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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大阪城市怎么样【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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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标语口号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口号,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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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道德建设纲要,扬文明行为新风。

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行文明礼。

文明每一步,安全每一天。

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新沂。

加强诚信建设,打造诚信南岳。

礼让造福,抢行肇祸。

告别陋习崇尚文明,向不良卫生习惯宣战。

拧紧水龙头,只需一秒钟。

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

讲究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

以滥用水为耻,以节约水为荣。

礼让一小步,文明一大步。

出行多点小心,家人少点担心。

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文明出行,平安到家。

你让我让,心畅路畅。

家庭多一份温馨,社会多一份安宁。

携手改善旧环境,共建人居新龙城。

关爱他人,文明自己。

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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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市房屋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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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把原养殖厂的土地及厂内的全部房屋转让给乙方,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于--年在教育达标时,建教学楼一栋、地面硬化、排水、锅炉房等室外工程,总投资 万元,因当时无资金兑现工程款,现欠乙方工程款万元。经甲方会议研究,同意以养殖厂的土地及房屋抵顶建筑工程款。

二、甲方养殖厂的位置:

在文钟镇文钟村十一组后面,东面是李明福建筑公司,北侧是九组姜华地南,中间有便道,西侧是十一组耕地。

三、土地面积为:北侧东西宽:102m,南侧东西宽:113.5m,东侧南北长68m,西侧南北长67.5m,总计面积为:(102m+113.5m)÷2-(67.5+68)÷2=107.95m-67.75m=7300.06m,折合亩数为:10.96亩,后附土地平面图。

四、养殖厂共有砖木房屋41间、30间饲养舍、11间办公室,建筑面积总计为:饲养舍867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45平方米,后附房屋平面图。

五、土地转让费总计为 万元,房屋评估价为 万元,土地、房屋两项转让费共合人民币 万元整。

六、转让费兑现办法及兑现时间: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以现金付给甲方土地、房屋转让费 万元,转让费付清后,甲方用现金方式付给乙方工程款(按工程审计金额为准)。

七、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时间为伍拾年,即从--年一月一日起至--年一月三十一日止。房屋所有权归乙方。待国家及其它单位征占该土地时,发生的各种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房屋所有补偿费也全部归乙方。

八、乙方要求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时,甲方必须无偿协助乙方办理国有土地手续及其它证照,所需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乙方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九、此协议一式叁份,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望甲、乙双方按照协议所规定的内容执行,出现纠纷或有异议时,甲已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解决。

甲 方:文钟镇文钟村委员会(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 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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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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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 和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一方: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特许 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协议另一方: 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 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 ,主要处理 的垃圾,日处理规模 吨/日(或 吨/年),主要工艺为 。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 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 ,确定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 ,和 。

第五条 (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 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 ,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 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 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他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 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 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 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 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 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 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 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 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 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 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 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收费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收费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 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 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 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保险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

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 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 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 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 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 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 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 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 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 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 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保险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 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保险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 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 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 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保险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保险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威胁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3)明确上述规定的各方由于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行动、事情或事件产生的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继续有效性。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 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 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批准

明确项目公司需要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备案的合同,并列于附件10。并明确上述合同批准或备案的程序。同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合同的批准并不免除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仲裁解决的机构。

(4)根据仲裁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独立的责任、义务及债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确一些对于协议条款不视为弃权的行为。

(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任何司法管辖权下对其自己或其财产或收益所具有的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权豁免,同意不请求主权豁免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上述主权豁免。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请获得的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均应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交复印件备案。

(7)规定协议文本的文字和数量。

本协议由愿受其法律效力约束的双方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字下注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项目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宇):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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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创建文明城市的口号_环保宣传语_网

范文类型:口号,提示标语,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1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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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口号

1、文明让生活更美好!

2、文明从细微处做起!

3、创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

4、素质第一,治城先育人;诚实守信,兴业好环境。

5、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

6、创文明城市,建美好家园,营造优美生活环境!

7、举全市之力,功在必成,志在必得,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

8、创建文明城市,建设锦绣家园。

9、感悟文明、理解文明、实践文明

10、携手改善旧环境,共建人居新龙城

11、让龙城尽染绿色,让社会充满和谐;建省会优美城市,创中国人居环境

12、情与龙城山水同秀,心和城市草木共绿

13、共创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

14、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三晋形象

15、人人参与,为争创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16、人人都是文明城市创建参与者,个个都是文明城市创建主力军

17、增强文明意识,提高自身素质

18、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19、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

20、偶尔助人,别人将记住你的名字;永远助人,历史将记住你的名字。

21、爱心是生活明媚的阳光,文明是人生温馨的春风。

22、创建文明社区,实现安居乐业。

23、家庭多一份温馨,社会多一份安宁。

24、善待环境就是善待自己和子孙。

25、绿草喜人,脚下留情。

26、你给小草一点爱,小草给你一片绿。

27、大家小家是一家,保护环境靠大家。

28、您留给我一片洁净,我还给您一个健康。

29、蓝天绿地碧水,城美人和业兴。

30、保护生态环境,创造绿色文明。

31、礼貌待客客礼貌,安全行车车安全。

32、讲文明,小处处处不随便;树形象,大家家家是窗口。

33、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

34、塑窗口形象,树行业新风。

35、一言一行总关情,携手共创文明城。

36、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37、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38、我文明,太原文明;我诚信,太原诚信;我美丽,太原美丽

39、建文明城市是大家心愿,创美好生活有你我奉献

40、人人遵守社会公德,个个爱护公共环境

41、为太原添一片新绿,让生活多一份温馨

42、少一丝烟尘,多一片蓝天

43、保护环境就是关心自己

44、改善环境,保护家园;净化环境,美化家园

45、美好环境来自我们每个人的珍惜与维护

4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温馨美好家园!

47、沐浴文明新风,共享文明成果!

48、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

49、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50、创文明城市,建文明社区,做文明市民!

51、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

52、创建文明城市--渴望你的参与!

53、文明城市--你我共同的家园!

54、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55、相互多礼让,社会更和谐

56、一滴水能折射阳光,细微处显露您的品格

57、文明的言行能够提升您的个人品质

58、文明是把尺子,时刻衡量着你我他

59、爱心是生活明媚的阳光,文明是人生温馨的春风

60、管住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口出脏言;

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划;

管住自己的腿: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花草。

61、同心争创文明城市,携手共建美好太原。

62、用公德规范言行,用文明美化心灵。

63、心中有德,言行文明;胸中有法,幸福安宁。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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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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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鉴于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就坐落于的房屋(“该房屋”)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现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做出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屋价款及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作价两者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此价格为甲方净得价,不含税。

第二条关于房屋教育具体事宜的约定

1、定金:乙方于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2、首付款:乙方于请约定支付时间或条件)将首付款人民(大写)元整[该金额口包含口不包含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以口自行支付/口资金托管口资金监管的方式支付甲方。

3、物业交割:甲方双方应当在

交割手续,丙方陪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从本协议约定的购房款中留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于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当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本交易涉及的水费全部由方承担,并直接向主管机关交纳。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旅行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日计算想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甲方提供的该房屋所有权证的,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是、不完整、无效,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所有权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云顶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4)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5)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

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胡搜去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3、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且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提供的证件等购房所需的自理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陆手续的;

(2)拒绝购买该房屋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乙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冲抵违约金,多退少补;丙方收取乙方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其他

1、在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证件等资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的前提下,丙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助双方完成交易。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3、无需填写相关内容:

关于房屋租约的约定:口有/口无

交易房屋的租赁期限至年月日止;就房屋租赁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关于央产房的约定:口有/口无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取得《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如未能按期取得,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关于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的约定:口有/口无

以下附属设施随房屋一并转移并交付给乙方:

(1)装修包括:

(2)家具包括:

(3)家电包括:

关于限购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已支付款项的具体约定::口有/口无

对乙方已支付的房屋的约定:

对已支付的或应支付的代理费的约定:

其他约定:口有/口无

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总房款50%的违约金部款项,并收取总房款50%违约金。

甲方(出卖方):

委托代理人:

丙方(居间方):

经办人:

联系电话:乙方(买受方):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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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城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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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称甲方): 田婷 承租方(简称乙方):邓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腾龙淮南花园一期34号107 的房屋(建筑面积226.3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20xx年12月24日起至20xx年12月23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300元整,乙方每 6 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1800 元整,并于每月的30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2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1000 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物业费由乙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商业活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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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城市合租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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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租注意事项

以上概述均对合租双方有效;

合租双方应共同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不能修复的,应由损坏者承担赔偿责任;

合租双方自行选定签约人进行签约;

合租双方中如有一方中途退出,应由另一方承担全房租;

合租双方当中如有一方利益受另一方损害时应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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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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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人: 水业有限公司

用水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基本情况

(一)用水地址

(二)用水性质 直饮水

(三)用水磁卡号

(四)用水计量口径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除计划停水检修、突发爆管等停水抢修或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导致的停水外,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供水人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现行《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__。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计量器具(水表)是作为供、用水双方水费结算的依据。

2.用水人按选定的供水方案进行结算。

备选方案初装费(元)执行水价(元/升)备注

方案一13800.20

方案二00.40用户需预存水费1000元

用水人选择(勾选按指纹确认):方案一、方案二( )。

(二)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抄表当月月底前缴清当月抄表应交纳的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现金/支票/转帐/其他方式。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以用水人使用的计量器具为界,计量器具及计量器具前供水管网和附属设施属供水人的产权,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计量器具后的设施设备属用水人的产权,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供水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水质、水压向用水人安全供水。若因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水质、水压向用水人安全供水造成用水人相应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供水设施检修、工程施工等原因,需实施计划停水时,供水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或进行公告。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抢修,同时通知用水人或进行公告,并尽快恢复供水。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可抗力等,供水人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人或进行公告,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三)供水人对自应缴费之日起30天内,经供水人有效方式催收,仍未结清水费的用水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以应缴水费金额为标准按每日1‰收取违约金(应缴费日为抄表日的次日),违约金计算至付清欠费之日止,但金额不超过水费本金。自应缴费之日起60天后,经供水人有效方式催收,用水人仍未结清水费的,供水人有权依法中断供水。用水人结清所有欠费并办理复表手续后,供水人在24小时内为用水人恢复供水。

(四)因用水人原因造成表井占压、损坏等情形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三个抄表周期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非用水人原因而不能抄验水表的,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三个抄表周期的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供水人抄验水表后,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据实结算。

(五)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表周期和收费时间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三个抄表周期平均用水量或同期月用水量,或者是用水人换表后的实际日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由于供水人原因抄错表而多收的水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用水人,未按时退还的,处以未退还金额的每日1‰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多收取水费的本金。(经双方协商作为预付费处理情形的除外)

如出现表户关系对应错误情形,用水人与供水人应共同查实确认,厘清实际用水量,如用水人水费多缴,供水人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用水人水费少缴,用水人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供水人补缴。供水人未按时退还或用水人未按时补缴,应按应付金额的每日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水费本金。

(六)供水人有权对计量水表进行检测和按国家规定对计量水表进行更换。如用水人认为水表存在计量问题,由双方共同向重庆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送检。若校验后是水表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用水方被多计量的水费,供水方将根据计量误差比和按前三次抄表周期计算出的月平均用水量计算水费,多退少补,并由供水人承担水表检定费。若水表计量在正常值范围内,则由用水人承担水表检定费。

(七)用水人连续六个月未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且没有办理停止用水手续的,为保障公共供水水质安全,供水人可暂停供水;因用水人搬迁且未办理停止用水手续,供水人有权拆除供水设施停止供水。

(八)供水人设立24小时专门客服电话,为用水人提供咨询、投诉、报修等服务。

(九)供水人因保障供水安全需要,有权入户对用水人用水情况进行安全督查。供水人工作人员上门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用水人应予以配合。

(十)用水人在用水过程中出现盗用水、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等违章行为,供水人将停止供水,因停止供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用水人自行承担;因上述行为对供水人造成损失的,应足额向供水人赔偿;涉嫌违法行为的,依法送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水质、水压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和更换。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由双方共同向重庆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送检。若校验后是水表自身不符合规范要求,水表检定费由供水人承担,并根据计量误差比和按前三次抄表周期计算出的月平均用水量计算水费,多退少补。若水表计量在正常值范围内,则由用水人承担水表检定费。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申请复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用水人自应缴费之日起30天内,经供水人有效方式催收,仍未结清水费的,(应缴费日为抄表日的次日)从逾期之日起以应缴水费金额为标准按每日1‰的标准向供水人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付清欠费之日止,金额不超过水费本金。从应缴费日起60天后,经供水人有效方式催收,用水人仍未结清水费的,供水人有权中断供水。用水人完清所有欠费并办理复表手续后,供水人在24小时内为用水人恢复供水。

如出现表户关系对应错误情形,用水人与供水人应共同查实确认,厘清实际用水量,如用水人水费多缴,供水人应当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用水人水费少缴,用水人应当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供水人补缴。

(五)有义务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及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未经供水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水表及附属设施位置,擅自更改的,供水人有权停止供水直至供水人将水表及附属设施恢复原状,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对供水人造成的损失,由用水人承担,因此产生水质安全事故的,用水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每户只安装一个取水点,用水人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用水范围外供水。

(七)有义务向供水人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用水人如有变更,应及时通过供水人的对外公开渠道变更联系方式。因用水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通知供水人,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用水人自行承担。

(八)若用水人发生变更或终止用水等情况,用水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或销户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用水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一)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三十天,若合同双方均未对本合同的有效期延续提出书面异议,则本合同期限自动顺延 年,之后的合同有效期限以此类推延续。

(二)若因用水人原因导致水表和供水设施被拆除,本合同自动解除。届时供水人应据实结算相关费用并及时向用水人发出缴费通知,用水人应当及时结清相关费用。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一)如需变更用水人或终止合同时,用水人须及时到供水人处办理合同变更(终止)手续;用水人未向供水人办理相关手续的,不论用水人是否为实际用水人,用水人仍为合同相对方,仍应承担合同义务。

(二)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供水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用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人(盖章): 用水人(签字):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手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服务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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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创建文明城市致辞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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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目的是全面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动员市、区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齐心协力,狠抓落实,为争取明年把我市创建成省级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

为全面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争取明年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三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首先,创建文明城市是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区域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各个地区、各个城市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规模竞争、实力竞争、水平竞争,最根本的还是一种环境、文化和人才的竞争。环境就是生产力,形象就是竞争力。外商来投资,不仅仅要看你政策条件,还要看你的法制是否健全、社会是否文明、管理是否有序、工作是否高效、环境是否优美。只有具备这些要素,这个城市才是一个有吸引力、有竞争力的城市,才能在新一轮的招商引资竞争中,引得来客户,招得进外资,留得住外商。国内外的大量事实证明,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一种可转化的生产力要素,是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无形资本”。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得先机,把丽水培育成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必须进一步改善投资发展环境,通过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增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其次,创建文明城市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途径。城市是现代文明的发源地,对周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推进城市化、现代化的过程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过程。不仅是城区人口增长、区域扩张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城市品位提高和人的现代化过程。这也有一个量与质的关系,我们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既要注重量的扩张,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当前,我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与城市现代化发展还不相适应,城市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要充分运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这一载体,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市容环境、社会秩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我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塑造秀山丽水的文明形象。

第三,创建文明城市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强烈愿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是居住环境的改善、服务质量的提高、精神文化生活的充实、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的好转等问题。贯彻落实“__”重要思想,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因此,创建文明城市就是以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从老百姓愿意参与、能够受益的事情抓起,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创造安全文明的社会秩序,提供方便优质的社会服务,这是一件顺民意、得民心的大好事。我们一定要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让老百姓舒心、高兴、满意。

我们还必须看到,我市撤地设市才三年多,城市建设、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还相当薄弱,市民的城市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的形成还有个养成的过程,部门的创建共识还有

个提高的过程,就是作为省级卫生城市也还有许多方面要“补课”,与其他兄弟市相比,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难度更大。在当前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呈现整体推进的大背景下,如果我们在创建中松一松、缓一缓,就有可能落后,就有可能成为全省唯一不是文明城市的地级市。丽水在全省的比较中,经济欠发达是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因素形成的,但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我们不甘落后。因此,市、区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攻难克坚,努力把丽水创建成省级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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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城市社区主任个人述职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个人,全文共 1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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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xx年已经过去,我作为一名社区主任,回想起一年来的社区工作有经验、有学习收获、实践感慨、也有反思和遗憾。下面我将一年来的工作状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如下汇报:

一、加强学习适应工作需要

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是社区工作的关键。随着形势的发展,社区服务的资料也随之增多,群众对社区的服务要求也越来高,所以我们首先要加强学习适应工作需要,社区工作者坚持每周学习一小时,有学习笔记,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业务知识,以增强社区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和职责感,在日常工作中,本着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居民群众解难的服务宗旨,去开展工作。

二、认真履职,带好班子抓建设

一名合格的社区主任,最重要的是带好班子,打造一支战斗力强、充满活力的社区队伍。热心服务居民,鼓励和支持副职大胆工作,让他们有展示的平台。在工作中,充分听取副职的意见和推荐,培养副职当好助手和参谋,社区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地向前发展。

三、为居民办实事、解民忧

年初我们社区干部就把电话号码公布于众,并且持续24小时开机。服务是社区工作的生命力,而民生则是社区工作的“试金石”,因此,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不回避,不推诿,带头协调,充分发挥社区的职能作用。如:针对居民反映的外来人员在农机厂院内加工废旧编织袋,作业时冒出有害气体,污染环境,附近居民提出强烈*,要求把加工厂搬出居民区,在多次与业主交涉无果的状况下,把此事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应。有关部门领导现场实地查看后,责令立即停产,问题得到了解决,还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在雨季,食品公司院内养鱼池的水出槽,致使周围十几户居民房屋被淹,居民的生命财产面临危险,为此居民有上访的苗头。得知此事后,我立刻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受灾地点,查看具体状况,研究解决办法,一边做居民的思想工作,一边找到食品公司的领导研究如何解决此事,经过多次协商,最后食品公司领导同意把养鱼池加高围堵,问题得到解决。

多年来,xx社区居民一向要求安装环城路灯。我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将此事写成提案反映到县人大,得到人大领导的重视,在20xx年春节前路灯最后亮了起来,居民十分满意。社会救助和低保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个“暖心工程”。在此方面我们按照县和城区办民政的有关政策要求,年初对辖区内的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进行入户走访,登记造册,确保贴合低保条件的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了工作底数清、状况明,到达了应保尽保的要求。全年共为23户39人办理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为96户231人发放困难补贴11550元,为94户没有住房低保户办理了住房补贴,办理申请廉租住房48户。

四、综合治理工作

年初以来,我们本着“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定期召开小组长和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工作会议,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共创平安社区,利用各种形式向居民进行法制教育,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治安员和居民的法律知识学习。全年共组织干部居民法律知识学习640人次,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法律大集2次,发放各种法律宣传单4600张。透过集中学习和入户宣传,居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区全年无一例重大刑事案件,无一例违法犯罪人员,无一例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五、环境卫生整治

20xx年是xx县上省级卫生城之年,为营造和谐完美家园,自创卫活动起动以来,我们多方位、多角度、多手段对创卫进行宣传,在居民区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组织居民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居民宣传卫生知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活动开展以来,清理边沟XX余米,全年共组织大型卫生会战8次,参加人数达345人次,清理垃圾31余车,清理卫生死角8处,发放蟑螂药1000袋,老鼠药600袋,使居民的生活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为我县建立省级卫生城奠定了基础。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xx社区的各项工作,在城区办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社区党政班子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我也清楚地认识到,社区工作还有很多有待完善和解决的地方,随着建立和谐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的道路任重道远,我将继续努力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以居民需求为工作出发点,带好班子,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为建设xx社区完美和谐的明天尽职尽责。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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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城市楼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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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楼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楼一套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住宅楼一套卖于乙方,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楼房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纠纷。

第二条:上述住宅的出售价为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元,此价格自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交给乙方钥匙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购房款。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的购房款时,甲方需把此房的所有权相关证件,《____________县青年东街闫家巷段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和房屋补差价收据和各类收据9张,收据票为准,由乙方拥有和保管。

上述住宅楼一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楼房的产权由乙方完全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其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五条,自甲方售楼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楼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受和承担,在此之前此房产的权利义务及其它纠纷,均有甲方享受和承担。

第六条,上述住宅的交易过户及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协助办理给予需要出据的一切证明。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甲、乙双方付款成交后,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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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4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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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制定了《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20xx年10月31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xx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 20xx年12月20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公布 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和信息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以及工业等管线、综合管沟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城市地下管线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和信息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

城市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占道掘路施工作业的管理。

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各管线权属和使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管线权属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地下管线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维护管理,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毁、侵占、破坏和擅自开挖城市地下管线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在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和管理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七条 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经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应当预留同期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发展空间。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将城市地下管线专项、综合规划的控制要求纳入规划内容。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当依据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进行规划设计。无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的区域,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探测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应当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方案。

在新区建设中,城市主干道的道路或者按照城市规划需要布设主干管线的道路,应当采用综合管沟进行管线建设。

已建成的综合管沟达到满载前,同一条道路不再规划建设同类管线。

第九条 新建、改建城市地下管线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城市地下管线,应当与道路建设一并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对城市地下管线抢险排危时,可以先行施工,及时修复,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在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条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通信和110千伏以下等级电力管线应当入地建设;现有架空通信、电力线路应当按照计划或者配合城市建设逐步入地。

第十一条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线,并到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验线手续。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跟踪测量。

第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全面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持竣工测量成果入库意见和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规划核实,未经规划核实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新建、改建房屋建设项目涉及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 政府投资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认定,财政部门不得安排项目决算。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各类管线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五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技术规范设计横向过街管和接户管,并与主管道同步实施。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地下管线应当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工程竣工后5年内不得开挖。

第十六条 敷设非金属城市地下管线 ,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布设地下管线示踪线。

以非开挖方式敷设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地面设置永久性标识。

敷设高危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在地面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七条 因场地条件或者地下空间占用等原因需变动地下管线平面位置、标高和规格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进行城市地下管线迁改的,管线权属和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按照规划批准的要求完成迁改工作。

第十九条 城市地下管线与建设工程同步实施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和管线权属、使用单位通报拟实施项目有关情况,并要求有关管线单位提交与本项目同步实施的建设方案。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统筹安排地下管线覆土前的跟踪测量工作,负责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探测、竣工测量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程造价。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含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的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应当征求管线权属、使用单位的意见。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工程建设单位报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备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含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对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负责。

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配合工程建设,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进行地质勘察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获取施工现场管线资料。

无地下管线资料或者不能确认地下管线准确位置的,建设单位应当探明地下管线情况后方可施工。

第四章 运行维护

第二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市道路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现场明示临时占道许可的内容和监督电话;

(二)不得擅自改变占道使用性质或者扩大面积;

(三)建设施工要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并按规定修筑临时围挡,保持完好整洁;

(四)占用期满后及时恢复道路原状。

第二十三条 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地下管线维护管理的专项检查并加强日常的督查工作。

地下管线权属和使用单位对其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负责,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加强巡查与维护,保持地下管线完好、安全。地下管线破损、缺失、老化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新。

第二十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和地下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地下管线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五条 地下管线权属、使用单位不得擅自迁移、变更城市地下管线。确需迁移、变更的,应当经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城市地下管线废弃后,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到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危及公共安全的废弃地下管线,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的行为:

(一)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二)损坏、占用或者擅自挪移地下管线;

(三)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管线设施的安全警示标识;

(四)在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质;

(五)擅自接驳地下管线;

(六)其他破坏地下管线安全的行为。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信息采集和资源整合,建立综合地下管线信息库。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和竣工测量数据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承担城市地下管线测量的单位对测量成果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八条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和共享机制。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存储管线信息,保障地下管线信息的现势性,及时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汇交专业管线数据资料。

第三十条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城市地下管线因紧急抢修后发生管位变化或者管线迁改的,地下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在工程完成后1个月内将有关管线档案资料报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单位。

第三十一条 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增加或者减少管沟中管线数量的,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合格的竣工测量信息资料。

第三十三条 地下管线信息的存储、处理、传递、使用、销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规划核实擅自投入使用的管线工程,由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敷设示踪线、永久性标识或者安全警示标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三款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限期移交;逾期不移交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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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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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我的演讲名称是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文明城市---是城市的品牌、是形象、是素质、是实力,是一张靓丽的名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完善城市功能,丰富城市,提高城市品位,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大事。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是我们全市人民的美好心愿,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更是我们党员干部的重大责任。

创建文明城市是利国利民的大事,而如何做到文明却是从细节上要求我们:从小事做起 ,从自身做起。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进行约束,要做到语言礼貌、举止文明、尊老爱幼、衣着大方,提高自身的素质,关心时事、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例如:随手捡起一张废纸扔进垃圾桶,十字路口稍等一分钟,骑车开车按道有序行驶,不闯红灯不抢道;看见老弱病残能伸手扶一把,哪怕问候一句,这都是文明。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院成立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把文明带进医院,要求我院职工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出力。从全院参与公共场所禁烟宣传工作,到医务人员规定着装,衣帽整洁,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 ,微笑服务,不断提升医院整体形象,确保以整洁优雅的医院环境迎接患者,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和服务盲点,努力打造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患者满意的就医环境,尤其是停车位管理与输液室环境改善问题,全面优化医院工作流程,确保以文明有序的医疗环境迎接测评,切实解决好窗口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参加全区工会组织志愿者活动,得到了全院各科室的支持,各科室职工纷纷提出申请,志愿者队伍不断不断得以壮大。这一切都是我院对创建工作的实际行动,充分利用一切宣传阵地,运用一切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形成全院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格局。 创建文明城市是时代的呼唤 ,也是城市自身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城市未来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创建文明城市,既可以提高城市在经济发展中的对外吸引力、竞争力,也可以提高人民对城市的满意度、归属感,激发人民维护城市形象的热情,对城市产生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强城市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的家园一定能变得更加美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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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文明城市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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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和测评操作手册,责任分工我局具体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

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文明风尚,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提出的建立志愿者登记制度,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认真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责任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领导:。

2、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商品

主要做到我市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要求市级主管部门列举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的主要内容,此项工作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责任领导:

3、活动阵地建设

主要做到我市所需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文化设施向青少年免费开放。具体任务是提供本市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政策规定。此项工作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责任领导。

4、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主要参照国家科技部制定的中部(R&D)A>1.2%,B>1.0%,,C≤1.0%:具体配合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做好分别统计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及其平均数。此项工作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处,责任领导。

三、措施与要求

我们要以城市整体文明形象和市民文明素质的大提升,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统筹建设的大进步,喜迎建党周年和的胜利召开。要求各责任部门要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全力以赴,强力推进,确保创建任务顺利推进。各责任部门所编号的材料,按市创建指挥部的要求,在年6月15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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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亳州城市展览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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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我参加了亳州晚报小记者活动中心举办的游花戏楼活动,这次参观活动让我终身难忘。

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来到花戏楼前,一进大门,我们看了三绝之一——砖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讲述许仙与白娘子的爱情故事的砖雕。一块只有一寸多厚的砖雕刻成了七层的雷锋塔。可想而知,古代工匠的手艺是多么精湛啊!

我们往里走,进了大关帝庙——花戏楼。正中央有个戏台子,戏台子在二楼,听导游说,里面的结构为纯木结构,其中的木雕是第二绝。戏台的木雕工艺真是让人吃惊,四周雕刻的是三英战吕布等传奇故事。戏台结构为纯木制,约二十平方米的戏台没有用一根钉,一丝铁搭建。周围全是瓷雕,这也是花戏楼的第三绝。瓷雕的颜色美仑美奂。

随后,我们又参观了火神庙等地方。参观结束后,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花戏楼,但是花戏楼唯美的景观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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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市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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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第十次党代会、县委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今年环境卫生整治年有关会议和活动要求,积极打造生态宜居城镇,提升我镇整体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县旅游业发展,积极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切实改善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和镇政府所在地等17个村的村容村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以全面建设幸福乡村、完善村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组织动员和支持引导群众共同建设环境整洁、村容村貌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科学编制环境整治活动规划方案,明确整治项目,规范运作程序,量化整治任务,强化政策引导,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群众为主,政府主导。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到环境整治的行动中,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整治的积极性;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部门帮扶力度。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合理利用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因村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4、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各村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围绕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卫生问题,合理制定规划,不冒进、不盲从,逐步推进,确保成效。

5、以人为本,优化环境。以满足群众实际需要为前提,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绿化,不推山、不砍树,不随意拆房开路或取直道路,维护农民利益,营造安全、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内容目标

1、编制规划。编制规划是做好整治工作的前提,要坚持用规划统筹各方资源,统一各方步调,统领整治工作。各村要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村貌优美的原则,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村的环境整治规划,明确整治项目。规划要体现创建美好环境,建设幸福家园的主基调,体现常抓不懈、防止反弹的长效性,要体现短治出成果、维护见成效的时效性。各村要及时将规划和项目报镇环境整治办公室。

2、清理五乱。整治工作以清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示范村和重点村要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迅速行动、强力推进,彻底清理街道和院落的垃圾、柴草、粪便、污水、淤泥等,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招牌和广告,各户要设置柴草隐蔽堆放处,逐步改变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堆、畜禽乱跑、车辆乱停的现象,形成人人重视环境卫生、人人维护环境卫生的文明新风尚。

3、拆违拆旧。拆除违章、废弃建筑是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各沿线村庄要彻底拆除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和残墙断壁,着力改变村庄破旧落户、布局凌乱的形象,真正实现旧貌换新颜。

4、优化设施。改善并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是整治活动的首要任务,各村要多方筹集资金,修缮村两委办公室、卫生室,建设村公共洗浴室,使干部群众活动有场所,就医有门诊,定期能洗浴。

5、改厕改圈。拆除不安全、不卫生的简易茅房,彻底消除露天坑厕。各村年内至少修建一至二处无害化公厕;拆除废弃畜禽圈舍,建设标准化养殖圈舍,实现人畜奋力,有一定养殖规模和一定条件的村要建立专业养殖小区,实现粪便集中处理。

6、实现五化。乡村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道路两旁栽种观赏树木花草,实现绿化;村庄主要街道适当设置照明路灯,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安装太阳能路灯,实现亮化;路边墙喷涂或绘制张贴倡导文明新风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逐步把我县乡村建设成为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五化达标的幸福家园。

7、建立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维护整治成果的重要保障。各示范村和重点村一是尽快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有关卫生管护和村容村貌治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并约束村民生活卫生习惯。二是每个村至少建一个垃圾填埋点,建立垃圾池,设施垃圾桶,购置垃圾清运工具,定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三是配置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和道路的保洁。四是通过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和村民公德教育,引导村民创建文明家庭,室内保持地面干净、窗口明亮、庭院静美,衣铺整齐,使农民逐步养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此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以政府镇长徐光伟为组长,副镇长杨治国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由杨治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庄整治的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帮扶、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保障,全力抓实抓好。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动员会,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代表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村庄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理念,营造创建优美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积极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及早享受美好家园的幸福生活。

(三)突出群众主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各村要根据镇整治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重点、整治内容和时限要求,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实行部门帮扶。村庄环境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动用人力物力多、有计划有组织的全民活动,各重点村、示范村要借助省、市、县下基层工作队、县直有关部门驻村帮扶的有力契机,积极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争取支持和帮助。

(五)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村庄环境整治实行上级专项资金捆绑使用、县级财政奖补、包扶部门帮扶、乡村积极自筹的多元投入机制。①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②县财政匹配奖补资金;③包扶单位帮扶资金;④整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发改、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项目资金捆绑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⑤发动乡村、群众投工投劳。镇政府支持一点,村委会支出一点,村民自筹一点,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捐助村庄整治,为完成村庄整治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六)严格考核机制。把村庄环境整治列入各村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评比,确定一至两个示范点,全镇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调度会,进行拉练,环境整治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媒体曝光,定期通报情况,10月中旬按照考核评比办法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村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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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5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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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们:

水韵古泗州,秀美新泗县,是我们共同呵护的家园。建设文明城市,改善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指数,是我们共同的梦想。争做文明市民,勇当文明使者,创建文明城市,功在当代,惠及子孙。我们有责任更有义务让美丽泗县更文明,人们生活更美好。为此,我们特向大家提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形象的传播者。积极行动,倡导文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循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争当“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好公民,齐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新秩序,共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梦。

二、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我们要自觉遵守《泗县市民公约》《文明泗县18条》,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文明: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物,不乱贴乱画,不乱扔杂物,不说不文明的话。自觉维护社区文明:不乱倒垃圾,不践踏花草,不乱搭乱建,不乱停乱放,不吵架斗殴,邻里和睦,互帮互助。自觉维护交通文明: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违章行车、停车,不违章占道,不乱摆摊设点,不欺诈宰客,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移风易俗,告别陋习,倡树文明新风。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为孩子树立榜样,共同为青少年成长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做文明家园的建设者。立足本职,践行文明。把参与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的热情融入工作和生活之中,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恪守诚信,公平竞争;珍惜资源,珍爱粮食;节约水电,低碳环保;勤劳节俭,引领风尚;自觉参与志愿服务,帮助他人、提升自己、奉献社会;人人从点滴做起,个个从细节入手,传递正能量,汇集凝聚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要全面落实创城任务,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需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和广大干部群众都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全省文明城市创建中来。

朋友们,文明无处不在,点滴体现素养。一个温馨的微笑、一句热情的问候、一个友善的举动都彰显着文明。看到垃圾时的一次弯腰、遇到红灯时的一次等候、面对困难时的一次援手、给老弱病残孕者的一次让座、给外地游客的一次指引、对不文明行为的一次劝导等等,都汇聚成泗县最美的风景。我们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会让社会更加文明和谐。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踊跃投身到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为建设文明、幸福、美丽、宜居的美好的新泗县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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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创办旅游文明城市宣传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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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鸡毛换糖再出发 建设美丽新家园

2.打造文明城市新形象 推进城市转型大发展

3.创建文明城市 建设美丽义乌

4.举全市之力,聚万民之心,创文明之城

5.弘扬义乌精神 创建文明城市

6.人人参与,建设文明新家园

7.创文明城市 展商城魅力

8.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9.塑窗口形象,树行业新风

10.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11.一举一动展示商城风采,一言一行事关城市文明

12. 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

13. 做文明市民,建文明社区,创文明城市

14. 创建文明城市,让义乌天更蓝,水更清,城更美

15.文明从细微处做起!

16.创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

17. 倡导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

18.人人遵守社会公德,个个爱护公共环境

19. 亲爱的市民,您和您的家人就是义乌的形象代言人

20. 社区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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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市小区供用水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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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水合同(样式二)

供用水合同第?号

供方:______自来水厂?(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水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和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_____》、_____《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供水方式及产权分界

1、经乙方要求,根据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_____口径水表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为_____吨。

2、新建多层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乙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甲、乙双方产权分界点为计费水表。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计费水表)产权属甲方,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水总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因乙方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需列换管道及附属设施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4、法定计量表具由甲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具规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整修。

第二条?供水质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_____m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_____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_____-_____日,缴费地点:_____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_____%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_____)。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源,以确保_____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_____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以每日_____小时,_____天一次计量)。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②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失灵的。

③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算。

④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______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_____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_____》、_____《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自来水厂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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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市规划实习周记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周记,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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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周记十二

这周主要继续熟悉了规划审批流程及规划局的图文一体化系统。因为我接触的都是私宅的规划审批,相对来讲比较简单,规划流程主要包括审核用地材料,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用地红线图;得到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可来规划局申请工程报建,规划局审核材料合格后,根据该片区的控制条件出具设计红线图,业主拿到设计红线图后可去设计院依此设计施工图,然后再回到规划局审核施工图,审核通过后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红线图;在房屋建好后还需来规划部门申请规划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发规划竣工备案表。基本上规划局的工作流程就是这样的,慢慢的我也开始做业务了,相信我一定能细心做好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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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城市发展心得体会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3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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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姜书记讲话的学习,加深了对优化社会发展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思想认识水平上找出了自己的不足。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的实际,由表及里的进行学习和思考,对照讲话中所提出的种种作风问题,自己身上是否存在,思想认识是否到位。经过几天的学习,对于优化社会发展环境活动的重大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于如何保持良好的干部形象也有了更为深切的体会。

姜书记在我县三级干部会议上指出广大干部职工要明确目标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推进落实,对于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快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行唐优化发展环境十条纪律规定》,姜书记作了重要讲话,要正确把握当前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一是在挑战面前,要抢抓发展机遇。二是在困难面前要坚定发展信心。三是在发展实践中,要与时俱进完善思路。今后总体要求,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为主线,以融入石家庄东部工业突破为主攻点,把优化产业结构和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两大抓手,努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在当前这个时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因为越是在面对困难的时候,越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越要深入扎实地做好艰苦细致的工作,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稳定,共克时艰。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就是要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转变不科学的思想观念,使每一个公务员都懂得讲政治、顾大局的现实意义,都明白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现实紧迫性;从而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进而造就千千万万个合格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千千万万个合格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

通过学习我更为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只有有了良好的作风,才会拥有一腔的浩然正气,才不会倒在金钱物质的诱惑面前,才不会被淹没在无情的物欲横流之下,才能够无所畏惧地大步前进,才能够不屈不挠地为国家、为社会建功立业。尽管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公务员,但必须彻底清除残留于意识深处的“官本位”的观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牢记三种意识(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安不忘危,盛必虑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克己奉公,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回答与释疑,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形象。

通过学习,我更为深刻的认识到了优化发展环境对于党对于国家的重要性。xx大报告中指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我们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才能完成经济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作风是人们思想、工作和生活态度的集中反映,是品格、修养和素质的充分体现。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我们党是执政党,能不能经受住长久执政的历史考验,能不能带领人民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仅要靠指导思想、大政方针、路线政策的正确,也要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崇高圣洁的生活作风。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作风正才能形象好,形象好才能得人心,得人心才能事业兴,事业兴才能国昌盛。

我将按照优化发展环境和干部作风建设年的要求,积极学习,深入思考,及时总结,大胆实践,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和本职工作的本领和方法,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的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建设繁荣富强的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优化发展环境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我们培养自己学习能力的好机会,也是我们不断完善自己、增长知识和才干的好机会。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对不正之风和不良作风的整治,须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找准正确的切入点,不然的话,就会事倍功半。当前,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党的作风建设须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我们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具体地说,就是按照要求,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一是从勤奋好学做起,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干部的本领。二是从密切联系群众做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从真抓实干做起,不尚空谈,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抓好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四是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做起,精打细算,严格把关,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五是从令行禁止做起,顾全大局,坚决维护中央的政令畅通,同时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六是从发扬民主做起,领导干部要心胸开阔,虚怀若谷,从善如流,平等待人,乐于听取各种意见包括不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与大家团结共事。七是从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做起,时时处处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八是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做起,讲操守,重品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御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有人把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喻为自然优势的倍增剂和劣势的弥补剂。由此可见,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直接影响一个地方利用外来资金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进程。那么,经济发展环境要从哪些方面优化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找出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局意识偏颇。一些部门和单位片面地认为,发展经济是党委、政府考虑的事,只顾自己发展、部门发展,不管地方发展、整体发展,只关注部门经济利益得失,视部门利益至上,只要触及到本部门、本单位,甚至是部分科室的利益,便“斤斤计较”、“寸步不让”,致使有些优惠政策虽然以政府名义下了文,但仍然得不到落实兑现。有的受部门利益驱动,挖空心思寻找“生财之道”,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还有的在执行上级部门规定时,不是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三个有利于”的要求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工作,而是生搬硬套,墨守陈规,理而不治,一管就死。二是市场意识滞后。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变型的过程中,有的部门和领导思想观念滞后,仍然习惯用计划经济的那一套来看问题,办事情,而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有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导致随意上路检查,乱罚款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为了增加招商引资的吸引力,不是着眼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而是漫无边际作承诺,制定出台的优惠政策,洋洋洒洒,十分诱人,但好看不中用。由于不按市场规律办事,乱承诺,乱签字,为今后的履约埋下了祸根。

三是服务意识缺乏。一些部门办证手续繁,办事效率低。更为严重的是少数办事人员素质较差,刁难设卡,雁过拔毛。一些垄断性行业“老大”思想严重,服务质量很差,其所作所为使企业和投资者难以容忍。

四是法制意识淡薄。一些执法部门利用权力强行向企业摊派,加重企业负担。少数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执法过程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存在执法不公,办案不力等现象,有的甚至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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