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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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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6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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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申请名称

专利申请号

许可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被许可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合同备案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  (鉴于条款)

第一条    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

第二条    专利申请技术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第三条    专利申请技术的技术内容

第四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五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第七条    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

第八条    技术服务与培训(本条可签从合同)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第十条    违约及索赔

第十一条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税  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六条  其  他

许可方签章                       被许可方签章

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 利 申 请 技 术 实 施 许 可 合 同 签 定 指 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制

前言(鉴于条款)

-鉴于许可方(姓名或名称   注:必须与所许可的专利申请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申请名称   注:必须与专利申请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申请,该专利申请为(职务发明创造或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号为(九位),公开号为(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为   年  月  日。并拥有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及工艺;

-鉴于被许可方(姓名或名称)属于           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等,拥有厂房        ,          设备,人员           及其它条件,并对许可方的专利申请技术有所了解,希望获得许可而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及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工艺等);

-鉴于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所请求的许可。

双方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

本条所涉及的名词和术语均为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需要定义的名词和术语。如:

专利申请技术-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申请技术是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由中国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            ,发明创造名称:                            .

技术秘密(Know-how)-指实施本合同专利申请所必须的、在工业化生产中有助于该技术的最佳利用,能够达到验收标准的、没有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

其它技术-指许可方拥有的与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有关的未申请专利的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或已放弃专利权、已过期的专利或已申请未被批准、已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的技术。

技术资料-指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和与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有关的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合同产品-指被许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许可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                                .

技术服务-指许可方为被许可方实施合同提供的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净销售额-指销售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纯利润-指合同产品销售后,总销售额减去成本、税金后的利润额。

改进技术-指在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技术基础上改进的技术。

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

排他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许可方和任何被许可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

等等。

第二条      专利申请技术许可的方式与范围

该专利申请技术的许可方式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等);

该专利申请技术的许可范围是在某地区或某技术领域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申请的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申请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申请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进口其专利申请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申请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三条      专利申请技术的技术内容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专利申请号为                ,专利申请名称为             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见附件1),同时提供为实施该专利申请而必须的工艺流程文件(见附件2),提供设备清单(或直接提供设备)用于制造该专利申请产品(见附件3),并提供实施该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秘密(见附件4)及其它技术(见附件5)。

第四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1. 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许可方(中介方)收到被许可方支付的使用费(入门费)(¥、$         万元)后的      日内,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的全部资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合同生效后,        日内,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技术资料,即附件(1-4)中所示的全部资料……

2. 技术资料的交付方式和地点-许可方将全部技术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被许可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给被许可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被许可方。

技术资料交付地点为被许可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五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为(¥、$)       元,采用一次总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被许可方将使用费全部汇至许可方帐号,或以现金方式交付给许可方。

2.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使用费为(¥、$)        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       日内,被许可方即支付使用费的        % 即(¥、$)        元给许可方,待许可方指导被许可方生产出合格样机         台后         日后再支付       % 即(¥、$)        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许可方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可方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可方。

3. 使用费总额(¥、$)        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日支付(¥、$)        元

自合同生效日起       个月内支付(¥、$)        元

个月内再支付(¥、$)        元

最后于        日内支付(¥、$)        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许可方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可方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可方。

4. 该专利申请使用费由入门费和销售额提成二部分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门费(¥、$)        元

销售额提成为   %(一般3-5%),每  个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结算一次。

被许可方将使用费按上述期限汇至许可方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许可方。

5. 该专利申请使用费由入门费和利润提成二部分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 该专利申请使用费以专利技术入股方式计算,被许可方与许可方共同出资(¥、$)        万元联合制造该合同产品,许可方以专利技术入股股份占总投资的           %,(一般不超过20%)第     年分红制,分配利润。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托收、现金总付等)。现金总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7. 在4、5、6情况下许可方有权查阅被许可方实施合同技术的有关帐目。

第六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1. 被许可方在许可方指导下,生产完成合同产品     个(件、吨等单位量词)须达到许可方所提供的各项技术性能及质量指标(具体指标参数见附件6)并符合国际               标准,           国家                      标准,               行业               标准。

2. 验收合同产品。由被许可方委托国家(或某一级)检测部门进行,或由被许可方组织验收,许可方参加,并给予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被许可方承担。

3. 如因许可方的技术缺陷,造成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方应负责提出措施,消除缺陷。

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许可方没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许可方返还使用费,并赔偿被许可方的部分损失。

4. 如因被许可方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方应协助被许可方,进行补救,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被许可方无力实施该合同技术的,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返还使用费。

5. 合同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第七条      对技术秘密的保密事项

1. 被许可方不仅在合同有效期内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时候都不得将技术秘密(见附件4)泄露给本合同当事双方(及分许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 被许可方具体接触该技术秘密的人员都要同被许可方的法人代表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违反上款要求。

3. 被许可方应将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险箱里)。

4. 被许可方不得私自复制附件4,合同执行完毕,或因故终止、变更,被许可方均须把附件4退给许可方。

5. 以上各款适用于该专利申请被驳回和被视为撤回。

第八条      技术服务与培训(本条可签从合同)

1. 许可方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负责向被许可方传授合同技术,并解答被许可方提出的有关实施合同技术的问题。

2. 许可方在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时,要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被许可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被许可方的具体工作人员。

被许可方接受许可方培训的人员应符合许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确定被培训人员标准)

3. 被许可方可派出人员到许可方接受培训和技术指导。

4. 技术服务与培训的质量,应以被培训人员能够掌握该技术为准。(确定具体标准)

5. 技术服务与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差旅费,伙食费等均由被许可方承担。

6. 许可方完成技术服务与培训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 有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归改进方,对方有优先、优价被许可,或者免费使用该技术的权利。

3. 属原有基础上的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 对改进的技术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技术。

5. 属双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进,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双方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条      违约及索赔

对许可方:

1. 许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培训,被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许可方返还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          元。

2. 许可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被许可方交付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服务与培训的,每逾期一周,应向被许可方支付违约金          元,逾期超过         (具体时间),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使用费。

3. 在排他实施许可中,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许可该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元。

4. 在独占实施许可中,许可方自己实施或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停止这种实施与许可行为,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许可方支付违约金           元。

对被许可方:

1. 被许可方拒付使用费的,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全部技术资料,并要求赔偿其实际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元。

2. 被许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      (具体时间)要支付给许可方违约金           元;逾期超过      (具体时间),许可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元。

3. 被许可方违反合同规定,扩大对被许可技术的许可范围,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元;并有权终止合同。

4. 被许可方违反合同的保密义务,致使许可方的技术秘密泄露,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一条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1. 对许可方不是该专利申请的合法申请人,或因未充分公开请求保护的申请主题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许可方应向被许可方返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

2. 对许可方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未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的,许可方应向被许可方返还全部使用费。

已经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的,除返还使用费外,许可方还应赔偿被许可方的损失,金额为          元。

3. 因其他原因,该专利申请被驳回的,一般不返还使用费。若给被许可方造成较大损失的,可视情况约定给予赔偿。

4. 还可以对其他情况给予约定。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 发生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妨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双方当事人应做到:1)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2)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3)在(某种事件)期间,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

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时间)内,合同延期履行。

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                                情况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体条款)。

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       (具体时间),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    税  费

1. 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费应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许可方纳税。

2. 对许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许可方纳税。

3. 对许可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被许可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 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           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 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 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

2. 该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自授权日开始,本合同自行变更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该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基础上增加        元;

或增加          %

或提成增加             %

或股份增加             %

或增加          倍。

3. 该专利申请被驳回后,本合同自行变更为普通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该技术转让费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费基础上减少          元;

或减少          %

或提成减少             %

或股份减少             %

或该技术转让费等同于本合同使用费。

4. (对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方无正当理由不实施该专利申请技术的,在合同生效日后            (时间),本合同自行变更为普通许可合同。

5. 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况以外,许可方应维持专利申请权的有效性,若因许可方过失而造成专利申请权终止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6. 由于被许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或双方另行约定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第十六条    其  他

前十五条没有包含,但本合同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解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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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的关于车辆保险新规_条例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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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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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为全市居民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全市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基本内容,在城乡居民中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培养基本健康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其掌握自我保健的基本技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普遍提高。

(二)年度目标

20xx年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20xx年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20xx年项目在全市所有县(区)开始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健康教育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戒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应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需要举办1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站和村卫生室至少每2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

(三)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1.健康教育是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妇幼保健、医疗机构要重视健康教育工作。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配齐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认真研究,协调各级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开设健康教育频道或栏目,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健康教育设备配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齐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宣传资料存放架、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2.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基本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城乡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4.统一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为了降低宣传材料制作成本,节约经费,保证宣传材料的科学性和质量,达到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传播效果,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宣传材料主要由省、市级统一设计印刷,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再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与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所辖区居民提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社区和农村大型、集中性健康教育活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积极发挥大众媒体在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3.妇幼保健及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负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五、项目实施监督与考核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各级承担健康教育任务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效果评价,每年不少于2次。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考核指标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次数和参加人数。

5.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

6.项目管理,包括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工作资料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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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社区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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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在区委和区政府及龙城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知》、《云南省和谐社区示范标准(试行)》和《昆明市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综合指标体系》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龙城街道党工委的中心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社区经济发展全局,全力构建充满活力,环境舒适,群众安康,友善诚信,富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新型社区,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经过社区两委的认真工作和积极努力下,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广大居民普遍欢迎和积极参与,有效的提高了社区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力的促进了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协调发展,开创了和谐社区建设的新局面。现根据本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创建和谐社区,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把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以社区居民满意为标准,认真做好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区服务、社区教

育、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共建、社区保障等十个方面的工作。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二、组织领导

为把昆明建设成为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特成立xx社区和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三楼党委办公室,由卢建兵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宜。

三、创建内容

(一)社区党建:要认真做好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强社区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建立完善社区教育网络,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在居民中广泛开展学教活动,使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文化品位,加强学习型社区创建,争当学习型社

区先进。

(二)社区居民自治: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建立健全基层自治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社区居民自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三)社区服务:要发展社区服务项目,推进社区服务向社会化方向发展,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四)社区治安: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强化社区治安巡逻队伍建设,巩固完善三级治安联防网络,加强对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密切注视社区动态和热点问题,及时消除社区不稳定因素,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

(五)社区环境:强化居民小区的综合整治,完善小区内的各项配套设施,继续推行垃圾袋装化管理,广泛开展大环境绿化美化工作,为居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六)文明祥和;要组织居民加强学习、崇尚科学,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要加强教育,开展学习型家庭活动。社区内阅报栏、科普栏,要定期更换,黑板报要经常宣传居民遵纪守法、明礼诚信。邻里之间要和谐融洽、团结互助,家庭成员之间和

睦相处。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加各类健身活动,增强社区居民体质,丰富居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创建工作时间安排

(一)四月中旬各责任小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四月下旬进入实施阶段。

(二)各小组要与社区加强联系,每月月末要向和谐社区领导组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各小组要在本年底上报创建和谐社区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是促进社区协调发展,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必须坚持各方配合,抓好落实。

(二)创建和谐社区是今年我社区工作的重中之中,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要高度重视。立足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出、创建和谐社区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要与驻地单位密切协调配合,营造良好氛围,抓好组织实施和创建工作。

(三)创建和谐社区领导组要根据各项工作情况,对社区不同类型工作,提出不同的要求,使每个创建和谐社区小组,都有一个具体明确且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工作目标,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四)各小组要按照考核标准,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底向和谐社区领导组汇报一次,要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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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社区元宵节文化活动实施方案范本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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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关于20xx年元宵节活动方案 为了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丰富社区居民节日文化生活,将元宵节文娱活动办得丰富多彩,红红火火,让广大居民在欢乐、文明,和谐、喜庆的氛围中欢度佳节,特制定西大街社区XX年元宵节文娱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年西大街社区元宵节文娱活动要以“包汤圆.比厨艺.闹元宵”为主题,引导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加健康文明的社区活动,丰富和活跃广大居民节日文化生活。

二、活动安排

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三日)下午1:30,在社区前龙沁公园(雨天社区一楼大厅)开展社区元宵活动。

(一)比厨艺

比赛规则:

居民小组长提前通知居民,有(兴趣的居民在家做好菜后带来社区比拼。

裁判:到场居民。到场居民将每人发到一朵大红花,把花朵放在自己最喜欢的菜面前既可,以红花数量多少排名,结果取前6名,其余为参与奖。

(二)煮汤团

社区煮汤团供前来参加活动居民品尝。

(三)猜谜语

比赛规则:

每人限拿谜语5条,一条谜语仅可猜一次(以划去的答案为准)。

*社区           XX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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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管理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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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兴安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兴安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达标学校评估细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行政管理

1、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的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切实抓好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2、学校要充分体现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生存能力和综合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学校要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全程管理,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学年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运行顺畅。

3、学校工作由校长全面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廉洁高效。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方式管理学校,围绕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展工作,努力营造法制校园、民主校园、文化校园、和谐校园,将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和品牌。

4、坚持校务公开制度。依据教育政策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对学校全面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5、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校级领导班子均要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具有相应的职称和能力,结构合理,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求真务实,深入实际,解决问题,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坚持校长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坚持每周一次政治业务学习的例会制度和寒暑假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能力。

6、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按有关规定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和考核制度。认真落实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合理科学地安排教职工的工作量,组织教职工参加文体活动,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心健康。

7、建立教师学期和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教学效果评价和教学过程监控机制,定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以此作为评定职称、受聘上岗、晋职晋薪和实施奖惩的依据。建立和完善各种表彰和奖励制度。

8、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兴校,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9、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学校档案资料建设管理。

二、学校教职工管理

1.严格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教职员工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教师要树立关爱学生意识。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师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便停学生的课,坚持做好家访工作,开好家长会,不得指责和训斥学生家长,搞好家校配合教育。

3.教师要恪守社会公德,规范职业行为。教师必须衣着整洁,仪态端庄,讲普通话,谈吐文明,团结同志,行为举止规范、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不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4.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学习。制定校本培训规划,从学校实际出发,对教师的学历达标、教学基本功等提出具体要求。制定教师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计划和措施,每位教师要达到规定的学历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要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学校各项改革,创造性、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和现代教育意识,认真学习政治、经济、科技、法律、现代教学技术等知识。

5.加强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体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使教职工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6.高度重视和加强学校班级管理。选择师德高尚、认真负责、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学期制定班务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行为习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情感教育,全方位的关心爱护学生。学期结束时,要进行认真总结,报学校备案。

三、学生和学籍管理

1.学校要按照市、县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建立新生学籍档案,办理学籍变更的相关手续。要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逐步实现学籍管理的电子化。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编制《在校生花名册》,填写学生学籍卡,按规定进行学籍登记。

2.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认真做好转学、休学、复学、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考勤和毕业证书的发放管理。

3.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各班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做好详细考勤记录。

四、学校教学管理

1.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观念,关心学生学习,注重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合理、科学课程计划,包括课程门类、课时分配、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活动安排总表及课程实施要求与评价建设等内容;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

2.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学校要建立有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的评价制度及早读、自习和课外辅导的管理措施;强化学生预习、上课、复习、作业等基本要求。

3.重视学生体育和美育工作。在教学课程的安排上要保证音乐、体育、美术课时。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举办一次文艺汇演和学生征文比赛。活跃校园文化氛围。

5.规范学校教材和教学辅导用书。严格禁止使用未经省教育厅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和未列入省教育厅教材目录的教材及各类学习辅导材料、参考读物、练习册、试题集和学具等。

6.充分发挥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及计算机室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作用。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发和利用校内外的课程资源,不断充实课程资源库。重视远程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7.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活动,重视加强家校联系,听取教师、学生、家长对教学的意见,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或教学经验交流会,积极总结和推广教改成果。

8.建立听课制度,学校领导每人每学期要听课15节以上,分管教学校长、教务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要有听课笔记,从关注“教”转向关注学生的“学”,并注意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以学论教。

五、学校安全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建立安全应急机制。

2.经常开展全校性的师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3.建立严格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和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禁止社会闲杂人员或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学生将刀具、棍棒、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学校。寄宿生住校期间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建立学生请、销假制度,全面掌握学生请假、到校、离校等情况。特殊环境和气候应安排专人组织路队,负责学生离校,组织学生乘坐经公安部门检验合格的交通工具。

4.加强学校校舍、设施、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设立防火防盗设施,特别要加强对宿舍、食堂、库房、财务室、电教室等重点区位的防护措施,定期检查并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坚持开展校园安全排查工作,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分别对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等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停止使用。

5.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卫生负责和检查制度,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内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排除心理困惑,增强学生学习、生活的信心。

7.建立公共卫生分区负责制度。学校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配备必要的清洁卫生工具。校园将按班级划分卫生责任区,进行每天一次小扫除和每周一至二次大扫除,做到校园无杂草,墙壁无污染、蜘蛛网、灰尘;地面平整,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垃圾入箱入池,定期清除;厕所每天打扫,定时冲洗,定期消毒灭蝇。宿舍空气流通,清洁卫生,物品安放有序。时刻保持校园干净、整洁、卫生的良好环境。

六、学校校园管理

1.科学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按照布局合理、区划有序的要求对校园建设做好整体规划。校园布置要朴实美观,体现教育性。学校要有教育方针和有特色的校训。办好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认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因地制宜的对校园进行绿化和美化。

2.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窗明干净,桌椅排列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功能室标识明显,制度齐全。图书馆、阅览室安静整洁,图书资料、报刊杂志摆放整齐,方便使用;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卫生有序和安全,实验器材、用品存放规范。

3.建立校园环境检查评比制度。定期对宣传栏、教室、卫生区、寝室、食堂等进行检查评比与通报,并作为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先进个人等依据。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好时事政治和实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宣传栏,办好校园广播站。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把学校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基地。

七、财务及资产管理

1.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并及时公示,不得违规收费。

2.认真做好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固定制度。学校的校舍、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宿舍、食堂等资产要建立台帐和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食堂、水电等生活设施及办公、教学用品采购发放等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产管理。学校财产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并落实部门、班级、个人的管理制度,若有损坏、遗失要按规章制度进行维修和冲销。各类用房要定期检查、检修,消除不安全隐患。对危房加固维修或拆除。

3.严格执行制度,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有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学校设备和办公用品采购均按政府采购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做到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4.加强设备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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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校开学典礼流程方案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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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学典礼时间:8月30日(周日)早晨8:00

二、主题:创建书香家庭,争做书生父母,用阅读引领孩子成长。(背景主标题:创建书香家庭 争做书生父母用阅读引领孩子成长、副标题:增城香江学校(小学)父母学堂开学典礼)

三、主持人:王治军主任

四、活动组织:德育处

五、活动程序安排

第一个程序:举行升旗仪式、奏唱国歌。(升旗仪式团队希望是学校行政和学校家委会成员)

第二个程序:家长代表讲话。——总辅导员乔安妮老师跟进落实

1、新家长代表发言:三(7)班龙瑞淇爸爸,主题:我和孩子的成长故事(主要从爸爸的身份讲,希望香江小学的爸爸们在家庭教育中不缺位、在给孩子父爱中不缺失)

2、老家长代表发言:二(8)班黄甜甜爸爸,主题:陪伴孩子运动的乐趣。(主要从爸爸能够培养孩子的勇敢、坚强的角度,倡议爸爸们都来做孩子们成长行走路途中的坚强有力量的陪伴人。)

3、书香家庭创建代表发言。三(3)班刘雅苒妈妈,主题:家庭是孩子的图书馆,希望说说家长是如何让家庭充满书香氛围,如何做书香家庭的创建。

第三个程序:教师朗诵

1、校长带领全体新教师(20__学年入校教师)面向全体家长“入队”宣誓——加入香江教育团队教师职业信仰集体宣誓。(宣誓词另发)——俞祖琳校长负责

2、语文组全体教师创意性集体朗诵。(注:确定斯蒂文森《点灯的人》为其中一个内容,其他由语文组自定,希望展示创意、浪漫和教育的美好,但别忘了本次活动的主题。)——刘英组长负责

第四个程序:20__学年书香家长表彰并颁奖。——德育处负责

第五个程序:俞校长讲话。

第六个程序:20__学年父母学堂开学典礼活动圆满结束。

六、其他安排

1、凳子准备,用各班学生凳子,按班级学生数安排摆放。另外,准备一定数量备用凳子,集中放置一处以备用。(注:欢迎父母都到场。)——总务处负责,德育处协助。

2、场地确定及划分。——德育处负责,综合组协助。

3、背景及舞台搭建、校门彩虹装饰,营造开学浓厚的喜庆氛围。——总务处负责、德育处和综合组协助。

4、校园橱窗布置。——少先队大队负责、教导处协助。

5、教室布置。——德育处负责、教导处协助。

6、全校环境卫生以及楼层障碍物清理,保证楼层无明显的安全问题,瓷砖、管道的修缮。建议总务处派专人逐楼层巡查记录修缮。——总务处负责。

7、广播音响调试,保证本次活动音响效果圆满。——夏琳老师负责。

8、录像、照相。——宣传组负责。

9、准备新的国旗。——大队部负责。

10、各部门安排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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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项目实施经理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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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完成量化的工作要求,并能独立处理和解决所负责的任务,保障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2、 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协调,确定项目管理章程,并组建符合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的项目团队

3、 负责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理解客户的一般需求,并反馈给上级

4、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会议的组织与管理

5、 协助搭建实施配置管理平台

6、 协助配置管理质量的控制,含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时性等

7、 协助归档和整理实施过程文档,并保障实施过程规范性文档的质量

任职要求:

1、电子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以及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沟通能力,有极强的责任心,擅于思考、肯钻研,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3、能独立完成系统的安装和配置及工作文档和编写项目相关资料,有完整工程项目的安装、调试与交付经验优先

4、具备三年以上的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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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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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读书精彩人生!为推动小学生课外阅读活动,丰富西安新知小学“小马奔腾读书年”活动,全面构建和谐校园,提升校园阅读氛围,帮助学生们提高作文和阅读技巧,营造属于我们自己的书香校园,特邀请知名儿童作家王一梅来我校进行演讲及签名售书。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地点:

方案一(天气晴朗)——大操场

方案二(下雨)——开启校园录播系统

主会场:多功能厅;分会场:各班教室

四、活动对象:1---4年级全体学生、教师及部分学生家长

五、演讲主题:写作的三个法宝

六、活动准备工作:

1.校园环境布置:电子屏欢迎辞——

操场幕布悬挂——

图书推介——图书大厦

2.场地安排、音乐广播、录播系统——体育组、音乐组、信息部

3.主持人、献花(吉祥物)、佩戴红领巾、——

4.学生前期准备——各班主任

5.签名售书准备——图书大厦

6.拍照——

7.报道——

七、活动流程

1.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介绍王一梅老师

2.第一项:少先队员代表向王一梅老师献花(吉祥物),佩戴红领巾

3.第二项:王一梅老师演讲

4.第三项:签名售书

5.第四项:王一梅老师和教师代表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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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细则,全文共 6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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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八条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第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二十三条 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五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七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第三十五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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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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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我校全体党员在校党委书记领导下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使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党的章程,也清楚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经过这段时间的政治学习,我给自己清楚定位,争取让自己的人生更加出彩。以下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的一点心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作为党员,我应该做到四个“必须”,那就是: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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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护士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党工团,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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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党员教师,积极响应学校党支部的号召,准时收看了市纪委法规室副主任王琴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访谈节目,并认真总结其中的精华,结合自身教育工作作出以下感悟。

《则准》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准则》如同灯塔,为我们指明方向;《条例》好比警报,提醒我们避开风险。不仅为我们指出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还明确了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更是一名年轻教师,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学习党章,做忠诚的好老师。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总规矩。《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心,就更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成为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做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好老师,学生喜爱的好老师,家长放心的好教师

二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教育工作上的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作为教师,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念不动摇,为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奋斗不止,贡献自己的所有了力量,在所不辞。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当下,多种思想、思潮混杂,多元的价值追求混乱了一些人的价值观,苦乐观、人生观、幸福观。我们作为人民教师,一定要在任何场合,无论是教师课堂,还是校园课外,都要以身作则,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传递正能量,宣传党的各想路线方针政策。

三是在加强业务及教育管理能力,做一名学生喜爱、家长满意的教师。作为学校是一个浇灌花蕊的地方,我们作为教师,必须时刻响应党的号召,传递党的声音,充分利用好这一阵地,把我们的学生教育成为国家,为党贡献自己所有力量的接班人,让我们的事业不断发展下去,让我们的国家不断富强起来。

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党员教师,要在教师当中,拥有宽广的襟怀,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事事有痕迹,处处有成效。要时刻把学生的利益放在心上,要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人,只有这样,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静得了神,睡的安稳。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一名年轻教师,一名体育教师,在本次学习《标准》、《条例》知识的同时,更要以此为契机,抓好自身建设,在思想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的精神。在作风建设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关心学生疾苦,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在组织建设上,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围绕体育教学工作,发挥自己的力量,做好学校体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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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实施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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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全体师生思想道德修养、社会文明程度和文明城区建设水平,增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我校广大师生积极投身道德实践活动,我校根据《怀远县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学校“道德讲堂”建设的通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师生“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伴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奉献社会,提升自己的时代风尚,努力达到“教育一代人,引导两代人,影响三代人”。建设“道德讲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搭建师生道德建设新载体,促进所有师生成为道德建设的主体,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程度,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教育强市提供思想道德保障。

二、“学校道德讲堂”工作原则

1、实践性与实效性原则。以师生亲身实践、参与活动、体验学习为主要方式,通过宣讲活动及开设活动课、专题讲座等多种渠道开展工作;活动要具有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整合与互补原则。将学校道德讲堂与学校各类教育活动相互补充,与家庭、社会教育共同完善,整合学校长期开展实践教育、体验教育活

动的工作经验,综合利用各类已有阵地,以整合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推开。

3、全体性与主体性原则。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活动,培养健康的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尊重师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师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自助自立自强,促进师生健康教育整体氛围的形成。

三、“道德讲堂”对象:全体师生

四:“学校道德讲堂”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姚标校长

副 组 长:葛涛(副校长)

下设办公室:姜水(政教主任)兼主任

核心成员:常云飞、高穹、张新红、赵红琴、葛士侠、胡慧萍、邹晓红 组员:全体师生

(二)设立固定“道德讲堂”。教师道德讲堂利用周会国旗下讲话,在我校多功能教室建立一个固定专门的“学校道德讲堂”场所。学生可利用现有设施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三)活动版块:活动将根据学校特有的群体,分成两大版块开展相关活动,教师将着重开展“师德讲堂”活动,学生将开展“道德讲堂”活动。

第一版块:教师“师德讲堂”

1、选树师德典型。紧密结合本学校实际,以师德标兵、师德模范、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建设先进团队等评选为载体,重点选树、培育一批师

德先进个人和先进团队典型代表,在我校形成学习师德典型、崇尚师德典型、关爱师德典型、争当师德典型的良好风尚。

2、培育宣讲队伍。按照“自身素养强、道德素质高、文化修养好”的标准,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师德讲堂”宣讲队伍,党员干部要带头宣讲,组织宣讲人员讲、师德典型讲、身边老师讲,通过讲他人、讲自己、讲身边的师德故事,使人人都成为“师德讲堂”的实践主体。

3、体现实践特色。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模式,充分尊重一线教师的首创精神,设计形式多样、内涵丰富、成效显著的宣讲形式、手段和方法,引导教师亲身参与师德实践,在师德实践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自我提升。

4、定期交流研讨。开展“师德讲堂”建设交流研讨活动,通过听取其他“行业道德讲堂”的先进经验,与兄弟学校单位现场交流观摩,及时通报建设进展、吸收借鉴成功经验、共同分享建设成果,进一步开阔建设思路,提升建设成效。

5、注重考核评估。把“师德讲堂”建设情况与团队评比、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定期择优表彰 “师德讲堂”建设先进团队和“优秀师德讲堂宣讲员”。

第二板块:学生“道德讲堂“

1、我选——通过前期报名,再组织学生选择一批道德践行的先进学生,固定一批专业道德宣讲员,不断充实有讲述愿望的人员,营造一种神圣清正、融洽热烈的环境氛围。

2、我听——组织全体学生共同聆听道德故事宣讲活动。利用班会课、

周会课、国旗下讲话等一系列的主阵地,让学生细心听取身边人的道德故事,用身边的榜样感动自己。

3、我讲——利用道德讲堂的阵地,在班会课、周会课、国旗下讲话、校广播台讲述一个发生在身边的体现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典型事例。并根据道德讲堂的主题内容,选择一批主题鲜明、情真意切的故事,分学生和教师篇分别汇编成册。

4、我议——听完道德故事后,评议身边好人好事,讲述心中感受,品悟道德力量,升华自身境界。

5我唱——学唱《公民道德歌》。学习诵读一段中华传统经典语录或公民道德“三字经“。

6、我行——深入开展党员、团员帮困助学活动,使所有学生都能自觉践行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展示一阶段的讲堂成果。

7、我看——围绕主题,组织观看一部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的短片。 活动中形成一套内容详实、规范有序的资料(包括电子资料及纸质资料)。体现每次活动要有计划、有活动记载、有总结,活动中注意收集照片、录像等影像资料,体现活动成效。

附活动安排:

十一月份:1、姚标校长:带领老师学习师德规范

2 、诚信教育(国旗下讲话)主讲人:葛涛副校长、

3、文明礼仪教育(国旗下讲话)主讲人:政教主任姜水

4、邹杰老师:做好人主题歌曲

5、评选劳动之星

6、师德讲堂:张新红老师:我心目中的好老师—高穹

7、常云飞老师:孝心

8、赵红琴老师: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

9、高穹老师:讲述心中感受、品悟道德力量

10、评选学习之星、进步之星

十二月份:1、胡慧萍老师:讲故事:发生在我校或我县的体现传统美

德典型故事

2、邹晓红老师: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谈感受。

3、葛士侠老师:公民道德三字经

4、评选文明之星

20xx年元月份:总结表彰

怀远县第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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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厕所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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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县创建文明县城的精神,按照《测评操作任务和任务分解手册》的要求,结合残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提高残联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文明县城创建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传承红色基因、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六个方面的试点工作内容,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

三、创建内容

1、创建廉洁高效的办公环境。

2、创建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3、创建洁净优雅的公共环境。

4、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四、实施措施

(一)、组建机构,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 钟友明 理事长

副组长:俞小平 副理事长

组员: 袁德奇 刘光辉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文明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认识,自觉参与。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创建。 严格按照我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考评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表的考核标准,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全面实施创建,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创建工作材料的积累,全面完成创建任务。每月开展一次有关文明创建工作、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3、第三阶段:巩固提高,整体推进。 我会将从工作机制、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及时改进,完善提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文明创建工作,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2、对照标准,狠抓落实。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目标,针对工作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发挥职能作用,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窗口”行业规范化。在各个岗位广泛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讲求职业道德,服务工作标准明确,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4、加强无障碍服务场所环境建设。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同时它也直接影响着我县的城市形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全民公共道德意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也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5加强公共卫生管理,针对本单位目前环境卫生状况不理想、环境卫生设施相对落后、人们的卫生意识不强等现象,自本月开始将紧紧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这一目标,从根本上治理本单位的:“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本单位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6、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总结表彰先进,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创建市级文明县城测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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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学一年级班会方案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小学,一年级,班会,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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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0月10日

主题:平安每一天

目的:引导学生了解有关安全的常识,使他们建立初步的安全意识;使学生学会自护、自救

的一些方法,发展初步的自护自救能力。

准备:师根据学生收集资料的情况制作自救、自护常识竞赛题。绘制情景图和制作红、绿灯牌。

过程:

1、报道导入,揭示主题。

(师):请同学们听听这条录音报道说了些什么?

播放一则反映少年儿童安全事故(数据和事实)的报道录音。

(师):听了这则报道,你们有什么感想?

学生发表看法。

2、结合实际,发现危险。

3、交通安全教育。

4、课后延伸,落实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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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经典诵读校本课程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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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本课程开发依据:

1、践行课改理念。《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不仅提出“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少做题,多读书,读整本书”的建议,而且对阅读做出了量化要求,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该完成400万字的阅读任务,其中小学阶段应该完成145万字,还要求1—6年级学生背诵古今优秀诗文160篇(段)。可见经典诵读对基础教育,对儿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有助于丰富和优化课程结构,促进学生的高品质学习。通过开发“经典诵读”校本课程,凸显教材民族化,现代化的课程理念、丰富课程设计和实施,合理配置学校课程资源,优化完善课程结构。拓宽阅读教学途径,搭建课内外沟通的桥梁,开阔学生视野,丰富学生底蕴,实现学生的高品质学习。

3、学校办学思想与校园文化的体现。我校提倡学生广泛阅读,倡导“阳光·快乐·成长”的核心价值观,更致力于内涵发展,把“阳光·书香”定为我校校园文化的主题。开展经典诵读必将促进“阳光·书香”校园文化建设。

4、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教师在拓展型课程的实践中体验并实践多元化的,新颖的教学方式,对基础型课程教学方式的丰富和完善具有积极意义。我校的经典诵读集积累、背诵、书写与一体,对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自主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5、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有助于培养学生高尚的情操,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也是学生智力、思维发展的源泉。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记忆力、理解能力和注意力,也有助于形成学生知识、智能、审美。

二、课程介绍:

1、课程名称:《经典诵读》

2、课程类型:语言文字类

3、开发背景:(1)、经典文学深厚的文化底蕴有待继承与发扬:我国几千年历史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时代精神加以继承和发展,做到古为今用。根据我们的调查,大部分学生对祖国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知之甚少,古文化常识严重不足。文学作为文化载体,决定了语文学科不同于其他物质工具的特殊性。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创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语文。

《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中小学各学科课程都要结合学科特点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这一重要精神,明确地指出了今天我们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不能离开中华民族深厚的历史传统文化。

(2)、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需要:经典文学作品的思想意义深远,尤其是在“重礼明德”方面更是值得今人传承的。诵读如《弟子规》等经典,必将对学生学会如何做人、如何做事的方向上给予指导,对于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深远的意义。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适当增加阅读量,并明确提出让学生“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培养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怀”,也指出:“语文教学要重视对学生古典文化积累、书写的指导,引导学生积累丰富的经典文化,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古文中的经典恰恰可以满足学生的阅读需求。重视古典文化积累,诵读经典,这是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是新课程的要求。“经典诵读”校本课程必将成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3)、校园文化的体现:我校已建设文化墙210延长米,以中华传统文化为载体,从环境建设上体现了中华经典文化。我校致力于内涵发展,提倡师生读书,近年来启动“阳光·书香”活动。开发“经典诵读”校本课程,必将有力促进我校 “阳光·书香”校园文化的特色的形成和深入。

(4)、教师与学生共同发展的需求:教师在拓展型课程的实践中体验并实践多元化的、新颖的教学方式,对基础型课程教学方式的丰富和完善具有积极意义。我校的《经典诵读》集积累、背诵、书写于一体,对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学生的自主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学习的过程中,丰富、改变学生对学习的认识、理解和感受,从而使学生爱学、会学、自主的学、合作的学。

4、校本课程管理小组:

组长:刘国富

副组长:李强 宝伟棠 金常胜 刘伟林

成员:刘国峰 温海楠 吴丽丽 王明丽 萨茹拉 徐丽娜 祝锴山 刘颖 孙菲菲 索明婧 李明慧 张芳

组长负责校本课程开发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对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成员负责按实施方案落实课程工作,组织各项活动,检查验收实施效果等。

5、教材类型:选编

三、校本课程内容:

1、课程目标:

(1)、通过全面开展国学教育,让学生了解、中华文明,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塑造其良好的思想品德、健全其人格修养:通过背诵,培养学生挑战白我,勤于学习的态度和毅力。激发学生诵读国学经典、阅读国学经典作品的兴趣。

(2)、让优秀传统文化走进校同、走进课堂、走进学生的生活,形成人人爱国学,人人学国学的良好氛围,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敦厚善良的心性。

(3)、普及国学知识,使学生的说与写的能力得到明显的提升,促进学生对语文的学习兴趣,建立教育新模式、探索育人新途径。

(4)、通过师生同诵同写同讲的活动,促进教师自身文化素养的提升,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2、课程内容

背一背:以《弟子规》为主,辅以背诵古诗、成语、佳句等。

讲一讲:积累名人名言、成语等,以讲故事形式进行交流。

读一读:读名篇,培养朗读能力。

写一写:通过摘抄五个佳句一首古诗十句成语巩固积累,养成“提笔就是练字”的好习惯。(开展“15110阅读积累周计划”)

每学期开展一次经典诵读竞赛和积累本评比活动。

3、课程类型:语言文字类

4、主讲教师:各年级语文任课教师

5、教学材料:《弟子规》、平行班教师确定的名篇

6、授课时间和授课对象:

1、 教师在每周一节“阅读课”解读《弟子规》“名篇”

2、 学生利用早读时间诵读背诵“弟子规”

3、 课前背诵5首古诗

7、课程实施

1、激发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推动学习活动的一种内驱力。因此,要坚持把激发学生兴趣贯穿于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注重环境熏陶,充分发挥校园文化阵地的育人作用,在文化墙、橱窗、展板、墙报、读书角悬挂和展示经典书籍、名言等,形成浓郁的经典文化氛围。

2、学科渗透——各学科要根据学科特点,结合经典文学的内容,在教学中渗透经典文化,尤其是语文学科,加大指导力度。如:师生共同诵读、学生展示诵读等。

3、开展系列活动

(1)建立班级图书角,了解学生的阅读兴趣,推荐适合学生阅读的课外书籍。配合语文教师进行课外阅读量登记。

(2)经常为学生读书,让他们在听书的过程中受到感染,从而爱上读书。利用班会、校会等时间给学生提供展示的机会。

四、课程评价

1、对学生评价:根据学生兴趣、态度、诵读及获奖情况,按照优、良、合格的等次,结合学生自评、班级互评、教师点评的多种评价方式。及时推广和宣传典型。

2、对教师的评价: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记入教师工作量,纳入教师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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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实施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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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建设是新时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为此,市教育局将20__年确定为校园文化建设年并下发了有关文件。本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指示精神的目的,借此浓厚我校的文化氛围,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教育局20__年校园文化建设年为契机,以教学育人、环境育人为原则,以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为目标。立足学校实际,因地制宜地完善本校文化基础设施,创新校园文化内容,拓展校园文化活动领域,努力探索校园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力争用三年时间把本校打造成一所特色鲜明、文化气氛浓厚的育人摇篮。

二、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丁胜柏 校长

副组长:周发明 副校长

熊立中 主任

组员: 佘吉文 会计

三、本年度校园文化建设总体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4月份)

(1)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心学校《20__年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领会精神,提高认识,营造全校上下认真贯彻该《方案》的思想氛围。

(2)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谋划出一套切合本校实际的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3)进一步宣传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把20__年确立为校园文化建设年的现实意义,通报本校《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并把相关内容向各位教师和各班级进行责任分解,打造一个对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2、全面实施阶段(5———10月份)

(1)5—7月份,以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净化”为主题进行活动。

(2)8—10月份,按照“全方位、多角度、细致化”的要求,广泛、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其他工作。

3、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份)集中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自查工作,准备迎接上级检查。

四、主要工作目标

1、浓厚学校的文化氛围,提升学校的文明程度。学校不仅仅是传承知识的场所,更肩负着育人的历史重任。在育人的诸多因素中环境影响是不可忽视的。通过建设校园文化,把学生置身于一个文化气息浓、文明程度高的氛围之中,使其耳濡目染地接受熏陶、受到鞭策。

2、完善校园软件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一所学校的精神品质和文化品位是这所学校的灵魂。通过校园文化建设,把本校的价值观念、指导思想、办学理念、历史传统、精神风貌、办学特色、办学目标、校训、校歌、校徽、校旗进行宣讲展示,使全校师生熟知本校校园精神,并确立为共同的座右铭。

3、打造洁净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的外部形象。以教育为先导,以制度为保障,师生互动,群策群力,把学校装扮得色彩和谐、布局合理、窗明几净、鸟语花香,用花园似的环境愉悦师生身心。

4、建立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焕发学校的青春活力。在抓好教学的同时,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地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让学生富有个性地成长,让学校充满昂扬向上的朝气。

5、按照中心学校的总体目标要求,力争用3年的时间把学校创建成规划科学、设施完备、制度健全、理念前卫、文化氛围浓郁并具有长效机制的和谐校园。

五、具体工作措施

1、进一步搞好环境美化工作。在巩固环境区卫生,制度化地对学校草坪、花坛、树木进行修剪养护的基础上,依据学校财力,结合校园实情,遵照实用、经济、美观、健康、和谐的原则,对学校环境进行更为完美的设计和改善,今年的主要工作是在校园安装适量的既能靓丽校园又起到照明作用的景观灯。

2、进一步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法治校试点校”,我校历来重视制度建设,今年我们将以“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年”为契机,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将学校的制度汇编做进一步修改,使原有的制度与时俱进,更合时宜,更加具有操作性、实效性,更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能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

3、光大校园精神。首先创作校树、校花;其次,把本校的校训(诚信、严谨、勤奋、创新);办学思想(为学生一生奠基,对民族未来负责);教风(敬业、奉献、善诱、爱生);学风(勤学、善思、活泼、求真);校风(管理育人、教书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领导育人)以及校树、校花的含义反复向师生宣讲,使全校人人了解其内容,并努力内化为个人理念,变成个人追求。

4、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档次。对原有各功能室舍的相关设施进行全面检修,重新规划室内物品摆放,认真进行卫生清理,清除卫生死角。对教室、办公室、荣誉室等公共场所的物品进行重新整理,将其摆放整齐,营造“祥和、快乐、温馨”的学习工作氛围。专辟教室建立档案室,将本校的有关资料尽量搜集整理齐全,适时举办校史展览,近三年内举办一次大型校庆活动,藉此增强师生对母校文化的认同感和学校的凝聚力、向心力。

5、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首先对教职工进行廉政教育,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促使广大教师廉洁从教;其次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宣讲实际案例,用活生生的现实鞭策教师廉洁从教;再次,在校园张贴廉政标语,设置廉政建设橱窗,用这种特殊氛围警示教师廉洁从教。

6、浓厚校园文化氛围。继续坚持校园广播,用健康向上的内容弘扬正气,激励学生;对原有的文化长廊、文化墙、以及教室、实验室、楼道墙壁、校园各处悬挂张贴的名伟人画像、漫画、名言警句、标语牌、条幅进行全面检查,结合近期学校实际工作,该更新的更新,该添加的添加;各教学班的板报、壁报、读书角、校园的橱窗两周一换,遇有重大节日随时更换,校内艺术展每学期展出一次;校刊每月一期,在教学班倡导创办班刊,学校定期组织评比。

7、努力开发校本课程。本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进对家乡的了解和热爱的目的,发动师生广泛收集有关家乡历史的、地理的、政治的、生物的等方面的资料,组织教师进行筛选、研究,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校本教材,以此为平台,培养学生个性,挖掘教师潜能,浓厚学校学术文化气息。

8、丰富校园文化活动。20__年,我校将重新组建学生会,由校委会牵头,学生会、教务处、体卫艺组、教学班配合,在学校范围内开展一系列的校园文化活动。

(1)校级活动。举办一次艺术节和庆新年“交通安全进校园”文艺汇演;清明节去为烈士扫墓;坚持每天早晨升国旗、每周一国旗下讲话和课间跑操。成立或完善合唱团、舞蹈队、器乐队、文学社、各种兴趣小组等,搞活第二课堂:不定期组织篮球赛、拔河赛、会操表演、歌咏赛、越野赛等文体赛事;开展“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家庭”活动。

(2)班级活动。确保每周一次班会,并作到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资料齐全;适时开展书画、作文、手工制作、演讲比赛等活动,活跃班级风气。

(3)个性活动。本着“因材施教、挖掘潜能、培养特长”的目的,按照“五定”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一些文体、科技、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9、加强校园建设,不断完善教学设施。装修教学楼,硬化路面150平方米。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保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校委会成员、师生代表组成的校园文化建设领导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同时将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监督到岗,检查应时,改进彻底。

2、全校动员,全员参与。师生作为学校的主体,不但是校园文化的受益者,更是校园文化的建设者、传播者、弘扬者。如今,我校广大师生对校园文化建设的认识已经到位,积极性已被充分调动起来,这是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必将落到实处最为有利的人本因素。

3、建立机制,长抓不懈。校园文化建设对教育教学有着非同寻常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可谓功在当前、利在今后。但是,这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为此,我校制定了细则,形成了制度,并将按部就班,扎实推进。

4、树立典型,榜样引路。每学期末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文化建设先进班级,对其先进事迹、经验给予表彰、总结,从而收到一点带面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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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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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实施细则对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关于如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要知道,在现代社会,一项工程的动工离不开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就像是高速公路上的汽车通行证,没有一个合法的施工许可证是不允许动工的。法律规定,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领施工许可证:

1、已经办理过建筑工地相关的用地批准手续的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项目必须要拿到相关的规划许可证

3、如果是需要拆迁的项目要时刻关注拆迁的进度

4、有施工必须要的图纸等资料

5、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措施

6、建设的资金已经到位

关于额外情形应办理批准手续的: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范围以外的区域来进行施工建设

2、在建设的过程中可能对道路或者管线等造成损坏的

3、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停水、停电等行为来继续进行建设的

4、需要爆破建筑物的

当出现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我们都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去办理审批的手续。

建筑法中除了对工程本身的质量、安全、合法性有要求之外,对人事方面的要求也做出了相应的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所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勘察单位等等,他们所参与人员要有合法的资质条件方可参与建设活动,当然了,这些资质条件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他们只能在各自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二节 发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三节 承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 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收回所发的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八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第八十四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八十五条 本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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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房屋登记办法差异比较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办法,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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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和异议

相对于《办法》“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的原则性规定,《细则》的优势体现在五个方面:其一,公告种类明确,包括征询异议公告、遗失灭失声明公告、宣示公告;其二,公告方式明确,包括网站及现场、网站、网站或报纸;其三,公告的情形明确,包括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依职权注销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其四,公告内容明确,征询异议的公告必须包括自然状况、权利状况、异议提出方式等;其五,公告期限明确,除宣示公告不需要设定公告期限外,其他公告的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初始登记与首次登记

《办法》把房屋等建筑物的第一次登记命名为初始登记,《细则》把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登记命名为首次登记。国有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依《物权法》规定无需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需要初始登记,应登记在(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名下,当然也无须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在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应当登记。由于土地权属比较复杂,因此称首次登记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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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创建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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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平安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构建和谐甘招,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甘招乡平安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为根本,调动广大家庭成员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甘招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创建活动以家庭为主体,以村为依托,以开展法律道德宣传教育为主线,以促进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为重点,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环境为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五进”家庭,即普法宣传进家庭、文化科学进家庭、道德教育进家庭、安全知识进家庭、扶贫帮困进家庭。努力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切实增强家庭成员的“五个”意识,即: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帮助更多家庭做好“六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防艾滋。实现家庭“六无”,

即: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邪教、无暴力、无犯罪。不断拓宽社区创建活动面,引导家家户户创建遵纪守法之家、科学文明之家、和睦友善之家、平安稳定之家,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满,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三、创建标准

(一)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维护自身权益,创知识民主之家。

(二)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远离毒品,建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创科学文明之家。

(三)家庭成员宽容谦让,夫妻相互忠实,自觉赡养老人,关爱子女,预防和化解各种家庭矛盾,家庭暴力介入率为100%,无因家庭暴力犯罪,创和谐互爱之家。

(四)切实履行子女监管教育,支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大学教育,杜绝家庭无故辍学行为,创育子成才之家。

(五)善待他人,友好相处,加强沟通,互帮互助,妥善处理邻里、亲朋关系,创友善明理之家。

(六)自我防范意识强,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交通事故等各类防范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发生各类事故,确保自身及公共安全,创安全防范之家。

(七)自觉同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不无理缠访、参与集体上访;杜绝打架斗殴、遇法律疑难,通过法律咨询和法律渠道解决,不铤而走险,鲁莽从事,创遵纪守法之家。

(八)富而思源讲奉献,学科学,用科学,坚持勤劳致富,守法经营,信守合同,照章纳税,奉献社会,创勤俭致富之家。

(九)参与公益活动,关心公益事业,互帮互助,见义勇为,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创爱心奉献之家。

(十)家庭成员积极参与饮水干净、街道干净、庭院干净、居宅干净的生态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加强体育锻炼,预防传染性疾病,增强保健知识,创卫生保健之家。

四、创建要求

1、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要利用、广播、电视、会议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教育,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调动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乡掀起“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热潮。通过深入到每个家庭,进行 “平安家庭”创建宣传活动,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使家庭成员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自觉认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活动知晓率要达到95%以上。

2、丰富内容,确保实效。各基层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专题讲座,提供法律援助,欢乐家庭文艺演出等活动。考核创建活动要看机制、看载体、看活动、看效果,努力实现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3、推广典型,示范带动。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发现和培养、树立“平安家庭示范户”,并进行表彰,起到带动示范作用。大力宣传典型事迹,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将创建活动引向深入,最终实现家庭和睦美满,社会和谐稳定。

乡要对成员单位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行考核。

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刘兴俊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剑飞 党委副书记

刘耀贤 政府副乡长

成 员:于忠祥 纪检委员

白秀玉 组织委员

张伟川 宣传委员

王家村 武装部长

吴 丹 团书记

邢海霞 妇联主席

车仁友 民政助理

孙继梅 计生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甘招乡综治办。

主 任:张剑飞

工作人员:刘德刚、邢海霞、侯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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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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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开展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镇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深入推进“六型机关”创建为载体,严肃整治影响全镇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营造作风转变、效能提升、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为城关镇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环境建设年活动,实现镇属各单位、村(社区)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提升,在人民群众和投资主体对地方和部门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环境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努力形成团结鼓劲的政治环境、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宽松便利的投资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措施及时间进度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按照“三个最”的目标抓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镇党政办牵头,纪检办等配合,按照“办事手续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总体要求,对不符合许可法规定的要一律取消,力争减少30% 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

政许可审批项目。此项工作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并联审批、联动审批、协同审批、绿色通道等5个行政审批制度。此项工作于20xx年1月底前启动实施。由党政办牵头,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等等有关部门配合,推行“告知承诺制度”、 “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并联审批制度”,力争对外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15%,此项工作于20xx年2月底前启动实施。由党政办、纪检办牵头,国土所、城镇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等相关部门配合,推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最大限度缩短审批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此项工作于20xx年3月底前启动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镇党政办、纪检办牵头,工商所、国土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参加,结合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公告情况,进一步梳理审核镇属各单位的行政职权,编制统一的行政职权目录,于20xx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

2、镇属各单位根据行政职权目录,细化明确本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于201l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告。镇纪检办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

3、镇属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要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于20xx年9月底前将细化后的处罚标准及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告。镇纪检办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进一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镇经济发展办牵头,镇纪检办配合,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专家评议等制度,逐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统一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逐步缩小政府对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

(四)进一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1、推进市场诚信体系网络化建设。镇经济发展办牵头,信用社、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开展市场诚信记录、促进市场信用信息共享、扩大市场信用信息供求、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为重点,逐步完善我镇市场诚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xx年4月底前,完成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初审、审核和信息录入。20xx年9月底前,建成规范的诚信体系网络数据收集平台和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制定有关诚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2、健全完善 “三项制度”。镇经济发展办、城镇建设办、国土所等牵头,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和完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等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20xx年8月中旬前,依托城关镇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信息共享平台。

3、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镇财政所牵头,纪检办等

部门参加,开展对全镇《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排挤歧视供应商、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破坏政府采购等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此项工作于20xx年10月底前实施。

(五)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权利运行的公开透明度

1、建好城关镇政府绩效评估系统。镇纪检办牵头,镇双考办等部门配合,主要从行政审批、重大项目审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共享等六个方面,确立绩效评估指标,设定量化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实现对镇属各单位、村(社区)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的综合评估,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此项工作于20xx年7月底前实施。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镇党政办牵头,制定《城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配套措施。组织镇属各单位、村(社区)重新梳理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及流程,完善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和效果。此项工作于20xx年2月底前实施。

(六) 进一步深入开展二项活动

1、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镇党风办牵头,镇双考办、纪检办等部门配合,按照分类别、分层次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镇环境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聘请政风

行风监督评议员对各单位、各村(社区)进行评议,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自查自纠,边评边改,促进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此项工作于20xx 年7 月底前完成。

2、深入推进 “六型机关”创建活动。镇纪检办牵头,镇组织办、双考办等部门参与,深入推进学习、服务、效能、法治、责任、廉洁型 “六型机关”创建活动。采取明查暗访、考核测评、通报问责等措施,创建群众满意机关、群众满意窗口、群众满意基层单位,使干部职工纪律明显增强、服务态度明显优化、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对干部职工的公共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

(七)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管理

镇综治办、派出所牵头,深入开展以“扫黑除恶”为龙头的严打整治斗争,加强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创新以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为重点的人口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车辆、出入境、户籍管理等“窗口”建设。继续加强“平安和谐城关”的创建工作。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深化以城镇报警监控系统为重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和经费保障,增强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为优化发展环境创造平安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

(八)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1、完善投诉举报机制。镇纪检办要广泛公布优化发展环

境专项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对发展环境的信访举报工作,要充分发挥信访机构的作用,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和保护举报人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依法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投诉。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和落实专职人员等工作。

2、建立联系服务企业制度。镇纪检办要建立与投资企业的联系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日常联系,对因镇属各部门和村(社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越权执法、滥用权力、吃拿卡要等原因引起企业撤资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村(社区)领导的责任。此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3. 及时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镇纪检办、司法所、派出所要把查处涉及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并公开曝光。

三、阶段目标及方法步骤

本次环境建设年活动为期一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成立城关镇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协调全镇环境建设年工作。镇属各单位、村(社区)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环境

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努力方向。

(二)排查问题阶段(20xx年1至3 月)。镇属各单位和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影响重点工作推进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查找作风和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及案件线索。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马上能够解决的要边查边改,立即着手解洗。镇环境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和镇属各单位、村(社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企业、群众开展对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活动,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及突出问题进行排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落实整改阶段(20xx年4月至9月)。

1、制定整改方案。镇属各单位和村(社区)要根据本单位查找出的问题归纳整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统筹解决作风、效能和重点任务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务求整改实效。

2、开展“回头看”。整改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回头看”,看一看干部职工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是否有所增强;损害发展环境行为是否得到

了及时纠处;是否找准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是否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对发现的案件线索是否及时移交,涉案人员有没有受到恰当处理;是否对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完善的意见。

3、落实整改措施。要认真梳理“回头看”情况,对整改效果不明显、尚未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整改工作。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

(四) 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0至20xx年1 月)。20xx年10 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评估的措施及标准,启动对各单位和村(社区)的考核评估工作。 11月5日前,各单位和村(社区)将活动总结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镇环境建设年办公室结合活动期间督促检查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和各单位、村(社区)上报工作推进情况等,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的作用,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各单位、村(社区)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镇领导小组对全镇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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