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
在江河湖泊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出具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文件。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查和出具同意文件实行分级办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和出具同意文件: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二)取水许可申请(水资源论证)文件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文件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四)在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水库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在含有省界断面的水功能区(包括省界缓冲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事先征求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
其他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的分级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入河排污口需经设置同意部门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篇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为加强《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性文件备案办法》、《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局及时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在接到市局下发的《x年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务会,部署执法工作自查,由x局长负责,副局长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二、行政执法工作自查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学习和对照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成立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是否亮证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了行政执法台帐,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改正的及时进行了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了整改的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改进,不能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因县局行政许可事项不多故未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减轻了处罚。
3、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没收物品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
4、有2个案件没有完全执行而没有办理延缓、免交手续。
5、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记录字迹潦草、不易辨认、语句不通、词不达意、处罚决定书有错字。
6、由于县局编制不足故未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三、整改意见
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书写,部署实施《行政许可法》,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将执法工作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人。
篇3: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范文
20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特定管理相对人动物防疫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一、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xx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二、强化屠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无法整改及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把“四关”,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xx《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厂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在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的基础上,加大禽类和牛羊集中屠宰的推进力度,制定屠宰规程和工作程序,逐步取消用市场监管代替屠宰检疫的行为,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三、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本文来源:114 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要加大内外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内外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内部监察力度,对存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等重大监管责任问题的要追究法律行政责任。对不按规定引入动物、不按规定申报产地检疫、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规模饲养场防疫不达标、屠宰、加工、经营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篇4: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 的实践与思考 税收执法权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最主要的权力,正确行使和运用税收执法权,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那么,怎样才能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正确行使运用税收执法权呢?我们认为,除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其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外,还必须建立起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可以说,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税收执法权正确行使和规范运作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县地税局在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方面,着力狠抓了以下几点: 一、示权,强化社会监督力度。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只有将税收执法权置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才能使权力的行使和运作趋于规范,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推行公开办税,实施“阳光作业”,还监督权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基于此,近年来,*县地税局投入五万余元,在县局和各基层单位设立了板面、公示栏、政策宣传栏、监督台,还在县电视台开办了《税苑之光》宣传栏目,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开办税窗口职责范围和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公开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电话;公开“双定户”的定额标准、缴纳及违章处罚情况。同时,还将负责征收的税种范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标准、时限,票证工本费收取标准、税务检查工作规范,税收政策法规咨询热线等进行公开,极大地增强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把税收执法权行使和运行的全过~正置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让纳税人对执法依据、执法规程、执法结果了然于胸,杜绝了税收执法时的暗箱操作,使纳税人在缴“放心税”“明白税”的同时,也增强了税干执法时不越轨,不出格,不跨线的自律意识。此外,*县地税局还在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情况,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指导工作,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外部监督体系。 二、分权,强化内部制衡力度。针对以往征管过程中权力过于集中,容易滋生~的状况,*县地税局在税收执法权的分解和制衡上狠下功夫。一是深化征管改革,建立起分权制约的运行机制。按照建立征管新模式的要求,大力推行专业化管理,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推行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使权力得到合理分解配置。同时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各股室和各基层单位配备微机,用机器管税,靠计算机管人,使执法中的人为因素明显减少。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每个岗位的执法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依法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使每个人对自己的职权范围十分清楚,对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做到具体明确。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征管规程,要求税干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规定程序,并处理好各个环节的衔接,使每个人、每个部门既明确整体工作的运行过程,也明确自己所涉及的具体程序,既明确本人、本部门承担的责任,也明确整体工作的衔接。经过努力,*县地税局使税收执法权得到有效分解,形成了权力间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上下衔接、首尾贯通的运行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税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 三、制权,强化惩戒震慑力度。首先大力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一年来,*县局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案执法检查、日常执法检查六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23起;其次进行执法监察,组织监察人员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发现的3起以税谋私、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第三,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绛县局班子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不隐瞒、不护短,不包癖的态度,切实做到了真抓实干,真追实究,究责到位,对变通税收政策、违反规程、执法不到位和滥用职权的税务人员共追究20余人次,经济追究1000余元,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从而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者,保证了公正执法和严肃执法。
[1]
篇5: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计划_安全工作计划_网
为切实加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力度,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有序推进XX年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也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筑牢了安全屏障。
一是注重培训,有序推进。XX年工作会上,公司工会主席明确提出把加强办班培训做为群众安全员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同时工会制定了科学合理系统的办班培训计划,将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四川云鼎、四川江油车站、深圳污水处理厂等新成立单位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重点培训。
二是完善机制、拾遗补缺。针对XX年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运行以来取得的良好效果,公司工会及时吸取了成功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对优秀的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评比表彰,对不称职的安全生产监督员予以调整和清理,同时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对相关单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增补,确保人员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文秘范文]://www.diyifanwen.com
三是加强考核,注重培养。公司工会要求各项目部要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严格考核,每月考核由项目书记或工会主席召集项目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主持召开考评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文件精神执行,不走过场,切实让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发挥实效。同时要求所有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配备和考核情况报公司安质部备案,安质部将从优秀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中选拔网一批作为项目部安全员的后备人选。
四是严格抽查通报,确保制度落实。公司工会将会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重点工程项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抽查,严格按照“三列入、三统一”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督员八本台帐记录情况认真检查,并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篇6:市场监督管理局述职述廉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管理部深入宣传发动,积极自查自纠,坚持在宣传上突出主题,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在整改上力求实效,以政风行风民主评工作促进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深化工作职能,健全内控机制。在管理部服务大厅全面推进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做到首问必接、首问必答、首问必果,真正做到马上办、热心办、办得好。管理部每周行政例会都要对本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点评。邀请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和按揭项目开发商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服务对象与合作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设立意见簿和意见箱,实时征询了办事群众对服务质量的评价。
二是优化服务水平,规范办事流程。管理部严格要求各项业务流程“内部循环”,不让职工多跑冤枉路。各服务窗口设立业务办理流程公示栏和明白纸,方便群众办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购房和退休支取、异地转移等业务,实行即时或办结制度。管理部服务大厅自启用以来,得到办事群众和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先后两次被团市委表彰并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对归集、提取和贷款业务大户,约定时间上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管理部在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及时为山东耐火材料76户非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解决购房贷款问题,受到职工和缴存单位的称赞。管理部近年来组织工作人员集中上门为干部职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达500多人(次)。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维护职工利益。为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平面媒体的宣传效应,全方位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进行解答,让干部职工更广泛知晓住房公积金政策。通过延长服务时间,拓宽业务服务范围,方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建立网上业务咨询、政策解答,逐步完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对群众举报、投诉和侵犯职工权益的事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五是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管理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党务政务应该公开的相关事项,特别是对行政权力运行和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实行全面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操作,流程在透明中运作。始终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近几年来,市中心不断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做到清政廉洁。所有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在对外办理业务中,没有出现一起“吃拿卡要”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没有收到过一封投诉举报信件。
通过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我管理部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有了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变,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是,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任务,由于时间短、任务重,我管理部目前取得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和暂时的,我管理部将正视评议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整改,真正落到实处,常抓不懈,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篇7: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计生协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领导下,在上级计生协会的帮助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服务群众,聚焦生育关怀,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促进家庭幸福,不断加强协会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不断创新协会工作思路,以抓典型,创特色为切入点,推动全镇计生协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做好村级协会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
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镇计生协会紧紧抓住这一契机,统一部署,精心组织,3月中旬**镇及时召开了村计生协会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了村计生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各村分别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讨论并通过修改后的协会章程,进一步明确了计生协会的宗旨、目标、任务和职责。共选举产生基层协会会长27名,副会长18名,秘书长27名,同时还选举一批村里肯干事、有专长,又热心计生事业的同志任理事。在今后的三年,他们将以实际行动发挥计生协会的“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协会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认真搞好计生协会5、29会员日活动。
为纪念中国计生协会成立34周年和全国计生协第十六个“会员活动日”,根据市、县计生协关于开展“5、29会员活动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镇计生协实际,在今年“5、29”期间,我镇计生协会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亮生育关怀品牌,展计生会员风采”主题活动。
1、开展一次生育关怀慰问活动。5月26日,镇计生办主任、镇计生协秘书长及工作人员一行,携带米、油等慰问品走访慰问南峰、石马岙社区等6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每到一户,姜主任都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并鼓励他们要有信心战胜困难,使他们深切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组织一次协会会员、志愿者联谊活动。为充分发挥协会志愿者、会员的作用,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计生协会的凝聚力和生命力。5月22日,镇计生协会组织全镇各村、社区计生协会部分会员、志愿者共50余人,在石马岙金桂山庄举办了一次“亮厨艺、展风采”野炊活动。活动内容主要是分组进行户外野炊活动。通过活动,让会员们在感受大自然美丽风景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会员之间情感交流,促进了会员之间的团结协作精神,使大家在欢声笑语中度过一个美好的节日。
3、举办一次家政服务培训班。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对养老家庭护理专业知识需求越来越迫切。5月21日下午,镇计生协会在**村会议室组织举办家政养老护理知识培训班,共有50余位妇女参加了培训,特邀请县疾控中心卫生所所长李琼燕为大家授课。通过培训,让妇女们学习有关老年护理方面的常识,可以为有意于家政服务的妇女同志提供学习的机会,同时增加有关家庭养老护理知识,受到了妇女们的一致欢迎。
三、开展暑期青春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
青春期是少年身心变化最为迅速且明显的时期,也是学习及生活的分水岭。为了帮助学生平稳地渡过这个关键时期,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7月29日下午,**镇计生办在安澜社区组织开展青春期生理心理健康讲座,30余名同学参加此次活动。此次讲座特邀县疾控中心心理卫生所所长李琼燕为同学们讲解,李所长就青春期易发生的危害、青春期相关保健知识、青春期生理变化应注意的事项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同学们直观地接受了青春期的各方面知识,疏解学生的焦虑情绪,引导学生正确认识青春期。李所长声情并茂,语言幽默的讲座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四、“情暖夕阳”服务项目有效实施。
1、“情暖夕阳”服务按要求开展。
20xx年是全市渔农村“生育关怀情暖夕阳”服务项目正式实施的第二年,我镇计生协会认真做好每年服务对象的摸底申报、志愿服务人员的确定、志愿服务记录、每季度经费补助发放等工作外,重点做好“情暖夕阳”服务对象的关怀工作,组建一支以计生协会会员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生产帮扶、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亲情服务,提升特殊困难计生家庭老人的幸福指数。同时,还在全镇普遍开展关爱老年人的活动,使这一群体得到关爱和服务。
2、做好“情暖夕阳”服务项目的监督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生育关怀情暖夕阳”服务项目的规范管理,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3月17日,镇计生办主任、镇计生协会秘书长姜卫国及工作人员一行,在有关计生服务员的陪同下,下基层督查“情暖夕阳”项目的服务情况,主要是对志愿服务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督查,服务及次数有没有到位、有否做好服务记录、服务内容等。一行人首先来到了**村服务对象姜彩珍老人家,姜秘书长详细询问了老人生活起居、身体健康状况等,还询问了老人还有什么生活需求。姜彩珍老人对志愿人员的服务表示非常满意,志愿人员不仅给予她生活上的照料,还给予她精神上的慰藉,同时也感谢党和政府、计生协会对他们的关怀和温暖。随后又上门走访了枫树社区等几位服务对象。
3、情暖夕阳服务对象与社区责任医生实现全部签约。
依托责任医生进网格,做好情暖夕阳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服务。镇计生协会联合镇中心卫生医院开展“情暖夕阳”服务对象与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新模式,社区责任医生与服务对象建立定点联系,为他们提供医疗卫生保健结对服务,到今年5月底,我镇5名“情暖夕阳”服务对象已实现全部签约。
五、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
以村级协会换届为契机,做好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将自治工作和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结合起来,按照“海岛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政策,修订完善村规村规民约。通过自治的途径把贯彻落实“海岛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作为重点内容,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全面、正确理解中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定,引导群众按现行政策生育。全面落实村规民约镇、县备案制度,备案率达到100%。
六、开展流动人口服务进企业活动。
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镇联合县卫计局,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协会三家单位在晨光电器有限公司开展卫计服务进企业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宣传女性健康知识、流动人口知识,保障妇女身心健康。特邀请了县计生指导站医师进行青春健康教育专题讲座,**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进行现场咨询开免费处方。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三百余份,避孕药具五百余份,免费发放基本药物价值约五千元人民币。
七、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协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基层协会换届结束后,镇计生协会对新调整后的村级协事班子成员,安排了一次协会知识的系统培训,使他们对协会的性质、宗旨、职能、目标、任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不断提高协会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增强协会干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能力。
篇8: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重要的条例,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两个条例的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对保障党的权益,保障党的先进性。这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设施,他的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这两个条例的共同点就体现了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贯穿了依据制度和党内发挥治党和建党的机制,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这两个条例各有侧重,各有特点,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先的监督,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他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所以,党内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纪、政纪和国防互相结合起来。下面,我主要对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特点谈一点自己的学习体会,供大家在学习当中参考,有不对的地方大家批评指正。
一、关于《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我们大家都知道,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的文件,这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例。制定这个条例首先一点是从全局来讲,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果。因为xx大规定,要把我们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这就反映了制度建设在我们党的建设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就是无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还是作风建设都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和制约。所以小平同志讲过,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把制度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的非常重要的特点。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对制度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把党的制度建设同其他统一起来,保证其他各个方面的建设能够顺利的进行。所以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定,贯彻,这是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是制度建设的一个新的成果。他对于我们全面来建设党,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保证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按照一定的规章和程序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我们制定这样一个党内监督条例也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我们党的建设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我们可有多种方法,但是这里面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这就是一方面党内任何组织个人如何加强自觉性,自觉地来增强党性,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来遵守党内的规矩。增强自觉性靠什么,靠教育和思想指导,这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而且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同时,另一方面,党内生活表明,由于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有区别,加上党内外环境的印象,很自然不可能人人做到自觉。我们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共产党就是一种自觉组织起来,为共同目标实现的组织,有高度的自觉性。党对党员的教育非常重要,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做到自觉。这就有党的建设当中有制度的约束,有效的监督和严格的纪律问题。我们现在对国家来说是依法治国,对党内来说在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说要依照制度和党内的法规来治党。这里面有人讲要依法治国,是不是依法治党,这是可以研究的。我不太赞成要依法治党,党的建设和国家的政权建设是有区别的。党是一个自觉的组织。我们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党员的自觉。只有这种自觉,我们才能更好的来贯彻实施我们制定的制度,如果没有这种自觉性,制度制定最多实施起来也很困难。所以,我认为应该把自觉性,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的约束以及监督机制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把党建设好。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从目前情况来看,在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是很严峻的。党内外群众的反映是强烈的,党内的不正之风,腐败的案件。在所处分的干部当中,高中级干部受处分的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党员,尽管腐败分子是极少数,但是危害很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犯罪数量明显增加。从党的当前来看,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蔓延的原因当中,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利,纪律松弛是重要的原因。所以说,预防腐败的自身,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多年来党内外出现党内监督规范性的问题,所以文件的出台,这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需要,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四、关于《党内监督条例》的特点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监督的重要法规,是我们党为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措施。他标志着党内监督从此进入一个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这个条例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党内监督现实需要,着眼于当前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党内监督的制度体系。这样的条例便于科学规范,有很强的监督体制。我想这个条例体现了几个特点。
党内监督必须以制度为载体,重在制度建设是条例的一个特点。过去我们党内监督之所以乏力,成效不大,一个很重要的就是缺乏制度的保障。我们党内的组织机构当中,权力如何配置,各级领导机关和人员到底有什么样的权力,运用权力的界限和范围是什么,赋予什么样的职责和义务以及监督主体,监督的内容和依据是什么,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有制度进行规范。所以,我们条例制定的重要原则和指导思想就是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突出制度建设的框架。这四项制度有些对我们在实践当中现有的办法组织规范。比如说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和诫免制度,这些制度在这些年探索当中行之有效的,把这些经验和作法上升为党的规章制度。有一种是借鉴了国家法律的规定,确定为党内监督的新的制度。比如新闻和执行制度,比如罢免和撤换的要求,借鉴国家法律的规定,引用到党内的法律规章中来。有的是在党内的法规的重生,比如说阶级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党内生活准则12条就有。第一条就是讲阶级问题,对重要的制度是对过去制度的重生,这四项制度互相贯通,形成一个结构网络。我们学习体会到在八个结合上相互联接。党内与党外监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自我约束和外在约束相结合,组织监督与个体监督,舆论监督与法规监督的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的结合,权力保障和义务的结合等八个结合。这种制度构成比较完善的体系。大体上覆盖了当前监督和党的制度建设当中主要的问题。使我们的监督能够发挥总体功能,特别是通过党的各种层次的组织结构,确定了各个监督主体的权力和义务,使党内监督更加规范。党内监督条例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
党内监督条例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规定了对中央政治局符合监督的问题。中央委员会如何监督中央政治局,这是需要解决没有解决的问题。去年10月锦涛同志授中央政治局的委托向中央委员会做工作报告,这种重大举措在党内外和海内外反映强烈,大家赞赏这种作法。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党员公布,郑重接受全党的监督,这是非常好的头,像全党做榜样。中央政治局把锦涛同志的意见制度化,明确规定向中央委员会报工作,规定了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和意见反映的问题。根据这个条例和规定,监督条例里相应的对中央纪委和地方党委的,地方纪委的和是党组织的纪委向全委会报告工作。这个问题使我们党内领导层最高领导有了很好的开端,形成了规范和制度。
把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这是条例又一个重要特点。这是根据党内监督的实际和突出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我们知道当前来讲,一方面特别是党内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负有重大的职责, 也有很大的权力。另一方面,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很难。所以针对当前难点和薄弱环节,把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突出出来,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现在对身为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既有监督的机制问题,又有体制的问题。因为现在我们仍然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尽管80年小平同志提出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仍然没有解决。权力集中在主要负责人手里,必然会带来难以监督的问题。所以,监督难的问题,从深层次上讲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使权力得到适当的分解和合理的配置。这个问题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我们在监督条例中很难解决,我的意思是对主要负责人监督问题有一个体制,配置和监督机制的问题。
监督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原则。这是我们支持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特点。条例处理监督,被监督之间的关系是,集中保护监督这条合法权利,重视保护被监督的合法权力,体现了权力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监督要与保护职责相结合,既要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原则,又是贯彻条例的重要精神。要通过严格的制度和区分有效的措施,监督被监督者,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负监督者。另一方面使监督者受到必要监督和制约,没有什么人是不受制约的,监督者也不能不受制约,有利于保护被监督的合法权益和自觉性。所以,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行,处理好二者不成承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怎么做到?有这样几点。一是强调监督应该在制度框架内执行,按照一定的程序有序的进行,这个很重要。监督不是乱来的,监督必须在制度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去监督,既保证如何监督的问题,也防止不按制度和程序去监督的问题。二是强调党组织的监督权与被监督者的权力适度平衡,对滥用监督权力和陷害他人的也要依法处理。三是要例行监督权与承担义务平衡。条例规定了党员的实际和程序方面的监督权,同时又有义务。约束党员将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进行反映,不得公开发表与中央相反的意见。四是条例保障党员和组织的胜诉权,规定党员和党组织不服的,可以向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核查进行结论。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或者中央党组织申诉,保证党员的健康的发展。
总之,中纪委、组织部和宣传部联合下发了通知,形成了要求。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中专门提出要求,各级党委要在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部署,精心组织,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人民日报社论提出,党的各级干部精通条例,全党同志熟悉条例,全社会了解条例。各个层次要求学习领会的程序有不同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提高党内监督的自觉性。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管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抓好贯彻实施的同时,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觉性。
要突出抓好对权力运用的监督,特别要在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作风方面的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对权利的监督。这些问题是当前党内的突出问题,是群众反映很强烈的问题,所以,要抓住重点,维护好党的制度和纪律的严肃性。
以上是我的一些学习体会,请各位批评指正。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篇9:2025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自查
㈠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自查。
㈡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通过简报、网络等媒体和宣传专栏,加大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局营造重视和支持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㈢加强督查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好的,要追究责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㈠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
通过主题教育、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查问题、抓整改、明方向,教育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1.开展主题集中教育。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或一般干部的谈话方式,做到“六必谈”,即干部队伍中出现不团结不和谐问题时必谈、干部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干部岗位变动或职务升降时必谈、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问责时必谈、干部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3.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强化廉政知识培训。依托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廉政知识,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㈡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按照党管干部、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负责局其他班子成员的管理;局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的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的管理;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负责所在单位一般干部的管理。
1.完善有关事项报告方式。对干部奖惩、学历职称变化、出国(境)、婚丧嫁娶、勤廉情况等事项,按照日常发生、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三种情况,分别采取日常报告、年度汇报、任前申报的方式,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属新提拔对象,还应将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加强干部“德勤廉”考核。坚持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综合“勤”和“廉”的表现,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评价标准,通过正反双向测评、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定级。
3.突出干部业绩记实考核。建立干部日常业绩记实考核制度,推行任务分解、个人承诺、日常记账、跟踪督查、综合考评“五步工作法”,采取月报、季评、年考方式,及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分级评定,形成干部“功”与“过”正反双向信息库。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全面了解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㈢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加强对干部的多元化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各有关制度,实现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制定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制度》、《沙县司法局关于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沙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员制度。聘请9位监督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信息,并及时向局班子反馈。
2.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时,实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要求干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八小时以外”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
3.建立干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探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适时向社会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所处室负责人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要求等信息。试行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件查处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4.建立干部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采取“廉情积分”办法,对积分在预警线以下的干部,分别实行廉情预警,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风险防控,通过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分层制定防控措施,分级落实防控责任。
㈣突出重点对象监督
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和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流程图,对重点监督的干部,抓住最敏感、最关键的监督内容,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1.主要领导。通过季度分析、年度会审、“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等措施,着重监督权力运行情况。对局长重点监督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用权情况,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防止“一言堂”。监督对县委和县研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副局长重点监督所分管的工作在项目、资源安排使用等用权情况和上级领导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实行“阳光操作”。
2.关键岗位干部。采取半年自查、即时查核、年终考评的办法,通过查职责、防懈怠,查程序、防违规,查廉洁、防贪腐“三查三防”,监督其是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是否公正履职,是否利用职便谋取私利,是否顾全大局敢于担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即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㈤深化司法行政工作
1.人民调解为民行动。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个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积极探索成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月池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厦沙高速南阳工段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同时对村(居、社区)调委会进行督查,实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237个,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信息员共2246名,督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40个,全面构筑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法律体检”和“点对点”法律服务等活动。一是成立了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沙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二是紧紧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扩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印发入户联系卡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三是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聘请了16名首批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80家,办理各类案件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71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22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99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代理各类案件106件,办理见证125件。
3.法律援助便民行动。加大法援宣传力度,注重法援文化建设,开展“关爱农民工工程”、“爱护妇女儿童工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四快捷”(快捷咨询、快捷受理、快捷解难、快捷监督)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今年来,“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62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4件264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398.2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37起。
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安民行动。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配备定位手机224部,定位手机配备率达99%,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落实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等政策,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5.法制宣传利民行动。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继续深化“”普法。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2020年沙县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94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45次,解答法律咨询XX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65000多份,书写标语4248幅,展出挂图625余幅,出宣传栏378期,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处8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能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贯彻落实,没有发生违反制度的现象,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意识。二是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如干部管理监督廉政手册等。
篇10:202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xx〕82号,充实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建立城乡一体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推进卫生监督进乡镇、进社区,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xx〕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行卫生监督“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监管模式,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监督职能,依靠乡镇卫生监督员、村级(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提高卫生监督效能,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卫生监督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和村(社区)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制度,使卫生监督工作的重心继续向乡镇(社区)一级前移,加大农村卫生执法力度,充实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队伍,消除卫生监督盲点,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全面覆盖的卫生监督工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南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骆建国任组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吴耐文、周志明任副组长,文辉、李志勇、陈家顺、余立、李国才、吴政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政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
四、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职责。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指导管理的责任主体,根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的要求,负责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等。编印相关登记表格、检查文书、宣传材料,定期组织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开展培训。负责对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协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在卫生监督协查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定期对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协管工作进行稽查。
(二)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职责。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人员岗位,由单位负责人(兼职)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有关工作制度,落实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场所,工作场所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聘任全县各乡镇行政村(社区)乡村医生和妇女主任为卫生监督信息员,办公场所设各行政村卫生室内,建立卫生监督信息员有关工作制度,接受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管理。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定期对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知识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监督信息员由县卫计局聘任并发放检查证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要按照《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xx〕40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和信息报告,协助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案件查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或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内容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分别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事件,应及时报告管辖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县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2、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协助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检查,共同承担公共场所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发现有危害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报告。
3、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协助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职业病防治咨询和宣传活动,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或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有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报告。
4、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协助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自备水和村民压把井进行巡查,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报告。
5、学校卫生服务。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要协助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开展业务培训。
6、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社区)卫生监督信息员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报告。
以上情形都要填报信息报告卡和做好信息登记。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六、工作考核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与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签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责任书,每二个季度对各乡镇(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经费。
篇11: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
卫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深化医改,推进北改”,将基层党建工作与卫生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圆满地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促进党建质量,以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保证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将卫生局系统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立足“固本强基”,夯实战斗堡垒。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党组织上水平、一般党组织上台阶、后进党组织换新貌”的工作要求,抓好系统“三分类三升级”活动相关工作,重点对评出的较差党组织的整顿和帮扶,采取结对帮扶、领导定点联系、干部驻点帮扶等措施,促进转化升级。二是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广泛采取“公推直选”等方式,选好配强党组织班子,特别是选好“一把手”,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精业务、口碑好的党组织班子。三是结合卫生局新的《编制规定》,因科室及科室职能变化较大,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今年6月,卫生局通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工委票决、任前公示等程序,选出了新的科级干部。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完善医疗卫生系统公推直选配套制度,认真落实党的会议开放、党务公开、民主评议,以及“职工议事会”活动等各项制度,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民主管理水平。
(二)立足服务“北改”,深化创先争优。
引导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北改”的主战场、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创先争优。一是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喜迎xx大,‘北改’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积极为“北改”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服务。截至目前我们已经进行了3期科长谈,下一步还要进行院长谈、骨干谈、职工谈等,将“喜迎xx大,‘北改’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推向深入。二是组织技能比武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医疗、护理、医技、药事、行政、后勤等专业技能大赛、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技能,广泛掀起学知识、学技术、练技能、练本领的热潮,将创先争优活动贯穿在实际工作中。
(三)积极开展“千名领导挂点、万名干部帮户”活动
一是8月16日,由区政府副区长梅健率队,卫生局系统党工委书记、局长邓开龙及卫生局机关党支部,按照区委组织部开展“千名领导挂点、万名干部帮户”活动的要求,与五块石新社区、高家社区进行了“双报到”座谈会,共商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措施。二是9月25日上午和26日下午,中秋国庆来临之际,卫生局系统党工委书记、局长邓开龙及卫生局机关党支部,到金泉街道高家社区和五块石新社区对结对帮扶群众进行了慰问,与帮扶群众和社区负责人等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认真听取了他们的实际困难,并与社区一道,共同商议具体帮扶措施。真切地表达区委、区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并向他们送上食用油、牛奶、大米和月饼,同时也为他们送去了节日的祝福。三是充分发挥卫生系统专业特点,分别组织“白衣天使进社区”活动2次,为老百姓宣传讲解卫生科普知识,开展义诊活动。到日前为止,卫生局机关党支部,已经对口结对帮扶困难群众21名。
(四)立足进位升级,加强党建品牌。
一是落实一把手责任。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联系服务
群众、党建述职、目标考核、群众评议各项制度,把基层党组织书记纳入党员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二是实施党建品牌建设。在卫生系统推行党建品牌建设活动,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党代会精神和服务“北改”目标,紧密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单位党员队伍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白衣天使进社区、健康服务到家庭”和“双述双评”党建品牌建设活动。卫生系统广大党员、技术骨干,利用业余时间走区入户,今年以来共开展健康讲座34场次,开展活动106次,测血压8032人次、健康咨询11548人次、发放健康宣传资料36883份,进家庭服务20人次,较好地实现了国家卫生部提出的“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五)加强反腐倡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坚持教育从严,预防为主,从源头抓起。
按照“以身作责,提高素质,抓好自律,起表率作用”的要求,带头并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尤其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二是牵头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主动与纪检、检察、工商、物价等部门联系,通力协作,形成纠风工作联动机制,通过征求意见,形成了牵头单位按照牵头任务,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提出了源头治理的具体措施。三是认真落实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 1-8月,实施基本药物销售1425.433万元,网上采购率100%,阳光采购积分均达100分,名列六城区第一。四是抓好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营造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全系统有40人次拒收病人“红包”;因当时拒绝不了,事后又找不到当事人,便主动上交给单位的39人次,金额共12470元;拒收礼品37人次,收到病人感谢信10封,锦旗14面,条匾3幅。五是聘请行风监督员,每年都聘请100余人,受权给他们进行明查暗访,收集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强化社会监督。近几年来,卫生系统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卫生系统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区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距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医疗单位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被动开展工作的较多,主动作为的相对较少。二是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绝大多数党务工作者都是兼有其他行政职务或具体业务工作,由于近年来业务量又出现井喷式增长,专门花时间和精力研究党建的时候较少,接受党务工作培训的机会也比较少,导致一些党组织工作缺乏计划性、系统性和创新性。三是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一些党组织经常把党建工作与单位的中心工作割裂开来,形成两张皮,导致党组织活动内容枯燥、形式单一,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对中心工作促进作用不明显。
篇12:2025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内部管理,建章立制,促进效能建设
今年初,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订了《防市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提供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自治区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今年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共108人次,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禁止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中旬,结合“非典”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4月上旬,出动宣传车到防城区、港口区部分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4月25—30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悬挂横幅标语23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1天;5月下旬开展禁止散装白酒上市销售宣传,出动宣传车2辆次,挂横幅1条。为配合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先后向防城日报社投稿三次,利用市电视台《今晚播报》宣传13次,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次(10分钟)。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5月份,全所业务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809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49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7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492家(其中防城区957家,港口区535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17家(其中防城区204家,港口区113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2月份,在卫生局组织下,对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4个、疾控(防疫)机构3个,县级以上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9家,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1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基本情况:我市市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135户(防城区3038户、港口区1097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14户(港口区33户、防城区81户);食品批发零售企业1954户(港口区410户、防城区1544户);餐饮业1353户(港口区371户、防城区982户);集体(学校)食堂60户(港口区22户、防城区38户);食品摊贩524户(港口区228户、防城区296户);其他130户(港口区34户、防城区96户);全年监督户数为11239户,户平均监督频次2.72,监督覆盖率为100%。培训从业人员2834人,“五病”调离181人。
2、食品专项培训工作:3月份,举办了一期白酒生产业主培训班,有47家酒厂业主参加,主要培训白酒生产的卫生规范,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6月28日、29举办各学校分管食堂的校长、卫生管理人员等80多人及中档以上餐饮业负责人41人培训班,举办了两期学校食堂和培训班,学习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7月份对市辖区4家月饼馅料厂和51家糕点厂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等70多人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全年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共238人。
3、2-3月份对市辖区54所学校(含托儿所)学生食堂及校周围边食品摊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取缔一批校园周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利用署假期间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9月份(即开学第二天开始)分成二个卫生检查组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学校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均以经费紧张为由只作简单调整)。
4、为了规范我市的白酒生产经营秩序,预防假酒中毒。针对防城区白酒生产经营不规范状况,对白酒生产厂家进行整改,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从6月1日起禁止散装白酒在城区上市。共整改白酒生产厂家15家,取缔4家,已取得阶段性效果。
5、加强中秋月饼、糕点的卫生监督:为提高我市糕点、中秋月饼生产加工厂家卫生和产品质量,深入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监督、审查、抽检等,保证月饼、糕点生产卫生质量,今年未接到有关月饼质量问题投诉电话。
6、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7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先前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7、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各类食品检查工作,实行索证和台帐登记造册制度,配合工商部门取缔4家用工业松香拔鸭毛的加工点,禁止“三无”、“三精水”食品生产销售。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8、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今年我市开始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该项工作分阶段进行,首先从54家学校食堂和41家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9、食品卫生监测抽检情况:
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403份,合格353份,合格率为87.6%,其中植物油134份,合格134份,合格率为100%,肉及其制品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为80.8%,糕点类137份,合格102份,合格率为74.5%,水产品4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100%,乳及其制品7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85.7%,冷冻食品13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76.9%,酒类11份,合格9份,合格率为81.8%,食糖3份,合格3份,合格率100%,皮蛋9份,合格9份,合格率100%,干(湿)米粉17份、腐竹9份均未检出吊白块和保险粉,酱油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添加剂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其他食品21份,合格17份,合格率80.9%。
10、食品卫生执法情况:一年来共对市辖区536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和限期整改;对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8500元;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点6家;收缴一批无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约60公斤,折合人民币700多元。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对市辖区612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港口区224户.防城区388户),其中旅馆业103户(港口区32户、防城区71户),文化娱乐场所142户(港口45户、防城97户),理发美发339户(港口133户、防城206户),游泳池1户(防城),体育馆1户(防城),图书、美术、博览馆3户,商场、书店7户(港口4户、防城3户),医院候诊室10家(港口2家、防城8家),公共工具、候车室6家(港口3家、防城3家)。全年经常性巡回监督1314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平均监督2.15户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72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并对1家理发室进行立案查处,现仍在调查取证中。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其中市、区级水厂3家、乡镇级供水单位16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部分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共抽检18份,合格17份。
(六)化妆品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内1家化妆品生产单位和53家化妆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积极做好碘盐的监督监测工作
为确保我市市民吃上合格的碘盐,杜绝劣质私盐在市场上流通销售,与盐业部门联合行动,对各碘盐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同时不定期对盐业公司生产厂进行抽查检测,预防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八)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今年3月份举办了一期有职业病危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参加人员37人,大大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今年共有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单位91家,职业危害场所基本上悬挂警示标志牌(160块)。同时还对36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向他们宣传健康维权行动内容。全年监督检查全市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单位7家,医用x光电离辐射单位10家,均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卫生局主持下认真开展工作,拟订了《防市医疗安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做好专项整治前的宣传,于6月上旬举办市辖区个体医疗诊所业主学习班,参加学习60人,召开一次有85人参加的无证行医执业人员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87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46家(次)(其中市直及港口区35家、防城区32家、东兴市54家、上思县25家),无执业证46家,查处违法医疗机构57家,其中取缔非法行医1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3万元,收缴非法所得15.80元,药品和器械一批(价值约合人民币2万多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个体医疗市场。
篇13:2025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为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动社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进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力及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职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展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展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进步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正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步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进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增进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推进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进步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到达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职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展开《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导。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展开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篇14:2025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主要做法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XX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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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总结
根据县卫生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遵守监督程序和规范,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真正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放心,为维持正常的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卫生监督
1. 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经营汇兑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结合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食品排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有力的净化我乡的食品市场。
2. 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从卫生许可证办理、发放、人员健康体检、卫生条件等工作抓起,持证上岗,有证经营。
3. 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力度。
二、医疗服务监督
1.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
2. 依法对各种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 严禁无执业护士开展输液业务,严肃查处村卫生室的超范围执业问题。
篇16: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水功能区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测和评价,建立水功能区监测评价体系。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流域内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监测评价,对含有省界断面的水功能区(包括省界缓冲区)、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水量、水质、水生态实施日常监测评价,对其他水功能区实施监督性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有关水功能区的监测评价。
流域管理机构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信息、入河排污口与污染源排污量等相关信息共享。
篇17:街道党工委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达到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证领导班子正确决策。街道党工委对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工作。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工作,把它列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了领导干部对贯彻执行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党内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保证了街道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1、保证领导人员人手一册,抓好党工委中心组的学习。街道纪工委建立了廉政承诺制度,凡新提拔的领导干部都签了《廉政承诺书》,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制作廉政承诺图版,加强廉政宣传和社会监督。街道充分利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时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街道6位领导干部和8个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了廉政承诺书,做成图版,悬挂在街道醒目位置,接受本单位和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加强廉政宣传和教育。
2、组织开展知识测试,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在学习宣传《党内监督条例》的过程中,街道分别都组织了有关内容的知识测试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
**街街道党工委按照条例要求,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廉洁从政制度建设,着力建立有效规范权力运作的机制,依靠制度规范领导人员正确行使职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区纪委要求,结合实际,**街街道制定了有关分工方案,将有关廉政制度责任到人,重点完善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加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的制度建设,同时,对街道廉政制度进行了清理、修改、新建和完善,经清查坚持原有廉政制度24项,新建廉政制度6项。根据今年社区信访重点,街道纪工委在征求街道办事处财务的基础上,制定了《**街街道办事处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制度》、《计划生育社会抚养收缴制度》、《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计划生育信访制度》和《计划生育监督考评制度》。同时,结合整顿机关工作作风,重申了有关工作纪律,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为每个办公室重新制定了离岗告示牌。
2、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经自查,街道党工委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有关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必须集体决策的原则和程序,没有发现领导人员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街道党工委在进行有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前,坚持按决策程序办事,各项议题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和民主。街道党工委制定了召开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办法,进行明确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利于街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街道党工委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已纳入党工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年度工作任务统筹安排,由相关负责人负责实施。目前开展的监督检查及措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党内监督。街道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明确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领导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对责任范围内的问题承担责任。党工委结合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把领导人员廉洁从政情况作为重要议题,会前召开各类座谈会认真收集员工群众的意见,组织领导人员进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风责任制检查。街道把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初与各社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社区对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自查,年底开展由下而上的层层自查,各社区向街道党工委上报《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各社区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领导班子集体汇报、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重点了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
3、民主监督。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上,街道坚持发挥社区党员和群众的作用,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作为群众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作为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每年对街道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了述职述廉,群众代表进行了民主评议。通过开展民主监督,改善了干群关系,调动了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篇18: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_卫生工作总结_网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党委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卫生监督工作坚持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实施卫生部和我省卫生监督体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和理顺卫生监督体制,继续探索和实践卫生监督工作运行新模式;继续坚持以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监督为重点,实施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今年来,经过全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积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规范、科学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文秘范文文章-http:// 找范文,到文秘范文]现将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观念
今年初,按照市卫生局党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求,党支部认真贯彻实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一月起到六月底止,所党支部全面完成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集中学习、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巩固深化等四个阶段先进性教育工作,重点抓好每一阶段的中心议题,做到集中学习保时间,讲实效;分析评议敢触揭短,讲诚心;整改提高查找突出问题抓落实,见实效;巩固深化要建立长效机制,重制度。特别是在分析评议、整改提高阶段,党支部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大讨论、谈心交心、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征求意见等活动;并提出了以“依法行政、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和谐卫生监督”的讨论主题,全体党员结合卫生监督自身工作实际,举一反三,积极踊跃发言,场面气氛民主而热烈,批评与自我批评诚心诚意。并联系单位工作实际,大家一致认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就是要全面提高党员的素质,在工作中要反对自满、自私、功利的三种思想,要体现思想觉悟要高于群众、学习热情要高于群众、业务能力要高于群众、工作业绩要高于群众的“四个高于”上,党支部通过讨论、交心活动,在党内党外、单位内外和社会上广泛征求意见,发放意见表324份,征求到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3条,经梳理归并为10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39条,这些意见和建议都十分宝贵,都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一味促进剂,党支部在整改提高阶段将逐条落实,责任到人,完成。
二.开展行风与职业道德教育,激发卫生监督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为继续抓好和树立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新形象,力求建立一支能力强、业务精、作风实、公正廉洁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积极抓好卫生监督行业作风与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今年重新制定了《卫生监督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并对原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新的内容,党支部与各党小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所与各科室、科室与员工相继签订了《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责任书》;特别是市卫生局党委发出《责任追究办法》后,我所结合原市委、市政府发出“五条禁酒令”和市卫生局的“十项禁令”,重申卫生监督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自觉遵守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禁令,同时规定卫生监督员执行公务的“六严禁”、“十不准”和“四必须”的行为准则,以制度和规定告诫、警示监督人员的工作行为。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求监督执法工作程序要合法,工作行为要规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新风尚,从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好卫生工作中群众反映烈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对行风职业道德工作重在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对制度的落实,我们经常地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当中,发放“便民联系卡”建立外部制约机制;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各项制度的督查与落实和完善外部制约机制,使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得到了加强,忠于职守、务实作风在引向深入,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全所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
三.继续抓好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执法素质
(一)加强机构建设,重新调整内设机构职能设置。
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组建运行了三年的工作情况,卫生监督所决定对现行三科一室内设机构的职能作适当调整,并制定了《关于调整内设机构职能和人员定编定岗方案的请示》报请市卫生局批复同意。《方案》和职工双向选择工作于今年五月八日予以实施,调整后内设机构设有办公室、许可审查科、卫生监督一科、卫生监督二科;调整后内设机构职能设置:办公室的职能在原来的基础上,增设卫生法制审查和宣传工作。许可审查科的职能在原来的基础上,增设市区食品、公场从业人员以及辖区各监管企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并协助抓好各片区许可审查期间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监督一科、二科的工作职能将原监督一科、二科分专业线的外勤巡回监督执法职能合并,按照区域划分,市区以城中路为界,城中路以南为南片,加上须江片、峡口片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划归为监督一科管理;城中路以北为北片,加上贺村片、淤头片、长台片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划归为监督二科管理;同时相互交叉负责对方区域的卫生投诉举报事件的稽查工作;对违法立案案件的调查取证终结后的案件法定处理程序工作将移交办公室依法办理;体现卫生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
(二)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水平
改革后的卫生监督机制经过三年的运行,在实践和完善中摸索了一些工作经验和新的管理模式,要达到规范、科学的管理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今年我所继续推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所、科两级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了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以及《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同时根据卫生监督执法要求,结合卫生监督所事业经费运行十分困难的情况,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对各科室提出增收节支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标准,使各项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工作指标落实到岗位,任务责任到人员;建立了月工作例会制和工作小结自评制度,在每月任务下达后,根据每月科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年中、年终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综合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并形成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展开;有效地促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管理和实际工作水平。
五.积极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信息工作:今年我所编辑刊出《卫生监督信息》10期,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新闻媒体投送卫生监督新闻动态信息42篇,被省级期刊录用5篇,《衢州晚报》6篇,《衢州卫生监督信息》14篇,《江山卫生动态》录用9篇,《今日江山、江山信息网》5篇,电视台播出4条;能够及时向上级部门传送江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动态与信息。今年有4篇学术文章在全国性医学卫生杂志上发表。
六.实行综合执法,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当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卫士
(一)卫生许可工作:
1.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审批工作。
(1)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对外运行服务工作正常,各类卫生行政许可项目继续严格执行“首问制和一审一核”等制度,规范操作,热情服务,提高效能,民意测评满意率高。今年年来卫生窗口共受理审办件705件,审批(核)办结697件,办结率达98.86%;其中:即办件492件、退回件36件、补办件24件、承诺件154件。
(2)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规范行业许可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2.卫生许可证管理:
(1)今年年共受理审查(核)发放《卫生许可证》1301户(食品行业1089户,公共场所212户);其中:市区发证/户(食品行业/户,公共场所/户),农村发证/户(食品行业/户,公共场所/户)。
(2)卫生许可证年(验)检514户,其中:食品批发零售368户,公共场所146户;其余未年(验)检的食品生产和食堂、餐饮等行业已结合开展卫生许可管理整顿工作进行年检。
3.健康证管理:今年全市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对人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数8012人,实体检、培训数7920人,体检合格7897人,合格率为99.71%;查出职业禁忌症患者23人,及时作出调离23人(市区17人),调离率100%。
4.从业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和上级对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模式,今年的重点以食品、餐饮业为突破口,从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卫生法律意识上下功夫。上半年共举办各类从业和餐饮业副食业、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11期,培训管理人员939多人.次,市区管辖的一般从业人员参加培训1598人。通过规范培训,有效地提高了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自身管理水平。
(二)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经常性巡回监督管理工作:
(1)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按量化分级管理:今年对直管食品、公共场所单位进行经常监督检查,一般性单位完成监督频率一次以上,学校和重点行业卫生监督频率二次以上,覆盖率达100%。全市有食品、公共场所单位总户数为:5034家(市区1308家),实督查户数:7489家(市区1850家)。
(2)职业、放射卫生监督:①今年新受理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1家
(三友电子有限公司);受理1家申请x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的审核、监测和核发工作。②今年对辖区内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实施监督检查14户计14户/次,依法对相关企业作出卫生监督整改意见14 份。③“5.1”前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出支监督人员25人次深入到10个社区、15家企业,接受咨询52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340份。
2.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1)今年年共抽样检测食品及化妆品8类,检测件数246,合格件数223,合格率为90.65%。其中生产加工业检测件数121,合格件数106,合格率87.60%;销售服务业检测件数125,合格件数117,合格率96.69%。(2)开展餐具消毒效果监测,共采样 份,合格 份,合格率 %。(2)水质监测:采集管网末梢水8份,合格100项/次,合格率98%。出厂水1份、水源水1 份,全部合格。(3)卫生许可审批前样品监督检验:抽检食品试产品84份,合格77份,合格率91.67%;餐(茶)具和床上用品检验82份,合格82份,合格率100%。
(三)医疗市场整治、传染病管理和消毒产品监督检查。
1.医疗市场整治工作:全市医疗市场监管工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巩固过去的整治效果,按照国家、省、市政府提出今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求,我所对全市行医情况作进一步摸底调查,对违法行为采取专项打击整治。今年年来查处非法行医案件28起,其中取缔19起,立案8起,移送公安部门查处1起。28起,其中取缔19起,立案8起,移送公安部门查处1起。
2. 开展预防用生物制品和传染病管理督查:(1)按照卫生部《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任务要求,3月份对辖区抽查了5个中心卫生院的生物制品使用情况,其结果表明疫苗供应渠道正常,保存条件基本符合要求;但个别单位管理不善,对疫苗使用未作销耗帐,执法人员向有关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2)4月初,依法对市属医疗单位、市疾控中心、各中心卫生院等8家医疗机构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上述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呼吸道预检室的设置基本符合要求,消毒和疫情报告制度健全。但个别医疗单位虽然设置了发热门诊或预检室,工作流程布局欠合理,预检分诊制度不健全,医护人员防护知识培训未到位。对此,监督人员依法作出要求改正的卫生监督意见。
(3)上半年对市中心血库进行执法督查,其采供血及消毒隔离工作规范,制度健全,血液按要求存放管理。
3、积极做好对副伤寒疫点防护控制卫生监督工作:上半年,我市贺村镇坞里村发生了甲型副伤寒疫情暴发事件。4月16日,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以后 ,我所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组,集中卫生监督力量,重点应对贺村镇坞里村伤寒疫区和涉及与疾病传播相关区域的卫生监督检查。截止5月底止全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13人次,车辆29辆次,检查副食品店89户次、餐饮业39户次、单位及学校食堂16家,医疗机构20家,集中式供水单位6家,共查获无有效卫生许可证营业的6家,7人不能出示健康证,对19家单位依法作出责令整改卫生监督意见,8家单位出具防控督办单,监督销毁各类食品37.75kg。并责令9所学校完善晨检资料、饮用水消毒、登记、食堂软硬件建设等管理工作。
(四)违法案件查处情况:1.今年共查处违法案件55件合计:行政罚款63150元。其中:依法立案查处38件,简易处罚17件,作出单项行政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和没收药品器械/件。按类型分:食品违法案49件(生产加工业 户,批发零售业 户,饮食行业 户,食堂 户,医疗机构违法案6件。2.结案情况:今年55个案件已结案37起,尚有18件违法的未结案正在按定程序执行中。
(五)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确保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做到物资设备齐全,人员、通讯、技术到位。
(1)应急组织体系的管理:为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我所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范》,对相关专业人员作调整和充实,通讯、应急设备、技术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对突发公共卫生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好随时应战的准备,在现有的条件下,做到物资设备齐全,人员、通讯、技术到位。
(2)上半年查处一起中毒事件:4月9日19时25分,我所接到吴村镇卫生院电话报告,吴村初中部分学生发生呕吐、腹痛等症状,接诊医生怀疑食物中毒,要求查处。接报后立即组织卫生监督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现场流行病学、卫生学调查以及市疾控、衢州市公安部门实验室检验报告结果,确认该事件为一起毒鼠强污染食物中毒;中毒人数为24名现已全部治愈,查出最终中毒食品是豆腐渣;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做好特殊时期的饮食保障。
1、开展了“放心年夜饭”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春节前夕,我所积极做好春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对承办年夜饭的重点餐饮单位卫生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派出卫生监督人员参加“放心年夜饭”的专项行动88人次,共检查宾馆饭店餐饮业129家,查获违法产品31.4公斤,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31家餐饮单位,当即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监督意见,并对违法情节较重的1家单位进行了立案,依法作出罚款0.2万元的行政处罚。
2、紧急行动,清查消费流通领域涉“红”产品。3月初,出动卫生监督人次44人次、车辆12辆次,共检查中型以上餐饮单位49家、超市12家、副食品店68家、7个菜市场15家调味品店,对49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出具了停止进购和使用“涉红”产品的监督意见。
3、在市区开展餐饮业卫生许可专项整治行动。3月6日—10日,全所派出14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7个调查组,对封门桥以北,北关路以南的大小酒店、面食店、小吃店展开地毯式的调查摸底。调查结果查明:市区现有不同类型餐饮业356家。其中经营总面积在50m2以下的有202家,没有单设厨房有164家,在店堂门口摆放炉灶的有164家,油烟直接排向街面的174家,无消毒柜的172家,完全无防蝇尘设施172家,另外还有搭简易棚的、无围护结构的、后墙无排烟通风条件等等情况,相当一部分餐饮经营场所条件极差,是存在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隐患。对此,我所制定了《餐饮业卫生许可现场审核表》,统一卫生行政许可整顿标准,通过新闻媒体和举办行业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4、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基本情况的调查。今年结合市教育部门提出的“整改学校食堂”的要求,我所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面开展基本情况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学校、幼儿园食堂在硬件上和软件管理上都存在不容东观的问题,我所将按照相关要求统一食堂整改标准,在学校暑假期间对食堂进行整改,同时纳入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5、特殊时期的饮食保障。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高考等特殊时期,积极做好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对食品、餐饮业、公共场所、旅游景区等场所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上半年共参加特殊和重大饮食卫生保障5次,派出卫生监督员50人次,每次保障任务都能高度负责,圆满完成任务,并得到领导和群众的信任。
八.近期工作重点:
1、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
2、要抓好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3、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对传染病疫情报告、肠道门诊、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等内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4、开展职业病多发发行业健康监护检查。
5、开展放射诊断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篇19: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_情况报告_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包括对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和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一是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深挖余罪漏犯为重点,对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7人,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4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次;二是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0余条,经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侦查4件5人。通过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教育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使干警牢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二是寓监督于配合,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实施办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7件次,提出取证建议50余条;制定了《轻伤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办法》,对轻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请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索试行非刑罚化处理,根据案情,分别作出不起诉、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1起轻伤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把关决策作用,做到“四个必须研究”,即:对拟不捕、不诉、追捕、追诉的必须研究;批捕、起诉改变侦查机关定性的必须研究;审查认定的事实、数额变化大的必须研究;需立案监督和纠正违法的必须研究。保证了案件追得上、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让被监督部门信服,经得起历史考验。今年来,追捕、追诉的漏犯和追加的漏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1件1人,已作有罪判决。
二、制约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现行法律虽然对侦查监督的范围、内容等有较明确的规定,但至今仍没有立法意义上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侦查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无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存在“重配合、轻制约”的现象。二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没有程序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如何选择提前介入时机,侦查机关与监督机关各自应承担什么职责和义务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三是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口头或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没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作保证,监督效果不理想。
从监督的实际效果上看,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监督滞后,监督意见的效力难以保障。由于监督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受案、立案、破案及处理情况事前不掌握,只能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况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过程中,很难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在侦查过程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实际上多数也难以查实;立案监督工作,由于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情况并无法定了解渠道,检察机关只能根据当事人以及单位和群众的反映发现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但因事过境迁,事实的查证和认定更加困难,自然也就说不上依法及时监督纠正。二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存在对监督意见不愿接受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拥有监督权,但侦查机关接到关于应当立案或应当继续追究犯罪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规定配套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监督效果。
三、健全完善侦查监督机制的想法和建议
监督侦查活动是否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进行,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冤、假、错、漏发生,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与监督任务相适应的监督形式是保证监督目的实现的关键。
1、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侦查监督工作。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认真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切实把侦查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既要注意收集和审查有罪、罪重的证据,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起诉的,坚决依法追捕、追诉,防止打击不力。同时又要注意收集和审查无罪、罪轻的证据,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防止冤及无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2、将互相配合原则贯穿到侦查监督工作中,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移。认真贯彻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原则,讲求工作的方式方法,防止和纠正只强调监督而忽视配合的错误倾向,做到配合不失原则、监督不伤感情,在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虚心接受被监督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特别是在侦查监督程序规定不完善的前提下,加强探索研究,多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多做一些有益的完善侦查监督程序的尝试,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建立符合刑事诉讼规律和特点的统一的刑事证据规则,解决对证据要求不一致的问题,提高诉讼效率;制定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发案、破案以及立案、撤案活动告知制度,保障检察机关适时派员介入侦查活动,做好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提高侦查监督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3、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法律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首先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的观念,通过及时向市人大汇报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人大的支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侦查监督工作依法进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一步,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振奋精神,加大措施,扎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为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做出积极努力。
篇20: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