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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学读书心得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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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天佑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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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课外书。但使我感受最深、收获的,还是我今年暑假刚刚读完的一本新书——《小学生优秀新日记》。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还教会了我如何写日记。

这本书共有日记200多篇,分写人、叙事、观察体会、状物写景、感悟抒情、名人日记摘选六个部分。而且每篇日记的后面,都有老师的精彩简评。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没有从头到尾一篇一篇的读,而是先挑自己感兴趣的去读。但读着读着,我放不下了。我感到这每一篇日记,都是一篇十分优秀的小作文。于是,我一鼓作气,一篇接一篇的往下读,终于利用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第一个收获,就是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以前,我只知道写日记能提高写作水平。但由于平时作业多,课外学习多,有时还想玩一会儿,看看电视,不写日记老师也不会检查,就把写日记当成可做可不做的事。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不写日记确实是一大损失。因为写日记太重要了。它不但可以帮助我们记录每天的真实生活,做到经常练笔,还能保存和积累许多自己比较熟悉的写作素材。通过写日记,能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提高我们选材料和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为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打下好的基础。爸爸常给我说的:“芽而后茎,茎而后叶,叶而后花,花而后果”,“好记性不如赖笔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个收获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学会了如何写日记。写日记,要写我们一天中最有意义,印象最深,体会最深,鲜的事情。它的内容来自丰富多彩的生活,只要我们做个有心人,生活中的日记素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它让我明白了写日记不能写成流水账,如果感到没什么可写,就要注意平时多观察,多思考。比如写人,应当写自己最熟悉的人,这样容易仔细观察,通过对人物外貌、性格、爱好、气质、语言、行动的观察和描写,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写事,不是信手拈来随便写一件就行,要写新鲜、有深刻意义的。这样写出的日记,对自己、对别人都有教育意义。写事的日记,要条理清楚,有顺序,有详有略。

描写景物,要抓住特点,写的具体、形象,要按一定顺序,由静到动,由远及近,由表及里,由上到下,由点到面,要有条理。

写动物时,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的具体。一般应从外形特点,活动情况、生活习性几个方面来写。

书中有一篇写人的日记叫《啊,老倔》,说的是班上刚刚转来一个外号叫“老倔”的新同学。开始,大家都不太注意他。但作者通过两个事例的描写,使我对“老倔”真的刮目相看了。第一件事:班上有个捣蛋鬼叫王宝,经常欺负同学,人称“惹不起”。当一次他用毛笔在一位女同学的白衬衣上画“乌龟”时,“老倔”仗义执言,降服了王宝,使他向这位女同学道了歉。第二件事:一次长跑比赛,“老倔”一直跑在前面。但由于一个小同学横穿跑道,为了躲避他,“老倔”摔倒了。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强忍疼痛第一个跑到终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通过这两件事的描写,一个呼之欲出的“老倔”就站在了我们的面前。这就是能正确选材、典型描写的结果。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使我懂得了写日记的好处和怎样写日记,还使我通过读日记,明白了不少生活常识,懂得了不少人生的道理、朋友之间的友情,以及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等。

这本书,我太喜欢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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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关于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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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后,我就一直在想如果我就是马小跳,和他一样无忧无虑该多好。

马小跳是一个调皮、率直、敢说敢做的男子汉。他呀!总有闹不完的笑话。因此,这套书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他了。我真的太想变成他了。听我这么说,你一定会笑话我:呵呵!女生想当男生,羞!羞!羞!其实,当男生有什么不好?更何况是当马小跳这样的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男生呢?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自由自在,不受任何的束缚,不用学那没完没了的功课。我就不一样了,平常就不用说了,英语、语文、数学……将我的时间塞得满满的,好不容易放了个寒假,还要被爸爸、妈妈逼着学完奥数学英语,学完英语学书法……那日子比上学还要苦,如果我是马小跳就不一样了。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可是一个天下第一的好爸爸!这个爸爸不仅自己本身是个玩具大师,理解孩子的心理,而且还经常开着自制的小车去兜风。他最大的好处就是决不会逼马小跳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我当他儿子(女儿也行呀),那还不是冲出牢笼的鸟,要多快活就有多快活。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派头。作为一个小孩子,像他这样拥有一张能完全由自己操纵的银行卡,真的是太让人羡慕了。你瞧,他拿着那卡往银行的取款机里一插,别管钱多钱少了,那派头就够让我嫉妒的了。哎!这马小跳真幸福,去公园、肯德鸡……全能自己做主,可我呢?虽说也凭着自己的不懈努力也享有了拥有属于自己的零花钱的“特权”。可每当我要实行自己的特权的时候,不是妈妈睁大了眼,就是爸爸皱起了眉。总之,有钱不能花,跟没钱一样。你说可怜不可怜。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敢爱敢恨,从不说违心话。上次记者到马小跳学校里去做调查,全校只有马小跳说了真心话。不仅如此,秦老师让他们每天挂心情牌,也只有马小跳是实事求是,对待他喜欢的林老师,他不仅敢爱,还做出了介绍她给舅舅当女朋友的壮举,真是令我佩服不已。我也是一个率直的人,平常在班上就总是想到什么说什么,为此妈妈老批评我,说这样不好,我真不明白,这有什么不好,为什么马小跳可以这样,我就不能。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有太多的令我羡慕的地方,也因为他有太多让我想当他的理由。我想那杨红樱阿姨一定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不然怎么刻画出了马小跳这样的男孩。

我想当马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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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半生缘的读书心得体会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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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国》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川端康成的作品,《雪国》是一部富有诗意的作品,风景如画的北国景色与主人公的内心融为一体,《雪国》整体给我的感觉是平缓而抒情的,但《雪国》里有一个地方给我的冲击力异常的强,也是我认为整部中篇小说的高潮,便是叶子在一场大火中逝去生命,驹子那悲痛欲绝的神情,那撕心裂肺的哭声,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叶子的死亡预示着一种幻想的完美人性的破灭,川端康成笔下的叶子是一位善良又洁身自好的女性,其实叶子和驹子在小说里面临着一场相同的生活处境,但叶子从始至终也没有沦为艺妓,显然作者把叶子和驹子进行了比较,驹子是“实”的,那么叶子便是“虚”的,应对那样恶劣的生活环境,叶子又怎能独善其身,洁身自好呢?这只可是是作者比较驹子产生的美丽幻想罢了,所以川端康成对叶子的描述其实并不多,用了一种淡化的处理方式,你能够感受到这个人物的存在,但又不能过多的了解,给人一种琢磨不透的虚无飘渺的感觉。

驹子是《雪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驹子从一位社会底层的乡村女子,最终为了给毫无感情的未婚夫治病完完全全的沦为了一名艺妓,驹子以其说是为未婚夫沦为艺妓,还不如说是生活的压力,把她一步步的逼上了这条路,如果像叶子那样生活,可能只能是提前的死亡。驹子渴望“正正经经”的生活,渴望完美而真正的感情,期望找一个爱自我的丈夫。她对岛村是有一种期待的,而这种期待在驹子身上表现的越来越强烈,但驹子的这种愿望破灭时,最终便是驹子人性的毁灭,驹子的刻苦学习,勤奋练习三弦,读小说等等努力,都是徒劳无获的,不能让她的生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岛村虽然对驹子的遭遇有着同情心,但早有妻子的岛村无法实现驹子的愿望,虽然驹子热烈般的爱着岛村,但岛村最多把驹子当做是朋友罢了,只是他在旅途中无聊消遣的玩伴,在驹子身上展现了对于完美生活的渴望、渴求和对于生活的热爱,而岛村身上展现出一懒散、懈怠悲哀着生活在虚无中,岛村和驹子对于生活的态度是完全的不一样的,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也从侧面烘托了驹子身上所具有的完美的人性。

川端康成在《雪国》中运用了西方的现代主义和日本传统文学的多种艺术手法,创造出了一种悲中有美、美中有悲的独特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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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阿q正传读书心得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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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是鲁迅创作的一部小说,它有力的批判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封建,保守,庸俗,腐败等社会特点,有力地揭示了旧中国人民的生活场景和其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病态。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

在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 ,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于是愈陷愈深,他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

另外,阿Q生活在没有人权的时代,他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靠出卖劳力生活,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文章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因此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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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管理类读书心得感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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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了本《管理的常识》给经理人。读此书,以第二种方式。

自己对管理这个话题有自己见解。虽然通过项目实施灌输给客户,能让客户接受。但依然希望通过不断的学习加以改善(谈不上完善)。

《管理的常识》包括了7个主题,第一个是“什么是管理”。本文的心得,针对这个主题。 管理到底是管人还是管事?作者的答案是:管理是“管事”而不是“管人”。她以海尔售后管理为例,海尔的星级服务就是“三个一”(一双拖鞋、一块抹布、一张地毯) 可能有人对此有异议,觉得管理者如果管事,会沉浸在琐事中。

我认可作者的观点,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管理既不是管人,也不是管事,而是管“人做事的方式”。

海尔的“三个一”,就是售后做事的方式。

之所以有些管理着被琐事所累,因为他们管的不是“做事的方式”,而是“做事的后果”或“具体事务”。

作者谈到管理对绩效负责,非常认同。我们很多项目团队,做得很累,但是没有客户认可的成果出来。项目迟迟无法关闭。我对这类项目的项目经理非常不满。做的东西客户不认可;客户不认可,项目无法推进;项目无法推进,公司无法收款。你不要说自己有多辛苦。宁可你偷懒在家,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也胜过天天泡客户现场,蹭客户的午饭,占客户的网络带宽。世上最可怕的是勤奋的笨蛋,而且他的勤奋只在体力上,脑袋还是懒得很。

作者谈到选材,在“德”和“材”之间的取舍。德才兼备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作者对于这二者的取舍,观点比较矛盾。一方面,说“才干才产生绩效,品德需要转化为才干才会产生绩效”。另一方面,谈到在招聘人员时,首先考虑品德,提拔人员时,也需要首先考量他的品德。以此观点,我感觉作者是让才干的人去做事,好处却都让给了有品德的人。 怪不得中国人都喜欢披“德”的外衣,原来“德”能带来实惠。

我对于人的衡量,“才干”和“品德”是工作的输入物,而我们管理关注的是“绩效”,绩效是输出物。输出物“绩效”才是我们真正关注的。

举个例子:3*2=6

3是才干,2是品德,6是绩效。

有些人,才干不足,只有2,品德尚好,是4,有团队亲和力,别人也愿意帮他,他的绩效就是8。比如孙权。

有些人,品德好得很,好好先生一个,大家都喜欢他,品德是5。能力实在不行,只有1,结果绩效只有5。比如刘备。

有些人,才干是有的,4;但是品德一般,缺乏团队精神,自我中心,利益归我,责任归他,只有1,结果绩效只有4。比如吕布。

更有甚者,才干很强,达到了5,但是缺乏职业道德,品德甚至是-1。结果只有负绩效。比如雷曼兄弟公司做花账的高管。

片面谈才干或者品德都是无意义的,这是个乘积关系。但是,我不认为“德才兼备”这种说法有意义。大而全,最终反而只会出庸人。

对于品德,必须承认,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没有必要过度引申。引用法理学的观点:恶政出恶法,恶法出恶人。人无善恶,环境造人。品德,可以后天在环境中塑造。如果我们希望拥有有品德的员工,首先我们就要建设有品德的企业文化,制定防范错误的操作规范&流程&制度。就像之前所说,管理,是“管人做事的方式”,不是“管做事的后果”或者“管做事的人”。

员工的品德,具有共性,由环境决定。公司是染缸。

才干,则具有个性,由个人的能力、潜力、驱力组成。

如果让我选材,会关注具备个性的先天的“才干”,而不考虑共性的后天的品德(除非该人有心理障碍)。如果有10个员工,会让9个人去做事,展现他们的才干;让另外1个人不断优化规范,保障9个人的品德。

作者还谈到“管理”和“经营”的关系。经营是选择正确的事情,管理是把事情做正确。经营是目标,管理是手段。用德鲁克的话说,管理是正确地做事,经营是做正确的事。 作者提到“管理做什么,必须由经营来决定。管理水平不能够超越经营水平”。

作者谈到权力,是个人的还是组织的。作者的观点认为权力是组织的。权力需要承担组织职责。权力如果没有责任,则权力变成了象征和待遇。这种管理不是现代管理,而是封建管理。 从这里,引申出去。和谐国,到底算不算一个现代国家?还是个封建余孽?权力和组织挂钩,和职位挂钩。在这个职位上的,拥有这个权力,当时承担权力背后的责任。离职后,空空如也。而不是弄个什么X顾委的头衔,没事找事说风凉话,有利找利削尖脑袋。人去就应该茶凉。美国国务卿赖斯,卸任后,就是一个大学里的研究员。对权力的定义,决定了管理的本质。

作者提到“职责清晰的分工,权力明确的分配,等级安排合理,组织结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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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爱的教育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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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作为一名小学生,要多读书、读好书。在我读过的书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书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的作者是亚米契斯,这是以日记形式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少年成长经历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爱的教育》让我明白了宽容之心:卡罗菲在一次和同学打雪球的时候, 一不小心打中了路旁的一个行走的老人,把老人的眼睛打伤了。他为了表示歉意,把自己心爱的集邮册送给了老人,老人并没有要,反而将自己珍藏的三张珍贵邮票送给了卡罗菲,卡罗菲很感动,被老人的宽容之心所感动,我也被老人的宽容之心打动了。

《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爱国之心:书中的巴杜亚是个爱国少年,小时候父母把他卖给了戏班子,戏班子老板为了让他学会唱戏,不给他吃饭,不给他喝水,他只好逃出来向警察求助,他拿着警察写的一封信上了一艘船,在船上有人给了巴杜菲一些钱,然后臭骂意大利,巴杜菲听了把钱往他身上一扔,说“我不要你们的臭钱。”因为他不允许别人辱骂自己的国家,这表现出他的爱国之心。

《爱的教育》还让我知道了善良之心:波列科西和卡罗纳到艾利克家作客,由于波列科西家里很穷,从未见过火车,很喜欢那个小火车模型,艾利克大方地将小火车送给了波列科西。这表现了艾利克的善良之心,这也让我觉得人与人之间这种善良之心的可贵。

《爱的教育》让我明白了宽容,让我懂得了爱国,让我知道了善良。这本书太好看了,以后我要多读这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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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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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戏剧性的,小说通篇都是在写苔丝走向末路德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却又像是冥冥之中早就注定的安排。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其相遇并相爱到最终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正想反映的社会陋习和时代大背景。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地体现出了造成苔丝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因素,还有苔丝本身的性格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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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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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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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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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师发下《我与地坛》这本书时,我并不知道这是史铁生的散文集。喜欢上他,仅仅因为书签上史铁生淡定的样子,两眼微眯,在洁白的书签上,静静地望着什么东西。那种目光,仿佛穿越一切,就那样直直地望着你,躲不开,逃不掉。

史铁生是北京人,是我国小说家、散文家。曾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残疾人作家协会评议委员会委员。20__年12月31日因突发脑溢血逝世。

《我与地坛》讲述的是史铁生在双腿残废后,在地坛中见到那些充满活力的人后,发出的内心感慨。作者把地坛当做了自己不愉快时发泄的地点,地坛也是史铁生思考自己前途命运的地方。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因为老师说要我写读后感。可是,读着读着,不禁被作者母亲伟大的母爱感动了。

在《秋天的怀念》这一篇文章中。作者双腿残疾后脾气变得十分暴躁,喜怒无常,悲观厌世。作者的母亲虽然身患重病,但她依然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让孩子开心,让一个双腿瘫痪的儿子重新振作起来,不再颓废下去。当儿子答应她第二天去北海看菊花时,她欣喜若狂。但是几分钟过后,她却无法支撑自己患有重病的身体,旧病复发,倒在了血泊之中。她临终前那句没有说完的话,仍是担心他那双腿瘫痪的儿子和未成年的女儿。读到这儿,我不忍再读下去,我深深地感受到母爱的伟大。

读到这里,我想到了我在三年级时骨折的情景:记得那一天,晚饭后,妈妈带我逛超市,我高兴极了,飞快地冲向超市门口,却被一根铁丝绊倒,把左手摔骨折了。从此,我的噩梦开始了。夹上了夹板,休息了一会儿,我们便回了家。因为左手手夹了夹板,再加上疼痛,回家后我几乎什么事都做不了了,全都得依靠妈妈来照顾。一到晚上,妈妈简直不能睡觉。因为妈妈怕我睡觉时翻来覆去把手压着了,一夜之中每隔1小时就醒来一次,看看我有没有翻来覆去而碰到夹子。而且每当我半夜要上卫生间时,妈妈总是拖着疲惫的身子扶着我到卫生间。就这样妈妈陪我度过了两个月的夜晚,一直到我手臂完全康复了为止。每天早上起来看见妈妈眼睛布满了血丝,不断地打哈欠的样子,心里总不是个滋味

伟大的母爱让史铁生身残志坚,成就了作家,也演绎了精彩人生!也让我再一次懂得了母爱所激发的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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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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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我非常喜欢的的一本外国小说,从捧起这本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深深地被其语言的魔力所吸引——“多年以后,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正是这别具一格的开头方式吸引我好好的把这本书看下去,从而获得了一次美妙的阅读体验。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中的代表作,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洲文学作品。《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蒂亚家族七代人的命运和小镇马孔多的兴盛到衰败覆灭。马孔多是哥伦比亚农村的缩影,也是整个拉丁美洲的缩影。

从布恩蒂亚家族的第一代人来到马孔多,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将家族发扬光大,最终还是难逃衰败的命运。布恩蒂亚家族的最后一人,长着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布恩蒂亚家族彻底消失在世界上。布恩蒂亚家族的每一位成员都是孤独的,他们各自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尽管他们的心灵备受孤独的折磨,但他们内心深处同时又享受着孤独。孤独让家族的成员之间缺乏了沟通,关系变得冷漠而僵硬,一个无法同心协力的家族注定会走向灭亡。

孤独是什么?是羞于启齿的秘密?是不愿告知别人的想法?还是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却又享受其中的一种状态?孤独是永远也无法消除的,也永远无法窥探到底的,它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与我们的灵魂缠绕在一起。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一去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每个人的孤独只有他自己能懂,其他人无法体会更无法真正明白。

虽然孤独无法避免,但我们无需担忧,我们要做的就是多与人交流,走出自己的世界这个小小的空间,孤独便不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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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6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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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时代为了完成学业而不得不读书,毕业了、工作了为了赢得公考又不得不读书。现在公考已经告一段落,但时间久了,发现读书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当读书成为一种习惯,读书不再是那么的功利、不再是那么的急于求成。对于书的内容不再是囫囵吞枣,而是细细品味。其实品味的过程便是发现的过程、便是提升的过程、便是收获的过程,人生的变化便是在这一过程中悄然发生的。

当读书成为一种习惯,读书便是每天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犹如“一日三餐”一样必不可少,倘若少了空虚便会油然而生,每天与它为伴便会充实无比、自信满满。

当读书成为一种习惯,读书便不止于读,我们应当有所读、有所不读,应当读中思、思中读、边读边思、边思边读、多读善思。

当读书成为一种习惯,我们会发现读书原来是如此的其乐无穷,我们会从中得到许多人生感悟,通过在书中畅游和驰骋我们会从中获取很多有益于人生的宝贵财富。

正如主席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主持人谢尔盖*布里廖夫采访时所说的那样“读书已成了我的一种生活方式,读书可以让人保持思想活力,让人得到智慧启发,让人滋养浩然之气”。让我们也像那样,将读书变成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通过多读书、善读书、读好书保持思想活力、启发人生智慧、滋养浩然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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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张爱玲半生缘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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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坚信自己是一个不容易感动的人,但读完《活着》,我还是感觉到一种难言的苦闷和震撼。

有人说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也许正因为此,我格外不喜欢看悲剧。从情节的角度来讲,《活着》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主人公福贵青年时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业,父亲因此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福贵为母前去求医,却在半途上被抓了壮丁。两年后几经波折回到家的他,发现母亲早已离世,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此后,厄运的阴影一直笼罩着这个家庭。县长的老婆难产需要输血,结果儿子有庆被抽血过量而死,后来发现县长竟然是曾经的战友春生,春生在轰轰烈烈的中遭受迫害,最终悬梁自尽;凤霞终于找到良人――二喜,可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有庆和凤霞走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惨死,留下儿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然而几年后,苦根也因吃豆子撑死了,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作伴……

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一度对余华十分痛恨,也许作家都是冷血的,就像余华用他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叙述着残酷一样,一次又一次将我对可能存在的美好幻想彻底打破。也许,正是要不断见证离别,见证死亡,见证各种苦难,才能看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才能体会平静背后的苍凉,才能思索活着的意义。

想一想,人的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起伏,才能真正做到往事如烟,去留无意?究竟要看过多少离合,才能真正做到云淡风轻,波澜不惊?究竟要承受多少不幸,才能真正炼就一颗强大的心脏,在若干年后,上扬嘴角,将曾经的伤痛娓娓道来,说一声现世安好?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为名?为利?为情?为义?命运对福贵也许特别眷恋,也许特别残酷,岁月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只有他活了下来。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文章最后,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福贵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那一刻,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们一定无话可说,仿佛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一切都毫无意义。纵三千里河山,亦四十年蓬莱,曾经我们苦苦追求的忽然显得极其可笑。人就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我们曾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恩恩怨怨,终不过雁过无痕,水过无声。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小说中凤霞的死最让我心痛,这是一个善良、勇敢、执着、美丽的姑娘。凤霞因为聋哑,曾经只能羡慕的看着别人婚嫁,直到二喜来到她的世界。余华并没有刻意描写凤霞和二喜的爱情,但每每读到凤霞和二喜,总能感觉到一股温情。我一直在想,凤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究竟在想什么?二喜在失去凤霞的日子里,又究竟在想什么?某一瞬间,我想起阿朱死后,乔峰的哀莫大于心死;想起碧瑶珠沉玉陨,张小凡的自甘沉沦;想起纪晓芙对杨逍的此生不悔;想起白子画和花千骨,一场风花雪月,终究是一场错过。如果这不是一场悲剧,很久以后,如果凤霞和二喜还在人间会怎样?愿再见时他们的路途星光满载,无悲常喜,所流出的泪皆因喜极而泣。

万事不如杯在手,一生几见月当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珍惜当下,不忘初心。无论曾经我们穿越过多么汹涌的人潮,感受过怎样甜蜜地幸福,经历过如何难言的艰辛,只要继续活着,它们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和时间遗忘,化作岁月的过往,只留下平静的结果和当别人问起时,一个淡然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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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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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这部长篇小说标志着茅盾的创作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成熟阶段,它是我国现代文学一部杰出的革命现实主义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民族的工业史。

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的矛盾和斗争是贯串《子夜》全书的主线。环绕这条主线《子夜》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面貌。

《子夜》中的人物就是活动在这样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上;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的发展趋向和壮阔波澜的历史。它以上海为中心,反映了整个中国社会的全貌;在书中,作者将将纷纭复杂而又具有重大历史社会意义的生活现象,通过书中的矛盾冲突表现了出来。这是茅盾作为我国现代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最值得尊敬和学习的地方。

在吴荪甫这个典型人物的塑造上作家缜密的艺术构思和卓越的创作才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作家笔下的工业资本家吴荪甫不是狡猾低俗的人物。他曾经热心于发展故乡双桥镇的实业,打算以一个发电厂为基础建筑起他的“双桥王国”。但是仅仅十万人口的双桥镇不是“英雄用武”的地方。他发展中国的民族工业的“目的是发展企业增加烟囱的数目扩大销售的市场”。

他有这样的野心把一些“半死不活的所谓企业家”全部打倒,“把企业拿到他的铁腕里来”。不仅这样他还知道发展民族工业首先需“国家象个国家ZF象个ZF”。因此他除了永不倦怠地注视着企业上的利害关系而外还“用一只眼睛望着政治”。他具有游历欧美得来的管理现代工业的理念,有魄力有手腕。炯炯有神的眼光常常能够煽起别人愿意和他合作。但是吴荪甫这个工业界的骑士却是生不逢时的。

他不是生活在十八、九世纪的欧美,而是生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帝国主义侵略的魔手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因而他发展民族工业的雄心不能不成为一个无法实现的幻想。他不能不过一种“简直是打仗的生活”,而且是在几条战线上同时作战:他与美帝国主义的掮客——金融资本家赵伯韬进行勾心斗角的斗争;他熄灭不了工厂里风起云涌的罢工运动;他用尽心机收买过来的许多小厂都成了自己脱不下的“湿布衫”,他和孙吉人、王和甫所苦心经营的“益中信托公司”在军阀混战、农村破产、工厂生产过剩、赵伯韬的大规模经济封锁之下一败涂地。他们发起组织益中信托公司未经两月,“雄图”已成为泡影。野心勃勃、刚愎自用的吴荪甫也只剩下了一条“投降的出路”。

《子夜》中揭示出的人物性格,描写出的人物命运和中国民族工业的命运,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只有中国共产党,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我们生活在这样美好的社会里,应该好好学习,将来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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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精选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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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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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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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书是有很多知识的《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问题都给我们解答出来了。

我们家有四本不同类型的《十万个为什么》。我看了那本有关地理与环境的,书里写了很多动物的名字是怎么来的,为什么狮子是百兽之王、东北虎是丛林之王;为什么鳄鱼不伤害千鸟等等,我都知道答案了。

书上还有智慧抢答题,有很多我都会,都答对了,有不会的就随便猜一个。有的时候猜对了,有的时候猜错了。猜对的时候心里真高兴。书上还有很多笑话,非常好笑。有一个笑话是:朱鹮有很多好听的名字,比如“鸟中宝石”“鸟中美人”“吉祥之鸟”等,可你知道她的叫声像什么吗?告诉你吧!她的声音十分像乌鸦,是不折不扣的乌鸦嘴。好不好笑呀?

你们知道我最喜欢书上的什么吗?告诉你们吧,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上的知识。

这些书是我们课余的好帮手,增长更多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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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草房子读书心得体会_读草房子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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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奶奶……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奶奶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奶奶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奶奶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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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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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日记》是一个德国少女安妮.弗兰克写的,讲述了在纳粹铁蹄下,犹太人的悲惨命运。对于生活中无数心惊胆战和喜怒哀乐的事,安妮用日记的形式写了下来。

安妮出生在德国的法兰克福,1933年,为了躲避纳粹的迫害,安妮一家被迫逃到了荷兰。但随着荷兰的沦陷,大量的犹太人被捕,他们又不得不逃进了父亲公司的密室。为了不被法西斯发现,他们不能上街,并尽量小声说话,整天躲在密室里。“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边的天空,只要着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逆境中成长的安妮发出了对生活的呐喊。但最后,残忍的法西斯还是夺走安妮一家,达恩一家和杜赛尔先生的命,只有安妮的父亲活了下来。

这本书对我感触很深,安妮在密室这么小的环境里,呆了两年多,没菜只能吃烂土豆,可安妮还是对生活充满热爱。我们呢?比起安妮来,我们简直生活在天堂里,可还不满足。每天在学校里吃饭时,如果有红烧鸡翅,大家就欢呼,如果一些平淡无味的菜,大家就会“士气低落”,稍微吃点就倒了,想想真羞愧。

从《安妮日记》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无情的战争,残酷的种族迫害和成长的烦恼,更看到了安妮对生活的热爱,对人性的关怀和对未来的憧憬!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她不屈不挠,从比轻言放弃,对我们来说,这种不服输的精神是必不可少的,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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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詹天佑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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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门人”。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著名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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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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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学期课文中,有一篇文章叫《金钱的魔力》,使我明白了许多东西。

《金钱的魔力》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我”到服装店,先遭到冷遇,后由于拿出了百万英镑,又倍受关照的事情。两个圆滑见钱眼开的势利小人仿佛活生生地浮此刻我面前。这篇文章写两位店铺的老板和店员的势力还表此刻“当他向那张钞票瞟了一眼的时候,这个笑容就立刻凝结起来了,变得毫无光彩,恰像你所在维苏威火山边那些熔岩一般”,老板的贪财也使我想到了,这社会上也有一些这样的人,趋炎附势的丑态。

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买菜,看见一个肉店老板,当他看见一个瘦瘦的,衣服破烂的老人过来瑟瑟缩缩地想买肉时,脸上就露出了不屑的神情,还很不耐烦地大声说:“要买什么快点,别挡住别的人买!”,而以看见穿着光鲜,似有钱点的人就嬉皮笑脸,满脸堆笑地主动招呼:“老板,要点啥?”

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而透过这篇文章,令我看到了人性丑陋的一面,也教会了我做人不能以貌取人,为利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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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700字读书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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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让我真正的明白了什么叫责任。书中的语言通俗易懂,但却表达了深刻的道理,那就是责任决定成败。通读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但同时也让我深感惭愧,因为在这之前我把责任这两个字想的太简单了,太肤浅了,以为只要做好己该做的工作就是尽责了,其实不然。下面我就来谈谈我读这本书的心得和体会。

读书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本身就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因为读书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我们才能发现不足,找出问题,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思想修养,更进一步的说,只有不断的学习我们才能满足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们曾经幼稚的以为只有学生才要看书学习,走出校门就不用再学习了,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不再是学生了我们才要更加的努力学习,因为不学习就意味着落后和倒退,更别说进步和提高了,所以我们应该感谢公司给我们再次读书的机会,让我们还能在工作中享受读书的乐趣。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就觉得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因为这本书是通过一个个非常浅显却是真实的故事来阐述责任对我们的重要性,但这些问题却往往被我们很多人忽视。什么是责任?责任就是首先必须做好自己该做的工作,如果没有做好自己该做的工作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人在谈到责任感的时候总是夸夸其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总是觉得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不是自己不负责任,而是没有负责任的事情和环境。好象只有惊天动地的事情才是负责任的最好体现。殊不知,责任都是体现在我们普通的工作当中,体现在每一件小事之中。

书中说,我们只有对自己做过的每一件事情都敢于负责,才会赢得别人的信任和赞扬。试想,人类失去责任将会怎样?社会将会混乱;我们对自己的工作失去责任又将会怎样?我们将失去谋生的饭碗。有一句话说的好,只有有了责任心,工作中才能有激情,才能讲奉献,才能忠诚于企业。我们在为企业工作的同时,企业也在给我们提供成长和进步的平台,我们在受益的同时也在实现我们的自身价值。一旦你选择了一个工作岗位,你就选择了一份责任,拥有了一份使命。我作为企业的一名普通员工,我的工作职责就是认真负责地做好公司领导交给我的一切工作,我的职务是文员,顾名思义就是和文字打交道,办公室是个综合部门,联系上下,沟通左右。我作为办公室的一员,无论身处什么岗位,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所以我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不断的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提高写作能力,满足工作需求,争取做一名合格的文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牢固树立工作就是我的责任的精神,不断增强自己的责任心,提高责任意识,争取把工作做的更好。有人说人可以不伟大,但不可以没有责任心,在我看来,一个人的能力不论大小,只要做到认真负责,勇敢的承担起责任,牢牢记住工作就是责任,责任胜于能力这句话,我想我们就一定会是一个好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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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书心得1200字大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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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训《增广贤文》中,唐代着名诗人、哲学家韩愈的一句名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在海无涯苦作舟”。这句话告诉我们,在读书、学习的道路上,没有捷径路走,没有顺风船可驶。

书跟我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一天我都是和书一起度过的。我已经先后读过:《格林童话》﹑《西游记》﹑《淘气包马小跳》﹑《安徒生童话》﹑《经典故事》……我常常和书中的人物一起欢笑,一起悲伤。我在看胡承恩写的《西游记》时,每当唐僧被妖怪捉走,都为唐僧的性命担忧,十分的悲伤,好想帮孙悟空去打死妖怪,救出唐僧。每当孙悟空就出了唐僧以后,我都会高兴地跳起来。我在看安徒生写的《安徒生童话》里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时,看到小女孩的爸爸是那样横行霸道,竟然对自己的女儿不关心,不照顾,我不由得气愤起来,真想为小女孩讨回公道,好好的把小女孩的爸爸教训一顿。后来看到小女孩禁不起寒冷,一次,再一次地点起火柴,让自己暖和一点。她是多么想得到家人的关心和照顾呀!终于,小女孩在点起最后一把火柴的时候,“看到了”她的奶奶,她如愿以偿的和奶奶走了。我看到这里,深深的为小女孩叹了一口气。我想:小女孩终于得到了她奶奶的照顾和关心了!我笑了笑,继续看起了别的书。

我还逐渐学会了很多读书的方法。先粗略的浏览书的前言,后记等总述性的东西,再读读目录,以概括了解书中的结构及要点等,一边对全书有个总体印象。然后略读全文,这不需要逐字逐句地读,二是重读那些大,小标题,画线,加点,黑体字或有特殊标记的句段。最后在略读全文时已有具体印象的基础上,这样再回头来读一遍目录,并加以思考,综合,使其条理化,以弄清其中的联系,达到深化、提高的目的。在读书时我还会做些笔记、摘抄和批注。

读书还很有选择。我一般多会选择一些优秀文学作品、名人传记、科普书。书像一条小船载着我驶向知识的海洋。书增长了我的知识面,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我明白了:“书山有路勤为径,学在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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