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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节电管理制度【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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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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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单身宿舍住宿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环境,保障住宿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 住宿人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综合办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并到保卫部门备案,由总务根据床铺情况进行安排。住宿人员应服从总务处的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和房间,如有私自调换者,则令其立即恢复原位,否则取消住房资格。

二、 住宿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规定,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剩菜剩饭,不准在楼道墙壁上乱涂乱画,每周定期擦拭门窗、玻璃,不许在门窗玻璃上贴报纸或广告画,按时清扫卫生,保持公寓内清洁干净,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三、 住宿人员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注意用电安全,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用完后关毕总门,防止发生泄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加重处罚,并取消住房资格,宿舍内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在宿舍内吸烟人员,要注意吸烟安全。

四、 加强治安管理,做到群防群治,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宿舍,不准留外人在宿舍内住宿,加强互相监督,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出门时应锁好门,防止发生盗窃现象。

五、 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不准聚众赌博和做其它损害公共道德的违法事情,不准影响他人休息,爱护公物,外出关好门窗,防止被风吹坏,单床、衣柜、学习桌保持完好,发现人为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分不清责任的由本宿舍人员共同赔偿。

六、 调离本公司人员应及时到总务处退回自己床位,交清公寓内公用物品,并交回自己的钥匙,否则总务处拒绝在调离单上拒绝签字,长期出差者(两个月以上)要通知总务处,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七、 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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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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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杜绝XX大院车辆乱停乱放,加强XX大院治安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大院。

三、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门卫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四轮车、三轮车、二轮摩托车、电单车、自行车、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干部职工私家车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核对收费情况。

四、停车场收费管理

1、停车场收费标准:

①白天停车收费标准:

四轮车:6:30-12:30收费3元/辆,12:30-19:30收费收3元/辆;三轮车6:30-12:30收费2元/白天停车收费标准辆,12:30-19:30收费收2元/辆;二轮摩托车、电单车6:30-12:30收费1元/辆,12:30-19:30收费收1元/辆;自行车6:30-12:30收费0.5元/辆,12:30-19:30收费收0.5元/辆.

②夜间停车收费标准:四轮及四轮以上车辆19:30-24:00收费4元/辆,00:00-6:30收费收6元/辆;三轮车19:30-24:00收费3元/辆,00:00-6:30收费收5元/辆;二轮摩托车、电单车19:30-24:00收费2元/辆,00:00-6:30收费收4元/辆;自行车19:30-24:00收费1.5元/辆,00:00-6:30收费收2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门卫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门卫手上只留取350元(20张10元、20张5元,50张1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月初时从财务领取。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财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财务人员有责任对停车场收费台账进行核对。

4、财务人员有责任督促门卫及时交款,门卫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财务领取停车收据,用完的票根要及时将交回财务。

2、在领用收据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六、违规处理

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挪用收费款,一经发现确认,一律严肃处理,按贪污、挪用金额的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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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前台值班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前台,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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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办公室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好办公室安全管理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轮流值班,具体规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11:50—13:50 。

2、值班人员:以前台值班表为准。

二、值班人员职责

1、提前5分钟到岗。

2、接听前台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如需转达他人的,需记下来电时间、来电 人姓名、事由、相关事项。

3、接待到访客人,尽快处理来访事务,不能让客人等待超过30分钟 。

4、签收快递:

签收快递时注意快递单上面的寄件人、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是否清晰可见。公司快递、邮件交给收件人,私人邮件通知自取。(所有快递值班人员代签,事先声明由本人签收的除外)

5、确保前台区域干净、整洁、美观。

6、中午11:50——12:10播放音乐。

7、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不能当日值班,自行找人替代值班。非特殊原因,出现空岗超过10分钟,处以20元的罚款。

8、值班结束后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间未完成的事项。

三、工作要求

值班人员的工作标准可参照《前台工作规范细则》。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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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总经理助理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助理,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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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行政事务管理,做事勤快,较强的计划力,执行力,协调沟通力;

2、办理项目公司员工录用、转正、离职,建立完善相关人事档案;

3、办理项目公司当地人员社保、公积金增减变动窗口办理;

4、负责项目公司行政接待、会议安排、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项目公司各类团建活动;

6、负责完成公司档案及合同管理工作;

7、维护好公司环境;

8、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处理突发事件;

9、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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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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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对外往来的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频繁进出,给校园管理带来了压力。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学工处事先通知校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校警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 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执勤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路队。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校警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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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卫生间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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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校园公共厕所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应每一天打扫一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理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每一天一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四、师生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厕所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大小便池要随时冲洗,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

5、持续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6、加强对师生礼貌卫生教育,注意卫生、礼貌如厕。

7、清洁工人每一天冲洗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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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经典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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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二条、 住宿须知

1、 宿舍内的一切物品是为了员工所配备,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 其完好,如恶意破坏者,有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 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3点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3、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好宿舍内外环境 卫生清洁。

4、 离开宿舍时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造成的危险性。

第三条、 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 使用电视,收音机或MP3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的睡眠。

4、 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否则出现丢失后果自负。

5、 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私自移动及拆卸。

6、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盗及伤风败俗行为。

7、 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

1、 自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 不得私自乱拉乱扯电线,插座。

3、 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熨头等交流电器。

4、 人离灯熄、人走水关。

第五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 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者。

2、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者。

3、 蓄意破坏宿舍物品及设施者。

4、 有偷盗行为者。

5、 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河南义江民族服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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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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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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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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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禁烟的基本原则、区域划分、管理权限和奖罚等。

基本原则

1、为严格火种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全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规定《化工企业严禁吸烟的决定》。

2、全公司各部门应加强禁烟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各级领导要把禁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各级领导、外来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公司区内禁止吸烟的规定,违反者一视同仁。

三、禁烟范围的划分

为了照顾常住公司内集体宿舍的员工,允许在室内吸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不准将烟带丢在室外,人走烟灭。

禁烟的管理权限

1、安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制度执行和修订禁烟制度。日常检查管理,违章罚款处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办公室应把禁烟工作列入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经常开展对全公司员工、干部进行禁烟工作的重要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3、工会协同办公室监督、检查禁烟工作的贯彻执行工作情况和宣传教育,要把禁烟工作执行情况列入评比文明班组和劳动保护监督之一。

4、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禁烟教育和禁烟的日常工作。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检查、指导工作等)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有关部门接待人应向外来客人交代本规定的内容。

五.奖罚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50元,屡次违章吸烟及情节严重者,依据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置执行。

2、禁烟区内发现烟头,对所在部门或个人处以每只10元的罚款。禁烟区内吸烟按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3、离岗吸烟者,按《温州市联成色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条例处罚。

4、各级领导在禁烟中应以身作则,违反规定者加重处罚。

5、各级领导执行禁烟制度不力,发现禁烟吸烟不制止或隐瞒不报和为违反者以各种理由说情的,要追究管理责任,并扣当月岗位责任工资20~50%或罚款。

6、对违反本规定者,人人有权制止监督、检举,对检举者给予罚款金额的三分之一作奖励。

7、罚款费用可用于奖励对安全、消防工作有贡献的人员和部门,具体操作由安全主管提出方案由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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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厨房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厨房,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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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考勤制度

1、厨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务必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带给相关手续或手续不贴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务必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光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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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各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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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色标管理

为了有效控制药品储存质量,应对药品按其质量状态分区管理,为杜绝库存药品的存放差错,必须对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药品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

合格药品――绿色;不合格药品――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药品――。

按照库房管理的实际需要,库房管理区域色标划分的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或区)、退货药品库(或区)为;合格药品库(或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库(或区)、待发药品库(或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或区)为红色。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防止出现色标混乱。

(2)搬运和堆垛要求

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防止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药品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3)药品堆垛距离

药品货垛与仓间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内设施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药品垛堆的距离要求为:药品与墙、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另外仓间主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00厘米,辅通道宽度应不少于100厘米。

(4)分类储存管理

企业应有适宜药品分类管理的仓库,按照药品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可储存于同一仓间,但应分开不同货位的药品有:药品与食品及保健品类的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应专库存放、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存于同一仓间的药品有: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以及危险品等。

(5)温湿度条件

应按药品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库中,各类药品储存库均应保持恒温。对每种药品,应根据药品标示的贮藏条件要求,分别储存于冷库(2-10℃)、阴凉库(20℃以下)或常温库(0-30℃)内,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75%之间。 对于标识有两种以上不同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药品,一般应存放于相对低温的库中,如某一药品标识的储存条件为: 20℃以下有效期3年, 20-30℃有效期1年,应将该药品存放于阴凉库中。

(6)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

应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储存仓库,合理控制温湿度条件。对于易虫蛀、霉变、泛油、变色的品种,应设置密封、干燥、凉爽、洁净的库房;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如冰箱、冷柜。 对于毒麻中药应做到专人、专帐、专库(或柜)、双锁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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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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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职责和权限

(一)前台负责考勤结果的汇总和真实性的检查。月底有前台负责统计每个员工的实际出勤并交与财务,便于员工工资结算,上班时间: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6点分四次打卡。

(二)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个公历日。

二、考勤规则

(一)未经公司经理特许,所有员工均需按时出勤,严格执行考勤打卡/登记制度,违者一视同仁,按相关规定论处。

(二)考勤分早晚打卡各一次,。

(三)因个人疏忽等原因忘打卡的,经核实,将有幸贡献快乐基金10元,现交只要5块。

三、请假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登记。

(二)员工因事(病)请假,须讲明事由,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报告,并于第二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三)月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三天,由行政批准。

(四)事假:

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请事假。凡有特殊原因而请事假者,应提前报批请假申请表,经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病假:

1、员工患病申请病假,必须附有诊断病历,经行政部批准方为有效,急诊病例,不能赶来公司,应于公司上班时间前通知部门主管,并在第二天回公司补办休假手续。

2、公司员工可享用半薪病假一天,超出部分按无薪假处理,此假期仅限于有病时享用,不可预提,过月自动作废。

五、迟到、早退

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10元;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2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30元。现交对折优惠。

六、旷工

(一)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2、无故缺勤1小时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3、公司制度明文规定隶属旷工的其它情况。

(二)对旷工的处理

1、每旷工1天,按日标准薪资的3倍扣除薪资

2、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达7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协商与之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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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学档案室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6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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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档案管理制度

中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中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工作是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领导决策,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是提高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三条 坚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维护本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节 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干部配备

第四条 各处室必须参与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室工作,业务上受区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各处室的档案工作受办公室领导,并有一名处室同志分管,与校档案室建立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 档案干部要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

第八条 上级领导要支持和关心档案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专业人员同等待遇。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有档案专业职称的档案干部在调离档案工作岗位时,应听取授予职称的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意见,同时档案干部调离前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 档案工作的任务

第九条 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内部机构所产生的全部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对各处室和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条 负责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根据提供利用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单位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仪器开箱等活动。

第四节 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团、教学、财会以及各处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 档案室对归档档案的案卷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应退回重新整理,以保证案卷的质量,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四条 各处室的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统一向档案室归档,交接双方应根据案卷目录,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 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六条 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 凡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购置、安装、使用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方法,设备部门应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活动。

第十八条 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报表、帐册、凭证等文件材料,除帐册和凭证在财务部门保存两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文件材料在次年的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九条 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条 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经过整理和编目,做到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于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声像档案形成后要随时整理,及时归档,即由承办人员在完成摄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五节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二条档案的系统整理应按部门分类、初步立卷、卷内文件整理编目、卷内案卷初步排列、案卷加工整理、案卷调整与编号、编制案卷目录七个步骤进行。

1、定档案分类方案,按照此方案指导文件分类、排列组合。

2、将文件按一定特征分门别类,组合成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文件组合体即案卷。

3、将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调整后固定下来编写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将同一类案卷按一定标准初步排列起来。

5、填写备考表、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6、确定案卷排列顺序,按排列顺序逐卷编制案卷号。

7、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将案卷的标题、保管期限、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页数等逐项登记,形成为一本名册,即为案卷目录。

第二十三条档案应有专门的档案库或档案柜保存,存放地点应坚固干燥、通风,并做到防火、防虫、防光、防鼠、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六节 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为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逐步提高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六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写明借阅的目的,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进行检查,及时注销。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者要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在档案上圈点、涂改、划道污损,如有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借阅人因公出差、出国、调动、离退休等须将所借档案归还,借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必要时办续借手续。

第二十九条制发档案证明和答复函调(证明要注明出处和根据,不得擅自解释)制发证明要仔细核对,经领导审阅后,加盖办公室公章。

第七节 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条档案室应根据1988年8号文件,市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上海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报上级部门审核后销毁。

第三十二条毁档案要明确销毁人和监销人,进行实地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 档案的统计与移交

第三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分别向上级机关和档案业务主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三十四条各部室的档案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保管期限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机构撤消、合并时,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好档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节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依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文书工作制度

第一节 文书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2、公文必须按照行政公文写作规则和要求,用a4纸拟稿和钢笔书写,正确应用文种,格式符合要求,请求应坚持“一文一事”,避免请示与报告混杂。

3、发文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经领导签发统一编号行文,并做好发文登记。

4、收到外来文件后,必须先登记,传阅文件要合理安排、严格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做好催传、催阅工作,以免积压和散失。组织传阅,应本着先急后4、缓,先领导后一般,先主办后协办,先办理后阅知的原则进行。

5、凡外出人员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带回的文件,均应交办公室签收、登记、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拒绝归档。

第二节 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制度

1、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文书、科技、声像,会计等)均应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2、立卷工作要做到年年清,不得借故拖延和积压,每年六月底以前必须完成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工作。

3、坚持平时立卷和专题立卷,每办一件事,每开一次会或每搞一项中心工作,要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4、立卷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用a4纸和钢笔书写,正件原件齐全。

(2)卷内文件的排列,必须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

(3)卷内文件的排列,应坚持先近后远,先重点后次要,先批复后请求的原则,并在每页的右上角编上页号。

(4)提倡立薄卷、专题卷,每一案卷的卷内文件一般不超过200页。

(5)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符合“三要素”(作者、内容、文种)要求。

第三节 印章管理制度

1、公章和介绍信,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凡涉及到各处室的文件报表等,由各部门核准,分管领导审批签名后加盖公章。

3、用印后必须登记。

4、严禁在空白介绍信、证明信、支票上预先加盖印章。

5、盖章时,注意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章 档案工作制度

第一节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管档案的重要场所,非档案管理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入内。

2、严格加强档案库房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蛀等保护工作。

3、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

4、库房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库房随手关门,确保库房安全。

5、档案库房要定期做好通风降温和卫生工作。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节 档案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的规定,经常开展保密工作的学习和活动,提高贯彻保密法的自觉性。

2、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必须严格保守机密和安全,严格遵守档案室工作规则,做到手续清楚,不发生差错和文件遗失。

3、档案工作人员不与无关人员在任何场所谈论档案工作,模范遵守制度。

4、对机密档案要严格控制调阅范围,依照制度提供利用,不私自带回家中。

5、保密文件未经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第三节 档案利用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者必须严格国家保密法,以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维护国家机密。

2、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为本单位服务,如借阅对象和范围超出本单位人员或部门业务范围,需征得本单位及档案形成部门领导的同意。

3、查阅绝密级档案应经总支书记、校长批准,机密级和密级要经主管主任的批准。

4、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指定地点。对档案要爱护,不得任意涂改、损撕文件材料,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即上报,依法追究责任。

5、归还时借阅人应向档案室工作人员清点所借档案,经核实收回借阅单后才能离开。

6、摘录、复制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复制档案还需填写申请单,摘录件、复制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内容、页数、份数)无误后由档案室盖章后方有效。

第四节 档案的保管制度

1、单位党、政、工、团、教学、会计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每年档案按要求分类整理,编好案卷归档号。

3、档案按类、年分别排列入架。

4、档案资料的收入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5、借阅档案要有登记。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永久、长期档案已破损、退色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五节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科学。

2、档案统计数字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

3、按时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4、档案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

5、做好档案利用效益的统计,凡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利用情况,要填写档案利用情况登记表。

第六节 档案移交制度

1、移交文件材料必须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节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应坚持全面、历史、发展的观点,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正确地制定档案保管期限,确保档案的质量。

2、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由办公室主任主持该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由档案部门组成鉴定小组。

3、鉴定人员直接地具体地审阅每个案卷的内容,重要的案卷还要求一页一页地审阅文件内容,判定档案价值,确定存毁意见。

4、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逐页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级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

5、销毁文件档案,必须依规定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6、销毁档案必须有2人以上监督销毁,防止丢失泄密。

7、监销人员监销后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 档案的预立卷制度

学校档案预立卷是学校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实行部门立卷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规范我校的档案预立卷工作,对做好平时归档工作,提高立卷质量,方便归档前的查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我校档案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现就加强我校档案预立卷工作提出如下条例:

1、确立和坚持平时归卷制度,做好收集、整理,并按类目归卷,便于查找利用。

2、建立规范的预立卷类目表,并依次设置条款编号。

3、立卷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向档案室提出对预立卷类目进行调整建议。

4、明确预立卷工作职责,档案室人员负责对立卷部门的预立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检查平时归卷情况。

第四章 各级各类档案工作职责

第一节 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校长职责:认真贯彻《档案法》,规划本校的档案工作,并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加强档案管理的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档案意识,努力创造条2、件,不断促进本校档案工作发展。

3、办公室主任职责:领导档案室工作,认真贯彻宣传《档案法》,强化档案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校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4、各处室主任:落实本处室兼职档案员,加强对处室档案员考核,以确保处室的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按时归档。

5、对网络人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办法,鼓励先进,促使档案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第二节 文书工作人员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文书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2、负责公文的收发、公办、用印、立卷、归档,上级来文和部门的文件材料必须分类登记,专柜保存。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文件随意乱放、折叠、丢失或带回家,调借阅文件材料发须登记。

4、按公文写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公务文书的拟写、校对工作和发文登记。

5、参加校内召开的各类会议时,认真做好出席统计和会议记录。

6、坚持平时立卷,按时完成每年的立卷归档任务。

7、认真做好文件清退工作。

第三节 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档案法》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类档案,为教育科研、教学等工作服务。

2、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制度。

3、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把好案卷质量关,对各处室归档的案卷,逐一审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及时改正。

4、凡设备开箱、基建项目竣工,档案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

5、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网络人员会议,进行业务指导。

6、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帐物相符。

7、定期检查档案库房,严格“八防”措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如发现案卷污损应及时修补。

8、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做好上一年度档案的排列入库工作,编制案卷目录,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

9、积极主动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做好编研工作。

第四节 档案网络人员职责

1、严格遵照《档案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本年度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得用圆珠笔、彩色笔、铅笔书写。

4、做好上级来文和外出人员开会带回文件的收集、登记工作。

5、及时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协助档案室做好平时立卷归档工作。

6、主动与档案室办理一年一度的移交工作。

7、每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节 电子档案工作职责

1、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的管理过程中,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整理等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归档案管理的日常监督、指导和保管开发利用等工作,由本校档案室负责。

2、本校档案的电子文件,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室配备计算机系统,使归档的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

3、专职档案员应具备计算机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系统,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发挥归档电子文件的作用。

第五章 档案分类及档案人员网络图

文书档案:党支部、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团队

教学档案:综合类、学籍管理类、课堂教学类、德育教育类、艺术科技教育类、卫生工作类、教材类、教师队伍建设类

会计档案:凭证类、帐册类、报告类、其它

基建档案:项目

设备档案:办公(辅助)设备、交通工具

科研档案:课题、论文

声像档案:照片、底片

电子档案:光盘、磁盘

荣誉档案:奖状、证书、奖牌(杯)、其它

教师业务档案:语、数、处、政史地心、理化生、音体美劳计(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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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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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 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 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 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 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 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 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 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4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

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 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7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 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 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 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 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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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差旅费补充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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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严格规范值班费与加班费的发放标准,保证公司日常生产和节假日的有序安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日照广信化工有限公司员工。

3、内容:

3.1值班的定义:值班是指员工根据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公司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且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

3.2加班的定义:加班是指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相关程序获得批准后,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3.3所有值班和加班原则上先用调休或补休予以冲抵,在不能保证调休或补休的情况下予以发放费用。

3.4费用发放标准

3.4.1值班费用发放标准:由于《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无明确规定值班费用放标准,因此由公司自行制定发放标准 。

3.4.1.1 非法定假日值班:按5元/小时标准发放。

3.4.1.2 法定假日值班:由于法定假日是带薪休息,因此公司按10元/小时标准发放。

3.4.2 加班费用发放标准:员工在非法定假日加班的,一律按员工本人日工资的1.5倍计发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加班的将按本人日工资的3倍计发加班工资。

3.5当月加班和值班费用在次月工资中发放,个税按相关政策予以扣除。

3.6门卫、餐厅工作人员全年发放11天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在本年度底一次性发放。

3.7班组长以上中层干部采取固定工资方案,月工资中已包括因倒班而超劳工作的报酬,除法定假日外不再计发加班工资。

4、附则:

4.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4.2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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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生产车间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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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车间作业流程,合理安排和调度车间员工和维修任务;监督、检查员工按标准工艺作业,确保安全、高效、有序生产;车间维修人员的工作合理安排及车间看板的调整;

2、制订内部技术培训计划,组织技术攻关,并定期组织内部人员的培训等

3、负责维修车间的现场管理,对车间中的车辆停放、维修进度、维修工艺、维修质量、废旧物品回收处理等负责指导和监督;

4、负责车间内部的5S管理;

5、负责车间专用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6、控制维修质量及生产成本;

7、做好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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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厂食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食堂,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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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全体员工创造健康、安静、卫生的用餐环境,规范食堂工作人员的作业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范围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食品制作工作。

二、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服饰和形象。做到勤洗手,不留长指甲,勤换工作服,禁止上班抽烟,打餐时穿戴工作帽。

三、厨房工作人员及用餐人员应对每日剩余的食品及物料合理处置,严禁浪费公司财产,一经发现,处以20元罚款。

四、做好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使用炊事用具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位置放置。

五、厨房刀具应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让非厨房人员接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一定事故的,厨房直接管理员负主要责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七、厂区人员必须爱护公司财务,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均需要做到登记,盘点有账目,谁损坏谁照价赔偿。

八、厂区员工必须注意食堂的环境卫生,保证食堂餐具、食物摆放有序,整洁、卫生,违者罚款10元。

九、员工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厂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违者罚款20元。

十、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十一、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否则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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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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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保证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和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建档、维修保养、外借管理,采购与报废的审核,

办用品的收发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属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办公设备。

3.3 高级副总裁(总经理)负责单价元以上办公设备的申购、报废、外借的审批。

3.4 信息部负责电脑及其周边设备采购、维修、保养、报废确认,网络安全的管理。

3.5 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的监控。

4. 办公设备及用品分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 耐用品:

4.1.1 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

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4.1.2 办公设备类,如: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摄像机、幻灯

机、数码照相机、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等。

4.2 低值易耗品

4.2.1 办公文具类,如:铅笔、胶水、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签字笔、白

板笔、荧光笔、涂改液、剪刀、钉书钉、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打印纸、复印纸等。

4.2.2 生活用品,如:面巾纸、纸球、茶叶、饮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添置申请流程

5.1每月底,各部门填写下月《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视放弃申请处理。

5.2 各部门经理应严把审核关,以控制办公用品开支成本。

5.3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办公设备及用品数量,编制《物品请购单》交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审批,

批准后统一由行政助理负责采购。

5.4 办公设备的添置由所在部门填写《设备添置备申请单》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费用超过元的

办公设备须送高级副总裁审批后再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实施采购。

5.5 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回公司,管理部门应先建档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用。

6.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管理

6.1 办公设备属公司资产,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随意转交他人,造成遗失的承

担赔偿责任。

6.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建立办公设备及用品个人档案,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记录在《个人办公

设备及用品领用表》。

6.3 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移交退库手续。

6.4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办公用设备和用品的领用,并对所属部门人员的使用和保管状况行使

监督。

6.5 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况或急用物品除外,计算器等价值超过10元以上部份物品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6.6 办公设备耐用品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进行赔偿,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以每年折旧率20%计算。

7. 办公设备的报修

7.1 所有办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或损坏的均须及时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报修,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应

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到公司进行维修。

7.2 个人使用电脑、复印机等以及电脑外部设备、公司网络、通信设备如遇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部,由

信息部工作人员检修或通知相关供应(维修)商来公司进行检修。

7.3 故障解决后填写《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并由报修人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存档。

7.4 经相关技术人员鉴定下列情况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序折价赔

偿。

7.4.1 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7.4.2 私自拆装电脑、复印机等设备的;

7.4.3 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

7.4.4 人为的损坏。

8. 办公设备的报废

8.1 凡属于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的,由使用人员填写《办公设备报

废申请表》,说明原因和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信息部技术人员鉴定签署意见上交人力资源及

行政部办理报废。

8.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根据相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并在《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交主管副

总裁审批。

8.3 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与信息部存档,复印给财务部、办

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设备的申购或领用手续。

9. 办公设备的外借, 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外借登记手续。

10.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盘点制度

10.1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的领用单,编制“办公用品费用月报表”交部门经理审核。

10.2 为控制库存数量,办公用品原则上仓库只保留新人领用或急用数量即可。

10.3 每年底应进行一次全面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盘点,对一些久留不用或损坏的设备及用品进行处理。

11. 记录表单

11.1 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具登记表

11.2 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

11.3 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

11.4 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

11.5 办公设备购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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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医院车辆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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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 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 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 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    车辆管理

6.1  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  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  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  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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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就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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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食堂每日就餐时间::早餐为07:15----07:55,午餐,时间为11:50---12:50,晚餐18:30----19:30,请所有员工按时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宿舍管理员,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不推敲盆喧哗。

三﹑食堂操作间内,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四、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五、员工用餐后请将板凳放置于原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六、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七、就餐人员一律服从宿舍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八、就餐人员不许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办公室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违反以上规定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回公司处理。

安凯福田曙光车桥北京分公司

20xx年09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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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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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21公司所有物品的采购,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程。

22公司的物品包括四大类:221项目采购:包括项目所需物资;222非项目采购(公司自采物资):设备:电脑、笔记本等;

非设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消耗品、清洁服务、设施装修等。

223公司礼品采购:针对公司客户群体;224产品采购:包含公司自行研发所需硬件设施。

三职责

31在采购审批流程中,根据作业的职能不同,划分以下角色职责:

综合部负责采购的控制;商务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项目经理负责硬件部分监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的审批。

商务采购员:公司礼品采购;行政采购员:非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员:项目物资采购。

产品采购员: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

四程序

41计划管理

311集中计划采购:各部门按月提报需求计划,每月30日将采购需求上报至对应归口部门。

312归口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统筹安排采购计划。

313归口部门每月汇总各部门需求计划总表;每周进行库存物资盘点汇总,将月度需求表及库存盘点表进行归档。

42物品采购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412采购部门接收申请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原则;413各部门如遇紧急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先行申请,征得同意后提报归口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可以后补。

414采购申请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归口部门;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就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43供应商的选择

421由采购商务部帮助寻找合格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

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2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采购员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

423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45领用原则

611物品采购后,将物品及填写物品清单,办公室根据物品按分类、品种等建立物品保管库。

612申请部门领取物品,要填写物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当月所需物品,并按领用程序签字。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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