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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满半年才能办居住证(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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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服务申请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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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乙方办理____移民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证申请类别:

1、甲方作为______政府核准的专业性资讯移民事务所,接受乙方委托,全权为乙方办理技术移民/留学申请事宜。

二双方应尽义务: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有关移民申请的咨询服务包括:为乙方进行其申请可行性评估并选择最佳方案;指导并协助乙方准备申请材料、填写表格、设计档案、起草法律陈述材料并以法定移民代理身份与有关当局、海外使领馆接洽,协调申请审理进展等事宜。

3、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并在有关当局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各种申请辅助材料其中包括公证材料、相片及个人简历等,并及时通知甲方有关个人情况的变化(如就业、地址、婚姻及家庭状况等)。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准确的并与事实相符的资料。

三费用及交付方式:

5、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聘金总额a$______澳元(美元)。

此款项分贰期付清:首期应付a$______澳元(美元),第二期应付款项为a$______澳元(美元)。

6、甲方收到乙方的首期付款后,立即为乙方开展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服务内容。

7、当乙方收到有关移民当局发出的体检通知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二期付款。

8、如乙方拒绝向甲方支付第二期付款,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提供一切服务,乙方已经支付甲方的聘金即为甲方支付甲方之劳务费。

9、乙方自行承担向有关当局(包括______移民当局)缴纳的申请费和复审费。

四退款条件及保证:

10、甲方保证在乙方的申请遭到有关当局的最终拒绝后,除下文所述第11、12、13条情况,甲方将退还乙方所缴付的全部聘金。

11、如乙方因体检问题、品行问题或提供伪证而导致其申请遭到______移民当局拒绝,乙方所缴付的全部聘金将不予退还。

12、如果乙方在申请未获最终结果而中途自行从有关当局或甲方撤出其申请,或因为没有及时通知甲方有关地址变更而导致申请失败,其已交付甲方的所有聘金均不能退还。

13、如果乙方由于英语考试达不到应有的要求,或因政府改变移民的政策及条例(如提高移民分数线等)而遭到拒绝,______%的聘金不予退还。

14、当乙方向甲方提出退款要求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以甲方开出的正式收据为凭证,甲方在收到此要求后的十四天内退还乙方相应的聘金。

15、本协议未尽事宜,将在此后具体协作过程中由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解决,协议双方均已阅读、理解并同意上述各条款之规定,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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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买卖合同解除预告登记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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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一、乙方拥有木质船渔网捕捞许可证批准书功率______千瓦,船总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拥有渔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功率______千瓦,实价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拥有木质船指标批准书功率______千瓦,船总长______米,壹艘与甲方对换现有的渔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功率千瓦,乙方补偿甲方差价 人民币。

四、乙方如没有按合同定期付款,乙方向甲方所交定金全部取消。

五、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个人自理,协议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应,如有任何一方违约按国家民法典处理。

六、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渔业主管部门收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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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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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最新的范文

______________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车号为__________?号〔大型/小型〕或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为__________?的机动车?业务。受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无单独约定,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七日内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公章):__________

经办人(委托人为单位):__________签名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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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8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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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居住物业的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和保持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域内的居住物业管理。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居住物业(以下简称物业),是指住宅以及相关的公共设施。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接受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进行专业管理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辖区内物业管理进行管理监督。

建设、规划、市政、公用、电力、邮电、环卫、园林、住宅、公安、物价、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协调。

第二章 业主自治管理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住宅与公共设施的相关情况划定。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二)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第八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较多的,应当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应当有过半数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业主过半数或者全体业主代表过半数通过。

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经百分之十五以上或者业主代表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就所提议题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应当邀请居民委员会和使用人代表列席。

第九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二)审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

(三)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

(四)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由五人至十五人组成。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四)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听职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七)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住宅出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必需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收益用于业主委员会的话动经费和补充物业维修基金。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条 业主小组由本幢住宅业主推选若干代表组成,其职责是:

(一)听职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反映;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三)提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建议。

第十五条 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曰起生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房地局或者注册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申领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市房地局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物业管理企业申请之曰起二十曰内,核发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资质管理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八条 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委托一个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名称、住所;

(二)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和管理项目;

(三)物业管理服务的事项;

(四)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和标准;

(五)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

(六)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

(七)违约责任;

(八)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

(九)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期限为两年。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报住宅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

(三)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的运行服务;

(四)保洁服务;

(五)保安服务;

(六)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住宅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

(二)业主委员会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保持住宅和公共设施完好、环境整洁优美、公共秩序良好,保障物业使用方便、安全,并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业主委员会审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实施管理服务;

(二)在业主、使用人作用房屋前,将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使用、维护的方法、要求、注意事项以及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使用人;

(三)经常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全面的巡祝、检查,定期对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进行养护;

(四)发现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公共设施损坏时,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五)接到物业损坏报修时,限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六)做好物业维修、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财务帐册;

(七)每半年向业主委员会报送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接受审核;

(八)定期听职业主委员会、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

(九)发观违反本条例或者业主公约的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机关报告;

(十)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要求,做好业主委员会、业主、使用人委托的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除前款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配合居民委员会做好杜区管理、社区服务的有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与管理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包括下列项目:

(一)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祝、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二)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三)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四)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五)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前款第(一)、(二)、(三)、(四)项费用按月分项计算,第(五)项费用按实际维修项目计算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

(二)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三)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

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

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经约定可以预收,预收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公布。已按照本条例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相同的费用。

未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

第二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十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事项,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一)对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实结算,多收的部分予以退还;

(二)移交全部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帐务帐册;

(三)移交业主共有的房屋、场地和其他财物。

第四章 物业的作用

第二十七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通行、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二十八条 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二)占用、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移装共用设备;

(三)在天井、庭园、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侵占绿地、毁坏绿化;

(五)乱设摊、乱设集贸市场;

(六)乱倒垃圾、杂物;

(七)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八)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业主或者使用人装修住宅,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装修住宅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使用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装修住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发现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除执行任务的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外,机动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及其收费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决定。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的区、县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车辆停放的收益应当纳入物业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

第三十二条 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的,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并支付设置费用。

按照前款规定收取的经营性设施费用应当纳入物业维修基金。

利用物业设置公益性设施,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清运、处理,按照本市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住宅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作为住宅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

住宅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曰起十日内,当事人应当将住宅转让或者出租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五章物业的维修

第三十五条 公有住宅和新建普通内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应当设立物业维修基金

新建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可以设立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设立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帐户,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职利息。

物业维修基金应当按幢立帐、按户核算。

第三十七条 物业维修基金应当用于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不得挪作他用。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三十八条 物业维修、更新的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业主承担;

(二)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按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

(三)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

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物业出现严重损坏,影响业主和使用人安全时,区、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督促限期维修。

物业维修基金不足时,业主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交纳物业维修基金。巳售公有住宅的公共设施维修、更新费用,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时,相邻业主、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使用人阻挠维修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陪偿,

因物业维修、装修造成相邻业主、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四十条 业主转让住宅时,其物业维修基金帐户中剩余部分的费用不予退还,继续用作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其中由业主交纳的剩余部分,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

第六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后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

第四十二条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约,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与住宅买受人签订住宅转让合同时,应当将住宅使用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转让合同的附件。

住宅使用公约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四十三条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不得将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公共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单独转让。

第四十四条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住宅的保修责任。

第四十五条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第四十六条 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

第四十七条 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除住宅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住宅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八条 住宅使用公约至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时终止。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第四十九条 公有住宅出售后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公有住宅出售前的管理单位实施。

第五十条 前期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二章以外的各章规定。

第七章投诉

第五十一条 市房地局和队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使用人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投诉。

第五十二条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答复投诉人。

投诉人对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答复有异议,可以向市房地局提出复核要求。市房地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复核意见答复投诉人。

第五十三条 投诉内容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移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住宅使用公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违反业主公约、住宅使用公约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业主、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本条例的,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五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条例,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五款,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各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由物价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的,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管理部门可以作出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理,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并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其物业管理的经营项目。

第五十七条 新建商品住宅的出售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由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业主、使用人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二十八条第(四)、(五)、(六)、(七)、(八)项,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九条 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市房地局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市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彻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街道监察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市政设施、绿化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建筑、设摊、堆物、占路等行为,应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罚和处理。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中有关专业用语的含义;

(一)自用部位,是指一套住宅内部,由住宅的业主、使用人自用的卧室、客厅、卫生间、阳台、天井、庭园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

(二)自用设备,是指一套住宅内部,由住宅的业主、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以及通向,这管的供水、排水、燃气管道、电线等设备;

(三)共用部位,是抬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别、墙面、屋面等部位;

(四)共用设备,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五)公共设施,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害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六)房屋承重结构,是指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屋顶等。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中业主公约、住宅使用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示范丈:

房地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六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居住物业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房地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7年7月 l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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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租赁合同供居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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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______(区、县)_________。

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年租金为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所需水费、电费等由乙方按时交纳。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不可移除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维修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租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3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亳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或代表人:__________代理人或代表人: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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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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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其他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该房屋现有设施及装饰、装修情况

设施情况: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装修情况:

1.天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墙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对该房屋(__________)①不进行装修②进行装修,费用自理,同时增添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甲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条该房屋月租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年租金总额¥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第七条租金结算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上述租金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第九条租赁期内,该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__________方负责;由于使用不当或装修造成损坏的维修由__________方负责;维修责任方延误维修或维修不当,给对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如需转让或抵押房屋,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如出卖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该房屋,如需改变用途,应征得甲方同意或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

2.欲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添设施,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对涉及到墙体、楼板、支撑立柱等承重构件的改动,增加房屋荷载,以及从事危及毗邻房屋和整栋房屋安全的活动,必须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批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设计的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认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可解除合同;

3.如将该房屋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如未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擅自转租,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4.因使用不当或乙方的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5.乙方应在租赁届满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必须保证该房屋原有设施完好,乙方增添的下列设施不得拆卸: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同时甲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由甲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向乙方支付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租金,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约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1.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须提前解除的;

2.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

第十五条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因政府规划决定拆迁的,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约定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交纳有关规费,领取《房屋租赁证》。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附件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

第二十二条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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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房屋登记办法差异比较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办法,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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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与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办法》对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的规定比较原则,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很大差异。但《物权法》《办法》实施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并未被废止,因此原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时非常谨慎,审查时常常为出借方是否为银行、借款用途是否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担保物是在建筑整体还是局部等而困惑。

根据《细则》第75条的规定,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的客体是正在建造尚未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并不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必须同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建建筑物必须同时具备正在建造、尚未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两个条件。

由此,以前困扰登记人的三大难题也得到了答案:其一,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人不一定是金融机构;其二,担保的债权不一定是为后续工程建设筹集资金,也可以为第三人行为提供担保;其三,抵押标的不限于在建建筑物全体,也可以是其中部分。

关于更正登记

按照《办法》,更正登记可依申请人申请启动,或由登记机构依职权启动。依申请启动的,需登记的权利人申请或书面同意,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申请人应申请异议登记;依职权更正的,仅限于不涉及权利归属和内容的登记错误情形,涉及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应通知权利人办理更正登记,通知期间暂缓办理其处分登记申请。

根据《细则》第79、80、82条的规定,可对更正登记作如下解读。其一,权利人、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其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没有明确,应该是指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对其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影响的第三人。其三,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更正申请具有裁决权,登记机构认为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认为无误的不予更正,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起诉或申请行政复议。其四,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判断是否有误,权利人同意更正的,参照权利人申请更正办理;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异议与异议登记

《办法》认为,“异议能(暂时)对抗登记的物权,又能阻断登记申请”。《细则》第84条的规定则可以概括为“异议不能对抗已登记的物权,异议可以阻断登记申请”。

条例》第22条第2款规定,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应当不予登记。故登簿之前的异议,可以阻断登记。但是登簿后的登记,发生物权效力,就不仅是异议所能对抗的。处分登记申请人及第三人知悉异议存在并出具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以完成登记,表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尽到了风险提示的告知义务,申请人在他日的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中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的请求可能得不到支持;此外,申请人特别是权利受让人可能因此而不能成为法律上的善意第三人,并因此可能在今后的确权诉讼中丧失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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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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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受 理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广州市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申请  登记证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事项变更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代表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国新艺公司广州代表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证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外粤穗驻字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 李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机构印章)

二00╳年╳ ╳ 月╳╳日

网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兹委托代理机构/本机构人员_______________张三_______________(代理)/办理本机构变更事宜。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李四_______________

注:委托人为首席代表。

代理人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证复印件粘贴处

姓    名

代理证号

联系电话

本机构申报人员信息

姓 名

张三

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粘贴处

部 门

行政部

电 话

85500000

核准变更登记审批表

常驻机构名称

国别

地区

受理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审查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领证清单

注:领证人应为首席代表或其授权人。 注册号

核准日期

登记证编号

缴费数额

缴费收据号

签  字

日  期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发证人

签    字

日    期

备    注

归档情况 送档人

接档人

送档日期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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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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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定甲、乙双方在办理委托代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

(1)审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情况;

(2)准备上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资料;

(3)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请求;

(4)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并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计算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乙方应指定本公司专职代理人进行代理,不得转交、移交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代理人。

乙方已指定的代理人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的,另行指定代理人前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3、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代理人说明委托事项内容,向代理人提供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4、乙方需在甲方提供真实准确材料情况下,积极为甲方办理申请,并在上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通知书。

5、乙方在代理工作业务中所了解的内容,除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者泄密。

否则要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本保密责任对乙方持续有效。

6、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所交代理费不予退还。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免收代理费用的责任。

7、甲方同意在签合同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软件著作权前期登记代理费共计:

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取得证书后3日内支付后期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注:乙方为甲方办理软件著作权加急业务,另加费用。

加急时间:上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下证。

8、乙方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恪守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完成甲方委托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事项。

9、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代理甲方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止。

10、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和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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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合法居住房屋长期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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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长期出租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房屋座落。

二、出租时间暂定年。到期后,承租方可依据房租市场行情,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房屋价格:暂定元/月,此价格至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四、房租付款方式:每(月、季、半年、年)提前缴纳。

五、租赁期间,由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六、房内设施:家具家电(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乙方需保证不受损坏,如有损坏须予以赔偿。

七、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交房屋押金元。合同期满,押金无息退还。

八、租赁房屋不得用于从事违法犯罪等活动场所,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续租,需双方共同协商。

十、如果乙方未按时缴纳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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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股权登记托管合同HF-2024-004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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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书》,现双方就甲方增资扩股后的股权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增资扩股的股权进行集中统一托管。托管年限参照《股权托管协议书》执行。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公司增资扩股的股权托管申请表;

2.同意公司增资扩股、调整股本结构的批准文件;

3.增资扩股后的股东名册;

4.乙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此次增资扩股的股本为_________万股,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共计_________万股。其中

1.法人股_________万股;

2.自然人股_________万股。

四、开立手续

乙方为新增股股东办理股权托管及股东账户的开立手续,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已开户的股东除外)

1.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股东股份资料,为甲方的新增股东办理如下手续:

1.股权托管凭证;

2.股东账户卡。

五、费用

乙方按增资扩股股份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收取托管费: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

乙方向甲方股东收取开户服务费。其中:

法人股东_________元/户_________200户=_________元;

自然人股东_________元/户_________30户=_________元。

开户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增资扩股的股权托管费和股东开户服务费全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六、甲方已托管和增资扩股托管后的股权分红派息、增资扩股、送配股及股东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由甲乙双方及有关各方通过签订协议办理。

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四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两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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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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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修改任何材料;

2、(?)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内填写“同意”或“不同意”;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示的格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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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装修施工人员登记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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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人员劳务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双方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同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内容

本工程为框剪结构,总高度为___________米, ___________层。

四、 工程承包方式

为分项承包给木工班,本班组应该完成该项的制作和安装任务,并清理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及卫生。该班组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与变更内容的一切工程量施工。

五、 工程日期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完成所有工程量。

六、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通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七、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建筑规范计算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包干,以甲方和业主实际结算面积为准。

本工程付款方式原则上采用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价合同每次支付工程款的 支付给乙方作本次工程进度款,按此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及相应的进度款付至 。工程余款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___________个月付清(除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款。根据业主、甲方对总价合同产生过程的实际情况,如遇业主方工程进度款暂不能按时支付的情况,乙方不得向甲方停工叫价,应按正常施工进度施工。

八、材料

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所有材料及大型机械。

2、乙方负责提供人工及使用工具,所需的机械和配套设备,及小耗材和照明灯具配套和自身的材料上、下车用工,费用均考虑到承包价内。

九、考核验收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2、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十、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

工、综合治理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场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费,其生活费在工程款支付中扣除。

4 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工程所有需要的机械设备,及时供应过程所须得建筑材料,提供必需的施工技术资料,提供书面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交底文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应付款。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按实支付工人生活费。

十一、 按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乙方必须协助甲方放线、测量定位。乙方积极组织操作人员,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任务。在施工人员操作时必须确保安全生产。

十二、违约责任

1、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尾数,甲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应当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诞识破的工作时间。

(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误工期,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双方分别承担自身原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本工程甲方派____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___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合同的约定。

十四、争议

甲、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促裁解决。和人民法院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后既生效,等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既日失效。

十六、安全事故,每次发生医药费___________元,以外的由甲方负责。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 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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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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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产权人。为维护双方权益,经协商特订协议如下,双方遵守执行。

一、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自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处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要求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二、月租金为大____元/月,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押金:人民币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可抵扣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

三、乙方在使用期间,应保护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损坏房屋已有的装修和原有设施,如有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乙方应保证不得在所租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甲方应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起居生活及正当活动。

四、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交付房屋租金,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拒绝继续租赁。逾期十天,甲方有权将房屋内物件进行处理,乙方所留物品视为乙方遗弃。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下一轮房租,所付押金不退。

五、任何一方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提前终止租赁,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租赁期满如未续签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转租他人;如乙方欲继续租赁,必需续签租赁合同。

六、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七、室内物品清单及表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执行。

九、以上协议内容如有不足,经双方协商同意补充。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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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代理公司注册登记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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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欲在香港成立公司,现全权委托_________公司向香港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公司注册相关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內容条款:

一、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股东资料: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住址(或通信地址),联络电话。

二、填“注册香港公司委托书”一份:公司中英文名称、董事详细资料。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有确认真实无误,保证申请注册的公司是用于合法的商业运作,并承担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四、乙方为甲方代理细则如下

a.到香港公司注册审查确定公司名称,付代查册费。

b.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法定秘书服务。

c.制作公司钢印一枚,代付登记年费。

d.制作公司签字章、代付印章费。

e.制作公章一枚,代付印章费。

五、办理费用和付款方式

a.办理总费用_________(人民币)元(包括须向香港政府有关部门交納的费用和乙方代理费用)。

b.付款方式:申办前(甲方填委托书,协议书)預付________(人民币),收到法定文件签名后,再付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办理的时间:收到甲方签署申请成立公司法定文件和申报表后10个工作日。

七、本协定双方订立后,如乙方无法完成甲方委托之业务,甲方此前所交的款项乙方給予乙方退还。

八、本协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決。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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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居住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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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人民币 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5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元。

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七、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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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居住租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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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场地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和场地的坐落、面积、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和场地坐落于及院内西侧5间平房租赁给乙方用作停车及办公场所。

3、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房屋设备、场地场情况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另行装修及地面硬化等改造,所需费用就乙方承担。

第三条、身份证明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方验证后可复印存档备查。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限为 5 年。租期自甲方交付房屋和场地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2、乙方保证租赁该房屋和场地不用于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经营噪音污染严重的扰民项目,不进行违犯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等,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及场地每年租金50000元 ,每年支付一次。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水、电到出租的场地。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根据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租赁期间,与本合同项下房屋、场地和乙方经营活动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并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除外)。

2、乙方投入的室内设施,由乙方在承租时自行使用,合同届满或终止时,对乙方室内设施投入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能够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乙方自行承担场所的水电费、电话费等所有费用。

第七条、房屋和场地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有关部门鉴定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房屋及其内、外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甲方应负责及时维修,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项目须提前 1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水、电、暖、气等紧急修理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应保证所租用的场地的日常卫生、整洁及符合城市市容管理规划等要求。

第八条、房屋和场地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可对承担的房屋进行转租,但转租期限不高于本租赁合同期限。

3、甲方出售房屋和场地,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合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 第十 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其附件均未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相互交付租金和房屋场地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挖潜生效,兹有甲方愿意将城关变电站(十一万伏大院)内空臵房屋租赁给乙方,双方依法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出租标的物

城关变电站内空臵房屋六间及仓库两间、后院空坪,水、电等由甲方提供。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标准及缴纳期限

四、租赁用途

乙方人员住宿、合法材料堆放。

五、双方变更及说明

1、租赁期内,乙方如需改建或扩建厂房和住宿房,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标的物转移给第三方,如需转移,需征得乙方同意,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标的物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需转移,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六、甲方责任

1、租赁税金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租赁物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如遇重大政策改变(政府开发征地、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用地等),甲方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租赁物管费,水电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无故拖欠达一月以上,甲方可收回租赁物。

2、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还租赁物,必须提前 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支付甲方违约金。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电炉等取暖设备、私拉乱接电线电源,经查发现后,将处1000元罚款,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甲方如中途需使用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收回房屋,乙方不得找理由提出任何赔偿。

八、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物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九、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长沙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广元市银运商贸中心(下称甲方)法律顾问:淳亚伯 承租方: (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营业执照号:

电话:

甲方所有的经营房屋(场地)向外出租,乙方自愿租房。根据民法典等法规,在三公原则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经过充分、自愿协商,签订并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条 商场地址:位于蜀门北路一段12号:楼 号,同意租给乙方使用,主要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30日前,甲方如继续出租,乙方自愿租赁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在合同期满前十五日续签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用途:甲方租给乙方的房屋(场地)按甲方规划,只能用于经营 。乙方不能单方面改变经营用途,否则视为违约。

第四条 租赁金额:自租赁物交付之日起计算,每月元/㎡,承租面积 ㎡,月租金共计 元。签订合同时交清当月租金。以后在每个月的25—30日前交清下月租金,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租金按月计算,不以天数计算。

第五条 代收代支费用:甲方代收代支清洁卫生费、垃圾清运费、水电费、保安服务费等 元,由乙方承担并随房租一并交纳,以上租金费用合计 元。乙方必须对自己经营的商品进行财产保险,否则责任自负。

第六条 履约保证:乙方在签租赁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不计息,合同终止时乙方无违约行为时退还本金,有违约行为的,用保证金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交纳,有余额的退还余额。

第七条 房屋维修:房屋整体维修、补漏以及水电、消防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乙方自用办公营销设施等用品用具自行负责。

第八条 装饰装修:乙方在租赁期间为提高经营效果,可以经甲方同意自费装修、装饰,合同期满自行拆除能移动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不能拆除的归甲方,甲方不予补偿,风险由乙方承担。装修时乙方不能损坏甲方房屋整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它约定:1、甲方租给乙方的房屋时用于经营的,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税费等、经营商品的质量、价格等

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消费者的投诉及处理亦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只是房屋场地租赁关系,不是经营者与管理者的关系。

2、乙方出租的房屋场地集中用于经营,乙方需爱护商场财产设施设备,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消防安全协议另行签订。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内容;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应三十天通知另一方并经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一方严重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国家拆迁改造须终止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的,不视为违约,不承担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违约:1、甲方不按时交付租赁物;2、租赁物产权发生纠纷,至乙方不能经营的;3、乙方超过约定交纳租金费用时间30天的;4、未经协商一致,一方单方终止合同的;5、严重损坏租赁结构,影响房屋安全的;6、乙方违反规定用途的;7、乙方擅自转租转让的;8、其它严重违约行为。

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三个月房屋租金费用的违约金。造成的损失还应赔偿损失。其中拖欠租金的还应按未交

部分每天1%承担滞纳金。

第十三条 纠纷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有权向利州区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甲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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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办理居住证介绍信范文_介绍信_网

范文类型:介绍信,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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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办理居住介绍信范文

介绍信主要用于联系工作、洽谈业务、参加会议、了解情况时的自我说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办理居住证的介绍信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办理居住证介绍信范文

如果楼主是办理上海的人才引进居住证(就是以后可以转户口的那个),则需要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供1、学历及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3、本事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购房提供房产证,租住房屋提供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4、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在三个月内有效);5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距离截止日期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

这些材料备齐,楼主还可以提供一些“加分”材料,如近三个月的税单(到单位所在区税务部门调取)等。如果你是本科或以上学历,通过审核的希望就比较大了。

篇二:办理居住证介绍信范文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目前凡流入我区的流动人口均需陆续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民证》,流动人口在办理《居民证》时,需持所在村(居)开具的流动人口介绍信,现将此项工作对各村(居)通告如下:

1、不得已任何理由拒开介绍信,不得借开具介绍信为由搭车收费。

2、开具介绍信时,各村(居)应见有效证件同时进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

2019年5月7日

篇三:办理居住证介绍信范文

一、书面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3、申请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信息变更相应材料(见注意事项)

二、注意事项

1、学历、住所、用人单位、合同等与申请有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请参考首次办理时提交的相应申请材料;

2、请参考审核打分办法,及时提供可以增加分值的书面材料。

3、请至单位注册所在地或上次申请所在的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续办。逾期续办者请至上次申请所在受理点申请续办。(详细材料请咨询受理点)

4、随员子女续办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续签流程:申请人可以在居住证到期前两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续办申请,单位人事专员向受理点申报: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附复印件)及代码证磁卡等,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3、续签请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

个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2)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

新单位首先上网登陆,然后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若个人用户名已被占用,则改为以个人名义登陆(个人初始密码111111),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7、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前往领取《办理通知书》副联。(若原居住证为2019年10月1日前签发的,需至指定地点领取新版居住证)

8、经审核通过后,需在本单位内公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名单;有特殊情况不能公示的,应报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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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委托书范文

范文类型: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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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 委托 (单位)办理

a、 报关注册许可;

b、 报关员变更许可;

c、 报关员延续许可;

d、 报关员注销许可;

e、 报关员其他( )业务。

被委托人(报关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提交的材料:

委任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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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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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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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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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电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件号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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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变更登记                          □补充登记

变 更  补 充 事 项

申请费_______元,已通过   □银行   □邮局   □直接交纳

收据号为:                                      (此栏由中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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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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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市____区________路(村)________街(坊)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_____房_____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市_____区_____住宅_____幢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_____房_____厅或 间)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即: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_____%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签名)

承租人: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市

经办单位:______________(签名)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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