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海外合同条款(实用20篇)

浏览

3957

范文

418

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81 字

+ 加入清单

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 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市、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XX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35 字

+ 加入清单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_____。

第三条 建筑面积

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

_________。

第七条 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_________。

第八条 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___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___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___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5._________。

第九条 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协助条款

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_________。

第十四条 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医院住院合同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614 字

+ 加入清单

一、医院应订有各该医院住院须知,提供住院病人参阅。

二、各该医院的住院通知,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住院手续。

(二)病房守则。

(三)供应事项。

(四)收费原则。

(五)文件申请。

(六)出院手续。

三、住院手续的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办理住院手续的地点。

(二)办理住院手续应携带或持凭的文件。

(三)办理住院手续应填具的文件。

(四)其他相关事项。

四、病房守则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访客及/夜间陪病的规范。

(二)病人住院期间应配合遵守的义务。

(三)禁止吸烟的规范。

(四)财务安全的提醒。

(五)其他相关事项。

五、供应事项的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膳食供应或供膳时间。

(二)病患服的供应。

(三)自备盥洗用物或其他应自备用物。

(四)其他相关事项。

六、收费原则的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住院基本费用的计算原则。

(二)非保险病房的差额负担及额度。

(三)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应自付之部分负担比率原则。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七、文件申请的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诊断、出生、死亡证明书的申请与交付。

(二)出院、转诊、自动出院病历摘要的申请与交付。

(三)检查报告资料及检查造影片拷贝的申请与交付。

(四)其他相关事项。

八、出院手续说明,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出院应办理的事项。

(二)自动出院的许可程序与填写自动出院书的义务。

(三)符合出院或转诊条件,病人应立即办理出院或转诊的义务:

(四)其他相关事项。

九、其他事项。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62 字

+ 加入清单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条款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 凡出生满一个月至年满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抚养关系(限年龄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保险一份或多份。

第三章 保险责任

第三条 本条款有下列保险责任,投保人可按附表一的组合,选择下列投保项目

(一)被保险人在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12、13、14、15、16、17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六年给付初中、高中教育金,每年每份500元。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只能从1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高中教育金,领取三年,每年每份500元。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二)被保险人在大学教育金领取期(18、19、20、21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四年给付大学教育金,每年每份1000元,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22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婚嫁金,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四)被保险人生存达到养老金的领取年龄(男60岁,女5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时,可逐月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每份养老金月领取标准详见附表一。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五)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生效时起至终身,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给付终身人寿保险金,每份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六)被保险人生存至30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父母10000元的祝寿金(此项责任只限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详见附表一。)

第四条 若投保人在保险缴费期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可免缴纳未缴尚未缴付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12岁至22岁期间,按合同约定每少领500元给付金时,还可增养老金的月领标准,增加标准详见附表三。

第四章 除外责任

第六条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

(三)战争、军事行动及动乱;

(四)核辐射、核污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其他违章驾驶;

(六)被保险人患有性病、爱滋病;

(七)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发生以上第(一)类情况,本公司不退还所缴的保险费,其它情况本公司按退保处理。

第五章 保险合同生效

第七条 本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六章 保险期限

第八条 本保险的保险期限分别为保险缴费期、约定保险金领取期及终身保障期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电梯广告合同条款2024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254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________________]楼宇内的电梯厢内安装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小区基本情况: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楼宇性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梯数量:________________

一、使用范围及安装数量

1.乙方可以安装装饰镜框用于刊登商业广告的范围为:____小区楼宇内的____部电梯的电梯厢。

2.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厢内安装____块,共计____块。

二、镜框规格及材质要求

1.镜框规格:长____、宽____、厚度____;

2.镜框材质要求:环保人造大理石。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装饰镜框的维护保洁费为:每部电梯厢____元/年,共____部电梯,每部电梯共安装____块装饰镜框,全部电梯厢合计每年支付____元/年。

2.支付方式:

具体交纳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

3.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数量安装,则维护保洁费按实际可以安装的数量计付。

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数量安装,则维护保洁费按本协议的约定计付。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

自______至________,含免费安装期一个月,该免费安装期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订协议。

3.无论装饰镜框内刊登的商业广告是否到期,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甲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厢,并应将装饰镜框及镜框中的内容进行清除。

五、履约保证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正式签订日,向乙方支付保证金____元,用于保证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本协议期限期满时,甲方如无违反本协议之行为,且在合同期满后10日内完成将装饰镜框及镜框中的内容进行清除等工作,则该保证金予以返还,但不计利息。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负责装饰镜框的制作,并按双方认定的安装方式及位置进行安装(见附件2),装饰镜框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对电梯厢有独家装饰镜框广告发布权。对装饰镜框内发布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3.为保证装饰镜框装饰效果,甲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厢更换画面,以及对装饰镜框进行维护与保养,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出入小区提供便利。

4.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装饰镜框安装方式具备安全性,不对乘客或电梯厢本身构成不当损坏。

2.甲方保证装饰材料符合人体健康要求,不对电梯用户构成不良影响。

3.甲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刊登的界定及承诺(见附件1)

4.甲方保证装饰材料及画面在视觉上具备合理的美观性。

5.装饰镜框内没有刊登商业广告时,甲方应在装饰镜框内做公益宣传,以美化环境。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维护保洁费。

7.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小区内的人员、建筑物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乙方赔偿损失后,有权向甲方追偿全部赔偿额。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甲方安装装饰镜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材料。

2.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有权对甲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协议的,乙方有权责成甲方修改安装方案。

3.甲方对装饰镜框及画面材料进行更换或保养,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不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乙方有权责成甲方限期改正。

4.为更好地美化电梯厢内环境,乙方有权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实施改进方案。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维护保洁费。

(二)乙方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在太阳园小区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享有电梯厢镜框广告发布权。

2.乙方如发现装饰镜框出现问题,如遗失、掉落、毁损,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授权书(见附件3)。

八、违约金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行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元。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广告刊登内容的界定及保证

一、我公司选择的广告客户以国内、外着名品牌企业为主,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广告刊登的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与合作方有利益冲突。

三、广告画面保证优美、大方,与所在楼宇的环境及档次相协调。

四、我公司在广告刊登前,将广告发布内容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广告审查人员审查备案,以保证广告刊登内容的合法性。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施工安全协议书含罚款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03 字

+ 加入清单

签协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签协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施工人员在北京市轨道交通___号线____合同段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和____号线项目管理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乙方进场后,对乙方进场人员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要同施工队主要责任人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对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

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施工特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三、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

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合同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四、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五、甲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主动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乙方组织整改。

六甲方制定项目部安全管理罚款条例,凡对乙方处以违章罚款的,甲方出示罚款单,写明罚款事由,并附违章照片,留项目部财务存档,从工程结算费用中扣除。

安全管理罚款条例附表所示。

七、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提供符合卫生、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九、负责统一办理乙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根据新规定,督促乙方完成施工工人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交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乙方的具体责任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接收甲方的上场安全教育及考核,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二、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要组织班组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乙方必须保证有专职安全员一名,兼职安全员一名,在施工中一切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在绝对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施工。

三、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健全安全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四、乙方应正确处理进度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施工工艺,保障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五、乙方必须遵章守纪,不违章操作,在施工过程中要严防安全事故,若发生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依据ISO14000标准,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业主、监理、政府有关方面的要求做好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七、乙方自觉维护好施工现场的施工秩序,派专人负责看管施工现场。

八、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

严禁使用童工或不宜从事建筑施工工作的人员。

九、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各级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当乙方发生伤亡事故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并督促乙方向本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意见,参与或会同乙方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十一、乙方对于新进场人员必须及时向甲方安全部门上报,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如有未签定安全协议的人员,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工人的劳动报酬,有此而产生的后果有乙方负责。

第三条双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上级颁发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生产。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甲、乙双方应尽力抢救,保持好事故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调查,并实事求是向事故调查人员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证据。

其双方违约责任如下:

一、甲方违约责任

l、甲方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直接责任造成的乙方员工伤亡事故,由甲方统计,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3、由于甲方直接责任造成的乙方员工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积极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现场达不到标准化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乙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下令停工整顿,如仍达不到要求,终止施工合同,同时终止本协议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2、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统计,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情节严重者,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3、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有关规定对伤亡员工或家属给予经济补偿。

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但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条其它部分

一、由于地震、风暴、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甲、乙双方确认不属于责任事故,所受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生异议或有争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北京市仲裁机构申请调解。

三、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结束,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556 字

+ 加入清单

购房贷款借贷人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此时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六、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 保险责任开始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人应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至贷款期满的24时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最高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贷款情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第七条 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八条 受益人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除外)。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居间人的权利义务及合同主要条款的写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7 字

+ 加入清单

仓储合同订立及主要条款

仓储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仓单在仓储合同中具有重要作用。仓单,是指由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法律文书。仓单的内容是对仓储合同内容的进一步确认。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仓单实际上是仓储物所有权的一种凭证,又是存货人或者持单人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过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①存货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②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③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④储存场所;

⑤储存期限;

⑥储存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⑦仓储费用;

⑧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非仓单式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仓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②仓储物的品名或品类。

③仓储物的数量、质量、包装。本条应具体明确仓储物的数量,计算数量的标准、计量单位,如果货物的质量、包装没有国家标准,可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按通常的使用标准,按通常的使用标准的,双方当事人应协商一致。

④仓储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及验收人的资质条件。

⑤仓储物保管条件的要求。

⑥仓储物入库、出库的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⑦仓储物自然损耗的标准和对损耗的具体处理办法。

⑧仓储物计费的项目、标准、计算方法。

⑨仓储物结算的方式。

⑩仓储合同的有效期限。

⑩仓储合同的变更、解除。

⑥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划分。

⑩违约责任。

⑩纠纷解决的方法。

⑥其他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17 字

+ 加入清单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第十一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月计算。

保险合同解除时,按照《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有关规定退还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三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五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赔偿及施救费用分别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三)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七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八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 保险车辆发生基本险条款第一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共7页,当前第3页1234567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施工安全协议书含罚款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施工方式 按照双方设备合同及技术要求施工

六、协议内容

1、乙方负责其所有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在甲方属地的健康、安全、环保工作,严格遵守甲方公司安全生产的六大禁令:

①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②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③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④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⑤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⑥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2、乙方进入甲方公司施工,须经双方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3、乙方施工前,必须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及乙方施工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工程交底,并与甲方公司签订本施工安全协议书;乙方还须编制项目作业计划书,并经其施工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监督审查通过。

4、乙方在甲方属地施工期间须指定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还需设立安全监督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及安全监管工作。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需佩戴施安全帽,穿戴完整的个人防护用品,携带完好的高空安全带,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生产区域。

6、施工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电气焊操作证、电工操作证、起重操作证等),并由甲方审核作业人员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同时,由乙方负责在施工前将证件复印件交至甲方现场负责人处存档。

7、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必要时做到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不得擅动与施工无关的设施及设备,施工中对施工区域内的甲方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乙方人员、施工设备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对于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引起火灾、设备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9、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乙方对其所有施工人员及相关联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施工过程中如需临时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由甲方项目负责单位与甲方属地单位负责人联系,经同意后由属地单位派专业人员监督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以上专业操作,最后经双方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停用时或拆卸时也应按上述程序进行。

11、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沟壑开挖、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时,需到甲方项目负责单位或甲方属地管理单位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后方可施工。

12、施工车辆进出公司各大门以及转弯时必须减速行驶(低于5km/h),并停车主动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物资出公司时须出具甲方公司开具的出门证,物资或工具入公司时应在门卫处做好登记。

13、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分厂、现场安全员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指正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4、乙方在施工期间须遵守甲方HSE规定及基础管理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卫生防护,不乱扔垃圾,不污染、破坏地面和设施(当天产生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或放入甲方指定的区域、地点)。

15、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环境破坏,保护所有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甲方对承包方管理的要求,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交纳安全管理抵押金20__元。乙方施工期间若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甲方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将开具“HSE奖罚通知单”进行处罚或奖励,处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工程结束,乙方若无任何违章、违规行为,抵押金将原数退还。

16、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施工安全协议书含罚款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6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施工(维修)业务交往中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确保施工(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甲、乙双方单位和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防止减少安全、火灾职业危害、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据《XX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根椐“谁承揽施工(维修)项目,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双方签约的 合同(协议书),特签订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承揽项目相应资质的单位。

2.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

3.负责向乙方交底施工(维修)现场环境和安全生产规章要求,并派专人监督实施。

4.负责指定提供施工(维修)现场必要的水、电、气接口等。乙方无权私自占用未经甲方同意的场所和非指定水、电、气接口处。

5.甲方委派的监护人员,必须全面考虑因施工(维修)可能造成的影响,负责向乙方明确现场施工(维修)条件和作业要求。要求乙方制订出具体的施工(维修)措施,并通知到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6.根椐乙方申请,协助做好停电、停水、停气等相关工作,严格监督执行停(送)电、水、气规定,否则不准施工(维修)。

7.根椐乙方申请,在可能提供设备、工器具借交乙方使用时,双方要认真确认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交接后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8、甲方应根据施工(维修)项目等需要和乙方要求,配备相关人员配合施工(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揽施工(维修)项目方必须主动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出具与承揽施工(维修)项目相应的资质证明,严格履行协议的条款内容,做到不签订安全协议不施工(维修),施工(维修)前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可行的安全措施,做到无安全措施、措施不落实,不施工(维修)。

2、施工(维修)人员进入施工场所,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严格执行本项目安全规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维修)所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应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齐,不准阻塞安全通道,施工(维修)人员按指定线路进出施工(维修)场所,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

4、用电、用气、用水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所用设备、器具、电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借用甲方设备、器具等办理交接手续,确认所借物件安全可靠后方可借用。

5、电、气焊作业事前办理申请手续,征得甲方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焊作业,作业时严格遵守电、气焊操作规程。

6、因施工(维修)需要拆除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必须办理申请手续,征得甲方同意后,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方能临时拆除。施工(维修)完毕时,立即恢复被拆除的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7、施工(维修)场所未经确认的管线一律视为有电、有压力在运行设施。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起重、运输设备,主动避让施工(维修)场所起吊物件和厂内机动车。不准在现场吃饭休息。

8、高空作业时应设警戒区域和标识,必须有现场监护人员,严禁高空抛物、掉物,作业完毕应清理遗留在高处的物品。

9、施工(维修)项目完成后,在调试、检查确认正常,拆除所用临时管线,清理施工(维修)所用设备、器具、悬浮物后,办理交接验收确认工作。

10、施工(维修)期间发生的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环保事故,施工人员应立即报告甲、乙双方。

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和上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包括甲、乙双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作经济赔偿。

三、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维修)合同时,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生效、失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有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此协议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电梯广告合同条款2024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117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的电梯厢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广告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情况: 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

楼宇性质:______

地址: ______

电梯数量: ______

一、使用范围及安装数量

1、乙方可以安装刊登广告的范围为: ____________电梯厢。

2、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厢内安装______ 块,共计______块。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装饰广告费为:每部电梯厢______整,共______部电梯,每部电 梯共安装______ 块,全部电梯厢合计支付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5个月 , 自______至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订协议。

3、无论电梯厢内刊登的广告是否到期,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厢。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电梯厢有独家广告发布权。对发布信息的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2、为保证效果,乙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厢更换画面,甲方应对乙方人员出入小区提供便利。

3、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不违反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刊登的界定及承诺,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甲方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安装方式违反本

协议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修改安装方案。

2、为更好地美化电梯厢内环境,甲方有权为乙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实施改进方案。

(二)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在 水岸欧韵一期 小区一至三栋楼6部电梯厢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享有电梯厢广告发布权。

2、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甲方有义务确保电梯内乙方装饰刊登的广告不被撕毁或被偷窃、遗失。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负责人:______负责人:______

经办人:______ 经办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平安康泰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695 字

+ 加入清单

安康终身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未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2倍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三、免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交费期满前初次患“重大疾病”,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免交余下各期的保险费,“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继续有效。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初次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所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及免交保险费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六、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 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 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四、投保人免交保险费后,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依_________项办法处理:

1.通过仲裁解决;

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释义

「本公司」:指_________公司。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初次患的下列疾病:

一、心肌梗塞: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件:

1.典型的胸痛症状;

2.最近心电图的异常变化显示有急性心肌坏死;

3.心肌酶有异常增高。

二、恶性肿瘤: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恶性细胞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原位无浸润即指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进入基底膜以下组织)以及皮肤癌(除恶性黑色素瘤)。

三、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每星期2次,持续10个星期以上的。

四、重要器官移植:指被保险人接受肾脏、心脏、肺、肝脏、骨髓移植或心脏瓣膜置换术,其他器官或组织的移植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

五、四肢瘫痪:指肢体功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之两关节以上的功能永久完全丧失。

所谓功能永久完全丧失指功能完全丧失6个月以后仍不能恢复。关节功能的丧失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6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髋、膝、踝关节。

六、脑中风:指由于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所谓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指事故发生6个月后经本公司认可的脑神经专科医师鉴定仍残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之一:

1.一肢以上感觉或运动完全丧失;

2.两肢以上感觉或运动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3.植物人状态。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七、冠状动脉搭桥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之血管搭桥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而且已经接受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八、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烧伤是因被保险人自身行为所致,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

九、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十一、疾病末期:指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并经本公司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淮。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28 字

+ 加入清单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钢结构厂房工程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跃进路58号,钢结构招牌工程造价按70元每平方米结算(按正面封板面积计算),增加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注:本造价包括制作安装和施工用机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双方责任:

1、 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坐标和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电源费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允许乙方安排人员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人员安排。

3、 乙方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守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监督。

4、 如甲方毁约,乙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拆除所有钢结构。

三、 工程质量和施工期限:

1、 乙方应保质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灾害导致损失的费用乙方不负责,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责任,质量由乙方负责,如果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应付乙方修理费和材料费。

2、 乙方施工工期从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5日止。共计25天,将该工程交给甲方验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开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费两千元给乙方,待吊装后再支付三千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给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54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年9月25日

竣工日期:__年11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签名)

承包人:_________(签名)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65 字

+ 加入清单

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 「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 「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 「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 「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26 字

+ 加入清单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及约定的其他车辆。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七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九)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伺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责任限额

第十条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平安附加万寿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42 字

+ 加入清单

平安附加万寿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协议,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期满之日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身故,本公司返还其所交保险费并按10%年增长率复利增值,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以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为准计算。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成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附加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5年、XX年、15年、20年和30年五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附加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310 字

+ 加入清单

营业汽车损失保险合同条款

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客、货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汽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极、坠落,

(二)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三)暴风、龙卷风;

(四)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五)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六)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火灾、爆炸、自燃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六)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七)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八)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九)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保险期限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 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四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征明和资料。

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通用合同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1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服务时议定甲方付款条件如下:

一、双方同意付款方式为□月结;□交货。

二、双方同意当月_____________日为结算日,结算自此日前_____________个月,乙方交货予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或提供甲方另需求性服务所产生费用之全部应付帐款。

三、双方同意付款型态为□现金;□支票;□汇款。

(1)采现金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货到收现。

(2)采支票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货到付票期_____________日之票据予乙方。

(3)采汇款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货到_____________日内,汇入乙方指定之账户。

(4)采月结付款者,甲方同意于当月_____________日支付票期_____________日之票据予乙方。

四、甲方给付乙方款项之方式为□乙方派员收取;□回邮寄回;□汇入账户。

由乙方派员收取时,需携带证件□无;□收款章;□发票章;□大小章。

五、是否需要乙方按月邮寄对帐单□yes;□no。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同意于付款时同时交付乙方付款明细。

(2)若甲方支付客票(非甲方本人所开立之支票),需由甲方于支票背面背书。

七、特别付款方式说明: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2卷: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6331 字

+ 加入清单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2卷:合同条款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2卷: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 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l.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 “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 “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 “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 “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 “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 “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 “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的运行。

1.18 “ 机终”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0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贷分包

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值达

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

验。

1.22 “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

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2.1 设备名称、规格(型国)、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2.2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 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 供方投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 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 供货范围

3.1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

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目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

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

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实上百不发生费用问题。

4. 合同价格

4.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万元()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

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 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

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

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 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

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

4.1.3 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

杂费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万元。

4.1.4 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

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元。

4.2 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 付款

5.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 合同生效日期起 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

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

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做为预付款。

5.3.2 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

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 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

的80%(_万元)。

5.3.3 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

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 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o%的商业发

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

技术服务费的30%(_万元)。

5.4.2 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

无误后__ 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万元)。

5.5 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 付款时间以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

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 交货和运输

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 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

(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 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

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 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现合同设备从

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

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x3米x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

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 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

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

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 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适、施工、调试、

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

套合同设备_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 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局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

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

通告需方。

6.11 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

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

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失的部分。如

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6.12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

提前_天通知需方交运回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

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6.13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需方负担仓储费

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供方已交货)支付议批设备的款项。

6.14 到货站(整车)/码头:____

(零担)/码头:____

6.15 收货单位:

6.16 技术资料邮寄地址:______

单位: ______

7 包装与标记

7.1 供方支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_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及

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

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

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

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

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

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开全。

7.2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

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x宽x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

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

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7.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

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

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

箱清单各二份。

7.6 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

次性发货。

7.7 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

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 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 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樯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时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

名称页数。

7.14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

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

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

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

个月]内返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

8 技术服务和联络

8.l 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

程的服务。

8.2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

试运、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

有关问题。

8.3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8.1和8.2款中

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 在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5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8.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

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7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

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如有重

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8.8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

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

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

要求。

8.9 供需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

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 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销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 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供方统一组织

并征得绍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8.12 供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

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3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

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供方

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

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 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

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8.16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

9 质量监造与检验

9.1 监造

9.1.1 供方应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个月内,问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

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

9.1.2 需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

公司的指导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

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

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9.1.3 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附件5

9.1.4 供方必须为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 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

月度检验计划。

9.1.4.2 提前_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1.4.3 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

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5规定的有关文件

以及复印件。

9.1.4.4 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 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

据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监造代表不能按

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风正常运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

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

造代表面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

试验。

9.1.6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

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方须采取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

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髦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

理。

9.1.7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

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移中都须进

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

(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

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需方存档。此外,供方还应在随机文

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2.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

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

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检

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__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

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

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

现场_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9.2.3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

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

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

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9.2.4 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

知后__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个月内,自

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 如双方代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

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

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 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2.7款的

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

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由需方从履约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 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

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_个月,否则按11.11款处理。

9.2.8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设备储放场之

日起的_个月。

9.2.9 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

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规定应承担

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

装、设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

要工序须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见附件7)。安装、

调试过程中,若对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腋务人员指导、未经供方现场技

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需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术资

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供方承

担责任。

10.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进行。

10.3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

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_个月,否则将担11.ll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4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

168小时完毕后__个月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格标后,

需方应在__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o.6款和

11.6款办理。

10.5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方在双

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6 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

证值,刚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征第一次验收试验结

束后_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7在第h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

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11款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_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

由供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供方仍有义务

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8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_个月内,如因需方原因该合同

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__ 天内应由

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__个月,则此后_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9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

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_天内按照11.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0 按1o.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

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

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

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

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

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时(通常为一

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规

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整进行的检验、试验、再

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

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

更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

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其中:p_总费用(元)

a_人工费(元/小时 人)

h_(小时 人)

m_材料费(元)

c_台班数(台 班)

m_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 班〕

11 保证与索赔

11.1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级验收证书)或

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_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

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10款和11款有关条款执行。

11.2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

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

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

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 小

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小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

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1.3.1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

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

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__个月内,否则,应按11.ll款处理。

11.3.2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

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

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

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11.4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

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

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

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条款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

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

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11.6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

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 由于供方责任,在9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

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招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

算方法通常根据各种设备经济指标保证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补偿装机法计算。

以汽轮机为例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民币

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夏季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

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_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需方有权要求

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

不成协议,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需方满意的替换件。

供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需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

项经济指标。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

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

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1.8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

要求等)则其保证或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1.9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

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动6.4款规定计算,需方

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全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_个月时,供方需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

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与此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同严重影响

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件,迟交时间的计算以

6.11款规定的为准。

11.11 如果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

延误工期一周供方将向招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且供方需求付由于供方技术服

务错误或违约造成绪万的直接损失。

11.12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11.7、 11.9、11.10、11.11款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

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io%。

11.13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4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l-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o.3%;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需方除交付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

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的5%。

11.15 本合同生效_月内,供方须向需力提供由供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设备

价格_%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需方为受益人其格式见附件10。

12保险

12.1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供方为

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供方仓库到工地交货(包

括卸货)后90天止。

12.2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关键部

件价格110%的,以供方为受益人的设备制造质量险,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发生

制造质量问题和/或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质

量问题。

13 税费

13.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由供方承担..

13.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

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供方承担。

i4 外包与外购

14.1 供方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

外购)。供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需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14.2 供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

效_个月内,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需方。需

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__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方须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 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接8.10、8.11、8.12款的规定办理。

14.4 供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8。

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

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

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_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

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

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

在接到通知后_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_______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

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

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 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力,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

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

/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

协商办理。

15.5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6 因供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7 如果供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

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了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

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

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需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8 若15.7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

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

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

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

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

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结果。

16.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

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

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

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

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_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

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

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6.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o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本会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

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

可以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17.2 仲裁地点为北京。

17.3 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方都有约束力。

17.4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

担。

17.5 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

履行。

18. 合同生效

18.1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

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通过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

同审查章);(1000万元以下者核备〕

(3)本合同通过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额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同

审查章);(此款适用于1000万元以上者).

(4)国家开发银行确认;(此款适用于开行定额定向贷款项目)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贷款两清之

日止。

19 复它

19.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

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9.4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

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9.5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9.6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

供给与合同设分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9.7 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

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铲的同时通知对方。

19.8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

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 施接

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9.9 本合同一式正本4份,副本16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7份。审查单位

正本2份,副本2份。

19.10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 供方

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传: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签字: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签字人: 签字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台同审查单位: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