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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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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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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学校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赣市教发[20xx]3号)文件精神,20xx年将在全市开展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年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常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现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现给合我校实际,制定《赣州三中学校管理工作常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中小学教育六项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学校常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立常规管理的有效机制和长效机制,消除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令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1、逐项抓好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赣州市中小学校管理工作常规(试行)》要求,通过开展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校园“三风”建设。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引导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使学生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全面发展。

3、建立良好育人环境。努力做到校园环境干净整洁,师生行为文明规范。教师教学区内禁止吸烟,学生在校园内禁止吃零食;把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落在实处,抓出成效;大力开展“争当文明学生、争做文明班级、争创文明校园”活动。

4、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坚持规范的升旗仪式,坚持规范的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坚持规范地开展学习“八荣八耻”等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水平。

三、方法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3月下旬前)。学校组织教师学习《赣州市中小学校管理工作常规(试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照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将基本要求,分别明确到各个部门,细化管理目标,明确岗位职责,找准问题关键和工作切入点,研究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2、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2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教育教学常规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和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激励评价功能,初步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3、总结迎检阶段(20xx年元月)。迎接市教育局考核评估组对我校的检查评估,积极申报市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优秀学校,并做好相应的文档整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健全检查考核制度,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加强学习宣教力度,建设学习型学校。

(四)、坚持“三个不变”,加强德育工作领导。

(五)、坚持“四个抓好”,提高教育工作成效。

(六)、坚持“五项管理”,明确教育教学目标。

(七)、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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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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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05月31日是第29个世界无烟日,今年的宣传主题“烟草业干扰”,口号是“生活远离烟草,生命拥抱春天”。我中心根据区疾控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大托医院20__年5.31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的重点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开展控烟干预,以唤起人民群众劝阻吸烟以及主动戒烟,进一步倡导人们摒弃不良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活动时间:

20__年05月31日

三、活动内容与方式

1、在医院大门口设置宣传咨询台、宣传横幅,向过往行人发放控烟宣传资料。

2、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在门诊、接诊室、病房走廊等处张贴悬挂禁烟标志,向全院工作人员进行禁烟宣传。

3、向住院病人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医学知识,告诫病人及家属禁止在院内吸烟。

4、发动全体医务人员在工作、诊疗活动中,适时主动地向病人及家属宣传吸烟的危害性,积极劝阻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

5、积极创建无烟医院。

四、活动要求

活动结束后,将工作的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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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六一儿童节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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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六一我当家

二、活动时间

x月x日——x月x日

三、庆六一儿童节促销经营活动目的

1、通过在儿童节搞本次活动来提高卖场在少年儿童心目中的影响力。

2、以家庭参赛的方式借助儿童节来提高成人的消费。

3、以特殊的比赛形式来进一步提高卖场的知名度。

四、庆六一儿童节促销经营活动方案主要内容

在儿童节通过以“孩子选商品,大人买商品”的方式来吸引大量家庭到商场来参加比赛,再根据实际购买情况选出一部分获奖家庭。

五、活庆六一儿童节促销经营活动方案动具体步骤安排

(一)第一阶段:时间:x月x日至x月x日

1、当日在商场购物累计满二百元或者购买儿童用品(玩具,儿童衣物,学习用品等)满一百元均可凭当日购物小票到总服务台领取一张“小当家”活动券。

2、凡年龄小于十四岁的儿童均可凭该活动券在x月x日至x月x日到指定地点填写活动报名表,领取参赛号码。

3、活动报名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父母亲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家庭电 话、参赛编号等。

4、x月x日,参赛选手挑选。以年龄为标准,分为两个小组;第一小姐为四周岁以上的学龄前儿童,第二小组为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根据报名表,从每个学龄段中挑选_x位儿童来参加六月一日至六月三日的活动。

5、挑选工作结束以后,安排出场时间和出场顺序,并及时通知参赛选手的家长,如果无法联系到,则从候补名单中再选。尽量保证_x位的参赛数量。

(二)庆六一儿童节促销经营活动方案第二阶段:时间:x月x日至x月x日,每天分为两个参赛时间段,即早上段,下午段

x月x日只有一个参赛时间段,即早上段。具体时间划分如下:早上段:9:00—12:00;下午段:13:30—16:301、每个时间段,在各学龄段各有_名选手参加活动。

1、每位选手各由一位工作人员陪同进入活动区(活动区为商场购物区的一部分,商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划定活动区,活动区内所有商品均要参加活动,参加活动的商品都必须要有一定的折扣率,而折扣率只针对比赛有效)。

2、在选手进入活动区之后,利用半个小时的时间挑选自己想要购买的商品或者是家长告之想要购买的商品,确定购买之后,由工作人员出示购物卡让营业员填写。每位参赛选手可选购十件商品。如果十件商品选完或者规定时间一到,则工作人员带领选手离开活动区,并把购物卡交给选手家长。

3、家长在拿到购物卡之后,可进入商场再次挑选,如家长买下了购物卡上所注商品。则当值收银员在购物卡上的该商品对应确定购买栏内打钩,并签字作证。

4、家长必须在x月x日3:30以前把购物卡和购物小票一起交至工作台进行登记,活动组织人员根据统计情况进行评奖

5、购物卡:品名、货号、单价、折扣率、实际价格、营业员、收银员、实际支付等项目。

(三)庆六一儿童节促销经营活动方案奖项设置

1、最和谐家庭奖(五名):各奖_x元购物券一张评选办法:在一定的购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购买成功率的高低依次评选。(各学龄段分别评选)

2、最有眼光奖(五名):各奖_x元购物券一张评选办法:根据购物卡上实际购物金额高低依次评选。(各党龄段分别评选)。

3、小当家奖(一名):奖_x元购物券一张评选办法:购物卡上实际购买金额。(所有参赛选手共同评选)

六、庆六一儿童节促销经营活动方案附属活动

1、健康快乐大会餐凡取得活动券或者参赛号码的儿童,均可在x月x日至x月x日在商场美食城凭券领取一份健康快乐儿童套餐。

2、蹦蹦跳跳过六一凡取得活动券或者参赛号码券的儿童,均可在x月x日至x月x日在商场游艺厅凭券免费领取10枚游戏币。

七、活动注意事项

1、为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活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挑选。

2、活动区可由利润较高的商品区组成,但是必须包括各种儿童用品。

3、由于参加活动的选手均为未成年人,在活动期间,商场必须要指定更加完善的管理办法,以防止各种意外的发生,影响活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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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羽毛球比赛方案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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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策划主办单位:

长沙学院羽毛球协会。

二、 协办单位:

三、 比赛时间:

四月十五号下午二点

四、 比赛地点:

天健体育馆羽毛球场

五、 比赛项目:

有地放矢、急速运球、楚河汉界,假手羽毛球,

六、 活动流程:

1. 宣传时间4月1号—4月14日。

2. 报名:各系联系人通过QQ,短信的形式,通知到各自的联系人,参赛者将自己的名字及参赛项目回馈给联系人,联系人在13号晚上八点之前把所有的参赛者名单和参赛项目传给活动负责人。负责人14号安排出比赛名单,发给联系人。每位选手最多参加三项。

3. 比赛的进行,4月15号的下午两点,比赛正式开始。同天下午结束。比赛对战情况,在比赛场内看公告,有的放矢,急速运球的比赛在跑道内进行,楚河汉界,假手羽毛球的比赛在羽毛球场内进行。有的放矢,楚河汉界,假手羽毛球的比赛可同时进行,参加比赛项目多的选手可先进行比赛。若比赛当天下午未能结束,推迟到下一周星期日进行。

4. 颁奖,在比赛过后,当天及时颁奖,合影留念。

七、 比赛规则

1. 有的放矢:比赛以男女为一队的形式进行,每队选手尽可能的将二十个球(男女各有十个发球权)发入五米前的桶中,进桶的球多者为胜击球点不能过线,进球多的胜,如果有两对选手进球的个数一样,选手pk,再来五个球决胜负,以此类推。

2. 急速运球:比赛以男女为一队的形式进行,每队运动员将十个羽毛球(男女各五个,以接力的形式上场,由没队内部决定谁先上场)运入前方十米的桶中,运球者身体不能碰到球,球落地后或身体碰到球需返回起点再开始。比赛计时制,运完是个球用时最短的前一半队伍,晋级下一轮。

3、楚河汉界:比赛分为女双和混双,比赛场地宽以羽毛球内线为界,长以羽毛球场一半为界,网高以羽毛球网下边为界,踢羽毛球过网,每方有两次击球的机会,比赛双方手不能碰球,球过网落在对方界内,或者打在对手身上为得分,每场三局,每局十一个球,胜利的一方进入下一局。

4. 假手羽毛球:比赛分为男单,女单。平时习惯右手的选

手比赛时改用左手,平时习惯用左手的选手改用右手。比赛分为三局,每局十一分,当比分是十比十的时候先赢两球者为胜,当比分为十五比十五的时候,先赢十六分者为胜利,其它比赛规则按羽毛球比赛国际规则。

八、 比赛奖励:

1. 一等奖:

2. 二等奖:

3. 三等奖:

九、 比赛裁判:

长大羽协裁判组

十、 比赛中注意的细节:

参赛者应注意比赛的时间,比赛当中,迟到十五分钟以上的,均做退赛处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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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产假的最新条例和消息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9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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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的最新条例消息

为完善广东省计划生育制度,广东省对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第五次修正,本次修正主要将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并放宽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等等,并于9月19日开始施行。下面是小编就计生条例--产假方面进行的资料整理。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省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制度,市、县(区)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兼职单位制度。兼职委员单位和兼职单位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大型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十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 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影视、广播、文艺等大众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工作的义务。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

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条 归侨、侨眷的生育,户籍在本省但居住在境外的公民的生育,以及配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外国人在本省生育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二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纳入区域卫生计生规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各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禁止个体医疗机构和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育龄人员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承担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咨询以及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还应当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管理人员培训等任务。

第二十六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具体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后落实节育措施的,节育手术费用由本人支付。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成立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 因接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节育手术出现并发症的,由县级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并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指定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治疗。医疗费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职工因接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节育手术出现并发症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参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因此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因节育手术或者治疗节育手术并发症而出现医疗事故的,按国家有关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制度,并对本行政区域内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等实施监督管理。

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五章 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一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优待奖励补助办法。在就业、安排宅基地、生产扶助、扶贫救济、入托、入学和医疗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建立和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基金会,优先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基本养老问题。

第三十四条 农村男方到独生女方家结婚落户,以及独生女户、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夫妻户籍随女儿迁入女婿所在村并居住的,享有与所在村居民同等待遇,任何人不得阻挠和歧视。

第三十五条 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在职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行政、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奖励金,按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计算,在单位年度预算内列支。企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可在当年计税所得额的千分之二以内提取。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具体工作。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第三十七条 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提交婚育证明。

第三十八条 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的居住证、就业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婚育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应及时通报给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用人单位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配合当地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作出征收决定,具体工作由所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执行,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执行。

当事人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按规定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单位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流动人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第四十一条 在评选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第四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出生计划的落实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情况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公民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入相关场所开展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并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四十八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

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二条 对不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对不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的有关部门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以及兼职单位,追究其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履行有关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属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毁坏其财产、严重干扰其家庭正常生活和生产的;

(二)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扰乱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毁坏计划生育部门财物的;

(三)藏匿违反计划生育对象的。

第五十五条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生育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提要

一、延长生育奖励假: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

为给产妇康复和婴儿成长创造更好环境,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此政策实行不到一年,广东女性又迎来利好,产假将增至178天。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xx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xx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二、适度放宽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

新修正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五种情形可以依法生育第3个或以上子女,具体包括: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取消对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行政审批。

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规定。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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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最新婚假产假规定

22日,省十二届人大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了解,新条例删去了关于晚婚假奖励的相关条款,自新条例公布实施之日(22日)起,登记结婚的公民便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了。但是,在这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仍可以按照原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奖励。

此次,新条例将原条例中“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且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另外,考虑到产妇的身体恢复和母婴健康的需要,新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而且,新条例还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年限由此前的子女年满14周岁延长到了18周岁。

据了解,按照新条例的规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另外,新条例还调整扩大了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的范围,由原条例规定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了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

新条例出炉了,不少市民有疑问: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还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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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服务,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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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原则,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缠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在镇财政所。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常务副镇长冉飞鸿同志兼任,设具体负责人一名,由镇党政办主任涂显玉担任,设专职管理员一名,由冉航担任。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各职能单位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部门:派出所、劳保所、计生办、工商所、合管站、国土所、畜牧站、民政办、林业站、司法所、财政所等11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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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康杯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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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年初签署各段队安全责任书,一级保一级,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以确保全年安全目标“事故为0、火灾为0、人身伤亡为0”的实现。(全年)

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定期召开月安全会议。设专、兼职安全员,各段队、班组每周四进行安全学习活动。安全规章及安全学习做到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全年)

3、加强安全生产及技能培训。组织全区进行安全规程考试一次,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全年)

4、组织两次安全措施检查,做到整改及时落实到位,通过区、队验收合格,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春、冬季)

5、积极引导职工强身健体。(全年)

6、在安全生产月前夕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警示及必知必会教育。(5月)

7、做好全国安全月宣传工作,围绕安全月主题“隐患治理年”,开展“读一本安全好书”活动,并进行征文活动。(6月)

8、围绕“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开展全区安全知识竞赛。(7月)

9、进行全公司员工职业素质教育,提高员工岗位责任心,加强纪律执行力度,保障安全生产。(9月)

10、积极开展本单位“安康杯”安全生产明星及先进班组评比,发扬全区安全竞赛的优良传统,评出本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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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最新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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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第二十四条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经复议、复查或者审查决定,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纠正的案件,重新作出的决定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对于处理正确而本人拒不接受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当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提出的意见,有关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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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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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教育宣传工作要点》为指导,把握正确的宣传和舆论导向,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全面的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丰富校园文化,展示学校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学校知名度,特拟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骆x

副组长:周

成员:严

二、宣传内容

学校“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成效、学校重点工作、学校最新动态、师生荣誉、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特色活动、教学教研活动及成果、先进教师典型事迹等。

三、总体目标

校内宣传:做好橱窗、校刊、作文报、网站、广播站等五个宣传阵地。

校外宣传:每月向市教育局上报信息不少于3篇。全年在《xx日报》、《xx晚报》等地市级报刊上稿不少于10篇,力争在省级报刊上稿有所突破。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不少于5篇,在《教育简报》上稿不少于6篇。

四、任务分解

1、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重大活动、会议、校园文化建设及学校整体工作的宣传,具体做好校内各年级、各部门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的审核与整理。每月向市教育局上报信息不少于3篇,全年在xx市级媒体上稿不少于5篇,省级以上上稿不少于1篇。

2、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课内比教学”、常规教学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特别是对参与“课内比教学”先进典型的宣传。每月向市教育局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全年在xx市级媒体上稿不少于2篇,省级以上上稿不少于1篇。

3、政教处、团委负责学校德育工作、“课外访问万家”、学生活动、班主任管理、班级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宣传,特别是对“课外访问万家”先进典型的宣传。每月向市教育局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全年在xx市级媒体上稿不少于2篇,省级以上上稿不少于1篇。

4、教科处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方面的宣传作。每月向市教育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在xx市级媒体上稿不少于1篇。

5、工会负责教职工工会活动及学校政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宣传。每月向市教育局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在xx市级媒体上稿不少于1篇。

6、总务处负责后勤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的宣传。每月向市教育局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在xx市级媒体上稿不少于1篇。

7、各年级负责年级教育教学、学生动态、管理工作创新等方面的宣传。每月向市教育局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在xx市级媒体上稿不少于1篇。

五、奖励措施

学校各处室报送及上稿情况由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在完成规定指标任务前提下,每年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设立宣传报道特别奖,对在xx市级媒体上稿的个人给予每篇50元奖励,对在省级以上媒体上稿的个人给予每篇100元奖励。

六、报道要求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突出主题,正面宣传。

2、所有发布内容须经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批阅后方可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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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平安家庭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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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望和共同期盼,是社会平安稳定的基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建设平安社区的总体部署,制定此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社

会细胞、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促进家庭成员自觉遵纪守法为重点,通过创建、评选、表彰,激励更多家庭,投身“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领导,社区成立“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书记阿达莱提担任;成员由哈尼古丽、 吴志秀、阿依帕夏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宣传、协调、组织、考核、申报工作。

三、创建标准

1、遵纪守纪、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民的权

利和履行公民的义务,无涉黄、赌、毒、邪等违法犯罪行为。

2、爱岗敬业、勤劳致富、积极进取、努力工作。

3、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宽容谦让、互相帮助、团结友善。

4、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体育

活动;讲究生活卫生,环保意识强,自觉净化、绿化、美化生活环境。

四、创建目标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为主体,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家庭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经过三年努力,达到100%的家庭参与创建活动,80%的家庭达到“平安家庭”标准,其中20xx年达到50%,20xx年达到65%,20xx年达到80%。

五、创建步骤

创建活动拟定三年,从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2月止。每年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主要以宣传学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内容为重点,签订创建责任书,提高广大家庭成员对创建活动的认知能力。

二是工作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通过对照“平安家庭”创建标准和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开展“大家谈、大家议、大家评”等群众性活动,达到提高广大家庭成员道德素养和法制观念的目的。

三是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通过各种评议和调研活动,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树立榜样,达到人人讲和谐,家家创平安的目的。

六、总结表彰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每年进行一次的办法,届时由社区组织考核,并负责平安家庭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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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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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参与意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__年9月15日——20__年9月21日

三、主题目标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活动重点将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营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

四、活动内容

全校结合语文教学、德育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在推普周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好“推普六个一”宣传活动,营造推普宣传氛围。

1、在校园网上首页展示一张以宣传推广普通话为主题的宣传画,链接本届“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的推普周宣传视频。在学校两个校区和附属幼儿园的宣传屏上分别滚动出示本届推普周主题宣传标语。在校园中各楼层张贴永久性推普宣传标语。

2、学校校园内出一期以推普工作为主题宣传橱窗。各班在教室黑板报中开辟一个推普工作专栏。

3、利用9月17日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进行一次主题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讲话。

4、学校统一要求各班在9月18日周二的午会上,组织一次以推普宣传为内容的主题午会活动,在班级日志中做好记录,并将活动的图片及简要文字说明上传校园网上的班级博客。

5、开展一次“啄木鸟”行动,组织学生对校园周边、社区内的标牌、店牌、指示牌、广告牌和地名、路名、站名牌中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用字、病句等进行调查。同时对校园内不正确的读音、不规范的文字等进行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重点放在五年级,结合语文课本《积累与运用八》的“综合性学习”和“习作百花园”、“自主阅读园地”开展一次调查活动,通过习作的方式回报调查的经过、发现或收获,每班交出5篇优秀习作交教导处评奖并颁发奖状。其他班级每班至少交1篇参评)

五、考核评比

各班黑板报专栏、午会活动记录、及时上传班级博客、“啄木鸟”行动汇报评比,将纳入德育处的常规检查评比、月考核、期末“五比”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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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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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制定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条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厂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厂部的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厂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 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讨论厂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厂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厂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集体福利事项;

4、评议监督厂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九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

1、以班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厂工会批准。

2、厂级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车间(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因组织机构调整,原选举单位撤消,代表资格不再保留。

4、职工代表按分厂(部室)组成代表小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人数占全厂职工总人数的7%,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25%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厂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的规章制度。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1、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决议,必须经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年,大会期间,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主席团的职责是:

1、主持召开本届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2、讨论和审定大会的议程及提交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凡参加会议成员均享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职代表大会下设三个专门小组:提案审查小组、生产经营管理检查小组、生活福利检查小组。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一)提案审查小组(设5人,正副组长各1人)的任务是:

1、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征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归类综合、审查,把合理可行或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正式提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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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社区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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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社区“一居一品”建设,漓江路社区按照天桥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有关精神,从实际出发认真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为了使创建活动能够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特制定漓江路社区创建“文明社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宗旨。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使社区与各方面形成良好互动的关系,并得以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二、基本原则

以适应社区居民生产生活的服务要求为着力点,结合自身的优势,立足实际抓特色、树亮点扎实开展社区“一居一品”创建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内企事业等单位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实现社区资源共有共享,因地制宜,从居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社区管理,提升社区服务功能

进一步完善党建、民政、社保、创建、综治、计生等“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更

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壮大现有的青少年、巾帼、党员、治安巡逻等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以“学习雷锋日”、“爱心接力棒”、“周末阳光行动”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电器维修、调解纠纷、家政服务等义务服务项目;同辖区2个社区医疗诊所相结合,对居民以最低的收费标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对辖区20名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为他们提供更为优惠的医疗服务。

(二)发挥地理优势,丰富社区文化活动

围绕社区楼院和广场文化为主题,利用社区老年人艺术团、普法艺术队、老年扇子队、夕阳红艺术队等群众特色组织,积极开展广场文化活动。以烟厂花园为主组织好老年人健美操、太极拳、交谊舞、打腰鼓等多种喜闻乐见的活动;社区图书室定期对居民开放,每个月末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读书有奖知识竞赛、青少年书法、体育竞技等比赛活动,利用远程教育器材每月至少播放两次电影,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实施特色楼院文化建设,在紫薇花园、香榭里、东都银座小区实施“绿净美安”工程,提高社区文化品味。

(三)提高居民素质,共创文明社区

充分利用社区文明市民学校、多媒体远程教育、图书室等载体对居民进行多层面的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健康教育。每个季度聘请专业人士系统开展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环境卫生、常见病防治保健知识讲座。二是运用召陵区暑期青少年

法律学校、利用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素质教育”活动,由青少年带动家庭、社会,全面提升公民道德、社交礼仪、环保等方面的素质。三是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多媒体远程教育器材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逢节假日举办法律夜市,组织居民学习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四是打造文明楼院。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好“好婆婆、好妯娌”、“文明户”、“文明楼院”等评比活动,采取用身边事育身边人的方式,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

(四)树立窗口形象,创建和谐社区

一是充分发挥二级环卫队伍的作用,对背街小巷、居 民楼院的卫生保洁,做到“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垃圾实行定点堆放,日产日清;沿街门面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发动辖区单位积极推进“绿化、硬化”工程,使社区环境达到绿、净、美的效果。二是管理好由低保对象组成的社区巡逻护安队、党员义务巡逻队和青少年义务巡逻队三支队伍,坚持每天签到交接班制度,对社区重点地段实行24小时昼夜巡逻和轮流值班,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漓江路社区成立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的创建“文明社区”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创建文明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把此项工作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

2、宣传发动。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根据本社区的实际,开展创建文明社区系列活动,利用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制作版面等形式,加强对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宣传,为创建文明社区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提高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参与性。

3、狠抓落实。制定的各项措施要分包到人,创建“文明社区”领导小组要认真检查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及时查摆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一定从实际出发,不搞花架子,确保创“一居一品”文明社区活动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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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快乐大课间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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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精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和道德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生体育意识,以大课间活动为辐射点,体现良好的校风、校纪和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带动校园文化的建设。

二、活动目标

(一)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开展学生乐于参加的各项体育活动,保证每天一小时的活动时间,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锻炼体育,以及掌握锻炼的方法和技能,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

(二)在五、六年级开展长跑活动,做到每次跑步有负责老师、有里程记录、有音乐伴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集体主义观念。

(三)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积极创编各种游戏活动,发展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生的创新能力。

(四)加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率,发挥其最大的效益。

三、实施原则

(一)全体性原则。大课间活动的开展面向全体学生,从学生参与面的大小确定活动项目,做到人人参与活动,个个都有喜爱项目。

(二)全面性原则。大课间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与新课程改革相结合,与学生素质提高有机结合,坚持寓教育性、健身性、趣味性于活动之中。

(三)因地制宜原则。大课间活动要根据学校规模、场地、设施、特色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的进行。学校充分挖掘体育资源的潜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使活动内容与形式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活动需要。

(四)积极引导原则。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大课间活动的过程中,教师要进行鼓励和引导,同时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要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活动、相互交流和自我评价的环境和氛围。

(五)适度原则。教师要掌控学生的运动量,指导学生适度进行体育活动,并组织做好放松活动。避免由于学生的自控能力较弱、活动时间相对较长、超负荷运动等原因,而带来影响下一节文化课教学效果的现象发生。

(六)安全原则。在大课间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设置运动项目,开展相关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出安全措施、应急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防止以怕出事故为由,排斥利于学生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等体育运动项目。

四、实施形式

大课间活动形式力求多种多样,内容的安排根据学校实际以及季节、气候的情况确定。

(一)做好眼保健操、《小学生广播体操—初升的太阳》。教育学生懂得保护视力的重要性,指导学生运用正确的手法每天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在每年新生入学时强化广播体操的教学和评比,使得全体学生都能做好广播操。

(二)集体跑步活动。学校在冬春两季根据操场容纳情况,安排全校或部分年级(班级)进行运动量适度的集体跑步。跑步活动在音乐伴奏下进行,选择恰如其分的音乐。严禁自行组织学生到校外或公路上跑步。

(三)分组活动。在班主任、体育教师和科任老师的组织和参与下,以班为单位分成小组,充分发挥班委会和学生骨干的作用,进行游戏、体育趣味比赛、身体素质练习等活动。

(四)自由活动。学生根据自己特点与爱好,自主进行活动,如:打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踢足球、跳绳、跳皮筋、踢踺子等。

五、实施方法

(一)明确职责

大课间活动管理与组织者是校长、班主任和体育教师,实行责任制管理。他们各自的职责是:

1. 校长

大课间活动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亲自参与活动,了解情况检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1)教育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大课间活动,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

(2)认真组织本班学生准时参加活动,保证出勤率;合理掌控学生的运动量,组织学生做好放松和调整工作。

(3)检查、了解、监督、管理本班大课间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大课间活动质量。

(4)负责活动安全工作。

3.体育老师

(1)培养学生体育兴趣,指导学生选择合适的运动项目,不断提高学生的运动水平。

(2)负责大课间集体活动的安排和乐曲选择。乐曲的选择要与运动项目相匹配,适合学生兴趣和爱好。

(3)负责活动地点、场所及退场安排。

(4)负责指挥和示范,协助班主任工作。

(二)检查评比

为了保证大课间活动质量,让大课间活动的开展持之以恒,学校成立大课间活动检查评比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评比细则,对大课间活动进行常年不间断的全面检查与评比,定期公布,及时表彰,确保大课间活动长期顺利地开展下去。

(三)合理分工。改变大课间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只依赖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的现象。科任教师也是大课间活动的管理者和指导者。

六、活动流程

(一)进场(4分钟)

第二节下课当提示音乐响起时,各班学生在教室门前站队,依照广播操进场顺序依次进场。

(二)全校学生齐做广播体操(5分钟)

(三)全校学生齐做少年拳(4分钟)

(四)音乐响起,各年级在指定场地分组活动(15分钟)

(五)整队解散休息(2分钟)

分组活动完后,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小结,退场。

活动口号:“阳光运动 锻炼身体 健康快乐 奋发进取”

七、实施措施

(一)大课间活动时班主任、科任教师都要到场各负其责,提高活动的质量和防止活动中意外事故发生。

(二)如遇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各班主任组织好本班学生在室内进行室内活动。

(三)学生分组活动时,班主任老师要组织学生进行跳绳、踢毽、跳皮筋、丢沙包、老鹰捉小鸡等小型集体游戏活动。

(四)学校将不定期对各班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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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竞选稿,方案措施,全文共 2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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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竞聘目的

为推进公司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以“全员聘用、分层聘任”为主要内容的员工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主要方式的员工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通过改革,规范用人制度,全面提高公司干部队伍的素质。以竞争促激励,从而激发管理者(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任用的原则;

(二)坚持既注重学历,更注重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的原则;

三、成立竞聘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负责对参加竞聘人员任职能力的推荐和综合评审。人员由:

四、竞聘岗位

(一)竞聘部门行政中心:5人;

(二)主任1人、人事专员2 人、行政专2人;

(三)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见(附件一)。

五、竞聘流程

(一)公布竞聘方案

通过公司内部发文公布拟竞聘岗位、聘任条件、竞聘程序等信息,鼓励公司内部优秀人才踊跃参加竞聘。

(二)竞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实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

有 一 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本职岗位和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具有管好员工、充分发挥员工工作积极性的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能妥善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工作具有开拓创新能力,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具有较好的决策能力;

2、参加竞聘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 (三)公开报名

1、所有自愿和推荐报名的员工须填写《天佑、信息监理公司岗位竞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附个人自荐材料,不少于1000字(自荐材料内容:包括个人业务技能、管理知识、能力自述、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工作目标等),附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名表》可向公司行政中心索取。

2、《报名表》须于 年 月 日前直接交公司行政中心。

(四)资格审查

1、公司行政中心按照竞聘岗位的要求,对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并公布。

2、资格审查应在 月 日前结束。

(五)竞聘面试:

1、竞聘演讲时间:年 月 日;

2、竞聘演讲内容:个人基本情况、竞争优势,对竞聘岗位认识与工作思路、具体目标与落实措施等。

3、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竞聘会议上做限时7分钟的岗位应聘陈述。 然后由竞聘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随机问答;着重考察申报人对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工作目标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4、综合考核:竞聘评审组依据竞聘者报名材料、竞聘演讲情况、综合考虑的基础确定聘任者,具体考核办法:

①员工综合素质考核占50%;

②平时工作情况30%

③竞聘面试成绩占20%

(六)确定聘任人选

1、评审结束过后,行政中心向评审组通报评审情况,并提出拟聘任人选名单人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其他员工可于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异议;

2、异议期届满,行政中心将拟聘任名单报送董事长最终审核确定。

3、名单最终确定后,由行政中心行文发布正式任命书及期限,对未竟聘上上岗的员工,由公司对其岗位重新进行岗位调整,员工不服从安排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附:岗位职责

行政中心主任

岗位职责:

(一)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1、负责编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2、企业组织结构设计、员工定岗定编和建立人才留用激励机制。

3、负责制定员工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薪酬激励制度人事异动管理工作。

4、负责编制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培训组织实施与效果评估工作。

5、负责公司考勤管理、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

(二)办公室行政工作

1、负责定期召集公司办公会议,编制会议纪要。

2、负责公司资质年审和对外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

3、负责公司管理制度、管理标准的发布和执行监督。

4、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实施;

5、负责对外接待管理、办公用品、卫生、安全、 政府关系协调。

(三)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品行良好,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亲和力;

3、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基本应用文书写作;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薪酬福利:

1、月薪资体系+年终奖薪资体系(月均工资: 元,);

2、缴纳五险+意外险+体检补助+节假日福利。

人事专员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入职、培训、转正、调任、升职、离职等手续和考勤管理等相关工作;

2、负责公司资质管理、维护、升级等有关工作,及时发现解决与薪资、资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向直接领导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

3、负责公司公章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公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4、负责公司社保、公积金及其他福利事宜;

5、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管理专业;

2、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3、良好的沟通能力,耐心细致,富有责任心,团队协作意识较强;

4、能够熟练的使用各类软件及日常公文的处理能力;

5、具备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优秀的沟通能力,耐心、细心,以及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

薪酬福利:

1、月薪资体系+年终奖薪资体系(月均工资: 元,);

2、缴纳五险+意外险+体检补助+节假日福利。

行政专员

岗位职责:

1、负责档案及有关资料管理工作,及时收整归类各部门资料并存档及公司各种公文的起草、下发、存档工作;

2、负责办公用品的申购、采购、存档和分发工作;

3、负责日常办公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上班秩序、办公用品、安全)和车辆的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公司日常事务性工作(食堂、接待、预定票)。

5、完成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管理类相关专业;

2、接受过文书写作、档案管理、公关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具备文秘、公共关系、行政管理等相关知识;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时间管理能力,条理性强;

4、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工作热情、积极主动;

5、熟练使用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

薪酬福利:

1、月薪资体系+年终奖薪资体系(月均工资: 元);

2、缴纳五险+意外险+体检补助+节假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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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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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障和减少小学生的违法和犯罪,实现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

一、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其作用。

随着社会上违法犯罪惊人的低龄化,法制教育在德育领域中的必要性显得尤为突出,而学生的违法犯罪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社会现象,其发生的原因涉及学生本人、家庭、学校、社会等方方面面。学校教育中是否实施科学的法制教育,家庭各成员是否能对其进行积极的正面领导,社会特别是学生所处社区是否能为学生创造一种良好的环境,都决定着学生对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的遵守状况,而在这些诸多影响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因素中,法制教育所能带来的作用是相当巨大的。

通过法制教育,我们可以使学生了解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形成初步的法制观念和遵守法律的习惯。通过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必要的指导,使家庭成员与学校同时进行该方面的教育。通过学生,指导他们进行普法宣传,从而为学生营造一种文明的社会氛围,进行环境教育,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法制教育来实现。 因此,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特别是每一位老师、每一位班主任、辅导员必须充分认识法制教育在学生德育中的重要作用,并扎实有效地展开法制教育,从而有效地限制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法制教育对象及教育内容。

学校法制教育的主要对象为在校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教育内容为:小学各学科教材中的法制教育素材;《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的内容中也容纳了很多的教育材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如《交通法》、《教师法》。

三、教育步骤及方法。

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必须有精细的计划和严密的实施以及规范的过程管理,并配套齐全的制度予以保障。

1、行为规范教育。

本学年我校法制教育可先从《守则》和《规范》为切入口,通过《守则》和《规范》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要求各个学生能记、会背、能对照、会执行,同时利用电视台、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进行有关学校课间、午间纪律、就餐纪律、放学排队纪律等各项规定的宣传。守纪是守法的最基础的环节。

2、法律常识教育。

对学生进行于之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常识的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教师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让学生清楚地知道秘书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职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3、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养成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的教育,接下来就可以明确地向学生指出,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法规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

4、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

要让学生知道各自的含义。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许别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必向别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自强是指自己要有一种奋发向上的态度。

5、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辨别是非能力是一个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的基本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两种能力都会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必须要通过多方的比较、判断、分析等训练,提高学生该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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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下月正式实施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9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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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下月正式实施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制定的《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将于下月正式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xx年7月29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9月1日起施行。1988年6月28日通过、1997年10月25日修正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同时废止。

福建省人大网近日对外发布《条例》全文,共九章六十六条。《条例》首先指出,这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

随着义务教育的实施与发展,种种问题也随之出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学生辍学问题,教师待遇问题等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为此,《条例》明确并增加了相关规定。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保障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通过对口直升或者在划定范围内随机派位等方式升入初中。《条例》明确规定了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者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招收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书作为招生入学和学生编班的依据。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就近安排入学,并保证其在编班、学籍管理、奖惩和升学等方面与所在学校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条例》强调,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但不得将其退学或者开除。

针对学生辍学问题,《条例》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健全预防辍学工作机制,做好辍学学生复学工作。

在教师待遇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教育津贴,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享有农村教师补贴。教师的医疗保险与当地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健康体检。”正式列入法规条例,强调了义务教育的特殊性。

《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

(20xx年7月2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实施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义务教育实行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配合做好义务教育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四条实施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簿籍,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免费住宿并给予生活补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决定免收其他费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采取措施缩小学校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办学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环境。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度,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入学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素质教育、经费投入和学校安全等,作为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依法加强义务教育督导工作,督导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就学保障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状况,遵循科学、合理、便民原则,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划定招生范围,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招生范围有调整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和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保障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通过对口直升或者在划定范围内随机派位等方式升入初中。

第九条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县(市、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当地教育资源,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就近安排入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其在编班、学籍管理、奖惩和升学等方面与所在学校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于每年上半年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少年的统计数据,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调整教育资源和组织学生入学提供依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政务网查询适龄儿童、少年的人口信息。

第十一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者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招收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书作为招生入学和学生编班的依据。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办学规模和班生额招收学生,招生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烈士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对台湾同胞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照顾。

第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关爱服务体系,完善留守儿童、孤儿的学习、生活与心理关怀、疏导机制。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帮助其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班)。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课程设置和教学活动应当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发展等实际需求。普通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生活提供帮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为确实无法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提供送教上门等适宜的教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未成年罪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相关监管机构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协调。

第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健全预防辍学工作机制,做好辍学学生复学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做好复学工作。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被监护人辍学的,应当督促其及时复学。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不得将其退学或者开除。

第十九条禁止利用适龄儿童、少年卖艺、乞讨。禁止组织、接纳学生参加非公益性庆典、演出。

第三章学校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学校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保障义务教育教学用地。城市新区开发、城乡新建居民区或者旧城区改造,按照规划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备案、同步投入使用。配套建设的学校应当同步移交产权,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留并办好农村边远地区和海岛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第二十一条学校的新建、恢复和搬迁,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搬迁应当先建后迁,保证正常教学。学校确需撤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遵循征求意见、制定方案、组织论证、社会公示、申报审批等程序。学校撤并应当先建后撤,保证正常教学。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教育用地确权登记和学校产权登记制度,保证教育用地不被挪用。学校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防止学校国有资产流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利用学校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和教师等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民办学校,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校舍、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学校土地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将校舍、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转让、出租或者改变用途。经依法批准转让、出租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处置学校的闲置校舍、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所得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用于当地义务教育事业。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符合防汛、防台、抗震以及防御其他自然灾害安全规范,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及消防、安防等设施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按标准配备学生生活设施及生管教师、学生食堂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生活管理、食堂管理、卫生管理等制度,保障寄宿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务会议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建立健全班级和学校两级家长委员会,保障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对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及其周边的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学校应当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保障工作。

第四章教师队伍建设

第二十七条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和科学的教学方法,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优化师资配置,统一县域内教师工资制度、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招考聘用、考核办法、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部门按照国家和本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以及优化结构、动态调整的原则,核定教职工编制。任何部门、组织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抽调、借用在职教师。

第二十九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未取得教师资格或者教师资格注册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学校教学工作。实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择优聘用新任教师。义务教育教师实行统一的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职务。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教育津贴,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享有农村教师补贴。教师的医疗保险与当地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健康体检。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需要,构建教师终身教育学习体系,建立教师培训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学校应当按规定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完善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加强教师培训考核,保障教师参加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条教师应当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全面发展。教师对身心有障碍、学习生活自理有困难的学生,应当特别予以帮助和关爱。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侮辱学生,禁止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应当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工作岗位上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第三十三条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活动或者强制、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活动。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向学生推销教辅读物或者其他商品;不得收受或者索要家长、学生财物。

第五章素质教育

第三十四条实施素质教育应当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发挥学生潜能和主动精神,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素质教育为核心推进教育教学、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等改革;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监测评价体系和教学研究指导体系,对学校、教师开展素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监测和考核,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寓德育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爱国主义、公民道德、民主法治、生命安全、行为规范、文明礼仪、生态文明等方面教育,强化学生德育实践,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学校、家庭、社区相互配合,引导学生遵守学生守则,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正确的荣辱观、是非观。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要求深化课程改革,推进学校开展小班教学,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开设规定课程,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学校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重视学生个性发展。

第三十八条学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组织形式多样、全员参与的学生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保证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

第三十九条学校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音乐、美术、书法课堂教学;充分利用当地文化艺术资源,开展课外艺术活动,鼓励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

第四十条学校开展学生实践活动,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与其身心特点相适应的社会公益活动和户外活动,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和其他校外活动提供方便和帮助。

第四十一条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观科技馆、博物馆等场馆以及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类场馆、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按照规定对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四十二条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设置心理辅导室,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可以配备专业人员,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当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以及学生社团工作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第四十四条学校不得实施以下行为:(一)擅自增减课程和课时;(二)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的排名;(三)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上课或者集体补课;(四)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和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比赛、竞赛活动;(五)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社会经营性培训机构举办的有偿补课和培训;(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将考试成绩或者升学情况作为考评学校、教师的唯一依据。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共同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四十六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配合、监督学校开展教育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第六章均衡发展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统筹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制定或者调整义务教育学校设置规划,根据生源增长情况进行城镇学校扩容建设,构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布局,规范学校在校生规模。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省办学标准,均衡配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不得利用财政性教育经费建设超标准学校;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当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或者变相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相结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构建优质学校对其他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辐射带动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教师的编制和配备、经费投入、继续教育等方面向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倾斜,促进学校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师资均衡。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制度,改善校际间教师学科、职称、年龄结构,缩小县域内城乡间师资配备差距。

第五十三条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或者支教的经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第五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县、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七章经费保障

第五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依法予以保障。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义务教育支出,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义务教育经费,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预算编制单位编制学校年度财政预算,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正常办学经费需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辖区内的义务教育给予经费支持。

第五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并执行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核拨特殊教育学校(班)公用经费。

第五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受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拨付义务教育经费。

第五十九条鼓励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向学校和依法设立的以发展教育为宗旨的教育基金捐赠财产,支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基金应当按照章程、国家规定和捐赠人意愿,将受赠财产用于义务教育事业,不得挪作他用。禁止学校收取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挂钩的捐资和物品赞助。

第六十条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完善对县级人民政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监测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需要的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学校土地使用性质的;(二)未依法履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三)未定期对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或者未按照规定对被鉴定为危房的校舍进行改造、重建、拆除的;(四)未按照规定搬迁、撤并学校,或者新区建设时未同步建设学校的;(五)擅自转让、出租校舍、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六)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或者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抽调、借用在职教师的;(七)未按照规定履行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和安全保障职责的;(八)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或者利用财政性教育经费建设超标准学校的。

第六十二条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举行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或者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和学生编班依据的;(二)分设或者变相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的;(三)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排名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组织或者指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五)利用学校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和教师等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民办学校的。

第六十三条教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解聘:(一)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的;(二)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活动的;(四)向学生推销教辅读物或者其他商品,谋取利益的;(五)收受或者索要家长、学生财物的。

第六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一)侵占、破坏学校的校园、校舍、场地、设施的;(二)违反规定强制教师、学生参加各种非教育教学活动、捐款捐物、订阅书报刊物的;(三)其他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第六十五条城市新区开发、城乡新建居民区或者旧城区改造时,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同步建设学校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88年6月28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正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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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班社会活动教案实施方案参考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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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1、知道要主动将自己的需求告诉老师。

2、能清楚地表达喝水、入厕及身体不舒服等各种生活上的要求。

3、对教师产生初步的信任感。

活动准备:

1、小猫和大猫木偶各一个。

2、教学挂图和幼儿用书。

活动过程:

1、谈话引发幼儿已有经验,导入活动。

教师:

(1)如果你觉得口渴了,你会怎么做?

(2)如果你感觉自己肚子痛,你会怎么做?

(3)在幼儿园觉得口渴了或者肚子痛呢?我们应该怎样做?

2、幼儿观看情景表演,在问题情境中学习解决的方法。

(1)教师引导幼儿观察、理解情境一----我想喝水。

①木偶表演:小猫咪咪在教室里玩玩具,玩着玩着,咪咪觉得口渴,咪咪该怎么办?小朋友们你们能帮助咪咪想想办法吗?

②教师:“告诉老师”是个不错的办法,咪咪可以怎么告诉老师呢?咪咪会怎么说呢?

③教师操作木偶表演情景:咪咪:老师,老师,我口渴了,我想喝水。

大猫老师:好啊,找到自己的小水杯,自己接点儿水。咪咪端起水杯喝完水:嗯,真好喝呀。

④教师:咪咪喝过水以后,感觉怎么样?

(2)教师引导幼儿看教学挂图,学习清楚地表达喝水的请求。

教师:

①我们看看图上的小朋友在干什么?

②明明觉得口很渴,他该怎么办呢?

③刚才小猫咪咪是怎么做的?他是怎么告诉老师的?

④我们一起帮助明明说:老师,我渴了,我想喝水。

(3)教师引导幼儿观察、理解情境二----我想上厕所。

①木偶表演:第二天,小猫咪咪又在玩玩具,玩着玩着,咪咪捂住了肚子,他想拉大便了,该怎么办?

②教师:咪咪该怎么和老师说呢?

③教师操作木偶表演情景:

咪咪:老师,老师,我想大便。

大猫老师:好啊,来,老师带你去厕所。

咪咪上完厕所:嗯,真舒服呀。

④教师:老师带咪咪去厕所以后,咪咪感觉怎么样?

(4)教师引导幼儿看教学挂图,学习如何清楚地表达入厕的请求。

教师:

①小朋友们在玩游戏,妮妮摸着肚子,觉得想要拉大便,怎么办?

②我们帮助妮妮告诉老师:老师,我想大便。

(5)教师引导幼儿观察、理解情境三----我这里疼。

①木偶表演:小猫咪咪跑跳时摔倒了,捂住自己的腿:哎呦,哎呦。

②教师:小朋友们,咪咪觉得腿疼,怎么办呢?

③教师操作木偶表演情景:

咪咪:老师,老师,我腿疼。

老师:咪咪,你的腿怎么了?来,老师带你去保健室,给保健老师看一看。

(6)教师引导幼儿看教学挂图,学习如何清楚地表达自己身体的不适。

教师:

①你们看,这个小朋友捂着肚子,他怎么啦?

②他该怎么办呢?他怎么告诉老师呢?

③他可以学咪咪说“老师,我腿疼”吗?

④他是腿疼吗?他的肚子疼,应该怎么告诉老师?

⑤觉得那里不舒服,一定要说清楚是身体的什么地方。只有说清楚了,老师才能帮助你。

⑥如果觉得牙齿痛,我们怎么说?我们一起学一学:“老师,我牙疼。”

⑦如果觉得胳膊痛,我们怎么说?我们一起学一学:“老师,我胳膊疼。”

3、拓展幼儿经验,学习在各种情况下主动地将需求告诉老师。

(1)教师:

①我们在幼儿园里遇到各种情况都可以告诉老师,如果你发现自己尿裤子了,怎么办?

②告诉老师以后,老师会帮助你换上干净又舒服的裤子,不然穿着湿裤子很难受,还会生病呢!

(2)教师:

①吃饭的时候如果觉得还没有吃饱,怎么办?我们怎么跟老师说?

②告诉老师以后,老师会帮你添饭添菜,吃的肚子饱饱的。

(3)教师:在幼儿园里遇到各种情况都要马上告诉老师,老师会帮助你解决的。你还有什么话想对老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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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校园三八妇女节活动策划实施方案模板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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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展现街道妇女的风采,以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面貌树立街道妇女形象,并培养我们街道、社区妇女团队合作精神,用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投身于工作中,特举办此次三八拔河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_年3月6 日下午3点

二、活动地点

竹荫里社区文化广场

三、 参加人员

街道各科室和包联社区妇女为一组,共6只参赛队伍,每组参赛队员为10人(安监办并归于市容科)

四、活动项目:

1、拔河(每队10人)

比赛开始提前抽签决定顺序,比赛开始后,绳子两边的运动员同时发力,将对方拉过赛场规定的河界线为赢。

规则:比赛采取3轮次。

第一轮决出三支参赛队伍,第二轮决出两支参赛队伍,第三轮决出一支参赛队伍,每轮次比赛时间最多2分钟,2分钟内不能决出胜负者本局比赛结束。

1—2 3—4 5—6 决出三支队伍再次抽签决定顺序

1—2—3 三支队伍1—2比赛,胜者进入下一轮,输者和另外一对比赛胜者进入下一轮

最后两队决出冠军

备注:

1、参加活动的女职工均有奖品,奖品分发请于3月6日下午派一人在竹荫里社区领取。

2、活动会根据天气情况另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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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实习支教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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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即过已经到了我们顶岗实习的时候了,应对即将到来的实习让我想起了陆游的那句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师范教育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的体现,是培养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的合格教师的重要环节。虽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可是没有计划就无从应对变化,所以为了使教育实习能够顺利进行,完成教育实习目标,现根据实习学校,本人学科及具体的个人情景,制定以下个人实习计划,期望能在实习过程中灵活掌握使用。

一、教育实习概要:

1、实习地点:___小学

2、实习时间:20__上期

4、实习主要资料: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

二、教育实习预期目标:

在本次教育实习中,我要虚心向优秀教师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不断充实专业知识和提高教学技能,提高课堂的控制本事和处理问题的本事,培养教育和教学上的独立工作以及团队合作的本事。具体目标如下:

1、在教学上:提高备课,讲课本事。经过听原科任教师和其他教师的课,学习他们的讲课技巧和教学经验;认真研读教材,精心备课,并在与队友的互相听课和评议中提高讲课技能,争取完成学校要求的个人独立授课10节以上的任务,课后进取做好总结,提高自身的备课和讲课本事。

2、在班主任工作上:提高个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班团体的本事。尽快熟悉学生特点,进取参与班级工作,虚心向班主任请教各类班级管理经验,协助班主任开展各项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各种活动。配合实习队长和其他队友,做好实习期间各项工作。

3、在教育调研上:提高科研调查本事。进取参与实习队的教育调查和教育科研工作,做好总结,完成调研论文。

三、教育实习的计划与安排:

教育实习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和教育调查三个方面。以下是进度计划与安排:

(一)实习前准备阶段:

1、学习教育实习有关文件:教育实习工作手册,教育实习计划,教育实习评价标准。

2、了解实习学校的体情景,向师兄师姐请教。

3、在__期间进行备课,包括熟悉教材,撰写教案,课件准备以及其他相关素材如班会课设计和第二课堂的设计准备。

4、阅读有关化学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以及学生行为管理,教师教学艺术等方面的书,了解和熟悉相关工作的要求,为实习及以后的教学作准备。

(二)实习阶段

1、教学实习:

(1)进取跟指导教师沟通,主动向指导教师请教,进取争取上课的机会。

(2)深入了解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情景,针对学生的实际,进行备课,确定教学目标,重点和教学方法,写出详细教案。为确保课程教学质量,每节课上课前进行检查性预讲,同组实习生参加听课,并邀请原科任教师参加。预讲后由听课师生提出意见,再对教案进行修改和补充,最终送原任教师审阅批准后才能试教。

(3)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新课讲授,课后不断总结上课情景,观看优秀教师讲课视频,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争取一节比一节有提高。

(4)及时批改作业,了解教学效果。把每次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优,缺点)作好记录,及时反馈给指导教师,也作为以后个人教学的积累。针对实际问题,加强个别学生的辅导,异常是学习方法的指导。

2、班主任工作:

(1)研究本班学生的档案资料,尽早了解本班情景和各个学生的背景,性格和品行等尽可能把学生的姓名和本人对上号,记住学生的姓名。

(2)坚持每一天早读,早操,自习课和晚修课都下班督促指导学生学习,抓好班级一日常规,杜绝迟到旷课现象,抓好自修课纪律,提高效率。

(3)提高板报,墙报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构建良好的班级文化。利用班级刊物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励学生。

(4)开展有意义的主题班会,为每一个同学创造展示自我的机会,供给展现自我的平台,尽力动员每一个同学参与其中,培养学生的团体观念,增强班级凝聚力。

(5)组织第二课堂活动,开阔学生的视野,拓宽学生在第一课堂的知识面。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促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6)定期与学生谈心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疏导解决学生的问题。配合班主任做好后进生工作,热心帮忙走出困境,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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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主题班会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班会,全文共 1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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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1、让学生了解和开水、火打交道不小心就有被烫伤或烧伤。

2、让学生知道烧伤或烫伤的几个主要原因。

教学重点:让学生知道烧伤或烫伤的几个主要原因。

教学难点:让学生知道烧伤或烫伤的几个主要原因。

教具(课前准备)教师:放大的课文插图,收集的有关烧伤和烫伤的资料。学生:回忆自己或周围人烧伤或烫伤的事例。

教学内容及过程:

一、导入

我们在自然课里学过,开水的温度是多少?

火的温度要比开水的温度高好几倍,和它们接触肯定有危险。那我们能不能不和它们打交道呢?如果非打交道不可的话,又该注意些什么呢?二、学习新课

1、讲故事(介绍有关被烧伤或烫伤的材料)。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想法?

2、小结:我们虽然没有像材料里讲的那样被严重地烧伤或烫伤,但如果不注意,也有可能发生类似的事情。请大家谈谈,你有没有被烧伤或烫伤的经历?发生这种事后,给你带来什么痛苦和不便?

3、烧伤也好,烫伤也好,不论严重不严重,都会造成损失和不便,所以要积极预防。课文从四个方面给我们找了原因,请大家读读,同座位的可以议议。

4、指名学生全班交流。

5、师小结:找到了原因,请大家回去碰到实际情况时,注意尽可能地避免。在家参加一定的家务劳动是好的,但一定要实事求是,要注意力所能及。不能太勉强。尤其是倒开水或热水时,是放在水池里慢慢地倒,避免溅到身上。当揭锅盖时,应该注意朝着手臂相反的方向,同时脸和身体要尽量离锅远一些。端烫的稀饭或汤时,一定要用厚布隔着。凡是在或上烧的东西,都不要轻易去摸,否则很不安全。

6、除了以上四个方面,大家再说说还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7、预防烧伤和烫伤

开水的温度100度

火的温度1000度

反馈检测

1、开水的温度是多少?火的温度大约是多少?

2、举例说说怎样预防烧伤和烫伤?

课后小结

预防踩踏事故主题班会教案

教学目标:

班会目的:通过开展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为主题的安全知识教育班会,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能懂会用一些基本常用的安全知识,达到积极预防危险的发生并提高学生基本自我保护的能力。

教学要求:

知识方面:了解有关知识;明确危害安全的行为。

能力方面:通过学习,时刻提高警惕,自觉做好防范工作。掌握自救方法,提高自护能力。

觉悟方面:认识安全的必要性,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的责任感。教学重点:危害安全的行为,及自救措施。

教学方法:导、读、议、评相结合。

课时: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树立起正确的安全防卫心理,加强安全防卫意识教育,培养正确的安全防卫心理。

案例:某年某月某日,课间操下课后,实验小学一楼楼梯间发生了一起踩踏事件,造成4名轻伤。

二.通过案例大家谈对策

1.平时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

(1)上下楼梯时,不按顺序行走。

(2)下课的时候和同学坐在楼梯台阶上打闹。

(3)玩上下楼梯游戏。

(4)许多同学挤成一团赶紧挤进去看看出了什么事。

2.如何预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1)举止文明,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2)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

(3)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4)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5)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常

(6)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7)在人群中走动,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防止摔倒。

(8)在拥挤的人群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或人群开始动时,就要做好准备保护自己和他人。

(9)在人群动时,脚下要注意些,千万不能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

(10)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马上要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三、教师小结

同学们在轻松活跃的活动中掌握了防踩踏安全知识,知道了踩踏事故的危害和如何预防踩踏事故发生的一些基本常识.在以后的生活当中,大家就要在自己头脑中牢固地树立起一种安全防范的意识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这样才能让自己和他人的人生能够过得平安、快乐也提高了自我救护能力。让我们记住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四.班会反思:

通过这次主题班会,使同学们真正从思想上懂得了安全的重要性、迫切性。从不同角度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并将安全落实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去,真正体会到安全必须从自我做起。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自护和互救互助的能力。从而提升了学生们自护自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力确保了校园安全稳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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