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二、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三、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四、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第五、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六、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七、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八、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九、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第十、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十一、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篇2: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及附属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学校目标职责管理体系。
第二章:消防组织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第五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学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司其职。学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校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层级消防安全职责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带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
(五)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款者,追究其法律职责
(六)组织防火自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章: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学校宜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并透过印发宣传手册、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举办消防冬夏令营、知识讲座、竞赛、消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资料包括:
(一)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及操作规程;
(二)组织分析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和研究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以及预防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学校应透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校消防安全重点
部位的职责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条:学校设立由两名男教师和一名大队辅导员为兼职消防教师,专门负责对在
校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认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保证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保证每学年的
两次安全教育课中有消防知识的资料。
第十二条:学校每学期应透过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在校师
生进行消防技能的考核。
第十三条:学校下列人员应当理解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专门培训,取得省公安
消防机构统一制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一)学校消防安全职责人;
(二)学校兼职消防教师;
(三)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员;操作人员;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
全及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内的建筑物,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
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持续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
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登记备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检查与整改的资料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用电、用火有无违章状况;
(六)消防安全要害部位的管理状况;
(七)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措施
的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状况;
(八)更夫值班记录状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检查状况汇报,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职责人并
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建立消防档案。学校应收集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材料,分门别类做
好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当明确
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应当做好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
况下,向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申报审查,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
举办。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学校新建、改建、扩
建及装修工程,应将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
审核合格的,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
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审核的,不得变更。工程竣工时,务必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火灾扑救
第二十条: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启动《学校消防灭火救援预案》,现场最高
职位的领导为总指挥,教室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职责人;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
警,并组织撤离疏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直接参加灭火工作。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学校及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考评资料。对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
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职责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
理。
第二十三条:在消防教育管理中作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
和奖励。
(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
(二)及时组织或用心参加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
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职责,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防火工作职责人不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
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二)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职责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__年3月1起施行。
篇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库房每日清扫,保持库房及货柜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的原则。
4、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均在10cm以上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5、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7、冷冻(藏)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篇4:2025安全规章制度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办公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与有关人员联系证实后方可进入校园。
3、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注意慢行观察;禁止鸣高音喇叭;如刚好遇学生下课或课外活动时要有专人引路。
5、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按线路限速行驶。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应各自停放在指定的棚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停放在校门口的教师车辆必须按规范停车;禁止在校门口的网状线内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堵塞校门;在必要情况下可请求交警或公安部门派人协助。
9、做到驾驶员定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禁止车辆超载;小学车辆进出校门要登记。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违章占用校门口道路摆卖、施工作业和堆放物品。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作业期间让出人行通道,出示安全标志,作业完毕立即清场。
11、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应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培养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
12、小学应利用广播、社团活动、集会、标语、手抄报、图片、影像等各种形式、手段,加强对全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
13、各年级坚持错时放学、及分流进出教学楼的制度,防止人群拥挤,减轻道路拥挤的压力。
14、每天做操、就餐、放学时,上下教学楼、食堂楼梯都应有人带领,防止拥挤。
篇5:学校食堂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食堂管理是否具备成功的饭堂管理模式,在食堂管理是否具备成功的饭堂管理模式,是要进行重点评估的内容,因此要求食堂管理解说及提供管理模式,并实地考查管理藏匿的实话效果。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关于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的文章吧!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二、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四、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六、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范本
一、环境卫生
(一)就餐大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板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板要求明亮干净,清洁工对大厅的地板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对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就餐大厅整洁卫生。
(二)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保证室外整洁、干净。
(三)大厅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四)就餐大厅四周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每周至少打扫一次。墙砖至少每月擦洗2—3次。
(五)食堂内外栏杆干净,无灰尘,坚持每天擦拭。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炊具厨具卫生
(一)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消毒,整齐有序地摆放;菜墩、菜刀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新鲜蔬菜,干货等食品上架,酱油、醋等入池入桶(罐),不准随地摆放。操作间地面无垃圾、要物,保持干燥整洁,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池盖等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灰,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干货制品蒸发及清洁卫生,要多清洗、漂洗,保证无沙粒、杂物,不准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蔬菜、肉类卫生
(一)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或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环节烹饪程序。
(二)肉类必须先漂洗,带皮肉还要先烙皮(烙至金黄色),洗耳恭听净后方可加工切好后,该漂洗的先漂洗,该出水的先出的水,然后再进行蒸、炒、煮、爆等。
(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对腐败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物质验收员、保管员不收;食品加工人员(厨师)不加工;服务员(营业员)不出售”。
四、个人卫生
(一)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
(二)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三)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五、库房卫生
(一)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二)四壁无蜘蛛网,加强防潮、防鼠,定期检查,以防物资腐烂变质。
最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三、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禁止使用现金,统一使用一卡通。
十一、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篇6: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库房重地未经部门经理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内,库房管理员每天必须按规定领取库房钥匙,如果库房管理员不在而必须打开库房时,必须由部门经理指定的专人领取库房钥匙并登记,并且由他人陪同才可进入库房,拿完所需用品后进行登记,及时归还库房钥匙。
二、需到库房领货的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应在门外等候。
三、对客房部客用品的保管和收发负有重要责任,严格依据各楼层住客率发放客用品,严格控制数量。
四、库房员工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准串岗、闲谈,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五、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整齐,对物品分类码放,保证快捷及时的发放。
六、把好质量关,对劣质商品、过期食品拒绝收货,并上报经理。
七、收货时严格按领货单上清点商品,如无差错,可与供货部门办理收货手续。
八、定期进行物品的盘点,对自己保管的物品经常检查——有无过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货帐相符。
篇7: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二、消防组织
(一)、园长为全园的防火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园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对幼儿园教职工、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儿园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负责人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火灾预防措施
(一)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二)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四)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五)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六)幼儿园应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七)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八)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火灾现场紧急预案
(一)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二) 发生火灾时防火领导小组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 使用灭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师按指定楼道迅速组织幼儿疏散到楼下安全地带。
(四) 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五、奖励与处罚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 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4、 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由幼儿园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篇8: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业园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化品及易燃物品仓库的负责人应当经相关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五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七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九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第十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十一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十三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十四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十五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十六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七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十八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十九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二十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二十二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园区消防管理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第二十四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五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六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二十七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 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二十九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篇9: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资料: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状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状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必须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务必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状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状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透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状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潜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篇10:培训班规章制度
为了让喜欢绘画的孩子能够接受正规的美术教育,为了让孩子们离自己的绘画梦想更近一步,为了那些在春季美术班学习绘画仍然意犹未尽的孩子们,我们和清华创新教育培训中心(THiE)将于x年暑期开展小升初美术课程。本中心会针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程度的孩子,开设不同的班级,从而让孩子们能系统的学习绘画知识,其内容为静物素描,主要包括画面构图、透视关系、黑白灰的处理等。不仅如此,我们也为美术班的孩子开设了专门的语数英三门文化科的培训,不仅让我们的学生有过硬的绘画基本功,而且在文化课方面也能打下坚实的基础。如您的孩子有意愿参加我们的培训课程,请尽快到水木龙华培训学校前台报名缴费。
美术培训招生对象:对绘画有一定兴趣的小学生(三升四、四升五、五升六)
美术培训班型:每班20人左右
美术培训费用:老生3500元(350元/次*10次)
新生4000元(400元/次*10次)
美术培训时间:x年8月16日—8月26日 上午8:30—11:30(共10次课,8月21日休息)
培训地点:xx区职业学校x校区(中关村北大街47号)
报名时间:即日起,每天9:00-16:00
报名地址:牡丹园前台(花园东路8-28号,高德大厦北侧50米),仅支持刷卡交费
咨询电话:
篇11: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篇12:2025安全规章制度
名称: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篇13: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用心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职责。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用心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职责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职责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用心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办公室:职责人
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德育处:职责人
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学处:职责人
相关教材的征订,教学计划的检查,实验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
4、总务处:职责人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检查;学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设施。
四、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用心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职责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五、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用心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资料。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篇14:学校安全保卫合同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学校安全保卫合同
为了维护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____________小学聘用保安人员____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为确定本校和保安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约条款。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
1)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2)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期限
聘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即聘用合同终止。
第二条 工作职责和工资待遇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
(1)负责学校治安巡逻与防范,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严格并详细登记备案;
(3)配合学校检查安全隐患,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宣传;
(4)协助学校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
(5)协助学校处置发生在校园的突发事情、应急事件,并及时控制校园类的各类紧急情况;
(6)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资待遇:
学校保安________、________工资为________元/人/月,另外不再为乙方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不另外建立社会保险且不支付社会保险费用,解除聘用合同时也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须的执勤装备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从事违纪违法犯罪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对乙方违背合同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对乙方的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执行勤务时,必须着装统一保安服装、佩带标志,携带装备、服从领导;
2.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脱岗、不得有违犯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
3.乙方必须认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范行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和抓获,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对学生的打架、斗殴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4.因乙方工作疏忽或失职直接给学校造成损失,如工作期间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发生了盗窃、扰乱教学秩序、打架斗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砍杀等事故,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经查证属实,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乙方在职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生育假、婚丧假。但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予以开除,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二个月)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校园保安与校方协商一致的;
(3)校园保安因工作失职给校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4)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6)身体素质差,不能胜任保安工作或因事假、病假一个月不能从事工作的;
(7)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8)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资;
(2)甲方未能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的。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一式四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按手印从鉴订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教育局和公安分局各一份,四份合同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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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务必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状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持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持续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等状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持续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持续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一样状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潜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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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务必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务必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一样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到达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潜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贴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状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务必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状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用心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职责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一样的处理,除已到达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职责的事故职责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状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状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带给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用心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职责人可视状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篇16: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篇17: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实业发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青海省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实业发展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2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
3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领导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抓住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突出抓好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公司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关系顺畅、责任明确的安全管理网络,完善的体系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减少和防范其它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分线把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各级领导与职能科室、直属部门及其下属班组齐抓共管,共同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治理。
5、公司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和权利。
6、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部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须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三﹚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1、公司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
﹙1﹚公司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公司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科室(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部门)内的所有安全生产工作。
2、 公司职能科室和部门的安全责任
﹙1﹚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协调与指导,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财务、食堂、办公室、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主管职工劳动安全(劳动合同、工资、假期、劳保福利、工伤管理、职工体检)等工作。
﹙2﹚物业部:主管道路、结构物、安全设施、基建施工安全及附属构造物的维护保养、水、电、锅炉设施﹙设备﹚、房建设施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3﹚市场部:主管经营现场安全、收费现场安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收费数据以及收费人员作业安全、外聘人员及宿舍的安全管理。
﹙4﹚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公司办公室、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国家、政府主管机关以及青海省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包括全体职工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者的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应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收费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市场部应当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对收费及日常经营工作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监控,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具备应急救援预案。
4、收费及公司财务系统必须与办公局域网隔离,计算机必须专用,并定期查毒杀毒。必须分开设置帐户,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更换密码。当收到病毒发作警报、出现病毒传染迹象或出现网络系统紊乱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5、一切机动车辆,必须保持机件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或酒后开车,严禁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6、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7 、锅炉、压力容器(含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取得劳动安全监察科室颁发的使用合格证。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人操作和维护保养,并按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8、使用租赁的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必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9、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在公司从事工程建设等作业,物业办应对被委托单位的资质条件审核把关,并结合单位情况就安全工作向被委托单位提出具体书面要求。作业时间安排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措施必须与市场部、综合办公室协商一致。作业期间需要市场部、综合办公室支持配合的,物业办或综合办公室必须做好协调工作。作业完毕撤离现场前,物业办必须和市场部、综合办公室共同验收。对违反规定,影响工作或安全的,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10、公司有关部门、基层单位雇用或聘请外来人员进入公司范围内的工作场所从事养护、抢修、检测等作业,作业前必须就作业安全要求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安排专门人员全过程做好监督。
11、公司重要的生产或工作任务,实施后可能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生活安全的,负责实施的单位必须事先召开协调会,明确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做好书面记录。
﹙五﹚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各部门﹙科室﹚对职工的加班加点应当在不损害职工健康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根据工作性质,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职工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各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懂得劳动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3、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六﹚安全会议
公司每季度必须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可结合其他会议一并召开)。各部门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及上级有关文件,及时听取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和建议,分析、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情况,决定有关安全奖惩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会议必须填写《安全会议记录》。
﹙七﹚安全教育培训
各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特点,及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于电工、锅炉工等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须持有相应的等级资格证书,各单位必须严格要求,加强管理。 ﹙八﹚安全检查与整改
1、公司办公室每月或不定期组织对全公司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束后,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2、安全检查的内容:
﹙1﹚工作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3﹚ 布置工作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 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5﹚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 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 ﹙7﹚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8﹚ 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9﹚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10﹚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11﹚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机动车辆、厨房、集体宿舍等。
3、安全检查必须及时记录。《安全检查记录表》必须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当事人或负责人签字。
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填写并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各单位要责成专人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5、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要对单位进行一次自查,并做出详细记录,要求检查全面细致,尽可能消除一切事故隐患,严格进行“三定”(定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真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
﹙九﹚事故报告、分析、调查与处理
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损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公司安全事故。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和结案材料的归档。
﹙十﹚奖励与处罚
1、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2、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奖罚款、停职检查、待岗、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篇18: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2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通过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地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的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3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3.1 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
新加入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实行三级教育。即新加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新员工初次培训学时必须达到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安全部主管负责建立新员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
3.1.1公司级教育,由培训部主任组织,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守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学时不得少于42学时,教育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3.1.2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实施,侧重车间的生产制度、生产流程、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教育内容包括: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3.1.3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培训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教育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3.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公司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部门或班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对于公司生产部门从事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给予资格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教育培训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能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条件,持有政府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
3.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企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培训内容如下: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3.5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也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安全管理“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篇19:学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时刻抓紧学校安全这根弦,狠抓各项安全预防措施的落实,树立"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学会生存“的安全意识,建立一个“和谐、平安、礼貌”的安全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新学期工作目标
1.继续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完善各类设施,努力建立安全、稳定的环境;
2.结合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力争在各类安全知识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
3.继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学期不发生安全事故,为确保社会的稳定做出贡献。
二、完善机构明确职责
继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提高全体师生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全体师生做好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大队辅导员、班主任等负责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任课教师负责所教年级及所教学科的安全教育。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职责到人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创安工作职责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层层落实职责制,实行职责追究制。
(二)丰富活动寓教于乐
1.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加强警校互动,做到及时沟通,真正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2.在各个教育日、周活动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寓教于乐,激发学生参与用心性,提高群众参与率。
3.善用安全教育平台资源,给学生一个多彩的安全教育氛围。
安全无小事,让我们全体教师用心行动起来,人人讲求安全,个个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为把我校建成安全、礼貌的学习乐园而努力。
篇20: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建立校长直接负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员工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做起”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常年开学初,学校要按照教职工归属范围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衽安全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安全责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报告制。教育教职员工遵守师德规范,不赌博、不酗酒、不从事有悖于职业道德的一切活动。
三、学校安全工作小级要定时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并向学校例会提交排查报告,确保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四、学校按设计标准合理确定办学规模,不随意扩大轨制和班容量。
五、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学生在校时间,禁止上课拖堂、放学后补课等占用学生活动时间的行为,严禁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和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
六、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安排学生从事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外的各类劳动和活动,要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斗殴、追逐嬉戏、抢夺强要、偷窃他人物品;不翻越围墙,爬树攀高;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学校;教育学生养成远离毒品,远离黄色淫秽网站、音像制品和书刊的良好习惯,严禁学生抽烟、喝酒。
七、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上学前、放学后,值日人
员要在学校门口值守;室外课、体育课、理、化实验课教学,要事先检查设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况,讲解安全操作规程;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课以及集会、集体外出等活动,要坚持报批制度,要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知识教育;学校不组织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与其身体状况不适宜的体育、劳动及其它活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对学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并责任到人。实行定点采购、入库前检验、成品检查措施,严禁假冒伪劣和霉烂变质食品进入学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制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仓库和厨房,严防发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九、要特别加强医务室的管理。校医应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严格各项医疗制度;严禁假冒伪劣药品、霉变失效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进入校园;严禁非医疗人员随意出入医疗室和药品存放处。
十、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校内垃圾,砖、瓦、石块等杂物,防止学生用于打闹投掷造成伤害。
十一、学校要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严格管理,不准随便挪动。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学校对用电线路和各种电器设施要加强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新陈旧老化无安全保障的电器、电线,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十二、学校的重要场所、库房要安装牢固的防撬锁、防盗门窗,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在库房、学生宿舍等特殊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取暖。
十三、加强学校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装防盗门窗,严禁违反规定超额存放现金。
十四、为保障学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贩在校门口或到校摆摊、叫卖。所有学生一律不准到校门口或擅自到校外购物。
十五、上课期间,教职工、学生不准随便离开学校。必要时,须凭出入证离校,并自学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
十六、禁止非本校机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入校内。12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七、教职工要切实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防被盗。
十八、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安排好值班护校工作,值班期间必须有校领导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