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包工包料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改造安装。如额外有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消防验收通过,前提是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报审及报验资料。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乙方进场,甲方付总价的40%做为前期消防建审及施工进场费;主管道及支管道、布线完成甲方付至总价的80%做为施工及材料后期费用,消防验收后取得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后甲方付至总价的98%,预留总价的2%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甲方归还质保金。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符合验收标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xx年版)GB50261-19xx.《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条件。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3.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试压交甲方验收
4.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5.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7.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第九条 设计变更
1、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图中重大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设计变更单须经甲方签证有效后方可实施。变更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导致材料、设备变更,其增减的费用由双方确定后调整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在符合消防相关设计施工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实施。
5、若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的,应征求甲方同意,甲方以书面形式变更。由此而增加的费用,据实进入决算。
6、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时;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十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廉洁约定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买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买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2.
3.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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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饰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全称):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__)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2: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网点装修工程
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为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小区)_______幢_______号(单元)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附件一含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5、工程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总工期为_______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二、工程价款
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包含内容详见预算协议和清单)。设计费:__________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时,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结算;变更部分的管理费、税金等按原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三、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清单)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四、工程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商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商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材料到场时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并承担成品及材料保护的责任。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经书面认可的,由此工程造成的损失或环保不达标,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供材料的价款不列入合同价内,但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人工费及管理费等。
2、乙方提供的材料: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中所核定的材料按合同规定均由乙方采购的,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商品,所采购、使用的材料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商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若乙方提供的材料品牌或型号与预算约定不符,或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商品,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有差异的(不含双方认可),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造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工具、管理费、配合费等。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在乙方进场(以发出开工报告为准)开始施工后5个工人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作为备料款。工程完成50%以上(即在天花布线完成、墙面装修完成一半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的工程款;工程完成90%后(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剩余施工收尾准备验收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工程款。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二个月内,甲乙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留下总造价的10%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其余余额应在二周内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图纸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a)平面图纸一张;(b)相关施工黑白图纸一套;(c)不另提供剖面和效果图;(d)如果甲方需要效果图,不需要乙方施工该工程,乙方将另行收费,标准为:880元A3纸、680元A4纸;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a)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b)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c)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________建设局颁发的《_______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
2、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____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3、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八、消防工程
1、本项目工程,由甲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和完成该项目工程,乙方不承揽消防工程的装修(正常水电改造、吊顶等不列入消防工程)。
2、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说明,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责任。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九、维修责任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________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十、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
2、如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期廷误,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X。
3、对竣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现并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乙方返修。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家具、陈设或其它物品,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5、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由于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十
一、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二、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合计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123456发包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金额单位:________元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发包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岳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居民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地】【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的房型结构: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2.1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第三条工程造价
3.1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见附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
(3)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工期
4.1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____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不可抗力。
4.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施工图纸
5.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5.8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上述所列第(1)项、第(2)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表二)。
7.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见附表三)。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50327-)。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10-)。
8.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
8.4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50325-)。
9.2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0.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本工程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保修期限: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事项
14.1开工前____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14.1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事项
15.1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
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
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15.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
15.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15.1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6.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6.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6.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6.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
16.6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7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8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17.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执,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附则
19.1本合同的附件、图纸、签证单和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的附件为
1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9.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的有效证明(产权证书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证书登记号):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包工包料)。
6.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7.总价款:¥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费: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元,
拆除费: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元,
管理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元,
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该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
甲方负责供应的林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到施工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送到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色调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及报价:(见附件三)。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主材料、设备报价单的规定。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色调、品质有差异,应停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本省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_份。设计图纸费用________元,由________方承担。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6.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见附件五),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工程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尾款。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 安全施工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噪声扰民或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甲乙双方可以选择下列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付款阶段及项目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元
工期过半年月日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日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元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申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经过修理或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合同总价款1%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或按材料品质计价付款。女吩乙方故意提供假冒伪劣的材料或设备,应按材料或设备的价款双倍赔偿给甲方。乙方故意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强制性标准的材料,给对方造成人身健康损害的,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合同总价款1%支付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合同总价款1%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6.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人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装饰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乙方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合同附件内容。
附件一: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甲方提供主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乙方提供主材料、设备报价单;
附件四: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工程保修单。甲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篇5:装饰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址:
2、房型: 室 厅, 橱 卫。结构: 。
3、建筑面积: ㎡, 使用面积: ㎡
4、委托方式: 。
5、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6、施工总价币:拾万。
7、施工过程中质量有特殊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条 价款支付
1、施工合同签定后,乙方水电进场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20%),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项目,双方应在《增减项目单》上,明确增减项目的名称、规格、价款并双方签字,据实将增加项金额当时结清或将减项金额在结算时抵减。
3、工程在正常施工情况下,若甲方不按本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有权对该工程进行停工待款,且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 竣工验收
1、 工程即将完工时,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正式验收的预期时间,且甲方必须
2、 正式验收之日,若因甲方不能按时到场或无故不验收时,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
3、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停水,停电,台风,地震 等)应顺延工期。双放同时应妥善保管已装部分。
第四条 合同变更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第五条 补充条款
1、 甲方若需增加项目时,应一次性支付增项款给乙方后,乙方才能进行增项施工。
2、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 合同签定后,若因一方未考虑周全而要求终止合同时,应由责任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0%赔偿违约金给对方。
第六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姓名: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篇6: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合同编号:
房展会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甲 方:
乙 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房展会展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工程建筑规模:
4、包干工程范围及内容:房展会展位布置及拆除,包工包料
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并保证通过甲方验收(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邯郸质监站要求及合同约定标准为准)。
二、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时前全部完工并负责打扫现场卫生。
三、承包方式及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总工程款:
注:(1)本合同所涉及价款均为含税价。
(2)本合同为一次性包死总价合同,此价款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税金、各种措施费等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价款支付方式及合同内容:
1、制作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且房展会结束现场拆除完毕无任何质量和安全问题办理相关手续后付清合同价款。
2、本合同价款为上述工作内容的全部工程量(包含工程图纸确定的全部工程量)的总价款,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再另行追加合同价款。
3、因甲方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进行洽商变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变更部分工程款。
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的与合同相符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结汇原因造成的延期付款不属于违约责任,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五、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姓名: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由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经双方会审签字确认。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组织乙方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实行现场的技术交底。
4、协调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工作。
5、审核乙方所报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6、负责施工过程中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7、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由其派遣或雇佣的工作不能胜任、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
8、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雇用职工并负责支付其工资,并对其职工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乙方在开工前(2天)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工程师确认后组织实施。
3、乙方自理水电费、保管费、房屋租赁费、食宿费等。
4、负责对施工范围内其它分项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因防护不当而引发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乙方接受甲方工程师的检查、监督。
6、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7、文明施工,遵守地方政府《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8、竣工(或合同终止)时按甲方要求运出其设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整洁。
八、安全条款:
1、乙方按有关规定,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和责任。
2、乙方自备机具、劳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须是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否则所发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聘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均持证上岗,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乙方承诺在承揽该工程过程中,乙方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和工伤事故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九、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不增加任何费用:
1、甲方工程师未能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不可抗力。
十、 材料管理
1、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双方约定的材料、设备和规格、种类、标准、数量和质量进行采购。
2、乙方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后必须经甲方工程师、成本控制部、检验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其检验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所需设备、机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行增加。
4、根据施工地要求需要复检的材料及设备甲方须按相关要求无条件的进行复检,其检验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由乙方承担。
5、所有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须经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封样。进行封样后的材料,乙方才可以进行使用。若未进行封样而擅自使用,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乙方承担,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如果材料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甲方承担。
十一、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到达和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程师,由甲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方可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工程师限定的期限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期不予延长,逾期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竣工验收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3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工期相应顺延。
2、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2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
3、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①.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商记录;
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③.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十三、质量标准及保修条款
(一)质量标准
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标准执行。
2、装饰装修工程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技术规范和材料要求执行。
(二)保修条款
1、本工程保修期5天。
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量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影响甲方或业主使用的,引发的所有直接、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2小时内派人保修,超限不到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维修费用。
4、如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抢修。
十四、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逾期不超过1日的,乙方按5000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日仍未为竣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于工程逾期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以上违约金累加计算)
2、工程竣工后,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未能通过的,乙方应继续改进直至通过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工期不予顺延。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3、合同终止前,如乙方未严格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因乙方管理不善已经对工程进度、质量带来严重影响,但乙方又无有效的改善措施和方法,或甲方认为乙方的改观措施和方法已不能挽回被动局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甲方已支付的款项视为乙方最终结算款,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亦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已付款项超出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的部分,由乙方于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5日内返还甲方。
5、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义购买、租赁、赊欠、任何工程用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等,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偿还责任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2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5%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5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8、乙方进场后,未履行完合同中途退场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5%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5%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0、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计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保修期满,甲方返还质量保修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七、附件
1、廉洁协议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工程量报价表;
4、效果图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户: 账户:
廉 洁 协 议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甲方承诺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员工严格按照《现代建设集团公司廉洁制度》和《现代建设集团公司员工廉洁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罚。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停止支付乙方所有的款项,且乙方不得因此为理由拒绝对双方签订合同的全面履行。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篇7: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_________。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
3 工期
3.1 总工期:____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_________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_________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7.2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17 补充约定: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8: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址:1.3 承包范围:居室面积:_____ M2、居室间数:___ __
1.4 工程内容:(附设计图及工程预算表)
1.5 承包方式:
1.6 工期:年月日开工,于月_ 日竣工。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70%(即元)工程款,油漆工进场施工后或( ),再付25%(即____ 元)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5%(即元)工程款。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3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4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5 如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作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组织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认可。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效果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查,乙方可自行检查,甲方予以承认。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确认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2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天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作规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作规矩、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2‰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的2‰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7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甲方应补偿乙方前期产生费用及合同总造价30%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衣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调解。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 附件
14.1 效果图纸
14.2 工程预算表
14.3 其他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单位: 单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商业装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家庭装潢是把生活的各种情形“物化”到房间之中,土建工程完成后,房间内部装修设计从清水房,到简装、精装、豪华装修。 改变建筑可以改变的布局,以到达我们想要的完美居住效果,这就是装潢。
装潢是把生活的各种情形“物化”到房间之中,买的一般房间的设计业已完成,不能做大的调整了,所以剩下可以动的就是装潢装点(大的装修概念包括房间设计、装修、家具布置、富有情趣的小装点)。因为生活是自己的,所以自己必须亲自介入到装潢过程中。
商业装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甲方包工、部分包料,并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已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写字楼业主以及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施工空间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空间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空间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工程验收单);
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工程结算单);
8.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 即 元。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其他支付方式:
3.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节省额外开支,全部工程款项由 方式结算:
A. 银行转帐;
B. 现金;
C.支票
3.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0.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0.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0.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几项具体规定
12.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2.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3.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
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条款
1、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报价项目施工;
2、如有增减项,必须填写变更单,并由设计师、甲方代理人、工程监理签字;
3、本合同不接受任何监理、设计师的口头承诺。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委托代理人:电话:工程设计师: 电话:
承包人(乙方):委托代理人:电话:工程设计师: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 (详见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及报价单)。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详见报价单),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报价说明);
(2)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8%以内。
(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
第4条、工程期限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为不含税报价(详见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部分施工图纸 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包括不包括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部分发包人义务
第1条、开工前三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第2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3条、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及相关装修手续(物管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4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5条、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6条、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阶段验收、竣工验收。
第四部分承包人义务
第1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2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3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部分工程变更
第1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部分材料的提供
第1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需要保管的,发包人应作好密封标志,并交由现场管理人员保管;
第2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三条,所提供材料保证一年内不掉色。
第七部分工期延误
第1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发包人五金件(不含门锁、洁具等)安装;
第2条、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3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八部分质量标准
第1条、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家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第2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部分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1条、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隐蔽工程验收__;
(2)__水电工程完工__;
(3)__中期验收(木作工程完工),并作好工作量统计决算__;
(4)漆工程完工。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工程验收单)。
第2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否则视同工程合格),填写工程验收单(见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工程结算单)。
第3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4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自住家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工程保修单)。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
第5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
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根据附工程报价单)。
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防水工程出现3处以上渗漏; 暖气、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0.52 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 吊顶、吊柜、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墙砖超过5处(块)以上松动、脱落;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5处(块)以上显著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部分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1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2条、工程中期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款。
每项工程增加项目结算应在每次付款时结清。
第十一部分违约责任
第1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2条、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第3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1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部分几项具体规定
第1条、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2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
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
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3条、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 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承包人应按时开工、停工,并不在施工现场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部分附则
第1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2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第3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11:2024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弄(村)________号________楼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__厅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感,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65%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
竣工验收当天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1、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2、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篇12:2024年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和建筑装修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将 房屋的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总造价: 元整,¥ 元。
2.工程内容:详见报价明细单,依据双方协商的样式、形式。
3.工程范围:报价单所涉及的所有项目的材料、运输、制作,安装并达到质量要求。
4.工期要求: 天,(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日)。工期每拖后一天罚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如中雨、大雨、暴雨及其他恶劣天气,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除外。)
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 元;水电、地墙砖完成后付 元;木工、油漆、墙面完成后付 元;木地板、灯具安装完成后付 元;全部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同三日内将尾款全部付清。
6.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环境,按约定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内容。
7.其余事项:装修前卫生间不渗水,装修期间不得破坏防水屋,如发现渗水乙方负责。装修质量保修一年。
8.变更条款:(1.甲方确定工程量的增减。(2.甲方确定工程项目的增减。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工程总造价加或减的相应调整,双方应有书面签字记录。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
1.4施工内容及做法。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50096_1999《住宅设计规范》、50327_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50210_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50325_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其它约定标准:
/18883_20__《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丙方的责任
3.1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由甲方与检测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3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4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5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在甲乙双方认同的前提下,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
3.7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
3.8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本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账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账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账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账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份。
4.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指派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5.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5.4积极配合甲方和丙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5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相应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费用。
5.6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______%,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7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_____%,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8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参照同类工程价格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
6.2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必须在增加项目施工前一次性交纳至丙方指定的本工程款项特约账户,由甲丙双方监督发放。
6.3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同时约定: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应划拨_____%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提议或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经甲方及丙方同意后,其对应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单,并告知丙方。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告知丙方。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7.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7.4因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丙方承担。
7.5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
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告知丙方。甲方自接到通知起_____日内组织工程验收,_____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当甲方接受丙方组织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时,丙方有义务督促相关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协助验收;因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原因造成验收延迟时,由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担负延迟责任。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8.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6当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_____________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鉴定。
8.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_____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
第九条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9.1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9.2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根据甲方书面认可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在保修期满后,并无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次结清。
批次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备注
第一次
%
如提前完工,甲方丙方应相应提前划拨相应工程款项。保修期满,付清尾款。
第二次
%
9.3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丙两方提出工程确认及拨款要求后,甲方和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 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甲方或丙方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
9.4除尾款外的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5本合同工程款在存放于特约账户时所产生的利息归____方所有;每批次工程款划拨手续费用由____方支付。
第十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0.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0.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发现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3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10.4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甲方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1.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1.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1.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_____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12.5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同意甲方提取工程结余款,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结余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12.6开工后,甲方提出提前完工的要求,乙方遵照甲方需求,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每提前一天,甲方应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元。
第十三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3.1甲乙两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丙方进行调解,或提请其他个人或组织调解。
13.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____种解决方式:
提请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14.1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4.2施工期间,若甲方或丙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匙交还给甲方。
14.4工程竣工经丙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14.5其它补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15.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经三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
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材料明细表》
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设备明细表》;
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明细表》
7.《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设备明细表》;
8.《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9.《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
10.《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1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
1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
13.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1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15.丙方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说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款在四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本合同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核发的相应资格。
3、本合同丙方主要为甲乙两方提供的咨询、组织、协调及监督服务。丙方应为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或经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认可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相关行业协会或其直属机构。
4、本合同解释权归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5、为防止仿冒伪造,请到..或...网站下载合同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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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 编号:
工程地址:
签订日期:
郑州市建筑装饰协会编印
XX年三月修订
支持单位如下:
郑州仲裁委员会
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
郑州商*银行
中*光大银行
河南见地律*事务所
商都信息港家装频道
河南*博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使 用 说 明 及 释 疑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承、发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必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外地进郑施工*业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是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需有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托证书。
3、工程发包方(甲方),对需装饰住房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已取得拥有合法居住权人的正式委托。对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具有法定发包权。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共同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工程合格后,视为竣工。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工程实践证明:垃圾清运、施工环境污染补偿、燃气管网改造、表前水电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费用由甲方直接给付相关单位或部门可减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烦。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减页,增加条款可另行补充;划线部分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9、建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各一份。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名称(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居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专业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区(县)路小区(村)号楼室(号)。
1-2.房屋结构:__________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____阳台;
(1)、____室,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厅,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____卫生间,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阳台,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内容及做法(参见附件一、二和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所有材料(见附件三)。
1-5.工程日期: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1-6.合同金额:本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元,其中: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 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如施工图纸变更,造成材料、人工费用调整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可由甲方直接聘用专业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与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公司名称、职责,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工程施工图
3-1.工程施工图包括效果图和施工详图,其中工程效果图___张,施工详图___张,分别由_____________方提供,并交对方二份(必须提供水、电线路平面图)。
3-2.所有图纸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3-3.提供图纸一方,应向对方作完整的技术交底,所有图纸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
3-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便于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安全合格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到物业管理部门告知家装工程开工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4-4.支付应当由业主承担的有关对外相关费用。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以及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对室内楼地面加载超过设计承载标准的荷载,如铺贴较厚石材、砌筑墙体等。
(4)、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其他违章施工行为。
4-7.凡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经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出具书面证明和施工图纸后,交乙方存档实施。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处所部分居室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供应等其它义务。
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等,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未经许可,不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对楼地面施加较大荷载,未经许可不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扰民,不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承担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停水、停电、管道堵塞、渗漏等事故的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存放于甲方指定地点。
5-3 .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议定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合格,并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验收后由乙方承担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乙方可收取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2.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用到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住宅装饰工程。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四),到施工现场前应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质量、环保标准共同进行验收,并确认备案签字。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4.双方所提供的合格材料、设备,以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为准。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最终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文字约定”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执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18680-~gb186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
9-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执行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检测认证;其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若干阶段(不少于三次)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
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6)。
10-2.各阶段工程完成,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天内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甲方不能如期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如甲方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七日内既不组织验收也不通知乙方提出异议,视同验收合格。期间甲方应另外承担乙方所发生的看管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0-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耽误甲方按时居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工程款采用银行委收委付的支付方式。既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先后分批
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给乙方,然后在银行,开立
个人结算帐户,将合同价款的30%存入银行,并向银行
出具《委托监管存款申请书》。
11-2.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后,向乙方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乙方持付款通知书到银行取得工程款。
工程款付款比例与时间表
批次
形象进度时间
预期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1
对公司认可后
____年__月__日
定金(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签订合同之日(预付款)
____年__月__日
30%
元
3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____年__月__日
20%
元
4
工程进度过半,油漆工进场前
____年__月__日
20%
元
5
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当天
____年__月__日
30%
元
6
增加项目签订项目变更单时
(现金支付)
100%
元
备注:除合同尾款为银行划拨外,其余为现金支付。
11-3.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或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直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按甲方意愿决定是否到协会备案登记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违法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4-4. 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1、
2、
3、
4、
5、
6、
7、
8、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工程报价单;
附件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四: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六:阶段验收通知单;
附件七: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八: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工程保修单;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备案登记
(签章)
登记编号: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表
第 页共 页
甲方:
乙方:
序号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说 明
一
地面部位:
二
墙面部位:
三
天棚部位:
四
门窗部位: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表(续)
第 页共 页
甲方:
乙方:
序号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说 明
五
家具
六
卫生间
七
厨房
八
电气、水管
九
其它要求:
附件二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作法、用料说明
备注:此表可复印续页。
附件三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有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此表可复印续页。
附件四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有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此表可复印续页。
附件五: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变 更 内 容
原单价
新单价
增减金额( -)
详细说明:
增加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 – 减)金额
实付金额
元
元
元
元
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可另附说明;
(2)增、减项目金额应一次确认兑付。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六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阶段验收通知单
验收项目:
致(甲方):
我单位已完成阶段的施工,现通知你方,请予以验收。
附件:
乙方(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甲方签署验收意见:
结论:□合格,可以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甲方(签章):
□不合格,整改后再报验。 年 月 日
其它说明:
附件七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工
验收
意见
甲方
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其它说明:
注:竣工验收中,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局部工程质量问题,不影响入住的,双方“签订先期入住遗留问题处理协议”后,甲方可入住,但遗留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附件八: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甲方:
乙方:
序号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1
工程合同总价
元
2
变更增加项目
元
3
变更减少项目
元
4
工程结算总额
元
5
甲方已付金额
元
6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九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名 称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字
乙方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字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保修期限
至年月 日止
其它说明
备注:1、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篇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成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是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生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林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看、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由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对下述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与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复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改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的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究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
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三十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质量保证期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息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
1.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成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的,对方可以不经催告解除合同。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需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损失情况。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是_______。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和保险。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篇1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 拨款分 次进行 | 拨款 % |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一: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
| 序 |材料或设备| 规格 | 单 | 数 | | 供应 | 送达 | |
| | | | | | 单价 | | |备注|
| 号 | 名称 | 型号 | 位 | 量 | | 时间 | 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篇17: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
6、工程期限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设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要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工程付款依据。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前_____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______小时以上(累计计算),按一天顺延工期。
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_____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手续以签单为准。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窝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需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需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的姓名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开工前,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此费用不计入合同价款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3、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如需对图纸进行改动,在未影响整体效果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不向甲方汇报,否则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改变施工方案。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十一条:维修约定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个人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弄(村)______号__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__厅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__;其他费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
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无锡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中央空调内水系统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己经过充分协商,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中央空调产品(具体明细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并由乙方承包甲方之中央空调安装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的顺利完成,本着双方诚实守信的原则签定本安装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前述空调安装工程,本合同未作特殊说明的,以下简称“本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施工要求:
乙方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且甲方签字认可之设计方案与预算进场施工。如因甲方提出本方案修改或因装修施工等原因需要中央空调施工作出局部调整(或变更),调整后增减工程量及产生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在《工程变更核定单》上确认签字后即可生效。
第五条工程验收: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第六条工程周期:
6-1本工程工期为______天,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室内工程主体部分工期为______天,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述“本工程工期”在本合同中未作特殊说明的,仅指进场施工之日起至交付甲方验收之日止。)
6-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后,工期可以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6-2-1甲方在本合同规定进场施工之日前3日,不能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6-2-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进场,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6-2-3重大设计变更、实际操作与设计规定不符等原因而增加工程量;
6-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市政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6-2-5甲方现场代表或工程师无故拖延办理签字等确认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
6-2-6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_________________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水灾、火灾、风灾、泥石流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6-2-7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价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第七条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空调安装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
7-1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承包价的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本合同定金。
7-2乙方中央空调主机设备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承包价的_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7-3本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甲方使用,支付余下工程款¥元(大写元整)。
第八条甲方权利与责任:
8-1甲方提出任务需求,乙方作出施工组织方案,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认可后,形成最终执行方案,并制定验收标准,作为工程项目验收的依据。
8-2空调所需电源须由专业电工实施安装,乙方不负责电源安装等关联工作,甲方负责主机电源(含电缆线、空气开关等工程材料)到空调机组所需之指定位置。
8-3甲方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电源、水源及临时施工场地、现场办公室、机具材料库房等。
8-4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见本合同第六条6-1款)前1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8-5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如: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装修、消防等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等)。
8-6甲方依据此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8-7如乙方有履行合同不利或不符合合同的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或其他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包括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等在内的相应改进措施。
8-8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较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可否变更和如何变更,并按国家有关程序办理。
8-9严格按本合同书中第七条款的规定支付项目所需款项。
8-10甲方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移交、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按时向乙方提供资金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8-11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由工程量增加而引起的费用(该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而定)。
8-12对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6-1款“本工程工期”内的时间交付甲方验收,甲方必须对乙方作出相应误工补偿。补偿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8-13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汇到现场进行检验,甲方认可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现场进行检验,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且承担质量检查部门的检验费用。如甲方提出异议,可再次进行复检,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14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发出《工程竣工通知书》,甲方在接到此通知书后10日内进行竣工验收,如超过10日而甲方仍未组织验收工作,则视为己验收合格。未经验收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质量责任,并视为己验收合格。
8-1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日期(见本合同第六条6-1款)配合乙方办好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决算等工作,并及时办理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8-16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申明的秘密。
8-17甲方在附件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给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责任:
9-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要求完成其全部职责。
9-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
9-3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9-4乙方应按本合同及本方案进行设备购买、安装,凡本合同工程图纸未约定、说明的,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所有的安装工作均由乙方自行独立完成。
9-5乙方负责设备的订购、运输及保险。乙方保证工程系统的完整性,保证整个系统在交付后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如发生合同设备的漏订或错订问题,乙方应免费补订或更换相应设备,保证系统在合同期限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验收。
9-6设备运抵甲方现场后,甲乙双方进行现场开箱验收,根据本工程验收清单,乙方应协同设备厂商向甲方提供设备完整的到货清单和随机资料,如有数量及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设备的详细型号、规格、数量应与合同设备清单一致。
9-7本工程系统安装及调试阶段,乙方应对甲方指派参与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及指导。在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乙方负责解释并加以解决,保修期内及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提供新品;由于甲方原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保修期满后的设备损坏,由乙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只收取成本费。
9-8乙方有权对影响空调正常安装的装修、消防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由甲方负责协调工作。
9-9乙方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后,须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的验收标准进行测试和验收。
9-10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及其零部件、技术等的购买和使用不侵犯任何他人的有关权利,任何由此而引起的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起诉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
9-11乙方提供货物的包装,应适应长途运输和气候变化并可防潮、防雨、
防碎。因包装不当或没有采取足够的保护措施而发生货物损坏、变质其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
9-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重安全施工,因施工安全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
9-13乙方与甲方共同确认本方案,并进行施工督导及工程验收。
9-14若因甲方付款未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款执行或因本工程施工现场装修影响、电源未按要求到位等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工期延误,概由甲方负责。乙方保留对本工程所需中央空调设备及工程材料之所有权。
第十条其它事项:
10-1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15日以上(不包括15日。起算时间以本合同第六条6-1款约定的交付甲方验收之日起算),则甲方须对乙方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本合同总金额_____0.5%/天)。
10-2若因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抗力指:_________________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水灾、火灾、风灾、泥石流等)造成施工工期延误15日以上(不包括15日。起算时间以本合同第六条6-1款约定的交付甲方验收之日起算),则乙方须对甲方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本合同总金额_____0.5%/天)。
第十一条双方的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的现场代表如有变动,则变动方须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概由发生变动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甲、乙双方均保证本合同全部条款真实无虚假并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反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标的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附则: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定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家庭半包装修工程合同书
发包人: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发包人应在签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
承包人(盖章):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