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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重建承包施工合同【热门16篇】 施工合同(实用20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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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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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维修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商丘市开发区;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安装内容:

庭院管网及楼梯间的暖气管道安装。承包价:_________元。

三、工程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结束后由工程部及公司主管领导验收。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终身维修。

五、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三日内预付乙方工程款的40%,庭院管网铺设完后再付40%,工程验收合格后,留2%质量保证金,剩余工程款一次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七、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并有专人负责指挥。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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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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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保证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天全县搅拌站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天全县始阳镇搅拌站20砼、堡坎、砌砖等全部工程任务内容。

二、 工程项目单价

1、20砼:

2、堡坎:元每立方米

3、砌砖:元方米

本工程为双胞,即包工包料。

如有增加项目,另行计价。

三、 安全质量保证

1、为保证该工程顺利完工,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守则及有关安全、质量的标准执行,并保证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所有返工费用。

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施工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工期保证

由于该工程工期短,在保证工期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合理组织人员配合施工,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五、工程款支付

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全额支付。

六、工程变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待工程完工结清后作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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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金都花园施工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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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连天鸿1.7英里住宅小区外墙贴砖工程

2、工程地点:大连市金州新区三里桥天鸿1.7英里

3、施工面积:约3万㎡

第二条 工期

1、合同签订30天内(包括法定节假日)乙方完成所有合同约定内容。

2、乙方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后工期按实际情况顺延:

(1)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的,乙方提供证据,甲方核实后工期顺延。

(2)因其它工种原因影响施工时,报甲方审批后可适当顺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2、工程结算:工程量最终按外墙实际镶贴面积(㎡)结算。

3、支付方式:镶贴外墙面砖总工程款的70%款项,以现金形式支付;镶贴外墙面砖总工程款的30%款项以一处房源做为工程款支付(房源价格及70%的款项之和超出镶贴外墙面砖总工程款款项的部分,乙方以现金形式返还甲方)。

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甲方按月付给乙方50%施工进度款,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后,经业主、监理、甲方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竣工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工程量审核确认签字无误后,再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镶贴外墙面砖总工程款的95%(已支付的工程款和房源总价扣除)款项,留总工程款5%的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确认的日期开始计算,期满无质量问题、无违约、无返修(有返修现象,质保期从返修验收合格之日重新计算)行为30天后无息付清给乙方。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的要求施工,施工工艺及标准应达到下列规范及规章制度要求: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_年版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

3、《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_

4、辽宁省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5、结构要求及装饰要求详见图纸

6、外墙劈开砖镶贴,表面平整、阴阳角方正顺直、缝隙均匀顺直、擦缝平整、基层面层镶贴牢固、不得出现泛碱(如果出现泛碱现象,乙方无条件清洗外墙砖面,直到墙面再不出现泛碱现象为止,质保金在墙面泛碱现象处理完毕一年后再无泛碱现象,甲方签字确认后无息支付乙方质保金)、碎砖等现象。

7、允许劈开砖的破损率为5%,超出破损率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生产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安全施工的责任和义务,遵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自行投保相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如果给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现场管理

1、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爱护财产、其它工种的成品保护教育,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进场前对工人做好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并上报甲方,对已经完成的部分做好成品保护。

3、乙方现场施工的人员要保持稳定(将现场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甲方项目部),不准名单外的人员进入现场或留住。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协调乙方的监督和配合工作,对质量进行检查、进度进行控制。

2、甲方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进行交叉作业。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现场的施工用水、用电。

4、甲方提供宿舍、垂直运输工具。

(二)乙方责任

1、安排足够的施工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

2、乙方负责现场保护,避免面层破碎、划痕、污染及损坏。

3、乙方施工前对基层进行检查,对于不满足镶贴要求的部位及时提出,甲方负责整修到镶贴要求。乙方对基层进行清理,达到镶贴的要求后再进行镶贴施工,镶贴后出现的一切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4、进行镶贴成活后的面砖成品保护工作,避免其他工种施工对面砖造成损坏和污染。

5、粘结剂和勾缝剂由乙方提供,如墙面出现泛碱现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乙方施工注意其它工种的成品保护,如果损坏和污染其它工种施工完毕的成品,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7、乙方对现场的工人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在施工期间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规范施工,做好工人的技术作业指导,保证工程镶贴的质量,外墙镶贴的粘结剂、勾缝剂和镶贴均由乙方提供、施工,乙方必须保证面砖施工后(在国家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不得脱落。在施工、验收、竣工期间和工程竣工开始日算起3年内外墙砖出现脱落现象由乙方全部负责,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砸伤人或物、维修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申请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规范及图纸要求施工。

2、因乙方责任,未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被拖迟一天应承担总工程款1%的违约金,延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返还已付款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项30%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工期顺延。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工艺等技术参数采购施工所需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换或以假充真,如发现乙方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项3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 验收保修

1、乙方应在竣工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一周内组织验收,并给予批准或修改意见,验收合格部分移交甲方看管。

2、工程质保期为一年(外墙砖控制脱落质保期为三年,详见具体约定),自工程经业主、监理、甲方、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维修工作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材料、施工工艺达到各项指标要求,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施工后存在质量缺陷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的维修、更换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协议。

2、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共5叶内容),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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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超市大楼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超市,全文共 1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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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现将河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作地点:

工程内容及性质: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总价发包。合同价内含材料费、人工费、转运费、设备机具购置、租赁、使用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措施费及材料检验、试验费等所有费用在内包干,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次转、分包。

2、承包范围:对所有经双方确认的渗漏区域进行防水堵漏修缮施工(明细如下:

三、计价方式

计价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合同价 ( )万元。

四、工程工期

1、工程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工期要求,编制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计划执行。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甲方确认,工期可按实顺延,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不予补偿。

3、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必须按国家颁布的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要求达到滴水不漏的质量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六、付款方式

1、对合同范围内乙方施工的工程,经甲方和监理按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进度款累计不超过总价的 %;

2、对合同范围内乙方施工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 %;

3、本工程合同总价余额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保证金,保修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承担的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电话通知24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若乙方不能按时到场进行维修,或维修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外通知人员进行维修工作,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从乙方的工程保修保证金中扣除。保修期满后,甲方将由甲方支付的维修费用与乙方预留保修金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4、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若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应设计文件等。

2、负责工程统一指挥和协调,安排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负责对工程技术内容进行交底。

3、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做好工程施工各项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材料的检验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确保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待工程竣工交验后移交甲方。

2、乙方施工、生活的用水、用电和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的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运输、照明及水电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内必须随时在施工现场例行管理工作。

3、服从甲方的领导,并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施工有关规定,工程质量要求等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

4、及时处理劳资纠纷,杜绝投诉和上访,严禁将劳资纠纷推向社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违纪违法事件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

八、安全生产

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若乙方所属人员在承包期间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视情节轻重将酌情对乙方进行惩罚。

九、其它事宜

1、违约的处理: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赔偿数额按工程造价的10%。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防水施工合同范文2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位于新城三组56号建有住房一栋,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1、乙方进户后,应实地勘察,会同施工人员作好安全生产方案,否则条件不成熟不应施工。

2、施工中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否则不得施工,在施工操作中造成意外人身伤害和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参照当地工程水平)甲方不得过份挑剔,如因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4、工程总施工量 平方米,计人民币 元,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费用,甲方不得拖欠。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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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实用修路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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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胡柳公路至马庄子村内街道 道路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硬化,乙方施工队以每平方米 元承包,现将涉及施工承包的有关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修路要求

1. 工期要求:自 工期为

2. 尺寸要求:路面宽度:主街道宽米,其他 副街道宽 3—3.5米不等;道路厚度15公分。

3. 材料要求:水泥需用国标325,石子为2—4厘米的青石,沙子坚固耐用、洁净的天然砂。配水清洁,比例合理【每平米至少用1袋水泥】。

4. 有蜂窝、麻面、裂缝、起壳、蜕皮、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的现象。

5. 混凝土抹平后,用刻纹设备在初凝的路面上刻2—3毫米的横槽。

6. 实时切缝:每隔4—5米切一道,深度3—4厘米,宽3—8毫米。

7. 工程量以路中线实测实量延长米为准。

二、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全过程、技术规格与质量。

2.提供一个料场。

3.对违规和影响质量的行为,采取果断的处理手段。

4.提供水源及电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备料,并组织施工设备,自行配齐施工所需机械及其它所有用品(包括生活,保养,防雨等所需品)。

2.自己负责接通电源、水源并负责支付施工所用的电费。

3.负责操作规程,把握质量标准.

4.负责安全施工(施工期间与施工有联系的一切事故乙方自己负责,包括机械,车辆,人身等)。

5.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处置决定。

6.修路期间负责道路养护。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甲方付给乙方70%的施工费,其余的施工费在50日后工程不出现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

五、备注:投标前乙方交投标押金5万元,乙方开工后押金退还乙方。开工5天后,付给乙方预付工程款5万元。以上协议双方共同协定,签字生效,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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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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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

该工程为____学校教学实验楼工程,地点在____市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与要求

该工程甲方采取分工种,单价组合成总价的形式,以包税、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给乙方。要求承包队伍具备劳务承包资质,主要工种要有上岗证书,并且编制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存档备查。

三、工程承包单价与内容

经双方协商,该____工程按____元/(m2、m3、t)的承包单价由乙方进行承包,其承包单价包括以下内容:完成建设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交底纪要、变更的有关施工的全部内容;现场规整与清理;200米范围内地面水平运输;制作设备的维护、保养;材料的节约;与其他队伍配合等内容。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

根据业主要求,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因此单项承包必须确保优良,如本工程质量被评定为优良工程,甲方适当给予奖励,如承包单项评定为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劳务结算中扣回。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带队及班组负责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强调安全操作,带好安全帽,装好安全网系好安全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五、文明施工与奖罚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手册,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把好材料节约关,不准乱锯、乱丢、浪费材料,如发现在分清责任后给予罚款。同时,乙方负责人必须管好自己的队伍,长沙市以外的人员,进入现场前,办好“暂住证”,严禁有“非典”疑似病人进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违者予以罚款,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报甲方。未满法定年龄,不得来工地做工。如所有违反规定者,参照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六、付款方式与工期

该工程乙方队伍进场后,其先期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借给乙方一定数量的生活费,主体封顶付至劳务费的50%。工程竣工付至劳务费的70%。办完工程结算付至劳务费的90%。留10%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由于该工程工期紧,而且业主奖罚严励,为确保工程按工期竣工竣工,故乙方进场须交纳工期保证金____万元。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工期控制点,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扣工期保证金外,将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给予处罚。

七、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实施处罚,经济赔偿及辞退的权力。

2、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3、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的施工条件,并按劳务合同约定和业主付款情况支付劳务费。

4、甲方对乙方提供来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建立健康状况档案,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一律清退,不得入场施工。

(二)乙方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符合承包资质并有权对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动承担合同内容的全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乙主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乙方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出现的人身伤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

4、乙方不得使用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不得瞒报,私自使用。同时乙方应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

5、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卖淫、嫖娼等。一旦造成的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6、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工程足够的劳动力,不得消极怠工。

八、违约责任与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须追究违约方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损害公司信誉、现场设备及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从承包劳务费中扣除。

3、属于乙方自备设备,自带工具用具等,乙方必须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对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借口影响开程质量和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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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施工协议书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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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热换热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换热站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历日)要求: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总工期:____天,

集中供热工程施工合同[专题]。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____元/m?(建筑面积、含税价)

b、换热站土建工作内容:放线、土方开挖及外运、混凝土浇筑、基础防腐回填、换热站房砌筑、内外墙抹灰及装饰装修、设施恢复、工程资料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工程总价=图纸设计建筑面积×____元/m?

(2)付款方式:基础施工及回填完毕三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房屋主体完工付三日内工程总造价的__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及全额工程发票后三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剩余____%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房屋投入使用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2、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开挖、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2、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1份,施工技术资料3份,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权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调换或补齐,

合同范本《集中供热工程施工合同》()。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制止,责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5、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

1、按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施工任务,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价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负责运送到施工现场,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如果材料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用于工程项目,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被拒绝的材料,以满足工程需要。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7、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处理合格后重新申请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若系乙方冒险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1、施工当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用电及安全防护工作,并标有醒目的标识牌,夜间有路灯加维护网,若行人在过路当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2.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15日内,甲方不组织验收或不予回复的视为验收合格。

十、工程质保

1、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2、保修期限:1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因履行保修义务而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维修费、材料更换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4、如果乙方在上述指定期限未能安排保修,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按时交工,因乙方原因

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十二、其他事项

1、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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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劳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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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和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约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四、工程期限:承包价格及承包方式:

五、付款方式:

地址:_

电话:_

邮编:__

六、双方责任:甲方监督乙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如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因承包方造成的返工,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八、按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订后生效,结束后自然终止,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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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混凝土道路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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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劳务作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道路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1、工程概况:

1.1劳务分包项目地点:

1.2劳务分包项目名称:_大桥支架现浇梁施工。

1.3劳务分包内容:

(1)地基处理:由甲方负责地基处理所用材料的提供,乙方负责完成该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2)现浇梁砼:甲方负责提供商品砼。乙方负责:支架用钢管及扣件租赁、支架搭设、支架拆除,模板购置、加工、安装、拆除、修理、涂脱模剂、堆放,砼输送管道安拆、砼浇筑、捣固、养生、试件的制作及凿毛等。

(3)钢筋工程:甲方负责钢筋原材的提供。乙方负责:钢筋的卸车、倒运,钢筋的制作、焊接、调直、合理调配材料、绑扎、入模、除锈,钢筋垫块的购置、安装,机具的安装及维修保养,试件的制作与及钢筋的雨天防护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项目内容。

(4)预应力钢铰线:甲方负责提供锚具、锚垫板、波纹管、钢铰线、注浆用水泥、外加剂。乙方负责:钢铰线的卸车、倒运,钢铰线下料、穿束、张拉、压浆、切割、封锚、试件的制作等完成该项工程全部工作。

(5)预压:甲方提供预压用砂袋,乙方负责完成该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6)以上各项工作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工地看守、清理干净工作面及文明施工均由乙方负责。

2 作业期限:

开工日期:__年_月×日,竣工日期:_年_月×日。

3 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工程采用劳务综合单价形式(合同单价见下表),该单价为税后综合单价,已包括了完成该工程项目作业内容(含完成该项内容所需的辅助工序及作业准备,机械停机、机械进出尝缺陷修复、文明施工、环保等)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甲方提供成品砼、支座、钢材、钢铰线、水泥、外加剂、预埋件原材、锚具、锚垫板、波纹管费)、机械设备(含电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责任和风险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单价外的任何费用,并对此单价不作调整。

劳务分包项目及单价一览表

细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元)

工作内容及费用组成

备注

一、地基处理

总额

二、模板支架预压

总额

三、钢筋制作安装

t

四、钢铰线上料、穿束、张拉

t

五、现浇梁砼

m3

4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4.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2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必须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工程评定得分90以上。

4.3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的所有费用,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由于乙方返工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

4.4为避免施工中出现浪费现象,甲方按设计数量提供提供钢筋、钢铰线及砼,钢筋损耗率为1.5%,砼损耗率1.5%,钢铰线损耗率4%。如实际用量超出规定消耗,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用超出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计算费用,此费用在当期验工计价中进行扣除。钢筋、钢绞线按当月实际购买价扣除、C40混凝土按370元/m3扣除,C50混凝土按410元/m3扣除。

5合同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预交_元(大写_元整)现金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预计合同价的5%),待乙方工程竣工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无乙方责任的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动用或没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确定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的有关工作,负责与建设方办理建设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等工作;及时组织测量、放线。

6.4 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监督、管理、控制。

6.6为保证资源合理配置,根据乙方要求,有偿提供必要的施工机具,并负责审核乙方主要机械设备配备方案及进退场计划,以确保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机械使用的有序可控。

6.7为确保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出现,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劳务合同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及基本生活保障进行检查,对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仍未支付劳务合同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人工费,代乙方支付乙方劳务合同工的工资。

6.8负责组织工程最终检验和向建设单位作好竣工验交工作。

6.9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及时支付工程款。6.10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乙方进行的任何检测、检验合格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

7.2 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及时呈报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需用计划,并做好自购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7.3 乙方不得将不合格自购材料用于施工作业的工程,否则所完成的工程按不合格处理,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7.4 乙方必须保持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5 乙方工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必须随时同甲方保持工作联系,接受甲方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控制。

7.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或地方政府对甲方罚款或其它处罚,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罚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完成的乙方作业范围内的工程,其费用在乙方验工计量中扣除。

7.7 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等手续。

7.8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批准的施组节点工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7.9乙方配齐各种作业工种及劳力,相关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作业熟练。

7.10承担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乙方房屋、设备、机具、材料、停窝工损失及乙方人员的伤亡赔偿费用。

7.11负责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的安全、交通、食宿费用。

7.12承担不合格工程处理补救费用以及不合格工程检测费用和其它相关损失费用。

7.13做好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场地平整、材料堆码整齐,各种标识、标语齐全规范,合同范本《道路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8. 工程质量检查

8.1 乙方在施工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并及时做好施工记录, 以便出现质量事故缺陷时查验。

8.2 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察、检验,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对检查发现问题,甲方立即签发通知单,由乙方限期返工或整改。

8.3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安质部门或技术部门。若不及时通知或隐瞒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4施工的工程达到检测期限后,乙方提供质量检测文件资料及相关的同期施工记录(相关要求由甲方技术部门提供)通知甲方报检。各工序完成后,乙方负责提供报检资料报甲方安质部门确认,甲方在48小时内对乙方报检项目负责验收,若超过48小时不进行验收视为合格,乙方负责协助检测验收工作。

8.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施工技术性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乙方应承担施工资料编制的工作,将施工文件资料报甲方汇总后进行中间交工验收。

9 安全施工

9.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甲方应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9.2甲方组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9.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专职安全员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个人有权进行纠正,对严重事故隐患有权下达《安全整改指令通知书》,对有立即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险部位或操作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报告领导处理。

9.4乙方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5在施工中,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设置专职安全员,并有效开展工作。

9.6乙方应坚持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生产设备、工具和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或作业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时,立即组织改进和解决。

9.7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9.8乙方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学习,帮助工人正确对待安全生产,对违章、冒险作业的工人要进行教育和处理。

9.9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应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9.10作业中发生人员责任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

10 变更设计

10.1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甲方,并停止施工;因变更设计增减的费用,由甲方根据现场实际完成施工数量,按合同单价计算工程施工费用增减额,合同中无单价的双方另行协商。

11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设备

11.1乙方在施工中需使用甲方材料及机械设备,根据签认材料发料单、机械台班数量以及相应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费用从乙方结算价款中扣除。

11.2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生产、生活用水和用电并承担其费用。施工采用当地电网用电的,电费单价按1.0元/度扣除,用电数量按实际数量加损耗数量从乙方验工计价款中扣除,损耗数量根据电力部门收取总损耗数,按用电度数比例分摊。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需要乙方采用辅助发电机供电施工的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

12验工计价及工程结算

12.1甲方对乙方按月及末次分阶段验工计价。

12.2结算依据

12.2.1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技术、质检等相关部门检查合格,达到结算条件。12.2.2数量以设计图纸资料数量为参考,按甲方现场质检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签认,并报项目经理签认的数量结算。

12.2.3 签定的合同单价。

12.2.4 甲方材料部门出具的扣料单、机械部门出具的电费以及乙方在施工中租用的甲方机械使用台班费等相关资料在乙方费用中扣除。

13 工程款的结算和拨付

13.1工程款按月及末次结算和拨付,待业主将工程款拨付到甲方帐户后,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按合同价款的5%收取质量保证金,每月按进度从结算款额中扣除。

13.2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建设单位返还甲方质量保证金后,甲方在扣除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费用后,返还乙方的剩余质量保证金。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交工证书签发之日算起)。

14环境和文物保护

14.1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及现场附近耕地及农作物不受侵害,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临时生活设施应规范管理,对生活垃圾堆放应设置简易垃圾箱,乙方应定期深埋或焚烧处理。如果发生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14.2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考古以及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果断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5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5.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工程款,因甲方无故拖延拨付而造成的工期、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建设单位资金拨付不到位造成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时除外,此时甲方对乙方的资金拨付可以顺延。

15.2乙方必须独立组织施工作业,不得再行转包,若乙方将该合同内的作业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

15.3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要求组织施工,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任务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6 双方特别约定

16.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保证本合同项下甲方提供的临时道路的畅通,因乙方造成临时道路受阻,乙方应及时清理并保证畅通。

16.2合同双方签定之日起7日内,乙方机械设备、人员必须进场。

16.3乙方代表在本合同范围内从事的一切事务均代表乙方,乙方对代表人从事的一切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16.4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遭受的洪水损失或其它损失,甲方将通过保险索赔的方式帮助乙方挽回部分损失,其它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6.5乙方代理人委托书证明及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以及甲方下发的任何文件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进度计划任务、工程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6.6在合同履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7在工程结束后乙方应保持同甲方联系。在缺陷责任期内,下述原因造成的缺陷修复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①乙方所自购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

②乙方的疏忽或未遵守合同中对乙方规定的义务。

当出现工程缺陷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按到通知2日内,派代表会同甲方共同确定缺陷处理方案,乙方按所确定的方案和工期自费维修并达到业主要求。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所施工的工程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甲方有权雇用其它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此项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或向乙方索回。

16.8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工程进入保修期,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乙方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17 纠纷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本合同自动废除。

19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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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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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总承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我国,由政府颁发的企业资质充当了工程总承包的第三方认证,它是对企业能力的认证书,建设市场的准入证,同时又是规范建设市场的重要制度。我国工程总承包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在全国推行至今已经20多年了,为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期间经历了多次变革。加入WTO和日益融合的国内外建设市场对我国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国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制度适应新时期的变革。

工程总承包的界定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具体是指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国际上,并不是任何一种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两个以上的阶段交给一个组织承担的方式都是工程总承包,如,美国的设计建造协会(DBIA)对总承包的定义为: 设计-建造(Design-Build, 以下简称为DB) 模式, 也称为设计-施工(Design-Construct) 模式或单一责任主体( Single Responsibility) 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集设计与施工方式于一体, 由一个实体按照一份总承包合同承担全部的设计和施工任务。这里的DB 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总承包模式。

由此可见,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设计总承包都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列。

1、由于总承包合同中已经包含专项工程,因此,专业工程承包人只能从总承包人处再承包专业工程,也就是说专业工程承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存在一个分包合同,因此建设方不是该分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建设方将专业工程收回时,总承包合同也就随之发生改变,建设方再次与第三方就该工程签订建设合同是一次重新发包。

2、关于是否需要重新报建的问题,从你给定的条件以及我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理解,工程的报建与合同的签订好像是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该工程属于招投标工程,那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每一次变动都应到相关部门备案,但这种合同的备案与工程的报建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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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楼房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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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维修等工作,在遵守甲方与建设单位(简称: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1、施工段落或桩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详细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含不予单独支付的附属工作)

(四)工程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____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包括星期天和法定假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特殊情况可单独约定)。

(五)工程数量及单价:

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2、工程数量及单价:________元。

3、工程造价:暂估算为(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具体金额以最终累计结算款为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造价差额补偿或索赔。

其中: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在完成这些工作内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工程计量资料只能用于甲方和业主之间的结算,不能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的结算。

第二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

符合监理要求,达到业主满意。

(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对测量基准点复核及修正。

3、编制下达(或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与程序交底。

4、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对施工过程实施技术指导与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

当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监理书面通报处罚_____元/次,业主书面通报处罚元/次等)或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

7、负责施工资料填写表格的有偿提供,指导乙方正确填写,负责资料审核、报签、汇总和整理、归档。

(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

1、遵守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

2、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管理、检查和纠偏。

3、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无权擅自改变施工图设计、配合比、施工技术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4、执行开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大面积开工。

5、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查,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对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提出并协商解决。

7、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工程进度

(一)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

1、甲方按合同或业主进度计划细化乙方相应工程施工控制计划,按计划管理,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决定采取的改进措施。

对乙方不能满足进度计划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加大投入或代乙方进行投入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本着双盈的原则,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与服务。

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

1、乙方应确保合同承诺中约定的人员、材料、设备及资金等资源的按期投入,为进度计划的实施奠定基础。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

第四条:职业健康安全

(一)标准和目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        建筑工程有*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2、达到“无职业性疾病、无综合治理案件、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

(二)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负责编制(或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对乙方安全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及交底。

2、甲方负责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提取及返还,确保乙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当乙方未按规定标准进行安全措施投入时,甲方有权在发出限期改正指令未得到落实的情况下代乙方投入,并在提取的乙方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支出,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3、甲方负责合同履约期间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和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限期内未得到落实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

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的规定,本着“承担工程小于5000万元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增加5000万元合同额增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工班均设兼职安全员”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操作规程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2、乙方须接受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所属施工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和保卫工作或有偿为甲方提供因特殊需要安排的安全及保卫管理工作服务。

3、乙方负责所属全部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和交底,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和安全费用的投入。

4、乙方到达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须持经当地安监部门认可的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三证”齐全,方能使用。

所有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岗位操作证,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均需向甲方备案登记,纳入统一管理(含乙方聘用人员、租赁设备)。

5、乙方负责为所属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及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

6、乙方负责相应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订,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组织事前演练。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按规定时限向甲方及所属上级单位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汇报,积极主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处理过程中甲方予以协助,甲方支出的费用将于提取的乙方安全保证金内支付。

第五条: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一)标准和目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和甲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达到规定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树立良好的文明施工形象。

1、甲方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或上级的有关规定,分析、识别、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及预控措施,统一制定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方案和标准。

(2)甲方负责环境保护措施交底,负责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改正通知,限期内仍不能改正时采取处罚或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措施费用代行实施,甚至终止合同。

(3)协助乙方与当地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接洽,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负责所属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的交底。

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临时驻地、取弃土场、临时便道等临时工程统一规划,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施工标牌、旗帜等统一规范。

施工期间,保护、恢复、治理现场环境,文明施工,有效控制粉尘、垃圾油污、植被破坏、河道堵塞、泥土流失、水质污染、施工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积极主动处理环境污染事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3、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置用电器材,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严防火灾。

4、生活区、食堂和施工现场要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保洁工作。

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做好急应预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组织事前演练。

第六条:人员管理

(一)甲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可选择增加:不采用当地县乡用工],审核乙方到场人员资格。

当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数量及条件安排人员进场时,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损失。

2、建立合作队伍用工档案,档案包括:合作队伍用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等。

监督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投保、劳动报酬支付、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

对不依法或不按甲方规定执行时,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进行支付,确保雇佣人员的合法权益。

3、负责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底,监督、参与乙方对所属人员的培训和交底。

负责乙方人员的施工管理,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4、根据需要有权临时雇用或调用乙方人员从事非合同内工作,报酬执行计日工单价。

(二)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所属人员的管理,按甲方规定时间、数量、条件配置人员,接受甲方的监督。

2、依法用工,与所属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履行合同义务、实施合同权利。

各种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月度工资发放表应及时向甲方报备。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纠正,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负责所属人员的岗位培训及施工交底,培训及交底应有书面记录。

4、负责用工纠纷及工伤事故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费用。

5、服从甲方合同外工作的临时调用和管理。

第七条:材料管理

(一)甲方对材料的管理

1、甲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负责工程所需到达现场所有材料的质量控制工作,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执行主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或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2、甲方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尺寸、数量与设计不符,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改正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包工包料,乙方自购所有材料形式:

(1)甲方参与工程所需主要材料供应厂家的选择和审核,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乙方无权私自定购。

(2)甲方按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指导、监督乙方建立材料质量管理档案,按月向甲方移交归档,含: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证明、质量检验台帐等。

(3)甲方负责进场材料质量抽检,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清除出场,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材料采购及管理,但不因此承担责任。

乙方进场材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权以任何理由擅自撤离现场或变卖或抵押或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工程款或终止合同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5)特殊情况,甲方有权进行材料调配,调配价格按采购价计算。

(二)乙方对材料的管理

1、执行甲方及主合同或国家相关材料质量标准,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与管理。

2、乙方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帐、物、卡相符,堆码整齐、下垫上盖、标识明显、地材堆放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火工产品、油料、化学溶剂仓储条件应符合当地公安及安监部门的规定。

3、对乙方自购材料的管理形式:

(1)钢筋、水泥、钢绞线、支座、沥青、石灰、砂、碎石等供应商的选择须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

(2)材料到场后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填写质量检验委托单交甲方及监理相关部门进行抽检、验证,抽检合格方可使用。

但,不因此免除乙方质量责任。

(3)建立材料质量管理档案,按月向甲方移交归档,含: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证明、质量检验台帐等。

第八条:临时用电

本工程用电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第九条:机械管理

(一)甲方对机械的管理

1、结合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需求计划。

2、对乙方进场设备进行统一标识,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并登记建档,对特种设备要求“三证”齐全,塔吊、门吊等的拆、装应有资质和方案,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充许使用。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统一协调使用,使用价格按双方确定的计日工价格执行。

对于乙方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否则,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担工程量或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对机械的管理

1、合同中约定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但需满足甲方规定的施工机械需求计划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如遇特殊情况需甲方协调,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乙方责任。

2、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协调,对拒绝正确指挥的司驾人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撤换。

甲方定期对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3、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并报甲方登记。

乙方机械设备应保持状况良好、排放达标,使用、维修、保养过程不得污染环境。

机械设备用燃油、润滑油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4、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的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资金管理

(一)甲方对资金的管理

甲方收取管理费后将计量款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对资金的管理

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工程款的支出优先用于人工工资的发放、当地赊欠及工程急需材料、设备等费用。

乙方应在每次支取工程款时提供拟发放人员工资表、材料采购或机械租赁费用凭证等为依据的用款计划,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并监督使用。

施工期间,工程结算资金不得挪作它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暂停支付或终止合同。

对此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

2、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甲方在总合同中对业主承担的相应义务与责任(指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接受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指示、决策等,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扣压、拖延。

3、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或部门或组织或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主动处理,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

5、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十二条:工程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预付款。

(二)保证金

中期计量结算时,甲方将逐期扣除乙方结算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5%,用于相关项目的费用支出。

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待项目总体缺陷责任期满,保修期后,(待业主返还质量保证金到位后)据实返还。

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支付。

(二)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分中期计量结算和交工计量结算,其中:中期计量结算执行月度结算。

(2)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如派其它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

2、中期计量结算程序

按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由甲方经营部门每月办理一次中期计量结算。

(1)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间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每月21日至25日,甲方现场管理负责人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核算、填写“工程数量签认单”并签字;

(2)甲方经营部收到工程数量签认单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复核并交乙方负责人签认;

(3)经营部根据“工程数量签认单”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单价办理“中期计量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认;

(4)工程部、材料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会签,批注涉及工程质量、工程报验、材料调拨、设备使用、农民工工资等暂扣款意见;

(5)总经济师复核、签字(如果所结算工程款和工程数量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数量,必须在此做出详细说明);

(6)项目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7)财务部确认。

3、交工计量结算程序

(1)交工计量结算,也是最终计量结算。

必须以实际完成的并经监理及业主认可的工程数量为准,经营部门按现场管理人员签发的工程数量签认单结合中期计量结算数量和业主最终确认数量进行总量复核。

(2)由项目总经济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工程实体并确认工程数量、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交乙方负责人签认;

(3)经营部根据发复核后的“工程数量签认单”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单价签发“交工计量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认;

(4)工程部、材料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会签;

(5)总经济师复核、签字[如果所结算工程款和工程数量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数量,必须在此做出详细说明];

(6)项目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并与乙方签定《合同终止协议》;

(7)财务部确认。

(三)支付

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视乙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2、中期支付因中期计量结算时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及业主计量支付,付款比例不得超过中期累计结算额度的80%(结算额度为扣留10%保证金后额度)。

3、付款时应优先支付乙方应付农民工工资,监督乙方将农民工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复印并张榜公布,五日内无举报者,乙方凭结算单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留复印件)领取余下应支付工程款,并优先扣除甲方材料调拨款、设备租用款、其他代付款、违约金和当地拖欠的其他款项。

4、交工计量结算后,支付结算额度内的剩余款项。

5、按规定返还三项保证金。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另行安排协作单位,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通过扣付工程款或法律手段从乙方得到相应的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3、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第十四条:合同考核及奖惩

1、甲方将视业主要求结合工程需要不定期的召开生产调度会,通报合同履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协助乙方解决施工困难。

2、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履约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提出处罚,有权提议并经协商确定额外专项奖惩措施。

3、经对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按相应约定条款进行奖惩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时兑现。

4、定期对乙方进行资信、合同履约等情况评价,评价合格的推荐办理中*股份内部市场准入证,不合格的严禁再次参与中*股份所属各单位工程协作。

第十五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乙方须向甲方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仲裁是终局的,双方应予服从。

2、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设备到场并经甲方确认后合同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_份。

本合同工程交工、办理交工计量结算后双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除支付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条款外其余条款自行失效。

当所有款项付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发包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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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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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伍拾肆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叁仟元,完成第二层付款叁仟元,完成第三层付款叁仟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XX年10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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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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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 (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 (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经过批准进行的安装工程,经同意由承包方承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厂区内旧管道,道路拆除及新管道安装和道路恢复工程

第二条:台(套)数:1套

第三条:工程地点:

第四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拆除旧有管道及阀门等,安装新管道及阀门。

2:拆除部分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恢复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第六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第1 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1、包工包料。2、预算定额。3、包清工辅材

第七条:施工工期

有效施工期75天,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签订合同后7日内付50%为预付款,水压试验合格7日内再付40%,验收完毕7日内付清余款

第九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电接至锅炉房;无锅炉房以锅炉本体为准10米范围内;

2、组织技术资料审定,在开工前将施工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3、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4、派驻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接手续,负责工程鉴证,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5、为承包方提供生活方便;

二、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施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计划;

3、严格按照施工图、规范标准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竣工和交付;

4、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5、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修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验收范围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否则按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如发包方12小时内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

3、施工验收标准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有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工程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验收证明手续,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返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设备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不能及时解决,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逾期未完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合同价款的1‰偿付逾期违约金;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经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2、保修期内发生因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因使用或由发包方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进行维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工程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按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2份 。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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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混凝土道路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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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 道路工程以下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分包明细

(一)水稳路面

第1条:水稳设备名称、数量、价值及使用地点。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见附表

价值:¥4000000.00(大写:肆佰万元整。)

数量:1套

第2条、承包方式:

(1)乙方按照设计以包人工及机械设各的形式承包;具体施工 部位统一由甲方安排;

(2)承包方式:水稳路面工程所需水稳拌合设备及摊铺设备,机械操作手及前后场操作人员及摊铺人员和前场普工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原材料供给,成品料运输,施工现场道路封闭、交通指挥设施及所需工程保障人员和后场普工由甲方负责。

(3)甲方及时提供合格铺设水稳层所用的原材料(水泥,碎石, 砂石等)及符合国家标准的油料。若因原材料,油料不合格对机器造成的损失及延误工期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4)施工期间原材料的用量、配合比、水稳料的摊铺厚度由甲方 派专业技术员负责。水稳层摊铺完成后的后期养护由甲方负责。

第3条、水稳价格

工程总面积为约19万平方米,单价为7.5元每平方米,总价为 人民币1425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贰万伍仟元整)

第4条:施工时问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适合水稳层摊铺的路面,供乙方施工。若甲方未按时交付合格路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5条:水稳设备使用及维修

1、本套设备石料大小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如石料超标对机械造成的损坏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施工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由第三方人为损坏,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行,甲方应提供相关的配套设施。(如水、油料及装载机、养护期水车、工程保障人员及运输等)

附表: 路面工程配套机械清单

1、400型水稳拌合机 1套

2、发电机150KW 1台

3、7.5米摊铺机 1台

4、20吨钢轮 1台

5、机械操作人员 7名

6、50型装载机 2台

7、洒水车(摊铺作业期) 1台

(二)沥青油面

第1条:沥青设备名称、数量、价值及使用地点。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见附表

价值:¥10000000.00(大写:壹仟万元整。)

数量:1套

第2条:承包方式:

(1)乙方按照包人工及机械设备的形式承包;具体施工部位统一由甲方安排;

(2)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及机械设备,机械摊铺及压实沥青 路面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以及前场普工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原 材料供给,运输,施工现场道路封闭、交通指挥设施及工程保障人员 和后场普工由甲方负责。

(3)甲方及时提供拌合楼所使用原材料及燃煤,燃煤热值需达到6000大卡以上及符合国家标准的油料。若因原材料,油料不合格对机器造成的损失及延误工期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4)施工期间原材料的用量、配合比、沥青料的摊铺厚度由甲方派专业技术员负责。沥青油面摊铺完成后的后期养护由甲方负责。

第3条、油面价格

工程总面积为约19万平方米,单价为12元每平方米,总价 为人民币22800000.00元(大写:贰佰贰拾捌万元整)

第4条:沥青设备使用及维修

1、本套设备石料大小应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如石料超标对机械造成的损坏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施工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由第三方人为损坏,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行,甲方应提供相关的配套设旋。(如水、油料及装载机、水车、工程保障人员及运输等)

(三)乳化沥青透层油

乙方将生产好的乳化沥青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为 工地,做好喷洒准备后,乙方进行喷洒。喷洒面积为约19万平方米, 单价为2.7元/平方米,总价为:513000(大写:伍拾壹万叁仟元整。) 在喷洒过程中甲方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路沿石及周边的污染,喷洒完 成后应封闭施工现场至少4小时等到乳化沥青完成破乳后方可摊铺, 道路清扫,洒水,交通管制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只负责喷洒透层油。 附表: 路面工程配套机械清单

1、20xx型沥青拌合设备 1套

2、发电机100kw 1台

2、发电机500kw 1台

4、7.5米摊铺机 1台

5、12吨钢轮 1台

6、26吨胶轮 1台

7、机械操作人员 12名

8、透层油洒油车 1名

9、洒油工人 3名

二、质量标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满足相关的技术规范规定要求;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相关的技术规范规定要求;

三、付款方式,金额

1、工程总面积为约19万平方米,合计单价为22.2元每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4218000.00元(大写:肆佰贰拾壹万捌仟元整)(注:包括水稳,油面,透层油,总合计价格)最终结算以工程实际面积为准。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签订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工程款为¥ (大写: ),乙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好 后,甲方再支付 工程款¥ (大写: ),甲方在工程完工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工程款为¥ (大写: ),余下 工程尾款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如果逾期未付每天按万分之六的违约金一并支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铺设道路后勤保障所用车辆。

2、后场所需小工由甲方安排管理,原料、成品料运输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有原材料由甲方及时堆放到搅拌现场,不能影响工期,若因甲方后期的人员及材料配备不到位所造成的工期延误 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施工期间原材料的用量、配合比;水稳料、沥青料的摊铺厚度 由甲方派专业技术员负责。

4、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及其他工作的技术交底;

5、材料送检,配合比试验资料及施工过程资料及工程验收由甲方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自备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和普工(含机械操作手报酬)并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技术规范施工。

2、乙方进场时间:甲方转款后符合施工条件 天内乙方机械进场进行机械调试。

3、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因天气原因造成无法施 工,则工期顺延。

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乙方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范文明施工,乙方只负责我方技术员及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若因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由乙方承 担。甲方安全员负责工地小工的工作安排,及安全教育。若因其它方 面引起的安全事故,甲方付完全责任。

3、甲方应维护施工秩序、交通秩序并确保乙方安全施工,否则,甲方应承担完全责任。

六、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在当日停工,如付款后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进入施工场地正常施工后,如因甲乙方原因造成工地停工,停人工时间不能超过每月三天,若超出三天,甲方每天赔偿乙方损失叁万元整。此条款对甲、乙双方同等约束。

3、未经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20%的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 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根据人民法院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 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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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涂料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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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行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甘泉县下寺湾镇惠民家园及梦泽园小区

1#—6#楼

1.2 工程地点:甘泉县下寺湾镇

1.3 结构形式:砖混结构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范围:外墙保温涂料

2.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 承包工程造价

3.1 外墙保温;涂料二项按实做面积含税结算,外墙保温按实做 元每平米,外墙涂料按实做面积 元每平米。

3.2 乙方负责工程材料的检验,备案等,材料检验备案费用乙方自理。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4.1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材料标准、工艺标准、验评规范、规范强制性条文以及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技术交底等进行施工。

4.2 乙方在质量管理中按标准自检配合甲方检查验收,如质量达不到要求,所有停工、返工、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3 因质量达不到标准和项目部的要求,甲方有权强行使其:①返工;②停工;③清场退出。

4.4 乙方必须做好工人的安全、质量、进度交底。班前教育及班前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质量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第五条 施工工期

根据公司和项目部对该工程进度的安排,乙方承包工程于___年__月__日完工。因开工条件及不可抗力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6.1 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乙方要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如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6.2 乙方进场前必须购买工伤保险,乙方组织的自己作人员学习、掌握并执行现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以甲方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乙方负责人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出现“三违”现象,如出现任何事故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负。

6.3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乙方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除现场有的,其它自行解决。施工机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同时必须按规定为工作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劳务保护用品。

6.4 乙方发生人员伤亡时,必须按要求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管其事故责任在何方,必须做好伤员的抢救和事故善后处理。

第七条 材料要求

1. 外墙保温为40厚B1级挤塑聚苯板(其他不同部位、不同厚度聚苯板除厚度不同,其它不变)。 保温网格布及膨胀螺丝、砂浆、滴水线条、外墙涂料、腻子等符合项目部指定标准。

2. 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废料,乙方必须清理干净。

第八条 工程付款的结算及保修期

8.1 工程付款:乙方垫资 万后,按工程进度付给

乙方工程量的 %,在公司和项目部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 %,扣留乙方保修金为按工程总造价的5%,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时限从竣工之日算起。

8.2结算方式:按实做面积计算。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式一份,一份保存公司财务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 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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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金都花园施工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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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县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县人民政府批准修建,--县 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择优的基础上,确定了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公路工程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全长 公里,路基宽 米,

路面宽 米。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按工程施工图纸,路面宽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层宽 米,厚 厘米。

2、施工工期: 个月。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质量:按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

资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 万元结算,实做实收,不含税。

第二条 工程图纸

公路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提供日期为本合同签订日期,施工图纸提供壹套。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监理工程师(理事会)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理事会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计量、签证等技术工作职权,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

第四条 乙方驻土地代表

公路项目经理部为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机构,其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迁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迁移的工作,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在15天内负责办理好施工所需电力、通讯等外接线路的联系、协调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处理当地群众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纠纷、争执、冲突,防止不良事故的发生。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工期顺延。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告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保卫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暂时停工

一旦驻工工程师发出指令,乙方应按照驻工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合同工期不予延长,一切费用业主不予补偿。

第八条 工期和延误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个月,乙方应根据交工验收的规定在合同工期内或批准后的延长工期内完成,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

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

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应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驻工代表在与乙方适当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延长工期的天数。

3、除2款规定给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无法按上级规定的时间验收和影响上级补助资金,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继续承担完成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的检查,并为此提供工作方便。按照检验人员提出要求进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达合格以上工程

2、评定标准:按照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门、会昌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的规定。

3、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工程”这个条件,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返工费用,工期不变。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具有复盖、掩盖的隐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通知应包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备好验收签证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返工,重新验收至合格。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造价即为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不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基础工程未能按图纸要求的尺寸、标高进行施工,经驻工代表、监理检测,驻工工程师报业主批准确定的工程量增减。

第一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1、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可具体明确)

2、最终支付时间要具体明确。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

1、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从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质保金的退回: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第一十五条 材料供应与材料试验

1、 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除水泥外,如无其它约定)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提货、验收、运输、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要求,乙方对所有验收材料质量负全部责任。

2、材料试验检测

(1)、本合同工程须严格按试验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常规试验检测及有关专项检测和试验,试验检测统一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须进行检测,提交检测合格证明,经驻工代表签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本工程的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两次。

2、验收的法律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前款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初验收申请报告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向甲方提供下列竣工资料:

(1)、工程竣工图表。

(2)、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a、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b、试验检测报告:主要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

c、施工原始资料: 强度检测试验资料、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3)、施工原始记录。

(4)、施工总结。

4、当工程初验不合格,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除没收质量保证金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视为违约,除相应顺延工期外,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于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生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甲方可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事故责任或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关于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关于保险: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各自为工程及施工人员保险、费用各自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内容一部分。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终止和份数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章齐全,经审签监证后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终止。

3、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分别报送县交通局和乡镇政府备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监证单位(盖章)

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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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楼房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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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甲方决定将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除电梯外,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项目。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如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扣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

五、合同价款:固定单价合同:砖混结构人民币800元/2;混凝土结构人民币1050元/2。

六、合同工期:总工期为天,开工日期_____。如不按时完工,每推迟一天罚款叁仟元。

七、开工前水、电由甲方接到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使用,但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八、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_实际工程量。

九、主材进场:该工程项目所有的材料必须使用国标产品,如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工地,造成甲方损失,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付款方式:开工前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封顶后支付%的工程款;工程内外墙装饰装修结束后,支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保修金为5%。

十一、保修时间:从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联系现场工程师,向乙方提供现有导线网点、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对乙方测量数据进行审核。

2、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图纸。

3、负责与现场工程师、上级单位等有关部门的联系。

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任务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和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具有否决权,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

5、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施工能力和进度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范围和工程数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分项工程施工图和上报开工报告,

自行完成测量、试验工作。

2、根据甲方要求,确保组织相应的资金、人员、设备、材料、仪器进场,完成工程的施工。

3、对所承担工程的质量、进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负全部责任,接受甲方、现场工程师等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处理。

4、单项或全部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清理场地,费用自理。

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或工期延误,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6、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合格的施工资料。

7、合同期内接受并执行甲方及有关部门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或指令。

8、竖立甲方规定的各种标志标识,保证现场文明施工形象。

三、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行业部门标准、规范、制度和政策。

2、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的工作。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能履行本合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或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并暂时停止一切支付,如能及时改正即可恢复正常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或分割其承包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除应赔偿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必须返工,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信誉造成的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并收回本工程。

第四条、安全施工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2、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附则

1、在本工程的施工和对外交往中,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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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钢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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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以下工程项目的桩基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综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与工程量:

1、工程范围:

2、工程量:根据地质资料和设计图纸,暂定桩长为米,桩位个。

产品规格 PHC400*95 AB型 约 米。

第四条、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该工程。

第五条、单价与结算方式:

1、单价:PHC400*95 AB型 管桩包工包料单价 元/米;桩基础工程造价暂定为 元( 元)

2、结算方式:按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超出设计标高部分1米部分工程量由甲方承担,超出设计标高1米以上部分工程量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付款方式:

第七条、工程期限:

1、经双方协定:工期为二0xx年x月x日至二0xx年x月x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雨天及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签证延期),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商定,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八条、甲乙双方主要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办理全项工程规划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供本工程的基础设计图纸(一式三份)、地质钻探资料、水准点场地的规划标志、轴线定位等施工依据(一式一套),并协助乙方作好轴线复检。场地基线移交以及开工日期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清除地上、地下、高空障碍物等,达到桩基施工条件;桩基施工的水费、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4、协商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旧基础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确认工期顺延签证及所增加按实发生的费用。

5、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现场监理、签证及工地协调工作。

二、 乙方责任

1、按轴线定好桩位,确定施工顺序,保证桩位准确。

2、乙方派驻施工现场总负责人

3、听从甲方及有关人员的指挥,做好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的竣工资料(一式份)。

第九条、竣工验收和结算:

1、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三天内不予签章,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批准,即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2、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还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书,甲方自收到工程结算书起十天内将结算书审核签收完毕。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签收完毕或在签审后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甲方应支付乙方签收工程结算书欠款总额的每天0.1的罚金。

4、乙方未按时竣工,每延长一天按该工程总额的0.1收取罚金。如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者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的,依法向沈阳市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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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混凝土道路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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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

乙方:__

因__年__月日__下暴雨,造成__段发生了塌方,非机动车道无法行人、行车。经请示领导同意,将此塌方地段的土方挖运及清理工作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1、承包内容:清理及挖运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内的土方,修整该段边坡,避免再次发生塌方。施工时,发生的工程量以我委委派的人员计量为准,工程造价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2、工程结算办法:挖机费按元__/小时计算,土方挖运按__元/车计算,以上单价含一切税费。

3、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把握质量,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并负责竣工后道路的清洁。

4、工期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力、物力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保证在今日内顺利完工。

5、安全施工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6、付款办法:要求乙方全额垫资建设,在工程验收合格付清。

7、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两份,自签合同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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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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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五岭电信大楼夜景亮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施工工期、包施工质量、包施工安全、包工包料

四、工程内容:夜景灯光亮化项目

五、工程造价: ( 元),以上造价为含税价,工程预算见附表1(夜景亮化工程预算表)。

六、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夜景亮化工程产品的质检报告及合格证;

2.乙方负责工程的整体施工及系统工程,包括设备供货、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工作;

3.乙方承包甲方施工的夜景亮化工程,必须按照郴州市规划局(函)郴规函【20xx】268号《关于郴州电信办公楼夜景照明方案的批复》文件的设计方案要求、夜景亮化效果、灯具布臵图等要求施工,保证达到质量、效果要求;

七、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及时组织工程验收,按期支付工程价款。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协助工作。

乙方责任:

1、施工前编制组织设计,严格按规定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如期完工和交付,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工程竣工后,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条件修理,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将五岭电信大楼原亮化设施拆除,并将拆除的电源线等物品交甲方。

八、安全责任:

1.在使用甲方设施时应注意安全措施,保持院内的整洁,如有损坏,乙方应无偿修复、赔偿;

2.晚上加班时不得大声喧哗,及时清运垃圾,在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并外运;

3.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否则造成一切工伤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安全承包合同书见附件2。

九、验收及保修:

1、乙方完成施工后,应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甲方接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后,应于七天内组织规划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

3、本工程保修二年,第三年免人工费只收取材料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十、施工期限:20xx年9月20日完成,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施工则工期顺延。

十一、工程费结算与付款:

工程竣工后,经规划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一个月内一次性付工程款的90%( 元),工程余款10%( 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二年,保修期一年后付质量保证金50%( 元),保修期二年后付清质量保证金余款。

十二、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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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拆迁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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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房屋拆除工程承包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二、拆除工程范围: (具体见甲方提供的图纸)。

三、房屋拆除工程承包费:房屋拆除所得的钢材、砖块等材料归乙方所有,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承包费给乙方。

四、承包保证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缴纳20万元工程承包保证金给甲方,甲方应在房屋拆除工程顺利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五、工程施工期:月,自年月日至年

六、甲方责任:1、应协调好工程的断水、断电工作;2、及时处理来自外部的干扰、阻挠房屋拆除施工人和事。

七、乙方责任: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将需要拆除的房屋四周搭建手架及防护网;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3、对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事故及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失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4、按时完成房屋拆除、废土废渣清理清运。

八、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完成房屋拆除及废土、废渣清运,则应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元给甲方,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逾期超过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全部承包保证金(未搬迁和未签合同户不含合同内)。如下雨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拆迁时间可顺延。

九、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由工程所在的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乙方承包保证金打入甲方之日生效。

甲方的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的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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