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开标前泄露标底;
(八)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九)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二)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三)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大宗印刷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小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采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人员在外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应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归还到出差人员的公务卡里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结算科目按县直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九条 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不销账、不缴回余款等逃避监管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领用存账、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 财务机构
第三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要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三十一条 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三条 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三)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四)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五)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六)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七)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八)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九)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十)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十一)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八条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 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三)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四)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四十条 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二)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三)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四)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一条 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一)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二)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三)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四)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五)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六)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一把手)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审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提升全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各项规定,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协助领导管好财、用好财,为领导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2、认真审核报销或开支的各种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登记总账、明细账,做到数字真实、凭证完整。按时、准确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每月25日,将财务报表和下月用款计划(及公用经费书面申请)上报镇财政办。
3、每年初,会计人员根据上年度决算报表和会计资料,做好旧账冲转,将各科目余额结转新年度账薄,并试算平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并健全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便于核算。年终在镇财政办的指导下,做好年终决算及决算报表工作并撰写决算分析报告。
4、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调整和上缴手续、做好干部职工的药费报销工作。
5、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开支标准和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办理。
6、做好债权债务的催收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收。按照领导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呆账、死账。
7、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8、严格按规定领用并保管好“统一收据”,做到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9、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自行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管理、支付、存取及有关的结算工作,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和挪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2.负责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3.负责日常的收付及报销工作,严格审核原始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开支有权拒绝受理,做到收款有收据,付款有凭据。
4.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帐,已办理完的收、付款凭证按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负责银行送款、结算及银行有关业务往来工作。月末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负责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要求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内容完整。
7、每月25日前编制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报告单,连同会计记账凭单交予会计人员。
8、负责药费、补贴等项的造册、发放工作。
三、内部牵制制度
1.岗位分离。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不得互兼,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账钱分离。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业务由出纳办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票章分管。出纳人员掌管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会计人员保管“统一收据”,发出时做好登记,以旧换新。
银行预留印鉴(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由出纳和会计人员分别保管,签发支票双人盖章。
四、预算资金管理
1、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根据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经镇财政审核一把镇长审批后,下达部门预算指标,并按单位用款计划进行拨款。
3、要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4、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预算外和专项资金管理
1、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各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乱收费。
2、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均为国家财政性资金,按照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取的支教费、出租收入、经营收入、业务收入、回扣款项、其他收入等要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直接坐支、公款私存及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但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3、专项资金管理。凡属工程、基建、 维修、拆迁、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向镇财政上报资金拨款报告,经一把镇长签字审批后拨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截留挪用。
六、支出票据的管理要求
1、公用经费支出必须凭正式发票报账。比如: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礼品及招待费、汽车修理费等支出,要求索取正式发票报账。
2、支出票据上的内容必须具备:单位的名称;开票的日期;出票方单位公章(要求:清楚);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支出票据,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有错误,要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要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4 、对修车费、购买固定资产、购买药品等支出票据,票后必须附有出票单位盖章签字的明细表或验收证明。
5、加强票据规范管理,严禁白条入账。
6、各项支出票据,签字审批手续必须齐全。
七、支出票据审批手续
1、人员经费支出。必须由财务制表人签字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方能发放(或送交财政局进入统发)。预算内资金工资项目的发放,严格按照区人事局的批复和镇财政的通知标准发放;预算外资金的支出,要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任何单位不准私自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项目。
2、公用经费支出,不论预算内或预算外,凡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要由经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凡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事先要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财政审核并报分管镇长批准后,方能使用,同时由经手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八、固定资产管理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年度终了前,各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真正做到账实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手续必须齐全,并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对应该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审批、销账手续。
3、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等)。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先向镇财政办公室出具书面申请,经财政办核实同意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处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其变价收入作为预算外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九、其他规定
1、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财务档案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档案的内容、保管时间、移交和销毁,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各预算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的会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镇财政将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镇财务管理规定的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对不重视财务管理、不执行本规定或在审计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或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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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
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批。
3.3、各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星期日)加班调休。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 星期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或星期六的下午
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法定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4. 加班时数: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5.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8. 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参加讲座、会议、培训或公司社交宴请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加班,公司不会为此支付相应报酬或给予调休。
第六条 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6.1 、加班调休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享受不定时工作制,则不享受加班调休。
(2)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按现目前公司上班作息时间并未达到标准工时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拿入调休。
(3)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星期日加班与平时延时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3倍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调休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调休。
(4)员工也可要求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调休时间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在六个月内安排员工调休。
(5)调休需填写《调休单》。
6.2 加班工资计算
(1)员工如无法得到调休的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按照基本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用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却得小时工资标准,在计发加班加点工资和请事假扣发工资时,均按此标准执行。
(2)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补贴;安排员工在公休日(星期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补贴,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新年(1 天)、春节(3 天)、清明节(1 天)、劳动节(1 天)、端午节(1 天)、中秋节(1 天)、国庆节(3 天)。}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补贴。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之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本制度自20xx年09月01日起执行
篇2: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模板_规章制度_网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合格者并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新上岗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进行相关的食品知识、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五、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更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无污垢。
六、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及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七、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八、符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人员需要佩带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该清洗,操作时应该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物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专间操作人员在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二、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洗涤以及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六、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品用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相关药剂管理制度】
为防止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以利保管员做好操作间及储物间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必须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所有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帐,出库下帐,帐物相符。
二、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至少)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干净,地面请洁。食物、食品不落地,做好防潮、防霉、防鼠工作,每天清扫,库房卫生无异味,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四、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五、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六、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外观与食品类似的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七、库房保管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不在库房内吸烟。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采购查验使用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2、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使用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化)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4、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5、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6、严格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7、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8、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香料和加工助剂应备案并批准后使用。
【食品储存及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销售食品的安全管理,防止食品在运输及储存中发生质量变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材料,其材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外包装材料,其规格尺寸、强度等也必须符合相应产品标准。
第三条经验收合格的食品必须存放专用食品库,食品库四周不应有污染源,以确保食品储存无污染。
第四条食品仓库应符合食品储存要求,不宜直接堆放于地面,应在底层加入搁板。
第五条食品应按批号分别堆码,并有明确的标识注明,食品出仓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保证食品的合理周转。
第六条食品仓库要有防鼠设施,有效防止鼠害。
第七条食品运输应按照运输要求进行,运输工具必须清洁无污染,保持货物安全,符合食品运输要求,不得与其他有毒污染物同车运输。
第八条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运输卫生要求,运输质量要求等,并有运输合同。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尔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须进行热力消毒
4、餐厅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化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学生餐制作成品到学生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后供应。
7、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学校餐厅不得出售冷荤凉菜。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10、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家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餐饮服务业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投诉第一受理人。接到客人投诉后,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
二、接到客人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四、了解客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客人需做调查及大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客人。
五、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顾客较多的场合处理。
六、单独接触客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七、若属客人误解或不了解学校有关规定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沟通同顾客之间的联系。
八、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客人,征求客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
九、根据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适当优惠或赠送客人食品、饮料。
十、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学校每次的投诉记录,交办公室存档。
十一、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篇3: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大楼内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采取面部识别的方式进行考勤。
第三条 在正常工作日内,每天分早晚两次进行考勤。即每天早上7:00-8:30,晚上17:00-18:30,为考勤时间。
第四条 考勤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孟江艳具体负责,做好《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制定、收集和汇总。
第五条 因公务活动不能正常参加考勤的,应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到考勤管理人员处领取并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经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凡不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均视为旷工。经批准的外出培训或学习,视同公务。
第六条 凡因事假、病假、年假及其他情况等不能参加考勤的,按照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七条 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凡超过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时间即为迟到和早退。当天一次未考勤视为旷工半天,两次未考勤视为旷工一天。
第八条 建立考勤月通报制度。在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由考勤管理人员依据考勤系统记录和《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对上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送局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第九条 由局组织部、监察室、办公室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
第十条 考勤情况将作为个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凡无故不参加考勤全年在10天以上的,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xx年三月六日
篇4:管理制度
常规、卫生:
1、严格遵守幼儿园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卫生常规等等)
3、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
6、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7、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8、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9、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0、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篇5: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部制定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20xx)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20xx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20xx人以上的村限额20xx元;(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20xx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七章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纪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7、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好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变动时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结移交会计资料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委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6:2024办公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培养全员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全体员工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力倍特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隶属的办事机构办公场所。
3 定义
4.1x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本制度年度评估、修改 4.2x集团总经办负责审核 4.3x集团总经理负责审批
5 程序 5.1上下班要求
5.1.1所有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不许早退,严格执行打卡制度,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为公务外出必须到人事部登记报备,填写《外出申请单》写明外出事由。如若紧急情况外出,第二天必须到人事部补办手续,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5.1.2凡是违反本制度的员工,统一由行政部开出处罚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批,总经办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2办公室仪容仪表规范
5.2.1办公室人员周一到周五上班时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服装干净整洁无污渍、无破损、无掉扣;周六可穿休闲服装,但严禁穿着袒胸露背、超短裙、超短裤等另类服饰到办公区域。 5.2.2工作期间女性员工长发梳理整齐,化淡妆,严禁爆炸式等怪异发型或浓妆;男性员工头发 前不覆额,后不及领,侧不掩耳,不得剃光头,面不留须,不染夸张发色,保持干净清爽。 5.2.3不留长指甲,无甲垢,随时保持双手清洁;女性员工不涂明显夸张指甲油,不佩戴夸张首饰。 5.2.4不准穿拖鞋或无后绑的凉鞋出现在办公区域,不穿有金属鞋跟的鞋。
5.2.5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垃圾;不准在办公区域内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嘻哈打闹。 5.2.6办公区域内员工坐、立、行姿态要庄重,不准东倒西歪或坐在办公桌面上。
5.2.7公司所有职员按照岗位要求统一制定对应的工作服,所有工作服发放标准参照集团20xx年2月17日发布的《工作服管理制度》执行。
5.2.8凡是违反(5.2.1条——5.2.6条)任意条款视情节轻重,原则上只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如经教育仍有违反或执意继续违反的,由总经办裁决予以相应处罚。
5.2.9无故违反(5.2.7条款)的,每发现一次直接给予一级处罚,单月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并给予二级直至四级处罚。
5.3办公室礼仪规范
5.3.1同事之间彼此交流应以姓氏加职务称呼之,树立良好的办公室伦理。
5.3.2碰到领导出入、客人来访或同事之间见面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交流时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等礼貌用语,不讲粗口话,不大声调笑喧哗;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不卑不亢有礼有节。
5.3.3与领导或者客人同时进出时,应面带微笑侧身站立,请领导或客人先行,不抢道,不怠慢。 5.3.4人在电话机旁,电话铃声响起三声之内必须接听,如不在座位上旁边的同事应积极主动代劳。 5.3.5接听电话时,面带微笑,自报公司名称及姓名,如“您好,力倍特饮料公司张三”或“您好,行政部李四”;对方找的人不在,需讲“不好意思,张三不在座位上或有事外出,方便的话请您留下口讯,事后我会转达给他”;要挂线时应讲“再见”,原则上应让对方先挂线;
5.3.6接听电话时要保持一个温和、平缓的语调,不得大声对骂,不得长时间接听或拨打非工作需要的电话,接听私人电话应以5分钟为限,长话短说,如特殊情况必须请示上级,获得批准后方能继续,但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5.3.7前台人员要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及时准确的传达到当事人,以免耽误相关事宜;待人接听电话的,也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传达给当事人。
5.3.8凡是有违反办公室礼仪规范条款之一的,原则上给予警告,并给予教育指导,多次违反并累教不改且态度恶劣的,给予一级至二级处罚。
5.4办公室行为规范
5.4.1爱护公物,杜绝浪费,个人工作区域内要保持干净整洁;个人桌面文件以及办公用品摆放以5S要求为准,不准乱丢垃圾,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5.4.2垃圾要分类处理,不得将有汤的剩饭菜直接倒在垃圾桶内,严禁将剩饭菜、糖果皮倒进用来装剩茶水的桶内。
5.4.3培养良好的节约意识,不得浪费公司资源,尽量做到无纸办公或低碳办公,最大限度的降低办公成本。
5.4.4本着理解、包容、尊重、互信的高尚情超与同事相处,不拉帮结派,不利于团结的事情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
5.4.5团结同事,礼貌待人,不在背后议论他人,不与他人发生争执,不恶语中伤他人,遇到问题及时积极主动的沟通或通过上一级领导协调处理。
5.4.6积极正面,工作认真不发牢骚,不抱怨,不怠工,传递正能量,以集团公司的核心理念“思利及人”勉励自己,时刻保持良好的心态。
5.4.7正常的上班时间内,不得利用办公设备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或私人的事宜。 5.4.8上班时间严禁玩手机,且手机铃声不宜过大;会议期间手机一律调整为静音。
5.4.9上班时间严禁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者使用QQ等网络平台与非工作有关人员聊天,严禁在公司QQ群内发布不良信息、反动言论、诋毁他人名誉言论。
5.4.10严禁工作期间未向领导说明去向擅自离岗或串岗到其他部门聊天、办私事。
5.4.11要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无故意拖延,不得在工作场合恶意顶撞上级。 5.4.12认真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本条例直接给予二级处罚,如情节严重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将直接给予四级处罚,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4.13在公司内部严禁怂恿其他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散播负面信息或无故诋毁上司的,违反本条例,发现一次给予一级处罚,如情节严重由总经办裁决后给予二级到四级处罚。 5.4.14违反办公室行为规范(5.4.1——5.4.10条例)的处罚标准 1)初次违反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 2)第二次违反的给予一级处罚
3)一个月内连续有3次违反的给予二级处罚
4)一个季度累计达到6次以上不超过10次的给予三级处罚 5)一年内累计12次以上违反的给予四级处罚
5.4.15凡有以下情形者给予二级以上处罚(含二级),如有违反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品行不端、行为不检,给他人或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且情节比较严重的 2)恶意诋毁其他同事或上司,对他人有人身攻击行为的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等行为的 4)恶意诋毁、毁坏公司名誉,造成重大影响的
5)玩忽职守、贻误要务,情节特别严重或致使公司蒙受或可能蒙受重大损失的
5.4.16凡有以下情形者给予四级处罚,如有违反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1)煽动或参与罢工、怠工、破坏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的 2)在公司范围内打架、斗殴的,威胁同事或上司人身安全的 3)对他人有敲诈、勒索行为的,或污蔑、诬告、恶意诽谤他人的 4)组织和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
5)寻衅滋事,故意挑起事端的
6)仿效他人签字、冒用盗用印章、伪造或篡改公司文件的 7)私自伪造或篡改证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
8)冒充他人领取物品、款项或故意破坏公司财物的 9)破坏、毁弃、隐匿公司设备、财产及文书的 10)受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5工作环境
5.5.1员工工作桌面除了经常用到的办公用品外,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或其它物品 5.5.2员工下班时要清理整理工作桌,整齐摆放各种办公用品,涉及商业机密文件或贵重物品要放到抽屉或档案柜锁好,椅子要摆放在桌子下面,最后离开的要关闭空调、饮水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明灯等用电设备。
5.5.3员工私人物品要保管好,不要放在显眼的地方,应当锁人抽屉或私人储物柜。
5.5.4员工不得随意搬动办公桌、办公椅、复印机、打印机、文件柜等以及其它公共使用设备。 5.5.5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要安排人员马上清理桌面物品,会议室座椅及时归位。 5.5.6工作过程中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到办公室,不得携带有强烈刺鼻气味的物品到办公室里。
5.6办公用品领用管理
5.6.1新员工入职时到行政部领取办公用品,离职时要一并退还给行政部,易耗的办公用品除外。 5.6.2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办公使用的电器设备时,要在《办公用品领取登表》填写清楚方可领取使用(主要是指归到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设备)。
5.6.3如本部门需要增加办公设备、申请办公耗材或进行设备维修,须先填写《物品申购单》或《维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批统一交行政部汇总,再提交到总经办批准交采购统一安排采购 5.6.4各部门负责人要秉着“勤俭节约”原则控制好本部门的办公用品的申购和使用情况,凡超过定额使用时,必须在次月月报中作出说明。
5.6.5各部门负责人要每月做好办公用品预算,并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交行政部备案
5.6.6严禁员工把办公用品带回家私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一级到三级处罚(依据情况由总经办裁决),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给予四级处罚。
5.6.7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办公电脑主机、办公桌椅、电脑显示器等办公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相关的费用。
5.6.8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考勤管理制度》相应条款执行或由公司总经办裁决。
5.7相关附件
附件1《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
附件2《物品申购单》
附件4《处罚通知单》
篇7:考勤管理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校长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中心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教导主任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小时计(不足1小时计作1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导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职工就诊一般不超过2小时,并需在离校时交出就诊单,若就诊后不回校,一般应在下午二点半后前往;上午看病应到校后再去;必须清晨做的检查,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清晨急诊,则应及时通知学校并回来补办手续。
5、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钟之内的迟到外,每迟到一次(30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30分钟的视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经查实以一天事假论。
8、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10元。
3、集体备课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本规定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执行。
篇8: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行政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行政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行政部车辆管理员( )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行政部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行政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 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公司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 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 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 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 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 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 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 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 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 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 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
嘉兴泓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总 经 办
日 期:
篇9: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财务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由校长负总责,并做到“见账不见钱”。明确分管副校长负责具体的资金管理和支付。
第二条 中小学校“计划”资金按照“校财局管”要求,实行报账制度。中小学校按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专户,确定专人负责日常账目核算工作。分设会计和出纳,会计做好分类核算,出纳做好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目核算要“日清月结”,并建立健全会计档案,以备审计核查。
第三条 学校每月初将当月的“用款计划”报教育局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预支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学校财务人员及时审核汇总票据并附经学生签字认可的实名花名册,经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签字后,每月至少一次到教育核算中心报账。
第四条 “计划”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全部用于学生伙食。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堂设备购置等费用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食堂煤、水、电等相关费用可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
第五条 学校可收取社会捐赠或在国家补助基础上家
第六条 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实行“统招、统购、统配、统送”,由教育局核算中心统一结算并作账务处理。鲜活产品、零星原料由学校自行采购,并做到票据齐全。少数没有正式发票的要有供货人签字的收据并记录联系方式,据实核算入账。购物发票(收据)经采购人、验收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后,财务人员进行报账。每月进行采购清单统计表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 根据食堂原材料采购、保管、领用的情况,保管人员据实填写材料入库单和出库单,每月进行出、入库清单及盘存表的登记工作。
第八条 食堂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一级明细账。食堂固定资产的购进实行批复制度,由食堂提出申请,报分管副校长审核、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按要求办理采购手续,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固定资产的购进不能用“计划”资金进行开支。
第九条 加强食堂成本核算。学校结合实际细化支出范围和标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十条 “计划”当年资金结余流动到下一年度使用。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计划”监督小组,参与和监管经费收支等事项的管理。
第十三条 设立“计划”公示制度,每天将菜谱、材料品种及数量、价格、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公示。
第十四条 建立财务公开制度。“计划”资金的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教育、财政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部门将“计划”资金使用和管理列为审计重点。
第十六条 对有以下情况发生的,必须立即整改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原材料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与供应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
2.资金使用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和原材料或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3.虚列支出,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的。
4.克扣、挤占、挪用学生“计划”资金的。
5.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篇10: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文明管理,热忱服务;
2、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的住宿,宿舍管理员凭借《员工宿舍入住申请表》方可安排员工住宿,做好登记,并告知宿舍管理相关规定;
3、离职人员退宿时,要严格检查携带物品,确保公司财物不流失;
4、监督、检查宿舍的卫生工作,分配清扫,维护员工宿舍正常秩序,制止员工在宿舍楼内乱扔垃圾、倒脏水等行为,保证宿舍楼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住宿环境;
5、维护正常的宿舍秩序,监督、检查、员工按时作息,制止员工在睡觉时间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负责员工宿舍楼的钥匙、物品管理工作;
7、负责建立在住员工信息管理档案、钥匙发放归还档案、物资领取台帐、仓库出入库台帐、宿舍楼固定资产台帐等;
8、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篇11: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一、作息制度
为便加强思想、学习、训练的交流、监控和管理,根据国防生的生活特点规律,办公室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度,并将休息时间调整到周一、周二、其中,周一下午休息半天,周二休息全天,周六、周日不休息。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每日实行7小时工作制度。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二、岗位职责制度
(一)、主任职责
1、在军区选培办的指导下、在省军区党委首长、政治部党委首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总部、军区、省军区关于依托培养各项政策、规定、措施在本单位的全面落实;
2、按照军区依托高校培养军队干部协议和国防生培养目标要求,接受高校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以提高国防生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共同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
3、国防生招生、选拔、教育、训练、管理及办公室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统筹计划、部署安排、检查督促、跟踪落实和质量评估;
4、对所属人员思想、行为和车辆使用的管控,防止失控和出现不安全因素;关心所属人员个人、家庭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副主任职责
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主任不在位时,自动履行主任职责。
(三)、参谋职责
1、按照国防生军事训练培养方案,负责年度军事训练工作(包括平时训练、新生军训、暑期集中训练、当兵锻炼)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
2、协调省军区机关、承训部队和依托院校相关部门,抓好集中训练中训练骨干的配备、参训人员思想动员、训练时间、内容的落实、训练器材物资的保障、训练经费的结算、训练成绩的核定、登记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3、早操和周六军事技能、体能训练的计划安排、检查指导和落实;
4、协助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
(四)、干事职责
1、办公室年度、学期、每月、每周工作、办公室政治、业务学习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以及各种会议的纪录、保密办公有关规定的落实;
2、国防生招生、选拔的计划、宣传、考核面试、政审、体(复)检、录取等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
3、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拟制、落实和党团组织建设、典型的培养、宣传以及毕业后的跟踪;
4、国防生毕业派遣、考研、保研、读研、优秀国防生(毕业生)评选、国防生违纪违规、违约处理以及修订、制作、发放、回收;
5、国防生网站的制作、维护,发挥网络宣传在国防生招生选拔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五)、助理员职责
1、国防奖学金的请领、发放和违约金的追缴、管理;
2、发放、填写、回收;国防生档案材料的整理、交接以及国防生管理数据库的充实完善。
3、办公室日常消耗物资的统筹、采购和贵重物资的登记、保管、维护;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核销和成员工资、福利的请领;国防生服装发放;
4、报刊、杂志、影像制品的征订、发放、保管;文电的收发、登记、保管;
5、来人来客的接待安排以及车辆的调派、保养;
(六)、教员职责
1、国防生军政理论教学工作的统筹和质量监控;
2、协调教务、军事理论学等相关部门抓好课程安排、教员选骋、备课示教、课堂纪律及考试考核和教学补助等工作的落实;
3、根据统一安排,承担部分军政课程的教学任务;
4、协助做好军事技能、体能训练的落实。
三、分片负责制度
根据两所高校学生分布情况,将日常管理、教育、训练工作划分成三个片区:厦大老校区、厦大漳州校区、集美大学片区。每个片区设负责人1名,在办公室主任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负责该片区国防生思想跟踪、日常管理、学习管控、军事训练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跟训督学促管制度
1、早操跟班。每周二、四、六早晨统一安排国防生早操,时间为40分钟,其中周六早晨1、5小时,主要进行体能训练,值班干部必须跟操;
2、周末跟训。每周六或周日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军事技能训练或政治教育,具体由每个片区按年度教育训练计划,制订月计划。每次训练,片区干部必须到位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3、到课检查。每天正课时间,片区干部要根据各专业课程安排,组织到课情况检查。未到课的要及时查明原因;
4、晚自习检查。晚自习时间,原则上由各模拟连排按专业统一带到公教或图书馆,片区干部进行抽查。
5、就寝检查。每晚11:30统一组织就寝,就寝后值班干部要逐个宿舍检查人员在位情况、电脑使用情况,督促按时就寝。人员不在位要及时查找,禁止在熄灯后继续使用电脑,禁止大一学生购买电脑。
6、卫生检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内务卫生、个人卫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内务卫生流动红旗评比,按每个连队两个宿舍的数量,评选出优秀宿舍。
五、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每学年结束时,召开一次国防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对本学年国防生思想、学习、教育、训练、管理以及办公室自身建设和军校联合培养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部署安排下学年工作;
2、后备军官团干部会议。每学期开学初召开一次国防生后备军官团干部会议,主要对学期各项工作进行筹划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3、思想形势分析会议。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上午,召开一次国防生思想形势专题分析会,主要对国防生的思想情况进行专题分析,查找有不稳定因素的人和事,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4、办公会议。每月中旬第一星期三上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主要对办公室重要工作、重要决定、经费开支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门研究;
5、周工作会议。每周三组织一次工作例会,主要汇报上周早操、周末训练、到课、晚自习、就寝、卫生检查情况,部署安排本周工作。
六、谈心制度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每年至少与所属办公室人员谈心一次;每个片区干部每学期至少要与分管的国防生逐个谈心一次。在增加情感交流的同时,全方了解国防生的家庭、个人学习、生活及思想情况,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工作评比制度
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每个人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作为省军区优秀机关干部评选和提升使用的依据。主要根据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评定:
1、在岗在位情况。是否按时上下班,正课时间及周六周日是否在位,有没有不假外出现象;
2、职责履行情况。按照职责分工,需要协调落实的工作,是否及时协调落实、跟操跟训情况是否良好、工作中是否经常出现纰漏、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及国防生对分管工作是否满意;
3、工作完成质量情况。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各片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选出学习、训练、管理先进连队,评选结果与片区干部的工作业绩挂钩;
4、用稿情况。每人每月必须在本办国防生网页用稿4篇以上、学校报刊、电台、电视台和人民前线等报刊、杂志用稿1篇以上。每月用稿情况及时公布上网。
八、学习制度
每周三下午安排政治、业务学习。主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时事政治、依托培养工作政策规定、上级传真、电报、电话通知精神,交流工作体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九、组织生活制度
每隔一星期各组织一次办公室党小组生活会、模拟连党团支部活动。其中办公室党小组生活会安排在星期一上午,模拟连党团支部活动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分别由党小组长和片区负责人组织。主要汇报自己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登记统计制度
公室建立:
1、大事记;2、各种会议纪录本;3、值班记录本;4、用稿情况登记本;5、收、发文登记本。
片区建立:
1、工作日志;2、各种检查登记本。
个人建立:
1、谈心纪录本;2、学习纪录本。
篇12:各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礼貌、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种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职责落实到专人,任务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建立安全礼貌校园。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㈠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职责。
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㈢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㈣将安全职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状况。
㈤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㈥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群众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理解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㈧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㈨做好学生群众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群众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群众活动安全职责制。学生群众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务必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㈩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职责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职责书,落实消防职责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资料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资料,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职责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构成制度。
第九条: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持续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忙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缗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潜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资料。
第十三条: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职责制,作为考核领导和教师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十四条: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用心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校园综合治安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学校要与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健康状况证明的器质性疾病学生应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状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众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潜力。
第二十一条:班级组织的群众课外活动,务必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务必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安全事故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职责。
㈠学校使用的设施设备不贴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㈡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㈢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㈣学校向学生带给的食品、饮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贴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㈤学校知识或应当明白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㈥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㈦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㈧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职责的其他情形。
㈩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的,依法由职责方承担职责。
第二十四条: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职责。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职责。
第二十五条: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全部职责;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职责。
篇13: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贯彻执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我办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劲松(牌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成兵(牌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幸坤权(牌楼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骆霞(牌楼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
陈守元(印盒石社区主任)
陈联国(观音岩社区主任)
黄东方(万安社区主任)
潘中英(太平社区主任)
王明(石峰村主任)
叶平(大河沟社区主任)
周君(搭马桥社区主任)
何永凤(袁家墩社区主任)
何小燕(牌楼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服务中心,幸坤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划分物业管理小区,抓好试点,协调帮忙社区居委会解决有关问题,各社区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
二、规划与目标
1、小区根据需要与合理原则,全办城建规划为176个物业管理小区,(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一类小区)_个;单位型居住区(二类小区)个;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三类小区)个。
印盒石社区17个,其中一类小区1个,二类小区12个,三类小区4个。
观音岩社区19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5个,三类小区10个。
万安社区31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石峰村1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个,三类小区1个。
太平社区30个,其中一类小区5个,二类小区9个,三类小区16个。
大河沟社区20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二类小区3个,三类小区4个。
搭马桥社区29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袁家墩社区21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6个,三类小区11个。
牌楼社区8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4个,三类小区2个。
2、工作目标。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居住环境,并且对于我区创立国家卫生城市、礼貌城市和一流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办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在辖区物业管理小区逐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在20_年底,逐步实现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_年8月1日——8月30日。组织街、居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住宅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讨论,在征求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物业管理小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宣传部署(20_年9月1日——9月30日)。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动员部署。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利益。
3、抓好试点(20_年10月1日——10月30日)。确定大河沟社区、牌楼社区、太平社区为物业管理的试点社区。
4、总结推广(20_年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各社区加以推广,试点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修正和改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搞好分类督促指导,推进(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办的全面落实。
四、主要措施
1、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进度,查摆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级目标管理职责制。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落实物业管理的第一职责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到亲自规划部署,经常了解情景,进取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办物业管理工作有有步骤地推进。
3、强化考评,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区居委会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情景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对物管工作落实好的社区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宣传条例,不主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进取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督导,责令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篇14: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为给本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学校于20xx年暑假期间投入大量资金,在每个教室安装了立式大功率空调,供师生们夏季防暑降温使用。为合理使用空调,节约用电,特制定空调的管理与使用规定,本规定从20xx年秋期起执行。
一、使用条件
我校采用空调与风扇兼用的办法度过夏季,根据天气情况,最高气温超过30℃时,根据学校安排统一打开空调电源,由班级自主管理使用。
二、使用要求
1、制冷时,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5℃。
2、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班电教委员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空调的使用和管理。空调遥控器由电教委员负责,遥控器不得丢失、损坏、否则,将按原价赔偿。空调使用期结束时,遥控器要及时交到后勤处,以便下一年正常使用。
3、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各班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大课间、午休时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4、第一节上课前、大课间、午休、课外活动期间各班必须将空调关闭,遇有不在教室上课的情况,也必须将空调关闭。晚自习结束后,各班应确保将空调关闭。
5、后勤处负责空调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及空调维修工作。各楼层管理员负责送电和断电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移动空调、调高或降低空调温度,要保证空调使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后勤处报告。
6、空调使用时间及温度设置:按照国家有关办公及公共场所空调使用的有关规定,夏季气温超过30°C以上方由学校统一安排可使用空调,教室空调温度设定不能低于25°C,以防止学生进出教室时温差过大,影响身体健康。具体安排如下:上午7:50—12:10,下午14:20—17:10,晚自习:18:30—21:50(高三可延迟到22:20),若遇特殊情况另外申请。
三、违规情况处理
学校对各班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班级量化考核,白天大课间或上其他课离开教室时没有关机的,扣5分/次;中午放学时人走未关机,扣10分/次;晚自习结束后人走未关机的,扣20分/次。
篇15:策划专员岗位职责
1、 策划方案具备针对性、可实现性、可扩展性和竞争力,策划工作高效,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常用工具,有较强的文档撰写能力;
2、 对用户需求及策划流程有专业认识,根据产品的落地情况能同步做出优化;
3、 具有良好分析和创造能力,能够有效判断产品策划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见解;
4、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调动团队就策划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协作解决;想象力丰富,积极主动。
5、 独立有效地完成与策划相关的需求调研和分析任务,跟进产品的开发和运营环节;
6、 完整并准确编写需求调研、需求分析、产品策划等各类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文档;
7、协调推进设计/开发工作的开展和完成,促进相关项目或团队工作计划的开展。
篇16:大院停车管理规定
1、物业服务收费必须遵守省市颁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六个原则:等价交换原则、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差别原则、优质优价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公开原则。
3、服务收费的标准依据: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的规定。
4、服务收费项目包括:
(1)综合服务费,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养护费、垃圾清运费、物业员工工资、福利、保险费、办公费、培训费、维修费固定资产折旧、社区活动费。
(2)公众代办性服务费,为业主代缴水、电、煤气等;
(3)专项服务费,对业主的房屋的自用部分及自用设备的维修和小区内停车管理服务等服务的费用;
(4)特约服务费,房屋装修、家电维修、家庭卫生、代购商品、搬运等。
5、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依据业主房产证标明的建筑面积收取。
6、服务费收取的方式:采取包干制。
7、服务费的收缴和追讨程序:
(1)发送收费通知单(按季度收缴);
(2)首次追缴,第二季度发送第一季度的催缴通知单;
(3)再次追缴,发催缴通知单,并上门收取;
(4)按法律程序处理。
篇17:网格化管理规章制度
1、例会时间:与学校工作例会合并召开。
2、参加人员:一、二级网格负责人。
3、例会内容:通报近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以及对全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4、具体要求:各部门会前要有准备,要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与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上周的工作情况,明确下周工作重点、工作措施,汇报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网格化管理处置反馈制度
1、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的原则给予处置。
2、在处置责任上,由网格责任人处理;涉及校外的事务,由学校安全主要负责人处理。
3、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学校职责范围,应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4、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向教师、学生公示,接受监督。
网格化管理考核制度
1、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2、考核对象:各级网格责任人。
3、考核内容:贯彻落实街道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执行街道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
4、考核周期:实行一月排名,年度总评比,和教师量化挂钩。
5、考核纪律: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篇18:工厂食堂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的日常用餐,实行食堂就餐打卡管理制度。现将就餐打卡使用办法及相关事项规定如下,望就餐人员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就餐时间:
午:12:00——12:30
晚:17:00——17:30(冬季)
17:30——18:00(夏季)
四、刷卡要求:
1、就餐人员,须先打卡再用餐。
2、实行“一人一卡一餐”制度。
五、注意事项
1、此卡只限于本公司职工在本公司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转借他人使用。严禁无卡或不刷卡就餐现象。
3、员工应自觉按顺序排队就餐,做到注意礼让、有序,严禁插队。
4、员工在中午或晚上下班后,到食堂打卡就餐,就餐卡仅限本人使用,若发现不打卡或冒打卡,1个月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40元并通报批评,五次及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5、行政人事部月底根据就餐卡的打卡记录,核算餐费。
备注:员工考勤卡充当就餐卡,此卡是公司员工就餐刷卡凭证。
篇19: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x小学
20xx年9月
篇20:管理实施方案
本着学生至上、服务第一、优化质量、保证安全的原则,搞好学校食堂各方面工作,从包装设计、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安全保障等各方面入手,着力打造卫生、安全、和谐的一流食堂,让学生满意,让学校放心,让社会称心。
1、经营理念、目标与措施
(1)科学管理,营养搭配、安全操作、卫生保障;
(2)食堂的经营理念是创新、诚信、感恩;创新是对产品创新,工作方法创新,诚信是对师生诚信,对身边所有的人诚信感恩:感恩是感谢甲方给我们的工作平台,把学生当亲人,把老师当朋友。
(3)关注细节,提供个性化服务,众口难调调众口。
(4)做到品种繁多,质优价廉、薄利多销、让师生切实得到实惠,力争饭菜品种多样。
化,特色化。饭菜营养搭配,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
(5)餐厅服务水平达到师生满意度85%;食品卫生事故率为0,公司质检卫生合格频次每月不低于2次,员工重大事故为0,员工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文明服务培训率100%,员工健康体检率100%。
(6))服务质量方面、我们将对员工进行经常化、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严格的奖惩制度保证员工的服务质量。
2、经营方案及优惠措施
(1)米饭全部为粳米,自己生产手工馒头。
(2)保证免费粥足量供应。
(3)每天保证菜在两个品种以上。
(4)根据食品监督部门要求,对所出售食品进行48小时留样。
3、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我校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负责食堂的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按规定的就餐时间食用到安全卫生、营养可口的食品。严格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全面负责原材料,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1)菜谱的制定:根据学生的营养需求及烹调口味制定营养均衡、合理搭配、色香味俱佳的营养菜谱供师生食用。
(2)原材料进货保障
①严把源头质量关:食堂将指定专人采购所用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学校及公司制定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对每种原材料选择合格的供货商,对资质合格供货商,同时在食堂餐厅公示定点采购目录,标明供货品种、规格、价格等,确保原材料价格低廉,质量符合要求。
②设置原材料展示柜:食堂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我们将把样品放到原材料展示柜里供师生监督,让师生放心消费。
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主要原材料进行索证索票(供货商的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检验报告单),经检验合格、证件齐全后方可入库使用,杜绝使用“三无产品”。
④严格执行原材料验收及储存制度:每天购进的原辅材料必须有专人负责按要求验收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入库的原材料严格按要求分类存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并做好验收记录和各种台帐。
4、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1)我们将以优质服务、文明举止、规范操作为师生服务,确保食堂井然有序、环境整洁。
(2)明确我们的经营方针,以服务全体师生为核心。
(3)听从校方的管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5)按《食品安全法》要求,严格操作规程,保证让学校放心,让全体师生满意。
(6)餐厅定期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公开接受校领导和全体师生的服务监督、投诉和建议,并及时改进,为师生提供全方位满意的服务。
(7))一年四季做到“四热”,特别是冬季确保食品的温度,做到热菜、热饭、热汤、热心肠。
(8)遇突发性事件(如停水停电),要利用各种资源确保正常供餐。
5、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1)食品卫生
①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对不合格的食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杜绝出售不卫生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卫生的清扫做到一餐一清。
②食品的清洗加工:加工过程中,所有食品、用具不得直接放在地上,必须按规定放到指定地方。加工完毕,所有加工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分类摆放。
③食品的烹调:对加工的各种食品及菜肴要求烧熟烧透,尽可能缩短烹调后菜肴存放时间,同类食品烹饪多样化烹饪后的菜肴必须加盖以防污染。
④售餐服务:售餐前工作人员必须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好整洁的衣、帽、手套、口罩,放置好熟食并加盖。售餐时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主动热情,微笑服务,积极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售餐过程派专人全面负责餐厅的卫生,确保餐厅的.餐桌椅、地面卫生洁净。
⑤食品的留样:严格执行留样制度,对每餐制作的所有食品必须按要求数量留样,存放到专用的留样盒里,留样需专门配备留样冰柜,留样必须存放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随时进行质量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⑥餐具回收、清洗消毒:餐具的回收:将在指定地点放置收餐台,并派专人负责,向就餐者宣传:自觉将吃完的餐盘放到指定的收餐处。餐具的清洗、消毒:要严格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避免二次污染,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做好消毒记录。
(2)人员卫生
①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制度,在上岗前员工必须按规定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同时员工必须经卫生监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具体卫生管理制度见公司公章制度。
②操作人员上岗前,需穿戴公司统一定制的工作衣、帽、鞋、配戴胸牌后方可进人工作间。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如配餐、售饭)应戴一次性手套。离开工作场所或入厕前必须换下工作衣、帽、鞋、口罩,入厕后必须彻底洗手消毒。
③员工上岗时不准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耳环,不准涂指甲油。工作场所不准吸烟、不乱吃东西、不准擤鼻涕、不准挖耳朵、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对着食品打喷嚏。
(3)环境卫生
①加强卫生管理工作,做到一餐一清,周末大扫除,所有卫生区域责任到人。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纱门、纱窗及时更换、及时关闭)。
②加工场所的原材料、半成品、各种用具及物品要按要求分类摆放整齐,防止交叉污染,并要有防蝇、防蟑、防鼠措施。
③切菜板、抹布及食品的覆盖物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进行消毒、日晒,防止生霉。
④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设备,及时清洗、加油,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
⑤废弃物容器要配有盖子并及时清洗,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及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地沟盖不得随意撬起,直接将垃圾扫到垃圾回收处。
(4)垃圾处理
为了保障餐厅环境卫生和维护绿色环保的理念,我公司对日常餐厅垃圾将按照规定,统一处理:
1)食堂各类垃圾实行分类处理,不可回收的统一倒入指定的垃圾存放处,由合作方管理和清运。
2)食堂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和垃圾应单独处理,严禁混入生活垃圾中清倒。
3)保证餐厅下水道等设施完好通畅,如有损坏和堵塞应尽快修复和疏通。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拆除和损坏食堂的卫生设施。
餐厅环境管理方案:
(1)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放入公示栏并悬挂于醒目易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整洁,垃圾及时处理,搞好“三防”工作。
6、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
(1)指定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保管等工作,台帐应妥善保管并随时可供有关部门查验。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按照《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来规范操作。
(3)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购物清单。以上均须留存购物凭证(收据、进货清单等)。
(4)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5)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7)不得采购无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7、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
(1)采购与运输
采购是食品加工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饮食安全的第一个关键点。一是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流通许可证或者工商执照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不得采购以下食品:
①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②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③超过保值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要依法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并进行记录。
二是把好食品的运输关运输食品的车辆、容器一定要专用。如果一车多用,使用前一定要清洗、消毒并注意不要将食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
(2)入库与存储验收入库与储存是原材料进入食品加工流程的第二个环节。
①验收之后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期、感观检查情况,索证情况等。
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③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④贮存场所要做到通风、防潮,保持室内干燥,地面、货架保持清洁,设有防鼠、防蝇措施并避免阳光直晒食品,容器要加盖防尘。
(3)加工与保鲜
食品的加工是指对食品进行化冻、择选、洗切为烹饪做好准备工作的全过程。在这个环节上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加工时动植物的有毒部分未去除或去除不净;食品加工用具如墩、刀、筐、案、泡洗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使食品受到致病菌污染。所以,在这一工序当中,我们要特别注意遵守以下几个操作规范。
①动物性与植物性食品加工时水池、工具、容器必须:分开使用、标记明显。
②放置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及加工工具必须做到:分开使用、标记明显。
③所有的容器在使用过程中都不能直接放在地上,用后都要认真清洗消毒。
④动物性食品解冻时应注意解冻的时间和温度。
⑤蔬菜要仔细择洗,做到:无泥沙、无烂叶、无虫害及异物。
⑥所有加工好的食品在烹饪前必须注意保鲜,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并有专人管理。
(4)烹饪
烹饪是指对蔬菜、肉、禽蛋、水产进行煎、煮、炒、烹、炸,达到色正味美爽口的制作过程。这一过程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一是盛装食物的容器生熟不分造成二次污染;二是加热不彻底、受热不均导致食品中的有害细菌不能被杀灭;三是食品添加剂等化学物品使用不当。
(5)配餐
销售环节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分餐室的空气细菌超标,所用的工具、容器和销售人员带有病菌,所以在销售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个人卫生和操作规范,非分餐人员不得进入分餐间。配餐员的操作规范为了确保分餐环节的卫生安全,销售必须遵循以下操作规范:
①分餐开始前,分餐人员要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分餐用的手套应为一次性用品。分餐用的工具应由保洁柜取出后直接送入分餐间。
②分餐开始前先由食品安全管理员留样,每种饭菜留样不得少于150克,并做到每菜一盒标明生产日期和时间,留样饭菜降到常温后放入专用冰箱保留48小时以上。
③分餐过程中,如果成品不小心掉在操作台上或地上,分餐人员不要自己清理,以免污染双手,要由其他人及时清理。
④分餐时还要注意检查饭盒是否干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绝不允许装入食品。
⑤分餐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分餐完毕后,首先要关上窗口然后把工具、容器码放归位,最后彻底打扫卫生,打扫卫生的工具必须专用。
(6)洗刷与消毒
洗刷消毒指的是对食品加工使用的工具、器具及用餐人员使用的餐具清洗和消毒的过程,它是防止食品被致病菌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消毒的基本要求
①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冼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②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要求;
③洗涮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④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7)就餐大厅
对就餐场所的基本要求是:
①餐厅店堂应保持整洁,在菜肴摆台后或有人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菜肴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②当发现或被就餐者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该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③供就餐者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供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④加强对食堂免费粥汤的管理,免费粥汤桶,有专人看管,专人分餐。
(8)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①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习惯,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佩戴手镯戒指、涂指甲油;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专间(备餐间或售饭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③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④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8、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①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凳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
②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③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lO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④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置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⑤冰柜食品的存储由专人负责管理,冰柜上要贴标识牌,注明冰柜里存放食品的名称、存放时间,食品要放到带盖的容器里存放,存放在冰柜里的食品严格按要求生熟分开、荤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的原则,防止交叉污染,同时要定期清洗冰柜。如有需要储存冰箱的食物,必须待彻底冷却后才能放入冰箱。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9、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
食堂的工作人员由学校负责招聘、培训及日常管理,并严格执行《劳动法》,依法用工。
1)工作人员全面抓好安全工作,包括设备安全、生产安全,及时检查食堂设备的情况,抓好部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大检查力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学校重视员工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相关业务技能,对员工进行服务意识的训练,定期检查并做好培训记录。
3)严把食品卫生和质量关,协助做好食堂的各项工作。
4)在营业期间,学校派2名教师负责对整个餐厅的管理、巡查以及对师生沟通工作。
5)检查工作区域卫生及公共环境卫生的情况,制定并组织完成定期大清扫计划。
6)食堂工作人员掌握市场货源信息和价格行情,分析比较、确定最佳采购方案,努力降低采购费用和成本。
10、投诉处理方案
在食堂的运营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学生沟通这一环节,建立了有效的并能及时解决学生投诉实施方案,以让学生享有优质的服务为经营目的。在经营中我们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来保证学生的投诉渠道通畅:
(1)食堂每餐设值班老师负责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处理,并张贴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
(2)处理师生投诉,要诚恳热情,耐心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投诉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及时跟踪处理结果。
(3)每季度发放一次食堂满意度调查表,询问老师及学生对我们的菜肴和服务方面的意见。
(4)处理有结果、有记录,并填写《投诉登记处理表》,达到师生满意。
(5)主动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使食堂的工作不断提高。
对学校食堂定位及思考
食品安全大于天,将全校师生饮食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通过以下几点关键控制;一是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二是操作流程规范标准化;三是环境卫生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