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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师德师风实施意见(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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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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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完善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力拼搏,凝聚镇巴追赶超越、加快“五个镇巴”建设、同步全面小康强大合力,根据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汉中市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和《镇巴县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重点解决县管领导干部在推进“五个镇巴”建设中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和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大力营造尚实干、敢作为、勇担当的良好氛围。干部正常提拔使用和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照党纪政纪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主要通过不胜任岗位调整、工作不力调整、不适应担任现职调整、不能正常履职调整四个方面疏通下的渠道。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和降低职级等。

第四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

第二章 不胜任岗位调整

第五条 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条 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调整的情形: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被评为差等次,经组织考察认定存在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

(三)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测评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不胜任现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县委全委会对镇(街道办)党政正职、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测评中连续两次处于末位的;

(五)市考县指标连续两年排名全市后3名或山区县末位的单位分管领导干部;

(六)个人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5%的;或者测评总体排名靠后,经组织认定不胜任现职的;

(七)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第七条 依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结果调整的情形:

(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连续两年退位幅度在全省前3名的县级主要承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及其增速,连续两年综合排位在全县后3名的镇(街道办)、排全市后3名的县级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上述单项指标考评连续两年排名在全市后3位或全县末位的单位分管领导干部。

第八条 依据扶贫绩效考核结果调整的情形:

(一)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镇(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扶贫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镇(街道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或者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于90%、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党政领导干部;

(四)帮扶单位包村扶贫工作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第三章 工作不力调整

第九条 主要依据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任务等推进不力的情形进行调整。

第十条 依据生态环境工作不力调整的情形:

(一)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生态资源问题突出,环境明显恶化,受到中、省、市通报批评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二)对本镇(街道办)、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三)未按规定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没有完成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或者发生环境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第十一条 依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调整的情形:

(一)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工作领域内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3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三)一年内发生2起三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二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四)在防汛工作中,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有关领导干部;

(五)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较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镇(街道办)分管领导干部;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第十二条 依据维稳综治工作不力调整的情形:

(一)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问题,或严重影响我县声誉的集体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镇(街道办)、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连续两年被上级单位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顿单位的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调整的情形: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不认真、任务落实不到位,经督促后仍无改进,受到县委或市级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领导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发生严重违规提拔干部问题,或者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不正之风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市委、县委通报批评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工程创建目标没有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引发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市委通报批评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五)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执行力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不高,连续两次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两力两率”测评中排名末位或在全市“两力两率”测评调查中造成不利影响的镇(街道办)有关领导干部;

(六)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委、市委、县委通报批评的镇(街道办)党委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七)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查处违法违纪和作风方面的问题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四条 依据推进“五个镇巴”建设不力调整的情形:

(一)对在工业翻番、农业倍增、全域旅游、文化振兴、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商贸流通等方面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全县末位的镇(街道办)或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全市末位的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承担省、市、县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开工、完工的镇(街道办)、县级责任单位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五条 依据推进创建工作不力调整的情形:

(一)在各类创建工作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干部;

(二)工作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措施不力、进展不明显,严重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干部。

第四章 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

第十六条 主要根据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和日常工作生活、重大事件的表现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在领导班子综合研判中,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总体评价较差票超过总票数三分之一的;或者测评总体排名靠后,经组织认定不胜任现职的。

第十八条 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同意正式任用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或者新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中民主评议不满意率超过三分之一的,或者任前“双考”中成绩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 出现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所列举的五种问责情形、十种调整情形经问责或提醒、诫勉后没有改正的领导干部。

第二十条 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尊重实际,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

第二十一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生活奢靡、贪赌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领导干部。

第五章 不能正常履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恢复健康后,参照原任职务层次做出安排。

第二十三条 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的领导干部,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应当予以免职。

第二十四条 因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本人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可安排到职责较轻的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免职。

第二十五条 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职一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六章 调整的程序

第二十六条 具有上述情形所列条款之一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调整。按照职能分工,由县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办)提出考核结果和责任认定意见。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不及时报告的严肃追责。

第二十七条 对需要调整的干部,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告。各镇(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的上述情形,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认定的过程、依据、结果和初步调整或问责追责建议。

(二)审核。县委组织部对受理的报告认真审核,重点听取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干部群众和县级分管领导意见,并听取本人陈述意见,了解是否具有容错情形,在此基础上形成报告。

(三)报批。县委组织部根据审核报告,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向县委提出调整建议,县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做出调整决定。

(四)谈话。县委或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与调整对象进行谈话,告知调整理由,宣布组织决定,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八条 干部本人对调整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调整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因不胜任岗位、工作不力调整和不适应担任现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问责免职的,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被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影响期满后重新任用的应当从严把握,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七章 责任与纪律

第三十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在县委领导下,各级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应当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及时提出调整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考核结果和责任认定意见。

第三十一条 对被调整下来的干部应关心帮助,加强对其的跟踪了解,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防止干部“一调了之”。

第三十二条 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不得借机打击报复,不得以组织调整规避纪律处分或以纪律处分代替组织调整。

第三十三条 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分清主观原因与客观条件,把不作为、乱作为与因客观条件导致的问题区分开来,把能力素质差、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与因敢抓敢管得罪人、影响得票区分开来,支持干部敢于担当,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 加强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其列入专项检查内容,作为考核党委(党组)书记履职尽责的重要评价项目。对工作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严格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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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9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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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权利,更好地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区域性教职工代表大会、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教育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确保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发挥教职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平台。

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个人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公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校务公开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职工聘用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及其他校内分配方案,学校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三)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福利费管理使用、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教职工住房分配、管理与使用办法,困难教职工补助办法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五)其他职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学校党政工协商确定,需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民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可结合自身实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关于学校发展、建设、运行情况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实行校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奖金分配方案、教职工考核奖惩办法、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教职工福利基金和公益金使用方案及劳动安全卫生方案等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安全的事项,学校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三)协商议定校务公开具体内容、工资集体协议、裁员方案、女教职工特殊保护措施、教职工培训计划、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四)监督学校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校务公开,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缴纳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情况;

(五)民主评议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选举、罢免教职工董事、监事及教职工参加平等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代表。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学校与学校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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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代表

第十一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和劳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以学院、系(部、所、年级)、室(组)为单位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全体教职工总数中所占比例,可结合本校实际,在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中规定。一般情况下的比例为:

(一) 教职工人数在8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50%;

(二) 教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30%;

(三)教职工人数5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20%;

(四)教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15%,原则上不超过400人;

(五)教职工人数50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8%,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六)教职工人数100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5%,原则上不超过600人。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一线教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人数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0%;其他人员不超过20%;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应当不低于其在本校教职工中所占比例,青年教职工、女教职工和民主党派教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向选举单位教职工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选举单位教职工全体会议有权更换或者撤换其所选举的教职工代表。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权利:

(一)对本校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意见、诉求的权利;

(三)对本校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落实提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本校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

(四)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向教职工群众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质询和监督;

(五)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参加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巡察巡视、质询等代表团(组)活动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活动;

(六)因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或经本单位同意,参加工会组织的行使教职工代表职权的其他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受影响。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关于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选举单位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教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教职工代表选举,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候选人一般应多于正式代表名额的2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应有本选区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为有效,当选的代表应当获得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的管理:

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退休、调离本校或离岗6个月以上,其代表资格终止。在本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团 (组)活动。代表连续一年以上不能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代表出现缺额,应及时补选。

教职工代表因违法违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被学校开除、无故不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而严重失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教职工代表的义务而失去选举单位教职工信任的,原选举单位教职工有权要求撤换。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一般为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领导干部、工会干部或其他管理人员;特邀代表一般为有影响、有声望的专家、学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领导、获得较高荣誉称号的教职工或其他具有相当代表性的人士。

(二)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列席和特邀代表人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20%。

(三)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当选为主席团成员。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正式代表总数的2/3以上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教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办理情况,应当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3年或5年为一届,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十四条? 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而未提交的,学校就此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本细则规定确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其他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委员会召集由教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或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对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

第二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对学校及全体教职工都具有约束力,应当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应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和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八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由学校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九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相关规定,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提交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报告内容为拟召开教代会次数、上次换届时间、本次召开日期、主要议题议程、选举方案和大会筹备委员会建议机构及名单。

届中会议,报上级工会备案。

(二)制定选举方案,组织各选举单位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三)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建议,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和会务工作。

(四)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及建议人选;提名教职工董事、教职工监事和学校劳动人事关系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五)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进行民主管理、参政议政程序方法的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教职工代表的素质。

(六)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征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提案的情况。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教职工代表巡视、监督和调查研究。

(八)建立教职工代表联系与管理制度,受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九)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十)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三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一)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一般由3-7人组成,其成员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

(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设定,

一般可设提案工作、民主评议、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和生活福利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其任期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同。

(三)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主要职责:

1、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相关专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2、收集整理、讨论研究相关意见、建议,制定方案草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专门工作的决议或决定情况。

第三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接受大会主席团的领导。大会主席团成员在正式代表中推选,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一线教职工代表应当超过半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一般设常务主席1人和执行主席若干人,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或本届工会委员会提名,在第一次主席团会议上举手表决通过。

常务主席的职责,主要是研究处理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和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大会执行主席的职责,是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按照大会日程和议程,主持全体代表大会。

大会主席团可视实际情况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组织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研究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听取和汇总各代表团(组)对各项会议议题的讨论意见和建议;研究需要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组织大会审议文件的修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完善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任务的各项相关制度。一般包括基本工作制度、有关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活动制度、专项工作制度等。

(一)基本工作制度。学校应按照本细则研究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是学校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作依据和操作规程,力求明确具体,切实可行。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和教职工队伍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二)有关会议制度。学校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会议制度,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落实。会议制度一般有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会议制度、代表团(组)会议制度、代表质询会议制度等。

(三)教职工代表活动制度。教职工代表活动制度是教职工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一般有:教职工代表调查研究制度、教职工代表巡视督查制度等。

(四)专项工作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项工作制度一般包括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代表选举及管理办法、提案征集处理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档案管理制度、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制度、代表培训制度、代表述职制度、教代会评估办法等制度。

?

第七章? 大会召开

第三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分为筹备阶段、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闭会期间四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主要任务:

1、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组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工会主席为副主任之一。筹备委员会通常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提案组、会务组等若干临时工作小组。

2、工作小组分工:

——秘书组主要负责起草领导讲话、上报文件、大会报告、大会总结及其他大会文件、函件;负责大会记录,收集和整理代表讨论情况及意见、要求;按主席团会议指示,修改报告、决议(草案)等。

——组织组主要负责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制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制定代表选举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组)划分方案。组织代表选举,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组织代表资格审查、大会选举专门工作委员会、集体协商代表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代表;制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及程序,编印民主评议表、民主测评表,组织领导干部民主评议与测评工作。

——宣传组主要负责会前、会中、会后宣传教育、大会新闻报道,重点代表、英模人物专访、大会精神宣传解读;编写会议简报、新闻通稿;媒体联系与接待、收集媒体评论、友邻学校函电、贺信;会议宣传专版专栏制作、评比与表彰;会议期间的文化艺术活动安排与组织。

——提案组主要负责提案征集与审议工作。起草印发提案征集通知;指导各代表团提案初审工作;负责提案专业会审;起草提案工作报告;收集大会分组审议立案提案情况、起草大会审议通过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务组主要负责大会会务保障工作。负责拟定会议议程、日程、编制会议经费预算。设计和布置会场,安排主席台座次;组织代表签到、分发大会文件和资料、安排代表食宿、保健医疗及交通工具;按照大会日程安排组织大会,承担大会的各项联系、联络与通知、统计工作;处理会议期间的会务保障事项;负责大会会场和代表驻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二)预备会议阶段主要任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全体代表参加。预备会议通过各项议题可以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预备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

(3)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4)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5)通过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

(6)教代会换届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组成方案;

(7)通过、决定大会其他事项。

(三)正式会议阶段主要任务:

1、大会开幕式主要议程:

(1)学校行政负责人作学校工作报告。

(2)有关负责人作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提案委员会(小组)负责人作提案工作报告。

(4)有关负责人作校务公开工作报告或其他专题报告。

(5)工会负责人就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召开联席会议所决定的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做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教代会和工代会合开的,应当增加以下内容:学校工会主席作工会工作报告;学校工会财务负责人作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作经费审查情况工作报告。

原则上学校应分别召开教代会和工代会。

2、召开代表团(组)会议:

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会议报告、文件、方案、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讨论、审议,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归纳整理后向主席团报告。

3、大会选举与表决:

(1)教代会换届时组织选举新一届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2)教代会和工代会合开的,如遇工会换届,应组织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3)对大会决议、决定、方案进行表决;

(4)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4、按民主评议方案组织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四)闭会期间主要任务:

1、学校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贯彻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各代表团(组)和代表,向各自的选区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落实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赋予的职能要求开展工作。

3、组织代表团(组)活动、代表调查研究活动、监督检查活动、巡视咨询活动等。

4、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或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急需解决的问题。

第八章? 提案工作

第三十五条? 提案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教职工智慧、表达教职工诉求的重要渠道。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在教代会召开前至少15天,将提案征集表发给代表,在教职工群众中广泛征集提案。

(一)提案内容。主要为本校改革发展、学科建设、校风学风教风、师德师风建设、建功立业、创先争优竞赛、教职工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待遇以及牵涉到本校内涵建设、长远发展、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二)提案原则。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即所提提案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以内。二要符合学校职权范围的原则。即所提提案必须是学校权限所能解决、安排、处理的提案。三要符合议大事的原则。即提案人所提提案必须是关注学校整体建设、学科建设、质量建设和教职工群体利益和全面发展等重大问题的提案,个人意见、个人建议不宜提交大会审议。四要符合规范填制的原则。即提案人必须遵守提案格式,工整填写,一事一案,提案由一名或多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含)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一案多事或没有附议人的提案为废案,不得提交大会审议。

(三)提案处理。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将立案提案,以书面形式转交学校主要行政领导,由行政领导召开提案处理专题会议,对提案进行逐条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在提案处理单上签署意见,明确处理部门与落实时限。对于条件不具备或近期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做出解释。

立案提案的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要向提案人进行反馈,征求提案人对提案落实情况的意见。

(四)提案检查。提案委员会(小组)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要随时检查和督促。

(五)提案奖励。学校应对优秀提案、落实提案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九章? 民主评议

第三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重要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

第三十七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本校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民主评议工作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可以和各级党组织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年终考核等工作结合进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负责对辖区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将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学校和主要领导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 各地(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可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

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由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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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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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验收养护室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在仓库设置验收养护室,其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4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20平方米。验收养护室应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如所在仓库未设置药品检验室或不能与检验室共用仪器设备的,应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液等;企业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解剖镜或显微镜。

问: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中药饮片分装设施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分装中药饮片应有固定的分装室,其环境应整洁,墙壁、顶棚无脱落物。

问:《细则》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配送设施有何规定?

答:《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单独的、便于配货活动展开的配货场所。

问: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是什么?

答:《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此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

(一) 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 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 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 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五) 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 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问: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在购销合同中应明确哪些质量条款?

答:《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购货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条款。

(一) 工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 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 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 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 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 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 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 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4. 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问: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对"购进记录"应如何管理?

答:《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购进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

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问: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对销后退回的药品、特殊管理的药品及首营品种,应如何进行质量验收?

答:《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人员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

《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首营品种应进行内在质量检验。某些项目如无检验能力,应向生产企业索要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送县以上药品检验所检验。

问:《细则》对药品检验的批数、原始记录、仪器设置的管理,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药品抽样检验(包括自检和送检)的批数,大中型企业不应少于进货总批次数的1.5%,小型企业不应少于进货总批次数的1%。

《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药品检验部门或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药品质量标准的收集。

《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药品检验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并做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字迹清楚、格式及用语规范,记录保存5年。

《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于药品验收、检验、养护的仪器、计量器具及滴定液等,应有使用和定期检定的记录。

问: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在对药品进行质量验收时,应主要对哪些内容进行检查?

答:《细则》第二十九条指出,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的性状检查和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包装、标识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 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二) 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三) 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四) 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五)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问: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药品验收记录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细则》第三十条规定:药品验收应做好记录。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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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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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造就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是xx大对教育提出的总体要求,我们要在此框架内实施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事业发展,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和首要的工程,就是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年是学校的建设改革发展之年,只有振奋精神,务实创新,才能加快建设,走出困境。只有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才能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真正落实"热爱学生、以生为本,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办学理念,全面推进学校事业的发展。通过师德师风系列教育活动,我们期望全校广大教职工铸造师德之魂,弘扬大爱精神,落实"三自五爱"(自觉、自砺、自强,爱国、爱校、爱岗、爱生、爱己),建设和谐校园,为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镇江市教育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及我校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教职工中全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全面开展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努力做到在依法治校的基础上,全校教职工逐步形成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以德治校逐步形成风气。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以生为本,育人为本"的正确教育观念和办学理念进一步确立;"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师徳准则逐步内化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营造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校园氛围,形成社会主义的和谐师生关系,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弘扬大爱精神,在教育教学全过程中体现"三自五爱",推进我校事业在困境中创新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师徳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徐铭副组长:夏光荣

成员:张秀喜、周晓进、胡永盛、王桂龙、柏林、蒋洁、万碧波、邵志广、尹家明、马志正

师徳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工会,办公室主任:马志正(兼)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4月)

根据镇江市教育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我校实际,各党总支、系部、部门要在广大教职工中进行一次动员。让广大教职工明确认识加强师徳师风建设,对教育行风建设和我校困境中求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数年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虽然取得不小的成绩,但我们还应该看到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必然会影响我们教师队伍的形象和学校的声誉,影响学校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广大教职工应该自觉积极地参与学校开展的师德师风系列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认识,解决好我们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习提高阶段(4-5月)

各党总支、系部、部门要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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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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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榆林市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重点解决全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涉及追责和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

第四条 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精准扶贫、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和领导干部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煤炭经营、房地产开发以及自身存在突出问题进行调整。

第五条 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5%的党政领导干部。

(三)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六条 依据精准扶贫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或者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于90%、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七条 依据生态环境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力,致使本区域生态资源问题突出,环境明显恶化或无明显改善,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二)对本区域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第八条 依据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本区域境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县级部门分管行业领域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道路交通一年内累计发生3起以上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或同一企业一年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三)一年内发生2起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二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第九条 依据维稳综治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特别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在县级部门单位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对反宗教极端主义、反邪教组织、反恐工作落实维稳不力,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在县级部门单位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连续两年被上级单位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顿单位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条 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受到中组部、省委或市委通报批评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1.不按规定标准执行落实中、省、市、县制定的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被县委组织部约谈两次。

2.全县党建工作逐月打分排名点评,年内累计3次排名处于末位的。

3.年度基层党建考核连续两年在同序列排名末位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委或市委通报批评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对违法违纪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1.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缺失,管辖范围内“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2.对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不支持,出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现象,甚至干扰案件查办,导致严重后果的。

3.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滞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健全,导致腐败蔓延的。

第十一条 依据领导干部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煤炭经营、房地产开发等突出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调整:

(一)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的领导干部。

1.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民间违规借贷和其他非法融资等活动,或通过非法融资、委托理财等形式非法谋利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非法集资、民间违规借贷和其他非法融资等活动提供或变相提供保护,或向他人(单位)出借现金收取高额利息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对本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引起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者阻挠、干扰案件查办以及在信用府谷建设中顶风作案、有错不纠、工作不力的。

(二)涉及参与煤炭经营的领导干部。

1.以承包、转包或入股等形式直接参与煤矿生产经营的。

2.从事煤炭营销以及矿用装备、器材、原材料和劳保用品等供销活动的。

3.从事煤炭基本建设和其他工程的投标、招标和承包、转包活动的。

4.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从事煤矿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以权谋私、搞钱权交易的。

(三)涉及参与房地产开发的领导干部。

1.直接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活动的。

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纵容、教唆其他人员进行非法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开发,充当非法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开发行为 “保护伞”的。

第十二条 干部自身存在突出问题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规矩意识淡薄。

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信谣传谣,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2.落实县委、县政府改革部署不坚决,推进本区域本单位重大改革消极怠工、措施不力,阻扰抵制改革,耽误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在领导班子中搞团团伙伙或者闹无原则纠纷;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经纪律审查、审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

5.本人出现一般性违纪,给予党政纪轻处分还不足以惩戒的;本人出现严重违纪,给予党政纪重处分后还需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

(二)德行表现较差,群众不满意或不认可。

1.在面临急难险重任务和事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关键时刻表现差的。

2.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条 县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视情节轻重结合工作表现,区分不同情形及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上述方式予以确定。

第十四条 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告分析。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对各自职能范围内出现的上述情形,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认定的过程、依据、结果和初步调整或问责建议。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通过年度考核、任职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信访举报等反映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二)调查核实。针对提出的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干部人选,由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中要注重听取有关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应注意有针对性地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意见。与干部本人谈话,听取其陈述意见。在全面调查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

(三)提出建议。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建议应包括:调整原因、调查结果、调整方式等内容。

(四)组织决定。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调整或问责。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谈话告知。对决定调整或问责的干部,应与其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认真做好思想工作。

(六)信息备案。县委组织部对全县调整、问责干部建立备案信息库,跟踪管理。备案信息与县纪检委容错机制备案信息进行共享。

第十五条 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十六条 县直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县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县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商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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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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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细则》对药品的储存与养护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药品储存时,应有效期标志。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第三十九条规定: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第四十条规定: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第四十一条规定: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药品库(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库(区)。

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第四十二条规定: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库存药品应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进行抽样送检。

第四十四条规定: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机构予以处理。

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问:《细则》对药品的出库与运输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药品出库时,应按发货或配送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或配送,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一) 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参漏;

(二) 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三) 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四) 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药品批发企业在药品出库复核时,为便于质量跟踪所做的复核记录,应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配送出库时,也应按规定做好质量检查和复核。其复核记录包括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出库日期,以及药品送至门店的名称和复核人员等项目。

以上复核记录按《规范》第四十五条的要求保存。

《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药品运输时,应针对运送药品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运送有温度要求的药品,途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问: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对药品销售记录应如何进行管理?

答:《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药品批发企业应按规定建立药品销售记录,记载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项内容。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问: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对于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应做哪些工作?

答:《细则》第五十条规定: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相关制度,注意收集由本企业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问:《细则》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有何规定?

答:《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按企业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其职能与本细则第七条相同。小型零售售如果因经营规模较小而未能设置质量管理机构的,应设置质量管理人员,其工作可参照管理机构的职能进行。

问:《细则》对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有何规定?

答:《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大中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应由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

《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药品检验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质量管理、验收人员和营业员应符合本细则第五十五条和五十六条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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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新时代师德师风工作总结优秀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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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开展了一个月,历经了学习教育、对照检查和整改提高几个阶段,如今已进入了最后的总结阶段。现将我个人学习师德师风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教育阶段

二、对照检查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揭示问题,找准主要矛盾。在这一阶段中,我通过教师之间的谈心、对学生的测评调查和与家长的沟通等,加深了对师德教育的理解。并对照自己的过去,检查自己在工作上的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与老师们畅谈,通过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开展自查自我批评,态度诚实,乐于接受教师们的批评,同时收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反馈意见,认真归纳分析问题的原因,加以纠正,以便今后工作上的开展。在这阶段我开始认真撰写了个人师德师风分析材料,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作出自我剖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今后的方向。

三、整改提高阶段

在这阶段中根据自己对照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有关的整改方案,使自己师德师风建设逐渐走上正常化,制度化的轨道。根据自己在师德师风方面突出的问题,热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接受教师监督检查,力争使自己比较强烈的.问题得到明显的改善,使师德师风整体状况得到明显的好转,也改善了工作,生活上的缺陷,调动了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新教育观念,树立几个意识。彻底改变以往那种惩罚学生是为学生好的错误思想,改变对学生居高临下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热爱学生,尤其要热爱差生和后进生。树立“育人先做人,正人先正已”的意识;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教师无小节,处处作表率”的意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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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时代师德师风工作总结优秀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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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第二中学陶__通过此次师德师风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教师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教育事业的成败,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德是为人师表最重要的素质,加强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最为重要的内容,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师德师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和决定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的`好坏。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教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此我就我个人在师德师风学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做自我剖析汇报如下:

1、加强学习依法执教。首先,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知识容量在扩大。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只有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吸收新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和教育途径。才能在业务上有新思路、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其次,多年来的从教,使我认识到:只有在平凡的岗位中踏踏实实的工作,默默无闻的付出。并自觉遵守《教师法》,以它为准则,时刻提醒自己要依法执教。这样的人生才会过的充实有意义。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我热爱教育,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热爱我们的学生。因此,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我都要将校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以“校荣我荣,校衰我耻”的精神来指引我。在做好教具、

认真备课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工作中本着“心中有目标,眼中有孩子”的原则来设计活动,并做好记录

3、热爱学校和谐发展。关心、热爱孩子是教师最基本的天职。在每次的活动中,我都要以尊重孩子、热爱孩子为出发点,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了一切孩子”,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使孩子们愉快茁壮地成长。

4、注重小节修炼人格。教育无小事,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关注的方面,往往起着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而这些作用又往往是通过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实现的,因为孩子眼中的教师都是具体的,而教师又是孩子心目中的“权威式人物”。所以,我要时刻铭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我要以自身良好的师德形象带动孩子。

5、尊重家长服务家长。家长是我们搞好工作的有力后盾,因此,在工作中,我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不指责、责备家长。并且在语言交流中,要平和、委婉、真诚、用诚意使家长信任你。

6、廉洁从教,不谋私利。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总之,这次的自查活动真似一场及时雨,让我们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不被金钱蒙蔽、利欲熏心,使我们永远保持一方净土。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说“千教万教,认真求真,千教万教学做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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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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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要求,开展中小学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年活动,学校经研究,决定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年”方案。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努力构建“爱岗敬业、尊师爱生”良好风气,提高我校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解决我校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内涵发展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部署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共分六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发动阶段(xx年2月)

⒈研究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相关内容。

⒉全面启动学校xx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

⒊各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本校xx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细则。

⒋学校拟定“师德师风承诺书”(其内容应包括管理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并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

㈡组织学习阶段(xx年3-5月)

⒈学校要求间周一次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学习制度,并继续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管理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等。

⒉每位教师写两篇师德教育学习心得(每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举行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开展“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光荣形象”专题大讨论。

⒊结合期中考试家长会,进行家长满意教师评选活动。

㈢民主评议阶段(xx年6-7月)

在个人自评基础上,每位教职工进行同事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学校综合评价。

⒈公开评议。根据个人师德师风方面的综合表现,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互相评议,通过评议得出教职工的测评成绩。

⒉采取个别访谈方式,召开学生、家长等各种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还可以通过发放师德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师德师风评议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借助学校家长学校平台,开展面对面的评议。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教职工进行反馈。教师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

⒊校级领导还应广泛听取本校教师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群众评议。

㈣思想剖析阶段(xx年8-9月)

⒈对照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及评议意见建议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评价。

⒉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职工找出个人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与差距,对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危害和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写出不少于xx字的“个人师德素质剖析材料”。

⒊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师德表现给予综合评议,在学校范围内公布。民主测评结果记入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党员教师中开展“承诺”活动和“牵手行动”。做到关爱贫困生,为贫困生送温暖;关爱学困生,为学困生送信心;关爱特殊生,为特殊生送方便;关爱单无亲学生,为单无亲学生送家庭之爱。命名首批“党员教师先锋岗”

㈤整改提高阶段(xx年10月至11月)

⒈制定整改方案。学校和教职工应针对客观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⒉集中整改。对师德表现较好的,要及时巩固,加强教育,防止滑坡;对师德表现一般的,采取个人谈话和组织关心等方式,定期整改,帮助提高;对师德表现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教职工个人写出反思和限期整改措施,由学校班子成员一对一帮助整改。

3、学校开展优秀主题班会观摩活动、班主任工作研讨会、任课教师恳谈会、全员育人交流会等系列教育活动,就如何与家长、学生和工作伙伴加强沟通、如何有效地帮助和促进学生成长和进步等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研讨。

4、11月2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不少于xx字)上报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㈥总结表彰阶段(xx年12月)

三、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舆论宣传。

“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是涉及教育系统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事关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和教师个人成长的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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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村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_建设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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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教师的使命感,以县教育局开展的“回归责任,增强教师使命感”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为主旋律,切实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现将我园的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幼儿园、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入开展“回归责任,增强使命”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着力解决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二、 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望都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回归责任,增强使命”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教师热爱教育,热爱幼儿园,热爱幼儿,依法执教,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8月27日——9月30日)

1、健全组织机构,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

2、组织教职工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3、进行专题讲座,学习先进事迹。

4、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大讨论,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活动。

附:教职工反思整改内容及标准

①思想方面有没有违背教育方针、政策,散布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论;有没有只顾个人得失,不顾全大局,或只教书不育人的思想。

②工作方面有没有敷衍塞责、马虎从教,不备课,不批改作业,上班炒股,从事第二职业等行为;有没有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行为;有没有不爱学习,不钻研业务,将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用于晋职晋级的行为;有没有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③行为方面有没有家教,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接受或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

④学校要认真查找是否有强制学生收费补课,利用学校食堂、小卖部谋取小集体利益等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二)贯彻落实阶段(10月1日——11月31日)

1、开展师德承诺活动。与教师签订《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进一步提升教师依法治教的责任意识。

2、围绕“回归责任,增强教师使命感”这个主题,开展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

3、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提高教师“幸福”指数。

4、继续开展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1、结合学习新八德和有关文件,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2、按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和自评。

四、活动要求

1、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和大讨论等各项活动,要有学习、有讲座、有记录、有体会。

2、集中学习至少要安排4次以上,每个教职工读书笔记不少于4篇,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

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高瑞红

副组长:王改香

成 员:胡英敏 郭秀主 张东方 张彩虹

附件 :《望都县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望都县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十不”准则》

1.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参与、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3.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或商业活动。

4.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出现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商品和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托办私事。

6.不准上无备之课,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

7.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擅自停课、缺课。

8.不准上课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9.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10.不准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推责。

对有违反以上教师职业道德不良行为之一的,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学校负责人(签字): 教师(签字):年 月 日 郭村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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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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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规定,在银川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5座三厢小轿车排气量需在1.8升以上,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汽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且功率不小于100千瓦;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升,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购车实际价格不低于14万元,以购车发票价格为准;车辆行驶证载明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

同时,网约车驾驶员需具有银川户籍,或持有银川市居住证6个月以上,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男性驾驶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驾驶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

据银川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主任谢继忠介绍,网约车在银川市取得经营资格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将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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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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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

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

等(不含差旅费)。

b、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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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新时代师德师风工作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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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过学习一些师德师风文件学习,使我感受很深。

有人说,一个学生就是一首诗,一个心灵就是一个世界。爱学生就是要对每一个学生发自内心的真爱,爱得深,爱得严。感动着他们的感动,痛苦着他们的痛苦,收获着他们的收获,成功着他们的成功,在学生心灵的沃土根植完美和梦想。

中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育实践证明,教师的道德品质、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生活态度,乃至一言一行,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学生的心灵。

正因为言传身教这种特殊的育人效用,使为人师表成为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和途径。所以培养人才的素质主要取决于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教师要在学生心目中树立崇高的威信,首先必须具有渊博的知识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教师的言行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有时简单的一句话会给学生留下终生难忘的印象。教师展示的不仅仅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谨的教学风范、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并且还有教师的个性及心理素质。

教师在课堂上的一言一行,学生尽收眼底,因而教师在课堂上所表现的优良品质会潜移默化地感染学生,在“教书”同时起着“育人”的良好作用。其次还要严以自律,严格要求,以身作则,作身先士卒的垂范。另外还要关心热爱学生,课后倾听学生的声音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爱是人类的情感之一,情感就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是否贴合个人需要而产生的态度及情绪体验,它在教育过程中具有巨大的作用。

(五)根据新时期学生的特点启迪学生心灵

此刻的学生究竟有哪些特点?这是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教书育人的指导思想必须要突出时代性,适应培养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人才。

教师在教学中要经过多种渠道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采取适合于学生心理特点的措施加以诱导,使学生牢固树立起正确的思想观点,明确学习目的和任务。

针对学生的特点多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把学生吸引到正面来,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如经常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

教书和育人是紧密联系在一齐的,这是人类社会教育过程中所共有的特征,也是教育规律的客观要求。教学活动不是随意性的,而是根据必须社会所确定的教育目的和任务的要求,教师按规定的教学资料,有目的、有计划地传授给学生,使学生掌握必须知识,构成必须的知识体系,成为必须社会所需要的人。

所以,教书只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教书和育人是紧密联系在一齐的,这是一条最基本的教育规律。将教书和育人割裂,只顾教书,不管育人,这不仅仅是淡忘了自我的社会主角,缺乏职业道德,并且是对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教师神圣职责的亵读。

每个教师都要遵循教育规律,不仅仅要做好专业知识的传播者,还要自觉当好正确政治方向的引导者和高尚心灵的塑造者,才不愧为合格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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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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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xx年是建党90周年,是全面实施教育事业 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将xx年确定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年”。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努力构建“爱岗敬业、尊师爱生”良好风气,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部署

中心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共分六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发动阶段(xx年2月)

⒈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本校xx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2.学校拟定“师德师风承诺书”(其内容应包括管理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并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

㈡组织学习阶段(xx年3-5月)

⒈学校制定间周一次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学习制度,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管理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等。

⒉写两篇师德教育学习心得(每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举行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开展“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光荣形象”专题大讨论。

⒊结合期中考试家长会及毕业班“三会”进行家长满意教师的评选活动。

㈢民主评议阶段(xx年6-7月)

在个人自评基础上,每位教职工进行同事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学校综合评价。

⒈公开评议。根据个人师德师风方面的综合表现,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互相评议,通过评议得出教职工的测评成绩。

⒉采取个别访谈方式,召开学生、家长等各种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及发放问卷和征求意见表,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师德师风评议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教职工进行反馈。教师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

⒊校级领导还应广泛听取本校教师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群众评议。

㈣思想剖析阶段(xx年8-9月)

⒈对照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区师德建设“十条禁令”》及评议意见建议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评价。

⒉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职工找出个人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与差距,对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危害和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写出不少于xx字的“个人师德素质剖析材料”。

⒊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师德表现给予综合评议,在学校范围内公布。民主测评结果记入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党员教师中开展“承诺”活动和“牵手行动”。做到关爱贫困生,为贫困生送温暖;关爱学困生,为学困生送信心;关爱特殊生,为特殊生送方便;关爱单无亲学生,为单无亲学生送家庭之爱。命名首批“党员教师先锋岗”

㈤整改提高阶段(xx年10月至11月)

⒈制定整改方案。学校和教职工针对客观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⒉集中整改。对师德表现较好的,要及时巩固,加强教育,防止滑坡;对师德表现一般的,采取个人谈话和组织关心等方式,定期整改,帮助提高;对师德表现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教职工个人写出反思和限期整改措施,由学校班子成员一对一帮助整改。

⒊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和完善领导机制。明确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健全和完善教师督导考核机制。严格聘任制度,同时和绩效工资挂钩,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置。把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畴。三是健全和完善奖惩机制。每年教师节表彰2名师德标兵;在评优评先、职务评聘、工资晋升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⒋学校开展优秀主题班会展示活动、班主任工作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任课教师恳谈会、全员育人交流会等系列教育活动,就如何与家长、学生和工作伙伴加强沟通、如何有效地帮助和促进学生成长和进步等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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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6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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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8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整合救助资源,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努力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健全、标准科学、高效快捷、城乡统筹、衔接互补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二、落实相关政策,完善救助体系建设

(一)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乡镇(园区)严格按照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准确核实申请救助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情况,把好受理、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和监督等关口;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确保低保对象认定准确,坚决杜绝“人情保”、“错保”以及“拆(并)户保”等问题;按照“定期审核、动态管理”原则,加大低保动态管理,落实低保准入和退出长效机制,全面运用低保信息系统,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信息数据更新及时,动态管理准确有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二)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水平。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供养的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加大公示力度,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园区)及时掌握辖区居民生活情况,主动为符合条件人员依法办理供养;健全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之间的衔接,确保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强社会福利院、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托底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重病儿童生活救助制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三)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和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健全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管理平台、科技支撑、社会动员、专业人才队伍和救灾装备等建设;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灾情评估制度,完善灾情统一发布机制;加强因灾倒塌损坏民房恢复重建能力建设,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引导建立灾害保险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程序,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四)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部或部分补贴;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仍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救助;对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参合参保的救助对象,由所在就医医院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部门出具合规自负医疗费用证明,给予救助。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加快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为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关费用的患者提供应急医疗救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五)建立并完善教育救助体系。对各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落实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俭学的具体救助政策。对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进一步健全覆盖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各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鼓励试行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免学费和助学金,实施顶岗实习、校内资助。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完善校内资助、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资助政策。(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六)落实住房救助政策。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条件和保障标准,落实对已通过廉租住房实施住房救助的,确保并轨后救助标准适当、租金水平合理。落实申请审核机制,相关部门要依法分别做好申请对象的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审核,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轮候制度,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优先安排解决,依申请做到应保尽保。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重点资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需求;规范补助对象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七)加大就业救助力度。健全就业救助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全面落实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充分利用创业孵化基地、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开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对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长期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进行托底安置。鼓励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到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可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就业救助对象可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可按规定享受适当的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八)落实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凤阳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制度,明确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条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对低保等困难家庭实施重点救助;根据困难类型和救助项目,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规范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改进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限,增强救助时效性;加强救助网络建设,健全完善救助管理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和常态化联动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地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加强监管、早预防和干预,根据其意愿实施有效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制度合力,消除救助盲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一)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以列入全省“救急难”试点县为契机,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全面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各乡镇(园区)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服务功能作用,建立完善困难群众摸底、上报制度,将“发现机制”和主动救助纳入村(居)委会职责范围并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县、乡镇、村(居)委会主动发现救助三级管理网络,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乡镇(园区)要对本辖区内的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隐患进行排查。对特困群众参保参合、就业再就业、基本生活保障、灾后重建以及住房教育医疗诸方面可能突发各类困难的情况逐一摸底,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特困群体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同时,建立重点困难群体信息台帐,对摸排出来的人和事,各乡镇(园区)和村(居、社区)要分类分项建立台帐,实行卡片化管理和动态管理机制,随时掌握重点困难群体的情况变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救助处置到位。二是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以服务大厅为依托,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性服务平台,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三是建立急难求助“首问负责制”和“转介”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加快构建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时限,落实部门责任,实现救助申请人与相关救助部门高效对接,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救助申请。(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二)启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成立“凤阳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节。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并落实工作经费,构建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农委、县卫计委、县审计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国家统计局凤阳调查队、县人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三)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立民政、教体、人社、城建、卫计、残联等部门救助信息共享机制。民政部门要及时为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其他困难群众基本信息,为开展教育、住房、就业、疾病应急等救助工作提供支持;教体、人社、城建、卫计、残联等部门要及时将救助对象获取相关救助的基本信息反馈民政部门,为民政部门对接受各项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四)落实社会力量参与机制。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救助工作,形成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化、人性化救助服务,帮助困境家庭、困境人员调节家庭、社会关系,缓解心理压力或矫正不良行为,适应和融入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卫计委、县委宣传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有效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落实凤阳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议事、协商、决策作用,统筹做好各项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研究解决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共享等问题,共同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农委、县卫计委、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残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法制办、县金融办、国家统计局凤阳调查队、县人行、县国土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二)落实管理责任。乡镇(园区)为本辖区内各类重点困难群体救助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社会救助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园区)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居、社区)的主任是重点困难群体救助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县民政、卫计、教体、人社、城建、残联、农委、财政等部门为主要救助管理部门,担负着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与乡镇共同承担救助责任。县民政部门做好重点困难群体救助的牵头工作,把政策内救助、特殊性救助和临时性救助有机结合起来。县卫计部门做好救助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对全县各类医院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其依法合理有序地实施对重点困难群体的医疗救治,建立健全一整套医疗费用核报机制,逐步形成社会化、综合化、网络化的医疗救助大格局。县教体部门加强对各类中小学生特困群体的多元化救助,确保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县人社部门加强对特困群体的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推介,要全力保证特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县城建部门要坚决执行对特困群体居住条件改善政策,加大对各类特困群体建房、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政策倾斜力度,确保居住安全。县残联要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就业、康复救治等系列救助措施,促进贫困残疾人有关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县农委扶贫办要切实保障各类特困群体和人员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在就业、解困、救难上搞好服务。财政部门及时主动提出预算方案,并按审批结果及时拨付资金。公安等其他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履行各自救助管理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卫计委、县农委、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强能力建设。科学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资源,落实《关于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通知》(皖编办〔20xx〕147号)文件精神,各乡镇(园区)要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按照人口数量、保障对象数量、动态管理工作量、工作程序、服务时效和服务半径等因素科学配备工作人员2-5人。原则上人口在50000人以上的乡镇专职人员不低于2人,其他乡镇专职人员不低于1人。兼职人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聘用专业社工、吸纳志愿者、灵活用工等途径配备,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强经费保障。将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有效落实。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卫计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强监督管理。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采取有效方式开展对各乡镇的绩效评价。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社会救助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完善部门间投诉、举报处理转办流程,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应社会的关切问题。对落实社会救助工作好的乡镇、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鼓励。对落实政策不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责任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卫计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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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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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xx区教育局x教教字[]06号文件《xx区教育局xx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在全校开展以“德高为师、奉献为荣”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特制定学校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树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解决个别不符合师德要求的现象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教师言行,全面提高教师师德水平。

二、活动目标

通过持续深入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使全校教师进一步培养敬业奉献精神,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乐于奉献、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精于教书”的教师队伍;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师德形象,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努力达到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三、工作的途径与方法

1、要抓好干部队伍的示范作用。干部的言行要在师生中起示范作用,要人格优秀,依法办事,大公无私,品德高尚,要加强自身学习,自觉加强修养,以模范行为带动全体教师。

2、要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按照群众路线教育的要求,共产党员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实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目标,在师德建设中作表率,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实事求是,标本兼治,强化师德制度建设。深入调研我校师德现状,不断加强师德制度建设,以制度来预防、监督和管理。坚持典型引路,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及时严格处理有悖师德的现象和对象。

4、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师德教育活动,提高师德教育的实效性,有所创新,常抓不懈,抓好师德承诺,抓好师德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指导、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师德建设不断地推向前进。

四 、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全面启动阶段(5月-6月)

1、健全领导机构,策划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开展。把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细抓实。

2、召开动员大会,引起充分重视。组织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传达上级部门文件,学习我校的实施方案,提高全体教师的认识。

第二阶段:开展活动、贯彻落实阶段(7月-10月)

1、组织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十禁”、“十项禁令”等。

2、认真组织学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教师要撰写学习心得。尤其要发掘我校典型教师的事迹和先进经验,提高典型教师的影响力和示范性。

3、开展师德公开承诺活动,人人签订师德承诺书。

4、广泛开展师德征文活动,一是围绕“如何做新时期合格教师”开展大讨论活动;二是以“加强师德修养、履行师德规范、提升师德水平”为主题开展师德征文活动。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深入剖析阶段(11月)

对照师德标准,认真查找,深入剖析,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全体教师重点围绕“十查十看”进行查摆(具体标准另附表),对此要深入剖析,查找不足,认真反思,每一位教师都要认真撰写出真正符合自己实际的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剖析材料。

第四阶段:健全完善、综合评价阶段(12月)

1、完善监督机制,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社会各界和家长、学生的意见建议。

2、通过问卷、座谈等形式,查找学校行风、教师师德中存在的违规现象。

3、搞好师德考核工作,奖优罚劣,促进教师师德师风切实得到进一步提升。

4、全面进行总结,对问题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理;问题轻微的进行诫勉谈话,并召开大会表扬先进,弘扬先进典型的事迹,在学校营造一种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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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新时代师德师风工作总结优秀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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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为了培育自己高尚的师德,塑造良好形象,现对本人教育教学方面的情况进行反思回顾,找出缺点与不足,以利今后改正。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1、课余时间,自学不够,学习的层次不高。当今世界瞬息万变,发展迅速。要适应这种变化,只有加强学习,注重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做到与时俱进。回顾已走过的路,虽然各方面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提高,但总的来说,进步并不算太大。尤其是在文化素养、科学思想、管理方法、科研能力、学习水平等诸多方面还很欠缺,与其他老师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归根到底是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工作中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对学习没有做到长期坚持,总是给自己找借口,由此导致了工作原地踏步。

2、做事缺乏预见性。在班级管理中,有时候不能在事情发生之前,对学生进行及时的教育,以防止事情发生,而是跟在学生的身后处理事情。往往把自己放在被动的位置,有时会手忙脚乱,事倍而功半。

3、与任课老师之间的沟通不够。在学生的管理方面,与任课老师之间的沟通太少,有时仅凭自己的直观行事,随心所欲缺乏圆润灵活性,因而不能完全取得大家的理解。

4、工作中大胆实践、不断创新的意识还不够强。日常工作按部就班的时候多,主动创新的时候少;对管理工作零碎的思考多,整体的谋划少。

二、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1、是自己放松了学习及对自己的要求;

2、是思想上有等、懒、靠的情绪;

3、是自己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进行系统的规划、整理。

4、有时对学生的要求过于严格、近于苛刻,求全责备,结果适得其反,此时自己便会产生懈怠的情绪。

5、自身性格比较单纯、直率,替他人考虑的不够多,为人处事方面缺乏圆润灵活。

6、平时思考的不够多,工作方法单一。这次自查使我找到了自己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的整改找准了重心及如何做好自己工作的方式、方向。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通过深刻查找剖析,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

一是在政治理论素养上下工夫,加强对政策理论水平的提高。

二是在业务,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方面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发展。

2、强化责任,提高效率。

对自己的工作多用心、用脑,领导交办的事及我自己份内的事做好计划,使其有序、有时、有步骤地完成,今天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做,树立强烈的时间观、效率观、质量观,同时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促进自身能力的不断提高。

3、开拓创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在工作中勤观察、勤思考,想学生、家长之所想、急学生、家长之所急,全心全意做好教育教学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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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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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程序是《公证法》的核心内容,《公证程序规则》是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进行公证活动的法律基础,只有严格遵守公证程序,才可以保证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依法行使公证职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公证业建设成为一个对社会,对群众负责任的行业,才能把公证行业建设成为整个社会和群众信得过的行业,使公证制度真正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体系发挥积极作用,不断地提升公证的公信力。

(一)认真做好申请与受理

申请是启动公证程序的第一道环节,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必经的前置程序。申请的标志是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申请表上提出相关的公证申请同时签名、按手印。必须要求当事人将相关信息及要求办理的公证事项填写完整,应避免利害关系人、公证员代当事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确有困难而由公证员代为填写的,应在笔录中记载“应申请人请求代为填写申请表,现已宣读给申请人,申请人对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以及申请表上的告知内容无异议”。除法定公证事项外《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赋予公证机构在业务范围内的受理决定权或称选择权、自主权,即对一般公证事项,公证机构有权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对明知或合理,怀疑当事人有规避法律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公证机构承担的风险过大,或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不充分的申请,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二)提高对证明材料的审查能力

审查认定证明材料的内容及标准应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审查证明材料能力,确认证明材料是否可被采纳。标准一是关联性,即证明材料必须在逻辑上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证明关系;标准二是合法性,即证明材料出具的主体、程序、手段及形式等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一些别公证处至今仍存在依据公安机关所出具的婚姻证明出具有关公证书,这种由非职权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应该被采纳。第二,审查证明材料效力,即审查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具有充分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明价值,也就是对证明材料的采信。采信证明材料的一般标准一是真实性,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是把证明材料用作认定依据的必经程序;二是充分性,即证明材料的证明力或价值足以证明公证事项中的待证事实。

(三)审查内容及方式

《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只是笼统规定公证员应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实践中,对同一公证事项,不同公证处或不同公证员对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件要求可能不一,审查的范围及方式也可能不同。关于审查确实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来判断,审查中应把握一个原则,即谨慎、勤勉、客观、中立的审查义务的审查义务。

(四)发送或领取公证书

首先,公证书办妥后,公证机构有通知当事人领取公证书的义务。对于一些协议类或放弃权利的公证事项,如果当事人反侮迟迟不来领取,应告知当事人不领取并不影响公证书的效力,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建议当事人通过办理解除协议公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其次,代领公证书要有授权。实践中多人共同办理公证事项的领取环节往往被忽略,如继承权公证书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均由遗产受益人一并领取,这实际上是存在隐患的,如果继承受益人与放弃继承权声明人之间的某些承诺没有兑现,而一方面又不持有公证书,就有可能迁怒于公证处。因此多方当事人办证的,除非授权否则要分别领取。在办证时可以明确由谁一并领取的,应当在询问笔录或受理通知书上记录,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第三,可以要求当事人领取公证书时认真核对公证书有无差错,包括内容有无错漏,公证处印章、钢印、公证员签名章有无漏盖,如有差错或不当之处要及时更正。该提醒可以以文字的方式体现在领取公证书回执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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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新时代师德师风工作总结优秀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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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校在校长的领导下,始终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教师师德建设,坚持长期抓不懈,并展开了一系列的师德师风的学习。宣传活动,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师德师风规范,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抓思想教育不松懈

我在工作中深切地体会到,学校要发展必须在竞争环境中求得生存,不但要创造优美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具备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更重要的是建设一支具有渊博的常识,崇高的境界,高尚的道德修养的教师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切切实实地为人师表。时时刻刻把“爱岗、敬业、爱生、奉献”放在心上,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以自学地用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二、塑造示范形象,学习典型人物

教师对学生一生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有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行为示范。一个学校只有始终抓住师德建设不放,利用各种学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把师德建设贯穿于学校的各项工作之中,才能塑造出教师形象,才能把教师建设得更完善。在探讨示范教师形象问题上,我选择了模范人物作为领路人。在学习报告团的先进事迹后,我觉得报告团优秀教师那里表现为爱与责任,一种对工作、对学生的爱。报告团的感人事迹向我们昭示:爱与责任,是师德之魂。教师是为人之表,要有个好思想,好作风好行为,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有资格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

三、高尚的品德,良好的个性

我日常与学生接触最密切,一言一行都对学生善待。无论是教书还是育人,都把树立教师师德的形象放在首位。以自身高尚师德影响教育学生,态度和蔼,有礼貌,避免态度生硬,在学生和家长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四、知识的自我提高

认真研究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坚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不断地自我充电,因材施教。

回顾几年来我走过的路程,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才能使学校的整体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我将继续努力,以新的姿态迈向21世纪的光辉事业。

经过近阶段的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我深深地体会到“敬业,爱岗,奉献”的内在核心。回过首想还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教育理论学习不够透彻。

(二)业务有待提高

(三)工作经验不足

针对性以上缺点,本人提出整改和努力意见如下:

(一)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学校教育部门有关学习活动,把时间用在业务钻研上,勤劳苦钻,精益求益。

(二)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虚心求教,探索教学理论,改进教学方法。

(三)加强本职分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团结互助,发扬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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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新时代师德师风工作总结优秀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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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如镜亦如窗”,这句话反映了教育实践既像一面镜子,又像一扇窗子。要求教育者须常擦素质之镜,勤拭督促之窗。因为只有当教育亦如镜,又如窗的时候,才会达到事半功倍的育人效果。为此,我结合师德师风“五比五看”学习活动,就自己的工作进行了自查,扬长避短,力求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本人从教20年来,一直能用一颗平常心去对待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立足岗位,安心从教,教书育人。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不敢敷衍,不敢懈怠。自19__年通过朋友介绍,进入我村小学以来,不敢马虎,深恐自己“误人子弟”。因为学生年龄特点不同,对自己和学生的要求也就不同,所以也总是会认真备课,认真上课,遇到问题及时向有经验的老师请教咨询。上学期,在这些老师的指导下,我所上的一节校级教研课《蒲公英》得到了老师们的认可与肯定。

关爱学生,注重言传身教。在我们班,男女生比例为3:2,相对来说,这个年龄阶段的男生活泼好动,自控能力比较差,这给教室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我注重从身边点滴小事入手,敏锐地抓住教育时机,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在教育过程中,我尊重学生,不讥讽、挖苦、歧视学生。用亲和的态度与他们交谈,指出不足,肯定进步,适时给予鼓励和帮助。对学生能够做到精心辅导,耐心补差,近一年来,我们班在各项竞赛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各项主题教育中,学生都能够主动参与。这一学年来,孩子们都能做到主动热度地与师长打招呼,敢于乐于与老师近距离交谈。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利用业余时间注重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日常教学工作,反思实践,主动撰写论文,20__年至今已有十几篇论文获奖、二十多篇论文获省级奖、还有部分论文获市、县级奖。

教育是一门缺憾的艺术。因此,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即便付出了真心真情,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我,在不懈的努力中完善自我,仍旧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憾和不足。

1、教育学生的方法还要再多样一些。因为对自己的要求比较严格,对学生的要求相对也比较高。所以,在教育学生的时候,有时还只能以一种说教的口吻,效果不是很明显。

2、业务有待提高。听了好多优秀教师的教室教学,深感自己与他们的差距很大。无论是对教材的理解分析程度,还是对学生的关注度,都是我不断学习和追寻的目标。

3、对平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没有系统的进行整理和细心地搜集,导致很多好的教育案例和资源流失。对学习也好,教室也好,反思的力度还不够深刻。

针对不足,制定了这样的整改措施:

1、本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多读书,多学习,多反思,使自己内心日益沉淀,厚重而宁静,让自己更成熟,更稳重;对待学生严中有爱,讲究教育的方法,关注学生的变化,注意换位思考,多听听孩子们的建议。

2、多阅读教育理论杂志,做好学习笔记,更重要的是,及时反思,记录下点滴的教育案例,形成教育资料。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模范老师为榜样,努力学习,勤勉工作,加强修养,提升教育素养,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让“学生满意,父母满意,社会满意”的优秀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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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新时代师德师风工作总结优秀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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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执教

本人从教两年多以来,一向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只有自己首先做出的表率才能教育学生讲究精神礼貌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争做四有新人。学习和对照我区教育局颁布的教师十条禁令,我很自信的说我做到了!

二、爱岗敬业

只有热爱祖国的教育事业,才能为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尽职尽责、教书育人。一向以来我都认真的对待每一位学生。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课余时间,我都时刻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努力使自己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三、关爱学生

“爱”是理智和感情的统计,它体现对学生的尊重,更体现了对学生的严格要求。我既爱“听话”的学生,更爱“后进生”。对学生我总是努力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学生心心相连,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于“后进生”我总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用“放大镜”来看学生的优点和进步,以长善救失。

四、严谨治学

做为一名人民教师,重要任务是教学工作。应对各种差异的学生,我详细了解每一位学生的特点,深入了解每位学生的心理特点,才能做到因材施教,对不同特点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方法,根据学生的不同爱好,鼓励学生全面的发展。有些学生的理解潜力强,在他们学有余力的基础上对他们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那些学习潜力较差的学生我会请家长配合老师的工作耐心的对学生学习给与更多的帮忙。让学生在不同的程度都得到发展。

五、团结协作

作为一名教师,学校就是我的家,学校的发展也就是教师的发展,学校的形象也是教师的形象。所以我把学校群众放在第一位。我总是和同事良好合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虚心向他们学习,共同讨论,探索教学规律,我不单单注意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同时也注意树立其他科任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维护科任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从不在学生面前议论科任教师的“长短”。

六、尊重家长

人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教育好孩子,离不开父母的教育。一个人所受的教育是多方面的,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教师要想教育好学生,就离不开与家庭联系,共同教育学生,只有主动与家庭联系,才能了解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用心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思想和科学教育方法,共同教育好学生。每次在和家长交谈的时候,我总是站在家长的立场上思考学生的问题,把学生视为自己的孩子,和家长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问题。努力使家长和学校、老师的教学工作构成共识。

七、廉洁从教

我一向认真做为人民灵魂的工程师──教师,就要有无私奉献精神,社会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很多行业都面临着巨大的冲击,教师也不例外,有的教师私设课外辅导班,收取补课费,有的教师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从中获取回扣等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我向来杜绝此现象,从不做加强学生经济负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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