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数据风险防范措施(最新20篇)

浏览

511

范文

471

篇1:大数据架构师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2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1、数据分析软件平台架构搭建

2、负责深度学习核心框架或高性能后台服务系统的架构设计工作,包括系统总体规划、架构设计、系统分析、软件实现、性能优化;

3、指导开发人员开发,并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理解物业需求;

4、制定开发计划和控制开发进度,负责指导研发团队开展设计工作;

任职要求:

1、硕士以上,计算机或先关专业;

2、5年左右软件开发经验,含3年以上系统分析、设计经验,有大型软件项目大型软件项目;有中大型互联网企业数据库架构设计及管理经验,

3、 具备良好的组件级建模能力,熟悉HTTP、TCP等协议

4、熟练使用UML进行软件架构设计,至少精通EA,RATIONAL, VISIO等一种设计工具.

5、精通至少一种编程语言,熟悉 Linux 相关技术,能独立在上面进行开发、测试和部署

6、深入理解数据库、数据仓库、大数据、分布式体系架构和关键技术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风险投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1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关于_________项目的创业计划,欲投入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风险投资的项目

1、乙方已拥有________项日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欲进一步完成该项目的软件开发,产品试样,直至设立公司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二、风险投资的阶段划分____________项目的风险投资分两个阶段:

1、种子期:即________项日的开发设计,直至完成产品样机,形成产品生产方案;

2、创立期:即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家生产________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将产品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三、风险资金的投入

(一)种子期

1、在种子期,甲方投入____万元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完成产品的设计开发,直至完成产品的样机;

3、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均不享有工资收入,如需聘用专业人员则工资在风险资金中支出;

(二)创立期

1、________样机开发完毕并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销售________产品;

2、甲、乙双方决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____%;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____%,甲、乙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3、公司设立后,甲、乙双方必须将在种子期形成的有关________产品的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无偿地转移给公司所有:

四、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与限制

1、无论是种子期还是公司设立后,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均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2、其它形式投资引入时,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的资产价值为基准折算股权比例;

3、公司设立后如需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有权按设立时的股权比例追加投资。

五、违约责任

1、在种子期,甲方未投入或未足额投入风险资金,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未投入部分资金________倍的违约金给乙方,____________项目已具有的有形、无形资产均归乙方单独享有;

2、在种子期,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项目交给其他风险投资者,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已投入资金额2倍的违约金给甲方,____________项目已具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均归甲方单独享有;

3、____________样机试制完毕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设立公司,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___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大数据架构师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93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负责大数据平台的规划和搭建、完成大数据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为数据分析和展现提供支持;

对系统框架相关技术和业务进行培训,并负责核心代码编写,指导团队开发及解决出现的系统问题;

参与基于大数据平台的创新业务场景进行数据产品的架构设计,负责数据产品的研发交付;

负责处理大数据平台的疑难问题,为数据团队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负责数据质量、稳定性等数据管理,数据内部共享融通的数据平台,让数据标准更规范、数据获取更高效;

及时跟进大数据领域新技术并分享,提升团队技术能力。

任职要求:

本科或以上学历,5年以上数据系统建设经验,3年以上大数据架构设计经验;

精通 java,python,scala 等一种大数据开发语言,熟悉Hadoop生态圈,包括但不限于hdfs,hive,spark, 有丰富的大数据项目的实践经验;

具备创新精神,条理清晰,沟通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强;

熟悉数据仓库的设计和开发,对数据架构有深入的了解和具备相关的项目实践经验优先;

对SQL on Hadoop 的开源查询引擎(如Presto、 Apache Drill ) 原理有深入研究优先;

有敏捷大数据和数据可视化实践经验优先。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民事风险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5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 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地址 :民航路15号企业一号18层

身份证号: 电话 : 0371-66665923

电话: 传真(投诉):0371- 67375635

甲方因与 (简称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本案 阶段的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如下:

1、提起并参加

2、根据案情需要开展与本案有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3、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4、为甲方草拟、审查与本案诉讼代理有关的法律文书;

5、接受甲方委托,处理与本案诉讼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为本条所列第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代为参加调解、和解;□代为提起、参加诉讼,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申请执行;□代签法律文书;□代收款物;)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 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法、合理、明确;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费及办案费

1、律师费:双方自愿选择以下

A、乙方代理甲方就本案进行诉讼代理,根据《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B、根据甲方的要求,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同意就本案实行风险代理:双方共同约定,甲方按照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并在收到该款物□、判决生效□当日内一次性支付。

2、办案差旅费

根据《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办理本案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先由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办案差旅、住宿、复印等经费人民币 元,待乙方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由双方凭票据结算。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翻译费、复印费、交通费、长途通讯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3、出现下列情形,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结算律师费:

如果本合同所述案件在未提起诉讼之前、诉讼中以和解方式解决或甲方决定以其他方式解决,视为乙方已完成代理义务,则乙方已收取的办案费不再退还,甲方仍应按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4、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诉讼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及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经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在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额度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及等同于约定代理费总额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约定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

1、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律师个人直接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不收取甲方材料原件。

第十二条 甲方承诺:我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 乙方: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二0一0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数据分析员工作自我总结_自我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928 字

+ 加入清单

数据分析员工作自我总结

以下一篇是一名数据分析员的工作自我总结:

一、 虚心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作为一名党员和公司的一份子,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一年来,我一方面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在中纪委xx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党性认识和政治水平;一方面虚心向周围的领导、同事学习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和相关业务知识,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加深了与各位同事之间的感情,同时还学习了相关的数据库知识,提高了自己在数据分析和处理上的技术水平,坚定了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 踏实工作,努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在主管的带领和同事们的支持下,自己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各项报表的定期制作和查询,无论是本部门需要的报表还是为其他部门提供的报表。保证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与报表使用人做好良好的沟通工作。并完成各类报表的分类、整理、归档工作。

二是协助主管做好现有系统的维护和后续开发工作。包括topv系统和多元化系统中的修改和程序开发。主要完成了海关进出口查验箱报表、出口当班查验箱清单、驳箱情况等报表导出功能以及龙门吊班其他箱量输入界面、其他岗位薪酬录入界面的开发,并完成了原有系统中交接班报表导出等功能的修改。同时,完成了系统在相关岗位的安装和维护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

三是配合领导和其他岗位做好各种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的核实和上报工作,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认真对待,及时办理,不拖延、不误事、不敷衍,尽力做到让领导放心和满意。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年来,在办公室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帮助下,自己虽然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主要是阅历浅,经验少,有时遇到相对棘手的问题考虑欠周密,视角不够灵活,缺乏应变能力;理论和专业知识不够丰富,导致工作有时处于被动等等。

针对以上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加强学习、深入实践、继续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工作作风,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共同把办公室的工作做细做好,为公司的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大数据运维工程师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运维,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377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1.服务器及应用的安装、部署、维护、更新、监控等;

2.服务器相关资产管理;

3.负责处理平服务器台各类故障,问题快速定位和解决;

4.服务器日常运维,应用等自动化、标准化、平台化;

5.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职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Linux运维经验,计算机、通信、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

2.熟悉主流硬件,服务器DELL、HP、IBM等。对UNIX/Linux等操作系统有一定了解;

3.有安装调试服务器的经验,包括机架式服务器上架,做硬件raid,安装操作系统等;

4.至少熟悉一种自动化运维工具,Ansible、 Puppet、SaltStack,无人值守Kickstart等;

5.至少熟悉一种虚拟化云平台技术,vmware,kvm,citrix,xen,openstack等;

6.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团队意识、积极的工作态度;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大数据运维工程师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运维,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484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1.负责项目系统部署实施的过程执行;

2.负责日常系统维护、产品上线实施和故障处理;

3.负责收集系统维护过程中的系统缺陷和软件缺陷,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和意见;

4.为目标客户提供系统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完善系统维护知识库建设。

任职要求:

1.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软件等相关专业毕业,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具备千万级用户量/设备的大型互联网/物联网系统建设运维经验及项目管理经验,熟悉互联网/物联网系统主流架构;

3.熟悉Tomcat、Nginx、IIS、Redis、MQTT和Apache等主流中间件及Docker等容器技术;

4.熟悉windows server、Linux等主流操作系统的使用;

5.掌握Postgresql(主要)、Oracle、Mysql等主流数据库的使用,包括存储过程开发,能编写高效SQL。

6.熟悉Zabbix、Telegraf+InfluxDB+Grafana等监控工具使用及Python脚本优化;

7.掌握SVN/Git/Puppet/jenkins等自动化运维工具,具备应用服务安装配置、管理维护、故障分析和系统性能分析优化经验。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 加入清单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数据分析经理的职责职能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303 字

+ 加入清单

1、负责公司数据体系的建立、完善优化,建设公司数据相关机制和运转流程;

2、收集分析运营相关数据,预测销售趋势,合理预测每款每色需要补货数量;

3、制定季度合理的商品上市计划,确保店铺新品的及时上新;

4、根据商品生命周期理论对应季款进行分层,区分畅平滞销款式,判定调价及补单款式;

5、定期核对库存,减少商品超售的现象,降低公司损失;

6、负责ERP系统的完善、优化以及相关数据的分析;

7、协助仓库中心盘点,理清在途,生产中,已入库,质检中等个个环节的数据准确;

8、日常销售报表提供(日、周、月、季度);

9、关注商品尺码配比、颜色占比、可销售天数;为后期补货和分类做好数据源的准备;

10、竞品相关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大数据运维工程师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运维,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658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1. 负责日常网络及各子系统管理维护;

2. 负责设计并部署相关应用平台,并提出平台的实施、运行报告;

3. 负责配合开发搭建测试平台,协助开发设计、推行、实施和持续改进;

4. 负责相关故障、疑难问题排查处理,编制汇总故障、问题,定期提交汇总报告;

5. 负责网络监控和应急反应,以确保网络系统有7*24小时的持续运作能力;

6. 负责日常系统维护及监控,提供IT软硬件方面的服务和支持,保证系统的稳定。

素质要求及任职资格:

1.学历: 专科以上。

2.专业: 计算机相关专业。

3.经验: 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4.核心能力及业务技术要求:

A.熟悉Unix/linux和Windows系统,有IT系统维护经验; 对操作系统、网络、计算机安全有一定的深刻理解;

B.熟悉主流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及其技术应用;

C.熟悉主流web配置,包括IIS、apache、tomcat、nginx等;

D.熟悉负载均衡技术,lvs+keepalive+Heartbeat等集群技术;

E.精通或掌握SQLServer/Oracle/mysql等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之一)的安装/配置和管理;

F.熟练掌握Linux监控软件,如nagios等,监控系统安全控制及技术防范;

G.具备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攻关疑难问题具有强烈的兴趣;

H.性格开朗外向、善于学习,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I.良好的文档编写能力,较强的客户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吃苦耐劳, 高度的责任心及应急能力;

5.其它:身体状态良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风险代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07 字

+ 加入清单

〔 〕 代字第 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 ,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 元,则按照¥ 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数额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 元律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数据分析年终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296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20xx年钟声的临近,20xx年的工作即将进入尾声。在这个特殊的时点,总结过去的工作,计划未来,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过去的时间里,本人在公司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团结合作和关心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能力和思想政治方面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将20xx年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总结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品德修养及职业道德方面

20xx年以来,本人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出勤,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项工作。

二、工作能力和其它方面

我的工作岗位是数据与产品支持,准确和效率一直都是我的工作宗旨。工作内容大体分为四块:

1. 在月初关账期间,要保证各地提报的非派费用和仓租、外包工、叉车租金分摊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同时不仅需要审查数据内容填写的规范性,还需要确认各地是否已经提报。汇总完数据后要进行初步分析,将不符合提报要求的费用提取出来并联系提报人进行确认,并判断是否应该提报。将数据提交给结算部门后,结算在核销的时候会有疑问,这些疑问也需要我来进行跟进与反馈。

2. 关账结束后要进行合同外议价的分析,这部分分析分为同一线路同一承运商派车次数大于3次的分析和有合同但走合同外议价的分析两部分,前者分析的目的是为了考虑是否要与此线路签合同,而后者的分析目的是更新完善合同的报价。

3. 结束合同外议价的分析工作,则需要进行单个TO负毛利的分析,该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工盘,包括收入明细,成本明细,派车分摊和租车分摊。分析完成需要将结果发给对应的运输经理,查明产生亏损的原因,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4. 在以上三部分工作内容如期进行的时候,全月不定时穿插项目初步分析,此部分内容主要使用者为项目经理、客户经理等。

三、存在的不足

总结20xx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自身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还存在着以下不足:

一是工作方式上还只是按部就班,虽然融入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改进,但还未提高到更高的层面,没有从管理层的角度去看待问题。

二是由于工作性质,与区域的负责人和调度员会有频繁的联系,但还不能很好的沉着面对,所以沟通交流能力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三是知识储备还不够,还需要更广泛的学习与增长经验,成为多方面的人才。 四、20xx年的工作打算

20xx年我将进一步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拓宽思路,求真务实,全力做好本职工作。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根据公司领导的年度工作要求,对全年的工作进行具体谋划,明确内容、时限和需要达到的目标,把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实效。

二是加强工作作风培养。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扬吃苦耐劳、知难而进、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

三是作为运输总部与区域对接人员之一,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不仅在工作上必须做到精确、严谨,而且在行为品德上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所以我要加倍努力的工作为了公司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数据统计员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统计,个人,全文共 1496 字

+ 加入清单

过去的一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了诸多不足,现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逐步完善。

近年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在统计体制改革、人员力量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增加了统计工作人员,健全完善了统计工作体系,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建设,确保统计数据源头工作质量。

二、扎实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近年来,围绕“人员专职化、台账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调查法制化、手段现代化、经费有保障”的“五化一有”目标,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统计工作部门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同时配备了微机、打印机、办公桌椅等,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统计人员管理制度,包括综合统计管理制度;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和数据质量检查、控制制度;建立统计资料归档及保密制度;建立企业各级专兼职统计、记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

三、按时完成统计工作,为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年定报的贯彻落实。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统计报表有关规章制度,虚心向统计局有关领导学者学习,主动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系统地调查研究,对待每一个统计数字和统计调查分析,都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及时收集、掌握重要经济指标,通过静态和动态、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分析,充分了解公司的经济运行态势,提高统计分析水平,从而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公司领导经营决策、促进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四、统计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核心所在。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努力提高基层数据质量。规范基础工作,确保源头数出有据。统计报表有关数据直接从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会计报表取得的,报表数据和有关记录项目保持一致;统计报表有关数据以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会计报表相关数据加工后取得的,以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会计报表为依据。

五、建立规范的统计台账,保证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建立规范的、统一的、可核查的统计台账,是统计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证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一个重要抓手。统计台账依据原始记录和相关数据,按照统计指标的含义填写,统计报表的数据来源于统计台账,和统计台账保持一致。统计台账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整理,年终汇总表册存档。

六、严格统计资料管理工作,报表档案利用科学化。

我们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大作用,按照统计信息化的要求,运用计算机处理企业统计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每年结合企业的现实情况,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考核规定,坚持从严规范、从细抓起,持续创新档案管理模式,提高档案综合服务水平。在档案基础管理方面,坚持多管齐下,狠抓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准确率,加大考核力度,以经济的手段,保证报表资料的真实完整。在档案资料的接收、借阅复制工作中,严格遵守档案的保密制度、交接制度和借阅利用制度,认真做好收存、借阅登记。同时,充分发挥档案信息服务作用,为公司提供可供查阅参考的资料,使档案工作由收集保管向开发利用转变。

七、加强统计知识学习,全面提升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综合能力。二是增强责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以热爱本职工作、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严肃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四是加强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数据员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208 字

+ 加入清单

一、数据量过大,数据中什么情况都可能存在。

如果说有10条数据,那么大不了每条去逐一检查,人为处理,如果有上百条数据,也可以考虑,如果数据上到千万级别,甚至过亿,那不是手工能解决的了,必须通过工具或者程序进行处理,尤其海量的数据中,什么情况都可能存在,例如,数据中某处格式出了问题,尤其在程序处理时,前面还能正常处理,突然到了某个地方问题出现了,程序终止了。

二、软硬件要求高,系统资源占用率高。

对海量的数据进行处理,除了好的方法,最重要的就是合理使用工具,合理分配系统资源。一般情况,如果处理的数据过TB级,小型机是要考虑的,普通的机子如果有好的方法可以考虑,不过也必须加大CPU和内存,就象面对着千军万马,光有勇气没有一兵一卒是很难取胜的。

三、要求很高的处理方法和技巧。

这也是本文的写作目的所在,好的处理方法是一位工程师长期工作经验的积累,也是个人的经验的总结。没有通用的处理方法,但有通用的原理和规则。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处理海量数据的经验和技巧:

一、选用优秀的数据库工具

现在的数据库工具厂家比较多,对海量数据的处理对所使用的数据库工具要求比较高,一般使用Oracle或者DB2,微软公司最近发布的SQLServer20xx性能也不错。另外在BI领域:数据库,数据仓库,多维数据库,数据挖掘等相关工具也要进行选择,象好的ETL工具和好的OLAP工具都十分必要,例如Informatic,Eassbase等。笔者在实际数据分析项目中,对每天6000万条的日志数据进行处理,使用SQLServer20xx需要花费6小时,而使用SQLServer20xx则只需要花费3小时。

二、编写优良的程序代码

处理数据离不开优秀的程序代码,尤其在进行复杂数据处理时,必须使用程序。好的程序代码对数据的处理至关重要,这不仅仅是数据处理准确度的问题,更是数据处理效率的问题。良好的程序代码应该包含好的算法,包含好的处理流程,包含好的效率,包含好的异常处理机制等。

三、对海量数据进行分区操作

对海量数据进行分区操作十分必要,例如针对按年份存取的数据,我们可以按年进行分区,不同的数据库有不同的分区方式,不过处理机制大体相同。例如SQLServer的数据库分区是将不同的数据存于不同的文件组下,而不同的文件组存于不同的磁盘分区下,这样将数据分散开,减小磁盘I/O,减小了系统负荷,而且还可以将日志,索引等放于不同的分区下。

四、建立广泛的索引

对海量的数据处理,对大表建立索引是必行的,建立索引要考虑到具体情况,例如针对大表的分组、排序等字段,都要建立相应索引,一般还可以建立复合索引,对经常插入的表则建立索引时要小心,笔者在处理数据时,曾经在一个ETL流程中,当插入表时,首先删除索引,然后插入完毕,建立索引,并实施聚合操作,聚合完成后,再次插入前还是删除索引,所以索引要用到好的时机,索引的填充因子和聚集、非聚集索引都要考虑。

五、建立缓存机制

当数据量增加时,一般的处理工具都要考虑到缓存问题。缓存大小设置的好差也关系到数据处理的成败,例如,笔者在处理2亿条数据聚合操作时,缓存设置为100000条/Buffer,这对于这个级别的数据量是可行的。

六、加大虚拟内存

如果系统资源有限,内存提示不足,则可以靠增加虚拟内存来解决。笔者在实际项目中曾经遇到针对18亿条的数据进行处理,内存为1GB,1个P42.4G的CPU,对这么大的数据量进行聚合操作是有问题的,提示内存不足,那么采用了加大虚拟内存的方法来解决,在6块磁盘分区上分别建立了6个4096M的磁盘分区,用于虚拟内存,这样虚拟的内存则增加为4096*6+1024=25600M,解决了数据处理中的内存不足问题。

七、分批处理

海量数据处理难因为数据量大,那么解决海量数据处理难的问题其中一个技巧是减少数据量。可以对海量数据分批处理,然后处理后的数据再进行合并操作,这样逐个击破,有利于小数据量的处理,不至于面对大数据量带来的问题,不过这种方法也要因时因势进行,如果不允许拆分数据,还需要另想办法。不过一般的数据按天、按月、按年等存储的,都可以采用先分后合的方法,对数据进行分开处理。

八、使用临时表和中间表

数据量增加时,处理中要考虑提前汇总。这样做的目的是化整为零,大表变小表,分块处理完成后,再利用一定的规则进行合并,处理过程中的临时表的使用和中间结果的保存都非常重要,如果对于超海量的数据,大表处理不了,只能拆分为多个小表。如果处理过程中需要多步汇总操作,可按汇总步骤一步步来,不要一条语句完成,一口气吃掉一个胖子。

九、优化查询SQL语句

在对海量数据进行查询处理过程中,查询的SQL语句的性能对查询效率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编写高效优良的SQL脚本和存储过程是数据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检验数据库工作人员水平的一个标准,在对SQL语句的编写过程中,例如减少关联,少用或不用游标,设计好高效的数据库表结构等都十分必要。笔者在工作中试着对1亿行的数据使用游标,运行3个小时没有出结果,这是一定要改用程序处理了。

十、使用文本格式进行处理

对一般的数据处理可以使用数据库,如果对复杂的数据处理,必须借助程序,那么在程序操作数据库和程序操作文本之间选择,是一定要选择程序操作文本的,原因为:程序操作文本速度快;对文本进行处理不容易出错;文本的存储不受限制等。例如一般的海量的网络日志都是文本格式或者csv格式(文本格式),对它进行处理牵扯到数据清洗,是要利用程序进行处理的,而不建议导入数据库再做清洗。

十一、定制强大的清洗规则和出错处理机制

海量数据中存在着不一致性,极有可能出现某处的瑕疵。例如,同样的数据中的时间字段,有的可能为非标准的时间,出现的原因可能为应用程序的错误,系统的错误等,这是在进行数据处理时,必须制定强大的数据清洗规则和出错处理机制。

十二、建立视图或者物化视图

视图中的数据来源于基表,对海量数据的处理,可以将数据按一定的规则分散到各个基表中,查询或处理过程中可以基于视图进行,这样分散了磁盘I/O,正如10根绳子吊着一根柱子和一根吊着一根柱子的区别。

十三、避免使用32位机子(极端情况)

目前的计算机很多都是32位的,那么编写的程序对内存的需要便受限制,而很多的海量数据处理是必须大量消耗内存的,这便要求更好性能的机子,其中对位数的限制也十分重要。

十四、考虑操作系统问题

海量数据处理过程中,除了对数据库,处理程序等要求比较高以外,对操作系统的要求也放到了重要的位置,一般是必须使用服务器的,而且对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等要求也比较高。尤其对操作系统自身的缓存机制,临时空间的处理等问题都需要综合考虑。

十五、使用数据仓库和多维数据库存储

数据量加大是一定要考虑OLAP的,传统的报表可能5、6个小时出来结果,而基于Cube的查询可能只需要几分钟,因此处理海量数据的利器是OLAP多维分析,即建立数据仓库,建立多维数据集,基于多维数据集进行报表展现和数据挖掘等。

十六、使用采样数据,进行数据挖掘

基于海量数据的数据挖掘正在逐步兴起,面对着超海量的数据,一般的挖掘软件或算法往往采用数据抽样的方式进行处理,这样的误差不会很高,大大提高了处理效率和处理的成功率。一般采样时要注意数据的完整性和,防止过大的偏差。笔者曾经对1亿2千万行的表数据进行采样,抽取出400万行,经测试软件测试处理的误差为千分之五,客户可以接受。

还有一些方法,需要在不同的情况和场合下运用,例如使用代理键等操作,这样的好处是加快了聚合时间,因为对数值型的聚合比对字符型的聚合快得多。类似的情况需要针对不同的需求进行处理。

海量数据是发展趋势,对数据分析和挖掘也越来越重要,从海量数据中提取有用信息重要而紧迫,这便要求处理要准确,精度要高,而且处理时间要短,得到有价值信息要快,所以,对海量数据的研究很有前途,也很值得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市农村信用支付风险防范及处置应急实施预案_应急预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248 字

+ 加入清单

市农村信用支付风险防范处置应急实施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顺利进行,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可能出现的支付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樟树实际,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的支付风险是指由于业务经营不当引发的支付风险,或由于人民群众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误解;或者是有人恶意造谣,惑乱人心等情况引发的挤兑存款,而造成的突发性支付风险。

第三条我市农村信用社必须合规稳健经营,确保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承担保证支付到期存款(债务)的责任。

第四条我市农信联社必须加强辖内网点资产的流动性和支付能力的预测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支付风险,确保辖内机构网点的平安和当地金融秩序的稳定。

第二章支付风险的自我防范

第五条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时期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改革时期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公室、银监组、市人行、农信联社负责人为副组长,财政局、公安局、银监组、人民银行、农信联社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市银监组),负责我市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监控和防范。领导小组实行每月例会制度,讨论和分析辖内农村信用社资产的流动性与支付能力,作出相应的评价,研究拟采取的措施。市农信联社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制定相应的办事制度。

第六条市农村信用社要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各项规定,并按月真实的向上级信用合作管理部门和市监管组报送“支付能力测算表”(附件)及相应的分析报告。

第七条各农村信用社要积极配合市农信联社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大意义、农村信用社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促进作用、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创新对“三农”支持的强化与完善,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理解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消除可能产生的各种疑虑。

第八条市农信联社要强化全市农村信用社集中调度资金的力度,提高辖内统一调度资金的能力,从本预案下发之日起,市农信联社要尽快将辖内各农村信用社网点在他行的转存款一律转存联社统一调度。

第三章支付风险的监控与预警

第九条市农信联社要加强对存款的监控,对存款急剧下降的网点列为重要监控对象,并分析情况,找出原因,采取补救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十条各农村信用社在上报“支付能力测算表”的同时,应对自身的支付能力变化情况作出评价,确定风险状况。

第十一条市银监组、农信联社要将支付风险状况有恶化趋势的农村信用社,列为支付风险关注对象,并及时向其发出“支付风险提示书”,要求其迅速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遏制住风险趋势,解除关注对象。

第十二条市银监组、农信联社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信用社,无论是否出现支付缺口,均列为严重监控对象,并及时向其发出“支付风险警告书”,要求其立即上报化解支付风险的整改报告和“支付能力测算表”,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开会研究对策,对问题严重的要下派化解救助工作组。

(1)由于误解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网点有集中挤兑存款的现象,可能产生急发性支付风险的苗头。

(2)由于谣言的流传,造成网点有群众集中支取存款的现象,可能产生急发性支付风险的苗头。

(3)业务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严重的资产流动性不足,有下列指标之一情况的,有引发支付风险的可能:

①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25%

②备付金比例=(存款准备金+备付金)/各项存款期末余额(不含委托存款)-6%<3%

③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80%

④中长期贷款比例=一年以上中长期贷款余额/一年以上存款余额>120%

⑤资产流动性比率=流动资产)/各项存款100%>4%

第四章支付风险的化解与救助

第十三条当被严重监控的农村信用社产生支付风险苗头,或出现支付缺口时,市联社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对产生风险的原因作出及时准确的分析,找出产生风险的根源,进行对症化解和救助。

第十四条若由于误解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出现挤兑存款现象,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公安、司法有关部门现场维持秩序,协助突发支付风险社做好稳定和疏导工作,依法制止散布谣言、制造事端等违法闹事行为,严肃处理违法人员。

第十五条若由于有人恶意造谣*谤农村信用社而产生挤兑存款,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妥善处置,并采取相关形式避谣,尽快消除谣言的不利影响,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对破坏金融秩序造谣生事的人进行法律制裁。

第十六条若由于业务经营不当,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或由于第十四、十五条原因产生了支付缺口,可选择以下措施化解和救助。

一、紧急自我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

(1)大力组织存款,压缩贷款,降低存贷比例;

(2)卖出持有的各种债券;

(3)变卖固定资产(处置抵贷资产);

(4)补充资本金(增扩股金);

(5)清收拆放或存放同业资金。

二、由市农信联社协调紧急组织辖内调剂资金救助。

三、必要时紧急向当地人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和再贷款救助。

四、向省级行业管理部门申请紧急救助。

第十七条突发性支付风险平息后,突发支付风险社要向市风险处置领导小组、银监组、市农村信用联社报送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性支付风险的情况、原因、造成的社会影响和采取的措施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樟树市防范处置农村信用社改革期间支付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大数据运维工程师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运维,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418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1.包括应用版本发布、备份、部署、工单处理、监控等;

2.负责应用系统日常维护巡检工作,编写运行报告;

3.及时响应并快速定位故障,保障线上业务 7×24稳定运行;

4.负责业务运营日志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5.负责收集业务平台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和对应的产品、研发部门分析、排查和解决,最终优化软件的性能;

6.负责外部信息对内的知会,内部需求讨论结果对外的反馈;

7.能够通过对日常问题的分析汇总编写数据分析报告,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任职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了解一定的数据库原理知识;

3.具有较好的沟通、对接反馈及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4.爱学习,好专研,耐得住繁琐细碎的工作形式;

5.有业务系统运维经验者优先;

6.熟练熟悉Apache、Tomcat、JBoss等中间件,以及Apache+Tomcat/JBoss的集群配置和管理优先;

7.有过云服务器维护经验者优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大数据运维工程师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运维,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248 字

+ 加入清单

1、负责现有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监控,提供IT软硬件方面的服务和支持,保证系统的稳定,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问题排查、跟踪和统计;

2、负责公司软件系统的上线测试、协调、验收和实施工作;

3、负责公司软件系统关键用户和使用用户的日常培训工作,制定详细培训计划,及时解决或协调解决用户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熟练掌握主流数据库(SqlServer、mysql);

5.负责服务器网络、防火墙、系统安全、病毒防护方案的部署与管理;

6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勤勉、踏实、能吃苦的、可适应全国性短期出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数据分析经理的职责职能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438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1. 负责天猫等各电商渠道数据的采集和分析,通过对品类、SKU进行市场分析,根据销售环节的反馈,能为客户品牌提供潜在市场、爆款选择、营销评估、推广策略、运营诊断等方案;

2. 监控客户品牌的天猫运营数据、解读运营数据的波动,从而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洞察业务动作,提供决策基础;

3. 必须熟悉业务板块内容(天猫、淘宝);具备一定的资源对接能力。

4. 根据业务部门需求,提供必要的天猫&淘宝数据支持服务;

5、承担分析报告撰写的主笔工作。

岗位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信息技术、金融学及相关专业优先;

2. 2年以上电商数据分析及运营经验,对快消、互联网、零售等行业及商业模式有一定的了解,对数据有较高的敏锐性,具有知名电商品牌同等岗位经验优先;

3. 能熟练使用Offices软件,有较强的数据挖掘、分析和建模能力;擅长撰写各类分析报告;良好的数据敏感度,能从海量数据中提炼出核心结果。

4. 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能与客户对接需求,工作负责,有团队协作精神。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防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70 字

+ 加入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常用的合同类型,房屋租赁合同看上去比较简单,合同条款也比较少,但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却时常发生。根本的原因是甲乙双方当事人合同条款订得不全面,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原来没有考虑到的情况。为了避免纠纷,在签订及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一、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应当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市场登记证》,只有领了《市场登记证》方可对外招商宣传及出租,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5、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6、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三、租赁期限的起算

租赁期限的起算一般有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

第二种情况,考虑到承租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办理有关报批登记手续,租赁期间的起算时间可约定在几月几日开始或者合同签字后多少日开始,从合同签订之日到正式开始起算租赁期限的这段时间称为免租期。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装潢施工所耗水、电费则应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次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四、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标准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双方约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每年递增。租金支付时间,由双方约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但在约定按年度支付时,双方应约定年度的概念及起始时间,否则,可能引起误解。

五、租赁房屋的交付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六、履约保证金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七、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八、合同中应约定,房产及其设施哪些部位由出租方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哪些由承租方维修。

这里应当注意,出租方对房产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当事先通知承租方,并尽可能在承租方认为合适的时间进行以保证承租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九、水、电供应

出租方应确保房产具有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承租方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水、电、通讯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比如,作为商场或工厂用途的,供电量应不小于250kw或电容量不小于300kva。还要约定,如上述技术条件非因市政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因故中断,则出租方应当在多少时间之内修复。

十、承租方只承租部分楼层或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出租方须确保承租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承租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公用的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盥洗室等设施。

十一、承租方在租赁的房产立面墙上做招牌、广告,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涉及到墙体、顶楼部分是出租方与其它各产权人共同使用的,承租方在使用广告位置之前,应由出租方与其它产权人共同约定各自的广告牌位置。

十二、优先购买权,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优先购买权也应约定清楚。例如,出租方有一幢三层楼的大楼,每层有五间房屋,承租人只承租一楼中的二间,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准备整幢大楼出卖,那么,原来的承租人有无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范围是什么。

十三、财产损坏赔偿,在租赁合同中要订明由于房屋之缺陷或损坏,或由于出租方负责提供的设施、公共管线在设置上的缺陷或损坏,或由于出租方或出租方雇员、代理人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承租方人员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出租方应对承租方负责并赔偿遭受的实际损失。反之,如果承租方有损坏财产的,也应当向出租方赔偿。

十四、财产保险,原则上房产险由出租方投保,承租方自行投资的设备及财产险由承租方投保。

十五、合同提前终止

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其它则双方可约定:

1、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有:

(1)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房产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承租方所租房屋营业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维续履行,则承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出租方违反其保证,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在承租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没能及时补救,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居住或对外营业或使承租方的合同权益受到实质的损害。

(3)出租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妥房屋租赁证或其他因出租房产所需的许可和手续。

2、出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有: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多少日。

(2)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承租房产转租他人。

(4)承租方利用承租房产进行非法活动。

十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约定,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应向对方支付多少违约金,违约金也可以分项约定。

十七、期满财产的处置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在一定期限内不拆除或取回有关物品,视为承租人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出租方所有。

还要注意,如果是一方中途违约,导致合同被提前终止,承租方装潢的财产及损失如何处理,也要在合同中约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律师风险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158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山东 甲方与 因 一事发生纠纷,特委托乙方律师风险代理。 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张晖东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其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乙方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案件需要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 元。 乙方负责垫付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 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 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 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 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 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五、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 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发生争议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可调解也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八、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九、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 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钱物止。 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申诉等,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山东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