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地点和数量、规格、金额
位置规格数量价格金额合计本合同金额为元(¥元),包括材料费、设计费、制作费、安装费、墙体使用费等。乙方按照要求,于_年月日前完成所有工作,甲方验收后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施工地点并按照约定,验收乙方的制作和施工质量。
2、甲方负责提供广告内容,并保证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3、甲方按约履行付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协调好甲方户外广告的施工位,不受当地有关方面或村民无端干扰。
2、在制作安装中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非甲方原因的进度迟缓问题等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保证户外广告正常使用在年以上。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按同期银行活期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提供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的罚款,由甲方负责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制作的户外广告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除负责无偿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外,还应提供本合同约定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制作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因乙方的原因在制作、安装、维护过程中,造成自身、他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委托他人执行,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公司留存备查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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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加工制作合同_合同范本
加工制作合同
加工制作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订做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方(乙方):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一、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
品名
规格(长*宽*高)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 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整 金额(小写):¥ 元
交货日期:合同签定起 日内
其它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验收标准、方法:按样品工艺为检验标准。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安装地(北京范围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问题根据问题所属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它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户名: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 做 方
制 作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单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制作合同
加工制作合同
加工制作合同
篇2:加工制作合同书锥形瓶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乙方按时提供完全符合甲方使用要求的无损检测仪器(以下统称设备),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备 注:
1、乙方保证以上产品全部为乙方公司生产制造的全新原装产品;
2、设备性能技术参数、方案图纸、配置明细等见本合同附件;
3、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已确认甲方安装现场、电源、环境等已经完全符合设备的安装条件;
4、因乙方为专业的设备供应商,对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更强的预测能力,应针对甲方实际需求提供设备,并对设备的合规性、运行稳定性、性能效果等负责。乙方确认上述价款为含设备制作、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保、售后服务、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的最高价,乙方承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设备及所用材料均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最新版GMP要求和甲方的使用要求,设备质量符合法定 质量标准和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如有冲突的以配置高的为准。设备中如包含相关的模具配件的,乙方保证模具配件满足设备运行需求,完全符合甲方实际生产环境。 乙方对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成套性负责。设备框架结构及各部分应达到其应有的强度要求,主要配套部件的品牌、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相符
第三条 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和维保
(一)设备到货:
1、乙方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自然日内,将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到指定的安装位置。 2、设备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和运输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联系电话: 。甲方收货人在送货单和验收单上的签字只代表对设备数量和外观的认可,并不代表对质量和其他方面的认可。
3、每箱/件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裸装件应用塑料袋密封上述文件并固定在裸装物品上;设备附件(螺栓、垫片等)和较小的结构件应用木箱包装。到达现场的设备应是零部件齐全的,配套件、仪表等应有材质证明及设备合格证。
4、开箱到货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后,乙方派人参加现场开箱检验,对设备进行外观、数量等的到货验收,并进行录像和制作书面的验收报告;如发现与合同约定及供货清单不符,乙方须在安装调试前更换和补齐。
(二)安装、调试:
1、安装调试验收:乙方保证设备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设备可以正常运行。安装调试及培训时,双方进行录像和制作书面的验收报告。
2、乙方选派合格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工作,并现场跟班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生产个批次的产品或设备正常工作小时。设备试机需要的各种材料,如甲方之前无相同设备或甲方无特别声明负责材料的,由乙方负责随设备提供(已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乙方保证不得因此延误安装调试;甲方亦可以协助提供,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
3、乙方应负责对甲方至少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培训,直至甲方工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为止。安装调试所需人员、工具均由乙方负担,甲方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最终验收: 最终质量验收以本合同及附件规定标准,以设备调试完毕连续正常运行_月为依据。验收合格的,双方出具最终质量验收合格报告。甲方的确认须加盖公司印章后方有效,乙方的确认须有乙方人员签字及授权委托书。验收不合格的,依本合同约定处理。
(四)维保:
1、质保:设备整机质保期年。质保期限自双方确认最终质量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无偿提供设备一年内所需要的易损件。 易损件质保期见本合同附件,如附件中未明确易损件质保期,则易损件质保期与设备整机质保期相同。 质保期间,因设备质量或非甲方人为故意出现的故障,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和维修。质保期过后,乙方负责对设备的终身维修(仅收取所更换配件的成本费用、且保证10年内可以提供设备配件)。
2、售后:无论是否在质保期间,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服务;小时内对设备维修完成,并保证甲方正常使用。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承诺书中承诺的服务内容优于本合同约定之处,以承诺书为准。 乙方未按约定进行维修、解决的,甲方可以单方处理设备维修等事宜,设备维修、更换、排出故障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优先从设备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的由乙方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甲方采取的上述减少损失行为不免除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1、设备通过验收并不排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甲方的任何付款均不得视为对乙方产品质量认可或验收合格。
2、乙方人员至甲方厂区处理安装、调试、培训、维保、退货等事项需携带相关手续,如企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需盖章签字)等,否则甲方可以拒绝乙方人员进场,并视为乙方未履行安装、调试、培训、维保、退货等事项的义务,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厂规、制、度等,如有违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零配件:设备及零配件为乙方外购件,以及零配件为非标件的,乙方应主动做出说明并提供相关出厂合格证明等,且报价不得高于同类型同材质市场价格;设备及零配件含有测量功能的,乙方须提供技术监督局对设备及零配件的检测合格报告文件。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图纸资料的提供及管理:
A、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提供设备基础方案图纸;
B、设备到货时,每台设备乙方应提供套完整的中文及原版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产品目录、安装手册、操作手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设备电路图)、操作规程、验证技术资料、以及设备所需的所有软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C、乙方应于设备调试时提供GMP认证全套资料和表格(自带资料、布置图、设计方案、系统安装验收标准及记录)等说明文件。
5、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甲方使用要求必须更改,则乙方对设备负有改进的义务,费用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如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位置的,乙方须提供现场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免费进行技术指导,以确保设备移动后能够正常使用。
第四条 结算
(一)结算方式:银行汇款。 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_________
2)地址电话:___________
3)公司传真:__________
4)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
5)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 )。付款之日本合同生效。
2、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并最终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
3、设备的合同尾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_______ ),作为设备的质量保证金。乙方于设备质保期满前10个自然日提供履行质保的证明及请款单、甲方审核后10个自然日内支付。
(三)收据、发票:
1、乙方收到付款后应在3日内提供相应金额的收据或付款确认单,且乙方自收到本合同总价款的付款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开具设备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收票人: 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发票不得随设备一起运送或寄到其它地方,否则因此所发生发票遗失应由乙方补足等额发票,如造成甲方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第五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无故拒绝支付货款。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迟延到货达15日以上的;
2) 设备与合同及附件规定的设备性能、设备材质、技术参数、配置、甲方要求不符的;设备模具配件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甲方实际使用要求的;
3)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未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维修、培训、技术指导的;
4) 设备无法安装或调试不符合合同约定,无法正常运转的;设备最终验收不合格的;
5) 质保期内设备经两次维修(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日)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6)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或者非甲方原因设备使用过程中连续15日内无法正常生产运行的。
7) 乙方未按约定交付设备说明书、运行维护手册、操作规程及验证、系统认证全套资料等资料的;乙方未按时开具送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8) 乙方招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乙方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的相应生产许可或资质的;乙方转委托生产加工、贴牌销售的;
9) 设备不符合甲方安装条件(无法进入甲方车间或无法正常安装的);
10)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1)乙方在设备设置后台程序、加密措施(开机、运行密码等)的。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无条件先行退还甲方已付的货款、其他费用及支付相应赔偿金、违约金,而后再办理设备退货事宜。
5、甲方可以于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前提出解除合同暨退货,但是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乙方应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快递、邮件、传真等)到达之日起15天内退还甲方剩余已付货款(只能扣除5%违约金),办理设备退货事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甲方货款和拖延办理退货。
6、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7、本合同设备需要退货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成全部退货事宜。如乙方未按时完成设备退货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设备保管费用(标准为:每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算)。保管期间,甲方只负责正常情况下设备存放场地安全,不负责设备维保养护等,所有设备折旧、风险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有第五条第4款第1项至第9项约定的情形之一的,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五条第4款第10、11项情形之一及乙方有其他故意行为导致设备无法正常生产的,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一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实际损失的,按甲方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额。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违约赔偿金。
六、货款的结算方式:
1、乙方打款到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见款发货或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2、结算金额及产品的数量、规格以双方确认的汇款单、发货单等单据为准。
3、本合同所列产品价格不含税额,若乙方要求提供产品金额税款凭证,其增值税为17%, 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售后服务:
1、 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甲方提供为期一年的质量保修,保修期内三个月出现非人为质量 问题由甲方负责包换新机(甲方只负责更换产品内件,不换机箱和配件);三个月后,一年之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维修。(注:不包括人为损坏,易耗件、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害)。
2、 保修期满后,甲方继续提供该款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有偿维修(只收取维修零 配件加工成本费),并做好产品的终身维护。
八、其他:
1、 甲乙方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由于不可抗力或 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与民法典有冲突的按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执行。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合同有效限期自 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______ 年 ___月 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篇3: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二、由甲方负责提供无缝钢管并送到乙方加工厂房,乙方加工完毕后成品甲方自提。
三、乙方负责提供除钢管外的其他加工用材料,保温层材料为高压硬泡聚氨酯,外保护层为高密度聚乙烯夹克外套。保温层厚度为50±5mm,外保护层厚度4±0.5mm,保温层厚度均匀,外观要平直,无偏心。
四、验收标准:GB50404-20xx相关规定。
五、具体结算单价及金额。
双方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给排水、采暖、煤气工程单位估价表中所给数据计算。
价格:Φ219以上螺旋管每立方米2100元Φ25以上无缝管每立方米1800元接头直口按一米计算,弯头按1.5米计算,具体结算按实际发生量算。
六、付款方式:乙方开具发票、款到付货。
七、乙方交付期限: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时完成加工工作(逾期交付),没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或在加工费中扣除),逾期超过七天,按甲方实际经济赔偿。
2、甲方应按时进管,付款,如未按时付款进管,所造成的延误进度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争议,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篇4: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篇5:加工制作合同书锥形瓶
甲方:_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因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机动车整车维修经营资质,缺少如下设备:立式精镗床、立式珩磨机、曲轴磨床、曲轴矫正设备、凸轮轴磨床。而此设备可以外协加工且乙方具有此设备及加工权。特甲方乙方签订如下外协加工协议。
1.甲方在需要此种设备检测或检测报告时可向乙方提供加工要求。
2.乙方在甲方提出加工要求时需要提供设备和设备操作人员。
3.甲方按物价部门定价支付乙方的检测费用,乙方提供收据和检测报告。
4.如果甲方提供的检测和检测报告不能通过国家验证,需要免费提供二次检测。此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二、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乙方所交付的检测加工任务。
三、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外协加工单”,认真及时的完成检测加工项目。
五、甲方应按照有关汽车修理检测标准(条件),向乙方提供技术合同及检测结果。
六、乙方对甲方所完成的加工项目进行技术验收,若不合格,甲方要及时无偿的返修。
七、乙方一般每个月或外协费用累计_________元结算一次,甲方必须提供工时、材料明细表。
八、甲方凭乙方经办人员的签字单据或欠款单作为结算依据。
九、凡是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查明原因,按照部颁标准或省汽车维修管理条例执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还有一份交区运管备案,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
篇6:加工制作合同书锥形瓶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定作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用料数量
质量
单价
金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
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八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定作物交付的方式及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定作物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定作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承揽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加工制作协议高档礼品盒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______,回收产品,现金支付加工费。
2.向乙方提供合格的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组装工具。
3.有权要求乙方按市场需求加工_____数量、式样、时间等。
4.向乙方及时供应全套散件。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支付充气设备、组装工具等费用款____元。
2.按甲方要求加工合格______。
3.及时支付散件价款。
4.可以自行销售成品______,但应及时告知甲方。
5.乙方自行选择生产场所,保证安全生产。在生产中如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负。
三、生产标准(依培训标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已做充分解释,乙方理解无误,签字生效。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可享受免费用设备的优惠条件,具体如下:
1.乙方在甲方批发____散件累计达八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将设备交还甲方,甲方退给乙方设备压金款的二分之一。
2.乙方在甲方批发____散件累计达十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将设备交还甲方,甲方退给乙方设备款。
3.乙方在甲方批发____散件累计达十二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设备、工具归乙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8:加工制作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房钢结构制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本合同计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含加工费、油漆费(二遍普通醇酸底漆),加工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计算总价】。
二、合同造价及结算方式:
合同总价约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注:1、主副钢工程量按图纸理论计算另计2%损耗,檩条无损耗。
2、双方约定加工量/合同价变更原则:设计变更及签证另行增减。
三、构件款支付与结算
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工程价款70%的预付款,构件分批提货,提货前,付清当批构件剩余款项,最后一批构件出厂前结清货款。
四、工期及运输方式:
1、暂定工期9月25日开始供货,10月20日供货完成。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2、如甲方延期提货,需应不迟于10月20日前结清货款,延期支付部分需承担违约金5‰/日。
3、乙方负责运输。
五、甲方的责任
5.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给乙方提供钢结构设计图纸壹套,供乙方深化设计。
5.2、负责对乙方所承担的生产任务做好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提出明确
的安全、技术、质量要求。
5.3、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全面协调与管理。
5.4、按合同要求支付相应款项。
5.5、提供加工顺序、构件计划进场时间。
5.6、甲方检查、监督、协调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
六、乙方的责任
6.1、乙方必须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
前或按时完成承包范围内生产任务。
6.2、乙方在未经过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及调整岗位。
6.3、乙方本项目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岗位培训,安全培训合
格且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6.4、负责完成相关钢结构资料的编制和整理。
6.5、乙方应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七、安全文明生产及职业健康保护
7.1、安全生产:_____________
7.1.1、乙方应执行相关的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
操作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承担由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7.1.2、乙方按要求配置专职安全人员。
八、违约责任
8.1、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执行约定内容,各自承担因过错产生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8.2、违约责任:
8.2.1、擅自将其承包的分包项目转包或再分包的。使用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大部分为其他单位人员的,视为擅自转包或再分包。一经发现,将按合同额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8.2.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配置相关人员且必须满足日常和节假日期间的工作需求。否则,乙方将承担合同额的2%违约金。
8.2.3、未经甲方同意,变更或停止履行、解除合同。按合同额的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8.2.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构件款,导致的工期延误和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补偿乙方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
九、合同解除
9.1、如乙方出现以下行为,甲方可发出书面指令要求乙方无条件停工,合
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力:
9.1.1、未经甲方同意,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方。
9.1.2、不能按甲方要求、本合同约定工期进行生产,严重拖延工期。
9.1.3、在完工之前,无正当理由停工。
9.1.4、乙方的人员、机械无法满足项目需要且经甲方三次以上催促仍无能
力改进。
9.1.5、将本项目相关资料及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9.1.6、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乙方无法继续履约。
9.2、合同解除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9.2.1、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构件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十、纠纷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起诉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且预付款到达乙方账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或变更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承包人:_____________(公章)分包人: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9:木制品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牌加工安装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单立柱型广告塔11座
2、工程地点:分别位于吉林市区内江湾大桥南西侧;农林街一中对面的温德游园;松江北路的清源桥头西侧;沙河子广场;松江北路松江大桥西侧;解放北路与雾淞东路交汇处;深圳街吉林市民营科技园对面;长吉引线春光路口;华丹大街舒兰、榆树、哈尔滨出口;铁东龙山路铭山绿州生态园处;瑗大路红旗检查站青春饭店附近。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大型单立柱广告塔施工图施工,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11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和配件加工及钢结构和配件运输、安装。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单立柱型广告塔11座;
2、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决算按双方约定的综合单价×经甲方(成本部、工程部)签字认可(加盖公章)的实际完成工程量。
3、固定综合单价:两面的综合单价为8590元(大写:捌仟伍佰玖拾元)/吨 ;
4、工程量:双面四只,每只重量约29.918t;三面七只,每只重量约36.754t 。(每只重量按暂定量计算,决算时按竣工图按实计算);
5、工程总价: 暂定为(小写)3135089.00元;(大写)叁佰壹拾叁万伍仟零捌拾玖元整。
6、本合同总价按固定综合单价乘以钢结构重量(吨)计算得出,决算时按实际钢结构重量(吨)调整。土方混凝土基础造价已包含在以钢结构重量计算的综合单价里,不再予以单独计价。
7、安装结束后,乙方须详细上报甲方项目部相关工程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决算。
8、实际制作安装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做法、数量(须有书面说明,成本部、工程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相应的价格按包干价进行调整。
9、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定金;
2、安装工程量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完成部分造价的30%; 3、安装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
4、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决算审计总价的95%,余款保修期满十日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无质量问题付清。 5、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工期要求:工程总期限为 40天,其中加工10天,运输5天,安装25天具体施工进度详见附表。
六、质量要求及验标准
1、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 ,竣工验收合格以甲方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2、本合同附广告塔验收标准,该标准依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xx、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xx。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 2、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设计荷载1风荷载10米处0.45KN/m2(吉林市)。广告塔质保期为2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1%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5、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6、质保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八、 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广告牌的质保期为2年,自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提供的广告牌出现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或初次画面在2年内有脱落之情形的,则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指派工作人员至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的,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单位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乙方除应承担甲方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给付相应的违约金,具体金额为甲方实际支付的维修费用。对于乙方应负担的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质保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在质保期内,乙方承诺每年为甲方进行免费例行维修保养一次,乙方的上述维修保养工作应以甲方出具的书面的维修保养证明为准。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则乙方应按300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给付违约金。
2、质保期满后,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乙方应当只收取成本费用。
九、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的广告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或与其提供的样品不符,则乙方应免费负责更换或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如乙方出现上述违约情形,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暂定总价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支付了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广告牌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工作,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将其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总价款的30%,如乙方在承担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后,仍不能弥补其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则乙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其他:
1、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事项(包括制图、安装、维护保养、保修所有相关事项)的指定联络人。在本合同范围内指定联络人的亲笔签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乙方指定联络人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该变更不产生法律效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出具的全部书面文件均应由甲方工程部、成本中心共同会签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2、本合同相关通知须以挂号信方式寄出。一方有证据证明该通知已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寄出的,则经过合理的邮递期限后视为合同他方已收到该通知。通讯地址的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他方,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甲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篇10:打火机加工制作协议书
为发展市场经济,提高加盟者经济收入,甲乙双方两者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加工安装打火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一、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
1、向乙方提供打火机散件,回收产品,现金支付加工费。
2、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充气设备,组装工具。
3、有权要求乙方按市场需求加工打火机数量、式样、时间等。
4、向乙方及时供应全套散件。
二、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
1、向甲方支付充气设备、组装工具等费用款____元
2、按甲方要求加工合格打火机
3、及时支付散件价款
4、可以自行销售成品打火机,但应及时告知甲方
5、乙方自行选择生产场所,保证安全生产。
在生产中如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负
三、生产标准:(依培训标准)
1、气体饱满无气泡,外貌干净
2、火焰均匀,火苗调火高度2-3cm无断头
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已做充分解释,乙方理解无误,签字生效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可享受免费用设备的优惠条件,具体如下:
1、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八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将设备交还甲方,甲方退给乙方设备压金款的二分之一。
2、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十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将设备交还甲方,甲方退给乙方设备款。
3、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十二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设备、工具归乙方所有。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定日期__年_月_日
篇11:加工制作合同
委托方:
承揽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1 项目:________
1.2 制作地点:________
1.3 颜色、规格或材料:按委托方确定的设计稿制作,以委托方签字稿为准;
1.4 起讫时间、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广告制作费及支付方广告制作费
2.1广告制作与安装费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2结算方式和期限合同签定后,在制作前委托方予付30﹪合同款给承揽方即人民币;制作及安装完毕后余款马上付清。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委托方指定人员现场验收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委托方擅自不覆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制作费的2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2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覆行部分广告制作费的2 %,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覆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2 ‰,偿付违约金。
4.3 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2)项规定办理。
1、向广州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广州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附则。
6.1 本合同附件两件,名称广告制作与安装承揽合同。
6.2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委托方
承揽方
年月日
篇12:工程建设制作加工合同
甲方: 签约地点:
乙方: 签约时间: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暂由乙方临时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规格柴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单价及数量:
备注:型号、数量以实际加油型号及数量为准,并经双方现场签字认可。
二、卸货地点及要求:
在甲方提前一日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将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确保甲方机械的正常运转。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为准。
四、验收标准:
每次送油时,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柴油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
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当月由于乙方单次计量仪器有误,导致加油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次加油不足部分补齐;
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现三次计量仪器有误且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按照当月三次计量缺少的比例,在月度累计结算时,甲方将以3倍的补偿扣除乙方结算货款并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等乙方认可的方式付款,结算周期按甲方工程计量拨款周期支付。
付款时乙方须为甲方提供有效燃油发票。
六、其他责任事项:
在柴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消防、运输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由修改合同方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工程建设制作加工合同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人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 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软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
(7)应尽的其他义务:
。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
(4)应尽的其他义务:
。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
篇14:加工制作合同书锥形瓶
合同书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中国石油联合生产指挥中心基地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内容及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制作安装符合甲方要求的标识、标牌;
1.2具体规格、数量与边框材质详见附件一《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内容及报价单》所确定内容;
1.3乙方在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必须保证质量,保修期为三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处理完毕;
1.4安装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
二、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2.1本项目制作、安装及维护总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
2.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合同的全额发票,甲方须在收到发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_______ 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元);
2.3乙方制作完成甲方验收成品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________项目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整(¥________ 元);
2.4安装完成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 10 项目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元)。
2.5甲方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向乙方付款。
三、项目制作安装期限
3.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完成合同所定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3.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4.1.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4.1.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安装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参考;
4.1.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1.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4.1.5甲方协调好乙方在安装过程中的现场一切事宜,不得造成乙方产生窝工和停工的损失。如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向乙方索要误工费;
4.1.6乙方在制作、安装及维护过程中,如发生工作人员受伤、伤病等任何安全问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4.2.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沟通,并与甲方协商修改方案;
4.2.3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制作质量,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制作物符合规定的品质,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4.2.4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工作;
4.2.5由于乙方制作安装错误产生的问题,乙方有责任在设计制作上进行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执行时,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5.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返工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于制作及安装质量问题所致的一切后果;
5.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5.5如属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所定项,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赔付甲方损失费用;
5.6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甲方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五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补充条款中进行说明或签订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七、其他条款
7.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7.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5: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服装加工合同如下: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 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应在 年 月 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 。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 年 月 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炜城”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 ‰。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 交货。
3.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 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 %;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 %;
3.销售期限: 。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账户为: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 %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 %违约金;
6.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7.每件产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每少贴一件赔偿甲方 元(大写: );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如选择仲裁务必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事项
1.《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6:加工制作协议高档礼品盒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作1+8鞋品吸塑灯箱门头,现委托乙方进行加工制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广告牌名称:
二、 设置地点:
三、 制作安装、调试、维护、吸塑字等总费用为元,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40%,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总金额的30%,工程结束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总金额的1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总金额的10%,留10%的质保金于一年半后付清。
四、 工程施工工期:个工作日。
五、 该门头保修期为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六、 其它约定:
1、乙方须按效果图施工,正面红色吸塑灯箱全部为红色亚克力进口材料,字为白色吸塑字,吸塑材料为进口原料,保修期为三年,三年内吸塑发光字保证不腿色、不变形、不起泡,亮度保证不变,字高3厘米,面高3厘米,四边采用不绣钢包边,不得低于5厘米。
2、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出现安全事故及以后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 安装前必须由甲方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4、 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如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5、 甲方以甲方提供的效果图为验收标准。
6、 保修期内如有甲方所造成的任何问题,正常情况需24小时内修复到位。否则每晚一天扣乙方500元。
8、乙方必须按期完工,否则甲方有权按拖延时间天数扣除乙方500元/天。
9、乙方必须凭正式发票付款。
七、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7: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云南__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物料制作清单:
合同总额:¥: 元 。
制作、安装等费用,若有其他变动,按实际制作计量收费)。
第二条 付款方式按以下第 条执行:
1 ;
2.合同签订时,甲方不支付预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款,¥: 元 ;
3.其它支付方式:
第三条施工日期:
年月日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 %支付乙方违约金, 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或拆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总价3 %支付甲方违约金,广告制作安装期内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其它约定:
附 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禄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云南__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篇18: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牟定县第一小学与楚雄开发区楚风布艺店窗帘加工制安,共同达成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
一、窗帘制安方式以甲方看样品为准,用铝合金窗杆,制安包工包料及调试,按1:2的比例制作安装。
二、布和纱高度为2.75米,窗高超过2.75米,按实际高度加布用量计算。
三、结算价格:综合价(窗杆、窗帘、插钩)的单价55元/米,共10906.5米;窗杆单价12元/米,共132.2米,共计1586.4元。两项合计:12492.90元(大写:壹万贰仟肆佰玖拾贰元玖角)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30%—50%。
2、窗帘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以外的费用。
3、甲方留取货款总额的 5% 做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五、其它约定
1、留取布样,由甲方封存。乙方必须按布样用料。
2、保修期为一年。出现窗杆脱落,甲方通知乙方后,在两个工作日内修复,如人为污染及划破布料,乙方不负责更换。
3、乙方在现场安装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赔偿。乙方在甲方现场,应加强对现场成品的保护。 甲方签约代表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制作加工合同
委托方:签订地点:
承接方:
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制作):________
2、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________
3、发布地点或形式:________
4、颜色:________
5、规格或材料:________
6、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________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1、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整)
2、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项规定办理。
1、向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连云港市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委托方:连云港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篇20:委托产品制作加工合同
定作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承揽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鉴于甲方玻璃厂因生产需要定作合同产品(见下表),乙方在加工定作时间及工艺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需求,为保证合同产品质量要求及能够按期投入生产,双方就本合同加工定作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 项目名称、工艺要求、单价、数量、金额
注:以上价格已包含原材料费用、加工制作费用、运费、包装费、装卸费、17%增值税费用等相关费用,除此之外,甲方对乙方再无其他支付义务。
二、 质量及技术要求
甲方提供定作加工图纸(见附件一),乙方提供原材料并严格按照加工图纸尺寸大小、规格型号进行加工制作,在加工期间或交货后,如甲方对加工要求有变更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予以更改制作。三、 合同期限及交货地点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完成合同产品的加工制作并送货至甲方工厂。
四、 交付方式
运输方式及包装方式由乙方自定,但需保证合同产品按合同约定时间安全无损地运送至甲方工厂。交付前,合同产品货损或灭失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 验收标准
甲方按图纸要求及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应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若乙方提供产品无法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及时按甲方的整改要求予以免费整改,
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
六、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40%作为定金,乙方加工制作完毕送货至甲方工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全款。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有效的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承担延迟部分3‰的违约金,延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全部损失。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延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全部损失。3、乙方应保证合同产品的质量、材质、尺寸、颜色等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以上标准不一致的,以最高标准为准。经甲方验收,合同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应退还全部已付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八、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