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数据风险防范措施(汇总20篇)

浏览

574

范文

471

数据分析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69 字

+ 加入清单

号角相闻,告别业界风云;战鼓催发,迎来更富挑战的。站在新一年的起点,证券继往开来,正确把握券业发展大势,振奋精神、周密运筹,以必胜的信心和有效的准备积极应对挑战,拉开了抢占券业新的战略制高点、以资源深度整合为突破口、以发展缔造新希望的序幕。回首XX年,证券面对券业严峻的市场形势,面对重大政策变化和券商大规模分化、重组、兼并等因素带来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审时度势,认定“非固实之基无以铸广厦千尺,非坚韧之躯无以搏沧海巨澜”的道理,按照“规范发展,做精做强”工作指导思想和年初股东会、董事会提出的工作任务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以增收节支、业务转型、强化风险控制等管理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为侧重点,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同舟共济、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一些业务和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过去的一年,证券投行在严峻的证券市场环境下克服重重困难,勇于探索与创新,摸索出一条“以重点行业形成特色经营、做优质项目打造公司品牌”的经营思路。经过不懈的努力,证券投行实现了股票承销、债券承销、收购兼并三大业务的协同发展,并逐步培育了在基础行业特色与品牌。XX年投行业务又上一新台阶,1-12月主承销家数排名第三,ipo主承销家数排名第二,总承销金额在行业排名第十二,取得了历史成绩。其中,我们承销的开滦精煤项目筹资金额达到10.5亿元,这标志着我司在承揽大型投行项目上实现历史性跨越。

经纪业务扭亏为盈,市场份额逐步上升,从交易所公布的XX年1至11月股票基金交易量同业排名统计数据看,我公司股票基金总交易量的排名为21位,比XX年提高了3位。同时,业务转型取得一定进展,仅今年前11各月,基金销售就比去年同期增长近4.5倍,8月份基金代销资格的取得,使我司基金业务的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作为拓展市场、抢占客户资源、实现经纪业务转型的另一项工作,经纪业务今年大力推广了以银证通为主的非现场业务,并初见成效,XX年在银证通客户开户量、交易量上都有大幅增长,银证通交易在营业部交易中的比例比XX年提高了一倍。

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按照业务归属,公司精简管理机构与管理岗位,整合资源,充实一线业务部门,提高了公司工作效率。风险控制以审计部牵头,成立了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建立了从立项、决策到执行、反馈的科学流程与一体化风险控制体系,使风险控制覆盖各项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在实际工作中收到一定成效。公司加大it平台建设投入,启动了集中交易、crm、广域网升级、办公自动化、公司网站升级等大型项目,投资规模是公司成立以来的一次,对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开展创新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告别XX年,回首载浮载沉、激荡变换的业界风云,我们可以毫无愧色地说,证券广大干部员工风雨与共、顷尽全力奋斗过,众志成城、满怀喜悦收获过。尽管有些工作还不尽如人意,尽管前程还颇多艰险,但路是一步步走出来的,过去留下的缺憾正是我们今后攻坚的着力点。

展望,证券必定会开创更具希望、更富前景的明天。为什么如此断言?这是由外围环境和内在因素综合决定的——券业市场、资本市场乃至宏观经济形势给我们以挑战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大好的机遇;而证券初步具备了抓住机遇的素质,充分具备抓住机会的智慧和魄力。

从券业发展外部环境看,XX年,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效应进一步释放,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得到遏制,宏观经济发展的国内外环境总体继续趋好,面临一些长期结构性矛盾和一些短期问题已引起高层足够重视,并开始着手解决,这为资本市场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型市场,一方面市场证券化比率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明显偏低,有进一步提升的要求和潜力;另一方面,经济增长需要资本市场支持并与之相适应,加之我国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一直比较低,不仅加大了银行风险,也限制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已成为当前经济和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综合各种外部因素,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必然呈快速发展态势,新型+转轨的市场,必然会造就一批业界英雄。

从券业发展走势看,经过十多年发展,中国证券市场集聚起来的问题集中爆发,倒逼机制已经在促使制约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尽管这一过程对某些券商来说是相当痛苦乃至是灭顶之灾,但从券业发展的整体角度看,经过分化、兼并、重组等券业资源整合,一个健康、富有生命力的市场将脱胎而出,低水平、白热化、死不了也活不痛快的竞争将成为过眼烟云。

面对券业资源整合,自然“有人笑来,有人哭”,濒临外忧内患,证券完全有笑到最后的潜质。

我们有股东单位给公司的有力支持及其为公司提供的巨大的发展空间,这是一般券商难以企及的先天优势;我们有“笑到最后”的基本基础,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的稳健经营、规范发展的理念,在券商违规事件频发、以身犯险者纷纷落马、监管政策很可能马上成为判定券商生死大限的背景下,又为我们增添了一份优胜劣汰后分享券业盛宴的把握;我们具有良好的企业品牌和社会形象,在*界普遍认为券商信誉与公信力已降到了历史最低点的时候,债的顺利

申报和成功发行,就是监管部门和广大客户对我们的最有力的认可;我们具有逐鹿券业市场的经营基础和良好业绩,在经营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公司各项经营和财务指标基本良好,而且,经过XX年的努力,我们的投行业务、经纪业务实力又有较大提高,在某些方面,证券已经成为业内的一支劲旅。

在券业资源整合的关键时刻,公司又显示出抢抓机遇的智慧和魄力。XX年末,公司组织力量编制了证券未来十年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在不同部门、不同层次召开座谈会,针对券业发展趋势深入探讨解决公司资源整合、业务转型等事关未来生存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XX年的发展绘就了攻坚图。可以预见,新的一年,公司将实施一系列在证券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变革和创新,新一年的新希望,在年初便已现出曙光。

新起点、新希望。站在XX年的起点,让我们满怀信心,以更清醒的头脑、更旺盛的斗志、更奋发的姿态、更勤奋敬业的精神和更充沛的干劲,向我们的既定目标进发!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风险委托代理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577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风险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1 字

+ 加入清单

〔20__〕沪峰律民代字第    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

,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      元,则按照¥      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数额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    元律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风险投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51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好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关于xx项目的创业计划,欲投入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风险投资的项目

1.乙方已拥有xx项目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欲进一步完成该项目的软件开发,产品试样,直至设立公司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二、风险投资的阶段划分

xx项目的风险投资分两个阶段:

1.种子期:即xx项目的开发设计,直至完成产品样机,形成产品生产方案;

2.创立期:即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家生产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将产品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三、风险资金的投入

(一)种子期

1.在种子期,甲方投入5万元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完成产品的设计开发,直至完成产品的样机;

2.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决定根据乙方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共同委托软件设计师开发专用软件,委托设计软件的报酬及生产样机的费用在上述5万元风险资金中支出;

3.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均不享有工资收入,如需聘用专业人员则工资在风险资金中支出;

4.种子期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如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完成样机生产,则需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5.产品的样品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并开发完毕,甲、乙双方对样机进行评估,如达到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认可的设计要求,风险投资必须进入创立期;相反则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二)创立期

1.样机开发完毕并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销售产品;

2.甲、乙双方决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甲、乙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3.公司设立后,甲、乙双方必须将在种子期形成的有关产品的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无偿地转移给公司所有;

4.在公司设立中,乙方出资的万元由甲方提供无息贷款,乙方必须在公司设立后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归还给乙方,其中每年各偿还1/3,偿还期限为每个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公司分红后的一个月内。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必须优先偿还上述借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中代扣,如当年乙方分得的红利不足以偿还上述借款,乙方必须于分红之日起30日内筹资偿还,否则乙方必须将当年度欠款部分对应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上述对应是指公司设立时该部分欠款所占的公司股权),但甲方仅限于受让公司股权,不得要求乙方以其它货币或实物资产偿还借款。

四、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与限制

1.无论是种子期还是公司设立后,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均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2.其它形式投资引入时,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的资产价值为基准折算股权比例;

3.公司设立后如需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有权按设立时的股权比例追加投资。

五、违约责任

1.在种子期,甲方未投入或未足额投入风险资金,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未投入部分资金2倍的违约金给乙方,xx项目已具有的有形、无形资产均归乙方单独享有;

2.在种子期,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xx项目交给其他风险投资者,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已投入资金额2倍的违约金给甲方,xx项目已具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均归甲方单独享有;

3.样机试制完毕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设立公司,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风险管理自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83 字

+ 加入清单

为贯彻落实《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引导(试行)》(国税发(20xx)90号)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范(试行)》(国税发(20xx)71号)特制定我单位税收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一、 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步骤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税收自查自纠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防控机制,测评企业税收风险和隐患,依法处理和化解税收风险,促进企业提高税收遵从度。

基本步骤:整体工作划分为六个阶段:前期准备---风险测评---风险自查---集中分析评估---调查核实---总结反馈

二、组织机构

为组织实施好自查自纠工作成立领导组

组 长:(厂长)

副组长:(书记兼副厂长)

(副厂长)

(副厂长)

成 员:(财务部主任)

(副总)

(副总)

(物资供应部主任)

(审计部主任)

(税务专责)

(成本、固定资产)

(材料管理)

(审核)

(发票管理、出纳)

办公室设在财务部,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三、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要求

(一) 自查范围。

按照国税局要求重点自查增值税、所得税及其他涉及税种。

(二) 自查时间安排。

20xx年6月1日前为自查准备、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为自查实施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为自查结果上报阶段。

(三) 自查工作要求。

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按国税局统一要求,负责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安排、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内部监督等任容,形成完善的自查工作实施意见并传达相关人员,加强对自查工作培训和辅导,组织协调内部各部门、各层级共同落实税收风险自查,确保自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根据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统一下发的《企业税收风险自查提纲》,结合自身情况和特点,对照税收风险点,自查2019至2019纳税年度涉及的全部国税税种涉税事项的合规性。

按照《自查提纲》所列举的税收风险点,对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逐项进行认真自查,并查找相应的证据、资料和说明等附件,

形成自查工作底稿,为全面真实、完整准确的自查工作报告奠定基础。

(四)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本次自查工作中反应出的税收政策、征管方面有待商榷的问题,应及时与风险评估督导小组联系,申请最大化解决。

(五) 认真搞好整改

要将整改工作贯穿于自查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边自查,边整改,边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数据员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700 字

+ 加入清单

在市委、市政的领导和关心下,在自治区农普办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市农普办和县区农普办全体人员的通力合作,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接近尾声。现将全市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数据处理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1602个普查区、17010个普查小区,涉农单位1960家,需要录入的普查表有200多万张。我市农普数据处理工作全部安排在市一级开展,分为光电录入和Apras逻辑审核两个阶段,两个阶段同时进行。市农普办调配二十多台电脑,加上自治区调拨的12台电脑,约有30多台PC机用于农普数据处理工作。

整个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从准备阶段到数据上报,历时一年半时间,经历了数据处理组组建阶段、清查处理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培训阶段、光电录入阶段、逻辑审核阶段、数据上报阶段等。我市光电录入工作开始于20xx年4月上旬,采取外聘实习生和市农普办工作人员相结合操作的方式,由实习生进行扫描、校验、审核整个流程的操作,农普办人员在旁监督以保证扫描录入的质量。全面的光电录入工作于6月12日结束,期间共扫描普查表2300579张,平均每天扫描3万张左右,最高一天扫描约7万张的普查表。Apras逻辑审核开始于4月中旬,采取的方法是由乡镇人员操作对本乡镇的数据进行逻辑审核、改错,市农普办业务组人员控制总体数据质量。为确保数据质量,市农普办多次召开现场培训会,通过制定、执行完整的工作流程,从而对Apras审核进行全程监控。市农普办先后组织了20批约400人次参加了农普Apras逻辑审核工作,整个审核工作于7月下旬结束。市农普办还结合我市的实际,发挥创新能力,在国家下发的Apras程序制度基础上,新增了19条审核公式和10张汇总表用于数据质量控制。8月下旬,我市农普数据顺利通过自治区审核并上报至国家。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为数据处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数据处理作为整个农普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农普工作的好坏,我市农普数据处理工作之所以顺利开展,与市农普办领导密切关心分不开的。农普办领导经常对数据处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纠正数据处理工作错误,协调解决数据处理工作遇到的困难。

市农普办领导从普查经费中划拨出数据处理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数据处理培训、外聘数据处理人员劳务费、购买数据处理用服务器和PC机等电子设备、网站建设和网络正常运行以及平时日常办公所需要的支出,保障了农普数据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精心准备,成立农普数据处理组,制定本市普查数据处理实施。

根据南农普办字11号文《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职责分工方案》的要求,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设立数据处理组,并以文件形式明确了数据处理组的工作职责,处理组成员由市统计局计算站业务骨干组成。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普查数据处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南宁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农普数据处理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了整个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处理模式,建立了数据处理工作岗位责任制,确保了系统管理、扫描、识别、校验、审核、任务管理、数据管理岗位责任到人。市农普办还制定了一些数据处理工作规定,如计算机房管理规定、机房日常工作管理要求等。

(三)密切配合,做好农普清查数据处理工作,为普查正式开展夯实基础。市农普数据处理组积极配合业务组开展农普清查摸底工作,协助业务组完成清查快速汇总工作。

(四)认真筹备,做好数据处理环境的落实、数据处理系统的集成和设备补充工作。

市农普办及时落实了数据处理工作的场地,并对数据场地按要求进行了改造,保证独立接地并且小于1欧姆。购置了17台PC机,在机房安装了一台格力5P天井式空调,给机房配备了打印机,调配5台电脑和2台服务器用于Apras逻辑审核工作,并更新了机房的两台UPS。

及时接收自治区下发的数据处理软、硬件,及时组织数据处理组人员组装设备、安装程序、调试网络、测试系统集成,搭建了与外部隔绝的农普数据处理专用网络,保障了数据处理按时开展。同时,落实了资料周转、调阅和管理的资料库用房。

(五)精心挑选,做好数据处理人员选调和培训工作。

根据农普工作要求,市农普办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业务精的同志充实到农普数据处理工作中来,在数据处理工作各环节担当监督员、审核员等重要角色。并从南宁市有关院校挑选出39名学生参加光电录入和Apras逻辑审核工作。

市农普办多次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国家、自治区举办的各种数据处理工作的培训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对我市参加数据处理工作的县区及外聘的人员进行数据处理技术的培训。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受训人员熟练理解培训内容和掌握了相应的操作技巧,极大促进了我市农普数据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六)合理安排,做好各县区普查表上交及数据处理工作中原始资料的登记交接工作。

制定原始资料交接流程,制作了交接登记表,规定各县区上交普查表的时间,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交接工作,原始资料有专门地点存放,专人进行管理,已录入和未录入的资料分开存放,避免了在资料管理上出现混乱。

在光电录入和逻辑审核过程中,每个环节普查表的流转均有详细的记录。特别是在光电录入环节中,有专人领取普查表并由专人负责回收领取的普查表,对于已扫描、已校对、已审核的普查表均有明显标识。

(七)精心组织,做好普查表光电录入和逻辑审核工作。

在自治区下发的12台PC机的基础上,我市又购置一批PC机用于光电录入工作。制定了规范的录入工作流程,领表、扫描、校验、审核、收表等环节均定人定岗,专人负责,市级和县级排出专业人员负责跟班答疑。参与录入工作的人员实行两班倒,每班设有一个由市农普办人员担任的班长负责对光电录入的全面调配。每班交接有详细的交接单,记录清楚前一班未完成的工作、已领出报表的小区名。

数据处理组负责把光电扫描的数据从光电录入系统导出,再导入到Apras逻辑审核中,并进行审核,记录好审核出来的错误笔数。当光电录入导出时遇到错误,数据处理组人员将错误清单打出,交由光电录入当班班长处理。

Apras逻辑审核由乡镇人员操作完成,乡镇人员负责审核、修订本乡镇的农普数据。市农普办统一协调,安排各个乡镇进行数据处理的时间,业务组和数据处理组人员实时监控,当发现问题、错误,及时告知相关乡镇的人员。为进一步控制好我市的数据质量,市农普办结合我市的实情,发挥创新能力,在国家下发的Apras程序制度基础上,新增了19条审核公式和10张汇总表。光电录入工作基本结束后,原先参与光电录入的人员立即转入到Apras逻辑审核的工作。

(八)严格执行,做好农普图像、数据的备份和处理设备的维护工作。

数据处理组对光电录入系统进行刻盘备份,定期对光电扫描的图像和Apras逻辑审核的数据进行备份,图像可以通过程序定时自动备份,Apras中的数据通过人工定时备份。接入农普数据处理专用网络的每台电脑上均装有国家下发的VRV北信源杀毒软件,并对其设置了定时自动查杀病毒。由于措施得当,整个数据处理工作中未出现因操作不当或不及时备份或未及时查杀病毒而造成数据和图像丢失现象。

每天工作结束时,均要求扫描仪操作人员对扫描仪进行清洁。数据处理组每个月定期对扫描仪进行深度清洁。当扫描仪出现故障超出能力范围时,数据处理组均能及时与赞华公司联系,请技术人员上门维护处理故障。其他设备在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期间未出现任何故障。

及时对光电录入系统和逻辑审核系统进行升级。一旦国家农普网或自治区下文件更新,市农普办数据处理组均能及时对市级相关程序按要求进行更新(包含Apras制度更新),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而耽误整个数据处理进程的事件。

(九)服从调配,积极配合全区农普数据处理工作的开展。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在光电录入期间,我市先后支援了贵港市和北海市各一台光电扫描仪,支援贵港市四台PC机,有力支持了兄弟市的数据处理工作。在数据上报后,及时返还了自治区下发的所有扫描仪、PC机、服务器等数据处理设备。

(十)按时保质,做好普查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和上报工作。

市农普办安排有专人负责统计每天的光电录入进度,并按照要求及时向自治区上报光电录入进度。

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和方式向自治区农普办上报我市农普数据和扫描图像。在上报数据之前,数据经市农普办业务组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及有关文字随同普查数据一并上报自治区。

对于自治区审核反馈的数据和错误清单,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修订,及时按规定再次上报数据。

(十一)密切配合,做好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数据上报后,根据自治区农普办的安排,我市派出业务组组长和数据处理业务骨干参加了普查数据事后质量的抽查工作。在整个抽查工作中,我市按照自治区农普办的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完成抽查工作的每一个步骤。我市农普数据处理工作质量得到了较大提升。

三、今后工作计划

下一步数据处理工作的重心将转移到数据资料的开发上。我们计划在自治区反馈数据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全市农普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及早开展本市的农业普查资料汇编的编辑工作,完成县区一级的汇总并向其反馈相关数据和资料,努力搞好农业普查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6: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 加入清单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篇7:风险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8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山西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因纠纷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此案,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特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案件的全部强制执行事宜。

二、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出具代为办理执行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实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终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执行并收取执行款;代为谈判、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收取执行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与被执行人协商处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办理本合同所约定委托事宜。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项,乙方有权按执行标的额的____%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七、代理费支付方式:

1、甲方签订合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乙方为完成本代理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非诉讼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2、乙方代甲方收回执行款物后,甲方应在收到每一笔欠款后三日内按所收回欠款金额的____%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终结止。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出卖不合格商品被拒收风险责任由出卖人承担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70 字

+ 加入清单

出卖合格商品拒收风险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飞达公司与东正电器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飞达公司购买东正公司价值30万元的vcd机,东正公司按期将vcd机送至飞达公司,飞达公司委托有关部门对该批电器进行质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产品,飞达公司据此拒收该批货物。不料,当晚突起风雨,造成电器全部毁损。双方均认为对方应承担责任,因而成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东正公司虽然将标的物送到了飞达公司住所地,但该批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作为买受人的飞达公司有权拒收,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仍应由出卖人东正公司承担。

本案的焦点是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问题。买卖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又称风险责任,是指合同订立后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何方负担。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负担,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依以下原则确定: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依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即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负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自约定交付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给买受人承担;3、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标的物在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4、当事人未明确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5、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出卖人应于特定地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自买受人违反约定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给买受人;6、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本案即属第6种情况,东正公司已将飞达公司的电器运到双方约定的地点,但由于该批电器质量不合格,飞达公司有权拒收,在此情况下,作为出卖人的东正公司并未真正将货物交给作为买受人的飞达公司,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仍应由东正公司承担。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9:金川区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统计,全文共 458 字

+ 加入清单

金川区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自查报告

金川区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自查报告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础报表齐全。1、农业报表及镇卡、县卡等为逐级汇总上报,统计报表齐全,数据来源可靠;2、农村住户资料由专业人员按月逐户进行督促记帐和收集,确保了数据的连续性和全面性,做到了帐册齐全,帐实相符;3、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采取全面报表和住户调查资料推算而成,数据较为准确;4、农产量调查及其它调查主要依据农村住户样本点开展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上报程序符合要求。各类报表的上报都要经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对一些重要数据,如:农业民人均纯收入、粮食产量、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都要经过认真评估以后方能上报,确保统计数据能够真实地反映本区实际。

存在的问题

受样本量的限制,部分数据的推算结果会出现忽高忽低的现象,准确性较差。如:农村住户调查资料中,除农业外,其它行业偶然性因素影响较大,数据准确性不高。

金川区统计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大数据运维工程师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运维,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658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1. 负责日常网络及各子系统管理维护;

2. 负责设计并部署相关应用平台,并提出平台的实施、运行报告;

3. 负责配合开发搭建测试平台,协助开发设计、推行、实施和持续改进;

4. 负责相关故障、疑难问题排查处理,编制汇总故障、问题,定期提交汇总报告;

5. 负责网络监控和应急反应,以确保网络系统有7*24小时的持续运作能力;

6. 负责日常系统维护及监控,提供IT软硬件方面的服务和支持,保证系统的稳定。

素质要求及任职资格:

1.学历: 专科以上。

2.专业: 计算机相关专业。

3.经验: 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4.核心能力及业务技术要求:

A.熟悉Unix/linux和Windows系统,有IT系统维护经验; 对操作系统、网络、计算机安全有一定的深刻理解;

B.熟悉主流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及其技术应用;

C.熟悉主流web配置,包括IIS、apache、tomcat、nginx等;

D.熟悉负载均衡技术,lvs+keepalive+Heartbeat等集群技术;

E.精通或掌握SQLServer/Oracle/mysql等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之一)的安装/配置和管理;

F.熟练掌握Linux监控软件,如nagios等,监控系统安全控制及技术防范;

G.具备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攻关疑难问题具有强烈的兴趣;

H.性格开朗外向、善于学习,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I.良好的文档编写能力,较强的客户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吃苦耐劳, 高度的责任心及应急能力;

5.其它:身体状态良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数据库管理员的具体职责范围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仓管,全文共 283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1、负责数据库的安装、配置、监控、备份、性能调优、故障诊断等日常维护;

2、负责数据库容量规划、架构设计和扩容变更;

3、负责数据库线上变更审核及变更实施;

4、与研发团队配合,提升SQL性能、数据库设计规范;

任职资格:

1、教育背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网络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3年或以上DBA经验。

2、技能技巧:

1)熟悉Oracle/MySQL/Redis/MongoDB数据库安装配置、日常管理、备份恢复、故障诊断及性能优化;

2)熟悉Linux系统操作维护,熟悉shell脚本;

3)熟悉SQL性能诊断和优化;

3、英语要求:熟悉阅读英文技术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2024年声誉风险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00 字

+ 加入清单

2020年声誉风险自查报告

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舆情风险排查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紧迫性,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声誉风险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声誉风险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总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会”和3.15期间舆情工作的通知”,我行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舆情风险排查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紧迫性,按照总行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积极做好舆情风险的研判、排查及提升应对能力,力求工作做实、做细、做全,确保舆情风险排查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排查工作要求,对服务质量、收费、“七不准”规定落实情况、小微企业融资、操作风险及案件、员工涉及民间借贷、理财、信用卡、房贷、不良贷款、代理代销业务以及新产品业务的风险问题等当前舆情热点提示,我行此次舆情风险排查工作重点也围绕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案件和违规问题。近几年来,在行领导的正确带领下,认真贯彻执行总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将各类违法违规案件通报传达到每位员工,以血的教训教育每位员工警钟长鸣、遵纪守法,珍惜自己的职业生涯与职工操守,规划好人生道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同时定期不定期找员工谈话,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引导员工积极向上。通过排查,我行员工未涉及任何重大案件,未涉及民间借贷,也未在媒体上发生过不良、违规现象。

(二)服务质量、收费等问题。对于服务质量,我行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客户提供优质、真诚的服务,我行的口号就是要凭借宽敞亮丽的硬件,打响**银行在城的服务品牌,三年来,已获得客户的认可,表扬与各种荣誉不断,但也有二次客户投诉事件(2019年),通过登门致歉与解释,取得客户的谅解,并继续成为我行的忠诚客户。一线人员高度重视服务质量,一经发现问题,绝不拖延,迅速报告解决,尽量就地消融,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同是也在大堂处布臵了支行与总行的投诉电话、意见簿,按季随机抽查一定量的客户对我行的客户经理及临柜服务人员进行多方位的评价,加强了监督机制。

对于收费问题,我支行已严格按照总行制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大堂醒目处进行各类收费项目的公示,也有收费小册子可以让客户带走细读,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三)信贷及中间业务方面问题。严格按照总行制定的信贷政策执行,开展“普惠金融”工程进街道、社区宣传,将阳光信贷政策上墙公布,将客户经理姓名、管辖区域、联系方式及在岗状态上墙公布,将银监会“七不准”规定在营业大厅公告,方便客户办理业务,接受群众监督;在信贷投放上,按照支农支小支实主线和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为主的信贷投放序列倾力支持,不增加企业负担,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行现有不良贷款**万元,正在努力消化中,其中今年新增**万元,属于企业经营不善所致,已诉讼至法院,预计今年能够全部清收。历年不良贷款**万元,均已诉讼至法院,会有部分损失。经总行审计,发生的不良贷款中,我行员工均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在信用卡发放、房屋按揭贷款中,积极相应国家出台的各项信贷政策,严格按规操作,严抓贷款审查过程,杜绝滥放滥发,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在理财产品、代理代销及新产品业务营销中,我行总是先行安排学习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及操作风险点,向客户做好充分解释与揭示风险,按规定流程操作,未发生风险事件。

(四)员工管理问题。此次员工排查问题由综合办负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全行员工舆情风险意识,共排查员工24人,其中正副行长2人,劳务派遣工2人。对相关人员积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相关资料,对各种行为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发现,所有员工都没有通过网站论坛发帖、博客等散布各种对我行不利的消息,都具有较高的防范声誉风险意识,都能在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上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都能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极力维护我行网点、窗口、员工的形象,提升我行的综合竞争力,为各项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舆情风险排查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领导重视。为确保舆情风险排查到位,明确了行长

主抓,分管副行长具体抓,综合办公室实施,各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特别强调各部室要本着自己对自己负责的精神做好排查工作。

二是方式灵活。通过网络搜索,个别谈话,集体讨论,与媒体、公安取得联系,调阅录像等方式,围绕案件和违规问题、服务质量和收费问题、信贷及中间业务问题、员工管理问题四大重点进行了细致排查,努力使排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全、做好,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是加强防范。针对排查出来的客户投诉事件、中间业务收费、年后犯罪分子伺机作案机率增加等可能引发的舆情风险,坚持由办公室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并重申舆情风险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负面舆情,能及时向行领导及总行进行汇报,积极采取多方面、多渠道处臵,确保第一时间化解,防止舆情发酵和扩大。同时加强与当地公检法机关、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争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和理解。强化内控案防管理,严禁员工参与民间借贷,严禁员工充当资金掮客行为,确保员工合法合规操作,避免因员工违法违规而引发媒体关注。

在今后的舆情风险管理中,将引入舆情风险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现有的会议、网络、文件等载体,通过正面典型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的提高全行员工对舆情风险的认识,树立“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风

险理念,主动、有效地防范舆情风险,确保思想上认识到位、组织上领导到位、措施上落实到位,进一步做好舆情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员工管理,为我行各项业务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声誉风险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建立健全我行舆情监测体系,有效保障我行声誉,消除负面舆情特别是网络负面舆情对我行的不良影响;及时收集民意及客户回馈,保障客户及我行、行内员工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我行自接到相关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如下工作:

一、 明确我行舆情工作承责部门及联系人员 为保证网络舆情监测及银行声誉风险排查的有效开展,经领导研究决定,我行的舆情监测部门有稽核监保部负责并由该部门指派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以及相关信息的上报、轮值监测等工作。

二、开展行内自查工作 为及时掌握行内员工的异常行为动向,及时防范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或借用银行声誉从事违规违法行为,我行已在近期在行内组织开展员工的异常行为排查,排查事项涵盖工作中的异常行为表现、组织纪律方面的异常行为表现、个人行为方面的异常行为表现以及涉嫌“黄赌毒”等的九种人排查。并采取背向交互判断以及抽查谈话等方式确保信息来源的真实有效。经过此次排查,暂未发现有异常行为员工。

三、建立与地方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接访部门的信息交流渠道 为了保证在第一时间获得群众、客户、员工的信息以及上访原由,直面问题,及时查找自身不足,我行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监管机构的接访部门联络,确保出现相关信访问题后,及时接受信息,及时查找事由,接受监督。

四、我行继续开放信函、电话、传真、直接来访、网络等形式的信访接待工作渠道。及时接收信访信息,并保证每一个信访问题都得到及时、认真的回复。此外,我行不定期核查客户意见簿所登记的客户投诉及建议,并对异常情况实施问责制度。

截至报告日,我行暂未发现行内、行外及网络负面舆情风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不断强化工作力度,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防范我行声誉风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数据仓库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仓管,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397 字

+ 加入清单

1.按APQP要求负责产品的工工艺策划部分,井提拱归口输出物(如工艺流程图、平面布局图、过程特殊性清单.PBOM,PFMEAヽ节拍分析报告、防错方案、工装夹具开发、内部过程审核等)

2.参与新产品试制,ゥ责输出整机装配工艺过程流程图、整机装配操作指导书, 指导样机装配

3负责生产线装配工艺调试,支持生产线联调及生产线验收

4负责新产品制造工艺设计评审,工艺试制与工艺验证

5.负责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的合理性

6.负责编制标准化工艺卡片,维护更新批产后工艺文件及现场相关工艺记录表式

7.负责现场重要质里问题的解之,对各粪缺陥统计分析,寻找原因,制定措施并及时反馈

8.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区域的所管辖产品试验结果析,改进和反贵.产品问题的解决:进行观察并直接采取措施,从其他技术和操作人员处收集并解读数据

9.负责所管辖产品生产过程的不断完善,健全现场质量控制手段,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10.完成领导交班的其他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大数据运维工程师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运维,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396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1、负责和参与公司大数据基础架构平台规划,运维,监控和优化工作,保障数据平台服务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2、研究大数据前沿技术,改进现有系统的服务和运维架构,提升系统可靠性和可运维性;

3、负责和参与自动化运维系统及平台的建设;

4、负责优化部门运维流程提升运维效率。

任职要求: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2年以上互联网运维工作经验;

2、熟悉Linux操作系统及常见开源软件(Nginx,Tomcat,Zabbix等)的配置,管理及优化,能够独立排查及解决操作系统层的各类问题;

3、熟悉Hadoop/Kafka/Hbase/Spark/Elasticsearch/Hive的组件原理及运维方式;

4、精通Python,shell,了解JAVA;有良好的系统性能优化及故障排除能力;

5、具有很强的责任心、执行力、服务意识、学习能力和抗压能力;

6、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主动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风险投资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59 字

+ 加入清单

风险投资协议

甲方:

乙方:

好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关于xx项目的创业计划,欲投入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风险投资的项目

1.乙方已拥有xx项目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欲进一步完成该项目的软件开发,产品试样,直至设立公司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二、风险投资的阶段划分

xx项目的风险投资分两个阶段:

1.种子期:即xx项目的开发设计,直至完成产品样机,形成产品生产方案;

2.创立期:即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家生产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将产品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三、风险资金的投入

(一)种子期

1.在种子期,甲方投入5万元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完成产品的设计开发,直至完成产品的样机;

2.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决定根据乙方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共同委托软件设计师开发专用软件,委托设计软件的报酬及生产样机的费用在上述5万元风险资金中支出;

3.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均不享有工资收入,如需聘用专业人员则工资在风险资金中支出;

4.种子期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如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完成样机生产,则需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5.产品的样品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并开发完毕,甲、乙双方对样机进行评估,如达到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认可的设计要求,风险投资必须进入创立期;相反则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二)创立期

1.样机开发完毕并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销售产品;

2.甲、乙双方决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 %;乙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 %,甲、乙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3.公司设立后,甲、乙双方必须将在种子期形成的有关产品的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无偿地转移给公司所有;

4.在公司设立中,乙方出资的 万元由甲方提供无息贷款,乙方必须在公司设立后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归还给乙方,其中每年各偿还1/3,偿还期限为每个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公司分红后的一个月内。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必须优先偿还上述借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中代扣,如当年乙方分得的红利不足以偿还上述借款,乙方必须于分红之日起30日内筹资偿还,否则乙方必须将当年度欠款部分对应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上述对应是指公司设立时该部分欠款所占的公司股权),但甲方仅限于受让公司股权,不得要求乙方以其它货币或实物资产偿还借款。

四、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与限制

1.无论是种子期还是公司设立后,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均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2.其它形式投资引入时,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的资产价值为基准折算股权比例;

3.公司设立后如需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有权按设立时的股权比例追加投资。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县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736 字

+ 加入清单

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调研报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局20x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部署,贯彻执行《**省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有效保障保化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保化品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20xx年5月以来,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调研与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5月,我县无保健食品专营单位,有兼营单位85

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65家、超市及其他门店20家;无化妆品批发企业,有化妆品零售单位68家,其中专营店25家、药品经营企业12家、超市及小卖店等31家、美容机构26家、美发机构112家。

共调研检查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42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20家、超市及其他门店1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1家,其中专营店15家、超市10家、美容机构10家、美发机构30家。

二、本次调研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和重点

本次调研与专项整治采取了实地调研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宣传培训、责任落实、日常检查与查处违法行为为手段,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调研及专项整治:

(一)保健食品。

1. 重点调研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及所经营保健食品合法性的情况。认真检查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是否合法合规、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 结合20xx年州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检查。

(二)化妆品。

1. 重点调研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的合法性以及建立健全并执行验收、索证索票制度的情况。

2. 以化妆品专营单位、美容机构为重点,加强对美白、祛斑、祛痘以及防晒类等特殊用途化妆品合法情况的调研检查。

3. 以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调研检查是否有使用“三无”化妆品、过期化妆品、违法添加化妆品以及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目前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监管依据不充分,致使监管措施不力。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保健食品监管后续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甚至《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现有的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也早已无法满足新的监管需要,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对在监管中存在的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基层执法人员常常感到监管措施乏力,力不从心。

(二)职能移交后,环节界定模糊,部门之间沟通交流不畅。

职能移交后,由于新的配套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在一些环节上出现了界定模糊的情况,就我县而言,《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很快移交给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来的行政许可部门就停止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而现行法律法规也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监管者与经营者之间沟通的困难。

(三)保健食品监管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不统一。由于保健食品监管历史的沿革,造成了目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的不统一,产品有效期的要求不一致,常常使消费者和基层监管部门感到困惑。

2.生产厂家“一号多用”,或者冒用其他合法厂家批准证号。生产厂家为占据市场份额,擅自增加产品类型,常见如补钙类保健食品同一个批准证号被同时用于儿童型、孕妇型、高钙型或不同口味等。同时,还存在冒用合法企业批准证号的情况,例如,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就查获了涉嫌冒用合法企业生产的气血双补案1件,目前已立案调查。

3.虚假广告夸大宣传,手段愈加隐蔽。随着监管部门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整治,近年来未发现我县有通过电视媒体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但保健食品推销从发宣传单、贴广告等传统方式转向隐蔽的居民小区,采取在监管单位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通过推销员现身说法、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以及赠送牙膏、鸡蛋、饼干等花俏小礼品的方式进行宣传,夸大产品功能,引诱欺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文化素质偏低的消费者消费。

4.索证索票以及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完善。通过调研检查发现,我县大部分经营单位都建立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进销售记录制度,但在执行中还存在资质收集不齐全,尤其是检验报告未逐批收集的情况,存在购进、销售记录不完善,记录要素不齐全,只记录大宗品种,数量小的品种未进行记录等情况。

(四)化妆品监管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培训不到位。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单位对员工培训教育也较为重视,能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建立档案,但绝大部分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甚至有从业人员对化妆品效期等常识都不甚了解,加之人员流动性大,对化妆品的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较少,对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无所知。有的甚至连自己归属于哪个部门监管都不清楚。

2. 绝大部分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除个别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部分兼营化妆品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直接接触化妆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外,其他单位的从业人员均未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3. 存在购进渠道不规范、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辖区内大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都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但在执行中除个别较大规模经营单位外,还普遍存在购进化妆品时未严格审查供货方资质,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格,索取的购进票据仅为开具了数量、单价、金额的要素不全的手写单据的情况,甚至还存在未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购进票据的行为。

4. 存在同系列化妆品共用一个号的“一号多用”情况。由于生产厂家要取得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尤其是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从经济上、精力上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加之地方保护主义思想造成的对“一号多用”行为有意或无意的默许,有的生产厂家尤其是小规模的生产厂家就采取“一号多用”的方式生产同一系列产品,尤其以防晒、祛斑、祛痘等特殊用途类化妆品为突出。

5. 小化杂类化妆品未标明相关许可信息的情况较为严重。洗面奶、化妆水、护肤霜等常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上一般都标明了生产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信息,但对于小化杂类化妆品还存在未标明上述信息的情况,最为突出的有指甲油、价格低廉的唇彩、胭脂等。

6. 部分经营单位还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的情况。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单位,对化妆品过期情况未引起重视,甚至认为过期时间不长,又非入口产品,不会存在什么安全隐患。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就查处了销售过期美容霜、过期面膜的违法案件2件。

7. 美容机构使用超过有效期化妆品以及违法添加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美容机构服务人群的特定性、直接性、现场性,顾客往往希望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为了迎合顾客的心理,留住客源,部分美容院不得不采取一些不规范的措施,比如,进行抗粉刺、祛痘时添加甲硝唑、氯霉素,美白护理时添加VC针剂等。还有自制所谓纯天然面膜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

另外,由于美容服务的特殊性,美容院还会使用一些多人共用的大包装产品,对这部分产品单个顾客对产品的归属感不强,对产品的情况关注度不高,因此滋生了使用过期产品而顾客全然不知的情况。有的美容机构为节约成本还存在不区分顾客肤质使用产品的情况,所有这些行为,势必造成很多安全隐患。

8. 美发机构使用的化妆品较为混乱,尤其以染发、烫发类为突出。美发机构使用的洗发用品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顾客在美发店购买后存放在店内,美发店提供服务使用,这部分产品由于顾客对产品归属感强,对产品情况关心,所以问题相对较少;另一种是由美发店统一提供多人共用的大包装产品,这类产品由于是多人共用,加之顾客流动性大,所以顾客对产品情况一般都不太在意,因此造成了部分美发机构为了利润最大化而使用小厂甚至是小作坊生产的质量较差的,有的甚至是没有取得生产许可的产品。

美发机构使用的烫发、染发产品问题尤为突出。因为利益的驱动再加之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美发机构使用的烫发、染发产品质量令人堪忧。由于烫发、烫染发剂一般都需要几种制剂混合使用,加之顾客在美发机构消费时关注点往往更多在其技术上,所以烫发、染发剂使用时到底添加了什么成分、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合法,常常被忽视,导致部分美发机构堂而皇之使用不合格的烫发、染发剂而不被发现。

9. 化妆品销售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时鉴定困难。由于化妆品的特殊性,在使用中会有部分受用者出现不同程度的不适,如果情况轻微,经营单位尚有能力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但如果情况稍微严重,需要对是否是化妆品质量引发的问题进行权威界定时就非常困难。加之目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部门往往采取简单的、要求经营单位息事宁人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这就给经营单位和消费者都带来了困惑,双方权益得不到合法、正当的保障,也无利于整个行业健康、有序、法治发展。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建议

因为保化品监管长期以来都处于多部门、多头监管,所以虽然目前保化品已经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但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几经机制改革,监管队伍建设不足,监管能力非常缺乏。保化品国家标准不明确,从业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宣传培训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消费者对保化品期望不科学,安全意识不足,导致目前理性消费保化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尚未形成。要进一步提升保化品安全状况,确保老百姓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同时提升整个行业发展水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 尽快健全完善保化品监管法律法规,使监管工作能够有法可依。

保化品现行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必须尽快修订。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一套适用于我国保化品监管的法规条例,不但要规范保化品的注册审批、生产经营过程,还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保化品的市场准入(退出)、质量检验、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质量预警、广告宣传以及产品标志、标识、标签等管理制度。还应根据美容美发行业的特殊性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法规制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狠抓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式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以保化品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等为内容,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系统培训教育,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法律法规熟悉、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重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三)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部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企业理念、质量管理等不甚了解,缺乏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保化品安全观念缺乏,安全意识淡薄,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和守法意识都不具备,对执法部门的监管不理解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以保化品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从而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与企业签订并督促其按质量安全责任书的责任要求从事经营,真正担负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借助各种渠道大张旗鼓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培养理性、成熟、依法的消费群体。

通过播放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横幅、经营场所悬挂安全警示、发放宣传单等各种渠道,采取“六进”、举办讲座、开办宣传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消费者能正确认识保化品的作用,保持良好心态,提高识别能力,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同时,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方式加大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受到遏制。

(五)创新监管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作为监管部门,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也是检验监管水平、监管效果的一个标杆。要根据当地化妆品行业的实际,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不同监管措施,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对整个行业进行扶优治劣。比如,根据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大型超市、小摊店各种不同业态采取符合实际情况的不同监管措施;对特殊用途类化妆品、基础类化妆品实行重点监管,对一些销售量小的、安全隐患不大的小化杂类品种采取逐步规范的措施。

(六)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区域合作。

上游不防风治沙,下游又且能保持水土?保化品也不例外,其流通性强、覆盖面广,违法产品虽然发现在市场,但源头在生产,要真正做到铲除违法行为,坚持源头治理是关键。所以,必须从准入审批、生产、流通、不良反应监测等多环节入手,多部门协作,跨区域共同作战方可见成效。

(七)加强抽验机构和检验队伍建设,加大抽验力度,提高抽验靶向性。

保化品如果存在包装、标签、标识不合格、被污染以及超过有效期等从表面就能判断的违法违规,执法人员只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强化工作责任心,一般都能发现。但要判断产品成份是否合格、用量是否准确,是否添加了违法违禁成份等就必须通过相关技术检验,但目前在基层监管部门该项技术支撑根本无法满足监管需要,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加强检验机构和检验队伍建设。

应加大对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类保健食品以及对防晒、美白、祛斑、祛痘、烫发、染发等重点产品的抽验数量和抽验频次,提高抽验的靶向性,充分发挥科学、有效、权威监管手段的作用。

(八)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做好司法衔接。

加强对保化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大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对有不良记录的经营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化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开展示范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质量安全示范建设,打造一批在当地有影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发挥市场引领作用。

(十)引导、鼓励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引导鼓励以法律意识强、管理规范、配合积极的经营单位为主体,建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搭建平台、反映诉求、传递信息,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行业内训,开展行业评比,督促企业自律,营造保化品行业上进、守法、安全、专业的良好氛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数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8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线路基本情况

甲方向乙方租用 4 M互联网接入电路:

从甲方 到乙方的 机房。

第二条 质量条款

本数字电路技术指标应符合IEEE802.3标准协议的 Mbit/s网络接口参数要求。

第三条 合同期限及续租

3.1租赁期限为 1 年,以甲、乙双方签定的业务开通确认单的时间为租赁的起始日。乙方完成电路开通调试后,若甲方拒绝签定业务开通确认单,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合理的书面意见,否则,以乙方完成电路开通调试日期为租赁的起始日。

3.2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若甲、乙其中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协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

第四条 租金费用及付款方式

4.1费用标准: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的资费标准和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向甲方收取 4M电路一次性线路初装费 0 元。 4 M电路月租费为 2300 元/月。

4.2费用的修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国家新出台有关资费标准时,甲、乙双方应参照新的国家标准,以协商同意的新价格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有效期内的月租金全部以新价格核算。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付款方式:

(1)租赁费用甲方应按月支付,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电路开通之日起的十日内支付第一次租赁费用(电路开通之日起至当月底的租费),其余在以后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租赁费用。

(2) 不足一个月部分的租赁费,每天按月租费的三十分之一计算。

(3) 合同期满后,甲方应与乙方结清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合同终止。

(4) 租赁费用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甲方提供银行帐号,乙方每月向银行提供月租费发票及电路代号,银行根据上述票据,开出银行托收单,从甲方帐户上扣除当月租金,并由银行把上述票据转交给甲方。

(5) 甲方应按时交纳租金费用,如果逾期交纳,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当月租金费用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达一个月,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五条 施工、安装及开通

5.1甲乙双方因互连的具体施工、安装、调试、开通方案由双方协商解决。

5.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因本合同实施所涉及的设备安装场地、电源及地线。

5.3服务开通时间以乙方完成线路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及解决通道互联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为服务正式开始之日。

第六条 网络的维护

6.1维护界面的确定,甲方负责甲方设备的正常工作,并须保障乙方安装在甲方机房内的设备供电与相关的运行环境。 乙方负责由端口到CRNET节点间设备及线路的畅通.详细界定参见附件接入示意图。

6.2由甲方负责的部分出了问题,将由甲方解决。

6.3乙方因正常检修需暂停业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全年单条电路暂停业务总时间不超过24小时,超出部分按中断时长计扣相应时间费用。

第七条 中断补偿

7.1乙方负责维护、维修的光缆线路部分出现故障造成电路中断,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断,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7.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中断,乙方不对甲方予以补偿。

7.3电路中断应由乙方及时通知甲方或由甲方发现后向乙方通告,经双方确认为乙方原因的,中断开始时间从乙方通知甲方或从甲方通告乙方的时间算起,中断恢复时间以乙方通知甲方并得到甲乙双方在乙方机房测试确认时间为准。

7.4补偿费用计算方法:

非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电路中断达2小时以上时,(设备正常检修除外),应按实际累计时间扣除相应时间的费用。

第八条 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甲方:

(1) 本互联网接入电路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2)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租赁费用。

(3) 当电路发生故障不能使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通信站进行处理,并做好配合及故障记录。

(4)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业务用途,不得擅自将接入号码设置转接到有二次拨号或回拨业务等的非法语音平台,不得利用乙方的网络从事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的活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的服务或采取切断号码接入、中断电路等措施,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9.2乙方:

(1) 应保证提供的 4 M通道畅通以及互联网流量带宽的质量,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或倒通备用通道,并通知甲方。

(2) 乙方同意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甲方要求,可随时提高速率,同时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3) 为保证甲方网络设备、终端与互联网的接入,乙方在电路开通之日起向甲方提供1个免费互联网IP地址,以后每增加一个IP地址,按每月80元收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剩余使用期限费用的80%)。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1.1因下列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电路出现故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由于战争、国家政策的改变所造成的任何改变。

(2)由于地震、火灾、水灾、台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本合同的延误、终止。

11.2双方承担约定维护责任,因任何责任方的原因造成自身的任何损失,另一方无须承担。

11.3因乙方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已按要求提前通知甲方的,乙方无须承担通知期内而产生的甲方的任何损失。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不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都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和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的另一方的任何秘密。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之间由于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的任何争议应按下列规定解决:

13.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由于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遇到不可抗拒事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3.2如果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向广州市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事宜

14.1本合同未尽之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2合同附件和双方协商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14.4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由

甲方:广州分公司

乙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 编: 邮 编: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能耗数据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69 字

+ 加入清单

能耗数据自查报告

x年,沧源县规模以上工业有9户,比XX年新增1户,即碧丽源(云南)茶业有限公司,截止2月末,9户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当年价)9199万元,同比下降15.34%,实现工业增加值是3474万元,同比增13.8%。产生的综合能源消费量是4923.41吨标准煤,同比下29.31%。

一、工业生产经营现状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大部份的工业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约束和限制,目前我县2户中型重点矿产企业沧源县金腊云矿锌业有限公司及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沧源金腊铅锌矿处于停厂状态( 沧源县金腊云矿锌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千多万元,但成本费用投入是6千多万,亏损额达2813万)。根据目前市场销售情况,今年是否能开工或开工日期,还是个未知数。从分行业看,煤炭开采业受各工业企业原煤需求量减少的影响,产量受到限制,产量下降51.32%,产值下降45.42%。供电企业售电量664万千瓦时,同比下降31.82%,产值下降30.78%。制糖业目前处于增产保增收,产量增48.45%,产值增26.58%增长,但当期价格比同期每吨下降400元左右;沧源县建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进行设备检修,由于销售价格持续下跌,导致产量增6.90%的同时产值下降8.52%。精制茶加工企业由于季节性生产原因,目前没有产值。从以上数据反映的情况来看,今年的工业经济形势非常严峻。

二、工业综合能源消费情况

由于工业生产形势的不乐观,1—2月9户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产生的综合能源消费量是4923.41吨标准煤,比同期的6965.11吨标准煤下降29.31%,单位产值能耗是0.54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15.6%。两户重点监测企业即沧源县金腊云矿锌业有限公司、沧源县建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除1户停厂外,沧源县建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自去年以来,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1—2月,每吨水泥综合能耗同比下降5.0%,每吨水泥综合电耗下降10.5%。各工业生产的能源消费情况是:原煤消费7952.64吨,比同期减少2987.26吨,下降27.31%;电力消费1216.79万千瓦小时,比同期减少677.41万千瓦小时,下降35.76%。其他燃料消费是12483.77吨标煤,比同期增加3677.52吨标煤,增长41.76%。造成9户工业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下降幅度大于产值下降幅度的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与同期2月份相比较,XX年沧源县金腊云矿锌业有限公司综合能源消费量是1947.37吨标煤,占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27.96%,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7.65%,综合能源消费量所占比重大于产值所占比重,因此在该厂停厂阶段,对全县产值及综合能耗的升降速度造成一定影响。二是沧源南华勐省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能源消费原的转变,供热能源由原煤燃烧转为甘蔗渣燃烧,本期的原煤投入比同期投入减少418.64吨标煤,而甘蔗渣的投入比同期增3677.52吨标煤,在综合能源消费量中甘蔗渣作为生物质能不计算在内,由于止原因,2月末, 沧源南华勐省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产量增长的同时,工业产值比同期增26.56%,综合能源消费量比同期下降24.95%。以上两方面的原因是造成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下降幅度大于产值下降幅度的主要原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两年,通过报表制度以及机构设置的逐惭完善,能源统计工作也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要客观、科学的反映节能降耗实效性在统计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首先是部份企业对能源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基层统计人员配合不好,导致数据质量不高。造成这种现象主要一是因为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高,加之单位领导不够重视此项工作,在统计部门以不能胜任统计工作的建议下,单位也不进行人员的调整,以应付的态度对待部门统计,这是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第一隐患。

其次是,企业基础台账不健全,统计部门对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很难做出监测。例如一些用煤企业对当期煤的消费是以购进量减目前的库存量推测,由于不好进行准确计量,库存量是以肉眼推测,以此推移,很难准确计算单价产品的能源消费情况,还有的是汽油统计,由于工作方式,有的企业使用刷卡的消费方式,因此很难当期计算出属工业生产用的汽油消费量。

四、今年的工作建议

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专设能源统计机构的作用,对基层统计人员作认真的业务培训,对不能胜任部门统计工作的人员对单位提出书面建议,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相关部门配合好对企业基础台账的设置和完善。目前基础台账不健全或是设置已不能满足能源统计的要求,也是影响统计数据失真的一大重要环节,根据企业生产的特点,在满足能源统计的前提下对企业台账的作出科学合理的设置。

能耗数据自查报告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数据分析经理的职责职能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1.定价规划:根据公司的产品定位、行业趋势、竞争分析、成本利润等方面,设计相关定价策略、模型与方法论;在公司定价流程框架下,对全球相关方(含渠道、直销以及公司各部门)提供定价方法论指导。

2.定价执行:根据定价流程,运用定价模型与方法论,对来自渠道、直销人员以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培训以及方法论的辅导,帮助相关方理解定价策略。通过定价流程的执行,使全球各市场与销售区域产品方面赢得同行业与战略的竞争优势。

3.定价控制:对制定的定价策略进行基于客户、市场、渠道等多维度等的聚类分析,优化定价模型、工具和方法论;提供基于公司经营与战略的定价分析报告,协同和推动渠道、直销与公司业务部门共同达成预期目标。

4.定价优化:协助IT部门将定价模型和工具实现IT系统固化,实现定价的优化流程。

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经济学、市场营销、财务、数学、电子电气理科类等相关专业;英语沟通流利、书写熟练。

2.至少五年在财务、商务、销售、市场或其他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有全球多功能组织运作者优先;对电子测试测量领域有深入业务理解者优先;获得全球定价经理培训认证者(Certification in Global Pricing Manager Training)优先。

3.有B2B渠道和直销管理经验,对业务有清晰的了解,熟悉佣金和折扣、促销和返点的计算,熟悉集成开发流程(IPD)以及市场管理流程者优先。

4.优秀的数据分析能力,熟悉算价工具、熟悉财务成本分析者优先。

5.具有优秀的逻辑能力、战略思维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管理技巧、分析决策能力、销售管理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数据通信业务合作协议无线上网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5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视乙方为密切的_______合作伙伴,建立、保持与乙方的长期_______业务关系,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_______业务。

二、乙方视甲方为重要大客户,提供优先、优质、优惠、快捷的_______服务,承诺在《_______标准》基础上,尽最大能力向甲方提供通信便利条件,满足甲方需求。

三、甲乙双方在目前业务合作的基础上,着眼于未来合作方向,根据各自拥有的可利用的资源情况,逐步在宽带上网数据通信组网、IP电话、声讯查询、网络信息服务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发挥各自职能和资源优势,充分进行开发利用达到双赢目的。

第二条 业务服务收费约定

一、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新的合作意向时,可通过协商方式向对方提出,双方确定具体项目后,按照本协议(或补充协议)条款规定的双方权责予以实施。

二、双方在本协议中认定以下一系列业务合作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总机业务。

甲方本次新装_______档企业总机业务,月使用费按_______/月收取,并捆绑在甲方_______号码上计费。

2、全球眼业务。

甲方本次新装全租型全球眼_______点,其中_______点月使用费按_______元/点收取,其他_______点月使用费按_______/点收取,一次性调测费、施工费、材料费三项总费用具体在全球眼协议中体现(该业务协议另签)。

3、光纤接入互联网。

(1)甲方原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务领航信息版标准速率_______M的上网光纤(计费号码。_______),实际收取套餐月使用费_______元/月(国家资费标准月使用费为_______元/月),作为友好合作伙伴,甲方自愿承诺继续使用本业务_______个月以上,乙方相应给予甲方在保持原光纤电路月使用费不变的基础上由标准速率免费提速至_______M的优惠(_______M光纤标准月使用费为_______元/月)。

(2)甲方若提前退租商务领航光纤电路,甲方光纤电路所享受的免费提速服务相应取消,此外甲方应向乙方补交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给予的全部优惠(含免费提速后甲方所享受速率标准应收标准月使用费与甲方按本合同支付的租用费之间的差额)。

4、ITV业务。

(1)甲方本次新装_______部_______,一次性安装资费标准为_______元/部,作为友好合作伙伴,乙方特按_______元/部向甲方优惠收取一次性安装费。月使用费(含设备租用费)按_______元/部/月收取(时尚型_______标准自费。_______元/月/部),并捆绑在甲方_______号码上计费。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一条_______M光纤和_______台交换机(产权归乙方所有)用于接入_______业务观看使用(仅_______专用,不得用于上网,_______光纤标准资费_______元/月,交换机_______台价值_______元)。

(3)甲方同意采用租赁的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电信互动电视终端设备,租用费包含在月使用费内收取,电信互动电视终端设备产权归属乙方。

(4)乙方提供的电信互动电视终端设备在保修期间内如发生非人为损坏,乙方承诺提供设备更换。如发生甲方认为所致损坏,则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如设备损坏无法维修或设备丢失,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赔偿单价如下。设备类型整机电源遥控器(电视和星空视界二合一)影音信号线赔偿单价_______(元)。

5、月租优惠。基于甲乙双方本次光纤、全球眼、企业总机、ITV业务合作,乙方特给予甲方_______部办公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部电话赠送_______元基本月租的优惠,给予甲方_______部办公电话,每部电话赠送_______元基本月租的优惠,赠送的基本月租只限在本机上当月使用,可用于抵扣市话、长话、基本月租。甲方若拆除光纤、全球眼、企业总机、ITV业务中任何一项,则月租优惠相应取消。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的重要大客户,享受乙方为大客户提供的“一站式”等一系列优质服务和业务优惠条件,有权加入乙方组建的电信大客户俱乐部,参与俱乐部活动。

2、甲方承诺在乙方能够满足其通信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电信业务,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执行提供的优惠、优先条件及要求甲方返还已享受的优惠。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租用的电信业务超范围使用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甲方拥有的虚拟网用户应局限在本单位使用,不得将电话接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乙方将按有关规定补收一切费用,直至停机。

5、甲方保证连接到电信公众网络上的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电信管线建设,提供安装电信设备,配线架、机架的专用机房,协助保护乙方在甲方所在地建设的电信设施。

7、甲方应遵守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电信业务使用管理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或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按时支付电信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视甲方为电信重要大客户,为其提供各类电信通信、业务咨询、组网建议等综合性通信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投资建设电信管线、网络设备至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专用机房(甲方内部网络所需的线路、设备由甲方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

3、乙方保证通信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4、乙方所提供的通信业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5、在通信资源具备的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向甲方宣传,提供试用各类电信新业务。

6、甲方在接入和使用电信业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均可就近向乙方各县(市、区)电信局申告,乙方应负责全程处理。

7、虚拟网和甲方内部综合布线以外的管线(即主干电缆及其管道),产权归乙方所有,凡涉及到虚拟网设备维修、升级、更新及主干电缆的维护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对所投资的管道、线路和网络设备拥有产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除法律或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任一条款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则视为违约。守约一方可选择书面通知违约一方立即终止协议。且作为友好合作伙伴,现乙方给甲方最大限度的优惠,今后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甲方应返还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给予的全部优惠。

第六条 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除非法律规定或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泄漏与对方有关联的资源和信息。

2、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传统商业秘密)负责保密责任。无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若一方违反本条规定,对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提出要求。因解除协议造成对方损失时,应按对方损失数额进行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可通过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

3、本协议及其附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依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合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南安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生效,有效期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协议期限届满前_______日内,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_______年,顺延次数不限。如一方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议如开始顺延,在该顺延年度内甲乙双方均须依据本协议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如以前双方所签订协议的相关条款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3、协议中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