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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间赛跑》读后感(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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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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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偷影子的人》中男主人公从小的玩伴、一生的朋友吕克是一位面包师的儿子,对他来说,从一出生便被剥夺了选择未来职业的权利,他不得不继承父亲的手艺,终生工作在自己家的面包店。而起初的男主人公也毫不怀疑这是吕克的梦想。可是,当突然有一天,他偷走了吕克的影子,发现了吕克心底的秘密。吕克的影子告诉他,其实吕克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医生,并请求男主公帮助吕克成为他想成为的人。当天晚上,男主公便履行诺言找到了吕克的父亲。最终,吕克得到父亲的许可,来到了男主人公所在的医院学习医学。

当梦想还是梦想的时候,总会让人忍不住幻想,渴望。可一旦走在了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时,则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当吕克真正当上了医学院的学生,才发现这个梦想令他多么的不快乐,而他也终于意识到,什么是他想做的,什么是他不想做的。他希望的是看到别人的笑脸,清晨熟人之间亲切地招呼,而这些,只有做一名面包师才能够真正获得,而成为一名医生只是他想当然的一个愿望,并不真正的适合他。于是,吕克坚定的放弃在医学院的进修,转而回家踏踏实实的做起了一名面包师。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竟自由!”大自然的世界多姿多彩,只因它们找对了自己的位置。人类也应当如此,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你才能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才能享受生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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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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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 》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首先,它塑造了一种新人物。像其创作者笛福一样,小说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鲁滨逊? 克鲁索是一个水不疲倦、水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五次三番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 达,肯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农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千心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 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千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父母之言不足信,安乐之家不足恋。这部自述体小说几乎不曾记录任何消遣活动(如果和鹦鹉说话不在其中):也儿子不从纯欣赏的角度(或说美学的角度)来描写自然景象和异国风光。人与人的关系当然也首先是契约关系、 借贷关系、主仆关系。鲁滨逊心安理得地认为贩卖黑奴是利润丰厚的风险事业。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

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于卖了。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他回到欧洲之后找到他的代理人, 即当年救他的葡萄牙船长。那老人当时已经穷愁潦倒,但仍然倾其所有拿出一百六十金币还欠鲁滨逊的钱,并交出一份详细的收支帐目。鲁滨逊感动万分,热泪盈眶,同时却不忘记一丝不苟地写一张收据。

总而言之,就其思想而言,鲁滨逊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以“占有”为目的的资本主义拓荒人。他的荒岛经历是早期西方殖民者的开拓史诗的一个缩影。“落难”最终成了一首占有狂想曲,经过了占有,开发和改善等资本主义“进步”历程。惟其如此,鲁滨逊 才能成为现代文学中影响最深远的原型或神话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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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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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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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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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着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着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轩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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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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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老师介绍我们读了一本书,《彼得潘》。《彼得潘》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温迪一家人,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有一天晚上彼得潘闯进他的家,被保姆狗娜娜发现了,彼得潘匆忙逃离时,他的影子却被保姆狗娜娜给叼去了,彼得潘和小仙女玲叮当再一次偷偷来到温迪家想拿走自己的影子,并结实了温迪和他的两个弟弟,还教会了他们飞,把他们带到了神奇的梦幻岛,在那个地下之家里,温迪给一群小孩子当起了妈妈,他们很开心。但是没过多久,温迪开始想回家了,可是除了彼得潘没有人愿意和他回家。

当温迪带着他们刚走出地下之家就遇到了可恶的海盗霍克,将温迪他们抓了起来,彼得潘知道立即冲向海盗船,用自己的勇敢机智战胜了海盗霍克,将他们带回了温迪家,不想长大的温迪还是长大了。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感觉这本书很无聊,特别是温迪的爸爸达林先生,他对保姆狗娜娜很不友好,让我感觉这本书更没意思了,但我还是坚持的读了下去。当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出现了,我却被他深深的吸引住了。

我喜欢彼得潘,虽然他有些骄傲自大,但是他珍惜友谊,机智勇敢,面对凶恶的海盗霍克没有退缩,虽然彼得潘个子小,长不大,但是我们长得高大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做得到。

我也很喜欢温迪,他美丽,温柔善良,最后回家了还会带着那些小孩子们。但是我觉得他不应该不告诉父母就跟彼得潘去梦幻岛,如果我们偷偷的离开家,离开爸爸妈妈,那他们得多着急,多难过呀!我很羡慕彼得潘,他不用长大,不用有那么多的烦恼。我也很喜欢那个梦幻岛,但是我不想离开家离开妈妈。“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我们在家里有父母的疼爱和呵护,我们才是最幸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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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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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月牙儿,带着点寒气,以微弱的光亮照着大地。它的软光儿清亮纯净,但只要一片云飘来,便能笼罩住它的光芒,让世界坠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这便是老舍的《月牙儿》,在月光般的诗意语言中,渗透着浓郁的悲剧气氛。小说用一个少女的回忆讲述了母女两代烟花女子的苦楚生涯,“我”幼年丧父,安葬父亲和随母亲上坟的时候,月牙儿都带着寒气挂在天际。母亲在贫困得折磨下不得已再嫁,过了一段安稳日子后,继父却又无端失踪,母亲走上了做暗娼的道路,当母亲与我分离后,我经历了一连串的失意——失业、被人完弄、沦为暗娼,月牙儿蒙受了一层乌云, “我”终于理解母亲别无选择的困境,当母女团圆的时候,我已经重蹈母亲的覆辙,为了生存下去而出卖自己的肉身,最后被捕入狱。

小说用舒缓从容的笔调,刻画了“我”一步步走向坠落的经过。这种坠落背后有一只黑手推着,而我全是茫然无措。虽然继父的出现与青年的出现让我暂时过上相对舒适的生活,但这宛若是月牙儿的光芒,一会儿就消失了。在她关进监狱以后,发现“世界比这儿并强不了多少”,她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简直就是监狱的缩影,黑暗阴冷,令人窒息。 在这里, “月牙儿”代表着一种残缺,它是“月牙儿”是主人公悲剧命运的诗意象征。 面对人生的残缺,母女俩也不是完全地放任自流。像“我”刚开始也在寻求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工作,却不得已地失业,“我”告诉自己:“我年轻,我好看,我要活着。”还有最后的“我这样的生命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着一种理想的生活,象作着梦似的。”这些都是本能的对命运的反抗,对生活所抱的一种模糊的憧憬。虽然“我”已经堕落,却又始终比周围的许多人单纯善良。当青年的妻子找上门来的时候,“我”不预备跟她发生什么冲突,很容易就离开了,甚至在青年抛弃他的妻子后还对他的妻子产生了一丝同情。由于不甘心为挣钱而讨好小饭馆的客人,“我”愤然放弃那份工作。当母亲为了钱与嫖客发生争执的时候,“我”觉得母亲那样做有点过分——“不错,既干了这个还不是为钱吗?可是干这个似乎不必骂人。”但是,这些就像那月牙儿,这点光是极其微弱的,很快就会被黑暗吞噬。

月牙儿对此也只能旁观而无能为力,它的光是冷的,给不了她们温暖。它只能目睹或喟叹,或陪伴着她们,而无计可施。这种状况也是老舍当时的心态吧。老舍只是用笔去书写他们内心的挣扎和抗争,但是并无随着“潮流”为人物安排一条“革命的道路”。就像

老舍说的: “在书里,虽然我同情劳苦人民,敬爱他们的品质,我可是没有给他们找到出路,他们痛苦地活着,委屈地死去,这是因为我只看见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的一面,而没有看到革命的光明。不认识革命的真理,但是,艺术作品不同于宣传材料,为什么一定要它给人找到出路,或者一定要说出穷人应该造反呢?”老舍来自下层人民,几乎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比老舍更深切的体味到社会角落里受侮辱和受损害的人群,没有人比他更贴近下层人民的心。他的作品不是为艺术而艺术,对生活和下层人民的热爱,使他的笔端迸出生命的火花,异常的灿烂。

本篇没有老舍惯用的幽默,而是严肃沉痛的,对现实有着强烈的揭露和控诉。这大概是因为《月牙儿》是烈火过后的重生吧。

《月牙儿》对残缺人生的诠释十分独到,品读《月牙儿》眼前展开一副城市底层贫苦市民的生活图景,耳边响起一个受尽蹂躏,而又常常被忽视的群体发出的撼人心魄的呼喊和控诉,一股月光般的清冷和苍凉,直抵内心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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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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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己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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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卡耐基人际关系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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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卡内基沟通与人际关系》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帮助你解决你最大的问題:如何与工作、生活中的人相处得更好,并能影响他们。”

1937年此书出版时,就是用以上这段话开始的,当时一般人认为这是本有用的书,但销售量不会好,故一开始只印了五千本,但一夜之间这《卡内基沟通与人际关系》就轰动全美国,很快就传遍世界,成为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书之一,几乎每种文字的翻译本都有了。

如何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现在这类书可以说太多了,但是鲜有卡内基这样的常青树。因为他们违背了一个基本原则:真诚地关心他人。甚至很多用卡内基图书做培训材料的机构也是把读者当傻瓜,看哪,我比你聪明,让我来教教你。

卡内基讲故事的方式很容易学到,卡内基的基本原则可并不容易学到。

夏天的时候,我常到缅因州一带钓鱼。我个人很喜欢吃鲜奶油草莓,但是为了某种奇怪的理由,我想鱼儿宁愿吃虫。所以当我钓鱼的时候,我想的不是自己要的,而是鱼儿要什么。我没有用鲜奶油草莓当钓饵,而是用虫或蚱蜢,然后我便可以向鱼儿说:“你们要不要尝尝看?”

这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首相劳埃德·乔治的做法。有人问他许多战时领袖,像威尔逊、奥兰多和克里蒙梭,都逐渐在人们心中褪色,他如何仍能位居要津?乔治回答:如果一定要归诸一个原因的话那就是,你得看什么鱼,用什么饵。

为什么要提到我们的需要?那是多么幼稚、荒唐。不错,你注意的当然是自身的需要,但除了你自己,没有人对此感兴趣了。我们也正和你一样只注意自己的需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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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葫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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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会记住一个与自己生活毫无交集的人,也没有资本会看重一个不会为自己带来金钱收益的人,请留意下您身边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出现的频率,看看(NASDAQ)AAPL的股价走势,你就会了解史蒂夫·乔布斯为什么会被广泛怀念,推崇至此。从结果反推的话,我们知道一个引领时代潮流的人必然是提早看到未来的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自由的感知这个世界的同时恰当的把美的事物与科技推动时代的脚步如此精致的结合起来,这恐怕就是史蒂夫·乔布斯人生哲学最高明之处了。

2月24日出生的人愿意牺牲小我去成就大我,这样的牺牲有可能是出于自愿,当然也可能出自于他们无可救药的责任感。若是因为前者,则一定是为了他们所认同的价值而牺牲,那时别人的快乐就会是他们最大的欣慰。纵观史蒂夫·乔布斯一生的事业起伏,他总是在美感与实用性的十字路口毫不犹豫的面向前者,在他的意识里,权力和金钱是可以失去的,而对美的呈现是不能减损的,这也许在他看来是他优秀的一种证明,因为几乎不会有人考虑到一个电脑产品的购买者在打开产品包装的那一刻面对躺在盒子里的电脑时的场景和感受的来源,而这恰恰是史蒂夫·乔布斯的拿手好戏,他不会编程,但是的的确确对营造美感有一种近乎自虐般付出的偏执,这可能是所有苹果使用者几十年来信徒般膜拜他的一个主要原因吧。

我不想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类似救世主一样的存在,但我知道,他一直站在我们这边。凡是看过皮克斯动画片的人都会找到一种与自己切合的高贵品格,付出、勇敢、责任、勇气、牺牲、爱情等等词汇把我们和他的动画人物紧密的联系起来,他的冥想习惯和素食主义成为我们思考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存的一种尝试,他试图带我们走进他的世界,一个属于史蒂夫·乔布斯的世界,在那里一切竞争和残酷的现实都会被梦境中的美好所渲染,评判一切的标准即是美的层次,他应该是个完美主义者,同时又具有奉献的精神动力,把他感受到的美、可以聚合重现的美、从一切事物中吸取到的美全部拿到他所建立的世界中,只要你进入到他那里,都会获得美的享受、填补心灵的空洞、治愈疲惫和史蒂夫乔布斯读后感1000字负面的情绪、建立起乐观向上的自信。我也不想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个叛逆者,但我知道,他所对抗的正是类似于“微软帝国”统治般无处不在的一种秩序,他用他感知这个世界的全部能量试图为我们建造了一艘科技洪流中的诺亚方舟,给我们一个全新的可能,去多一种选择,去拥有一扇面向自由的窗口,这是我们需要理解并记住的,这样一个喜爱苹果,有独特魅力的家伙。

读过《乔传》的人都会认识到一个你心目当中的史蒂夫·乔布斯,毕竟作为一个成功者他身上的光环太多了,而光环背后俨然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不管是嬉皮士乔、工程师乔、发明家乔、禅修者乔、冷漠者乔、企业家乔、富翁乔还是靠拾瓶瓶罐罐维持三餐的乔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这样一个人,产生于我们的时代,由内自外的了解了自己,看到了自己的未来,看到了前进的方向,果断的出击,坚持自己的原则,最后,借用用希腊人的人生观:这才是真实的人,一个有思想、有意志、又活泼又敏感的身体;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在呱呱而啼的童年与静寂的坟墓之间的六七十年的寿命。我们要使这个身体尽量矫捷、强壮、健全、美丽,要在一切坚强的行动中发展这个头脑这个意志,要用精细的器官,敏捷的才智,豪迈活跃的心灵所能创造和欣赏的一切的美,点缀这个人生。我想,乔的人生大抵也就是这样的人生中的一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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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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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曾说过:“读历史设若能使我们落泪,那么眼前摆着一片要断气的文明,是何等伤心的事”。柳家大院就是以北京为代表的古老城市的缩影,文章让读者通过大杂院中惊心动魄的悲剧,看到封建宗法社会中的人情世态,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伦关系,看到长期统治着中国社会的封建文化道德是怎样地毒化着广大劳动人民的心灵,麻痹着他们的灵魂。使他们变得愚昧、保守、自私和残忍。

在“我”这个算命先生的眼里,老王是大杂院中“第一个不是东西的”,他在洋人家中当花匠,正是这挣钱不多但在旁人看来相当“体面”的差事,使老王自诩为“文明人”,专学文明人的派头,好像“文明人的吹胡子瞪眼睛是应当应分”。自个儿身份卑微,围住的又都是肝火旺,爱吵架的家伙,向谁去耍聪明人的派头呢?这苦难,当然就落到了他家那“像窝窝头”的儿媳妇身上。他是公公,却“想把婆婆给儿媳妇的折磨也由他承办”。一天到晚对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他为媳妇立下许多“规矩”。要她这样那样的,“变着方儿挑她的毛病”。“为了三个钱的油,两个大的醋,他能闹得翻江倒海。”他想尽方法来虐待媳妇,罚饿、罚跪。自己不能动手打,就挑唆儿子动手。因为他知道儿子是石匠,“打一回胜似别人打五回”。当媳妇不堪毒打而发神经时,他明知她已清醒,还故意掐人中、用草熏,为的是“惩治她”。真是恶毒至极。当媳妇上吊后,他痛心的不是她的死亡,认为这“不算什么”,而是担心“脏了房”。房东不饶他,要是再为儿子娶一个“上次的债又还没归清”。

老王在家中是高高在上的不可触犯的存在,手中掌管着小媳妇的生命,但在洋人面前,他又变成了另一幅模样,挂着谄媚的笑,弯着腰,恨不能把头贴到地上去,“洋人要是跟他过一句半句的话,他能尾巴摇动三天三夜。”这就是病态文明孕育下的精神贫民,封建思想和洋奴意识已在不自知中融入骨血。

社会的下层贫民,他们不光在物质上贫困,更可悲的是病态的文明扭曲了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自身的奴隶性使他们向老爷太太谄媚讨好的同时,又去欺辱和奴役比自己更加弱小的人,在悲剧的循环中,在病态“文明”的绝对统治下,精神的贫民永远无法看到希望的曙光,享受到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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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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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对人物传记类的书籍比较感兴趣在读完《毛泽东传》之后,又马不停蹄地看完了这本乔布斯传,由于从新疆成本公开课归来后,身体一直处于待恢复状态,再加上本周由于淋雨和吹空调而扎扎实实生了一场病,导致这本书的完成阅读和写读后感的时间都相应后延,实在对不住自己。

说实话,一向不喜欢看外国人的自传,一是里面的人名太复杂,很难记住;还有一点就是我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也存在差异,有些地方是读不懂的。近来,部门工作开展的不太顺利,闲来无事,将部门书柜的书翻了一翻,发现了本作为去年《学习型组织创建简报》稿酬的图书——《史蒂夫·乔布斯传》,读了起来。

此书出版在20xx年10月,而乔布斯在20xx年10月5日因病逝世,想必是在乔布斯去世不久就出版了。现在看来,书的封面符合他一贯的“至繁归于至简”的审美风格,一个乔布斯人生后期分头像照片就占据了封面的大部分,乔布斯标志性的络腮胡,“三宅一生”为其设计的套头衫以及那副无框眼镜和他标志性的思考姿势,底色是乔布斯最喜欢的纯白色。封面的背面是一张乔布斯年轻时的照片,占据了整个版面,一头长发,同样是深色的套头衫。对比乔布斯两张不同时期的照片,在容颜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变的是他的眼神,深邃、犀利以及坚毅。

本书主题式的记录方式其实不是我喜欢的传记类型,时不时会有重复时段的事情描述,其实我更想看到的是从1955年到20xx年比较连贯的发展历程的描述。但不得不说,艾萨克森的这本56万字的书写得非常真实,让我了解到了一个非常真切的乔布斯。

一、乔布斯表达情绪过于直接,一度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短板。

看完这本书后的最大的一个感受是,很多的名人其实也有七情六欲,对自己和同事苛刻的要求一度也令乔布斯举步维艰,导致其在1985年被逐出苹果。我们现在无法评述如果乔布斯处事温和是否会有更大的成就,乔布斯这种追求完美的性格必然会导致其对周围事物苛刻的要求,这一点也很容易理解,在表达自己对方案的看法时,直言其是垃圾,让很多同事都承受不了,而在受到挫折时,他也会很动情地流下眼泪,其人的真性情跃然纸上。虽然很多的同事都很了解他的这个性情,但真正能接受他的这种性格的人的确不多,这也是其被逐出苹果的主要原因。

在这一点上,其实是有利有弊的,因为这样可以让对方很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原则和观点,在团队合作中,感于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很有可能是一个好的建议,也会起到反面效果。就这一点而言,个人认为,乔布斯的处事方式不值得借鉴和模仿,但敢于真诚地坦陈自己意见的沟通方式值得我学习,当然,也别忘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前,要确保自己已经深思熟虑过。

二、天才的想法和对产品质量完美的追求成就了乔布斯。

相比比尔盖茨而言,乔布斯虽然不是一个好的编程者,但是乔布斯对产品有着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可以一眼看出产品的不足之处。本着大道至简的设计理念,乔布斯对所有的产品都经过了多轮次的推敲,而且有很多产品在临近发布时仍会被其全盘否定,他对产品的极致追求可谓是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在这种追求的过程中,他很早就尝到过甜头,但是接踵而来的失败几乎让他难以翻身,几个产品系列的失败和个人性格的缺陷导致其被逐出苹果。好在乔布斯也算是幸运的,关键时刻有人帮了他,让他有机会总结过去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后去重新改变世界。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名人、伟人的成功都有幸运的成份在里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它作为我们不努力的借口,因为,如果我们不努力,即使机会降临在你头上,你也没有能力把握住。

而联系到我们公司,对产品质量的完美追求的势头好像不如前些年强劲,一些低级的错误也较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产品中,更注重1W的输出而忽视一线的输入,易用性的优先级慢慢被排到了后面,过多地去追求一些华丽的、高级的功能应用,而不是把每个界面都做到极致。试想,如果乔布斯来我们公司,会有一番什么样的景象?

三、强大的执行力是苹果和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旦有了一个好的灵感和想法,乔布斯会竭尽所能将其实现。当然,后期苹果的好创意一个接一个,从ipod到iphone,再到ipad,与乔布斯的麦金塔、丽萨、NeXT电脑的多次试错经历有关,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乔布斯的总结能力还是很强的。另外,相比很多人而言,乔布斯这种敢于尝试的作风是很多人都很欠缺的,在家想一万遍,还不如实打实亲手做一遍,即使做的效果不好或做错了,这种真实的经验也是人生最有价值的财富。记得有人说过,胆商重于情商,情商重于智商,以前还不太理解,现在我越来越认可这句话了。胆商里面包含的是想象力和执行力,而这一点,正是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四、极强的控制欲让乔布斯成为了一个非常棒的整合者。

与其放任某些事情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而长吁短叹,还不如行动起来,整合自己的资源将其解决。这是自身能力提升的过程,更是企业实力提升的关键所在。除了“操心”之外,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这种“决心”会成为我们学习新知识、思考新问题的本质动力,才会逐步提升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看问题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会停滞不前。

五、一点容易被人忽略的点:乔布斯很多的知识也是来源于阅读。

乔布斯除了在成长过程中有很多的高手手把手教他之外,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他整个成长阶段,他的阅读量也是非常惊人的,书中多处都有提到这一点。这点也是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点,我们不能被“天才论”迷惑了双眼,要看到乔布斯在积累方面的付出,阅读是付出的一部分,试错是付出的另一部分。

六、再好的产品也需要好的营销。

我们国度好像受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影响,很多都去追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境界。从书中可以看到,乔布斯在面对每一次的产品发布会时,都会花超出大家想象的精力和成本去做精心策划,不仅仅只是达到产品介绍的目的,更多的是传递苹果的价值观。每次演讲都会精心策划一个开场,动用各种手段推陈出新,在吸引大家眼球的同时又能引发人们的深思,使得苹果的追求卓越的领跑者形象深入人心。我们公司也可适当加强这部分的宣传。

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的融合

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在他的极端世界里,他将人以及事情很简单地归为两类:天才与笨蛋;糟糕透了与棒极了。这一点在他的整个人生轨迹中都得到了十足的体现,更体现在苹果公司的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建设上。乔布斯推崇自由、创新的企业文化,无论是在苹果公司还是在后来的皮克斯公司,办公室的氛围都是自由轻松的,但同时也是适合创新的。乔布斯成功地利用自己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不断地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潜能,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功完成,数以千计的发明在他的公司诞生。这与乔布斯的找人、用人的理念是分不开的。他善于发现那些与公司企业文化相匹配的天才,同时也能够及时剔除那些循规蹈矩、成绩优异的绩优生。他的成功可以说和他敏锐的触觉及过人的智慧有着很大的关系,但同时也与他手下富于创新的天才们有关。

做人的简单与纯粹

乔布斯是一个性格直接的人,尽管他是个谈判的天才,善于运用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但他不是一个谄媚的人,不是一个会耍小心机的人,他有着做人的简单与纯粹,甚至可以说,在有些时候,他是一个感性大于理性的人。他善于欺骗别人,更善于欺骗自己,比如他明知丽萨是自己的女儿却拒绝承认,他明知道自己的癌症治疗需要手术,但仍然寄希望于意念疗法及极致的素食。但倘若他不是这样一个固执、执着的人,他就不是乔布斯,他也不会成为一个改变世界的天才。

追求完美的至简主义者

在阅读过程中,有感于乔布斯追求极致完美的个性,他可以做到对家具的不满意而让家里面大部分地方都是空着的,长时间都没有沙发,只是一些塑料泡沫的堆砌;他可以做到对产品每一个细节之处的极致完美的要求;他可以做到为了发布会的完美,一遍遍地演示自己的发言稿,一遍遍地完善发布会现场的各种细节。追求极致完美的人,才能做出如此完美的东西,麦金塔电脑、iPod、iTunes、iPad、iPhone等知名数字产品,这些风靡全球亿万人的电子产品,以近乎完美和极致的简约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生活的方式。

新一代的iphone即将推出的消息令不少朋友激动不已,但看完这本书后,我会有个疑问,那就是——没有乔布斯按照苛刻的标准来折磨自己的团队,新的苹果产品会像以前那样让人心动吗?从感情上,希望能。如果苹果仍然延续这种创新和追求卓越的势头,相信到时候大家更多的会是探讨“如何保持一家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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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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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完这部话剧之后,对曹禺先生着实敬佩,整部话剧中的人物演出都让我感慨万千,特别是四凤和周冲,他们是这样的无辜,却面对了整个悲剧最悲惨的结局,他们那么的善良,都不忍心伤害任何人,而他们自己却被伤害得这么悲惨。而周萍在一切都清晰的时候,选择了自尽,不要再面对人世间的苦难和折磨了。

忍不住要为他们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悲剧就已经注定了。

在看到周萍时,这个可以说正值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却带上了悲剧的绝望色调,他说过,他一直都那么的痛苦,从小就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没有了母爱的关怀,而父亲是如此的伪善,那么诺大的周公馆,却没有爱的温暖,他只有选择了逃避,然而,四凤的出现,让他灰死的心重新跳动起来,两个人陷入热恋,却殊不知他终究敌不过命运的作弄。

和自己的继母乱伦使得周公馆变的诡异起来,周萍不想和继母继续下去,他爱上了四凤,他要和四凤走。但是在鲁侍萍得知后,极力的劝阻,但是爱了就爱了,已经不能挽回了,四凤怀上了周萍的孩子。

屋子外面的雷声更加的响亮和沉闷了,好似马上就要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雨。天乌黑乌黑的,看不清人影,看不清前途……

最后所有的矛盾在这个黑暗的屋子里全部爆发了,周萍和继母的乱伦关系被揭示出来,四凤知道自己其实是心爱的周萍的亲生妹妹,鲁侍萍是周萍的亲生母亲!一切都那么的明晰了,却没有人感到一丝的解脱,没有一个人不想如果这只是一个梦有多好,一切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什么痛苦就会都消失了的,一切恢复原样。

然而,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是事实了!最无辜的四凤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她选择了死亡,火热青年周冲为了救自己心爱的女子——四凤,也随着四凤一起离开了这个令人绝望的尘世。周萍含枪自尽,蘩漪最终也可能会真的因此发疯。

雷雨是一个悲剧,一个痛诉资本家的狠毒和残忍。周朴园,这个悲剧最大的创作者,是他亲手毁掉3 个女人的幸福,亲手毁掉自己儿子的希望,他为了和富家小姐结婚,他可以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为了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他可以毁掉儿子所有梦想。他是一个魔鬼,是他毁掉了一切!

屋子外的雷声越来越大了,暴风雨终于快要平息了,也许只剩下一些另外的人再重新考虑爱的问叹了……周公馆气派的外观与阴暗幽森的内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性的交锋就在这天差地中毫无预兆的开始,又死寂一般的结束。阅尽了一个在挣扎中糜烂的家族,漫漫长夜中伴着雷雨,不知会否有人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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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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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有一见钟情吗,有的,我确信这点,但前提是女孩长得最够漂亮而男的长的足够帅,这样,他们才有资本去相信我喜欢他的时候他也会是喜欢我的,但是长相平平的人要怎么办呢,也许就需要时间了,但谁又会花这时间在一个长相平平的人身上呢,谁知道呢,天知道。也许上帝是公平的,但是也许不是事事看来都公平,只是在你的一生结束的时候,你从头看到尾发现是得失平衡归一的。

看了电影分手信,还没看完,但突然就对于一见钟情有了自己的见解,电影上的一见钟情太多了,让人看了感觉美丽动人,最重要的是一见钟情能让你感觉爱情的存在和神秘力量的伟大,但在实际情况中,一见钟情又有多少呢。在大街上走一走你会注意什么人,帅哥美女对不对,起码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志向远大品位高洁的可以活在他自己的世界我不予讨论,但对于平庸的我们,能在芸芸众生中找到我们的一见钟情吗?首先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他出现了我们会注意到他吗,难道我们真的要用一生去等那个让我们一见动心的人,而那个人有会对你动心吗?即使有了一见钟情的感觉,心底又会有种种顾及,矜持会显得我们没有那么的轻率。

两情相悦一拍即合,应该相信还是不相信呢,我只是平庸的不能在平庸的俗人啦,会被偶像剧的唯美爱情吸引,会幻想,会相信,但也会回到现实中努力的活着,希望活的幸福,在肯定与否定中不断的挣扎也许就是人生,也许我们就是在矛盾与解决矛盾中过完这一生的。

也许会一辈子都是个幻想,但让我们相信一见钟情吧,相信我们平庸的人的一见钟情,跟着感觉走,过完随心所欲的一生!

也许活在电影里的人没有好下场,但是我依然活在电影了。昨天听大熊说他一个人的生活,说习惯了什么都可以的,说一个人是可以去电影院看电影的,我也想试试,不用约上朋友,即使那样在电影结束时会有一点尴尬,但我还是想试一试,也许未来的一年是真正的一个人……希望我会爱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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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女生日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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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女生日记》这本书,感受深刻。这本书以日记的形式,真实而生动地描绘了六年级女生冉冬阳从小女孩成长为少女的生理、心理微妙的变化。

第一章——梅小雅没有来。这一章写了冉冬阳和她的好朋友梅小雅之间深厚的友情,让我们学会了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第三章——选择同桌。这一章写了他们班的男生和女生之间非常默契,非常幽默,让我感觉到男生和女生之间不一定非要打架,友好相处多好啊!第八章——教师节的礼物。这章写他们班的班主任罗老师,在过教师节的时候,不收同学们买的礼物,只让学生在课堂上给自己写一封真诚的信,多么慈爱的老师呀!第十五章——一堂生理卫生课。班主任罗老师给男生们讲:你们知道女生为什么在这个时期长得特别快?那是因为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已经开始发育,进入了青春期。青春期少女是女性发育过程中变化最大的阶段,也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而在这个关键时期,女孩子要面临的关键问题是月经来潮。女生们的脸微微发红,把头低下来。罗老师又接着讲:月经是女性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女孩子一般从 11 岁到 16 岁这个期间月经来潮。读到这里,我知道了一些做为女生的小秘密。第二十二章——男子汉的风度。书上写数学舒老师主动给罗老师让座,让他们班的男生懂得了”女士优先“的道理,也让我懂得了男士应该让着女士的道理,这样才有男子汉的风度。第三十一章——幸福家庭。朋友家的家庭是装出来的,希望世上所有的爸爸妈妈都能爱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真正的幸福家庭。

本书以诙谐幽默的笔调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学生生活和家庭生活,解释了少女心中的好多小秘密和羽化成蝶的痛苦和欢乐,引人入胜,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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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教育是没有用的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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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期间学校给每位教师发了一本书在假期里面读,这本书是《教育是没有用的》。本书是是作者若干年对中国教育考察、实践、研究的心得。指出了中国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环境的最大问题,我们过于迷信教育技术,迷信教育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可以实现的,绝大多数家长和老师都在孩子面前赤裸裸地实施教育行为,他们并不能意识到,当孩子意识到自己受教育的时候,教育已经失效了。本书通过大量的实例说明,让孩子成为教育的主体,把家长和教师都解放出来,是教育的本质,也是在应试教育之下能让教育提升的根本方法。本书立意深远,说理清透,是一本可能会对中国教育观产生重大影响的教育理念性作品。

书中讲到我们的教育承担了许多不应由它来承担的过多的社会压力:升学、就业、致富、当官、成名成家,这些压力通过考试、升学的途径,全部加到了中小学生和家长、教师、校长的身上。有一位全国著名中学的女老师说:“我们每天至少需要工作12个小时以上,周末也基本上没有休息,没有时间与人交往,所以也就没有什么朋友,连家庭也照顾不了。”

当然,作者不认为培养五六十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近两百位知识型的亿万富翁,就是教育的成功,作者同时对美国教育也有过实地考察和研究,也并不认为他们的教育比起我们有多强。但是无论这个故事是否属实,这个“黑色幽默”却给了我们一个问题需要反思:敢不敢彻底给孩子松绑?为什么孩子是可以依靠的,而且是可以彻底依靠的?

人的短视是因为看不远,因此,我们需要站在高处,把目光投向远处。教育,至少需要我们往后看三十年,才能真正理解教育的使命。所谓“往后看三十年”,就是想象过了三十年后,孩子已经三四十岁了,你希望他们是什么样子,再回头来看当下的教育,心态可能就会中正平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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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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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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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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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竽充数》主要讲的是战国时候,齐宣王喜欢听吹竽,而且要很多人一起吹才可以。有个不学无术的南郭先生听说了,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去,吹嘘自己说:“大王啊,我是个有名的乐师,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齐宣王听得高兴,很爽快地收下了他,他就混在里面装作很会吹的样子,骗了齐宣王。其实南郭先生并不会吹竽,只是装模作样。他混了几年后,齐宣王去世了,他的儿子齐泯王即位。他也喜欢听吹竽,可是他喜欢听独奏。这下南郭先生再也混不下去了,于是他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

读完这篇故事后,让我想起小学时我们班的“南郭先生”。老师让我们背课文,谁背完老师指定的课文就加分。但是有的同学为了想加分,就把背得不熟的课文也加“背熟”章。有一天老师突然抽查背课文,那几个背得不熟的同学顿时傻眼了,只见他们坐立不安,心神不宁。有的背得结结巴巴,有的站起来大脑一片空白。哎!当一个不懂装懂的南郭先生真难!

因此,我想到在平时学习中是甘当“滥竽充数”的南郭,还是做奋力搏击的雄鹰,二者必择其一。南郭先是好混,最后还是混不下去,社会的建设不需要南郭这样的懒汉,需要的是有真才实学的人。“滥竽充数”的人自欺欺人、华而不实、弄虚作假,经不起考验,最后还是要被社会所淘汰。我要学习雄鹰奋力拼搏的精神,努力、刻苦地学习。只要我们树立信心,努力付出,何愁登不上知识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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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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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本沈石溪的书,叫《双面猎犬》。书中的白眉儿是故事的主角,让我们先来听一听白眉儿的故事吧:

白眉儿是一只豺,从小在豺群中长大,别的豺都是红色,只有白眉儿是黄色,因为它的父亲是一只优秀的贵族的爱吃苦的猎犬。白眉儿的毛色就是继承父亲的。白眉儿的妈妈达维娅,在刚生下白眉儿不久,因为身体虚弱而至将要死亡,为了孩子能生存下去,把一只奶水正充足的豺妈妈的孩子杀了,白眉儿算是活了下来。好景不长,达维亚的秘密被豺群发现了,白眉儿就成了地位嘴低的苦豺。在一次危险捕食中,白眉儿用了空中噬喉。那是它只有一岁半,并且这个动作只有豺王夏索尔才能做到,豺王练了好几年,而白眉儿第一次就和夏索尔做的不相上下。夏索尔怕自己的豺王位置不保,而且一直怀疑白眉儿的血统,就把白眉儿赶出了豺群。饥饿的白眉儿被一个老爷爷救走,老爷爷经常让白眉儿偷鸡,大家认为白眉儿不是狗,是豺,让老爷爷把白眉儿卖掉,老爷爷就去了市场。在市场上白眉儿发现了村长阿蛮星,认为村长是识“才”的,极力靠近阿蛮星,阿蛮星买下了白眉儿,于是白眉儿开始了它辉煌的“猎犬”生涯。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白眉儿是一只有勇气、细心、懂人性和听话的“狗”。白眉儿如果没有勇气和细心的话,就不会做出漂亮的空中噬喉。懂人性体现在要把白眉儿卖了做狗肉的时候,白眉儿四处抓狂,这才救了自己的命。白眉儿之所以听话,因为人类救过它,证明了人类和豺也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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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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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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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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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何老师为我们讲了《登上地球之巅》这篇课文——

《登上地球之巅》讲的是四名中国登山队员从珠穆朗玛峰的北坡攀援而上,踏过千年冰雪,翻过万丈巉岩,最终他们把鲜艳的五星红旗插上了地球之巅,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艰辛与危险的探险。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他们成功的呢?就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在这海拔8500米以上的冰雪世界里,无数的困难险阻就如一只只凶猛的“老鹰”,时时刻刻威胁着“雁群”,但是每只“雁”都齐心协力,不怕牺牲,共同抵御入侵之敌。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欣赏的人刘连满,因为他不仅有顽强的意志,更重要的是他有舍己为人的精神。在极度缺氧的“死亡地带”,刘连满深知生存希望渺茫,但他渴望活下去,活着就是幸福,就是胜利,就是一切,可是,在这一时刻,他竟选择把氧气留给队友,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在他的眼里,战友的安全胜于一切,甚至连自己的安危都可以不顾,他是多么令人敬佩啊!尽管他最终并没有登上珠峰,但他的名字却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我们活着,就是要做这样的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在生死攸关的情况下,可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将国家与他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如果人人都能这样做,那我们的国家该有多强盛,我们的民族该有多团结!

还记得,上学期的趣味运动会,我们班每一个人都积极参与,大家共同努力,面对成功,我们露出了灿烂的微笑;面对失败,我们一起哭泣。拔河比赛时,大家一个个绷紧了脸,鼓足了劲,随着哨子声的响起,呐喊助威的声音也响起了,尽管我并没有参加拔河比赛,但是我的心与同学们的心紧紧揪在了一起,我盯着绳子,当绳子被对方拖走时,我有股想上场的冲动;当绳子被我们顺利拉过来的时候,我又不由得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同学们拥抱在一起,留下了激动的眼泪……终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年级段第二名的好成绩,这与我们同学之间团结的精神是分不开的。

集体的力量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共同积累。任何时候,集体的温暖都是我们所向往的,为集体多出一份力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向大雁学习,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我们的“雁群”充满更多的力量,拥有更多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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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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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读了《心田上的百合花》一文,感到回味无穷。

这篇文章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样一段:百合花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来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在野草和蜂蝶的鄙夷下,百合努力地释放内心的能量。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挺秀的风姿,成了断崖上最美丽的风景。这时候,野草与蜂蝶再也不敢嘲笑它了。

断崖上的小百合,为了证明自己是百合而不是野草,通过与环境的顽强抗争,终于开出了鲜艳芳香的花朵,成了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小百合尚且如此默默执着,顽强抗争,其实做人如果有了这种精神,相信一个人的价值就会在自己的信念、奋斗和执着中实现。要是做人像小百合一样有奋斗的精神,那么我们每一个中国人一定会扬名天下。说到这里我想到自己,目前,由于成绩略差,但我坚信,只要我凭着自信与执着,不懈努力与艰苦奋斗,最终一样会绽放属于自己的那份美丽。

这篇文章给我的启示是:每个人要有远大的志向才可以让别人看得起,如果自己没有远大的志向就会被人嘲笑。

最后我想对大家说,这一篇文章很好,值得我们大家读一读,读完后大家也一定会说百合花真坚强。愿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上都能盛开一朵美丽的百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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