计图纸及系统功能要求所规定的种类标准,提供一切有关质量合格证明;同时所有主材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样品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或委托专门机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合格后送甲方样品库进行备案;
3. 乙方设备材料到工地前,需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监理经甲方和监理进行开箱检查,并核对样品库样品后方可进场,进场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果出现货不对板现象乙方除无条件退货外,还应支付 元/次的违约金。
4. 乙方提供的设备定货应包括足够的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
5. 若设备需要进口的,乙方负责有关手续和相应的费用。
6. 乙方使用替代产品须经建设方、甲方、监理的同意,并能符合有关要求。
十三 双方人员
双方人员设备
1.甲方
(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甲方项目部公章后递交乙方。
(2).甲方委托 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 元,其中如乙方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
(2).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 先生,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投标文件。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 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未经申请批复且迟到5 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乙方应在甲方组织的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吸烟、不得私下谈话、不得接听电话、手机设为振动档或关机、不得迟到(超过约定时间不入会议室即为迟到)、不得早退(未到主持人宣布散会离开即为早退)、不带记录本和笔、不签签到表,否则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 元/人/条/次。
(2).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同时,乙方应在48 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经甲方考核,对图纸、施工方案、建筑做法、变更不熟悉的施工员和技术员。
十四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
(1)乙方组织施工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图纸要求,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作好自检记录。自备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器材,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因数量不足或故障而影响程进度。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
(3)本分包工程要求达到施工安装质量等级:合格。
(4)质量等级评定应根据国家规范执行,若设计图纸有更高规定时,乙方必须遵照,但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5)隐蔽工程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未经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签证不得隐蔽;如甲方现场代表未按时到达现场参加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监理验收签字即可隐蔽,并做好工作隐蔽记录。
(6)如甲方对已经同意的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长时期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8)任何材料或覆盖工程的检查测试须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而上述开启、测试(含修复费用)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合同价内;如未通知甲方及监理,则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工期亦不予顺延。
(9)乙方按协议规定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齐全竣工资料后可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要求;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自政府主管部门签发验收单之日5 天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
十五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监理和总包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颁布的条例,如若违反条例规定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
1.按甲方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政府文明、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2.材料堆放整齐,及时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保持现场的清洁,争创文明施工现场;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应自备消防设备和器材,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施工期间对已由其他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应倍加爱护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十六 调试运转
1 本工程具备调试运转条件时,由乙方提出申请向甲方提交较详细的书面调试运转方案并组织调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调试过程记录),甲方提供必要条件;调试期间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跟踪到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乙方应确保设备调试运转正常。
十七 工程保修
1. 工程保修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签发之日起两年。 年后双方另行协商工程维修事宜。
2. 如果保修期间或在此之前工程发生质量缺陷,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由乙方自费负责维修。为调查上述质量缺陷而支出的费用,首先由乙方承担,待查明缺陷产生的原因之后,由责任方承担。
3. 在保修期内,若非甲方人员误操作所致,则设备及系统损坏应由乙方免费供应并指导安装,同时该设备保修期也相应顺延。
4 .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后, 小时之内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履行其保修义务或处理紧急维修工作。
5. 在保修期结束前,甲方对设备进行全面性能检查并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和解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乙方解决了在保修期内出现的所有技术问题后,甲方应进行认可并发给乙方“最终验收证书”。
十八 工程量核实确认
1 .乙方每月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和监理方收到报告后14 天内核实完毕并通知乙方。
2 .下列工程量不予计算:
(1)因乙方原因返工的;
(2)未经监理核实签认的;
(3)强行施工的;
(4)不能证明合格的。
十九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 工程款支付
1)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按确认进度款的 %支付。
2) 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3) 每期进度款支付 ,暂扣 %,同时扣除由甲方代付款、违约金、罚款;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及已审定的补充预算总额的 %,即停止支付。
4) 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验收通过、竣工资料完成移交并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书”后 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在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 天内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两年后,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确认乙方完成应保修的工作内容后 天内付保修金(同时扣除相应责任款)。
二十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顺延工期。
3. 如果乙方不能根据合同按期交工,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拖延1天,按合同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的要求,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 日内无条件退场。
二十一税务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地方性法规和法令,甲方应负责支付自己需缴纳的税款和其他应付款项。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地方性法规和法令,乙方应负责支付自己需缴纳的税款和其他应付款项。
二十二不可抵抗力
1. 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诸如台风、地震、战争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情况)而引起合同进度延误,在此情况下,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政府签发的不可抗力的证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就尽力减少事件的影响,尽早恢复工作,双方应尽早协商并确定新的交工日期,并有甲方发给乙方完工变更通知书,确定合同进度向后顺延。
2. 不可抵抗力事件给双方造成任何损失,由各方自行负责,合同价格不得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做任何调整。
二十三仲裁
1. 本合同适应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
2. 双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不能在15 天内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纠纷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3. 法院判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凡产生的仲裁费或诉讼费用,概由败诉方承担。
4. 在仲裁和起诉过程中,除非甲方协商同意合同终止,否则乙方必须执行合同义务。
二十四合同组成部分
以下部分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解释顺序有先至后排列):
1.本合同正文
2.答疑纪要
3.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
4.投标文件
5.有关技术资料
二十五管理和廉政协议
监理例会管理: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 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未经申请批复且迟到5 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乙方应在甲方组织的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吸烟、不得私下谈话、不得接听电话、手机设为振动档或关机、不得迟到(超过约定时间不入会议室即为迟到)、不得早退(未到主持人宣布散会离开即为早退)、不带记录本和笔、不签签到表,否则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 元/人/条/次。廉政: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1.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3)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4)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2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4)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十六合同生效、失效
1 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以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时失效。
2 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单方随意做出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同。
3 凡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按合同第七章,合同的延期超过60 天;
按合同第十九章,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
当建设部门确信乙方已无履约能力时。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合同终止后,应立即终止合同执行但双方有权追究在合同终止前的违约索赔。
二十七其他
1 本工程不容许转让和分包。
2 合同一式 份 正 副,甲方、乙方各执 正 副。
3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时,以签定日期在后者为准。
4 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 日期 :
附件1:经甲方核定的乙方报价书
附件1: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建设方(全称):
甲 方(全称):
乙 方(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建设方和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特区建设工程质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甲方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范围
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和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
质量保修缺陷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缺陷期。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年;
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供热和供冷系统工程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装饰装修工程为 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
三、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甲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如果乙方不按期或按要求维修则建设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但费用从该缘来居高低压配电分包工程的保修款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甲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四、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责任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一般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左右,甲方与乙方约定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具体为:
币种: 人民币
金额:竣工实际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
质量缺陷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不计利息
六、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的支付
甲方在该工程保修期满后,将保修金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但并不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七、其他
建设方甲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建设方、甲、乙方三方共同签署。
建设方:(公 章):
甲方 (公 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建设工程事务服务咨询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理;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一切证件(原件),乙方负责资料报批所需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培训及交费。乙方负责资料整理及装订,在整理过程中的一切复印、装订及交通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经乙方提示,甲方拒不更改的,出现申报材料返回重新整理的装订费由甲方负责。凡因甲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及资料造成乙方连带责任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收费标准: 该服务代理项目服务代理 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额。该款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甲方付 元 ,待资质批准后、报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复前再付剩余 元 。
三、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完整的原件并和乙方签订代理协议后,乙方需在 日内完成以上所有证件,如甲方资料不齐全造成时间推迟则协议工作天数顺延。如乙方给甲方代理未被批准,则乙方退回收取甲方费用。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赔付另一方本协议代理服务费的 %为违约金。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该宗服务项目中断,则视为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则乙方终止前收取的服务费概不退还。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商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建设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公司、工程监理,施工队之间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使公司的品牌,产品的品质、企业的文化得以进一步的深化和提升,确保公司、工程监理和施工队三方有章可依、违章必究、政令畅通、禁令行止,特订立此责任承包协议。
一、乙方责任承包人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从事装饰工程管理两年以上的管理经验,特别是具有中大型工装装修经验。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工程监理证书、工程师以上的资格证书。
3.在社会上或在公司没有任何劣迹表现,包括违法乱纪的现象,具有以公司为家、以客户利益为重,以工人利益为己任的高尚品质。
4.具有装饰工程丰富的工作经验、沟通能力、业务知识、包括施工管理、材料知识、文化知识、识图知识、工艺制作及流程、设备、工具等知识的经验;具有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协调、沟通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施工队伍管理及带队施工的能力。
1)必须要有固定的施工技术人员,各种人员必须齐全,技术全面,还具有丰富的装饰工程施工经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公司严格审核、审查、注册、登记、编号、考查和考核。
2)各工种施工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质量管理规定、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检验和检测制度等,违反者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3)乙方责任承包人,承包公司工程时,在每单工程结算后抽出1%的结算款作为工程维修保证金,退工程保证金时必须是施工队在公司所承建的最后一单工程结算满一年后,且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以及无任何违法乱纪现象,经主管工程监理,工程部领导审批,上报公司办理退款手续。
二、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的装饰工程:
2.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运杂费、清洁费、其它一切费用。
3.工程预算总造价:(详见甲方工程报价单)。乙方完成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施工过程中,经甲方和业主双方认可的工程修改报价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工期:按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工期为准。
5.乙方承包人同时最多只能承包公司2项工程。
三、工程施工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装饰工程《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两规定条例,违者按公司制度处罚,情节严重者惩罚或终止承包合同。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住宅装饰验收标准》执行,甲方将按照此标准进行严格的验收。
3.乙方对于不符合四方施工质量、施工标准、施工规范的问题,不管是工地文明、安全、卫生、防火、防水方面,还是技工手工工艺方面,凡是不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处以重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承包人负责,工程结算一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公司维修保证书范围内)在业主提出一周内乙方承包人必须负责维修,否则公司安排人进行维修,并从工程维修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
4.乙方在责任承包工程期间,凡出现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甲方不仅追究乙方经济责任,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终止责任承包合同,取消责任承包资格。
5.乙方在责任承包工程期间,凡出现媒体曝光事件,给公司名誉等受到极大的损害,甲方将终止责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维修保证金,还要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6.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监督、检查、指导。对公司或业主提出的工程问题及工艺要求,如得不到落实,公司有权对施工责任承包人按规定处罚,甚至终止责任承包合同。
7.乙方责任承包人,对所负责的施工队伍所用的技术工人必须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出现,如公司检查发现不了解公司的情况、文化、品牌、等方面或业主发现不是公司的技术工人,公司有权对责任承包人进行处罚,甚至终止承包合同。
8.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或形式将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转包给其他方,否则甲方将终止责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维修保证金,还要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9.严禁乙方责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员与他人谈及工程承包、转包、报价、设计、经济信息等原则性问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第二、第三人称称呼公司,如“你们公司”“他们公司”,如出现则处以罚款。
10.乙方责任承包人及施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及办理公伤理事故保险(公司可协助办理),费用处理;如不办理,出现的所有问题及公伤事故由责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工人出入证和放行条由乙方责任承包人负责办理。
11.公司对乙方责任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不再对技术工人管理进行安排。
12.乙方责任承包人不得炒单,不得私自做工程项目,不得接业主钱物,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责任承包合同,不退回工程保证金,还要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责任承包人应及时发现合同报价单中的漏项或工程量不足,及时向工程部报告并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通知业主签字认可。
14.乙方责任承包人要会同公司工程部对所承建的装饰工程各项目进行登记、丈量,列出工程结算清单,如发现有漏项或工程量不足,甲方将以合同的价格对漏项或工程量不足进行计算工程金额,由乙方责任承包人全额赔偿,并处以100%处罚,且取消责任承包合同,没收一切保证金(公司认同或赠送的除外)。
15.乙方责任承包人所承建的装饰工程完工后,必须经公司工程部全面验收,并把验收单交给客户签字认可,否则一律不与责任承包人结算,或按不合格工程论处。
16.与客户结算完毕后,乙方责任承包人与施工队伍结算时有争议的部分,由工程部进行协调处理,此项工作完成后公司与乙方责任承包人进行结算。
17.工程预算中的折扣优惠,甲、乙双方按扣点方式共同分摊。
对业主扣款事项和金额(工程质量、材料质量、安全、工期、服务等方面),则由乙方责任承包人全额承担赔偿,或根据实际情况视情节轻重,由工程部审核,报公司批准进行减、免处理。
18.所有施工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公司服装,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形象宣传必须统一按公司规定。
19.乙方责任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工期完成工程,否则延期按100元/天,从工程款中扣除。
如业主材料不到位或工程增加可向公司申请延长工程期限。
四、收、付款方式:
1.根据先期的预算,甲方负责向业主收取预算金总额的10%作为定金。
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三日内,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业主催交总预算金额的30%,按甲方指定的账户或指定地点及财务人员承兑。
甲方在乙方水电基本完成后,付乙方总预算金的15%。
3.在乙方泥水、电工基本完成,木工进场前向业主催交总金的40%,其中甲方付给乙方总预算金中的20%。
4.在乙方木工基本结束,油漆、扇灰工程开始前,乙方向业主催交总预算的15%和增加项目的80%,并按结算总造价,甲方收取总造价的%(包括以前所收的款项,另加1%作为乙方的维修保证金)剩余部分为乙方全部所得。
五、收取工程扣点方法:
1.工程总造价(结算) 元(¥ 元)以上(含叁万元)(¥ 元),甲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结算)的30%。
2.在工程总造价(结算) 元(¥ 元)的基础上,每增加造价肆千元(¥ 元)甲方在原收取总造价(结算)的30%基础上,加收1%,即总造价(结算)的31%,(例: 元,收取点31%;¥ ,收取点32%),以此类推。
3.工程总造价(结算)伍万元(¥ 元)(含伍万元;)甲方收取总造价(结算)的35%。
4.在工程总造价(结算)伍万元(¥ 元)的基础上,每增加造价(结算)壹万元(¥ 元),甲方在原收取总造价(结算)的35%基础上,加收0.5%,即总造价(结算)的35.5%,(例如:¥ 元,收取点35.5%;¥ 元收取点36%等),以此类推。
5.工程项目在没有泥水工程的情况下,在 元(¥ 元)以内(含伍万元;),甲方在收取总造价(结算)35%,总造价(结算)每增加壹万元(¥ 元)的情况下,甲方参照本条款第四条收取的方法。
6.工程总造价(结算)在拾伍万(¥ 元)以上(含拾伍万元;)甲方收取总造价(结算)的40%。
六、施工材料的控制和管理:
1.乙方责任承包人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必须按照合同书、报价单和施工图纸规定和确定的材料,包括材质、品牌、规格、性能、质量等必须达到所规定的要求,违者重罚。
2.除公司规定或同意乙方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外,其它工程材料都应到公司规定的材料采购点采购,乙方责任承包人无权随意采购,违者给予重罚。
3.乙方责任承包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采购的材料,甲方不予认可,并进行100%处罚,从工程维修信誉金中扣除。
4.乙方责任承包人私自采购的材料,甲方有权将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拆除,损失由责任承包人100%负责,并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100%-500%的处罚。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全部文本,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篇5:工程项目劳务合同
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为全日制。
3、工期为一年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6.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6.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
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15.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负责人: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工程管理处:
人力资源处: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篇6:工程劳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准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__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工序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共同组成合同文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
2.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3.本项目施工安全标准;
4.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5.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
7.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
8.甲乙双方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承诺。
第二条 承包单价
详见(附件),不调价。
第三条 有关约定
1.乙方对甲方负责,承认并严格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环保、文明施工等标准,在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内完成施工。
2.计量支付
2.1 乙方完成承包的工程项目后,甲方依据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和工程量清单(附件1)单价进行计量支付。
2.2 乙方应按甲方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计划未能完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____‰×标的额×延期天数)。此偿金最高限额为任务量总价的____%。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3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应有结算支付前的资金垫付能力。
3.工程材料供应
3.1 所需主要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需经甲方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2 因道路堵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外力造成材料不能及时到场而影响施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4.测量、试验、检验等技术工作
4.1 甲方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以书面为主要形式的技术交底、测量。
4.2 甲方负责工程试验检验工作,乙方应在甲方监督下配合甲方实验室检验。
5.乙方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6.隐蔽工程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单价涵盖了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乙方作为经济实体应履行国家规定的一切社会义务(劳动、医疗、工伤等各种保险、各种税费等)。
8.依据《劳动法》,乙方应按时、足额(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劳动报酬。甲方有权监督,必要时甲方有权代付(直接将工资发放到乙方员工手中)。
9.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单价包含乙方的工伤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故乙方的工伤事故费用及连带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10.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变动需经甲方同意,离开工地需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1.乙方完成工作量(按实体数量计算)由甲方委托代表签认后生效。工程款由甲方技术、安质、物资、合同、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签认,甲方队长批准后支付。
1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履约能力做出评估,如果乙方无能力履约(特别是质量、工期、安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按合同标的总额的_____%向乙方索赔损失。
1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设备必须按承诺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对乙方违约做出相应处罚(处罚标准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程度确定,处罚限额为乙方任务量总价的____%)。
14.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作规程办事,服从甲方安全监督和管理,不管何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必须做到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包括控制扬尘、降低噪音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并配备满足工程施工的各种标识、标牌。
16.乙方应采取措施积极配合甲方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如因乙方原因,在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评比中使甲方受到处罚或影响甲方评比成绩,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两倍的罚款或根据评比结果对乙方进行处罚。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严重影响甲方信誉的事件,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
第四条 争议解决
若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约定以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和解。双方在自愿要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第三方的说服、引导、调停的方法解决争议,达成协议;
3.仲裁。协商、调解不成的,由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1份;副本2份,甲方2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工程量清单(略)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7:工程脚手架劳务分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湖南新地集团开发有限公司“汇帝名苑工程”楼,楼以下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外脚手架分部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并综合考虑本工程有关实际情况,遵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共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地址:
二、承包内容:高层及地下室
承包范围:从地下室基础以上的外架的搭设、拆除(地下室包括多次拆除、搭设清理等):挑架工字钢的制作、刷油漆、安装、拆除:卸料平台的安装、拆卸:安全棚防护、搅拌机棚、钢筋制作棚、木工棚;所有的安全防护;如四口、五临边;还包括施工工具、劳保用品。
三、结算方式及发包价格
1、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包工不包料)。本发包价除包含以上承包内容以为,另还包括拆架后场后场地的清理用工(如安全网的整理)、钢管及扣件的清理用工:及材料场内运输、带班费、夜简施工津贴、节假日加班补贴费、“三险一金”、劳保用品费(劳保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认领并承担费用)、福利费、夏季防署费、冬雨季施工费等一切费用在内。(计时工按大工150元/工日,小120元/工日计算)。
2、本发包价为最终结算价已,并综合考虑了市场价格因素及上级文件调价因素,以后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本价格概不增减。
四、付款方式
住楼每搭设完成四层,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承包价45%以此类推至层面封顶,外装饰完成后及时拆架,每拆卸完五层付承包价的45%以此类推:外架全部拆卸完付足90%余款在竣工验收后付清。乙方要保证工资及时清付到民工手中,付款时已方需提供上次的民工工资付表,否则甲方可随时采取相应措施。
五、工期
工期保证按工程进度及时搭设外架和拆除外架(具体时间安排甲方施工作业计划),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依次类推。
六、质量标准
严格按安全生产规范及设计方案认真施工。如未按要求施工,造成的返工费用乙方自理。
七、安全管理等详见通用条款共4页全部内容,通用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缴纳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
2、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主体封顶后无息退还给乙方。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且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结算付清以上款项后自行失效。通用条款
一、本工程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1、乙方应对在本工程准备雇佣的民工相关情况相应了解;
(1) 坚决拒收来历不明的人员:
(2) 能遵纪守法且无犯罪行为及犯罪前科:
(3) 身体健康,由良好的道德素养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要求:
2、由乙方陪同新来人员到甲方登记,同时提交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及一寸上半身近照两张,育龄妇女还要还要提供计划生育证、妇检证明,供甲方备案使用,否则劳动关系不予成立。
3、乙方准备到本工程从业的农民工必须在上岗前接受甲方体能检查和技能检查。
(1)视力(2)听力(3)进行适当的体能运动和技能考核,检查中存在问题或有争议的送县级以上医院复查。
4、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5、熟悉本工程现场情况;
6、符合以上条件的甲方才能登记备案并在备案民工上岗前免费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及“意外伤亡险” 在未办理好保险相关手续严禁上岗;
7、如乙方违反本条1至6款擅自招收民工在本工程从业视为乙方违法违约用工,甲方不予认可其从业人员在本工程与甲方的劳动关系。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贰仟元并及时驱离甲方工地,如发生安全事故,无论大小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安全
1、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乙方每天要对从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乙方为弟一责任人)
3、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鞋,着装整齐
4、不准雇佣18岁以下及女职工55岁以上男职工60岁以上的人员上岗,否则按劳动部及有关规定处理,并每人次罚款壹仟元并驱离甲方工地。如弄虚作假、瞒报年龄加倍处罚。
5、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有明显残疾及先天性缺陷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6、未戴安全帽和未穿工作鞋不准上岗,否则每项每人次罚款五十元,在付乙方进度款中扣除罚款。
7、违反安全通用条款(1—6)进行违规操作所造成事故大小的经济费用,及一切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工程从业人员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与甲方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1、擅自离岗15天以上的
2、在甲方工地从业又同时在其他工地从业给甲方工程和工作造成影响的;
3、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全部完工之日起;
4、本工程竣工验收收之日起;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提出后仍不改变被辞退的。
四、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提供一套相关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2、及时提供施工材料,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确保乙方能正常施工。
3、指派现场施工负责人对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查、验收、监督及技术交底。
4、免费为乙方职工办理意外伤亡险和工伤保险,但乙方从业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及时交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给甲方。
乙方职责;
1、服从甲方安排,虚心接受甲方、建设方及有关部门的质安监督,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向甲方提交有效上岗证原件。
2、认真阅读熟悉图纸,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标准施工,应及时整改处理安全、质量隐患。自备对讲机,和配置安全指挥员。
3,严禁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上住宿,严禁在工地上办食堂生活场所及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
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自觉处理好各班组关系,不得因任何理由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乙方人员发生打架行为,甲方对该班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当事人无条件立即离场。
5、乙方要与所有民工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并带齐有关证件,如身份证,育龄妇女妇检证明书及有证件。
6、所有进出工地人员要自觉接受甲方保卫人员检查(严禁带小孩进住工地),拒不接受检查或违反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如发现有偷盗行为的,以所偷盗价值的十倍处罚,罚款在付乙方进度款时扣除,行为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7、若由与乙方原因或乙方人员违章作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其坚决责任、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未戴安全帽和未穿好工作鞋的不准上岗,否则每项每人每次付款50元;在施工中严重违反安全管理的处500——20xx元罚款,在付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8、乙方要及时清付所有民工工资,付下次工资时要提交上次付款的工资表,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乙方如不能保质、保量、按期(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完工,中途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待本工程竣工后按乙方实际完工的工作量的60%结算付款。
10、作业塔吊作业时,班组事先协商并报施工员组同意后,听从施工组统一调配安排,严禁强占塔吊,如出现强占行为每次处罚当事班组300元/次
五、以上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
1.2工程地点:二环路西一段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240天
1.5.1开工日期:XX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XX年07月05日
1.5.3总日历日期:XX年11月05日至XX年07月05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元/m3;内转: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元/m3,
内转按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提供份数:份)
第3条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4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9: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范围
完成本工程 的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
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述相关水
电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但包耗材)、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3.2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筑电气
1、住宅及商业供电
a.住宅用电从电表箱(不含此箱)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低压柜(不含此柜)的梯间公共用电表后的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含梯间照明)
b.商业公用电从低压柜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
2.设备供电
a.消防(风机、水泵、防火卷帘等)、通风设备:双回路电源箱(含此箱)至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的出线。
b.电梯:电表箱下桩(含双电源切换箱)至电梯机房,电梯电源箱(含此箱)。
3.发电机配电
发电机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前端电缆出线至双电源切换箱(含此箱)。
4.电气安装
a. ±0.00及以下(不含户内地下室、户内半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含消防应急灯、出口指示灯)、配电箱、电线、管线等的安装。
b.设备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等)内部通风、排风、开关、插座、灯具、面板。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各栋各户电表箱以前部分、各梯公共照明箱以前部分。
b.电表箱;±0.00以上(不含设备房)、户内半地下室、户内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
c.发电机安装、高低压配电工程、水泵安装、消防工程的设备安装部分。
二)给排水工程
1.室内给水工程
室外各建筑单元水表表后(含此表)至建筑物各用水点的给水干、支、横、立管全做。
2.室外给水工程
a.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各建筑单元首层水表及阀门,含阀门井。
b.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地下室水泵房、消防水池(含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水箱(含进消防水池、生活水池/水箱前的各种管道、阀门和配件)。
c.生活水池/水箱的出水管至各栋阀门,进出不锈钢水箱的所有管线及管线的安装。
3.室内排水工程
a.室内(含户内、公共空间等所有室内区域)各排水口至出户第一个砂井的排水干、支、横、立管。阳台、卫生间的地漏安装。
b.潜水泵系统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
4.室外排水工程
a.从户内各排水口施工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排入市政管道前的砂井(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除外)、接市政管前的砂井间的排水、排污管等,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由乙方施工。按合同约定的市政工程结算方式结算。
b.化粪池(按土建工程计价)。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变频水泵及加压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b.不锈钢生活水箱的供货及安装。
c.户内给水龙头、角阀;洁具
三)防雷工程
预埋件及管线
a.人防预埋件:除人防门、人防门门框、人防给排水管和防爆地漏外的各种人防预埋件、预埋套管、人防门吊环预埋等按图纸施工。
b、建筑电气工程:所有室内预埋管线(不含智能化、电视、电话管线)、底盒,其中需要穿线的预埋管需穿铁线。
c、所有预埋套管(含消防套管)。
注:以上水电施工范围之技术要求均需符合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图集及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套管、洞口的预留预埋及封堵、管道试压、冲洗及消毒等工作内容。
四)公共项
A、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小区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
B、因工序搭接和夜间施工造成的工效损失,各种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
C、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与检查井接驳、施工图所有供水、排水及天沟排水、供电的穿梁、穿板孔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未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D、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E、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F、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G、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H、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I、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本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火灾通讯、防火卷帘、防排烟设备等。
b、水泵房加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c、外水、外电工程
d、园林工程、小区市政工程、燃气工程
e、人防设备安装工程不做,由业主分包。(预埋件及预留孔要做)
三、 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1.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米单价包干,包干单价按 元/m2计(大写:每平方米 元 )包干内容详见第三条承包方式及第三条第2款工作内容所述,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等费用。
2.消防火灾报警按建筑面积单价: 元/m2。
3.智能化按建筑面积单价: 元/m2。
4.增加或减少工程及合同外签证部分按 年《 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抽取人工、机械费,人工、机械费套相应单价(若有价差按 市同期价格文件及相关规定调整)乘以85%,其它费用不计。
5.无法计量部分按时工处理,时工单价为技术工 元/工日,普通工 元/工日(若该项目可计算工程量并有匹配定额的,不得签证时工,否则不予计取)。
四、 结算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内容,结算价款即为包干单价乘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乙方要求结算部分不得留有需收尾的工作。工程量以GB/T50353-20__《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依据计算。
2. 进度款按以下节点支付:
乙方前期自行垫付各种材料费用及工人生活费用二个月,第三个月按上个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5% 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其中预埋部分按总价的40%,安装部分按总价的60%计,其中后期安装部分按电气占50%,给水占20%,排水占30%为比例进行划分),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且在甲方确认后(30天内)的15天内,工程款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0%。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包括材料结算)后30天内付至95%。剩余5%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3. 进度款申报时,乙方应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并是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
4. 增加及合同外签证可按当月实际发生量进行进度款申报,增加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5%,合同外签证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100%。
5. 乙方应按上述第二点向甲方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填写“施工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报甲方有关部门签字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进度款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进度款。支付工程款时扣除该节点工人生活费借支、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胸卡、出入证、平安卡等)、甲供材料、违约索赔、代工费、生活水电费等各款项(对违约索赔单拒不签字者,即视作违约索赔生效)。
6. 乙方在按合同节点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时,必须填写“建筑工人工资核算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实际应支付的人工费总额必须与实际工资表上的工资总额相符合,工资表必须由工人签字按手印,并附工资发放照片或录像,如乙方工资表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发放。
7. 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其它用工,否则甲方不支付费用。如项目部另行安排的计时工按技术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计(每工日按8小时计,晚上12点后至次日6点,每小时按1.5个工时计)
8. 如乙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乙方的工作量作出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9. 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自行承担。如甲方垫付,在结算时扣除。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 若乙方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经返工或修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甲方委托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加15%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被开除退场,一律不予结算,所做工程量人工费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
7. 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周形象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并签署《工作任务单》,需要加班时加班或加人时加人,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处1000~5000元的违约索赔。
六、 工程工期
1. 工期:
1) 本工程总承包工期: 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 年 月 日;高层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工程部指令为准。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单位工程总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以保证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自行安排人员的增减,如遇下述情况,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工期按实际顺延,否则按拖延工期奖罚条款的要求进行处罚。
A. 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
B. 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及其它甲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超过三天。
2. 进度计划: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七、 施工安全
1. 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 安全事故 元以内的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由乙方独立负责;安全事故 元以上的甲方负责50%,乙方负责50%。
4. 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等费用。
6. 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八、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甲方现场代表为: ,电话: 。
2. 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总、月、周、日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 提供测量控制轴线及标高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 按时提供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 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 负责与工程总包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 甲方向乙方提供 间板房供乙方住宿,每间房居住标准为2K×3K型板房住9人、2K×4K型板房住13人。每间板房每月免费提供生活用电100度,超出部分电费乙方自理,并从下次进度款中扣回。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自身工人人数充分考虑此笔费用,以做到节约用电。甲方在工人生活区设工人食堂,伙食费由乙方自理。
10. 甲方负责提供现有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配合。
11.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12. 如因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包括政府等相关部门或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等原因停工,此部分停工将不作补偿)如一个月内之内不超过3天,则甲方不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超过3天的,超过部分的天数甲方按每人每天 元标准进行补偿(补偿天数=实际停工天数-3天);超过15天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结算退场,乙方不得索要退场费、误工费等任何额外补偿。
九、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管理,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必须持有劳务公司或企业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甲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定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如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等非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甲方自行在工程款中扣除。
3. 乙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按时参加甲方的工程会议、质量安全文明检查等,迟到或早退按200元/次、无故未到按5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500~10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甲方工程会议记录(含生产会、专题会等会议)作为合同的有效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乙方进场施工时,需提交“建筑工人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照各两份,并提供工人有效身份证逐一查验。乙方施工人员年龄须在18至50岁之间,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等不宜登高作业的职业病患者入职工地,花名册上要有工人本人亲笔签字及按手印。乙方中途增减工人,应立即向甲方提供人员变更花名册,否则未办相关手续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5. 若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安全帽(黄色)、安全带、工作服等,费用按实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6. 乙方人员进场前须办理“委托书”一份交与甲方存档,如乙方工人有不办理者,甲方可认为该工人不在本工地工作,工资不予发放,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 如乙方违约或中途退场,不管何种原因中途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退场费用及补偿,对所完成工作量按50%的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另50%作为违约索赔处理。未完成的零星工作量,在乙方工程款中按本项人工单价的三倍扣除。
8. 乙方进入工地绝对不准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打架、斗殴双方各处以不少于10000元的违约索赔;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任何理由而停工、拉闸断电、攀爬塔吊、围堵道路、建设单位、政府机关等场所,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予以不少于10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只对乙方签约者负责,不同工人发生任何经济方面关系,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人闹事到甲方,每发生一次违约索赔1000~10000元,如发生严重后果,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9. 甲方所提供乙方使用的大型机械,如不是正常使用的损坏,而是乙方人为损坏,按维修费用加15%管理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10. 如乙方现场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次的违约索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完成的工作量按50%结算。
11.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材料进场后由乙方及时领用并按甲方要求堆放、保管,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及其它分包的任何物料。对甲方所供材料,乙方应限额领用妥善保管,节约使用,甲方定期对乙方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加定额损耗),超出部分加15%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节约部分予以奖励。
12. 乙方负责对自身完成的所有成品及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但不另外记取费用。
13. 竣工交付及其他工序完成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14. 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得在生活区留宿家属及无关人员,绝对不能入住儿童。否则一经发现,对乙方每留宿一人一天(或一人一次)违约索赔100~1000元/次。
15. 乙方不得擅自在现场、生活区开火做饭,擅自在宿舍接驳电线,否则一经发现,违约索赔200~1000元/次,并没收炊具、灶具及大功率用电电器。
十、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代表人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结清工程价款、质保期满并在乙方充分履行保修义务后终止;
十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工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劳务分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结合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
施 工 单 位(以下简称“甲方”):
一、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分包范围
1)、淮洲明珠工程 淮洲明珠项目1#、2#楼 的外墙涂料工程材料、人工分包、分包机具及辅材。机具包括:三级箱以外的灯具电线、斗车、铁铲、电镐、手锤、簪子、砂板、长两米以上的铝合金靠尺、砂板、铁砂板等与外墙涂料施工工艺有关的机具;辅材包括:水管、扎丝、广线、铁丝、钉子等与外墙辅助工作有关的材料;
3)、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购买,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手套、防滑鞋等。
4)、乙方自行购买外墙专用防水腻子、外墙专用涂料;
2、工作内容
1)、原材料卸车。原材料(包括:腻子、涂料、胶水等)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指定位置卸车并根据型号、规格堆码整齐;
2)、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整齐堆码并覆盖;
3)、乙方所有原材料及成品覆盖由乙方自行购买覆盖;
4)、乙方购买的原材料(外墙防水腻子、外墙专用涂料)必须在进场前,报产品合格资料到甲方资料管理人员;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按照图纸要求的施工部位,涂刷不同的涂料颜色,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
6)、乙方负责砂浆基层表面灰尘冲洗,以及与混凝土直接接触面的钉子、铁丝、混凝土凸出部分的踢打、防锈处理;
7)、根据设计图纸,在施工防水腻子工艺前,应先做一道防潮层,防潮层应涂刷至外墙面砖下50公分部位;
8)、外墙防水腻子施工时必须两次及两次以上成型,因砂浆基层不平整,在2公分以内的防水腻子找补,如超出2公分的找补,必须做加强措施,并分3层及3层以上找补,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9)、腻子工序完成后,经过甲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打砂工序;
10)、打完砂后,必须清洁腻子表面,清洁完成后方可上外墙专用涂料;
11)、外墙专用涂料涂刷必须一底两面成型;
12)、对外墙洞口的二次涂刷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甲方技术负责人提出处理方案,乙方须根据甲方方案严格执行,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3)、乙方有对自身及其他作业班组的成品进行保护的责任,乙方对其他工作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乙方必须派人及时清理;
14)、因其他工种对乙方工作照成的破坏或甲方管理上的失误引起的修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令及时处理,修补费用由破坏方负责赔偿;
15)、竣工验收因乙方污染的工作清洁,由乙方负责清理。
二、单价及价格组成
1、承包形式:包人工、原材料、施工机具及全部辅材方式
2、外墙承包单价: 22 元/ m2,(均以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单位:元每平方米);;
3、承包单价中包括了乙方在外为工人提供住房及生活必须的一切费用,以及乙方作业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乙方作业人员对他人造成的工伤事故、因甲方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的工伤事故等的风险费用。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1#、2#楼外墙全部完成后支付总工程款的80%(即:春节前支付)
四、双方责任划分条款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电子文档施工图给乙方;
2)、负责三级配电箱前的供电,楼层供水;
3)、甲方对乙方进场的材料应进行随时检查;
4)、甲方提供施工电梯。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管好自身的原材料及施工机具,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对提供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并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技术负责人审核;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工程进度,及时购买材料、安排作业人员;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5)、对外墙作业的施工质量负责,并保证甲方的验收合格;
6)、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乙方对该问题引发的工期、周转材料等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7)、乙方必须根据样板要求施工(如有样板),乙方必须根据图纸、甲方技术交底以及甲方项目管理人员现场实际指令施工(因建设单位变更引起的更改和返工,由甲方现场工长签单确认);
8)、乙方可以对甲方施工方案、工艺、工序、进度不合理之处提出意见,由甲方更正,但甲方未更正前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10)、乙方负责外墙检测、试验的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通知甲方;
1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项目管理制度、进度计划、安全制度,并积极落实和履行;
12)、甲方周例会由乙方合同签订人参加,并服从甲方《会议制度》管理要求,如未按要求准时参加,每次罚款50元/次;
13)周例会中,甲方所要求的质量、安全、进度等事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必须严格实施;
五、质量条款
1、根据项目关于《外墙工种技术交底制度》中质量条款执行;
2、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质量条款的约定执行;
3、若采用样本间(层)制度,样本间(层)必须符合甲方《样板间(层)技术规定》;
4、因乙方未按甲方《外墙工种技术交底制度》、《样板间(层)技术规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5、出现质量事故,或未按合同条款1、2、3执行,乙方在结算中申请支付质量奖甲方将不予支持。
六、进度条款
由于1#、2#楼的特殊情况,具体工期要求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乙方不得以工期原因等任何理由找甲方索赔。
七、安全、文明施工条款
根据甲方安全工程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及甲方《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实施;
1、工人进场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上报施工人员花名册,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交保险公司存档。未按时上报按每人50元扣款,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由班组自负。离开现场的工人在两天内办量注销手续。严禁使用不满16岁童工,一经发现处予班组长500元罚款。严禁使用少数民族工人(如:彝族、藏族等)违者罚款500.00元。如私自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班组负责。乙方在场外居住、购物、娱乐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一经甲方发现,无论任何原因,双方各发500元;
3、在外墙进行施工作业时,料具堆放重量不得超过脚手架的容许荷重;操作前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加固。严禁踩踏脚手架护栏杆操作和攀附脚手架上下。
4、外墙涂料工序一般由上而下,如需上下层同时操作时,应在脚手架与墙身距离的空隙部位采取遮隔防护措施。
5、外墙涂料等材料,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起重安装要小心,操作人员人互相协调一致,在饰件确认已经扎稳或粘结牢靠时,才能互相通知放手或拆除临时支撑工具。在楼层施工的垂直下方应有遮隔防护措施;如无遮隔防护措施,应禁止行人进入。
6、脚手板上的料具应堆放稳当,禁止从架上掷落,吊线使用的砖块或吊锤绑扎牢固,防止坠落伤人。
7、作业人员上外墙时,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如乙方为按甲方安全管理人员要求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则每次甲方罚款50元/次,并留影像资料作为证据;
8、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砂轮机、角向磨光机、搅灰机等)除必 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乙方作业人员不得有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辱骂、殴打的行为,如发现上述现场,无论任何原因甲方对乙方罚款1000元,肇事者必须立刻清楚甲方施工现场,情况严重者(出现群体事件),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出场,对已完成工程的结算方式以第六款第4条中的方式执行。
10、乙方应每50人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服从甲方安全工程师管理。
八、工伤事故赔偿划分条款
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不管是乙方自身原因、甲方安全防护原因、其他作业工种原因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签订的合同单价中包括了上述发生工伤事故所存在的风险范围,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九、争议解决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a、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b、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c、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d、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十一、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壹份。
十三、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财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11: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风险提示: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避免一旦发生工期、质量问题,由于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约定不明确,施工企业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分包人合法运作必须包含两种形式:
一是与有劳务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即劳务分包人(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建立劳务分包合同关系;
二是与特定地区若干经过岗前培训的自然人中的每一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立足于《民法典》,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二、质量标准
1、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范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
2、质量标准为达到省级优秀工程。
三、分包价格以国家建筑规定的规范计算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含基础、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按图纸尺寸计算。若有变更及图纸以外的工作内容以现场签证单为准,另行计算。
四、付款方式
1、完成基础工程,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
2、完成主体结构,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
3、二次结构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粉刷、装饰完工后余款付清(不含税金)。
五、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戴好安全帽,必要的地方加安全带,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严禁违规操作。若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文明施工,所用材料必须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整齐,不准乱堆、乱放,一定做到工完清场,否则甲方另外安排整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职责及义务
1、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每层楼的主控线和技术交底,并配合检查乙方每层楼的轴线和分部控制线,及模板安装质量。
2、组织原材料、半成品按时足数进场,以组织工期为准。
3、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协助处理周边环境。
4、监督检查乙方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有权制止乙方材料浪费现象和不规范施工行为。
5、按时支付工程款,受到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七、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组织的工人须符合一定的资质。
2、乙方自备加工设备及各类工具,并负责塔吊、货梯以下的小型工具。
3、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自佩戴好安全帽,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条例,如不遵守安全措施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拖鞋及胶底鞋进行施工,不得违反施工安全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且每次分项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并积极有效的配合甲方搞好工作。
八、违约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端违约,均应向守约方负担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
九、附则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此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从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款付完后此协议自动作废。
3、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均可以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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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住宅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宜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面积:约 ㎡(坡屋面不在计算面积之列)
二、工程承包范围:除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外、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
甲方分包项目如下:
1、塑钢窗、防盗门、楼宇对讲。
弱电系统的暗埋(含套管),穿钢丝及箱体封口等工作均由乙方施工。
2、凡甲方分包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
甲方认为需由乙方负责施工的,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凭甲方的书面通知进行施工。
三、工期、质量要求:
1、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2、质量:合格
四、合同条款:
本工程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并扫地出门,交付业主使用。
1、承包单价: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加强安全防护等目标而采取的新工艺和新措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但不得以此理由提出费用增加。
3、双方在签定协议一周内,乙方需交纳保证金30万元/栋,主体封顶后一周内解付 万元/栋,剩余部分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周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费用损耗,均包含在乙方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如乙方认为需要超时工作,以便能按竣工期限完成工程,则此等费用及不论任何原因等需额外开支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办理本工程质监、安监、环保、保险、劳务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甲方另行发包的项目,乙方计取该分部工程造价的 %作为配合费,乙方必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验收所需资料等其他相关工作,配合好各分包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若因乙方原因使其延误工期或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接受总价 %的罚款。
8、本工程劳保统筹费、文明工地费、贷款利息、四项保险费用均不计。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主体三层封顶 日内付已完项目的 %,主体封顶 日内付工程量的 %、工程内外粉刷即垫层完工后 日内付已完工程造价的 %,剩余部分在工程决算结束除留 %的保修金外 个月内付清(乙方所垫支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六、双方要履行的工作:
1、甲方的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问题。
⑵、开工前甲方向乙方须交验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向乙方及时准确的发出施工指令。
按时组织工程中间验收。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蓝图。
2、乙方的工作:
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及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确定同志为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指令。
施工现场要严抓员工的劳动纪律及个人素质,不得发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行为,否则责任自负,甲方并将给予重罚。
⑶、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按照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因政府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引起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并在交工前将所有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达成现场无垃圾、建筑物无污染。
⑷、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并产生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
⑸、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无条件负责成品工程的保护费用,在此期间发生工程损坏,乙方自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复。
⑹、乙方应承担劳动、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政府性质的费用;及设备、材料相关部门的检测费用。
⑺乙方在小区施工期间还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场地看护费及政府性国家号召的公益事业费用。
七、材料采购与供应:
自购材料:本工程材料依招标文件按甲方指认品牌由乙方采购,但必须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所有材料进场必须取得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按 元/t;钢材:按 元/t计入。
结算指标:钢材: kg/㎡;水泥: kg/㎡。
八、工程验收及结算:
1、工程结算价款;在本协议确定的合同价款基础上,按协议约定的变更及签证结算方式进行调整,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变更,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做变更增减结算,费用结算为直接费乘 %的综合管理费。(变更手续齐全)
2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程序,邀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保修时间以工程备案表完成作为起始时间。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30天内进行审核并确认。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预留 %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保修期满后支付所预留金额。
九、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十、其他事项:
1、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积极组织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
2、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未达到文明工地标准按规定10元/㎡费用的扣除。
3用电及给水各施工单位自行安装用表,由甲方提供水源及箱变,乙方的施工用水、电费以当月水电表实际发生额加损耗由甲方代收代缴。
付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4、此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其他议标文件、往来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均为有效附件。
与此协议不相符的附件,均以此协议为准。
5、甲乙双方所有的往来工作均以书面文字为准,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盖章有效,否则无效。
6、本工程如有分包单位,乙方应提供分包单位的所有资质文件和业绩证明,经甲方考察后共同确定,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沉降观测、招标代理、节能检测和验收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招标交易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8、地材供应及土方工程应充分考虑当地市场因素,施工中不予调整。
9、本合同的所有涉及条款甲乙双方都应该共同遵约,乙方若不能按照规章制度中相应条款履行将由甲方进行处罚。
10、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1、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篇1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编号:
工 程 名 称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拟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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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印花税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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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
1.3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天。
1.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年__月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年__月__日竣工。
1.5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3.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4条 图纸。
篇15:擦窗机系统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__]112号)、《河北省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规定》、《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集团有限公司劳务企业使用管理办法》、《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和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专业分包单位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机械设备设施(工机具)安全和文明施工等。
三、责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四、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2、甲方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乙方实施。
3、甲方将乙方施工人员纳入本单位职(民)工夜校管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甲方负责对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上岗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
5、甲方负责对乙方采购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7、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进行纠正,对乙方拒不接受管理和整改要求的行为,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约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改。
六、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拒不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因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和吸烟现象发生,如因违反规定被有关单位处罚,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要经常性地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盗窃有色金属配件和盗割线缆现象发生。经公安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确认因乙方员工盗窃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工程结算款项中依法扣除。
5、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100%的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制教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以及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等,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乙方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须报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
乙方应及时如实向甲方上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和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不得雇佣违法犯罪人员和有盗窃前科人员。
乙方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乙方应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乙方应指定班组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乙方应按要求配备现场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劳务用工管理员,现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住建系统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乙方应自觉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的内容,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情况,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
乙方必须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承担因提供不及时、质量不达标、数量不足等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应主动向甲方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和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对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乙方要做好员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
乙方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人员突发疾病死亡、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其工伤和医疗等责任。
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化解和解决内部矛盾,杜绝民事和刑事案件发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
乙方现场施工需从甲方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取电时,必须由甲方专业电工安排接电,乙方自带开关箱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要求,乙方不得将电源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乙方应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对劳务用工实行“实名制”管理,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承担因未按时支付工人工资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罚款等。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作为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同专业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6:大酒店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人建造1#厂房建造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合同依据如下:
1.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去执行。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筑建设工程,设计院设计建造施工图批准文件去执行。
2.1本合同建造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完工时间表、投资及建筑工程费用表见下表:所有报价以设计院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标准去建造、施工,1#厂房报价如下表格:
2.2乙方承包甲方所发包之工程,为确保乙方能准时保证按时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乙方5%的保修金。
2.3乙方保证按工程进度,准时或提前完工交付甲方使用。
若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或合同建设中途无法继续施工,经双方协商解决。
2.4若乙方无法继续施工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建设,甲方可全权决定收回乙方已盖好或尚未建设完成的工地现场。
2.5乙方若停工十日以上,未能继续依合同建造,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后,自行和第三方(丙方)新的建设团队签约施工,继续完成乙方未完成的建造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投放施工的建造费用。
(乙方不可用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授权和工程建设)
3.1本合同建造费,估算为人民币,甲方需依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准时付款给乙方。
付款支付如附件一。
4.1(甲方)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发包人不得要求(乙方)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造。
4.2(甲方)发包人变更委托建造项目、规定、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较大修改,以致(乙方)承包人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发包人应按(乙方)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承包人增付建造费用。
4.3在未签订合同签(甲方)发包人已同意,(乙方)承包人为(甲方)发包人所作的各项估计,报价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建造费用。
4.4(乙方)承包人应保护(甲方)发包人的知识产权,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设计。
未经(甲方)发包人同意,(乙方)承包人不可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好本合同外的项目。
5.1(乙方)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建设,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材料、物料和辅料并保证施工品质。
5.2(乙方)承包人建筑施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最少为年。
6.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根据(乙方)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赔偿给(乙方)承包人。
6.2(甲方)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完成的工程进度项(乙方)承包人支付建造工程费。
逾期支付每周应承担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的工程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包人。
6.3(乙方)承包人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立即和设计院沟通修改和补充。
由于(甲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承包人除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6.4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25%总造价款作为(乙方)承包人的赔偿。
7.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都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承包人不得以次充好,任意用它品取代。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发生争执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4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7.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承包人向(甲方)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7.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1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24_合同范本
【篇一】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篇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9:建设工程转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厦蓉高速公路第二十五合同段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质保量善始善终的完成该项工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夏蓉高速第二十五合同段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地形整理、客土(种植土)、绿化种植、养护管理。
二、工程数量及承包方式
1、工程数量:本工程绿化面积约计 平方米;工程竣工后,以实际绿化工程面积为准。
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即包工、包料。如因涉及变更或甲方要求变动而引起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工程量由甲方现场签证,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工程造价
1、工程单价:在本工程招标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单价为: 元/㎡。
2、工程造价: 元(大写: 元整)。
四、工程质量
1、乙方按施工图纸和设计技术说明书并根据国家有关的绿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乙方所使用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
3、种植土须整平、沉实、苗木种植符合设计要求。
4、种植土回填整形后达到甲方设计高程;绿地内原有污水井及其他设施均加高或降低至绿地平面以上10-15㎝。
5、绿化养护管理期(保质、保量、保活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6、绿化养护管理期一年内,苗木成活率、三叶草覆盖率需达到90%以上。
7、绿化养护管理期满二年后,苗木成活率、三叶草覆盖率达到98%以上,绿化工程相关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五、工期
1、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不含养护管理期。若超过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本合同工程造价1‰的比例缴纳违约金。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序不能正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六、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建。
2、甲方负责工程现场迁占工作,协调处理当地群众关系,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3、甲方按要求提交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工程总平面图等,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测量基线、水准基点。
4、甲方及时提供绿化用水水源。
5、甲方委派现场工地代表,加强与乙方的联系,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问题。对各工序进行随时检查和验收,如发现有不合格工程,有权予以停工,并责成乙方无偿返工。
6、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乙方自行组织施工队伍和施工机械,并加强管理,确保文明施工。
8、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与制度,相关问题与甲方及时沟通,搞好协调与配合。
9、乙方须按图纸要求施工,及时配备机具、材料、组织技术力量和劳动力。
10、乙方施工中的隐藏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未经验收进入下道工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由于停工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需按施工图纸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乙方不得中途退出,若乙方中途退出,除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外,不得以已经完成的工程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力(甲方不对上述工程支付任何费用)。
12、乙方需指定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处理技术、质量等一切有关问题。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爱护施工现场的公路路面、路缘石、排水管道、排水检查井、供水管线、人行道、路灯、线杆、电缆、光缆等相关设施,若有损坏,须及时按有关标准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14、在工程质保期内,若栽植苗木及相关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及时、无偿进行补植和保修,并全部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乙方不予补植和保修的,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予以补植和维修,相关费用从甲方未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和质保金中支付或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违约责任
如非自然因素导致合同某方违约,违约方除向另一方缴纳本合同绿化工程造价3‰的违约金处罚外,还应承担另一方因此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
九、安全责任
乙方须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达成共识后可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三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建设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国际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方为共同承包建设__________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双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经过双方方测算,本项目的前期进场开工等所产生的费用为__________万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 __________万元。
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__________投资__________万元,占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以工程项目及技术投资,占__________ %;
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付款。剩余的款项应先归还甲方的投资本金。
投资者应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款应放在专用账户__________上,并且专款专用。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账户及资料。
第二章 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
该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__________ 主管;
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__________负责管理,出纳日常工作由__________方负责管理。
材料采购及其他
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双方共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
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合作双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章 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利润、风险分配
该项目的利润、分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 本费用后,按照甲、乙双方各50%比例分享承担。
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发放。
第四章 其 他
资金和管理
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__________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 立专用账户上,专款专用。
该项目运营后,每个月 号开一次工程进度例会,讨论工程相关事情。
出纳与财务管理
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双股东,并经双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双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合同争议与免责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作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作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本协议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由合作双方在中国__________市签字。
甲 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 方:_______________(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