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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预算员主要干什么(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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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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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发包方: 工程承包方: 工程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文件的组成

一、文件组成

1、本合同文本(含附件);

2、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会审纪要;

3、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钢结构制作工程规范及其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4、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

5、合同设计技术条件所构成的《技术补充协议》;

6、承包方的深化设计图纸(含构件制作图、构件安装图和节点图等);

7、本合同履行中签署的会议(会商)纪要,双方往来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构件照片、承诺书、证明书、通知书、确认书及工程联系单、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涉及合同条款履行、变更的各种书面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照本合同文件组成的排序文件之表述解决;文件中无表述的,双方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约定处理。

本合同履行或处理过程中按本条第1款的文件排序适用工程事务;本合同已约定的,按

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1、结 构: 。

2、建筑面积: 。

3、层 数: 。

第二条 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一、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自理,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变更进行制作、安装。

二、工程技术要求:

1、施工技术条件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修改图纸、答疑文件为准。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 承包范围:合同附件施工图纸内钢结构部分, 。

二、上述承包范围内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验收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预计)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与此有出入的,以竣工图纸为最终结算标准。

四、本工程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费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第四条 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在上述工程范围和技术条件下合同总价包死。本合同特明确,材料部分开具材料增值税发票,劳务部分开具建筑安装发票。

二、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总包服务费(总价的1%)及税金;不含劳保基金。

三、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调整合同价款:

1、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价格以报价表同项单价为准)。

四、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包死价+调整合同价款。

第五条 设计及其变更

一、本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自理,发包方应在图纸会审前向承包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钢结构施工图 二 套及变更图,承包方依据施工图及变更图进行加工图设计并进行构件加工。

第六条 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发包方甲方代表

1、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为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甲方代表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发包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发包方发生法律约束力。项目经理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承包方对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发包方应在接到异议后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确认承包方的异议。

5、情况紧急时,甲方代表可向承包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方。

6、发包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为名。姓名为:。

7、发包方更换甲方代表,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承包方。

8、甲方代表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二、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派驻工地现场的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承包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证无效,除非经承包方盖章追认的除外。

3、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发往发包方各种书面函件,经发包方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对函件生效有专门约定的,依约定。

4、承包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

5、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应知识。

6、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力和责任依据合同、承包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项目经理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

7、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工程监理

1、本合同发包方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公司委派 为现场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方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对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与发包方委派的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发包方甲方代表相同,除非发包方有特别限制,但应书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条 施工准备

一、承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承包方应派员参加由发包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2、设计施工图纸经会审确定后,承包方即应组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送交发包方。

4、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承包方应书面通知发包方,准备进场安装。

二、发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场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接通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源及电源,满足现场用水用电要求,乙方装表计量,按实际用量计费交给总包单位;施工场地平整压实应由承包方与总包单位另行约定,发包方负责协调;拆除现场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

2、发包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承包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第八条 工程期限及顺延

一、工期组成及实际起止时间按以下计算:

1、制作及施工准备期为有效工作日,从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施工图设计会审通过的通知之日的第 天起,至承包方构件制作已具备发运安装条件,向发包方发出进场安装通知日止。

2、施工工期为场施工条件、对基础复测合格交接后的第 日起至承包范围内的构件安装完毕。

二、工期顺延

1、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无法进场施工,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时。

2、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构件重新制作或采购,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基础工程不符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5、因甲方代表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7、因雨雪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8、非承包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三、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承包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则视为同意复工。

2、停工并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则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责任是第三方时,则发包方对第三方取得追偿权。

第九条 材料供应

一、承包方采购和提供材料

1、承包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并应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属承包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承包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承包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的质量负责;构件运至现场应在下面垫上枕木或木料,保护漆面。

3、承包方运送材料、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其代表清点检验。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上或检验申请上签字。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发包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承包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必检项目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条 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承包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发包方人员除甲方代表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三、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工程的构件制作承包方安排 工厂制作,在材料准备好后,承包方将邀请监理方现场进行质量监管。

2、承包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3、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4、承包方应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或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方应按该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5、承包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6、甲方代表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发包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7、承包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8、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甲方代表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9、自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按国家法规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一、地脚螺栓工程由承包方复测合格并请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开始进场施工。

二、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次构件安装完毕,承包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发包方组织中间验收。发包方在接通知后二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字确认,验收不符要求的,承包方整改。发包方二日内不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三、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分部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应自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之日起 七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验收合格的,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2、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发包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日。

3、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发包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应计入承包方的施工时间。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后 七 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有关质量等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工程款由业主方直接支付给承包方:

1、 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 (即人民币 。

2、 本工程共分五个单体,每个单体施工完毕后付至单体造价的80%作为进度款,以此类推。

5、 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结算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如发包方未能按付款方式履行,承包方有权计息,按未付部分每月 ‰ 计入。

6、 余款%自钢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满后七日内由业主方无息付清。

7、 业主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工程款时,在承包方催告后 付的,承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待业主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业主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28天内不支付的,则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业主方赔偿一切损失。

8、 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 承包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发包方损失的,应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每天三千元计算赔偿承包方的损失。

2、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发包方未及时向承包方发出指令、批准、或发出指令错误,赔偿承包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1 本合同;

1.2 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或附件;

1.3 施工图纸;

1.4 合同履行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往来电报、传真、信函、联系单、通知书、确认书、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有关的各种书面函件; . 1.5 投标书和招标答疑文件

第十六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二、 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也可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修改。

三、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满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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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碎石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5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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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碎石买卖合同怎么拟定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碎石买卖合同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哦! 建筑碎石买卖合同【1】 合同编号: 买方: 中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____市____区盈丽建材经销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

1.1 上述综合单价已包含了产品采购、装卸(起坡用吊机、趸船、皮带机和基础设施及电耗等)、运输、损耗、电子计量装置、保管、起坡损耗、甲方混凝土工厂损耗、保险、规费、资源税、税金、风险管理、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就本合同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2 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 无 调整。

1.3 乙方供料产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的,产品综合单价 无 调整。 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供料产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乙方需变更供料产地,应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甲方不同意。

1.4 以上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 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结算以本合同第

7.2条为准。

2. 合同履行期限 自____日至____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3. 质量与技术标准

3.1质量标准:乙方交货时随货交付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产品的检验指标能满足 的要求。 其尺寸、外形、重量以及允许偏差应满足 甲方技术标准 的要求。 材质证明书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实的,产生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2 技术标准: B3043-《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技术条件》 ;B10424-《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 。 碎石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同时满足以下规范标准要求:

(1)碎石的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041-)、《普通砼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G52-)等、《建筑用卵石、碎石》(GB1468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G E42-)。

(2)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43%、最大粒径不大于3

1.5,C-0.02%,碱活性0.01%。

(3)碎石应选用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级配良好的连续级配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大于3

1.5,选用骨料前应进行碱活性检验,不得采用有碱活性反应的骨料。

(4)混凝土强度等级:C20-C60。

(5)当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

(6)甲方和监理要求:

4. 计量方法

4.1 采用过磅计量方式,每批次应扣减经甲方实验室测定的含水率部分

5.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5.1 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以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数量组织好分期分批供应材料,每批具体交货数量和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5.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料场所在地。

5.3 交货方式: 采用汽车运输 ,乙方负责供料、运输及装卸,甲方在未验收货品前,一切风险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 验收及提出异议

6.1 验收时间: 收料当时进行取样 ;验收地点: 甲方料场 。

6.2 验收方式: 每批次碎石全部或部分抽样验收 。

6.3甲方有权到乙方砂石料料源地或取材场(厂)进行检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6.4 甲方和业主及监理单位有权对每次送达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若抽检不合格,或对抽验合格后的产品交由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后发现不能满足技术规格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对该批产品按照第

6.5条的约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5 甲方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产品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但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____日内按照甲方要求 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产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6 乙方应在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前 2 小时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指定人员在进行现场接收(指定收货人为: 程 )。 产品经收货人对外观、型号规格、数量检查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货单据,指定收货人签字或加盖指定的收货印章均视为甲方有效确认。 产品签收的,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物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7. 结算与货款支付

7.1 本合同无预付款。

7.2 每月的____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甲乙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砂石料实际收货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7.3货款分期支付。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__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 90 %,剩余 10 %作为质保金,在工程完工后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4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支付 。 乙方指定联系人 马 ,联系方式 138。

7.5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3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7.6本合同质保期 12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为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所供货物的质量终身负责。

8. 甲方义务

8.1 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8.2 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8.3 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物品。

8.4 按合同约定对物品进行检验和验收。

9. 乙方义务

9.1 乙方应满足甲方备料要求,并保证其砂石料合法来源,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2 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含生产、运输、装卸)所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包括在船运、 码头装卸,公路和施工便道上进行材料运输,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9.3 乙方必须做好开采、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道路及周围环境、及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 乙方材料供应应完全服从甲方的协调与指挥,乙方负责向甲方项目上派驻代表,负责材料的协调卸货和计量监督。 乙方代表的办公、交通、生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5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有关物品无法律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否则,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 违约责任

10.1宽限期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10.2 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甲方要求的,乙方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____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 3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视工程进度情况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物资,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____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0.4 乙方不得将材料采购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或交由第三方实际履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5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断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6 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撤走自己所有的机械设备及材料,否则视为乙方其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1

1.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

①提交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进行诉讼;

②由

进行仲裁。 1

2. 其他事项 1

2.1 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

2.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1

2.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 四 _份,双方各执_两 _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及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及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____日 建筑碎石买卖合同【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____市 西城 区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砂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 标的物及其数量、价格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砂子 ,吨,总计 吨;购买石子,吨,总计 吨;总价款为 元。

1.2 合同价款的调整:上述

1.1款中的单价不得调整;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但总量不超过本合同总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权拒付。 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在乙方向甲方供货结束后,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 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 运输由乙方负责,或由乙方委托 作为其授权运输单位进行,运费由乙方结付;如乙方无法提供运输,由甲方自行组织运输的,每吨砂子单价下调 元,每吨石子单价下调 元,作为材料运费。

2、 质量要求 砂子执行国家标准(G52--9

2);石子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标准(G539

2)。

3、风险负担:砂石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起由甲方承担。

4、 砂石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

4.1____月间每月的第____日至第____日。 乙方每月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供应,但其应供应量余额必须在____日前供完。

4.3 乙方负责将砂石运至前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并将砂石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砂石后应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该凭证将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4.4 收货数量以甲方搅拌站过磅数量为准,并按规定扣除合理损耗。 合理损耗比例为: 。

5、 货物检验

5.1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编号砂石中抽取试样并检验,砂石签封后,试样保存三个月。 甲方对乙方同期编号砂石检验报告认可的,以该检验报告为验收货物质量的依据。 甲方不认可的,有权拒收,并可委托____市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 如果乙方提供的砂、石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购买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2到场时的租赁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码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如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货物质量问题,视为乙方所交付货物合格。

6、货款的结算程序、方式、时间及地点

6.1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由甲方项目相关人员在____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签署意见的报告送交甲方物资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额度支付货款。 货物供应完毕,双方最终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未经双方结算确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余款。 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4应以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进行:

①汇兑(信汇或电汇)、

②票据(支票或汇票)、

③现金。

6.5付款地为甲方营业地。

6.6乙方指定其员工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当该代理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7、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以上述

1.1款中列明的合同总价(暂定总价)为依据。

7.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 乙方提供的砂石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 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损失。

7.4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数额不能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3%。

7.5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其他约定事项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买受人向出卖人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出卖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均应被认为已经送至出卖人。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编码____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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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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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年月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萤⒏葱础⒂∷⒌母髦滞ㄖ、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

发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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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材料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销售,全文共 1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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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总价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工程所需,供给乙方的产品及产品价格,总货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条?订单

1、订单的形式:订单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

2、订单的内容:订单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收货人、运费承担等。

3、订单的送达: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订单签订方式确认并成交。甲方应使用指定的电子邮箱或传真号向乙方发送订单,否则该订单对乙方无效。双方接收订单方式如有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具体每批交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以订单为准。

4、订单的生效:订单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条?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提供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运费由_____方承担,货品装卸由_____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方式

由乙方现场验收,甲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______小时内负责处理解决。

第五条?经济责任

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的罚金。

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的罚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的罚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如乙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_%的罚金。

4、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_%计算付给甲方,作为延期罚金。

5、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六条?付款方式

货品到达当日且验收合格,乙方须付与甲方合同总价之_____%,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所订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注销或更改,如任何一方要求注销或变更合同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总额_____%作为补偿金。

2、如确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本合同可以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共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本工程结束后自动解除。

甲方(盖章):

银行账户: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银行账户: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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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公司劳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2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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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劳务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涂料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保证双方的利益,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考虑及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四、工程工期及其他(双方协商签订日期为准):

1、工程开、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并相应顺延工期。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双方约定,工期相应顺延。

五、工程造价

1、平方单价:______元。注:此报价不包括管理费、配合费及任何税金。

2、工程面积:______平方米

工程施工完毕,按照设计图纸、变更、公司技术核定单计算,梁柱子等全部按展开面积计算。

六、付款办法:____________

七、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因乙方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赏,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本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应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2、乙方应如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施工防护措施,杜绝伤亡事故,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隐患,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好后方可施工。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1.2甲方工程部统一协调指挥,并有权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工程进度情况;

1.3甲方免费提供仓库、工人住宿用房、施工用水电。

2、乙方责任

2.1甲方组织的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进行施工;

2.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资料;

2.3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有关竣工资料;

2.4服从甲方统一协调指挥,按达标现场的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2.5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土建结构及建筑,并有保护成品、半成品的义务;

2.6严格执行甲方《管理体系》及《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第九条:工程保修

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天内进行维修,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由乙方承担费用,

第十条:合同生效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后生效,在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有效外,其他条款终止。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列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后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遵守合同的原则,甲方愿意将座落在______办公楼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并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工包设备及周转材料形式包给乙方。

二、承包单价: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______元,不论工料上涨下跌均以此价为准。

三、承包内容:本工程具体内容

1、基础土方开挖回填,凿桩头、施工图所有的土建工程及内粉外贴、柱墙植筋、焊接、排水沟、散水、室内地面、养护、化粪池、外排水沟及零散用工所有工费。

2、工程所需大型机械设备(包检测费用)、工具、用具、水管等。

3、工程所需架树、架板、模板、方料、顶树、安、铁丝、马钉、钉子、扎丝、切割片、工地用电的电线、电缆、食堂炊事用具、职工住宿用具、炊事员工资等蓝图内所有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按图施工,搭设周围的防护、搅拌机安全棚、人行安全通道及楼梯间安全防护。电梯井内每二层做硬防护,按安全施工规范搭设该工程洞口周边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木工制模、钢筋加工工棚。

四、付款方式:

完成主体一层付总价的______%,以后每完成一层按总价的______%付,主体完成付总价的______%。内外装饰工程,内外墙粉刷工程完成按总价的______%各层均付,工程完成付到总价的______%,竣工验收合格预留质量保证金______%,其余结算____月付清余款,质保金时间为___年。

五、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本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天必须全部竣工验收,时间为______天,不得拖延,乙方自开工之日起,必须精心组织,服从甲方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管理,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返工工资及材料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浪费甲方任何材料,浪费材料照价赔偿。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驻守工地,有事必须请假,如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在工地,则每次罚款______元/天。

六、工程管理及安全:

l、目标:杜绝工伤事故发生。

2、具体要求及措施:

①、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施工,定时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规范及安全常识,增强班组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②、不得乱动机电、临时用电线路及脚手架,凡拆动脚手架未与项目部联系,违者罚款______元。

③、安全“三宝”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安全帽必须戴好(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______元,班长不戴安全帽罚______元/次)。

④、严禁乘坐提升机,每发现一次罚款班长______元。

⑤、严禁酒后上班,违者每人每次罚款______元,并当时退场休息离开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打赤脚上班作业,违者每人每次罚款______元。

⑥、严禁在架子上堆放材料,如发现上述情况,经甲方指出后仍不及时整改,罚款______元/次。

⑦、如因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造成安全事故,在______元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超过______元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再协商处理。

七、如乙方中途停工,停工超过______日之内,甲方有权另请施工队进场,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负责全额赔偿。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乙方实际损失。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代表合同生效。双方需自觉遵守,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完工结算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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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建筑工地实习总结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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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建筑工地实习总结范文

实习总结

实习对于我们这些步入大学不久的学生有那么一点陌生,在我十几年的学生生涯中并没有实习的经历。但是我非常荣幸,在我大学的第一个暑假里,作为一名实习生来到了建筑工地。这是我第一次实习,他将全面检验我各方面的能力:学习、心里、身体、思想等。就像一块试金石检验我能否将所学理论用到实践中去,关系到我将来能否顺利的立足于这个充满挑战的社会,也是我建立信心的所在。所以我将投入百分之百的努力。

在这两个月的实习学习中,使我掌握了的关于建筑方面的实际知识,将理论知识全面的融于实际工作中,使我更好的得到了锻炼。6月28日,来到了位于武昌区复兴路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部,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活。

一、工程简介

该工程是由中核中原建设公司负责承建的高层住宅楼,设计标高达到104.27m。我在实习工作中是武汉江南建设公司的一员,主要负责监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检查、文件、图纸、旁站等工作。

二、主体框架混泥土工程

㈠、模板:模板安装前要进行放线等工作,虽然这些工作是由施工方去完成,但经过两个月的实习,也基本掌握了防线的工序。

首先:引测建筑的边柱,墙轴线,平以该轴线为起点,引出各条轴线。模板放线时,根据施工图用墨线弹出模板的中心线和边线,墙模板要弹出模板的边线和外侧控制线,以便于模板安装和校正。

其次:用全站仪把建筑水平标高根据实际标高的要求,直接引测到模板安装位置。模板垫底部位应预先找平,杂物清理干净,以保证模板位置正确,防止模板底部漏浆或混泥土成形后烂根。

最后:将下层已经拆除的模板运到高层按编号、形状进行立模,立模前模板应涂刷脱模剂。

㈡、钢筋:本工程框架配筋采用平法标注,梁筋、柱筋、板筋、箍筋等均参照国家建筑设计图集03g101-1。

㈢、混泥土浇筑工程

混凝土质量的好坏,既对结构物的安全,也对结构物的造价有很大影响,因此在施工中我们必须对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有足够的重视。

由于工地上对混泥土的使用量大、所以混泥土是由专业的搅拌站运送过来,并由地泵、布料机运送到梁板上进行浇筑。砼浇筑以前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部门、工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盘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进行鉴定,检查是否符合配合比通知单要求。

在监理工作中,对混泥土的浇灌工序也是相当重视,每次都有专人进行旁站,旁站的情况包括:检查砼料单、旁站浇筑过程、控制浇筑时间、督促振捣到位、并做混泥土强度试块。

㈣、混泥土养护工程:混凝土常见的裂缝,大多数是不同深度的表面裂缝,其主要原因是温度梯度造成寒冷地区的温度骤降也容易形成裂缝。振捣不到位也严重影响砼浇筑质量。

混凝土早期养护,主要目的在于保持适宜的温湿条件,以达到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方面使混凝土免受不利温、湿度变形的侵袭,防止有害的冷缩和干缩。另一方面使水泥固水化作用顺利进行,以期达到设计的强度和抗裂能力。因此混凝土浇筑后的最初几天是养护的关键时期,在施工中应切实重视起来。

三、内容总结

在对本工程主体的监理过程中,熟悉并了解到很多内容:

㈠、房屋构造:1、了解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造特点、建筑作法、承重方式、施工方式、抗震等级及基础类型、构造形式及施工方法;2、了解建筑物的墙体类型、结构布置、细部构造及施工特点;3、了解该建筑物板、梁、柱等的类型,配筋方式及其与墙、梁的连接构造、楼地面、屋面构造及顶蓬构造特点;4、了解建筑的楼梯、阳台等的详细构造、建筑装修构造。

㈡、建筑材料:了解水泥、砖、砂、石子、钢筋等主要材料的规格、标号、特性及使用要求;

2、了解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标号、生产工艺所用设备以及养护要求;

3、了解各种钢筋加工及有关装饰材料的情况。

㈢、建筑施工了解各施工工种的工艺过程,生产特点以及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及穿插作业情况;

2、砖混结构施工工序,现浇构件的施工工序;

3、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的施工配合及工序要求。

四、图纸、文件

对于学建筑的我们来说,认识图纸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定要会而且必须要懂的知识,两个月的实习期,我接触了很多的图纸:墙柱平法施工图、梁板平法施工图、结构平面图、水电安装图、局部大样图……

渐渐的已经熟悉了那些建筑的蓝色图纸。

实习期间也运用学校所学的基础autocad知识,为建筑方案画过几张图纸。从轴线到墙体的实线,到局部的虚线,等各种编号、标号,一步步的完成着,并结合设计说明完成了上级布置下的任务。

作为建筑监理公司的一员,还得参加每周举行的监理例会,并做记录,整理成文件下发到各单位。其次、在监理公司呆久了,对监理公司的制度、职权有一定的了解,了解了什么是工程师联系单、工程确认单、检查通报,知道暂停令的书写格式,明白罚款单的书写规格等等。

五、其他

在实习期间,也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并没有放下自己的课程。利用空闲时间预习了我们在以后将学到的书,包括《建筑房屋学》、《建筑力学》、《施工管理与实务》。还研究过《国标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3g101-1》、《国标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6g901-1》、《建筑设计autocad》、《监理资料》等书。

不实践很多问题都考虑不到,实践后才知道什么情况都可能遇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次实习中比较严重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问题一:对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某些概念都很模糊。

问题二:对于最新的施工规范不知道,致使不能很快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

问题三:对于一些施工顺序还不太明了,对每一个施工过程的操作不了解。

首先本此实习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适应环境。未去工地之前我从没想象过两个月的实习我能坚持下来。但是通过这次实习我适应了这种工地生活。虽说以后不一定去工地工作,但有了这段时间的锻炼,不论以后做什么工作心中都有了一种吃苦耐劳的毅力,也学会了适应环境。

其次,通过这次实习使我对工程方面的有关知识在实际上有了更深一些的了解。应该说在学校学习再多的专业知识也只是理论上的,与实际还是有点差别的。这次实习对在结构上哪些地方须考虑施工时的安全问题,在绘图时哪些地方该考虑实际施工中的问题。到即能施工又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设计、施工标准化。没有这次实习也许绘图只是用书本上的照搬照画,不会考虑太多的问题,更不可能想到自己的设计是否能施工。工地虽苦,但能学的是一些现实东西,锻炼的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实习结束后好好总结一下,首先,通过两个月的实习,通过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知识。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旁站,使我近距离的观察了整个主体建筑的构造过程,学到了很多很适用的具体施工知识,这些知识往往是我在学校很少接触,很少注意的,但又是十分重要基础的知识。

大学生活是紧张而又充满期望的日子,学习的闲暇时总是憧憬着背起行囊,远离亲人朋友以及师长护佑,去走真正属于自己的路。然而当我们终于可以像刚刚长满羽毛的雏鹰般离开长者们搭建好的巢穴,独自一人走上社会工作这个大舞台时,却发现人生的道路原来是如此的坎坷不平,任何人的成功都是经历一番狂风暴雨的。短短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中,让我学会了不少东西,会对我以后工作有很大帮助的,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走入社会,第一次走向工作,感觉生活真的很不容易。

实习实质是毕业前的模拟演练,在即将走向社会,踏上工作岗位之即,这样的磨砺很重要。希望人生能由此延展开来,真正使所学所想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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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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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

钢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门窗: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

工程结算款: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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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工程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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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于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千蚌村的住宅建筑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千蚌村

二、工程结构:砖混结构二层。

三、工程建筑面积;图纸设计为215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法,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按图纸设计施工。

第三条施工范围及施工造价

一、施工范围

1、按图纸设计放线。

2、雨篷和斜顶半算。

3、主体工程(含贴地砖、楼梯砖、内外墙砖、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室内外仿瓷、墙漆、楼梯扶手、水电通讯线路安装、化粪池、卫生间蹲坑、水箱等)。其他需要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施工造价

包工按建筑面积215/m²计算,施工价总数为89440元。

第四条施工工期

自20xx年3月20日至年底

五、付款方式

一层浇灌付3万元,2层浇灌付3万。尾款扣留5000元(大写五千元整),作为保修金后,其余部分待外墙完工、内部完工后甲方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工程具体要求

1、若基础超深(1.3米以上为超深),超深部分按90元/㎡计算。

2、室内水、电、通讯线路等网管预埋,每个房间电线,开关,插座,闭路及电脑网线插孔位置由甲方确定。

3、其他内部结构要求参照甲方提供的房屋建筑施工图及按甲方要求施工,外部要求参照设计图施工。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1、支砌毛石基础,砂浆标号按图纸设计要求搅拌,支砌必须砂浆饱满、平稳,砖砌体平面垂直。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3、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乙方须对工程实行保修,从交付之日算起,保修期为2年。

4、保修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通知乙方,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另请他人进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从5000元保险金中扣除,保险金不够扣除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保修期满,保险金如数退还乙方。

第八条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l、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2、监督乙方按要求和规范施工,对不符合规范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权利和义务

l、严格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和甲方要求。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因安全措施不力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施工工具、机械设备及模板由乙方自备。

4、交工前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第九条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约定事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和工程项目,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档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作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涂改无效,经确认无误。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十二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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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涂料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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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推进“四在农家”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村农户住宅外装饰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密切配合,互相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四在农家”项目农户住宅美化施工

二、工程地点:六枝特区木岗镇小黄桶村

第二条 任务范围及承包方式

1、任务范围:甲方所辖部分农户住宅部分外墙面抹灰、滚涂外墙漆、划线条及门窗刷漆屋顶压脊等进行美化,具体住宅和施工面由甲乙双方现场确认。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优良、包工程进度、包安全。

第三条 工期

20xx年9月30日竣工。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督察工作。

2、负责落实实施农户的登记造册、协调管理工程实施及“四在农家”软件资料收集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

1、组织施工: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组织施工材料(主材:细沙、水泥、防水外墙漆)及施工器具进场、人员进村施工。

2、负责搭建、拆除施工所需的脚手架,自备施工所需的各种器具、辅助材料。

3、必须按“四在农家”建设要求进行施工,因质量问题及工期等因素影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返工的一切用费由乙方全权负责。

4、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5、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工伤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

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施工人员的一切薪资、劳保福利、保险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结算及付款

工程完工后,甲方按 “四在农家办”相关规定6000元/户把款项兑付给乙方。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门窗刷红漆,要求漆水均匀,平整美观。

2、外墙要求黄色、蓝线、墙角周正,墙面平整对施工的墙面保证三年内不不脱落不掉色。

3、屋顶要求屋脊线条直,式样美观、不漏雨。

第七条 其它

1、工程排他性: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不得再将本工程发包给第三方。

2、工程施工进度:乙方应安排充足的施工人员,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确保自本合同生效后第十天开始,每月完成施工量在60户以上。

3、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若施工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完成施工量,则甲方有权令乙方进行返工或停工退场,并将本工程发包给第三方。

4、本合同一式三份有效期为三年,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木岗镇政府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备案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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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承包建筑施工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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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施工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自建房底层隔层

2、工程地点:高村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钢筋、混凝土材料甲方自理)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

模板工程、植筋、钢筋工程、混凝土浇捣工程、现场清理工作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按照楼板实际浇捣面积乘以_______元每平方进行最终结算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B5030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超负荷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五十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乙方:务必做好整个工程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甲方反映;对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本协议是在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签订的,单方面不能终止合同,如不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赔会违约金(壹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工程有植筋项目,在植筋过程中,要注意避开框架柱原来的主筋,如野蛮施工打断框架柱主筋,由乙方单方面负责加固柱子,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植筋作为本工程关键的项目,要按照国家规范,确保梁主筋植入深度,保证工程质量。

4、乙方有权和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主材进行检查,如无异议,那甲方提供的主材质量是合格的。

5、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工程款。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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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防水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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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防水施工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顺利完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范围

乙方承包的防水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运输、包验收的方式。

第三条:工程造价

1、工程防水面积约为2,每平方米造价按 19 元人民币包干计算(此单价含刚性防水屋面外加剂),总价款约为 元人民币(大写: )。完工综合验收合格各方认可后,按实际收方面积结算。

2、伸缩缝嵌油膏,盖条(350mm宽),按元/m计算,完工后按实际施工数量计算(含玻纤布、防水涂料、人工等费用)。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施工完成并经各方验收合格,甲方上报建设单位月进度工程款,按上报的单项工程款项的75%支付给乙方,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付足甲方90%款项后,甲方付足乙方90%单项工程款,其余10%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从房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退乙方余额的一半,满伍年后退清余款。

(2)甲方款项只能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并填写支付乙方单位名称。

(3)特殊情况,乙方人员收取现金或现金支票款项,需持乙方公司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后才行。

(4)付款时,乙方必须开齐有效的发票交甲方财务。

2、结算方式:

按验收合格的原则,按甲方现场施工人员指导所施工的部位,按实际施工的面积进行结算。

第五条:施工工期

1、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注: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经乙方施工员现场勘验基层,确认符合施工要求之日起计算)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负责人同意、认可签字后,工期可作相应顺延,天数以甲方确定为准。

(1)甲方提供的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存在事故隐患,且电源等不通,施工现场让乙方无法施工。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气候条件或灾害影响施工进度的。(如:雨季、水灾、火灾、停电等)

(3)甲方更改或修订施工方案,影响施工进度。

3、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工期完工,甲方将处予500元/天的罚款。

第六条:质量及施工要求

(一)甲方:

1、施工面应用水泥砂浆找平,表面要求抹平压光,不应有起砂、掉灰等缺陷存在,含水率不得大于10%。

2、找平层的阴阳角应抹成均匀光滑的圆弧。

3、防水施工材料进场后,必须对材料进行现场抽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室必须是经甲乙双方共同指定认可试验室。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防水层施工完成,经乙方自行自检合格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做工质量及厚度检测。符合要求后,同意乙方作灌水试验,水位至甲方指定位置,灌水时间48小时后再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无渗水现象后,定为施工合格。

5、甲方浇筑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时,应避免损坏已施工完成的防水层。严格加强成品保护工作。

(二)乙方:

1、本工程采用材料进行施工,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企业相关检测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向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推广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2、涂刷厚度3、乙方按性能特点进行施工,并按建筑施工规范的防水分项工程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

1、如因乙方不按本合同要求,无法保证进场材料质量、施工厚度等重要指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和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提出施工意见和整改要求,并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3、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实行安全交底,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听从甲方指挥和安排。

2、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施工操作环境提出合理化要求,确保乙方施工安全和工期顺利进行。

3、乙方进场前,提供施工方案,经报审批准后方可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若非甲方原因,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未按工地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5、乙方施工及验收程序:

乙方施工完成后,先自检符合相关要求后,再通知甲方及监理检查,施工质量及厚度都符合要求后,乙方自行进行关水试验,关水时间48小时。乙方自行检查无渗水现象,再通知甲方及监理检查验收,符合相关标准,定为施工合格。若第一次试水有渗水现象,由乙方无条件返工至符合要求,再试水有渗水现象,乙方无条件支付甲方水电费,且无条件返工至符合要求。若因乙方施工问题造成甲方受罚,其所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出,乙方必须接受。若因乙方材料及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经试水符合要求的部分,乙方将水清理基本干净后交甲方进行下道工序。

6、乙方有责任监督甲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便掌握成品保护情况和进行施工指导。

7、甲方每次组织验收,需作试水工作时,乙方必须配合验收工作,否则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出支付。

第八条:保修期

保修期为 五 年,在此期间若出现渗漏,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在甲方通知24小时内必须到达渗漏现场,逾期未到,甲方有权安排处理,在乙方保修金中支付。若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保修中的费用,乙方无条件出资履行保修责任。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和解除合同,如一方提出修改或停止执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生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付违约金 ,如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则应赔偿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当地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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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采购,全文共 5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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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3篇

项目材料的采购如果能够及时且高效率的完成,不但能够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还有利于实现既定的工期目标,并降低工程项目的总成本。以下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3篇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 项目 材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第二条、交货地点: 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七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付款。

2、甲方货款采用支票形式支付。

3、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支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4、甲方结款方式为:月结。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货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 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失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第十条、约定事项 :

1、甲方应提前 天以 电话或传真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计附件合共 叁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0一 三年 月 日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二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购买建筑材料明细

备注:以上单价、数量均为暂定,供货单位与购货单位以进场时市场价格及实际数量进行结算(运费300元另行结算)。

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的总金额(暂定)人民币¥1117.85万元;购货单位扣除供货单位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金,待购货单位收到所购材料30日内未发现质量问题后给付供货单位,在购货单位收到所购材料30日内如建筑材料有质量问题供货单位负责履行退换等义务,否则购货单位有权扣除质保金作为罚款。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货单位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货单位所供的建筑材料成批量生产以前须由供货单位送样品至现场经购货单位确认后合格后方可成批量生产。

2、供货单位所供的建筑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进场提供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规范》(GB50411-20xx)标准。如购货单位收到材料后发现有不合格材料(外观、尺寸、质量等出现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样品不符),供货单位应无条件负责更换。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供货单位根据购货单位要求的供货地点和方式,(书面通知)分批提供,交货地点汉阳铁厂至施工现场,若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由供货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装卸费用负担:由供货单位负担全部费用。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供货单位负担全部费用。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运输过程中所有损耗由供货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国家标准、双方确认的样品、diyifanwen.com技术交底函件、洽商记录或其他书面约定等;货到指定地点三日内,购货单位组织并完成验收,若有异议当即书面通知供货单位,24小时内将标的物全部退场,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以及工期延误的损失(含经济损失)。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标的物备齐,与标的物一并移交。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7天内支付人民币贰佰万元保证金到甲方帐户。

2、购货方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将剩余资金1000万元转入供应方指定的帐户。

十三、违约责任:供货单位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供货的或因标的物不符合要求退场重新加工订货的,每延期一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十四、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未达成书面仲裁合同的,可向武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后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供货单位贰份,购货单位贰份。

十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建筑材料到达现场后,由供货单位负责卸货。若未取得购货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处合同总价款 5%的罚金,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由供货单位承担。

2)供货单位在施工现场卸货时,若造成现场物品损坏或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3)供货单位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将建筑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处合同总价款1%/天的罚金,并承担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供货单位无条件退换。若供货单位未能及时退换不合格建筑材料,处合同总价款 10%的罚金,由于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所给购货单位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且购货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5)若在双方未协商的条件下,供货单位中途停止供应建筑材料,对供货单位处建筑材料合同总20%的罚款,赔偿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购货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6)购货单位和供货单位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在购货单位未验收交接之前均由供货单位保管,无论丢失、损坏与购货单位无任何关系,供货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经购货单位现场人员验收后发生的建筑材料损坏、丢失与供货单位无关。进场未验收的建筑材料由供货单位负责保管,损坏、丢失供货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9)本合同是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认可的资料,如有更改,须另立书面洽商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报价单、洽商记录、往来函件和售后服务记录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随合同一并执行。

10)材料进场时间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以及结算依据。

供货单位单位(章): 购货单位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相关的合同范本·办公家具采购合同·水果(苹果)采购合同·粮食竞价采购合同·农副产品采购书·茶叶采购合同·食品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建材采购合同·木材采购(订货)合同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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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程建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建筑,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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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兹有甲方将______防水工程委托承包方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甲乙双方合同,明确责任,保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顺利进行,经双方研究决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

1、______防水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由乙方负责施工。

2、工程每平方价格为______元。

二、工程采用材料及质量要求

采用______牌沥青防水卷材,要求厚度为____厘米,控制不低于______,搭接部分按规范不能小于_____公分。

三、付款方式

防水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上报工程量隔月付款____%,经雨季过后无质量问题付____%,下余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____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

四、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甲乙双方都应本着负责态度密切配合,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甲方应保证乙方施工前提要求,乙方在符合施工前提下,按时按质完成工程施工。

五、工程面积

按甲方确认的实做面积结算,此价格为含税人民币价格。

六、保质期

本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____年;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七、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做足一切安全措失,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合同所规定且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品牌及甲方所要求的施工工序及材料厚度严格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可拒付乙方工程款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倍的违约金。

4、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中途停工,否则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____%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合同一式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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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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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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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区域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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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住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住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

二、合同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工程总造价

1、签约合同价为:________________币(大写)_________ (_________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币(大写)____ (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币(大写)____ (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币(大写)____ (____元);

(4)暂列金额:币(大写)____ (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质量标准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五、材料的提供承包人在每月____日将下月采购的材料设备以报表形式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采购。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派出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六、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包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价款结算

1、合同签订____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____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八、工程的验收

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专职质量检查员应进行检查。

2、施工时对路-的中线桩位进行放样测量,对箱涵的基坑开挖及所有基础位置进行放样,由专职质量检查员组织监理对测量放样进行复测,保证施工的准确性。

3、台背或墙后填土、路-填筑碾压完成规定作业遍数后,在平整度符合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灌砂法进行检验路-压实度,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填筑。

4、钢筋施工过程中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钢筋规格、数量、位置随时进行复核检查,特别注意一些较复杂部位的钢筋如桥头搭板钢筋,在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钢筋必须绑扎牢固,钢筋不得有滑动、转折、移位等情况。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九、维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装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十、违约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共同遵守上述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包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编码: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编码: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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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企业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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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任命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和平、自愿、和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第二条劳务承包范围

第三条工程日期

1.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安排计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甲方负责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3、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周转材料。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甲方提供水电气等基础设备。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公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若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伤害,乙方负担全部损失和责任,与甲方无关。

3.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拨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4.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5.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意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现场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材料验收及搬运,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现场卫生清理及材料保护,工完场清,活完料清。

7.乙方必须按期交工,不得无故拖延工期,不能按时完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承包方式单价:

①合同包含的承包内容均是清工

②门窗制作费用元/平方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③门窗安装费用元/平方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七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门窗制作与安装工期少于一个月的验收合格后费用一次性支付。

2、门窗制作与安装工期大于一个月的按工作量分期支付。

第八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检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结果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九条保险

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第十条争议

1、如执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接受劳动仲裁部门调解。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做成果。

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代表(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乙方代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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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建筑,全文共 10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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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

1.3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____天。

1.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5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3.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4.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______

4.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社会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下工作:

7.1 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7.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7.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________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三十二条执行。

第八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8.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8.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2.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12.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12.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3.1 按本协议条款1.4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___天,比本协议条款1.3定额工期提前________天、提前________%。

13.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

13.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

15.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____。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的费用支付:_____________。

15.2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

17.1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7.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7.3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预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20.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20.2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2.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22.3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3.2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24.1 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4.2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经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4.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并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26.1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6.2 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6.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28.1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8.2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28.3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8.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8.5 由于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抵扣)。

第三十条 争议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39.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9.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40.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41.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41.2 本合同副本____份。

发包人:

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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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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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建

4、建筑面积:二号厂房面积约为 平方米,三号厂房面积约为 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乙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2、施工费用:依据 定额计算工程单价,二号厂房单价为 元/平方米,三号厂房单价为 元/平方米,二号三号总造价约为 万元,以上工程以实际完成面积结算(不含税)

3、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甲方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可随时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自合同签订 天。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不可抗力原因交工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按 元/日从应付款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合格。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费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的,乙方应积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桩基础工程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 %工程款;基础到正负零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 %;剩余 %作为工程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时起,乙方保修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到期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

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人工及材料费从保修金中扣除。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

第六条:材料供应施工所需的材料由甲方现场确认质量后才能用于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

工程竣工30日内,因甲方原因未进行验收视为本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八条:安全生产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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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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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数量、使用地点、工作内容

1、租赁机械设备情况

2、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起重机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乙方及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以检测合格证书时间为准),至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停机之日止。

第三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1、机械进场、退场的费用、安拆费用、运输费等由乙方承担,每台计 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元整),一次包死,不在调整,该费用包括:进场时,从塔吊存放地运达施工现场的运输费及卸车费、安装和调试费;塔吊预埋件和基础的制作费用;出场时,塔吊的拆卸费以及由施工现场运出塔吊的装车费等。

2、塔吊的保险费,调试、检测检验取证、操作和维修保养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3、塔吊正常工作月租金(含正常维修费):(不含税),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取费用。

4、计费时间:从起重机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乙方及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以检测合格证书时间为准),至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停机之日止。

5、支付方式:塔吊进场安装完毕调试完成并取得使用合格证后,乙方支付甲方进出场费50%,即每台7000元,共计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剩余进出场费50%待塔吊出场后支付。租赁期满,塔吊出场后,塔吊租赁费用根据租赁时间双方确定后,一次性付清,以支票或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

6、设备进场时间:年月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条、承租方(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施工前乙方使用部门负责向甲方提供施工的内容及《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资料。并负责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

2、负责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组装、试验、施工场地,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负责对地下设施(如地下管道、电缆)空中障碍(如高压线)进行详细交底,必要时负责清除,使其具备施工条件。

3、负责对甲方机械作业任务单进行签字确认,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赁费。

4、负责与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装和拆除作业措施进行审查,但乙方的审查并不减少甲方的任何责任。

第六条、出租方(甲方)的责任和任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有关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料及其它条例规定合法、有效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安全检验报告》、《特殊工种操作证》等,并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行,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甲方在塔机安装时应派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后期使用时的维修保养。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机械的质量及相应技术参数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装置齐全、准确、灵敏、可靠,确保安全使用。

4、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抓紧时间抢修,及时排除故障,超过12小时,按天扣除乙方租赁费。

第七条: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施工中,双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应立即制止,对于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坚持实施起重机作业“十不吊”。

3、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双方及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理》,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任务进行责任划分并承担相应损失。

4、由于乙方对施工现场或地下设施情况、吊装物品重量申报不清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由于乙方指挥失误或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款,如预期,甲方除按所欠费用的0.5%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荥阳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条: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章单位合同章即可生效;使用完毕,租赁费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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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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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_________地块±0.000 以下砼单项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_________地块整套施工图纸中基础分部±0.000以下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单的所有砼工程项目。

1)工作范围包括:小面积的现浇砼构件、阳台栏板、构造柱和圈梁等各种小型构件。

2)工作内容包括:接砼管、湿润模板、补模板缝、操作面模板铺设、下料、砼面找平、振捣及清理落地砼等全部操作过程(不包括墙、柱、板接头砼凿毛和砼养护)。做到工完场清,即出料口的整理及道路的清理清扫。

二、承包造价:

按现场实际发生的砼量计算,每立方_________元(该承包单价已含乙方管理费及各类补贴费用在内)。现场计时工每工日为_________元。

三、组织领导:

1)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进场时,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纪律。

4)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负责申报临时户口。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一次性调试运转(以后由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4)保证材料供应(商品砼运至现场50米内,但不提供塔吊运输),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其它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临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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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2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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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

钢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门窗: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

工程结算款: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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