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
受聘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的常______年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友好协商,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委派
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或:组成法律顾问服务小组)并提供约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行职务。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法律事务工作。
第二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提出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乙方可以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2、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修改、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并提供相应专业法律意见;
3、根据甲方要求,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企业理顺劳动合同关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商务谈判等法律风险控制;
5、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涉及公司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公司股权重组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6、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在企业进行债务清收以及对有关侵权行为进行权利维护时签发律师函,以非诉讼方式协助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有关费用);
7、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偿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以及其他索赔、追收债款等)。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师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师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师办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紧急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双方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联系和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对一般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可采取口头解答、签署律师意见等形式予以解决。对重大或疑难的法律事务,乙方可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1、经双方协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具体付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
2、甲方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以外的其他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在市市区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费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乙方到之外的差旅费、食宿费和通讯费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工作费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进行支付,具体金额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时,须与乙方另行办理相关手续,代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3、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5、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如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律师在服务期间不称职,经双方负责人沟通并充分听取乙方律师的陈述意见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顾问律师。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
6、乙方委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依据《律师法》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见甲方不予采纳或予以改变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律师应严守甲方的相关秘密,对因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协商解决。
2、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协助委托人办理完毕非诉事务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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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旗下讲话稿:学习法律知识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什么是快乐呢?快乐是一种积极的态度。
也许你会说,唉!学习哪有什么快乐可言呀?不,你错了。事实上,学习的快乐可以在学习的过程中获得,只不过,你尚未发觉。
当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做出一道难题的时候;当一篇你总背不出的课文,你凭着你的毅力,终于背了出来的时候;当一个总弄不懂的问题,你终于弄懂了的时候;当你掌握了一些新知识的时候……这些时候,难道你不快乐吗?
合作中的学习,你一言我一语,其乐融融;竞争中的学习,你出招我拆招,紧张刺激,互相激励;成绩优异,可以冲刺更高的目标了,你该快乐;成绩平平,有更大的空间可以提升,你应该快乐;成绩落后,你该有多强大的反冲力啊!相信你的自信,会产生很多的快乐。
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希望大家都能做一个快乐的读书人,让自己的真实和梦想,在书本里作一次愉快的旅行。幸福,不是十年寒窗之后的报偿,而是快乐学习中滋滋有味的真切体验。同学们,让我们与书相伴,和理想相伴,在学海中扬风搏浪,享受学习给我们带来的快乐,健康成长吧!
谢谢大家!
篇2: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及宗旨:
1.勤勉尽责,竭诚服务;
2.及时高效,准确合法;
3.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本着防范为主的宗旨,既重视处理当前的法律问题,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第二条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项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师对甲方日常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1.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供甲方采用;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4.接受委托,代理甲方参加国内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协议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7.协助甲方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申报专利,公证、保险,申请银行贷款,进行技术转让等事项;
8.接受甲方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9.帮助甲方培训法律事务人才,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对个人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二、乙方代理甲方参加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或办理重大非诉法律事务时,双方需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相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第五条法律顾问费
双方商定,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法律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乙方律师为甲方到外地工作时,所需差旅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误或延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法律顾问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时,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和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200x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篇3:党组织鉴定意见
党支部对中共预备党员转正考察的鉴定意见:
1、该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主动征求党内外意见,注意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较好地完成组织交予的各项工作,得到大家的肯定和好评。
2、该同志在思想上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在学习上勤奋刻苦,力争上游;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尽职尽责;生活上助人为乐,待人友善;得值得肯定。
3、该同志主动征得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的帮助和指导,进步较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表现积极。
4、该同志政治坚定、思想稳定;工作上勤奋努力,任劳任怨,能圆满完成组织上赋予的各项任务。平时为人正直、严于律已,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形象。表现突出,体现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篇4:国旗下的讲话稿普及法律知识
童年七彩斑斓,美不胜收,让我们在傻傻的欢笑中长大,勇敢,成熟。成为记忆深处最珍贵的一页。
金色的阳光洒向小小的石板路,为何宁柠走在小路上。忽然,一只伏在臭水河木板上的小刺猬,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好像一动就会沉到水里似的,看它可怜巴巴的样,我的爱心“决堤”泛滥了。脑袋里紧绷着一个念头:要救它!
我一只手紧紧的扣在了岸边的石头上,另一只手向着小刺猬的方向延伸,试着慢慢的靠近它。双脚一动不动的踩在嵌在河沿的石头上,坚如磐石。慢慢伸长胳膊,快了,就快碰到了。此时的我,恨不得马上变成佛祖坐下的“长寿罗汉”,这样手就可以无限延长了。可是,现实往往与幻想“唱反调”。我一个重心不稳,完蛋了,往后一倒,马上就要一头钻进臭水沟,幸好,有宁柠拉住了我。呼——好险啊!
我压了压惊,壮了壮胆,以一副即将“英勇就义”的姿态迈向河沿,做了一个高危动作:宁柠双手拉着我的左手,我一直叫直接踏在了木板上,现在的我构成了一个标准的“大”字。手慢慢地向小刺猬伸了过去,再长点,再长点。耶!终于碰到它了。乐极生悲,我的鞋子“光荣”地沉入了臭水河里。我的脸立刻暗了下来,手忙脚乱之中,我艰难地爬上了岸。看着我“光荣牺牲”的鞋子,和已经脱离险境的小刺猬,我们都傻傻的笑了。
小刺猬大救援,成功!
当然,这只是我们美好有趣童年的“万分之一”,我还做过一连串的“傻事”呢!看见可爱的小猫想亲它,结果我被抓伤了;帮别人看小孩,结果我哭了。但是最让我开心的,还是刺猬大救援了。因为它让我学会了善良、勇敢和坚持。
童年的历程短暂却美丽,它让我们变得勇敢坚强,成熟干练,心地善良,持之以恒……所以最美好的时代是童年!
篇5: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_____、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_____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13.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15.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16.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适用于客户聘请律师为其提供经常性法律咨询服务;若客户需要委托律师进行代理活动,尚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2.签约之前,客户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语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咨询。
3.本合同书所列条款由浙江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篇6: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尚衡(法律顾问)第15-04号
甲方:
乙方: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
二、甲方指定甲方的 为法律顾问联系人。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法律顾问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文件。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和甲方公司内部事务乙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法律顾问提供各项资料文件,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文件导致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四、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为贵司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如下:
(1)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标的额一定数额以下的不再另行收费。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国内外的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谈判和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规定,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财务资产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7)应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法律讲解, 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8)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信调查和其他法律事务的调查、取证工作;
(9)应甲方邀请,参与甲方重要的业务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10)对甲方的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对决策事项提出法律风险评估意见;
(11)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务
五、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聘用法律顾问年费人民币 元整。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
六、法律顾问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非诉、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标的额在10 万元以下的乙方不再收费,标的额超出此限的,乙方应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具体费用双方另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合同约定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九、甲方应承担法律顾问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差旅、通讯、资料等费用。
十、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协议,法律顾问费全部退回甲方;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法律顾问费乙方不予退回。
十一、法律顾问因过错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的,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费的范围内对甲方给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壹年,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王凤山
地址: 地 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7:年终法律顾问工作总结与计划_顾问工作总结_网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分公司各部门,尤其是风险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代理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宝来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代理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篇8:2025年法律服务所工作计划范文_工作计划范文_网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拓展我所法律服务案源,为加快竹管垅社会民主法制化建设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根据县局精神,制订本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1、认真落实政治业务学习、内强素质
把政治理论知识、所务管理各项制度、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办法、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等纳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根据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坚持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使全所人员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知识水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在依法开展执业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主动地配合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认真开展疑难案件讨论,促进内部学习和交流
对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是集思广益,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在对疑难案件的讨论过程中,不同意见的交流和辩证,不仅可以找到解决案件的准确依据和最佳途径,更重要的是不断增进全所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同时,也为大家在今后办理同类案件中积累宝贵的经验,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3、坚持认真贯彻执行统一受案、统一委派等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成效。
二、扩大监督渠道。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在门前开辟法律服务业务公开栏,对业务范围、执业纪律、责任追究承诺等公开公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收费标准和办案程序。以制度的公开,扩大监督渠道和监督力度,促使从业人员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时刻警示从业人员规范行为,依法执业,竭诚为社会服务,以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三、以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的开展促进业务量的提升
善于抓住有利时机,如“3.15”维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平时配合司法所深入基层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如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基层法律服务在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在指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理解法律知识的同时,注意引导群众走依法维权之路,正确处理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纠纷。通过宣传,不仅可以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秩序稳定,邻里团结和睦,更重要的是开辟案源,提高业务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四、以整肃内务为抓手,促进所务管理规范化
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专门负责人员,严格统一收案、登记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力度。对业务工作实行分类登记,做到账目往来清楚,收案登记明晰,卷宗内页排列有序、内容完整,促进所务管理的规范化。
通过各项制度的健全落实,力争在完成法律服务所主任质量化管理责任目标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篇9: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本格式与写法[页2]_可行性报告_网
e.
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用图表的方式表示出最基本的数据流程和处理流程,并辅之以叙述;
f.
在安全与保密方面的要求;
g.
同本系统相连接的其他系统;
h.
完成期限。
2.2目标 说明所建议系统的主要开发目标,如:
a.
人力与设备费用的减少;
b.
处理速度的提高;
c.
控制精度或生产能力的提高;
d.
管理信息服务的改进;
e.
自动决策系统的改进;
f.
人员利用率的改进。
2.3条件、假定和限制 说明对这项开发中给出的条件、假定和所受到的限制,如:
a. 所建议系统的运行寿命的最小值;
b.进行系统方案选择比较的时间;
c. 经费、投资方面的来源和限制;
d.法律和政策方面的限制;
e. 硬件、软件、运行环境和开发环境方面的条件和限制;
f. 可利用的信息和资源;
g. 系统投入使用的最晚时间。
2.4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方法 说明这项可行性研究将是如何进行的,所建议的系统将是如何评价的。摘要说明所使用的基本方法 和策略,如调查、加权、确定模型、建立基准点或仿真等。
2.5评价尺度 说明对系统进行评价时所使用的主要尺度,如费用的多少、各项功能的优先次序、开发时间的长短 及使用中的难易程度。
3对现有系统的分析 这里的现有系统是指当前实际使用的系统,这个系统可能是计算机系统,也可能是一个机械系统甚 至是一个人工系统。
分析现有系统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阐明建议中的开发新系统或修改现有系统的必要性。
3.1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 说明现有系统的基本的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此流程可用图表即流程图的形式表示,并加以叙述。
3.2工作负荷 列出现有系统所承担的工作及工作量。
3.3费用开支 列出由于运行现有系统所引起的费用开支,如人力、设备、空间、支持性服务、材料等项开支以及开 支总额。
3.4人员 列出为了现有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所需要的人员的专业技术类别和数量。
3.5设备 列出现有系统所使用的各种设备。
3.6局限性 列出本系统的主要的局限性,例如处理时间赶不上需要,响应不及时,数据存储能力不足,处理功能 不够等。并且要说明,为什么对现有系统的改进性维护已经不能解决问题。
4所建议的系统 本章将用来说明所建议系统的目标和要求将如何被满足。
4.1对所建议系统的说明 概括地说明所建议系统,并说明在第2章中列出的那些要求将如何得到满足,说明所使用的基本方法及理论根据。
4.2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 给出所建议系统的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
4.3改进之处 按2.2条中列出的目标,逐项说明所建议系统相对于现存系统具有的改进。
4.4影响 说明在建立所建议系统时,预期将带来的影响,包括:
4.4.1对设备的影响 说明新提出的设备要求及对现存系统中尚可使用的设备须作出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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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设立投资公司法律意见
一、合同双方
借方:
贷方: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自至,共计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
(a)按年利率%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借方(盖章):_________贷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劳动业务法律文书 竞业限制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已经(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____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_______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等等。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______________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_______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二)甲方承诺: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由乙方到甲方领取或甲方通过银行、邮局支付。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机关提存。乙方是否拒绝领取,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项(一)乙方承诺(1)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 元整,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在甲方工作年收入的2 倍,并且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返还甲方。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项(一)乙方承诺(2)、(3)款所列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 元整。金额为乙方在甲方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的 5 倍。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甲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又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
3、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甲方承诺”的义务,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达到一个月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80%的,视为拒绝支付)。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五、合同的效力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2:聘用法律顾问合同书
甲方:
乙方:遵义市 法律服务所;
甲乙双方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应甲方聘请,乙方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是: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拟制、审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为甲方内、外纠纷的调处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为甲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等;
三、根据工作需要,法律顾问有权查阅甲方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报表等。在办理法律事务期间,法律顾问还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了解情况、收集证据;
四、在顾问工作中,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或委托事项所涉及到的事实,不得隐瞒或者捏造事实。法律顾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依照约定,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聘金 元,付款方式为: ;
六、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均应自觉共同遵守,不得违反或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务时,在无特殊情况下,法律顾问还应保证随叫随到,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额据实报销;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八、补充事项:
九、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分执,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13:2025年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85.13%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还有少数14.87%认为无关;
2、54.87%的大学生秉信法律能为他们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纠纷,维护切身的利益,8.21%却认为不能,还有36.92%认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会逐渐完善;
3、23.59%的大学生对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学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彻;
4、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过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通过国家普通法宣传这一途径的占最少数,为10.77%;
5、问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一件伪劣的电子产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货的措施,13.85%大学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认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问:某人经过一栋楼,刚好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脑受了伤,导致下半身瘫痪。他的家人去了那栋楼挨家挨户地问是谁家掉下来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认。那他该怎么办?
其中1.54%认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认倒霉,88.72%赞成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学生主张把整栋楼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学生认同“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的说法,其余87.69%则反对;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9、83.08%大学生认为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业宣传属侵权行为,8.21%大学生持相反观点,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权与否;
10、如果被侵权,5.13%大学生认为“无所谓,反正对自己也没多大的影响”,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决,甚至有1.03%坚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决,67.69%大学生则希望通过老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1、对于大学生闯红灯或骑自行车载人的行为,15.38%以为不必大惊小怪,10.77%认为要严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学生主张应加以处罚,65.13%认为应加强宣传教育;
12、50.26%大学生认为法律的执行在新闻、报刊、电视、广播等舆论的监督下最有效,18.97%认为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的监督下行之有效,23.08%认为群众监督更有力,4.62%认为这取决于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最后有3.08%表示说不清;
13、79.49%大学生同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14.36%则不认同,6.15%觉得得看钱数目大小,如数额较大则同意,数额小就无所谓;
14、80%大学生认为任意毁坏公共垃圾桶的行为属违法行为,13.33%则认为不违法,还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种行为是否违法;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仍有14.87%大学生认为法律知识与他们的生活无关。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普遍认为专业知识才是他们应该努力与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把时间浪费在学法律知识上并不能获得什么实质性利益,是极愚蠢的行为。据我切实了解,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课上基本卧倒一大片,更谈不上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对于学生在课堂看其他与课程无关的读物或睡觉或听音乐等一切做与法律无关的事的现象,也司空见惯,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学传统”了,这师生“默契”潜滋暗长,发展得顺乎自然。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贫乏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确实比较枯燥,老师授课方式又缺乏生动性,导致课堂气氛呆板,学生昏昏欲睡,鲜有积极性;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获得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
2、,教学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课加上教师死板的教学方式更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社会著名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实践性的增强: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3、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达到开拓视野,深入社会,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的效果;
4、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使学生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
目前,公民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薄 ,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障碍 ,所以 ,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 ,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们大学生的义务。
篇14:国旗下讲话稿:学习法律知识
尊敬的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xx班第一范文网。
伴着炎炎的夏日,在这鲜艳的国旗下,我想送给大家一句话:热爱学习,做学习的主人。
同学们,文化科学知识是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现在同学们只有掌握好基础知识,将来才能掌握更深的专业知识。然而,知识的海洋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大自然好象是一部永远读不完的“巨著”,蕴藏着无穷无尽的奥秘。事实证明,如果我们一直处在被动的学习状态下,我们将永远做不了学习的主人,而只会产生厌倦心理。我们只有具备了勇于实践的求知精神,多一份思考,多一份观察,勇于探索,才能主动地去学习。
美国有一位著名探险家,名叫约翰〃哥达德,他15岁就将自己想干的大事列了一张表,题名为“一生的志愿”。他的目标就像一盏航标灯,给茫茫大海中的航船指明了方向。哥达德之所以得成功,确立目标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目标的力量是多么神奇啊!
热爱学习,首先也应该确立学习目标。同学们,你有自己的目标吗?古人说得好:“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里的“预”就是事先确定目标的意思。我们在总目标的前提之下,可以确定一个一个的小目标,比如:要在一个月内养成先做作业,再闲聊的习惯,要在每天抽出半小时阅读课外书籍等。一个目标达到了,我们还可以确立下一个目标,这样逐步达到最终目标。让我们尽早确立一个奋斗的目标,知难而进,去迎接求学路上一个又一个非凡的成功吧!
热爱学习,还要有战胜困难的耐心,有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执着精神。同学们,你们是否有过这样的体验?假如你要在校运动会上夺得冠军,你要付出多少个日日夜夜的汗水!假如你在期末考试中考取了优异的成绩,那是平时用多少时间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我们确立了学习目标后,要实现它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如果你有了战胜困难的耐心,有了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执着精神,你在学习上会有更大的收获。 热爱学习,还得有一个好的学习习惯。好的学习习惯就好比一把打开知识宝库的金钥匙,它会帮助我们更好、更快地掌握知识。那么,怎样才能养成好的学习习惯呢?我想大家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也就是天天想一想,我今天的习惯好吗?还有哪些要改进的地方?然后在以后的生活中逐渐将不良的行为纠正过来,使正确的行为促进我们的学习。
同学们,“无限风光在险峰”,攀登科学高峰也许需要你遍洒辛勤的汗水,奋斗的泪泉,但只要你热爱学习,成为学习的主人,那么你会发现这辛苦中无限的甜蜜,这付出中有更多的收获!
同学们,真诚祝愿你们——热爱学习,做学习的主人!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篇15:法律拥军谱新曲 与时俱进铸长城_调研报告_网
法律拥军谱新曲 与时俱进铸长城 ——xx区司法局 “双拥共建”主要做法及体会 xx区地处南京东郊,方圆320平方公里,人口近40万,29家部队。近年来,xx区司法局作为区“双拥共建”成员单位,根据我区双拥共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区双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拥军职能优势,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军营”活动,着力维护驻区部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利用调解、诉讼、代理等手段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军地双方的充分肯定。法律拥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把法律拥军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法律拥军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延伸和拓展,是双拥共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司法局对“法律拥军”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年初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议研究“双拥共建”工作目标的分解和落实,部署该项工作;二是组织全局干警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全局上下统一了思想,认识到开展法律拥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司法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从维护部队稳定、促进国防建设的高度出发,发挥职能优势,把法律拥军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拥军优属、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三是将法律拥军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规划,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通过建立相应的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法律宣传进军营,法律援助进军营,推动法律拥军工作深入开展。现全局系统已形成了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律援助中心、宣传科、基层科等职能科室开展具体工作”的工作格局。 二、分工明确,组织落实,建立法律拥军网络体系 我们重视依托自身的职能优势,建立健全军人军属维权组织网络,让法律拥军工作贴近军人军属,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一是设立专门维权分部,使涉军维权工作更加贴近军人军属生活。XX年,我们在区人武部直接设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维权工作站”,开通了一部维权专线电话,直接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投诉和法律援助申请,拓宽了军人军属维权渠道,方便了军人军属的维权求助。 二是实现网络联动,将涉军维权工作延伸到街镇社区。XX年以来,我们在全区8个街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涉军维权工作延伸到街镇社区。构筑了区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维权分部以及各街镇工作站在内的三级维权网络,为军人军属提供联网服务。我们明确将军人军属作为法律援助的优先对象,适当降低他们的援助“门槛”。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果。在维权工作中,我们向军人军属发放了法律援助联系卡,益民法律服务所还实行为军人军属免费咨询的制度。 三是依托148法律服务专线,把政策法规送到军人军属身边。我们依托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实现区法律援助中心和街镇工作站联网服务,军人军属遇到法律问题,只要拨打148电话,就能了解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得到满意的答复。去年6月,驻区94679部队军官周某来电咨询,他的爱人是一名下岗职工,想开一家个体饮食店,询问在工商管理和税收征管方面是否享有优惠政策。当时已近下班时分,法援中心也没有相关政策规定,但工作人员请周某留下了联系电话,承诺第二天就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第二天一上班,工作人员就来到了区工商分局和尧化街道地税所,咨询到详细的政策规定,并立即反馈给周某,周某对法援中心的热情服务表示十分的感谢。 三、勇于探索,注重实效,法律拥军工作成绩明显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法律拥军工作氛围 我们积极向群众宣传国防教育和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的法律知识,使群众了解到开展法律拥军是推动依法治国和军民共建的需要,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律拥军氛围和军民积极参与的生动局面。 一是纳入规划,加大宣传力度。在制定“四五”普法规划时,我们将学习宣传《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日常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纳入考核目标,利用普法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区深入开展。各单位、各部门将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两法作为一项硬性任务认真落实,在学习宣传中举办了文艺汇演、板报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现役军人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群体,XX年我们又将这类群体扩大至即将走入部队的新兵。在去年的“法制宣传月”期间,我们会同区武装部,面向即将应征入伍的180名新兵,开展了一次以《兵役法》、《宪法》、《民法通则》和《刑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常识教育,并向每人赠送了一本法律书籍。 二是拓宽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我们积极与新闻媒体联手,先后与区电视台、〈钟山之声〉电台、〈报〉、〈金陵晚报〉法苑工作室合作,宣传为军人军属维权的典型案例,让局长“走进直播室”,公开法律援助信息和资料,帮助军人军属了解依法维权知识,引导他们树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三是把握时机,增强宣传效果。每年我们都利用庙会、“建军节”、征兵时期等有利时机,在街镇社区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组织社区和单位的板报宣传军人军属维权工作的有关知识,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到部队,为军人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去年9月,我们会同区人武部、区妇联、区民政局、区计生局等部门,带领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来到驻区部队临汾旅,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向部队赠送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指南》等法律书籍100套,发放各类政策法律资料500份,还针对部队官兵涉法问题比较集中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开设了一堂《婚姻法》知识讲座。讲座之后,现场解答了官兵各类涉法咨询41件。 (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倾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军人军属的涉法问题和纠纷不断增多,涉及婚姻家庭、赡养扶养、房产、继承和优抚优待等多方面,我们从巩固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各方面的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倾心倾力做好军人军属维权工作。 一是发挥人民调解功能,让涉军权益纠纷温情化解。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涉法问题往往是发生在官兵家庭中的多,发生在官兵本人身上的少,但发生在
军人家庭中的纠纷如不能及时妥善的解决,同样会影响军人的安心服役。运用调解的方式往往既能解决了纠纷,又保护了家庭关系,将纠决解决在萌芽状态,既避免了严重侵权事件的发生,也避免了军人军属的诉讼之苦。今年3月,驻区某部队军官李某向xx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李某弟弟因病去世后,其父母与弟媳因房屋拆迁款的分配闹起了矛盾。父母认为,儿子死了,媳妇就成了“外人”,而且儿子生前住的房子是老两口花钱盖的,房屋补偿款应当归他们。而媳妇认为老两口在丈夫活着的时候就和他们分了户,房子就落在了丈夫的名下,这钱按照拆迁政策的规定应当归自己,双方都要李某为自己主持公道,李某的正常工作受到了很大影响,只好请法律援助工作站调解该纠纷。法援工作站同志先后约见和上门做工作三、四次,通过~律、讲道德,进行教育、说服和协调,最终化解了该纠纷,双方达成了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协议。今年2月,八卦洲鱼苗厂与原退休党委书记,志愿军退伍老战士裴某因企业改制,签订工龄一次性买断协议事宜发生了纠纷,该镇法援工作站同志得知后,主动介入调解,向裴某宣传、讲解政策,最后说服了裴某从大局出发,和单位签定了协议,化解了纠纷。去年以来,全区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咨询10余起,调处类似涉军纠纷3件,件件都能~解决,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是发挥诉讼代理功能,为军人军属撑起依法维权的“保护伞”。去年11月份,我区一女青年陈某来到燕子矶街道法律服务所,要聘请一位法律工作者做代理人,办理与丈夫钱某的离婚事宜。该所顾主任了解到钱某是驻区部队空军5库的现役军人,双方婚前感情基础就不是很牢固,女方认为男方感情不专一,婚后常为琐事发生矛盾。陈某还曾写了一万字的材料寄往南京军分区和钱某单位反映他的情况,给钱某在单位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法援工作站顾东斌主任非常慎重,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多次主动来到男方所在部队的政治部门,向有关领导通报此事,请求军地携手做夫妻双方的思想工作。在征得部队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在男女双方都坚决要求离婚的前提下,为双方制作了一份合情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并配合男女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慎重稳妥的处理了此事,维护了各方的声誉,得到当事人双方和部队领导的感谢。 三是发挥公证证明功能,努力为退役军人解除后顾之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关系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目前采取的向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其自谋职业也是拓宽安置渠道的有效途径之一。为充分保障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去年10月以来,我区公证处严格相关政策,按照宁政发()155号《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XX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应退伍军人申请,在自愿的基础上,及时为10余名退役士兵与安置企业华隆公司办理了自谋职业协议公证,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安置退伍军人有序、依法进行。 我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履行法律拥军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法律拥军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利国、利军、利民的工作,需要军地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针对我区区情,如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做好法律拥军工作,我们的体会是:围绕提高“两力”、牢固树立一个中心意识,围绕提高双拥绩效、在“三个转变”上动脑筋,围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从四个方面做实事。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军队战斗力用为双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双拥领域,做实、做好这一文明工程、保障工程。 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把双拥工作由过去的季节性转变到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来,做到常思、常议、常抓,二是要把双拥工作由过去的重形式转变到重实效,要抓住军民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实实在在地做事、服务。三是由部门独立开展拥军转变为多部门联合开展共建。要主动联系双拥共建成员单位,整合职能,发挥各自优势,将双拥工作效能增强、放大。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宣传、打基础,发挥法制宣传优势,通过广泛宣传三法一律,营造良好的拥军氛围;二是抓服务、求质量,充分履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职能,认真处理好每件涉军案件、纠纷;三是抓活动、带全局,以点带面,打造全面拥军的良好局面;四是抓调研、善探索,积极寻求新途径、新办法,促进我区法律拥军再上新台阶。 xx区司法局 XX年6月30日
篇16:党内群众评价意见
从二月中旬开始,我局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局上下形成了先进性教育的浓厚氛围,作为一名预备党员,能够参加这样一次 深刻的党员教育活动,对我来说机会十分难得,对我的党性来说更是一次难得的锤炼。在学习中我努力做到用心学习、用心领会、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在先进性教 育活动中,通过进一步学习党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照《党章》及专题报告中对党员的要求,剖析履行责任义务的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剖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情况;对照“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五个力戒” 的要求,剖析思想和工作作风的情况,深入查找自己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与领导、同事们座谈和交流的情况,不断矫正自身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及意识形态认识上存在的偏差,为实践党的宗旨、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同时也感觉到不论是在宗旨观念、工作作风还是在开拓创新、服务发展方面仍存 有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
1、学习意识不强。首先是学习理论不够,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的重要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日常学习不够,理论水平、素质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 需要。在学习的方式上,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不够,不能真正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其次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 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不能精益求精,不是力求 全面发展,有时只注重当时用得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感到知识贫乏。三是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有时只停留在学过、看过,学习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解和实践 上都有一定的差距。如对“三个代表”的学习理解和把握上就只限于知道其内容,但对其深刻的内涵知之甚少。
2、在作风上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 的勇气。有个别时候不能够坚持原则,老好人思想存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对于出现的工作问题和漏洞,不敢大胆的提出来;说普遍存 在的问题多,具体到个人的少;发牢骚的时候多,提出具体建议的少;讲空话套话的时候多,谈实际问题的时候少。
3、宗旨观念树立的不牢。不 能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财政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谋利益的工作做的还不够到位、全面。深入基层不够。大都是匆匆来、急急走,只 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做到多联系、 多交流。
4、日常工作生活中,在保持和发挥先进性方面,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
5、对一般性的、事务性的工作,动脑筋不够,创新和开拓精神不是很强。
6、工作作风上有时比较散漫、松懈、不够严谨;在工作标准上有时不够严格,不能从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要求自己。
二、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
1、 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没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就没有自觉地行动。工作中,只所以存在宗旨观念不牢,理论水平不高等问题,关键就在于放松了自 身的理论学习,有时把学习理论当作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出现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才使自己在更好 地为人民服务方面做的不够到位。也因此自己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次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使自己及时认识和找到了差距和不足,通过 整改无疑对自己今后的思想、作风的转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想问题办事情依赖于服从分配,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为准则,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工作,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方面有所忽视。
3、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不象过去经常自我加压,忘我、激进的工作精神有所退化。
4、 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会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 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然出现,虽然有感到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态度。
三、下步整改措施
抓 住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切实通过活动使自己思想能有大的提高,作风能有大的转变。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向先进典型和先模人物看齐。时时刻刻记住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用党章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注 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当率先垂范的带头人。古人云:“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保持先进性,就要发挥模范作用,争当率先垂范的带头人。做讲政 治的表率。政治坚定可靠,是我们党执政的优良传统和根本要求,作为党员干部,要带头绷紧政治这根弦,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政治观点,严明政治 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要在工作中分清主流和支流,及时识别和纠正各种错误倾向,确保工作不偏向、不脱轨。做行为举止的表率,就是要在平常工 作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危难之中能豁出来。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事事走在前、干在先,在工作姿态上争先 恐后、精神状态上永当先锋、品德上先人后己、风格上吃苦在先,不与民争利,还要让利。做发展实践的表率,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要体现在推动发展的实践 中。从本职工作做起,带头在发展中担当重任、勇作表率,做到抢抓机遇先人一步、推动发展超人一着、实干兴业高人一筹;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努力在“三个文 明”建设中展示才华、有为有位,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1、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学 习。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己的位置,有意识的锻炼自己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多看、多想、多写。在注重实干的同时,还要注重想,努力使自己的工作“日 清月结”,理顺工作思路,突出目的性、掌握阶段性。加强与领导、同事的沟通,努力提高自己与同事协作工作的能力。学理论时,要抓住实质,在提高理论素养上 下工夫,加深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努力学专业技术,要在财政宏观调控和监督机制知识方面下工夫,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使自己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在工作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广大群 众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正知道基层群众需要什么,追求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坚持“方便群众、高效运作、规范服务、廉洁办事” 的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我们工作的第一标准,转变工作作风,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自觉加 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自觉地以”三个代表”的标准要求自己,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言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更好 地为人民服务。
3、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急躁、消极两种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把握要点和规律性;善于从 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多从主观上找原因,多考虑自身原因,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虚心向同志们学习,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 助,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
4、要树立创新意识。端正工作态度,不等不靠,工作越多越扎实、工作越累越刻苦,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当 前,财税各项改革正不断深入,作为机关党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主观能动性,财政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财政部门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着“推动面上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的双重任务,因此,我们在反腐倡廉中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保持财政局共产党员的先进 性。加大反腐败源头治理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堵塞收支管理漏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开拓创新精神,敢于站在改革的前沿,身体力行,埋头苦干,为社 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安康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总之,作为财政系统的一名预备党员,应努力做到政治坚定、顾全大局、学习刻苦、业务精通、工作勤勉、作风优良、服务尽心,真正做到品质优秀、能力高强、行为模范,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光荣号,才能不会辜负党和人民交给的历史重托。
篇17:离婚纠纷代理意见
广邦律代字第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因与一案,现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由乙方代理甲方完成上述纠纷的协商、诉讼及执行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纠纷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完成上述纠纷的代理工作。乙方接受委托后,指派本所律师为承办律师参加甲方上述纠纷案件的代理。甲方保证就上述纠纷案件的处理在委托乙方时没有委托其他代理人,或已与其他代理人解除了代理关系。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对承办律师的授权为代理。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甲方同意承办律师指派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承办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承办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勤勉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
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真实情况,隐瞒、伪造证据,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承办律师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员不保管甲方证据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确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应将原件交乙方办公室统一接收、保管;
承办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甲方对承办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甲方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律师代理费
根据广东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案律师代理费采取收取,即。前期基础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元。
乙方账户,户名:,开户银行:,帐号:。
除上述律师费外,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差旅费、食宿费;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邮寄费等;征得甲方同意后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
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预支,乙方及承办律师不垫付工作费用。甲方先行支付工作费元。如预支的工作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甲方应及时追加工作费用。承办律师应合理使用工作费用、工作费用如有剩余,应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甲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始本案工作。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工
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甲方与对方当事人调解、和解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案件完结,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足额收取律师费,甲方无权据此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还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
甲方不得因委托案件程序和实体上存在的风险,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律师费和办案费。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甲方不应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谓“无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或减少费用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诉的;
4、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甲方与其他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放弃委托事项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办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坚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关部门合法要求交纳有关费用、提供有关担保;或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已收费用不予退还,依本协议应收而尚未收取的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承办律师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律师法》,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部分退还
所收费用。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不存在歧义。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乙方代理完成后自动终止。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师费上给予甲方优惠。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和承办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对本委托合同条款有增删,双方应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承办律师执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承办律师:
授权代表:
本合同签订时间:
篇18:法律在我身边小学生国旗下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做一个快乐的读书人》。 古人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这句话说出了读书的必要性。古诗中有“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的思想需要源头活水,而这源头活水有一大部分来自读书。天天读点有益的书,对精神有滋补作用,而我们的言谈举止就不至于“无味” “可憎”了。
书是我们的精神家园。古今成大事者,皆以勇气和智慧之高为最甚。我们需要拥有人生的最高境界,拥有人生美丽的境界,人生最快乐的境界。只有读书能使我们拥有这一切。
你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结识世界上所有的伟人、大师,但通过读书,就有可能。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你不可能回到过去,也不可能提前进入将来,但书籍可以把你带到过去和未来。有人说,不读书的人只生活在现在,而读书人是同时生活在三个时代——过去、现在和未来。你不可能走遍世界各地,但书籍可以把你带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现在每个班都在进行着班级文化建设,我们班级后面的书橱里放了很多图书馆借来的或者同学们从家里带来的各种书籍,希望同学们在学习之余能翻看。 人生的快乐在于不断的追求,独立于天地、自然之间,徜徉与书的海洋,独享拥有整个世界的乐趣。拥有了书,就像拥有了良师益友,享受他们的无穷快乐。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伴吧,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让我们与那些古今中外的贤者志士共语吧,做一个快乐的读书人!
谢谢大家!
篇19:法律法学社会实践报告_社会实践报告_网
在理论学习结束之后,我进入社会进行社会实践。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此次实践,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践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践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一些案例表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践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践,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篇20: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6)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_____、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7、重大项目参与专项法律服务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关商务调查;
(6)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8、公司解散与清算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结算与清算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公司结算与清算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结算与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协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销进行清算的具体实施方案;
(5)为投资者进行结算与清算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6)为投资者起草、审查、修改解散、注销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7)协助办理公司解散、注销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8)协助处理公司解散、注销中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_____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如果委托事项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_____。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七、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10、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1、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2、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_____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