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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合同条款【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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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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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 延期开工。

第11条 暂停施工。

第12条 工期延误。

第13条 工期提前。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16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7条 试车。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

19.2 调整的方式: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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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租赁合同补充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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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网推荐的补充条款

一、预租有关事宜

1-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1-7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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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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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核心内容: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应该怎么来设置?除了普通保险合同必备的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保险期限、保险人义务、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外,还应增加哪些特殊条款呢?下面就请您和看准网合同法编辑一起来看看吧。

【关键词】

1.总则

2.保险责任

3.责任免除

4.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5.保险期限

6.保险人义务

7.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8.赔偿处理

9.保险费调整

1.合同变更和终止

11.争议处理

12.其他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特种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特种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特种车辆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特种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或操作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特种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五)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六)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特种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七)保险特种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八)保险特种车辆上固定的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或电气故障引起的损失。

第八条 保险特种车辆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或操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六)在作业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毁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特种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或操作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五)保险特种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或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七)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八)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十)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或操作人员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十一)被保险人、驾驶或操作人员的故意行为;

(十二)保险特种车辆(不含牵引车、清障车)拖带其他车辆或物体。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特种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率表

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

(三)在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特种车辆一并折旧。

第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万元、2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二)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二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特种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或操作人员的驾驶证或操作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厂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特种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特种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 保险特种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

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根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2%。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特种车辆发生第五条(一)的1、2、3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2%。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 条保险特种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特种车辆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一)保险特种车辆发生全部损失;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第三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该保险项下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保险费调整

第三十四条 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的保险特种车辆续保,且保险期限均为一年时,按下列条件和方式享受保险费优待:

(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1%;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1%;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3%。

(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

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二上一保险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一N ×1%

N为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

(三)同一投保人投保特种车辆不止一辆的,保险费调整按辆分别计算。

(四)保险费调整以续保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

本保险合同中的应交保险费是指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计算出的保险费。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 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六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

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四十条 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四十一条 在投保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分别投保附加险。

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淮;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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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购房补充条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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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将市区街弄 670 号 B 幢 402 房及贮存间壹间(产权证号为“房权证涵江区字第 HJ20xx038 号”)转让给乙方x珠为业。双方就上述购房事项于 年  月 日签订一份《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已于  年底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15 万元整(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年初甲方交付房产证时乙方支付房价款 1.5 万元整(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乙方合计已向甲方支付购当时商品房款人民币 16.5 万元整(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二、因甲方原因,目前上述房产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双方约定,上述房产所有权(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归乙方所有。如遇房产拆迁改造或遇政府整体征收 ,相应的补偿全部由乙方享有。在国家政策允许房产更名时,双方应及时 无条件 将上述房产的产权证书更名为乙方,乙方已缴更名地税款元,如果将来更名时地税款高于元,则高出的部分地税款由甲方承担。

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政府对该房产个人征收,而且给予的补偿(归乙方所有)低于当时同地段相应年份,相应层数,相当面积房产的市场价的话,甲方负责补差额给乙方。这个市场价可按本小区在征收发生时的前半年内其它房产交易的平均价计算,如没有发生交易,可按双方咨询房子中介机构定价

四在房产未更名之前,如果政府对所有房产全面积征收房产税,则该税款由乙方承担;如果政府仅对拥有多套房子的业主征收房产税,从而导致该房产需缴纳房产税的,该房产税由甲方支付。

五、除非乙方愿意或者乙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甲方没权强行收回该房产。

六、甲乙双方及其继承人都必须遵守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及证人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证人: 身份证: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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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股权投资协议核心示范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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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市民政局领导:

股权投资就是在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集合特定投资者的资金,通过专业团队的运作,以股权的方式,投资于准上市公司,为其注入资金并提供“咨询+管理”的增值服务,在提升企业价值、实现投资收益后,通过不同的手段和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股权投资行业是一种集投资、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新兴行业,同时更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殊行业。

近几年,股权投资在_________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_________就有近6000亿的民间资金,目前有超过30家的专业创投、股权投资、金融机构、公司,加上在外_________人办的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公司以及各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的投资部,外省市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公司驻_________事处等,估计_________的股权投资机构、公司超过60家,管理和控制的投资资金超过100亿人民币,是_________经济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在推进_________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上市、并购和重组发展壮大发挥着重要作用。

虽然_________的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很快,但与北京、上海、深圳、天津等地区相比,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政策了解和理解不够;各股权投资机构、公司之间信息交流不够,有时会为一些投资项目竞争而盲目抬高价格;部分股权投资机构、公司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够专业;没有合理的渠道,反映行业的诉求;需要资金的企业找不到投资者;外省来温的机构找不到好的企业或者合作机构等。

为促进_________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的壮大,规范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行为,提升股权投资机构的专业能力,促进股权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股权投资机构与政府、企业的联系,我们拟作为发起人(发起人名单附后),联合本地以及外地的股权投资机构、基金、保险、证券、信托、担保、法律、会计等行业单位以及创新企业发起成立_________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_________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是一家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股权投资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

成立_________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的宗旨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行业自律监管机制;协调组织股权投资机构行为,实现行业资源共享;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素质;加强会员与国内各省市和国际股权投资管理行业的合作与交流;壮大投资公司队伍,帮助创新企业成长,促进_________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_________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主要业务范围为:探索解决股权投资行业运作的深层次问题,促进股权投资行业新体制、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调查研究,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培训人员,开展咨询服务;为本会会员提供的其他各种服务。

_________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拟请_________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业务主管部门。

恳请贵局批准同意筹备成立_________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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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施工安全协议书含罚款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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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甲方)

设备管理单位(乙方)

双方根据沈铁办发( ) 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保证铁路运输正常运行,施工时确保行车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提速改造工程。

2、作业内容:线路、桥涵附属。

3、地点和时间

地点:

时间: 年 月~ 年 月。

4、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

期 限: 年 月~ 年 月。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提速改造工程线路、桥涵附属施工过程的监督和各单位协调。

2、 施工范围内涉及相关电务设备均属安全防范内容。

3、甲乙双方共同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路局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四、安全权利及义务:

1、施工时,甲方要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在甲方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2、依据施工平面图,甲方向乙方介绍施工的时间、地点、施工工艺,使乙方明确施工有可能给地下隐蔽带来损害和不良后果,做好防范。乙方向甲方提供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和埋设深度等情况,必要时画出示意图,使甲方明确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等,使之作出适宜的防范措施。

3、在施工当日,乙方向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若甲方发生有危及地下设施安全的行为和倾向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纠正,在必要的时候可责令甲方停工处理。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现场配合,乙方应提前24小时告之甲方,使甲方不得擅自施工,如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

4、乙方派出人员熟悉并掌握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正确指导甲方人员施工,因乙方派出人员指导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担当责任和损失。

5、由于甲方施工等原因而使地下设施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抢修,乙方要积极配合,其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对甲方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封锁计划及时审查会签,签字后方可上报。并在施工当日,向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

7、如因隐蔽设施埋设时间过长等原因乙方不能提供准确的位置时,甲方在施工前,要在乙方的指导下进行“井”字形开挖,以探明电缆的走向、埋深。开挖过程中,甲方要听从乙方的指挥,不得野蛮开挖,不得使用机具开挖。

8、施工期间人身安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五、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因甲方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具体情况,甲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所发生的费用。对未经乙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六、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1、按沈阳铁路局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有双方协调解决。

施工单位(甲方)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设备管理单位(乙方)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局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局设备管理(运输)部门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局安全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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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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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

保险期限

第十二条 从签发保险单次日零时起,被保险人只要不提取保险储金,本保险在XX年内(含XX年)有效,XX年后可以续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公安部门证明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四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五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六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索赔,也可向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本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当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有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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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子女教育保险B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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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保险(B)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子女教育保险(b)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批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或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二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0-17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简称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教育保险金。在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给付教育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三、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从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每年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5%给付成长年金,直至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为止。

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缴费期内,从其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 责任免除

投保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受益人对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六、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七、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抗体呈阳性)期间;

八、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九、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缴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缴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

本合同保险费的缴付方式分为年缴,缴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七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缴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第七条 首年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中止

首年后的保险费应依照本合同所载缴付方式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首年后的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本合同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中止。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八条 合同效力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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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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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基本条款

本条第二款的责任范围举例如下:

1.在发生火灾时,保险标的在抢救过程中,遭受碰破、水渍等损失,以及灾后搬回原地、途中的损失。

2.因抢救受灾物资而将保险房屋的墙壁、门窗等破坏造成的损失。

3.发生火灾时隔断水道,将未着火的保险房屋拆毁造成的损失。

4.遭受火灾后,为防止损坏的保险房屋、墙壁倒塌压坏其他保险标的而被拆除所致的损失。

第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本条指为了减少保险标的损失而支出的施救、抢救、保护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本条列明的各种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无论是由上述原因直接造成的,还是由这些原因引起本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均为除外责任,保险人不予赔偿。

第八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本条第一款的各种间接损失主要指停工、停业期间支出的工资、各项费用、利润损失、及因财产损毁导致的有关收益的损失,如旅馆的房租收入、被保险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因保险灾害事故不能履约所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等。

本条第二款明确了保险标的本身内在的各种缺陷或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的损失,如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燃或因烘、烤、烫、烙造成焦糊变质等损失,均属人为的非意外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条第三款指各级政府或各级执法机关下令破坏保险标的所致的损失属于非常性的行政措施,一般是从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或者维护更大的利益避免更大的损失所做出的决策,不属于保险承保的意外、偶然的灾害事故风险范畴,故此类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本保险承担的保险责任为列明的风险责任,而且责任免除各款不可能列举完全,因此凡不是保险条款第四、五、六条中列举的灾害事故损失、费用等都属除外责任,保险人一概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本条规定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保险金额一般可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按照帐面原值确定。帐面原值是指在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货币总额。

(二)按照帐面原值加成数确定。帐面原值加成数即在固定资产帐面原值基础上再附加一定成数,使其趋近于重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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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市洗染服务合同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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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系是用户与_______市_______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就_______提供的企业短信服务所订立的相关权利义务规范。因此,请于注册成为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用户前,确实详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当您点选同意键或定制、使用、接受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时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条款,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规范并愿受其拘束,本服务条款对您及_______均具有法律效力。

一、 服务简介

1、 _______与电信运营商联合为企业用户推出的短信息定制及群发服务业务(以下简称“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目的是为企业用户提供贴身客户关怀,信息公告等服务。_______短信息业务的所有权、运作权和解释权归_______;

2、 服务条款的适用范围是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的所有产品。

二、服务对象 要成为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的正式用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有效经营许可执照的商业机构;

2、 用户群发短信的收信人,必须是真实的客户资料;

3、 完全同意《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服务条款)

4、 完全同意_______短信息其它服务条款和规定等;

5、 完成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的相关注册程序。

三、 敬告用户

1、 用户在订购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之前,应当确认需要发送的客户的手机能够正常接收和显示短信息,如因最终用户手机问题而不能正常接收和显示_______发送的短信息的,_______不承担任何责任。(例如:目前_______提供的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主要是中文短信,因此最终用户的手机应当具备接收和显示中文短信的功能,否则可能无法正常使用其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

2、 用户应妥善保管_______提供的账号和密码,如用户的密码被他人借用或盗用,借用人或盗用人利用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需由用户承担。对于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用户应当追究借用人或盗用人的责任,_______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当用户需要发送到的客户出国并使用国际漫游服务时,由此引发的国际通信费用仍需由用户承担;

4、 _______保留给用户通过email,短信等方式发送新产品免费信息、获奖通知的权利。

四、用户的权利

1、 _______企业短信用户在遵守_______短信息相关规则的前提下享有在相关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中群发手机短信,与客户沟通联络等权利;

2、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_______不会在未经用户授权时公开或向第三方透露用户在申请_______短信息业务时提交的注册资料除非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部门的命令或在以下四种情况下,_______可不经用户授权而向相关部门或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用户注册信息:

(1)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第三人或社会大众的财产或人身安全;

(2) 保持维护_______的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

(3) 根据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的相关服务程序。

(4) 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用户一旦注册成为_______企业短信业务的用户,即可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访问和使用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系统;用户将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用户须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自己的密码。用户应对其密码严格保密,用户若发现用户名被盗用或用户名被用以非法目的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_______。

五、用户义务

1、 用户在申请使用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时,必须向网站提供准确的企业以及个人资料,如注册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以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最新性和完整性。_______不能也不会对您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您的资料未能及时更新,或因您丢失了账号和密码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对发布黄色,反动信息的会员,我们保留禁止发送、终止会员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对于您通过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发送或以其他形式传输的任何内容单独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并不保证此等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质量。无论任何情况下,_______都不对任何内容以任何形式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内容中的错误或疏忽,或任何由于使用所发送、或其他通过本服务的传输的内容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若由于您登载的任何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侵害任何第三方权益而给_______造成损失,您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_______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3、 不得针对本服务、与本服务连接的服务器或网络制造干扰、混乱,或违反连接本服务的网络的任何要求、程序、政策或规则,否则_______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将其提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4、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必须保证不传输以下任何信息或资料: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

(5)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9)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内容 用户一旦发送了以上信息,_______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用户责任的权利!

5、 用户在使用_______提供的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时必须保证:

(1) 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不会利用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3) 不会以任何方式干扰_______短信息业务的正常运行;

(4) 遵守所有与使用_______短信息业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6、 用户需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若在_______网上散布和传播含有不雅字眼、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的信息,_______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7、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_______公司的利益,如因用户对服务之使用或在_______上之行为而导致_______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之纠纷、诉讼及索赔要求,用户同意向_______、其关联企业、职员及雇员赔偿相应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并使之免受损害;

8、 用户参加_______企业短信所有线上或地面宣传活动而提交的中奖个人信息,_______有权要求用户提交详细的兑奖资料以及进行审核,如果发现兑奖资料不实或存在疑问,_______有权不予兑奖。

用户在兑奖期限内,没有按时提交兑奖资料,_______有权取消他们的兑奖资格而不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六、计费、缴费与退费

计费周期: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采用预付费的形式,用户在使用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需要预付足够的费用。

1、 _______为用户提供有偿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用户必须为其使用的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支付费用。具体的价格及收费的方式将标明在相应的页面上,用户根据需要选择。用户在选择的同时代表着同意接受所选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而向_______支付标明的费用。

2、 用户需向_______交纳费用,用户通过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实际发送短信成功后,计费系统自动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果余额不足将导致无法发送成功。

3、 如因_______的过错,导致用户的最终客户接收到错误的信息并支付了不应支付的短信费用,经查实,_______将以现金形式退还用户其不应支付的服务费

七、服务内容的变更、中断和结束

1、 _______有权随时修改、中断或永久终止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且无需对任何个人负责或者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只有_______有权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的要求,如果用户违背了本服务条款的规定,_______有权中断对其提供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或者采取其他_______认为合适的措施,而无需就此向用户作任何解释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用户已交纳费用不予退回。

2、 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不同意服务条款的修改或对_______的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不满)随时申请停止使用_______提供的一项或多项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也可以取消其已定购的_______短信息业务。在此情况下,用户应当按照其在定购_______短信息业务时相应页面上标明的服务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就_______已经向其提供的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向_______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3、 用户申请终止_______短信息业务服务后,用户使用_______短信息业务的权利将在24小时内终止。从该终止时间起,用户没有权利,_______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给用户或用户指定的第三方。如果用户是通过发短信息注销服务时_______不承担因网关延时或丢失造成的该短信息的延时或丢失而无法实现注销所带来的损失。

4、 _______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用户。如果用户不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可以随时申请停止使用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如果用户在公告发出后仍继续享用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5、 用户在电信运营商处注销电信服务时,应首先申请注销_______短信息业务,否则产生的相应费用由用户承担,_______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责任限制

1、 _______不会对任何第三方的行为或由用户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任何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在网上购买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或用户传送的信息变动或丢失。 需要特别声明的是,_______短信息业务是_______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推出的服务,如果因为电信运营商的设施或其他问题造成用户短信息不能成功传送的,_______不承担责任。但_______保证尽最大努力尽快解决服务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同时_______也不承担因网关的问题而出现的信息丢失或延时而对用户造成的损失。

2、 _______对本项服务下涉及的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的故障、技术缺陷、覆盖范围限制、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或其他非_______技术能力范围内的事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用户发送的短信息的内容丢失、出现乱码、错误接收、无法接收、迟延接收不作担保

3、 您对本服务的使用的风险将由您独自承担。本服务按照“现状”和“现有”的基础而提供。_______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不担保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个人全部要求,也不担保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不会中断,并且对_______企业短信服务因网关而造成的不及时,非连续等变故都不作担保。

4、 用户同意_______对任何他人的威胁性的、诽谤性的、淫秽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不承担责任;且对任何第三方通过服务发送和/或在服务中包含的任何内容不承担责任

5、 服务中所包含之信息有可能设有与其他网站、网页或资源的链接(以下简称"链接站")。 链接站并非由_______控制并且_______对任何链接站的内容、或一个链接站中包含的任何链接或该种链接站的任何改变和更新不承担责任。_______对从任何链接站接受的网上传播或任何其它形式的传播不承担责任。_______仅出于便利之需向用户提供这些链接,且任何链接的包含并不意味着_______对该站点的支持或与运行者的任何关联。

九、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在_______短信息产品的重要页面公告或通过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这些形式进行。

十、法律适用

本服务条款之效力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如服务条款之任何一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该部分条款应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部分条款之无效或重新解释不影响其它条款之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

1、 _______将根据实际情况推出新的短信服务,新的短信服务也将适用本条款的相关规定;

2、 其它未尽事宜请见各短信息的具体的服务条款。

3、 用户对服务之任何部分或本服务条款的任何部分之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用户服务部门与_______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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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施工安全协议书含罚款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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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施工方式 按照双方设备合同及技术要求施工

六、协议内容

1、乙方负责其所有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在甲方属地的健康、安全、环保工作,严格遵守甲方公司安全生产的六大禁令:

①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②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③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④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⑤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⑥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2、乙方进入甲方公司施工,须经双方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3、乙方施工前,必须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及乙方施工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工程交底,并与甲方公司签订本施工安全协议书;乙方还须编制项目作业计划书,并经其施工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监督审查通过。

4、乙方在甲方属地施工期间须指定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还需设立安全监督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及安全监管工作。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需佩戴施安全帽,穿戴完整的个人防护用品,携带完好的高空安全带,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生产区域。

6、施工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电气焊操作证、电工操作证、起重操作证等),并由甲方审核作业人员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同时,由乙方负责在施工前将证件复印件交至甲方现场负责人处存档。

7、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必要时做到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不得擅动与施工无关的设施及设备,施工中对施工区域内的甲方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乙方人员、施工设备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对于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引起火灾、设备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9、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乙方对其所有施工人员及相关联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施工过程中如需临时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由甲方项目负责单位与甲方属地单位负责人联系,经同意后由属地单位派专业人员监督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以上专业操作,最后经双方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停用时或拆卸时也应按上述程序进行。

11、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沟壑开挖、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时,需到甲方项目负责单位或甲方属地管理单位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后方可施工。

12、施工车辆进出公司各大门以及转弯时必须减速行驶(低于5km/h),并停车主动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物资出公司时须出具甲方公司开具的出门证,物资或工具入公司时应在门卫处做好登记。

13、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分厂、现场安全员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指正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4、乙方在施工期间须遵守甲方HSE规定及基础管理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卫生防护,不乱扔垃圾,不污染、破坏地面和设施(当天产生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或放入甲方指定的区域、地点)。

15、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环境破坏,保护所有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甲方对承包方管理的要求,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交纳安全管理抵押金20__元。乙方施工期间若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甲方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将开具“HSE奖罚通知单”进行处罚或奖励,处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工程结束,乙方若无任何违章、违规行为,抵押金将原数退还。

16、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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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电梯广告合同条款2024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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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广告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关于租赁广告位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位位置、面积、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1、位置:乙方租赁广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面积与租金:_____________

3、租期:租赁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付款方式:乙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款项给甲方。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该广告位的提供,甲方不得擅自更改约定广告位的位置、面积的大小、朝向等,应当向乙方保证约定广告位的质量。

2、甲方有监督、管理广告位的权利,并负责与此相关的审核、调整等相关工作。

3、租赁期内该广告的安装、维护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在合同签订5天内向甲方提交有关广告宣传背景资料或样板,自行拟订的图文内容需经过甲方有关部门的审核。

2、乙方履行正常合法的租赁手续之后,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此广告位使用权,但不享有此广告位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广告位转让、转租或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租赁期内该广告的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广告内容应当合法和合乎国家有关商业广告的相关规定,不得用于政治目的,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5、乙方不得擅自挪动广告位位置、朝向或更改广告位面积的大小。

6、乙方广告图文内容必须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有内容违反《广告法》或给予其他载体造成不良影响,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事项。

1、如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广告位严重损毁不可使用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期满,若甲方需要续租上述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此广告位的优先租赁权,须另行签订书面广告合同。

3、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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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手房买卖补充条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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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

买受方:

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所签订的关于之房产买卖事宜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作如下补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房款为¥___,现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___,剩余房款¥___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甲方办理房屋过户之日起5日内支付给甲方。

2、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总房款0.5%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款的35%。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乙方,已付款不足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

3、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__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之前双方所签协议有所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售方签章:

买受方签章:

居间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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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劳动合同的内容中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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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具体变更条款)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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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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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

兹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以下规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一、保险金额以一千元至一万元为限。保险费依照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档次,加收一倍。

二、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致伤,需要治疗时,其实际支付的医疗、医药费,五元以下的保险人不负责,五元以上的(含五元)保险人全部负责。其给付累计总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三、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因患疾病所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

2.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

3.整容费及安装假肢、假牙、假眼的费用;

4.挂号费、护理(陪住)费、取暖费、误工费、停尸费;

5.私人诊所、康复医院、气功治疗的费用。

四、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医疗、医药费给付时,须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证、投保单位或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街道(乡)以上公立医院的治疗诊断的证明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凭证。

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申请给付保险金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保险人除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外,有权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追偿因调查核实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本条款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本公司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办理,其规定内容与本条款规定有抵触的,应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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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施工安全协议书含罚款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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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天。

开工日期: 20xx年 05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06 月 2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7 %;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

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外委工程项目安全协议书范本推荐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保障劳务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劳务承包单位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一、劳务项目名称及劳务期限

1、劳务项目名称:

2、劳务期限:

二、安全施工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 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情况介绍和危险源的识别与告知,向乙方签发《安全告知书》,并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及记录。

3、负责施工现场照明电源和安全施工场地的提供,协助施工单位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开停设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安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含有完备的安全措施)、危险作业意外险的保险材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报甲方审阅。

3、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后,要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严禁乙方将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肢解以后,转包给他人。乙方施人员如出现拒不接受监督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甲方有权终止其承包的劳务活动,直至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落实劳务人员的劳保防护工作,配齐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好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严禁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高跟鞋、拖鞋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在路上和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人身、设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加强安全教育,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违反此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罚并令其停工。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无上岗证的(有证而超期未复审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停工。

7、严格遵守用工安全制度,参加劳务人员的年龄年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确保施工安全。

8、架设临时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杜绝各种电源线拖地使用,电气设备要有接地接零保护。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必须设漏电掉闸保护装置。

9、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10、吊装施工现场等危险区域要设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建筑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

11、施工结束,乙方要把拆除或毁坏的安全设施恢复好,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有剩余材料应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回收。

1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要向甲方交纳5%工程额的安全承诺保证金,金额为 元,劳务结束后乙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如乙方未违反协议规定,则全额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留部分直至全部安全承诺保证金。

13、如果发生事故,上报责任属于乙方。

1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代表部门(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安全管理办公室(盖章): 乙方安全员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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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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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3.质量等级:

4.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

2.适用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

2.图纸提供套: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2.实行社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护的要求: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 试车。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1.调整的条件:

2.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预付时间和比例:

3.扣回时间和比例:

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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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人寿保险公司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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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公司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 附加合同说明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凡本附加合同条款未做规定的内容,主合同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如主合同系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时,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 附加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附加合同如与主合同同时投保,主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

投保人也可以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的年生效对应日前申请投保本附加保险。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即为主合同当时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所支出的医疗费用,按如下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一、门诊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五十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按75%给付医疗保险金,但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此项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20%,并且门诊次数不得超过十五次。

二、住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按85%给付医疗保险金,但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此项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80%。

三、当被保险人治疗跨二个保险年度时,本公司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医疗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患病、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期间;

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六条 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若在保险期间届满日的十日前,投保人未以书面作不续保的通知,则本附加合同视为续保。续保开始日期为原附加合同届满日后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保留终止本附加合同续保的权利。本公司如终止本附加合同的续保,须在本附加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第七条 续保保险费的计算

本附加合同续保时,续保保险费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职业的费率计算。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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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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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任何非书面形式的约定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均无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从事道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单载明的客运车辆从事合法客运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本车旅客人身伤亡或随身携带物品的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旅客是指持有效运输凭证乘坐客运汽车的人员、按照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客运车辆的儿童以及按照承运人规定享受免票待遇的人员。

第四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如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洪水、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 发生意外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一)客运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

1.无行驶证、车辆营运证;

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3.客运车辆不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1.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驾驶人不符合《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应当具备的要求的;

3.无有效驾驶执照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四)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利用客运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非本保险合同所称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被保险人根据合同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包括如果该合同不存在,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四)任何精神损害赔偿;

(五)任何间接损失;

(六)旅客在客运车辆外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七)旅客因疾病(包括因乘坐客运车辆感染的传染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八)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违禁物品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因自身的自然属性、质量缺陷或包装、放置和保管不善遭受的损失;

(十)客运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十一)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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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际商会国际销售示范合同 ICC 一般销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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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 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 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 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 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 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 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 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 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 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 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 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 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 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 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 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 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 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 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 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 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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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采购协议补充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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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月 日签订的《___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 年月日共同签署了《___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___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___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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