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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专卖店是什么意思(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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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特许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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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一条 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二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

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

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三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使用代表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b)使用_____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c)查阅并使用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__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d)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e)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

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和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5.1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条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 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

——不得在第4条所载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年。

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月发出通知。

用挂号信或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

各方不发出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二部分 总则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

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建筑物

9.1.1受许人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

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费用由受许人负担。

在本协议履行之间,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其费用均由受许人负担。

9.1.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 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 项如何适用。

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名称。

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9.3关于客户的形象

为了尊重客户关于网络牌号和商标的形象,受许人应当:

——按照适用于特许经营活动的商业习惯从事特许经营;

——不影响第26.1条规定,保持第1条所载商品足够的库存量以立即满足客户的需要;

——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聘用必要的职工,并保证这些职工在仪表和客户的关系方面能符合特许人的规格,这些规格载于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

——严格认真地尊重他对货物(服务)供应商的承诺,特别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供应人支付应付金额;

——不影响第11条规定,不得出售可能损害网络牌号形象的任何产品(服务);

——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特许人书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广告的性质,而不涉及销售条件,例如广告的价格;

——对于供应的不符合本协议附件2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所有物品(服务)保证立即替换或给予补偿;

——受许人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9.4商业方法

9.4.1从第五节和第六节所述的技术、商业和管理角度看, 受许人应适应特许人所确立的商业方法。

受许人除为出售第1条所指商业(服务)外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使用它们。

9.4.2为了维护网络的共同身份和名誉,受许人应就可能发生的不在第9.4.1范围内的任何问题,要求特许人给予帮助和建议。

9.4.3受许人应按第16.3条规定的条件举办广告和促销活动。

9.5 监督程序

9.5.1 特许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时书面通知(选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受许人的建筑物,使特许人得以确保受许人符合本合同各项条件。

为此,在特许人的要求和专家(公司审计,律师……)的协助下,可对受许人的状态进行财务和法律审计。

此项费用应由特许人负担。

在受许人方面,在回答特许人(或其他经授权的人)提出的问题和自发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资料时,向特许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实的合作。

9.5.2受许人应向特许人尽可能快地提供有关企业商务、财务或技术状态的全部要求的资料。

每____(年、季度等等)受许人都应向特许人提交下列文件:

会计报表

……

对其余的资料,受许人应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许人提交有关会计文件以便特许人确定第14 条所规定的定期费用。

第10条保护特许人的各项权利

10.1受许人承担义务应立即将侵犯或滥用商标,商业名称或其他简称以及任何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情况通知特许人。

10.2受许人应就法律程序向特许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便在诉讼中成功地的得出结论。此项帮助引起的费用应由受许人(或特许人)负担。

在事前书面通知后,受许人如果在法律上能这样做时,应进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许人的权利得到确认。诉讼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

第11条不允许竞争

11.1受许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地区内:

——直接或间接地、独立地或作为一雇员,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如何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具有类似性质的任何商业活动,从而按本协议所述条款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给予金融援助或投资于一家竞争者公司,而此类援助或投资使他能对公司的经济活动产生任何影响。

——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条中规定的义务,他应依法支付合同赔偿金,无须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许人决定开发一家非竞争性的公司,他必须事先用书面通知特许人。

11.3本合同无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后,第1条内容继续适用一年。

第12条秘密

12.1 受许人在其与特许人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但是,对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适用于:

——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许人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周知的信息。

当特许人传达信息给受许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本人确已持有的信息。

——由有权透露的第三方透露给受许人的信息。

12.2受许人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特许人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须的信息除外。

12.3特许人保证他本人或下属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信息于本协议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外。

12.4按法律上或事实上控制了受许人或受到受许人单独或联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公司被视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员在按上述工作人员搜集信息时应认识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传达的信息秘密性质。

受许人保证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信息之前就应该遵守秘密信息的机密性和禁用的义务,如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样。他们的就职合同应该包括如下条款:保密规定未得遵守时,特许人有权对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采取直接行动。

在任何情况下,特许人对其工作人员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负责,(甚至在他们的就职合同终止以后或这些雇员离职以后)。

12.6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受许人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间和终止后均如此,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条亦适用于第28条所述转让的情况。

第三部分特许使用费/价格

第13条初始费用

为了获得其受许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权利,受许人必须付给特许人一笔_____金额的特许使用费。

特许使用费在本协议签字时以支票支付。这笔一次总付的金额包括特许人为执行特许(协助、培训等)而给予受许人的所有好处,不包括第1条所述商品(服务)的供应和第9.1.1条所述受许人的费用。

第14条分期支付

14.1为了回报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处,受许人应当每月(或每季)付给特许人相当于上月营业额的_____%,营业额的计算性参照受许人开给客户的帐单总额,无论是否已两讫。

帐单金额即实际价格(已扣除不包括现金折扣在内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费用(例如包装、运输、保险等等)和进口关税或其他税,这些费用、关税或其他税在发票中分别调及。

营业额是特许人开给受许人的帐单金额,无论是否付讫,不包括进口关税或其他税。

14.2特许人按第9.5.2条规定在从受许人获得的信息的基础上应在每月(季)末开出____天内应付的发票。

以特许人特定的货币开出的发票须用同一货币支付并按开票当日最高汇率计算。

在特许人的总部由_____办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六个月期限(年)的特许费用总额不得少于____法郎。

此最低金额将于每年在签订本合同的周年时按下列指数予以调整,无需事先通知。

如有必要,特许人每六个月开具一张规范化发票,按第14.2条规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情况,对所欠款项应罚付利息每月______,不需事先书面通知。

14.5受许人应从由特许人指定的一家银行,即______(享有国际声誉的银行)取得对受许人可按本合同规定应予支储的全部金额的一项联合责任担保,最高金额限为______。最迟于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天,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交全部银行单据。

第四部分品牌、商标(专利)

第15条独家(非独家)使用权

特许人按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和第4条关于地区的规定授予受许人以使用品牌、商标(专利)的独家权利[(非独家权利)] ……但此种使用权限于第1条所规定的对产品(服务)之销售。

第16条特许人义务

——第3条所述之品牌和商标已按本合同附件5关于登记的规定在指定地区合法登记在案,此项登记将在及时支付所有特许合作费和及时续登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他是品牌、商标持有人(有使用权);因而有资格授予受许人使用的权利。

——受许人对这些权利的使用并不妨碍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规定的地区内的权利。

——在合同签订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声称对品牌或商标拥有权利的行动或者未来有任何可以预见的行为。

16.2特许人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和直到特许经营终止前暂借给:

——使用品牌或商标招牌或标志、尺寸_______,按附件4规定的条款竖立在办公楼外面。

——显示品牌或商标的内部招牌。

16.3特许人应在国内外宣传品牌或商标。

特许人将全力保证使受许人从此种宣传中得到,特别是他对受许人的业务予以认定。特许人应每年一次向受许人提供他的宣传计划和广告运动,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议或意见,以保证此一运动卓有成效。

一旦每次言行运动开始,特许人应尽快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资料(招牌、小册子、标语牌、小纪念品、样板、样品等);费用由前者负担。

第17条受许人义务

受许人应根据本协议第9.3条在规定的地区内宣传品牌和商标,并在年度预算中至少拨出___法郎以完成此项任务。

第18条协作

双方同意相互协商和合作,以便操作提高品牌和商标在公众中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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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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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__签订:____________

合作方1:____________某公司(简称:___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称:____________"甲方")

合作方2:____________某公司(简称:___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 称:____________"乙方")

鉴于:____________

甲方某公司为一家以 等业务为主业的 企业

乙方某公司为 的专业投资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组建联合体投标某BOT特许经营项目(下称:____________" 项目")以及组建项目公司履行某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下称"《特许经营协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某项目选址于 ,用于 ,规模为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拟采取BOT模式,由中标企业负责出资建设。

以上项目概况根据甲、乙双方现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拟定,最终以政府公布之项目情况为准。

第二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牵头单位,乙方以及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的要求负责寻找并确立加入联合体的一家第三方单位(下称"第三方单位")为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某项目的投标,以及如中标后在项目上合作进行投资组建项目公司以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某项目。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所行使的权限以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如联合体成功中标某项目,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事宜,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合计依次为80%、18%、2%,对外各方仍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中的第三方单位只参与投标但不参与项目公司构建,则由乙方承接第三方单位的股权份额以及相对应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如联合体成员一方违约致使其它方承担连带责任,则守约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违约方(责任方)进行追偿,违约方应及时偿付守约方代为支付的款项,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投标事宜的实施

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自的资料,互相配合办理联合投标所需的所有手续,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资金筹措、利益分配

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各方同意,前述投标保证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80:____________18:___的比例分别提供资金,由甲方统一交纳的方式提供。

2、各方同意,前述投标保证金、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所需的全部资金所需资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80:____________18:___的比例分别提供。各方均应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

3、联合体投标涉及的应当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80:____________18:___的比例各自分担。

4、项目公司所得收益,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前述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条中标后的合作

1、合作方式:____________中标后由各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依次为80%、18%、2%。

2、资金筹措:____________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确定,以满足某项目招标文件、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前提。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投标保证金以及其它所需资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按80:____________18:___的比例分别提供。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外,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所需的资金原则上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解决。各方应确保在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及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按时足额提供上述资金并保证其所提供出资资金的合法性。

3、各方应配合在中标后及时组建项目公司、办理所需的所有手续,及时提供各种文件、资料,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因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收益以及在此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按80:____________18:___的比例进行分配和承担。

5、关于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

(1)成立项目公司后,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需严格履行某项目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等的要求,不得随意退股或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

(2)在满足某项目招标文件及特许经营协议等要求的基础上,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中若有一方拟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另外两方有权优先购买。

(3)各方可以引入___参与项目的开发,但___所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高于50%。

6、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确定,以满足某项目招标文件、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前提,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7、项目公司组织治理架构

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项目公司的重大决策权以及日常经营管理权,股东单位均应有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

8、职能分工

某项目的报建报批、设计勘察、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均由项目公司负责。

为充分发挥各股东单位的特长,原则上约定,由甲方主要指导、协助项目公司依法开展某项目的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由乙方和第三方单位主要指导、协助项目公司依法开展某项目的报建报批和设计勘察工作。

第七条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为增强联合体实力,尽可能提升联合体中标的机会,甲乙双方确认:____________

(1)由乙方负责寻找并确立一独立法人作为第三方单位加入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

(2)该第三方单位应在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领域具备较好的资质、人力资源储备和业绩。

(3)第三方单位应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某项目项目投标。

(4)该第三方单位由乙方负责寻找、筛选并提出建议,最终由甲乙双方商议一致后以书面方式确认。

2、该第三方单位确定后,由乙方负责协调该第三方单位落实本协议中约定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3、乙方负责尽量完整地收集某项目项目的相关资料,实时了解某项目招标工作的动态,以助各方及时地做好某项目的投标准备工作。

4、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在本协议基础上协商签订联合体协议,组建联合体(甲方为牵头单位,乙方和第三方单位为成员单位)投标某项目;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方、乙方(含各自的母公司及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不得单独投标或与任何第三方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某项目。

5、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负责某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乙方和第三方单位给予全力配合;投标文件最终稿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协商并书面确认。

6、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某项目,投标工作费用由各方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的约定分担。

若联合体成功中标,各方应当以三方名义共同与项目业主方签订《特许经营框架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等,并为履行合同共同承担责任;同时,需按照《特许经营框架协议》的约定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报建报批、设计勘察、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

7、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与责任。

第八条 保密责任

协议三方应对在本协议接洽、履行及投标过程中知悉的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投标有关的任何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严格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对外界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双方合作的内容,但因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以及为审计需要向相关审计机构提供的情形除外。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2、 如任何一方的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不必要履行,或订立本协议的主要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3、 如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金额提供资金,相对方同意垫付的,违约方应在垫付之日起15日内返还相对方垫付款项(包括本金及利息),并按延迟提供资金数额的万分之五按日向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超过上述期限的,垫付方有权直接取代违约方投入资金并享有相应权益。

4、 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由此给相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本协议生效后履行完毕前,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没必要继续实际履行,则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协议解除后,由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妥善解决办法,处理后续事宜。前述不可抗力系指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瘟疫、洪水、地震等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协议生效后履行完毕前,如本协议的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或订立本协议的主要目的不能实现,则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由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妥善解决办法,处理后续事宜。

第十一条 补充协议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等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联合体未中标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所有前期付出费用由各方按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约定分担,且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本合作协议是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单位【若有】就某项目而订立的处理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最高规定,本协议与其他协议就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

鉴于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业务优势和资源优势,双方同意共同建立融洽、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承诺充分利用各自网络、信息资源和业务平台优势,为双方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实现互惠互利。

第十五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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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品牌服饰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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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服饰特许经营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准予乙方开设________服饰________品牌特许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准予乙方在____开设“________”品牌________服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____转让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______开设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手续,费用自理,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乙方______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干涉。

三、乙方的装潢和广告及形象设计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定实施。

四、甲方以统一价格的_____折向乙方提供货品(不含税),现款现货,货款两清。从甲方工厂到乙方的货物运输、_____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承担温州地区的运输费用。

五、乙方必须以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出售。甲方将根据季节变化、市场供求等因素统筹考虑零售价格,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换货率为首批_____%换,补货买断为____折,换货率按季节计算。

七、乙方保证每月进货金额不少于___万元。如果连续三个月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进货额,甲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发部不得小于______平米。

九、为了配合甲方及时掌握市场情况,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乙方必须每天以传真方式向甲方通报货物的销售、库存情况,否则甲方将停止供货。乙方向甲方补货也必须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调换的货物必须保持完好,换货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开设分店或进入商场专柜销售,但需经甲方实地考察并书面同意。考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制甲方提供的服饰,不得在特约点中掺卖非甲方提供的服饰。如发现,即终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订立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作为货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根据情况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交还甲方的专卖铭牌及一切印有甲方产品标识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期满后另行签订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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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食品零售店特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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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零售店特许合同

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本部”)与_________(以下称“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由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_________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为使_________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_________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_________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_________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_________公司商标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_________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_________公司店铺”:_________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_________公司商标”:指称为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_________公司店铺中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_________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_________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_________公司形象,损害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_________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_________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_________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_________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_________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_________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 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商标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 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 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_________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开发的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_________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2.加盟金中,_________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_________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_________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6.除前项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_________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 特许金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10%金额的特许金。

2.前项“年毛利额 ”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回扣金指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年销售总额”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间,加盟店在本合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信用销售无论是否已兑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自家消费商品零售额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盗商品零售额及腐坏商品、过期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3.根据各年度10月31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特许金。

4.总部按每月毛利额10%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许金。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款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

5.按第三十二条计算的年特许金同第四十二条每月支付的特许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第二十条 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作为_________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日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二条 回扣

1.总部至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执行期间而终止合同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第二十四条 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 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六条 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七条 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4.营业日为周7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闭店时间为下午11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_________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_________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10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_________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3款规定的给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特许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三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的解约权。

第三十五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_________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___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_________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七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偿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上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归属加盟店,总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日本不动产研究所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追索赔偿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四十一条 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 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二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特许金的月平均数计。

5.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五条 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 付保义务

为保障_________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 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特许方(盖章):_________ 加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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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专卖店加盟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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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加盟合同(三)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货物三十日内,属商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除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以外)。

6.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2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

第八条 保证金返还及返利

1.乙方第一年度进货额达_______元时,甲方返还保证金_______元,第二年度进货额达_______元时,甲方返还保证金_______元,未达本年度额定进货量则保证金不作返还。

2.乙方达一定进货量时,甲方将乙方所交加盟费作为销售奖励返还乙方:第一年度累计进货额达________元时,返还________元,第二年度累计进货额达_________元时,返还_________元,未达本年度额定进货量则不作返还。

3.返款方式:现金或相当价值的货品。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本合同附件1指定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权利。

第十一条 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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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特许经销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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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专门从事研制温泉沐浴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生产的产品“浴用松脂粉”已在部分矿区内使用近十年,深受欢迎和喜爱。并经上海市技监局检测属安全产品。乙方作为矿务集团的实业公司在当地具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及良好的社会关系,有丰富及众多产品代理及经销经验。

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发挥各自特点的原则下,乙方同意完成年销量   吨,首次订货量不低于    吨。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的     总代理商。双方特订立条款如下:

一、 经销产品

浴用松脂粉

二、 地区范围

甲、乙双方确定乙方的总代理地区为    矿务局下属煤矿。

三、 代理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代理资格自然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另行商定。

四、 产品价格(特殊规格价格另定)

浴用松脂粉:   人民币_________/吨(结算价)

人民币14500.00/吨(建议销售价)

五、 订、供货及结算

1.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的订货量和交货期进行供货。

2. 乙方首次订货须先支付全额货款的    %,余额货到结清。

3. 乙方订货单须以文字方式通知甲方。

4. 乙方在每月25日至3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月所提货物的全部货款,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税号、账号以及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5. 乙方一次提(发)货数量在5吨以上时须提前5天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统一生产调配。

六、 产品质量

1. 甲方对其产品在设计和制造方面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2. 甲方有权随时对产品进行升级换代或生产衍生的系列产品,对新型号产品进行价格调整(包括供货价,零售价及批发价)。

3. 甲方设立全国统一产品质量服务咨询电话,全面负责公司产品的质量咨询。021-62846004

七、 产品包装

内包装:塑料袋包装,每袋5公斤。

外包装:纸箱包装,每箱25公斤。

八、 货物运输

甲方负责产品以火车运输方式运送至乙方所在地的火车托运站。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九、 甲、乙双方责任

1. 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时,以甲方的代理人名义独立进行合法的营销活动,并为此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 乙方必须排它性的专营甲方产品,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有竞争的同类产品。

3. 乙方提供仓储场地,及时向用户单位供货,按时结算货款,定期向甲方反馈产品在使用中的各类情况。

十、 其它

1. 乙方有义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甲方产品技术专利和正当的商业利益不受侵犯,如有任何侵权行为应立即向甲方及当地工商部门报告,并尽最大努力配合甲方消除这种侵权,甲方为此承担费用。

2.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在乙方特许地区自行销售或再授权其它经营单位,特许地区的自行上门的产品订单也必须转交乙方执行。

3. 不可抗力

如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中遇到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无法执行、受影响方可以不承担责任。但事件方须在事件发生后二个工作日内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应主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把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提交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京日温泉沐浴品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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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运动手表特许销售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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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以下称为“甲方”)与(以下称为“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关于专利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制定本合同,供双方执行和遵守。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认可并承认乙方为专利产品的地区代理经销商,起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产品专利号

2.甲方应切实保护乙方的利益,产品的进价要低于市场售价,并且不能高于其他地区该产品的代理商的价格。

如果甲方有价格方面的调整,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如甲方有网站,应在本合同签定的七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上发布乙方的授权代理书及乙方的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宣传单等相关资料,以配合乙方的代理销售工作。

5.甲方负责乙方区域内的侵权一切法律手续,在维权中费用由甲方承担,维权所得归甲方所有。

6.甲方无权单方面解除乙方在该区域代理销售权,如乙方经营不善,影响了产品在该区域的推广,需提前3个月与乙方协商,待协议期满后,甲方可将该区域代理销售权另行转让,乙方所剩余产品需以进价转让于新代理商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利益和产品信誉,其产品售价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市场销售价进行销售。

2.乙方必须在合同所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

3.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为代理的产品制定宣传方案和销售策略

4.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真实地向甲方反映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客户反馈信息,以协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及技术服务。

5.乙方在收货后,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提出换货,否则视为全部接受。

6.乙方在销售中不得超出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

7.乙方不得向区域外销售本专利产品,如违反须向甲方赔偿五万元人民币,同时撤消乙方的专利产品代理销售权。如有乙方代理区域内市级代理商违规操作,则由该市级代理商向甲方做出赔偿,与乙方无关,乙方须对此行为做出解释并进行调整。

三.产品具体事项

1.代理销售:_________________独家代理

2.付款选择方式。

方式一: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的两个工作日内发货,乙方在收到货并确认无误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汇到甲方的合同指定账户。

方式二: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定货并同时将全部款项汇到甲方的合同指定账户上,甲方在收到汇票传真或款项到帐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甲方通方式,将乙方所定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涉及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在合同有效期的任何内部资料,其中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于第三方。如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

4.如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执行,视为违约。违约应向另一方交付违约金元,如果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人民法院经济法庭仲裁。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手机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_________________公司网址: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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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经营合同 :2024特许加盟合同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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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合同 :2020特许加盟合同文本

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法律协议,是双方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与一般合同有所区别的是特许人会在合同中规定一些强制性条款,对这些条款,受许人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加盟者不能因此就放松对特许经营合同的审查,因为有许多特许人利用合同设置陷阱,加盟者应小心。以下是我们提供的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供参考。

近年来,特许经营在我国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火热,业内人士迫切希望了解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便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时知道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特许经营合同是由一名特许人分别与多名受许人订立的合同,而特许人为了统一运作的需要,又希望与不同的受许人订立的合同能够在形式上保持一致,因而一般来说,特许人与受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时均采用特许人提供的格式条款。下面我们就某一国际知名连锁企业的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样本)为例作一简要介绍。

这是一份餐饮业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样本开头部分的内容是关于一些基本事实的陈述,包括特许人与受许人双方的基本情况、签约时间和地点、受许人向特许人作出的总体承诺等等。当然,不同的合同会有不同的风格,为了强调争议的解决方式,该样本便将争议解决的总体原则也置于基本事实的陈述部分中。样本的正文部分是协议约定,共有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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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

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

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第1款约定经营场所的租赁事宜。经营场所既可以由特许人向出租人租赁后再转租给受许人,也可以由受许人直接从出租人处租赁。如采用前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特许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与房主无关,在受许人严格履行转租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与特许人发生任何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致使受许人遭受损失,受许人可向特许人要求赔偿;而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房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受许人违反租赁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诉涉及特许人的品牌而使特许人遭受损失,则特许人可向受许人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2款约定受许人的经营活动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并承担费用;遵守操作手册要求和建议的规格、标准和步骤,并随操作手册的更新和改进而作适时调整和修改,符合特许人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复制操作手册的内容。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4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此项规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第6款约定受许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特许人报告销售情况,并按规定的方式在受许人的系统中记录销售和经营情况。

第7款约定特许人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即可到受许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并检查、审核复印受许人的各种记录。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广告费在特许经营中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不愿意承担广告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广告费,而受许人众多,是否每个受许人都能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而不影响广告宣传还很难说,况且广告费数额十分巨大,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势必存在困难;而如果让受许人来承担广告费,宣传的是特许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资,能否起到促销的效果、获得回报还很难说,有时甚至还会因特许人自己品牌的价值不高而使得广告投资成为一种浪费,因此如果让受许人承担广告费,他们也会心存疑虑。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帐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帐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帐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帐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帐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许人返还广告基金帐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第10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将特许人的品牌标志与“出售”字样一起使用。该款约定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误认为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响到特许人的商誉,从而给特许人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

第11款约定受许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须及时。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受许人因欠款而陷入债务纠纷或因欠税行为受到处罚从而损害特许人的商誉。

第12款是关于受许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册中的规定来进行经营管理的约定。

第13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仅为经营餐馆的目的使用特许人的品牌,而不得为其他任何与经营餐馆无关的目的使用特许人品牌。

6、第六条是关于经营场所变更的约定。主要是要求受许人在变更经营场所之前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

7、第七条是关于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延期的约定。

8、第八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及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共6款,内容分别规定如下:

第1款与第2款都是具体约定特许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各种情形(例如受许人不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手续、低报销售额、拖欠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等)。

第3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在其餐馆中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第4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1年内,或者在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后的1年内,受许人在一定区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特许人的其他餐馆的经营活动。

第5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密。

第6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9、第九条是关于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的约定。

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对于拥有高价值品牌的特许人来说,之所以当初愿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大都是对受许人的资质经过了审查与考虑的,他们不会仅仅为了获得一笔短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因为一旦不合格的受许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给广大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则特许人所遭受的无形资产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因此,特许人往往会事先与受许人就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作出约定,如约定受许人必须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符合资质要求并能够立即代替自己经营管理餐馆的人,或者是受许人应当要求受让人必须参加特许人的培训并经特许人评价同意后才能受让合同权利义务。

但是,有一种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内,作为受许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发精神病,应当如何处理?实践中,特许人并不愿意将上述情形约定为合同终止的情形,因为连锁店数量的减少在某种程度上会对特许人的商誉产生不良影响。从理论上说,如果受许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其权利义务;如果是突发精神病,则为了保护受许人本人的权益起见,其监护人应当享有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的优先权。但是,特许人无疑会担心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能否胜任经营活动,为此,可以由特许人与受许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表示不放弃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特许人就应当对其提供指导与培训,所需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摊。

10、第十条是关于解决争议的详细约定。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比较倾向于将协商、调解和仲裁约定为解决争议的方式,而不愿选择诉讼。因为许多特许人都拥有知名的品牌,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其一举一动很容易被人们宣传。如果发生诉讼,特别是多个受许人联合起诉特许人,不管具体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们关注。如果在法院未判决之前就造成误传,就有可能会给一部分公众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协商、调解和仲裁这三种方式当中,特许人又比较强调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争议,因为特许人是基于格式文本与受许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如果是个别受许人违约倒也罢了,只需特许人单独与该受许人解决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许人违反某一条款而被多个受许人提起仲裁,特许人就极容易陷入困境。不过,特许人如果过于强调协商或调解,有时候又容易使受许人要求过高而保持强硬态度。因此,既然不愿意选择诉讼,那么仲裁条款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才能从根本上排除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点的选择对谁有利不可一概而论。例如,某一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是外国人,受许人是中国人,如果选择在特许人所在地仲裁,则在特许人违约时,受许人难究其责,从而处于不利地位;但在受许人违约时,即使特许人在其本国提起仲裁并作出受许人缺席的裁决,就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来,在执行时也会困难重重,因而又对特许人不利。那么选择在受许人所在地进行仲裁呢?其实,这也得视特许人是否常驻受许人所在地而定,不过,只要特许人是知名的连锁企业集团,大都会在其受许人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这样一来,解决起争议来就方便多了。

11、第十一条是关于合同条款独立效力、通知、迟延付款等方面的约定。

12、第十二条是关于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约定。

13、第十三条是关于适用法律的约定。

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果双方均为同一国籍,则适用该国的法律比较合适。对于不同国籍的当事人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既然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涉外特许经营的专门规定,所适用的法律当然也就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选择了。

14、第十四条是关于受许人不得与他人另行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15、第十五条是关于在餐馆的经营过程中应当使用特许人所使用的语言进行交流的约定。特许经营中的许多具体经营活动诸如帐目往来、销售记录、培训项目、经营状况报告、通知等等既有受许人的参与,也有特许人的参与。例如,特许人的母语为英语时,特许人可能不愿意为众多的受许人承担高额的翻译费用,于是就会要求当受许人不能用英语进行交流时,应当自行承担翻译费用。

16、第十六条是关于受许人确认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未向受许人作任何陈述。

17、第十七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未曾向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提出过任何索赔主张。

18、第十八条是关于特许人与受许人对于各自的偶然损失(例如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损失、因餐馆的起哄、斗殴或抢劫而遭受的损失等)互不负责赔偿的约定。

一般来说,偶然损失无非就是发生在受许人的经营场所,而一旦受许人的经营场所发生偶然损失,例如火灾或人为的破坏,则会令消费者对经营场所产生恐惧感,但有时候特许人的品牌难免也会被人与经营场所发生的事件联系在一起来看待,因此对特许人也同样不利。

19、第十九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理解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20、第二十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不作其他牵涉到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陈述的约定。

当然,特许经营合同并非千篇一律,以上合同内容简介只能用以参考。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只有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去详细考虑特许经营合同中应当明确的事项,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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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专卖店加盟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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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号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经营优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建稳定有效的代理加盟网络,共同拓展__________品牌的市场份额,以达到双赢的共同目标,,以_______________品牌加盟专卖店(以下简称专卖店)方式结为合作伙伴,

特拟订立以下款项。

一、 合作方式:

1、乙方以约定地区__________专卖店形式经销甲方产品,甲方在乙方履行协议的基础上提供约定产品。

2、__________专卖店由乙方自行投资、自行申办营业执照,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3、__________专卖店是:根据甲方销售策略设立,其店内、外装潢、标识等符合甲方统一设计,专门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___品牌家具产品的专卖商店。

二、 经销地域/期限:

1. 甲方同意乙方为

2. 乙方承诺在______年 ______月前在该地区开设不低于__________专卖店。

3. 代理期限为日至______月_____日。本协议约定的代

理期限到期后,乙方有意继续代理,应在期满前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后续签协议。

三、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 甲方按 专卖店统一规范,向乙方提供全套品牌形象宣传资料(包括统一的门头刻字、灯箱喷画、店内标准标准喷画,统一的__________宣传资料、产品图册、顾客销售订单);协助乙方进行配货摆场和营业培训。

2、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淘汰部分旧产品时,提前通知乙方调整补充新产品。

3、 乙方在__________专卖店内除本协议约定产品外,不得陈列其它产品或类似仿制产品,专卖店不得有宣传销售其它产品或类似仿制产品的行为;遵守专卖店统一形象规范,不得自行改变店内、外形象标识和装修标准,不得随意拆卖样品。

4、 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地区内扩展代理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周边地区或其它城市开设__________专卖店,销售__________产品;不得向周边地区或其它城市批发产品。

5、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遵守甲方销售策略,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协助甲方在现场进行的摆场配饰和营业培训工作,共同做好当地市场推广。

6、 乙方负责承担售出产品售后服务责任,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约定配合乙方工作。

四、 价格约定:

1、 甲方按全国统一的出厂价给乙方供货,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甲方调价应及时通知乙方,按甲方统一调价时间执行新价。

2、 乙方需按甲方的建议零售价标价,可在建议价基础上上下浮动10%来适应当地市场。

3、 乙方有权享受甲方的优惠促销政策,甲方在不定期的促销活动中的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货款结算方式:

1、 乙方在发货前应按甲方指定银行帐户电汇全部货款,甲方收清全款才予发货。

2、 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甲方出货单的金额和数量为唯一依据。

六、甲方对乙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1、保修:

① 属甲方生产工艺或包装引起的个别部件或配件质量问题,或者甲方错发、漏发板件,少发五金配件,错发品种等,甲方在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后最短时间内给予解决;

② 属甲方严重质量问题致使必须调换整件产品或关键部件,甲方在收到乙方拍照及书面通知后给予调换;

③ 因运输过程中损坏而产生的补件,由运输部门和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④ 因乙方订货疏忽而造成的补件,在双方协调后择时计价补件;

⑤ 因乙方在销售服务过程中造成的损坏需补件,公司酌情计价补件;

⑥ 甲方补件程序标准要求尽快完成。为使补件及时准确 ,乙方须书面传真补件通知,并务必在补件通知上注明:补件具体准确的名称、数量(或以简图标出),补件原因、补件原包装箱的.批号和包装号。

2、维修:

① 属甲方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厂维修,甲方负责维修;

② 属运输过程导致的返厂维修,由运输部门和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③ 属乙方在销售服务过程损坏导致的返厂维修,甲方收取维修成本费。

七、运输方式:

1、 本协议的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厂,厂址:_______________。

2、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运输业务的,乙方需传真运输委托书,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用。

3、 乙方派车自提,需传真书面通知,由负责运输的驾驶员代表乙方办理验收提货手续。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发生争执,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补充约定:

一、甲方另给予乙方以下优惠支持:

1、长期给予乙方特价套房活动,

2、给予乙方不定期节假日大型优惠促销活动,

3、全程提供形象门头字、装修设计及全程跟踪,

4、协助新店开业摆场、培训,

5、以上优惠活动不可叠加。

二、为完善专卖店形象,乙方在享受特惠方案的同时须达到以下要求:

1、须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装修,不得随意更改,以保证专卖店的形象统一效果。

2、按图纸的要求配货、配饰及常规产品的备货(即:须按公司配货配饰为准),不得随意拆专卖店的样板。

3、按照公司专卖店要求配置饰品,

保证专卖店摆场达到最佳效果。

4、专卖店内不得随意摆放其它公司产品。三、在签合同之日起三日内收到乙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同方可生效(定金在第一次上样板货时冲抵货款)。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甲方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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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新2024私家浴室用品特许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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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样式二)

特许人:

受许人: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_____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_____(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b)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c)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d)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e)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专属性

5.1?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

-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善意

第8条?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_____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建筑物?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_____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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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海外特许经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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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销协议书

本协议的特许方浙江_________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与被特许方(以下简称“特许经销商”),就特许经销事宜,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1?“_________”赋予特许经销商以合作方式经销家具制品,由“_________”供货源,专业培训及销售指导,协助特许经销商以专业形象推广及销售。

1.2?此协议只属一层特许经销制,特许经销商不得再授权,或委托其他业者作为特许经销或代理。

二、双方关系

2.1?本协议给予特许经销商购销“_________”经营的家具商品的经销权,双方纯属经销合作伙伴,而特许经销商并非“_________”的合伙人、合资人或联营机构。除非“_________”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特许经销商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法律上代表“_________”或为“_________”作任何承诺。其对外经营的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_________”无涉。

2.2?特许经销商的雇员或受许人均不能作为“_________”的雇员或代理人,他们无权对外代表“_________”作出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

2.3?特许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特许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_________”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2.4?特许经销商的经营活动完全_____于“_________”,因该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当然与?“_________”无关。

三、特许经销产品和期限

特许经销产品为:“_________”经营的家具商品系列或其一部分。

双方在本协议书中合作的期限为年,即自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特许经销区域

4.1?特许经销区域:

4.2?“_________”授予特许经销商区域独占权,即在该区域内不再指定其他受许人或“_________”自己经营业务。

4.3?特许经销商必须在本协议中所指明的授权区域内进行营业活动,禁止去授权区域外设立经营场所或吸引顾客。

4.5?特许经销商设立或改换营业场所需经“_________”同意。

五、特许经销商购货价格

“_________”?在购货当时的批发价,此价格不包括货物运输费、_____费用等。

六、特许经销商购货指标

6.1?特许经销商年最低购货指标为人民币万元。

6.2?特许经销商年最低购货指标计算方法:根据本协议书生效日起计12个月内累计向“_________”所购货物的总价计算。

6.3?特许经销商在一个年周期的第个月的累计购货总额不得低于年最低购货指标的40%。

6.4?年销售奖金

购货指标?奖金率

超过指标30%以内?1%

超过指标30%-60%之间?3%

超过指标60%-100%之间?5%

超过指标100%以上?8%

七、“_________”责任

7.1?“_________”将给特许经销商业务人员提供相应的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训练。

7.2?“_________”将向特许经销商提_____品实价表、说明资料等。

八、特许经销商责任

8.1?特许经销商必须是合法设立的经营组织,需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以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基本配备要求见附件一。

8.2?特许经销商需根据“_________”可能提出的培训要求,派人员前往“_________”指定的地点进行培训,所需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特许经销商自行负责。

8.3?特许经销商对其在经销过程中所得知的“_________”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义务且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

8.4?特许经销商应执行“_________”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并自愿接受“_________”可能要求的相关的监督。

8.5?特许经销商应主动维护“_________”的商誉和统一形象。

九、产品定价

十、付款条件

10.1?在签订购销合同时,特许经销商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先付20%的合同款作为定金,余款70%需在发货前支付(款到帐发货)。若特许经销商在发货前取消所订货物,“_________”将没收有关定金。

十一、交货及验收

11.1?交货日期以双方交接完成为准,但“_________”不负责由于运输或非本公司能力所能控制范围内所引起的交货延误。

11.2?特许经销商需自行负责接收货物及卸货工作。

11.3?在收到货物后,特许经销商必须即时验收数量及包装运输损坏,并在3天内把验收报告传真至“_________”备案。

十二、特许经销商费用及支援

12.1?“_________”除为特许经销商提供最具竞争力的商品、价格外,还提供相应的经营指导以及长期的协助和配合。双方约定,“_________”因本协议而收取人民币万元的特许经销费。

12.2?特许经销商支援

12.2.1?许可以“_________”作为特许经销商的经销店之商誉。

12.2.2?协助筹建特许经销商的经销店,包括选址、店铺设计、装修顾问、陈列样品、布局设计,以及展厅布置等。

12.2.3?在特许经销商需要时,提供有关“_________”形象之宣传及装饰配件、员工制服和宣传目录资料等。

12.2.4?负责人员培训,包括管理人员培训、店铺运作培训、产品知识培训、营销拓展培训、售后服务培训等。

12.2.5?必要时,提供市场营销计划、人员奖励计划和人事管理咨询、广告推广计划等。

12.2.6?协助特许经销商所开经销店的筹备开幕及指导。

十三、_____使用及声誉保证

13.1?“_________”标志的所有权属“_________”。特许经销商可在其营业场所、名片或宣传品上使用,但需经“_________”审核及书面同意。

13.2?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特许经销商有权向外界宣称自己是“_________”的特许经销商;当本协议终止后,特许经销商不能再以任何形式在营业场所、名片或宣传品上使用“_________”标志。

13.3?为保证履行本协议书,特许经销商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的同时,向“_________”支付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一旦特许经销商有违约行为,则保证金作为违违约金支付给“_________”,并应按本条下列各款继续承担法律责任。

13.6?特许经销商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或期满以后,均不可对不论与“_________”是否有竞争的任何人、行号或公司泄露任何涉及“_________”的文件或资料。在本协议期满后,特许经销商必须把所有关于“_________”的产品目录、价格表或机密文件归还“_________”。倘若“_________”发现特许经销商有泄露行为,将通过法律追究责任,并需向“_________”赔偿最少人民币50万元。

13.7?对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_________”合法权益、有损“_________”商誉的行为,“_________”有权终止特许经销商的特许经销资格。

13.8?如“_________”收到客户对特许经销商的次投诉(包括服务质量、价格、商品等)的,“_________”有权终止特许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十四、协议生效及终止

14.1?本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署之日。

14.2?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特许经销商遵守协议条件与责任,双方可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在协议到期前的30天内,商议是否继续合作。

14.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特许方:_________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被特许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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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际特许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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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特许经营合同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 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利,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的商标(使用登记为_________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标志的权利;

(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规定。

(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从事前或经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5.1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条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 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方。

5.2 在本协议期间,受特许人应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所载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自动延长连续的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第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___月发出通知。通知应采用挂号信或其他可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的书面传递手段。

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

各方应提前月通知将终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其他可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的传递手段。

第二部分 总则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态度。各方同意在合同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应当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保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

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1)受许人在和建筑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 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费用由受许人承担。在本协议履行之中,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等,其费用均由受许 人负担。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1)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在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许可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除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其从事活动中使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中, 及在从事商业活动的建筑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9.3 关于客户的形象:为了尊重客户关于网络牌号和商标的形象,受许人应当:

(1)按照适用于特许经营活动的商业习惯从事特许经营;

(2)不影响第26.1条规定,保持第1条所载商品足够的库存量以立即满足客户的需要;

(3)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聘用必要的职工,并保证这些职工在仪表和与客户的关系方面能符合特许人的规格,这些规格载于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

(4)严格认真地尊重他对货物(服务)供应商的承诺,特别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供应人支付金额;

(5)不影响第11条规定,不得出售可能损害网络牌号形象的任何产品(服务);

(6)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特许人书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广告的性质,而不涉及销售条件,例如广告的价格;

(7)对于供应的不符合本协议附件2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所有物品(服务),保证立即替换或给予补偿;

(8)受许人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9.4 从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术、商业和管理角度看,受许人应适应特许人所确立的商业方法。受许人除为出售第1条所指商业(服务)外不得为任何 目的使用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使用。为了维护网络的共同身份和名誉,特许人应对受许人给予帮助和建议。受许人应按第16.3条规定的条件举办广 告和促销活动。

9.5 监督程序

(1)特许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时书面通知(选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 受许人的建筑物,以便特许人得以确信受许人符合本合同各项条件。为此,在特许人的要求和专家(公司审计、律师_________)协助下,可对受许人的状 态进行财务和法律审计。此项费用应由特许人负担。在受许人方面,受许人在回答特许人(或其他经授权的人)提出的问题和自发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资料时,向特许 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实的合作。

(2)受许人应向特许人尽可能快地提供有关企业商务、财务或技术的全部要求的资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许人都应向特许人提交下列文件:会计报表,对其余的资料,受许人应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许人提 交有关会计文件,以便特许人确定第14条所规定的定期费用。

第10条 保护特许人的各项权利

10.1 受许人应立即将侵犯或滥用商标、商业名称或其他简称以及任何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情况通知特许人。

10.2 受许人应就法律程序向特许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便在诉讼中成功地得出结论。此项帮助引起的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在事前书面通知 后,受许人如果在法律上能这样做时,应进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许人的权利得到确认。诉讼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

第11条 不允许竞争

11.1 受许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地区内:

(1)直接地或间接地、独立地或作为一雇员,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具有类似性质的任何商业活动而按本协议所述条款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2)给予金融援助或投资于一家竞争者公司,而此类援助或投资使他能对公司的经济活动产生任何影响。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条中规定的义务,应依法支付合同赔偿金,无须任何事先通知。

11.2 如果受许人决定开发一家非竞争性的公司,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特许人。

11.3 本合同无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后,第11.1条内容继续适用一年。

第12条 秘密

12.1 受许人在其与特许人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但是,对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适用于:

(1)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许人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周知的信息。

(2)当特许人传达信息给受许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确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权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给受许人的信息。

12.2 受许人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特许人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 特许人保证他本人或其下属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之外使用秘密信息。

12.4 按法律规定或事实上控制了受许人或受到受许人单独或联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均被视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人。

12.5 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员在按上述工作义务搜集信息时应认识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传达信息 的秘密性质。受许人保证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信息之前就应该遵守秘密信息的机密性和禁用的义务,如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样。他们的就职合同应 该包括如下条款:保密规定未得遵守时,特许人有权对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采取直接行动。在任何情况下,特许人对其工作人员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负责 (甚至在他们的就职合同终止以后或这些雇员离职以后)。

12.6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受许人就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和终止后均如此,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条亦适用于第28条所述转让的情况。

第三部分 特许使用费/价格

第13条 初始费用

为了获得受许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权利,受许人必须付给特许人一笔金额的特许使用费。

特许使用费在本协议签字时以支票支付。这笔一次总付的金额包括特许人为执行特许(协助、培训等)而给予受许人的所有好处,不包括第1条所述商品(服务)的供应和第9.1.1条所述受许人的费用。

第14条 分期支付

14.1 为了回报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处,受许人应当每月(或每季)付给特许人相当于上月营业额的%的费用,营业额的计算参照受许人开给客户的账单 总额,无论是否已两讫。账单金额即实际价格(已扣除不包括现金折扣在内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费用(例如包装、运输、保险等等)和进口关税或其他税, 这些费用、关税或其他税在发票中分别涉及。营业额是特许人开给受许人的账单金额,无论是否付讫,但不包括进口关税或其他税。

14.2 特许人按第9.5.2条规定,在从受许人获得的信息的基础上应在每月(季)末开出天内应付的发票。在特许人的总部由办理支付事宜。

14.3 任何6个月期限(年)的特许费用总额不得少于法*法郎。此最低金额将于每年在签订本合同的周年时按下列指数予以调整,无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许人每6个月开具一张规范化发票,按第14.2条规定支付。

14.4 如遇不付款情况,对所欠款项应罚利息,每月,不需事先书面通知。

14.5 受许人应从由特许人指定的一家银行,即_____________(享有国际声誉的银行)取得对受许人可按本合同规定应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额的一项联合责任担保,最高金额限为____________。最迟于本合同签字后______天,受许人 应向特许人提交全部银行单据

第四部分 品牌、商标(专利)

第15条 独家(非独家)使用权

特许人按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和第4条关于地区的规定授予受许人以使用品牌、商标、专利的独家权利或者非独家权利等,但此种使用权限于第1条所规定的对产品(服务)之销售。

第16条 特许人义务

16.1 第3条所述之品牌和商标已按本合同附件5关于登记的规定在指定地区合法登记在案,此项登记将在及时支付所有特许合作费和及时续登的情况下继续 有效。特许人是品牌、商标持有人(有使用权),因而有资格授予受许人使用的权利。受许人对这些权利的使用并不妨碍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规定的地区内的权 利。在合同签订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声称对品牌或商标拥有权利的行动或者未来有任何可以预见的行为。

16.2 特许人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和直到特许经营终止前暂借给:

(1)使用品牌或商标招牌或标志、尺寸________________,按附件4规定的条款竖立在办公楼外面。

(2)显示品牌或商标的内部招牌。

16.3 特许人应在国内外宣传品牌或商标。特许人将全力保证使受许人从此种宣传中得到,特别是他对受许人的业务予以认定。特许人应每年一次向受许人提 供他的宣传计划和广告活动,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议或意见,以保证此活动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传活动开始,特许人应尽快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资料(招牌、 小册子、标语牌、小纪念品、样板、样品等);费用由前者承担。

第17条 受许人义务

受许人应根据本协议第9.3条在规定的地区宣传品牌和商标,并在年度预算中至少拨出经费_________以完成此项任务。

第18条 协作

双方同意相互协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标在公众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 专有技术(技术诀窍)

第19条 非独家使用权

根据本协议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_______”之规定,特许人给予受许人获得并使用有关技术的权利。

第20条 特许人的义务

20.1 特许人应保证受许人的初始的和后续的培训:

(1)在任何活动开始之前,特许人应对受许人及其职工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各种条款以及网络的技术、金融、商务和管理程序。培训共天,由特许人 通知时间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受许人负担。

(2)在本特许协议有效期间,特许人应在年度基础上在_________月份内组织一次天的培训研讨会,由受许人及其雇员中的有关人员参加。研讨会将按特许人择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组织此类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受许人负担。

(3)特许人应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并在受许人负担费用的情况下组织课题研讨班,时间和地点由受许人确定。

20.2 在初始培训计划期间,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份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许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培训资料。受许人应保证勤奋地使用这些资 料和文件。在特许合同期间,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中不同方面问题的解说;费用由前者承担,以保证对某些问题的解释清晰无误,并介绍特许 人和其他受许人的经验。受许人可以参加编写上述解说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 如果特许人决定改变某些实施的方法,他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受许人。因此,特许人应当经常地、每年不少于次地向受许人提供手册的任何修订,并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册,费用由特许人负担,以保证受许人能始终保有最新版的手册。

第21条 受许人的义务

21.1 受许人应进一步发展他按第20.1条和第20.2条规定,从特许人那里获得的专有技术以及按第20.3条所为的革新。

21.2 受许人及其职工应参加按第20条规定所组织的必要的初始训练班。

21.3 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网络的建议和他从经营特许活动中获得的经验。受许人同意为了特许网络的利益向特许人提供关于这一专有技术的使用情况。第12条 规定的条款,包括必要的改动,均适用特许人。

特许人应保证,特别是向受许人提供专有技术时,通知他们此种信息的秘密性质,因而要保证他们保守秘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义务。特许人也须保证在其违反秘密协议时,受许人享有直接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行为的好处。

第六部分 协助

第22条 协助

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向受许人提供第3条规定的商业、法律、管理和技术协助。

第23条 特许人的义务

23.1 特许人同意在任何特许经营开始之前向受许人提供下列服务:

(1)建立特许业务之前的市场调查;

(2 )向受许人提供包括安排、场地装修和产品(服务)展示标准在内的说明;发展业务所需的清单;向受许人提供一名装修人员以实现此安排;

(3)向受许人提供示范的装修条款和有关受许人许可范围内进行改制的建议;

(4)向受许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预算的场地进行开业广告宣传,并就受许人为开展特许经营而进行的任何广告宣传活动提出建议

23.2 为达到本合同条款之目的,特许人应当:

(1)满足受许人有关商务、法律、技术、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向其提供关于其他受许人在上一年所获交易结果及其预计销售的任何资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进行一次市场调查;

(4)根据受许人的要求,自负费用派一人负责特许活动,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内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部分 供应产品

第24条 供应的义务

为特许经营之目的,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规定向受许人提供第1条所述的产品。

第25条 特许人的义务

25.1 特许人应当在收到订单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内实现受许人的产品订单。

25.2 供应第1条所列货物应受下列约束:

(1)销售条款(指明适用的贸易术语通则)其内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后,由国际商会定义和解释。

(2)特许人的一般销售条款,其内容见附件7,即不得背离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26条 受许人的义务

26.1 受许人应当从特许人(或从指定的供应商,即)排他性地获得产品。为满足客户的需要,受许人应当设立和维护其固定价值最少不低于 _________法*法郎(每一年,以后每年按第14.1条规定的年产值______%)的存货。该价值参考受许人的购货总值在扣除增值税、回扣和特许 人给予的折扣后的价值来确定。

26.2 受许人应向特许人购买商品,其最低总值应为:第一年_________法*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法郎;这些数量应参照特许人的发票来确定,不包括增值税,并应扣除任何奖项、回扣和折扣。

26.3 受许人应确保最低有第14条所规定的第一年产值的______%,以后每年增长______%。(如果受许人在相应的年份超过这个最低百分比,受许人有权享有超过部分____ _%的折扣,该折扣应由特许人在财务年度结束之日起______天内给予受许人。)每年年初,双方商定来年的销售目标,受许人应采取各种有效手段,确保该定额能够实现。

26.4 受许人应最迟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特许人提供下三个月的预计订单。特许人无义务实现与预计数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订单,并且不因此对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26.5 作为一个独立商人,受许人自由确定销售产品转售价格。受许人应通知特许人准备采用的价格以及有关确定价格的任何变化(折扣、回扣 _______________)。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个推荐性的转售价格。受许人若不按此推荐行事,不构成违约。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许人应努 力尊重此推荐以便确保在市场政策和广告宣传方面的一定协调。因此,受许人不应给予可能损害特许网络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 受许人可以自由决定产品转售条件,但有义务保证向其客户提供本协议附件2手册中描述的特许人的担保。

26.7 受许人应自负费用,按照附件8的规定和取得附件8手册中规定的有关金额的保险单。在签署本合同后最迟天内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保险单及已付保险费的证明。受许人应要求在保险单中订立一个条款,由保险公司通知特许人任何未付保险费的情况。

第八部分 合同的转让--分包公司

第27条 特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特许人可以转让分包本协议中的任何或所有义务。

在不迟于_________天内,他应当通过挂号回执信将转让或分包通知受许人。

除非有受许人的事先同意,特许人和受许人应当对通知日(挂号信的收到日期应予考虑)存在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8条 受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28.1 本合同是在考虑了受许人的本人情况后订立的,因此没有特许人事先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免费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转让或分包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如果考虑第三人的情况,则该第三人应当是控制受许人或者被受许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 受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提供候选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条件以及特许人要求的任何进一步信息。特许人应当在收到受许人转让请求后不迟于几个月内以挂号回执信向受许人通知其决定。

28.3 考虑到本合同的性质,特许人在考虑提议的候选人和交易条 时享有充分的权利。转让要约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选人自负费用承担受许人过去或将来的权利和义务。分包要约中,必须要求候选人明确同意遵守第12条所述的保密条款。

28.4 如果特许人同意转让,受许人应当:

(1)在协议订立后_________天内,向特许人支付固定数额法郎,以补偿对受让人进行培训和协助的费用。

(2)在转让之日起一年期间内,在第4条规定的区域遵守第11条不得竞争条款。

(3)与受让人一起对特许人同意转让通知(收到日期应予考虑)之前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部分 合同的终止

第29条 不可抗力

29.1 如果特许人和受许人由于其不能控制的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本协议的履行可终止。不能控制的情况应理解为由任何一方不应负责的事件造成,而从 商业或生产的观点看,任何一当事人不可能履行其义务或者该事件可能使得该履行不现实。该事件直接影响一方当事人如期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包括战争、自然灾 难、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罢工、封锁_________)

29.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_________天 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特许人和受许人国家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当事人应 当尽可能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规定中获益。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于不 可预见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

29.3 如果不可预见的事件持续1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可通过挂号回执信在________天内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0条 提前终止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挂号信回执,不经任何必要通知,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进一步索赔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严重违约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受破产威胁主张的债务,扣押令、欠税、公司债务、银行账号冻结以及破产、因破产而欠债务、法院监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清盘,终止本合 同。终止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且不妨碍进一步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31条 股权变化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的股东有重要变化,本合同终止。

重要变化是指影响代表公司资本的多数股票持有情况的任何变化或者附属于该股票的投票权的任何变化。

本合同不因特许人或受许人股东有重要变化而终止。

第32条 效力

32.1 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受许人应当:

(1)在收到特许人书面要求_________天内,返还特许人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册、小册子、标志、样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户其以前特许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引用之处。

(3)按照第23.2条规定转移终止时存在的所有存货。

32.2 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取回终止之日的所有存货,交换原来的售价。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当保证在同一地域内指定的新的受许人取走终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货,交换已支付给特许人的原来的售价。

第十部分 其他规定

第33条 某条文的无效

如果某个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该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

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将根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基本关系尽可能客观和诚信地用能够反映他们意愿的条文替换被宣告无效的条文。

第34条 合同的范围

34.1 本协议产生当事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 本协议仅可通过双方当事人签字和写明日期的附加书面条文来更改和修正。

第35条 放弃

本协议中一条或其他条款的不适用、与其他条款之具体而明确的背离,不应解释为受许人放弃了其他条款之权利。

第36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________________法律管辖。

第37条 争议

任何直接或间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应明确地按照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指定的仲裁员解决。

仲裁地点应为________________,程序应以________________语言进行。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仅登记地法院有管辖 权。

本条也适用于第三人和人数众多被告的合并审理、附带请求和司法追加。

本协议正本两份,各方当事人承认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许人(盖章):_________

受许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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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特许加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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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

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

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第1款约定经营场所的租赁事宜。经营场所既可以由特许人向出租人租赁后再转租给受许人,也可以由受许人直接从出租人处租赁。如采用前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特许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与房主无关,在受许人严格履行转租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与特许人发生任何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致使受许人遭受损失,受许人可向特许人要求赔偿;而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房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受许人违反租赁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诉涉及特许人的品牌而使特许人遭受损失,则特许人可向受许人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2款约定受许人的经营活动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并承担费用;遵守操作手册要求和建议的规格、标准和步骤,并随操作手册的更新和改进而作适时调整和修改,符合特许人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复制操作手册的内容。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4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此项规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第6款约定受许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特许人报告销售情况,并按规定的方式在受许人的系统中记录销售和经营情况。

第7款约定特许人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即可到受许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并检查、审核复印受许人的各种记录。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广告费在特许经营中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不愿意承担广告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广告费,而受许人众多,是否每个受许人都能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而不影响广告宣传还很难说,况且广告费数额十分巨大,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势必存在困难;而如果让受许人来承担广告费,宣传的是特许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资,能否起到促销的效果、获得回报还很难说,有时甚至还会因特许人自己品牌的价值不高而使得广告投资成为一种浪费,因此如果让受许人承担广告费,他们也会心存疑虑。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账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账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账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账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账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许人返还广告基金账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第10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将特许人的品牌标志与“出售”字样一起使用。该款约定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误认为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响到特许人的商誉,从而给特许人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

第11款约定受许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须及时。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受许人因欠款而陷入债务纠纷或因欠税行为受到处罚从而损害特许人的商誉。

第12款是关于受许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册中的规定来进行经营管理的约定。

第13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仅为经营餐馆的目的使用特许人的品牌,而不得为其他任何与经营餐馆无关的目的使用特许人品牌。

6、第六条是关于经营场所变更的约定。主要是要求受许人在变更经营场所之前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

7、第七条是关于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延期的约定。

8、第八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及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共6款,内容分别规定如下:

第1款与第2款都是具体约定特许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各种情形(例如受许人不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手续、低报销售额、拖欠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等)。

第3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在其餐馆中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第4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1年内,或者在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后的1年内,受许人在一定区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特许人的其他餐馆的经营活动。

第5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密。

第6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9、第九条是关于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的约定。

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对于拥有高价值品牌的特许人来说,之所以当初愿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大都是对受许人的资质经过了审查与考虑的,他们不会仅仅为了获得一笔短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因为一旦不合格的受许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给广大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则特许人所遭受的无形资产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因此,特许人往往会事先与受许人就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作出约定,如约定受许人必须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符合资质要求并能够立即代替自己经营管理餐馆的人,或者是受许人应当要求受让人必须参加特许人的培训并经特许人评价同意后才能受让合同权利义务。

但是,有一种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内,作为受许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发精神病,应当如何处理实践中,特许人并不愿意将上述情形约定为合同终止的情形,因为连锁店数量的减少在某种程度上会对特许人的商誉产生不良影响。从理论上说,如果受许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其权利义务;如果是突发精神病,则为了保护受许人本人的权益起见,其监护人应当享有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的优先权。但是,特许人无疑会担心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能否胜任经营活动,为此,可以由特许人与受许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表示不放弃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特许人就应当对其提供指导与培训,所需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摊。

10、第十条是关于解决争议的详细约定。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比较倾向于将协商、调解和仲裁约定为解决争议的方式,而不愿选择诉讼。因为许多特许人都拥有知名的品牌,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其一举一动很容易被人们宣传。如果发生诉讼,特别是多个受许人联合起诉特许人,不管具体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们关注。如果在法院未判决之前就造成误传,就有可能会给一部分公众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协商、调解和仲裁这三种方式当中,特许人又比较强调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争议,因为特许人是基于格式文本与受许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如果是个别受许人违约倒也罢了,只需特许人单独与该受许人解决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许人违反某一条款而被多个受许人提起仲裁,特许人就极容易陷入困境。不过,特许人如果过于强调协商或调解,有时候又容易使受许人要求过高而保持强硬态度。因此,既然不愿意选择诉讼,那么仲裁条款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才能从根本上排除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点的选择对谁有利不可一概而论。例如,某一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是外国人,受许人是中国人,如果选择在特许人所在地仲裁,则在特许人违约时,受许人难究其责,从而处于不利地位;但在受许人违约时,即使特许人在其本国提起仲裁并作出受许人缺席的裁决,就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来,在执行时也会困难重重,因而又对特许人不利。那么选择在受许人所在地进行仲裁呢其实,这也得视特许人是否常驻受许人所在地而定,不过,只要特许人是知名的连锁企业集团,大都会在其受许人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这样一来,解决起争议来就方便多了。

11、第十一条是关于合同条款独立效力、通知、迟延付款等方面的约定。

12、第十二条是关于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约定。

13、第十三条是关于适用法律的约定。

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果双方均为同一国籍,则适用该国的法律比较合适。对于不同国籍的当事人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既然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涉外特许经营的专门规定,所适用的法律当然也就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选择了。

14、第十四条是关于受许人不得与他人另行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15、第十五条是关于在餐馆的经营过程中应当使用特许人所使用的语言进行交流的约定。特许经营中的许多具体经营活动诸如帐目往来、销售记录、培训项目、经营状况报告、通知等等既有受许人的参与,也有特许人的参与。例如,特许人的母语为英语时,特许人可能不愿意为众多的受许人承担高额的翻译费用,于是就会要求当受许人不能用英语进行交流时,应当自行承担翻译费用。

16、第十六条是关于受许人确认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未向受许人作任何陈述。

17、第十七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未曾向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提出过任何索赔主张。

18、第十八条是关于特许人与受许人对于各自的偶然损失(例如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损失、因餐馆的起哄、斗殴或抢劫而遭受的损失等)互不负责赔偿的约定。

一般来说,偶然损失无非就是发生在受许人的经营场所,而一旦受许人的经营场所发生偶然损失,例如火灾或人为的破坏,则会令消费者对经营场所产生恐惧感,但有时候特许人的品牌难免也会被人与经营场所发生的事件联系在一起来看待,因此对特许人也同样不利。

19、第十九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理解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20、第二十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不作其他牵涉到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陈述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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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GF-2024-251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流,全文共 4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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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产品(以下简称 “__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________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_________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 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 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_________%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 求。

第十八条 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承担“_________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环境良好的场地经销“_______________”产品,确保产品在流通期内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六条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但不得拒绝为主动来的授权区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备有文字说明,以便于总部整体协调。

第二十九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 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最低销售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终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三十八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十九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调换。

第四十一条 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 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四十七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 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 所有权

第五十一条 一切带有表示“_______________”或与“______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条 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一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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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服装专卖店加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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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______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______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______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______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______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商品的进货、换货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厂价统一配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乙方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后,甲方予以发货。

2.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4.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______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首次进货量在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首次所进商品可在乙方收到货物的十五______日内向甲方100_______%退换。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货物三十______日内,属商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除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以外)。

6.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________________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______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20_______%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连续两个______月内未进货,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

第八条保证金返还及返利

1.乙方第一______年度进货额达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甲方返还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第二______年度进货额达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甲方返还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未达本______年度额定进货量则保证金不作返还。

2.乙方达一定进货量时,甲方将乙方所交加盟费作为销售奖励返还乙方:________________第一______年度累计进货额达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返还____________________元,第二______年度累计进货额达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返还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未达本______年度额定进货量则不作返还。

3.返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现金或相当价值的货品。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本合同附件1指定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权利。

第十一条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______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专卖店内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2.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尽可能清算清理货物及帐款,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______月内,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专营店标牌箱广告等。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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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专卖店特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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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协议双方

甲方:F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建立之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建立之企业法人(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提高F胶卷冲印之质量及服务水平,保障F胶卷冲印商所卖F产品之供应,确保F产品销售及冲印服务之合理定价,拓展F产品之市场,维护消费者之合法权益,推出《F专卖店》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胶卷冲印服务及胶卷相关产品零售之合法经营者,并受邀加入《F专卖店》计划,成为《F专卖店》之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三章 协议宗旨

第一条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行《F专卖店》计划后,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及销售定价,以促进及提高彩扩的质量和标准。

第二条 订立本协议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其有关企业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乙也不得依据本协议,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

第四章 协议有效期

有效期两年,由签订日计,除非本协议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议有效期壹年。

第五章 乙方权利

第二条 乙方购买F相纸及冲药可得核定优惠奖分,乙方凭优惠奖分可向甲方所指定商号购买指定产品可获优惠价格,优惠奖分之核定及优惠价格之确定办法由甲方另行制定。

第三条 乙方只需支付甲方特别优惠之保养费用,便可享有全年特惠之冲机维修保养服务,技术训练,指导等。

第四条 方将以大量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后盾,为乙方招来更庞大之服务对象,以利乙方得享更高的营业利润。

第六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 乙方必须于《F专卖店》内主要柜台陈列及出售F胶卷及F产品,并积极参与甲方所举办之宣传及推广活动。

第二条 乙方愿遵照甲方指示,随时将店铺内外陈设、布置加以改善、修正,以配合《F专卖店》之标准形象设计。但乙方应自行解决有关广告及宣传品所需的批核手续。

第三条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并保证百分之百采用F相纸及F亨冲药作为冲印相片之用,并经常保持甲方所定之冲印质量标准。冲印_____必须根据《F专卖店》统一的价格标准。乙方并承诺及保证向甲方指定的销售商购买F相纸及F亨冲药。

第四条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并保证不接受其他专卖或任何类似形式之指定或资格。

第五条 乙方应于进货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订货计划应载明订货物之品名、规格、数量等。

第七章 甲方职责

第一条 甲方为会员提供适当之训练或辅导,作为经营《F专卖店》所应具备之条件,以保持《F专卖店》应具备之高质量服务。

第二条 甲方为《F专卖店》作出之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之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

第三条 《F专卖店》一切有关F胶卷及相纸之灯箱广告品,店铺内外之陈设,由甲方定出标准形象设计。

第四条 在外汇及有关政策未发生较大变动的前提下,甲方负责确定的《F专卖店》人民币价格向乙方供应每月订购的药水、相纸及胶卷等,但甲方有权依据汇率变动之情况相应调整《F专卖店》之人民币价格,无须征得乙方之同意。

第八章 甲方权益

如乙方经营《F专卖店》表现未如理想,包括乙经营亏损、或出现重大债务无_____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照时、或未达至甲方之标准要求、或违反合约中之任何一项,甲方保留一切权益作为修改及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第九章 协议终止之赔偿

第一条 在甲方依据第八章终止合约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撤除所有《F专卖店》灯箱及一切有关之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甲方给予乙方之优惠奖分将即时取消。此外,乙方须按下列百分比缴还甲方为乙方提供之灯箱制作及门面装修费用之金额,作为对甲方之补偿。

——如协议未满一年的,乙方必须偿还甲方百分之百的装修补助费金额。

——在协议期满一年但未满两年的,乙方必须偿还甲方百分之五十的装修补助费额。

第二条 如乙方在协议未期满前,非因第十一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自行提出终止协议,乙亦必须履行第九章第一条之规定。

第十章 所有权

第一条 所有带有表示“F”或与“F”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拥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的或与甲方有关的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 若乙方违反第十章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第九章第一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二条 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致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一章第三条之规定。

第三条 如因第十一章第一条及第二条的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自行承担费用扩除所有《F专卖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甲方给予乙方之优惠奖分将即时取消,但乙方无须退还甲方之补助费。

第十二章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条 双方依照第十三章第一条款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议事项。

第十四章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义务按本合我中所述双方的注册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应视为送达。

乙方兹承诺签署本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

甲方签署:_________   乙方签署: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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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加盟连锁店特许经营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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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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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特许专卖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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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买方):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合法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有效。

2、甲方提供的药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和其他质量要求;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件(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处);

(3)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整件包装中有产品合格证;

(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以及《进品药品检验报告书》;

(6)应保证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对药品运输途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7)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3、甲方对所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开户行信息及帐号等合法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机件以证明自身的合法资格,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应在甲方商品到达乙方仓库后,及时组织验收。有质量异议的,应当在到货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质量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3、乙方应按照GSP规定运输和储存药品,因乙方运输、储存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提供的药品如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但应暂时代为保管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助处理后续工作。

三、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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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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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本协议是在乙方对甲方企业、产品认真考察、独立判别经营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作协议各项条款及有能力认真履行的基础上签订。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理区域在乙方的直营店为家,地址确认为省市县(区)街号,经营面积为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原生态茶庄”“凤冈锌硒茶”品牌vi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应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元,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一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家,b、特约渠道商为家,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双方可另行商榷后签订协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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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专卖店开业庆典致辞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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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沐浴着初冬的暖阳,怀着激动的心情我们在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的古城迎来了安徽省第一家lg直供专卖店的盛大开业之喜。这是lg电子在安徽业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有纪念意义的一个历史时刻。我谨代表lg电子安徽支社全体同仁对专卖店的开业表示热烈的祝贺和美好的祝愿。

自古人杰地灵,历史文化名人层出不穷,更是近代徽商的发祥地。伴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徽商精神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扬弃发展,敏锐的创业眼光、进取的人生态度、诚信的处事风格、合作的人际关系、超首的契约意识也成为了各个行业研究学习的重要课题。lg电子是来自韩国的一家世界500强电子企业,一贯秉承以尊重人的经营和为顾客创造价值为经营理念,通过正道经营的途径以期达到一等lg的企业愿景。lg电子进入中国市场以来目前在国内拥有15家生产法人,17个销售支社,各类员工数万人。美学家电的生活概念,而且一直积极从事各类公益事业,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与良好的社会效益。

x年公司总部确定了大力发展专卖店的方向,下半年以来更是针对中国实际制定了符合中国市场的各项政策,安徽专卖店的开发推动也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家电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老板更是具有发展眼光与品牌意识,不断研究分析家电市场变化发展趋势。在胡总的带领下,家电已经成为家电市场举足轻重的卖场,成为消费者的家电首选。lg电子与家电的合作可以说是一次多赢的选择,选择作为lg在安徽市场第一家直供专卖店是安徽支社经过多次研究与深思熟虑的,也是家电卖场的成功转型与完美升级。今年以来lg电子不仅在产品功能与外观上有了新的突破发展,在能耗上为响应国家节能低碳环保理念更是大力推进节能补贴产品,lg彩电全部为节能型号,冰箱洗衣机80%以上也为节能型号。相信通过lg专卖店的成功开业一定会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多的优质产品,也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家电购物新选择。

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嘉宾的光临指导,祝各位领导来宾身体健康,合家幸福,工作顺利。祝lg专卖店开业成功,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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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产品特许代理销售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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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著作权法》、《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加盟乙方销售系统达成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的含义

本协议所称合作,是指甲方申请在中国境内进行FlashDSO并口数字存储示波器的网络销售和推广,并同意将由该所产生的销售额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乙方同意甲方的申请。

第二条 甲方的承诺

(一)甲方在中国境内销售和推广甲方提供的软件,并负责向FlashDSO使用者收取费用。

(二)甲方提供特定的渠道使乙方方便了解FlashDSO的销售和推广情况。

(三)甲方保证对乙方提供的FlashDSO不做本协议以外目的的任何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承诺:

(一)乙方必须是FlashDSO的合法著作权人,并对FlashDSO拥有独立的发行权、传播权。

(二)乙方必须保证FlashDSO不侵犯任何其他同类软件的著作权。

(三)乙方同意甲方在中国境内销售FlashDSO。

(四)乙方必须保证FlashDSO在使用中不会对客户端计算机系统造成任何破坏。

(五)乙方提供3个月免费质量保证,逾期后收取材料费。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签署,一经双方签署,有效期限最低为一年,自甲方向乙方提供FlashDSO并经乙方接受之日起计算。一年期间届满,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退出合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条件停止FlashDSO的推广和销售。甲方未向乙方发出退出合作书面通知,则乙方认为甲方同意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五条 销售利益的支付

甲方的代理费为70%的原价,以人民币作为计算单位,提货时需预付总额的90%。每月15号结款如遇公休日自动往后延迟,甲方将支付剩下10%的款额。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本协议所涉软件销售利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退出合作,但必须将退出的合理原因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本协议自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软件并被甲方接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的签订地为深圳

第十条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不可调和的争议,应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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