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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仨这本书的推荐和读后感(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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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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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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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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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看完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它又使我感受到了动物感情的复杂。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有关白虎岙野犬群的故事。这年,野犬群里有红桃心和白桃花两个姐妹,姐姐红桃心是野犬群的首领。在交配季节,红桃心看上了一只叫赛豹尾的大公狗,并且让他进了族群。红桃心刚开始很喜欢它,所以破例的使用权利将赛豹尾留在了野犬群里(因为白虎岙野犬群向来都是公狗一旦和当家的狗婚配成功后,就要被赶出野犬群)。后来,红桃心发现,赛豹尾竟然喜欢它的妹妹,后来竟然导致妹妹暗结珠胎!(因为只有当家的野犬才有权婚配和生育后代)红桃心很气愤,于是决定将白桃花赶出白虎岙野犬群。可妹妹死活不肯,红桃心只好让它在自己的大本营里生育。现在生存的压力变大了,姐妹之间就闹起了许多不小的矛盾,还差点分离成两个族群呢!可到了最后,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而被猎人杀死了,为了救红桃心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唉,真是一段割不断的姐妹情啊!

我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白桃花还是有些不满,但我还是同意了书上的红桃心的看法。我觉得他们不应该为一只公狗而反目成仇,毕竟它们还是姐妹嘛,不能总是想着怎么坑害别人,怎么让对方的小狗仔死掉,给自己的狗仔多一些生存几率,而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样才像一对姐妹嘛。可最后白桃花救红桃心和前面红桃心帮助白桃花逃出猎犬的魔爪说明了红桃心还是认这个妹妹,白桃花也认这个姐姐。从最后一章的名字来看,就不难猜出这一点,最后一章的名字是“姐妹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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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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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紧紧地抱着湾留下的红葫芦,呆呆地望着无声流淌的小河,风轻悄悄的,仿佛在为这份由始至终掺杂着猜疑的友情轻轻叹息。

身在河两岸的妞妞和湾,如果没有大人们的训诫,也许早已是好朋友。然而,关于“湾的父亲是个大骗子,大骗子会生下小骗子”这些传言,不仅让湾在学校被同学“另眼相看”,连仅隔着一条河的唯一孩子——妞妞,也对他敬而远之。

幸好他们有着纯真的童心,河水不仅让他们感受到了嬉戏的快乐,更融化了他们的隔阂。他们开始一起玩,一起游泳。友情似乎超越了猜疑。

然而,当猜疑在友情里存在,友情终究会黯淡无关,甚至泯灭。当湾一下子抽掉了红葫芦,在妞妞的惊叫声里,在一群大人的议论声中,妞妞对湾投来两束仇恨的目光,友情在猜疑中崩溃了。

此后,妞妞再没找过湾。直到一天,妞妞听了爷爷讲的一个故事,才明白。湾的放手不是要害她,而是想让她真正地学会游泳!是妞妞误解了湾!然而友情已经随着湾的离开,随着误解,随着猜疑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读着红葫芦里妞妞的懊悔,湾的悲伤,只想给对您说:朋友,请让友情多一些信任,少一些猜疑和世俗的眼光吧,只有这样,友情才会真正温暖我们的心,才可能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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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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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的《呼兰河传》,以自身的童年回忆为引线,为我们描绘了20世纪20女作家年代__小城呼兰的种.种人和事。

呼兰镇是平凡、卑琐、落后的;也是封建、愚昧、冷漠的。作者笔下的小镇好似暗灰色的一张纱布,凄凉的暗灰色不知不觉笼罩着这个小镇,笼罩着那群愚昧的人们。它遮住了如阳光般灿烂的人的笑脸,只是偶尔有“阳光 ” 稀稀拉拉洒下来,但也是一逝而过。转眼即来的,还是暗灰色的“乌云”色彩,平淡的叙述把人压得喘不过气来,但那就是当时扭曲的社会。

作者更通过小城的精神“盛举”——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报庙会;令人心碎的小团圆媳妇的惨死;有二伯的不幸遭遇;冯歪嘴子一家的艰辛生活……一个个鲜活的例子把扭曲的小镇描绘得淋漓尽致。

作者通过追忆各种人物和生活画面,刻画出长久以来被封建思想、封建习俗所控制的愚昧、悲惨的国人。这种迷信封建的旧社会整整影响了一代人,同时表达出作者对旧中国扭曲人性、损害人格的社会现实的否定。

读完《呼兰河传》这本书后,我感觉特别压抑,特别的郁闷,为什么那时的人那么愚昧无知 ? 为什么因为无知而导致的一场场悲剧会一再上演?

反观如今的生活条件和环境,我们应该更加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更应该学会生活,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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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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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三周的时间,读罢《红岩》这本书,我的心灵深受其震撼,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做千秋雄鬼死不还家是书中出现的一句话,正是这一句话,耐我思绪万千,现在,让我们重读历史,拷问今天。

《红岩》是一部神品一般的小说,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质量最高度的概括,红岩精神,是革命先烈坚持真理,改造社会的人生伟大实践,是革命先辈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是我们改革开放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精神支柱。

半个世纪匆匆过去了,然而站在新世纪的开端,我们蓦然回首,诗歌中孕育的那种激情澎湃的豪情依旧未变,他随着岸边的礁石,荡起涟漪翩翩。这首革命战士在严刑拷打下写的《我的自白书》,此自白书非彼自白书,这是革命战士成岗对国名党特务的嘲讽!,他让多少后人都为之动摇,震撼!1949年10月28日,革命战士成岗被恼羞成怒的国名党特务,走狗杀害,年仅26岁!他以自己的生命履行了党的职责!

回首往昔,拷问今天。身处安逸社会的我们是否已经忘了什么叫英勇,什么叫坚贞?以往,大街上发生了什么纠纷,大家都会去抢着拉架,现在的人儿呢,却只知道看热闹不嫌事大,那个手机在那录视频,围了一大窝的人,却没人去拉一把。这种社会现象让人心痛啊!

今日的幸福生活,是否让我们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是否麻痹了我们的精神?重读历史,重温豪情,我要感谢《红岩》,是它让我明白了要做真人,做英勇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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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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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安妮日记》是我在班级图书馆里借的一本书。说实话,这本书无论是从封面到内容,都像是一个普通的女孩的一本普通手写日记,里面写的是她的一些烦恼和秘密。而不是一本轰动世界的文学作品。然而谁又知道,这里面却藏着这么多的深意。

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是我所见过的最乐观,最坚强,最勇敢可爱的女孩了。她和他的父母,她亲爱的姐姐,以及达恩一家三口,还有牙医杜塞尔,一共八个人,挤在一间“秘密小屋”里。她曾无数次在夜里哭泣,但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常常会向她的日记本倾诉——那是她13岁生日时收到的一份礼物——一个漂亮的硬皮笔记本。她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它基蒂。

虽然安妮的日记写得东倒西歪,但我并不责怪,因为我自己也写过这样的秘密日记,因为要说的太多,所以写的前言不搭后语。如果单纯从性格上来看,安妮就是一个普通的少女,她早熟、话多、肤浅,在学校有自己的小团体,喜欢美丽的东西,喜欢阅读、写作,最讨厌家长对她管手管脚,渴求自由和爱情,而且叛逆。但是她又有自己温和的一面,那温和的一面,她是安静的,单纯的,细腻的。她不要跟班,她要知心的朋友,她不要盲目的追求者,她只要懂她的知音。她懂得父母对她的爱,懂得一切。其实每个少年少女,都是这样,他们对外有一套,但其实自己却又不是这样。

你们大概会问,为何是这样的?因为,这就是青春啊!美好的青春,美好的就像初春绽放的第一朵风信子;疯狂的青春,疯狂的就像一头横冲直撞的斑马;敏感的青春,敏感的就像微弱的音符……

安妮是脆弱的,但她又是最坚强的。在这战火纷飞的年代,她用笔杆给我们创造了信心,她乐观阳光的面对着生活。

如果,你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听见了一个坚定的声音,那么,它将是属于安妮·弗兰克,这个勇敢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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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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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氏的书最先接触的是复活,这实在是个错误。小学时喜欢读故事,大仲马堂吉诃德一类,突然接触到俄国冬天那股子阴冷,沉甸甸的道德枷锁人性召唤还真是消化不能。从此把俄罗斯抛到脑后。

大一看安娜卡列尼娜,关于婚姻与家庭的巨著,却出乎意料地好读,大概是线索分明吧,两条并行——安娜与列文。安娜的形象实在是光彩照人,不分男女大概都会心生爱慕。可是这份光彩却在对沃伦斯基的情爱与对孩子的母性的无法平衡中慢慢磨尽,看着美好走向毁灭,把烛光吹灭。

安娜太过美好,相较之下,卡列宁与沃伦斯基都像是为安娜作陪衬而生的,都是那样的可憎,细细想来又觉得亦是常人。此外印象深刻的还有尼古拉的死,安娜与沃伦斯基私奔在外时拜访的那个画家,以及唯美的滑冰那一段,还记得书中的插图。书中最爱的人物是列文,看的时候只觉得与自己的感情思想有诸多贴合之处,他与妻子(我竟然忘记名字了)在小桌上以手书写心中所想之话的首字,实在是非常动人。

战争和平大概看了一个月,期间夹杂着别的书,今天早上终于把第四本还给图书馆了(虽然有点草草收场)。四卷本一本本从图书馆借来,非常有成就感。没有读过别的译本,草婴先生的翻译读起来还是很舒服的,安娜的那部也是。另外上海文艺的这套精装整体做得都不错,字大看着不累,还有插图。

跟安娜比起来,战争与和平实在是宏大太多。整体来说是四条线,安德烈,皮埃尔,保里斯,尼古拉,不过后来重点似乎放在了前面二者身上,尤其是皮埃尔。此外,对各色人物的描写也是不厌其烦,一开场的舞会,安娜舍勒就是个让人难忘的人物(这应该算是扁平人物吧?);打仗泡妞赌博都有一手的陶洛霍夫,却偏被托翁添上了好儿子的身份,让人都来不及恨;永远在那里美丽着的海伦(这个名字是故意的?),最后的猝死却实在匆匆收笔。

写巨著必是大笔力,开合之间风云四起。这部书并非单一视角,而是时而透过娜塔莎的眼睛,时而穿过皮埃尔的思想,时而站在彼得堡的贵族聚会上巡视,时而俯视大地上的拿破仑与沙皇众生,时而是客观描绘战争画面,时而又作者主观议论连连。外国文学都喜欢心理描写,雨果是一节环境描写一节故事情节,托翁则好像有憋不住的议论一样。他反对个人英雄主义,大力嘲讽拿破仑(那白胖的小手哟),对沙皇也不算客气,他认为所谓英雄们决定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其实他们是被宏大的历史推着走的,就算他们做出了决定,也不能很好的传达到最下面。对于一场战争,他更强调士气,强调人民的力量,包括游击战之类……战争不是历史学家笔下的战争,托尔斯泰认为他们只是写自己心中的战争——首先有一个结果然而捏造出一个原因来。如何还原历史,什么才是真实的历史?也许就是最平凡的。好比法军没有那么伟大,俄军也没有那么英勇,士兵们被赶到战场上,凭着士气作战,看着运气逃跑,然后出结果……(但是老托的过于激烈让我觉得战争在他看来有种双方稀里糊涂就结束的感觉,应当还是有主战人员的谋略等因素在里面的)当然老托的思想还有很多,除了他直接发表的议论(这在越往后越明显,有说教之感,个人极不喜第四卷的最终结局),还借各位主角的思想转变有所表达。

说说各个主角。安德烈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躺在战场上仰望天空的画面以及最后的以死为醒,当然对娜塔莎的爱情也很亮眼,马车上的一瞥,舞会上自己给自己的赌约(她要是先去邀请……的话就做我的妻子,嘿),以及最后临死前回归朴实的爱。很喜欢这个人物,刚正笔挺,但是在现实中应该不怎么讨喜吧,笑。安德烈死后,娜塔莎与玛丽雅那种“极力让自己悲伤”的感觉也戳中了我,我们好像都有这样自我粉饰的真诚。

皮埃尔则让人联想到俄罗斯胖胖的大熊,总想到他尴尬又虔诚地参加共济会的仪式,对娜塔莎激动地说如果我没有结婚的话就会像您求婚,以及在战场上的天真和沦为俘虏后的思索,这个人说白了就是过惯了好日子的人需要来吃点苦,就明白生活的意义了。他最终娶到了娜塔莎,想起来就是眼睛闪闪亮、面上含着笑,然而婚后也变成了不修边幅、严管丈夫的妇人,不知道有没有老托自己的感慨呢。

尼古拉更多的时候以一个军人的形象出现,对战争及沙皇经历了狂热到思索的过程(书里很多人开始都有这种心理,见到皇帝热泪盈眶之类,后来有的变了有的没变),但这不是彻底的转化。对他印象较深的是他逃避家里的琐事、逃避索尼娅,沉浸在军队那种制度化的不需要思索的环境中,不知为何很有同感。打猎一段也很精彩,托尔斯泰本身很爱打猎。索尼娅一直是默默付出的形象,唯独在圣诞夜装扮狂欢那里,在不起眼的小女孩也闪闪发光了一把,想起来那夜的画面都是银白色的。另一位女性玛丽雅小姐某种意义上和索尼娅有共通之处,她们都是奉献型的女性。尤记得她与娜塔莎的友谊变化过程,托翁对女人的心理掌握的也很妙呢。

保里斯给我的印象就是野心,他对裘丽的求婚一段实在是令人拍案。保里斯的母亲公爵夫人(看过就忘啊)也是位精彩的人物,一开场就是为了儿子的前途丢下脸面去托关系缠人的描写。但是和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的友情却让人感叹。

书里死去的人很多,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第四卷里那个年轻人的死,彼嘉,他是罗斯托夫家的最小的生命、最新的希望,红红的脸、给大家分葡萄干、善待法国小鼓手、年轻人常有的多虑,就是这样一个青年。托翁描写他骑着马往战火激烈处冲,那是一种缓慢冷静的笔调,说着到庄园门口时一只手不再挥动,然后身子歪斜下去,再往前就摔倒在地,然后,印象最深的一句“一颗子弹穿过了他的脑袋”。读到这里是整颗心猛地凉了。再回读时还有点不相信。

总的来说,战争与和平里有一种中青年人的朝气,包括托翁自己的。那种大篇的议论有时觉得挺拧巴,就是非常的自信想要表达出来,像阿细说的,“强加给你”。大概是因为横跨欧亚大陆的关系,俄罗斯文学展现出很奇特的一面,总觉得这个故事有点像中国的红楼梦之类的大家族风貌。有人说托氏是追求广度而忽略了深度,在这本书里大概有那么一点,每个人的转变稍显突兀了点。等到了安娜卡列尼娜里,就显得温润浑圆许多。复活则是老年人的沉思吧。

本来想稍微记录下的,结果絮絮叨叨又写了这么多,完全是临时所想,留给自个儿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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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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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囫囵吞枣这篇文章,故事的内容很精彩,讲的是有一位年轻人,一边走路,一边吃着梨和枣,有一个老中医看到年轻人的举动,出于医生的职业习惯,对年轻人说:“梨不能吃的过多,它虽然对牙齿有好处,但是吃多了会伤脾。”老医生这么一说,年轻人连忙从兜里掏出几个大枣吃了起来。可是老医生却说:“大枣有补脾的作用,可是吃多了会伤害牙齿,也不能多吃。”然后,年轻人干脆把枣放进嘴里,囫囵着吞了下去。

年轻人只想把大枣吞进肚子里,不会伤害牙齿,可是他没有想到吞进肚子里的大枣由于不好消化,对身体也不会有益的。联系到我们的学习,有的学生的学习方法就是囫囵吞枣式的,只求速度快,不求真正消化吸收、理解掌握。到头来学习成绩还是一般。

这个教训很值的我们记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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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朗读手册》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读后感,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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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印象中,和尚——守着孤灯寡影,清规严律,敲度一生,和尚的世界里,万物皆空。 虽说落地生根,逢根生源,但何尝不是如浮萍般漂浮于空暝之中,生于尘世之间,却又苦苦追寻 境界,是真忘我还是假忘我?真亦假 时假亦真,吃斋念佛,岂不是虚度光阴?

《受戒》并不是倾诉和尚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世人推崇的名篇不过是和尚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心情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纯朴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极乐世界。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险恶的人心,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寺庙,和尚不用受清规戒律,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近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无私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光辉。

其作者汪曾祺将这个爱情故事谱写得淋漓尽致。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尽显文致。他的语言美,但不是矫饰。他写的爱情纯,干净的如溪水一般,并不像外国多数作家那样露骨,明子与英子并没有经历什么风吹雨打,却让人刻骨铭心。他们的爱情不像是张爱玲说的,经得起挫折却经不起平凡。他们的故事是那些在一起以及不在一起的时光,他们的故事在我们的眼里,在他们的心里。那份淡淡的却又浓厚的爱,沉淀在文中的每个字里,在那小舟上方升华。

再看现在,人与人之间隔着一层纱,彼此看不清,识不透。再看社会,处处宣传构造和谐社会,可是食物毒加工,贪官污吏,打砸抢烧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不和谐,是人心乱啊!正如韩寒所说,社会不和谐就是两种人给闹的,一种是吃不饱饿的,一种是吃饱撑的。人人都在道和谐,但还有多少人不明白和谐也是需要从身边做起的道理。政府时时倡导和谐,人民盼着和谐。政府出台政策,是靠人民去构造和谐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只能尽微薄之力,真正的力量在于人民。和谐也是一种人性美。

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敬重和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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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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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灰姑娘》深受启发。灰姑娘的母亲已死,她的爸爸找了一个新母亲和两位姐姐,仙德蕾拉很高兴,又有两位姐姐,但母亲让她做家务。

仙德雷拉的这种精神我很佩服她,但是母亲和这两位姐姐不应该这么做,只要新母亲能向你们的女儿一样照顾仙德蕾拉,我也会支持你们的。

仙德蕾拉为了找到自己的幸福,为了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遇到重重的困难不退缩,用自己的耐心与善良去化解,这样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前几天,我读了《灰姑娘》深受启发。灰姑娘的母亲已死,她的爸爸找了一个新母亲和两位姐姐,仙德蕾拉很高兴,又有两位姐姐,但母亲让她做家务。

仙德雷拉的这种精神我很佩服她,但是母亲和这两位姐姐不应该这么做,只要新母亲能向你们的女儿一样照顾仙德蕾拉,我也会支持你们的。

仙德蕾拉为了找到自己的幸福,为了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遇到重重的困难不退缩,用自己的耐心与善良去化解,这样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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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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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妈妈从__给我买了一本书,曹文轩的《蜻蜓眼》。书一到,我便一头扎进书中,细细品味起来。读着读着,我被书中那伟大的亲情深深地打动了。

书中生动地描写了在那个硝烟四起、人心惶惶的特殊年月,阿梅一家人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故事。即使合上书,那些苦难而又美好的情景依旧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放映着。

看,奶奶对阿梅很好。因为家里经济不好,爸爸典当了阿梅的钢琴。奶奶知道了,卖了从法国带回来的首饰,赎回了钢琴。

瞧,爷爷深爱着奶奶。爷爷当了自己心爱的手表,走遍整个上海,还被人误会打了一顿,而这一切只是为了给奶奶买一瓶香水……

亲情,是何等可贵。它与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疾病、善或恶都无关,它只跟爱有关。只要亲情存在,即使再大的风浪,哪怕是乱世的伤残,都有人与你一起去面对。猛然抬眼看到爸爸正低头一边为不小心摔伤的妈妈清洗伤口、更换纱布,一边轻声问着:“疼吗?”妈妈把脸扭向一边,嘴里答着:“不疼,不疼,一点都不疼。”却忽然轻声“嘶”了一下,爸爸赶紧停住手,嘴凑近妈妈的伤口轻轻地吹气。“爸爸,我来帮你!”我放下书,向我亲爱的.爸爸妈妈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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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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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好迷人,如同磁铁一样吸引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机会深入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勇敢、智慧、有耐心……合为一体的人。他智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穿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温暖、宽松、帅气。他有耐心,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勇气,他居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赶,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惭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起睡。在睡觉的时候,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现在一比较,我可真胆小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方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勇敢面对,有信心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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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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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简史》一书是大科学家史蒂芬。霍金的名着,自一九八八年初版以来,已成为全球科学着作的里程碑。它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销售了一千万册,成为世界出版史上的奇观。有如我们当年读徐迟的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科学的终极目标在于提供一个简单的理论去描述一个高深莫测的现象。

霍金的学生、《时间简史》的中文译者吴忠超曾写道:“他(霍金)象一个孩子,一个好奇的孩子,喜欢问最基本的问题,我为什么是我?时间是什么?我们从何而来,又往何处去?”他把宇宙本性最前沿的知识,通俗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有日月星辰的奥妙,才有时间的历史。读《时间简史》,不仅使你了解到时间的起源与形成,更应懂得这位伟大科学家在时间畅想曲的后面,还有更多未竟的音符。

时间是每个人的终身伴侣。从少年到老年,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时间里穿过。有悲伤,也有欣慰;有眼泪,也有欢娱;有失败,也有成功。时间的痕迹刻在脸上,也刻在心里。

如果把人生比作壮丽的舞台,那么舞台上戏剧的演出水平不会仅仅取决于空间因素,还会有赖于时间条件;如果把度过生命的历程比作攀登岁月的长城,那么时间战略、时间信念、时间素质将决定攀登者的行进速度;如果把宝贵的生命比作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星星的光源必然是长时间生命热能的聚集。

时间也是一部年龄的哲学。富兰克林曾说:“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大发明家爱迪生,在他七十九岁时,自豪而风趣地对人们宣布“我已经是一百三十五岁的人了。”这是因为他积攒了超出常人多倍的时间财富。十六岁至六十岁,爱迪生通常每天工作十八到二十小时,六十岁以后,每天仍工作十六个小时。如按平常人一生活动和工作的时间来计算,他的生命已成倍延长了。

所以七十九岁加成了一百三十五岁。其实,人的一生真要无端的浪费许多时间,从指缝间、从酒杯下、从无聊中。但我们并不经意,总觉得时间还长着呢!于是乎“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样的生活就缩短了你我的生命。年龄的加减法,加入的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时光,减去的是挥霍空耗的岁月。

我现在老了,懊恼自己年轻时尚不努力。但我羡慕现在的年轻人,因为人生的黄金时代是青年时期。青春的火花、友谊的暖流、生命的欢乐一起涌来,事业开始了最初的跋涉,人生扬起了破浪的风帆,生活领域急剧地展开,工作课题骤然增多。

但我要用一个老者的身份,真切地告诫年轻的朋友们,真正生命的春天,是随着理想种子的播下而来临的。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随着时间的流动,它有时平静如镜,有时浪花飞溅,有时巨浪冲天……只有把握自己命运的人,才能创造生命的辉煌。

今日之日不可延留,昨日之日不能呼返。这位蜷缩在轮椅上、能与上帝对话的史蒂芬。霍金,似乎在《时间简史》中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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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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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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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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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订购了《李嘉诚全传》,并且坚持每天看30页。终于在前几天看完了,全书见证了一个从一穷二白的人逐渐成长为商业天才,世界首富的传奇。领略一代儒商叱咤香江,纵横海外的气魄,同时我们也可以体验到以为慈善家的慷慨解囊。感受到一个伟大男人对爱情至真至善的执着。这一切都源于一个智慧的人生。

李嘉诚于1928年7月28日出生于广东省潮安县,那是一座三山环抱,一水相拥,灵秀山川,悠久历史的城市。李氏家族人才辈出,家学渊博,从小经受儒家教育。在李嘉诚心中有一片海,父亲李经云每次都带他去看海并且教授生活道理给他听。从此他便决定要做一名船长。在李氏家族谱中,找不到祖上有经商的基因。可是他却成为一代商娇。

“七七事变”之后,迫于战乱家道落魄,思前想后李经云决定投靠自己的妻弟香港殷商庄静安。毕竟是寄人篱下,日子过得并不好同时因为战乱工作没有着落,不久之后李嘉诚父亲便去世,从此李嘉诚便要承担整个家庭的重担。开始的时候四处找工作都是碰壁,可是母亲庄碧云鼓励他不要放弃,期间他拒绝了舅舅为自己提供给的上班机会,坚持自己找工作。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一份端茶水的工作,在这份工作中他积极勤奋工作得到老板的赏识,同学学会了察言观色,辨别人群。之后还是去到舅舅家公司上班,无论什么工作他总是勤奋工作做不断进取,经过不断的磨砺和自己我的要求严格,李嘉诚得到很多人的认可,他的商业头脑逐渐显现出来,在做推销的时候他就能够找到别人还没与发现的渠道。

“人无我有的意识”,灵敏的市场洞察力是他在生意上不断稳步前进,李嘉诚是一个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人,有远大的雄心,能力很强,常想别人不敢想,做别人不敢做,在塑胶产业上做到一定水平,还不断发掘新的商机,跨越到房地产和金融等行业。他的诚实和信誉赢得了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在他身上我们能够看到一个人在逆境中不断奋进,穿越重重障碍,最终取得胜利。从一个打工学徒到自己创业,敢于突破是进取,洞悉商机,一步步都是自己小心谨慎走出来的,这个在商业中自如的人在对待爱情上面也是十分的专一,他一直到自己真正能够付得起家庭的责任的时候才与相爱多年的庄月明结为伴侣,庄月明学士高,成为他的贤内助,牵手一生。

李嘉诚在辉煌腾达的时候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故乡,看到家乡的贫困,他宁可破产也要资助办大学。其中最令人感动的是凑资汕头大学的时候因为资金原因,庄月明夫人的话“我除了留下一身换洗衣服意外你拿去卖掉,金银首饰也拿去卖掉,也一定要建成汕头大学”。

在他的商业发展历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与时俱进,逆风蓄势,信心坚定,这些都足以给我们激励。一个伟大的商人有的不仅仅是财富更多的是他为什么能够获得这一切。磨砺,毅力,坚持和奋进。因为生活中的一切都来之不易,只有不断去争取才会有更多的进步,更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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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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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xx年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读完了窦娥冤这本小说,书中描写了窦娥的一生。她原名端云,窦娥一生的悲惨事太多了,三岁时母亲去世,六岁时被父亲卖给了蔡婆婆,17岁时被恶棍张驴儿陷害而被砍头。虽然她只活了20xx年,可从她懂事起,心里就装着好好孝敬婆婆的念头。可谁也没有想到碰上了张驴儿这个无赖,没娶成窦娥为妻,反而嫁祸于她,更没想到公堂上的判官接受了张驴儿的贿赂,便定张驴儿无罪,还给蔡婆婆用刑,窦娥知道婆婆年迈体弱,禁不起刑罚,便委屈的承认自己有罪,第二天就被砍了头。在刑场上窦娥立下三誓:血溅白练、六月飞雪、大旱三年。后来一一显灵了。

元代的关汉卿正是通过四大古典对剧之窦娥冤来揭露封建时代的残暴,官场的黑暗腐败,斥责了流氓恶棍的卑鄙行径,颂扬了古代劳动人民勤劳善良的美好品质,表现了作者对人民不幸遭遇的同情,从这个戏剧里,我也懂得了要爱护老人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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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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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著作。书中写了一只住在乡下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遇到了小主人玛利欧,还与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结成了深厚的友谊。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获得成功的柴斯特却思念起乡下那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中有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那就是:“我的错误就由我来承担吧!”

蟋蟀柴斯特刚从乡下来的时候,时不时地闯祸。因为半夜梦游,坐到了钱箱上,把一张两元的钞票当作柳树叶子,吃掉了一半。塔克老鼠给它出了很多主意,叫它逃跑,或者把剩下一半也吃了,或者陷害扫车站的清道夫,又或者把报摊的东西打破,嫁祸给小偷,柴斯特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正在这时,玛利欧妈妈来到报摊,柴斯特“人赃俱获”!结果,它被关进了笼子。又有一次,柴斯特邀请小伙伴开生日聚会,不小心把报摊点燃了。伙伴们叫它快点逃,可是柴斯特又摇摇头,跳回笼子里,准备好接受一切惩罚。

多可爱的蟋蟀!它舍不得离开小主人,舍不得离开朋友们,但是当它犯了错误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勇敢地面对,虽然它明明知道,小主人的妈妈不喜欢它,随时都有可能把它赶走。它还是说:“我的错误就由我来承担吧!”

从柴斯特身上,我想到了自己。曾经,我把妈妈放在桌上的润肤露打破,液体流了一地,我对妈妈说:“有只小猫从桌上跳过。”曾经,我把同学桌上的书本碰落在地,我说:“不是我弄的。”现在,我想想自己,觉得真是惭愧。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一定会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是我打破的。”我也会把同学的书捡起来,说:“对不起,是我碰掉了你的书。”可是,时光不会倒流,我就趁今天这个机会,把这一切都说出来。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难免会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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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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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儿还在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这首让人心酸的歌使我回想起王二小的故事。

我读第一遍《王二小》时,不由地想:王二小死了太可惜了,鬼子太可恨了,连小孩子都杀!我想着想着不由得泪流满面。王二小真的太厉害了!他镇定,不怕鬼子凶恶,走到山坡上引鬼子上钩;他机智,在鬼子拔刀时,装成害怕的样子,骗过鬼子;他勇敢,能将敌人引入埋伏圈,又把乡亲们带到长城脚下躲避,自已出来应付可恶的鬼子。而鬼子呢,太狰狞了!他们凶恶,在村子里烧杀抢掠,连小孩都杀,杀人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任凭鲜血直流;他们残忍,连自己人都不放过,屠杀后,弃尸山野;他们野蛮,会把人煮了吃,或直接掏心挖肺,然后把肠子挂在树枝上,让太阳把肠子晒干,再放入他们的肚子里……

王二小为了救老百姓,他出色地完成了自己赋予自己的使命,最后却英勇牺牲了。王二小,小小的孩子,在敌人的刺刀面前,那么从容,那么机智,那么勇敢。我们怎么不会油然而生敬意呢?对比他的英雄行为,想起自己离开妈妈去上学时,眼泪鼻涕,不停哭泣的情景,真是羞愧得无地自容。

读了这个故事,我有很大的收获:做一个像王二小一样勇敢、机灵、遇事沉着的人,是我的目标。我还知道了做人要有责任感,要义无反顾地去完成肩负的任务, 同时我更领悟到做人要懂得奉献,这种奉献不一定是为了国家奉献生命,而是可以为建设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或者为此而奋斗!

“牛儿还在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 ”随着这首歌又一次响起,我的读后感落幕了,王二小感人的故事,我们要永远铭记!

点评:这篇读后感首尾都出现了思念王二小的歌曲,可谓构思巧妙,情感真挚,意味深长。习作第二段的对比描写非常出彩,对敌人的憎恨,二小的热爱之情溢于言表。之后,又通过自己和二小的行为对比来表达自己的羞愧之心。层层对比,层层递进,最终自然地化为自己丰富的阅读收获。这篇习作也告诉我们:王二小的事迹和精神将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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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600字左右读后感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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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字左右读后感

小编准备了两篇600字以上的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王尔德童话》读后感_750字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王尔德童话》。里面写有《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神奇的火箭》、《星孩》等九篇童话。

这九篇童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快乐王子》了。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每天都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快乐王子死后,人们把他做成了一个高高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中的丑陋和贫困——快乐王子不再快乐。快乐王子决心奉献出自己的一切来帮助那些穷人。原本要飞去埃及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爱心所感动,他放弃了南飞,成为快乐王子播撒爱的信使。快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孩子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赏识的快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遭遇;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温暖、有了食物、有了快乐。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却得到了真正的快乐。上帝将他们视为最珍贵的两样东西, 让燕子在他天堂的花园里永远地放声歌唱,让快乐王子在他黄金的城堡中永远地赞美他。《快乐王子》告诉我们:有付出才有回报,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帮助别人。

除了《快乐王子》,我最喜欢的就是《忠诚的朋友》了。在我心目中,它是一篇非常棒的童话。这篇童话从红雀向老河鼠讲述什么是忠实的朋友开始,将小汉斯和磨坊主的故事娓娓道来。小汉斯勤劳、善良,在辛勤耕作下,整个村子里没有人比他家的花园更加漂亮和招人喜爱。汉斯吧有钱的磨坊主看作最好的朋友,而磨坊主却总以“真正的朋友应该分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汉斯。淳朴善良的汉斯不断帮助自己的“朋友”,最后用生命祭奠了“友情”。汉斯无疑是一个十分看重友情的人,但是汉斯的故事让人同情却不赞赏。这个童话告诉我们:真正的友谊应该是相互的,忠实的朋友不能只索取不付出,更不能自私自利。

《王尔德童话》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糊涂的熊警官》读后感_600字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晚上,我点开了《糊涂的熊警官》这本书。这本书的每个故事后面都有一个小问题,让我们自己思考。可以说这本书的问题集于一身,对我们很有益。读完之后,我和妈妈爸爸的对话,更是有趣。

比如我举个例子吧,《蝙蝠缺什么》,主要讲蝙蝠想参加鸟类的大会,可是鸟类的看门人鸡在门口不让蝙蝠进来。蝙蝠说:“我有翅膀,我是鸟类。”鸡说:“不行,你不是鸟类不能进去。”可蝙蝠说:“我能飞,你还不能飞呢。”鸡急的满脸通红,只好叫一位长者来解释一下。长者说:“蝙蝠啊,你缺了鸟类最重要的东西。”蝙蝠听了,只好失望的飞走了。

后面这个问题说,蝙蝠到底缺什么,我和爸爸妈妈就争论起来,爸爸先不甘示弱地发言了:“蝙蝠当然缺一个像鸟一样毛茸茸的头。”接着,妈妈摇头说:“不对不对,也有些鸟是没有毛茸茸的头呀。它应该缺一个像鸟一样的尾巴。”而我则幸灾乐祸、哈哈大笑的说:“哎呀,你们都错啦!蝙蝠啊,应该缺的是羽毛才对。”妈妈和爸爸听啦,这才反应过来,恍然大悟。他们一拍脑袋说:“是啊,你说的对,蝙蝠是应该缺羽毛啊!”就这样我在这个游戏中赢得了冠军。

这样子的猜谜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我从这些猜谜游戏中领悟到知识也增加了情商;也扩展了我的学习面;也懂得了一些科学道理。在这个游戏故事中,爸爸妈妈也长进不少。

可以说这本书,是本名副其实的好书。它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深渊,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海洋,伴随着我前进的方向。同学们,建议你们暑假也读一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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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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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唯一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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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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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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