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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格式及范文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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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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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经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xx年度实现净利润52248164.41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5224816.4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75820xx.41元,减去已分配20xx年度利润16,0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8605370.38元。 董事会建议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53,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6675000元。

公司20xx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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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保险合同争议案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议案,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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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合同代签名的法律后果 【要点提示】 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亲自签章。保险业务员代为签字,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行为的追认。

《解释(二)》涉及条款:第三条第一款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简要案情】2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张某与投保人王某是同学关系。在张某向王某推销保险产品时,王某在外地出差,于是王某让张某到自己家中找自己的妻子收取保险费。张某遂到王某家中找到王某的妻子取得了保险费,并代替王某在投保书上签字。投保书所记载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王某,投保的险种为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限为终生,交纳保险费期限为20xx年,每年应交纳保险费金额为20xx元。王某出差回到北京以后,张某将保险合同及保险费发票交给了王某。此后,王某每年正常交纳保险费,累计交费120xx元。直到20xx年,王某、张某关系恶化,王某遂起诉保险公司,以投保书不是自己亲笔签字为由要求退还全部保险费。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王某在张某代其签署投保书后,取得了张某转交的保险合同文本及保险费发票,应视为其对张某所实施的代签约行为已经明知。在此后长达五年的时间里,王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交纳各年度保险费的行为,即属于以积极参与合同履行的方式表达了其对于张某代其签约行为的追认。据此,法院认定王某追认了张某代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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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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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4月,杜某到陕西长城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铁塔公司)镀锌车间工作,20xx年7月27日,杜某在上班时被空中落下的钢材砸中左脚。经治疗,于20xx年7月14日出院,共住院336天。

20xx年7月16日,杜某母亲(张新会)向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因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未签订任何书面的合同,不具备工伤认定的基本证据要求。所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杜某先行证明其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劳动关系。20xx年8月31日,杜某正式向高陵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其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劳动关系。20xx年10月8日,仲裁委作出高劳仲案字(20xx)19号裁决书,裁决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决后,长城铁塔公司不服,向高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20xx年4月12日,高陵县人民法院以(20xx)高民一初字735号判决书,判决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长城铁塔公司仍不服,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20xx)西民二终字第02104号判决书维持了一审判决。后长城铁塔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以(20xx)陕赔民申字第00094号裁定书驳回了其再审申请。

20xx年1月9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认字(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认定杜某为工伤。20xx年4月23日,经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杜某伤残为七级,停工留薪期三个月。杜某将工伤认定书邮寄送达给长城铁塔公司,长城铁塔公司对工伤认定书不服,认为送达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20xx年2月28日,长城铁塔公司向高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

20xx年7月6日,杜某依据工伤认定书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向仲裁委提出工伤待遇申请,请求长城铁塔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并要求单位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20xx年10月30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高劳仲案字(20xx)32号裁决书,部分支持了杜某的仲裁请求。双方均不服,起诉至高陵县人民法院,高陵县人民法院认为,首先,原被告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由该院(20xx)高民一初字735号判决书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西民二终字第02104号判决书得以确认,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高陵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已认定杜某所伤害为工伤,长城铁塔公司辩称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其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因为长城铁塔公司作为劳动争议一方,放弃申请鉴定也不申请复查,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因而其辩称观点不能成立;三、各项赔偿数额问题,双方争议较大,本院依法判决长城铁塔公司支付杜某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79377.5元。后双方又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20xx)西中民二终字第00843号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现该案判决已经生效且已履行。至此,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工伤赔偿案件历经四载,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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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诚信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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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诚信社会”的议案

X人民代表大会:

诚信作为一种传统的道德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诚信既是道德的基础, 也是法制的基础。 各类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咎其原因就是诚信的缺失。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为止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因为政府既是社会信用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持者,又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所以,政务诚信是引导社会诚信的指南针,是第一诚信,处于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位置。设立“市长”信箱、“县长”信箱、“镇(乡)”信箱,时时听取人民的呼声。

2、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对企业而言,诚信是一种企业经营文化和价值理念,是企业的形象展示和声誉保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是企业应该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在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让失信者无机可乘, 在经济上得不偿失,通过扎紧诚信法律制度的“篱笆”,让企业不敢冒失信的风险。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种失信行为,让企业失信者因自己的失信行为受到舆论的谴责和大众的唾弃。

3、加强我们个人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系统。政府应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

4、加强诚实守信教育。诚信体系建设必须从娃娃抓起,必须从孩子教育开始,让孩子从小形成要诚信的思想,讲诚信的美德。通过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扬真、善、美,形成讲诚信,讲道德,讲法律的社会舆论和社会氛围 ,重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只有这样,老百姓做好事才会没顾虑,会有更多的人敢做好事,乐于做好事,这样,我们的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才会更和谐,人民才会更幸福,社会才更美好。

签名:

时间: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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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_议案_网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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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司住所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地址有时需要变更,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供大家参考!

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范文一

资产置换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了本质变化,实现了以产业升级为核心价值的战略性转型。根据这一情况,拟对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为使公司适应在新的业务领域有成效地开展经营活动,突出展现公司的市场价值,同时又照应到与集团公司的财产联系,维护并增值集团商誉。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为使公司能够进入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的热点地区,接近房地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区域,便于学习、交流、感受并及时掌握经济发展的前沿信息,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税收政策,拟在中关村区域租、购办公用房作为公司注册住址。

北京城建股份有限公司

三月十二日

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范文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xx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住所公告如下:

由于公司已经搬迁至如意工业园区,公司拟将公司住所由“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东路96号”变更为“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公司邮寄地址变更为“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山东如意证券部”。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月16日

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范文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xx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相应条款的议案》,拟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86 号之二 2101K,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内容进行修订。

近日,公司已完成住所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住所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86号之二 2101K,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同时,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第五条为:“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大道 22 号(经营场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厦华电子工业大厦), 邮政编码 361006。”

现第五条修订为:“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86 号之二 2101K,邮编 361009。”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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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伤认定复议案例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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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兰之兄李绍乾在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工作多年。20xx年9月15日6时许,李绍乾在砖厂厂区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次日6时30分左右死亡。李绍乾生前未婚,父母均已去世,李绍兰作为其胞妹是其唯一近亲属。李绍乾死亡后,其丧事由李绍兰处理。后因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未在法定30日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李绍兰向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于20xx年12月6日作出临劳工伤认[20xx]45号工伤认定结论,认定李绍乾的死亡视同工伤。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不服,向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李绍兰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并作出聊劳社复决字[20xx]第1号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临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临劳工伤认[20xx]45号工伤认定。

【审 判】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工亡职工所在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只有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本案中,李绍乾既无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又未建立相应的工会组织,其死亡后,李绍兰作为其唯一亲属,且负担了李绍乾抢救及丧葬费用,事实上已成为工伤待遇直接受益人,理应享有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因此,应将关于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直系亲属”作广义理解,认定李绍兰具备工伤认定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复议决定显属不当,判决撤销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聊劳社复决字[20xx]第1号”行政复议决定。

一审宣判后,临清市潘庄镇前堤砖厂不服,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对工伤职工死亡,且无直系亲属,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和有关工会组织又未提出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工伤职工的近亲属能否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并未作出规定。确认李绍兰是否具备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资格,准确理解和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原审法院将“直系亲属”作广义理解没有法律根据,显属不当,应予纠正。

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看,工会组织是否提出申请和工伤职工是否存在直系亲属并无必然的联系。在工伤职工没有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工会组织也未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非是工伤职工没有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工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必然的法律救济途径。故原审被告以被上诉人李绍兰应申请有关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由否认其申请资格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可以看出,职工因工死亡后,所给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虽然由其直系亲属所领取,但工亡职工的兄弟姐妹等旁系近亲属并未完全被排除在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范围之外。本案中,李绍兰之兄李绍乾无直系亲属,李绍兰承担了其救治和死亡丧葬费用,李绍乾死亡一旦认定为工伤,李绍兰即依法成为由此而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直接受益人。据此,李绍兰与上述规定的所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直系亲属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法律未规定无直系亲属的工伤职工旁系亲属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可适用与此最相类似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关于直系亲属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规定,认定李绍兰具有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资格。因此,复议决定认定李绍兰不具备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资格,不符合同等情况同等处理的基本法律原则。

原审法院在判决撤销原审被告所作复议决定的同时,并未责令原审被告重新作出复议决定,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予补充判决。综上判决:一、维持临清市人民法院(20xx)临行初字第7号行政判决;二、聊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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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人大代表的议案_议案_网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4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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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代表议案

人大代表在两会上提出了哪些代表性的议案?你想知道吗?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人大代表的议案,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人大代表的议案范文一

人大代表议案:警龄满20xx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近年来,环境行政执法刚性不够、执法手段较软、强制性偏弱、威慑性不强等问题普遍存在,建议公安部组建环保警察队伍,负责专门侦查资源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梁志毅建议。

2月中旬,《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经中央审议通过。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就公安民警待遇、辅警管理等多个公安改革内容提交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调研发现,很多时候,辅警干着和民警一样的工作,但他们的薪酬、晋升空间等,根本没法和民警相比。

她介绍说,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辅警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一些地区辅警人数甚至超过民警。但由于我国存在辅警立法保护空白等问题,致使辅警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

梁志毅认为,公安机关应在表现优秀的辅警中招录一定比例警察,“改革应考虑到他们的付出与贡献,要让这支队伍有奔头”。

当前,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公安机关任务繁重艰巨,公安民警“5+2”“白+黑”已成为工作常态,而且经常遇到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行为,工作、生活、精神各方面压力都很大。据统计,近年,全国平均每年有400多名民警牺牲、三四千人负伤。

“基层一线加班是家常便饭。”梁志毅说,长年累月的奔波劳累,导致民警超负荷运转,民警过劳死几率骤增。

他提出修改人民警察法,增加保障人民警察加班后补休权利的落实,安排人民警察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基层派出所、交警队、刑警队等一线单位,每名民警每年的休假时间可比其他国家机关单位增加5天等内容。

“一些民警因超负荷运转罹患重大疾病后,还要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给工作和家庭生活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梁志毅说,不能让民警流血又流泪,建议研究推出专门的警察职业医疗保险,并在国家层面建立公安民警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在省、市或县区统筹设立相应基金会,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

除建议大幅提高警衔津贴,建立值勤津贴、加班补贴增长机制外,梁志毅认为,要通过高配和争取非领导职数等途径相应提高民警的政治待遇,努力解决民警职级偏低问题,避免千军万马都去挤行政职务晋升的独木桥。

关于人大代表的议案范文二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着交通运输的进步,地铁、高铁、城铁等更为高效快捷的交通形式应运而生。与此同时,交通运输的改善又反过来推动着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而湘乡作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重要工业基地和休闲旅游城市,在交通规划上明显处于弱势。

一、当前的状况

一是交通规划运营形势严峻。根据国家发改委20xx年2月正式批复的《长株潭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规划(20xx—20xx)》,我省共规划建设7条城际轨道通线,总760公里,长株潭之间有轨联系,益阳、娄底、岳阳、常德、衡阳五市分别有城轨与长株潭衔接。特别是湘乡原计划等待从长沙至娄底的城际铁路,因沪昆高铁的开通改变了原规划,致使长沙至娄底的城际列车已改走沪昆高铁。而湘乡继与沪昆高铁“无缘”后,又未纳入长株潭有轨交通网的规划与设计,在交通规划处于劣势状态。与此同时湘乡还存在着交通基础设施闲置浪费,如火车站车次不多导致站台多余浪费、汽车北站迟迟未启用致使设施设备残破;交通出行不便,致使“黑的”市场繁荣等问题。

二是区域优势逐渐弱化。历史以来湘乡因距长沙、株洲、湘潭较近,境内还有沪昆铁路、沪昆高速公路、320国道等极具地理优势和交通便利。但从近年来兴建的交通线路来看,却大都是绕湘乡而过。沪昆高铁长怀段开通后,与京广高铁、广深高铁联通,这段高铁在湘潭设置的站点在湘潭北和韶山南,韶山15分钟左右即可到长沙。湘乡与韶山同样属湘中地区,离长沙的直线距离只与韶山相差20多公里,但到长沙的时间却至少要多出50分钟以上,湘乡的地理优势明显削弱。另外,走沪昆铁路,湘乡至长沙70分钟(经株洲120分钟),娄底至长沙115分钟,新邵至长沙300分钟,新化至长沙240分钟,怀化至长沙540分钟,很明显怀化、新化等湖南西部城市与湘乡的交通相比差距甚远。但现在经沪昆高铁,娄底至长沙41分钟,新邵至长沙67分钟,新化至长沙74分钟,怀化至长沙只需105分钟,而湘乡至长沙仍然要70分钟,湘乡的交通局面彻底被颠覆。

三是在同级别县市中处于弱势地位。20xx年1月10日娄邵客运专线开通,依次经过娄底市娄星区、涟源市、双峰县,邵阳市邵东县、双清区、大祥区,接入邵阳市,双峰到长沙仅50分钟,邵东到长沙55分钟,邵阳到长沙70分钟。随着石长客运专线开通后宁乡县、益阳市、汉寿县、常德市、临澧县、石门县都拥有了高速铁路站。与此同时,怀邵衡铁路通车后,从怀化坐火车到衡阳将不到2个小时,也为途经的怀化、邵阳、衡阳3市的鹤城区、中方县、洪江市、洞口县、隆回县、邵阳县、北塔区、大祥区、双清区、邵东县、衡阳县、石鼓区、珠晖区、衡南县等14个县(市、区)带来了极大的交通便利。常张黔客运专线开通后,我省的龙山县、永顺县、桑植县、张家界市、慈利县、桃源县、常德市的武陵区都将有快速铁路车站,另外,还有常岳九、岳吉、荆岳即将建设,靖永郴、桂郴赣、安张衡等铁路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开始了。而湘乡目前拥有的仍然是一些普通线路。

湘乡火车站具备的条件早在20xx年12月26日建成通车的湘乡火车站改扩建工程中,湘乡站已专门对城际轨道进行了预留,售票厅、候车室、站台等设施都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并且,当时湘乡火车站的设计就是与城际铁路站共用的,包括我市承建的火车站广场、火车站地下通道和地下超大型停车场,也都是针对城际铁路开通需要来设计的。对此,湘乡的人民群众一直对城际轨道的修建投入了很高的呼声和期盼,时常在湖南红网、中国湘乡网、龙城社区等网站栏目关注湘乡交通轨道交通建设情况,甚至积极献计献策,形成了盼建、助建的良好氛围。否则,湘乡火车站当初建成如此规模,不仅仅是造成国家资金资源的巨大浪费,更甚的是阻碍了湘乡经济的发展。

三、建成的效果

“想致富先修路”,城际高速铁路修建后,将为我市带来巨大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更有助于推动“四个湘乡”建设。

一是有助于经济发展。城铁延伸之后,湘乡经济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发展都将进一步具有扩散效应和聚集效应。一方面通过城际铁路,能极大地推动道路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共享和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消费的发展和增长,尤其是带动服务和休闲的消费。另一方,交通的完善程度体现着整个城市的发展程度,城铁的建设也会使整个城市的功能更加完善,城市的综合水平和竞争力在提升的同时,也会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

二是更符合形势需要。当前湘乡在整个交通区域上已经呈现出了“边缘化”的趋势。如长株潭城际铁路延伸到了湘乡,湘乡至长沙120公里按城际列车每小时200公里计算,湘乡至长沙只需36分钟,到株洲只需21分钟,到湘潭只需13分钟,可以从时间上大大缩短和拉近湘乡与长沙、株洲、湘潭的距离。而城际列车与长沙的地铁相连,能进一步将沿线城市间的人流、物流、信息流交换加速,更加符合当前湘乡作为省直管县的发展需要。

三是民众的期盼要求。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较之以往更为富足,生活节奏也随之越来越快,出行的欲望需求也更加强烈。城际铁路具有运输速度快、安全可靠、准时准点等优势,能有效打破地域的枷锁,是当下民众最为期待的交通工具。城际铁路将城市与城市相连,拉近了城市与城市的距离,能更好的满足民众在“小长假”、周末外出的愿望,甚至能实现在长沙、湘潭工作、在湘乡居住“双城生活”,真正将湘乡打造成长株潭的“后花园”。

根据目前湘乡轨道交通的劣势,虽然与建设高铁站擦肩而过,但如能将长株潭城际轨道延伸至湘乡将极大弥补高铁短板。目前,长株潭城际有轨交通正在加紧施工,我们强烈建议将长株潭轨道交通从湘潭延伸至湘乡。

关于人大代表的议案范文三

重温人大代表提议案:中国地图不是公鸡图,应该是火炬图

两会期间,中国石化江西分公司总经理陈立国代表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修订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地图必须使用完整全图幅、同一比例尺且不得使用附图表示,同时禁止推广、出版、销售与使用南海诸岛微缩版的中国地图。

据了解,我国现行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国家测绘局)20xx年编制,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全图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南海诸岛版)两种。"后者将面积多达356万平方公里的南海诸岛与海域,人为通过比例尺减半、视觉面积缩减为四分之一,以附图形式嵌入全图右下角,给人以强烈的国家领土被割裂、不完整的感觉。"陈立国认为。

"多年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与出版机构在全国推广、出版与使用最多的恰恰是南海诸岛版中国地图。"陈立国表示,这已经造成了不少国民对南海诸岛与海域面积、地理位置与重要性等多方面的误读,以及对海洋意识与国家版图意识的淡化等严重后果。

究其原因,陈立国代表认为,首先在法律上,测绘法、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对中国地图全图与南海诸岛地图的关系和内容,没有作具体、明确的规定。其次在意识上,我国民众长期缺乏对海洋权益的敏感。这是海洋国土意识未真正上升到国家主权意识的具体体现。第三在利益上,抑或为了节省地图印刷成本,抑或使地图长宽比4:3在视觉上更美观,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才创制了南海诸岛微缩版的中国地图,并倾向性地推广该版本。

"若再不及时纠正国民脑海中的国家版图意识,将有可能造成海域在人们意识中的淡忘与遗失。"为此,陈立国建议,修订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必须使用完整全图幅、同一比例尺且不得使用附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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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成立子公司董事会议案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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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xx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珍珠饭店十楼会议室龙蟠厅(南京市珠江路389号)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xx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xx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xx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xx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xx年度实现净利润2,xx9,421.89元,拟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42.19元,按照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942.1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9,185,xx8.84元,扣除上年度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430,734.02和已派发的普通股股利25,589,107.1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2,045,737.36元。

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研究: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刘爱莲女士自20xx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任期已经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刘爱莲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拟提名周发亮先生为公司候选独立董事(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南京立信永华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xx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四)、出席对象

1、截止20xx年04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5-845291

传 真:025-845291

邮 编:2100

联 系 人:肇

特此公告

20xx年xx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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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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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于近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出资山东鑫丰种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发展公司生物技术新领域产业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以不超过6200万元,通过受让鑫丰种业原股东股权、增资及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本公司以每股1.283元合计2814.9万元的价格从鑫丰种业原股东同比例受让2194万股,同时以每股1.283元增资2600万股,出资3335.8万元,鑫丰种业注册资本增至9400万元,再用618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使鑫丰种业注册资本增至10018万元,本公司将持有鑫丰种业总股本的51%股权。

二、关于参股设立“浙江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事宜

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1200万元,与杭工投集团、杭化院共同设立“浙江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化新材”),注册于浙江省临安市青山湖科技城,公司依托杭化院,承担“国家造纸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重点从事新材料研究、开发、分析检测、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杭工投集团出资1600万元,本公司出资1200万元,杭化院出资1200万元,分别占杭化科技总股本的40%、30%和30%。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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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变更住所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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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住所议案

资产置换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了本质变化,实现了以产业升级为核心价值的战略性转型。根据这一情况,拟对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为使公司适应在新的业务领域有成效地开展经营活动,突出展现公司的市场价值,同时又照应到与集团公司的财产联系,维护并增值集团商誉。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为使公司能够进入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的热点地区,接近房地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区域,便于学习、交流、感受并及时掌握经济发展的前沿信息,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税收政策,拟在中关村区域租、购办公用房作为公司注册住址。

北京城建股份有限公司

二○xx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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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辞去董事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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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选举宇永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其任职需自取得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截至目前,宇永杰女士尚未正式履职。

日前公司收到宇永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宇永杰女士因工作繁忙等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与稽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公司将尽快依照相关规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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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城市建设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2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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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温州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议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温州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推进,人口在中心区高度集聚,对城市中心区交通产生了巨大的压力。虽然先后5届市政府连续努力,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新建和拓宽了众多的道路,但是我市现时的道路系统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交通拥堵已成为阻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人民工作生活的突出矛盾。国内外城市建设的实践经验证实,单纯依靠增加道路交通设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而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是主要的有效的解决办法。

一、加快我市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1、是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的重大民生和民心工程。从当前我市交通现状来看,城市核心区的相当多路段高峰时段已呈饱和,拥堵路段越来越多,拥堵延续时间越来越长。以交通秩序混乱、安全保障水平不高、运输效率低下为特征的“出行难”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成为影响人民工作、生活的突出矛盾。建设轨道交通,是落实市委、市府提出的公共交通优先战略的一项决策,是优化我市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更是兼顾眼前和长远的群众根本利益,扩大市民出行范围,节省出行时间,解决群众出行难矛盾的一项民生和民心工程。

2、是顺应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建设沿海产业带、建设温州大都市,是事关今后温州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两大主题,而加快以交通为重点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这两大主题的

前提条件和基础。轨道交通的建成是一个都市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象征和体现,它完善了城市的基础设施,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从而调整和优化我市发展布局,为沿海产业带平台建设和大都市建设提供必要和必须的交通环境,从而增强了城市功能。

3、是提高温州整个社会运行效率的需要。公交车、出租车、和私家车因为不具有准点到达功能而制约了它们的运行效率;与其相反,轨道交通运输车以其快速、准点、运量大的绝对优势,不仅使大量人群节省了出行时间,而且满足了他们准时到达目的地的需求,从而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

4、是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城市交通方式。轨道交通具有节约土地、运量大、耗能少、污染小、环保等特点,是资源节约型、环保型的城市交通方式。据国外统计资料表明:在土地占用方面,公交车单位乘客占用土地面积0.9m2-1.6m2/人,小汽车单位乘客高达26.7m2/人,而地铁则只占0.1m2/人。我市城区土地已是寸土寸金,再大量增建、扩建道路交通显然是不可取的。在能耗方面,公交车和小汽车的能耗分别是轨道交通的3倍多和12倍。在环境保护方面,我市近年来机动车快速增加,尤其是牌照放开后,私家车数量更是突飞猛进;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城市大气污染物的40%以上。加快实施利用电力推动的轨道交通建设,可以有效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城市空气的质量,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5、是改变我市城市交通滞后局面的需要。在我省,杭州和宁波两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热火朝天地进行,这两个兄弟城市的地铁建设已按规划铺开。而我市的轨道交通处于规划的前期。由于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含量高、影响面广、时间跨度长,必需提前准备,未雨绸缪,等到交通拥堵不堪时再来研究,很可能为时已晚。

二、我市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条件已具备

1、物质保障条件已具备。据市统计局今年3月27日发布的《温州市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20xx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790.1万人;全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7.03亿元;全年完成客运量已大大超过20xx年的26148万人,即单向高峰远远超过1万人/小时,接近3万人/小时。换句话说,20xx年,温州的人口规模、经济指标、客流规模指标均已符合国办发[20xx]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中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轻轨申报的基本要求并接近发展地铁的基本要求。

2、现在启动我市轨道交通在时机上比较有利和合适。国家“”规划中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大城市和城市群地区把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优先发展领域”的发展战略,表明国家对轨道交通已经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而且,轨道交通工程浩大,技术要求高,相当部分是地下开挖作业,一条线的开工到建成往往需要5年以上时间,因此,应该超前规划和建设,决不能等到城市

交通拥堵不堪时才建设。

3、我市城市中心区的主要路段交通流量已饱和,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而建设轨道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的最有效措施。

4、“出行难”已成为全市居民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和突出矛盾,不仅影响了广大群众的生活工作,也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瓶颈”问题。

三、几条建议

1、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要向杭州、宁波两市学习,尽快建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国资委、财政局、交通局、环保局、监察局、鹿城区政府、瓯海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温州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将现存的温州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撤消或合并在新建领导小组之内,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抓紧编制《温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相关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预测、预研报告。

3、组织专家论证并落实《温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尚未确定的轨道交通结构形式。

4、在列入《温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内容中的温州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规划中,对拟建的“快轨1号线”、“快轨2号线”、“快轨3号线”沿线途经温州城市中心区的地下部分要有前瞻性的规划和设计,建设为地铁规模。

5、铁路温州新客站启用后,把原火车站改建为温州的轨道交通枢纽。

让代表们深感欣慰和振奋的是,3月19日,我市首个科学的、规划在先的滨江商务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方案通过会审。该方案将未来地铁建设纳入整体框架,将地下第二层设计为未来地铁站台兼车库,超前地发出立体开发地下空间资源的强音。虽然该方案还只是个案,但是说明本届政府对城市主要功能区建设的信心和规划在先的新理念。

我们期盼:温州城市轨道交通早日结束规划,这项重大民生、民心工程,能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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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股东分红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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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杭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金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x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分红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201x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披露,截至 201x年 9月 30日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8,030,514.76元 (当期税后净利润 23,666,239.9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38,030,514.76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1,02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合计发放现金股利 19,836,000.00 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应缴税费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01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1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 个月内实施完成。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x-039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分红的议案》,并已提请201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其他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知情人范围, 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x年 10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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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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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于20xx年2月16日入职某保安公司,担任保安员,工作地点是某医院。20xx年6月6日,其在工作中受伤,该保安公司未给其认定工伤也未支付任何赔偿。保安公司称其与殷某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提交了某培训学校与殷某签订的协议书,称殷某与该培训学校存在劳动关系。培训学校述称,殷某是其学校的培训人员,边培训边学习。为证明其主张,殷某提交了银行对账单、病例及诊断证明作为证据。保安公司未提交证据。培训学校提交协议书2份,证明20xx年1月29日至20xx年1月28日期间,殷某与其学校存在劳动关系。本院依殷某的申请,向银行调取了殷某银行账户相关交易汇款人信息,查询函(回执)显示:保安公司20xx年向殷某转账十笔,金额相对固定。保安公司和培训学校认可该查询结果,但主张是保安公司代培训学校发放殷某工资。

本院依殷某的申请,到医院调取了保安公司与医院的保安服务合同,并向该医院安保处工作人员进行询问。调取的合同和询问结果表明:20xx年1月1日起,保安公司开始为该医院提供保安服务;殷某系保安公司派至该医院的保安员。20xx年6月份,殷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殷某与保安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殷某提交了银行对账单、病例及诊断证明作为证据证明其主张,保安公司不予认可,但经法院调查给殷某转账发工资的单位就是其公司。培训学校虽与殷某签订了协议书,但协议书并不足以证明其学校与殷某存在劳动关系,且保安公司和培训学校均未就所主张的代发工资、培训、实习等事项提交证据。殷某由保安公司派至医院提供保安员工作,接受保安公司的管理并由保安公司发放工资,医院保安工作系保安公司承接的业务项目,保安服务系保安公司的主要业务。

综上,本院判决认定殷某与被告保安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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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_议案_网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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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董事议案

你有了解过变更董事的议案吗?它的内容具体有哪些?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变更董事的议案,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范文一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xx 年 4 月 29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高德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高德柱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高德柱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向高德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高德柱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法定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德柱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楠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楠女士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请予审议。

附:张楠女士简历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x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范文二

X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董事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BEI市X有限公司提出更换委派董事(见附件),公司新董事会成员:石翻木、余厉金、徐文荣、文峰,________;董事长:李海如。

请董事会审议

二○xx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范文三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及变更董事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增补及变更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三、我们同意提名李江涛先生、王慧女士、王虎根先生、王广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仅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及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石少侠     杨胜利

20xx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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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董事辞职的议案

范文类型:辞职信,议案,全文共 3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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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xx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xx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9 人,王黎敏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吴洪波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5位监事和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褚敏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xx-007)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和20xx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xx年度本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52,694.85元,20xx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9,415,237.03元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截止20xx年5月28日(最终股权登记日以公司公告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休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xx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xx年度审计报酬为77.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6.7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1.20万元,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xx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xx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为公司20xx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20xx年度的报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的议案》;

公司于20xx年9月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一年,将于20xx年9月23日到期。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按照《金融服务合作协议》8.2款中规定的“在有效期满之日前15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展期协议”,公司拟在《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到期前与浙能财务续签该协议,有效期仍为1年。根据协议约定,浙能财务将继续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xx-008)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褚敏先生、管雄文先生、董军先生和蒋海良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3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xx-009)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xx-010)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xx年修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由于本议案涉及的对方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褚敏先生、管雄文先生、董军先生和蒋海良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姚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周海承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股东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姚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及对姚成先生任职资格审查,姚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推荐姚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姚成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xx年4月29日 上午9:00召开20xx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xx年4月21日。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xx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xx-011)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作了书面述职报告,还专就上述议案中第三、五、七、十一、十二和十八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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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股权转让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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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

注册地址:

: 职务: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鉴于:

1. 公司是一家于 年 月 日在 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注册号为:

法定地址为: ;

为:

法定代表人:

2. 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 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 元,占 注册资本总额的 %。

3.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 的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 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 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3. 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4.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 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 %股权。

6. 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 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等。

第一章 股权的转让

1.1 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1.3 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转让总价款为 元(大写: 整)。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并将该发票送达受让方。

第二章 声明和保证

2.1 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2.1.1 出让方为合同标的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1.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1.3 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2.1.4 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2.1.5 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出让方保证其向受让方提供的 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

2.1.6 出让方保证,在出让方与受让方正式交接 股权前, 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钙等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2.2 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 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合同标的的条件,不会因为受让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2.2.2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合同标的,受让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让方丧失其对 %的股权,对该部分股权,出让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受让方根据有关法律及 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2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负责组织召开 股东会、董事会,保证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就 章程的修改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

3.3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与受让方共同完成 股东会、董事会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合同第3.3条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按照 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

3.5 所负债务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附件1)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受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出让方亦不得以 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3.6 出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负责将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 资产负债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收回公司。

第四章 保密条款

4.1 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 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4.2 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第五章 合同生效日

5.1 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日期,本合同即成立。

5.1.2 出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出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受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受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出让方按本协议第3.6条约定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 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六章 不可抗力

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响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费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暂停期限,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 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质、地点、范围、可能延续的时间及对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发出通知的一方必须竭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6.3 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

6.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7.2 如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3 如受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受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4 若受让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若出让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

7.5 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6 根据本协议第3.5条规定, 所负债务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若债权人要求 依法承担偿还责任且公司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出让方应在公司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 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若出让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转让 %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出让方未支付部分款项由受让方向公司支付。

7.7 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出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若出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 %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7.8 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受让方应在收到出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若受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受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 %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出让方。

第八章 其 他

8.1 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8.3 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合同签字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8.4 通知

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 书写,并以 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 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8.5 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6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 公司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8.7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存档 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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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董事会议案范文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议案,全文共 1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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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xx年6月17日下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转来的三份文件,包括:《河南省交通厅文件》(豫交计【20xx】211号);《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豫高司人【20xx】472号);《开封市交通局文件》(汴交文【20xx】7号)(该事项详见20xx年6月20日公司披露的《公告》)。

20xx 年6 月17 日下午,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到河南省工商行管理局进行企业案查询时,获取了三份文件,内容如下:

1、《开封市人府文件》汴[20xx]57号《关于省高发公司参与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建设的通知》,时间为:20xx年8月28日,主要内容为:为了确保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建设工程于20xx年11月实现竣工通车的目标,自20xx年8月28日起,由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发公司”)行使业主对项目的建设管理权限。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高速”)其名称和业主地位不变,关于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产权问题。根据省府和交通厅领导指示精神,该项目在建成通车后的三个月之内,海星高速应将高发公司所投入的资金、利息、管理费用全部返还,同时恢复特许经营权。否则,将由高发公司与海星高速组成股份公司,并由高发公司控股该项目,具体股权比例另行核定;

2、《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豫高司函[20xx]50号《关于停止许可处分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函》,时间为: 20xx年7月12日,主要内容为:按照高发公司与海星集团、海星高速签订的协议:如海星集团不能在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三个月内,返还高发公司所投入的资金、利息、管理费用,则由海星集团和高发公司共同组成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并由高发公司控股,或者由海星集团将海星高速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高发公司。目前海星集团、海星高速并未履行其义务和承诺,已经严重违约,致使高发公司投入的9.1亿元国有资产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基于以上事实,高发公司请河南省工商行管理局暂不予许可办理海星集团及海星高速的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并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3、《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协议书》,时间无,主要内容为:自20xx年8月28日,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工程由高发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之一行使业主对项目的建设管理权限;海星集团投资主体之一的地位不变,海星高速的名称和业主地位不变。如海星集团在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三个月内,返还高发公司所投入的资金、利息、管理费用等项目投资资金,则恢复海星集团对项目的全部权力、权益。否则由海星集团和高发公司共同组成股份制项目法人公司并由高发公司控股,或者由海星集团将海星高速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高发公司,具体的合资或者股权转让内容在该原则的指导下另行商定。

公司获取的上述6份文件均表明本公司所投资的海星高速实际已丧失了对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管理权、收费权、经营权,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在补充审计时发现海星高速对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权、收费权、海星高速公章、相关人员等已被河南开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接收,海星高速从20xx年3月起帐面上就没有体现过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收费权收入,且目前海星高速还在承担巨额的贷款利息。

鉴于海星高速现状,公司认为海星高速已丧失了对大广线开封至通许段高速公路项目的实质控制权与特许经营权,海星高速的公路收费权实质受限,无经营收入,仍在支付巨额的贷款利息,亏损巨大。按照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对公司持有海星高速35%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现有余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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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更名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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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公司战略部署,为充分体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目标,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公司拟将变更公司的名称,具体为:

1、中文名称由“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TAIFU INDUSTRY CO.,LTD”变更为“SHANDONG GEO-MINERAL CO.,LTD”(公司最终变更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变更名称需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为了便于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xx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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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环境整治问题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1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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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我国河流、湖泊水生态环境问题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环境保护部会同水利部办理

提 案 人:农工党中央

主 题 词:生态,污染,水域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目前,水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焦点、难点、热点社会问题。长期以来,全国各地忽视对水生态环境的保护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且这种忽视所造成的恶果正在越积越重。有河皆干,有水皆污,湿地消失,地下水枯竭,沙尘暴肆虐,已影响到工农业生产和农作物安全,据有关专家学者的估计,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国民生产总值的1.5%~3%,并且也已经直接威胁着饮用水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解决好水生态环境问题是当前水利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尤其是在由工程型水利向资源型水利转变、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时期,它对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以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为目标,实施严格的水源地保护政策,加大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力度,逐步形成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和长效治理与管理机制。在此提几点意见:

一、工业污染的治理措施

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切实转变重增长,轻环保的传统观念,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努力降低消耗,减少损失浪费,走新型工业化发展之路;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重复用水和循环用水率,最大限度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三是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根据水环境容量和水质自净能力,严格控制排污总量。

二、居民生活污染源的治理措施

第一,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第二,禁止向江河港流倾倒各类固体废弃物;第三,加强船舶管理,对于燃油船要坚持安装油水分离器方可在江河航行的原则,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未安油水分离器和接油器的船舶进入。

三、面对污染的治理措施

首先,推行生态农业,提倡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严禁难以降解的农药和其他化学品的使用;其次,强化对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推行养殖——制肥(养鱼)——果林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再次,加强对广大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进入水体的管理,实行污染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四、建立生态水环境体系

一是应注重利用系统的科学方法治理水生态环境,将环保、水利、林业、国土资

源、城乡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考虑,在大力治理各类污染的同时更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修复,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采用多种治理措施,确保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二是在强化点、面源治理的同时,坚持流域性整体的水污染防治,按流域的差异分别提出各个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统一规划,整体布局,从根本上治理水污染,建立良性循环的流域性水生态系统;三是根据不同级别的水系水质监控断面的不同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监控监测体系,并按规定逐级上报监测结果,确保流域性水环境水质质量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各级政府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水资源保护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对辖区内水资源保护的责任进行细化分工和落实;第二,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大局,服从长远,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决不能有利就争,无利推诿;第三,各级政府对水资源保护应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督促有力,检查有结果,并且一定把水资源保护作为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的首要任务和主要政绩之一来加以考核,奖优罚劣。

六、加大立法执法力度

首先,依据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区内水资源保护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使水资源保护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对于掠夺式开发,严重破坏水资源以及那些形形色色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行为加大处理力度,扫除水资源保护人为障碍,不断提升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权威性。

七、提高环境意识

一是制定和实施长期而全面的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加强环境警示教育,设立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二是完善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公布环境信息,同时开办环保热线和网站,完善信访管理和处理工作,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在相关环境管理和决策制度中,逐步引入公众参与程序;四是结合节约资源和固体废物管理计划的实施,引导公众养成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习惯。

八、加强水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

第一,继续开展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重点的环境科学研究,加强与水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体制、法律、文化、教育、统计、消费习惯等软科学研究,并加以应用,重点发展环保技术服务业;第二,建设水环境污染监控中心,实现水环境监控的现代化,逐步扩大到地区生态系统的监控现代化;第三,建立现代化水平的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系统和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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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范文类型:议案,全文共 2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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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补充和完善,请予以审议。

一、修改章程第四十条

章程原第四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修改为"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二、修改章程第五十四条

章程原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在报经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证券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

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修改为"监事会、独立董事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称"提议股东")、监事会或者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案应当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提议股东、监事会或者独立董事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或者独立董事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三)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四)董事会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

(五)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议股东。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议股东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六)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

2、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

(七)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2、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按照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3、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八)董事会未能指定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的,提议股东在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会议由提议股东主持;提议股东应当聘请律师,按照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费用由提议股东自行承担;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其余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三、修改章程第六十七条

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后增加一款"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四、修改章程第八十条

公司章程第八十条后增加一款"公司应和董事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五、章程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六条,原第九十六条至第一百零三条顺延为九十七条至第一百零四条。

第九十六条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附件2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xx 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题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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