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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旅游目的地市场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4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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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旅游目的地市场考察报告

对俄罗斯旅游目的地市场的考察报告

作者:旅行社管理处 局办公室

为了能够直观的了解俄罗斯旅游目的地市场的现状,增进与俄罗斯旅游界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国公民赴俄罗斯旅游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局领导指示精神,由局办公室和旅行社管理处派员参加国家旅游局赴俄罗斯考察团,于2005年8月21日至28日,对俄罗斯莫斯科等城市进行了考察。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俄罗斯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和领土:俄罗斯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其国土面积约为1700万平方公里。坐落于欧洲东部和亚洲北部,与包括中国在内的16个国家交界。

2、气候:俄罗斯的气候多种多样,从黑海沿岸的亚热带气候到西伯利亚南部的大陆性气候,从最北部的极地气候到波罗的海沿岸的海洋性气候,其远东南部地区则是温和的季风气候。对于中国人的主要旅游目的地莫斯科和圣彼得堡,最适宜旅游的气候大致出现在7至9月份,届时平均温度在25度左右。

3、人口、民族和宗教:俄罗斯人口总数约为1.45亿,共有100多个民族,其中80%为俄罗斯族,其次为乌克兰人和鞑靼人。俄罗斯的信徒中多为东正教派基督教信徒,另有一部分人信仰伊斯兰教、天主教、犹太教和佛教。

4、行政区划与主要城市:俄罗斯联邦包括21个共和国、7个边疆区、2个直辖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1个自治州和9个自治区。其首都为莫斯科,与中国时差为4小时。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有:莫斯科、圣彼得堡、新西伯利亚、下诺夫哥罗德、叶卡捷琳堡、萨马拉、鄂目斯克、车里亚宾斯克、喀山、彼尔姆、乌法、顿河罗斯托夫和伏尔加格勒。

5、国家体制:俄罗斯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国家”。现行宪法于1993年12月经全民公决通过。其国家元首为总统,任期4年,由全民选举产生。现任总统普京于2004年3月当选。

俄罗斯的旅游管理部门是经济发展与贸易部旅游局,该局辖有6个处,共有45名工作人员,该局的主要负责人都在旅游企业工作过,有着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俄罗斯国内外旅游市场的情况。

(二)俄罗斯的旅游资源

俄罗斯辽阔的国土、多样的气候、众多的民族以及灿烂的历史文化,使之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全俄有数千处名胜古迹、30多个国家级自然公园、近2000个博物馆、79个自然保护区。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俄罗斯接待游客的数量将会在欧洲各国中占第5位(前4位是法国、西班牙、英国和意大利)。

俄罗斯旅游资源丰富,靠近蒙古边境的贝加尔湖是世界上最深、最清澈的湖泊,适合垂钓和野营。此外,俄罗斯在打猎、温泉、考古等项目上也有很大的吸引力;黑海度假区气候温暖、景色宜人,还有诱人的温泉;远东地区的勘察加半岛温泉资源丰富;俄罗斯许多河流都适合漂流。对于中国人而言,俄罗斯还有众多诸如莫斯科、圣彼得堡这样的独具俄国风情和怀旧情节的经典城市。

俄罗斯的主要旅游品牌是:

1、首都莫斯科

莫斯科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也是俄罗斯政治、文化和经济的中心。从15世纪末成为首都开始,莫斯科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文化中心之一。其剧院和博物馆闻名于世。作为一座著名旅游城市,莫斯科的旅游资源数不胜数:位于市中心的克里姆林宫保留着从15世纪到17世纪俄国最经典的建筑;高高耸立在红场上的圣瓦西里教堂里有俄罗斯16至17世纪最精美的文化遗迹;莫斯科近郊的新圣母修道院、特罗伊察东正教大修道院、西蒙诺夫修道院举世闻名;风景如画的莫斯科乡村庄园和宫殿引人入胜。

莫斯科绿化面积近50%,是世界上绿化程度最好的城市之一。

2、十月革命之城圣彼得堡

圣彼得堡始建于1703年。著名的冬宫、夏宫、琥珀屋均位于此。由于著名景观太多,因此什么是圣彼得堡的象征,一直没有形成共识:有位于参政院广场的青铜彼得一世骑像;有位于冬客广场的为纪念战胜拿破仑而建的石柱;有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之一的艾尔米塔什博物馆。此外,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的主角阿芙乐尔号巡洋舰、圣彼得堡奇特的白夜以及玛丽亚剧团的芭蕾舞也都成为了圣彼得堡的旅游名片。

3、“金环”组合

俄罗斯在1971年开通了一条名为“金环”的旅游线路,途经莫斯科州、雅罗斯拉夫尔州、科斯特罗马州等5个州。现在每年都有数十万计的俄罗斯和外国游客在此线路上旅游。这条线路融合了山水古迹,人文与自然美景,是了解俄罗斯人民的历史、文化和传统的绝佳线路。

“金环”线路上有著名的谢尔盖圣三一大修道院;有保存着完整古建筑群的大罗斯托夫;有伏尔加河畔上的重镇雅罗斯拉尔夫,它是俄罗斯第一所剧院的诞生地;在苏兹达利这样一个只有5万人口的小镇,有33座教堂、5座修道院和17座钟楼;还有凝聚了俄罗斯历史与文化精髓的居民点,比如离莫斯科60公里的阿布拉姆采沃庄院就同果戈里、屠格涅夫等的创作有密切关系。

4、狩猎旅游

俄政府重视发展狩猎旅游,希望它能够成为国家收入的一个来源。目前俄罗斯有100万头野鹿,50万头麋鹿,10万头野猪,有370万公顷狩猎用地。

5、别具特色的教育旅游

俄罗斯是一个注重教育的国家,其旅游业也十分重视开发以教育为主题的旅游项目。由于政府的鼓励和扶持,俄罗斯专营国内外教育旅游的旅游公司近年来已从10多家猛增至100多家。

在俄罗斯众多的教育旅游项目中,语言类教育旅游最受欢迎。随着俄罗斯的改革开放,学习英文、德文、法文等西方语言的人越来越多,其中绝大多数人没有机会出国进修。不少旅游公司就把外国的外语教师请到俄罗斯的一些著名旅游地,在那里开设专门的外语教育基地,让无力到国外参加外语旅游的人到这些地方边学外语边旅游,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此外,也有一些旅游公司与俄罗斯的一些大学共同合作,开办语言教育旅游项目,专门吸引外国人到俄罗斯来旅游,同时进修俄罗斯语言文学。

旅游公司还与学校合作,根据国家教育大纲中规定的一些内容,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历史、文学、爱国主义等专门的教育旅游团,一般为期1至4周,所到之处均住在苏联时期建设的青少年度假基地或夏令营,交通、食宿、参观门票及保险费用总计为60至300美元。

三、中国公民赴俄罗斯旅游的现状

尽管真正意义上的赴俄旅游刚刚开始,但是和欧洲游开放前夕一样,赴俄罗斯商务旅游在国内一些省市已经存在多年。据广东省旅游人士介绍:赴俄罗斯商务团的线路分为联游线和专线游,联游为俄罗斯连同北欧四国(挪威、丹麦、芬兰、瑞典),时间较长,时间一般超过10天;而专线游俄罗斯,时间基本为一周左右。俄罗斯游属于高价位线路,目前专线游为1万元左右,与北欧联游的线路约2万元。

与这种情况相对应,据莫斯科有关方面介绍,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莫斯科和俄罗斯旅游的重要客源地之一,每年都有近100万人次入俄旅游,其排位分别占莫斯科入境游的第4位和俄罗斯入境游的第10位。为此,莫斯科市政府非常重视发展中国市场,莫斯科城市旅游业10年发展规划中已将开发中国市场放到了重要位置。圣彼得堡与莫斯科的情况类似,只是接待中国旅游者人次略少于莫斯科。俄方相信,随着免签政策的正式实施,中国公民赴俄罗斯旅游人次将在2006年度超过100万人次。

另据俄方测算,目前每一名中国游客在俄罗斯的花费大约在800-1200美元。

通过考察,我们认为俄罗斯旅游企业,尤其是旅行社对中国市场是比较重视的,为了做好中国旅游者的接待工作,俄罗斯早于2003年就成立了“无国界世界”免签旅游协会。该协会由专门接待中国旅游者的旅游公司组成,成员来自莫斯科、圣彼得堡、伊尔库斯克、哈巴罗夫斯克、赤塔等中国旅游者光顾最多的城市。该协会还与俄罗斯有关保险公司一起,于近期开通了中国旅游者在俄求助电话,向中国旅游者提供中文咨询服务。

四、俄罗斯旅游目的地市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旅游接待基础设施亟待更新与发展。

尽管俄罗斯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但目前却缺乏接待大量游客来俄旅游的能力,突出表现在能满足旅游者要求的旅游住宿设施不足。据了解,目前俄国内共有各类接待住宿单位不到1万家,其中旅游饭店4000多家,其余为寄宿制旅馆和疗养院。在4000多家饭店中,符合国际通用的饭店星级标准的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特别是众多游客乐意选择的三星级酒店目前尤其缺乏。以俄第二大城市圣彼得堡为例,全市目前仅有客房约2000间,而旅游旺季实际需要曾高达30000间左右,饭店紧张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二)安全问题令人关注。

在安全问题成为全世界关注焦点的今天,车臣问题的久而不决以及声誉不佳的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了俄罗斯的整体形象,成为国外游客赴俄旅游的最大顾虑之一,特别是中国旅游者在俄罗斯旅游遇劫的种种传说,更加深了中国人对赴俄旅游的疑虑。就在考察团回国之际,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组织的实行免签后的赴俄罗斯旅游第一团,就发生了团员遭抢事件。这无疑给本欲借免签之举吸引更多中国旅游者的俄罗斯旅游业泼了一盆冷水。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国旅游者的安全,已经成为俄罗斯有关方面需要迅速解决的一个问题。

(三)俄罗斯政府对旅游业的宣传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大。

囿于国内经济原因以及对旅游业的认识程度,目前俄政府对旅游业的投入不高,旅游机构缺乏足够的资金在海外进行宣传促销,以至于在许多国外旅游展上,俄罗斯的展台因装修过于简单而缺乏吸引力。据介绍,2003年时俄旅游局每年从政府得到的宣传促销预算只有14万美元,显然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近两年,宣传费用逐年有所增加,但是对于一个旅游资源丰富的大国来说,宣传投入不足的问题仍然十分明显。

(四)俄罗斯的中文导游与中文环境存在欠缺。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缺少优秀的中文导游员。这一点我们有比较直观的体会:按理说接待考察团的导游员应是俄方选派的最优秀的导游员,但是该名导游员的专业素质与中文水平仍然难以令人满意,尤其是由于其缺乏经验,造成考察团未能按时赶赴飞机场,从而延误了航班;二是缺少中文标志,市政道路、购物设施及场所、商品说明、换汇机构等普遍没有中文说明,而中国旅游者又普遍不会讲俄语和英语,因而在俄罗斯往往感觉寸步难行,这也影响了中国旅游者在俄罗斯的消费行为。

五、对发展中国公民赴俄罗斯旅游的建议

(一)建议国家旅游局在安全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国家旅游局驻莫斯科办事处的作用,并借助大使馆的力量,加强向俄罗斯方面施压,并及时与对方沟通信息,督促俄方切实采取措施,确保中国旅游者的安全。在目前俄罗斯安全形势未见明显好转的情况下,可由驻莫斯科办事处起草赴俄罗斯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及突发情况处理程序,传回国内由国家旅游局正式下发各省市出境游组团社。这样做,一来增加中国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安全自保意识,另一方面,客观上也对俄罗斯开发中国客源市场起到反制作用,从而进一步迫使俄方尽快解决中国旅游者面临的安全问题。

(二)中俄双方均应加强对俄罗斯旅游的宣传促销工作。俄方应尽早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在中国树立俄罗斯的整体形象。中方的旅行社则可以针对不同年龄段的旅游者,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宣传策略,既要发展中老年人的怀旧旅游,也要适时推出新的军事旅游、狩猎旅游甚至太空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培养年轻人和高收入阶层对俄罗斯的兴趣。

(三)建议国家旅游局抓住两国正式实施免签的时机,与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规范中国旅游团入出俄境程序,从一开始就将其引入规范发展的轨道,避免各种人为因素的影响,避免重蹈东南亚市场恶性循环的覆辙。

(四)俄罗斯方面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优惠措施,吸引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进行投资,从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更新和发展星级饭店等旅游设施,从根本上解决星级饭店数量与质量方面的不足。

(五)关于俄罗斯缺乏中文导游与中文环境的问题,做为发展迅速的客源输出国,中方有理由要求俄方改善中文环境,同时也有义务督促俄方加强对中文导游的培养。两国旅游部门应就此进行专门的协商,可以在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合作,通过共同努力为中国旅游者创造一个良好的中文环境。执笔:林  亮、周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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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特别节目赞助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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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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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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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北京体育之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是目前中国唯一一家专注于体育场馆赛后运营管理的专业机构,目前是北京工人体育场、中国国家奥林匹克运动中心、天津奥林匹克运动中心、山东德州体育运动中心的战略合作伙伴,负责包括北京工人体育场在内的等以上体育场所的商业运营。

本协议中如未特殊注明,"工体"即代表北京工人体育场。

乙方1980年建厂,1993年组建集团,是中国最大啤酒企业集团之一,在中国大陆地区连续20xx年产销量第一。

本协议中,甲方作为北京工人体育场的战略合作伙伴及商业运营公司,负责20xx年共"工体足球嘉年华"活动啤酒类赞助商的合作事宜;乙方是赞助"工体足球嘉年华"活动的企业单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赞助定义

赛事组委会是指具有合法资质,并已经与赛事主办方签订了承办协议的赛事筹备组织。

"某某公司"指的是某某公司的总公司、其子公司、其分支机构、其继承者、获得授权者及销售商。

赛事赞助商是指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三个层次的赞助商,其所享有的回报权益依据赞助企业所处层次不同而有所区别,本合同以下条款中所述的,即表示处于上述第个赞助层次的赞助商。

"品牌"指的是"某某公司"的品牌,包括以下几个品牌(附件列明)。

"产品"指的是"某某公司"生产的下面几种产品及其附属物(附件列明)。

"地域"指的是乙方可以在合同期限内可将广告、促销材料用于宣传的地区。

第二条赞助确认及赞助回报约定

甲方作为本届赛事的唯一资源经营机构,全权负责本届赛事赞助招商各项事宜。甲方同意并乙方自愿成为本届赛事_赞助商,现予书面确认。

根据本届赛事赞助招商的相关事宜,乙方作为本届赛事赞助商,将享有合同附件1所述回报权益。

第三条赞助总额及出资方式

作为本次赛事赞助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总额为万元人民币(/美元)的赞助,具体内容如下:

现金万元人民币(/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交付总赞助现金额的%,前交付完结剩余的%。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届赛事闭幕,乙方可在中国地区(包括中国内地、香港和澳门)的商业活动中宣传使用本届赛事的内容。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在中国所生产和梢售的类产品,可在其包装上出现本届赛事标识及名称。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帮助,具体方式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按照上述条款内容向乙方提供赞助回报权益,并保证乙方为本赛事唯一赞助商。

乙方按照上述条款内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赞助款。

本合同一经签署,除非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权利义务均不得转让,否则即视为放弃履行本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双方均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法人单位,具备所有必须的政府批准和许可,可以进行本合同下的业务,并将保持在中国进行此等业务的良好声誉和资格。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时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以上陈述、保证和承诺不仅在文首日期真实,而且也在本合同期限内都是真实的。双方确认以上的每一条陈述、保证和承诺都是关键性的。

第六条开支和记录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协议各方各自负担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开支。

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及之后至少两年期间,甲方必须保存证明下列事项所需的帐目和记录(统称记录):

甲方在本合同下作出的承诺真实准确,甲方完全符合本合同的条款;

所有交由乙方支付的帐单和费用都有效和正确;

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赞助金额和赞助产品只用于赞助本届运动会运作之用,并无用作转付第三方的任何不合法或不妥当之付款;

甲方没有直接或间接向可能影响乙方签署本合同或支付本合同项下费用的乙方雇员或其代理支付任何款项。(此处"款项"包括现金、实物、服务或其他利益。)所有记录必须以贯彻始终的、一般被接受的会计制度填写。乙方或其代表有权经事先两个工作日通知后,在甲方正常办公时间内的任何时候审查与乙方有关的记录。

第七条商标

所有本合同内提及的所有权属甲方或乙方的商标、标签设计、品名、图案、广告、营销和推广概念(以下简称商标)都是双方各自的独立财产。根据有关商标或版权法或其他知识产权法,所有以上商标权的利益都归双方各自拥有。

双方授权对方就本赛事使用本方商标,但双方均不是专有使用对方商标,也不得将此权利转让予第三方。所有对双方商标的使用都须经对方审查并事先征得对方书面批准。没有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能生产、销售或许可生产、销售带有对方商标的促销品。

第八条有效期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届赛事闭幕或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天内未能纠正;或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款约定的赞助款。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第三条款约定的赞助款返还给乙方。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展行至终止生效日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九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响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业商贸团体的守则、规定、法规或指示(统称法律),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在不违反上述情况的一般性的前提下,双方明确同意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位置张登其类广告的权利是本合同的根本目的之一,任何对此的限制、局限或其他修改构成根本目的的失败。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局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作为正式生效。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乙方和甲方确认,在他们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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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英语专业个人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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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英语专业个人实习报告范文

前言

旅游英语专业是一个意在把学生培养成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文化修养,英语熟练,掌握较强理论基础,具备丰富熟练操作经验(即掌握旅游及酒店行业基本管理技能及业务),从事旅游及酒店行业中层以上管理业务等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以及运用相关专业知识的文秘等职业。

一、 实习目的

为了更好的运用所学的英语和日语以及计算机的知识,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在实践中充分运用所学的知识,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更具专业化。同时也培养我们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为以后自己更好的走上社会做好准备。

二、 实习时间

XX年11月至XX年6月

三、 实习地点

电机有限公司

四、 实习单位和部门

电机行政部门

实习单位基本情况:我公司是一家日本独资企业,位于美丽的xx市开发区工业园路号。公司总投资万美元,主要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计算机辅助设计(三维cad)系统制造、软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公司于XX年03月通过iso 9001;XX年05月通过iso 14001 ,公司以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持续改进品质和管理,满足客户需求作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立足于国际市场。我们将以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追求与客户实现双赢、携手共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福利设施:

1,设有员工餐厅/图书室室

2,恒温空调厂房

3,员工享有六项社会保险福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4,全新宿舍提供,6人/一间,干净卫生,有单独的卫生间和厨房间

5,员工生日发放礼物

6,年终奖金发放

7,节日礼品发放(工会组织)

8,年终尾牙、年中旅游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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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产业发展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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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发展调查报告

为了推动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文化壮腰”发展战略实施,根据市政协x4年工作安排, 8月下旬至9月底,市政协正副主席、秘书长,分别带领由市政协研究室、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市民革、民盟、民进、农工党等单位组成的1个综合调研组和6个专题调研组,围绕“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走访了100多家市直和县市区相关单位、企业,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形成了7个调查报告。现将主要情况简要综合汇报如下:

一、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做法与成绩

近年来,着力把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全市重要经济增长点,积极融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一批旅游景区项目逐步建成开放,市场前景非常广阔。目前,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54家,44家星级宾馆,47家旅行社;65个对游客开放的景区(点),其中13个a级景区,包括4个4a级景区,9个3a级景区;4个全国红色经典旅游景区,2家省级卫生示范旅游景区,3家省级文明旅游景区, 8个省级旅游名村,429家农家乐。

(一)规划体系逐步完善。x市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开展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编制了总体规划。《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20》x1年5月获国务院批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x市发展总体规划》及旅游、生态、交通三个专项规划获省相关部门评审通过,与鄂西圈战略实现了有效对接。《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暨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准实施被纳入全省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二是编制了专项规划。编制《古城保护与利用概念规划》、《x市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x市区旅游发展规划》、《古城环城旅游景区规划》等一系列区域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成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引领。

(二)重大项目建设平稳推进。策划了重大文化发展项目,入库重大项目37个,总投资290亿元。注资1000万元成立x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推动鄂西圈投与组建洪湖湿地生态城旅游公司、湖北洈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投资公司,启动一批景区景点建设。目前,鄂西圈投公司已投入3.5亿元对洈水景区进行提档升级;关公文化园项目已完成投资3550万元,关公雕像将于年内落成;公安县“三袁景区”项目建设即将启动;洪湖悦兮半岛旅游区二期工程已完成征地及规划编制;金湾大酒店已进入装修阶段;监利县以周老嘴镇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建成风情一条街。以古城为核心、洪湖湿地生态和红色旅游、松滋洈水自然风景区等为支撑的旅游格局正在形成。

(三)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步伐加快。通过财政投资、招商引资、民间集资等方式,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汉宜铁路通车,北煤南运大通道、洪监高速、江南高速、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开工建设,5条高速公路在6个县市同时建设,基本建成“三横五纵”城市道路框架体系。二是加强了城市绿地建设。以承办省运会为契机,加快城市生态保护和美丽建设步伐,实施园林绿化提档升级,着力打造城市精品靓点,城市绿地率达35.14%,绿化覆盖率达39.78%,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

(四)文化旅游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财税扶持、费收支持、旅游招商、项目用地、奖励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政策覆盖全市旅游管理部门、企业、饭店、景区和旅游团体及个人。本级财政加大扶持力度,近三年投入资金282.9万元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兑现奖励经费182.8万元落实旅游促销奖励。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土地使用权依法续期,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征收等相关工作全面改进。旅游专项人才引进突破编制限制,博物馆、文保中心等单位“三类人才”招聘“绿色通道”畅通。

二、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问题与原因

文化旅游业近年来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但整体上仍然规模不大、占比不高、增加值不强,竞争实力不强,开发和运营水平低,尚处于夯实基础、完善要素、树立品牌、培育市场的阶段,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思想上还没有树立旅游业的支柱产业地位,“文化壮腰”虽列为五大壮腰战略之一,但没有像抓“工业壮腰”那样重视,会议研究的多落到实处的少,研究文化的多研究旅游的少,规划制定的多认真执行的少,项目前期重视的多后续配套重视的少。比如说襄阳诸葛亮文化产业园比关公文化产业园起步迟却已开园营业,博物馆文保大楼动工两年却还只见框架、国家资金到帐两年却不能用。二是认识有偏差。片面地将旅游等同景区(点)、将景区(点)等同文物,用文物的理念来主导旅游;过多纠结文化寻根,认为根不清枝不茂,总在争论城市打什么牌定什么位;将文化与旅游割裂,认为文化是文化部门的事,旅游是旅游部门的事,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观念还未形成共识。

(二)体制机制不畅通。从领导层面看,全市还没有一个统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机构和协调部门,文旅局分工具体负责抓旅游的人员不多,大量工作靠临时会议和领导批示督办推进。从部门层面看,全市涉及文化旅游产业工作的机构有市或区文化、建设、文物、宗教、林业、鄂旅投、文旅投等,都可管理导致都不管理,实际上仍是旅游部门一家抓旅游,文化、旅游二个部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其它部门不管不问、各行其事、逐利避害,尚未形成各级领导齐抓共管、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整体合力。如市长亲自督办一年半才完成电瓶车的整治。从经营层面看,景区(点)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导致景区(点)低、散、小、弱,难以形成旅游品牌,不具备持久的吸引力和整体带动力。目前游客看的多是古城墙、博物馆等一些标志性老景区,走马观花游玩,带动不了吃、住、行、游刚性需求,更谈不上购物、娱乐弹性消费,难以实现“驻地游”、“目的游”。

(三)市场发育程度不高。突出地表现在旅游市场机制僵化和文化旅游企业素质偏低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旅游资源管理方式条块分割,管理手段相对垄断,管理权限交叉严重,管理职能各有局限,相互之间难以协调,导致政府行政管理而非市场机制主宰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最终造成对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本能排斥和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对资源转化和产业升级的消极懈怠、对行业调控管理的自然抵触,使本应属于市场的文化旅游产品难以参与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化进程。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壮大面临着体制、政策和发展空间上的障碍,如古城内景区(点)的整合,阻力重重,四年才完成。另一方面,目前尚无一家以资本为纽带的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的大型旅游集团,曲江集团才刚刚起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经济效益不高,缺乏主导旅游发展的市场主体,所以市场规则制定、行业标准推广、区域旅游合作、市场秩序维护、旅游品牌重塑等只能靠政府来推动,而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很难落实的。

(四)发展环境不理想。一是政策兑现难。x0年制定的《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的优惠政策兑现程度低,企业用地指标较紧,一些需占用大量土地的新型文化旅游项目只得“等米下锅”,“最后一公里”的配套设施建设久被搁置。二是资金投入少。旅游专项发展资金投入明显低于周边城市,且还不是专款专用,影响了旅游产品的宣传造势和旅游商品的开发。三是配套设施缺乏。“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发展不平衡。交通网络滞后,重要景区还未完全实现快速公路通达,功能健全、换乘快捷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尚未形成。没有旅游集散接待中心和旅游购物中心,没有大型旅游车辆集中停靠场所,部分县市的一些经典景区由于规模酒店、餐饮娱乐等未被开发,游客只得在参观之后即刻返回。四是专业人才紧缺。高素质的旅游管理、策划和服务队伍紧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五是社会氛围不浓。还未形成人人都关心、支持、参与文化旅游发展的社会氛围。同时,缺乏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对旅游景区管理、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等方面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状态,让好的规划难落实,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多年,古城人口越迁越多,高层建筑越建越多。

三、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对策与建议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改善生态环境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认识

1.深刻认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战略机遇。今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旅游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让广大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湖北省委省政府把纳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成员之一,并于今年6月,将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发展纳入省级“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按照“世界遗产、中国品牌、湖北代表、实施”的发展目标,予以支持发展。市委市政府按照“实施壮腰工程,加快振兴”,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的战略目标,把文化壮腰作为“五大壮腰”的重要内容。这些都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战略机遇。

2.深刻认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有利条件。x区位优势明显,已成为北上南下、东进西出的重要节点城市。x大交通格局基本形成以“二广”高速和“沪渝”高速为骨架,以318、207国道和“汉沙”线、“沙渔”线、“荆三”线为主干的公路网;拥有盐卡集装箱港区、李埠港区等组合港重点港区;“汉宜”铁路通车,“蒙华”铁路x段开工建设;沙市机场迁建工作展开。三是可供开发的文化资源丰富。是楚文化的发祥地,楚国在定都长达4XX年,历经20代楚王,成就了“春秋争霸”、“战国称雄”的雄伟霸业。是三国文化的中心,“闻听三国事,每欲到”。具有独特的名人文化,孕育出屈原、宋玉、关羽、岑文本、张居正等一代又一代杰出人物。水资源丰富,水域面积广、水网密度高,形成水文化。具有鲜明的红色文化,任弼时、贺龙、周逸群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创建了“湘鄂西”革命根据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数千年的文化积淀,形成巨型民俗文化宝库,闻名遐迩的楚辞歌赋,享誉中外的楚剧楚舞,匠心独具的髹漆楚绣,名扬天下的八宝美食以及龙舟竞渡等。这些都为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3.深刻认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严峻挑战。一是国家宏观政策制约。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古城人口疏散计划,我市原计划将古城内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迁出,由于受到国家“5年内禁止停止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规定的影响,这一外迁方案必须调整。二是金融资本制约。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国家没有专项资本投入,地方财力有限,社会投融资体系尚未形成,影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是文化旅游人才制约。人才要素市场不健全,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领衔主演、导演、编剧、音乐创作、舞台艺术等文艺人才以及旅游文化项目策划、经营管理人才短缺,人才结构不够合理,本土人才的合理使用和外来人才的有效引进机制不够顺畅等,已成为制约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瓶颈”。四是周边城市竞争的制约。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内的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均超过了,尤其是襄阳旅游综合排名超越,在全省旅游综合排名由过去的第6位降至第9位,到来的游客相对减少,给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带来较大压力。因此,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发展机遇与严峻挑战,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二)科学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战略

1.高端定位。按照“华夏楚都,三国名城,文化”的形象定位,重点打造好文化牌和生态牌,争取通过5-XX年的努力,形成以中心城区为龙头,以古城为核心,以县市协调发展为支撑,以历史文化旅游为重点,以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为补充的“一主多元”的文化旅游发展格局。通过整合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营造文化旅游环境,实行差异竞争、错位发展,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由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向支柱产业转变,由一般观光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转变,由人文资源大市向文化旅游强市转变,加快实现旅游产业现代化、旅游城市品牌化、旅游市场国际化,把打造成为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2.规划引领。一是科学编制文化旅游发展战略规划,树立“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的理念,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文化旅游发展战略规划相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文化旅游产业规划相结合,中心城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与县市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的要求,编制好文化旅游发展战略规划。二是科学编制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要求,认真做好“”时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把文化旅游产业与工业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力争到2020年,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三要科学编制项目建设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好文化旅游产业项目规划。规划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旅游公路、火车站、汽车站旅游码头,旅客集散中心等,使城市市政建设项目与文化旅游项目有机融合,相互配套;规划好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按照“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优化布局;综合配套,提高游客承载能力。坚持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规划的执行力。

3.科学布局。按照 “一大核心”、 “四大板块”、“四大特色”的架构,搭建多层次、全方位、复合式的文化感受,生态体验,休闲娱乐的现代旅游构架。突出“一大核心”即:以古城为核心,重点打造“四区两带”,建成古城核心游览区,纪南生态文化游览区、熊家冢车马坑游览区、八岭山风景区、滨江景观带、内河景观带。“四大板块”即:中心城区文化旅游板块,洪湖湿地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板块,石首天鹅洲湿地生态旅游板块,松滋洈水自然风景区旅游板块。体现“四大特色”即:“历史文化旅游特色”,重点打造城、楚纪南城、八岭山森林公园及熊家冢楚墓遗址博物馆等景区,建成以传统历史文化、现代都市观光、娱乐购物为主的旅游区域;“水生态文化旅游特色”,重点打造长江荆江大堤及分洪工程景区,长湖、海子湖休闲度假区,洈水风景区、天鹅洲长江故道湿地保护区、洪湖湿地生态保护区,建成以水文化为载体的生态旅游、观光娱乐、休闲度假为主的旅游区域;“红色文化旅游特色”,重点打造洪湖瞿家湾、监利周老嘴、石首桃花山、江陵沙岗等“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建成以革命传统教育为主的旅游区域;“荆楚民俗文化旅游特色”,以荆楚民俗文化展示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景区。按照上述构架,设计精品旅游线路,串珠成线,联线成片,实现在全境内的一日游、二日游和多日游。

(三)着力打造优质文化旅游品牌

1.加快古城保护开发。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倾力打造高品质5a级古城文化旅游品牌。一是加强古城保护。做好古城墙“申遗”工作,对古城历史街区进行保护维修,恢复建设两汉古建筑,突出三国名城特色,古城内现有建筑和设施依据旅游功能进行逐街、逐巷、逐屋包装改造,使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与古城文化相一致。加快古城人口搬迁计划,继续通过政协提案将古城保护上升到国家层面,争取全国和省政协支持古城保护建设,先期外迁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文物重点保护所在地的居民,力争在2020年前,疏散人口6.2万人。加快实施护城河整治工程,进行城垣保护、河道疏浚、驳岸护坡,景点建设、游步配套。二是加强重点景区建设。以环城“四门”为中心,复建城垣楼阁,建设“四大”特色旅游区域,形成独具特色的“三国名城”游。以东门为中心,形成古城墙游览区;以南门为中心,形成关公文化祭祀区;以西门为中心,形成文博实物观赏区;以北门为中心,形成三国风俗展示区。三是优化古城景点建设。高水平建设一批纪念馆、名人故居和文化广场。逐步在古城内原址上复建“将军府”、“承天寺”、“三管筆”、“相爷府”、“江陵县衙”等。统筹协调古城的保护与开发。把开发夜间文化旅游摆上议事日程,拓展护城河水上游魅力,筹划演艺项目,培植夜餐、夜购等夜市功能,展示人文底蕴和旅游特色。

2.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布局、产业集聚区和产品体系建设,重点推动一批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一是打造楚文化品牌。建设高标准的楚墓遗址博物馆,加快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加快八岭山森林公园建设及古墓群保护。二是打造名人文化品牌。以屈原塑像为中心,建设以屈原祠、江渎宫、屈原广场等为主要内容的屈原文化园;以关公义园为重点,建设关公雕像、关公纪念馆、朝拜中心、体验中心、修行中心等为主要内容的关公文化产业园;以“相爷府”为中心,建设张居正故居、相爷府、张居正文化一条街等为主要内容的张居正文化园;建设孙叔敖、“岑门相府”、“公安三袁”文化园。三是打造宗教文化品牌。以章华寺为主体,打造4a级景区;恢复建设太晖观、开元观、玄妙观,实行联合经营。四要打造水文化品牌。以滨江景观带、内河景观带为主体,建设好荆江大堤沿江景观带和引江济汉运河沿岸生态旅游景观带,沿河多点布景、纵深绿化,让游客感受亲水文化。五是打造创意文化品牌。加快实景打造和动漫制作研发,比如打造刘备迎亲,草船借箭等实景剧,展示三国故事,楚国入城式实景,展示楚文化,让游客参与其中,让静态文化旅游资源“动”起来。

3.加快推动县市统筹发展。按照“区域合作、错位发展、协调推进”的原则,加快县市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做到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发展。各县市应根据资源特点,确定发展重点:江陵县重点打造南星洲长江文化园,建设高尔夫球场、旅游度假区、人水和谐体验区;松滋市重点打造洈水风景区,建设山、水、岛、洞、泉等景点;公安县重点打造北闸风景区、黄山头风景名胜区,建设分洪文化博物馆、生态园、南闸纪念馆等景点;石首市重点打造天鹅洲长江故道湿地保护区、桃花山自然风景区,建设麋鹿科普博物馆、白鳍豚标本陈列馆;监利县重点打造洪湖西岸“梦里水乡”景区;洪湖市重点打造“洪湖岸边是家乡”景区,建设蓝田生态园、明清一条街、瞿家湾红色生态旅游度假区和乌林温泉国际度假村。

(四)优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

1.加快文化旅游交通建设。按照文化旅游交通设施无障碍全覆盖的要求,加快铁路、公路、水运、港航、城市公交等交通设施建设,使公路、铁路、港口对接,形成完善的城市交通网络,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完善的交通服务。一是构建对外联内的快速通道。加快城际间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到周边大中城市的高速快捷通达。加快建设江南、江北高速公路通道,实现中心城区与县市之间通达高速公路。加快环城高速公路建设,打通城市出口通道。加快旅游景区标准化公路建设,实现旅游景区与干线路网连接,形成全市境内主要景区(点)一小时旅游圈。二是构建江汉平原航道网。依托中心城区重要港口,建设长江国际旅游码头,把建成三峡之旅(武汉--宜昌)精华游的节点。三是要加快铁路建设。推进“蒙西华中”铁路尽快建成通车,与沪蓉高铁互联互通。同时加快机场规划建设,形成文化旅游发展的区域空港。

2. 加快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游客为本”的服务理念,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优质提供中转、购物、咨询、本地游等一站式系列服务,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做好游客接待服务,建立“x市游客集散中心”,在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港等分别建立“游客接待中心”,各旅游景区建立“游客服务中心”,形成多级接待服务网络。做好导游服务,实施旅游人才战略,加强旅游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提高导游队伍的素质。做好游客交通服务,游客接待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应成立游客代步车队,为游客提供交通方便。做好购物服务,抓好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建设特色商业街区、休闲街区、美食街区、娱乐街区、楚风民俗一条街、古玩一条街、美食一条街,建设并完善重点旅游景区游客集中购物场所,形成旅游购物一体化。

3.加快文化旅游市场体系建设。一是发展和完善文化旅游产业要素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类旅游企业积极进入市内资本、产权、土地、林权、人才等要素市场,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产权交易和资源要素重组。二是完善旅游文化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健全旅行社经营、旅游购物、旅游专业运输企业申报准入制度和旅游文化企业的评级、运营挂牌制度,规范旅游文化市场行为。实行部门联合监管,推进无障碍旅游。三是加快旅游文化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强化行业指导与自律功能,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企业诚信经营,整合文化旅游相关科研院所,建立健全决策咨询论证机制,建立旅游文化产业专家咨询库,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服务。四是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加强旅游文化产品消费投诉机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不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完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

1.完善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整理平台,合理利用土地的管理制度,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一是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文化旅游产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文化旅游产业建设用地供应。二争取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积极向省政府争取生态文化用地专项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争取部、省将我市作为文化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城市,三是合理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对已开发文化旅游用地和新文化旅游用地的复合利用,向存量要空间。新建重点旅游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从地方基金预算列支,用于该旅游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2.完善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深化旅游投融资改革,探索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部分旅游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实行“政府主导规划、企业投资开发、市场模式运作”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社会资金投入旅游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投资者采用bot、tot、abs、ppp等融资方式,加快旅游文化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文化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不断优化旅游文化项目投资环境,切实解决文化旅游产业建设资金“瓶颈”问题。

3.完善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大财政税收对旅游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运用财政投入、财政补贴、贴息贷款、减免税收等多种手段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性作用,支持重点旅游文化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加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财政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支持力度,把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融资纳入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年度计划。逐年增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客源市场开发、城市形象宣传、旅游项目招商、旅游产品包装和对团队旅游奖励等。二是实行税费优惠。对旅游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旅游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就业的,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旅游饭店严格执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三是整顿、清理旅游企业行政性收费项目。减免有关规费,降低旅游企业经营成本。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生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凡涉及收费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4.完善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人才政策。一是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努力造就一批名家大师、一批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经营管理人才、一批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旅游文化服务人才,吸引一批国内外高层次旅游文化专门人才。二是制定旅游文化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旅游文化人才资源开发机制,重视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使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在数量、质量和结构上能满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三是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旅游文化教育培训改革与发展,在大专院校专门开设旅游文化课程,培养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业人才。四是加大文化旅游人才引进力度。广泛吸引国内外知名艺术家、文化经纪人、文化企业家、文化创意人才来荆创业。同时,完善公平竞争和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设立市级荣誉奖励制度,重奖贡献突出的旅游文化工作者,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

(六)创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1.创新行政管理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等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和协调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研究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文化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文化旅游产业规划实施和有关项目的建设。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统一调配的管理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形成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合力。 三是加强目标考核。建立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将文化旅游发展指标纳入目标管理,加强对目标责任、工作进度的跟踪检查和阶段性问责问效。四是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理顺发改委、旅游、文化、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职能的关系,强化对重点投资项目的便捷服务,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2.创新经营管理机制。一是市场化配置资源,实现文化旅游资源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三权”分离,解决“资源分散、部门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推进文化旅游资源配置和旅游资源经营的市场化。二是集团化经营管理。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打破部门垄断、行业封锁、区域限制,坚持以市场为中心,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文化旅游优质企业,成立“x市文化旅游发展总公司”,统一经营文化旅游资产。三是社会化共享资源。实现公有资产、保护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管理“三产”有效分离,将文化产业从文化事业中剥离出来,分别履行经营职能和公益职能,对特殊的文保单位、宗教单位,在保护资源、维护所有权的前提下,运用拍卖、租赁、转让等多种方式,盘活经营性资产,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3.创新市场营销机制。一是强化宣传造势。利用媒体宣传,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争取在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宣传文化旅游产品,“一句话叫响”。重视户外宣传,做好机场、车站、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的旅游广告宣传,在城市主干道和通往各景区的交通要道设置醒目的中英文景区标示标牌。二是举办节庆活动。利用传统文化,举办国际龙舟节、国际关公祭祀节、桃花节、楚文化、三国文化国际研讨会、古城保护国际研讨会等,以节庆活动为载体,全方位展示。三是开发“智慧旅游”。尽快建立旅游信息服务体系,优化智慧旅游网络平台,通过智慧旅游,引导相关旅游企业更高效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旅游目的地形象改善,提升旅游行业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区域合作。推出一批跨区域的文化旅游产品,借助各类旅游交易会平台,强力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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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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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报名参团

1. 甲方报名参团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实身份资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收取已发生费用。

2. 甲方签订合同时应付清全额团费,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发票。

3. 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如有无特殊病史等)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并在旅游出发前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旅游费用

5. 团费一般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等。

6. 团费一般不包括: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航空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及小费。

三、行程变更或取消处理办法

7. 发生战争、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可变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出发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决定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及时办理有关交通票务、订房等退订手续。旅途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8.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应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发生航空、陆运、水运票务、订房等业务损失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另行约定),该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违约的,应退回甲方全额团费。(2)违约方在出发前4日以上(不含出发当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至1日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5%的违约金。

如报名时间在出发前4日以内(含出发当天),违约方通知对方取消旅游行程的,应支付团费3%的违约金。

9.更改旅游行程或出团日期的,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协商不成按取消行程处理。

10. 出发前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减少费用的,由甲乙双方按实结算。

11.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第三方旅行社承诺承担乙方全部合同义务,乙方在保证不改变已约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不提高团费的前提下,可以将甲方转至第三方旅行社合并组团出行,乙方对第三方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如转团导致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降低、行程安排变更或团费提高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转团、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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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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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者单位)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组团旅游社)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

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_______________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

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

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

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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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出国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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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国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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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局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怎么写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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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__年_月_日进入公司,_月_日被分配到接待中心成为正式公司职员,在依主管的带领下我也履行了本职工作。20__年_月_日被调到了办公室当文秘。在公司领导的引导下,这一年以来,凭着敬业、勤奋、学习的心态,虽然平时偶尔有些懒惰,眼中无事,但这并不代表我内心贪婪,我也想有朝一日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办公室文秘。在这期间我也不断学习有关知识,也谢谢领导们能给我这样一个发展平台,我也想利用这样一个平台不断突破自己,以提高自己内心的素质。现将这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工作需要,提高自己的水平,我注重加强自身学习。这一年当中,我也利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到__县旅游局实习,也领悟到了那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知识的匮乏。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的指导原则,挤时间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这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公司的各类文件、邮件、收发传真等。通过学习,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学习,自身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工作思路更加开阔。

二、虚心请教,履行工作职责

网上的知识与实际工作所接触的内容有很大的差异。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对于我这个从来没有接触过文秘工作的新手来说,工作中常常在细心、认真、专业上做的不够,时刻感觉到有巨大的工作压力。面对压力,我没有畏惧、没有退缩,虚心向办公室主任学习请教,主动接受办公室薛主任的指教,改正错误并不断的从网上学习一些有关的知识。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能明显感觉到自己有了一定的进步。

三、虚心进取,努力更新工作思路

从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

一是,切实加强办公室文员制度。

二是,虚心听取领导的指导意见;

三是积极参加有关的学习培训。总之,这一年以来,在办公室的工作上,虽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成绩,但一直都能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堂堂正正的工作,切实履行了“办公室文员的规章制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继往的工作,扬长避短,为了更好的适应发展,更进一步系统的学习文秘知识,充实自己专业知识和观念的转变,使自己对文秘的工作有了更准确的把握。

为公司景区未来的发展,也为了自己家乡以后的昌盛,作出自己不懈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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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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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国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旅游者及代理人应当保证提交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旅游者应实事求是地向旅行社说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隐性疾病,旅游者因未向旅行社说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隐性疾病而发生旅游行程中意外伤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不予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旅游者自身损害或损失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 人;儿童(不满12周岁的,不含12周岁): 元/人, 人。满12周岁及以上按成人标准支付旅游费。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1、旅游者已认真阅读并确认本合同各项内容。

2、旅游者声明:参加此次旅游的人员身体状况健康,能够适应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担健康责任。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视为旅行社已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尽到真实说明和必要的警示说明义务。旅游者确认旅行社已尽到说明和警示义务。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2、年龄低于12周岁的,须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方可出行。)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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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7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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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诚信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方式:□自行组团□委托组团□散客拼团

行程共计:_______天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出发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与标准

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点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自费游览项目(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费用之外另行付费的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自由活动的时间与次数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数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点名称

次数_____________,停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经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

的组团旅行社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

儿童的收费标准为:身高1.4米以上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费;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儿童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_________。

支付时间:□①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旅游费用;□②签订合同时预付人民币:__________,余款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乙方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乙方延期出团。

2、由乙方转委托其他旅行社组团。

3、改为散客拼团。如费用增加,由甲方补足;如费用减少,则由乙方返还。

4、退团返还团费,乙方应在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纳的团费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

第十一条保险

乙方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乙方提醒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甲方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自行投保;

2、不投保;

3、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乙方受托为甲方代办保险的,乙方为甲方选择的保险公司:__________,险种名称: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元,保险费:__________元。甲方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二、义务

1、保证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写的各种资料和内容的真实与准确,并对所提供资料及所填写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应是正在使用且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无法联系或及时联系甲方而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领队人员、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6、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

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8、甲方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事先未与旅行社签订保管协议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0、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影响侵害团队整体利益行动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应急措施。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二、义务

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应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2、在出团前向甲方发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以及安全避险措施和应急联络方式。

3、为甲方安排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领队证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导游服务类型:□全陪;□地陪。

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

5、对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特别要求,为甲方配备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无突发病史和急救方式、有无药物过敏史、应急联络方式等)。

6、不得因甲方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同一团队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但乙方对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服务或者甲方主动要求的除外。

7、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参与合同约定外的购物活动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项目。甲方在计划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9、对甲方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10、积极协调处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乙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协助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有权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乙方已实际发生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减少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予以补足。

5、在行程中因紧急避险所导致费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

1、乙方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不同意转团、不同意延期出团、不同意改为散客拼团的,视为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处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

乙方在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应当在甲方退团的书面通知到达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的违约金。

3、因无故不听从乙方及其领队的劝谕或不服从导游、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全部旅游费用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与乙方出现纠纷时,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乙方

1、乙方在出发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金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___%。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确定取消出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安排的导游未经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终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或差价,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或委托地接社拼团的,甲方在出发前或出发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付违约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转团或拼团的除外。

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额索赔。

7、与甲方出现纠纷时,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特别约定

1、黄金周旅游的特别约定:

春节、“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乙方和甲方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出发前_____日至_____日,甲方退团,应当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乙方如有损失,甲方按实赔偿。),乙方取消出团,乙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_____(甲方如有损失,乙方按实赔偿。)。

2、第三方责任的特别约定: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并直接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境游(含港、澳、台)的特别约定:

除合同约定内容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门的要求办理出境游手续。因途经地、目的地的签证等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日期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乙方分别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所为行为视同为委托方的行为。

5、其他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附件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等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营业场所: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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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南京旅游产业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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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旅游产业调查报告

作为一种新兴旅游产品,科技旅游是指与科技有关联,以科技过程或科技含量作为旅游吸引点的旅游产品和开发形式,形成集科普、生产与销售、观光、娱乐与体验为一体的旅游活动或产品,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类型。通过游览和观赏科技景点,达到身体和精神层面的愉悦是科技旅游的初始目的,而通过了解和体验科技知识,达到思想和文化层面的升华则是科技旅游的核心内容和最终结果。科技旅游的类型主要分为自然科考游和人文科技旅游两大类,而人文科技旅游又包括工农业科技示范区、青少年科技活动场馆、大学科研机构等主要旅游场所。

目前,从国际上来看,科技旅游经过多年发展,产品已经处于成熟阶段,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均拥有数量众多、种类齐全的科技场馆,闲暇时到科技场馆参观,在放松身心的同时进行科技知识充电,已经成为当地人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国科技旅游发展也已经取得一定成绩,在一些大型的旅游城市尤其是在北京和上海等地,已经先后开发了多条科技旅游精品路线,如北京中关村率先于XX年推出“中关村科技旅游活动”,上海建成了一批科普教育基地。南京科学文化发达,科技旅游资源丰富,科技旅游活动虽已经得到了初步发展,但作为一个整体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加快南京科技旅游的发展,还需要进行具体研究。

南京科技旅游的swot分析

(一)优势条件分析

1.科技旅游资源丰富,类型多样。资源是发展旅游的基础要素,只有具有吸引力的旅游资源的存在,才能促成旅游活动的最终形成。作为历史名城和科教基地,南京的科技旅游资源相当丰富。不管自然科技旅游资源还是人文科技旅游资源都存在很大的优势。如汤山猿人洞等具有世界级的科考价值,专题科技馆种类多样,选择余地很大,尤其拥有一大批高等院校的研究机构和专门性的科研机构,科技资源更加显得独特和珍贵。目前开通的紫金山天文台、中山植物园、南京市博物院等科技旅游专线已经吸引了不少国内外游客。

2.分布范围广,可进入性良好。科技旅游资源分布范围较广,几乎遍布南京各个区县,尤其是科技馆和科研场所都分布在市中心及附近,地理位置明显,导向性好,且市内公交或旅游专线都能方便到达,为最大限度的挖掘客源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从对外交通来讲,南京已经形成一个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为科技旅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以本地游客为主,客源市场广阔。客源市场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也是实现旅游供求平衡的重要机制。因此具有广大的客源就成了发展一项旅游产品的必备条件。根据对南京的科技旅游游客的调查,85%的游客均来自南京本地,来自本省外市的只占8%,外省的占了7%,说明南京的科技旅游主要立足于南京当地市场。

从总人口来看,根据最新的统计表明,南京目前的常住人口总数为596万,而流动人口的总数为176万,两者相加,南京人口总数达到了772万。科技旅游立足南京,客源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其次,理论研究表明,中间型年龄结构的社会发展稳定,是社会发展最优的年龄构成,有利于包括旅游业在内的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从南京人口年龄结构来看,预计南京市到XX年15-6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达到最高值80.36%。根据市场调查问卷显示,参加科技旅游的游客中,13—18岁的人数比例占调查总人数的43%,25—45岁之间的占总人数的34%,南京科技旅游形成了以青年为主的各个年龄阶段广泛参与的大众性旅游。

(二)劣势分析

1.产品资源开发程度不高。虽然南京的科技旅游资源丰富,但是也存在一定劣势。南京各种类型的科技旅游产品虽都已经具备,但是很多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造成资源闲置或是没有充分开发利用,虽然资源优势比较好,但是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经营的主要项目上重叠、模仿效应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对科技旅游的发展形成了障碍。

2.科技场馆的配套设施不足。旅游设施包括基础性设施和辅助性设施。基础设施一般指旅游“六要素”相关部门,而辅助性设施则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包括银行、供电、供水系统等等。两者缺一不可,共同形成一地旅游设施的完整体系。一般来看,大型的科技场馆都要花3—5个小时才能游遍,所以各项旅游基本设施尤显必要。问卷调查显示,目前在南京参加科技馆游的主要问题存在于配套设施的不足。以餐饮设施为例,被调查的游客大部分都是自带食品,占游客总数的82%,给游览尤其是参与性活动带来极大的不方便。旅游的基本生活设施不能得到保障,在很大程度上会流失客源。

3.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管理的体制直接关系到旅游产品的整体规划和整合营销是否成功。而旅游资源多头管理的现状,在全国来说十分普遍,在南京也是如此。具体来说,南京市旅游场馆的实际管理部门既包括旅游部门,也包括园林、文物、宗教、城建等部门,因此这给旅游资源的合理有效管理,以及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造成了不小的困难。尤其是科技旅游这样一个特殊的旅游产品,资源性质并不仅仅是一般的旅游资源性质,大部分都带有科技考察、保护和珍藏的价值,根据不同类型隶属不同的机构管理,如高等院校的科研实验室等都归属所在学校,而一些自然科技旅游资源又归属当地部门直属管理。这样就对南京科技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造成了一定影响。

4.科技旅游专业人才紧缺。根据对南京科技旅游游客的感知调查,科技旅游从业人员尤其是讲解员的服务有一半以上感觉一般或者不满意。科技旅游本来就是一个以获取更多知识为目的的专项旅游,目前的科技旅游讲解员由于文化素质等背景原因不具备良好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服务技能,这样就不能很好的传达给游客,游客自然无法得到旅游的最大满足。

(三)机遇分析

1.科技吸引力大。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将是发展经济的决定性因素。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游的人也越来越多,同时游客希望更新自己的知识,争取不同的方式学习知识,希望在休闲时间里能够学到知识,科技旅游正能满足游人的这种需求。从南京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的调查问卷中显示,关于参与科技旅游的最大吸引力调查可以得到证实,要求获得知识和新奇探险的两项达到了68%,而基本层次上的观光游览只占了8%左右。

2.政府大力支持。科教兴国战略是我国主要发展战略之一。在教育发展的同时,如何最大限度的促进科技的发展以及科技转化成生产力的速度是目前我国的一个重要发展目标。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运用到科普、科教事业,出台各项鼓励政策推进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旅游作为一个集科技、文化、娱乐为一体的新兴旅游产品,必将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南京市政府去年对科技旅游调查和规划工作进行了招标,将打造科技旅游产品正式列为重点工作项目。

3.顺应旅游产品结构调整的方向。旅游产品结构优化有利于整个旅游业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旅游业的不断发展。目前国内旅游正处于一个转型期,主要表现在由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发展,从静态旅游向动态旅游转变,变被动旅游为主动旅游。而南京的旅游产品结构上仍保持着原有的传统结构,老产品没有更新,新产品虽有所开发,但没有得到长足的发展,致使这几年南京的旅游业发展一直处于淡中求稳的状态。从XX年的南京市旅游发展情况汇报可以看出,旅游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制定了下一步的发展思路,强抓项目推进,促进旅游产品结构由单一型向复合型协调发展。这就为科技旅游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

(四)威胁分析

1.旅游产品多样化竞争。随着国内旅游多年来的不断发展,南京作为主要的旅游城市,目前在旅游市场上已经形成了各式各样的旅游产品,“旅游产品整合热”精彩纷呈。红色旅游、晚间旅游、“博爱之旅--宁镇扬旅游精品线路”等各类产品更加丰富多彩。有些发展多年,成为南京的主打旅游产品,比如中山陵、总统府等,是主要目的景点。而游客的整个旅游时间又是有限制的,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争取科技旅游的推进和发展,竞争必然很激烈。

2.科技旅游发展对周边城市带来的冲击。同类产品的竞争在目前市场化的经济体制下越来越突出,竞争所带来的威胁也将越来越大。因此利用经济的发展推动高科技旅游已经广为旅游界接受并执行。南京地处长三角大旅游圈内,与苏州、上海等周边经济发达的城市旅游发展水平不相上下,但是科技旅游作为一种专项旅游产品已经在这些城市抢先一步发展起来,尤其是在上海,大型科技馆、博物馆游已经形成一定的气候,在产业结构、产品规划方面都已经具备一定的经验,对南京发展科技旅游造成一定的威胁。

3.科技本身更新换代快。科技的发展速度日新月异,科技成果产业化,这个转化过程将越来越快。科技旅游的主要载体科技资源必然也将受到更新速度的影响,一些产品的成本投入可能还没有回收效益,已经被更新的科技设备所淘汰,而这样的产品规模也不是在一朝一夕能改动完成的,游客参与科技旅游的目的却就是在于求新求异,获取更多更新的知识,如何适应以及更好的利用这样一种快速的变化,将是对科技旅游的一个重大的挑战与威胁。

南京科技旅游的发展对策研究

(一)科技旅游的发展定位

根据南京目前的科技旅游现状分析,结合国内科技旅游发展总体情况,发挥南京的科技旅游发展巨大潜力,为今后南京旅游创优创牌,打造“科技南京”、“让科技旅游引领南京旅游新潮流”,使之发展成为南京旅游的主打产品,逐渐形成“北——中——南”三强鼎立之势,并使南京的科技旅游逐步赶上并超越北京、广州等科技旅游已经发展初具规模的城市。

(二)科技旅游的发展对策

1.增加产品吸引力。从产品整体角度来讲,南京科技旅游资源数量众多、种类齐全,这就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活动项目必须多种多样,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服务设施,满足旅游者多层次的需求。比如自然科考游不仅要考虑知识性,也要从安全性与方便性等人性化服务角度考虑;科技场馆要提供给游客更多地参与性和体验性活动项目,增强其吸引力。

从产品更新与优化角度来看,科技旅游产品要跟上旅游市场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脚步,尽可能快的更新换代。要深度挖掘产品内在价值,在产品设计上也要针对不同市场,设计精品路线,多类型共同投放市场,实现旅游产品多元化的要求,吸引游客消费向纵深发展。对于目前已有的尤其是同类型的科技旅游产品如科技馆等需要进行总体规划,调整产品结构,形成各自特色,打造重点产品。

2.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发展状况表明,企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只有结合宏观调控的指导才能得到稳定和长远的发展。

南京政府部门要对相关的部门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督促各旅游部门和企业的密切配合,协调科研机构和旅游部门之间的关系,指导他们分工协作;制定促进科技旅游发展的税收等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组织科技旅游协会,制定行业的评价标准;领导相关部门和旅游企业研究科技旅游发展模式。

3.提高科技旅游场所接待能力。科技旅游经营单位要加强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尤其是高校的科研实验室等,把它纳入科技旅游产品的一种就需要把其周边的环境和旅游接待服务质量大大提高,适应旅游的发展要求,把旅游与科研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南京高校众多,要在高校旅游专业教育政策指导下,培训科技旅游专职人员,提高他们的科技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尤其是导游人员的解说词和起说明指示作用的标牌等等都要做到规范、科学。

4.积极开展宣传促销活动。旅游产品的不可转移性和无形性决定了旅游产品不可能像其他产品一样直观地与旅游者得到沟通,宣传促销策略有利于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并树立产品形象和地位,所以旅游宣传促销更显必要。南京科技旅游的宣传促销策略,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科技旅游这个新产品,要利用广告、电视、宣传手册等不断强化科技旅游新理念,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通过制作旅游宣传片、演示记录、旅游指南等介绍南京科技旅游。其次,引入ci形象系统理念,建立科技旅游整体形象,开展专题科技旅游活动,不断巩固老客源,并挖掘潜在市场。最后,要加强与旅行社之间的合作发展。南京旅行社众多,通过旅行社宣传,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建立科技旅游专业网站,进行网上预定、网上销售,并在网上公布最新的科技旅游信息,促进科技旅游信息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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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车辆长期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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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数量:______________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_________________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一万元,大写一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

五、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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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行政,全文共 4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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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遵照中央和北京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自查自纠有明显成效”以及《北京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市旅游委坚持开门问策广泛征求意见,聚集“四风”深刻剖析检查,找问题、挖根源、定措施,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打下良好基础。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现将市旅游委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市旅游委行政执法工作主要由市旅游执法大队执行,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执法工作及行政主罚案件的法律法规适用准确进行把关。旅游执法大队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细则》、《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相关旅游法规对全市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和旅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上级交办、转办以及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旅游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核实。并协调公安、工商、交通、城管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对影响首都城市形象的非法“一日游”行为开展打击。

(一)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旅游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会议,安金明副主任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为加强全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推动首都旅游产业有序发展,制定《市旅游委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提出要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加强旅游地方立法调研、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落实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结合《旅游法》的颁布与实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机制。请《旅游法》起草人之一、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李磊副司长讲解《旅游法》的核心内容、立法思想,以及下一步工作方向等。同时,邀请朝阳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结合行政审判的案例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树立并强化了职权法定、履责及时到位、程序正当以及准确适用法律的意识。

(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

XX年,市旅游委执法大队会同市公安、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对全市范围内的“一日游”市场秩序开展整治工作。出动检查人员35000余人次,检查旅游车2300余台次,检查导游员2500余人次,检查旅行社、景区、旅游商店等旅游企业XX余家。其中,查处黑车92辆,查处黑导游16人,收缴旅游假地图2份,清理非法“一日游”假站牌500余块,查处散发非法小广告行为900余起,收缴非法小广告60000余张。

1、加强旅游执法协调联动,深入推进“一日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

一是集中力量捣毁涉嫌诈骗游客的犯罪团伙。“五一”小长假期间,会同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朝阳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市交通执法总队,对位于朝阳区的北京玉宝轩商贸有限公司(原名玺龙翔玉器店)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捣毁了这个以“祈福、做法事”名义对参加北京“一日游”的外地游客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

二是开展重点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联合海淀区旅游委、海淀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颐和园保卫部等果断处理颐和园周边“黑导游”揽客、西顶庙迷信经营行为,净化了“颐和园”和“西顶庙”内外及周边秩序,有效保障了中外广大游客的利益,同时对各类扰序行为形成了震慑。

三是积极应对媒体曝光的涉旅违法违规行为。针对7月份曝光的“导游持刀威胁游客”事件,市旅游执法大队反映迅速,前后三次召开媒体通报会,向社会各界及时公开情况,并会同市公安局刑侦、交管及交通执法部门介入调查,最终“黑导游”孟某涉嫌持械威胁游客,被行政拘留5天,当事旅游大巴车所属公司因未按约定线路行驶,处以3000元罚款。

四是开展多项旅游市场检查活动。尤其是在《旅游法》实施后,针对《旅游法》中明令禁止的指定具体购物场所问题和强迫消费等问题,协调区县旅游、公安、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在重点景区、重点旅游购物场所、路段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联合检查。

2、坚持教育查处并重,不断规范旅游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

市旅游委坚持全面打击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集中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宣传教育与集中处罚相结合,整治封堵与建设疏导相结合,采取多项措施引导、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包括坚决清理整顿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承包挂靠、网络虚假旅游信息等不规范行为;严厉打击;积极推出“一日游”公共服务产品;开展“一日游”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强化属地管理,启动量化考评工作等。

(四)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纠纷

落实旅游局32号令《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运用调解方式积极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及时化解旅游纠纷,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情况

目前,市旅游委执法大队针对旅游市场监管主要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处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八项旅游法规。

其中, 针对旅行社虚假宣传、组团赴非旅游目的国、零负团费、变相收取其他费用、不履行合同、超范围经营、聘用无证导游和领队、擅自变更行程、胁迫和欺诈游客购物、恶意拖欠有导游团款等100余项行为,依据上述八项旅游法规分别对旅行社和导游员进行查处。

不常用的法规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其原因:

一是《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所包含的内容是对《旅行社条例》进行解释和说明,法律效力和行政处罚尺度不如《旅行社条例》更具有管理力度,且《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只能配合《旅行社条例》使用,不可单独使用

二是《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只有导游人员计分管理项作为对带团导游现场检查及处罚使用。其他方面的条款只是配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使用,不可单独使用,且没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条款。

XX年,市旅游委分别对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北京王府国际旅行社以及导游人员王丽丽等6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累计罚款123160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件。

三、主要做法

按照中央和市委对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在抓贯彻落实过程中,从思想的高度自觉到行动的高度自觉,坚持把转变作风和廉政、勤政、善政一起抓,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行动上找差距,在落实中见成效。

(一)注重提高认识

市旅游委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认真学习中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八项规定和十五条意见的具体要求上来。

(二)注重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从13个方面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意见进行具体细化,增强抓落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注重立行立改

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市旅游委领导高度重视,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从上到下查摆问题,自我剖析,坚决整改落实。并结合实际工作,转变观念,提高为来访游客办实事解难题的自觉性,有力的推动工作上的成效。

四、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为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旅游委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本着“立行立改,抓好集中治理;标本兼治,健全措施规范;班子带头,强化自身建设;破解难题;推动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下大力气推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抓的不紧。主要表现在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高,缺乏计划性、系统性和主动性。对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理解掌握不够透彻。

2、思想建设抓的不紧。对日常学习教育失之于松,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群众观念等内容的学习教育不够经常。

3、群众观念树立不牢。对群众的主体地位认识存在偏差,主动与群众,尤其是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沟通不够经常,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自觉性不高。

4、机关作风建设不强。学习不刻苦、思想不艰苦、工作不吃苦的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同时,还存在有高高在上,口气大、架子大、态度生硬,缺乏大局意识,难以沟通,不按规定,不按程序,不按要求办事,随意性过大的问题,造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工作作风。

5、勇于担当精神不够。在工作中存在的本位思想,考虑个人利益较多,存在工作上的推诿扯皮和不作为现象。实干作风不过硬,缺乏吃苦精神,对棘手难题有畏难情绪,缺乏勇于负责、勇于当当的精神。

6、政绩观偏差较大。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树立的不牢固,对群众路线认识不够深刻,工作思想不够端正,存在私心杂念,造成政绩观发生偏移。

7、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不够有效。针对北京旅游市场秩序,特别是“一日游”市场存在的欺诈游客损害首都形象的顽疾,市旅游委联合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开展整治工作多年,虽有所成效,但时有反弹,屡禁不止。说明,打击的力度还不够,创新思维不够,方法不够有效,对北京旅游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建立的长效机制还缺乏有深度的研究思考,离中央、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的差距。

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明确查处黑车和黑导游违法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目录及相关文书的通知》(京城管执字〔〕16号)文件要求,黑导游非法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监管和查处部门为市城管执法局。

(二)整改措施

1、抓好理论学习。坚持把加强整治理论学习作为一种整治责任,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切实改进学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

2、完善制度,落实工作体制机制。以认真负责、改革创新的精神,聚焦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完善工作督导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减少部门间相互掣肘的现象。

3、大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与群众,尤其是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沟通,了解需求,倾听呼声,扎扎实实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目前的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共创优美和谐的市场环境。

4、抓好风清气正干事业。牢记“为谁当官、怎样用权”,防止和克服安逸享乐、精神懈怠、行为错位的表现,把心思和经理更好的集中到干事创业上,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5、做好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北京市委十五条意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和相关管理规定。坚持依法行政,秉公用权,不搞以权谋私,不搞任何形式的特权。

6、抓好《旅游法》的学习贯彻。全面规范旅游行业的经营和服务,下大力气对旅游景区、旅行社、导游员、游客进行全行业、全覆盖的行为规范和宣传教育。结合北京旅游的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旅游法》的具体措施,细化相关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可操作性。在旅游委官网、旅游景区加强《旅游法》的宣传讲解,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问题核查等方式,加强旅游行业的督导检查,对违法《旅游法》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7、加快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的办结率。针对领导交办、转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游客反映的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对问题属实的,按照《旅游法》的相关内容高质高效的依法处理。对存在违法犯罪情节的,迅速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8、提高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的效率。针对旅游举报、投诉案件涉及的部门,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是时限内以文字形式反馈。

下一步,市旅游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树立新的目标,确定新的标准,采取新的措施,以新的形象、新的姿态、新的干劲,扎实有效的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北京旅游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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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局的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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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的工作计划

20xx年全省旅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省委、政府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树立问题导向,采取务实举措,进一步发挥全省整体生态化的核心优势和冬季冰雪游的特色优势这“两大优势”,在产品供给和产品营销这“两大方面”下功夫,在优化服务质量和强化市场监管这“两大焦点”加大力度,不断提升发展理念,完善相关政策,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内生动力,优化外部环境,拓宽发展空间,加快实现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大省的跨越。

为此,要重点抓好“七化”工作:

(一)精化产品供给,着力解决“不满足、不精致”的问题。组织开展新一轮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全省旅游资源家底,为做好旅游产品供给奠定基础。要深入挖掘我省独特优势资源和品牌核心卖点,以改革创新精神,高起点、宽视野、大手笔编制好全省“十三五”旅游总体规划和生态、冰雪两个专项规划。推进亚布力、五大连池、镜泊湖、北极村等重点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重点旅游市、县旅游规划编制指导,使省级顶层规划与市县具体规划有机衔接。全面实施全省文化旅游、界江旅游、乡村旅游、自驾游等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全省重点旅游产业项目建设,集中精力发展冬季和夏季旅游产品,突出抓好以旅游厕所以及旅游标识系统、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休闲度假产品建设,推动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和认定工作,加强避暑休闲旅游、候鸟养老旅游、养生度假旅游、医疗健康旅游等产品开发建设。完善重点产业项目政府投资带动和社会资金投向的“双重推进”机制,提升产业项目服务水平。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对省旅游发展金支持项目进行检查。实施精品战略、品牌战略,本着指导、评定分开的原则,高标准搞好全省A级景区建设,在做优增量的同时提升存量,指导推动老景区改造完善、提档升级。推进旅游规划资质单位建设。抓好旅游招商。

(二)细化产品营销,着力解决“不知道、不便利”的问题。按照先吸引游客眼球“聚光”(局部定向)我省,再“聚焦”(具体定位)景区景点、线路的推介规律,开展以线上为主的旅游宣传营销。进一步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优化线路、景区等不同层级旅游产品组合,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利用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移动客户端、中青旅遨游网“黑龙江网络旅游体验馆”和中青旅入境旅游网站“黑龙江旅游目的地生活服务馆”、东北网、香港经济日报网站、光影视界网站、黑龙江旅游官方的网站、携程、乐途以及俄罗斯、韩国知名旅游网站,全面宣传展示我省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构建线上旅游营销宣传体系。加大与中青旅合作力度,利用其专业优势,对我省国内外客源市场需求进行结构性分析,对产品策略及营销策略进行调整;做好北京、江苏、广州等国内主要客源地市场推广;做好黑龙江旅游微电影策划、拍摄、制作及推广工作;设计打造具有超高性价比的黑龙江夏季旅游爆款产品,利用电视购物展开集中促销。结合黑龙江旅游特色、品牌形象及社会热点,策划推广好“寻找最北人家”、“走向第一缕阳光升起的地方”等旅游主题事件。做好全省64个精华景区360度全景拍摄工作,并进行线上推广。做好传统媒体及户外广告宣传。举办光影视界发烧友旅游摄影大赛。围绕建设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深化对俄旅游合作。面向俄日韩、港澳台等传统客源市场和其他新兴客源市场,组织参加重点展览促销。丰富对俄旅游产品,在加快中医疗养、边境购物等传统旅游产品提档升级的基础上,与俄罗斯合作开发红色旅游、民族文化体验游和婚庆蜜月度假游产品。挖掘我省人文底蕴、历史积淀,创意制作好黑龙江旅游攻略、黑龙江旅游指南、黑龙江自助游手册、黑龙江冬夏旅游宣传折页、旅游消费提示宣传册、旅游地图、旅游U盘等宣传品。研究出台《黑龙江入省旅游包机和专列补贴暂行办法》,积极兑现奖励政策。按照节俭、有效、务实的原则,指导市地做好旅游节庆活动的组织举办,推动旅游节庆活动向品牌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协调开通香港至哈尔滨直航航班,争取我省再开通一个赴台自由行城市。推出省内精品自驾车旅游线路并组织相关旅游企业踏察线路,组织编制“自驾车旅游线路导引”手册,协调制发自驾游龙江“旅游护照”,搞好落地服务衔接。继续推动开展中俄自驾车旅游活动。

(三)优化服务质量,着力解决“不贴心、不细心”的问题。以推行旅游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力度,扩大“吃住行游购娱”等重点领域旅游标准化覆盖率,增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游客满意度。整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等专业力量,设立“全省旅游标准化专家库”,建设“旅游服务标准化信息库”,编印“旅游标准化工作手册”。开展好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完成《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升级国标工作。研究出台《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和《导游行为规范与服务流程》等地方标准,举办旅行社产品设计大赛、导游服务技能大赛,提高旅行社和导游(领队)人员服务质量。引导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提高旅游服务效率。开展边境游调研工作。积极推进导游体制改革。举办出境(边境)领队和旅游星级饭店星评员培训班。指导我省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饶河县)和试点企业(黑龙江天马国际旅行社)创建工作。认真履行假日办职能,做好以春节、国庆节为重点的假日旅游工作,保持全省假日旅游经济持续增长。增强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一岗双责、突出重点”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旅游局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旅游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强旅游活动整体安全性。

(四)强化市场监管,着力解决“不放心、不舒心”的问题。深入贯彻《旅游法》,由省至县(市区)层层建立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实现旅游市场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按照《黑龙江省2019年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部署,联合公安、工商等涉旅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黑社黑车黑导”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制购物、擅自增加另行付费项目、虚假广告等欺诈行为,严格监管出境领队及导游人员服务行为,维护游客和旅行社合法权益。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作用,提高社会监督质量。进一步规范旅游合同。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采取行业通报、行政约谈等形式,及时曝光负面典型,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健全完善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城市一日游服务质量提升与专项治理活动,逐步建立一日游品质保障机制。加强旅游质监体系建设,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投诉系统,对各级旅游质监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全省旅游质监执法车辆、服装和标识。发挥协会作用,开展行业诚信自律监督检查活动。

(五)孵化市场主体,着力解决“不够大、不够强”的问题。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研究出台我省《关于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对旅行社从自主外联接待入境旅游者、开展旅游包机(专列)、旅行社实行规模经营、旅行社等级评定等多方面给予奖励扶持。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支持省内旅行社到省外、境外设立分社,有序合理地加大扩张的步伐。引导旅行社加强管理,注重细节,搞好企业品牌和文化建设,培养过硬团队。引导旅行社顺应趋势变化,密切与省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和其他大型OTA旅游电商的合作,以此开拓产品营销渠道,降低经营及推广成本,提升企业品牌。

(六)催化产业融合,着力解决“不联动、不协同”的问题。树立大旅游理念,搞好资源整合,加强部门联合,加快文化旅游时尚产业融合发展,打好生态牌、时尚牌,构建以时尚化生活为引领的休闲度假养生胜地,打造“生态美省、时尚名省、度假大省”。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加强旅游业与农业、工业、林业、交通运输业等基础产业的功能性融合,促进农业旅游、工业旅游、森林旅游、高铁旅游等业态发展。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加强旅游业与会展、创意产业、商业、金融、影视、房地产等新兴服务业的拓展性融合,推进会展旅游、创意旅游、商务旅游、影视文化旅游、旅游地产等新业态发展。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主动对接城镇规划部门,引入旅游理念、嵌入旅游元素、完善旅游功能,推动都市、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特色旅游发展。继续开展旅游商品调研和普查,建立完善黑龙江省旅游商品信息项目库,推出“黑龙江特色旅游必购系列商品”名录。组织参加和主办好各类重点旅游商品展会,筹备组建“黑龙江省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将旅游购物培育成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推广黑龙江特色菜,在全省星级饭店、旅游饭店、定点餐馆普遍推出黑龙江特色菜品牌菜肴和品牌酒(水)、套餐宴席上地方特色冰冻水果盘。

(七)深化基础工作,着力解决“不扎实、不深厚”的问题。积极向省委、政府汇报争取,尽早出台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启动《黑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积极落实政府“65条”政策措施。认真执行全省旅游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真实准确、深入细致地搞好总体分析、结构分析及案例分析,为细化旅游市场营销、研判发展形势、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精准的数据支撑。加快旅游信息化步伐,本着“一精、二便利、三有感染力的原则”,加快“黑龙江旅游官方的网站”建设,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做好信息数据整合,不断完善公共资讯服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旅游管理和旅游营销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旅游的智慧化、智能化。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推进旅游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力争实现导游年审网上公益培训、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做好新版导游资格考试教材组织编写,开展导游师资(考官)培训,做好援疆、旅游培训工作。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培训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敬业、认真、合作、拼搏、奉献“五种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优良、能打硬仗的旅游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局机关学习工作例会、牵头负责、横向协调、表彰先进和督办落实等“五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以制理政、从严治政,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确保全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顺畅高效运转。筹备召开省旅游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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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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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做文明市民,建和谐城市”,突出“美丽日照,文明旅游”主题,以文明友善、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等为重点,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营造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浓厚氛围,大力倡导“人人争做文明游客,人人都是城市名片”的理念,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文明旅游意识,使文明旅游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努力提升广大学生文明旅游素质。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引导,树立文明旅游意识。

充分利用校园媒体鞭挞不良旅游陋习,弘扬文明旅_为。各班在黑板报、宣传栏上开辟“文明旅游”栏目,自己动手制作“文明旅游”宣传标语,普及文明旅游知识,强化文明旅游意识,营造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教育活动。

1.以“带上文明去旅游”为主题召开班会。

9月22下午班会期间,各班级根据《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要求,结合即将到来的“十一”国庆假期,对学生开展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尊重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其他宗教的文化习俗,避免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防止因个人行为给国家和城市形象带来损害,展现礼仪之邦应有的风采。并积极发起话题讨论,曝光不文明出_为,理性分析原因,树立文明旅游的正确观念。

2.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进万家”活动。

由学校下发给每个家长“文明旅游倡议书”,由学生带动家庭,树立文明旅游意识,普及文明旅游知识,让家长和孩子一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做到健康娱乐,文明旅游。

3.组织号召全体师生共同签订“文明旅游承诺书”。

师生共同在“文明旅游承诺书”上签字,表明文明旅游的决心,提升师生文明素质。

(三)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养成文明旅游习惯。

1.开展“我是文明小导游”活动。

组织学生在出游时争做“文明小导游”。教育学生应当自觉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出行、文明游览,主动提醒和制止他人在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用心发现旅游过程中的“动人瞬间”及“不文明现象”,随手用相机拍下来或用手中的笔写下来,以提醒自己,警示他人。

2.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倡导广大学生在旅游期间争做“学雷锋志愿者”,主动捡起景区内游客随手丢弃的矿泉水瓶、果皮、纸屑等,为游客做文明向导,维护旅游秩序,营造良好的人文旅游环境。

三、活动要求

(一)各级部班级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强化落实,务求实效,人人成为文明的传播场、文明的引领者与自觉实践者。

(二)以级部为单位上交活动材料:活动总结、照片(班会照片、实践活动照片每班3张)上传至235完全共享文明旅游教育文件夹;文明旅游承诺书(纸质)交政教处。

旅游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便民惠民、全民参与的“中国旅游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旅游意识,激发市民旅游热情;进一步发挥旅游在传承中华文明、保护自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升公民文明素质、身体素质和幸福指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要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关注、重视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出支持旅游、参与旅游的良好氛围与环境。

二、活动口号和主题

“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爱旅游、爱生活。

20__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

山西省活动主题:晋善晋美进社区。

三、活动时间

全市集中开展“中国旅游日”时间为5月14日——5月19日。

四、活动安排

1.5月14日在《晋城在线》设专栏,刊登王维平副市长节日致辞、中国旅游日相关知识,公布5月19日当天全市各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2.5月14日——5月19日全市各旅游企业悬挂标语或者在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中国旅游日”标语,营造氛围,散发宣传资料。

3.5月14日——5月19日与电视台联系安排庆祝5.19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采访__局长。

4.5月19日与电视台联系安排__市长节日致辞。

5.5月19日全市各旅游景区执行已承诺的中国旅游日优惠政策。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国旅游日”活动的圆满完成,成立活动领导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_

领导组办公室在局宣传科,办公室主任由__(兼)。

六、活动要求

1.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围绕“健康生活,欢乐旅游”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2.5月19日实行优惠政策的景区,要遵守承诺,认真组织好游客接待,做好安全应急预案,保障安全。

3.做好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各县在5月20日14:00前,将本县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活动的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以及其它可用于后续宣传报道的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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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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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长辈、各位亲朋戚友:

这天,高山低头,河水让路,苍天流泪。

我慈祥善良的母亲——_x,因年老疾病,经多方治疗无效,不幸于20_年1月8日凌晨二时,老人家带着对儿女亲情的无限牵挂,带着对父老乡亲的深切留念永远离开了我们,享年70岁。

此刻,各位带着思念和缅怀的心,怀着万分悲痛的情绪,前来为我的母亲送行。首先,我代表我的父亲、代表我的兄弟姐妹,代表我们全家向各位表达我们内心最诚挚的谢意!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冒着严寒,不辞辛劳地来到那里与我们共同分担这份悲伤!感谢大家这么多年来对我们全家的帮忙、照顾和关心!在母亲住院病重期间,父老乡亲、家门亲戚、垸邻右舍等一次又一次地前来探望、慰问,给了母亲莫大的安慰!作为家属,我们心存感激。母亲去世后,县人大_x主任、_x主任,县_x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镇党委、政府以及村两委前来凭吊。在此,我们再一次由衷的表示感谢!

叫一声我的母,一生您最辛劳。母亲一生勤劳善良。我们的每一步成长,身后总有母亲辛劳的背影。1951开始,我们兄妹7个先后出生在一个艰苦的年代,为了9口之家的衣食住行,油盐柴米,你吃尽了千辛万苦,一年365天,你总是起早贪黑,不分日夜做工分,凭着一双勤劳的双手支撑着我们这个家,养育着我们。你舍不得穿,要让我们穿整齐;你舍不得用,把每一分钱都用在我们身上。我们各自成家立业后,你生怕额外增添儿女的半点负担,还是闲不住每一天操持家务。娘啊娘!您老人家一生为了我们儿女长大成人,吃的是草,奉献给我们的是奶和血,您是我们登天的梯,您是我们拉车的牛,您老人家一生付出的心血和代价太多太多了……。

叫一声我的娘,一生你最慈善。你几十年如一日,早起晚睡,缝缝补补,洗洗涮涮,辛勤地为全家操劳,从无怨言。你对待乡里乡亲,左邻右舍,总是和睦相处,宽宏超多,宽人严己,无论年长年幼,个个尊敬。在你去世的头一天,你还对我说,“不要忘记了帮忙过你的人,要感恩;不要忘记了需要你帮忙的人,要行善积德。”对待子女,总是严格要求,儿女儿孙都是你的心头肉,为愿个个有出息。在重病缠身反复发作,忍受痛苦折磨的三年中,你从来没有想到要离开我们,顽强地与病魔做斗争。再苦的药也吃,再难受的检查也做,主动用心地配合治疗,就是期望自己的病能好起来,能继续为父亲、为子女操劳。“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一针一线慈母泪,一枝一叶总关情。妈妈,您对我们的养育之恩,恩重如山;对我们的言传身教,铭记在心。

叫一声我的妈,一生你最贤良。你把儿媳当作女儿一样,三个儿媳与你相处最和睦,从未红过脸,互敬互谅,爱惜我们,你含辛茹苦为我们洒尽心血,任劳任怨,操劳一生,功比山高,恩比海深。

“百年修得共枕眠”。妈妈,您与父亲结婚50多年来,有难同当,互相关心,彼此照顾,对父亲的照顾无微不至。你在病重期间,依然牵挂着父亲的饮食起居,父亲也一向陪伴你1000多个日日夜夜。这天,您走在了父亲的前头,最放心不下的,也许仍然还是父亲。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妈妈,您就这样丢下我们走了,走的很远很远……从今往后,我们在这个世上就成了没有妈妈的草了啊!我们再也得不到您无私的母爱;再也看不到您慈祥的笑脸;再也牵不到您温暖的双手!

花落逢春可再开。妈妈啊,您这一去就永远不再回来!您叫我们如何舍得啊!我们再多的泪水也留不住您,我们再多的呼唤也喊不醒您!

安息吧,妈妈!您这一去永无消息!您要明白啊,儿女们时刻都会想念您!您要是寂寞了,就幻化成天上的一颗星星,我们就会明白,那是你思念我们的一滴泪水!我们就会把流泪的星星温暖在心里!

生如春花之绚烂,逝如秋叶之静美。敬爱的母亲,逝去的是您衰竭的躯体,升华的是您永恒的灵魂!亲爱的妈妈,若有来世,我们还要做您的儿女,用我们的寸草之心,回报您的三春阳晖!

我们必须铭记您生前的教诲,老老实实做人,堂堂正正做事,照顾好父亲的晚年生活,搞好兄妹关系,尊老爱幼、团结邻里、教育和培养好自己的子女,以实际行动来报答您老人家的养育之恩,以优秀的业绩来告慰您老人家的在天之灵!

愿母亲一路走好,安息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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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员工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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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旅游,紧紧围绕着“__”宣传主题,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户外广告、节庆活动等多种形式,强抓旅游营销,以此来提升_旅游的吸附力。

一是开展丰富的活动。20__年1至8月,在__各个景区内,每个月都会开展不同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开展了“美丽__·共建共享”登山活动,“__乡村旅游文化节”,“生态_、永恒爱恋”的西式大型集体婚礼,第十届登山节活动,“__”省级农业观光园开园仪式等共8次。

二是积极参加各种展会。赴__参加“20__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参加第xx届“渝洽会”,参加中国旅游日_分会场选传活动,派员参加红色旅游论坛;积极组织旅游商品参加“旅博会”,参加____“资源、项目推介”及首届“长三角自驾游博览会”活动等等。

三是加大网络传媒宣传。继续拍制《导游__》、《人文__》电视栏目,在__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及时更新__天气预报背景图片;在机场大型电子屏上播放__旅游美景;录制、发布10余首突出__特色的旅游歌曲,_成央视“百山百川行”拍摄活动,并在_视_台播出_美食美景;完成__旅游政务网改版工作;完善__政府网站上乡村旅游专题栏目等工作。

四是继续强化报刊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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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生态旅游活动委托合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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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活动委托合约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规划完善之__________生态旅游活动内容,推动__________生态之旅活动,导正国内现有的自然生态文化资源丰富区域包括保护区体系内的错误生态旅游活动与旅游事业体的经营机制,使其朝向永续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潮流为旨意,经协议订立委托合约,条件列明如后:

一、委托案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案

二、委托内容

办理甲方__________生态之旅,包含举办生态旅游活动及协助甲方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等。全部活动结束后,召开活动检讨会议。

三、工作项目

乙方提供:

1.活动手册、报名、保险、收费、食宿及交通安排等事宜

2.义务解说员之食宿及交通

3.活动经费统筹使用、活动流程掌控及活动人员清点

4.活动行程之安排

5.协助本处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

甲方提供:

1.义务解说员解说服务

2.针对园区生态旅游地之活动行程安排

3.解说倡导资料

4.媒体宣传

四、生态旅游活动范围及次数

1.__________游憩区:共办理三梯次

2.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

3.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可规划办理周遭__________文化生态之旅):共办理三梯次

活动日期由甲、乙双方协议之,为避免活动过度集中假日造成游憩区质量的降低,活动日期以非假日为主。

五、工作期限

自签约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六、合约变更、修正补充及转让

(一)合约变更

1.甲方必要时得于合约所约定之范围通知乙方变更合约。除合约另有规定外,乙方于接获通知后应向甲方提出合约标的或其它合约内容须变更之相关文件。

2.乙方于甲方接受其所提出须变更之相关文件前,不得自行变更合约。除甲方另有请求者外,乙方不得因第六条第(一)项第一款之通知而迟延其履约责任。

3.合约之变更非经甲、乙双方合意作成书面纪录并签名或盖章者无效。

4.原订之工作期限因工作变更、不可抗力情事或非可归责于乙方之情事致须予延长时,其时间由双方协议延长或取消。

5.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意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二)合约修正及补充

1.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含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以书面为凭,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2.合约所称申请、报告、同意、指示、核准、通知、解释及其它类似行为之意思表示,应以中文书面递(寄)交至双方预为约定之人员或处所,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三)合约转让

乙方不得将合约之部分或全部转让予他人。但因公司合并、银行或保险公司履行连带保险、银行因权利质权而生之债权或其它类似情形致有转让必要,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作业中止

订约后甲方因故有中止作业之必要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约之合部或一部分,乙方一经通知须立即作业。

八、合约终止或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随时以书面终止或解除合约,并得将本合约合部或未完成之事项委托其它从事生态旅游等相关活动经验之财团或社团法人办理或由甲方自办。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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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接待礼仪常识有哪些_商务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前台,商务,全文共 2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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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接待礼仪常识有哪些

提高旅游接待水平,可以让旅客在游玩中心情愉悦,增加顾客满意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搜集整理的旅游接待礼仪常识文章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旅游接待礼仪常识:旅游接待原则

1.尊重原则

现代旅游业强调“宾客至上”,要求把宾客放在首位,一切为宾客着想,主动热情地去满足宾客的各种合理需求和愿望。而在宾客所有的需求和愿望中,求尊重的需求,是最强烈和最敏感的,同时也是正常的、合理的和起码的要求,是宾客的权利。只

2.“一视同仁”原则

服务工作中的“一视同仁”指所有的客人都应该受到尊重,在这一点上决不能厚此薄彼。具体运用礼仪时,可以因人而异,根据不同的交往对象,采取不同的礼仪形式,但是在对客人表示恭敬和尊重态度上一定要一视同仁。

3.热情原则

能否积极主动解决客人的各种要求、满足客人的各种心理需求,是衡量旅游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旅游活动中的礼仪行为应该是积极主动的。

4.合宜原则

现代礼仪强调人际之间的交往与沟通一定要把握适度性,注意社交距离,控制感情尺度,应牢箭犹不及的道理。因此礼仪行为要特别注意在不同情况下,礼仪程度、礼仪方式的区别,坚持因时、因地、因人的合宜原则。

5.宽容原则

礼仪的宽容原则,指不过分计较对方礼仪上的差错过失。在旅游服务运用礼仪时,既要严于律己,更要宽以待人,要多理解他人、体谅他人,切不可求全责备、斤斤计较,甚至咄咄逼人。面对宾客提出的过分的甚至是失礼的要求,我盲作人员应冷静而耐心地解释,决不要穷追不放,把宾客逼至窘境,否则会使宾客产生逆反心理形成对抗,引起纠纷。当客人有过错时,我们要“得理也让人”,学会宽容对方,让宾客体面地下台阶,保全客人的面子。在客人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时,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态度,认真倾听。

6.自律原则

礼仪的最高境界是自律,即在没有任何监督的情况下,仍能自觉地按照礼益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旅游工作者不仅要了解和掌握具体的礼益范,而且要在内心树立起一种道德信念和行为修养,从而获得内在的力量。在对客服务中从自我约束入手,时时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礼益范,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礼益范接待和服务宾客,而且做到有没有上级主管在场一个样,客前客后一个样,把礼仪的规范变成自觉的行为、内在的素质。

旅游接待礼仪常识:旅游接待礼仪要求

微笑

● 以自然、亲切为基本原则。

● 在正规肃穆的场合、客人尴尬狼狈的场合、众人忧伤情绪低落的场合不要发笑或面带笑容。

● 笑声不能影响游客的谈话和休息,不宜开怀大笑、朗声大笑。

● 不能机械式呆板地对游客微笑致意。

握手

● 乡村接待员一般不使用握手礼,只有在游客主动伸手时,服务人员才能与其握手。

● 握手时要区分主宾关系、职位关系、长幼关系等。

● 异性间握手一般由女士先伸手。男士一般只握女士手指,不可用力过大。

● 忌贸然伸手。即使是左撇子,握手时也应伸出右手。

● 忌目光漂移,心不在焉。握手时间不宜太久。

● 忌同时和两人握手,忌交叉握手。

● 忌出手犹豫、过慢或强行握手。

● 不能带手套与他人握手。握手后忌用手帕、纸巾擦手。

鞠躬

● 鞠躬时应摘掉帽子,行礼完毕后再戴上。

● 弯腰行礼时眼睛要看地,不能向上翻眼皮。

● 应注意弯腰前后与对方目光上的交流。

● 服务人员的鞠躬礼一般在15。~ 30。之间。

点头

● 点头是一种比较随意的礼节,在行礼时应同时说问候的话。

● 点头时应面带微笑,面朝对方,眼睛注视对方,微微颔首。点头一次即可,不宜太多。

● 如果戴帽子,应先脱帽点头行礼,完毕后再戴上。

旅游接待礼仪常识:旅游服务礼仪的内容

旅游服务包括的方面很广。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为游客提供门票和告知游客如何使用。

2、让游客在景区内能快速而有效的找到自己要去的地方和想看到的景点。

3、告知游客哪里是安全的,哪里是危险的地方。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

4、为游客讲解景区的文化。让游客感受到景区的魅力。

5、满足游客在景区的饮食和休息等方面的需求。

6、游客对于拍摄和留念的需求。

7、当游客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及时得到服务人员的帮助.

旅游接待礼仪常识:旅游接待礼仪要求

微笑

以自然、亲切为基本原则。

在正规肃穆的场合、客人尴尬狼狈的场合、众人忧伤情绪低落的场合不要发笑或面带笑容。

笑声不能影响游客的谈话和休息,不宜开怀大笑、朗声大笑。

不能机械式呆板地对游客微笑致意。

握手

乡村接待员一般不使用握手礼,只有在游客主动伸手时,服务人员才能与其握手。

握手时要区分主宾关系、职位关系、长幼关系等。

异性间握手一般由女士先伸手。男士一般只握女士手指,不可用力过大。

异性间握手一般由女士先伸手。男士一般只握女士手指,不可用力过大。

忌贸然伸手。即使是左撇子,握手时也应伸出右手。

忌目光漂移,心不在焉。握手时间不宜太久。

忌同时和两人握手,忌交叉握手。

忌出手犹豫、过慢或强行握手。

不能带手套与他人握手。握手后忌用手帕、纸巾擦手。

鞠躬

鞠躬时应摘掉帽子,行礼完毕后再戴上。

弯腰行礼时眼睛要看地,不能向上翻眼皮。

应注意弯腰前后与对方目光上的交流。

服务人员的鞠躬礼一般在15。~ 30。之间。

点头

点头是一种比较随意的礼节,在行礼时应同时说问候的话。

点头时应面带微笑,面朝对方,眼睛注视对方,微微颔首。点头一次即可,不宜太多。

如果戴帽子,应先脱帽点头行礼,完毕后再戴上。

旅游接待礼仪常识:旅游接待礼仪原则

1尊重原则

现代旅游业强调“宾客至上”,要求把宾客放在首位,一切为宾客着想,主动热情地去满足宾客的各种合理需求和愿望。而在宾客所有的需求和愿望中,求尊重的需求,是最强烈和最敏感的,同时也是正常的、合理的和起码的要求,是宾客的权利。

2“一视同仁”原则

服务工作中的“一视同仁”指所有的客人都应该受到尊重,在这一点上决不能厚此薄彼。具体运用礼仪时,可以因人而异,根据不同的交往对象,采取不同的礼仪形式,但是在对客人表示恭敬和尊重态度上一定要一视同仁。

3热情原则

能否积极主动解决客人的各种要求、满足客人的各种心理需求,是衡量旅游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旅游活动中的礼仪行为应该是积极主动的。

4合宜原则

现代礼仪强调人际之间的交往与沟通一定要把握适度性,注意社交距离,控制感情尺度,应牢箭犹不及的道理。因此礼仪行为要特别注意在不同情况下,礼仪程度、礼仪方式的区别,坚持因时、因地、因人的合宜原则。

5宽容原则

礼仪的宽容原则,指不过分计较对方礼仪上的差错过失。在旅游服务运用礼仪时,既要严于律己,更要宽以待人,要多理解他人、体谅他人,切不可求全责备、斤斤计较,甚至咄咄逼人。面对宾客提出的过分的甚至是失礼的要求,我盲作人员应冷静而耐心地解释,决不要穷追不放,把宾客逼至窘境,否则会使宾客产生逆反心理形成对抗,引起纠纷。当客人有过错时,我们要“得理也让人”,学会宽容对方,让宾客体面地下台阶,保全客人的面子。在客人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时,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态度,认真倾听。

6自律原则

礼仪的最高境界是自律,即在没有任何监督的情况下,仍能自觉地按照礼益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旅游工作者不仅要了解和掌握具体的礼益范,而且要在内心树立起一种道德信念和行为修养,从而获得内在的力量。在对客服务中从自我约束入手,时时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礼益范,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礼益范接待和服务宾客,而且做到有没有上级主管在场一个样,客前客后一个样,把礼仪的规范变成自觉的行为、内在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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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旅游局工作计划范文_机关单位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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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旅游工作计划范文

xx年,旅游是充满希望、快速发展的一年,我们将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旅游经济为核心,以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出台为契机,强力推进修编后《旅游发展规划》实施,努力做好三国故地、包公故里、淮军摇篮、科教基地、滨湖新城五篇大文章。全年实现接待国内旅游者xx万人次,入境旅游者2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00亿元,继续保持总量进位、增速领先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推进旅游经济圈建设

xx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圈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经济圈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按照一体化的发展方向,编制完成《经济圈旅游发展规划》。推动、淮南、六安、xx市xx市等周边地区的旅游资源一体化开发,建立跨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促进旅游与文化、会展等融合发展,培育全国知名会展品牌,完善高速公路通往4a级别以上景区连接线,加快实现经济圈4市旅游一卡通和直通车,共同打造以为中心的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地。

二、加快旅游大项目开发建设

以推动旅游xx年度十大项目为抓手,xx市旅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立足打造拳头产品,积极谋划牵动性大、辐射力强的旅游项目,积极促进项目转化特色旅游产品,xx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启动动漫主题公园建设,重点跟踪滨湖乐活世界项目,加快推动安徽名人馆、安徽博物馆建设,完成渡江战役纪念馆主体工程,加快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园、安徽饭店综合改造项目建设,做好淮军圩堡群的修复、重建、保护工作,积极支持东方田园生态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做好a级景区创建工作,对照评定标准,继续推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确保不少于2家景点景区晋升4a级旅游景区,强力推动三河古镇5a级创建工作。编制实施《淮军文化旅游专项规划》,逐步开发打造独具特色的淮军圩堡群项目。

三、积极发展乡村旅游

整合资源,举办第四届乡村旅游节,在原有三届的基础上,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打造品牌。坚持统筹城乡,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对三岗、大圩等地已形成一定规模,进一步提升,促其品牌化发展;对肥东赵光、白马山等地,自然条件优越、农家乐有一定基础的,进一步引导,促其集群化发展。xx县鸟岛建设,以“田园风光、鸟语花香、生态休闲、商务会所”为定位,做好“水”文章、“林”文章、“鸟”文章、“田”文章,把鸟岛打造成为面向、xx省的展现浓郁江淮乡村田园风貌的生态旅游区,力争春节前形成初步接待能力。

四、大力培育旅游航空新线路

继续贯彻《xx市场的通知》(皖政办[]31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航线航班,重点培育国际航线。在开通-首尔、-香港、-台北航线基础上,加快推进-新加坡航线,积极推动海南航空公司早日开通西安或大连--新加坡航线;积极研究—东京等国际航线。立足于招商引资和旅游业发展,研究开通、加密部分国内航线。

五、努力提升行业水平

适时出台《旅馆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监管。巩固创建成果,重点围绕星级饭店建设,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培育3家五星级酒店挂星,3家旅行社晋升全国百强社。完善旅游景区交通指引标志。着力在提高旅游企业整体素质,加强行业质量建设下功夫,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广泛开展行业认证,重点推进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认证、节能降耗认证.围绕提高从业者服务技能水平,重点开展岗位培训,按照旅游企业岗位设置不同,结合行业发展要求,大力开展各式各样的岗位培训;坚持以赛代训,促进服务质量提高的原则,组织开展行业技能竞赛。用开放的原则抓服务质量提高,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向先进地区学习,另一方面开展互帮互学活动。

六、积极对接xx年上海“世博会”

xx年上海“世博会”预计入园人数为7000万,与上海之间有动车相连(),交通舒适、便捷,只要宣传促销方式得当,既有可能吸引相当数量的游客。在“长三角”地区重点投放一定量的旅游宣传广告。邀请“长三角”地区部分骨干旅行社和煤体来踩线、采风。利用地接旅游奖励基金的激励作用,引导旅游企业自主开发新型地接旅游产品。对外重点打好“包公牌”和“李鸿章牌”,组织和引导旅行社开展“**名人故里游”活动。深挖 “新,新旅游”的内涵,向游客全面展示x市的崭新形象和风貌。

七、做好第四届体育大会接待工作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将于xx年5xx市举行,xx市近年来举行的规模最大的体育赛事活动。为了借助“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的东风宣传“大建设”的系列成果,向“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来宾展示新、新旅游形象,让来宾参观历史人文景观、感受x市建设的新风貌,将体育与旅游相结合,大力提升x市形象,扎实推进旅游目的地建设,做好各项活动衔接准备工作,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全面展示x市风貌。本着“服务第一”和“节俭、精品”的原则,根据受众特点、分时段的做好四体会旅游活动安排工作:制作“统一、美观、醒目、易读”的景点交通标志牌;xx市旅游咨询网络;开通旅游专线车;推出一批旅游热点、亮点;选择一批信誉好、能够优质服务的旅行社;开展“看精彩四体会,游多彩**市”活动等。

八、继续办好旅游品牌节庆活动

做好旅游品牌节庆活动的统筹、包装、策划和指导工作。组织“旅游形象大使”评选活动。利用现有旅游资源,突出地域特色,突出文化特色,突出游客参与,继续办好乡村旅游节、春色滨湖旅游节、徽菜美食旅游节等品牌节庆活动。xx县四区主办的旅游节庆活动的统筹、指导工作,并在包装、策划和宣传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积极扶持诸如肥东文化旅游庙会、荷花节,肥西全国山地自行车赛、中国苗木交易大会、三河水文化节,长丰草莓节、桃花节、xx县区节庆活动。创新形式,抓住“世博会”、四体会召开之机,策划一次品牌旅游,邀请全国主要旅游媒体、主要旅行社等来肥考察体验。

九、xx市场营销能力

一是抓住—台北直航机遇,xx市场的宣传、开发力度。-台北实现直航以后,xx市xx市场呈现出很大的潜力。抓住同中国台湾历史渊源深厚的有利条件,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中国台湾来肥游客可望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二是联合周边景区,xx市场。继-武汉动车组开行后,-武汉-广州动车组也即将开通,xx市场的条件已经成熟。xx年,我们将以为中心,xx市,整合周边旅游资源,推出对华中游客更有针对性、更有吸引力的旅游线路产品。

十、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

xx市要求,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在旅游企业中,广泛开展宣传、落实、检查等各项工作,xx市xx市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积极开展以质量管理认证为龙头的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以旅游饭店创星、旅行社创等级为内容的行业质量建设活动;进一步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围绕重点开展创优创先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结合两年一度的“双十佳”评选,组织好、开展好相关活动。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把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活动,确保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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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毕业实习自我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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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x年9月进入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学习,这四年中让我学到了丰富的科学知识,也交往了不少知心朋友。在我遇时,他们都主动帮忙,真可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班主任不仅是我们学习上的良师,也是我们生活中的益友。

在任职生活委员四年来,使我有了发展自我的空间,和老师们打成一片。不管做什么事班里都有股凝聚力。在上学期间让我养成了一个自律严明的好习惯,从来没有无故缺席现象。记得学生处有位老师这样说过:“播种你的行为收获你的习惯,播种你的习惯收获你的性格,播种你的性格将会改变你的命运。也许现实就是这样,我一直以次为座右铭使我不断前进。

刚开始来学校,有点抱怨的情绪,后来数学老师说:“当机会来临的时候你已经准备好了吗?是的我们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抱怨找不到好的工作,机会来临的时候你是否准备好了?

所以,在校期间我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将来就业打下良好基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一句至理名言:“生命是宝贵的,人生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后悔,这样我们就能够说,我已经把人生的宝贵都奉献给了人类最崇高的事业。

即将离校的我,可以无怨无悔地说:“这四年我都没有虚度年华,而是在努力拼搏,今后将会更加努力学习,为伟大的祖国奉献一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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