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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古城旅游游记【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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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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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20xx相约,清凉一夏。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产品知识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

漂流,一天游(仅作参考)

五、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日

六、参与范围:

全体职员工

七、主办部门:

行政管理部

八、协办单位:

东莞市明珠旅行社

九:活动安排:

1、在东莞驶往两个钟头的路程中,在车上组织全体职员及领导猜谜、男女同事集体对歌;

2、就地组织全体参与的娱乐活动,包括文艺节目表演、企业知识竞答;

十:活动流程:

1、车上2小时的猜谜与唱歌由导游及领队主持,全体同仁积极互动;

2、首先到达景区后跟随导游游览美丽的湖光山色,欣赏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仿佛沉静在美的画中,全身心的放松,感受这一刻的宁静吧。旅游活动策划书。3、午餐后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漂流景区,依次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十一、活动其它项: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按45-53座车,600人,共安排11辆旅游大巴)一车安排一个导游及一个公司领队

门票:旅行社购买景点首道门票

餐饮: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

十二、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安排。

2、在游览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

3、去旅游前请大家准备点现金、身份证,以备旅途中使用。旅游活动策划书。旅行中务必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手机、钱包、相机及其他贵重物品。

4、如有晕车、晕船等现象者,请提前备好药品。并在出行时提前告诉导游和领队。以防途中发生异常反应。

5、旅行中,每次出发或返回时,请各小组组长认真确认本组成员是否到齐。如有任何异常请知会领队及导游。

6、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

7、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8、大家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内的各个标识牌,避免造成走失或迷路等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请用笔记录下来,以便查看。

9、大家在景区游览时如果要暂时离开团队,如去洗手间,请告知导游、带团负责人、组长或其他团友。

十三:漂流前的准备:

1、多带套衣服:漂流不可避免会“湿身”,上岸后没有干衣服换是很难受的。参加漂流不要穿皮鞋,平底拖鞋、塑料凉鞋和旅游鞋都可以。坏天气水上冷,好天气水上晒,要注意防寒防晒,太名贵的服装鞋帽最好不要用于漂流。

2、上筏只带饮用水,另手机、证件和现金……怕水的东西都不要带。

漂流注意事项

★游客参与漂流请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游客漂流前请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保管好或交保管室保管,一切怕湿物品不要随身携带。

★游客在漂流过程中不得脱掉救生衣等救生设备,遇有急流险滩时双手紧抓游艇两边的扶手,禁止在非游水区游泳。

★漂时不要做危险动作:一般来说,漂流河段都是比较安全的,只要不自作主张随便下船、不互相打闹、不主动去抓水中的漂浮物和岸边的草木石头,漂流筏不会翻。一旦“翻船”也没关系,憋住气,小心不呛水就行,因为你穿有救生衣;

★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船工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应紧抓安全绳,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

★漂流过程中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识,它可以帮助你找主水道及提早警觉跌水区。

★近视的朋友请记住用小绳子固定眼镜

十四、工作职责:

领队:

导游:(一)(二)(三)

小组组长:第一组长:第二组长:第三组长:第四组长:第五组长:

十五、行程安排:

空中漂流,一天游

行程特点:领略中国最出名漂流之乡万种激情,探出人生感悟真谛,感受岭南温泉文化,品尝广东第一鸡,品味北江小三峡渔家风味餐。

8:00

于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途经广深高速、北二环高速、广清高速到达美丽的广州后花园——清远市。一路上参与开心娱乐节目。全程高速约2、5小时。

11:00

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它位于升平镇以南1公里处的北江河上,平静、莲碧、倒影、绿意构成一幅百里北江山水画廊,两岸连绵的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还有许许多多曲折幽深的库湾,形成一幅湖光山色的崭新图景,如画廊般连绵百里,慷慨地呈献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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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清华景区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景区,旅游,全文共 3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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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景区旅游考察报告

清华景区旅游考察报告

作者:吴老师

说起清华,最有名的就是彩虹桥了,这是宋代的一座廊桥。自美国《廊桥遗梦》电影播放后,人们对廊桥也特别感兴趣了,因而对这彩虹桥也有了更多的想象。

其实,清华镇的历史远比这廊桥要长,称千年古镇,是婺源建县时的县治所在地。按婺源建县时算,已有近1300年的历史了。

一、清华镇的地理位置

清华镇位于婺源中部偏北,是整个婺北的中心点:由清华向东北方向可到浙源、虹关、岭脚;向北可到沱川;向西北方向可到鄣山乡、大鄣山;西北偏西方向的黄村(百柱宗祠)、古坦、灵岩洞群、石城石林;向西可到甲路、赋春。交通极为便利。

二、清华的旅游景点

1、从县城到清华途中的长滩

从县城到清华要经过思口(延村、思溪),思口的情况将单独介绍,快到清华时(距清华约5公里)经过一个较大的转弯,到一个坡顶就可看到公路下一个较大的村庄,这就是长滩了。在这个角度看,有河、有桥、密集的民居,很有特色。

与婺源许多村庄进村都要收费不同,长滩村是不需要门票的,你可以随意地在村庄里的巷子里转来转去。如果不是特意要赶景点的可以下车看一看,然后在路边等车继续去清华。

2、清华的彩虹桥

到清华,很多人就是冲着彩虹桥来的。在文革前,清华有二座彩虹桥,从“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即可得知,其中一座文革中被毁建了公路桥。这是南宋时期建的,距今已有800多年历史了,很多人以为彩虹桥是一座拱桥,但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只因桥建好后,天边出现了彩虹,人们认为是吉祥的兆头,就取名为彩虹桥了。该桥的桥墩从建造开始至今没有任何变动,但桥面上的亭、木栏杆,桥面的木板是重修过的,最近的一次是83年。因栏杆漆成了红色,很多人以为这座桥是新修建的,这是一个误解。

观赏彩虹桥可选择在早晨和晚上。在凌晨时分,河面上有薄薄的晨雾,或者是大雾弥漫。远观彩虹桥,拱檐的亭子、红色的栏杆、青黑的瓦就若隐若现在这雾里了。夜间去,选择在一个有月光的晚上,坐在桥上供行人休息的桥凳、石凳上,听着水声,看着月光及水中的倒影,极适合热恋中的男女进行海誓山盟了(游客评价)。看来这廊桥真的要遗梦了。

选择早、晚去还有一个好处,可免去10元的门票了。一早一晚去一下,白天就不用去了。

彩虹桥西侧桥头还有一个水车磨坊,这也是婺源目前各景点中独有的。在我孩提年代的记忆中,这里是村民们磨粉、舂米的地方。随着80年代机器磨粉、碾米的普及,这个磨坊废弃不用了,随着旅游的发展,又重修启用,但仅仅是用来观赏,失去实用价值了。

3、清华的老街

许多到清华的旅客只知道彩虹桥,而忽略了清华还有婺源最长的一条老街。老街的历史可追溯到唐代了。过去的诗里写道“上下街连五里遥、青帘酒肆接花桥”,可见这老街有五里路长。现在保存下来的约有三里多路长。老街的街巷全是青石板铺成,两旁的房屋多为清代建筑。当年老街的下街这一段有许多瓷器店铺,被称为瓷器街。据说三户就有一个窑货铺,五步就有一个瓷器店。上街多为百货店、南货店、茶叶铺和客栈,到处是青帘酒肆,经商者络绎不绝。踏着老街的青石板路走上一遍,特别是在清晨,那种体验历史的感觉应当是极好的。街道两旁还有许多的巷子,也可走走,也许有什么新的发现呢,但也有一些新建的房屋与此不协调,破坏了老街的整体性。

4、婺源建县的标志——唐代苦槠

在我家,也就是驴友驿站的楼顶平台上站在东面向下看,可以看到两棵大树,一棵是樟树,估计有几百年树龄了,枝繁叶茂。另一棵苍老的苦槠就是婺源建县的标志——唐代苦槠树了。

据县志记载,婺源建县时,县衙设在我们村庄—东源村的胡氏宗祠,当时宗祠门口就有一棵苦槠树了。据此推算,此树的树龄已有1300年以上了。现在县衙已无影无踪,仅留这棵苦槠树记载了历史的沧桑。

5、清华的洪村

许多旅客抱怨婺源许多景点带有商业色彩,失去了原先的味道,我多向他们推荐清华的洪村。洪村距离清华镇8公里,因历史上此村多百岁长寿老人,被称为长寿古里。此村生态环境十分好,在大山的环抱中,村中有一小溪穿村而过,还有一棵古银杏树,一座规模较大的宗祠。

洪村位置较隐蔽,从山路碾转而上,又碾转而下,看见村庄时,感觉有若世外桃源。因没有认真去考察,该村景点没有详细资料,待将来再行补充。

三、清华的交通

清华的交通极为便利:

1、县城到清华:在紫阳镇大型停车场坐车,从早上六点三十分开始直到傍晚五点半,基本隔十五分钟就有一趟车到清华。反之,清华至县城也是如此。路程25公里,票价4-5元。

2、清华到浙源、沱川、鄣山、古坦、甲路等周边乡镇:这些周边乡镇往返县城的中巴车必经过清华,基本规律是这样:早上七、八点多钟从这些乡经过清华到县城,然后在10点到下午2-3点返回各乡镇经过清华。

除了这些中巴车,还有福田小卡车也装客,每天都往返清华到这些乡镇,这些车在8点半以后就会出现在清华的圆盘附近、信用社门口,基本是有人就走,所以随时都有,但上车后要等上一些时间才会走。过了4点钟后基本没有了。

3、清华到景德镇:清华到景德镇有直达车,可不必经过县城转了,每天有三趟,分别是早七点、八点;中午1点半。路程约80多公里。

四、清华的餐饮、住宿情况

住宿情况:清华多宾馆,家庭旅馆也有不少。因为清华的中转位置特点,对住宿要求较高的可以选择在清华住宿。

1、 驴友驿站

因我在清华,因而“驴友驿站”就在这里,是一些驴友、网友们在婺源旅游的“大本营”和“指挥中心”(我经常在电话里指点线路、安排等)。我这的建设采纳了许多驴友的建议,特色有:

①干净、卫生,床上用品按宾馆标准办,为白棉布床单、被套、枕头套,做到一客一换,有热水洗澡。

②每一个楼层有一个客厅,客厅里有彩电、电脑(可以上网,免费),一个公用卫生间。

③每一层有一间带独用卫生间、彩电、电脑的客房,设施完备一些,两人间。

④普通客房,多为二人间、三人间。

⑤自行车出租,可以去附近的长滩、延村、思溪、或者洪村等地转转。

2、清华宾馆

这是清华最大的宾馆,距驴友接待站100米,接待能力可达140多人,基本为标准客房。在淡季时房价多为60元左右,旺季时(五一、国庆、春节)时达到120元以上,不适合驴友。

3、鄣公山招待所

就在我的驴友接待站斜对面,规模仅次于清华宾馆,基本为标准客房,接待能力为100人,房价同上。

4、金星宾馆

位于清华宾馆和鄣公山招待所之间,接待能力为33人,有三个标准间,其余为普通二、三人间,带公共卫生间。房价为30/人,旺季会翻倍。

5、其他家庭旅馆

清华的家庭旅馆多分布在老街,去彩虹桥时会路过他们的门口,没有招牌,门口写着“住宿”二字,条件较差,收费10-20元不等,接待能力多为6-7人。

在清华的吃:清华的餐馆较多,我的驴友驿站也提供餐饮服务,这是请我的邻居烧的,能烧一些婺源特色的菜。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错的。

①彩虹桥水车磨坊的一个餐馆,这里的菜味道不是最好的,但吃饭的环境、气氛是最好的,坐在大水车旁,听着水声,抬眼就看见彩虹桥;

②清华宾馆餐饮部,当地人办酒席基本去这里,规模较大;

③金星宾馆餐饮部,新办的;

④鄣公山招待所餐饮部;

⑤乐乐餐馆;

⑥志成酒家,专业的餐饮店,口味较好。

除了以上这些就是街头一些小店里的摊档了,也许一些小店能吃上别有风味的特色菜呢。

五、清华的旅游建议

清华的位置特点决定了这里有两种旅游方式:过境游,中转游。

所谓“过境游”指的是要去北线其他景点,路过清华,然后看看彩虹桥,继续下一段路程。目前这种形式最多的是选择去沱川理坑,然后在清华花上一、二个小时,看看桥、吃餐饭就走了。将来至灵岩洞、大鄣山的路修好了,游客将有更多的选择。

第二种是“中转游”,因清华的中转站地位,同时该镇餐饮、住宿接待能力强,许多游客把清华做为一个中转站,以清华为中心,分别去周边的景点,特别是一些自驾车的朋友。这样,在清华就耽搁上二、三天时间了。下面就这种形式详细介绍一下:

1、对骑自行车在乡村旅游感兴趣的可以选择这样:

我的驴友驿站提供自行车出租,到了我这后,一般多为中午前后,可以放下行李,吃了中饭,骑车去:

①长滩、延村、思溪

这一段骑车行程来回约20公里,全部是柏油公路,时间上有半天时间差不多了,而且自己骑车,自由性、随意性很大。

②清华洪村

清华至洪村约8公里,其中有6公里的柏油路、2公里的山村公路,骑自行车可以进入大山深处的村庄,感觉又是不一样了。以上都为半天时间,如果是在上午去的,返回清华约中午,吃饭后刚好有车去沱川或者大鄣山、古坦灵岩洞。如果是下午去,返回就是傍晚了,安排住宿休息,第二天开始新的行程。

2、以清华为大本营,去北线景点

如果以清华为大本营可以安排这样:

①包车沱川理坑、浙源虹关一日游;乘当地农用车沱川理坑一日游。

②包车大鄣山一日游。

③包车黄村、灵岩洞、石城、石林一日游。

如果是自驾车者可以参考以上的包车游,注意的是:目前北线的公路多为乡村公路,等过了今年国庆后,交通条件将大为改观。

3、在清华住的朋友,我强烈推荐在早晨沿着老街再到彩虹桥去一趟,这种感觉与你白天匆匆看到的完全不一样,特别是有雾的清晨。另外,有月光的晚上去坐坐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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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故宫旅游心得体会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小学,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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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带你们游览一下独具特色的景点,它位于北京城的中心,殿宇千门万户,楼阁高达,红墙黄瓦,金碧辉煌,素有金色的宫殿之海的美称。您一定猜到了,这就是闻名中外的故宫博物院。

你知道吗?故宫南北长960米,东西宽750米,有52米宽的护城河和10米高的城墙环绕着,四个角各有一个角楼,在古代为重兵严格把守。

来到了故宫的正门——午门。这时故宫的入口,在过去,午门是专供皇帝走的门,这个地方也是行刑的地方。进了午门,壮观的故宫就呈现在我们眼前,传说,故宫有9999。5间房子,这里面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有讲究的,就拿门口的石桥来说吧,有五座石桥,中间的栏杆上刻有龙,是专供皇帝走的,而两边的上面刻有荷花,则是大臣们走的。

另外,故宫屋顶上的瓦都是黄颜色的,为什么呢?在中国,屋顶的颜色有三个等级,最高的为蓝色,象征蓝天,只有在天坛才可以看到;第二等是黄色,象征皇帝;第三等是绿色,象征大臣,是大臣家允许用的颜色。而普通人家的屋顶只允许用灰色瓦,如果使用其他颜色,就是犯罪,会被杀死的。怎么样?是不是也感觉到了皇家的威严?

在拥挤的人群中我们参观了各个庄严的宫殿和秀美的景点以及以前我们未知的皇家知识,现在走出的这座高大城门叫神武门,是故宫的后门,至此宫内的游览结束了,但故宫的建筑并未结束,我们趁着游兴登上43米的景山山顶——万春婷。俯视故宫。看看这金碧辉煌的世界奇观。西北面有湖光塔影的北海公园;西面是碧波层层的中南海;东面有著名的商业街王府井;现在站在北面的景山上,这里是故宫的屏障;南面是天安门广场,这代表着什么特殊意义呢?它是新中国的象征,第一面五星红旗在此冉冉升起。

啊!故宫是这样的神奇!北京是我心向往的地方!就这样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我们热爱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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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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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

2、

3、

……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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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讲格列佛游记的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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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主要反映了宏阔的历史画面,展现了美丽的社会。阅读著名作品,要注意把握作品的作品的主要内容,了解作品所反映的社会。

格列佛游记》通过描写主人公格列佛在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慧马国虚构国度的离奇旅行和种.种遭遇,集中反映了8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各种矛盾,辛辣地、讥讽、批判了英国的内政和外交政策。

《格列佛游记》的艺术特色主要体现在讥讽、讽刺的手法的运用上,尖锐深邃的讽刺是这部作品的灵魂。作者的讽刺手法非常丰富,运用各种讥讽、讥讽,并以类似漫画的夸张技巧描写各种怪诞的事物,如野胡、拉普他人和长生不死人等等,而且善于用严肃认真的口吻述叙渺小无聊的事情。

作者用朴素而简练的语言讲述了主人公在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的不同境遇,语言简洁生动,故事性强。正如他曾经声明:“我宁愿用最简单朴素的文笔把平凡的事实叙述出来,因为我写这本书的主要是向你报道,而不是供你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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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县旅游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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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县旅游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县旅游局重点工作及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述职如下,敬请评议。

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抓重点、攻难点、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尤其在重点项目建设、宣传促销、规范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全县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经济指标稳步增长。截止八月初,我县旅游人数达到16.52万人,占目标任务的69.74%;旅游总收入达到5690万元,占目标任务的77.71%。积极争取省、市旅游发展项目资金41万元。二是重点项目快速推进。包家寨子会议旧址修复工程已于5月16日开工,目前已投资120余万元,完成了庄面改造、道路院落整修、砖砌崖面、砖固窑、院墙、亭子及标识等建设工作。配合林业局新建合水县黄河古象森林公园,目前已投资500多万元,完成绿化、入口广场建设、公园主干道路、旅游厕所及浮雕文化墙等工程。配合民政局对县烈士陵园、老城烈士陵园进行维修改造。配合交通局对秦直道山庄上下山道路进行硬化。与妇联衔接帮助22户农户贷款120万元,用于农家乐建设。联合陇东古石刻艺术博物馆举行了“全县导游讲解风采大赛”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导游业务素质。三是宣传促销形式多样。办好合水旅游网,及时更新图片、文字信息;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宣传推介活动,先后赴兰州、湖南等地参加旅游宣传推介活动3次;开展“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活动,举办了陇东美食节、导游讲解风采大赛、篮球赛等活动,大力宣传合水古石刻和人文景观资源,提高了我县知名度。四是行业管理科学规范。健全和完善旅游行业综合管理体系,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组织5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联合相关职能部对神瑞旅行社分社、车站、宾馆、乡村旅游点等接待单位进行检查,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1-8月份,无旅游安全事故,无旅游投诉事件,确保了旅游经济安全有序运行。合水宾馆已成功申报为三星级旅游饭店,近期即可挂牌。

二、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坚持每周一开展集中学习,每月底交流一次,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了“讲政治、识大局、比贡献”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二是建立廉政勤政责任体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实行了“一岗双责”,坚持一手抓业务管理,一手抓机关效能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三是发挥班子表率作用。班子成员齐心协力,顾全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讲政治、讲廉洁、讲团结。形成了“今天的事,今天办;限时的事,按时办;紧急的事,抓紧办;重要的事,跟紧办;困难的事,协调办;琐碎的事,抽空办;份外的事,协助办;个人的事,下班办;所有的事,认真办”的良好风气,全局形成了“一级带一级干、干事创业讲奉献”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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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出国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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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国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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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景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景区,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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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机关服务年活动中,____市旅游局从小事抓起,做实事、做好事,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农村、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和指导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全力创建“服务型”机关。

一、服务旅游企业,增效益

我市旅游局突出抓好“三促进一保持”,始终坚持尊重企业、关爱企业、多予少取、减轻负担,将扶持帮助企业发展的政策转化为具体行动。一是广泛宣传《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和《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引导企业用足用活扶持政策;二是与从化市、昆山市等地签订旅游合作协议,建立协调沟通会议制度,为所辖旅游企业联动搭建平台,与本市各旅游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情况,切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主动为企业排压减负;三是简化旅行社分社和门市部备案制度,由原来的向广州市旅游局备案登记变更为向该局备案登记即可;四是为方便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争取到在我市设立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点;五是组织全市旅游企业免费参加广州国际旅游展销会、“全国百城旅游宣传周”活动、香港国际旅游展销会等活动;六是规划全市旅游交通标识,为企业提供旅游标识的规划;七是坚决开展打击取缔“黑社”活动,8月中下旬,旅游局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依法取缔2家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保障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稳定。此外,为迎合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我市旅游接待能力,迎接亚运会的到来,市旅游局积极协助酒店进行星级评定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濠大酒店、悦来登大宾馆已于8月份晋身全市星级宾馆饭店行列,全市星级宾馆酒店增加到8家;大力协助白水仙瀑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工作,目前《增城市白水仙瀑创建国家4a级景区工作方案》已初步制定。

二、“三联六帮”西湖滩村,促发展

市旅游局把开展“三联六帮”城乡共建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调研和探索,想方设法帮助农村解决就业、增加收入等。针对帮扶点西湖滩村坐落在增江河畔,生态资源丰富,发展乡村旅游条件充足的特点,旅游局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村舍进行调研,与村干部、群众座谈,积极帮助西湖滩村寻找开发主体,促成岭南国旅、广东轻工集团、粤侨国旅等客商到村实地考察,洽谈合作事宜,为引进和扶持有实力、有经验的投资者到西湖滩村进行旅游开发建设投资作出最大努力。为了让村干部群众加深对乡村旅游的认识,更新观念、拓宽思路,旅游局专门组织该村“两委”干部及党员等40人到派潭、小楼、正果等地一些乡村旅游示范点参观学习。目前,《正果西湖滩村发展乡村旅游工作方案》已初步制定,旅游局委托广州地理研究所旅游规划中心对村“农家乐”进行旅游规划。

三、抓好市场推广活动,促增长

今年是中国生态旅游年,增城旅游既迎来发展机遇,也受到金融危机的挑战。为了让旅游企业在遭受金融危机后迅速“复元”,为了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__年旅游接待人次突破1000万人次和旅游收入达20亿元的目标任务,市旅游局紧扣查找突出问题并抓好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全面铺开市场推广活动,着力服务重点项目,培育经济增长点,打造增城旅游核心竞争力。编印制作乡村旅游手册、优惠地图王(中英版)、荔枝美食地图王、增城旅游指南折页、“品荔”旅游线路折页、增城旅游宣传短片dvd、歌曲集、荔枝笔等一系列宣传资料、宣传品共8万份(件),以加强整体宣传推广。开通了增城旅游网官方网站,为对外宣传增城旅游、让游客获取我市旅游资讯提供了更快捷、及时、有效的方式;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包装宣传,包括在《中国旅游报》、《珠江时报》、《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深圳特区报》、《增城日报》等6家报社投放合共近100个版面作旅游宣传推广,在《影响力》和《中山旅游》杂志投放两期旅游专题宣传,并邀南方电视台《潮流假期》和广东电视台公共频道《游广州出发》制作旅游特辑2个,使我市旅游宣传推广范围更广,更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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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营销合作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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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营销合作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开展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线路由甲方负责营销旅游线路列表: 旅游线路

名称

发团周期

天数

出发地

价格(元)

详细说明资料

(列表不够自制附件)

二、据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通过甲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开展旅游营销;甲方组织的旅游客户由乙方负责接待安排行程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发布、更新即时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同时通过网上宣传、营销扩大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的知名度,促进旅客招徕。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场动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旅游市场、有竞争力的旅游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旅游联盟体,通过旅游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利润最大化。

3.甲方承销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甲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旅游行程服务工作;甲方应做到旅游客户信息的准确性,旅客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节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乙方应确保旅客行程的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损害旅客的行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利润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单旅游销售额__________%提成给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 元作为佣金返回给甲方。

五、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发送业务清单传真一份给甲方存底,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六、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址: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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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旅游活动总结怎么写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旅游,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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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公司企业文化的发展与传承,全体同仁放松心情,减缓压力,增强同事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我公司上月(xx年xx月)组织了一次为期一天的旅游活动。出游前,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做了详尽的部署工作,从餐饮、交通到人员统计、行程安排、活动通知,事无具细,每一个细节无不凝聚了其心血和让全体同仁玩的开心、玩的尽兴的深切愿望。

旅游活动当天,全体同仁在公司大院集合,清点人数,然后按照安排的入座顺序上车,踏上了我们愉快的旅行。通过1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们到达活动的第一站——,各种琳琅满目的小商品吸引了大家的购物热情。还有更多的都进行了烧香拜佛,以求得平安与财富。

游玩与拜佛结束后,中餐已经定在了附近的一家餐馆。吃完中餐我们就要进入下一站——海边。海真是碧蓝碧蓝的。一到海边眼前就豁然开朗起来,心境犹中被重新洗刷了,呼吸着海水的味道,心中一阵感叹在混凝土成林的城市边上就有这样美丽如画的风景。

接着公司又安排我们跟上当地的船只,出海打鱼,非常有趣,收获也不小——有小蟹,各种小鱼,海螺等。然后大家又下海戏水,不知道有多欢乐。一天始终就要结束了,大家带着依依不舍上了回程的班车。

此次的活动,让我们更有了家的感觉,体会到我公司的企业文化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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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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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旅行社):厦门 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 许可证号:l-fj- )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 许可证号:l- )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在一地的旅游团队接待(即地接接待)。为保证团队接待质量,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行社的信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接待旅游团中的有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保证甲方团队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围内的旅行安全、顺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娱乐等旅行服务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内容迅速、准确地实施安排。双方特此以甲乙双方间的业务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主体的认定

甲乙双方应为在各自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合法经营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诈或隐瞒对方自己的真实资质的则视为其违约,对方有权视合同无效,停业、歇业、被旅游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将视为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负责具体操作的人员必须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有公司负责人的授权证明。

第三条:适用范围

(1)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但在本协议若另有补充协议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2) 对本协议中未作规定,并且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亦无特别规定的事项,则遵循行业惯例。

(3) 本合同适用于合作期间内的多批次散客及团队.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为各批次散客及团队的委托接待合同。

第四条:委托的内容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业务,以委托行程内的安全、顺利运行为目的,其内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据个别要求限制或扩大下述安排业务范围):

(1) 提供有益于甲方业务开展的有关交通、住宿、旅游设施、名胜古迹等的信息和实施方案。

(2)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交通部门签订客运合同并落实各项交通的安排、承运。

(3)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并符合甲方团队所需标准的饭店签订住宿合同并落实住宿安排.

(4)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安排用餐、旅游及观看文艺节目、购物等。

(5)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配备导游、翻译等。

(6) 对计划外发生的事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7) 其它为保证甲方团队旅游活动安全运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条:相关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各自向对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责任保险协议及发票、开户银行、帐号、通讯地址、组织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名单(含联系电话、传真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办法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旅游服务时,应将行程接待计划(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计划包括散客和团队)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将这些通讯方式的通知统称为“送达”)乙方,行程接待计划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旅游线路名称;

(2)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3) 旅游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车次、旅游汽车标准)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4) 旅游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房型、间数、陪同房类型等及其报价;(5) 旅游行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6) 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及报价;

(7)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8) 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 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10) 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1) 当团操作人员的联系电话、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12) 双方确认的参团成员人数及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等)

(13)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项团队接待计划书后,应迅速(最晚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是否受理该申请。

第七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 根据前条第二项,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书时,则甲乙间业务委托合同成立。

(2)乙方若对甲方前条第一项计划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删除不能受理部分后仍委托乙方安排时,则应再次履行第六条第一项所定程序对甲乙双方的委托接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删除则视为协议解除;

(3)行程接待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其进行赔偿,可投诉到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

第八条:委托报价

甲方接到客户请求之后,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进行询价,乙方有义务给予及时回复,甲乙双方均应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对甲方的操作规定

(1) 甲方操作人员必须以书面(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询价要求,条件不允许或者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电话口头的方式。

(2) 尽可能详细地表述客户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人数、等级、是否安排购物店等其它具体要求。

(3) 特殊情况应注明最晚答复时间。

二、对乙方的操作规定

(1) 乙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回复(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

(2)甲方需要分项报价时,乙方的报价必须与甲方的询价要求逐条对应。乙方报价应注明所含与不含内容,特别应注明:航班信息;酒店、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标准、种类、地点、餐顿、酒水;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导游、司机的小费、超时费,是否安排购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等。

(3)乙方的报价必须准确,不允许提供模糊的数字或概念,并明确告知甲方报价的币种,甲方收到的乙方报价单,即刻构成甲乙双方合同的一部分。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价格上涨的或甲方已经与客户签订协议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报价执行,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4) 一般团队的报价,应在12小时内回复;特殊要求较多的团队,可在24小时内回复;甲方规定最晚答复时间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回复。

(5) 对于行程中不合理之处或由于交通等问题需更改之处,乙方在报价时,应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为甲方提供尽可能完整的当地旅游资讯,其中的价格仅供甲方临时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旅游资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乙方人员名单、岗位及联络方式,包括常用的导游、司机等。(2) 乙方建议在当地使用的酒店名录及价格。

(3) 常用的接待价格:每人天综合服务费、门票费、餐费、车费(超公里费)、导游服务费等。

第三章:委托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委托业务的开始甲乙双方的委托业务合同一旦成立,乙方应立即着手安排业务。

第十条:报告经过的义务

(1) 乙方应适时或经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势报告委托业务的进展状态。

(2) 对甲方的委托内容,乙方在安排完毕或判定不能达到安排目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逐次向甲方报告。

(3) 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据前项所做的部分委托项目不能安排的报告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变更该部分内容、或解除全部委托业务合同。

第十一条:委托业务确认期限

(1) 乙方原则上在甲方团队旅行开始一周前,履行前条各项所定手续,完成全部被委托的旅游业务。

(2) 除前项正文中所规定的事项,如甲、乙间另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办理。

第十二条:费用的结算

(1)由于甲乙双方团队合作频繁,双方协商一致,团队出发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余款月结,具体每团付款金额于协议附件的委托接待合同双方约定为准。

(2) 团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团队结算单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连同甲方游客反馈表传真至甲方计调部门,并核对清楚结算金额。

(3)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将上月1日至31日之间接待的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结算清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结算专管员,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当月将结算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4)如果因为行程变更而造成甲方预付费用超过实际产生的费用时,乙方应在团队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计调部门核对清楚结算金额,差额应于次日退还至甲方所指定的帐号上。

(5) 对于前几项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制定特别条款时,则以后者为准。

第四章:委托接待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或无法协调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团队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造成航班、车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利向游客或者造成变更的第三方索要相应的费用;

(2)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导游人员应及时联系甲方或承运的交通工具公司,尽快落实准确的抵达时间,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

(3)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告知其实际情况,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计划取消而造成的损失。二、因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造成团队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造成团队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及时根据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计划,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延迟抵达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造成团队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总经理口头确认后乙方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努力正确降低各项因团队取消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对生效的旅游接待合同进行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内容;

(2) 乙方在根据前项向甲方提出变更时,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变更后的安排方案送达甲方。

(3) 甲方在接到前项变更申请后,应立即书面答复或同意乙方变更后方案或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将作为新的委托接待合同另行处理。

(4)对于更改后的新的团队行程计划,乙方要尽力和相关接待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尽量安抚客人,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将团队的具体安排及时告知甲方;

(5) 甲方或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对第2项的申请及第3项的回答可以口头形式通知,但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将申请及回答送达对方。

(6)视变更程度,当该团队提出解除合同时,甲方可以全部解除与该旅行相关的委托业务合同。此时,甲方必须迅速将此内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收的此团团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托接待协议生效后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乙方自什么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候可以做相应的变更;

(2)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已生效的委托接待合同进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确定无法按照原合同执行的时候,视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取消此团队操作,并按照损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赔;

(3)甲方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双方另立委托接待协议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费用减少,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给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4)另立委托接待协议时,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推托、刁难甲方,应一如既往的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5) 在甲方与客人签定协议后,乙方提出变更的,所有因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条:宗旨

(1) 甲方的团队在旅行中,如认为可能得不到应提供的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供委托业务合同规定的服务。

(2)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得不变更委托业务合同中的内容时,如变更旅行日程,要尽量使变更后日程符合当初日程的宗旨.如变更旅行服务内容,要尽量使变更后的旅行内容与当初的一致,使委托业务合同的内容变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条:接待质量标准

因甲方团队多为同行客户所委托团队,团队类型分为:散拼团、独立团;团队等级分别为:普通团,特别关注团,vip团。乙方在接待过程中应针对团队类型及团队等级的不同特点,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团队要求并符合以下甲方质量标准的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委托接待合同所确认的日程、标准、报价内容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条例》的要求,选择具有安全保障和质量保证的单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车、购物等,为确保甲方团队能安全、顺利地旅行,乙方应按下列原则实施:并按以下各项的要求严格执行:

一、酒店客房

(1)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将酒店以次充好,欺瞒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须符合甲方团队所要求的标准,一经确认之后的准确酒店乙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经得甲方的同意,具体酒店标准以甲方操作人员要求为准.

(2) 酒店硬件设施应符合相应的国际等级标准,所有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保养 良好、运转正常,并配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及足够的提醒标志;

(3) 酒店位置应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则,使客人的商务活动和自由活动既方便又安全。

(4)酒店的服务应热情周到,随时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帮助。如:甲方要求乙方为vip团、特别关注团在客房放置欢迎卡、鲜花或果篮时,酒店能积极配合。

(5)酒店前台人员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透露协议价格,因酒店人员向游客或组团社领队人员透露协议价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向酒店追偿;

(6) 如酒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客房时(或分为主楼、附楼),乙方应在报价时特别说明。

(7) 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对中国团队有歧视性行为,如单独安排早餐或与其它客人隔开用早餐,服务态度差等歧视性行为。

(8)乙方因自身或所预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标准不得低于已确认酒店的标准,中间的费用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餐饮

(1)就餐环境清洁干净,具有国家允许经营餐厅的各项证照要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拥有足够的营业场所(大厅、包厢、停车场等)其所配备卫生间不准有污渍、异味。

(2) 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干净、清洁、无毒;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标志;

(3) 按餐费标准订餐,严禁克扣餐费,酒水及菜单按单团合同标准执行

(4) 满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穆斯林餐等。

(5) 餐食要卫生、可口、足够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严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员应立即现场调整、解决,并避免以后再次发生。(6)每桌原则上最多安排10人,超过10人,必须分桌。(人数在12人以下不够分桌时必须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间交通

(1) 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好的行程、日期、等级、班次安排城市间的交通,包括:机票、火车票、船票等。

(2) 由于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误、取消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需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3) 由于人为失误造成的损失,如漏订、错订等,由责任方赔偿。

(4) 乙方有责任协助确认全程机票(包括内陆段)。

(5) 遇航班变更,乙方负责及时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导游。

四、车辆

(1) 必须使用在交通部门注册的合法运营旅游车,一定要为乘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每团确认单上说明具体保额.

(2) 严禁使用非运营车辆(黑车)以及超龄服役的车辆;

(3) 车内外保持干净整洁,车内设施能正常使用,如麦克风、空调、阅读灯、窗帘、座椅调节、卫生间设施等。

(4)车况良好,保证机械设施运转正常、有效。如出现意外,导致抛锚或其它影响行程的事故,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更换正常车辆,不得出现反复修车耽误行程的现象。因此造成的投诉、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不得超载,至少要预留出1-2个以上空位,司机不得同意团队及导游以外的人员搭车或路上收客;

(6)司机应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安全驾驶记录良好、服务热情,熟悉行程内路线、路况,如遇未知地点、路线,乙方应提前查询,确保将客人及时、准确无误地送达目的地。

(7) 旅游车辆要确保有足够的空间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够正常使用,并保证客人物品的安全。

(8)司机在车上不得抽烟、喝酒、赌博、兜售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中国道路交通法》《营运车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导游服务

(1) 拥有导游执业资格的中文普通话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语种导游。

(2) 经验丰富,熟悉目的地的情况,特别是熟悉与旅游相关的情况,如交通、景点、酒店、餐厅、机场、车站、码头等;

(3) 导游接机(站)时,应在机(车)抵达前到达机场(车站),按甲方要求举牌接机(站)。

(4)导游为客人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做到热情周到、主动到位,对经常发生或可能预见的情况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确保客人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客人投诉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应如何预防;某地严禁吸烟;在某景点易掉队;如何保证不掉队;万一掉队如何返回等。

(5) 导游接送团和随团出席重要活动时.必须注意仪表,着正装.平时着装要求整齐、简洁、大方、得体,化妆要适度。

(6) 遇客人参加自行安排的商务活动及用餐时,导游应积极配合、为客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7) 导游应向客人讲解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当地习俗;但不得迎合个别客人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8) 在带团过程中,导游应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严禁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费的项目;或压缩计划内项目游览的时间。

(9)特殊情况下如需变更行程,应以保障客人利益为原则,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权者与游客签订行程变更同意书之后方可根据新的行程安排进行接待工作;(10)严禁向客人索要小费;

(11)其他未提及的事项,导游的行为必须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旅行社法规》的相关要求,如果因为导游违反相应要求而造成的投诉,甲方有权根据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规的许可向乙方索赔;

六、购物

(1) 以客人自愿为原则,严禁强买强卖,严格执行甲方计划内的购物安排,严禁增加购物次数及购物时间;

(2) 每次购物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导游应告知客人,严禁擅自延长购物时间;

(3) 如客人提出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客人在离境前解决,不准将问题带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诉;

(4) 甲方要求无购物的团队,乙方不得安排客人进旅游购物店;

(5) 乙方导游人员应告知客人购物退税有关规定,并在团队离境前协助客人办理退税手续。

七、娱乐活动

(1) 严格执行接待计划内娱乐活动。

(2) 严禁随意增加自费项目或高价销售自费项目,如因增加自费项目造成客人投诉,乙方应双倍返还客人所支出的费用.

(3) 严禁乙方导游人员诱导或组织客人涉足黄、赌、毒场所。

第十七条:领队或全陪

甲方或委托业务给甲方的组团社派领队或全陪陪同旅行时,领队有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旅程有关事项。乙方及乙方选派的导游在旅行实施过程中,应听从领队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团队所提供的接待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要求,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乙方索赔:

(1) 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 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3) 未经甲方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4) 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5)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 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

(7) 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8) 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9) 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10) 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11) 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

(12)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13)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14) 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第十九条:接待部门的责任

乙方在履行委托业务合同时,由于乙方或乙方从业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相关旅游服务部门的故意过失,对甲方或甲方旅游团(者)造成损害时,乙方应承担对甲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七章:事故对策

第二十条:

(1) 乙双方事故对策责任人,要在履行本协议前,协商事故发生时的联络体制,另行交换事故处理备忘录。

(2)乙方为在甲方的旅行实施中万一发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预见事件时能迅速联络,应建好通讯联络组织,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迅速将通讯组织图交给对方。第二十一条:

(1)甲乙双方无论责任归属,在甲方团队旅行中,万一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乙方迅速、准确处理,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及相关的旅游主管部门,并努力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

(2)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战争、火灾、地震、铁路中断、机场关闭、因机械故障、气候等航班专列改点)或意外事故(如车祸、食物中毒、疾病)使旅游团滞留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乙方应妥善安排旅游者,并采取措施使旅游团(者)尽快离开当地。意外事故所发生费用属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理赔范围的,由甲乙双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不在理赔范围且属于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负责追索第三者赔偿的同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3)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过失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章:特别条款

第二十二条:

严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贿赂甲方员工,甲方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与乙方合作,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遇甲方竞标大客户或大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细节。

第二十四条:

严禁乙方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业务、向客户透露双方合作中的商业机密。

第二十五条:

乙方对外进行文字宣传,如需使用甲方名义或涉及甲方时,应事先争得甲方同意或授权。

第二十六条:

其他未提及或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参照_年版国务院550号令《旅行社条例》及中国旅游局相关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章:杂则

第二十七条:(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3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以后类推。

本协议因期满失效后,仍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签订的个别业务委托合同。

第二十八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请求调解;也可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九条(语言)

本协议由中文撰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厦门 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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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旅游局局长履职情况总结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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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旅游局长履职情况总结

各位领导:

x年3月,我担任xx区文物旅游局副局长以来,先后分管文物工作和旅游工作。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班子其他成员一道,我始终牢记使命,着力保护文物安全,以创建省、市项目带动、强力推进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项目建设、阵地建设、文物执法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为实现文物旅游事业的繁荣发展踏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具体汇报

一、工作完成情况

多年以来,本人认真调研旅游资源,为开发民俗旅游出思路,为旅游突破发展蓄势奠基;依法加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无事故,促进文物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文物保护工作。五年来,我配合局长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一是修建了周陵仿古围墙,维修和彩绘了周陵牌楼,对景区进行了绿化和整修,二是申报《唐顺陵整体保护利用规划》并通过国家局评审。三是参与编制了防洪防水方案;四是积极参与编制规划大纲。

(二)依法加强文物管理,确保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一是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对辖区取土场、砖瓦窑厂及基建工地的管理力度,要求其严格履行文物勘探手续,严格登记审批程序,确保审批全部符合政策法规要求;二是加强对经营者的法规学习培训,每年举办培训不少于2期。对一些共性和容易忽视的问题的处理,组织经营者听证讨论,让经营者在接受处罚时受到教育;三是创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文物保护工作联合执法牵头作用。牵头建立了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每年组织一至二次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成了一季一次细查,一月一次巡查,一周一次抽查的监管模式,此做法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

(三)旅游开发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并抓好分管的旅游工作。一是在全区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旅游》图册;二是结合“创优”任务指标体系,制定了创优工作实施方案并细化分解了任务提供给区委、区政府;三是抢先主动编制秦遗址保护总体方案项目列入全国“100个大遗址”开发建设重点;四是邀请省内外有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策划制定全区旅游总体规划。五是先后组织旅游项目,旅游商品参加了旅游推介会、西洽会、旅博会,在省市等节会制作了宣传册10000份,在各种节会上发放宣传推介。

在以上工作开展中,本人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二是潜心思考提出策划创意;三是主持并亲自参与项目编撰,制定方案,所有的项目背景、规模程度可以说了如指掌;四是重大活动、执法检查亲自部署,带人参加。

二、个人履职情况

任职以来,我能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文物旅游系统的干部职工兢兢业业,克难奋进,积极主动寻求发展空间,为文物旅游事业繁荣发展,突破发展,不断努力着。

(一)注重学习,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全面学习领会xx大报告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掌握文化旅游产业政策法规。撰写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几点思考》在《城市规划》杂志中发表。

(二)抓工作重点,全力组织实施。为适应加快发展,突破发展的需要,近年我们自加压力,提出了依托一个载体,寻求三大突破,完成了工作的年度目标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终各项考评指标均全面完成。今年,我们又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旗帜,认真贯彻区委xx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文物保护体系建设、旅游基础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十项工作,从而推进文物旅游事业跨越式发展,旅游开发新突破的工作任务目标。凤凰台、周陵古建维修是我区也是全市一个较大的古建维修工程,从方案设计到报批开工建设,我多次到省市主管部门汇报,亲自到十几个部门咨询请教,提出了“操作不违规,工程不吃亏,维修不留遗憾”,使这项工程当年立项审批,当年招标开工,主体维修将于本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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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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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201X相约,清凉一夏。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产品知识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漂流,一天游(仅作参考)

五、活动时间:201X年 月 日

六、参与范围:全体职员工

七、主办部门:行政管理部

八、协办单位:东莞市明珠旅行社

九:活动安排:

1、在东莞驶往两个钟头的路程中,在车上组织全体职员及领导猜谜、男女同事集体对歌;

2、就地组织全体参与的娱乐活动,包括文艺节目表演、企业知识竞答;

十:活动流程:

1、车上2小时的猜谜与唱歌由导游及领队主持,全体同仁积极互动;

2、首先到达景区后跟随导游游览美丽的湖光山色,欣赏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仿佛沉静在美的画中,全身心的放松,感受这一刻的宁静吧。

3、午餐后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漂流景区,依次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十一、活动其它项: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按45-53座车,600人,共安排11辆旅游大巴)一车安排一个导游及一个公司领队

门票:旅行社购买景点首道门票

餐饮: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

十二、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安排。

2、在游览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

3、去旅游前请大家准备点现金、身份证,以备旅途中使用。旅行中务必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手机、钱包、相机及其他贵重物品。

4、如有晕车、晕船等现象者,请提前备好药品。并在出行时提前告诉导游和领队。以防途中发生异常反应。

5、旅行中,每次出发或返回时,请各小组组长认真确认本组成员是否到齐。如有任何异常请知会领队及导游。

6、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

7、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8、大家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内的各个标识牌,避免造成走失或迷路等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请用笔记录下来,以便查看。

9、大家在景区游览时如果要暂时离开团队,如去洗手间,请告知导游、带团负责人、组长或其他团友。

十三:漂流前的准备:

1、 多带套衣服:漂流不可避免会“湿身”,上岸后没有干衣服换是很难受的。参加漂流不要穿皮鞋,平底拖鞋、塑料凉鞋和旅游鞋都可以。坏天气水上冷,好天气水上晒,要注意防寒防晒,太名贵的服装鞋帽最好不要用于漂流。

2、上筏只带饮用水,另手机、证件和现金……怕水的东西都不要带。

漂流注意事项

游客参与漂流请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游客漂流前请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保管好或交保管室保管,一切怕湿物品不要随身携带。

游客在漂流过程中不得脱掉救生衣等救生设备,遇有急流险滩时双手紧抓游艇两边的扶手,禁止在非游水区游泳。

漂时不要做危险动作:一般来说,漂流河段都是比较安全的,只要不自作主张随便下船、不互相打闹、不主动去抓水中的漂浮物和岸边的草木石头,漂流筏不会翻。一旦“翻船”也没关系,憋住气,小心不呛水就行,因为你穿有救生衣;

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船工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应紧抓安全绳,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

漂流过程中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识,它可以帮助你找主水道及提早警觉跌水区。

近视的朋友请记住用小绳子固定眼镜

十四、工作职责:

十五、行程安排:空中漂流,一天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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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_担保书_网

范文类型:担保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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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

随着国民收入的逐步提高,出境旅游渐成时尚。我国居民出境旅游人数规模和旅游花费的高增长,不仅令世界侧目,同时也成为旅游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那么你知道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篇1

旅行社有限公司:

鉴于以下客人(名单后附)已申请参加贵司组织的团队赴 六天 ,为保证客人能按时随团回国,不滞留境外,本人(本公司)自愿为客人提供担保。若出现客人滞留不归的情况,本人(本公司)愿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 向贵司支付保证金每人司通知后五日内付清此款。

2. 向贵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费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但不限于外国领事馆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减少或停止贵司签证业务而引起的营业业务利润损失;

4. 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名誉损失。

本人(本公司)同时保证:客人回程在机场将护照原件及登机牌交导游送领馆注销签证,否则本人(本公司)愿意按滞留不归情况处理。

本人(本公司)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本人(本公司)根据本担保书所有的责任,本人(本公司)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人(本公司)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力。

附客人名单: 等 人

凡前往日本的客人如发生擅自离团、滞留境外未按时归国、超期归国,将视作为滞留不归,将不退回保证金每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担保人签字:

担保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此担保书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篇2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六条规定,“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 被担保人预订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签证产品,并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往 旅游;

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已充分知晓以上内容,担保人同意为被担保人提供以下担保,

1. 保证被担保人b在境外期间遵守所在国法律,旅行结束后按时回国;

2. 如被担保人在旅行期间发生不遵守中国及当地法律法规,或滞留不归,担保人将与被担保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赔偿携程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自愿在收到携程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支付担保金RMB100000/人,对因此给携程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未能及时支付,携程有权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人确认已清楚明白了解根据本担保函所需承担的责任。本担保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担保函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请亲笔签名) (被担保人请打印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手机: 手机: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日期: 日期:

附:担保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注:1、担保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公民,且常住地在大陆;

2、请担保人在9:00-18:00时间段内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

3、请用正规A4纸打印

出境旅游担保书范文篇3

要求参加昆明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旅游团队。为保证客人能按期随团回国,不滞留中国台湾,本公司自愿为客人提供担保,若出现客人擅自离团、未按期回国、滞留不归的情况,本人自愿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向贵司支付保证金每人人民币,本人保证接到贵公司通知后即日内付清此款项,如果未能付清此款,本人愿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逾期付款,贵公司有权加收每日0.5%的滞纳金;

2、向贵公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中国台湾移民署的遣送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了解了根据本担保书所负有的责任,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人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力。

本担保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担保!

单位负责人(担保人)签字:

联系电话:

担保人盖章(公章):

担保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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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湖北省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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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专 用 条 款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甲方已认真阅读《通用条款》各项内容,并就《通用条款》按以下第_____项予以确认。

1、完全认可《通用条款》各项内容;

2、基本认可《通用条款》的内容,并就持异议的条款与乙方重新达成协议,记入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二条 旅游者情况

甲方参加旅游人数为______人。

甲方声明:参加此次旅游的人员身体状况基本健康,能够适应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担健康责任。□是 □否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行团号:____________(□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二)旅游行程共计_____日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三)旅游线路:(包括旅游者抵达的国家/地区、城市、主要景点,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四)集合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

(五)散团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六)购物安排:每天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次,全程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是否同意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是;□否

购买方式:□自行购买;□委托乙方购买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旅游行程的收费标准(人民币)为:成人____元/人;儿童______元/人。旅游费用(人民币)总计:成人______元/人×______人+小孩_____元/人×_____人=_________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应在出游前____日内交纳预付款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日付讫。相关费用约定在旅游行程中支付时,甲方须支付现金。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或标准:

共8页,当前第1页123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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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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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佛山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

同意遵守须知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次,正餐次,标准: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导游服务费元/人·天

含不含司机服务费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排(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特别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次,正餐次,标准: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派全陪不含不含导游服务费元/人·天 服务派全陪 含不含司机服务费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见行程表)排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

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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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格列佛游记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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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中国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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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六年级格列佛游记优秀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六年级,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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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列佛游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这本书是大名 鼎鼎的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所作,这本书很生动、有 趣,让我读着爱不释手,但是也让我得到了很多的启发和作 者对现实的讽刺。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格列佛的人,航海旅行,四次漂泊 到了很多奇异的国家,展开一场冒险之旅。 在小人国,作者讽刺了当代社会的贪心,社会中很多人 都想追求的更多,但是最后的贪心一定会走向歧途,害人害 己,而勤劳、淳朴的人们却会一直幸福的生活着。 在巨人国作者赞扬了社会上那些正直不求功名的人。正 直清廉的人,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拥戴,成为人的榜样,交到 很多的朋友。 在飞岛国,,作者借用飞岛国的人讽刺了社会中那些只 会纸上谈兵、夸夸其谈、不脚踏实地的人。做人要脚踏实地, 只会说说不会干的人,才是最懒惰的人。 在慧因国, 作者想让我们不要有“撒谎”,不要“嫉 妒”,不要“不信任”,也不要“怀疑”,作者还借用“野 胡”讽刺了人类战争的丑恶、人类的心灵,最后格列佛也成 为讽刺的对象,他看不到人的优点,只看人的缺点。

《格列佛游记》真是一本好书,他揭发了人的丑态,这 些启发需要我们去牢记,去学习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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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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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报名参团

1. 甲方报名参团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实身份资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收取已发生费用。

2. 甲方签订合同时应付清全额团费,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发票。

3. 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如有无特殊病史等)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并在旅游出发前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旅游费用

5. 团费一般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等。

6. 团费一般不包括: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航空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及小费。

三、行程变更或取消处理办法

7. 发生战争、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可变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出发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决定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及时办理有关交通票务、订房等退订手续。旅途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8.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应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发生航空、陆运、水运票务、订房等业务损失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另行约定),该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违约的,应退回甲方全额团费。(2)违约方在出发前4日以上(不含出发当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至1日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5%的违约金。

如报名时间在出发前4日以内(含出发当天),违约方通知对方取消旅游行程的,应支付团费3%的违约金。

9.更改旅游行程或出团日期的,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协商不成按取消行程处理。

10. 出发前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减少费用的,由甲乙双方按实结算。

11.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第三方旅行社承诺承担乙方全部合同义务,乙方在保证不改变已约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不提高团费的前提下,可以将甲方转至第三方旅行社合并组团出行,乙方对第三方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如转团导致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降低、行程安排变更或团费提高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转团、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处理。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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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格列佛游记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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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打开书柜,一本书猛然跃入我的眼帘,它的名字叫《格列佛游记》,是英国的斯威夫特写的。

《格列佛游记》主要讲主人公格列佛酷爱航海,流落到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的离奇经历。我发现,这本书里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人,比如——

格列佛

他是个聪明机智,正直勇敢又善良仁慈的人比如上次几名恶汉向格列佛放箭,官兵捉住了几个罪魁祸首,交到格列佛手中,任由他处置,由于当时在小人国,所以格列佛并不害怕他们,可是,格列佛想:他们只是一时无知,并无犯下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还是放他们一马吧。于是,格列佛先是把绑着他们的绳子割断了,再把他们一个个都放了。格列佛如此宽宏大量,值得我们学习,

格列佛初到巨人国时,被一个巨人抓住了,幸亏格列佛聪明机智,没有挣扎,还乞求那人放过他,这种“苦肉计”生效了,使格列佛免遭灭顶之灾。还有一个“人”值得我们学习,确切地说它应该不算是“人”,它就是

慧骃国之灰马

灰马并不像其他的国王一样,对外来者产生敌意,而是仁慈友爱地对待。在它统治下,慧骃国崇尚友谊、仁爱、礼仪和文明,毫无罪恶的概念,它很注重对年轻慧骃马的教育。这些都是值得人类效仿学习的地方。

读书使人明智,通过读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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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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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2019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在省旅游委的高度重视下,在林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林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区各旅游接待单位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节前准备,节中执行,分工合作,狠抓落实,顺利通过2019年第一个黄金周“大考”,赢得全年开门红,实现了“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全区共接待游客26.53万人次,同比增长20.58%,旅游经济总收入13343.72万元,同比增长20.73%。

一、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和秩序情况

(一)旅游市场整体平稳有序

春节黄金周期间,神农架林区旅游秩序井然有序,环境卫生整洁,节日气氛浓郁,主要干道和各旅游景区的干道总体保持通畅,未发生重大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及重特大交通、火灾等安全事件,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诉,整体运行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滑雪旅游市场异常火爆

神农架两个滑雪场春节期间持续井喷,滑雪场内人山人海,特别是大年初三、初四、初五三天两个滑雪场饱和率达到100%,两个滑雪场都是满负荷运行,滑雪场采取限量和分批次进入,滑雪旅游成为春节黄金周经济拉动点。

(三)游客理性出游错峰滑雪

初三、初四、初五三天仍然是滑雪高峰期,与去年不同是并没有集中在这三天,除夕当天也有不少游客。春节黄金周期间,滑雪场的人数总体与去年相比稍有下降,但是其他景区人数增加,游客到神农架来不仅仅体验滑雪的乐趣,还有游客专门到神农架观雪赏雪,也减轻了滑雪场的接待压力。

(四)自驾游仍是旅游主力市场

黄金周期间,通过自驾游、自助游为主的散客出行方式进入我区的散客已成为主流,基本上占到70%以上。来我区的自驾游车辆以本省为主,自驾游主要是武汉、宜昌的最多,同时外省市车辆也逐步增多,来自重庆、成都、广州等地客流增多,说明到我区的冬季滑雪客源市场半径扩大,面向全国的影响力和辐射逐步增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科学引导消费

积极开展冬季旅游宣传推广,全力引导冬季旅游消费,促进我区春节假日经济活跃。神旅集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周边地区的游客到神农架滑雪实施大幅度的优惠;国际滑雪场与宜昌交运集团、十堰亨运集团等联谊,开通了宜昌-神农架,十堰-神农架,武汉-神农架等城市滑雪直通车,更加方便游客滑雪出行;神农架旅委前期开展“神农架冬季旅游亮亮点”系列活动,评选神农架冬季旅游十大亮点,吸引公众眼球。

(二)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为做好春节黄金周旅游安全服务保障和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林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神农架林区2019年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运行方案》,并对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新增茨芥坪换乘点,取消温水换乘,避免车辆在温水出现堵塞,明确了各涉关单位、部门、人员的职责,将各个环节细化到人,确保了岗有人在,职有人守,责有人履。

(三)创新方式,提升管理水平

成立由林区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的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指挥部,坐镇110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对全局进行掌控;建立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运行工作群,随时发布和更新游客、车辆、道路、天气等信息,确保了指挥部能够随时了解各景区、各卡口状况;在换乘港开通wifi,舒缓游客在等待中的焦躁情绪;建立滑雪预约制度,团队游客要提前一天与滑雪场预约,在木鱼镇木鱼饭店(国际滑雪场临时办公室)预约购票,确定入场时间。自驾游游客在木鱼饭店、茨芥坪和酒壶坪换乘中心进行换乘。

(四)狠抓安全,切实消除隐患

节前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涉旅接待单位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精心筹备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了春节期间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2月8日,大年初一,林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李发平,党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郭文,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牟波,带领相关部门亲临旅游接待单位,并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要求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五)加强值守,市场平稳运行

全区各相关涉游单位和部门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向社会公布了旅游咨询、投诉电话,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旅游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交警部门在主干道及主要旅游景区通道沿线加强交通秩序疏导,有效缓解了自驾车增多带来的交通压力;旅游、工商、物价、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加强了旅游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处理投诉,保障了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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