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供货合同最新协议书_合同范本
一般一段时间就要进行产品供货了,但是每一次都要签合同哦,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其他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参考哦
表达产品供货合同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能够任意选取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带给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带给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到达必须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状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带给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取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资料收货,确认产品贴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带给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贴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资料。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产品供货合同协议书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能够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能够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状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职责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务必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贴合标准,一般状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状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务必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能够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状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用心带给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务必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职责方提出索赔。职责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状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资料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资料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状况,属于供方职责,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来源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职责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职责。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职责,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带给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职责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附件:(略)
有关产品供货合同参考
合同编号:
供应商编码:
适用区域:
甲方:(需方)北京居泰隆科贸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带给下列产品:
品牌:系列编号:
备注:
二、乙方向甲方带给下列资料:
1、商品目录及相应的电子图片、产品图册(产品品牌、品名、企业产品编号)及报价单,报价单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带给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时还应带给乙方的企业介绍、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介绍、折页等宣传资料。
3、产品材质小样或样品等。
三、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确保发出的商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产品均应贴合或超过中国国家家具行业标准对产品的检验测试。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按约定期限交付。
2、产品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色彩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3、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并作相应维修、调换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职责。
4、对国家有环保或其它技术要求的产品,须向甲方带给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
四、商品的订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保证
1、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相应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货物查询、理解订单、数据管理、对帐结算等业务。
2、乙方向甲方带给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种产品已不生产或无法带给,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随时带给新增产品样品、图片、价格等相关资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产品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并随货带给相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有关资料。
6、乙方向甲方带给的产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由此产生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经验收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员将根据客户需求,给出解决方案,最终让客户满意。
8、甲方或者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透过书面形式及图片资料将具体状况反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质量报告后一周内对问题进行核实及做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用心开展产品的市场销售。
2、乙方不得有伤害甲方商誉的言论和行为。
3、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产品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带给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产品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带给合理数量的销售印刷品、技术和安装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
4、乙方应对甲方订单货物涉及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出现的问题需在2天内了解状况,并在5天内给予解决方案。
六、价格及返利、结算
相关法律知识
供货合同已签,但买方未执行,是……
成都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1、价格:鉴于甲乙双方旨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带给产品价格为最低出厂价,保证向其它销售商的产品价格不低于此价,若低于此价,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订该款商品累计超出部分200%的赔偿金。
2、返利:甲乙双方在商定的价格基础上,乙方同意按甲方订货额给予折让返利,折让金额从订货额中直接扣除。返利标准如下:
(1)返利金额:在合同期内按甲方给乙方实际结算货款的总额计算。
到达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到达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到达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2)返利时间:
(3)返利支付方式:
3、合作期间内的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的价格,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双方对于此类产品的结算另行核算。
4、结算方式:订货付30%以上订金,订货周期为个工作日。所订货物准备齐全、验收合格,余款到帐办理发货。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后3个月为试销期。在试销期内,双方无异议,合同期限将顺延为一年。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两月通知对方。合同终止的叁周内双方完成结算,并结付余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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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产品培训方案
一、活动背景
年前大促销,年前是一个大好机会,我们要抓住机会把年前的活动做好也可以挽回客户对我们一些部好的看法。所以一定要做好
二、活动主题
年前大配送
三。活动目的
提升销量、清理老旧库存和滞销产品、主销明星产品高利润空间产品、提高团队的整体推广能力、打击竞争抢占市场份额。
四、活动时间
201x年12月25号———201x年1月25号
五、活动产品
家居清洁、家居清扫、厨房用具、小家电、针纺床品、玩具、果盘、牙签、一次性,共计:120款。
六、活动城市
全国货郎先生加盟店,其它合作伙伴。
七、活动规划
(一)活动内容
1、时间:为了迎合光的消费者的需求我们的促销活动将为期一个月,具体时间是从201x年12月25日到201x年1月25日
2、 地点:义乌市城北路J78号—2货郎先生总部。
3、执行人:货郎总部服务部全体同仁
4、 促销政策:
① 促销形式
a、特价
5、 广宣方式
主要是大量的发微信、QQ、打电话、展厅介绍
6、 效果预估
通过此次促销活动,预计该月销售额将达到平时每月平均销售额的100%,同时做好此活动能给我们货郎带来好影响,是为了明年打基础。
(二)活动形式
活动主要形式是以年前热卖品搞促销,返利形式。
(三)补充说明
1:需采购在20号前把需求的产品样品找来确定,时间比较紧需尽快作业。
2:等样品确定利润再来策划活动方案。
3:确定活动服务部预估销量开始推广
4:物流做好准备及时出仓发货。
篇2:产品经销代理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经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在___________领域进行合作,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条款产品:指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经销的________________等。
二、经销权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产品在_________地区的经销权和其它产品的一般经销权。
甲方应保证将乙方产品以一种乙方允许的附加值销售给经销区域内的用户。
三、合作内涵
1.乙方委托甲方为其_________产品的代理商,授权甲方可以在法律界定范围内组织对外的经营推广活动。
经营的公司载体为甲方。
乙方没有具体的出资义务,不负担任何法人股东意义上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对合作载体负完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尊重乙方在其产品、新技术的专有权,并承担技术扩散的风险责任。
如双方合作终止,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技术基础从事开发和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承担对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经销期间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终止条款,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五、订货和供货
(一)订货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向乙方订购不低于以下数量的产品:
1._________总数量:____套。
2._________总订货金额_________万元
(二)供货
1.按照双方签订的产品订购合同,乙方须按时供货给甲方;
2.乙方凭甲方签字的书面通知(传真)和电汇传真,在限定时间内组织发货。
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特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调整_________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甲方 。
4.为保证乙方生产的计划性和供货的及时性, 甲方对批量进货应提前告示乙方。
5.供货周期不超过_________天。
6.甲方应在收到产品后_________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
如发现非运输造成的未达到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性能指标的产品,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更换。
六、产品价格和货款的支付
(一)价格
1.乙方以双方商定的供货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
2.甲方应以乙方建议的价格销售产品,正常情况下,甲方的零售价不能低于乙方规定零售价的_______%。
(二)货款的支付
1.合同中_______,甲方以代理价全款同乙方结算。
乙方收到汇款传真件后方组织发货。
甲方应以硬件的全款和软件系统全款汇至乙方,乙方收到汇款传真件后组织发货,如甲方不能按订单要求准时支付货款,则应向乙方交纳逾期滞纳金,其金额按每逾期一天,交纳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对于长期拖欠、不付款的情况,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权。
2.乙方原则上不主张甲方占压库存商品,具体情况由甲方自己决定,甲方占压的库存商品因不同时间的价格波动风险,由甲方负担。
3.在当地实施本项目的财物、人事、经营负责人由甲方派出,并由甲方承担管理责任。
七、质量保证及维修服务
1.乙方发运的货物应保证合格,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年。
2.由于甲方客户原因的售后维护和软件服务,原则上由甲方负担。
乙方以工本价向甲方提供备件。
八、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应选派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到乙方所在地接受必要的技术培训。
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在其所在地为甲方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甲方负责向其最终用户提供使用培训及维修、维护等售后服务。
3.硬件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人为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4.用户对软件有新功能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作出安排。
九、市场开拓
1.甲乙双方都有义务为用户讲解或演示乙方的产品,介绍操作和使用的方法。
2.甲方须可能争取乙方认可的展示机会操作和演示乙方的产品,使乙方的产品在市场上取得更加广泛的认同。
甲方负责在其经销地区为指定产品打开销路,包括刊登广告、举办展览、发宣传资料等,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宣传资料,并对经过乙方认可的促销活动予以支持。
甲方在宣传和服务中,都应积极维护乙方公司信誉。
3.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情况,相互协商,共同提高乙方产品信誉,并采取某些必要的行动来激发市场活力。
4.乙方有权独立的在当地发展二级代理。
十、市场协调
1.甲方不得向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地区销售产品。
2.甲方不得对乙方已有的mra(重复购买客户)进行联络、报价;在开拓mra过程中与乙方发生冲突时,应服从乙方的协调。
3.甲方在开展业务时,如与乙方或乙方的其他经销商发生冲突,应服从乙方的协调。
十一、销售奖励如甲方遵守经销合同,严格执行乙方的量价政策,完成承诺的订货量,并按时付清全部货款,乙方给予甲方以下奖励:时达成率(%)奖励比例_______。
奖励金额=对应项的提货额*奖励比例
1.乙方给予甲方特别供货价格的项目,可以计入达成额,但不享受以上奖励.
2.奖励的兑现:在新的订货时,以价格减让的方式兑现。
十二、合同的终止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1.一方违约,经对方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改正;
2.任何一方破产或产权发生变化;
3.因不可抗力面使合同无法履行。
十三、附属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篇3:2024产品订购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上海市奉贤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邮编:邮编:
【篇二】
甲方:*公司
乙方:(生产工厂)
丙方:(买方)
甲、乙、丙三方经认真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丙方向甲方定购品牌产品件,总金额元,大写。(《产品订购单》共页,经甲方和丙方代表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溢短装比例为±3%,一般情况下溢装要集中于中间码,如丙方有特殊要求,提前告知乙方或于合同中明确。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生产工厂向甲方供货,供货价格以及金额按*公司价格文件执行。
二、产品质量检验及标准:乙方严格按照*公司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控制质量,产品由检验中心统一检验。
三、入库(交期):年月日前入库。生产企业将货物交入到甲方库房即视为入库,入库即视为交货;外埠生产企业产品入库时间根据丙方付款情况的不同分以下两种方式确定:①丙方按期付款的,交货日期以发运公司当日开具的提单日为准;②丙方未按期付款的,交货日期以产品入到乙方库房为准,乙方需在产品入库后一个工作日内给甲方发送入库数据,年,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丙方正常追单定货需根据备纱及辅料供应情况与乙方协商;丙方生产旺季插入加急定单,丙方应付给乙方赶工费。赶工费支付方法:由丙方付给甲方,由甲方实转乙方,赶工费纳入丙方回款口径。
五、起定量:丙方集中订货或补单订货在一个交期项下不低于1箱(30件),其中集中订货每款每色不低于件(供价在元以上的特殊时装产品除外)。集中订货或补单订货汇总后,丙方所定货品每色纺纱量如低于公斤将适当加价,有预纺纱或库存纱的订货产品不受此条件限制。
六、包装要求:每件一衬片、一塑料袋;按合同号、独款、独色、独码最后混装30件/箱。不足一箱的,以合同号为单位按混款、混色、混码合并装箱;以合同号为单位仍不能成整箱的,以丙方定单为标准按混款、混色、混码混装合并装箱。
七、货款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即元作为定金,剩余货款的支付时间按照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丙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和补充协议(Ⅰ)中新定货货款支付条款执行。定单中的建议零售价为甲方建议丙方的市场销售价格。
八、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丙方签订合同须同时向甲方交纳合同供货价总金额10%的定金后合同生效。
(二)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一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丙在合同交期届满前35天办理书面合同变更或解除手续,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都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九、违约责任:
(一)交期违约:
1、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3天(含3天),丙方作为合同交期的宽限期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4-7天(含7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3%的违约金。
3、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8-10天(含10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5%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11-15天(含15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7%的违约金。
5、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15-20天(含20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20天以上,丙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违约产品。无论丙方是否同意接收,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二)质量问题违约: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由乙方引起的质量问题,如质量问题可修复,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天内(含15天)修复完成并发至丙方,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超出15天,丙方有权拒收,须向丙方赔偿产品等值的金额;如产品质量问题是不可修复的,乙方须向丙方调换或赔偿,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产品质量问题由丙方或消费者引起,由丙方承担修复费用。
(三)违约金按甲方销售给丙方的供货价计算。
十、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一、合同签订须经三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三方签字确认。
十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篇4:有关产品加工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有关产品加工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有关产品加工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努力,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万箱,月订货量万箱的,每天不低于万箱,万箱以上的,每天万箱。
有关产品加工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宁夏x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职务: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生产承包制,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调动承包户承包经营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额承包管理面积
1、承包位臵(乙方承包田地的位臵):
2、承包面积/棚数:
二、承包管理的用途
乙方承包的土地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要求种植指定作物,不得私自改种或间种其他的种植作物。
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的承包经营期为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计酬方法
1、承包人缴纳元管理保证金(避免中途不打招呼溜走)。
2、承包费元/亩(或者棚)(具体考核由成活率、生长量、阶段
性工作完成三部分组成,按照《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20xx年技术实施方案》执行)。公司将按照如下项目进行分解:其中:
1)、正常的生产管理工资:元/月(20xx年月-月,个月计算,每月考核发放);
2)、考核工资:元,按照《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20xx年技术实施方案》执行;
3)、(选项)保证金元(此款适用于大田葡萄的埋土越冬成活率保证,避免承包户不认真埋土,此款金额在次年葡萄出土后视成活率进行发放)。
五、生产成本投入
1.承包区域内的的苗木、滴灌设施、(描述根据田里不同作物,公司投放的不同固定性资产)等设施由甲方作为固定资产投放,由乙方使用。凡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补齐。
2.当年物化成本(农药、肥料、水费、农机作业费、材料费等)均由甲方投入,乙方未向甲方报告而私自投入的甲方不予承担。
3.甲方提供的生产资料乙方必须按时按量施入,如有私自囤积和处理者,按市场价3-5倍赔偿。
4.成活率保证在(此款双方商定一个成活率,在某个范围是是合理的,超过某个范围内是不合理的,在合理的范围内缺苗补苗等由甲方负责补齐,甲方承担费用;超过合理范围的,由乙方负责补齐,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产品及产量处理
1.田里产品均属甲方所有(含等外果、种条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乙方必须认真看管果品,凡发生产品流失或自行倒卖者,乙方必须按市场价3-5倍赔偿。
3、超产奖励:根据田地实际情况,已进入挂果期的乙方承包区域产量定为平均斤/亩/棚,乙方达到此平均产量后,每超1斤,甲方奖励乙方元。(奖金总金额以超过基础产量数据计算)
4、低产处罚:根据田地实际情况,已进入挂果期的乙方承包区域产量定为平均斤/亩/棚,如平均产量未达到斤/亩/棚,产量每降低1斤,
乙方向甲方缴纳罚金元。(罚款总金额以实际差额产量为基础数据计算)罚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外缴纳。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制定并实施田间管理规章(主要是该年度相关田里的主要工序,即乙方承包期间需要做的主要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和监督乙方对田间的日常工作管理。
3.负责当年生产资料投放和机力作业安排。
4.按时按等级回收果品。
5.定期对乙方管理及生产情况进行考核。
6.按合同约定给乙方支付报酬。
7、按照公司实际情况,给乙方提供住所,免住所租金,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田间管理规章和技术要求进行田间管理,完成所有管理项目;进入挂果期的田地,必须按要求生产出合格果品。
2.承包管理期内,乙方不得擅自买卖、出租、转让、顶替、撂荒承包管理的土地,并不得将葡萄园转作其他用途。
3.自觉保护和监督所承包的区域。凡造成植株流失、果品流失、牲畜践踏等损害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4.进入结果期的区域,乙方需按甲方质量要求采收,按级分装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收,以防影响果品销售。
5.每个承包户,承包期内有维护公司形象的义务。
6.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信守合同,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九、劳动保护及福利待遇
1、甲方给乙方发放价值元人民币的工作服一套(中途离职者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由个人承担部分)
2、承包期间乙方因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安全制度,违章作业造成的伤亡
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负责。
3、甲方根据岗位的需要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承包合同期内甲方给乙方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时按量供应生产资料,不进行技术指导,不及时收购产品,造成乙方直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
2.如乙方不按要求进行生产管理,不及时采收果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3.如乙方不认真管理,达不到甲方考核指标或不能胜任此项管理工作,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终止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甲方结清乙方管理期间的生产管理工资。
4.如乙方未经
甲方同意,擅自退出承包,放弃管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负担退出承包前的工资,同时终止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
5.如乙方不按要求管理,甲方可雇工管理,雇工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十一、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冰雹等特大自然灾害),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
1、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壹份,叁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篇5: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样式二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_____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贷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____________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
篇6:产品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开发项目:
委托人:(研究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序 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_技术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 文
第一条 项目名称
1.1 本合同的委托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 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___技术的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 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序,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 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 乙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提交甲方审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修改完成。
3.4 乙方应按照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委托开发技术成果。
3.5 乙方不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4.1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为:_______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4.2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甲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4.3 甲方按约定还可以资金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若甲方以试验装备、设备、器材、样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进行投资的,应明确约定投资内容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结算经费和报酬:
(1)经费实行包干。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当合同完成以后经费出现结余时,结余的经费归乙方所有;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且乙方的报酬包含在研究开发经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甲方应当补充不足的经费;当研究开发经费出现结余时,乙方应将结余经费如数返还给甲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双方还应约定乙方的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4.5 乙方应当按照预算的经费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用到实处和关键之处,避免浪费和超支,确保研究开发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4.6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财务报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经费支出情况,提交有关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
4.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 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部分研究开发经费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研究开发完成后将其移交给甲方:(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3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
7.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向乙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
7.2 委托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3 甲乙双方根据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4 甲乙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8.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原则确认风险责任的承担:
(1) 委托开发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够的难度;
(2) 研究开发方是否尽了最大努力,并且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是否属于合理的失败。
8.2 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8.3 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双方各自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
及损失的多少。
8.5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 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两个基本原则确认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精神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即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享有发明权、发现权、科技成果权中的身份权,以及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
(2)经济权利合理分享的原则。即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合理分享。
9.2 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归甲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归乙方所有,还可以约定归双方共有。
9.3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完成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但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优惠:
(1) 甲方在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末获得批准前,享有对该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但应承担保密义务。
(2) 甲方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享有免费取得该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的权利。
(3) 乙方如要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甲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9.4 委托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9.5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双方都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但乙方在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给甲方之前,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9.6 研究开发成果中的发明权、发现权、取得国家荣誉和奖励的权利,归属于乙方。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10.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完成的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委托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 如果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甲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技术成果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接受该技术成果。
10.4 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完成以后,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甲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是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第十一条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1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1.2 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甲方应予配合。乙主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协助实施的,乙方应予配合。
11.3 乙方(或甲方)应为甲方(或乙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违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2 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4 甲方逾期6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乙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给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补齐不足部分。
12.5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6 乙方末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乙方逾期两个月末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8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9 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3.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3.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3.4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3.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1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从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4.2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另一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协议。
14.3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4.4 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4.5 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品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4.6 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14.8 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4.9 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14.10 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4.11 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术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4.12 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4.13 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报酬:是指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4.15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 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
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4.17 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4.18 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14.19 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附 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审批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签章)
日期: 日期:
篇7:产品供货销售合同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一、 工程项目:
二、 供货范围: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的期限:
2.1 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甲方质量要求。
2.2 产品质量必需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并且能保证通过本地供电局的验收。
2.3产品自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为“三包”期。质保期为自供方供货完毕之日起一年。
三、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需方指定收货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四、运输及装卸费用负担:运费及送达需方指定地点的装卸费由 负责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按需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规范标准(合同附件)现场验收以及通过本地供电局的验收为最终验收标准,需方如有异议可在 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产品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
7.1. 产品价格: 。
7.2. 付款方式: 。
7.3.依据《民法典》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完全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必须按合同条款按时付款,如有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总额款5‰计付违约金给乙方,违约金计算公式为:逾期天数×合同总金额×5‰。
8.1.2 最终验收非供货方的原因造成不能通过供电局的验收或者需要整改的,甲方不能拒绝支付到期货款,否则参照8.1.1款执行。
8.1.3 甲方不能以人事变更或者其他任何借口拒绝支付到期货款,否则参照6.1.1款执行。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按甲方需货计划准时供货,以保证施工进度需要。
8.2.2在甲方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无法按计划供货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可根据延期日期的长短按每逾期一天,从总额款中按5‰计违约金扣除。
8.2.3 供电局验收如果出现供货质量问题,由供货方负责更换有问题的产品,并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售后一年的服务。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与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该产品中包含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等)归乙方所有,该产品仅供甲方使用和再次销售,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实施该产品中所包含的专利或变更乙方注册商标。同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许可任何第三方直接实施该产品中包含的知识产权,否则,属侵权行为,乙方将依法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2、供方在安装过程中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及技术咨询。
3、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4、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5、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贰份,供方贰份,双方盖章、代表签字及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货款后生效。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名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篇8:产品区域经销合同
本协议书于 年 月 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甲方:三*千鹤制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鹤岗市高科技园区三精路6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150010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为了促进甲、乙双方共同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销售速效伤风胶囊、咳特灵胶囊事宜,订立以下条款,具体细则如下:
一、经销品种:速效伤风胶囊 规格0.25G×10S×2板
咳特灵胶囊 规格0.36G×20S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区域销售的唯一经销商。
经销区域包括 。
二、产品价格:
(一)、 单位:元
产品名称剂型单位批发价零售价供货价每箱装量
速效伤风胶囊胶囊盒1.802.00
咳特灵胶囊胶囊盒3.003.50
(二)、甲乙双方商定以供货价格为双方货款的结算价格。
(三)、双方约定速效伤风胶囊年销售量为200万元(底价)
咳特灵胶囊年销量为100万元(低价)
(四)、货款结算:现款现货
乙方完成全年销售任务享有3%返点奖励,完成全年任务80%享有2%返点奖励,完成全年任务50%—80%享有1%返点奖励。
双方约定 :(一)、甲方保证有足够的货源供应,并保证产品质量。
(二)、乙方每次进货需提前10天报计划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货款3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并负责货物到达货运站、航空港前的运输费用。
(三)、货物运输出现索赔工作由乙方协助甲方共同办理,理陪受益归甲方。乙方在收货时应认真检查,如发现有破损、丢失情况应要求承运部门出具证明,甲方负责换货,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以上条款所规定的责任义务,除遇不可抗拒情况外,违约方应按条款规定承担全部责任(注:不可抗力指自然灾害、禁运、国家政策及战争等本协议当事人不可预见其发生结果,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四、期满后,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基础上续签经销协议。
五、
双方的一切争议与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商议无效,在甲方所在地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三*千鹤制药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篇9:软件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 、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 、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 、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 、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每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每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 、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是“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 、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 、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 、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 、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 、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 、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 、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 、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 、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 、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 、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软件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附则
1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账户: 账户:
篇10:轻工业产品供应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约自签署日起永久有效,欲终止本代理关系,需经由甲乙双方之任一方以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效力将自行展延(付费项目则需另行付费本合约方为有效)。
(一)乙方代理甲方之任一产品供货期间届满,甲方已不从事该产品之制造生产或代理,甲方需于终止供货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使产品下架,该产品代理关系终止。
(二)甲方产品经由乙方代理市场推广销售期间,甲方之产品销售后如遇消费者纠纷,在甲方与消费者责任未厘清前,本契约代理关系效力自动中断,如消费者交易纠纷事件已经由甲方完成善后处理,甲方需另行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续约,本契约时效始继续。
(三)甲方之产品在本契约时效期间于乙方网站展售之产品资料,其代工处理费用需先支付予乙方。
二、甲方供货,需配合乙方服务申请流程制度,提供约定比例之利润,作为本站进行产品市场推广之劳务所得。
三、甲方不得提供违法、违禁或违反其它相关法令之商品,若因此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概由甲方负法律责任。
四、甲方于接到乙方传送之订单后,_____个工作日内(扣除国定假日),需将商品交由特约物流公司或挂号邮寄方式送出,所需之运费一律在售价(报价)中内含。甲方产品送出时,务必核对由消费者本人亲自签收,关于产品之物及权利担保责任,以及运送风险由甲方负担。
五、消费者订购之商品一律以货到付款方式销售,购物之发票由甲方开立寄送。
六、消费者于本公司系统中的订购行为,除甲方于商名说明项上注明不得退货外,其犹豫权利受相关法令保障,以收货单为凭_____日内退货,惟送货成本由消费者负担。
七、每月售货额于每月_____日及月底结算,甲方并于结算后_____日前,将本公司网站代理销售之劳务所得,存入本公司账户。
八、甲方与消费者之交易纠纷,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交易纠纷含客户购买之产品有瑕疵、错误或其它因素导致消费者使用本系统后拒绝付款等情事。而纠纷经仲裁单位仲裁后若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上项交易款项之退还,乙方已收取之代理销售劳务所得,无返还责任。
九、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举办之各项促销与展览活动,需由甲方支付部份参加活动费用者需独立于本契约之外另行支付于乙方。
十、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商品短缺时,应于一周内主动告知乙方,并于网站系统上将商品下架并公告之。
十一、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因故歇业时,应义务告知乙方,本合约得自动时效中断。
十二、本合约如有疑议或争执依诚信原则解决。
十三、本合约未约定者依_________法及其它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因本合约引起之疑义、争执或纠纷双方同意依诚信原则解决之,如有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____邮递地址: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授信额度订购产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信人(甲方)与被授信人(乙方)及担保人(丙方)因产品授信发货及授信担保事宜签订本协议,约定如下:
1.款到发货是甲方供货规则,乙方因资金暂时短缺,基于对乙方的商业信誉及历史交易记录,乙方被确定为A类经销商。甲方于年月日期间内提供价值人民币品牌服装产品,在年月日交付,交付品种、数量及价格另附。
2.乙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回款元并打入公司指定账户;尾款于年月日前打入公司指定账户。若逾期,甲方下调乙方信誉级别,并停止发货。
3.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4.本协议独立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合同之外,甲方根据本协议主张债权,乙方和丙方不得以其他合同之债抗辩,但甲方认可的除外。
5.因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如不能协商解决,涉及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本协议由三方签章生效,本协议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方该区域营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负责到期收回该授信款,否则对逾期没收回的
款项同意按公司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篇12:代理电子信息产品经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产品的的总经销(代理)商。
第二条.合同标的及相关事项
相关事项
1.税金:以不含税价结算的,乙方承担甲方出具销售发票的全部税金;以含税价结算的,乙方承担甲方出具销售发票中超过供货价部分的价款税金,税款到开票。
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乙方汇款后,需将汇款单用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备查验。
3.运输方式及运费:甲方代办一般铁路或公路运输,货物到达乙方所在城市货运站或客运站前的运杂费用由甲方承担,到站后的其他运杂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加急快件,加急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直接将产品销入乙方地区或乙方直接将产品销往乙方代理区域之外(统称“冲货”)将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冲货的违约方按“冲一补二”的原则予以赔偿。
如乙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销售任务量,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销售区域或中止本合同。
第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篇13:2024年产品区域代理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产品的????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 产品在 地区内独家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具体区域指:
2、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1、乙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4、乙方应当提供设备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
5、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
6、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7、双方互有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之义务。
8、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
三、经销条件:
?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七日内,首批进货???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 月保换、 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甲方在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小时内派员解决。
五、价格:
1、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获得价格为其销售最低价,甲方如发现其他代理商的低于其获得的销售价时,甲方有权利按照此最低价执行,甲方并有权要求返还之前的价差。
乙方如需调整售价,需在 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涨价则甲方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2、结算方式:
六、交货方式、地点:
1、交货地点???。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3、货物的风险实际交付时转移。
七、售后服务八、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3、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九、通知1、甲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乙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应提前 日以 方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对方向原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视为其已经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4:产品总代理合同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_”系列产品在地区独家销售全权代表。双方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缔结和履行产品销售合同及其他涉及产品销售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乙方权限
乙方负责甲方所生产的“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地区的营销管理,权限包括:
1、指定分经销人、建立营销网络。
2、进行广告宣传和其他促销活动。
3、参加本地区各展览会和交易会。
4、乙方在地区内销售产品有权代表甲方签署销售合同,并协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销售合同。
5、乙方负责地区的市场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告。
6、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因质量问题而带来的更换事宜,处理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
7、其他由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经销的权限。
第二条?乙方专营权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在地区的产品销售。
2、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地区总经销权。
3、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相竞争的厂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三条?乙方的职责
1、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努力尽责地履行委托事项,审慎地行使经销权限。
2、应把产品保存完好不得丢失和破损,?因质量问题更换下来的产品如数交予甲方,?销售每个产品都登记存档,接受甲方的监督。
3、保存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决议、账册、通信等重要商业文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有效地监督分乙方的工作,协调分乙方之间的冲突,统一地区内的产品销售条件。
5、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或变相提升、降低产品的市场零售价。
6、应保持系列产品在地区的销售成绩,具体为每月销售产品件。
7、必须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产品销售计划,明确告之销售网络。
8、每批订购产品前天向甲方报产品型号、数量并预交______%货款,?乙方验货签收后付余下的______%货款。
9、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
10、在本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都必须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_____等,不向任何方泄露产品的情报,保守商业秘密。
11、乙方负责办理产品销售地区的产品质量保证_____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1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章纳税。
第四条?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提供真实的产品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2、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组织生产,保证按期供货,?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1)“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在广告策划、销售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业务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应明确予以指示。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_____品使用说明。
第五条?奖惩
1、乙方按照销售合同规定,如期完成了销售量,甲方奖励乙方规定销售量的______%;超过规定销售量,则奖励多销出部分的______%。奖品为甲方产品。
2、甲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全部提_____品,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完成销售数量,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期限
1、本经销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销甲方的产品,需重新签订协议。
2、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聘请“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在地区的总代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请乙方。
第七条?终止
1、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______日通知另一方。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甲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内,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当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和其他文件交还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乙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甲方的损失计算机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销售总量-协议有效期内已销售数量)_________(甲方单个产品的价格-成本)
2、本协议执行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乙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_____品总量-已供数量)_________(销售价-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
3、因乙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都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的,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
1、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按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执行。
2、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由于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各方的正常经济利益。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_____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其他
1、甲方允许乙方在接到样品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2、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
篇15:地质机械仪器产品购销合同GD-91--0104
供方:湖北________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序号
名称
产品规格
单位
数
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交货日期
附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相关行业标准,质量保证期为发货之日起____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相关行业标准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到货后30天。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出厂要求配齐随机备件等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一、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湖北________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行政区划范围内产品代销合同书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为扩大双方的品牌效应,建立更好的双赢合作平台,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旗下______器材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二、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2、甲方负责其产品相应的售后服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由产品的使用而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乙方客户体验感受良好进而购买甲方产品的,甲方应于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送达乙方客户指定地点。
4、为确保乙方客户彻底享受______器材的各项功能以达到健康体验的效果,甲方应委派专业人员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演示讲解。定期为乙方做好产品使用培训工作。
6、甲方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有冒用_____、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其应立即采取合法方式排除影响本协议履行之一切障碍。同时甲方除自负法律责任外,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之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失费、_____、行政处罚等)。
8、若乙方客户需要发票,则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客户地址后______日内邮寄给乙方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_____品展示及体验区域。
2、乙方负责产品的日常清洁工作,检查产品是否能正常工作。
3、乙方代甲方就该产品进行销售。
4、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所拥有的所有_____、专利证书及相应的产品认证。
五、费用结算
1、本协议中每部______器材销售价款中超出人民币______元之部分,作为场地使用费、人工费等由乙方享有。
2、本协议中______器材产品之销售款项均由乙方代为收取,甲方在每月______日与乙方核对上月销售产品的数量及款项,核对无误后,乙方于______日内将扣除本条第1款所述费用后的剩余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不可抗力
如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如政府相关行政部门调控行为等)无法履行的,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协议解除
1、如本协议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后可解除。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以诚实信用为保证,切实维护乙方的权利,双方若不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双方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协议。
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其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失。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7:产品质量工作总结
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之本,发展之本,品牌之本,是企业其他一切的基础。产品质量好坏直接关系企业形象和企业效益。一个企业要长久生存并发展,必须严抓质量,以质量保证效益,以质量促进发展。
纵观20xx年我公司产品质量,主要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1.员工质量意识不强:认为不管产品好坏,质检会检查,只管按件计酬,不管产品质量好坏。这种只管数量不管质量的思想严重影响产品质量的提高。员工没有下一道工序意识,出了质量问题都推脱责任,在找别人毛病,甚至有认为是质检员的问题。产品做的不好就返工,返工不行继续返,一直返到不能再返就报废。
2.质检工作不负责:认为只要员工把产品交到我手上,我区分好合格、不合格就可以,对于废品很多质检不敢下定论。而公司目前的巡检几乎处于可有可无状态,根本就不会控制产品生产过程,一系列大的质量问题出现之前,巡检都在检什么?为什么不能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一些废品大量出现之时,巡检又在干什么?为什么往往要废品积累到一定可观数量的时候才会有人发现?有加班费的质检不停的加班是因为生产需要,没加班费的巡检鲜少加班,难道生产就不需要了吗?这种只顾个人收入不计产品质量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3.质量管理失控,这个跟生产有关系,计划下发后,各生产车间看计划时间总以为来得及,往往又在到时间还没完成任务,然后赶货,然后加班,整个生产就一直处于前松后紧、疲于奔命的状态,到实在要出货,来不及的情况下,就不管质量了,我先出货再说,结果呢?退货!我们对自己放松,但客户不会对我们的产品放松,该退的照退,检验不合格就是不合格。而我们的质检这一关又是如何签单发货的呢?在签下这个字的同时就不用对质量负责吗?
4.对质量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各项质量制度均不能落实:针对各种书面质量报告采取临时赶场形式,碰到验厂就大批量的补,专门叫员工放下工作来补,这些质检平时都做什么去了?每天要上交的验收单也不及时,更有根本没开的,质检员平时的加班加点都在忙什么?
以上存在的问题要根本的解决,关键在于领导班子质量意识有待提高,不能放任员工生产,不管产品质量,同时更应关注产品质量,对于质检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判定,不能采用能用就用、能拖就拖或者给模棱两可的答案,各个巡检要主要出击,不要被动的等待质量问题来找上门,要积极下一线,仔细查看,对每一个质量疑点均不放过。对于质检员,该考核的就加以考核,不能无限制纵容质检出现工作失误。
关于质量的重要性,我们的大部分员工都有认识,但关键是怎么样用具体可操作的措施落实到企业每一位员工之中,现在产品质量不仅仅是质量管理部的事情,更要有TQC的意识,既全员质量意识,公司的质量意识应贯彻到每一位员工心中,形成全员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立足眼前,展望未来,公司决定把20xx年定为质量年,将出台一系列质量条例,抓领导班子的质量意识,同时提高工人质量意识,为公司产品的质量提供可靠的制度支持及管理支持。
篇18:茶产品购销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共同协商,秉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决定由甲方供应乙方所订九五水泥地砖,为保证供需任务顺利完成,特定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订货数量及单价乙方向甲方九五水泥地砖_____________万块,乙方向甲方所订的九五水泥地砖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块
二、交货地点及费用甲方运送九五水泥地砖到乙方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工地。一切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概不负责。
三、交货质量和要求甲方交付乙方所订九五水泥地砖的质量须达到要求,运送水泥地砖到乙方工地,须由工地材料员验收、堆码,甲方保证水泥砖数量、质量,如发现数量、质量有问题,乙方不予签收。
四、结算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水泥砖款供货期间甲方不得任意涨价或停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降价。
五、为了保证乙方的工程建设,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供应乙方所需水泥砖,否则将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产品购销合同范本2024_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NC
甲方购置乙方厨房设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总价包括设备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安装调试、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起预付总合同款的%,调试验收完毕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款的%。
二、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技术规范要求:设备销售合同范本1、设备清单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单列明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为甲方制作厨房设备。
3、乙方制作的厨房设备用料必须按合同中规定的规格、产地质量、技术标准等制作。
三、运输: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将甲方订购的厨房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负责卸货及就位。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规章制度,并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
四、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供货质量:
(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所有费用。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
五、安装调试:
1、甲方委托乙方对定制的厨具及订购配套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计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将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乙方须保证将优质全新的产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须派负责人(技术人员)对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厨房设备进行规格、型号和质量进行初步验
收,初验合格后,乙方开始安装。
4、乙方的安装调试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工程验收:
(1)甲方在乙方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五日内,必须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须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在五日内作出书面应答,逾期视为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双方责任:
1、供方的责任:
(1)从设备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须安排壹名技术全面的工程人员,进驻甲方现场壹周,负责厨房设备调试及保养,以保证设备达到的运行状况,乙方驻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逾期交货的,按合同总价的5%每天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维护的条件下,产品保修十二个月(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易损件及人为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
(4)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损坏,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赶到维修现场进行维修,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证长期为甲方优惠供应零配件及易损件,协助甲方维护好该设备。
6)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材料未达到合同要求,影响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权力。
2、需方的责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装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影响安装的问题,需要需方解决的,需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法。
(2)需方必须按供方提供的水、电、气位接驳图将管线接驳口预留在离设备壹米范围之内。
八、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辖区内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篇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篇三】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篇20:产品设计制作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产品设计加工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制作内容与要求:订购项具体内容:上海汉沃展示设计有限公司为 的设计与制作,详见报价单及图纸。
二、甲方在图纸与报价单上签字后,乙方按照图纸与报价单上所列内容生产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合格品。若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不予接受或退货并要求全数退款,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要求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但征得乙方同意除外。
四、主材材料由乙方负责解决,辅材、工艺细则、电路方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乙方在合约签字生效后,负责在 月日前完成产品设计与制作。交货地点,收货人由甲方指定。
六、制作费结算方法:
1、双方协定的价格为 人民币,甲方在设计制作开始前,须支付预付款计 50% 人民币_ __。甲方在安装结束后的七日以内应安排专门人员验收,甲方在验收合格并收到正规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结清制作余款合计_整人民币。因甲方原因在验收合格后规定的付款期限内逾期未结清费用的,甲方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设计制作费以(现金,支票、汇款)形式汇入乙方账户。
2、甲方如不履行合同,预付款即抵作违约金,无故拖欠余款,我司有权安排专人要回。
3、乙方如不履行合同,则须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价格包含乙方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修、技术服务)。
七、纠纷的处理:
甲方和乙方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参照设计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法律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质量的.保证:
乙方对已制作的产品实行质量跟踪保证。具体为——电器保质半年,其他保质一年。(注:除人为以外) 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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