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解约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提前解除原协议、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提前解除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以下称原协议)。自本解约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原协议同时解除。
2.原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双方互无后续任何形式的义务,亦无任何争议及债权债务。
3.原协议提前解除后,原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保护、保密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仍需严格遵照执行。
4.甲、乙双方保证已均充分知悉本协议与原协议之全部内容,并自愿签订本协议。
5.本协议的签订、有效性、履行、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及原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双方均应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6.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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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个人购房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某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元整(¥ 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 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 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 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 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 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 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 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 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4 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 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 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 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篇2:重庆万州区个人购房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层_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交付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余款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
第六条 其他
1、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支付定金商铺购房合同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为签订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主合同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与乙方签订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与甲方签订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篇4:2024年私人购房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人购房现象越来越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的购房合同,希望大家一起来收藏哦
私人购房合同范文阅读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详 细 住 所: 买房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详 细 住 所: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产地点:西陵村二组(小学前门东侧)
二、出售范围:住宅房屋一处(上下楼两个门面,长 米,宽 米,高无限);及附属构筑物(门、窗等);附属场地(前至卢善洲后坎,后抵小学前保坎,左到赵开略住宅)。上述内容以下统称“本房产”。
三、出售价格: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元)。
四、房屋交付日期:甲方签字时。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本房产的合法性,保证其未被抵押、担保、出租、出售等,确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纠纷;
2、甲方须提供所有相关书面资料并确保其有效性,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索回本房产;
4、本房产售出后,其所有收益(拆迁赔偿,租房、出卖等)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六、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购房款等相关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视为乙方认可本房产质量,日后之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负责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八、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共用的墙双方共同享有,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各种理由拆除。第三楼以上依然。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私人购房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到集镇发展无住房,今与甲方协议购买甲方已修建完工的楼房一套,协议如下:
一、房屋位于长赤镇玉池大道南段290号,楼层为三楼楼前面一套,面积为105平方米(包括一切公摊面积在内),价格按每平方米1650元计算,合计人民币壹拾柒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173250元);乙方现交付33250元,下余140000元于20xx年春节前给付三万元,20xx年八月底给付四万元,20xx年春节前付清,逾期按月息2%进行计算利息。
二、如需办理房产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包括契税和各种税费。
三、甲方交付房屋现门窗齐备(外门外窗)各种预埋管件、室内粗粉齐备、室内装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负责安装水电到一楼门口,乙方需缴水上户费1550元,电上户费按20xx元收取,合计乙方缴纳水电上户费用3550元,乙方自行接水电入户。
五、乙方除应付上述房屋款和水电上户费外,不再付给甲方任何费用。
上述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反悔,如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按总额20%计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购房合同阅读范本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详 细 住 所 :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详 细 住 所 :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产地点:
二、出售价格: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1天内,乙方支付给甲方 万元。
2、15日内付 万元,其余 万元 年 月 日前付清。
四、房屋交付日期:
交付 万元之后交付房屋。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本房产的合法性,保证其未被抵押、担保、出租、出售等,确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纠纷;
2、甲方有责任配合协助乙方办理房产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本房产,逾期视为违约;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索回本房产;
六、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购房款等相关费用;
2、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本房产;
3、本合同签订后,视为乙方认可本房产质量,日后之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乙方收房后,不得随意改建和扩建,若因此产生违规建筑,导致受到处罚或强制拆迁等后果,均与甲方无关,一概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承担政策及城市规划风险,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则按其逾期付款金额以每日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约后,乙方已付房款不退。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建设装修合同备案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家庭居室装饰管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详细内容见预算表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1.5工期:
开工日期:200年月日
竣工日期:200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6工程质量:优
1.7合同价款
¥:
2、工期
2.1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
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2.2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2.3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的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2.4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2.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顺延。
2.6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7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2.8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2.9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3.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3.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3.3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4验收合作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4、材料设备的供应
4.1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4.2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5、工程变更
5.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5.2在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或施工项目、要经乙方同意,前提是乙方还未进该项的用料。
5.3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起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工程价款及结算
6.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三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7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索赔
7.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7.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7.3索赔程序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己被认可。
8、保修
8.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的防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8.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8.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8.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9、争议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9.2协商不成可通过建筑装饰协会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向荆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荆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解除和终止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0.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己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篇6:装修房子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账 户:
篇7:2024年个人购房合同范文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购房合同书样本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8:手房购房协议书范文
甲方(售房人):
乙方(买房人):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将 (房产证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真实有效合法,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三条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支付时间为房屋产权证交易当时。第四条甲、乙双方定于房屋产权交易完成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第五条甲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20日内,先向税务登记机关依法纳税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最后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终结协议。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第九条与此房屋过户变更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9:城市商品房买卖购房合同
出卖人:___有限公司
买受人:___身份证号:
鉴于买、卖双方已于20__年4月9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五条补充约定如下:
买受人选择下列第一种付款方式。
一、买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的同时(即20__年4月16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115536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伍仟叁佰陆拾零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伍元)。
二、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1、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元),余款:×佰×拾×万×仟元,买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2、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须于主合同签订后3日内(即20__年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手续;
2)买受人在签订主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据所购房屋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书》。
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仍未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
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
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第二条关于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1)买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承担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面积补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订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
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用的。
2、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片区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而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房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无论买受人是否接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买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署房屋交接清单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过错,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商品房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合同约
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续,委托代理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
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按成都市有关规定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出卖人代收代缴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银行,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的,买受人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出卖人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
6、买受人按照主合同对房屋用途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做商业、办公使用或出租给他人做商业、办公使用;
7、出卖人有权将主合同附件六中约定的装饰、设备更换为同档次的装饰、设备,并不视为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十三条补充约定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房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不退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100%。
第四条关于附带花园或露台的约定:
1、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与底层房屋直接毗连的花园或露台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相应的底层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该相应底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绿地的共有使用权;
2、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所在楼宇附带有屋顶花园或露台的,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购买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使用,对出卖人统一分割,非该顶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的使用权,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和损害花园或露台的隔离方式及其内设臵和相关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构筑物;
4、上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状、范围、面积,由出卖人在销售时展示给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买受人,但其实际的位臵、形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根据修建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买受人不得因实际状况与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出卖人赔偿。
第五条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本补充协议项下商品房房屋产权证的,买受人须全力配合_事宜并向出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在出卖人向其交付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时,须向出卖人支付按国家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各种税、费并提交相关全部资料。
出卖人应在商品房所在项目所有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起2年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国土管理部门。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出卖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此导致权证办理延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时应赔偿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双方约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均不对买卖双方具备约束力,也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
第七条买卖双方在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任何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下单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1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买、卖双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导致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应协助出卖人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退还买受人购房款。
第八条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对人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则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电话等通信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2日内告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出卖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许可证(或者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及文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人还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向买受人明示了《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予以了说明,买受人在此遵守该《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出卖人已对《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本协议中所有作黑体字标识的条款对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对其他条款根据买受人的重述进行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无异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
篇10:关于购房协议书范文
甲方(卖房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房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沭阳县沭河家园 栋 单元 室的房屋及车库 出售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左右,车库 平方左右,总售价 元整(¥: )。
二、协议签订后,乙方先付定金 (¥: )。甲方于20xx年 月 日之前乙方与甲方(原房主夫妻双方)签订售房协议。同时甲方在付售房时乙方付清余欠的售房款,在5年之内,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过户按有关部门规定,甲乙双方各付其责,过户到谁的名下由乙方决定。
三、甲方保证对此房有处理权。
四、过户时甲方要保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签字,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果因安置办结帐方面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付清全款的同时沭河家园 栋 单元 室的房屋所有权归属乙方。
六、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房屋总售价价10%的违约金。
七、此房售前有关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证明人:
年 月 日
篇11:手房购房合同电子版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层_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
第二条价格: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大写______),余款______元(大写__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同时,本房屋目前尚处于出租状态,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意愿解除原租赁关系或把租赁权转给乙方。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租房合同?|?房屋出租合同?|?房屋转租合同
购房合同?|?售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合同?|?装修合同?|?建房合同
篇12:2024标准个人购房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详 细 住 所: 买房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详 细 住所: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产地点:西陵村二组(小学前门东侧)
二、出售范围:住宅房屋一处(上下楼两个门面,长米,宽米,高无限);及附属构筑物(门、窗等);附属场地(前至卢善洲后坎,后抵小学前保坎,左到赵开略住宅)。上述内容以下统称“本房产”。
三、出售价格: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元)。
四、房屋交付日期:甲方签字时。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本房产的合法性,保证其未被抵押、担保、出租、出售等,确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纠纷;
2、甲方须提供所有相关书面资料并确保其有效性,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索回本房产;
4、本房产售出后,其所有收益(赔偿,租房、出卖等)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六、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购房款等相关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视为乙方认可本房产质量,日后之维修、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负责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八、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共用的墙双方共同享有,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各种理由拆除。第三楼以上依然。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购房合同范本专业
卖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上饶市信州区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
经双方协商,过户交易产生的契税由______方承担,营业税______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______方承担,及公证费,交易综合管理费,房产证公本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丙方向甲方、乙方收取成交价格1%作为中介服务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并支付给丙方房款2%的中介费用。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十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并支付给丙方房款2%的中介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三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三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不得无故推延时间,待公积金银行部门放款至乙方帐户,乙方应及时转账至甲方账户,所有房款以收款收据或转账凭条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卖方: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签订购房合同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 (下称借款人)与乙方 签订的编号为___年 [个人借款]字第 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期限为 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 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民法典》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 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况;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在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篇15:购房合同手房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房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___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元)。
第七条【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_____年___月___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_____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___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份,卖方___份,买方___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6:出租房子的合同协议怎么写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______住址: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住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3.〔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联系电话:整)。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租金按______〔月〕______〔季〕______〔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______〔季〕______〔年〕______的第个月的日前以〔现金〕〔银行转账〕支付给甲方。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及押金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房屋押金:甲方交付房屋之时,乙方同时交纳元押金,租赁协议期满后,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为自有产权物业,没有产权纠纷;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
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第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并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2.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须提前个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二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甲方转让该出租的房屋,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甲方未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转让房屋的,乙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转让行为无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该出租房屋。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天以上的;
(2)甲方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或者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3)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房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4)甲方未通知乙方,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或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结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的;
(5)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四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交付的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约定
(1)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处理约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
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等客观情况”。
第十七条 标题 本合同各部分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影响对条款实质内容的解释。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签订时间:______
篇17:中山房子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于乙方的房屋坐落于省/自治区市区/县路(以下简称“房屋”或“该房屋”)。
1.2 该房屋产权证号:;所有权人:;证件号码:。
1.3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以上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见后附图一)。
1.4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1.5 甲方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出示房屋产权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如甲方未提供相关权证的,乙方有权不签订本合同。
1.7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甲方为转租的提供原租赁合同、享有转租权相关证明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2.1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3.2 免租期/免租装修期
3.2.1 甲乙双方约定□有□无免租期/免租装修期。
3.2.2 免租期/免租装修期为天,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该期间内,甲方免收乙方的房屋租金,但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发票
4.1甲乙双方选择第种乙方取得房屋租赁发票的方式: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①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时支付不含税租金及税金。
②首次租金及税金在甲方交付房屋且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进行支付。或
③除首次租金及税金外,乙方根据支付租金方式且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租金及税金。或
④甲方开具的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⑤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税金及房屋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提供开具房屋租赁发票所需全部资料协助乙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开票事宜。
①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时只需支付不含税租金部分,税金由乙方代扣代缴。
②在甲方交付房屋且提供开具房屋租赁发票所需全部资料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首次租金。
③除首次租金外,乙方根据支付租金方式到税务机关完成租房开票手续并取得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租金。
④甲方应配合提供房屋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开票手续。
⑤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房屋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
5.1本合同租金(不含税)总额为,预计税款金额为,含税金额为。
5.2甲乙双方选择第种租金方式(税金随国家政策变动进行调整,以实际缴纳为准):
(一)租赁期限内,租金(不含税)均为元/月(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租金(不含税)为元/年(大写人民币元整),
税金为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整),年度总税金
为元/年(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租赁期限内,双方采取每年递增式租金:
年度租金(不含税)其中税金含税租金
元/月元/月元/月第一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二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三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四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五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5.3甲乙方选择第种不含税租金、税金的支付方式(税金随国家政策变动进行
调整,以实际缴纳为准):
租金支付周期租金(不含税)税金含税租金(一)一个月为一期元元元(二)三个月为一期元元元(三)六个月为一期元元元(四)十二个月为一期元元元(五)个月为一期元元元
5.4甲方唯一指定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若甲方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核实,否则一
(一)租赁期限内,租金(不含税)均为元/月(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租金(不含税)为元/年(大写人民币元整),
税金为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整),年度总税金
为元/年(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租赁期限内,双方采取每年递增式租金:
年度租金(不含税)其中税金含税租金
元/月元/月元/月第一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二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三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四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元/月元/月元/月第五年度
元/年元/年元/年
5.3甲乙方选择第种不含税租金、税金的支付方式(税金随国家政策变动进行
调整,以实际缴纳为准):
租金支付周期租金(不含税)税金含税租金(一)一个月为一期元元元(二)三个月为一期元元元(三)六个月为一期元元元(四)十二个月为一期元元元(五)个月为一期元元元
5.4甲方唯一指定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若甲方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核实,否则一
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5 租赁期间,若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5.6 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5.6.1 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5.6.2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合计每月管理费为人民币元;水电费按照实际产生支付。
5.6.3 该房屋由物业公司管理的,甲方须协调物业公司在收到乙方交纳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后15日内开具抬头为乙方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增值税发票;若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开具水电费发票的,甲方须协调物业管理公司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费总发票、水电费分割单及给乙方水电费的收费收据。
5.6.4 该房屋所有权人性质为公司的,甲方须向乙方出具抬头为乙方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6.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履约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需将履约保证金与首次租金一起支付于甲方;甲方须同时向乙方出具履约保证金的收款收据。
6.2 合同期限届满时,若乙方续租,上述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再承租的,甲方在乙方结清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5日内应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
7.1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及房屋钥匙交付于乙方使用,在双方交付时,应填写完整的《房屋交割清单》(详见附件一)、《交房确认单》(详见附件二)。若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延迟交付房屋的,每日须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7.2 甲方保证交付的房屋在产权上没有纠纷、交付的房屋未设立抵押、未被查封或不存在其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形,如因前述情形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3 甲方保证该房屋主体结构不存在安全隐患,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的除外)。
7.4 交付房屋时,双方应共同对房屋状况、设施及设备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第八条 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修缮和装修
8.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应由甲方修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日内负责修理,若甲方怠于修理的,乙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在租金中抵扣修理费用;因房屋修理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8.2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8.3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中途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第种权利。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转让与转租
9.1转租
租赁期间,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房屋进行转租。
9.2 转让
租赁期间,甲方转让房产所有权的,应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可转让给第三方并应向第三方详尽披露本合同,且各方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应全部由受让房屋的第三方享有和承担。
9.3 租赁期间,若因乙方自身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变化,导致房屋实际使用主体发生变更的,甲方应与乙方及变更后房屋实际使用人签署租赁房屋主体变更协议,由变更后实际使用人承担本租赁合同所有权利义务。
9.4 因本租赁物是乙方用于投资开设1919酒类直供之门店运营使用,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该门店工商营业执照尚未取得的,甲方同意在该门店取得营业执照后将乙方变更为门店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民事主体。若甲方违反本条约定,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 房屋返还或续租
10.1 甲乙双方租赁期满不再续租、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约定将房屋返还于甲方,且双方应填写完整的《退房确认单》(详见附件二)。
10.2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及时返还该房屋,但甲方应给予乙方适当的搬迁期限。
10.3 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乙方交还的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原有状态(以合同附件为准),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10.4 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续租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进行适当调整。双方达成一致续租意见的,应另行签订《房屋(商铺)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1.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1.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11.2.2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1.2.3 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
11.3 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3.1 甲方逾期一个月未交付房屋于乙方使用;
11.3.2 提供的房屋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严重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11.3.3 房屋内的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害的,甲方未及时修缮,致使乙方连续30天无法正常使用;
11.3.4 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该房屋被政府部门查封,致使乙方连续30天无法正常使用。
11.4 任何一方依据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乙方应于合同解除后15日内或甲方通知的时间内与甲方办理退还房屋的移交手续并结清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每日按拖欠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60日以上(含本数)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第种处理方式:
1)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按照每日按拖欠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30%的违约金。
(2)继续履行合同,逾期时间内乙方继续每日按拖欠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12.2 租赁期内,非因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纳而未实际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标准的违约金,同时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装修费用、搬迁费用、另行寻找商铺所产生的费用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2.3 租赁期内,非因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标准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乙方承担了相应违约金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而未实际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2.4 若因甲方与他人产生的任何关于该租赁的房屋纠纷影响到乙方正常营业的,甲方应免收乙方受影响期间的租金并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该影响行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2.5 甲方擅自将该房屋转让于他人,未对甲方尽通知义务而损害乙方优先权的,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2.6 如因本合同第11.3.3条及第11.3.4条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在30天以内的,甲方应免收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期间的租金且租期顺延,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2.7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能够办理以房屋所在地址为注册地或经营地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须向乙方提供办理上述相关证照应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若该房屋所在地址已被注册,则甲方应负责将原注册在房屋地址的公司迁出或注销。若因房屋地址被注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办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的,乙方有权不予支付租金直至乙方证照办理完毕,超过两个月乙方仍无法办理证照的,甲方应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2.8 甲方应保证其系合法出租权人/合法转租权人。若因甲方出租主体的不适格(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无转租权)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12.9发票取得的违约责任
12.9.1若甲乙方选择第四条第(一)种乙方发票取得方式后,甲方逾期30日未足额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甲方应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应支付的租金中予以扣除。甲方超过三次未按约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2.9.2若甲乙方选择第四条第(二)种乙方发票取得方式后,甲方逾期30日未按乙方要求提供开具房屋租赁发票所需全部资料,甲方应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应支付的租金中予以扣除。甲方超过三次未按约向乙方提供开具房屋租赁发票所需全部资料,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3.1 甲方即出租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各出租人之间均对与该租赁合同相关的全部义务向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承租人可选择向任一出租人主张在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出租人的全部义务,如承租人向任一出租人发送通知的,即视为已向全部出租人完整履行通知等承租人义务。出租人不得以仅一方收到通知等要求拒绝履行出租人的义务。
13.2 联络方式
13.2.1 本协议项下应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文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可通过快递服务方式送达或发给要送达的一方。如任何一方变更其通讯地址,则应在变更后10日内将其新通讯地址书面通知对方。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13.2.2 除非有证据证明有关通知已提前收到,相关通知按以下方式确定送达时间:以特快专递方式递送,投寄后满叁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不以甲方或乙方签收为必要。
13.2.3 本条所述联系方式为双方确定的唯一有效联系方式,有关本协议的一切联络(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均应通过本条约定方式进行。其他方式联络的不构成约束双方的有效证据。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
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据实结算租金。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15.1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签章之日起生效。
16.3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为合同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正规购房合同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 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有上海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外发售,建议购房人先行购买,仔细阅读。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法取得_________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____________号:),投资建造的《___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号: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____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人甲方的账户/监管账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_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 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_%计算。
第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________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十五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___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条 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由甲方/乙方/双方向___________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年月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 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四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时起,甲方与___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附件一
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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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该房屋平面图(标明尺寸和比例)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
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
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
(小区平面图应标明尺寸和比例)——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五
《房屋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或名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 乙方本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的 委托代理人或
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9:个人购房协议书范本
甲方(借款人): 乙方(借贷人): 本合同指定送达方式为邮箱送达,合同一方将相关文件投递并到达到对方指定邮箱中即视为已送达。 甲方因 需要 ,向乙方申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经审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借贷,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借贷金额及支付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支付的先决条件:甲方办妥借贷担保手续。
第三条、甲方在此委托乙方,在办妥全部借贷手续之日起的 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 。
二、借贷用途
第四条、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
第五条、借款用于
三、借贷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四、借贷利率
第七条、本合同借贷月利率现为 。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________年,期满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借贷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________年的利率。但借期不超过________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五、借贷偿还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借贷本息,采取按月等额还款方式,分 ( )种还款方式:
1、 甲方授权乙方在借贷发生的次月起每月定的账户扣收
2、 或由甲方在借贷发生的次月起每月日前到银行借贷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借贷本息、费用清偿为止。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借贷本息。
第九条、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前还清本息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 个银行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展期,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还款。
第十条、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 万 仟 元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________年,期满后根据借贷剩余本金、借贷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________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________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六、提前还款
第十一条、甲方可以提前还款:
(一)甲方提前归还未到期借贷本金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该月____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甲方经乙方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乙方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借贷利息。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甲方应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甲方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等影响借款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甲方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
(四)甲方与售房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的行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
(一)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二)乙方与
第三方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或已签订新的借贷合同;
八、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未按期偿还借贷本息的,乙方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分之 的逾期罚息。
第十六条、甲方连续三个月未偿还借贷本息和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甲方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第十七条、甲方申请借贷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售、出租、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贷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甲方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与售房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借贷本息。
第十九条、甲乙协议以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的第2种方式还款的,乙方应及时受领还款本息,因乙延误受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相应赔偿。
九、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实践中,约定某一方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将意味着一旦发生诉讼,该方会节省诉讼成本,获得诉讼利益
十、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属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借贷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购房合同 篇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房: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区麦架乡下堰村阴阳寨皂角旁(刘家门口),房屋占地面积约为211.2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房屋为三屋楼,一楼为4个门面,
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700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
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
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
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 ___ 住 址(工作单位):联
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
借款人(即购房人)
抵押人:
1、
2、
保证人:
1、
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购买位于
2、借款人的购房合同编号为 ;所购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的基础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为 %.借款发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调整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预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 (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间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余齐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第五条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_____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_____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 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 ___,卡号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划款: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 _ _ 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 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第七条 还款
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共_____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____________(20日∕借款对应日)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__________________(还款法全称)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 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2) 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3)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_ _.
1、 借款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应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_______.借款人采用等本递减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应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息逐月还清。
采用其他还款方式的,借款人每期应还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
3、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项约定支付违约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 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_____、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 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_____、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_____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2)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3)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_____。
(4)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担 保
第十三条 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_____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4、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____ ____________ ___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项约定的保证责任终止情形出现之前,阶段性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借款人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每期债务期限变更协议的,阶段性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协议变更后的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除本条第3项外,本合同其他约定均适用于本项约定的保证人。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有关款项;
(3)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借款人提供了抵押担保的,保证人愿先于抵押担保对所担保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并同意贷款人从保证人任何账户中直接划收相关款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_____、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人同意在贷款人依法采取查封、拍卖、变卖、抵债等方式处置抵押房产时,无条件迁出抵押房产并自行解决本人及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无法解决的,抵押人同意接受贷款人安排的临时住所或短期租赁的房屋,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_____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_____
(1)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_____公司处办理有关_____,贷款人为该项_____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_____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4)抵押物发生_____事故的,_____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委托贷款人(或贷款人认可的中介结构)在本合同签订后凭本合同、房地产权证及相关文件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权利证书的正本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违 约 责 任
第十五条 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项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 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 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 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声明与保证。
(6) 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7) 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项的约定义务。
(8)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_____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_____、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其 他 事 项
第十八条 借款人因房屋买卖合同与售房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费用承担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_____。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机构全称)按其_____规则进行_____。
在诉讼或_____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借款人用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担保的,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
3、贷款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个人资料。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风险评估之需要向中国XX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根据执法部门要求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信用情况;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办理个人借款业务和贷后管理中通过中国XX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___ 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 签章 )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编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编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