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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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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_述廉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领导,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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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不断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制度、廉政建设,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依法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的态势,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班子廉政、勤政建设和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党组始终把政治坚定、思想先进、作风过硬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一是坚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定期政治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班子的理论水平、把握全局和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有新提高,全体党员群众深受教育,激发了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巨大热情。二是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促进又好又快发展。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指导思想转变,坚持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并重,按照高危产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严格控制区域规划和产业布局,严格控制高危险、有污染项目,杜绝或减少先天隐患;适应北海新区发展需要,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依托**集团建立了应急救援中心,为北海新区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我为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上报合理化建议11条,其中3条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三是围绕大局,锁定目标,实施全员攻坚。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市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大局,锁定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强化责任落实、科技创新、基础基层、执法监察、预警应急等重点工作,完成了安全监管各项任务目标。同时,坚持干部带头、全员招商,年内引资3500万元人民币。积极争取省政府15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检测检验研发、隐患治理、视频监控和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凝聚干事创业的整体合力

紧紧围绕“团结、务实、高效、廉洁、创新”的思路,不断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为推动又好又快发展凝聚合力。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激发内在动力。认真组织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班子成员带头、全员参与、系统学习、深刻查摆、认真整改,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增强了干部职工服务发展、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通过上党课、举办报告会、开展警示教育、实践活动等,引导干部职工把握规律、创新思路、转变方式、破解难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二是加强“三个体系”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对年度30项重点工作,明确了目标和重点,将执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承办人,明确办结时限,实行过程控制,季度调度通报,年终述职评议考核,促进了工作落实。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党组会议制度和周一局长办公例会制度,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重点事项,部署阶段工作。涉及行政审批、人事调整、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均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按照纪检、组织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党组、支部民主生活会,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集思广益,广开言路,求同存异,做到了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团结谋共识。党组一班人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全体干部职工心齐、气顺、风正,打造了团结、务实、进取、创新的领导班子和富有团结战斗力的和谐团队。

三、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素质、塑形象

始终重视和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品行正、作风硬、业务精”的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看实绩,论主流,调整充实干部队伍,调动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局意识、争先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务发展、服务企业的氛围日益浓厚,为企业指导服务更加有效。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树立“执法先送法,监管先服务”的理念,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既当监察员又当宣传员、服务员和指导员,积极帮助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办手续、搞培训,得到企业好评,有的企业还送来了锦旗;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县(区)制度,点对点进行监察、督查、指导和调研;在重要时期持续开展暗访夜查,不到招呼、不下通知,轻车简从下基层,赢得乡镇和企业好评;在抗震救灾期间干部职工讲党性、争奉献、献爱心,个人踊跃捐款近万元,在“我为灾区捐套房、我为灾民安个家”活动中机关捐款5万元,表现出了极大的爱国热情,并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在日趋繁重的监管任务和巨大的工作压力面前,整个队伍经受了锻炼和考验,在各类检查、督查、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充分展示了形象;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系统乒乓球赛、机关运动会、健身跑等活动中,大家积极参与,展示了良好精神风貌。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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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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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__)、《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分担,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图纸

3.1.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4.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4.3.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4.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发包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

5.1.发包方代表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2.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5.3.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4.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发包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亦可更换发包方代表。如需更换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项目经理

6.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6.4.承包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发包方工作

7.1.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拆迁、清除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全面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夜间施工(如有时)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承包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10)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2.发包方可以将7.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7.3.发包方未能履行7.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方工作

8.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使用,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但若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包方拒绝验收或拒绝移交,相应责任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或者要求采取特殊养护措施的苗木种植工程,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要求、技术措施和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承包方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发包方代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9.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10.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1.暂停施工

11.1.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

11.2.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工期延误

12.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因发包方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非因承包方的过失或在本合同内另外说明的除外)通知缓期执行、停工或间断施工;

(8)由发包方雇用但非执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的阻碍;

(9)按本合同第16条对任何已掩盖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工作或物料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除非该等查验显示有关工作或物料不符本合同要求;

(10)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2.承包方在12.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2.3.合同订立后,若根据承包方施工计划,绿化种植工程本可于种植季节内施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使得绿化种植工程延误至非种植季节施工,发包方应承担增加的施工措施费。措施费额度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13.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有其他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上海市园林绿化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或双方选定的其他机构裁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4.3.本园林绿化工程种植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认为本工程场地现有的土壤达不到绿化种植要求,可提议发包方对土壤进行改良。若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土壤改良,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土壤改良建议,承包方可提议发包方安排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土壤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的土壤符合上海市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检测的土壤不符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同时须进行土壤改良,土壤改良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安排土壤检测,或者在土壤检测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支付土壤改良费用,则承包方不承担绿化种植的质量责任。

15.检查和返工

15.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种植的绿化苗木,其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时,须在种植季节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5.3.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5.4.因发包方代表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发包方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工程试车

18.1.对于本园林绿化工程,若包含有机电设备、喷灌、庭园灯光等安装项目,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8.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根据承包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3.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8.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方采购的,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的,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方承担。

(5)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19.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9.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3.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海市范围内提倡和鼓励文明标化工地的建设,发包方需落实文明标化工地措施费用,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应做到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20.安全防护

20.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1.事故处理

2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1.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22.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2.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3)其他计价方式。

22.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3.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4.工程量的确认

24.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致使承包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24.4.对于24.1、24.2条规定的时限,若双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另行协商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5.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5.2.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0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5.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5.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26.1.实行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6.2.发包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和苗木,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共同清点。

26.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承包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发包方未通知承包方清点,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苗木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方负责。

26.4.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方承担有关责任。发包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方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方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6.5.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6.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和苗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清点。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时,应要求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

28.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结算,所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8.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2.2款、22.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30.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0.3.发包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邀请承包方协商;发包方在14天内不确认也不予协商,经承包方催告后在14天内,仍不予确认或协商的,视为承包方递交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0.4.发包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0.5.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1.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1.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方代表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31.5.前款确定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本工程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的起始之日。

31.6.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本工程的保修期及苗木的养护期亦从该日起计。

31.7.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1.1款至31.4款办理。

31.8.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1.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2.竣工结算

3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2.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可以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审查时限如下: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20天

22500万元至20__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30天

33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45天

4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60天

上述审查时限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审价时间。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方如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方自负。

32.1.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2.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32.3.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质量保修和养护

33.1.质量保修

(1)承包方承担的园林小品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除苗木种植之外的其他工程,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年限,质量保修的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办法。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除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另有约定外,应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2.2.苗木养护

(1)苗木免费养护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__)》规定的养护期限执行。若发包方提出超过规定期限的养护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费用。发包方不支付延时养护期间的养护费用,承包方有权拒绝延时养护。

(2)绿化种植工程在养护期内应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的基本标准。

(3)养护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4)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发包方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4.1.发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3条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提到的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2.3款提到的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4.2.承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3.2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4.1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4.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5.索赔

35.1.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己方过失,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5.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发包方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5.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35.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36.争议

36.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方式解决。

3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37.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7.2.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7.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方造成其他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7.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发包方代表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发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发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保险

39.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9.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9.4.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9.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0.担保

40.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0.2.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0.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1.1.发包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发包方认可,承包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1.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方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3.合同解除

43.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3.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或超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的时限,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7.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3.5.一方依据43.2、43.3、4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3.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3.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与终止

4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4.2.除本通用条款第33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5.合同份数

4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45.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6.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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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园林专业实习日记_实习日记_网

范文类型:日记,全文共 1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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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专业实习日记6篇

8月11日 星期四 阴

安排地点是慈禧老佛爷的地盘――颐和园。今天主要是老师讲解,游人很多,组织是很大的问题,掉队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而我们并不想挡着人家的路。

只是安排走了一半的地方,如果全部走完估计时间是肯定不够的,就是那半边也是很大很大,想想古代的那些人怎么活的?

风景不错,看见老外也算很有意思的,特别是遇见2个汉语很标准的外国人,2个字――佩服!实习的一方面也是开开眼见,看看别人是怎么修的东西,看看是到底怎么样的一个建筑尺度,怎么样的风景效果,怎么样的工艺水平。拿着本子记下要点。天气不太好,能见度不高。远远的看佛香阁不太清楚,轮廓还是可以看见,蛮远的地方。

8月13日 星期六 晴

早上去天安门集合,就近的中山公园是实习的地方,广场上人很多却没庄严的感觉,很赃也能是首都的风景,佩服的五体投地。

中山公园原来是放孙先生灵柩的地方,后来直接改名叫“中山公园”了。整个建筑体量不是很大,在老师的带领下迅速的完成任务。下午是去对应的菖蒲河公园和皇城根遗址,那里是主要学习树木的东西。中间有实测的作业,属于自由学习的时间,分组的工作在午餐时就完成了,有小组是很早的就过去完成任务。以为可以提前去西单玩的哦,后来下午也去了西单买衣服,回去的比较晚了。

明天就是考试时间,大家晚上就在看看植物名录,毕竟谁也不希望考试时那熊样。

8月14日 星期天 晴

早上很早起来,因为考试地点在北京交通大学的校园内,吃饭时间大家就在互相认认树木。因为前几天的努力,基本是没问题的。考试时间不算很长,每个老师带着一个人认识几种,肚子痛考完了就马上散了。

下午是花卉的实习,地点是定在玉渊谭公园,实习的第一次花卉。就在樱花园转,那里很多的花卉。这个公园属于北京市迎接奥运的一个花卉应用展区,很多不同的品种,也相当的不好认。毕竟是第一次的花卉,虽然太阳很大紫外线很强,大家还是在这么一个很困难的情况下汗流浃背的记录花卉名录。老师带完之后,自己又再仔细的看看。接着就是可以直接回去了。

晚上还是很闲的,打牌上网看杂志。不是荒淫腐败,称之为娱乐吧,没有电脑的日子还是很惬意的。

8月15日 星期一 晴

这几天是清一色的设计学习,今天的地点是元大都遗址和人定湖公园。前者的面积是在很大,狭长狭长的布局,走了好远的路。带队老师除了辅导员外还有具体的科目负责人,我们的也就是今年的园林工程的老师。

元大都遗址 修建的比较风格,讲解了很长时间,也走了很长的路。

下午是安排去人定湖公园,地图上找到不知道怎么坐车,结果提前下车了,走了1个多小时才到,晕哉。门票3毛钱同样令人震惊。很小的地方,模仿的是西方的风格,其实看着不怎么舒服,把男人女人的裸体塑像放在中轴上,呵呵。

下午要检查当天的速写,画的异常认真。4点准时到指定地方查作业,完了我们就直接回去了。

晚上娱乐逛街看书音乐,“五毒俱全”,嘻嘻。

8月16日 星期二 中雨

实习地点是南中轴绿地和王府井商业街,一大早没下雨,背着包包就出去了,到了第一个实习地点的时候,天气开始阴下来了,继而下雨,很多人没带伞,纷纷躲起来。雨一直下,速些是没办法画的,特殊原因。

部分人先去王府井了,雨越来越大,下午各自散去了,那么大的雨根本不可能完成实习任务。我们去了地下商场逛街,很快就回去,好冷……

8月18日 星期四 晴

实习地点是天安门广场和故宫,同样是属于设计的类别。这是第二次来天安门了,人很多,瞻仰毛先生的人排了非常长的队。这个广场人很多,我们也是好不容易集合到一起来。两边的特殊建筑看着就舒服,终于现场看看人民大会堂的丰姿。走了一圈,老师边讲解边分析,俨然学者风度。

站在距离天安们百十米的地方画速些,警卫过来了,没多说什么,似乎也没理由赶我们走。下午去故宫,非常非常拥挤。原来后宫的妃子就是那样生活的……皇城就是皇城,看着就很庄严,宛如龙宫。

设计老师讲解了建筑的规格还有景观的效果,之后便布置了作业,大家各自散开完成速些,下午的实习基本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

拍照的拍照,速些的速些,娱乐中学习,学习中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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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园林毕业实习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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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与发展几乎是我们看待任何一件艺术作品的基本出发点,而作为中国传统艺术经典的中国园林在当代也一直面临这两个基本问题。

任何艺术的发展都必须先认识它的历史,只有先谦逊认真地承前才能更好地启后。但这里要强调的是园林设计的本质并不是对历史的传承,而是用最简单、最经济、最合适和最有效的办法处理好人与具体地块的关系,处理好功能、空间、比例、尺度、色彩、材料、节点、细部等等非常具体而朴实的环节。简单的说,作品要好用、好看和经济。

中国古典园林起源于商周末期的“囿”,是供帝王和奴隶主狩猎之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囿”的生产经营目的逐渐消退,从三代的模拟自然山水,历经秦汉的以“崇尚自然”为主题的人工造景和观赏游览为主的苑囿,逐步过渡到唐宋文人的写意山水园林并成为古典园林的顶峰。因此,中国古典园林大多是私人领域或者说是文人士大夫所涉及的领域,并非普通百姓的公共空间,更勿论城市的“名片”、“客厅”云云了。如今,各地提出的兴建“园林山水城市”的之类城市建设目标,园林的拥有者和使用者变成了普通市民,园林也开始有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作用。但值得提出的是,园林建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和环境问题,也不可能解决生存问题和社会问题,它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因此不能过分夸大园林的作用。我们可以做的是通过设计园林表达一种生活方式,设计师亦不是仅仅设计作品本身,而要着力于提高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引导一种进步的生活方向。

虽然当代的园林的意义和作用与古典园林相比有了一定的改变,但毋庸置疑的是先人的设计方法和里面蕴含的思想都是值得借鉴和传承的,“天人合一”的造园理念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我们要继承的是五千年中华民族的生存艺术:先民的选址造城理念;大禹、李冰父子通过水系梳理来治理洪水的科学方法;各民族的开垦艺术,造田,灌田,种植艺术等等。这些古代先贤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经验和方法无一不凝聚着智慧的光芒和生存的艺术。

大多数人都将西方等同于现代,而将中国的等同于古代,甚至等同于过时、陈旧;进而将简洁、直线等同于西方,而将繁复、曲线等同于中国。这是极大的误解。中国的和传统中国是两个概念,中国的可以是现代的,也应该是现代的。中国和西方可以有很多的共同的形式和内容,既然都是人类,再加上如今全球化的影响,中西方将拥有更多的普适的价值观,而这些普适的价值并不会影响中国自身的发展,我们并不必担心被“西化”,相反中国也在这个过程中积极的影响着西方,影响着世界。

实际上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将中国园林看作是一个封闭的系统,一个与世隔绝的桃源景象,人为地规定什么是属于中国的,什么是属于西方的。世界上没有什么形式一定代表了西方,也没有什么形式一定就代表东方。在我的心目中,东西方并没有明确的界限。我们只有适合场地条件的设计,从场地上产生的设计就是属于这块土地的,如果因为设计的结果是我们陌生的,不熟悉的,就将设计说成是西式的,那显然是非常肤浅的,这是将中国的园林符号化、模式化和固定化的结果。

园林的发展并不用刻意去对历史进行传承,更不应做一些无中生有、牵强附会的东西,当一个设计作品与当今的中国社会和当地大众的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时,就能够适应新的时代变化,在某些方面也能够引导新的时代变化。任何艺术作品,包括园林艺术的发展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是否与当时的社会结合在一起可以说是判断一个设计作品出色与否最基本的原则。

为今天的人设计并在一定程度上引领他们的生活,这就是我认为的园林的发展问题。满足今天人的需要,符合今天社会的发展,运用今天的科学技术和今天的材料,符合今天人们审美的兴趣和观念,这样的作品就是积极的,至少在某些方面具有优秀作品的品质。除此之外,我不认为必须要给园林制定出发展的方向,特别是由一些人或一些团体给园林制定出所谓的正确的发展方向。

今天的设计思想是非常多元的,没有办法也不应该让设计师沿着单一的目标发展。项目也是不同的,类型不同、地点不同、尺度不同、服务对象也不同,每个项目该如何做,存在着很多的可能。无论将园林看作是艺术还是看作是科学,或是两者的结合,都应该是允许的。不同的设计师会有对园林的不同看法,从自己对园林的理解出发,都可以完成园林的设计,并且有机会建造出成功的作品。

马克思讲,否定之否定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没有自我否定的过程,就不可能发展和进步。因此,古典园林要发展,首先要切实地审视古典园林不适应时代发展的成分。中国园林的传统不是静止,而是变化发展的。中国园林体系建立在中国儒、道、佛的思想基础之上,推崇“中和”,不求激烈的变革,但它不是完全不变,而是处在渐变之中,渐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则有突变。

首先,我认为中国古典园林在意境的表达上有太过含蓄之嫌。在西方文化里面,含蓄和模棱两可是近义词,有时很难分清楚。如果我们的的观点、态度太强调含蓄,太模棱两可的话,可能在当今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难以生存。留下太多想象的余地,反而使创新的余地受到限制,从适合当代的发展方面看,态度和观点明确一些会更好。特别是当园林设计是适应大众审美需求时,传统园林在表达上的深奥甚至晦涩将不适应当代园林的健康发展,如果没有导游的详细解说,大部分游客游览完苏州园林都将败兴而归,而城市园林中的导游是普适的价值观。

另一方面,古代文人阶层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思想机器,他们主导着社会的思潮和意识,他们的一言一行无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民族的心理,他们保守、忍让、退缩、明哲保身,不能也不愿直面人生和现实,胸中愤懑只在山石沟壑、花鸟虫鱼等意象中去排遣。如果中国园林在今天仍然继承这样一种逃避现实,淡漠人生的传统,将无法为其发展确立生长点,只会使其走向进一步的精神孱弱。今天我们要继承的传统应该是有力量、豪壮、刚健的,也许可以从汉唐园林中找到这种豪气凌云、自信、自强,具有不可遏制的民族气势和旺盛的生命力的传统,并与今天所处的改革开放、建设强大的现代化国家的伟大时代的精神相一致。

周维权先生说到:“人类社会过去的发展历史表明,在新旧文化碰撞的急剧变革时候,如果不打破旧文化的统治,‘传统’会成为包袱,适足以强化自身的封闭性和排他性。一旦旧文化的束缚被打破、新文化体系确立之时,则传统才能够在这个体系中获得全新的意义,成为可资借鉴甚至部分继承的财富。就中国当前园林建设而言,接受现代园林的洗礼乃是必由之路,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除旧布新,而这个‘新’不仅仅是技术和材料的新、形式的新,重要的还在与园林观、造园思想的全面更新。展望前景,可以这样说:园林的现代启蒙完成之时,也就是新的、非古典的中国园林体系确立之日。”读到老先生的这段文字不禁令人感叹,感叹其高远与先知先觉;不禁叫人拍案,一位老前辈竟然有一颗如此蓬勃向上、创新求真的心;不禁叫人醒悟,作为年轻一代的我们不能再沉湎于中国古典园林的辉煌而沾沾自喜,更不能唯西方景观设计而马首是瞻,我们设计园林、建设园林城市是要关怀大众和广大的土地。

当代,我们面临的紧迫挑战是什么?是生存的问题,是可持续的问题,是解决如何城市化的问题。总之,是如何解决人与土地的关系问题。不是过去的游山玩水问题。不要再流恋士大夫的诗情画意了,不要再陶醉在花前月下的小桥流水了,我们要解决当代中国人的生存的问题。中国古典的风景和园林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贵族文化。而当代,我们要在对中国传统园林不断深化认识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时期的需要,探索当代园林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园林设计要为其使用者——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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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园林绿化年终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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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工程部外派项目部驻现场工作人员,我的工作目标任务是:全心全意为甲方及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督促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防范风险,及时联系公司争取把企业风险降至最低。

年初我被派往________项目部工作,该工程为____路上西起____东至___全长约___公里的条形公园。由于该工程地处滨江路,西面紧邻滨江公园,路上游人、行人较多,所以该工程的重点是安全文明生产。我前往项目部后,按照公司的制定的方针、要求及工程部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了工作:一、安全文明生产方面:

1、工程形象方面:前往项目部时带去了公司统一定制的工作服,并督促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时定制并悬挂了按公司要求的宣传标语。

2、根据公司安全部的要求,督促项目部制作了警示标语、宣传标语。3、加强现场植树安全:因施工现场行人、游人较多,每遇栽植大树时往往形成行人围观,所以每次都要协助施工人员维持现场安全,叮嘱行人远离现场,吊车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待栽树坑进行围挡以防摔伤行人。

4、加强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对项目部传达公司安全部要求,叮嘱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线必须使用皮线电缆线,严禁使用花线。

5、传达公司要求节假日以及抗旱、防洪期间对现场加强安全巡查,严格管理的文件,并叮嘱现场管理人员按要求执行。二、工程质量方面:

因现场施工人员多为初次栽植苗木,所以在施工中经常在一起沟通、相互学习,尽力保质保量的完成栽植工作。

1、苗木质量验收:苗木到场后按业主对苗木规格的要求,就苗木的胸径、冠幅、分枝点、土球大小等对施工员提供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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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园林建筑职员离职申请书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建筑,职员,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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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申请书本人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贵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号/所购房号为_________________.该合同第x条明确规定:交房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房条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且合同中也注明应具备“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这一条件,但贵司未能按期交房。

________年____月下旬贵司在明知该商品房未经综合验收的情况下,向业主发出了收房通知。依据合同第x条规定,贵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到目前为止,距该商品房的合同约定交房期限已超过90天,依照合同规定,本人要求解除此商品房买卖合同,请贵司依照合同尽快办理相关事宜。

本申明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签名:_____公司签收: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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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园林实习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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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名称:园林与林学院 专业班级:风景园林1101

姓名: 学号:

实践单位:GM市建设局

时间:20xx年8月号至20xx年8月号共天

(一)、实践目的:

了解GM市园林建设和规划现状。今年以来,GM市积极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大力倡导“三节一环保”的城市绿化模式,探索了一条生态节约的园林绿化之路。截至目前新增绿化面积140万平方米,每平方米约节约10元,共节约资金1400万元。

(二)、实践内容:

就我市园林绿化有关工作,采访了市园林局局长蒋桂欣。我市积极增绿扩绿,建成区绿地率达32.4%,绿化覆盖率达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2平方米。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仅园林局管理的绿地就有300万平方米。

(三)、实践结果:

为不断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完善公园基础设施,今年有步骤地对公园进行建设和改造。改造自20xx年10月开工,20xx年4月底完工,投资1.2亿元。这次改造,以增加公园绿量、突出景观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为重点,在功能上更加体现人文关怀。改扩建主园路2300多米,铺装卵石路、嵌草路等支路4000多米;拆除老旧设施、临时建筑13处,新建了寓言长廊、五环广场、木栈道、槐香苑等15处别具风格的新景点;修缮油饰了凤凰阁、牌坊、园亭等10个仿古建筑;增添了造型各异的路灯、景观灯、庭院灯等500盏,并对凤凰阁、小西湖、牌坊等主要景点实施了亮化;改造更新绿地近10万平方米,栽植雪松、樱花、百日红等观赏树2.8万多株;新建门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健身场地9处;同时修建了林荫停车场,增设了路椅、果皮箱、公厕等,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一是坚持节约用水。结合自然条件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搞绿化,大力培育和种植耐旱、节水、涵养水源的节水型植物,积极开展节水型绿化。强化对园林绿化养护人员的节水知识培训,提高其园林绿化节水意识和节水技能。进一步普及推广了滴喷、滴灌等先进灌溉技术,充分利用中水管网敷设进行绿化浇灌,大大节约了绿化管护用水。

二是坚持节约资金。坚持“少花钱、办大事”的原则,从规划、建设、管护等各个环节入手,对园林绿化进行认真审查,层层把关,充分利用成本低、适应性强的本地乡土树种、草种、花种用于绿化,坚决杜绝高价设计、高价买绿、高价建绿等铺张浪费现象,提高了园林绿化的经济性和实用性。

三是坚持节约用地。强化集约化绿化的观念,积极实施乔灌木复层种植,综合发挥绿地的景观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向空中要空间,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的覆盖率,推进城市绿化由单一的地面绿化向多形式、多层面的立体绿化发展。

四是突出园林绿化的生态环保功能。在绿化工作中,注重物种的多样化,坚持禾、灌、草、花结合,温、寒带物种结合,突出高树叶量,多种植大树,同时加强对自然水面的保护与拓展,切实增强了绿化对城市生态环境的调节与保护。

(四)、实践体会

x年以来,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与创建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紧密结合,确立了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提出了“全民动手、见缝插绿、苦干三年、绿化城区”和“大树点点、杨树镶边、灌木扩面”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和绿化积极性,大力开展了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等绿化活动,分别启动和建设了文体公园、南湖植物园、小康河综合整治、凤凰公园综合改造、四环路绿化带、夷安大道绿化带、康成大街绿化带、凤鸣园、翠岭园等一大批重点绿化工程,并在市区大力实施鲜花大道、增荫增绿、拆墙透绿等工作,城市绿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城市面貌和精神风貌焕然一新,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有了巨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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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苏州园林导游词600字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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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游客们: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导游。欢迎来参观苏州古典园林。现在,我们将做几个小时的车到达苏州古典园林。

苏州城历史悠久,私家园林始建于公元前6世纪,至明代建园之风尤盛,清末时城内外有园林170多处。为苏州赢得了“园林之城”的称号。现存名园十余处,闻名遐尔的有沧浪亭、狮子林、拙政园、留园、网狮园、怡园等。苏州园林战地面积小,采用变换无穷、不拘一格的艺术手法,以中国山水花鸟的情趣,寓唐诗宋词的意境,在有限的空间内点缀假山、树木,安排亭台楼阁、池塘小桥,使苏州园林以景取胜,景因园异,给人以小中见大的艺术效果。拙政园享有“江南名园精华”的盛誉。宋、元、明、清历代园林各具自然的、历史的、文化的、艺术的特色。

现在我们到达了古典园林大家可以下车了,请有各位游客朋友们注意:进了古典园林之后,请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谢谢。

我们现在已经进了古典园林的第一站——留园。留园在苏州园林中其艺术成就颇为突出。以其严谨布局、高雅风格、丰富景观,曾被评为“吴中第一名园”。留园厅堂敞丽,装饰精美,利用许多建筑群将全园空间巧妙分隔,组合成成若干各具特色的景区,这些景区用曲廊联系,全园曲廊长达七百余米,随形而变,因势而曲,使园景堂奥深远,无穷变化,有步移景异之妙。分为中、东、西、北四区。中部和东部是全园的精华部分。中部以山水为主景,水他们于中央,池水西、北两侧,假山石峰屹立;池水东南两侧,楼、廊、亭、轩错落,形成鲜明的对比。东部以建筑呈其佳丽,重檐迭楼,曲院回廊是突出冠云峰的一组建筑群。西部是自然风光,颇多野趣。北部是田园景色,别有风味。

我们现在到了狮子林,狮子林中从元代流传至今的狮子林假山,群峰起伏,气势雄浑,奇峰怪石,玲珑剔透。假山群共有九条路线,21个洞口。横向极尽迂回曲折,竖向力求回环起伏。游人穿洞,左右盘旋,时而登峰巅,时而沉落谷底,仰观满目迭嶂,俯视四面坡差,或平缓,或险隘,给游人带来一种恍惚迷离的神秘趣味。“对面石势阴,回头路忽通。如穿九曲珠,旋绕势嵌空。如逢八阵图,变化形无穷。故路忘出入,新术迷西东。同游偶分散,音闻人不逢。变幻开地脉,神妙夺天工。”“人道我居城市里,我疑身在万山中”,就是狮子林的真实写照。现在自由活动,下午三点钟在这集合。

现在,我们要去寒山寺,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当然,说到寒山寺,大家自然会想起“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诗句吧!因唐初有个叫寒山的和尚未在这里住过而得名。现在寺内存碑一方,上刻张继写的《枫桥夜泊》一诗。 好了,今天的游园活动到此结束,愿大家旅途愉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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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园林绿化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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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绿色生态医院”,进一步改善我院医疗环境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务人员的环境意识,建立人性化医疗服务模式,根据市卫生局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绿色医疗环境、优化绿色服务模式、拓展绿色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实现医院环境“绿化、美化和保持省级园林单位”为目标,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医疗环境,提升医疗质量,让群众看病放心、住院舒心,让医护人员工作安心、生活顺心,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原则

一是保护环境的原则。按照《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处理医用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废气排放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是体现绿色的原则。对单位进行绿化、美化,室外植树种草,室内置盆景花卉,见缝插绿,常年见绿。推行绿色管理。

三、创建活动内容

1、积极改善环境质量,保证环境优美。规划布局合理。随时保持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卫生状况良好,不留死角。

2、扩大绿地、花圃面积,使院内绿化整体布局科学合理,单位内绿化覆盖率达到有关要求。

3、提倡无纸化办公,采取有效措施使用清洁能源,节约资源,减少物料浪费。

4、医疗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排放须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进行有效管理,严格控制放射性污染。

5、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障绿化美化常态化。

四、工作计划与目标:

1、要求所有科室、病房必须对照创建标准查找不足,落实整改,责任到人。

2、全院开展督导检查现场考核。

3、全院市将不定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年底表彰完成“绿色生态”工作任务好的科室、个人。

五、保障措施:

1、科室要将绿色医院的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与医院建设、医院管理年、创建文明和谐行业工作结合起来,制定比较完整的创建方案,制定并落实具体的检查措施。

2、各科室要成立绿色医院创建负责人,建立健全保护环境、倡导绿色理念等方面的规范制度,制定创建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明确个人职责,落实考核措施。

3、积极引导、推动医院环境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环境宣传氛围,经常性地运用橱窗、标语、LED显示屏大力宣传,积极传播环保知识。

4、利用重大环保节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主题活动,让医患双方在活动中接受教育。组织职工参加环保公益活动。

5、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一整套节能降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为“绿色生态医院”的创建提供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建立绿色创建档案,分类管理相关资料,长期积累。

7、建立奖惩制度,开展绿色创建竞赛活动,对节能降耗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对不执行相关规定,浪费能源、增加污染的予以惩罚。持门诊及有关科室所需物资下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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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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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绿化工作。区(县)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绿化工作。

市、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创建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及花园社区等活动,并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第五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本辖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六条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可以适时提请市、区(县)人民政府召开由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水务、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植树及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立体绿化等多种方式进行城市绿化。

第八条本市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各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义务植树登记卡的发放、核定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义务植树登记卡上记录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投诉举报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制定。

第十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气候、水、土壤等自然条件,编制具有本市特色的树种规划,确定适宜种植的树种和植物配置原则。树种规划公布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编制树种规划应当坚持适地适树,优先使用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乡土植物,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选用外地植物种类的,应当对其适宜性、安全性等进行专项论证并明确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和城市中心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按照《条例》规定应当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二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注重生态功能,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等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城市绿地内的硬铺装应当优先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第十三条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城市居住区内绿地的面积、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居住区内绿地面积。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管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绿地布局(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功能定位、植物配置、绿化供水工程设计、项目用地范围内现有树木的处置和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同步建设。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占用绿化用地的临时设施,清理场地,保障附属绿化工程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完成。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核实。对验收合格、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的绿地,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接收。

第十九条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及现有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确需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迁移、砍伐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地的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实施养护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优美,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树木的保护范围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划定。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按照《乌鲁木齐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害树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按照《条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2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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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个人,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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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房产管理系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房产管理系统干部凡有下列重大事项应予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个人购置的通讯工具以及超过三千元以上的家电、家具、微机等大件物品的情况。

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二、局党组负责受理副科级干部的报告。一般干部的报告由局纪检组负责受理。

三、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党组或纪检组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四、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房产管理系统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六、局党组将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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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商行政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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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目的

通过在单位的实践学习使所学的理论知识得以运用,增长和扩充知识面,丰富实践工作经验,提高自己的社会能力和处事能力,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走上工作岗位做好准备。

二、实习时间

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5月28日

三、实习单位

湖南__有限公司

四、实习单位介绍

湖南__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__年,主营业务为:____景区旅游资源和旅游配套项目的开发经营等。目前公司共有工作人员38人,有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中层管理人员6人、导游8人、保安6人、保洁员10人、其他5人。内设三部一队,即综合管理部、市场营销部、资产财务部、保安队。

五、实习内容和过程

(一)整理档案

实习的第一天我早早的来到公司的综合管理部,主管首先让我做的事情就是熟悉工作环境。办公室内有一个专门存放公司各种档案的柜子,主管让我先整理公司的档案,同时也可以了解公司的人事制度以及公司的其他情况。接下来的一周就与这些档案文件打交道,把公司整个档案分门别类整理好,并建立了一个数据库,方便以后能以最快的速度查找到所需要的档案。文件数量浩瀚,又要分

门别类,分清哪些文件是有用的,哪些是无用的。过程虽然有点艰辛的,但结果还是让人满意的。

(二)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的使用

对于一个实习生来说,打印复印材料、收发传真、文字排版及表格制作等简单的工作自然而然的交到我手中。虽说简单确也需要有足够耐心,特别是在文字排版及表格制作上。对于一些特定的公文有固定的格式,排版用哪种字体、几号字体等等小细节需要注意。这是之前我所没有注意的细节,以为可以随心所却的排版。

(三)会议安排及会议记录

与同事一起先做会前准备,撰写会议通知材料交,并交与参加会议人员手中。协助办公室同事准备会议所需物品、布置会议室。其次是参加会议并做好详细的会议纪录;最后打扫会议室、整理会议记录形成会议记要初稿。

(四)撰写材料

撰写材料初稿。撰写部份分上报材料和下发文件,并交由办公室主任修改完善,再对比我写的材料和经主任修改过的材料,找出之间的不足之处提高写做水平。参与了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湖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等的初稿工作。

(五)修改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在原有的基础上,与同事一起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了部份的修改完善。对考勤制度、加班制度、工资制度及部门工作职责等形成文件,考勤制度要详细,包含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旷工及事病假等内容。考勤人员,考勤依据都要详细说明。制定公司各个部门的业务流程,每个流程落实到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

人再把各项工作分配到个人,使公司制度完善化,工作职责明确。

(六)完善员工培训计划

制定相关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培训和再学习意识,甚至可以间接产生激烈的晋升竟争,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带动工作气氛,让培训促进企业的发展。建立经济激励与精神激励并重的多形式、多层次的机制体系。以岗位价值为基础,建立薪酬分配激励机制,与劳动成果相应,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目标管理为核心,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并据此开展工作,分层次进行绩效考核。在员工的使用上做到量才用人、用人所长。

六、实习感受与收获

在实习期间,忙碌而又充实、紧张而又新奇,让我对行政管理有了更深的认识。与些同时也看到了自己身上的不足,也提醒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善于学习和思考。

(一)知识舍偖备不足

办公室的工作具有“点多、面广、事杂”特点。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要继续补充经济学、法学、计算机及文秘等方面的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同时对行政管理专业上的知识也有待加强。

(二)人际交往方面有待加强

走出校园,我们所面对的人从同学变成了同事、老师变成的领导或是老板。面对角色的转换,我需要发大力气锻炼社会交往能力。以后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升自己的社交能力及人生阅历。

(三)做事要勤劳肯干、认真细心

问题的解决、能力的提升都要从肯干开始,不去实践,一切只能是空想。

实习期间由于我的疏忽,给同事和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麻烦。认真完成每一个工作的小细节,是减少工作量、防止返工的有效方式。

(四)理论付偖实践

在这次实习中,我充份了运用《办公自动化》、《行政管理学》及《应用文写作》等专业知识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经过实践,充分认识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两句话的意思。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就只是一步之遥,却失之千里。通过实践才能深化、理解理论知识。

(五)完成了实习目标

经过实习,我熟悉了行政管理工作最基本的一些职责。实习期间也充分的运用了所学的知识,积极工作,认真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通过向前辈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实践技能,更加适应社会需求。

(六)工作得到单位认可、

实习结束后,可以转正成为正式员工是对我实习期间工作的最大的肯定。

我也接受了这份工作,成为了一名正式员工,迎接接下来更多的工作挑战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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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园林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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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步阳江南甲第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由 中标承担施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江南甲第一期5#楼商业网点周围景观绿化工程

1.2、工程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22号

1.3、 承包范围: 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硬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内容。

1.4、景观面积:约15000平米(实际施工面积以现场实际施工范围面积测量为准)。

1.5、承包方式:本工程施工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1.6、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100万元 ; 大写:壹佰万元整 (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第二条 施工工期

2.1、工 期:20xx年 4月10日 至20xx年4月 10 日。

第三条 质量要求及标准

3.1、本工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沈阳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3.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其他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如乙方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停止施工,并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3、乙方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要求,必须配备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施工、质量等重要岗位的专职人员,确保本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完成。乙方应有专业园艺师担任总负责,以确保景观和苗木的存活。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指派专职园艺师负责养护及死苗的补种。

第四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

4.1、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乙方进场施工一个月开始付款。

4.2、付款比例:按实际完成量的70%,每次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完整的计算底稿和计价依据,甲方收到乙方上报资料后7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并支付工程款。

4.3、竣工结算后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绿化项目为两年,其他项目为一年。保修金在支付时均应扣除相应期间甲方已发生自行维修费用;

4.4、付款方式:凭沈北新区道义地区税务机关的工程发票,采用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条 工程结算

5.1、结算方式及依据

(1)本工程按《辽宁省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结算。

(2)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现场核对工程量,并签字确认;甲方对乙方因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取费标准:

乙方经过详细考察,考虑各种因素及市场风险,结合本工程实际及市场行情,发挥本企业

5.2定额 和 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基价执行。(执行辽住建发[20xx]5号文)

5.3、材料价格

(1)材料价格套用沈阳市施工期间的工程造价信息,沈阳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及

5.4、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到国家政策性调整.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均不予调整.

5.5、在现场如发生的零星用工按综合单价 70元/工日固定单价包干计算;用工凭甲方的零星用工派工单,零星使用机械按信息价中的机械台班固定单价包干计算,定额中缺项的子目,按实际签证计算。

5.6、工程设计变更、各项经济签证,必须经甲方正规程序签证并盖公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5.7、工程竣工结算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两份交甲方项目核算部。从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后壹个月内完成整个审计工作。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核对确定,在甲方发通知之日起15天内乙方不前来核对结算的,则视同乙方认可该审定结果,以该审定结果为本工程的终审造价.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签证材料采购程序。

乙方在计划使用前5天将供货单位名称、品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资质、生产许可证书及沈阳市建筑材料使用许可证等书面材料送达甲方。甲方及时对乙方上报签证材料进行市场调查并下发签证单。所有签证材料需交样品由甲方封样保存,施工单位按封样样品

16.4、苗木进场前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苗木形状、规格是否符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更换,其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胸径高度以1米处确认,地径高度以0.3米处确认,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正负1CM以内(包括1CM)的属正常范围不做调整,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负3CM以上(包括3CM)的一律退货或做降档处理,胸径负1CM-3CM之间的,按胸径与综合单价间比例扣罚(假设胸径10CM,综合单价1000元,负差2CM,则扣罚该苗木单价100元)。小苗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律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工程管理

7.1、 开工前5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3套。竣工验收前3天,乙方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图(包括提供竣工图之电子文件),竣工图编制费由乙方自理。

7.2、甲方代表:甲方指派 朱金炉 同志为驻项目代表。

7.3、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4甲方工作

7.4.1、 开工前提供乙方有效施工图及有关地质资料及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要求;

7.4.2、 办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批件;

7.4.3、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7.4.4、 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控制计划;

7.4.5、 对乙方已自行验收通过后的隐蔽工程和预检分项工程的验收,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7.4.6、 参加分项、分部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

7.4.7、 参加甲方、乙方双方生产例会;

7.4.8、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乙方自行负责安装水电计量表,并承担水电费用。

7.4.9、 负责协调乙方在施工期间与其它项目之间的关系,如现场有误,工期顺延。

7.4.10、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日内予以进行工程验收,如超过7日不 予验收,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7.5、乙方代表:乙方指派 侯东海 同志为驻项目代表。

7.6、乙方任命驻工地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7乙方工作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7.7.1、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7.7.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6.3、 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本工程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

7.7.3、 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视为已了解并接受现场状况。

7.7.4、 按沈阳市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并提供齐全的质量及技术资料。竣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否则甲方不予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工程款支付。

7.7.5、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7.6、 乙方应在整个承包工程的合同工期内提供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合理有效的配合工作,并无条件服从甲方统筹协调,包括进度计划控制,分包间协调工作及质量检查等。

7.7.7、 乙方采购的材料需经甲方代表确认并提供有效的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有关复试资料方可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使用。未经甲方确认已用于工程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发生的费用、工期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7.8、 乙方人员配备应符合本工程实际素质要求,乙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工种技术工人必须同乙方合同签订前所提供人员清单一致并符合本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施工要求;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本条所述主要人员,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员不符合甲方质量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建议乙方更换以达到管理要求。

7.7.9、 乙方自行解决所有施工人员住宿问题,甲方不提供住宿场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7.10、 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地下电力及通讯等线路,如由于乙方责任导致以上重要管线施工破坏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7.11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并对甲方损失给予赔偿。

7.8、进度管理

7.8.1、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腾出计划,乙方据此在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审核。

7.8.2、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如乙方不能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完成工程进度,应赔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损失和经济损失。

7.8.3、 乙方应执行甲方的控制计划及相关调整计划。甲方如有调整变化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重新调整。

7.9、文明施工与工程安全

7.9.1、乙方应按沈阳市及甲方对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的要求进行施工。当沈阳市规定与甲方要求不一致时,以甲方要求为准。

7.9.2、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9.3、若乙方出现非正常因素(如打架等现象),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20xx——1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9.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若发生对甲方管理人员或监理人的不良行为(谩骂,威胁)等,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10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交公安机关处理。

7.9.5、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根据事故等级划分处以罚款。

7.9.6、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若发现挪用,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的法律责任。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承诺付款之前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

7.10、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7.10.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4小时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通知书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工作,直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对整改问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如在整改未完成情况下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或返工,同时甲方根据情节的轻重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对乙方的责任人,甲方单位有权建议乙方将该责任人进行处罚。

7.10.2、对同一项次的工程如出现连续三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从第一次不合格计算,每次对乙方处以500元、1000元、20xx元…….以次类推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累积计算。

7.10.3、乙方未按合同时间通知甲方参加验收而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已覆盖的部分进行剥露,无论合格与否,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10.4、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乙方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组织各层次人员参加验收,对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不到位的甲方拒绝进行验收。

7.10.5、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须尊重甲方代表在现场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如发生对甲方

7.10.6、如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甲方人员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的事实,乙方可向相应部门或领导如实反映情况,由相应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该责任人的所属单位负责。

第八条 退场

8.1、在施工期间乙方有下列任何一条原因都必须中途退场:

8.1.1、施工管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

8.1.2、拒不执行甲方按合同条款规定所发出正确指令的;

8.1.3、未按施工图设计和规范标准施工又拒不整改的;

8.1.4、施工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完成本合同项下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的进度计划节点要求又无有力纠正措施在15天内赶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要求,可能导致无法按时竣工的。

8.2、 甲方根据8.1条款内容有权无条件解除同乙方所签订的本合同并要求乙方中途退出施工现场,以保证甲方安排其它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8.2.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场通知后10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8.2.2、乙方必须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对于乙方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破坏施工现场的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的,甲方将根据损坏和修复的实际损失金额直接从乙方已完工程结算款中双倍直接扣除。

8.2.3、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4、自甲方发出退场通知后第十天起,完成退场时间每拖延一天处以20xx元/天的罚款,该罚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2.5、在甲方安排新的施工队伍进场过程中,如发生乙方故意阻挠、破坏新队伍进场施工的,每发生一起处以30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2.6、乙方退场并在接到退场通知书一月内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全部承包施工期间工程归档资料,并会同甲方、监理、新进场施工队伍完成已完工程内容工作界面划分书面手续后,方可向甲方提请办理中途退场前已完工程结算,甲方在结算完成后开始支付乙方中途退场前已完工程款。如乙方拒不提交工程资料或工程资料虽提交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甲方将不予进行工程结算,不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

8.2.7、在甲方向乙方发出退场通知书起到结算完成期间,无论乙方是否还有工程进度款未收取,甲方都将在工程结算完成后方予支付。

第九条 保修:

16.1、本工程保修期:绿化苗木部分为贰年,庭院部分为壹年,保修期满,结清全部工程尾款。

16.2、保修期从工程验收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16.3、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6.4、保修期内乙方根据自己提供的养护方案进行对苗木、草皮的养护,并承诺不计取任何费用。 16.5、保修期内苗木枯死(含主干死),需及时进行更换补种,补种后保修期重补种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 违约:

18.1、 工期延误:合同工期时间拖延10日以内的,每拖延一天罚款1500元;合同工期时间拖延10日以外的,每拖延一天罚款2500元。

18.2、 质量违约:工程质量未达《园林工程质量检验品评定标准》DG/TJ-08-701-20xx合格标准或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扣罚伍万圆工程质量违约金。并乙方必须按规定要求将不符合要求部分无条件整改到位,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极其衍生责任由乙方承担。

18.3、文明施工:未达到合同要求, 扣罚贰万违约金。

18.4、工程过程管理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备档资料未按要求按质按时完成的,扣罚叁万违约金。

18.5、乙方采购的需甲方封样的材料需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材料封样,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进材料需经甲方按封样对比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如乙方每出现一次未经甲方认可材料即使用的,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乙方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合同违约金:合同暂定总价的5%。

第十一条 工程分包

乙方作为本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不得转包。

第十二条 其它

12.1、土方造型工程和填道渣工程土方量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现场测量确定并签证工程量。

12.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已完管线工程。

第十三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在协商不一致时,可向沈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及合同附件

15.1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两份。

15.2、本合同正本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附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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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园林专业实习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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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是高速公路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在来到公司前,以为我们的工作只是栽树,但是后来慢慢的了解到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栽树,栽树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这个项目的环节可以分为:填土(包括平土)、栽树(包括挖树坑、卸树)、浇水、做资料。填土这一工程不是有我们公司直接做,而是承包给私人的工程队,除此外其他的工程都由我们公司直接施工。

我到公司的时间是4月6号下午,8号后开始下工地了,刚开始没有来树苗,在中潮互通区和潘老寨隧道出口分离式路基中间带种植有些植物,我们的工作便是给乔木订桩和修剪树木。订桩的目的是为了让树苗防止被风吹倒,保证树体的姿态正立整齐,所用的材料是铁丝和木桩。和我一起的是朱哥(公司的技术员),操作的程序倒是很简单的,只是有一小点些经验技巧在其中,在绕铁丝的时候应避免主枝,尽量绕在枝丫上,订桩的时候不要太用力,以免将树皮弄断。修剪树木又可以分为修剪乔木和灌木,修剪最主要的目的是保证树木的成活,其次是其美观性,而修剪乔木的美观性没有灌木的强烈。记得第一次修剪的是广玉兰,在修剪时要保证期冠幅,因此内堂枝都要被剪掉,这也是为其美观,也要去除大量的叶片,减少其水分的散失。

修剪的灌木的种类有红叶石楠和四季桂,高基本上都是150cm左右。红叶石楠冠幅小,枝条比较少,因此只要把他的嫩叶嫩芽剪掉就可以了。而四季桂的冠幅就比较大了,枝叶也比较多,修剪比较费时,带我修剪的也是朱哥,他以前在苗圃做过,听说在修剪方面还得过奖,修剪这方面是相当的有技术和经验。刚开始修剪四季桂的时候只是根本就没什么修剪顺序,只知道要剪成球形和拔掉大多数的叶子,因此修剪出来的效果都不是很好。

在朱哥的知道下才慢慢的熟悉,修剪的顺序是:不管叶子有多少,首先将灌木的的嫩枝剪掉,再把外部轮廓球形修剪出来,然后再拔掉叶子,在修剪完成后的灌木球的叶子是相当的少,几乎要拔掉百分之八-九十的叶子。在有一次修剪的时候,付哥(公司管财务和现场总工)给我说修剪有土球的和没有土球的植物的方法是不一样的,为了保证成活力没有土球的要重剪,而有土球的可以轻剪,这个问题我当时还真没有想起来是这么回事,当时就想,要将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还是有些差距的。

在3月13号时来了一大车的香樟苗,胸径在10-11cm,土球直径在80cm以上,虽然是用挖挖机卸树,我的主要工作是在树被吊下来放在地上后我将绳子松掉让后扔到大货车上去,虽然这是比较轻松的活,但是有些时候还是要用体力活的,那天下午我们一直工作到晚上八点钟才下班,是我去工作最晚的一天了,也是相当累的一天。

第二天的工作是挖坑、剪枝、抬树、刷漆、栽树。

香樟的土球是80cm以上的,当然挖的坑要90cm以上,深度要55cm以上,由于土壤的质量不好,有很多的石头,有些时候简直都是大石头,相当的难难挖,工作是要完成的,只是增加了施工的难度。

由于运来的树是全冠苗,剪枝是少不了的了。我有次在家修剪一株栽的树苗时不知道怎么下手,感觉剪哪个枝条都有些舍不得,到后来感觉基本上都没有剪什么,而修剪下来的树形也不难看。而在修剪香樟苗的时候我可是学到修剪的技巧了,修剪的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只要保证成活率冠幅和外形美即可,多余都可以减掉,可以说是重剪,枝叶留的很少,只有在枝条的顶端留一小点即可,凡是内堂枝和不影响冠幅的枝条都可以减掉。由于树苗比较多,我只用了一下午就完成了从学怎么剪到熟悉,当时挺高兴的,来这实习终于学到相当有用的东西了。

抬树是相当累的体力活了,在抬树的第一天我们公司的男同事基本上都参加了,我和同事试了一棵居然没有抬起来然后就放弃了,后面我多没有参加了,但是第二天就叫工人们抬了,但是都是些女的工人,有些还是上了年纪的,一棵带土球的大香樟有七八个人抬,那场面是相当的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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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员述职述廉报告_述廉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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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员述职述廉报告

2011年,按照局党委的安排,我没有负责具体的工作。现将一年来个人在学习、思想上及其它方面的情况作以汇报。

大喜大悲面前行动积极

2011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党和国家、我们的民族经历了罕见的磨难和悲伤,经历了伟大的自豪与喜悦,经历了重大的挑战和考验,也经历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抗击与拼搏。南方的冰冻灾害、汶川的特大地震,可以说是历史罕见、世界震惊,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灾难,也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在这严峻的形势面前,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顽强拼搏,夺取了抗击冰冻灾害和特大地震灾害的重大胜利,也再次弘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精神。百年奥运的成功举办、神七飞天以及对国际金融危害冲击的沉着应对更让世界刮目相看,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强大与顽强。所以说2011年不论对我们的党和国家,还是对整个中华民族都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党和国家面临的这些大喜大悲,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行动参与抗击灾难,不仅自觉交纳特殊党费,还要求家里的其他成员以各种方式支援灾区人民,坚决完成组织分派的任务,即使不在工作岗位上的,也主动到社会上或学校进行捐赠,我感到这些钱捐的越多,心里越踏实。

政治和思想方面认识正确

党的十七大是我党历史上非凡的历史丰碑,其伟大意义不亚于我党历史上的遵义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这一论断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我们党在理论创新上的一大亮点,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大贡献,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在全党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落实和实践。在这一学习实践活动中我能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认真落实,特别是能认真学习活动所规定的学习文件,尤其是认真学习了讲话,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关于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一大突破,是进一步建设小康社会,从而使国家进一步强大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关系到民族的千秋大业,对于党的长期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我们的经济才能发展,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作为一个普通的党员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谈不上能起多大的作用,但起码在认识上要明确、态度上要端,行动上要自觉,要从自身的点滴做起,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做贡献。

工作上不给组织添乱

自己虽然退居二线,没有具体的工作,但我仍能以一个党员的身份要求自己,顾大局,始终按照不干工作但不能影响别人干工作,不干事但绝不找事、更不能坏事,不多说话更不说多余的话这样的想法去行事。我认为,自己也算是管理局的一个老同志,应该保持一个较好的自身形象,以自己较好的言行去支持局领导的工作,从言行上不给局领导造成任何不利的负面影响。该参与的就积极参与,不该参与的绝不参与,更不乱参与,有什么想法就抱着善意在合适的场合提出,少议论事不议论人。保持较好的心态,正确看待领导,正确看待别人,正确理解领导,正确对待工作,不能给领导分忧,更不去给领导添难。平时注意多学习,少窜门或不窜门。不怕自己有闲时间,但绝不去耽误别的同志们的时间。作为一个退二线的同志,我认为能做到这些,就是对领导工作的最好的支持。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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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园林养护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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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分包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1.2、承保范围:

1.3、承包方式: 工程质量:

1.4、合同价款:

1.5、工 期: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开工前3天应清楚施工现场障碍物,施工用电接到乙方指定地点。

2.3、甲方指派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定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预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上海市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敷衍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1) 种:(1)、固定价格。(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几家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7.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支付滞纳金。

7.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总造价的______%罚款。

7.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适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调、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杨浦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9.1、附:预算报价书。

9.2、绿化养护期一年。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10.2、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结清账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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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区园林景观设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61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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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园林景观设计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地产小区园林景观设计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2.项目位置: 。

3.项目简介(开发理念、技术经济指标等) 。

第二条 乙方工作内容

1.园林绿化的设计面积为 ㎡(以实际设计发生的园林面积为准)。

2.按甲方提供该项目绿地范围进行总体园林景观规划设计。

3.提供园建铺装的物料样板。

4.提供施工现场服务。

5.提供所设计范围内园建、绿化、水电设备安装验收标准。

6.提供园林、园建施工招标用的招标文件。

第三条 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向乙方提供完整、详细、准确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竖向标高图、市政综合管网图,提供设计任务委托书;组织乙方现场踏勘。

(2)乙方完成内容及设计成果:提供景观总体规划概念设计平面彩图(JPG格式)、蓝图(DWG格式)比例1:500的图示总体设计构思;高差变化较大地形的景观断面图;方案设计说明书;表达景观、植栽设计意向图片等一套;工程成本估算。

以上所列图纸向甲方提供A3彩色图册 套,并由设计师负责向甲方解说方案。

(3)设计周期: 个日历天。

2.扩初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确认方案阶段设计之内容;对植物选配及物料采用提出意见;提出工程成本的控制建议。

(2)乙方完成内容及成果:景观总体平面布置图并配有形象彩图;标高图、灯光配置图及灯具选型;各景点大样图、剖面图;总体彩色透视效果图及各景点彩色透视效果图;各区域物料配置图及实物样板的提供;主要乔、灌木布置图及品种规格植物表,工程成本概算。

以上所列图纸向甲方提 套和 张设计图电子文件光盘(含全部内容),并由设计师向甲方解说。

(3)设计周期: 个日历天。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提出完善意见,乙方修改后确认扩初阶段成果。

(2)乙方完成内容及设计成果:总平面分布图;详图索引图;放线定位图;各细部标高图;各区域灌溉及给排水图;园林灯具照明及电路系统图;各区域物料图及样板材质和色彩;乔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灌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图和土壤造型图;总体植物目录表;各区域铺地、台阶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道牙、花槽(台)、休闲座椅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水景、喷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施工详图;泳池或嬉水池的建筑、结构、防水、给排水、电气等施工详图;周界围墙、广场、出入口门楼、栏杆、梯级、步行小径、花池、园景墙、亭台桥廊花架的建筑、结构、电气等施工详图;照明灯具的规格、尺寸、灯具颜色和灯光色彩详图以及样灯和有关资料;各区域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垃圾桶、长凳、花盆、雕塑艺术品、标识牌定位选形,球场布置图,施工图;施工图概算书;提供供甲方招标用的园林景观施工招标书。

以上所列图纸向甲方提供 套施工蓝图和光盘 套,同时各专业设计师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3)设计周期: 个日历天。

4.设计施工现场服务阶段

(1)甲方工作内容:确认施工图,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组织现场工作,准时通知乙方到场。

(2)乙方工作内容:配合景观施工。具体内容为:参与植物选购;参与铺装材料的选购;参与施工现场铺装及硬景的施工样板确认;施工现场变更及技术指导以及参与园景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

(3)乙方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由甲方提前 天通知。

第四条 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1.设计费用计算

本工程总园林用地 ㎡,按单价实际园林用地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计算设计费,本合同共计设计费人民币 万元。

2.设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给乙方作为定金,计 万元人民币。

(2)乙方完成方案设计,并经甲方确认后 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万元人民币。

(3)乙方完成扩初设计,按合同提供扩初设计图并经甲方确认后 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万元人民币。

(4)乙方完成施工图设计,按合同提供施工图并经甲方确认后 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万元人民币。

(5)乙方完成设计现场服务工作,并通过园景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将剩余设计费付清给乙方。

3.说明

(1)实际设计费按实际完成的园林用地面积与设计费单价结算。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时方可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3)若甲方分期开发,将按各期设计面积(设计单价不变)根据上述支付比例及时间支付设计费。

(4)设计阶段和施工服务阶段乙方往返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补贴均已包含在设计费内。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 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天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和其它书面工作文件进行审核,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仪,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确认方可定稿。定稿后如因甲方自身原因设计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乙方应予返工,在乙方进行设计修改前,双方应就修改工作量及修改费用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园林景观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应指定项目负责人 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及协调事宜,并提供符合资质的园建、绿化、水电、结构、设备安装等各专业设计主创人员名单、创作作品业绩、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为合同附件,便于设计、施工过程中的交流与沟通。

3.甲方有权指定完成要求乙方更换参加该项目设计服务不够称职的工作人员,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更换指定人员,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5.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设计人员,其生活及交通等费用由设计人负责。

6.甲方要求乙方派员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派专人到达现场处理有关问题。若不能按甲方指定时间到现场时,须向甲方说明原因,最迟到现场的时间不能超出甲方指定时间的 天。

7.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方案或图纸修改时,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确定具体完成修改的时间,并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因为方案或图纸修改,涉及修改费用的,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修改费用的数额及付费时间。

8.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 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

9.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的设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合同;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要求中途终止本协议的,需提前 天以书面通知对方。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中途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终止日前已履行服务的所有服务费。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无理单方面要求中途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予甲方。

2.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裁定执行。施工现场事故,经鉴定及裁定是由设计原因造成的事故时,鉴定及裁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设计阶段对应设计费的千分之 。

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知识产权

1.甲方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著作权属于相应的著作权人,甲方为实施景观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著作权人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乙方,甲方可因实施景观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5.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第九条 保密责任

1.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设计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有关的等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条第3款的规定外,将不得相关信息公开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与设计相关的全部资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还甲方或者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销毁。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应及时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者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条款处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的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规定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天;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其他: 。

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4.合同解除后,甲方除应在约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乙方支付由于非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导致乙方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附加条款

1.乙方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 次)。

2.乙方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 次)。

3.乙方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 次)。

4.乙方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第十七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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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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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管理制度

二、 工作职责

三、 岗位责任制

◆区域(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工作标准

◇质量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

◆施工工长岗位责任制

◇工作标准

◇质量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四、采购员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 管理制度

一、 所有部门在上级(副总经理)指导下展开工作。

二、 根据上级的目标计划编制部门的工作进度计划。

三、 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保质、保量地进行施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进度。

四、 提前编制施工材料计划,合理使用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

五、 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

1、 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离开岗位必须得到经理的批准,休、请假得到同意后方可休、请假,并安排好工作,做好工作交底,如有违反按照考核小组评定进行处罚。

2、 施工中有必要使用日工(杂工)时,首先提前向副总提出,由副总核定批准后才能使用,使用日工后要在当日下午六时前填写好日工表,送到经理处审核签字生效,否则作废。

3、 施工工人进场后,首先要签订好本部门要求的规章制度,要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施工交底。

4、 各施工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负直接的责任。

六、 认真执行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本部门的招投标各项工作,同时也积极配合其它部门有关各项招投标工作。

七、 主动与各部门的工作互相协调、沟通,团结友好地发展工作。

第二部分 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科技系统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第二条:负责组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投标答疑。

第三条: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开展项目施工管理,搞好项目经济承包合同的签定工作,监督项目对成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第四条:负责日常工程技术管理。对项目积极进行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督促项目执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工艺规定。制定特殊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负责开展各施工项目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组织实施图纸会审工作,督促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

第六条:负责公司各类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设备的采购、校准、发放使用、维护、标识工作,为工程检查提供有效的数据。

第七条: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关键部位的各项质量安全检查,督促班组进行“三检”,定期组织大检查,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调查分析处理。

第八条:负责办理项目的报监工作,对分部门现分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主持单位工程的中间验收。

第九条: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科学技术进步计划和措施,推广科技活动,总结技术成果。

第十条:负责配合企业管理办公室建立公司的国际环境体系和安全卫生体系,完善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对项目工程报量的审计工作,准确及时的编制工程报表,为公司领导的经济活动分析提供可靠数据。

第十二条:负责公司的工程回访维修服务工作。制定年度回访计划,安派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满足客户的需求,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

第十三条:协助资料部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和日常政治学习工作。制订部门年度培训计划,配合劳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专业的培训工作,配合党委办公室开展政治学习,提高部门人员整体素质。

第十五条:确保部门管理费的开支控制在预算计划费用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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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园林绿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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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方:

承 包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工程现场业主代表: 承包方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主要对该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但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确定等事务以及工期顺延等事务,必须得到发包人及工程现场业主代表的认可,方有效。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图纸设计范围内及业主指定的相关内容。

五、工程造价暂定 (万元),其中暂定金 (万元),业主预留金 (万元),结算时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约定执行。

六、履约保证金:承包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发包方支付相当于工程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过程中,发包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如承包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或发包方依约、依法解除本合同,则发包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发包方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数额,则承包方还需要向发包人赔偿差额部分。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合同签订后_三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施工图_三_份。

2.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七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三__份。

二、承包方: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200_ 年__月__日开工至200 年_月__日竣工验收通过。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承包方提出签证要求,发包方予以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 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需要达到下列标准:

1、绿化种植部分符合《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优良标准。

2、土建及安装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工程要求对于工程观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进场前需提供实物样板,并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

2. 承包方在地下隐蔽构筑物情况不明时,应谨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承包方对地下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留存照片,经现场监理及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现场照片作为隐蔽资料的一部分。

4.承包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避免安全事故,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施工单位有义务对现场道路进行保洁与保护,如有污染或损坏则需无条件修复完整,否则发包方将委托其他单位修复,所需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绿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须提供一年内详细养护管理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即成为养护期内考核检查之依据。如承包人养护工作不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方未能及时养护,发包方有权另找其它单位养护,其费用由发包方从质量保证金(又名养护期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补齐。

四、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项目施工资质,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并必须取得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3、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取得分包合同造价的 %作为配合费。但同时应承担与己方相关部分的质量责任。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该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到监理确认工程量的50%,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70%,土建部分付至90%,余款审计完毕养护期结束后付清。

二、本合同造价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子目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价中已包含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与养护维护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总价根据实际子目和数量调整。 暂定价和预留金部分施工前由业主组织相应专业施工单位另外招标比价确认,总包单位可推荐符合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参加。该部分施工内容由中标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指定分包合同,合同价款计入总包合同。

三、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28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提交审计机构审计,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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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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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甲 方):

承建单位(乙 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将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园林绿化

2、 工程地点: 北京市密云县密西路与西道交叉口人保大厦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造价: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20xx年8月20日开工,20xx年10月10日竣工。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 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 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 24 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 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 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 担质量保修责任。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 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方式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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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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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进入XX年以来,xx县局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在全面抓好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同时,第一范文网,积极做好全县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使我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现将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积极主动,在全市率先实现县级局食品挂牌。

在食品挂牌工作上,我局领导不等不靠,主动与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取得了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并拨付开办费2万元。x月x日上午,市局x局长与县政府x县长为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揭牌。在揭牌仪式上,市政府、市局、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应邀出席揭牌仪式,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代表县四大班子做了讲话。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在继续行使原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的新职能。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是全市县级局第一家,同时也标志着全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健全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

为使我县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顺利进行,增强我局的综合监督的有效性,我局通过与县政府沟通,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长效机制,起草并印发《xx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和追究办法》、《xx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包括《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组织相关部门与县政府签订《xx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相关责任。这些工作制度的建立实施,为我局日后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在“五一”“国庆”两个黄金周期间,我局积极部署节日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做法有:一是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部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求在节日期间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大检查;三是明确了工作重点,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超市、宾馆饭店、农村集市等为重点区域;四是要求各相关部门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都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双节期间24小时通讯畅通。五是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双节食品市场集中检查活动,大检查由主管副县长亲自带队,根据重点检查内容共分四个小组。第一组以质监部门为主,对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对证照、车间卫生、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第二组以工商部门为主,对酒类、饮料、糕点(月饼)等食品进行了重点检查;第三组以卫生部门为主,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宾馆饭店等进行了检查;第四组以市场办为主,对私屠乱宰、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了检查。在国庆中秋双节集中检查行动中,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家,大型商场超市3家,学校食堂2家,宾馆饭店2家,对卫生条件差、证照过期的某学校食堂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过期失效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和不宜食用的食品及时下架下市。集中联合检查由县电视台跟踪报道,形成我县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是我们药监系统的一项新工作,需要我们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并不断总结新经验。虽然我们在食品安全协调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与领导和群众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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