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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间赛跑》读后感【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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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天佑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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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的童话故事和寓言故事,它们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给了我许多的灵感和启发,在生活上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和指引。其中, 三只小猪虽然是个简单的故事,却让我颇有感触。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猪妈妈让自己已经渐渐长大的的三个孩子学会安排自己的生活,叫他们三只小猪各自建一幢属于自己的房子。老大搬出去了用很短的时间给自己见了一间稻草房;老二搬出去了,也很快就给自己建了一间木头房子;只有老三从早忙到晚,不辞辛劳,踏踏实实地给自己建了一间结结实实牢牢固固的砖头房子,最终凭借牢固的房子保护了两个懒惰的哥哥,使他们逃脱了狼的魔爪。

相信你一定知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名言吧!成功在于勤勉,成功在于坚持这个道理你也一定不陌生吧!如果我们的学习态度像大猪的风吹就倒的稻草房那样没有支撑点,那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如何能有丝毫的抵抗力呢? 如果我们的学习态度跟老二的木头房子一样能抵抗一时的轻微破坏,小困难我们可以抵挡,大困难又该如何应对呢?如果我们的学习态度能够像勤勉踏实的猪小三的砖头房一样,结实牢固,那么再大的困难也难不倒我们,甚至我们还可以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所以,我们应该像第三只小猪那样,踏实勤勉有心,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靠自己的能力和本事去克服困难,去取得成功。

这个故事给我的总的启发在于:只有付出,才有收获。只有勤勉,才能成功。成功不是靠懒惰和侥幸能得来的,成功是靠勤奋踏实换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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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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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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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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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代,山上住着一个巨人氏族叫夸克族。夸克族的首领叫夸父,他身高奇高无比,力大无穷。

有一年,天大旱,人们热得难受,实在无法生活。夸父看叫这种情景,就立下雄心壮志,发誓要把太阳抓住。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从东海边上迈开大步开始了他逐日的征程。

太阳在天空飞快地转,夸父在地上像疾风一样的追。可是,夸父实在是太累太渴了,当他走到途中时,身体再也支持不住了,慢慢地倒下去死了。夸父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一座大山。这就是夸父山,夸父死了,但他并没有抓住太阳,可是天帝被他的牺牲、勇敢的英雄精神所感动,惩罚了太阳。从此,夸父的子孙居住在夸父山下,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生活过得非常幸福。

夸父追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国远古故事,我阅读了许多书籍,其中夸父追日最令我印象深刻,因为夸父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夸父追太阳时那锲而不舍的精神,真是令我佩服,所以我想把这个故事分享给大家。看完夸父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既有毅力,又有决心,虽然夸父追日的故事,有些人觉得夸父很愚蠢,因为凭着我们人类是无法抓住太阳的。

但是夸父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学习他永不放弃及不半途而废的毅力,所以夸父留下的可能是后世的嘲笑,但也可能留下了拼命追求的精神,我想这是夸父这个故事一直被流传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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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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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中每则故事的篇幅都很短,但读起来有如今日读的极短篇小说,故事有首尾及高潮迭起的情节。其中所记载的人物言行,往往是一些零星的片断,但言记言方面有一个特点,就是往往如实地记载当时口语,不加雕饰,因此有些话不很好懂但是言简意赅,很能传达人人物特征。一般都是很质朴的散文,反映出有时如同口语,但是意味隽永物的个性特点。

善于抓住人物特征。作者常用简单几个字,精确地描绘出主角的语言、动作,主角的性格便清楚的呈现在读者的面前。如“曹操捉刀”时的描写。

善用对比突出人物性格。比如淝水之战时谢安的沉着和朝中大臣们的惊慌。还有,桓温伏甲设宴,广请朝士,想借机除去谢安、王坦之。王坦之惊恐万分,谢安却“谢之宽容,愈表于貌,望阶趋席,方作洛生咏,讽浩浩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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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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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没有读过《猫武士》系列图书时,还以为是男生们看的恐怖武打小说。可是读罢《猫武士之呼唤野性》,我便对此有了新的看法——

宠物猫拉斯特发现主人家的花园外有着一片森林,森林深处住着雷、风、影、河四个有野猫组成的族群它们继承武士祖先遗训共统治森林,为了生存彼此战争。拉斯特加入雷族,成为学徒,得名“火爪”(成为武士后取名“火心”)。在那火爪认识了同为学徒的火爪和灰爪。火爪从每天无忧无虑、坐享清闲、衣食无忧的宠物猫变成了自谋生息、坚韧顽强、为了生存到处拼搏的武士,成为武士后它学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里动物们为了生存而发生你死我活的战争。多么可怕的战争呀,这让我联想到了我的生活,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呀,“战争”和“生存”对我来说是那样的陌生。书中的野猫族群个个互相残杀,它们为了生存;为了扩张领地;为了争夺食物。在野猫族群里如果一个族的食物短缺,就必须冒着险到另一个族的领地里捕猎,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撕成碎片。

我的生活呢?整天无忧无虑,衣食无忧,根本就不用为“生存”担心。如果饿了,就去超市里买现成的吃;如果累了,就躺到自家小床上休息;如果害怕了退缩了,还有人来安慰我鼓励我。有一次吃零食,我嫌那包饼干不好吃,居然把还没吃完的饼干盒一起塞到了垃圾桶里……想想我干的那些“好事”真感到有些羞愧。

读了《猫武士之呼唤野性》,它让我知道了人世间的丑恶是非;让我知道了以后不能再浪费食物,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友谊;什么是忠诚。这本书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珍惜眼前的事物,感受人间的美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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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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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漫漫人生路上,不如意之事时有发生,不称心之时比比皆是,倘若逃不过,避不了,那就得咬紧牙关,迎难而上,否则你就是逃兵,是懦夫,会令人唾弃,会让人瞧不起。

浮生若梦,梦如人生,艰难的人生也好,繁杂的人世也罢,都让人看不清,想不透,弄不懂,参不悟。但即使这样,我们还是要逆流而上,我们仍要逆风飞翔,哪怕跌的再重,摔得再惨,也无怨无悔,也在所不惜。若要不枉此生,想要了无遗憾,那就得学会忍受,敢于忍受,而能忍常人所不能之忍,能做常人所不敢做之事,方有真胆色,方是真英雄。

而我眼中的简便是这样一个有毅力,有韧性,有骨气,有胆气,有豪气的女中豪杰!她虽然平凡却不甘于平庸,她虽然瘦小却不会显得弱小,她虽然自谦自逊,却不会自卑自惭。她虽然没有惊为天人的容颜,却拥有魅惑人心的气质,她虽然没有高不可攀的地位,却拥有高人一等的志气,她虽然没有打动人心的才气,却拥有令人折服的志气。这样一个自信自强,自尊自爱的女人,如何不会引人注目,深深迷恋?这样一个追求自由,追求平等的斗士,如何不叫人另眼相看,如何不叫人甘拜下风?

人人都很骄傲,人人都有傲气,任谁都不想被当作胆小鬼,都不想被贴上愚蠢的标签,所以,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为了彰显自己的情怀,为了追求自己的权力,为了寻求自己的爱情,简一直在努力着,奋斗着,追寻着,抗争着。而事实证明,简的努力没有白费,她的选择没有过错,最终她还是守住了自己的尊严,保住了自己的人格,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开始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真正的世界无限广阔,一个充满希望与忧烦,刺激与兴奋的天地等待着那些有胆识的人,去冒各种风险,追求人生的真谛。”我希望这句豪情壮语不要成为一种单纯的口号,更不要成为一种不以为然的笑谈,我更希望它能成为我们人生的格言,成为我们行事的准则,也能成为我们前进的勇气,奋斗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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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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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 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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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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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紧张万分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环游世界八十天》这本书后,有心跳加速,呼吸急促的感觉,又彷佛坐上了时光机,身历其境。书中的主角霍格,是一位非常富有、英俊的英国绅士,他勇于像不可能的事挑战,因此与朋友以一半的财产打赌 ─ 以八十天亲自环游世界一周,只为了向别人证明他能克服种.种困难,获得成功。

到世界各国旅游,应该是很轻松和新鲜的经验才对。为什么会紧张悬疑呢?因为故事发生在公元一八七二年,那时没有飞机,只能靠火车和轮船,有时会因气候或人为的因素而延误。因此这算是高难度的挑战呢!赌注有可能会面临破产,不但不能自在逍遥的玩,还得提高警觉,再加上被误认为是抢走银行巨款的大盗,随时都有可能被逮捕,真是雪上加霜啊!

当读到霍格一路上被刑警追捕,甚至被囚禁,我有一种莫明的感动,想起自己也有被误会的时候,眼泪就像忘了关紧的水龙头,不停的流下来,可谓感同身受。另外,我还从书上深深的体会到,世界上有成功的人,也有失败的人,他们的成功不在于财富,也不在于运气,而是在于努力的程度。霍格的成功就在于他凭着智慧、毅力和努力来克服所有的困难,他这种坚强的意志力,是值加大家学习的。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对霍格这个人勇于接受挑战的精神感到佩服。在一百多年前的交通并不发达,即使是现在先进的英国也是如此,最后还是以他的勇气和毅力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虽然他没有赢到金钱,但是他得到了一辈子最难忘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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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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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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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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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毕淑敏是本书的作者,她是一位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作家,《红处方》这本书是她的代表作之一,由现代出版社出版,出版后曾被“南方周末”评为该年度最具影响的十本数之一,并获得首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大奖。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她现实的笔触所深深震撼和吸引。这本书的故事主要发生在戒毒医院,主人公有善良的戒毒医生简方宁,作家沈若鱼,也有被欲望缠身的医院护士栗秋、孟妈以及丧心病狂的戒毒者,小说围绕他们讲述了一个关于欲望的陷阱。小说极具现实意义,警醒我们,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摆脱极度的欲望,有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读后感

书中欲望重重,戒毒医院的各色人物,大多都属于欲望的化身,其卑劣的行径 ,以及被欲望扭曲的灵魂让人毛骨悚然。庄羽是主要的人物之一,她美丽,她拥有完美的家庭和完美的婚姻,但却在空虚和寂寞的无尽欲望中,爱上了毒品带给她的快感,从而陷入了扭曲的人生里面。她与深爱她的丈夫支远因为吸毒而成为性亢奋者,在医院的公共病房公开地做爱;面对简方宁的美丽纯净,她陷入了极度的心理不平衡,最后也让戒毒医院的医生简方宁染上了毒瘾,两者同归于尽。有一位伟人说:“悲剧就是把美丽的东西撕碎给别人看。”这样的结局是让人想不到的,简方宁放弃了家庭,放弃了外面的美好世界,把一生都献给了戒毒病人和戒毒事业,可也却被自己全心全意对待的人如此伤害,也许是她太善良,也许是吸过毒的人都有一颗贪婪无止尽的心,包括贪婪美好的生命。在最后她用仅有的力气向人们呼喊:“世界上善良的人啊,请热爱生命”。在这个世界,我们彼此追求着能给自己带来幸福的感觉,但万万不能的是走上了邪道,追求变态的享受,最后欲望缠身,无法自拔。在戒毒医院这样的熔炉里,还有各色的贪婪角色,如护士中的狂人栗秋和孟妈,前者因为仰慕贵族气派和风范,费尽心思地将有身份的吸毒分子作为自己的结婚目标,把玩弄女性成瘾的吸毒病人的吸毒病人北凉当成翻身的救命稻草。因为她想:“住在这里的人,别看现在瘫软如鬼,真要戒了,就是另一番光景了。他们要么手狠心毒,要么道行广深,法力无边,要么树高根深,总是绝非等闲之辈”。后者装着慈善的外表在医院卖笑,却假公济私,靠充当住院介绍人牟取暴利,也偷医院的病人简历来掌握客源,以此自设戒毒诊所;还有混迹于戒毒医院的拜金者三大伯,轻车熟路地混进医院秘密贩卖毒品,赚不义之财;还有一位手持戒毒秘方的人秦炳,向医院索要重金失败后,便卖方求钱,将它转手让给外国人。

身处于学校这座象牙塔里的我,从书中感受了震撼。但在如今社会中,欲望也如90年般盛行,道德不断在沦陷,怨声载道,失去了自身的和谐及社会的和谐。作者对“欲”的描写,使得小说始终笼罩着悲凉的色彩。欲望让人在追求自我利益的时候使人间充满了苦难。毕淑敏开出的“红处方”意在警醒我们:“任意肆虐的欲望犹如毒品,在欲望控制下的幸福追求如同被毒品控制了一样,只是”伪幸福“,实际上是把自己引向地狱,追求幸福快乐的欲望不是罪恶,但必须控制在理智的范围,治”欲“犹如戒毒”。

所以别让欲望控制我们,多想想生命的意义,怀着对这个世界的爱,走完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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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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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战争和平》很舒服,不仅因为作者语言描写上的顺畅,更在于从这部作品中感受到了很多与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相契合的地方。从我自己看来,作品之所以有价值阅读,可能就在于作品能够给予显示以启示,无论这种启示是正面的借鉴还是反面的提醒。

皮埃尔和安德烈有过一场争吵,他觉得安德烈只是为自己活着实在难以理解,他在共济会的影响下,认为应该努力求得自身净化,为他人,爱邻人。从这里,隐约可以看到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修身养性,推己及人,忠恕之道甚至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书中关于战争的描写,也有很多和中国人体验相符的地方。尼古拉参战受伤之后,想到了家里的好,发出了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的疑问;安德烈也对自己参军作战的目的产生了怀疑:到底为谁作战?这样的一些思考在中国同样有过发展,中国人也有所谓“一将功成万古枯”的叹息,也有“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反思。甚至于书中多处可见的关于人民战争、游击战争十分纯洁和强烈的民族感情的描述,恍惚让人体会到了中华民族生死危机关头所发出的“救亡图存”的最强音。更有甚者,战争几近结束之时,面对军队大量的减员,书中竟然会有“剩下的全是菁华”的感叹,抑或是振奋人心,一扫颓气的激励,这种.种不能不让人想到长征结束后毛泽东对于中国红军的种.种描述。

这本书太多的地方能激起人关于我们所熟悉的中国历史、文化的联想。50、60年代的翻译文学已经内化在中国现代传统之中,不知道中国的读者们是否从这些翻译的经典中看到了我们久远的传统和不久前这个国家有几许相似的经历;甚至于再往年推,革命战争年代的人们读这本小说是不是从中汲取了很多可供中国革命学习的地方;再往后,80年代的人们热衷于读这些经典,比如说战争与和平,其中是否也唤起了人们对历史的回忆,并引发了对理想生活的追求?

“中国现代传统,也即20世纪中国文化传统和现在有什么关系?这其中是否还有一些可以作为精神传统滋养下一代?”从第一个问题看似很自然地过度到第二个问题,然而我不认为这样,甚至于如果把这两个问题过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会影响我们对第一个问题的思考。如果这么推理可能要好很多:影响20世纪中国文化传统的种.种因素中,集中到本次讨论的范围也即那些文学经典,是否还有很多值得今天的人借鉴学习的地方?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就要反思为什么包含了很多经典要素的作品在今天不能再引起今天人的广泛兴趣?当然可以我们可以说出很多诸如社会急速发展,诱惑越来越多之类的理由,但是对文化问题的反思可能并不能仅仅局限在对政治、经济问题的反思,文化本身可能就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战争与和平》这些经典之中发现一些我们以前没有发现的东西,从另外一个角度,就是能不能从现代的角度对这些经典进行再解读,重新发现或者重新认识一些对于我们有启示的东西。由此联想到近年来颇热的“国学热”,无论这种国学热是炒作出来的,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学热,既然这股热潮能够出现,就说明了社会上更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并且希望能从我们的传统中寻求解决之道。当然,有很多人会觉得这种国学热是在西方知识结构框架中对国学的解读,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所谓的国学。我觉得即使这样又有什么关系呢?即使我们不能摆脱全球资本主义化的趋势,我们同样能够重新发现我们自己的传统。推而广之,对于《战争与和平》这些曾经影响过我们或长久或短暂历史的作品,重新解读的意义也在此:发现延续的传统,构建新的传统。

再回到作品本身,从书中大段关于舞会的描写,对于人物心理的描写,对于景物场景的描写,很明显的显示出托尔斯泰在这方面写作的得心应手。在读刺猬与狐狸之前,虽然觉得书中大段所谓传教式般的议论很是枯燥难读,但并不觉得这是此书的败笔,甚至觉得是自己素养不够,才导致不能理解提升作品档次的“精华部分”。当时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13日上课的早上还特地将第四册最后关于历史的探讨重新细读了一遍。由于水平的局限,并不能发现其被贬低的原因。单从表面来讲,托尔斯泰舍长就短,显然有他自己的思考,而这种思考很明显与作者的危机意识紧密相连。这一点可能跟鲁迅等文人颇为相似。张承志在《鲁迅路口》的散文中,认为鲁迅不走“纯粹的文学道路”的愿意在于鲁迅的“良知”。张的观点有偏颇的地方,但是还是很清晰的表达了鲁迅以及鲁迅之后的一大段时期,社会需要思想,中国需要思想。

《战争与和平》在中国的流行,其中应该也有这方面的因素。毛时代的人人都可能成为哲学家,这时间的人当然需要思想,于是《战争与和平》流行;从一些80年代的回忆文章特别是对于80年代大学生活的回忆文章里,很容易发现有过一段诗意的时间,结诗社、读尼采等等,对独立思想的追求,于是《战争与和平》流行。90年代之后,人们不再需要诗了,好像独立思考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于是通俗的文学取代了经典,也就是课上所说的,突然发现现在的人不读“《战争与和平》”了。从这个角度来讲,对这类文学作品的重新解读,发现延续的传统,构建新的传统,或许还有对社会重新启蒙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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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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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超人气华语作家、影视制作人桐华20xx最新梦幻爱情小说。这是小编阅读《那片星空,那片海》之后的心得感悟,欢迎大家阅读借鉴,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本栏目。

吴居蓝说:“我很清楚,奉献的一方需要勇气,接受奉献的一方更需要勇气!对不起!”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人鱼和人恋爱就要付出常人不能想象的代价,这让我想起了安徒生的《海的女儿》,美人鱼为了和王子在一起,用美妙的声音换取变成人的机会,但王子不爱美人鱼,可是沈螺爱吴居蓝。

这是我最近看的一本书—《那片星空,那片海》,是桐华20xx年最新梦幻爱情小说。桐华的小说我看的不多,但也断断续续看了《半暖时光》、《云中歌》、《曾许诺》。知道桐华还是电视剧《步步惊心》的时候,若曦与四爷相爱,但最终没有走到一起。桐华的文字很细腻柔滑,成全了女人们对爱情最初、最纯粹的幻想,但又贯穿着一种悲伤。

收到《那片星空,那片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封面深深的吸引住了,波澜的大海上漂浮着许愿瓶,许愿瓶里有月光下的小岛,布满星星的天空,这一切都很梦幻。梦幻的场景下总会有爱情出现的,不是吗?再加上开篇楔子所配的图仿佛让童话故事再现,而男子和死神的对话,更是激发了对故事的期盼,这一切都为了后面人鱼的出现做了铺垫。

沈螺认为,像她这样经历过父母离异,父母分别重组家庭,让她对“流浪”和“神秘”没有一丝幻想,甚至于做好了单身的准备。即使结婚,也是要稳定、坚实、可靠。她的理智让她认为不可能会喜欢上吴居蓝这样没有根,没有家,什么都没有的神秘男人。

爱情有好多种,有一见钟情,有日久生情。我想,沈螺和吴居蓝就是后者这样的爱情。或许最初的吴居蓝是有目的的来接近沈螺。当初死神告诉他,只有用你真心换取她的心,让少女放弃生命,把灵魂奉献给他。或许沈螺一开始是拒绝的,试着用温和的方式疏远吴居蓝,发工资、说话用礼貌语、避免两个人在同一个空间。但当爱情来临的时候,挡也挡不住。即使沈螺知道了吴居蓝的人鱼身份,但沈螺还是爱上了吴居蓝,她的坚持,一次次的融化了吴居蓝的心。

还有一种爱情是单恋,就像周不闻对沈螺。虽然周不闻说“小螺,我回来了。”一句平淡的话,但里面的艰难他们都明白。爱上了吴居蓝的沈螺,当然没有办法接受周不闻。真正的爱情,不就是不一定要拥有相爱的人,而是让爱的人幸福吗。而周不闻的所作所为虽然有被逼的成分,但我还是鄙视他的,爱的那么不光明正大。

故事的结局还是很美好的,沈螺和吴居蓝有情人终成眷属,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人和人鱼之间的爱情注定艰难,就如同鲜花和荆棘同在一样,爱并痛着。

爱情是世界上最神奇的巫术,它能让无私者自私,勇敢者怯懦,善良者贪婪,愚钝者狡猾。因为爱情,沈螺选择了活下去;因为爱情,吴居蓝也选择了让沈螺活下去。即使以后吴居蓝会离开沈螺,但能拥有美丽的爱情,这一生足矣。

爱情的真谛就是,用你的心去换她的心,真心对待他人,就会收获爱情。

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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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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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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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苦儿流浪记》读后感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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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小说围绕着雷米的命运,展开了富有传奇性的情节,揭露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一些冷酷无情的现象,是反映19世纪法国生活的一面镜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后感,欢迎阅读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苦儿流浪记》。作者埃克多 · 马洛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苦儿流浪记》是 19 世纪情节剧小说的代表作品。故事以跌宕起伏的悬念、生动离奇的情节讲述了一个弃儿 —— 雷米的流浪经历,塑造了一个意志坚强、有坚定信念的少年形象,读来让人情不自禁地为他遭遇的苦难流泪,并被他不屈不饶的性格深深打动。

《苦儿流浪记》让我读了第一遍还想读第二遍,小说处处充满了人性美、人情美、人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都蕴涵着深厚的人情味。小说的开头就是可爱的雷米在善良的养母家过着宁静的生活。虽然是养母,但这个妈妈却把雷米当成是自己的孩子,对他付出了全部的爱。当她发现雷米被狠心的丈夫卖掉时,发疯似地寻找,却再也没见到雷米。雷米虽然过着和师傅的流浪生活,却没有怨天尤人,因为有一股力量在支撑着他,使他没有因为眼前的困苦放弃了自己。和这位历尽艰苦的小主人公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地幸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是父母心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无一天不享受着天伦之乐。而雷米呢?他小小年纪,父母就不在身边,还要跟着师傅到处卖艺,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我们的年纪和他相仿,却不知道珍惜眼前的幸福,成绩不好怨父母,身体不适怨父母,心情不悦怨父母,难道这就是我们新世纪的小主人该做的吗?

雷米的师傅维泰利斯对雷米的爱是一种深沉的爱。他教育雷米坚强地面对苦难,用自己的行动让他知道怎么样才是“一个伟大的人”,师傅在雷米失意的时候鼓励他,教他认字、读书、唱歌,带领他游历各地;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师傅把食物和温暖给了雷米,自己却在饥饿、疲惫和严寒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再看生活中,我们常常“小肚鸡肠”、“无理取闹”,其实遇到事情的时候,站在别人的立场进行换位思考,是一种明智的做法,不要为了一件小事闹得不可开交,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的道理,要看我们怎么去理解。就如那些不幸的人,在悲剧发生后,有的擦干眼泪,重新微笑面对生活,有的则永远沉浸在伤痛当中不能自拔。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再怎么伤心流泪也改变不了现状,何苦那么伤心呢?还不如换一种姿态乐观地面对未来,多笑,开心地度过一辈子。

《苦儿流浪记》让我领悟了人间亲情的真谛,让我有种自我幸运的感受。这本书真的不错,有空可以看看!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通过读《苦儿流浪记》,让我深有体会,也给现在的孩子们上了一课。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洪流的社会,重现了以前的先人们曾经的苦难日子,这是当今社会的孩子不曾经历的。

对照现在的孩子,吃穿不愁,享乐在前,接受一次心灵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如今的孩子爱攀比、追时尚、吃不得苦、受不了罪、忍不了委屈,个性太强,这不是靠一本书或一次感恩教育就能改变的,需要家校紧密合作,社会配合,大家共同努力,加上孩子自身的毅力、努力、天分、教育、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才能成功。

我觉得这些书应该家长先看,然后孩子看,这样就可以在孩子看时,结合社会现实和自己的经历给孩子适时讲解教育,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效果会更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结合这本书,主人公从小到大历经苦难,他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听凭命运的安排,最后终于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教育了大家,只要努力拼搏,最终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通过读这本书,给了我们父子重新的认识,特别是对孩子起到了教育作用,明白了幸福的来之不易,更加体谅父母,善待人生,感恩社会。

通过读《苦儿流浪记》,让我深有体会,也给现在的孩子们上了一课。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洪流的社会,重现了以前的先人们曾经的苦难日子,这是当今社会的孩子不曾经历的。

对照现在的孩子,吃穿不愁,享乐在前,接受一次心灵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如今的孩子爱攀比、追时尚、吃不得苦、受不了罪、忍不了委屈,个性太强,这不是靠一本书或一次感恩教育就能改变的,需要家校紧密合作,社会配合,大家共同努力,加上孩子自身的毅力、努力、天分、教育、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才能成功。

我觉得这些书应该家长先看,然后孩子看,这样就可以在孩子看时,结合社会现实和自己的经历给孩子适时讲解教育,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效果会更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结合这本书,主人公从小到大历经苦难,他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听凭命运的安排,最后终于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教育了大家,只要努力拼搏,最终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通过读这本书,给了我们父子重新的认识,特别是对孩子起到了教育作用,明白了幸福的来之不易,更加体谅父母,善待人生,感恩社会。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午后,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杯红茶,伴着阵阵雨声,翻开《苦儿流浪记》,也许更能体会到这本书的意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妇收养并且抚养长大。他天真善良,在慈爱的养母的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而宁静的生活。但风云乍起,他像一头牲口似的被卖到了陌生的人那里——一位有着神秘身世的流浪艺人,从此踏上朝天大路,常年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相亲相爱,情同手足,他们一行靠杂耍为生,路途中风餐露宿,险象环生……最后终于获得了幸福。文中的雷米令我敬佩,他的孝心,他的勇敢,他的不屈不饶的精神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

文中曾有这样一段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了学习,雷米的口袋里常常都装满了小木块,树荫下,石子堆上,草坪上或路上,都是他们的课堂。雷米当时刚被卖掉,和师傅在一起,这样的遭遇,对雷米来说是落在头上的沉重、致命的打击,可他并没有被打到,而是努力地开始学习,几个星期,几个月,每天都在努力,都在坚持,我看到了他的不屈不饶。

“雷米认为150法郎要买一头奶牛有可能不够,他还想多挣点,买头漂亮的奶牛,让巴伯兰妈妈高兴。”此时的雷米拥有150法郎,可他想的却不是自己去享受,而是要为抚养他长大的养母买一头奶牛,让她高兴,而他自己每天吃的缺不过是普通的面。从这里,我看到了雷米的知恩图报。

相比之下,我便感到十分羞愧,我缺少的就是那种不屈不饶的精神。记得四年级时候的一节美术课,老师让我们自由创作。我苦苦思索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点子,我决定画一座小巧玲珑的带翅膀的房子,有人一样的眼睛、鼻子和嘴。正当我开始画的时候,别的部分都画好了,就差一双天使的翅膀,我怎么也画不好,要么偏小,要么不好看,最后,我放弃了,在该画翅膀的地方画了一双手,但那幅画并没有成功。我总拿时间不够做借口,可我自己心里清楚,如果我有不屈不饶的精神,再多去尝试,多去想的话,绝对可以制造出更好的效果。

相比之下,我缺少的就是那份永记心头的孝心。有一次,是妈妈的生日,那天正好是考试的前一天,我忙得忘记了妈妈的生日,知道放学的时候,我才想起来,就连忙在小店里挑了一张贺卡,匆匆写上祝词,边回家了,晚餐中,每道菜都那么可口,那都是妈妈花尽心思做的,最后,我们向妈妈送礼物,当妈妈接过我的礼物时,我看出妈妈并不高兴,以前,没一次妈妈过生日,我再忙也会为她亲手制作贺卡,可这次我却忘记了,我并没有向雷米那样把爱永远的记在心头。

生活中,难免会有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有不屈不饶的精神,勇敢无畏的毅力就一定会成功!但也绝不能忘记那份孝心!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之前并不太明白的道理而且也改变了之前对社会的整体看法。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雷米本来悲惨的生活因一次偶然的事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的坎坷人生的故事。

雷米曾经那悲惨又曲折的经历我没有体验过也不清楚生活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想逃避这样的生活但似乎总有一种这样的力量告诉自己不要总想着躲避困难,只有迎接困难、并且凭自己的力量去战胜困难,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但在自身命运的捉弄下 ,雷米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地忍受,并且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生活,这种精神令我在讶异的同时又有种惭愧感,但最多的还是对雷米那种对生活的执着精神所产生的深深的敬佩感。

曾经很天真的认为19世纪的法国并没有什么苦难或者什么别人不为人知的残酷事情更没有像美国那样的残酷的奴隶制,但是事实证明我完全错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对19世纪的法国完全不熟悉。读了这本书并且上网查了资料后才知道那时的法国正处于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第三共和国后的第三年,也是羽翼已丰的资产阶级准备实现工业化的前夕。并且作者埃克多·马洛写的正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最具象征意义的背景,农村破产、童工数量的逐渐增多、劳动人民恶劣的工作条件等诸如此类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悲惨事件。但是虽然现在已经好很多多了,但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令人叹息的事件。

也或许只是我的无知,也或许只是我没有见识。现在正在思索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是人却偏偏每个人的差别却如此之大?那些人为什么可以如此残酷?难道那些人的心都是铁做的吗?不管是谁,只要是自己厌烦或者嫉妒的人都要收到所谓的报复吗?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怪,不喜欢大家好好相处处其乐融融的团结在一起,偏要走一些一般人不走的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次会看到这样的事件,什么今天这个儿子杀了自己的父母啦,什么昨天某某官员又受贿啦,再来个多少天以前某某人去银行大抢特抢啦……这些事件不知道看了又多少遍了,但是确定的一点是我们已经麻木了,再看到这些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最多说几句“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这些被杀害而蒙冤死去的人真是令人痛心啊。”等等。可是就算有人想改变这样的现状,也已经奈何他们不了了吧?如果不是现在还有总统,警察之类的帮助人们走向正路的辛苦人们的话,这个时代还会这么混乱吗?或许会比以前好但也可能会使社会风气更加败坏。我不希望这个世界要变得多美好因为我知道如果凡事都跟自己想的一样那或许就不叫人生了吧!我只是真诚的希望每个人包括我能尽量每天都做一些小小的好事,能让这个世界的爱再多一点,再温暖一点。那我相信没个人都会幸福吧。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不仅是在面对困难时的又想要战胜的勇气,更多的是希望这个世界再温暖一点。而雷米的精神则是只得我们每个人去敬佩效仿的。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书,它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净化了我的灵魂,激励了我的意志。对于我来说,它是一本不朽的书籍!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说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讲的是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因生活所迫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维泰利斯。之后,一路上,雷米就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我喜欢雷米的坚强;喜欢养母的慈爱;喜欢维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欢米利根夫人的爱子;喜欢马西亚的乐观;喜欢······同时,我又讨厌詹姆士·米利根的爱财胜过亲情;讨厌巴伯兰的狠心;讨厌······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艰难日子,他的师傅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被冻死后,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带着伙伴玛西娅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头继续卖艺,并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知识。他为了给养母巴伯兰买一头最好的奶牛,在街头卖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个很有钱家的少爷,米根是他真正的母亲,他的叔叔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把他偷出来仍在法国街头,被巴伯兰妈妈捡了去养活到六岁就租给了街头卖艺的师傅,开始了街头流浪生活,最后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真正的母亲。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雷米对比一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头卖艺,手都被冻僵了,还在街头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宽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里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假如雷米在我们的街头卖艺,我一定把他请进家,让他和伙伴玛西娅、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炉旁,手不被冻僵,身子暖合起来,吃着美味佳肴,然后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买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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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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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一本家喻户晓的世界名着。

鲁滨逊,他在荒无人烟的岛上独自生活了了20xx年!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可见鲁宾逊是那么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他还是一个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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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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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哥哥借给我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如获至宝,立即就看起来了。

这里面主要是神探福尔摩斯如何破案的。他破案的时候非常仔细,从每一个脚印,每一个手印,每一个指纹等地方进行仔细的观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他对男尸的身上进行了,甚至对屋外的小路也进行了搜索,而且还问了周围的一些人,将屋子里的边边角角都搜索到了。最后,他不一会儿就破了案,虽然他因为在观察的时候用的时间比较长,但这让他在破案的时候有了更好的事情来想象。

这本书主要都是讲了福尔摩斯如何探案的,讲了福尔摩斯的严谨态度。我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仔细认真的人,但有时候他却有些骄傲和自以为是。由于这本书太厚了,我只读了一点点,所以等以后我再接着给大家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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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卡耐基人际关系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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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卡内基沟通与人际关系》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帮助你解决你最大的问題:如何与工作、生活中的人相处得更好,并能影响他们。”

1937年此书出版时,就是用以上这段话开始的,当时一般人认为这是本有用的书,但销售量不会好,故一开始只印了五千本,但一夜之间这《卡内基沟通与人际关系》就轰动全美国,很快就传遍世界,成为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书之一,几乎每种文字的翻译本都有了。

如何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现在这类书可以说太多了,但是鲜有卡内基这样的常青树。因为他们违背了一个基本原则:真诚地关心他人。甚至很多用卡内基图书做培训材料的机构也是把读者当傻瓜,看哪,我比你聪明,让我来教教你。

卡内基讲故事的方式很容易学到,卡内基的基本原则可并不容易学到。

夏天的时候,我常到缅因州一带钓鱼。我个人很喜欢吃鲜奶油草莓,但是为了某种奇怪的理由,我想鱼儿宁愿吃虫。所以当我钓鱼的时候,我想的不是自己要的,而是鱼儿要什么。我没有用鲜奶油草莓当钓饵,而是用虫或蚱蜢,然后我便可以向鱼儿说:“你们要不要尝尝看?”

这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首相劳埃德·乔治的做法。有人问他许多战时领袖,像威尔逊、奥兰多和克里蒙梭,都逐渐在人们心中褪色,他如何仍能位居要津?乔治回答:如果一定要归诸一个原因的话那就是,你得看什么鱼,用什么饵。

为什么要提到我们的需要?那是多么幼稚、荒唐。不错,你注意的当然是自身的需要,但除了你自己,没有人对此感兴趣了。我们也正和你一样只注意自己的需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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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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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超酷天使大肚子爸》。无论是它的书名,还是它的内容,都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中有一个叫蕾克的男生,这个名字好像就在预示着他将会有一窝的小姑娘。果不其然,他先先后后都得到了四个女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小晴歌。四个小姑娘都特别喜欢她们的爸爸。但是,爸爸有的时候固执起来,也像是一块大石头啊:他知道,这四个小姑娘并不是属于他的,于是,把她们一个一个地送走,连最后留下来的饭团,也因为生病,永远地离开了她的大肚子爸爸。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了许久。开始读时,我真的很羡慕那四个小姑娘,她们的大肚子爸爸多好玩啊!可是,看到后面,看到大肚子爸爸那严厉的一面,我恍然大悟:其实,大肚子爸爸和我的爸爸是一样的啊!他们的爱,有一个共同点:不是溺爱,是严厉的爱!一件事,如果我做对了,爸爸会奖励我,也会鼓励我;如果我做错了,爸爸会批评我,但不会惩罚我,而是告诉我怎样把这件事做对。这样的爱,虽然有的时候会让我不服气,甚至哭闹,可这样的确是正确的,不是吗?

想想看,如果自己的父母天天把自己视为掌上明珠,要什么给什么,反而好心办坏事:长大后,每个人都靠着自己坚强、不服输的性格走向成功之路;而那些从小被父母宠爱的人,只能蜷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默默无闻,没有勇气去承认自己。

现在,听听父母的教诲,能使你一生受益的。记住,不管是对还是错,父母永远都是为我们好的,即使他们受到伤害,也会好好地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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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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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听到丰子恺这个名字还是在初中的时候,老师拿了一幅他的漫画给我们看,画的什么现在不记得了,但还记得确实很幽默。所以在图书馆看见这个名字就毫不犹豫的借下来了,虽然我明白自己不是很爱看散文。印象中的散文就是描写各种各样的景色,高中时有一次老师布置写散文,我已经尽量在写景色了,可老师还是觉得写景色的篇幅太少,一直对只是写景的文章比较“敬畏”。可晚上回宿舍看了几篇以后才知道,原来散文可以这么有趣!

每一篇文章的出发点都是那么的“小”,而由每件小事引发的感想都是我们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或是每个人都会有共鸣的。这样的小事有很多,比如说朋友没有帮一位素不相识的老太太搬东西,家里的花猫、养过的大白鹅、有凹陷的椅子甚至是几枝扁豆杆都可以写进文章里,那都是人们平日里都能见到的东西,很平常,可在丰子恺的眼里他们似乎都有了存在的意义,有了优缺点或是与社会上的某些现象有关。而有的东西,你只要仔细的观察了,都会发现他有趣的地方。吃瓜子也可以写出很长篇幅的文章来,我倒是从上面学到了一种新的吃法,不过还没尝试过呢!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他作为一个父亲写的关于儿女们的文章。他觉得大人们的生活和孩子们“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比起来是“变态的,病的,残疾的”,“天地间最健全的心眼,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时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的见到。我比起他们来,真的心眼已经被世智尘劳所蒙蔽,所斫丧,是一个可怜的残废者了”。字里行间都能看到他对孩子们的爱,有趣的是描写夏天他们父子们吃西瓜的场景,每个孩子吃西瓜时的满足感表现的都不一样最小的孩子是笑嘻嘻摇摆着身子,一边嚼西瓜,一边发出像花猫偷食的时候发出的声音,引起了大一点的孩子的共鸣,于是他发表了他的诗:“瞻瞻吃西瓜,宝姐姐吃西瓜,软软吃西瓜,阿韦吃西瓜”,然后又引发了更大的孩子们的散文、数学的兴味。想想这都是一群多么可爱的小孩啊,也只有爱他们的父母才能如此细致的观察他们。都说父爱深沉,其实也是很强烈的,只是一般的没有表现,而丰子恺在文章里舒缓的表达着强烈的父爱。

还有很多篇幅是用来祭奠缘缘堂的,那是丰子恺的住所,是他自己一点点设计、规划捡起来的,付诸了很多的心血,所以当知道那里被日本人炸了以后非常悲伤。缘缘堂在他的眼中完全是一个有血有肉、有自己独特个性的人,春夏秋冬的各有一番风景,那样带着感情的描写让向来不爱看风景描写的我都认认真真的看下去了。还有丰子恺带着一家老小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逃难的经历,让我了解了那个时代人们的生活是那么战战兢兢,他们路上也碰见了一些唯利是图、坑害别人的人,其实他们也就只是想活下去,每个人就算他坏也是有原因的,他坏也不可能是彻底、完完全全的坏。我无法想象如果自己是个一家之主,在那么动乱的年代肩负一家人的性命,要怎么去处理所有的事情,这可能就是男人的责任吧,要有一颗多么强大的心!

我现在知道南方人过年真的和北方很不一样,一样的还是繁杂的过年程序,哪天该干哪些事都明明白白。不过现在每年过年都越过越没意思了,是因为我们长大了还是因为那些传统就在我们长大的短短二十来年就消失殆尽了那么多?!

真的没有想到自己能把一本散文集每篇文章都看了,是佩服丰子恺还是佩服自己呢!呵呵,看完一整本书就是有满足感。看完散文集让我觉得生活更加有趣了,就像他描写了一只鹅,甚至让我有了自己也养上一只的冲动。看完书,有时不经意的想到一两个小细节,也会微微一笑。看来散文这东西和谈恋爱一样,也能留下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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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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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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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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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说来也真惭愧,都初三了,四大名着只读了其中的一部《水浒传》,一部充满战争、血腥的小说,但还是蛮容易理解的。人人都说《红楼梦》是四部名着中最难理解的,我觉得一本书只要用心去读,花时间去读,怎么会不理解呢?我一定要试试。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主角,人们常用一些“体弱多病”、“瘦骨如柴”、“病怏怏”的这类词来形容她,也确实如此。我也觉得这个人像一根枯草,被风吹一下就会倒。但当我看了《黛玉葬花》,我觉得自己错了。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不只是一个脆弱无力的美女,只读了《红楼梦》的冰山一角,我却感受到她是一个诗化了的奇女,她的《葬花词》打动了多少读者的心,我越来越被她吸引。她作的每一句词,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充满了她真实的内心情感。即使是一草一水,一山一石这些平凡的景物,她都能展开丰富的想象,与自己的命运联想在一起,感人肺腑。

感觉她就是周敦颐笔下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清莲。尤其是从她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出了她高洁的情志和坚贞不阿的精神。

感觉她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中的其中一员,是与陶渊明志同道合的一类人。对“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十分向往、追求的人。特别是那句“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总感觉她又像刘禹锡一样有着“可以调素琴,阅金经”的这种高雅情操。据说她住的地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但我觉得这与她的性格也是十分相符的。

此时,我感觉她与诗是一体的,是诗展示了她的迷人光辉,是诗抒发了她的悲伤,是诗发泄了她的愤懑,是诗使她表现出了超凡脱俗。

林黛玉悲惨的身世让我感动,娇美的姿容让我羡慕,多病的身体让我怜惜,横溢的才华令我折服,我陶醉于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可惜天妒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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