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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经纪合同【合集3篇】 证券合同(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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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股票期权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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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诺从_________年开始在_________年内向甲方赠与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决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条股票期权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赠与日起满_________年时股票期权将失效。

第三条股票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除非甲方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权在赠与日满_________年开始行权,每半年可行权一次。

第五条甲方在前_________个行权日中的每个行权日拥有赠与数量1/6的行权权利,若某一行权日未行权,必须在其后的第一个行权日行权,但最后一个行权日必须将所有可行权部分行权完毕,否则,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第六条甲方若欲在某个行权日对其可行权部分实施全部或部分行权,则必须在该行权日前_________个交易日缴足现款。

第七条甲方在行权后才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依法享有股东的权利。

第八条当乙方被兼并、收购时,除非新的股东大会同意承担,否则甲方尚未赠与的部分停止赠与,已赠与未行权的部分必须立即行权。

第九条当乙方送红股、转增股、配股、增发新股或被兼并等影响原有流通股东持有数量的行为时,需要对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参照《股票期权计划》。

第十条当甲方因辞职、解雇、退休、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按照《股票期权计划》处理。

第十一条乙方在赠与甲方股票期权时必须以《股票期权赠与通知书》的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甲方须在一个交易日以内在通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不接受股票期权。

第十二条甲方行权缴款后必须在行权日前以《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必须附有付款凭证。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保证理解并遵守《股票期权计划》的所有条款,其解释权在乙方。

第十四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股票期权计划》一份,在该计划的有效期间,若计划的条款有所变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等变动的全部详情。

第十五条本协议书所指的股票期权是给予甲方的一种权利,甲方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的流通股。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是指甲方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流通股的行为。

第十七条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价格是指甲方购买乙方流通股的价格,等于赠与日前_________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所指的赠与日是指乙方赠与甲方股票期权的日期。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权的甲方可以按照约定价格购买乙方流通的股的日期。

第二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书未尽之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诺从_________年开始在_________年内向甲方赠与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决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条股票期权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赠与日起满_________年时股票期权将失效。

第三条股票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除非甲方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权在赠与日满_________年开始行权,每半年可行权一次。

第五条甲方在前_________个行权日中的每个行权日拥有赠与数量1/6的行权权利,若某一行权日未行权,必须在其后的第一个行权日行权,但最后一个行权日必须将所有可行权部分行权完毕,否则,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第六条甲方若欲在某个行权日对其可行权部分实施全部或部分行权,则必须在该行权日前_________个交易日缴足现款。

第七条甲方在行权后才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依法享有股东的权利。

第八条当乙方被兼并、收购时,除非新的股东大会同意承担,否则甲方尚未赠与的部分停止赠与,已赠与未行权的部分必须立即行权。

第九条当乙方送红股、转增股、配股、增发新股或被兼并等影响原有流通股东持有数量的行为时,需要对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参照《股票期权计划》。

第十条当甲方因辞职、解雇、退休、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按照《股票期权计划》处理。

第十一条乙方在赠与甲方股票期权时必须以《股票期权赠与通知书》的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甲方须在一个交易日以内在通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不接受股票期权。

第十二条甲方行权缴款后必须在行权日前以《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必须附有付款凭证。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保证理解并遵守《股票期权计划》的所有条款,其解释权在乙方。

第十四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股票期权计划》一份,在该计划的有效期间,若计划的条款有所变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等变动的全部详情。

第十五条本协议书所指的股票期权是给予甲方的一种权利,甲方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的流通股。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是指甲方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流通股的行为。

第十七条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价格是指甲方购买乙方流通股的价格,等于赠与日前_________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所指的赠与日是指乙方赠与甲方股票期权的日期。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权的甲方可以按照约定价格购买乙方流通的股的日期。

第二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书未尽之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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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服务,全文共 2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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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负责运营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认证系统并发放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为明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与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数字证书服务相关事宜与用户达成。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中的含义为:

1.“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2.“信息公司”、“甲方”: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3.“数字证书服务”: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借助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的使用数字证书的网络业务等服务。

4.“用户”、“乙方”:指自愿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的机构和个人。

5.“本协议”:指。

二、用户权利及义务

1.在申请深交所数字证书时,须向信息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用户资料,当用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用户资料更新手续否则应对未及时更新用户资料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合法登录深交所、信息公司网站及使用其各项服务,不得利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深交所、信息公司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妥善保管申请的数字证书、密码,保证无论是将之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因遗失、泄密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均视为本人使用,并对使用所申请的数字证书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如发现深交所或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深交所或信息公司。

5.不以与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给信息公司网上服务款项。

6.应在信息公司规定时间内交纳数字证书服务的费用。

7.应配合信息公司实施的数字证书服务变更。

8.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数字证书服务,有权在信息公司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项目中选择和变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务。

9.有权对信息公司的数字证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

10.理解深交所和信息公司已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用户资料和网上服务业务的安全,但网上服务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并愿意承担该风险和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损失:

(1)互联网是全球性公共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是不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2)如果用于证实用户身份的数字证书和密码被窃取,他人有可能仿冒用户身份在互联网上办理网上服务业务;

(3)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但他们并不一定能够了解该数据的真实内容;

(4)在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它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错误,从而使得网上服务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三、信息公司权利及义务

1.按照国家许可的资费标准,向用户收取本服务协议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的费用。保留在国家许可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数字证书服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数字证书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有权终止用户数字证书的使用权。

4.应依法保护数字证书用户的用户信息和数字证书使用权,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为维护深交所和信息公司的合法权益。

5.应向用户公布数字证书的服务项目及资费标准,并以多种方式为用户交费提供方便。

6.应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等服务。应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受理用户投诉。从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应在日内答复用户。

7.应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程度测评,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

8.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实施数字证书服务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用户。

9.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必须变更已发放给用户使用的数字证书时,应提前日通知用户。

10.在用户申请并拿到数字证书后,按照网上服务系统所提供的功能向用户提供服务。

1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主观原因需暂停网上服务,应当事先通告。

12.将用户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的数字证书视作用户进入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时确认用户身份的有效依据。

13.有权增加、减少、中止或撤消网上服务种类,并提前公告。但由于增加、减少、中止或撤消网上服务种类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4.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上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15.深交所、信息公司不担保网上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上服务不会中断。

四、协议修改

如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调整,信息公司有权根据该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信息公司应当在相关的网页履行提示或公告义务。

五、法律管辖

1.网上服务同样受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信息公司有关业务规定约束。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深交所、信息公司有关业务规则、指南办理。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3.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八、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后,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九、附则

1.“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用户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数字证书服务到期后用户需要更新或续费的,本协议自动延期到更新或续费业务到期为止,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4.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5.用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数字证书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协议,对信息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用户与信息公司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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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股票承销协议书证券经营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全文共 1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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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证券经营机构

甲、乙双方就由乙方负责承销甲方股票一事,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销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证券经营机构

(章)____________ (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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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股票期权奖励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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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奖励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股东会、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就甲方奖励乙方股票期权订立如下合同:

一、资格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甲方服务,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干部/业务技术骨干/特殊人才),经甲方薪酬委员会按照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有被奖励股票期权的资格。

二、股票期权的奖励

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奖励乙方公司股票期权,期权数额为拾万股,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的对价。

三、行权

1.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自奖励之日起五年后进入行权期。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五年后的后,乙方可以以市价格行权。

3.行权价为行权当日股票价的平均。

4.当甲方发生送股、转增、配股、增发新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的情况时,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所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按比例作相应的调整,但涉及到配股、增发需要认购的,其认购款乙方自行支付。

四、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依法享有股东部分权利。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即拥有转让股份的收益权,但在行权前无所有权和表决权。在股权转让完成之前,乙方亦不得领取转让股份的分红,但可以用于向出让方购买股权。在受让方缴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出让方协助受让方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五、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之前由甲方公司管理其股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交换、计帐、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取消从事上述行为的股票期权获得人以后年度股票期权奖励资格或延长其行权期。

六、股票期权的奖励、行权变现的终止或冻结

1.本合同签订后五年内,当乙方因个人原因被辞退、解雇、离职时;当乙方严重失职、渎职、被判定刑事责任时;当乙方由于索贿、泄漏甲方技术秘密 (包括在正常离职后的约定时期)、损害甲方声誉等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均有权决定乙方以后年度股票期权奖励的取消和行权变现的终止、冻结。

2.当甲方发生合并、分立、购并、减资等情况时,甲方有权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提前加速行权变现、终止或冻结。

七、甲方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未行权变现部分必须终止行权并冻结:

a)因经营亏损导致停牌、破产或解散的;

b)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c)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的。

八、乙方指定为乙方的继承人,继承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说明事项:

九、聘用关系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合同不构成甲方对乙方聘用关系的承诺,甲方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十、承诺

1.甲方对于奖励乙方的股票期权行权变现将遵守承诺,除非出现法律法规及公司特殊规定的情况,不得无故终止乙方行使变现的权利和冻结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权,不得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乙方必须了解甲方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承诺:依法承担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中的纳税义务。

十一、声明

甲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如果得不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受到有关证券监管部门的强力干预或者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有关法律、政策等的变化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合同的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违反甲方关于股票期权激励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政策,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解决,本合同未约定的按照甲方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解决。均未涉及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

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本合同经过双方协商后可以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共同约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制定的新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合同,乙方应该遵照执行。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签名):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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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授予股票期权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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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授予序列号:_________

期权授予协议

本期权授予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署:

(1) 比三家("公司"),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

(2) 范("被授权人"),一位自然人。

公司在此授予被授权人购买公司激励股权的权利。除本协议规定外,该期权的条款和条件规定在本公司董事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决议通过的《比三家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中。

期权授予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范;

期权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期权被授权人有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10,000,000个虚拟单元的激励股权,即公司8,700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及对应股权;

期权被授权人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格: 1元人民币/股(单位注册资本);

期权开始行使的日期(开始行权日):自授予日期起届满一(1)年之日;

期权的行权期限:自期权被授予之日起的十(10)年届满日。

被授权人在本协议上签字意味着被授权人同意本协议及期权激励计划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本协议没有定义用词应具有期权激励计划中载明的含义/定义。如果本协议与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条款或条件不一致,除另有说明外,期权激励计划应优先。

1. 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获得公司授予的期权之权利是基于被授权人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如被授权人因任何原因终止其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本公司有权依据期权激励计划和本协议的规定回购被授权人已经获得并持有的激励股权,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回购被授权人持有的激励股权的方式及价格根据本协议第10条确定,存在第9条项下情形的依据其规定执行。

2. 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忠诚于公司,并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是被授权人享有期权,持有公司激励股权并进而获取公司发展而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前提。

3. 被授权人可行使期权的时间表:本协议授予的期权按如下的即得时间表可以由被授权人全部或部分行使:自开始行权日起,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被授权人可以行使该部分期权;随后三(3)年里,每满一(1)年,全部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即得日"),被授权人可以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直接或间接方式认购行权。

4. 受限于本协议其他条款,从期权即得日至期权行使期限届满期间的任何时候,被授权人可通过向公司发出行权通知(定义如下)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权。行权期限届满后,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

5. 被授权人可以向公司的主要办公地点送达一份符合附件一期权行权通知格式的书面通知("行权通知")的方式行使期权。行权通知应表明依期权要行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并且应同时附上支付认购价款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公司应代扣缴的税的全额现金或管理人同意的其它方式的全额支付以及管理人要求做出的任何陈述或签署的任何文件。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和款项后,应尽快促使被授权人与代持股东签署代持协议,被授权人和代持股东应提供相应的协助。

6. 除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其获得的期权和/或已经持有的激励股权向任何人或实体转让、出售、赠予、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

7. 被授权人同意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其他转让激励股权给被授权人的转让方的名义从应付给被授权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被授权人应交付的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款。

8. 被授权人同意因任何原因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或服务终止,则在该终止之日其持有的但尚未被行权的购买激励股权的权利(期权)自动失效。

9. 被授权人同意,如果其已持有或将持有激励股权,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权指示该被授权人将其行使期权而取得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

(1) 被授权人严重违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2) 被授权人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且受到刑事处罚;

(3) 有不忠诚于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从公司辞职并受雇于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其他公司或实体,或从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获得利益(但事先向公司披露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4) 被授权人实质违反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实质上没有履行或拒绝履行作为公司员工或董事的义务(但因被授权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5) 被授权人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的财产、声誉或其他员工或董事造成损失、损害或伤害;

(6) 被授权人有其他任何对公司业务、声誉或财务状况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7)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转让价格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上述第(7)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遵照本协议第10条;上述第(1),(2),(3),(4),(5),(6)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为象征性价格,即零对价或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为明确起见,回购价格均含应代扣代缴的税款,公司有权依法代扣代缴或追偿。

10. 被授权人同意公司在任何时候均有权但无义务以下列方式确定的价格(含税价格)指示该被授权人以该价格将其持有或将持有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

回购价格或转让价格 = 管理人依据公司最近资产评估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确定的持有的激励股权的公平市场价

11. 被授权人承诺为所有必要的或公司要求的行为协助公司或有关人行使本协议第9条和第10条规定的激励股权回购或受让权利。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的签署。为上述目的,被授权人在此不可撤消地指定公司及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授权人的全权代表以被授权人的名义并代替被授权人签署任何文件,以及为一切合法的行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被授权人亲自为这些行为。

12. 被授权人同意由公司指定的现有股东或其他代持人以协议代持方式代为持有激励股权。同时,被授权人同意其持有的激励股权受限于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公司指定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方的优先购买权。

13. 保密

被授权人对本协议和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本协议和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4. 违约

(1) 双方承认,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对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协议的一方应有权通过有关司法程序获得补偿。

(2) 如果需要通过司法或行政程序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胜诉方应有权被判定获得合理和必要的诉讼费用的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15.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i)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ii) 该方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iii)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五(5)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原因。

(3)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延期行使和履行,延长的期限与不可抗力的持续时间相同。

16. 争议的解决

(1) 因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或诉求(以下称"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请求的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其他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果在该争议通知日期后的三十(30)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争议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2) 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3) 本条的上述规定不应阻止各方申请出于任何原因可以获得的任何诉前保全或禁令救济,包括但不限于确保随后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17.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若本协议与中国法律的强制规定冲突,则双方均有义务按法律的规定进行修正。

18. 确认

(1) 被授权人确认收到一份期权激励计划,了解其所有条款,同意受其所有条款的约束;被授权人已审阅本协议所有条款,并有机会寻求法律意见,被授权人完全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同意受其所有条款的约束。

(2) 被授权人同意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期权激励计划下的任何权利和权益不应在计算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或其它类似项目时视为被授权人的工资或劳动收入。

(3) 参与期权激励计划不应视为在被授权人和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

(4) 被授权人和公司确认期权激励计划并不赋予被授权人任何与被授权人聘用或服务相关的任何权利,也不影响被授权人或者公司在任何时候有事由或无事由终止被授权人的聘用或服务的权利。

19. 其他规定

(1) 放弃

在中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不构成放弃其权利,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行使权利也不排除其进一步的行使。

(2) 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 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双方及其有关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作,并合法地约束它们。本协议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作出不利于被授权人的修改,补充或变更。

(4)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

兹证明,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日期签署本协议,以。

比三家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务:

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范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东签字(盖章)

兹作为比三家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代持股东,确认同意执行期权激励计划及本协议中股权授予、代持及转让的规定,期权激励计划及本协议存在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以前者为准。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附件一:期权行权通知格式

比三家:

1. 行权。 _______,本通知文末签署人("被授权人"),特此根据比三家("公司")董事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决议通过的《比三家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和被授权人与公司和代持股东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签署的《期权授予协议》("期权授予协议")定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行使被授权人的获得期权,购买公司_____个虚拟单元的激励股权("激励股份")。除非另有规定,本行权通知("本行权通知")没有定义的用词应具有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中载明的含义。

2. 支付价款。 被授权人随本行权通知向公司或公司书面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其他方全额支付其行使期权购买激励股份的价款以及根据适用法律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全部税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3. 进一步行动。 被授权人特此承诺其将按照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的规定签署与其获得并持有激励股份相关的并经管理人确认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或代持协议)和提供相应协助。

4. 被授权人保证。 被授权人特此确认其已经收到、审阅和理解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并同意受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5. 优先购买权。 被授权人同意其购买的激励股份受限于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中规定的公司指定的人的优先购买权。

6. 税务咨询。 被授权人特此确认其理解购买或处置激励股份可能使其承担税务负担。被授权人已经就此寻求了必要的咨询,并不依赖公司的税务建议。

7. 解释。 本行权通知由管理人解释。管理人有关本行权通知的任何决定是最终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8. 适用法律。 本行权通知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 全部协议。 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是本行权通知的一部分。本行权通知、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构成公司和被授权人有关本行权通知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以前的有关该事项的任何理解和协议。

有鉴于此,本行权通知视为在文首日期做出。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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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服务,全文共 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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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落户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联系方式:

乙方: 代 理 人:地 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的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第一条 甲方申请进行(地点)落户。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落户相关事宜的咨询及代办服务。甲方具备办理资格且材料齐聚,办理周期为一年左右。

二、费用和支付方式

第三条 办理落户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协议总价款为优惠后的服务费用,不含税。 上述费用由甲方于合同签订一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大写)人民币 元。余款于乙方完成协议义务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甲方义务

第四条 甲方落户需符合落户地规定和国家相关规定。 第五条 甲方当地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七条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按乙方要求,把所需信息交与乙方。

第八条 在甲方申请办理过程中,如落户单位政策、要求发生变化,甲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九条 在办理落户手续中,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全部有关人事工作。 第十条 甲方按协议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款项。

四 乙方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初审甲方申请材料,初审后甲方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二条 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落户手续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乙方在办理甲方落户手续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落户相关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介绍相关国家相关制度、政策、申请材料要求和申请流程等基本情况。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告知甲方落户相关执行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十七条 乙方收取服务费,应为甲方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如甲方需开具发票,需按协议总金额8% 补足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甲方落户的目的之外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第十九条 甲方进行落户的过程中乙方应及时解答甲方的相关疑问,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落户进度。

四、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和甲方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造成协议无法履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服务费¥,(大写)人民币元。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乙方提供虚假信息,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不退还甲方缴付的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由于甲方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不退还甲方缴付的咨询服务费。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为甲方办理完毕落户事宜后,若甲方缓收、拒收、甚至不要落户北京名额,则甲方属于单方面违反协议,期间涉及的全部金额不予退回,超出部分金额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免责条款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条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政策改变等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

4、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落户时间

留学生落户过程包括邮寄时间、资料核实时间等,进展时间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具有不可控性,甲方咨询时对于业务人员根据自身工作经验评估的期限仅作参考之用。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九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依法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三十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方及其代理人、乙方、乙方法定代理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九 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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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股票期权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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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协议书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

(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鉴于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股票期权方案》的有关规定,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权一事,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合同正文

第一条资格

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服务,是甲方/甲方有实质性控制的聘用的职工,服务期已满年,现担任一职,属于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经甲方董事会按照甲方股票期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备股票期权资格。

第二条授予股票期权

甲方承诺从年月日开始在三年内向乙方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授予数量等事项由管委会决定并办理。乙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票。

第三条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时起满三年后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第一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第二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第三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前一年未行权部分,可累计到下一年行权。

第四条转让等限制

乙方持有股票期权期间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如股票期权持有人从事上述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并在以后再授予股票期权时,取消乙方的资格。

第五条股票期权的受益

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根据《股票期权方案》相应进行调整。

第六条行权权利选择

就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间,乙方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如果乙方是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行权受公司法和股票期权有关规定、本公司的章程的限制。

第七条行权价格

乙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基准,以授予日起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计算,为人民币。实际行权价格,根据甲方送股、转增、配股、增发新股、分配红利的情况予以调整。但向新股东增发股份和发行可转换债时,行权价格不调整。无论如何,乙方行权时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甲方每股净资产。价格调整的具体方式见《股票期权方案》发生需要调整行权价格的事项时,甲方在行权通过书中予以的通告,乙方根据通告到甲方指定的机构办理缴款手续。

第八条行权支付方式

乙方行权时,可选择现金、行权方式。

第九条行权窗口期

甲方实行集中行权,每年设两个行权窗口期。每一个行权窗口期从甲方年度股东大会公告披露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开启,第二个窗口期从每年的月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启。每个窗口期的开启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乙方可在股票期权进入行权期后,在行权期限内任选其中的一个行权窗口按本协议约定行权。

第十条继承人

乙方指定为乙方的继承人,继承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与乙方的关系: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电话:

说明事项:

第十一条承诺

1、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票期权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股票期权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不得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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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企业,全文共 1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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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甲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股东大会如对上述内容作出修改,应当得到乙方所有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第八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5,000万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5,000万的,每增加1,000万,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2,000万元,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二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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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授予股票期权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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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授予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比三家("公司"),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

(2) 范________("被授权人"),一位自然人。

公司在此授予被授权人购买公司激励股权的权利。除本协议规定外,该期权的条款和条件规定在本公司董事会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决议通过的《比三家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中。

期权授予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权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权被授权人有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个虚拟单元的激励股权,即公司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及对应股权;

期权被授权人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权开始行使的日期(开始行权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权的行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在本协议上签字意味着被授权人同意本协议及期权激励计划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本协议没有定义用词应具有期权激励计划中载明的含义/定义。如果本协议与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条款或条件不一致,除另有说明外,期权激励计划应优先。

1. 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获得公司授予的期权之权利是基于被授权人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如被授权人因任何原因终止其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本公司有权依据期权激励计划和本协议的规定回购被授权人已经获得并持有的激励股权,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回购被授权人持有的激励股权的方式及价格根据本协议第10条确定,存在第9条项下情形的依据其规定执行。

2. 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忠诚于公司,并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是被授权人享有期权,持有公司激励股权并进而获取公司发展而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前提。

3. 被授权人可行使期权的时间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授予的期权按如下的即得时间表可以由被授权人全部或部分行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开始行权日起,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被授权人可以行使该部分期权;随后三(3)年里,每满一(1)年,全部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即得日"),被授权人可以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直接或间接方式认购行权。

4. 受限于本协议其他条款,从期权即得日至期权行使期限届满期间的任何时候,被授权人可通过向公司发出行权通知(定义如下)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权。行权期限届满后,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

5. 被授权人可以向公司的主要办公地点送达一份符合附件一期权行权通知格式的书面通知("行权通知")的方式行使期权。行权通知应表明依期权要行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并且应同时附上支付认购价款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公司应代扣缴的税的全额现金或管理人同意的其它方式的全额支付以及管理人要求做出的任何陈述或签署的任何文件。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和款项后,应尽快促使被授权人与代持股东签署代持协议,被授权人和代持股东应提供相应的协助。

6. 除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其获得的期权和/或已经持有的激励股权向任何人或实体转让、出售、赠予、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

7. 被授权人同意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其他转让激励股权给被授权人的转让方的名义从应付给被授权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被授权人应交付的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款。

8. 被授权人同意因任何原因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或服务终止,则在该终止之日其持有的但尚未被行权的购买激励股权的权利(期权)自动失效。

9. 被授权人同意,如果其已持有或将持有激励股权,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权指示该被授权人将其行使期权而取得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被授权人严重违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2) 被授权人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且受到刑事处罚;

(3) 有不忠诚于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从公司辞职并受雇于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其他公司或实体,或从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获得利益(但事先向公司披露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4) 被授权人实质违反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实质上没有履行或拒绝履行作为公司员工或董事的义务(但因被授权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5) 被授权人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的财产、声誉或其他员工或董事造成损失、损害或伤害;

(6) 被授权人有其他任何对公司业务、声誉或财务状况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7)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转让价格按照以下标准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第(7)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遵照本协议第10条;上述第(1),(2),(3),(4),(5),(6)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为象征性价格,即零对价或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为明确起见,回购价格均含应代扣代缴的税款,公司有权依法代扣代缴或追偿。

10. 被授权人同意公司在任何时候均有权但无义务以下列方式确定的价格(含税价格)指示该被授权人以该价格将其持有或将持有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购价格或转让价格 = 管理人依据公司最近资产评估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确定的持有的激励股权的公平市场价

11. 被授权人承诺为所有必要的或公司要求的行为协助公司或有关人行使本协议第9条和第10条规定的激励股权回购或受让权利。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的签署。为上述目的,被授权人在此不可撤消地指定公司及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授权人的全权代表以被授权人的名义并代替被授权人签署任何文件,以及为一切合法的行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被授权人亲自为这些行为。

12. 被授权人同意由公司指定的现有股东或其他代持人以协议代持方式代为持有激励股权。同时,被授权人同意其持有的激励股权受限于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公司指定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方的优先购买权。

13. 保密

被授权人对本协议和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本协议和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4. 违约

(1) 双方承认,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对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协议的一方应有权通过有关司法程序获得补偿。

(2) 如果需要通过司法或行政程序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胜诉方应有权被判定获得合理和必要的诉讼费用的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15.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ii) 该方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iii)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五(5)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原因。

(3)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延期行使和履行,延长的期限与不可抗力的持续时间相同。

16. 争议的解决

(1) 因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或诉求(以下称"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请求的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其他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果在该争议通知日期后的三十(30)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争议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2) 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3) 本条的上述规定不应阻止各方申请出于任何原因可以获得的任何诉前保全或禁令救济,包括但不限于确保随后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17.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若本协议与中国法律的强制规定冲突,则双方均有义务按法律的规定进行修正。

18. 确认

(1) 被授权人确认收到一份期权激励计划,了解其所有条款,同意受其所有条款的约束;被授权人已审阅本协议所有条款,并有机会寻求法律意见,被授权人完全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同意受其所有条款的约束。

(2) 被授权人同意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期权激励计划下的任何权利和权益不应在计算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或其它类似项目时视为被授权人的工资或劳动收入。

(3) 参与期权激励计划不应视为在被授权人和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

(4) 被授权人和公司确认期权激励计划并不赋予被授权人任何与被授权人聘用或服务相关的任何权利,也不影响被授权人或者公司在任何时候有事由或无事由终止被授权人的聘用或服务的权利。

19. 其他规定

(1) 放弃

在中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不构成放弃其权利,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行使权利也不排除其进一步的行使。

(2) 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 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双方及其有关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作,并合法地约束它们。本协议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作出不利于被授权人的修改,补充或变更。

(4)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

兹证明,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日期签署本协议,以____________。

比三家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东签字(盖章)

兹作为比三家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代持股东,确认同意执行期权激励计划及本协议中股权授予、代持及转让的规定,期权激励计划及本协议存在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以前者为准。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权行权通知格式

比三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行权。 _______________,本通知文末签署人("被授权人"),特此根据比三家("公司")董事会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决议通过的《比三家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和被授权人与公司和代持股东于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____日签署的《期权授予协议》("期权授予协议")定于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______日行使被授权人的获得期权,购买公司_____________个虚拟单元的激励股权("激励股份")。除非另有规定,本行权通知("本行权通知")没有定义的用词应具有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中载明的含义。

2. 支付价款。 被授权人随本行权通知向公司或公司书面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其他方全额支付其行使期权购买激励股份的价款以及根据适用法律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全部税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3. 进一步行动。 被授权人特此承诺其将按照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的规定签署与其获得并持有激励股份相关的并经管理人确认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或代持协议)和提供相应协助。

4. 被授权人保证。 被授权人特此确认其已经收到、审阅和理解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并同意受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5. 优先购买权。 被授权人同意其购买的激励股份受限于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中规定的公司指定的人的优先购买权。

6. 税务咨询。 被授权人特此确认其理解购买或处置激励股份可能使其承担税务负担。被授权人已经就此寻求了必要的咨询,并不依赖公司的税务建议。

7. 解释。 本行权通知由管理人解释。管理人有关本行权通知的任何决定是最终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8. 适用法律。 本行权通知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 全部协议。 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是本行权通知的一部分。本行权通知、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构成公司和被授权人有关本行权通知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以前的有关该事项的任何理解和协议。

有鉴于此,本行权通知视为在文首日期做出。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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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股票期权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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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从_________年开始在_________年内向甲方赠与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决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条 股票期权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赠与日起满_________年时股票期权将失效。

第三条 股票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除非甲方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权在赠与日满_________年开始行权,每半年可行权一次。

第五条 甲方在前_________个行权日中的每个行权日拥有赠与数量1/6的行权权利,若某一行权日未行权,必须在其后的第一个行权日行权,但最后一个行权日必须将所有可行权部分行权完毕,否则,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第六条 甲方若欲在某个行权日对其可行权部分实施全部或部分行权,则必须在该行权日前_________个交易日缴足现款。

第七条 甲方在行权后才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依法享有股东的权利。

第八条 当乙方被兼并、收购时,除非新的股东大会同意承担,否则甲方尚未赠与的部分停止赠与,已赠与未行权的部分必须立即行权。

第九条 当乙方送红股、转增股、配股、增发新股或被兼并等影响原有流通股东持有数量的行为时,需要对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参照《股票期权计划》。

第十条 当甲方因辞职、解雇、退休、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按照《股票期权计划》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在赠与甲方股票期权时必须以《股票期权赠与通知书》的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甲方须在一个交易日以内在通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不接受股票期权。

第十二条 甲方行权缴款后必须在行权日前以《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必须附有付款凭证。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理解并遵守《股票期权计划》的所有条款,其解释权在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股票期权计划》一份,在该计划的有效期间,若计划的条款有所变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等变动的全部详情。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股票期权是给予甲方的一种权利,甲方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的流通a股。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是指甲方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流通a股的行为。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价格是指甲方购买乙方流通a股的价格,等于赠与日前_________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赠与日是指乙方赠与甲方股票期权的日期。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权的甲方可以按照约定价格购买乙方流通的a股的日期。

第二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未尽之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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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股票承销协议书证券经营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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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事务所(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__证券公司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销甲方设立时发行股票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文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文号)批准,决定以募集方式设立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共________股,其中发起人认购股份________股,其余________股委托乙方以代销(或包销)方式向社会法人及自然人销售。

二、本次发行甲方股票全部为普通股。其中法人股________股,社会个人股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每股发行价额____发行总价额为________元。

三、承销期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届满而无人认购的股份,由甲方自行处理(或由乙方认购)。

四、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书样本交乙方,乙方代为寻求印刷单位。印刷单位须是中国证监会指定厂家。印刷费计人承销费,由甲方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

五、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办____个认购点,负责向认购人发放认股书、接收认股人填好的认购书。每日向甲方书面报告认股情况。认股期间届满后3日内,乙方应以书面向甲方交付认股人名册。

六、认股数量超过公开发行数量时,由甲方从下列方法中采取一种方法,委托乙方按此方法,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确定认股人:

1.抽签;

2.比例配售;

3.比例累退;

4.认股多者优先。

七、乙方按甲方指示方法确定认股人后,应向甲方交付确定认股人清册。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向各认股人发书面通知(公告),通知认股人去甲方指定银行缴纳股款。

八、股款缴纳期间届满后3日内,甲方或由甲方委托指定银行将缴款人清册交乙方。对逾期不缴股款的认股人,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向其发出催缴通知书。经催缴仍不缴纳者,由乙方向其发出失权通知书。

九、甲方经登记正式成立后,应通知乙方向认股人发放股票,发放方法由乙方定。乙方发放股票后,应按甲方要求制成股东名册交付于甲方。

十、本次承销费用(含广告费、股票印刷费、通信费等)为承销总价额____%。。乙方发放股票结束后____日内,由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代甲方向乙方一次划拨完毕。

十一、甲乙一方违反本协议时,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二、甲乙双方对协议执行有争执时,应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声明不服。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________股份公司成立后,无条件继受甲方权利义务。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务所(章):__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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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股票期权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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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从_________年开始在_________年内向甲方赠与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决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条 股票期权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赠与日起满_________年时股票期权将失效。

第三条 股票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除非甲方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权在赠与日满_________年开始行权,每半年可行权一次。

第五条 甲方在前_________个行权日中的每个行权日拥有赠与数量1/6的行权权利,若某一行权日未行权,必须在其后的第一个行权日行权,但最后一个行权日必须将所有可行权部分行权完毕,否则,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第六条 甲方若欲在某个行权日对其可行权部分实施全部或部分行权,则必须在该行权日前_________个交易日缴足现款。

第七条 甲方在行权后才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依法享有股东的权利。

第八条 当乙方被兼并、收购时,除非新的股东大会同意承担,否则甲方尚未赠与的部分停止赠与,已赠与未行权的部分必须立即行权。

第九条 当乙方送红股、转增股、配股、增发新股或被兼并等影响原有流通股东持有数量的行为时,需要对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参照《股票期权计划》。

第十条 当甲方因辞职、解雇、退休、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按照《股票期权计划》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在赠与甲方股票期权时必须以《股票期权赠与通知书》的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甲方须在一个交易日以内在通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不接受股票期权。

第十二条 甲方行权缴款后必须在行权日前以《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必须附有付款凭证。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理解并遵守《股票期权计划》的所有条款,其解释权在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股票期权计划》一份,在该计划的有效期间,若计划的条款有所变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等变动的全部详情。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股票期权是给予甲方的一种权利,甲方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的流通a股。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是指甲方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流通a股的行为。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价格是指甲方购买乙方流通a股的价格,等于赠与日前_________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赠与日是指乙方赠与甲方股票期权的日期。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权的甲方可以按照约定价格购买乙方流通的a股的日期。

第二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未尽之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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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股票期权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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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股票期权方案》的有关规定,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权一事,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合同正文

第一条资格

乙方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在甲方服务,是甲方/甲方有实质性控制的聘用的职工,服务期已满年,现担任一职,属于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经甲方董事会按照甲方股票期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备股票期权资格。

第二条授予股票期权

甲方承诺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在三年内向乙方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授予数量等事项由管委会决定并办理。乙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票。

第三条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时起满三年后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第一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第二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第三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前一年未行权部分,可累计到下一年行权。

第四条转让等限制

乙方持有股票期权期间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如股票期权持有人从事上述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并在以后再授予股票期权时,取消乙方的资格。

第五条股票期权的受益

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根据《股票期权方案》相应进行调整。

第六条行权权利选择

就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间,乙方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如果乙方是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行权受公司法和股票期权有关规定、本公司的章程的限制。

第七条行权价格

乙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基准,以授予日起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计算,为人民币。实际行权价格,根据甲方送股、转增、配股、增发新股、分配红利的情况予以调整。但向新股东增发股份和发行可转换债时,行权价格不调整。无论如何,乙方行权时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甲方每股净资产。价格调整的具体方式见《股票期权方案》发生需要调整行权价格的事项时,甲方在行权通过书中予以的通告,乙方根据通告到甲方指定的机构办理缴款手续。

第八条行权支付方式

乙方行权时,可选择现金、行权方式。

第九条行权窗口期

甲方实行集中行权,每年设两个行权窗口期。每一个行权窗口期从甲方年度股东大会公告披露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开启,第二个窗口期从每年的月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启。每个窗口期的开启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乙方可在股票期权进入行权期后,在行权期限内任选其中的一个行权窗口按本协议约定行权。

第十条继承人

乙方指定为乙方的继承人,继承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与乙方的关系: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电话:

说明事项:

第十一条承诺

1、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票期权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股票期权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不得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承诺,了解甲方股票期权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股票期权方案》,乙方将遵守这些规章制度。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承诺,依法承担因股票期权产生的纳税义务。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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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全文共 2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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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主协议

第一条 为明确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以下简称“协议回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回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协议回购的参与者(以下简称“参与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协议回购、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以下统称“回购双方”)以及协议回购的交易要素等均按《暂行办法》

与《业务指引》定义。正回购方为出质方,逆回购方为质权方。

第三条 回购双方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与协议回购,认可并自愿遵守上交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接受上交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的自律监管。

第四条 回购双方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的成交数据是回购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回购双方应当认可并遵守相关约定。

第五条 回购双方可以就协议回购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

回购双方同意,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且不得与主协议和回购双方申报的交易要素相冲突。补充协议的内容由回购双方自行遵照执行。

第六条 签署本协议的参与者,应当确保符合上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参与者应当根据上交所规定的条件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协议回购,并自行承担风险。

第七条 本协议的签署人是证券公司经纪客户的,同时签署风险揭示书,并确保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风险揭示书中所列风险。

第八条 正回购方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按约定获得债券出质融入的资金款项;

(二)收取回购期间所出质债券的发行人支付的债券利息;

(三)在到期结算日,按约定解除出质债券的质押登记;(四)在逆回购方违约时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收取违约金;(五)其他上交所、登记结算机构规定或者回购双方约定的权利。

第九条 正回购方的义务主要包括:

(一)按照规定和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申报及结算指令;

(二)在首次结算日,按约定的券种和数量出质债券;

(三)在到期结算日,按约定支付资金款项;

(四)在违约时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上交所、登记结算机构规定或者回购双方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逆回购方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按约定的券种、数量取得债券质权;

(二)在回购期间拥有债券质权;

(三)在到期结算日,按约定获得资金款项及利息;

(四)在正回购方违约时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收取违约金;(五)其他上交所、登记结算机构规定或者回购双方约定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逆回购方的义务主要包括:

(一)按照规定和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申报及结算指令;

(二)在首次结算日足额融出资金款项;

(三)在到期结算日将质押债券解除质押;

(四)在违约时按照规定或者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上交所、登记结算机构规定或者回购双方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 债券在设定质押登记期间,回购双方就质押券孽息及附属权利作出以下约定:

(一)质押债券发生付息、分期偿还(不含最后一期),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发生分期摊还(不含最后一期)的,对应资金派发给正回购方,不作为质押财产;

(二)质押券发生提前赎回和到期兑付的,相关资金作为质押财产,待债券解除质押登记后方可提取;到期未能足额兑付的,已经兑付的资金作为质押财产,不足部分由正回购方提供补充质押券或者由回购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三)质押券含回售条款的,正回购方不得行使回售权利;可转债、可交换债等质押期间,正回购方不得行使转股、换股权利;

(四)正回购方可作为债券持有人享有出席债券持有人大会、提案、表决、追索等权利。

第十三条 回购双方任何一方没有履行协议回购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协议回购首次结算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逆回购方未提交结算指令或资金不足,逆回购方违约;正回购方质押券不足的,正回购方违约。逆回购方资金不足且正回购方质押券不足的,双方均违约。

(二)协议回购到期结算日,正回购方在规定时间未进行到期确认申报也未达成到期续做申报,或未提交结算指令,或资金不足的,正回购方违约。

(三)协议回购到期续做,正回购方未提交结算指令或资金不足的,正回购方对逆回购方和续做逆回购方同时违约。

(四)协议回购提前终止,正回购方未提交结算指令或资金不足的,正回购方违约。

(五)协议回购变更质押券,正回购方质押券不足的,正回购方违约。

第十四条 回购双方中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回购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回购协议,也有权终止回购协议,并可要求违约方根据《暂行办法》、《业务指引》、主协议、成交数据以及补充协议等,采取收取补息、罚息等方式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回购双方中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守约方可按照以下条款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补息、罚息等方式:

(一)协议回购首次结算日,回购一方违约的,违约方自首次结算日起(含)3个工作日内,按照回购利率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向对方支付一天罚息。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的,可以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协议回购到期结算日,正回购方违约的,正回购方按照回购资金延迟到账天数,以回购利率向逆回购方补息并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二向逆回购方支付罚息。补息与罚息以协议回购的成交金额为基数。

(三)协议回购提前终止,正回购方违约的,正回购方按照回购资金延迟到账天数,以提前终止时的约定利率向逆回购方补息并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二向逆回购方支付罚息。补息与罚息以协议回购的成交金额为基数。

(四)协议回购变更质押券,正回购方违约的,正回购方自质押券变更交易达成之日起(含)3个工作日内,按照回购利率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向对方支付一天罚息。

回购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对违约金的金额、计算方式等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协议回购存续期间发生异常情况的,回购双方同意采取提前终止方式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回购双方不同意提前终止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采取变更质押券、继续履行或者其他上交所认可的处理方式。

第十七条 回购双方同意协议回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解释。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下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回购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回购双方可

以另行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为开放式协议,由参与者签署后在各签署人之间生效。参与者为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等资产管理或理财产品的,由管理人代为签署,其管理的产品在参与协议回购时,视同认可并遵循本协议。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签署人不得变更。协议回购存在尚未了结事宜的,不得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由签署人留存,另一份送上交所备案(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部)。签署方为证券公司经纪客户的,由所在证券公司留存备查。

签署地:上海

参与者:

单位公章(机构适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机构适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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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证券股票承包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销售,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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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人: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票承销商: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由乙方负责承销甲方股票事宜,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销方式

双方同意,本次股票发行采用_________方式。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发行价格与发行总市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总量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发行总市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承销期限与起止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的承销期为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股款的收缴与支付

乙方应在承销期结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认购的全部股款扣除应收的承销及经办手续费后,一次划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乙方延迟划转本次认购的股款,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另行支付逾期未划转部分股款万分之_______的滞纳金。

五、承销费用

乙方按本次股票发行总市值的_________%收取承销费用,该承销费用由乙方从甲方所发行股票的股款中扣除。

六、合同双方的义务

合同双方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承销结束日止,任何一方在未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均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散发文件的形式,向公众披露招股说明书之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发行成功的信息,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依法提供本次股票发行所需的全部文件,并保证相关文件的真实、准确与合法,且无任何误导性成分或疏漏。否则,若因此而导致股票发行失败或受阻,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股票发行的承销团,具体负责股票的发售工作。乙方负责办理股权登记及编制股东名册,并应在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完成后15天内向中国证监会依法提供书面报告。

七、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能认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按股款总额的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无论如何,该等赔偿责任均不应超过股款总额的_______%。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争议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九、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故,而这种重大变故已经或可能会对甲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及本次股票发行产实质性不利影响,则甲、乙双方均有权决定暂缓或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报送中国证监会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署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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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经纪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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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期权经营机构法人)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交易经纪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声明与承诺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期权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期权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期权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期权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业务规则,不接受投资者的全权交易委托,不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任何形式的保证,不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不诱使投资者进行不必要的期权交易;

4、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按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期权交易经纪服务。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甲方具有合法的期权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上交所及中国结算的业务规则禁止或限制其进行期权交易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本合同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投资者须知》,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期权市场投资风险;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4、甲方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交所及中国结算的业务规则,遵守乙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

5、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并承诺遵守乙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期权交易,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甲方声明并保证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上交所、中国结算、期权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权经营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四)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五)未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六)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不得从事期权交易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如果以上声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实,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在本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过期、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相关材料。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开仓和出金指令,并有权进一步限制甲方的交易权限。甲方在开户时提供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时,也应及时向乙方更新。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更新信息而导致的后果、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履行投资者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及其他反洗钱义务,甲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营业场所置备期权交易法律、法规、规章、上交所及中国结算业务规则、乙方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提供网上查询等方式供甲方查询乙方从业人员名册及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资料。甲方可以向乙方询问上述材料及其内容的含义,乙方应当予以必要解释。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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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证券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服务,全文共 1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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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负责运营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认证系统并发放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为明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与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数字证书服务相关事宜与用户达成《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中的含义为:

1.“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2.“信息公司”、“甲方”: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3.“数字证书服务”: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借助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的使用数字证书的网络业务等服务。

4.“用户”、“乙方”:指自愿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的机构和个人。

5.“本协议”: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二、用户权利及义务

1.在申请深交所数字证书时,须向信息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用户资料,当用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用户资料更新手续否则应对未及时更新用户资料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合法登录深交所、信息公司网站及使用其各项服务,不得利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深交所、信息公司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妥善保管申请的数字证书、密码,保证无论是将之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因遗失、泄密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均视为本人使用,并对使用所申请的数字证书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如发现深交所或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深交所或信息公司。

5.不以与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给信息公司网上服务款项。

6.应在信息公司规定时间内交纳数字证书服务的费用。

7.应配合信息公司实施的数字证书服务变更。

8.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数字证书服务,有权在信息公司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项目中选择和变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务。

9.有权对信息公司的数字证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

10.理解深交所和信息公司已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用户资料和网上服务业务的安全,但网上服务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并愿意承担该风险和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损失:

(1)互联网是全球性公共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是不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2)如果用于证实用户身份的数字证书和密码被窃取,他人有可能仿冒用户身份在互联网上办理网上服务业务;

(3)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但他们并不一定能够了解该数据的真实内容;

(4)在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它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错误,从而使得网上服务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三、信息公司权利及义务

1.按照国家许可的资费标准,向用户收取本服务协议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的费用。保留在国家许可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数字证书服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数字证书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有权终止用户数字证书的使用权。

4.应依法保护数字证书用户的用户信息和数字证书使用权,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为维护深交所和信息公司的合法权益。

5.应向用户公布数字证书的服务项目及资费标准,并以多种方式为用户交费提供方便。

6.应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等服务。应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受理用户投诉。从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应在15日内答复用户。

7.应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程度测评,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

8.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实施数字证书服务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用户。

9.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必须变更已发放给用户使用的数字证书时,应提前10日通知用户。

10.在用户申请并拿到数字证书后,按照网上服务系统所提供的功能向用户提供服务。

1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主观原因需暂停网上服务,应当事先通告。

12.将用户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的数字证书视作用户进入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时确认用户身份的有效依据。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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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授予股票期权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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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授予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署: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公司"),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在的有限公司;

(2)__________("被授权人"),一位自然人。

公司在此授予被授权人购买公司激励股权的权利。除本协议规定外,该期权的条款和条件规定在本公司董事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决议通过的《比三家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中。

期权授予的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期权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期权被授权人有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__________________个虚拟单元的激励股权,即公司__________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及对应股权;

期权被授权人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格: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股(单位注册资本);

期权开始行使的日期(开始行权日):自授予日期起届满一(1)年之日;

期权的行权期限:自期权被授予之日起的十(10)年届满日。

被授权人在本协议上签字意味着被授权人同意本协议及期权激励计划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本协议没有定义用词应具有期权激励计划中载明的含义/定义。如果本协议与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条款或条件不一致,除另有说明外,期权激励计划应优先。

1.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获得公司授予的期权之权利是基于被授权人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如被授权人因任何原因终止其受雇于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务(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本公司有权依据期权激励计划和本协议的规定回购被授权人已经获得并持有的激励股权,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回购被授权人持有的激励股权的方式及价格根据本协议第10条确定,存在第9条项下情形的依据其规定执行。

2.被授权人理解并同意其忠诚于公司,并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是被授权人享有期权,持有公司激励股权并进而获取公司发展而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前提。

3.被授权人可行使期权的时间表:本协议授予的期权按如下的即得时间表可以由被授权人全部或部分行使:自开始行权日起,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被授权人可以行使该部分期权;随后三(3)年里,每满一(1)年,全部期权中的四分之一(1/4)的激励股权成为即得("即得日"),被授权人可以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直接或间接方式认购行权。

4.受限于本协议其他条款,从期权即得日至期权行使期限届满期间的任何时候,被授权人可通过向公司发出行权通知(定义如下)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权。行权期限届满后,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

5.被授权人可以向公司的主要办公地点送达一份符合附件一期权行权通知格式的书面通知("行权通知")的方式行使期权。行权通知应表明依期权要行权认购的激励股权数量,并且应同时附上支付认购价款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公司应代扣缴的税的全额现金或管理人同意的其它方式的全额支付以及管理人要求做出的任何陈述或签署的任何文件。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和款项后,应尽快促使被授权人与代持股东签署代持协议,被授权人和代持股东应提供相应的协助。

6.除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其获得的期权和/或已经持有的激励股权向任何人或实体转让、出售、赠予、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

7.被授权人同意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以其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其他转让激励股权给被授权人的转让方的名义从应付给被授权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被授权人应交付的认购激励股权的价款。

8.被授权人同意因任何原因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或服务终止,则在该终止之日其持有的但尚未被行权的购买激励股权的权利(期权)自动失效。

9.被授权人同意,如果其已持有或将持有激励股权,在下列任何情形下,公司有权指示该被授权人将其行使期权而取得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同时,已经经公司授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自动失效:

(1)被授权人严重违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2)被授权人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且受到刑事处罚;

(3)有不忠诚于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从公司辞职并受雇于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其他公司或实体,或从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获得利益(但事先向公司披露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4)被授权人实质违反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实质上没有履行或拒绝履行作为公司员工或董事的义务(但因被授权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5)被授权人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的财产、声誉或其他员工或董事造成损失、损害或伤害;

(6)被授权人有其他任何对公司业务、声誉或财务状况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7)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转让价格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上述第(7)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遵照本协议第10条;上述第(1),(2),(3),(4),(5),(6)项情形下的转让价格为象征性价格,即零对价或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为明确起见,回购价格均含应代扣代缴的税款,公司有权依法代扣代缴或追偿。

10.被授权人同意公司在任何时候均有权但无义务以下列方式确定的价格(含税价格)指示该被授权人以该价格将其持有或将持有的激励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任何人:

回购价格或转让价格=管理人依据公司最近资产评估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确定的持有的激励股权的公平市场价

11.被授权人承诺为所有必要的或公司要求的行为协助公司或有关人行使本协议第9条和第10条规定的激励股权回购或受让权利。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的签署。为上述目的,被授权人在此不可撤消地指定公司及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授权人的全权代表以被授权人的名义并代替被授权人签署任何文件,以及为一切合法的行为,其法律效力等同于被授权人亲自为这些行为。

12.被授权人同意由公司指定的现有股东或其他代持人以协议代持方式代为持有激励股权。同时,被授权人同意其持有的激励股权受限于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公司指定代持股东或公司指定的其他方的优先购买权。

13.保密

被授权人对本协议和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将本协议和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4.违约

(1)双方承认,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对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协议的一方应有权通过有关司法程序获得补偿。

(2)如果需要通过司法或行政程序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胜诉方应有权被判定获得合理和必要的诉讼费用的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15.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i)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ii)该方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iii)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五(5)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未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原因。

(3)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延期行使和履行,延长的期限与不可抗力的持续时间相同。

16.争议的解决

(1)因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或诉求(以下称"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请求的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其他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果在该争议通知日期后的三十(30)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争议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2)仲裁庭的仲裁裁决为终局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使得任何该等仲裁裁决及时得以执行,并就此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3)本条的上述规定不应阻止各方申请出于任何原因可以获得的任何诉前保全或禁令救济,包括但不限于确保随后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17.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若本协议与中国法律的强制规定冲突,则双方均有义务按法律的规定进行修正。

18.确认

(1)被授权人确认收到一份期权激励计划,了解其所有条款,同意受其所有条款的约束;被授权人已审阅本协议所有条款,并有机会寻求法律意见,被授权人完全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同意受其所有条款的约束。

(2)被授权人同意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期权激励计划下的任何权利和权益不应在计算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或其它类似项目时视为被授权人的工资或劳动收入。

(3)参与期权激励计划不应视为在被授权人和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

(4)被授权人和公司确认期权激励计划并不赋予被授权人任何与被授权人聘用或服务相关的任何权利,也不影响被授权人或者公司在任何时候有事由或无事由终止被授权人的聘用或服务的权利。

19.其他规定

(1)放弃

在中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不构成放弃其权利,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行使权利也不排除其进一步的行使。

(2)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双方及其有关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作,并合法地约束它们。本协议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作出不利于被授权人的修改,补充或变更。

(4)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

兹证明,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日期签署本协议,以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期权被授权人的姓名: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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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上市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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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规范权证上市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根据《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权证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发行的权证(代码:_______;简称:_______)符合上市条件,接受其权证上市。

第三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相关业务规则、细则、通知、办法、指引等的规定,对乙方实施监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管。

第四条 乙方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现有或者将来新制定、修改的业务规则、细则、通知、办法、指引等。乙方在权证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履行。

第五条 乙方应当在权证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交纳上市初费,但可免交上市月费。上市初费交费标准为每只权证20万元人民币。乙方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纳金额的0.03%的违约金。乙方权证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六条 乙方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细则、通知、办法、指引及甲方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甲方可视市场的需要,对乙方发行上市的权证实施暂停交易。

第七条 乙方同意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向甲方申请终止权证上市或由甲方终止其权证上市:(一)权证存续期满;(二)权证在存续期内已被全部行权;(三)甲方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协议未约定的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有关业务规则、细则、通知、办法、指引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或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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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股票期权赠与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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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

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诺从_________年开始在_________年内向甲方赠与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决定。

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条股票期权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赠与日起满_________年时股票期权将失效。

第三条股票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

除非甲方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权在赠与日满_________年开始行权,每半年可行权一次。

第五条甲方在前_________个行权日中的每个行权日拥有赠与数量1/6的行权权利,若某一行权日未行权,必须在其后的第一个行权日行权,但最后一个行权日必须将所有可行权部分行权完毕,否则,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第六条甲方若欲在某个行权日对其可行权部分实施全部或部分行权,则必须在该行权日前_________个交易日缴足现款。

第七条甲方在行权后才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依法享有股东的权利。

第八条当乙方被兼并、收购时,除非新的股东大会同意承担,否则甲方尚未赠与的部分停止赠与,已赠与未行权的部分必须立即行权。

第九条当乙方送红股、转增股、配股、增发新股或被兼并等影响原有流通股东持有数量的行为时,需要对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参照《股票期权计划》。

第十条当甲方因辞职、解雇、退休、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按照《股票期权计划》处理。

第十一条乙方在赠与甲方股票期权时必须以《股票期权赠与通知书》的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甲方须在一个交易日以内在通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不接受股票期权。

第十二条甲方行权缴款后必须在行权日前以《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必须附有付款凭证。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保证理解并遵守《股票期权计划》的所有条款,其解释权在乙方。

第十四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股票期权计划》一份,在该计划的有效期间,若计划的条款有所变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等变动的全部详情。

第十五条本协议书所指的股票期权是给予甲方的一种权利,甲方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的流通股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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