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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古城旅游游记(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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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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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主要约定事项旅游团团号

-------------------------------------------------------------------------------

|旅游团团号||

|------------------|----------------------------------------------------------|

|?旅游线路?||

|------------------|----------------------------------------------------------|

|出发及散团||

|时间和地点||

|------------------|----------------------------------------------------------|

|||

|主要浏览点||

|及游览时间||

|||

|------------------|----------------------------------------------------------|

||飞机|

|交通工具及|火车|

|?标准?|轮船|

|(不含景区观光车)|汽车|

|------------------|----------------------------------------------------------|

|用餐次数及标准|早餐?次,标准为?元/餐;正餐?次,标准为元/餐(含?菜?汤)?|

|------------------|----------------------------------------------------------|

|住宿标准|每1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住宿天数多于?|每2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6晚,可在本条?|每3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备注栏内增列|每4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或使用加页纸|每5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约定)|每6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

||详见团队运行计划表或旅_____程表(购物根据游客自愿,?|

|购物点、住宿点|每日不得超过一次,每次时间不超过40分钟)|

|||

|------------------|----------------------------------------------------------|

|导游安排及费用|安排持证导游,费用标准为元/人(天)|

|------------------|----------------------------------------------------------|

||详见乙方提交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或旅_____程表(在四川境内旅游的|

|?行程安排?|团队应使用四川省旅游局统一拟制的“团队运行计划表”,出川旅|

||游团队应提交列明每日活动安排的“旅_____程表”)|

|------------------|----------------------------------------------------------|

|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发的、现行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

|?标准?|?(或甲、乙双方约定标准)?|

|------------------|----------------------------------------------------------|

||旅游费用:成人元/人,|

|费用及支付办法||

||小孩元/人,合计元。|

|-----------------------------------------------------------------------------|

|如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将转旅行社出团?|

|-----------------------------------------------------------------------------|

|||

|?备注?||

|||

-------------------------------------------------------------------------------

第2条?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住宿地至游览地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项所列的交通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_____》第六十三条办理;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超重行李托运费,旅游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_____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其他项目费用。

5)其他非前述项目的费用。

二、双方义务

第3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妥善监护随行小孩,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4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承担补办手续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按合同约定无领队或全陪的旅游团队,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

4、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其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上列经营者索赔。?5、乙方应当按照《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与商品经营者串通欺诈甲方购物。

6、乙方应当提醒甲方出游时携带____________等证件。

三、甲方违约责任

第5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约定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约定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6条?(延误出行)甲方未准时到达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条第5项的约定处理。

第7条?(中途退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约责任

第8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已交旅游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9条?(旅____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因飞机、火车、轮船晚点造成旅_____程延误除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第10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第11条?(擅自转、并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按总团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12条?(运行计划不规范)乙方未在约定出发日一天前将填写完整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内容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13条?(压缩游览时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点约定游览时间被压缩一小时以上,乙方应按减少游览时间占该景点约定游览时间的比例,退还甲方该景点相应比例的游览费用(含该景点门票费、实际交纳的观光车和缆车索道费)。

五、其他约定

第14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16条?(_____)乙方推荐甲方自费投保旅游人身意外_____。

第17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双方合理分担,其中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第18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9条?(补充约定事项)?1、?2、?3、

第20条?(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第21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执法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21条?(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2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码:?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甲方同行人员名单、身份证号附后。

乙方(盖章):负责人:电话(传真):?通讯地址:

年月日

四川省旅游局?监?制?四?川?省?旅?游?总?队?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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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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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为丰富分局全体职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同事之间的交流,开拓视野,以便更好地投身到日后港航事业中。

二、行程安排

D1(星期五):下午12:00六横出发,约4个小时到金华晚饭、住宿。D2(星期六):早上7:30出发,到龙游石窟(票价65元/人),午饭后出发去江郎山(游览约2.5个小时)(江郎山以雄伟奇特的"三爿石"著称于世,拥有中国丹霞第一奇峰、全国之最的一线天。天然造化的伟人峰、惊险陡峭的郎峰天游,千年古刹开明禅寺、千年学府江郎书院)。后游览清漾毛氏文化村(游览约1.5小时,江郎山、清漾联票价格110元/人)清漾村被国内外专家学者公认为"江南毛氏发祥地"、"毛泽东祖籍地"。晚上住市区的江山国际大酒店(288元/标间)。

D3(星期日):早上7:30出发,到天脊龙门(票价60元/人)。国家4A级景区,主要景点有:龙门石笋、三鼎山、龙潭飞瀑、天脊背瀑布龙洞等。主要美食:土鸡煲山药、石班鱼、野味野菜等都是当地的美食。午饭后返回舟山。

三、经费预算(费用合计约1.12万元)

门票:235元/人住宿:二晚328元/人餐费:50元/人/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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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白山旅游心得体会初中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初中,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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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就像一道奇特的风景线;大自然,又像一幅美丽的画卷;大自然,如同一个漂亮的绿色家园。为了真正领略大自然的神奇,汲取它的真谛,就在今年夏天,妈妈爸爸带我去了一趟湖北――神农架景区。

进入湖北神农架后,给我的第一感受就是风景美如画,这里空气新鲜,景色怡人,奇妙无穷。

我们驱车赶往了这里最受欢迎的景区――大九湖景区。

这个位于海拔3000米以上的地方,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深呼吸一下这里的新鲜空气,看着牛羊成群的美景。谁都会心旷神怡。正可谓是"天苍 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美不胜收的感觉油然而生,真不愧是南方的呼伦贝尔的大草原呀,沐浴在这样的大自然的怀抱里,我沉醉其中。

张开双臂,绕着操场跑几圈,也许这时,你都找不着北――太大了。我们一行几人沿着崎岖的小路向前行走,不远处,眼前便呈现一棵千年古树,传说这棵古树死了 三百多年,又活过来的"奇珍异宝",它能使生命轮回,造福人类,虽然古树根从树干的粗大可以看出这树很老了,但许多游人都试着摸摸树皮,够够树干,以此保 佑自己生命的延续。我小心翼翼地把手伸过去。只见树皮糙糙的,很厚实。

拾起地上一片落叶,摘得旁边一朵小花,我闻到了大自然的芬芳清香,捧起一块石头,轻轻敲击,我听见隆隆的回声。大自然的奇妙,让我领略其中。

我们继续行车前往下一个景点,由于山道呈环形状上升,这里的空气又是变幻莫测,有十里不变天的说法。一会儿,我们好似穿行在云雾中,眼前一片雾蒙蒙 状,看不见一米以前的路。我们艰难的行驶了大约十分钟,忽然眼前行驶了大约十分钟,好像我们穿过了云雾,拐过弯,抬头望去,迎接我的是太阳的笑脸。这里多 变的美景令我流连忘返。

这次旅游,让我走进大自然,亲临大自然的爱抚,深深感受到达自然的美妙之处,让我陶醉。让我深爱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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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生态旅游活动委托合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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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活动委托合约

立合约书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规划完善之__________生态旅游活动内容,推动__________生态之旅活动,导正国内现有的自然生态文化资源丰富区域包括保护区体系内的错误生态旅游活动与旅游事业体的经营机制,使其朝向永续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潮流为旨意,经协议订立委托合约,条件列明如后:

一、委托案名称

__________活动案

二、委托内容

办理甲方__________生态之旅,包含举办生态旅游活动及协助甲方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等。全部活动结束后,召开活动检讨会议。

三、工作项目 乙方提供:

1.活动手册、报名、保险、收费、食宿及交通安排等事宜

2.义务解说员之食宿及交通

3.活动经费统筹使用、活动流程掌控及活动人员清点

4.活动行程之安排

5.协助本处办理生态旅游问卷调查

甲方提供:

1.义务解说员解说服务

2.针对园区生态旅游地之活动行程安排

3.解说倡导资料

4.媒体宣传

四、生态旅游活动范围及次数

1.__________游憩区:共办理三梯次

2.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

3.__________游憩区(目前尚未开放,可规划办理周遭__________文化生态之旅):共办理三梯次

活动日期由甲乙双方协议之,为避免活动过度集中假日造成游憩区质量的降低,活动日期以非假日为主。

五、工作期限

自签约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六、合约变更、修正补充及转让

(一)合约变更

1.甲方必要时得于合约所约定之范围通知乙方变更合约。除合约另有规定外,乙方于接获通知后应向甲方提出合约标的或其它合约内容须变更之相关文件。

2.乙方于甲方接受其所提出须变更之相关文件前,不得自行变更合约。除甲方另有请求者外,乙方不得因第六条第(一)项第一款之通知而迟延其履约责任。

3.合约之变更非经甲乙双方合意作成书面纪录并签名或盖章者无效。

4.原订之工作期限因工作变更、不可抗力情事或非可归责于乙方之情事致须予延长时,其时间由双方协议延长或取消。

5.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意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二)合约修正及补充

1.本合约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或含义不明者,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补充之,并以书面为凭,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2.合约所称申请、报告、同意、指示、核准、通知、解释及其它类似行为之意思表示,应以中文书面递(寄)交至双方预为约定之人员或处所,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

(三)合约转让

乙方不得将合约之部分或全部转让予他人。但因公司合并、银行或保险公司履行连带保险、银行因权利质权而生之债权或其它类似情形致有转让必要,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作业中止

订约后甲方因故有中止作业之必要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约之合部或一部分,乙方一经通知须立即作业。

八、合约终止或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随时以书面终止或解除合约,并得将本合约合部或未完成之事项委托其它从事生态旅游等相关活动经验之财团或社团法人办理或由甲方自办。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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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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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 用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 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 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 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为 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

(十二)住宿标准: 。

(十三)餐饮标准: 。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

第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 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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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云南丽江古城旅游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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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游客们:

你们好!今天我们要去云南丽江古城。现在,我们准备登机了,请保管好您的随身贵重物品,谢谢!

丽江古城位于云南省丽江县玉龙雪山下的一块儿海拔2400米的高原平台上,总面积为3800平方米,1997年联合国教育文组织将丽江古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敬爱的游客,我们现在前往大研古城。大研古城与其他古城不同,没有城墙。据说这里的统治者姓木,忌纬加上方框而成困字。

游客们现在我们来到玉龙雪山下,请大家穿好大衣,备好氧气,我们准备登山。大家看,这些厚厚的冰雹、冰和雪都是经过长年积累而成的,有很多人都会来爬着座抬头不见顶、低头不见尾的玉龙雪山。

敬爱的游客们,今天的游览就要结束了,在云南的这段时间里。希望大家玩得愉快!同时把最美好的祝福送给您们,我们有机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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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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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代表): ________性别________国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或单位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经营范围:____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旅游时间与路线

旅游路线名称 。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二、 旅游安排及标准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

游览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览时间

往返交通 ,标准

游览交通 ,标准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标准

用餐次数 ,标准

自选项目名称 ,费用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 ,停留时间

地接社名称

导游服务(□ 全陪;□ 地陪)。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索赔。

3、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 遵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规范旅游行为。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4、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6、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的,凭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擅自离团。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2、乙方不得带甲方到非法的购物点或旅游点购物或游览,甲方在乙方所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或在乙方所安排的旅游景点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甲方的实际损失先予赔偿,然后再向购物点或旅游景点追偿。

3、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4、乙方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5、甲方属老年人、军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6、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7、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四、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须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视为乙方代甲方购买)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额度:____元。

五、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一)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____元。其中: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元(人民币)/人( 岁)。

(二)旅游费用付款期限 。

(三)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四)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机、船、车等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指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指本合同签订的旅游出发地点和结束地点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7)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 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上网、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上述(项目费用)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3、自费项目:乙方在遵循甲方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安排,但必须明确自费游览的项目名称和价格,且不得影响旅游团队的正常行程。乙方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甲方参加。

自费项目

价格(元)

六、责任约定

(一)单方退团

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违约方在出发前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4、违约方在出发后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0%。

5、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违约方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当事人,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三)合同转让

1、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因此增加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2、出发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将甲方转交给其它旅游社接待。

(四)延误出行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且又未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所交旅游费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飞机、火车、轮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的旅游费用,并承担甲方所交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

(五 )行程中退团或弃团

1、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行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六)履行旅游合同

乙方履行的《旅游行程表》行程和标准与本合同或补充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承担其10%的违约金 。

(七)旅游途中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应按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安排甲方到非法的购物场所、旅游景点(区)、旅游项目等购物或游览的,应按甲方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旅游费用有减少的,乙方应退还该费用;旅游费用有增加的,由旅游者承担。

(九)乙方应确保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人身、财产等安全,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协助义务,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能成团的约定

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乙方为甲方近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有增减的,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2、解除合同,乙方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转团的,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甲方签收确认。乙方对甲方与受让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八、补充约定事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工商、价格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1、向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终止。

2、《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须知》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的信函、电话记录、网上记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或材料,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甲方代表: 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签约地点:____

日期: ____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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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山西平遥古城导游词_山西导游词_网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0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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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遥古城导游词

平遥古城位于山西省中部平遥县内,始建于西周宣王时期(公元前820xx年~公元前782年)。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山西平遥古城导游词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山西平遥古城导游词(一)

各位游客:

大家好!我是这次带领大家游览平遥古城的导游——李静诚,大家可以叫我小李。接下来的时间我将会为大家介绍古老的平遥古城。

现在我们已经到达了平遥古城,平遥古城是我国4A级景区,始建于公元前820xx年——公元前782年,公元1370年扩建,距今已有两千七百多年的历史,它是我国“保存最完好”的四大古城之一。大家看到的这座高大雄伟的城墙有6163米长,12米高,重建于1370年,垛子处高约2米,顶宽约3——5米。请大家跟随我一起去古城里面仔细看一看吧!

平遥古城的交通脉络由四条大街,八条小街,七十二个蜿蜒的巷子组成。这四条大街中的南大街是平遥古城交通脉络的中轴线,从东西大街的衔接处开始,到大南门结束,以古市楼贯穿南北,在街道两旁,琳琅满目的饰品和可口的食物都摆在店铺的柜台中,是平遥古城最繁华的商业街,被誉为中国的“华尔街”。西大街从下西门开始,到东和南大街的交汇处,与东大街呈一条贯通的主街。西大街是中国著名的第一家票号——日升昌的诞生街,所以西大街又被誉为“大清金融第一街”。八小街和七十二巷的名称各有来头,有的得名于附近的建筑或醒目的标志,有的源于祠庙,还有的已经不知道名字了。

平遥古城还有一个有趣的传说,鸟瞰古城,它形似龟状,城门六处,门外两眼水井似龟眼,北门为龟尾,是全城的最低处,东西一共四座瓮城,双双相对,上西门、下西门、上东门都是向南开,只有下东门是向东开,据说人们是为了不让乌龟爬行才把它的左腿拉直,拴在距城二十里的麓台上,所以平遥古城又叫龟城。

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解到这里,大家可以自行参观古城,参观过程中,请大家不要乱扔垃圾,不要乱刻乱画,文明游览。谢谢大家!

山西平遥古城导游词(二)

诸位游客,大家好。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平遥就要到了,右前方那高耸的砖墙就是我国现存较为完整的四座古城池之一平遏城。1997年12月3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决议,将我国云南省丽江古城、山西省平迢古城和江苏省苏州古典园林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现在大家可以观赏一下古城的远景和比较完整的外观。

据载:西周时期周宣工为抵御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曾派兵北伐萨犹,并修建了京陵城。京陵城就建在今平远县城东北约7公里的京陵衬,京陵二字作为地名一直沿用至今。这可以说是平遥建城的开端,也是现在乎迢城的前身。从那时起,至今已有2820xx年左右历史了。

现在这座平送城始建于何时,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大约在北魏太武帝朽跋燕时,为避名讳,将原来的平陶县改为乎迢县.并把县治从别处迁到这里。建城时间应该是这以后的事。在湿长的历史岁月中.这里曾有过她的繁华,也曾多次道受战火的破坏。我们现在看到的这座城墙,是明代洪武三年,即1370年把原来的土城墙加高加厚加砖扩建而成的,明清以来虽曾数次维修,但风格未变。

。F遥城内古建筑保存很多,像文庙大成殿、清虚观、市楼、城隆庙、武庙戏台等。就是街道民居.也基本保存明清时代风貌。漫步街头,还会看到各种古色古香的院门、院埔、秸雕细刻的古建筑装饰,甚至还能看到门前的接马石桩、下马石等,一派古城风貌。

平遏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名人辈出。是敢于不顾“满门抄斩”的恐吓、秉笔直书的若名晋代史学家孙盛、以“映雪读书”流传千古的孙康等古代名人,当代已故中科院历史研究所所长侯外庐、已故语言研究所副所长侯秸一、已歇中国文学研究会会长王瑶、著名画家李苟、著名歌唱家郎兰英等都出生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平适古城不愧为历史文化名城。

(过急济桥)

我们现在正行驶在惠济桥上,惠济桥是一座九拱石桥,修建于清代康熙年间,同治年间重建。清代名宿博山先生曾亲笔为它写道碑记。这座桥规模不等大.历史也不算很长,但造型优美.桥面平坦,没有像一般石桥那样高高隆起,便于车马行走。而且更有一个奇处,就是这座桥下还有一座桥。下面的桥不见文字记载,人们原来也不知道。1977年8月,一场暴雨造成特大洪灾,滚滚洪水带走了不少淤积多年的河沙。水退后,人们惊奇地发现:原来惠济桥叠架在旧桥的桥面上,形成桥上桥的奇观。利用旧桥做新桥的牢固基础,既节省财力、人力,又省时间,多聪明的构思叼!这在造桥史上也是一个奇迹。

平迢古城到了.请大家随我上城墙参观。

(过急济桥)

我们现在正行驶在惠济桥上,惠济桥是一座九拱石桥,修建于清代康熙年间,同治年间重建。清代名宿博山先生曾亲笔为它写道碑记。这座桥规模不等大.历史也不算很长,但造型优美.桥面平坦,没有像一般石桥那样高高隆起,便于车马行走。而且更有一个奇处,就是这座桥下还有一座桥。下面的桥不见文字记载,人们原来也不知道。1977年8月,一场暴雨造成特大洪灾,滚滚洪水带走了不少淤积多年的河沙。水退后,人们惊奇地发现:原来惠济桥叠架在旧桥的桥面上,形成桥上桥的奇观。利用旧桥做新桥的牢固基础,既节省财力、人力,又省时间,多聪明的构思叼!这在造桥史上也是一个奇迹。

平迢古城到了.请大家随我上城墙参观。

(带游客进“下东门”)

这里就是乎迢方城的“下东门”。大家看这高达12米的城墙多雄伟、多壮观。在城外,本来还有护城河.城门处架有吊桥.在古代战乱的日子里.这的确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防线。

我们进来朗这个地方是下东门瓮城,它是为保卫城门而设立的。城门是城墙上的薄弱环节,有了瓮城.就大大增强了城池的防卫手段。这里地方根小,四周为高墙围护,即便敌人攻入瓮城也只能进来少数人,而且立即陷入包围之中,成为瓮中之鳖。有的瓮城门并不是开在城门对面,而是拐个弯开在旁边.更可防止冲入的敌兵一较作气冲到城门下.通过拐弯来消解敌兵锐气。这些设计思想都是古人在长期实战经验中总结出来的。

大家看.瓮城里还有一个建造讲究而小巧的院落.这是干什么的呢?原来这是一座小关帝庙。关帝是武圣人.把关庙修进瓮城里,却是平迢人的独特创造。请大家随我进城,上城墙参观。

现在我们已经在城上了,这里本来还有城楼.在战争中毁掉了。这座建在城墙上的台,传说就是尹吉甫的点将台。尹吉甫是周宣王的大将,在历史上游藩有名,《律经冲的《较高》、《冠R2等几首诗就是他作的、前面提到的那有名的对北方游牧民族0l犹的北伐,就是由他指挥的。为了巩固北伐的成果,他还在这里修建了京陵城。尹吉甫遗迹这里还有多处。在京陵村附近还有一处村茁叫尹村,传说是尹吉甫当年驻兵酌地方。在上东门外有尹吉甫募,募前一通明代石碑上大书“周卿士ZJ吉甫神道”八字。上东门里还有一座纪念尹吉甫的小庙。

请大家随我观赏一下古城的建构。

(带游客向南浸步.边走边说,约走2—3个墩台即可停下)

我们看城墙上两边各有一道短堵,叫女儿墙,为什么叫女儿墙呢?宋代官府编写的《营造法式》上有个书面解释:“言其卑小。比之于城,若女子与丈夫也。”意思是说城墙高大厚实,保伟丈夫;女墙单薄短小,像弱女子。民间有的地方却流传着这样的故事:早先城上并没有女儿墙,有一次一个老人被拉来做工,和他相依为命的小孙女也天天随他来到城上.坐在旁边观看。一天,一位累极了的民工昏昏沉沉中竞走到城墙边上,小女孩伯他掉下城去,用力向里推他,不料用力过大,民工虽得救了,小女孩却摔死了。为了纪念她,工匠们在城上修起了矮墙,并把它叫做女儿墙。这实在是个感人的故事,但确实说明了女儿墙的保护性功能。我们看:两边的女儿场并不一样,向外的女儿墙上还修筑了垛口,垛口还留着供臆望和射击使用的小孔.这当然是为了实战的需要。

大家都注意到了,城墙每闲一段,就有一个向外突出的部分,这叫做墩台.墩台是干什么的呢7它是保卫城墙的。我们知道.古代攻守城他的主要武器是弓箭和弯机,上面既可射下去,下面也可射上来,因此守城的士兵轻易不敢探出身去。这样,城墙脚下反丽成丁防御的死角。有了墩台.就可以弥补这个不足、从三面组成一个强大的立体射击网,城防力量大大加强。在每个塌台上,还修有一座敌楼,上面有孔,也是为观察和射击用的。

干遥古城除了具备这些共性持点外,还有自己独特的地方。

乎遥俯视似龟形,历来有龟城之称.据说是取神龟寿水长存之意。全城六座城门,南门似头,城门和瓮城外门都向南.任龟首自由伸缩,北门似尾,瓮城外门拆而东向,好儡龟尾东甩:东西各二门似龟脚.三座瓮城外门拐向南开,好像神龟正续缓伸腿屈肢向前爬行,只有咱们刚才进来的下东门瓮城外门不向南拐而向东开,传说是伯神龟爬向别处,所以用一根无形的绳索把左后脚牢车地拴在城东Lo公里的麓台塔上,把这条腿都拉宜了。在南门外左右各有一口井,人们说那就是神龟的一对明亮的眼睛。在市中心,也就是龟心的位置,还修有一座市楼,就是我们看到的那座高踞众屋之上的楼,在市楼楼顶两坡上,还用黄、蓝两色琉璃瓦拼出双喜字相寿字,它充分体现了古城独特的文化氛围,表达了乎迢人民良好的愿望,这可以说是龟城城建构思的画龙点暗之作了。

乎迢城内文物众多,西南方向那一片覆盖琉璃的建筑,就是城因庙、财神庙建筑群,近处观看,可以见到它馆角高桃、群昂飞动、油漆彩绘的壮丽景色。在它附近很显眼的那座现代大楼是平适中学教学楼。文庙大成殿就在校园内,从这里看不清蔑。为保护原来的风貌,古城中一般是不准建楼的,干迢人却为学校破例修了一座教学楼,足见对教育的重视。平迢中学也不负众望,一直以优异的成绩保持着这所省级重点中学在省内的领先地位。

山西平遥古城导游词(三)

地处三晋腹地的平遥县,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是我国现仅存的四大古城之一。1986年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4年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研讨会在平遥召开,会议首推平遥作为申报联合国“人类遗产”项目的第一个古城,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考查后把平遥古城正式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从此,这座小城名声远扬,慕名而来的海内外游客络绎不绝。利用行车间隙我把平遥城的历史沿革作个简要介绍。

平遥古城,历史悠久,据出土文物考证,远在新石器时期,我们的祖先就在这里繁衍生息。有史以来,建置沿革屡经变迁。最早称为古陶,是尧帝的封地;西周时名为京陵城,京陵二字作为地名一直沿用至今,是平遥城的前身;北魏时改名为平遥县,并把县治迁到这里。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这里曾有过它的繁华,也曾多次遭受战火的破坏。现存的城墙是明代洪武年间,即1370年修建的。明清以来经多次维修,使古城墙得以完整地保存下来。

作为世界级文化遗产的平遥古城,她留给我们的主要遗产有:古朴典雅、胜景迷人的镇国寺;东方彩塑艺术宝库双林寺;雄伟壮观的古城墙;闻名全国的中国第一票号“日升昌”旧址;以及明清一条街上的古寺庙、古市楼、古店铺和古代民宅。

首先我们要参观的是镇国寺。

镇园寺:位于平遥县城东北郝洞村的镇国寺,创建于五代北汉时期,原名京城寺。明朝时改称镇国寺。1988年被国务院批难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正如大家所看到的,整座寺院坐北朝南,两进院落,中轴线上有天王殿、万佛殿、三佛楼,天王殿两侧配有钟楼和鼓楼。一进院东西廊有碑亭、三灵侯、二郎殿、财福神和土地各殿。二进院东西有观音殿、地藏殿等。

处于寺庙最前端的天王殿,是元代建筑。进入殿内,可参谒佛国护法神将——四大天王:南方增长天王,手执清风剑,气势磅礴;东方持国天王,眉清目秀,慈善温和,怀抱琵琶;西方广目天王,臂缠长蛇,泰然自若;北方多闻天王,手执宝伞,气贯长虹。四大天王很受民间“欢迎”,因为它们代表“风、调、雨、顺”,象征着“五谷丰登,天下太平”。出了天王殿,钟楼鼓楼相互对峙,钟楼上有金代皇统五年铸造的铁钟一口,形制古雅,工艺别致,而且钟声洪亮。据说在当年没有汽车火车的时候,镇国寺的钟声能传到30里外的平遥城内,算得上是一件珍稀之物了。

朋友们,接下来要参观的是居于前院中央的万佛殿,它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木结构建筑之一,堪称“千年瑰宝”。这座殿宇造型独特,平面近似正方形,屋顶庞大,出据深远,但由于屋角反翘,使沉重庞大的屋顶呈现出轻巧活泼的建筑艺术形象,整个外观给人一种雄伟壮观、气势非凡的感觉,充分显示了我国古代建筑家在建筑科学方面的非凡技能。在殿内,共有彩塑11尊。

中央是佛坛,主保释迎牟尼形体高大,坐在须弥座上,表现出安逸慈祥、和颜悦目的神态。旁边站立的是迦叶和阿南二,阿南身着僧衣,一副出家人打扮,他显得聪明、慈善,是一位才气横溢的青壮年形象;另一侧的迦叶看上去是一位饱经风霜、含辛茹苦的老人,因为他从小出家、一生勤勉求进,苦修一世,历尽艰辛。前面分别是两尊菩萨和供养菩萨。两菩萨衣冠紧扣、面额丰满,显得非常文雅娴静,俨然一副贵妇人形象。两供养菩萨体形丰满,线条优美,体现出少女特有的娇柔之美。在菩萨的前面是两天王和两供养童子。

两天王手执兵器,头载盔甲,是典型的唐代武士形象风采;两供养童子身体瘦弱、衣着俭朴,一副天真善良的农家少女形象。这11尊塑像虽是宗教神化的偶像,但却是按照当时社会的等级制度,加以形象塑造的。这些塑像是我国寺庙中现存的五代时期的惟一作品,堪称“稀世珍品”,在我国雕塑史上占有重要一页。

朋友们,寺内还有更为精彩的去处,那就是三佛楼、地藏殿、土地殿。各位请随我一一参观。

这座三佛楼创建于明代,主像有三尊,分别是“法自佛、报自佛、应自佛”。这些佛像自然大方、造型优美。大家再请看两墙上的壁画,画的是释迎牟尼的生平八相图,集山水花鸟、人物于一体,描绘了释迦牟尼的一生。

位于后院西侧的地藏殿,俗称阎王殿,建于明代,主像为地藏王菩萨,四周为十殿阎王,六位判官、牛头、马面立于地上,这些塑像有的怒不可遏,有的文质彬彬,有的慈祥和蔼。再看这墙上的14幅壁画,集绘画、书法于一体,描述了不善之徒被受刑制裁的场面,其惨状目不忍睹。这些情节表现的是惩恶扬善的哲理,但在封建社会里,劳动人民处在社会的最下层,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只有把希望寄托在来世,正如这幅对联所写:

“阳世奸雄欺天害理由直汝,阴司报应古往今来放过谁。”强烈地表现着惩恶扬善的愿望和人生哲理。

各位朋友请看土地殿正中的这一坐像,不用说大家也能猜得出他是土地爷了,他看上去和蔼慈祥,佛经中说它是山川郊社之神,他的两侧分别侍立着金童和玉女,手中各自拿着印玺和印盒,一副叫顺服侍土地的形象。

观赏完这几座主要的殿宇后,我们要返回前院,再去看看前院两侧的碑廊。这里共保存着历代石碑20余通,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半截碑”。由于该碑上下左右都有残缺,所以名为半截碑,以残碑的宽厚度估量,原碑非常高大。此碑内容与镇国寺无关,原来在镇国寺竣工时,在寺的附近捡回这块碑,想做碑座,结果发现书法甚佳,秀润苍劲,当时没舍得毁掉,才得以幸存下来。经考证,这块碑是北汉主刘崇之孙刘继钦的墓志铭碑,文物价值相当高。

朋友们是否注意到这棵古老的槐树,大家猜猜它的树龄是多少呢?这棵名为龙槐的树距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了,据嘉庆《龙槐记》碑中记载,有了这座寺庙就有了这棵树,它长得高不盈丈,树身已满是裂缝,弯弯曲曲,枝干错综盘结,无头无尾,看上去张牙舞爪,腾云驾雾,也是寺内的一大奇观。

从寺门向寺内远望,杂树交荫,绿叶蓬松,环境优美,饶有古趣。

平遥城墙:从镇国寺出发,约半个小时,我们便来到了历史文化名城——平遥古城。

女士们、先生们,前方那高耸的砖墙就是平遥城墙。据史书记载,西周宣王时,平遥旧城狭小低矮,大将尹吉甫驻兵于此,出于军事防御的需要,筑西北两面城墙;明代洪武三年即1370年,扩建为砖石城墙。以后历代多次修补,基本上建成为现存规模。但在日伪统治时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1980年国家拨出大量经费动工复修,使平遥城墙重现昔日光彩。

平遥古城素有龟城之称,寓意为吉祥、长寿、青春永驻、金汤永固。据传说,城池南门为,门外的两眼水井象征着龟的双眼;北城门为龟尾,是全城的最低处。城池东西有四座瓮城,两两相对,上西门,下西门、上东门和下东门,前三门的外城门均向南开,形似龟的三条腿,惟有下东门瓮城的外城门,向东而开,据说是古人建城时惟恐“乌龟”爬走,于是将其左腿使劲拉直,井用绳索紧捆在麓台塔上。城墙的四周,本来还有护城河,并设有吊桥,在古代战乱的日子里,这的确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防线。

我们首先进来的是下东门瓮城,它是为保卫城门而设立的。这里地方狭小,四周有高墙围护,即使敌人攻入瓮城也只能进来少数,而且立即陷入包围之中,成为瓮中之鳖。大家再请看,瓮城里还有一个建筑考究而小巧的院落,这是小关帝庙。把关帝庙修进瓮城里,此乃平遥人的独创。

请朋友们随我上城墙参观,领略古城风貌。城墙周长共6157米,高度为6—10米不等,墙身内是素土,外包砖石,顶铺砖面,在这上面可并行两辆马车,宽阔而坚实。

朋友们也许会问城墙上两边各有一道短墙是用来干什么的?它叫女儿墙,起保护作用。我们看出两边的女儿墙并不一样,向外的女儿墙修筑了垛口,垛口上留着供了望和射击使用的小孔,是出于实战的需要。

大家很容易看到城墙每隔一段,就有一个向外突出的部分,这叫做墩台,它的作用何在呢?大家猜对了,肯定是保护城墙的。我们知道,古代攻城的主要武器是弓箭和弩机,守城的土兵轻易不敢探出身去,这样使得城墙脚下变成防御的死角,为改变这种劣势,在墩台上组成一个强有力的射击网,从而大大增强了防卫能力。城墙上共建有72座敌楼,3000个垛口,据说是象征圣人孔夫子的三千七十二贤人。

这座坚如磐石的古城,在古代起过抵御外敌的作用。如在清末,曾把抢劫商号,骚扰民宅的清军拒之于城门外,使平遥免遭其害。在抗战时期,城墙为挡住气焰嚣张的日寇作出了特殊贡献。

另外,在洪灾到来时,可抵挡滔滔洪水,使城内居民安然无恙。平遥古城,不仅以古老完好的城墙闻名于世,而且古寺庙、古市楼、古街道、古店铺、古民宅,荟集一城,构成了一个宏伟壮观的古文物建筑群。闻名于世的平遥八景吸引着无数游客,这八景是:金井市楼、贺兰仙桥、凤凰栖台、河桥野望、源池泉涌、麓台叠翠、瀴溪晚照、超山晓月。另有民间神话传说的古城八宝,也很有情趣,即:市楼金井内的金马驹、贺兰仙桥下的金蛤蟆、清虚仙迹中的透灵碑、凤凰栖台下的金龟子、鹦鹉巷内的鹦鹉石、文庙大成殿的杞木梁、木楔柱和九连钟。

接下来,我们将参观城内几处重要的景点。

清虚观:古城内的主要街道有南北大街、东西大街、政府街和城隍庙街,清虚观就坐落在东大街的路北方向。这里现在是县文物局所在地,原是一座道观。门前这座木牌楼造型巧妙,偌大的楼顶全由两根立柱、四根斜柱支撑。在这里保存着一批有价值的文物,古碑很多,其中元代一通碑,正面用蒙文,反面用汉语译文,结尾处用属相纪年法记录时间,据专家考证,这通碑和陕西重阳万寿宫保存的著名“八思巴文碑”如出一辙,据推测碑上的蒙文很可能就是八思巴文,很有史料价值。

朋友们,前面不远处就是著名的日异昌票号的旧址了,我们一同前往参观。

中国票号博物馆:请大家看这座面宽五间的大屋,这便是有“天下第一号”美称的“日升昌票号”的铺面,这里现已辟为中国票号博物馆,我们可以想象当年这里人来车往、熙熙攘攘的场面。朋友们可能很想知道票号究竟是什么?票号就是以前的钱庄、银号,在我国银行没有出现以前,票号几乎控制着全国的金融业。票号是随着明后期资本主义萌芽而产生的,主要经营汇兑、存款、放款、代官府解粮钱、收捐税等的金融机构。余秋雨先生在《抱愧山西》一文中曾说“这里是中国银行的乡下祖父”。清朝时交通不方便,商人们来回押运金银既麻烦,又不保险。道光四年,原平遥“西裕成”颜料庄经理雷履泰就把颜料行改组成经营汇兑业务的商行,取“如日初升,繁荣昌盛”之意,定名为“日升昌”,从此揭开了我国金融史上崭新的一页。

大家或许已经发现,这个门很特别,为什么要做这么多层次分明的门坎呢?对了,就是为安全起见,层层防御!

请先进左边这间铺面,这个梯子是直接通往楼上的,大家或许会想象当年楼上一定存放着大量的金银财宝,这个疑问到了里间就可以得到回答。正加大家所见,这间屋子除了摆放着一箱假银子,看来并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那么金库到底会在哪儿呢?噢,对了!这儿有一个灰坑,把盖打开之后,这里便是金库!有人会问,这么小的地方,似乎与日升昌的赫赫大名不相称吧?您说对了,这里只是个小金库,大库在什么地方,至今仍是个谜。

各位朋友,我们进前院参观。这左右两边是信房和帐房,都是日升昌的重要机构。现在请随我进信房,大家请注意观察,这个大印和别的印章有什么区别呢?对了,它是由10个大小不同的小块组成的,这10个小部分分别是由不同的股东掌握,要想取钱,必须拿上有完整的股东印章的汇票才能领上,也可以说,这是种“股份制”的经营方式。

这是过厅,大家请看这幅对联:“日丽中天万宝精华同耀彩,州防福地八方辐揍独居奇。”上下联中巧妙嵌入“日、升”二字,紧扣票号名称,确是一幅妙联。

这里是接待宾客的场所,就是在这小小的客厅,当年的商号精英们运筹帷幄,包揽清王朝的银钱汇兑,谋划着远在千万里之外的全国各大城市以及日本、朝鲜、东南亚等地的汇兑业务。著名的日升昌,它的经营者都是德才兼备的精明人士,其中最有名的是雷履泰、毛鸿翙、程清畔和程大培。

现在请随我到后院参观,这左右两边是客房,展出的有中国票号十大名掌柜和十大财东简介,包括当年红极一时的“红顶商人”胡雪岩和几位女商人。对面是当年光绪皇帝所赐“汇通天下”四个字,意思是日升昌的票号通行全国。

朋友们请看这里也有一副对联:“轻重权衡千金日利,中西汇兑一纸风行”,横批“万宝流泉”,可以看得出当时金融界大亨追求利欲和自满自足的心态。再请看通往东跨院的这座小门楼,门楼并不奇特,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的这块匾额,匾上大书“数飞”二字,署名是傅山。

“日升昌”资金雄厚,信誉卓著,其他票号都难与匹敌竞争,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清末,雷履泰死后,日升昌的竞争力日渐衰退,票号霸主地位随之失去,继而销声匿迹了。

朋友们,接下来请随我到明清一条街上浏览那里的风光。

明清一条街:这里是古城东西大街和南大街的交界处,向南走就是享有“明清一条街”之称的南大街。

前面不远处的路北有一座过街楼,因楼南有井,“水色如金”,故称金井市楼。创建年代无从考证,现存建筑是清代遗物。请看楼顶上彩色琉璃瓦拼出的“寿”字非常醒目,从楼南还可看到楼顶另一面拼出的双“喜”字。二楼上还有平座,供人们登临参观。市楼以其雄姿壮观、造型华丽,被誉为该县八景之一。它和城墙一样,已成为平遥古城的象征。清代诗人赵谦得登楼云:“纵目揽山秀于东南,提清流于西北,仰观烟云之变幻,俯临城市之繁华。”

在市楼的南侧有个金井,传说井里有一只金蟾,是镇楼之宝,并且还能保佑平遥风调雨顺,不受虫灾侵扰。有一年,突然来了两个南方人,用法术引出了鹦哥巷里的金鹦鹉,然后让鹦鹉下井叼走了金蟾。据说从此以后,平遥的风水就不那么好了。其实这是没有根据的。

朋友们,这条街基本保持了明清风格。街面不宽,但路旁店铺林立,房屋大多也是砖木结构的屋子,我们可以想象当年的平遥城多么繁华,铺面林立,结构井然有序,与平遥商人精明强干的美誉交相辉映。

朋友们请进这个店内。这里出售的都是推光漆器。“平遥漆器”是久负盛名的传统名牌产品。它的历史源远流长,可追溯到商朝,春秋战国时已具雏形,到汉唐时基本形成了地方特色,明清时发展到鼎盛时期,产品风靡三晋大地,并开始出口。推光漆器不但画面立体效果强,而且具有防潮防热阶性能,是漆器中不可多得的精品。此外,平遥牛肉也是全国名产之一’一刀拉开,一阵阵香味扑鼻而来,品尝一口,鲜嫩的肉丝绵软,既没有半点的牛腥味,也没有丝毫的油腻气,只有满口令人回味无穷的浓香。平遥还有许多花样繁多的小吃,“碗脱子”就因受过慈禧褒奖而享有盛誉。

朋友们,接下来参观的是文庙大成殿。

文庙大成殿:文庙,即孔庙,坐落在城隍庙街南侧,它由三组建筑组合而成,中为文庙,左为东学,右为西学。庙前是东西南三座牌坊,庙内为四进院落,根灵门、大成门、大成殿、明伦堂、敬一亭、尊经阁依次排列在中轴线上。整个文庙占地面积8240平方米,建筑面积是2766平方米。其中大成殿是整个全庙的主体建筑,现在请一同前往参观。

大成殿,坐落在一个方形的高台基上,殿宇高大,气势雄伟,是一座单檐歇山顶古建筑。大成殿的始建年代已无法考证,从背椽下的题记可知其重建的年代是公元1163年,距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在我国各地,文庙遍布,但像大成殿这样的早期实物大多已不复存在了,所以它是考证我国宋金时期文庙建筑格局的重要实物资料。如今,这一古建筑已被列入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成殿也为平遥县这座历史文化古城添色不少。

平遥古城,不仅有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而且历代人才辈出。有著名史学家孙盛,以“映雪读书”流传千古的名人孙康,还有著名画家李琦,著名歌唱家郭兰英也出生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所以说,平遥古城不愧为历史文化名城。

朋友们,对平遥古城区的参观到此就结束了。

女士们、先生们,古老而美丽的平遥城即将远去,愿平遥之行给您留下美好的回忆。谢谢各位朋友,祝归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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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山西平遥古城的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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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三晋腹地的平遥县,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是我国现仅存的四大古城之一。1986年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4年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研讨会在平遥召开,会议首推平遥作为申报联合国人类遗产项目的第一个古城,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考查后把平遥古城正式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从此,这座小城名声远扬,慕名而来的海内外游客络绎不绝。利用行车间隙我把平遥城的历史沿革作个简要介绍。

平遥古城,历史悠久,据出土文物考证,远在新石器时期,我们的祖先就在那里繁衍生息。有史以来,建置沿革屡经变迁。最早称为古陶,是尧帝的封地;西周时名为京陵城,京陵二字作为地名一向沿用至今,是平遥城的前身;北魏时改名为平遥县,并把县治迁到那里。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那里曾有过它的繁华,也曾多次遭受战火的破坏。现存的城墙是明代洪武年间,即1370年修建的。明清以来经多次维修,使古城墙得以完整地保存下来。

作为世界级文化遗产的平遥古城,她留给我们的主要遗产有:古朴典雅、胜景迷人的镇国寺;东方彩塑艺术宝库双林寺;雄伟壮观的古城墙;闻名全国的中国第一票号日昇昌旧址;以及明清一条街上的古寺庙、古市楼、古店铺和古代民宅。

首先我们要参观的是镇国寺。

镇园寺:位于平遥县城东北郝洞村的镇国寺,创立于五代北汉时期,原名京城寺。明朝时改称镇国寺。1988年被国务院批难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正如大家所看到的,整座寺院坐北朝南,两进院落,中轴线上有天王殿、万佛殿、三佛楼,天王殿两侧配有钟楼和鼓楼。一进院东西廊有碑亭、三灵侯、二郎殿、财福神和土地各殿。二进院东西有观音殿、地藏殿等。

处于寺庙最前端的天王殿,是元代建筑。进入殿内,可参谒佛国护法神将四大天王:南方增长天王,手执清风剑,气势磅礴;东方持国天王,眉清目秀,慈善温和,怀抱琵琶;西方广目天王,臂缠长蛇,泰然自若;北方多闻天王,手执宝伞,气贯长虹。四大天王很受民间欢迎,因为它们代表风、调、雨、顺,象征着五谷丰登,天下太平。出了天王殿,钟楼鼓楼相互对峙,钟楼上有金代皇统五年铸造的铁钟一口,形制古雅,工艺别致,并且钟声洪亮。据说在当年没有汽车火车的时候,镇国寺的钟声能传到30里外的平遥城内,算得上是一件珍稀之物了。

朋友们,接下来要参观的是居于前院中央的万佛殿,它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木结构建筑之一,堪称千年瑰宝。这座殿宇造型独特,平面近似正方形,屋顶庞大,出据深远,但由于屋角反翘,使沉重庞大的屋顶呈现出轻巧活泼的建筑艺术形象,整个外观给人一种雄伟壮观、气势非凡的感觉,充分显示了我国古代建筑家在建筑科学方面的非凡技能。在殿内,共有彩塑11尊。

中央是佛坛,主保释迎牟尼形体高大,坐在须弥座上,表现出安逸慈祥、和颜悦目的神态。旁边站立的是迦叶和阿南二____,阿南身着僧衣,一副出家人打扮,他显得聪明、慈善,是一位才气横溢的青壮年形象;另一侧的迦叶看上去是一位饱经风霜、含辛茹苦的老人,因为他从小出家、一生勤勉求进,苦修一世,历尽艰辛。前面分别是两尊菩萨和供养菩萨。两菩萨衣冠紧扣、面额丰满,显得十分文雅娴静,俨然一副贵妇人形象。两供养菩萨体形丰满,线条优美,体现出少女特有的娇柔之美。在菩萨的前面是两天王和两供养童子。

两天王手执兵器,头载盔甲,是典型的唐代武士形象风采;两供养童子身体瘦弱、衣着俭朴,一副天真善良的农家少女形象。这11尊塑像虽是宗教神化的偶像,但却是按照当时社会的等级制度,加以形象塑造的。这些塑像是我国寺庙中现存的五代时期的惟一作品,堪称稀世珍品,在我国雕塑史上占有重要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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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2024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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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2017版)

旅游者或团体: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名称: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年三月

江西省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国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在行程国家本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除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已约定的自费项目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诵、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和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审验乙方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与具有出境(国)旅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签订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乙方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行程中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调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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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局工作计划格式怎么写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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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工作计划格式怎么写

(一)精化产品供给,着力解决“不满足、不精致”的问题。组织开展新一轮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全省旅游资源家底,为做好旅游产品供给奠定基础。要深入挖掘我省独特优势资源和品牌核心卖点,以改革创新精神,高起点、宽视野、大手笔编制好全省“十三五”旅游总体规划和生态、冰雪两个专项规划。推进亚布力、五大连池、镜泊湖、北极村等重点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重点旅游市、县旅游规划编制指导,使省级顶层规划与市县具体规划有机衔接。全面实施全省文化旅游、界江旅游、乡村旅游、自驾游等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全省重点旅游产业项目建设,集中精力发展冬季和夏季旅游产品,突出抓好以旅游厕所以及旅游标识系统、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休闲度假产品建设,推动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和认定工作,加强避暑休闲旅游、候鸟养老旅游、养生度假旅游、医疗健康旅游等产品开发建设。完善重点产业项目政府投资带动和社会资金投向的“双重推进”机制,提升产业项目服务水平。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对省旅游发展金支持项目进行检查。实施精品战略、品牌战略,本着指导、评定分开的原则,高标准搞好全省A级景区建设,在做优增量的同时提升存量,指导推动老景区改造完善、提档升级。推进旅游规划资质单位建设。抓好旅游招商。

(二)细化产品营销,着力解决“不知道、不便利”的问题。按照先吸引游客眼球“聚光”(局部定向)我省,再“聚焦”(具体定位)景区景点、线路的推介规律,开展以线上为主的旅游宣传营销。进一步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优化线路、景区等不同层级旅游产品组合,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加大线上旅游营销力度,利用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移动客户端、中青旅遨游网“黑龙江网络旅游体验馆”和中青旅入境旅游网站“黑龙江旅游目的地生活服务馆”、东北网、香港经济日报网站、光影视界网站、黑龙江旅游官网、携程、乐途以及俄罗斯、韩国知名旅游网站,全面宣传展示我省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构建线上旅游营销宣传体系。加大与中青旅合作力度,利用其专业优势,对我省国内外客源市场需求进行结构性分析,对产品策略及营销策略进行调整;做好北京、江苏、广州等国内主要客源地市场推广;做好黑龙江旅游微电影策划、拍摄、制作及推广工作;设计打造具有超高性价比的黑龙江夏季旅游爆款产品,利用电视购物展开集中促销。结合黑龙江旅游特色、品牌形象及社会热点,策划推广好“寻找最北人家”、“走向第一缕阳光升起的地方”等旅游主题事件。做好全省64个精华景区360度全景拍摄工作,并进行线上推广。做好传统媒体及户外广告宣传。举办光影视界发烧友旅游摄影大赛。围绕建设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深化对俄旅游合作。面向俄日韩、港澳台等传统客源市场和其他新兴客源市场,组织参加重点展览促销。丰富对俄旅游产品,在加快中医疗养、边境购物等传统旅游产品提档升级的基础上,与俄罗斯合作开发红色旅游、民族文化体验游和婚庆蜜月度假游产品。挖掘我省人文底蕴、历史积淀,创意制作好黑龙江旅游攻略、黑龙江旅游指南、黑龙江自助游手册、黑龙江冬夏旅游宣传折页、旅游消费提示宣传册、旅游地图、旅游U盘等宣传品。研究出台《黑龙江入省旅游包机和专列补贴暂行办法》,积极兑现奖励政策。按照节俭、有效、务实的原则,指导市地做好旅游节庆活动的组织举办,推动旅游节庆活动向品牌化、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协调开通香港至哈尔滨直航航班,争取我省再开通一个赴台自由行城市。推出省内精品自驾车旅游线路并组织相关旅游企业踏察线路,组织编制“自驾车旅游线路导引”手册,协调制发自驾游龙江“旅游护照”,搞好落地服务衔接。继续推动开展中俄自驾车旅游活动。

(三)优化服务质量,着力解决“不贴心、不细心”的问题。以推行旅游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力度,扩大“吃住行游购娱”等重点领域旅游标准化覆盖率,增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游客满意度。整合旅*政管理部门、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等专业力量,设立“全省旅游标准化专家库”,建设“旅游服务标准化信息库”,编印“旅游标准化工作手册”。开展好旅行社、旅游饭店、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完成《滑雪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升级国标工作。研究出台《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和《导*为规范与服务流程》等地方标准,举办旅行社产品设计大赛、导游服务技能大赛,提高旅行社和导游(领队)人员服务质量。引导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提高旅游服务效率。开展边境游调研工作。积极推进导游体制改革。举办出境(边境)领队和旅游饭店星评员培训班。指导我省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饶河县)和试点企业(黑龙江天马国际旅行社)创建工作。认真履行假日办职能,做好以春节、国庆节为重点的假日旅游工作,保持全省假日旅游经济持续增长。增强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一岗双责、突出重点”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旅游局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旅游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强旅游活动整体安全性。

(四)强化市场监管,着力解决“不放心、不舒心”的问题。深入贯彻《旅游法》,由省至县(市区)层层建立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实现旅游市场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按照《黑龙江省20xx年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部署,联合公安、工商等涉旅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黑社黑车黑导”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制购物、擅自增加另行付费项目、虚假广告等欺诈行为,严格监管出境领队及导游人员服务行为,维护游客和旅行社合法权益。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作用,提高社会监督质量。进一步规范旅游合同。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采取行业通报、行政约谈等形式,及时曝光负面典型,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健全完善A级景区、饭店、旅行社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城市一日游服务质量提升与专项治理活动,逐步建立一日游品质保障机制。加强旅游质监体系建设,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投诉系统,对各级旅游质监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全省旅游质监执法车辆、服装和标识。发挥协会作用,开展行业诚信自律监督检查活动。

(五)孵化市场主体,着力解决“不够大、不够强”的问题。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研究出台我省《关于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对旅行社从自主外联接待入境旅游者、开展旅游包机(专列)、旅行社实行规模经营、旅行社等级评定等多方面给予奖励扶持。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支持省内旅行社到省外、境外设立分社,有序合理地加大扩张的步伐。引导旅行社加强管理,注重细节,搞好企业品牌和文化建设,培养过硬团队。引导旅行社顺应趋势变化,密切与省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和其他大型OTA旅游电商的合作,以此开拓产品营销渠道,降低经营及推广成本,提升企业品牌。

(六)催化产业融合,着力解决“不联动、不协同”的问题。树立大旅游理念,搞好资源整合,加强部门联合,加快文化旅游时尚产业融合发展,打好生态牌、时尚牌,构建以时尚化生活为引领的休闲度假养生胜地,打造“生态美省、时尚名省、度假大省”。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加强旅游业与农业、工业、林业、交通运输业等基础产业的功能性融合,促进农业旅游、工业旅游、森林旅游、高铁旅游等业态发展。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加强旅游业与会展、创意产业、商业、金融、影视、房地产等新兴服务业的拓展性融合,推进会展旅游、创意旅游、商务旅游、影视文化旅游、旅游地产等新业态发展。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主动对接城镇规划部门,引入旅游理念、嵌入旅游元素、完善旅游功能,推动都市、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特色旅游发展。继续开展旅游商品调研和普查,建立完善黑龙江省旅游商品信息项目库,推出“黑龙江特色旅游必购系列商品”名录。组织参加和主办好各类重点旅游商品展会,筹备组建“黑龙江省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将旅游购物培育成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推广黑龙江特色菜,在全省饭店、旅游饭店、定点餐馆普遍推出黑龙江特色菜品牌菜肴和品牌酒(水)、套餐宴席上地方特色冰冻水果盘。

(七)深化基础工作,着力解决“不扎实、不深厚”的问题。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尽早出台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启动《黑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积极落实省政府“65条”政策措施。认真执行全省旅游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真实准确、深入细致地搞好总体分析、结构分析及案例分析,为细化旅游市场营销、研判发展形势、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精准的数据支撑。加快旅游信息化步伐,本着“一精、二便利、三有感染力的原则”,加快“黑龙江旅游官网”建设,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做好信息数据整合,不断完善公共资讯服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旅游管理和旅游营销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旅游的智慧化、智能化。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推进旅游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力争实现导游年审网上公益培训、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做好新版导游资格考试教材组织编写,开展导游师资(考官)培训,做好援疆、援藏旅游培训工作。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培训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敬业、认真、合作、拼搏、奉献“五种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优良、能打硬仗的旅游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局机关学习工作例会、牵头负责、横向协调、表彰先进和督办落实等“五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以制理政、从严治政,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确保全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顺畅高效运转。筹备召开省旅游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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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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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国籍

出境证件号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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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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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

(一)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附件一:《国内旅游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附件三:《委托书》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一:

国内旅游行程表

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旅行社团号:_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行程时间:_____天_____晚。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发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分。

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____时。用餐安排:全程共计早餐____次,餐标____元/人。午晚正餐____次,餐标____元/人。

交通安排:1、□飞机:_____舱。2、□火车:□软卧,□硬卧,□软座,□硬座。

3、□汽车:□大巴,□中巴,□小客车;□有空调,□无空调。4、□轮船等舱。

住宿安排:□星级宾馆,□宾馆无星级;_____人/间,□有空调,□无空调。

全程陪同人员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次,共计:_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次,共计: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游览景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次,共计:_____小时。购物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宾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二:

甲方(旅游者)名单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连市___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三:

委托书

大连市________旅行社:

我们共同委托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作为代表人,与贵社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国内旅游合同,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

我们全体委托人和代表人(合计______人)共同作为本国内旅游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受委托人(代表人):_______(签字)

全体委托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辽宁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与旅行社缔结国内旅游合同关系时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企业。

四、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本合同文本条款。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确详尽的解释。

五、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可以共同签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书》,委托一名代表人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体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供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使用,表格不足时可以复制。如果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不超过3人时,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条项下的旅游者名单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行,应当划“×”以示删除。

八、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双方不选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删除。

九、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还应当留存旅游过程中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或索赔的证据。

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大连市旅游局和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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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活动策划书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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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肥城义工组织,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让辛苦工作在各个岗位的义工们得到充分的放松,协会决定发起一次户外活动。具体活动是由义工群内群友及会员提议,协会理事会商议决定的。

活动方案:

决定日照海滩2日游,由协会理事会组织随团进行日照渔家2日游活动,带会旗、协会标志服或者胸牌。

费用预算:

日照渔家两日游每周六发团218元成人;1.10——1.40米儿童报价为198元,1.10米以下免费。晚住渔家(3——6人一屋)。用餐:10菜10人一桌主食管够。一早三正。出海捕鱼的自费。

时间安排:

8月6号早5:30点从肥城出发,参加者在人民会堂前__,周日下午大约3-4点往回走。(请参加者切勿迟到,团队不等人)

报名须知:

1)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完全理解和认同活动计划。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3)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参与户外活动的疾病,具备参与本次活动的体能要求。

4)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统一安排和要求

5)报名方法:找义工群里吴姐(__)桃乡人(___)联系。协会统一组织缴费。(参加者只需提供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办保险用)

时间截止到8月1日。城区的找吴姐缴费,城西的找桃乡人缴费。

其他说明:

参加者可携带些物品如:火腿肠、饼干、水壶、消炎药、ppa、创可贴、防晒霜、雨伞等以备急用。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只负责召集人员和与旅行社联系协调组团事宜,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

请您仔细阅读策划书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同意和参加本次活动者本免责条款的在下面跟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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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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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节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春节是第一个长假黄金周,我县旅游市场效益明显。2月7日—13日,全县共接待游客4.52万人次,旅游收入2260万元,同比增长18.32%和88.37%,家庭旅馆床位出租率65%以上,其中十万大山国家森林公园接待游客2.29万人次,旅游收入1145万元,同比增长11.16%和51.2%;百鸟乐园完善服务设施,去年12月获国家4a 级景区,接待游客人数1.93万人次,旅游收入965万元,同比增长19.13%和129.1%。百香湖2019年获4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迅速兴起,旅游人数和收入不断攀升。春节期间,全县没有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实现了旅游零投诉。

二、主要特点

1、出游方式多元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旅游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在出游旅行方式上更趋于多元化、个性化、自由化。一是自驾车自驾游已成为旅游主体。从统计数据来看,春节期间,散客自驾游占总体旅游接待比重95%以上,全县各旅游景点几乎都迎来了自驾游的高峰,到处都可以看到全国各地的自驾车。车主中有的陪外地亲朋好友观光,也有携家人出来度假,还有些喜欢户外运动的驴友骑自行车穿越十万大山,体验挑战大自然无穷的乐趣。二是随着十万大山生态旅游对外知名度的提高、旅游产品的日益成熟、旅游促销活动的深入开展,客源结构一改周边县、市居多的局面,中远程游客明显增多,来自广东、云南、湖南、贵州等二级客源游客有所增长。

2、旅游市场秩序平稳。近几年来,我县加大旅游设施的投入,旅游及相关部门驾驭假日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并建立了长效顺畅的管理机制和日益完善的应急预案。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更热情、更周到”的方针,及时部署黄金周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合理引导游客出行,保障了旅游市场秩序平稳和游客安全。

3、节庆活动丰富多彩。

节日期间,上思县城各街道灯笼高挂、彩旗飘扬,民政路流光溢彩,衬托出我县各族人民欢度春节的喜悦心情,吸引着大批客商来上思观光置业。2月7日—13日,十万大山国家森林公园和百鸟乐园节日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游客积极参与互动,不仅丰富节日期间的活动,而且很好地打造十万大山文化娱乐品牌。

4、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今年以来,我县加大了旅游基础设施大会战和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增强了我县旅游配套设施和旅游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春节期间,旅游产品更加丰富多彩,旅游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升,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旅游形象。

三、具体做法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要求旅游、交通、工商、物价、消防、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恪尽职守,密切配合,周密布置,认真做好黄金周各项工作,营造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温馨的旅游环境。

2、领导重视,狠抓落实。根据自治区假日办的要求,2月1日马瑞副县长率领旅游、安监、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深入我县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检查春节工作的准备情况,重点对旅游安全、卫生、环境、接待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增强监管力度,净化旅游市场秩序。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春节期间,全县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很好地发挥了假日旅游工作的作用,深入第一线,急游客之所急,想游客之所想,切实维护和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为游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县旅游局深入各旅游企业检查旅游安全,督促旅游接待单位搞好安全隐患整治和服务接待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了旅游咨询电话,启动了旅游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旅发委、县委办等部门报送数据,实行安全零报告制度;卫生局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工商局加强了对旅游市场的管理,杜绝不正当竞争、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交通部门加强了对道路、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规范景区道路的警示标志;交警部门加强了交通指挥和重要路段的监控,严禁超速超载运营游客。黄金周期间,全县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旅游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旅游市场秩序井然。

4、加强协调,确保安全。为了实现春节旅游黄金周“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旅游、交通、工商、物价、消防、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制定春节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防范预案,对各景区和旅游接待宾馆的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各接待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信息服务和宣传报道,县宣传、广电、气象等部门利用电视、网络、简报等相关信息报道,通报春节黄金周的市场情况,及时有效为游客出行提供实用信息,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爱护旅游资源和公共设施。黄金周期间,各景区对所有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定人定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有效;各旅游宾馆,加强了防盗、防火、防爆及饮食卫生的预防工作,健全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各类旅游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切实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总之,2019年春节旅游接待工作准备充分,领导重视,各相关单位早动手、早行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提前谋划节前活动,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检查,确保了春节旅游工作圆满完成,实现了我县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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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局工作个人工作总结模板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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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__年11月,全市各景区及农家乐游客人数明显增加,据统计,全市各景区接待游客6.1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36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1%和8.6%。

二、旅游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民俗区标段:完成了新建厕所、登山梯步的基础工程,完成了徐公亭广场50%的基础工程。

(二)旅游规划。11月11日,由市政府组织,在市政府九楼二会议室召开了《八台山—龙潭河创国家4a级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征求意见会,参会人员对《规划》提出建议和意见,成军市长就《规划》中景区打造和规划中突出的重点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旅游业务。1.11月1日至4日,市场股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市各景区(点)、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等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政府目督办及市安委会;2.11月13日-14日在西安参加了__省“天下__ 熊猫故乡”——“__好玩”冬季旅游产品推广暨遂宁旅游推介活动;3.协助__市星评委对万源大酒店进行了三星级年度复核。

(四)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1.11月23日至25日,市纪委书记袁静,市旅游局局长任泉参加了由__省政府组织,在__市召开的旅游线路统筹工作现场会;2.11月25日至28日,市政府副市长王华平,市旅游局长任泉,参加了由中资农业研究所在杭州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旅游投融资项目洽谈会,对万源重点旅游招商项目进行了推介。

(五)旅游安全。对全市各景区、星级宾馆、农家乐的游览设施、基础设施、接待设施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求业主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本月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安排

1.争取完成厕所的主体工程、广场全部土建工程,完成新建徐公亭的基础土建工程。

2.继续完成《八台山—龙潭河创国家4a级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龙潭河河道综合整治方案》。

3.召开全市旅游统计报表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并对年报进行统计报表。

4. 组织对天封苑宾馆进行二星级复核。

5.各股(室)及个人总结全年工作,安排规划20__年度工作。

6. 全面总结20__年旅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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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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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_______个。分别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下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元至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 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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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计划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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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的:

在浙财的生活已经快过去两年了。此次团体出游,选在风和日丽的五月,给同学们亲近自然,享受生活乐趣,锻炼身体的机会,也为加强同学们的交流和了解,提高班级内部的凝聚力。

选定目的地南京,是想经过此次活动了解南京的城市风貌和人文气息,了解这座古城的魅力

活动主题:班级春游

活动时间:____年5月1日早上至____年5月2日午时

活动地点:南京

活动费用:200元人(费用主要用于门票、租车、聚餐)

活动人数:10英语(3)班全体人员共24人

活动前准备:

1、先分好组,每组8—10个人(每两个宿舍一组)并选出组长。

2、全班同学,了解时间安排,旅行路线,活动流程。

3、选出几个熟悉路线的人,负责领路

4、确定所需金额及物品

5.强调安全问题:临行前,召开班会,交代春游的具体活动

时间及注意事项。

具体方案:

5月1日

1、早上7:30,与浙江财经学院西门前集合,7:45乘坐旅游大巴出发,前往南京,为活跃气氛,班委可组织大家唱歌、讲笑话等,使旅途充实。

2、上午约10:00到达南京,然后游览雨花台风景区,参观雨花台革命烈士纪念碑、纪念馆,瞻仰革命烈士,了解今日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景区很大,组长要组织好同学们,防止掉队。此阶段大概需要1个多小时。

3、中午时分,到达夫子庙。直至午时4:30,为自由活动时间。同学们可在夫子庙内及周边参观、游览、品味南京的小吃,了解城市风貌。由于这段时间是自由活动,各位组长要加以注意,和组员随时联络,尽量以小组为单位活动。

4.晚上团体在秦淮河边,欣赏夜里的秦淮河。晚上十点统一听班长指挥到指定地点集合去预定的住所。

5月2日

1.研究到前一天旅途较劳累,让大家好好休息,早上9点宾馆门前集合。

早餐后于9点半左右前往中山陵。

2.10点半抵达中山陵进行参观,让大家感悟孙中山大总统的风范,感悟历史。

3.午时就近参观明孝陵,体会明朝的朝代遗痕,增长同学们的见识。

4.午时3点半左右集合上车,最终点名到齐后,全体乘车回到学校,结

束愉快而有意义的旅程。

备注:

一、团费200元人已含:

1、景点门票,宾馆住宿费

2、聚餐及团体零用费

3、用车:旅游空调车

二、费用不含:行程以外活动费用,个人消费

三、注意事项:

1、要是有晕车的同学请坐前面,并且自我在上车前吃晕车药,带好胶袋备用。

2.注意钱包、照相机、手机等等物的保管;准备好现金。

3.注意个人安全,走散或者有突发事件要立刻联络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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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外出旅游心得优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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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地理,顾名思义,就是描述介绍中国乃至世界的名山大川、地貌地形。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课程学习,我得到的远不止这些。当然,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学生,就有一千种对老师授课资料的解读,以下只是我个人的鄙薄感受。

作为年轻人,我们就应大胆尝试,寻求自己的极限。人生短短几十载,关于是否真的存在来生,至今还没有专家能够给出确切的答案,所以,怎样样才能活得精彩活得有好处,是我们务必了解的。老师以前有过去青藏高原的计划,课堂上听着老师生动地描绘,我信以为真,但对于那个结局,我并不惊讶。或许是因为,我真正想要的不是一个成功到达青藏高原者的经验分享,而是,从这种虚拟体验上得到的东西——内心深处对某物渴望的力量。对老师而言,而后的实践,也给了自己明确的人生定位——青藏高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此刻的我们,还很年轻,但是这一代,“宅”成了一种时尚。越来越少的人会去挑战自己,会去尝试。我们的生活充斥着空虚、郁闷、纠结,有几个人会用冒险、探索、追求来充实自己的呢?多数,还不就是仍旧持续着上网、睡觉吗?

这让我想起今年五一,独自一人从上海到南京的旅途。这是一次好朋友相聚的旅行,我从上海出发,她从北京启程,终点定在南京。从出发前,我们就彼此查阅线路,准备了多种可行方案。我喜欢一个人去陌生的地方,但是现实给我太多束缚。这次南京行,我体验了自由,我完全能明白旅游不仅仅仅是风景名胜,更是了解那里的生活那里最平凡的一切。我很享受那种感觉。相比之下,去年暑假的香港之行,显得那样的无力。有家人的陪伴,有欢声有笑语,有娱乐有消遣,在那样繁华的都市,算是尽情地体验奢侈、高节奏的生活。但那不是我要的,我要的是自己一个人,走在那座城市的街道,看着行人的脚步,望望那里的天空,体会着作为那里居民的生活,和他们一齐笑一齐哭。

作为年轻人,我们就应用亲身经历引导自己。人云亦云,对于很多东西,我们就只会活在别人的世界里。九寨沟的迷人、泰山的雄伟、鼓浪屿的惬意…这都是大众口味,但是,只有你自己走出去看一看,才能体会,才能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如果你一生就只是穿梭在熟悉的地方,是无法体会地理的。或许有人会说,能够透过地图、网络来了解,但是这缺乏的是一种经历。我们就应喜欢并追求区域性差异,从中找到自己的界限。

我是外地生,家在江西南昌,一个颇有气息的南方城市。在来到上海读书之前,我也去过很多地方,包括上海,但儿时对上海的记忆,十分苍白无力。两个相距700多公里的地方,虽然都是南方城市,但很多方面是有明显差异的。除去什么建筑,什么文化的,谈到气候和地形,我倒是有点个人感受。

南昌,有山有水,山是梅岭,水是赣江,能够说是一座动感都市;上海,也有山有水,山是佘山,水是黄浦江,必定是繁华城市。但是,山不是一样的,它的结构和成因,水也是不一样的,其清澈程度以及生物丰富度。

每次往返这两座城市,我心里的不只有对家的依恋和向往,还有对两个地区的差异的自我调节。每次,我都会去想,如果有一天,地球上的一切都不存在差异,每个地方都是一样的,那会怎样样?当然,我明白这不会成为现实。虽然,我本就应期望它成真,但是,这会让我失去更多,比如享受旅游享受差异、体会地域性差异带来的美。

作为年轻人,课堂学习只是人生学习的一小部分,我们要更多的寻找出去学习的机会,自己体验,自己总结。在漫漫人生道路上,探索自己的极限,活得更加有目标有动力。

旅游地理课程,在我看来,就是带我们走进这方面的领域,教给我们基本知识,教会我们从旅游角度出发的活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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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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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

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 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的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的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的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 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万元;

4. 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 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 (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期限

1. 本合同一式 __份,双方各持 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 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 地接社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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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局干部述职报告模板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部长,全文共 2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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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局支部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为统领,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的战略目标,切实加强我局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党组织,为完成全年各项旅游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

一、思想建设

一直以来,我局始终把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我局以“抓落实、求深化、见实效”为宗旨,围绕提高党员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

一是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理想宗旨教育、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树典型、学先进活动,着力在针对性、实效性和创造性上下功夫,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了针对性强的活动计划,从理论学习、班子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六个方面抓好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通过党建工作思想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为全面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组织建设

今年我们扎实推进学习型的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

一是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精神,既从总体上把握精神实质,又系统钻研和理解贯彻其中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确保学习活动取得新的成效。

二是认真制定全局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的基本理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性意识、优良传统、纪律作风,以及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是扎实推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和战斗力,在全局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三、作风建设

今年我们以“正风”行动为抓手,着力治理“庸懒散软虚假浮”,以此推动我局工作作风建设。县《“正风”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后,我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了县旅游局“正风”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正风”行动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使全局干部职工认识到开展“正风”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而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正风”行动中。通过开展“正风”行动,建立健全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旅游工作运行机制,加大了治本力度,坚决抵制了各种不正之风,同时,将“正风”行动与“三打两建”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升了旅游市场监管、服务质量、消费维权和依法行政效能,从而优化了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格局。

四、廉政建设

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力促转变机关作风,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切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的形成。

二是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公务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岗位监督,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

五、制度建设

通过认真制定和严格执行局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党建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了内容全面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办事流程》,明确了县旅游局的工作职责和各股室的工作职能,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工作分工,并制作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点提示牌。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定、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采用集中讨论方式作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三是积极推进预防腐败信息平台建设,安排专门的责任领导和信息管理员。四是认真开展“正风行动”,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

六、推动科学发展

今年我局继续坚持,积极推动旅游大发展,以党的精神XX县第十二届四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推进我县旅游业的科学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景区升级改造,目前已完成图纸的设计、项目环评、立项等方面和招投标前期工作;

二是丰富景区历史内涵,目前正在对景区内的图文资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和对景区设施进一步改造,积极准备申报省级党史教育基地;三是积极推动金子山景区创a级景区建设,通过了国家3a级景区评定,成为我县第一个国家a级景区;

四是完成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的签约,目前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面启动,完成615亩征地,提前100%完成征地任务,完成了项目的立项工作,林业、国土等部门正在向上级申报用地指标;

五是完成了界观景台规划和建设工作,它是我县第一个观景驿站,它的建成填补了我县无旅游驿站的空白;

六是努力促进区域旅游经济合作局面的形成,签订了“三连一阳”《区域旅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两广三县(区)”旅游区域合作协议;

七是成功举办“七月香”壮家戏水节,20xx年戏水节吸引了来自各地的自架车1000多台、旅游大巴达 140多台,共近8万多游客参与了戏水节活动,活动期间全县餐饮、住宿、购物、游览、娱乐等行业生意火爆,市场旺盛,直接拉动消费3200多万元;

八是积极推动欧家梯田观光摄影基地建设,对欧家梯田进行了初步的规划,对欧家村民发放油菜花种子,组织了欧家村民进行试种。

七、依法办事

今年,我局抓住“六五”普法的契机,继续推行依法治理、依法办事、大力普法。

一是通过悬挂横幅、开展咨询热线、相关法律法规的传单、开展法制讲座,和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进行全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

二是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中订购相应的法制报刊、杂志等,进行广泛地宣传、学习,采取集中和自学两种形式,以听、看、说、讲、写等“活”的方式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学法积极性,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水平。通过开展学法活动,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使我局各项工作走上依法治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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