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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书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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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183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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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项目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人员必须牢记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不违章作业;

2、施工现场如有高处的交叉作业、拆除实墙面、顶面设施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时,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3、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方法为高挂低用,必要时平挂也可以;

4、存在着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在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未达到安全防护效果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5、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机械、电气等设备及电闸、阀门、开关等;

6、用高凳或其他架板设施铺脚手板时,架板设施必须牢固、平稳,铺设板宽度不少于两块脚手板;

7、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有易燃易爆物品处抽烟动火,不得随意丢烟头(烟头必须熄灭);

8、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向上级报告;

9、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严禁盗窃破坏设备、材料、废料、废料头及公共和私人财产;

10、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施工现场打扫干净。

11、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率低于5‰。(注意:该条为与分包方约定的安全生产指标)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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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1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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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及装饰、装修工程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火灾和违法犯罪案件及治安灾害事件的发生,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管理的责任,各负其责,互相协作,签定施工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甲乙双方安全保卫、治安防范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随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负责施工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3、乙方要保证对全体施工人员做到“三包一保证”。即包括了了解全体人员的来历、政治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保证施工人员不打架、不盗窃、不诈骗及不发生火灾事故。

4、乙方必须成立施工现场保卫组织,并受甲方安保部和当地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

三、认真执行施工消防安全制度、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全面负责,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各施工部位。乙方确定一名现场施工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并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制度。

2、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制定出经常化、制度化的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制度、防火、灭火技能等其它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2)服从消防机关的管理,协助处理火灾事故。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准则: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摆放足量灭火器及明显防火标志。

(2)施工现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乱拉临时电线。

(3)施工现场如需动用明火,需向甲方安保部开具《动火施工许可证证》,如未开具《动火施工许可证证》严禁动用明火,甲方有权令乙方停止动火施工。

(4)甲乙双方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制度。

四、施工现场应遵守下列条款:

(1)因施工需设的临时设施,要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未经物业批准,严禁擅自动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系统设备,特别是消防、水、电气系统设备。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动用明火(电气焊)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凭特殊工种操作证开据当日动火证,并应注明时间、位置、作业内容、动火人、看火人,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并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才能离开。

(4)装饰装修施工用电应采用合格的插头,严禁将电线头直接插在插座上或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私搭、乱接电线,必要的临时电线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高空作业要有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施工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施工机具必须合格完好,禁止使用无完整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应保持施工现场周围的清洁卫生,施工区域以外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设备。

(5)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小区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着装整齐、不得赤足、赤背、穿拖鞋;严禁在非施工区域穿行、逗留;随地吐痰、抛洒废弃物;严禁喧哗、打闹、赌博、酗酒。

(6)每日施工完毕,检查消除一切可能引发的不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五、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执行,并确保物业服务区域的安全。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待其按要求整改并予以恢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负全部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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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4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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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编号: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2.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5 项目经理: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承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6 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现场组织机构。

1.1.2.7 专业承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1.1.2.8 _劳务分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分包的劳务作业的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1.1.2.9 监理人: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10 总监理工程师: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本项目对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行使管理权,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2.11 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以及取得该组织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有独立的设计图纸,能单独组织施工,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第9.5款【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和(或)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所作的工期调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3.3款【竣工日期_】确定的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指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承担修复工程缺陷责任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24个月。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第28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时。

1.1.4.8 保修期:指按照第14.3款【保修责任】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长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格: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是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1.1.6 工程文件与档案

1.1.6.1 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1.1.6.2 工程档案:是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1.2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最高优先顺序。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发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图纸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免费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需要的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部分的复制费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2 承包人负责设计图纸

如果为实施第9条【变更】中的变更工作或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需要,要求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承包人同时应当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监理人,并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

按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6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当事人能够证明接收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签收。

1.7 权益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1.8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当事人或其成员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对受损害方予以赔偿。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不得为监理人或其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不得向监理人员支付报酬。

1.9 化石、文物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知识产权人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本合同的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版权属于发包人,发包人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可因实施本合同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在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前,承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发包人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所编制的施工文件的版权属于承包人,发包人可因实施本工程的竣工、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在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前,发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承包人的此类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0.2 侵权责任

任何一方都不得由于自己的原因而使得对方承担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责任。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

(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足额地支付合同价款;

(2)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基础资料,并使其具备施工条件;

(3)发包人应获得由其负责办理的批准和许可,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证明和批准文件;

(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发布指示,并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颁发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接收证书、解除工程担保、返还质量保证金;

(7)发包人应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8)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2 现场进入权

2.2.1 提供现场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如果专用条款未确定提供现场的时间,则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按本合同第7条【进度与工期】约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2.2.2 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

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道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将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并使该通道达到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标准或要求;以及将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设施提供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

2.2.3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上述现场、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资料,使承包人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但是,如果发包人的上述情况是由于承包人的任何错误或延误造成的,则承包人无权得到上述延长期、费用或利润。

2.3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负责办理如下许可或批准: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许可或批准,爆破作业批准,进出口海关批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或主管机关要求发包人应当办理的其他许可、批准、备案。

2.4 发包人付款能力证明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其证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任何时候,若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就此提供证明的要求,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28天内,提出其相应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

如果发包人未能提供合理证明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决定是否将该类违约作为第16.1款【发包人严重违约】的行为。

2.5 发包人人员和其他承包商

发包人应保证在现场的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未遵守该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其他承包商可能是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商,或者是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情形时的供应商。

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和监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本工程中发包人无需(或者不必要)委托监理人的,本合同中需由监理人员完成的工作均由发包人代表承担。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13条【竣工验收与工程试车】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承包人应按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承包人应确保及时支付专业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工程款或报酬,及时支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

(5)承包人应按照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6)承包人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并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及时向发包人移交;

(7)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现场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4.4款【确定】处理;

(8)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如按照第13.5款【接收与部分工程的接收】,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9)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拟任承包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材料。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超过3天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4.3款【监理人的指示】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公章或其授权的项目经理部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方式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项目管理的组成人员的姓名、岗位、资质等相关资料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对于其组成人员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若监理人提出撤换某组成人员的建议,承包人应当撤换。

3.4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

3.5 承包人现场查勘

发包人应按照第2.2.3项【提供基础资料】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3.6 分包

3.6.1 专业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专业分包人要经过发包人认可;

(2)专业分包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拟分包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主体部位。

3.6.2 劳务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劳务分包人经过了承包人的认可;

(2)劳务分包人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分包的是劳务作业,而不是专业工程。

3.6.3 承包人的连带责任

分包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 分包工程价款

(1)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除按照第8.2.3目【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发包人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情形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2)如果基于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命令,致使发包人需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发包人有权将此款项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3.6.5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并通知分包人,承包人可以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3)如果分包人的合同义务延伸到缺陷责任期期满日期以后,在此日期之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义务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转让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不再对发包人负责。

3.7 履约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等方式。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 监理人与造价咨询人

4.1监理人的权利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人、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人行为需要得到发包人特别授权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若对监理人进行了临时授权,应当在授权之日前7日内将授权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若时间紧迫,可先口头通知,并在自授权之日起7日内补送书面形式的授权通知。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若由于授权不明,导致承包人有损失,发包人要为监理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监理人员不恰当行使权利造成承包人有损失的,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条件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4.2 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要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行使自己的权利。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将被授权的监理人员的姓名及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撤销此项授权时,也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以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该工作。对承包人计划使用的材料、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使用。对承包人提供的各种有关工程的数据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认可该数据。但不影响监理人以后拒绝该工作、材料、设备、工程、数据的权利。

4.3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应按照约定及时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该用书面形式并盖有监理人的公章,同时也要有发出指示的监理人员的盖章或签字。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监理人员必须在具备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条件后24小时内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监理指示。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要送达到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或发出了错误指示导致承包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4.4 确定

合同当事人不能就任何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当事人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____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争议解决前,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待争议解决后,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修正执行。由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而导致一方当事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承担赔偿责任。

4.5 造价咨询人

4.5.1 造价咨询人权利

发包人有权将工程造价委托具有造价咨询相应资质的组织即造价咨询人管理。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的,应与造价咨询人签订委托造价咨询合同,造价咨询人的权利义务在委托造价咨询合同中明确。造价咨询人在发包人委托权限内,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的名称、委托内容及权限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否则本条将不适用。

4.5.2 造价咨询人服务

造价咨询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4.5.3 结算审价结果的唯一性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核对审定竣工结算的,竣工结算经造价咨询人审定完成,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字确认后,当事人不得与其他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4.5.4 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价的后果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负责工程造价结算审价的,如造价咨询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核对、审定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按照第11.2款【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处理。

5 工程材料与设备

5.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5.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1)发包人应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应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以在工程中或为工程使用该材料之前获得同意。

5.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5 材料与工程设备专用于工程

运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5.6 交通运输

(1)道路-通行权。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场外交通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2)场外交通。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使,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车辆所发生的场外税费、道路和桥梁加固费用、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因场外交通所引起的道路、桥梁、码头、机场等损坏索赔。

(3)场内交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提供场内道路造成道路损坏的,承包人承担因场内交通所可能引起的赔偿。

6 施工准备

6.1 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6.2 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编制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得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3)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4)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5)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7)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等。

承包人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不得就此向发包人要求赔偿或(和)延长工期。非承包人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6.3 开工准备

6.3.1 人员准备

承包人应按照第3.4款【承包人人员的管理】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这些人员应当与承包人在投标或合同订立过程中承诺的人员一致。

6.3.2 施工设备准备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时在施工场地配备数量、规格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设备。

对于进入施工场地的各项施工设备,承包人应落实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负责操作、维护,对于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应及时修理、替换,保持各项施工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可靠和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3 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技术准备

对于应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并保证其数量、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查验、接收和保管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对于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依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时落实货源,订立和履行有关货物采购供应合同,并保证货物进入施工场地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时间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对于施工中需采用的由他人提供支持的技术,承包人应当及时订立和履行技术服务合同,以适时获得有效的技术支持,保证技术的应用。

6.4 测量放线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由于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损失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7 进度与工期

7.1 合同进度计划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接到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通知后28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21日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

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监理人应有权按照该进度计划安排其他承包人的活动。

7.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14日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进度计划后7日内批复。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修改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7.3 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原因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承包人有权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款【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办理。

7.4 不可预见事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递交投标书日期前不能合理预见的事件,承包人应在此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监理人报告,_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7.5 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或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自行承担加快进度可能增加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6 逾期竣工违约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限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7 暂停施工

7.7.1 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

7.7.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28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4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但目前已经具备复工条件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严重违约,应按第16.2款【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7.3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16.4款【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8 提前竣工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该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合理的工期,而且不能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产生不利的影响,由此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提前完成工程的,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额或方式向承包人支付提前竣工奖励。

8 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

8.1 安全文明施工

8.1.1 安全生产责任

合同当事人应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接受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服从监理人的安全管理。

合同当事人对其施工场地自有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对方原因造成施工场地工作人员工伤的,由对方承担责任。

合同当事人造成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区域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工程实行分包的,承包人对分包人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由于分包人不服从承包人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分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8.1.2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本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采用该法律规定的安全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采取了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监理人同意其采取此措施,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未同意的,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此措施费用。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措施费用。

8.1.3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2 员工权利与职业健康

8.2.1 员工的范围

本合同中的员工指的是承包人聘用的为本施工项目工作的人员。包括本公司正式职工、临时聘用的合同制职工以及其它雇佣的所有的员工。承包人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8.2.2 员工的基本权利

员工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休息权、获得劳动保护以及工资等权利,承包人应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

8.2.3 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承包人要确保员工所得到的工资既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也不低于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筑行业工资标准(如果有)。如果承包人所雇用的员工未能得到相应的工资,则发包人将直接为承包人的员工提供相应的标准,所发生的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承包人所提供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工作条件要以能够保证员工健康免受所从事工作危害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生活条件要以能够达到项目所在地居民平均生活标准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如果承包人未能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则由发包人直接为员工提供,所发生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8.2.4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8.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污染而采取的具体措施。若监理人认为该措施不足以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承包人需要修改措施,直至监理人认可该措施为止。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费用,合同一经签订,就视为承包人已经认识到了保护环境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除非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由于本合同所适用法律的变化导致承包人保护环境的费用增加,承包人不可就保护环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要求赔偿。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内外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如果因施工工艺等特殊原因,不可避免对环境或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和妨碍的,应取得必要的行政批准或许可后方可作业。

承包人承担因施工作业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因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9 变更

9.1 变更的范围

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可以包括以下范围:

(1)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数量(此类改变并不一定必然构成变更);

(2)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任何特性;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部分永久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实施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6)为完成合同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9.2 提请变更的主体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变更。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变更。承包人与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经过发包人批准。

未经监理人指示或许可,承包人不得对工程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9.3 变更程序

9.3.1 发包人指示变更

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

9.3.2 监理人提请变更

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则不进行变更。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变更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发出变更指示。

9.3.3 承包人提请变更

承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1)如果该变更内容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可以批准该变更,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监理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变更不被批准;

(2)如果该变更内容不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若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通知承包人改正。监理人对改正后的变更申请重新进行审查后将该申请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同意其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该变更不被批准。

9.4 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如果变更工作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表明的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0%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5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1)因发包人、监理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不变。

(2)因承包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相应提前。

9.6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

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确认及计日工工作后,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9.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设备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9.8 计日工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10.5.2项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9.9 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如果工程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按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9.10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9.10.1 承包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如果在基准日期以后,能够影响承包人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加或竣工时间的延长,则承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对合同应作出相应调整。

9.10.2 规费

工程结算时,规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9.11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监理人应按照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合同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对承包人给予奖励。奖励的金额应为以下两项金额差的一半:

(1)由此项合理化建议导致发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的减少或效益的确定性增加;

(2)对承包人由于此项合理化建议而导致的利润的减少的补偿额。

10 计量与支付

10.1 工程价款的约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他计价方式。

10.2 单价子目的计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

(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10.3 总价子目的计量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发包人和承包人需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进度款所需达到的工程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9条【变更】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0.4 预付款

10.4.1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不迟于约定的支付工程预付款前28天提供预付款担保。承包人不提供的,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或其他发包人同意的担保形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当预付款被发包人逐步从工程款中扣回后,预付款担保可以对应减少,但剩余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数额。

10.4.2 支付预付款

当承包人按照要求提交了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应支付一笔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尚未扣回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0.5 工程进度付款

10.5.1 付款周期

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用以下方式作为付款周期,付款周期应与计量周期相一致:

(1)按月进度进行支付;

(2)按形象进度支付;

(3)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支付。

10.5.2 进度付款申请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后7日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进度付款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根据第9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18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10.4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10.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第9.8款【计日工】,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7)经监理人对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8)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0.5.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2)发包人应在签认进度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专用条款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10.6 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选择质量保证金预留的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保证金。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所确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请求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11 竣工结算

11.1 竣工付款申请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按照第13.2款【竣工验收程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竣工结算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监理人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

11.2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监理人应按照承包人竣工付款申请金额,在以下时间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以下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20__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20__万元~5000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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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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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职责书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明确每个施工人员安全职责,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职责书。

一、生产工作安全相关

1)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务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对违章指挥的有权拒绝执行。

2)特种作业务必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严格做到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穿胶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天及五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高空作业,如搭、拆脚手架,上树作业等。

4)坑槽作业。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趋势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大树移植时,严禁未将树木支撑稳固就开始掘苗,掏底时严禁将头和躯干伸向土台下,风力到达四级时,应立即停止掏底。

5)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6)用电、用火安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送电;施工时要与输电线路(尤其是高压线)、电气设备持续安全距离;严禁不懂电气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电线、电器;气割、电焊务必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擅自在工棚、临建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明火源以及汽油、柴油等发电设备,严防火灾事故以及气体中毒事故发生;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所有现场用电配电箱各路系统均使用漏电保护器,并各路需进行用电验算使用合格产品。

7)机械、设备操作安全。操作人员务必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严禁不懂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停止运转前,严禁进行检查、搬动或转场,严禁触摸机械设备的旋转、切割、挤压等部件。

8)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务必戴安全帽及出入证或工作证,并遵守门岗的有关规定;从工地外出务必请示项目部管理人员,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

二、生活及休息安全相关

1)交通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都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行为规范及国外当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论驾车、乘车、骑车外出还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2)财产安全。施工人员应自行保管好私人财物,离开宿舍时务必将门、窗锁好,就寝时务必将门窗锁好,发生丢失,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损失;对所领用工具设备,要妥善保管和保护,用毕要及时归还给库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归还而损坏或丢失的,由施工人员承担赔偿职责;严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卖施工现场或库房的任何物品。

3)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所在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施工,严禁在工地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对违反本条及上述各条的施工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4)无论在施工场地还是营区禁止购买当地人贩卖的食品及饮料。

三、社会环境风险

1)赤道几内亚社会相对稳定,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触犯当地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或者外出办事时不得和当地政府和公务人员发生冲突。

本人在此确认已于年月日在赤道几内亚马拉博国家公园项目经理部理解了岗前安全生产教育。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签字):施工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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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项目部混凝土浇筑安全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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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混凝土浇筑、文明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_施工图示所有混泥土的浇筑,详见报价单(附后)_。

二、工程价款

1、单价: 。

三、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13天,每超期1天罚款20__元,从工资中扣除。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只提供主材。其余工具、车泵、地泵、机具设备全部由乙方自理)。

五、付款方式

1、完成所有工程量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 80 %,其余 20 %的工程款在工程审计后30天内支付。

2、甲方付款时如遇特殊原因甲方推迟付款乙方不得消极怠工和组织工人闹事。甲方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六、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电电源。

3、甲方负责水平标高测平。

4、组织并协助搞好文明施工。

(二)乙方责任

1、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一式三份,报甲方审核,经审核合格后交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图纸施工。乙方开工前,提交开工报告,由甲方工程负责人签证后开工。

2、乙方必须配备技术能力较好的施工员,自行监督管理好本工种所完成的工程质量,认真做好混凝土方量的控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工程内页资料签字工作。

3、严格按照图纸、图纸变更单和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技术要求、规范、规

定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否则不予结算剩余工程款。

4、乙方自行从甲方指定电源接通施工用电,所用材料、设备全部自理。

5、乙方工人所住宿需用床以及相关用品全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提供任何与生活用品有关的费用。

6、文明施工必须每天安排专人执行,确保施工现垃圾杂物的及时清理。乙方工人不得与其它工种打架闹事。如有与其它工种发生冲突有甲方协调解决不得打架闹事。每发现打架闹事者将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7、乙方必须严格按协议工期安排进度,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质量控制,杜绝混凝土的浪费。基坑清理必须全力配合机械,不得推脱和延误。否则造成其它后果乙方全部自己负责。

9、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不得群殴、围攻、辱骂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每发现一次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进场十日内,必须提交所有工人身份资料,即身份证复印件。并且与工人签订劳务雇佣协议。所有中途退场工人必须有甲方监督办理劳务雇佣解除关系。如发生工人到有关部门讨薪或者到甲方闹事,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

11、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因施工造成的返工或维修。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2、乙方必须积极配合钢筋工、木工、及其它班组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七、违约

1、乙方超过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三日内还不开工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不能完成规定工期,甲方有权切出部分工程增加施工队,其费用由乙方总承包价内扣除所产生的工程费用,或者单方解除协议并且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因甲方原因影响开工工期,完工工期顺延,不追究乙方任何责任。

2、乙方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协议总价10%的赔偿金。

3、乙方施工时,每道工序必须严格《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_)要求进行施工。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机具缺乏、技术力量薄弱造成工程进度缓慢、质量较差,明显在协议工期内无法完成承包工程建设任务或工程质量缺陷较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另行安排施工队施工,并要求乙方赔偿由其造成的损失,已完成部分分项工程款不予结算。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对工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对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1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超过10000以上的医疗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2、乙方随时负责清(整)理现及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执行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甲方每例行检查出一次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给予罚款最低限额500--1000元处罚。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达成协议,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3、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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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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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确保房屋在使用期间使用及经营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年月日签订的《商租租赁合同》,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出租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经改造后,在出租房屋内的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并向甲方提出书面备案。

3、乙方作为仓库使用的房屋,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4、乙方在不影响该房屋主体安全结构并符合设计及建筑规范的前提下,可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对装修拆改情况应向甲方留书面备案。

5、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结构改变或装修时,需具备施工资格的持证装修人员施工,方可进行,相关装修改造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取得相关部门(包括消防等部门)的审核批准, 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6、合作期间,乙方对房产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行为的,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警示,若在此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或者对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的,在开业前应取得相关合法合规的经营手续,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业。如乙方违反本条款,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宜,或存放可能引起爆炸、火灾、腐蚀、污染等一切危害的物品,如乙方违反本条款,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9、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并应负责修缮房产并赔偿相应一切损失,承担一切责任。

10、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租。

11、乙方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12、乙方如需悬挂广告牌必须按照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在室外悬挂、搁置、张贴任何物品,应保障该物品的安全性,若因该物品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因乙方对该房产(包括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损害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及承担一切责任。

15、合作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损害与甲方无关。

16、本协议是《商租租赁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商租租赁合同》如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17、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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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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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镇_______村_______组﹙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镇 ﹙以下称乙方﹚

为了搞好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让甲方今后在此居住全家安康幸福,子孙兴旺。因此,杜绝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工程为私人房屋建筑施工。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进场施工前甲方须对乙方代表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将该房屋建筑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即砌砖,搭架,升架,打楼面及进行一切高空施工﹚向乙方讲清楚。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代表为安全责任人,负责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建房注意事项等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建筑场地。

(3)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地打架斗殴、酗酒。严禁酒后上班。

(4)乙方负责此项房屋建筑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建筑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房屋建筑施工。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证实人:__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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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4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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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_____》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2.4合同工期

2.4.1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2.4.2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4、合同价格

4.1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含%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b《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5.2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辅助设施

6.1施工供水

6.2施工供电

6.3施工用风

6.4现场施工道路

6.5施工住房

6.6其它: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费用收取材料款。

7.2其他: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其它:。

9、质量要求

9.1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优良率达%)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标准。(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9.2.4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5其它:

1、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c,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2其它要求:

11、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职业健康

11.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d,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其他要求:

11.2环境保护

11.2.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12其他要求:

11.3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e。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13.2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人力资源投入

14.2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其他要求:

16、工程量确认

16.2.1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定为准。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部门校核,经部门审核,经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8、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9、违约责任

19.1甲方违约责任

19.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19.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19.1.3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9.2乙方违约责任

19.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元至元。

19.2.2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19.2.8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21、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21.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结束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1.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2、争议与_____

2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提请北京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区(县)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权书

b工程量计价清单

c技术条款

d安全生产责任书

e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f保廉合同

g双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项目部全称)乙方:(营业执照标注的单位名称)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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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经理,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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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利的完成20__年校舍安全工程第二批次第六标段(丰台八中)的施工任务,特承诺保证如下:

第一条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场内道路必须保证畅通;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废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学校下水道;不得破坏校园里的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三条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

第四条施工车辆进出丰台八中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建设单位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第六条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红色为业主专用颜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第八条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九条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操作人员证件齐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暖严防工人煤气中毒。

第十条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我单位甘愿接受工程项目部对本单位的任何处罚,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民事或刑事责任。

承诺保证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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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校园施工管理安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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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医院设备管理制度,发挥医疗设备的最大效益,保障临床使用,降低设备维修成本,结合医院实际落实以下责任:

1、配合设备科做好新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接受设备工程师的操作培训,努力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技能,了解设备的一般维护保养常识。

2、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熟读设备使用说明书,严禁违规操作,绝对禁止不了解机器性能和设备操作规程的人操作使用机器设备。

3、定期对机器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环境卫生,做好设备房间的通风除湿工作,每个月不低于两次对机器设备进行清洁除尘、不低于一次对电脑垃圾、打印机纸屑、纸尘的清理,并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记录。

4、做好设备的安全用电和防雷工作,做到人走断电,以减少机器内耗节约成本,延长机器寿命,有接地要求的设备一定要接地使用,防止人体触电事故的发生。

5、发现或怀疑机器设备存在问题时,必须及时准确的向责任护士长或设备科反应并立即停止使用,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器设备。

6、需要移动使用的设备,必须要小心移动,注意附件的收放,不要产生拖挂和电源线的碾压,以免造成短路造成危险。

7、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操作(技术监督局规定范围)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格证,禁止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8、如科室有新人进入又不熟习所管机器设备操作,责任人有义务对该人员进行培训。交接班时嘱咐接班人员注意设备有可能出现什么问题以及操作事宜。

9、本责任书签订后希认真履职,如不按上述要求执行,医院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合江县中医医院:

责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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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技术,生产,全文共 1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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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局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及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利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3.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5.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6.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4.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5.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6.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7.教育本班组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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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安全责任书推荐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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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成都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屋面遮阳蓬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为明确职责,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安全职责书,具体资料如下:

1、乙方应做好在装修期间装修员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装修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以及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2、施工期间住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大声喧哗、打闹,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事情。

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在高架上施工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5、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务必贴合安装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6、乙方务必坚持每一天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掉电源。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所有的装修材料应码放整齐,装修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理解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施工。对施工用的脚手架和施工电器应严格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0、本职责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甲方工程监管人签字:甲方工程监管人电话: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乙方工程负责人签字:乙方工程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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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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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装修施工管理,理顺装修现场的施工安全和行为,分清装修施工的违约责任,保障区内人员、财产、物业、车辆的安全和有序,装修单位应遵守下列有关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佩戴通行证进出装修现场,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并按规定运送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必须袋装。

2、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并按装修材料的种类和特性,分类存放,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3、装修期间,装修单元内必须配备两个以上干粉式灭器,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和作饭,一经发现取消装修人员装修资格。

4、公共场地严禁堆放装修材料和垃圾,装修单元注意关好门窗,在管理处规定的时间内施工。

5、室内装修工程不得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严禁在公共场所进行烧焊、喷漆等有碍公共安全行为。

6、不得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水表、配电柜、消防设施未经申请禁止私自改动。

7、严禁改动或损坏原有房屋内的承重结构、抗震结构、上下水主管道、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电梯、共用排烟道、屋面防水、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吊顶、屋面等本体公共设施。

8、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及房屋内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做好洗手间、厨房、空调房、配电间等室内配套设施的用气、用水、用电等安全保护措施。

9、洗手间、阳台、厨房装修时,必须做防水处理,吊顶部位应预留检查结构,便于日后的检查与维修。

10、禁止在承重墙、梁、柱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红砖墙、超负荷吊顶、地面大面积铺设大理石、云石等。

11、装修期间严禁有干扰或损害邻近业主的利益和行为发生,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12、施工人员及装修材料统一从地下车库进入,施工单位使用电梯运送材料、工具、设备等,必须按电梯管理人员提出的要求或有关管理规定运载物件,如对电梯有影响的,必须提前做好预防和保护措施,否则电梯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使用电梯。

13、单元装修必须自开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装修。

14、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不准擅自在给排水、消防管道、空调主管道上开口按管;所有主管道装修时不允许用装修材料包起来,若不可避免时,要留有检修口,便于日后的维修与管理。

15、装修过程中,禁止在通风井道上私自开孔并改变其建筑结构。

16、装修时,不许改变单元正门的原设计位置和宽度。

17、严禁破坏建筑主体的外墙面;禁止改变阳台的建筑功能,高层住宅严禁封闭阳台,改变窗子大小或颜色,在外墙统一位置上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网按物业公司规定及要求安装。

18、装修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施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星期六、日为休息时间,禁止施工。如有需要,管理处可视装修实际情况,调整装修作业时间。

19、以上未包含内容按管理处审核意见进行施工,装修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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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2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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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积极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和谐氛围。项目经理部与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履行各自责任。

一、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汶马项目高速公路C21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责任目标

(1)杜绝职工(含民工)因公、非因公(病故除外)死亡事故,确保无责任事故。(2)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

(3)杜绝发生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公共安全事件。

(4)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避免群死群亡。

(5)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率为100%。

2、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国家、四川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合同文件及公司、管理局的各项安全规定。

(2)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持续改进。

(3)落实“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新员工、农民工等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制度,严格落实项目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4)强化安全目标管理。将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作业队、班组(或岗位职工)及协作单位。按季度或年度检查考核兑现。

(5)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申报制度。

(6)落实危险源动态管控、隐患排查整改和特种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制度。(7)落实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8)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按合同文件及公司、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申报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合理有效使用。

(9)制定与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防洪度汛、森林防火等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季节性气候变化和应急管理要求,落实防洪度汛、森林防火等应急物资,积极组织开展防洪度汛、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应急救援演练。

(10)及时、如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和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1)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示范班组(安全和谐型)和安全文明岗位,努力实现3级达标目标的管理要求。

(12)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监督检查及时全面、记录完整,《安全生产履责监控办法》落实的好。

二、施工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责任目标

(1)杜绝职工(含民工)因公、非因公(病故除外)死亡事故,确保无责任事故。(2)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

(3)杜绝发生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公共安全事件。

(4)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避免群死群亡。

(5)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率为100%。

(6)对本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负责。

2、工作目标

(1)协助安全总监、质量安全部,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环保工作。

(2)督促检查本项目部现场各负责人、班组长及作业人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环保职责。

(3)配合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环保保证体系,保障安全环保措施费用的有效投入。(4)督促现场各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认真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落实不到位的,禁止组织施工。

(5)督促各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6)合理安排现场的作业人员,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配合安全环保部门做好各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工作。

(7)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认真做好现场各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8)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认真开展“三工”活动,对现场的“三违”现象负监督管理责任。

(9)督促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各项森林防火、消防等工作,对施工现场的森林防火、消防设施等进行巡视巡查,发现压力不足或损坏的及时通知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进行更换。

(10)加强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的日常检查及参加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及时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复查。整改率达到100%。

(11)组织各作业人员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积极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汶马高速管理处、监理办、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保水保的文件、通知要求。

(12)自觉遵守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13)负责做好本施工队的消防保卫工作,不发生各类火灾、被盗事件。

(14)负责本施工队的办公、生活垃圾的清理及固体有害物资的回收,不发生乱丢造成环境污染。

三、附则

1、本责任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汶马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中铁十七局集团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施工队长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结束。

3、本责任书解释权属汶马高速公路C21合同段项目部。

项目部负责人: 施工队队长: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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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校园施工管理安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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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为了保障本区域内消防设备的有效性,更新维护及时性,发生火灾危险时能够“拿的出、用的上、速度快”的目的,消防器材现采用“谁主管,谁负责”的方式,辖区消防器材保管责任人有义务保证消防设备的完好和有效。现特制定各部门消防器材保管责任书,并确定车间主任、食堂主任、维修间主任等为消防器材保管负责人,其责任如下:

一、熟知辖区内消防器材的具体位置、数量和使用方法及特性;

二、保障辖区内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除非紧急情况,他人一律不得使用和移动消防器材;

三、消防设施前面严禁堆放物品,保证消防器材能够方便顺利的使用;

四、对辖区内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经常维护保养,保持清洁。保证每月至少一次对消防器材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若出现自然损坏,及时上报部门主管,统一请购更换或维修;

五、出现辖区内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丢失和损坏现象(除自然损坏外),部门领导有权追究当事人责任,要求照价赔偿,如未找到当事人,则由辖区内消防器材保管负责人承担赔偿;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辖区保管负责人更换时为止,。辖区保管负责人更换另行签订新的消防器材保管责任书。本责任书一式贰份,负责人所在部门、行政部,各执一份。

安全员:

日期:

区域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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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1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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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双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施工责任,保障施工双方的财产及人员的安全,保证本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责任状如下:

一、 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等法律规定,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适时召开安全施工工作会议,统筹安排工作,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各级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年度安全施工规划;各施工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认真审阅并签属>加强安全管理和督导检查;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保障安全施工;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建立和规范安全施工工作管理档案;认真完成安全施工各项任务。

二、 乙方建立本单位安全施工监督管理组织,抓好安全施工监督管理网络建设,足额配齐安全施工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部门的全面建设,确保安全施工监管网络真正发挥作用;认真开展“安全管理规范”活动,规范安全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施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乙方安全管理做到如下要求:

1、 严禁招用在逃及有犯罪嫌疑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信。

2、 各单位施工人员统一办理工程现场进出证,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厂区进行破坏活动。

3、 各单位严格管理各自人员,如出现打架斗殴及盗窃现象,将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1000 元-5000 元)。

4、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及特殊作业者,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有相应防护措施,严禁无证操作。

(二)乙方施工材料及废料的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以下几点:

1、 施工材料因需要运出现场时,必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送达甲方建设部相应部门核实,由甲方建设部开具出门证明并盖章方可运出。

2、 施工过程中废弃材料的处理,要服从甲方建设部统一安排,严禁私自把废品收购人员带入施工现场,造成施工现场混乱防止出现偷盗现象。

四、 乙方要认真配合安全施工检查,加强安全意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和工作场地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 乙方各施工单位要指定相应安全负责人,凡是动火动电施工都应有安全负责人监督。

2、 甲方建设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各单位的现场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将勒令该单位停工整顿并做相应处罚。

3、 乙方各施工单位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巡视、纠正,甲方警卫人员进行协助,共同维护秩序。

五、 乙方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的各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性大的岗位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作;加大对各类隐患的整改工作;通过治理整顿,切实消除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六、 乙方要严格对伤亡事故的查处工作,事故及时统计上报,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最迟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3 小时,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七、 乙方在安全施工工作中,无失职或渎职行为。因监督、检查、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 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规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责任:

1. 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如《现场施工安全规定》等安全技术文件。

2. 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措施,特别是可能造成停电、触电、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3. 开工前,负责审查乙方编制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要定期组织乙方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4. 甲方应定人、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二)乙方安全责任:

1. 开工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认真学习甲方提供的《现场施工安全责任状》等安全技术文件,经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 开工前乙方应与每位现场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技术责任书》。

3. 开工前必须编制《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供甲方审查。

4. 施工中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规范行为。

5. 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 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 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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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校园施工管理安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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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播电视台是学校的重要部位,室内的设施、器材属贵重物品,广播电视台设备应有明细的帐册,对新增的设备、器材等要及时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并做到每学期结束前清点一次。

2、室内的播音、扩音设备、灯光照明设备、空调、电视机、摄像机、电脑、数码相机、校园音响设备、窗帘等要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不能“带病”使用,并保持室内卫生、地面整洁。

3、广播电视台设备必须严格控制外借,确需外借的,需经校长室和总务处同意,出借时必须有记录和签名。

4、广播电视室钥匙做到专人保管。离开场所时要关窗锁门,拉上窗帘,每天下班前要检查一遍,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5、设备、设施、器材更新、添置或报损,系由负责人书面申请,交校长室批准同意后再由总务处办理。使用时要爱惜各种器材,加强责任心。

6、广播电视室负责人要制订出财产管理制度,并且认真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校长:

广播电视室负责人:

万州区龙沙中心小学

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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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2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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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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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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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事关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单位一把手的安全责任,把学校安全工作抓全、抓严、抓细、抓实,确保学校安全的万无一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高新办事处教委主要负责人与各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签定《__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年内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二、值周组在值周期间,必须时时检查和管理安全问题,确保学生在上放学、活动期间的安全;值周领导、值周人员必须在学校住宿值班(每晚一号楼和二号楼各一人),以确保校资校产安全。

三、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从而保证学校时时、事事、处处有人抓安全,无死角。

四、学校要将安全责任书层层延伸到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后勤教辅人员。各处室要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形成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五、加强幼儿宿舍管理。幼儿宿舍是幼儿日常生活的重要场所,切实加强幼儿宿舍安全管理,事关幼儿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有幼儿宿舍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幼儿宿舍安全。

六、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自查。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化学药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确保隐患整改率100%。

七、要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时刻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对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拖延报告,力争使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八、杜绝学校发生火灾、中毒、校舍坍塌、交通等造成的师生非正常死亡和重大责任事故。

上述内容将作为评选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也是教委对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做得好的单位,将给予表扬;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_____教委 (章) 责任人:

单位(章) 责任人:

__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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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安全责任书优秀范文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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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 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 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安办。

5、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 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米。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 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 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 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 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 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 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 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 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工程主管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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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工地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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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是建筑公司!工程项目:公司墙砖修补工作为加强合作意识,明确责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要求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对乙方违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象有权按甲方制定的安全检查考核细则规定给予处罚;因乙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施工作业,导致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所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持证上岗,并将其有关证件提交甲方备案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上岗。

3、施工中,乙方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提供安全保护用品,提供各种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的绝对安全;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法律责任。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技术规程,不得强迫指挥或者违章指令施工人员挥违章作业,否则,如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应当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万无一失;如发生任何性质的安全事件,乙方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对现场实施紧急救险和处理,保护好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甲方和有关安全事故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

6、乙方要保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从思想上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7、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凡不了解“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都不许参加施工。

8、乙方要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标志、安全警示标识,并将其置放于醒目位置,防止过往人员受到伤害;如造成过往人员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法律责任。

9、在出现安全隐患时,乙方要及时予以排除,并自行承担费用。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终止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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