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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注销协议最新20篇

股权挂牌转让市场会员合同H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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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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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广东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广州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广东有限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广东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广东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广东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广东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广东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广东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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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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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即每1%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为50%。

第九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⑴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八条执行;

⑵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股权期权激励规定》发生冲突,以《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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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板股权激励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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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_____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业绩增长并使公司员工能够共享公司进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公司按照以下方案建立股权_____制度,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列示于下:

本股权_____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全体在职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他经董事长提名的公司员工,但_____董事不包括在内。

一、股权_____的载体

拟新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用于获得、持有、出售、运作用于股权_____的股份。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全部_____对象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该有限合伙仅作为实现本股权_____计划而设立,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二、_____对象的确定

1、_____对象及其获授的股份价格及数量上限由董事长提议并报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确定。

2、_____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全体在职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他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提名的员工。

3、_____对象应当每年确定________次,每次确定的_____对象不超过________名,所有被记载为有限合伙人的_____对象在同时期一共不得超过________名。

4、与公司有全职劳动关系的_____对象从公司离职(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即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全职劳动关系时,丧失股权_____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权的_____股份应当按照其购买股份的股款金额按照其持有时间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出售给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其他非与公司具有全职劳动关系的_____对象如欲放弃未行权的_____股份时,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权的_____股份应当按照其购买股份的股款金额按照其持有时间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出售给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三、_____股份的来源及数量

1、_____股份自于公司向有限合伙定向增发。

2、_____股份数量:总计为_____股,为公司现有全部已发行股份的_____%。

3、_____股份价格:人民币_____元/股。

4、_____股份的性质为:限制性股份,具体表现为:自获授之日起_____年内不得出售。

5、用于_____的股份与其他股份享有同等权利义务。

四、有限合伙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合伙人认购_____股份的资金应当自行筹措,公司不得向其提供资金,亦不得对其融资提供担保。

2、鉴于在本股权_____计划实施的前几年_____对象获授的股份数量小于有限合伙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量,而授予_____对象部分以外的股份由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代持,该部分资金暂时亦由普通合伙人代垫,待后续_____对象确定后,由普通合伙人释放(转让)其获授部分的股份。

五、_____股份的行权

1、_____股份限售期过后,持有股份的_____对象可以通知有限合伙企业行权,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售记载于其名下的股份,_____对象每次申请出售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________分之________。

2、行权申请提交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行权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的第________个交易日,行权价格为上________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3、有限合伙将_____对象要求行权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售后所得的资金应当在到账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分配给_____对象。

六、股权_____计划的变更、中止、终止

1、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_____计划。但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已经授予_____对象的股份。

2、公司遇到法定情形,可以暂时中止或终止股权_____计划。

3、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上释放完毕时,本股权_____计划终止。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亦可向有限合伙另行增发股份用于股权_____。

七、股权_____计划的实施部门

1、本股权_____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2、本股权_____计划的解释、实施权由公司董事会享有。

3、本计划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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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地产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3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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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是在 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甲方有意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

2、乙方是在 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丰富的项目施工建设经验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经验和商业资源,乙方亦有意与甲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城市法规条例的规定,商定以“项目合作开发、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开展合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方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概况

1.1本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位于 市 区,东至 路,南至 路,西至 路,北至 路,占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约 亩),土地性质用途为 ,规划设计指标为: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宗地的位置、面积、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附件1。

1.1.2甲方公司于 年 月 日与 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获取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证号为: ,发证日期为 ),目前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概念性设计批复、 等报建文件。

1.1.3本项目土地现状: 。

1.2甲方公司概况

1.2.1甲方公司合法成立并至今合法存续,已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等所有证件合法有效;

1.2.2甲方合法拥有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权,并已交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印花税、土地交易费、土地使用 税等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1.2.3甲方除披露的债务外,不存在任何应支付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应支付的欠缴税务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任何费用;甲方已完成最近一年的税务清缴审计手续;

1.2.4甲方不存在利用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对外担保(包括为股东担保)以及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限制权力等情形。

1.3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合作的项目暂定为“ ”,规划建设内容为:如集百货MALL、SOHO、写字楼、民族特色商业街、精品住宅、酒店、高档居住小区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此处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计容的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制定。

第二条 合作的先决条件

2.1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方同意在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后签署正式合同,具体如下:

2.1.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甲方公司和项目进行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甲方予以协助全力配合,并同意将乙方对调查报告满意(以调查报告的结论与甲方披露相符作为满意的标准)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

2.1.2甲方出具政府相关文件证明本项目地块不存在被当地国土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或因此被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收回的风险。

2.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乙方调整过的总平面图及相关图纸向规划部门报批并获得批准,并同意将此批复的取得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如项目已获取总规批复乙方认为需要调整时本条款适用)(如有其它先决条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

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在先决条件达成后,乙方成为甲方公司新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的股权(根据谈判确定乙方股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实现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3.2甲、乙双方以项目开发作为合作平台,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品牌、筹措建设资金、负责运营管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3.3甲、乙双方在项目获取及项目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为双方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股权转让

4.1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并合作先决条件达成之日,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 %的股权,甲方持有 49 %的股权。

若股权转让因国家相关部门规定需要评估产生的溢价而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4.2甲、乙双方按照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要求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体现前述内容的新章程等股权、管理人员、章程变更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提交各自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后由甲、乙双方提交工商部门办理股权、管理人员及章程的变更登记。

第五条 项目的设计和开发建设

5.1乙方负责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和开发建设,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完成开发建设、产品销售等各项工作且有知情权。当乙方确有重大过错给项目造成巨大损失的,甲方才可采取合法措施。

5.2本项目设计和开发建设、销售期间,甲方应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总规报批及项目配套费减免、项目税费等优惠政策等手续,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的报批工作。双方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3公司应在项目获取第一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年内竣工完成整个项目,如遇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化、项目所在地因气候出现超常规天气无法施工造成工期拖延的,则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项目延期的责任。

5.4项目户型设计、总平面设计等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由乙方和甲方讨论同意后进行正式设计。方案设计由甲方负责报批,乙方配合。各类产品售价参照项目周边同类产品价格并考虑本项目实际优势后,住宅销售均价不低于周边同类产品价格,报甲方备案,如果该价格确实偏高导致销售困难时可由双方共同商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商业及其他类型产品价格根据开盘时市场情况由双方商定后进行定价。

5.5为保障规划的合理性及竣工顺利交房入住,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工程由乙方指定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建设,工程总包价按定额拦标价上浮5%计算。具体内容由双方项目公司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予以明确。

第八条 项目销售

8.1 项目的销售由乙方负责指派专业营销机构负责,项目涉及到营销宣传推广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支付;销售佣金参照市场标准按总销售产值的2.5%结算。

第九条 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融资及财务安排

9.1双方约定: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由乙方负责投入,乙方所投入成本按工程总造价计算;项目报建、营销基本工具(包括售楼部、样板房等)由甲方负责投入,除此之外,甲方所投入成本按地价人民币200万元/亩计算;其他成本双方按股权比例分摊。

9.2双方约定:项目预售款项优先确保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项目销售工作由乙方负责;若遇项目销售资金回笼受阻,甲方同意乙方以项目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融资,以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由于项目融资产生的财务成本,列入项目成本。

9.3甲、乙双方应努力使本合作项目在合法前提下达到税务筹划最优化,具体实施方案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处理。

第十条 项目销售及利润分配

10.1双方同意,本项目预售后获取的销售收入,先扣除公司项目应支付的开发建设费用、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到期银行贷款本息和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预征税费并预留必要的开发建设费用,项目销售回款达到90%并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公司项目依法形成的利润,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若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至项目开发结束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另行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1.2 若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至项目开发结束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没有履行项目建设开发之义务导致项目无限期停工或项目开发失败的情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2.2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当地仲裁机构,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6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证照、财务资料等所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3.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联系方式: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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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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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如下文所定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被投资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债权的公司。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工商变更登记,指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变更应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任何前置审批、备案、会商程序(如有)。

关联人,指就任何人而言,是指(i)被该人控制,(ii)控制该人,或(iii)与该人一起受他人共同控制的任何自然人、公司、商业企业、合伙企业、联合企业或其它商业实体。为避免歧义,控制是指对被控制方持有50%及以上的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能实质性控制被控制方之经营决策。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xx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流动性投资,指存放银行、购买国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或其他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总额,指全体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守约合伙人,指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记录的合伙人。

托管人,指受有限合伙企业委托,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托管的商业银行。

托管账户,指有限合伙企业在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

违约合伙人,指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及/或其他义务的合伙人。 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的股权/债权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

项目退出,指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对某个被投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全体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登记册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登记册,定义见第2.5.3 条。

有限合伙费用,指根据本协议第六条应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开支。 财产份额,指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

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原始投资成本,是指有限合伙企业对特定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即相关投资协议及其修正案(如有)载明的金额。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 设立依据

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2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2.2.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长江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文简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2.3 主要经营场所

2.3.1 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大道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7期B26栋3层1、2。

2.3.2 普通合伙人可视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但应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2.4 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4.1 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从事股权/债权投资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4.2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投资管理与相关咨询服务。

2.5 合伙人

2.5.1 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共50人,其中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49人。

2.5.2 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场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大道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7期B26栋3层1、2号。

2.5.3 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的名称及住所见附件一所示。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如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合伙人登记册中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普通合伙人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如有限合伙人发生变化,附件一应作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全体合伙人确认,当普通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变更合伙人登记册并通知全体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权益、责任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为准,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进程对抗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2.5.4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最多为四十九名。

2.6 合伙期限

2.6.1 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2+2年(两年之后即可自由赎回,或选择继续持有两年)。

2.6.2 各合伙人确认,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5年,成立之日起5年内为投资期。

第三条 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制

3.1 出资方式

3.1.1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3.2 认缴出资额

3.2.1 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低认缴额为100万。

3.2.2 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及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附件一所示。

3.3 出资缴付

3.3.1 各合伙人的出资在正式签署本合伙协议后,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一次性缴付。

3.3.2 出资

(1) 本协议签订后,普通合伙人应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书,该缴付出资通知书应至少提前三日发出,列明该合伙人应缴付的出资应缴付金额和出资付款日。各合伙人应于出资付款日或之前,将缴付出资通知书上载明其应缴付的出资全额支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账户。

(2) 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并同意,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在出 6

资付款日或之前缴清全部出资,应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利息,直至其将应缴金额缴齐。若任何有限合伙人逾期达十日仍未缴清全部出资及逾期出资利息的,该有限合伙人即被强制退伙,强制退伙生效日为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向其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之日。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当发生前述情形时,由普通合伙人向该违约有限合伙人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并通知全体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应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该等逾期出资利息和违约金计入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

(3) 在有限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情形下,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守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自行选择一位或多位守约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该违约合伙人的出资承诺,或者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尤其是不影响强制退伙的效力,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自强制退伙生效日(即首期出资付款日之次日)即丧失合伙人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强制退伙无效。

第四条 合伙人

4.1 有限合伙人

4.1.1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7

4.1.2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1.3 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为避免歧义,前述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

(1)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 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 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 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 依法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4.1.4 对于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议的事项或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获得授权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限合伙人拒绝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普通合伙人应向其发出催告通知。有限合伙人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仍拒绝签署的,普通合伙人依本条款获得授权代表全体合伙人强制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有限合伙人被强制退伙的相关事宜按本协议第13.1条之规定处理。全体合伙人确认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自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之日生效、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定的事项自普通合伙人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并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不受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进程的影响。

4.2 普通合伙人

4.2.1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3 身份转换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第五条 合伙事务执行

5.1 合伙事务执行

5.1.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5.2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5.2.1 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 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

(2) 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5.2.2 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选择普通合伙人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同意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可撤销地行使并承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部权力义务。

5.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5.3.1 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决策、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 管理、维持和处分有限合伙企业资产;

(3)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为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4) 采取有限合伙企业维持合法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9

(5) 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6) 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7) 订立和修改管理协议;

(8) 订立和修改托管协议;

(9) 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

(10) 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协商、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

(11) 根据法律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2) 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

(13) 变更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14) 变更其委派至有限合伙企业的代表;

(15) 缩减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

(16) 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7) 法律及本协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5.4 执行事务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采取的全部行为,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5.5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5.5.1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可撤销地执行合伙事务,并指定邹昌波先生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5.6 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关键人士、管理团队、雇员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聘请的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归属于有限合伙企 10

业。如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本协议约定职责或办理本协议约定受托事项遭致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有限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5.7 授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 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本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第5.3.1(13)-(15)项规定的相关内容时,或依据本协议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并可能导致本协议进行修改的其他事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凭合伙人会议决议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 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工商设立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文件。

(3) 当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如按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生变更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被强制退伙、自动退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发生转让、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等),该等变更事项自本协议规定的条件成就日或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完成之日即对全体合伙人生效。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相应更新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全体合伙人应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不影响上述变更的效力。全体合伙人进一步确认,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自退伙生效日即丧失合伙人的一切权 11

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退伙无效;新入伙的合伙人入伙生效日即享有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6.1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6.1.1 有限合伙企业应承担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 开办和募集费;

(2) 有限合伙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费(包括提供审计服务发生的差旅费);

(3) 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4) 合伙人会议之会务费用;

(5) 政府部门对有限合伙企业,或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或资产,或对有限合伙企业的交易或运作收取的税、费及其它费用;

(6) 管理费;

(7) 托管费;

(8) 有限合伙企业法律顾问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发生的律师费及相关差旅费;

(9) 有限合伙企业诉讼费和仲裁费;以及

(10) 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一般而言不应被归入普通合伙人日常运营费用之内的费用。

对于所有因对拟投资目标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审计、评估、财务顾问费用,普通合伙人应尽可能促使拟投资目标公司承担,不能由拟投资目标公司承担的,由有限合伙企业承担。

6.2 开办募集费

指有限合伙企业之组建、设立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募集顾问费用、筹建费 12

用、法律、财务等专业顾问咨询费用等。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相当于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1%的开办募集费用。

6.3 管理费

6.3.1 有限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支付管理费:

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有限合伙企业按管理费计算基数的2%/年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每半年计提一次;管理费计算基数为总认缴出资额,但当有限合伙企业有项目退出后,自下一个收费期间起,管理费计算基数调整为总认缴出资额扣减该收费期间起算之前已退出的项目投资的原始投资成本。为避免歧义,清算期间内不支付管理费。

管理费每年分一期支付,每一年为一个收费期间。首个收费期间以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成立日为起点至当年12月31日所余实际天数计收(全年按365天计算),之后收费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个收费期间的应收管理费金额为管理费计算基数*2.0%。首个收费期间的管理费在有限合伙企业开立基本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收取,之后各收费期间的管理费于每年1月的第1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企业收取。

6.3.2 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管理费承担:

(1) 管理团队的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 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用;

(3) 普通合伙人在持有、运营、出售项目投资期间发生的差旅费;

(4) 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日常运营经费。

普通合伙人可在应收管理费的额度内指示有限合伙企业直接支出该等费用,并以之抵扣应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6.4 托管费

6.4.1 有限合伙企业应委托一家信誉卓著的商业银行(“托管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时,各方同意托管人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协商确定。

6.4.2 有限合伙企业发生任何资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托管人之间的托管协议的规定。

6.4.3 托管费以有限合伙企业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准。

第七条 投资业务

7.1 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对企业进行股权、债权投资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7.2 投资限制

7.2.1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主动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动产。 但是以下情形除外:

(1)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

7.2.2 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除用于项目投资外,只能以流动性投资方式进行管理。

7.2.3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对外举债。

7.2.4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结束后,不应再投资于新的被投资企业,但是可以继续对已有的被投资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及跟进投资。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

8.1 合伙人会议

8.1.1 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1) 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 审批批准普通合伙人提出的关于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的议案;

(3) 批准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2.6.3条提出的延长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的议案;

(4) 批准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9.2条提出的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议案;

(5) 更换有限合伙企业托管银行;

(6) 批准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50%以上的投资事项;

(7) 批准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

(8) 除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本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9) 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10)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会议不应就有限合伙企业潜在的项目投资或其他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有关的事项进行决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合伙人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8.1.2 首次合伙人会议应当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召开;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度开始后三个月内组织召开一次年度合伙人会议,年度合伙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第8.1.1条第(1)项听取普通合伙人所作的年度的年度报告。首次合伙人会议及年度合伙人会议召开前普通合伙人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但全体合伙人可以书面方式放弃提前通知的权利,尽管有前述规定,合伙人参加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提前通知的要求。

8.1.3 普通合伙人在经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后,可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合计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有权提议召开 15

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人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包括会议通知在内的完整提议。普通合伙人应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包括会议通知在内的完整提议后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的会议通知。

8.1.4 合伙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及以上的合伙人参与会议方为有效会议。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本人亲自参加会议,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授权代表持加盖合伙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亲自参加会议。合伙人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以合伙人到达会议现场为参加会议;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的,以合伙人拨入会议电话系统为参加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参加会议。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应现场签署表决票或决议;以电话会议方式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应签署书面表决票或决议,所有合伙人的投票意见以表决票或决议上签署的意见为准;但对于以电话会议方式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的,如果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要求参加表决的合伙人对其签署的书面表决票进行公证或认证(如在境内由公证处公证,如在境外则由使馆或领馆认证,下同)。采取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对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和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分别适用前述规定。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的表决票最晚应当在合伙人会议召开的通知上载明的会议表决日后的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代表(如邮寄则以发出的邮戳日期为准),上述五日内合伙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或提交的表决票未按普通合伙人的要求进行公证或认证的,视为弃权,但如召开合伙人会议时合伙人在境外的,上述五日延长至十日。

8.1.5 合伙人会议之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的时间、地点;

(2) 会议的召开方式;

(3) 会议议题;

(4) 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1.6 合伙人会议讨论第8.1.1条所列各事项时,由合计持有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分配与亏损分担

9.1 分配

9.1.1 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被投资公司预分配现金、项目退出所得(包括转让对被投资公司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公司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但需扣除有限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如有)。为避免歧义,在进行现金收入的分配时,应扣除预计费用。

9.1.2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取得的项目投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

9.1.3 合伙企业出资全部缴纳后,在各合伙人均收回实缴出资额的前提下,若有限合伙企业的累计收益率大于或等于50%(收益大于或等于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50%),累计收益率超过50%的部分为超额收益,普通合伙人获得超额收益的50%,其余有限合伙人获得超额收益的50%并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之后,将剩余未分配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若累计收益小于50%(收益小于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50%),则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9.1.4 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流动性投资现金收入,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进行分配,流动性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均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进行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9.2 非现金分配

9.2.1 在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自行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可以提出,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9.2.2 普通合伙人按照第9.2条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视同按照9.1条进行了现金分配。

9.2.3 若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为该转让登记亲自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转让登记所需法律文件。接受非现金分配的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9.3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各合伙人自行按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如法律要求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则有限合伙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9.4 亏损和债务承担

9.4.1 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9.4.2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0.1 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 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内容之确切含义;

(2) 其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合法;

(3) 如有限合伙人为机构,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其章程、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4) 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该等财产份额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该等财产份额之上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的,则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要求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或转让其份额;但有限合伙人事先明确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的情况除外,在该等情形下,如明确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的该等情况发生变化,则应事先征得普通合伙人同意。

10.2 普通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 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内容之确切含义;

(2) 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其章程、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3) 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财产份额,该等权益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

第十一条 会计、报告及账户

11.1 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但首个会计年度为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至当年之12月31日止。

11.2 审计及财务报告

11.2.1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并编制会计报表。

11.2.2 有限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有资质的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1.3 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普通合伙人应:

(1)于每年8月15日前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半年度报告,内容为半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于年度3个月内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1.4 查阅财务账簿

有限合伙人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财产份额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但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普通合伙人递交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十二条 财产份额转让

12.1 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

12.1.1 有限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12.1.2 拟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转让申请。当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该转让申请方为“有效申请”:

(1) 财产份额转让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2) 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 20

约定、承继转让方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3) 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因财产份额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发生的所有费用。

12.1.3 对于一项有效申请,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12.1.4 根据本协议第十二条进行财产份额转让时,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全体合伙人和/或有限合伙企业授权,与受让方签署同意受让方受让上述财产份额的书面文件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12.2 普通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

12.2.1 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财产份额,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2.2.2 尽管有前述12.2.1条之规定,普通合伙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向其关联人转让财产份额,但前提是拟受让财产份额当时该关联人的总资产不少于普通合伙人的总资产。

12.3 财产份额质押

21

12.3.1 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

第十三条 退伙

13.1 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1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从而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的要求。

13.1.2 普通合伙人可根据第3.3条约定强制未按约定缴付出资的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3 普通合伙人可根据第4.1.4条强制未按普通合伙人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或未履行本协议下其他义务的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4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 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 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3.1.5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规定被强制退伙或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现有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人的财产份额,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由现有合伙人或新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由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或其监护人、资产管理人)与现有合伙人或新有限合伙人自行协商承继方应支付的对价,并由双方自行结算。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其享有的财产份额,具体金额由普通合伙人根据第13.1.6条确定。

普通合伙人应在退伙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作出上述决定,并通知全体合伙人。

13.1.6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应在通知发出日后三十(30)日(“退伙付款日”)内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企业退还财产份额由普通合伙人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退还的金额=退伙生效日有限合伙企业的净值 * 退伙之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占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比例

注:

有限合伙企业已投资但尚未变现的项目净值按项目投资时的原始投资成本计算;

13.1.7 若有限合伙企业的现金不足以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的,则留待有限合伙企业有足够现金时再行退还。为此,有限合伙企业应以应退的金额为基数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另行支付退伙付款日起至财产份额实际退还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3.2 普通合伙人退伙

13.2.1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3.2.2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并任命其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四条 继承

14.1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以下简称“死亡”)时,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其经公证的遗嘱中载明的财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以下简称“继承人”),或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确定的财产份额唯一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之日起180天内仍无法根据上述原则确定该财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则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在死亡之日起第180天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企业并应按本协议第13条之规定计算应退还财产份额之金额。该等金额应按继承比例支付给死亡之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以公证的遗嘱、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判决或裁定的继承比例为准),如继承比例无法确定,则该等金额存放于托管账户,待成为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确定(以公证的遗嘱、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判决或裁定为准)后再行支付,存放于托管账户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自该等金额中扣除。如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之日,继承比例仍未确定,则该等金额将被提存,提存费用应自该等金额中直接扣收。

1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死亡自然人有限合伙人视为退伙,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向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相应之金额:

(1) 继承人不愿意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2) 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工商登记政策规定继承人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退还的财产份额计算依据参照第13.1.6条之规定处理。

14.3 第14.1条及14.2条情形出现时,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为有限合伙企业办理工商及其他变更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 24

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执行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2 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出资的,按照第3.3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5.3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6.1 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2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 解散和清算

17.1 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7.1.1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

17.1.2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日;

17.1.3 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17.1.4 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17.1.5 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项目投资均已退出;

17.1.6 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7.2 清算

17.2.1 如出现第17.1条规定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事由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根据本条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有限合伙企业正式解散。

17.2.2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届时代表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另行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17.2.3 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清算期内有限合伙企业不再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17.2.4 清算期应不超过一年。

17.3 清算清偿顺序

17.3.1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清算时,有限合伙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 支付清算费用;

(2) 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 缴纳所欠税款;

(4) 清偿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5) 根据本协议第九条规定的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26

其中对第(1)至(3)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4)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

17.3.2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

18.1 不可抗力

18.1.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单纯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8.1.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18.1.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合伙人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18.2 附件

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

27

18.4 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约定、要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资金募集及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

18.5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8.6 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查阅财务账簿及合伙人会议中所了解到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信息承担严格保密。

18.7 签署文本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2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8 本协议生效日

本协议自附件一所列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有限合伙协议由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与- (“有限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共同订立并签署。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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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合伙人限制性股权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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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限制性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______]月[______ ]日在[______]市签订:

[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简称“甲方”);

[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简称“乙方”);以及

[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简称“丙方”)。

甲方、乙方与丙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或“三方”。

鉴于:

[______]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三方为共同创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元;

在公司发生退出事件(见以下定义)前,各方承诺会长期持续全职服务于公司;

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特此同意签订本协议,以昭信守。

股权分配与预留

股权结构安排

公司的股权结构安排如下:

姓名

出资额

持股比例

资金来源

持有方式

甲方

甲方出资

甲方自行持有

乙方

乙方出资

乙方自行持有

丙方

丙方出资

丙方自行持有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

[20%]

甲方缴付

甲方代持

预留员工期权

[15%]

甲方缴付

甲方代持

三方投资及股权

三方投资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其中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预留股东激励股权、预留员工期权中的出资额,剩余______元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投入公司。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三方投资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相应股权,主要基于各方在公司设立后持续全职提供的服务。如各方未能如约提供相应的服务,各方应根据本协议及其其他相关协议的安排调整其各自持有的股权。

预留股权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

鉴于本协议签订时,各方将会对公司的贡献暂时无法准确评估。为激励股东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创造更大价值,合理地根据股东贡献分配股权,各方同意预留[20%]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根据定期对各方业绩考核的结果,在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向各方授予相应比例的股权。

已经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在退出事件发生前,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一方所有。

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预留员工期权

为了激励后续加入的员工,各方同意事后制定期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15%]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期权”)。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期权。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期权激励计划及期权协议另有约定,已经被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员工期权的员工所有。

尚未被授予及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工商备案登记

各方自行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身份、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为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任何股东权利。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各方进行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各方股权的成熟

成熟安排

若各方在股权成熟之日持续为公司员工,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4年内分期成熟:

自交割日起满2年,50%的股权成熟;

自交割日起满3年,75%的股权成熟;

自交割日起满4年,100%的股权成熟。

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1)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除(1)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

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或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在成熟期内,乙方或丙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乙方或丙方可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和丙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甲方可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和丙方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任何一方股权被回购的,其被回购的股权进入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范围,按照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安排进行处置。

因发生股权回购,或因甲方代为持有的股权由乙方和丙方继续代为持有的,应在回购款支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回购股权

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以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因买方其他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除非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对于尚未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标的股权对应出资额回购该方未成熟的标的股权。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就该部分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对于已经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没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及已经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拟回购股权”),回购价格为拟回购股权对应的出资额的2倍。自股权回购方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方即对已回购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买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则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三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

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除非各方另行同意,公司股权结构不因任何创始人股东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影响。各方同意: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一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1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各股东有义务把本条款写入章程。

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全职工作

各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 %的除外)。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买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授予

授予的程序

授予进度

各方同意,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分四年授予,每年授予其中的25%。

如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发生增加的,则增加部分平均分配到尚未授予的各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

业绩考核

各方同意,公司设立后,应立即召开董事会,确定各方下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标准及各方的激励股权。在每一考核年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公司应立即召集董事会,根据业绩考核标准考核各方业绩表现,并决定是否从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将相应激励股权授予达到业绩标准方。

其他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本案手续,则违约方应股权回购方人民币500万元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依据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仲裁语言应为中文。

份数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限制性股权协议》签字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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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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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在合同签订日,重庆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2、甲方持有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3、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由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的股权转让予乙方,据此双方共同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转让

1、依据本合同,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_____%的股份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_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公司_____%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万元。

2、支付方式:乙方于此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

第四条:保证和承诺条款

甲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向乙方作出以下保证和承诺:

1、甲方为公司合法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该公司_____%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4、甲方承诺在此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5、甲方就股权转让事宜已向其他股东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且符合向股东以外转让股权的条件,并已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违反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另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1、为使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工作尽快完成,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并提供股权转让所需有关证件、资料。

2、转让方在过渡期间应妥善经营管理公司,维护重庆_____农业公司生产经营、资产、人员等情况的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该公司的各项利益,并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受让方在过渡期间有权对公司做进一步调查,有权制止转让方有损重庆_____农业公司利益的行为,受让方应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规定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2、本合同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公司存档_____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为双方签订并遵照执行的最终合同文本,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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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股权折价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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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住所:受让方:(乙方)住所:风险提示

一: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____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风险提示

二: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第二条 保证风险提示

三: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甲方为本协议

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

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三条 盈亏分担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其他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转让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让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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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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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年月日在______ 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鉴于:

1.______ 公司是一家于 年___月 日在______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 "), 注册号为: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2. 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___ 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__ 元,占 注册资本总额的 %。

3.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 的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 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 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3. 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4.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 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___%股权。

6. 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___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 法》等。

第一章股权的转让

1.1 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___年 月 日。

1.3 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转让总价款为___ 元(大写: 整)。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并将该发票送达受让方。

第二章声明和保证

2.1 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2.1.1 出让方为合同标的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1.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1.3 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2.1.4 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2.1.5 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出让方保证其向受让方提供的___ 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

2.1.6 出让方保证,在出让方与受让方正式交接___股权前,___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钙等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2.2 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 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合同标的的条件,不会因为受让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2.2.2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合同标的,受让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让方丧失其对___%的股权,对该部分股权,出让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受让方根据有关法律及___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2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负责组织召开 股东会、董事会,保证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就___章程的修改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

3.3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与受让方共同完成___股东会、董事会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合同第3.3条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内,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按照 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

3.5___ 所负债务以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附件1)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受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出让方亦不得以 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3.6 出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负责将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 资产负债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四章保密条款

4.1 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___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4.2 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第五章合同生效日

5.1 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日期,本合同即成立。

5.1.2 出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出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受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受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出让方按本协议第3.6条约定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___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六章不可抗力

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响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费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暂停期限,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___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质、地点、范围、可能延续的时间及对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发出通知的一方必须竭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6.3 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

6.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7.2 如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3 如受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受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4 若受让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若出让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

7.5 在本合同生效后___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6 根据本协议第3.5条规定,___ 所负债务以___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若债权人要求___依法承担偿还责任且公司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出让方应在公司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___ 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若出让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转让___ %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出让方未支付部分款项由受让方向公司支付。

7.7 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出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 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若出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7.8 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受让方应在收到出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若受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受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___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出让方。

第八章其他

8.1 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8.3 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合同签字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8.4 通知

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书写,并以___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 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8.5 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6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 年 月 日出具的___公司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___ 年 月 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8.7 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___存档___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______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

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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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内部股权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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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风险提示

一: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 %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元,实缴注册资本 元,协议签订当时公司基本账户余额: 元)以 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风险提示

二: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第二条 甲方保证风险提示

三: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甲方为本协议

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

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三条 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一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生效及其他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公证处各执 份,其余报有关部门。甲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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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深圳市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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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4、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5、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二、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三、乙方保证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五、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七、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八、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公司存档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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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股权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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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为了激励乙方的工作积极性,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红利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立以下协议:

一、红利股权:指梧州市*公司名义上的股份,红利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财产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红利股权不得转让和继承;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职务等,授予乙方%红利股权;

三、本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7个日作日内,交付万元的风险金,甲方按月息1%每月计付利息给乙方

五、乙方取得的红利股权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股权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六、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实际利润,乘以乙方%红利股权,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即为乙方年终可得分红;

七、分红的支付方式:。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可得分红的50%暂存甲方账户,并按月息1%每月计付;乙方未能提取的分红按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本协议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甲方7个日作日内退付乙方交付的风险金;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本协议期满后的三年内,由甲方三年内按均支付给乙方;

B、本协议期满时,甲方要求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50%,及乙方交付的风险金,,由甲方在协议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另50%未提取的分红归属甲方;

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及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及乙方交付的风险金归属甲方,乙方无权再提取;

八、乙方应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工艺技术等,和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不得对外泄密,除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外,否则本协议随即失效,乙方交付的风险金及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归属甲方;

九、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红利股权的同时,仍可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名,及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风险金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于到期之日自动终止;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十二、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十三、如果发生因本协议或者相关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进行修改,做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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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官方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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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样式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丙方: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方同意转让,丙方同意受让甲、乙所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共计?万股;

2、甲、乙方同意以每股?元人民币的价格,在?年?月?日前分期向丙方转让所持股权共计?万股,总金额为?万元;

3、如果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选择受让全部?万股股权,并支付所有转让价格,则转让价格为每股?元人民币,总价款为?万元人民币。

第一条?甲、乙方的义务

1.1?甲、乙方保证其拥有全权(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授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甲、乙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以促使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事宜的顺利完成。

1.3?本合同生效后即构成对甲、乙方合法有效的约束;甲、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履行有关义务。

1.4?甲、乙应积极配合丙方与质权人接洽,并尽快达成解除质押的有关约定,保证本合同项下股权的顺利转让。

1.5?甲、乙方保证其提供给丙方的文件中未有对与本合同有关的重大事实的错误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误导。

1.7?丙方在将要汇出各期转让价款前七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甲、乙方,并签订每期转让的协议,甲、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整套解除质押所需材料,并补足向银行解除质押所需要的差额资金;当丙方人员向银行解付自带汇票并支付到甲方在质押银行所开设的帐户内时,甲、乙应交付丙方所付资金对应的股权解除质押和办理股权过户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并协助丙方办理过户手续。

1.8?本合同标的股权对应的银行贷款的利息由甲、乙全额承担。

第二条?丙方的义务

2.1?丙方保证其拥有全权(包括一切必要的公司的内部授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2?本合同生效后即构成对丙方合法有效的约束;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履行有关义务。

2.3?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乙方的文件中未有对与本合同有关的重大事实的错误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误导。

2.5?丙方保证将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有关付款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股权过户方式

3.1年?月?日前一次性过户转让?万股;

3.2年?月?日前分批过户?万股,每批过户不少于?万股,具体过户时间由丙方确定,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乙方,并另行签订每期股权转让的协议;

3.3?就每期过户的股权和每期支付的转让款,甲或乙方与丙方(或与质押银行)将按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分别签订每期股权转让的协议,以便各方履行;

3.4?如果丙方能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转让款,则甲、乙方按每股?元人民币转让全部?万股股权。

第四条?转让价款的支付

4.1?本次股权转让(分期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4.2?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乙方汇出定金人民币?万元;其中:付给甲方?万元,乙方?万元。

4.3?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乙、丙方将签订首期转让的?万股的协议,并按本协议和首期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和进行股权交割。

4.4年?月?日前,丙方按每次交割过户股权数量支付

相应价款,甲、乙方切实保证丙方受让股权的过户后,丙方所支付的定金?万元冲减最后一期转让价款申的等额部分。

4.5?在各期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前,丙方汇入甲、乙方指定帐户的价款应首先用于偿还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本金,直至股权质押项下贷款本金清偿完毕为止。

4.6?如果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在首期转让款和定金的基础上,补足全部转让款,则丙方只须支付总额为?万元的转让款,已支付的定金和?万股中多支付的每股元人民币应冲抵等额的转让款。

4.7?甲、乙方在收到丙方文付的每期转让款后,应协助丙方办理股权过户的有关手续。

4.8?本次股权转让所涉费用(如印花税、过户费)由甲、乙方和丙方各承担?%;其余税、费由甲、乙、丙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非因不可抗力或经双方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经济损失。

5.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股权转让失败(无论首期或其余各期),甲、乙方应在收到款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定金和当期价款(如已支付)返还给丙方,本协议或分期协议终止执行;协议已履行完毕的部分,各方不予返还。

5.3?如因甲、乙方过错导致股权转让(无论首期或其余各期)失败,甲、乙方应向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具体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未过户的股权数额_________l元/股。

5.4?如因丙方过错导致股权转让失败,丙方不得要求甲、乙方返还定金并应赔偿甲、乙方经济损失,具体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未过户的股权数额_________l元/股。

第六条?股权的托管

6.1?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乙方向丙方书面承诺将首期转让的?万股股权之外的共计?万股股权,委托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管理,托管期限自本协认签署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托管期内,丙方的托管权限为除有限制的最后处置权以外的全部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含红利、送股和转赠股本等)表块权、提名权、提案权等。

6.3?托管期间,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约的有关规定,并不得使用于损害甲、乙方合法权益的行动中;如丙方违反前述托管使用权的规定和约定,甲、乙方有权提出终止股权托管,并要求丙方赔偿甲、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6.4?托管股权数量依股权过户交割行为的实施而等额减少。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

7.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7.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7.3?本合同一式九份,协议各方各持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丙各方对本协议所涉事项承担同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将有关信息、资料披露给第三方

(根据法律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除外);如因违反本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议各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股权过户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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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上市前股权激励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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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经营管理骨干员工的创业积极性及归属感和荣誉感,增强公司对优秀敬业人才的吸引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决定对任职公司的中高级经营管理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赠与其一定份额的公司股权。现双方就股权激励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 股权概况及激励标准:

1、公司股份:公司总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元,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司实际净资产___________万元,公司总股本________万股,每股当期实际股值_______。

2、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在甲方担任公司中____________岗位,现任公司_________________一职。

3、甲方赠与乙方的公司激励股份共计: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二 关于激励股权的特别约定:

1、乙方从公司离职时则必须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以下约定进行股权转让:

(1)若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在公司任职主要职能部门主管或公司二级单位主管(副职以上)岗位未满_____个月而中途正常离职或被公司正常解职、辞退时,则乙方自动丧失其享受公司股权激励的资格,其持有的全部股权由甲方无条件无偿收回。

(2)若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在公司任职主要职能部门主管或公司二级单位主管(副职以上)岗位满_____个月(可累计)后正常离职或被甲方正常解职、辞退时,则甲方按公司股权当期实际价值半价回购乙方持有的股权。

(3)若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在公司主要职能部门主管或公司二级单位主管(副职以上)岗位满_____个月(可累计)后正常离职或被公司正常解职、辞退时,则甲方按公司股权当期实际价值等值回购乙方持有的股权。

(4)若乙方被公司开除或不经公司许可其擅自离职时,则乙方自动丧失其享受公司股权激励的资格,其持有的全部股权由甲方无条件无偿收回,并按双倍的价格追罚乙方已获得的股权激励收益,并追究其给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

(5)若乙方被公司免职或者因表现不佳而不能胜任其职务时,则乙方自动丧失其享受公司股权激励的资格,其持有的全部股权由甲方无条件无偿收回。

2、公司每年__________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公司实际净资产达到________万元后,公司实际净资产经核算每翻一番,乙方的股权则在其原有股权的基础上增长_______%,但乙方的工作绩效综合表现必须得到股东大会一半以上表决权股东认可通过后方可得到本项规定的股权调增,原则上乙方的股权增长至公司总股权的_______%后不再予以调增,如乙方对公司的发展壮大有非常重大的特殊贡献,则由公司股东大会另行决定乙方的股权调增额度。

三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净收益,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有股份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5、乙方作为公司股东,除在股东大会无表决权外依法享有其他全部股东权利、承担其全部股东义务。

6、乙方获得的收益,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7、当甲方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融资时,股份份额按比例自动稀释。

8、股权激励期间,乙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同时乙方所持有的股权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由甲方无条件无偿收回。

9、应甲方要求,积极无条件的配合甲方出让或者受让公司股权。

四 协议终止

1、本协议与国家新公布的政策、法规相违背时,公司按其任职时间参照本协议的约定予以回购其持有的股权。

2、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时,公司按其任职时间参照本协议约定予以回购其持有的股权。

3、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非公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视乙方的服务期回购其股权。

4、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时。

5、乙方发生违法犯罪时或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程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时。

6、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五 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2、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六 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_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3、乙方违反约定,不积极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时,应该向甲方承担___________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同时还应该承担甲方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七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可向_______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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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广西股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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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转让方),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______________(受让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破产企业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_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名称)与________于______年___月_____日合作注册成立了?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其中破产企业________注入资金_________元,占合资公司_____%的股权。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方式为_________(写明具体支付方式)。

三、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权利为____________(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甲方的义务为___________(写明具体义务)。

四、本协议约定乙方的权利为____________(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乙方的义务为___________(写明具体义务)。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约时,应自对方支付转让款______%的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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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委托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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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有意收购_________行业的(股权、资产、专利权),并就该收购信息指定甲方为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收购信息,通过_________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甲乙双方就发布方式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约定的方式发布。

第三条 乙方保证收购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乙方发布收购信息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决定;

(二)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填写《转让登记表》

第五条 甲方可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所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同意甲方就上述材料按下述第_________项所规定的方式发布(已有明确目标的不需发布):

(一)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拟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不完全公开发布。

第七条 乙方要求按前条第(二)项规定执行,不完全公开发布的,应当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八条 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甲方均认为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但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九条 甲方负责接受拟出让方的出让申请,解答拟出让方的询问。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拟出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结果及拟出让方情况,并做为投资顾问,积极参与项目考察、研究、策划、谈判、方案设计和合同拟定等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出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出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股权资产专利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 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出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在乙方与拟出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 交易完成后十日内,乙方需按实际交易额的5%作为中介佣金支付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必要时甲方有权通过网上公开催款形式进行索取。对于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名誉影响,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不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交易。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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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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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风险提示

一: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鉴于:1、甲方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在______省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2、乙方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在______省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3、______标的公司全称(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系依照中国法律在______省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总股本为______万股,成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所地为:法定代表人为:经营范围为:4、甲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______万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基于以上情形,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之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股权1、甲方愿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______万股份转让给乙方。2、乙方同意购买上述由甲方转让的股权。3、甲方和乙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转让股权。4、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的同时,甲方拥有的附属于该股权的一切作为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将一并转让。5、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效力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起算,即股权转让完成以后,乙方即享有甲方在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股权转让的方式乙方以支付给甲方货币或转账的形式,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的______万股份。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1、甲方持有的目标股份对应的出资已全部到位,甲方现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股份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如所转让的股份对应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可约定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并注明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目标股份)。2、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根据股权变更登记的步骤,按照下列方式将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给甲方:(1)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___元。(2)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___元。(3)在目标公司办理完毕股东登记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亦可根据具体情况,根据交易情况约定其他支付条件)。(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账号:

四、损益的处理方式1、双方同意,在股权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股权转让涉及的资产及相关负债所带来的损益,由甲方拥有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交割日为本协议生效日。2、双方同意,在股权交割日之后,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资产及相关负债所带来的损益,由乙方拥有和承担。

五、双方的声明和保证风险提示

三: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1、甲方和乙方不可撤销地声明与保证如下:(1)各方为依法组建、有效存续的法人。(2)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本协议各方签字人已经获得适当的授权以签署本协议。(3)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生效。(4)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5)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6)甲方与乙方相互提供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所提交的文件副本与正本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7)甲方和乙方有义务确保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手续之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审计及法律调查的顺利进行。2、甲方向乙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如下:(1)甲方确保其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是真实、有效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股权的质押等影响股权转让及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的所有财务报表等资料均为充分和客观真实的,不存在隐瞒、虚报和误导性称述。(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以标的公司的资产为任何形式的担保。(4)甲方与乙方将通力合作,共同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工作,并在本协议签署后,向乙方提交下列文件:a、其合法持有股权的证明文件。b、其内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c、协助乙方申请并取得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文件。3、乙方向甲方不可撤销地陈述与保证如下:(1)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做出和出具的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2)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3)确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受让股权的价款及履行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协议、合同。

六、变更股权手续的办理本协议生效后,由甲乙双方协助标的公司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等手续。风险提示

二: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七、受让方根据协议、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对标的公司行使作为股东依法应享有的所有股权权利。

八、本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1、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2、甲方股东会、董事会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方案;3、乙方股东会、董事会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方案。

九、不可抗力1、如果由于无法预见并且其发生和后果无法防止或避免的事件(统称不可抗力事件)直接使协议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全部或部分地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遭受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____日天内全面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包括称述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理由的说明书。3、协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责任和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协议他方造成的损失。4、不可抗力指不在任何一方控制能力以内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2)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国内骚乱。(3)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等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4)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不可抗力事件。

十、本协议未作规定情况的处理甲乙双方均应认真依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在实际履行中遇到本协议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报对方,并以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妥善处理,任何一方不得故意损害对方利益或有意放任对方的利益遭受损害。十

一、违约责任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十

二、适用法律、争议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本协议双方间因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性质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各方未能友好地解决该等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或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十

三、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2、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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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外资股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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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身份证号:

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就 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转让股权

第一条: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经号《验资报告》验证,甲方认缴出资额已足额到位。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第四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甲方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之日起 日内,乙方支付剩余价款元。

第三章:工商变更登记

第五条:乙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并负责准备妥当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派专人)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承诺与保证

第七条:甲方承诺拥有转让股权完全的处分权,转让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不存在查封或其他转让障碍,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八条:乙方认可股权转让价款的合理性,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拒绝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有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的,每延迟1日,按照逾期金额万分之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七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其余提交公司工商登记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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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合作协议房地产通过股权形式转让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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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日

甲方为_________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即从?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年____月___日___元;

___年____月___日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

___年___月___日___元;

____年___月___日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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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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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mail:

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mail:

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投资于,该标的账面价值元,每股账面价值元;评估价值元,评估后每股价值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本合同标的转让后国有股不占控股地位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四、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甲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内,乙方

(①一次、②分期)通过 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指定的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次,分别在付清。

五、交易基准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年月日为股权出让与受让的交易基准日。

六、股权交割乙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乙双方于日之内办妥有关权证的交割,并及时办理权证变更事项。

七、税费负担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八、争议处理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本合同及股权交割清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三、其他本合同共页,附件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份。

甲方:(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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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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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设立 (有限合伙),并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自觉遵守本协议,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

第四条 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目的:

第六条 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八条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企业每年年底进行 次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3、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一个合伙人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6、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消委托。

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但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7)修改合伙协议内容。

8、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本企业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9、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产生,并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充分执行本合伙协议;

2、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3、接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企业的经营负责;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一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

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指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拟订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职权。

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对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或予以更换。

第十三条 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含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入伙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人的退伙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其中,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转变。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由全体合伙人进行协商、协调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者协商、协调不成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七条 解散与清算

本企业出现《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企业造成财产和名誉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1、企业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3、本协议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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