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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卫生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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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容与范围

1.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保证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卫生要求,控制

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善劳动条件以保障职工的身 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1.4定义:

1.4.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4.2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是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的劳动者。

2、职责

2.1公司主要领导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2.2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参与公司制度修改。

2.3安全生产管理部

2.3.1 负责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卫生目标和方策计划。

2.3.2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事业部/中心每年度进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确认,对外协调联系检测,结果数据分析、评价存档,杜绝公司三、四级职业危害。

2.3.3 负责指导各事业部/中心正确识别职业病危害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建立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每年及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2.3.4 负责组织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观察治疗、诊断和处理。

2.3.5负责协调配合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及职业病诊断。负责上报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年报表、职业病病人相关信息、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至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6 配合工艺工程院实施公司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2.3.7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公司年度作业环境专项治理项目的立项、报批并监督完成。

2.3.8负责实施对各专业厂分管安全和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 配合指导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岗前、岗中定期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培训。

2.3.9负责审核发放平台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保健费。

2.3.10 负责对各事业部/中心上报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基础数据进行审核、整理、汇编、汇总。

2.3.11 负责填报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报批工作,电子版本报合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上报材料整理归档。

2.4 事业部/中心

2.4.1依据公司年度职业卫生目标方策进行分解,制定职业卫生年度工作计划。

2.4.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登记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组织实施现场检测,数据存档。

2.4.3负责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公告栏的设置,公布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设置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的安全告示牌、MSDS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牌。

2.4.4 负责识别职业病危害和特种作业人员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组织实施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2.4.5负责组织实施从事职业病危害和特种作业的新员工上岗前、离岗人员健康体检,结果分析并建档,杜绝职业禁忌症。

2.4.6负责承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所发生医疗费用,并按公伤审批程序上报。

2.4.7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做好记录。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2.4.8负责实施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保健费的审核、发放。(标准见附表)

2.4.9负责组织实施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定期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

2.4.10负责对职业病患者或职业禁忌症者的调岗。

2.4.11负责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2.4.1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2.4.13 负责每年一次申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2.4.14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方式,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2.4.15 下列事项发生了重大变化,负责向安全生产管理部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2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2.5 技术中心工艺工程院

2.5.1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中职业卫生的设计、施工和评价验收,投产使用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评价验收。

2.5.2 负责根据公司年度作业环境专项治理计划承担责任项目方案设计评审及实施移交。

2.6人力资源部

2.6.1 督促各事业部/中心职业病危害及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后,岗位禁忌症、职业病患者的岗位调离工作。

2.6.2负责组织安排公司平台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员工岗前体检工作,杜绝发生职业禁忌症者上岗。

2.6.3负责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3、工作程序

3.1职业病危害及特种作业人员体检管理

3.1.1各事业部/中心统计人员名单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3.1.2安全生产管理部与合肥疾病控制中心、医院联系,确定体检项目和日期,组织实施,体检结果分析建档。

3.1.3 安全生产管理部输出体检结果处理报告,人力资源部及各事业部/中心对职业病患者或职业禁忌症者出示调岗证,安排调离原岗位。

3.1.4安全生产管理部安排职业病患者或观察对象进行医治或疗养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1.5人力资源部及各事业部安排将要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医院实施体检,体检结果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及各事业部,并分析剔除职业禁忌症,信息反馈人力资源部并组织安排新员工上岗。 3.1.6各事业部/中心安排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在退休、离岗或变换工种时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报告各事业部备案并建档。 3.2 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监测、治理管理

3.2.1 各事业部/中心填报职业病危害作业登记表并制作平面布置图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3.2.2安全生产管理部与合肥疾病控制中心联系,确定检测项目和时间,组织实施,检测结果存档。

3.2.3各事业部/中心分析检测结果,对不符合国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提出综合治理计划并立项报公司领导审批,技术中心工艺工程院和事业部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部监督实施并验收。

3.2.4各事业部/中心依据每年度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设置《职业健康安全告示牌》,内容包括:职业危害因素名称、健康危害、防护要求、职业健康警示标志、国家标准和检测结果。规格标准700╳500。

3.3职业病病人管理

3.3.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需要做职业病诊断的人员,配合有资质的诊断机构进行现场调查走访并提供相关诊断材料。

3.3.2确诊为职业病的,安全生产管理部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并按照职业病诊断书上注明的复查时间安排复查。

3.3.3各事业部/中心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从事原岗位的职业病疑似人员和职业病病人,各事业部/中心人力资源部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安排调离岗位。

3.4保健费审核发放管理

3.4.1由各事业部/中心的专业厂负责填报享受保健费人员名单,事业部/中心安全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发放。

3.4.2对从事同一工种、同一时间、同一场所,接触多种有害因素的人员,按其中的高标准等级享受。

3.4.3 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享受甲、乙等保健待遇的人员,因工作变动,今后不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补发一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补发两个月;十年以上补发三个月。

3.4.4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患了职业病或严重职业中毒的员工,经有关专家诊断,需住院治疗或休养期间,可继续享受保健待遇。 3.5职业卫生培训管理

3.5.1各事业部/中心提出培训需求并将计划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培训并留下记录。

3.5.2各事业部/中心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新员工上岗前组织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5.3安全生产管理部提供培训教材和师资并监督实施。

3.6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

3.6.1 各事业部/中心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系统识别并登记。

3.6.2 各事业部/中心对识别场所应了解生产工艺及原材料使用状况。

3.6.3 各事业部/中心根据生产工艺及原材料使用状况填报申报表。

3.6.4 各事业部/中心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的电子版本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3.6.5 安全生产管理部整理汇编上报合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资料存档并负责因公司名称、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申报管理。

4、 相关程序、文件和记录

4.1 相关程序

4.2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第52号,20xx年12月31日,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发【1987】105号文发布)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20xx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352号)

④《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 ⑤《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xx)

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4.3 记录

①营养费发放表。

②合肥地区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表。 ③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登记表 ④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登记表 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5 本制度修改记录表

附加说明: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编制并负责解释,原《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自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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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个人,全文共 2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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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中国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第五条 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

第六条 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 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 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八条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第九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

请示事项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属于本规定的解释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请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的意见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十条 报告人未按时报告的,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督促其报告。

第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 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告人的报告材料,应当设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第三条第(六)项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本规定第四条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称“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

第十九条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制定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需要扩大报告主体范围或者细化执行程序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XX年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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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退休职工2024养老金调整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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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2019养老金调整

养老金的调整一直受社会的关注,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退休职工2019养老金调整”,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近期,我国31个省区市公布2019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上调幅度均为10%左右,达到国务院要求。目前,有14个省份公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西藏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32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670元,为全国最高。

月人均养老金各省份均超2019元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有14个省份公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分别为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陕西、甘肃、青海、山东、福建、河南、江苏、云南、新疆、西藏等。在已公布数据的14个省份中,西藏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3670元,位列第一。紧随其后的为北京,人均每月3355元。在目前公布的数据中,仅有北京与西藏超过3000元。目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最低的省份为河南,为2145元。

此前,人社部数据称,我国连续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水平已超过2019元。广东省五一前夕,就已公布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作出普遍提高幅度为113元加基本养老金的5%,同时对年满75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加发100元等要求。

增幅年均10%左右达到调整要求

31个省份公布的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显示,上调幅度均为10%左右,达到国务院“总体调整水平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的要求。记者梳理数据发现,在已公布数据的14个省份中,有11省份公布上调幅度,分别为北京、天津、辽宁、陕西、甘肃、青海、山东、福建、河南、新疆、西藏等省份。

在公布上调幅度的省份中,调整幅度均在10%左右,最高为山东省,达到11.6%,最低为福建省不超过9.8%。在上调金额方面,北京市位列第一,上调305元;最低的省份为河南省,人均上调195元。据人社部称,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从2019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全国31省区市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到位

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高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经过2019年连续上调,我国月均养老金将超过2019元,比2019年增加近两倍。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因此受益。

根据惯例,各地自政策发布后即可着手准备制定上调的具体文件,先由省一级劳动保障厅来制定政策,再依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细则。人民财经统计显示,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完成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在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共有北京、青海、山西、新疆、天津、河北、河南、甘肃、贵州、江苏、云南、陕西等12个省区市公布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其中,北京每月平均养老金达3050元排在第一位。其他如青海、山西、新疆、天津、河北、河南、甘肃、贵州、江苏、云南、陕西等11省区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分别为2593元、2389元、2298元、2295元、1950元、2100元、2065元、1977元、2236元、1877元、2116元。

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到底能拿多少退休金呢?

以北京一家企业退休的王大爷来说,假设他的全部缴费年限为35年,12月的养老金为3060元/月,应上调140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3200元,但与12月的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第四档人员相比,仍低于第四档人员调整后上限(3050+160=3210),所以应再对王大爷提高10元,使他达到第四档的最高额3210元。在绝对额的调整中,王大爷实际每月增长的养老金达到150元,再加上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养老金(3.5元*35=122.5元),实际共增加养老金272.5元/月,那么,2019年王大爷每月应该领到的养老金就是33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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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区电梯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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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明卫生标准:

1、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每周对大院内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每半个月对大院内杂草进行清理。

3、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

4、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5、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6、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7、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不影响市容和通道。

8、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9、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10、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1、严禁住户往楼下乱丢乱掷杂物。

12、下水道畅通无堵塞,下水道井盖完好无损。

13、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14、宾馆大楼门前房后要严格执行市政府的门前“三包”管理制度,不留卫生死角。

二、责任范围:

1、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2、住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3、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卫生管理小组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住户应遵守行为:

1、不准把垃圾、布屑、塑料袋等不易腐烂杂物投入便厕或下水道造成堵塞。

2、不准乱倒乱丢垃圾。

3、不准放养家禽家畜。

4、不准在院内乱掷烟头、杂物和高空掷物。

5、不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吊挂(晾晒)各种物品。

6、不准擅自搬动、拆除、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和损坏绿化带内的花草树木。

7、不准院内乱停放车辆。

8、家庭使用音响设备时,不准使用噪音,晚上22点后应将音量调置最低,以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

9、不准燃放鞭炮、烟火、焚烧等有害于人体和污染环境的物品污染小区环境。

四、本制度自20xx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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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地卫生防疫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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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卫生防疫规章制度

一、施工区卫生管理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于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二、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

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

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四)、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的卫生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3、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三、食堂卫生管理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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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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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美容美发店经营行为,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将立即整改到位;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有卫生组织机构,并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经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

4、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5、理发、美容公共用具(理发刀具、胡刷、头梳、毛巾、围巾、修手工具、眉钳、美容盆等)消毒设施和制度落实到位,能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美发场所配备的毛巾与座位比大于3:1,美发用品用具所配备的数量能满足清洗消毒周转的要求;

6、理发、染(烫)发分区设置,染(烫)发区分别设置排气通风设施,且运转正常;

7、备有供患头癣 等皮肤病 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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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教职工考勤制度_学校教职工考勤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学校,全文共 1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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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情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情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情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情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情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情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情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情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必须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情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

情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情况的,追究责任。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情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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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值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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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指各科室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院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 医院实行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话可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院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值班表在全院公开,值班表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院的医务人员,非本院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症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三)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实施细则

1.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

2. 医院实行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话可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与前一班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专册书写交接班内容,共同签字确认。各级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4.临床科室围绕患者开展医疗工作,根据科室临床工作需要设一、二线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床位规模和收治患者情况,单独或联合值班;临床科室可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安排三级医师担任三线值班。临床各科室、医技、护理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应及时将本科室排班表抄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定期向全院公布值班和总值班情况。

5.临床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前一班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对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危重患者等重点患者,应做好床旁交接班。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6.临床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新入院患者情况,危重患者的病情及处理事项,手术患者情况及需要特殊观察的患者情况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口头交班。下一班接班医师未到时,上一班交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1)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病情变化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的患者及时检查,书写病历及各项医疗文书,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若需紧急救治,应积极参与。值班开展的所有诊疗活动要按照规定及时记入病历。

(2)值班医师应严格执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对危重患者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对不能自行解决的疑难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3)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病区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患者或家属反映病情时,应及时予以解答或处理,必要时查看患者。护理人员请查看患者时,应立即前往巡视,不得未诊视患者而直接下口头医嘱。一线值班医师如因公必须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及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络,完成任务后及时返回。各级值班医师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4)值班医师在交班前,要认真完成书面交接班记录,重点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措施,以及新入院患者情况、急诊入院患者检查及处理,手术患者情况,死亡患者抢救和其他事项。

(5)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接班一次,病区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地点设在医办室;时间为8:00;全体站立;医生护士尽量背诵交班;可按如下要求进行站位排列:主任位于中央,左侧为科室副主任、上岗主治、交班医师、接班医师,右侧为护士长、护理带教、交班护士、接班护士,其他人员围站于周围。具体程序:科主任宣布交班、值班护士交班、值班医师交班、管床医师交班、科主任、护士长总结。

一线值班医师要汇报新收(包括转入)患者数量及病情概要,包括简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等;新收危重患者主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病情转归、注意事项、死亡患者的抢救、死亡原因及死亡诊断等;原有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经过、转归、注意事项等;原有普通患者的特殊情况;围手术期患者情况,含术后患者、当天拟手术患者情况等。值班医师要向接班医师或主管医师交接危重患者情况及待处理的工作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重点情况应向上级医师特别说明。二线值班医师对一线值班医师交班内容进行补充或更正,简要分析危重患者病情。科主任根据交接班情况,予以点评和布置工作。

(6)医师要严格按照排班表轮流值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值班者,调换双方必须协调清楚,并报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换班,并向医务科做好备案。

7.药房、检验、放射、超声、心电等临床辅助科室,须根据情况安排好值班,坚守岗位,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记录。

8.非本院执业的医务人员,如试用期、进修及实习期的医务人员不允许独立值班,不允许独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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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办公室规章制度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6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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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培养公司员工职业化的行为,保持川尚员工良好形象的传统,同时也为了保障公司各部门工作秩序,特规范内务管理制度及条例。

二、本制度包括礼仪管理条例,办公室行为规范,考勤制度,请假制度,赔偿制度,薪金发放制度。

三、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礼仪管理条例

一、形象要求:女员工淡妆上岗,长发者须束发或盘发;男员工身体无异味,头发干净。工作时间须佩戴工牌,工牌须佩戴于左胸显眼位置处,违者扣罚10元/次。

二、电话礼仪:

1.接听电话使用标准用语:你好。

2.接听电话要及时:在3声之内拿起电话。电话铃声在3声之后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员工应主动接听。(注:转接电话#40)

3.禁止利用公司电话拨打、接听私人电话,违者扣罚10元/次。

三、问候礼仪:

1.每天第一次见到老总,必须大声问候:X总好!坐在前台的员工必须起立问好。

2.每天第一次见到X经理或X主管,必须大声问候:X经理好!X主管好!

3.每天第一次见到X同事,要相互问候:你好。

4.在公司办公区域内与公司客人第一次面遇,3米之内面带微笑,主动使用礼貌用语:您好!

5.老总办公室礼仪:

①进入老总办公室前需先打电话请示,得到允许轻敲门方可入内。

②工作状态中,进入老总办公室必须带上笔记本及笔。

③特殊情况:当老总在会客的情况下,必须交接工作时,先问候客人:您好!再进入工作汇报,离开时对客人说:再见!

第三章 办公室行为规范

一.工作时间禁止玩电脑、手机游戏,违者扣罚20元/次。

二.工作时间禁止打瞌睡,违者扣罚20元/次。

三.工作时间办私事,违者扣罚20元/次。

四.不得在办公区域、办公室扎堆闲聊,违者扣罚10元/次/人。

五.不得在办公区域吃零食,违者扣罚10元/次。

六.杜绝浪费粮食,工作餐适量用取。如发现遗留饭、菜超过三分之一,视为浪费,违者扣罚20元/次。

七.办公桌面每日下班前各自进行整理,保持桌面整洁,卫生,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每月自行清洁电脑主机,显示屏,键盘,电话机。抽查不合格,扣罚10元/次。自觉维护公共区域卫生。

八.下班时关闭电脑及显示器电源,门窗及饮水机、空调电源由就近座位工作人员负责,如发现窗户及电源未关闭,违者扣罚10元/次;未关闭空调电源,违者扣罚50元/次。

九.薪金保密制度,严禁打听,传播,议论,窃取公司员工薪金情况。员工违反薪金保密制度,扣罚500元/次。

十.重要文件、资料要随时存放,注意保密工作。待处理文件和已处理文件不能散放于桌面,自觉及时整理。违者扣罚500元/次。

十一.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前台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十二.公司QQ群、微信群、公众微信规范:

1.严禁发布违反公司政策的言论;

2.严禁发布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的言论;

3.严禁发布未经沟通核实的言论;

4.严禁发布有损其他同事的言论;

5.严禁借QQ群、微信群闲聊。

以上群规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出群,并按员工手册的处罚条例执行,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次;公司公众微信所发所有内容所有员工应在当日内(24点前)予以转发分享,否则扣罚每次20元。

十三.对于严重违反以上办公室管理制度的行为,除经济处罚以外,公司可予以直至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罚金作为公司的公共基金,用于员工福利。

第四章 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午餐及午休时间:12:00—13:00,公司内工作晚餐时间:夜间工作3小时之上享受(18点之后开始算起)

二.员工均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出差例外。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出示外出申请单,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注:下班前自行核对指纹机时间。)

三.迟到:超过上班时间9:00或者午休时间13:00,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的,称之为迟到。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而晚于上班时间到岗,经查明属实,可免按迟到计算。

四.早退: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含30分钟)离开公司的,均视为早退,不得无故早退。

五.1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一次,公司给予口头提醒,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三次罚款

30元,第四次罚款100元,超过第五次(含第五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六.旷工:以下七种情况均按旷工处理

1.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2.私自外出购物者。

3.不服从调配或辞职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4.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及迟到、早退当月累计五次视为旷工。

5.若员工因故未请假且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者,视同旷工处理。

6.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7.节假日休假或长时间请假(超过三个工作日)及产假到期、工伤假到期,必须按照请假单上规定的日期上班,不得再续假,如果假期已到,未到公司上班,视为旷工。

8.旷工处罚:旷工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2小时之内,每次扣除0.5天工资;旷工2小时以上(含2小时)至4小时以内(含4小时)扣1天工资;旷工4小时以上至1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扣除当月10天薪金,公司可给予直至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五章 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审批权限: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部门主管同意批准;3天以上

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理级或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请假制度规范:

1.周一,周五内勤人员不得请假

2.会议期间,会务工作人员不得请假。

3.特殊情况经审批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因急病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应致电上级主管,并与休假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最小计算单位为0.5天(4小时计算),3天以上病假者需附上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因非正常原因,如打架斗殴等,造成的病休缺勤,按事假处理。

1.当月累计非住院医疗病假天数不超过3个工作日(含3日)的部分:

病假缺勤薪金发放额 =(当月基本薪金×50%÷当月实际计薪日)×当月缺勤工作日数

2.当月累计非住院医疗病假天数高于3个工作日(不含3日)的部分,按事假处理。

四.事假:若无充分理由,员工不能无故缺勤或者请假,反因办理私事不能到岗工作并请假的为事假,上级主管根据工作安排酌情给假。须提前1天以上填写请假单,经理级或部门主管须提前3天以上填写请假单。经上级主管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在上班30分钟内致电告知上级主管征得同意请假同时电话报备人事行政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单。

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试用期内的员工如请事假,试用期顺延。

其当月薪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扣款额:事假薪金扣除金额 =(当月薪金总额÷当月计薪日)×缺勤工作日数

五.调休:员工调休须提前1天以上,经理级或部门主管须提前3天以上填写调休单,最小计算单位为0.5小时;超过0.5小时,1小时之内按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1.5小时之内按1.5小时计算,以此类推。未提前填写调休单,超过上班时间到岗者,按迟到或者旷工处理。如遇突发状况时,在上班前提前告知部门主管和电话报备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填调休单。(要有充分合理的理由)

第六章 员工假期制度

1、法定假日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假,特殊情况需要员工加班工作的除外。

2、公假

员工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派出培训,经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批准后算为公假。公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

3、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可根据相关国家规定享受工伤假。

工伤假期间按照员工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工伤假期满,员工因医疗需要继续休假,按照病假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享受病假待遇,工伤期满,不需要继续治疗,应正常进入工作状态,如不上班,以旷工论处。

4、带薪年假。

公司给予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带薪年假,根据服务年限的不同,享受带薪年假的标准为:

年假一律在当年休完。

员工在年假年度内可分段休年假,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分段休年假。普通员工休带薪年假需得到本部门主管批准,主管级员工休年假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方可休假。

各级主管应根据工作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安排所属员工的年假。由此造成的年假过期问题,由员工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非特殊原因,原则上公司不批准跨年度使用年假。

员工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职工停工、放假、待岗4个月以上的;

(五)产前假、哺乳假合计超过3个月的;

(六)离岗脱产学习超过6个月以上的;

(七)学生、退休、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员工。

5、婚假

公司员工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员工本人结婚给予带薪婚假三天(不包括节假日)。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结婚的晚婚员工,可另增婚假七天(仅限于初婚者)。婚假应在民政机关登记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

6、产假

女性员工一旦怀孕,就有责任向人事行政部通报并出示医院证明。员工必须遵守计划生育的规定,未婚先孕不享受此福利。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包括节假日),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产假期间由社保局发放工资。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女性员工满24周岁生第一胎的,可享受30天的晚育奖励假。女员工产假后,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待遇,年终奖也不再享受。男员工凭医院婴儿出生证明可享受2天带薪护理假。

7、妇女节:公司女员工在每年3月8日12点以后享受带薪假半天。

8、儿童节:公司女员工有14周岁以下子女的,在每年6月1日12点以后享受带薪假半天。

9、丧假

带薪丧假的休假标准为:丧假不可以分段进行休息。

10、工作未满一年的公司正式员工在享受相关(婚假,产假)福利时,按照当年服务时间的比例执行。

第七章 出差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安排员工出差的权利,员工有按照公司安排执行出差任务的义务。

2、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出差由总经理批准,持填写好的《员工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3、出差标准:

⑴住宿标准:两位以上同性别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快捷连锁酒店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⑵乘车标准:员工出差单程在6小时以上或夜间乘车坐硬卧,白天6小时以内的,乘车坐硬座。无普通列车,选择乘车坐动车二等座。确因工作要求而需要乘坐飞机或软卧,高铁时,应事先报总经理确认批准。

所有出差人员只要出差计划已定,尽快通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订票手续。

4、出差费用报销

(1) 对于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礼品费等,应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同时填写费用明细表及情况说明。

(2) 出差费用必须以注明了具体开支原因的单据报销,凡单据有疑问的,总经理及财务有权拒绝给予报销确认。

(3) 出差费用超出标准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否则超出部分自理。

5、员工出差期间因私事或擅自逗留而延误返程,无出差补贴。履行请假手续并获批准的,按事假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按旷工处理。

二、 费用报销

员工费用报销流程:

1、员工每周二、周五到财务领取报销单据,按要求填写正确、完整。

2、员工持填写无误的报销单据,经财务审核票据,提交总经理签字审批。

3、财务依据总经理签字,对费用单据予以报销。

三、 责任

员工应如实申报相关费用,凡员工虚报、谎报费用的,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确认核实,对员工处以问题费用金额二倍以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可予以直至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公司范围内固定资产的登记、领用、管理责任由人事行政部门承担。

2 、领用公司固定资产设备等,须履行正常领用手续,其管理责任人是领用人。

3、凡属于固定资产范畴、需在财务报销的财物,在费用核销前,须在人事行政部登记备案,财务必须核对确认人事行政部是否登记相应固定资产信息后方可予以报销费用,并定期不定期核对财务所记录的固定资产信息与人事行政部固定资产信息的一致性;维护并保证固定资产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

4 、员工离职等情况,以财务与人事行政部的固定资产登记领用信息为准,办理办公用品返还等手续。

5、凡不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的,或出现差错的,对应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第九章 物品领用、借用及消耗制度

(一)物品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品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专业用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棒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专业用品:化妆品、美发用品、化妆工具、假发、服装、道具、灯具等。

5、贵重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如手机)。

6、实物资产:如 空调、计算机(包括手提电脑)、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等。

(二)物品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物品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专业用品:根据需要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由行政人员在个人专业用品领用表登记注明,再到物品保管人处领用。

5、实物资产:先由行政人员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6、实物资产由行政人员统一管理,如部门借用,直接找行政人员进行登记后才能取走,物品归还时一定要在登记表上填好归还的日期。

(三)公司物品借用管理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或贵重物品的,需填写物品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物品保管人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物品保管人对物品具有保管的义务,对领用的物品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如使用不当或不正常的损坏,物品保管人负有赔偿的责任。员工对公司财产物资应合理使用,珍惜爱护,如发现使用浪费现象,或出现因人为造成的损坏必须负责维修或者照价赔偿

第十章 薪金发放制度

一.薪金单核对日期:公司行政部在每月14日将上月薪金单发放到员工QQ上(无QQ发到手机上),员工对薪金有无异议,在薪金单发放当日内向公司行政部核实、确认回复。如因个人原因耽误确认,出现误发现象,公司行政部重新审核,当事人不得将情绪带到工作中。

二.薪金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计薪期为上个自然月。计薪天数为上月实际工作日天数。

三.以上日期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二.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管理,认定制度违反项目及开具处罚单。

三.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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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企业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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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 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 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 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 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 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 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 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 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 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条 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 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 试用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 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 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 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 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 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 健康检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 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 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 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 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 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 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的考核

(1)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 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 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 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 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 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 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 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 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 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 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 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 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 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 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 行使选举权;

(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 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 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 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 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 培训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 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 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 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 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 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 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 脱产学习

d) 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职

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 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 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 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 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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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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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听从值班教师劝阻,安全往返家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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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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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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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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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的时间:原则上坚持每周一晚、周五下午集体学习,其他时间各委室可根据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组织好本委室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和讨论。

(二)学习的组织:机关集体学习一般由办公室组织。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业务学习由研究室负责安排,法律学习由代表委负责安排。

(三)学习的内容:政治学习,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要加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掌握,学好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学习,重点学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原则,突出学好公文写作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法律学习,重点学好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要学懂弄通宪法及人大工作的基本法律及其配套法规,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学习的方法: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学文件、听报告与业务研讨相结合。重视集体学习的计划性。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法律学习每半年要有学习计划。重视个人自学,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养成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收集整理的良好习惯。重视学习与研究的结合,不定期地交流学习心得,组织对重大问题的专题研讨,委室也可以就一些问题展开讨论,以取得共识,共同提高。?

(五)学习的考核检查。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缺席的,必须事先请假,学习考勤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要把学习纳入每个同志年度目标责任制,委室负责同志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本委室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检查学习效果。要建立正常有序的学习机制,真正养成自觉学习、勤于思考、深入研究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促进工作健康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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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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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由 有限公司许禹地方 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承担施工的许禹地方铁路改建(郑州局管内Ⅲ标段)工程项目(合同号:郑工管外施合【 】 号),需在洛阳通信段管辖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根据《铁路法》、《民法典》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贯彻铁道部

一、施工内容:

二、施工地段及范围:

区间所涉及的设计内容。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设备和人身)

1.施工期间既有通信段设备的安全;

2.人身安全双方各自负责;

五、双方在施工中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和设计部门核查既有设备的情况,提供电、光缆埋设的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设计单位应会同甲方、乙方共同探查、核实,规定防护范围,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包括设备图纸、说明书、地面电码化码序图、信号连续显示图、电、光缆埋设路径图等)。

3.乙方应将每日施工的地点、进度、范围、起止时间向甲方通报。在对隐蔽设施施工时(如光电缆),要通知甲方派员参加,检查施工质量。

4.乙方开工前7天,应向建设单位(禹亳公司指挥部)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要经甲方会签经批准后发开工电报。

5.乙方在施工点施工期间,甲方派专人负责到现场与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配合费用。

6.乙方对施工范围内的行车、设备、人身安全全面负责,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对既有运用中设备的影响,凡发现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不合格及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如乙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由甲方负主要责任;因甲方监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外,同时追究甲方的责任。

7.在施工地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要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处理,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8.在施工地段内,营业线既有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由甲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甲方不得拖延。

六、双方具体施工安全措施

1.乙方进点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路局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促使》及具体的《施工方案》,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核查光电缆的径路的位置。

2.乙方现场施工前要与甲方现场车间人员一起对乙方施工位置进行具体确认,乙方应对施工位置提前作出明确表示,不得随意变动,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能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甲方光、电缆或设备影响到施工的情况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按甲方要求对光、电缆及设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迁改,迁改后(迁改或防护用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方能进行施工。如防护迁改工作不到位,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进行施工。

4.乙方作业须严格按照计划及《铁路通信施工规范》有关标准执行,在通信光电缆径路2米范围内,禁止使用大、中、小型机械挖坑取土,确保有关通信光电缆及相关设备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时不得损伤光电缆及相关设备。光电缆及相关设备与施工位置有冲突时,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防护或迁改。

5.乙方在施工前要与甲方联系,共同到现场探测光电缆径路,若径路不准时,由乙方出工在甲方施工人员指导下开挖确认。

6.乙方在开工三天前,应将各处施工的具体地点、范围、起止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安排专人配合施工;开工后,每天施工结束前,协议施工范围内各处施工现场负责人要将第二天施工内容向甲方交代清楚,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期间,乙方在不同阶段施工都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甲方安排专人进行配合,确保通信光电缆安全。如乙方未通知甲方,施工造成的通信光电缆故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期间因施工配合造成甲方现场人员的交通及就餐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质量标准

按有关文件规程范围进行说明。

八、安全责任及奖罚考核办法

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的事故,按部、局有关规定定责考核。

九、有关施工配合费用及设备损坏费用

安全监督检查、施工配合人员的费用应按有关文件规定支付。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对既有设备造成损坏,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十、施工中涉及水利、电力、公路等其他方面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一、施工安全协议期限在本协议到期后,可续签至 年 月 日。若工程在 年 月 日前结束,则提前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6份,双方各执1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2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车间各1份。双方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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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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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

二、 范围:

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 工作规定:

1、公司实行一个司机负责一辆车辆。司机负有对车辆安全驾驶、车辆维护、车辆受检、车辆违章处理的责任。

2、由生产部负责统一车辆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机相关工作的安排。

3、由采购部负责管油卡的登记,由财务部负责审核。

4、由生产部负责监督车辆维修、保养、行车记录、车辆清洁及报销等相关工作。

5、司机人员每日行车必须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经使用者确认实际使用时间、里程、加油等情况,由生产经理审核,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交综合部相关负责人。《行车记录表》将作为油费、路桥费报销的依据之一,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6、司机必须服从生产部门的调度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行车。

7、在未经过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用车。

8、司机身上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保持电话畅通。

9、司机出车,应保证行车安全。若出现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反馈至综合部协调处置。

10、 车辆出现故障、损坏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反馈至分管领导和综合部,一经发现未及时反馈私自处理的,驾驶员记小过。

11、 生产部与综合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重要依据。

12、 司机离职前,应处理完车辆违章等相关事宜后方可结算工资。

四、 相关细则: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驶车辆。

2、司机应经常对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3、出车时必须选择方便,快捷路径,不得无故绕道,应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机油为原则。

4、无需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5、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摇起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如车内丢失物品或下雨淋湿驾驶室,由该司机赔偿损失并通报批评。

6、司机每次出车必须严格做好行车登记,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头警告,两次及以上予以记过处分并通告批评。并将行车日志作为对“优秀驾驶员”评选的重要项目之一。

7、司机长途出车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向上级汇报,不报或者隐瞒者自行负责车辆问题;相关陪同者,也有连带责任。

8、如装车物品因超高、超长、超宽有可能造成违反交规的情况时司机应事先现向公司说明。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宽的违章情形,司机免责。此外,司机在出车时发生的一切违章违规责任、均由其司机承担。

9、报销时,必须有《行车记录表》和加油时开具发票或小票作为凭证,且发票上填写公里数、车牌号,才予以报销。

10、 车辆维护及保养

10.1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确实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车

辆附车辆保养手册,应熟读详记,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10.2车辆维修及保养的地点应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司机不得私

自更换。有特殊原因需要换点维修的,应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10.3每日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轮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

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10.4对于车辆操控若发觉异常应立即进厂检查,申报车辆维修。 10.5至少每周洗车一次,随时保持车身外观清洁干净。

10.6随时注意里程数,于规定里程更换机油、齿轮等例行车辆保养。 10.7车内应保持清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随车工具完好、齐全。 10.8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吸取经验,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五、 奖惩

公司将不定期对司机进行抽查,实行打分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司机进行记过处理。每季度评选一次“优秀驾驶员”。被评为优秀驾驶员的司机,公司对其给予精神奖励及物质奖励。

六、 本规定由综合部起草,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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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区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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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__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条、本办法由__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固定车位实行有偿使用,固定车位进行公开拍卖。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管理费。

第四条、物业公司负责停车区域环境卫生及秩序维护工作。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发生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责。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所有车辆进出小区须持__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皆应主动配合车管员的指挥引导,不得随意停放,堵塞路面,压台阶,压绿地,造成损失由车主负担。

第六条、IC卡实行一车一卡制。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IC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外来车辆临时进出、停放小区实行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持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车、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条、外来车辆进入、停放小区超过半小时的收取车辆管理费,不足半小时的不收费。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IC卡时需缴押金100元(退卡时退还押金),IC卡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补办。补办时应缴成本费10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

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小区设东西两个大门供车辆进出,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主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地下固定车位、地上固定车位、地上临时车位三种。固定车位标有编号,供车位所有者使用。临时车位无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临时停车。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保持道路、停车位清洁,避免油渍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区绿化浇灌公共水资源清洗车辆,自家用水洗车,请及时清理洗车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条、停放小区(车库)的车辆,停放完毕后,业主必须将车门锁好,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现金等随身携带,若放在车内出现丢失造成损失由个人自负。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应自行保险,物业公司只提供停车场地租赁和秩序维护服务,对车辆任何破坏丢失现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选择停车服务,单独签署协议。

第二十条、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IC卡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违规处理管理

第二十一条、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业委会积极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报请公安部门处理:故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途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协商无果的;故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及财物的;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小区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车位或禁止车辆来访:经查确系伪造或仿冒、出售或转借IC卡的;不服从车管员与保安劝阻而多次违规停车或行驶的。

第二十四条、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损坏的,由车主照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行为,车管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报告物业公司管理部备案,并对该车辆使用人进行公开警示或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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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生外联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外联,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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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规范晚自习管理秩序,现就晚自习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有关规定:

1、教导处和德育处具体负责晚自习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晚自习纪律的控制、检查和管理,对晚自习纪律差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2、值班干部和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不得迟到。

3、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请假。

4、学生要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

5、学生不得随意在外闲逛,出教室必须经值班教师同意,出教学楼必须经值班教师书面批准,并由值班干部签字同意。

6、值班干部要加强对晚自习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晚自习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作好记载,落实好责任人。

7、值班教师要准时到岗辅导,并负责息纪律和秩序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辅导岗位,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需向值班干部请假,由值班干部安排人顶替,不得脱岗。

8、成立晚自习学生自治小组,由学生会干部和各班学习委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教学区域进行检查和管理,主要是登记学生迟到,早退情况,检查自习纪律,并对晚自习纪律情况进行记录学生自治小组,由教学部门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9、晚自习任课纳入教师工作考核,其教育管理质量考核与日常课堂教学工作同等对待,并由值班干部检查考核。

二、晚自习值班干部职责

1、值班干部应该提前10分钟(6:50)到岗,分发任课教师课堂纪律记录本及班级学生点名册,并考核任课教师是否按时到岗。

2、负责校园的巡视、各任课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的检查、记录好高考班补课教师放学的时间、处理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和校园内的突发事件。

3、处理晚自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若遇突然停电现象,及时通知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安静坐在教室,待确定短时间不会来电后,才有序地组织学生离开教学楼,并安排教师巡视校园,协助门卫加强校门的管理,确保师生的安全。

4、晚自习结束时,与任课教师一道,组织学生有序地离开教学楼,防止学生因拥挤而出现安全事故。

5、晚自习结束后,收回《值班教师晚自习记录本》,并检查各教室及楼层门窗、电灯、电视、电扇及三楼铁门的关锁情况,锁好底楼大门。

6、21:00—22:00时,负责食堂、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巡查工作。

三、晚自习任课教师职责

1、任课教师应在预备铃前(6:55时)到岗,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并检查楼道各电灯使用情况是否良好。

2、任课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的准假手续,否则以缺席处理。3、第一节课7:00—7:55组织学生认真收看《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节目;第二节课督促、指导学生自习、预习、复习(电视必须关闭)。

4、每节课上课铃响后,教师均要点名一次,维护和保持好课堂纪律,对课堂情况做好记载。

5、负责学生仪容仪表及着装的检查,对穿拖鞋、背心、吊肩带等不规范着装进教室的学生进行教育,并督促整改。

6、端正教育思想,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值班干部配合解决。

7、晚自习结束后,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对教室和楼道清洁卫生进行保洁,督促班级学生关好电灯、电视、电扇和门、窗,并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然后教师将《课堂纪律记录本》和《点名册》交值班干部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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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班级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2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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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单位,班主任是班群众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资料:一是对学生进行学习方面的指导,帮忙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益。二是对学生进行生活方面的指导,以培养学生品德和潜力为核心。由于班级管理对学生成长的独特作用,所以,在绿色成长计划课题研究中,专门研究探索自主参与型的班级管理问题。

一、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

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在班级管理中务必遵守的基本指导思想和要求。按照绿色成长计划的要求,我们设计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在于指导自主参与型的班级管理实施。

(一)班级管理制度化

在班级管理中,根据“学生守则”“教学常规”“行为规范”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透过制度化管理,强化学生的法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制度管理,要力求科学。除其之外,要处理好制度管理与班级管理体制创新的关系,逐步建立一种新的班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构成动态的班级管理系统。

(二)班级管理民主化

班级管理要“两手抓”,一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着手创立良好的班级文化。班级文化象“水”,学生象“鱼”;学生在民主、平等、健康的班级文化氛围中,会表现出一种愉快的情绪、用心进取的精神。创设平等和谐的教育氛围,提倡师生之间互相尊重,培养学生的民主精神是班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班级管理个性化

注重完整性、尊重个性差异、培养创造性,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的重要理念,在班级管理中要带给和造就一种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教育,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独立意识,自主精神,创新性学习潜力,是自主参与型班级管理的重要原则

(四)班级管理主体多元化

在班级管理中,不仅仅强调班主任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更需让全体学生参与到班级管理中去,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体。倡导把教室还给学生。

二、自主参与型的班级管理模式

(一)模式之一——实施“三制”班级管理

“三制”即值日班长制、班委轮值制、人人岗位职责制。

值日班长制,就是按学号人人轮流当班长。值日班长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一切班务工作。

2、早晨提前到校打开门窗,打扫走廊。

3、课间擦净黑板,检查课前准备,维持课间纪律。

4、领队并检查做操状况。

5、放学后,督促检查清洁工作,填好班级日志。

班委轮值制就是学生自由组合,组成班委,轮流值周。班委由值周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记载本星期各小组的纪律、体锻卫生等状况,一周结束,对各小组作一次综合评价;

2、负责搞好一次班队活动课;

3、出一期黑板报;

4、组织一次有益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和谐发展的有益活动;

5、周未写好简单的总结。

人人岗位职责制就是人人是班级的管理者,每个学生在群众中负必须的职责,既管理别人,又被别人管理,以加强学生的主人翁职责感和群众荣誉感。

(二)模式之二一一一班级校园值周制

即各年级轮流由一个班来全面管理校园,其工作职责是:

1、值周前一天,大队部组织召开值周动员会议,明确分工,领取值勤标志、授带。

2、每一天提前半小时到校。部分同学在校门口检查学生到校状况和红领中、校徽佩戴状况。

3、周一组织全校同学参加升旗仪式,听升旗讲话。

4、成立卫生、做操、爱护公物、守纪四个检查小组,每一天检查记载。另外,成立“服务小组”专门帮忙低年级学生或老师打扫卫生。“接待小组”负责接待来访客人,介绍学校状况。“宣传小组”负责每一天更换校黑板报的“常规管理一日谈”,留好底稿。

5、周未配合医务室检查学校大扫除,评分记载。

6、评选讲究卫生、认真做操、爱护公物、遵守纪律的优胜班级,颁发流动红旗。

7、准备好周五上午“红领中广播台”播音,汇报一周心得、体会。

8、周未做好各项工作的交接工作。

(三)模式之三一一一“自主发展”模式

1、建立轮流“执政”的班干制度

班委干部采取自愿报名形式,透过竞选产生,班长、班委每学期更换一次,不能连任

2、组建宜于竞赛的小组结构

每一个小组都由五六名学生组成有利于全面竞赛的综合性小组;它既是学习小组,又是劳动小组、体育小组、文娱小组,思考到各种人才的和谐搭配,尽可能水平相当。

3、组建发展个性的兴趣小组

为发展个性,培养多种潜力,还组建课外兴趣小组,这些课外兴趣小组采取同学自愿报名形式组成。活动时间一般都在周未。如:“假日小队”、“集邮小队”、“红枫叶美术小队”、“百灵鸟音乐小队”、“蓓蕾足球小队”、“雏鹰文学小队”、“小记者小队”等。

4、共同保管、爱护群众财物

班级有一些师生创设的共同财物。如小图书角、卫生角、盆花等,除清洁扫除由小组轮流做外,班中的其他服务性工作都让学生自愿承担。

5、独立主编、自办小报

每周由一个同学轮流当主编,按时出一份手抄报。

自办手抄报统一要求是:

1、统一四开大小。

2、有新颖的报头、主编姓名、期数、出版日期。

3、手抄报资料务必有一篇文章为自己所写,其他的能够做些摘记。

4、排版、抄写、美工等工作需由主编一人独立完成。出好的报纸贴在教室里的墙壁上供同学们阅读。

6、记载班史的班级日记

每一天由值日生写班级日记。有两条要求:一是认真按时完成,不缺漏;二是真实记下各项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天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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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5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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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第三条 遵循原则

1.合法性:符合《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公平性:外部与内部具有相对公平性。

3.竞争力:与同地区同行业同等要求同等职位相比,薪酬具有竞争力。

4.激励性:职位结构设计和薪酬策略能够调动职员的积极性。

5.经济性:薪酬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

第四条 管理组织

薪酬管理组织包括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1.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审议;

(2)负责薪酬调整方案的审议;

(3)负责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方案执行的监督。

2. 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的整体工作,包括工资管理、福利管理和考勤管理;

(2)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资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3)负责薪酬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申诉和调解;

(4)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制定;

(5)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制定;

(6)负责薪酬核算及工资发放;

(7)负责薪酬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其他与薪酬管理相关的工作。

3.总经理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审批;

(2)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审批;

(3)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审批;

(4)负责工资发放的审批。

第二章薪酬构成

薪酬分为经济性薪酬和非经济性薪酬。非经济性薪酬主要包括:舒适、便利的工作环境;优秀的企业文化;具有挑战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公司社会地位高、形象好等。本制度规定的主要是经济性薪酬部分,即包括工资、福利和奖励。

第五条 工资

工资主要包括四部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

1.固定工资:根据各岗位不同,职级不同,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

2.绩效工资:依据职员的绩效评价结果而支付的可变工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发放。

3.司龄工资:按照职员在本公司服务年限长短来确定,鼓励职员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4.加班工资:公司依法安排职员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所支付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福利

1.法定福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必须支付的福利。法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统一福利:公司为所有职员提供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餐补、健康检查、职员活动等。

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人员或某些特定情况设立的福利。包括职员生日祝福、节日礼金、职员培训、住房补贴及其他等。

第七条 奖励

指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职员给予的特别奖励。依据奖励的不同标准进行发放奖金,详见《奖惩制度》。

第三章 工资管理

第八条 薪酬总额

指企业一年内支付给全体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第九条 薪酬预算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和本年度薪酬调整预期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预算。

第十条 工资核算

1. 核算周期

以每月自然日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周期。

2.工资计算项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应扣款项

(2)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补助+奖励

(3)应扣款项=社保和公积金扣款+个人所得税+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4)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5)小时工资=日工资÷日工作小时数

(6)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

(7)计算时,过程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数据四舍五入(即实发工资)以整数计算。

3.工资应发项

(1)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相同。

(2)季度绩效工资

①职能类。包括: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运营部、信息部、市场部、储运部。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②销售类。包括:销售部大区经理、地区招商经理、地区招商专员。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业绩提成×80%

③销售附属类。包括:销售部助理(文员)、推广经理。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④新入职职员工作不满一个绩效评价周期的,绩效工资发放以整月为核算标准,即从入职次月开始计算绩效工资。

⑤离职职员只有完成整个绩效评价周期的工作,才可享有当期绩效工资。

(3)年度绩效工资

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发放,具体对应标准如下:

①职能类、销售附属类

A级:100-104分,审议通过后年底双薪;105分以上,年底双薪。

B级:80-89分,审议通过后年底一薪;90-99分,年底一薪。

② 销售类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年度业绩提成总额×20%

③绩效周期

(4)加班工资

①凡是安排职员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②休息日安排职员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司龄工资

①计算公式:司龄工资=职员司龄×司龄工资发放标准

②发放标准: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员,享受司龄工资待遇。司龄工资按每月50元的标准计入工资总额,并以每年50元的标准递增。

③计算方法:从职员入职当日至核算日当月为一个司龄周期。工作满一年后的当月开始享有司龄工资。

(6)补助

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交通补助。计算标准详见第四章福利管理。

4.工资应扣项

(1)社保和公积金扣款:由职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应纳个人所得税=(应发工资合计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金额-个税起征点)×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3)缺勤、休假工资的计算

①缺勤扣款:扣款金额=日工资×缺勤天数。具体标准参照《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③产假:女职员产假期间享有国家生育津贴,公司代发工资及节假日福利,其五险一金按正常规定缴纳。如职员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金额,差额部分由公司支付。由于工作需要无法按时休产假的职员,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除可享受本条规定的产假待遇外,同时还享有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

③婚假、哺乳假、丧假、年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固定工资、绩效工资、通讯、交通补助照常发放,餐补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如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按事假标准处理。

(4)其他扣款: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代扣费用。如职员个人借款偿还金及《奖惩制度》规定的扣款金额等。

第十一条工资发放

1.发放时间

(1)每月末前支付上一会计月度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2)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影响工资正常发放,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公司特殊情况等因素,影响延缓工资支付时,财务经理或公司领导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人力资源部,确定延缓发放日期,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全体职员。

2.月度工资发放流程

(1)沈阳本地职员考勤由前台负责统计,外阜职员考勤由各大区助理负责统计。22日前,前台和大区助理将《月度考勤汇总表》提交薪酬关系主管进行审核;职员关系专员将《五险一金变动情况汇总表》和《公司职员变动汇总表》提交薪酬关系主管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

(2)22日-23日,薪酬关系主管依据《月度考勤汇总表》、《五险一金变动情况汇总表》、《公司职员变动汇总表》和《调薪审批表》等相关表单核算工资。

(3)25日前,财务部工资审核人应完成对工资表的审核。由于公司在薪酬管理上实行保密原则,故财务经理仅对工资总额具有监督管理职能,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打听、了解工资标准,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详见公司《奖惩制度》。

(4)薪酬关系主管25日将审核后的工资表提交总经理审批。

(5)薪酬关系主管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工资发放审批表》,提起工资发放审批申请。审批流程为:薪酬关系主管——工资审核人——总经理——财务分管总经理——财务部资金主管——出纳——薪酬关系主管。审批通过后,薪酬关系主管实施工资发放。

(6)工资发放次日,职员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本人工资条并签字确认。

3.绩效工资发放流程

绩效主管在绩效评价周期次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数据交给薪酬关系主管做为核算依据。绩效工资核算完毕后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工资查询与保密

1.工资查询

(1)公司职员仅限于查询本人工资。如有异议,可在工资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查询。过期未进行查询,视为默认发放结果。

(2)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有权查询所有职员工资。

2.工资保密

(1)每位职员都有义务为自己的工资保密,不允许打探其他职员的工资,也不允许将自己的工资情况告诉其他职员。

(2)涉及工资核算、复核、审批等工作的人员对工资信息有保密义务。

(3)对于违反工资保密规定的职员,将依据公司《奖惩制度》给予一定的处罚。

(4)任何职员发现有违反此规定的,均可向人力资源部举报,情况一经证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

第十三条工资调整

1.年度调薪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市场工资水平和职员绩效表现,以年为周期对职员工资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为每年4月份。人力资源部应于每年3月确定本年度调薪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工作变动调薪

职员因晋升、降级、调动等人事活动造成职级、薪等发生变化时,薪酬关系主管应及时变更人事信息。并于次月进行工资调整。

第四章 福利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福利体系

公司福利体系包括法定福利、统一福利和专项福利。

第十五条法定福利

1.类别

法定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缴纳规定

(1)公司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缴纳各项费用。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金额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3)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金额全部由公司承担。

(4)外阜职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在工作所在地缴纳。公司委托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在职员工作所在地为其缴纳。

第十六条统一福利

1. 餐补

公司为职员提供工作餐补助。发放标准为每天15元,按实际出勤天数以整天为标准进行核算,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通讯、交通补助

职员入职、离职当月出勤大于等于10个工作日,通讯、交通补助100%发放。补助按其职务级别划分不同标准。

3. 带薪休假备注:销售部、市场部助理岗位参照其他部门相应职级标准执行。

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4.健康保障

(1)健康检查: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职员体检。

(2)健康医药箱:公司为职员提供基本常用药品,满足日常需求。

第十七条专项福利

1.节日礼金

(1)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公司分别发放节日礼金或等额实物表示庆贺。

(2)三八妇女节,女职员放假半天。

(3)六一儿童节,有子女的职员放假半天。

(4)节日礼金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由总经理定夺,人力资源部负责节日礼金方案的拟定。

2.培训福利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职员的知识、技能与不断变化的专业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包括职员在职培训、公费进修、获得培训基金等。详见《培训管理制度》。

3.生日、结婚、生育祝贺

(1)生日祝贺: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为过生日的职员发送电子生日贺卡,送生日蛋糕、礼品或举办集体庆祝活动等,参考标准为每人100元。

(2)结婚贺金:职员初婚,公司将给予每人500元贺金。

(3)生育贺金:职员初育,公司将给予每人500元贺金。

4.慰问金

职员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给予500元慰问金。

5.住房补贴

公司给予外派人员或特别职员关于房屋居住的一种补偿性福利待遇,具体适应范围及标准由总经理定夺。

6.其他

是公司对上述福利项目未尽事宜的补充,具体适应范围及标准由总经理定夺。

第五章 职位结构和薪酬确认

公司按组织结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职位划分为不同的职层、职等、职级、职类和薪等。详见《职务级别与薪酬等级对照表》、《职种、职类、职级、职位归类表》和《薪酬带宽及固定工资标准明细表》。

第十八条职层

不同职系之间,职责的繁简、难易、轻重及任职条件充分相似的所有职位集合称为职层。公司职层分为五层,即基层、操作层、中层、中高层、高层。

第十九条职等

按不同职层划分的等级称为职等。公司职等分为五等。

第二十条职级

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称为职级,体现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公司职级分岗位职级与技术职级两类。岗位职级分为职员级、主管级、经理级、总监级、总裁级五类;技术职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第二十一条职类

若干工作性质相似的职种组成的集合称为职类。公司职类分管理事务类和专业技术类。其中管理事务类包括经营管理类和事务类;专业技术类包括人力资源、营销、财务、企管。

第二十二条薪等

职位薪酬范围的归纳称为薪等。公司薪等分十二级,同一薪等的所有职位,薪资水平相同。

第二十三条薪酬确认

1.新入职员工薪酬确认

依据《职员录用审批表》内薪等对应的具体工资标准作为确认依据。试用期工资标准为该岗位正式录用工资的80%。

2.转正员工薪酬确认

依据《转正申请表》内转正时间和工资标准作为确认依据。审批前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核算,审批后按转正工资标准核算。具体核算日根据《转正申请表》内的转正日期及领导意见为准。

3.薪酬调整的确认

职员晋升、降级、调薪等涉及工资变动的情况,均需按《人事变动审批表》内审批的调薪时间和标准作为薪酬变动依据。并于次月进行调整。

4.外地人职员资确认

(1)外地人员类别

外地人员这里指外阜人员和外派人员。

①外阜人员指公司在沈阳以外地区常设机构的工作人员。

②外派人员指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派驻外地短期工作的人员。一般指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短期工作人员。外派人员劳动关系和保险缴纳均在原工作地点不变。

(2)工资确认标准

外地人职员资确认流程和依据与本地职员相同,但由于各城市薪酬水平和物价指数存在差异,所以工资标准略有不同。地区薪酬差异采取固定工资差异系数进行调整,详见《各地薪酬差异系数》。

外地人员固定工资标准=固定工资标准(沈阳)×固定工资差异系数(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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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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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改善和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特制度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部分福利仅适用于正式员工。

三、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人资部制定、修改、实施,报总经理审批。

四、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求,本制度以尽可能考虑广大员工利益为修订原则。

五、福利的发放领用情况由人资部进行登记,记录。

第二章 福利结构

本制度的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2.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生日礼金、结婚贺礼、慰唁金等。

3.职务性福利: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的性质二实行的具有针对性的福

利。包括:通讯补助、餐补、出差补助、商务招待费等。

4、激励性福利:企业为鼓励员工在公司的长期工作,而对优秀员工所提供的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集体活动和其它福利。

第三章 法定性福利

一、社会保险

1.为保障员工的利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归口办理:社保统一由人资部办理。

3.社保购买办法:由人资部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缴费的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扣除;属于员工应缴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由单位为其代缴。

5.社保种类: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

二、法定节假日

1.种类: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年假、病假等。

2.以上具体的执行办法见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规定。

三、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等。

四、教育培训

1.种类:内部培训(读书会、在岗技能培训)和外部培训(高管培训、

公开培训课)以及相关资格的考取 。

2.以上相关办法见会在培训中不断完善。

第四章 通用性福利

一、生日礼金

逢公司员工生日,公司对员工表示美好的祝贺。人资部应为公司员工购买生日礼物,价值150元左右;或者举报各种生日活动。

二、慰唁金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配偶、子女、父母),公司将一次性给予慰唁金500元。(只适用于正式员工)

三、结婚贺礼

1.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凭结婚证在人事行政部领取。

2.工作年限满一年不到两年,公司给予贺金500元;满两年不到三年,给予1000元;三年以上给予1500元。

四、高温补贴

1.条件:公司正式员工

2.每年的6-9月发放高温补贴,每月100元。

第五章 职务性福利

一、种类:通讯补助、出差补助、餐补、商务招待费、加班费等

二、具体相关执行办法按照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章 激励性福利

一、集体活动

公司将适时组织各种娱乐活动,丰富员工生活。

二、旅游活动

在一年内公司将组织一到四次旅游,以更好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三、年终奖

在一年的结束,公司将为优秀员工颁发“优秀员工奖”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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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小学补习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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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参加学士学位英语统考的通过率,应考生要求,广州青年经济文化交流中心(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合作单位)举办x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考前辅导班。特别聘请有多年教学辅导经验的英语一线教师全程任教,按考纲的要求,结合考试的题型,针对考试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辅导,悉心传授各种应试技巧,提高考生应试能力,增强过关的信心。

招生对象

计划参加省教育厅组织x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的本科(专升本、高起本)考生。

班型及上课时间

班型

上课时间

收费

晚班

4月5、7、10、12、14、17、19、21晚7:00-9:00

(逢星期一、三、五晚)

600/人

冲刺班

4月8(周六)、9(周日)、15(周六)、22(周六)日上午9:15-11:45

300/人

三、上课地点:暨南大学(北门)成教楼104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地点:暨南大学(北门)教育学院一楼咨询处

2、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额满为止(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资料:携带小一寸相片一张(办理听课证用)

4、咨询电话:

预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x年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了解更多请电话或QQ咨询。

x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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