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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望岳诗原文的全解释(推荐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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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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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来到这!我是你们的导游,我姓x,大家可以叫我小x。为了便于大家参观游玩,下面我首先大家介绍一下。

进大门往西北方前行约五六十米,便来到一小径入口,入口墙上“草堂”两个浑厚大字赫然醒目,这就是清末人士周善培所书的“草堂”影壁。进入小径后五六米处,有一隔门,两旁挂有郭沫若先生撰写的一副对联:“花学红绸舞,径开锦里春。”原来,这条小径就是杜甫“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中提到的花径。

独自漫步于花径,必能想象到当年这里繁花锦簇、春满小径的景象。 作文

如今,红墙外的几丛翠竹,荫蔽着弯弯的小道;轻风穿过竹梢,似在喃喃细语;偶尔几声鸟鸣,更添几分惬意。虽没有了锦里花香,却清雅胜似当年,的确可谓“青郊草木四时新”。穿过幽雅的花径,右转有座小桥,直达柴门。一听就明白,当年杜甫草堂中此门必是由木柴搭成的,故称为“柴门”,而今天却早已改造,建成一座美观华丽的“石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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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川杜甫草堂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4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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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欢迎大家游览杜甫草堂,我是杜甫草堂旅公司来,大家可以叫我“小郝。”

成都杜甫草堂,是我国唐代大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居所。公元759年冬天,杜甫为避“安史之乱”,携家由陇右(今甘肃省南部)入蜀。靠亲友帮助,在成都西郊风景如画浣花溪畔修建茅屋居住。第二年春天,茅屋落成,称“成都草堂”。

在这里,诗人先后居住将近四年,所作诗歌流传到现在有240多首。由于成都远离战乱中原,而草堂又地处郊野,因此诗人生活比较安定,心绪也较为宁静,这就使他在草堂诗歌创作大都具有田园风味,如《堂成》、《江村》、《春夜喜雨》等篇章都是如此。然而杜甫毕竟是一位有远大政治抱负诗人,对国家前途和人民命运关心与忧虑,使他始终不能忘怀现实。因此忧国忧民诗歌作品,仍然是他创作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写成《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恨别》、《病桔》-、《枯棕》等著名诗篇都是感人至深现实主义不朽之作。正因为杜甫在成都诗歌创作给我们留下宝贵文学财富,所以,后世把成都杜甫草堂誉为中国文学史上一块圣地。

1961年,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正门

我们来到草堂正门,就看见一条波光翻翻河流从门前环流而过,这就是杜甫诗中多次提到浣花溪。

说到“浣花溪”这个充满诗意名字由来,还有一段动人故事呢。相传唐时溪边住着一位姓任姑娘,貌美而心善。一天,她正在溪畔洗衣,走来一位浑身疮疥和尚,行人都躲得远远,唯有这位任姑娘不避让。于是那和尚脱下沾满脓血架裟求她浣洗,任姑娘欣然接受。哪知架裟一入水,霎时满溪泛起莲花朵朵,再看那和尚,却早已不知去向。人们十分惊异,就把这条河命名为浣花溪。

其实,浣花溪得名与任氏无关。比较可信说法是,因为当时沿溪居住者多以造纸为业,他们取溪水来制十色彩笺,“其色如花”,溪因此而得名。浣花溪在唐代江阔水深,能行大舟,溪畔风光秀丽,杜甫一首《绝句》作生动描绘:“两个黄鹏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成都西面为岷山山脉,古代空气澄净,能远眺雪山),门泊东吴万里船(浣花溪属长江水系,由此乘船出府河可直下东吴)。正门匾额”草堂“二字,是清代康熙皇帝第十七子、雍正皇帝弟弟果亲王所书。”万里桥西宅,百花潭北庄“这副对联,是杜甫《怀锦水居止》诗中句子,它点明草堂地理方位:”万里桥“就在现在南门大桥,史载三国时蜀相诸葛亮送费韦出使东吴,在此设宴饯别,诸葛亮深感费韦此行路途遥远,联吴抗魏任务艰巨,故说道:”万里之行始于此。“桥因此而得名。草堂正在桥西边;”百花潭“是浣花溪上游现名”龙爪堰“地方,它得名有人说是因为这里水浅滩急,翻涌起一片浪花好似百花开放;又有人说是因当时浣花溪畔花树繁茂,”二十里路香不断,青羊宫到浣花溪。“(陆游诗)花飞花谢,满潭溢香。所以,草堂正在潭北面。而不是成都现在百花潭公园,现在百花潭是清人黄云鹄寻访古百花潭旧址时,听信当地人随口所言而树碑误定。

步入正门,我们看到整个庭园竹树成荫,绿水萦回,一派自然天成清幽景色,这正体现出杜甫诗意:”浣花溪水水西头,主人为卜林塘幽“。

大廨

”廨“是官署,古代官吏办公地方。由于杜甫曾做过左拾遗和检校工部员外郎,后人出于尊崇,就把这处建筑作如此命名。

厅中杜甫塑像,是中央美术学院著名雕塑家钱绍武先生杰作。这尊铜像呈跪姿,身材精瘦,以较为抽象和夸张艺术造型,来表现诗人饱经忧患一生和他忧国忧民情怀。我们在此驻足凝视,似乎感到时光已经倒流回一千二百多年前,诗人正漂泊在江河之上,他跪立船头,手抚诗卷,头部微仰,双眉紧蹙,仿佛正向苍天发出”乾坤含疮痍,忧虞何时毕“沉重慨叹。

杜甫,字子美,号少陵,公元720xx年出生于河南巩县,770年因贫病交困,死于湖南湘江一条船上。杜甫生活在唐王朝由盛到衰转折时期,经历玄宗、肃宗、代宗王朝。由于他具有”致君尧舜上“远大政治抱负,却始终得不到重用,一生颠沛流离,饱经忧患,因此,能更深刻地认识到当时社会存在种种矛盾和弊端,体验到下层百姓生活艰辛和困苦,并用诗歌把这一切反映出来。他传世1400多首诗,大都是这种反映现实、忧国忧民不朽作品。如”三吏三别“、《兵车行》、《丽人行》、《自京赴奉先县咏怀》等等都是具有代表性名篇。因为杜甫有着深沉而博大思君、忧国、爱民情怀,还因为他诗歌代表着中国古典诗歌创作最高成就,所以后世把他尊为”诗圣“。叶剑英元帅曾撰书对联评价说杜甫写诗,笔锋直指社会弊端与逆臣贼子,他爱国忧民情怀与日月同辉而长存天地间。这正是对杜甫思想及其诗歌创作极高评价。

大廨东西两壁还悬挂有一副清代学者顾复初名联。上联”异代不同时,问如此江山龙蜷虎卧几诗客。“意思是:我(作者)与你(杜甫)生活在不同朝代,试问这人杰地灵神州河山,古往今来,在众多诗人墨客中,能有几个像你我这样才华横溢、立志报国?但却不能为世所重,只能如蜷龙卧虎,不得伸展凌云壮志! 下联”先生亦流寓,有长留天地月白风清一草堂。“是说:您杜少陵先生和我一样,也是流寓作客在蜀中,但您却留下这座伴随着明月清风而流芳千古草堂,与天地共存。言外之意是同为流寓,我命运更为不幸,什么也没留给后人,身后只能是形销而迹灭。可是作者却没有想到,正是因为撰写这副对联,所以他名字竟得与草堂共存。这副对联写得非常含蓄婉致而耐人寻味。1958年毛泽东同志游览草堂时在这里仔细观赏,久久沉思。郭沫若称赞它是”句丽词清,格高调永“。您能品出它独特韵味来吗?”大廨内还可以看到杜甫草堂全景图。杜甫于公元765年春天离开成都,顺长江向东飘泊。诗人离去不久,草堂便毁损颓败。

五代时,诗人韦庄在成都做前蜀政权宰相,他寻找到“柱砥犹存”草堂遗址,便“重结茅屋”来表达对杜甫怀念之情。北宋元丰年间(11世纪),成都知府吕大防再次重修,并把杜甫像画在墙壁上,使草堂具有纪念祠堂性质。以后历代,草堂多次重修,其中最大两次,是在明代弘治十三年(公元 1520xx年)和清代嘉庆十六年(公元1820xx年),基本上奠定今日草堂规模和布局。经过一千多年演变,杜甫当年“诛茅初一亩”草堂故居,已成为今天供人们瞻仰、凭吊“诗圣”纪念性建筑群,面积也扩展到240多亩(包括建国后扩建梅苑与原草堂寺)。由于它既是诗人故居旧址,又具有纪念祠堂性质,因此整个园林与建筑便有机地融汇这两者特点:建筑风格古朴典雅,不作雕梁画栋处理,也不很高大,而是接近于民居;建筑格局则以一条中轴线贯穿始终,主体建筑从正门、大廨、诗史堂、柴门到工部祠都在这条线上,两旁以对称附属建筑相配,其间又有溪流索回,小桥相连,竹树掩映,显得既庄重肃穆,又清幽雅洁;漫步其中,我们不仅可以瞻仰凭吊诗圣,表达心中敬意,还可以返璞归真,发思古之幽情。所以说,草堂是纪念性建筑与园林景观相结合成功典范。

诗史堂

诗史堂是杜甫草堂纪念性祠宇中心建筑。因为杜甫诗歌真实而深刻地反映唐王朝由盛到衰历史,素有“以诗证史,以诗补史”说法,故被誉为“诗史”,建筑以此为名。

厅堂中央,安放着我国著名雕塑家刘开渠所塑杜甫半身铜像。塑像两侧是朱德同志撰写对联:“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这副对联道出杜甫和他故居草堂在人们心目中崇高而不朽地位。

诗史堂内还悬挂有现代著名史学家、文学家、诗人及书法家郭沫若撰写对联:“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此联高度概括杜诗忧国(上联)与忧民(下联)两个方面,内容深刻,对仗工稳,书法潇洒而富激情,历来受到人们称道。

水槛和柴门

出诗史堂,我们看见一条小溪穿插在建筑群之间,上面有一座小石桥勾连交通。小桥左侧竹丛中,有“水槛”横跨溪上;过小桥,“柴门”迎面而开。 “水槛”与“柴门”都是当年杜甫草堂曾经有过建筑,杜诗中有“新添水槛供垂钓”、“柴门不正逐江开”描述。所谓“水槛”,就是搭在水亭上木栏, “柴门”也不过是茅屋篱笆门,可以说都是很简朴,远不是我们今天看到样子。现在“水槛”与“柴门”,是后人重修草堂、扩大庭园时所造象征性建筑,但我们仍可以睹物思人,想象出当年诗人在这里迎送客人或凭栏垂钓情景。柴门楹柱上悬挂着明人何宇度撰写、今人陈云诰补书一副对联:“万丈光芒、信有文章惊海内;千年艳慕、犹劳车马驻江干。”对联构思非常巧妙。上联“万丈光芒”,出自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诗句“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而“信有文章惊海内”与下联“犹劳车马驻江干”,则出自杜甫《宾至》诗中“岂有文章惊海内,漫劳车马驻江干”两句。杜甫诗意思是:我哪有什么名篇佳作震动天下呢? 既然如此也就空劳宾客乘着车马到江边来相访! 这本是诗人自谦之语,但何宇度将两句诗各改动一个字:把“岂”改为“信”(信,确实、果然之意),“漫”(漫,徒自、枉自之意)改为“犹”(犹,还、仍之意),整个对联意思就变成赞誉之辞:您先生大作确实称得上光芒万丈,可以震动海内,因此千年之后人们仍然怀着景仰倾慕心情,乘车骑马来到浣花溪畔,瞻仰您草堂故址。不是吗,我们今天也加入这个行列,不远千里万里来游草堂。可见对联作者还是很有“预见”呢!

碑亭

工部祠东边有一间小小茅亭,内立石碑一通,上刻“少陵草堂”四字,也是果亲王手迹。

“少陵”本为地名,在西安市南长安县。那里原是古代杜伯国旧地,汉宣帝死后葬在那里,其墓因此而称“杜陵”,宣帝许皇后墓在附近,因规模小于帝陵,所以称“少陵”(“少”即“小”之意)。杜甫远祖就是“京兆杜陵人”,他自己也在这里住过较长时间,在诗中曾自称“杜陵野老”、“少陵野客”,人们也就称他为“杜少陵”。前面已经说过,杜甫茅屋早已毁坏。

公元761年秋天,一阵大风把他苦心经营茅屋吹破,才使诗人写出千古不朽名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诗人表现那种“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理想和“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忘我精神,千百年来一直令人感动不己!当然,也不难看出这茅屋是很不结实。杜甫离去后,草堂破败,经后人多次重修,已成纪念祠宇,再难觅“茅屋”踪迹,而建造这座草亭,其用意就是以此引发人们对昔日那简朴自然草堂联想。看来这个目是达到,许多游览草堂人都要在这里摄影留念,就是最好证明。

茅屋景区

游览草堂不能亲眼目睹杜甫写出不朽名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那座名扬古今茅屋,怎么讲也是一件十分令人遗憾事情。为弥补这个遗憾,使大家更好地领略当年杜甫生活环境,杜甫草堂博物馆于近年重建一个“茅屋景区”。

展现在我们眼前,就是依据杜甫诗歌描写以及明代重修草堂时格局恢复重建“茅屋景区”。景区内溪流环抱,绿树成荫,竹篱柴扉,芳草青青,营造出“舍南舍北皆春水”、“清江一曲抱村流”、“卜居必林泉”、“柴门古道旁”、“野老篱边江岸回”、“草深迷市井”等杜甫诗句描绘郊野景象。推开咿呀作响柴门,左植“四松”,右栽“五桃”,古楠接茅亭,绵竹上青霄,菜圃青青,药栏郁郁,诗人老妻所画棋盘仍留在石上,他小儿女垂钓钓丝还倚靠在篱边……,所有这一切,都使人感受到诗人生活在这里时那种浓浓田园情趣。而依川西乡间民居风格建造简朴茅屋,又印证杜甫“熟知茅斋绝低小”描写,令不觉间吟诵出杜甫《江村》诗:“但有故人供禄米,微躯此外更何求!”

参观杜甫草堂,值得一游地方还有红墙夹道、修竹掩映花径,碎瓷镶嵌、古雅别致“草堂”影壁以及风景秀丽、独具魅力梅苑。妙境入目,各自都有体会,就不用我一一介绍。

谢谢大家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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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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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来到这!我是你们的导游,我姓x,大家可以叫我小x。为了便于大家参观游玩,下面我首先大家介绍一下。

“廨”是官署,古代官吏办公的地方。由于杜甫曾做过左拾遗和检校工部员外郎,后人出于尊崇,就把这处建筑作了如此命名。

厅中的杜甫塑像,是中央美术学院著名雕塑家钱绍武先生的杰作。这尊铜像呈跪姿,身材精瘦,以较为抽象和夸张的艺术造型,来表现诗人饱经忧患的一生和他忧国忧民的情怀。我们在此驻足凝视,似乎感到时光已经倒流回一千二百多年前,诗人正漂泊在江河之上,他跪立船头,手抚诗卷,头部微仰,双眉紧蹙,仿佛正向苍天发出“乾坤含疮痍,忧虞何时毕”的沉重慨叹。

杜甫,字子美,号少陵,公元720xx年出生于河南巩县,770年因贫病交困,死于湖南湘江的一条船上。杜甫生活在唐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时期,经历了玄宗、肃宗、代宗王朝。由于他具有“致君尧舜上”的远大政治抱负,却始终得不到重用,一生颠沛流离,饱经忧患,因此,能更深刻地认识到当时社会存在的种种矛盾和弊端,体验到下层百姓生活的艰辛和困苦,并用诗歌把这一切反映了出来。他传世的1400多首诗,大都是这种反映现实、忧国忧民的不朽作品。

如“三吏三别”、《兵车行》、《丽人行》、《自京赴奉先县咏怀》等等都是具有代表性的名篇。因为杜甫有着深沉而博大的思君、忧国、爱民的情怀,还因为他的诗歌代表着中国古典诗歌创作的最高成就,所以后世把他尊为“诗圣”。叶剑英元帅曾撰书对联评价说杜甫写诗,笔锋直指社会弊端与逆臣贼子,他的爱国忧民情怀与日月同辉而长存天地间。这正是对杜甫的思想及其诗歌创作的极高评价。

大廨东西两壁还悬挂有一副清代学者顾复初的名联。上联“异代不同时,问如此江山龙蜷虎卧几诗客。”意思是:我(作者)与你(杜甫)生活在不同的朝代,试问这人杰地灵的神州河山,古往今来,在众多诗人墨客中,能有几个像你我这样才华横溢、立志报国?但却不能为世所重,只能如蜷龙卧虎,不得伸展凌云壮志! 下联“先生亦流寓,有长留天地月白风清一草堂。”是说:您杜少陵先生和我一样,也是流寓作客在蜀中,但您却留下了这座伴随着明月清风而流芳千古的草堂,与天地共存。

言外之意是同为流寓,我的命运更为不幸,什么也没留给后人,身后只能是形销而迹灭了。可是作者却没有想到,正是因为撰写了这副对联,所以他的名字竟得与草堂共存。这副对联写得非常含蓄婉致而耐人寻味。1958年毛泽东同志游览草堂时在这里仔细观赏,久久沉思。郭沫若称赞它是“句丽词清,格高调永”。您能品出它的独特韵味来吗?”大廨内还可以看到杜甫草堂全景图。杜甫于公元765年春天离开成都,顺长江向东飘泊。诗人离去不久,草堂便毁损颓败。

五代时,诗人韦庄在成都做前蜀政权的宰相,他寻找到“柱砥犹存”的草堂遗址,便“重结茅屋”来表达对杜甫的怀念之情。北宋元丰年间(11世纪),成都知府吕大防再次重修,并把杜甫像画在墙壁上,使草堂具有了纪念祠堂的性质。以后历代,草堂多次重修,其中最大的两次,是在明代弘治十三年(公元1520xx年)和清代嘉庆十六年(公元1820xx年),基本上奠定了今日草堂的规模和布局。经过一千多年的演变,杜甫当年“诛茅初一亩”的草堂故居,已成为今天供人们瞻仰、凭吊“诗圣”的纪念性建筑群,面积也扩展到240多亩(包括建国后扩建的梅苑与原草堂寺)。

由于它既是诗人的故居旧址,又具有纪念祠堂的性质,因此整个园林与建筑便有机地融汇了这两者的特点:建筑风格古朴典雅,不作雕梁画栋的处理,也不很高大,而是接近于民居;建筑格局则以一条中轴线贯穿始终,主体建筑从正门、大廨、诗史堂、柴门到工部祠都在这条线上,两旁以对称的附属建筑相配,其间又有溪流索回,小桥相连,竹树掩映,显得既庄重肃穆,又清幽雅洁;漫步其中,我们不仅可以瞻仰凭吊诗圣,表达心中的敬意,还可以返璞归真,发思古之幽情。所以说,草堂是纪念性建筑与园林景观相结合的成功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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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杜甫草堂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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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

欢迎大家游览杜甫草堂

公元759年冬天,杜甫为避“安史之乱”,携家由陇右(今甘肃省南部)入蜀。靠亲友的帮助,在成都西郊风景如画的浣花溪畔修建茅屋居住。第二年春天,茅屋落成,称“成都草堂”。草堂总面积有240多亩,其建筑为清代风格,园林是非常独特的“混合式”中国古典园林。

我们来到草堂的正门,就看见一条波光翻翻的河流从门前环流而过,这就是杜甫诗中多次提到的浣花溪。他是草堂第一重建筑。正门匾额“草堂”二字,是清代康熙皇帝的第十七子、雍正皇帝的弟弟果亲王所书。步入正门,将看到的便是大廨,他是草堂中轴线上的第二重建筑。大廨内还可以看到杜甫草堂全景图。

穿过大廨,徐行数十步,就来到了草堂的主厅——诗史堂。他是杜甫草堂纪念性祠宇的中心建筑。因为杜甫的诗歌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唐王朝由盛到衰的历史,素有“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说法,故被誉为“诗史”,建筑以此为名。

出诗史堂,我们看见一条小溪穿插在建筑群之间,上面有一座小石桥勾连交通。小桥左侧竹丛中,有“水槛”横跨溪上;过小桥,第四重建筑——“柴门”迎面而开。步入柴门即可见草堂主体建筑的最后一重——工部祠。工部祠的东边有一间小小的茅亭,内立石碑一通,上刻“少陵草堂”四字,也是果亲王的手迹。“少陵”本为地名,在西安市南长安县。那里原是古代杜伯国的旧地,汉宣帝死后葬在那里,其墓因此而称“杜陵”,宣帝许皇后的墓在附近,因规模小于帝陵,所以称“少陵”(“少”即“小”之意)。杜甫远祖就是“京兆杜陵人”,他自己也在这里住过较长时间,在诗中曾自称“杜陵野老”、“少陵野客”,人们也就称他为“杜少陵”了。前面已经说过,杜甫的茅屋早已毁坏。公元761年秋天,一阵大风把他苦心经营的茅屋吹破,才使诗人写出千古不朽的名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诗人表现的那种“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理想和“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忘我精神,千百年来一直令人感动不己!当然,也不难看出这茅屋是很不结实的。杜甫离去后,草堂破败,经后人多次重修,已成纪念祠宇,再难觅“茅屋”踪迹,而建造这座草亭,其用意就是以此引发人们对昔日那简朴自然的草堂的联想。看来这个目的是达到了,许多游览草堂的人都要在这里摄影留念,就是最好的证明。

参观杜甫草堂,值得一游的地方还有红墙夹道、修竹掩映的花径,碎瓷镶嵌、茅屋景区,古雅别致的“草堂”影壁以及风景秀丽、独具魅力的梅苑。妙境入目,各自都有体会,就不用我一一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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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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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朋友们,欢迎大家来到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观光游览。它位于成都西郊花溪公园旁。这里虽不是杜甫的诞生地,但是是中国唐代伟大现实主义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的故居,杜甫却在这里创造诗歌240余首,成就了杜甫“诗史”的文坛地位。近代冯至先生在他所著《杜甫传》中这样说:“人们提到杜甫时,尽可以忽略他的生地和死地,却总忘不了成都杜甫草堂。”

公元759年,杜甫为避“安史之乱”,携家入蜀,几经辗转,最后到了成都,在严武等人的帮助下,在城西浣花溪畔,建成了一座草堂,世称“杜甫草堂”,也称“浣花草堂”。这一时期,诗人创作达到了高潮,不到两年,作诗四百三十多首,占现存作品百分之三十,其中有《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蜀相》《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登高》《登岳阳楼》等大量传世名作。他的许多著名诗句如“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云真士俱欢颜。”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更是千古绝唱。只可惜好景不长,大历五年冬,杜南在返乡途中的岳阳去世,时年五十九岁。

各位游客朋友,今天我们看到的杜甫草堂,占地面积近20万平方米,仍然完整地只留着明弘治十三年和明嘉靖十六年修缮扩建时的建筑格局。它的造型古朴典雅,园林渚幽秀丽,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块圣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5年成立杜甫纪念馆,1985年更名为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博物馆按功能区分为:文物景点游览区(草堂旧址)、园林景点游览区(梅园)和服务区(草堂寺)。草堂旧址内,照壁、正门、大廨、诗史堂、柴门、工部祠排列在一条中轴线上,两旁配以对称的回廊与其他附属建筑,其间有流水萦回,小桥勾连,竹树掩映,显得既庄严肃穆、古朴典雅而又幽深静谧、秀丽清朗。工部祠东侧是“少陵草堂"碑亭,象征着杜甫的茅屋,已成为杜甫草堂的标志性景点和成都的著名景观。

我们现在来到的是工部祠,它是五重主体建筑中最重要的一重,因为杜甫在成都时,曾被严武表荐为检校工部员外郎,所以后人尊称他为杜工部,将纪念他的祠称为工祠部,祠由此得名。祠堂一屋三楹,封山亮柱,高台石阶,花窗格门,肃穆庄重。祠内有明、清两代石刻杜甫像,其中明万历三十年(1602)石刻杜甫半身像是草堂遗存最早的石刻像。宋代诗人黄作上都推崇杜甫,以杜诗为宗,所以清代将黄庭坚、陆游配祀于杜甫像两侧,故又称三贤堂。堂中有“荒江结屋公千古,异代升堂宋两贤”的联语。壁间还嵌有清乾隆、嘉庆年间石刻“少陵草堂图”,刻工精细,解放后即是据此图恢复草堂旧貌。

现在我们来了解一下杜甫的生平与思想。杜甫(712年一770年),字子美,汉族,本襄阳人,后徙河南巩县。自号少陵野老,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与李白合称“李杜”。杜甫在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影响非常深远,被后人称为“诗圣”,他的诗被称为“诗史”。后世称其杜拾遗,杜工部,也称他杜少陵、杜草堂。杜甫创作了《春望》《北征》《三别》等名作。759年杜甫弃官人川,虽然躲避了战乱,生活相对安定,但仍然心系苍生,胸怀国事。

杜甫的思想核心是儒家的仁政思想,他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杜甫虽然在世时名声并不显赫,但后来声名远播,对中国文学和日本文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杜甫共有约1500首诗歌被保留了下来,大多集于《杜工部集》。

杜甫就像孔庆翔说的一样是“中国唯一影响随着时间不断增长的诗人”。公元10世纪初,五代前蜀诗人韦庄找到了草堂遗址,重新修建茅屋,使之得以保存。这一个时期,中国刮起了“新乐府运动”的狂潮,杜甫作为这一次现实主义诗歌运动的启发者备受推崇。到了宋朝,杜甫的声名达到了顶峰,黄庭坚、陈师道等,专门探究杜诗奇峭的一面,形成了:“江西诗派”,之后的王安石、陆游、文天祥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杜甫的影响,文天祥在狱中作了200首集杜甫五言诗,自序里说:“凡吾意所欲言者,子美先为代言之。”

请跟随我来到浣花祠,浣花祠又名冀国夫人祠。从草堂的诗史堂北往东行,在花径红墙的中部有一门楼,门内一厅两厢独院,粉墙青瓦,花木散布,古色古香,小巧雅净。是为纪念唐代成都的一位女杰冀国夫人而于清光绪十二年(1866)修建。正厅塑冀国夫人和两仕女像。据传,杜甫离成都后,冀国公崔宁将杜甫旧居的一部分辟为别墅让其妻冀国夫人(又称浣花夫人)居住,后冀国夫人舍宅为寺。冀国夫人死后,寺中立专祠并绘像纪念她。祠几经变化,到明末已不存。直到清光绪年间,才建造成现在所见的浣花祠。

各位游客朋友,杜甫草堂景区的游览就到此结束了,诗人虽逝,但却给我们留下些气雄天下的诗歌,还有诗人忧国忧民的拳拳赤子之心,将永远激励着后人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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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杜甫草堂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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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草堂(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西门外的浣花溪畔,是中国唐代伟大现实主义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的故居。公元759年冬天,杜甫为避“安史之乱”,携家入蜀,在成都营建茅屋而居,称“成都草堂”。

杜甫先后在此居住近四年,创作诗歌流传至今的有240余首。其中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现已成为不少地区学生必学课。草堂故居被视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圣地”。

杜甫当年来到成都时,觉得成都景色宜人,便在此定居,自己建立了杜甫草堂,由于当时贫穷,他还写了不少诗来向当地的社会名流索要一些花草树木,自己亲手栽培,他看上了浣花溪旁的一块宝地,便依溪建。

成都杜甫草堂,是中国唐代大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的居所。公元759年冬天,杜甫为避 “安史之乱”,携家由陇右 (今甘肃省南部)入蜀到成都。次年春、在友人的帮助下,在成都西郊风景如画的浣花溪畔修建茅屋居住。第二年春天,茅屋落成,称 “成都草堂”。便是他诗中提到的“万里桥西宅,百花潭北庄”的成都草堂。他在这里先后居住了将近四年,因曾被授“检校工部员外郎”之衔,而又被称做杜工部。留下诗作240余首,如《春夜喜雨》、《蜀相》等名篇,其中《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更是千古绝唱。杜甫在成都寓居交游,赋诗题画,精彩之作层出不穷。“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这首《绝句四首(其三)》生动形象地描绘出诗人在草堂所见的勃一家子春色。765年,严武病逝,失去唯一依靠的杜甫只得携家告别成都,两年后经三峡流落荆、湘等地。

杜甫离开成都后,草堂便不存,五代前蜀时诗人韦庄寻得草堂遗址,重结茅屋,使之得以保存,杜甫草堂是经宋、元、明、清多次修复而成,其中最大的两次重修,是在公元1520xx年(明弘治十三年)和公元1820xx年(清嘉庆十六年),基本上奠定了杜甫草堂的规模和布局,演变成一处集纪念祠堂格局和诗人旧居风貌为一体的博物馆,建筑古朴典雅、园林清幽秀丽的著名文化圣地。1961年3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5月成立杜甫草堂博物馆,20xx年12月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xx年5月被国家文物局评为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是现存杜甫行踪遗迹中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最具特色和知名度的一处。

草堂,古朴典雅,规模宏伟,占地300多亩。其中大廨、诗史堂、工部祠3座主要纪念性建筑物,坐落在中轴线上,幽深宁静。廨堂之间,回廊环绕,别有情趣。祠前东穿花径,西凭水槛,祠后点缀亭、台、池、榭,又是一番风光。园内有蔽日遮天的香楠林、傲霜迎春的梅苑、清香四溢的兰园、茂密如云的翠竹苍松。整座祠宇即有诗情,又富画意,是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相结合的著名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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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开题报告需填内容解释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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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需填内容解释

选题依据和目标(该研究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即回答为什么要研究,交代研究的价值及需要背景,一般先谈现实需要,由存在的问题导出研究的实际意义,然后再谈理论及学术价值,要求具体、客观,且具有针对性。

课题关键问题及难点

a、“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论文的主攻方向、研究目的。具体是指开题者预先设想的、将要在论文或设计中证明或解决的某些新的理论问题、新的技术问题或新的方法问题等。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在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论文正文的各个部分都是为了论述这些关键问题,而关键问题的解决,将得出研究成果或解决实际问题。

b、“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论文的主攻方向、研究目的。具体是指开题者预先设想的、将要在论文中证明的某一个新的理论问题,或某一个新的技术问题,或某一个新的方法问题等,以及开题者对这个问题的基本观点(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填写此栏目,就是要求开题者用明确、具体的文字(力求用一、两句话)把论文题目中的上述信息传达出来。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论文正文的各个部分都是为了论述这一主要问题,而主要问题的解决,将得出研究成果。

一篇论文只有一个中心,一个重点。不管文章长短,材料多寡,但主题只有一个。集中也是深刻的保证,只有集中于一个主题,才能论述深刻。如果一个课题,要解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要问题,就有可能导致主攻方向不明确,在论述过程中发生种种困难,或观点冲突,或逻辑混乱,或主次不分。所以,一般情况下,一篇科研论文论述一个基本观点,解决一个主要问题。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或试验方法及主要技术路线

研究方法是指分析论证课题时的思维方法,它属于认识论范畴。没有正确的研究方法,就不能深入认识事物的本质,揭示其客观规律。没有正确的研究方法,就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前进、有所创新,自然也就不能获取研究成果。因此,有的专家学者认为,选择了好的研究方法,也等于论文完成了一半。

科研方法很多。按照人的活动区分,可以分为两类:即实践(经验)性方法;理论性方法。前者如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后者如抽象方法、假说方法。各种科研方法按照适用范围区分,可以分为三类:即适用于一切学科领域的哲学方法;适用于众多学科领域的一般方法;适用于某些具体学科领域的特殊方法或专门方法。这里只能列举部分研究方法,并按适用范围将科学研究方法分三大类介绍,其中有些方法是所有专业适用的,有些是部分专业适用的。

2. 研究进度安排(汪建要求)

(1)、元月中旬前:查阅相关参考文献,确定论文基本思路,完成开题报告。

(2)、3月底:在进行大量阅览相关资料和仔细思考的前提下,着手论文写作,完成论文一稿(手写)

(3)、4月底:在指导老师的建议下,进一步思考并完成论文二稿(手写)

(4)、5月底:对论文进行再一次的细致修正,毕业论文基本成稿(电子版)

开题报告范文(一)

一、选题:浅析明星新闻与受众需求。

二、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和意义。

(一)、背景:XX年是中国的娱乐大年。一边是《超级女生》、《加油、好男儿》等各类平民选秀活动在全国如火如荼地上演,一边是媒体对选手们全面的挖掘报道。这些广受关注的平民新星与各类大牌明星们一起出现在娱乐媒体的版面,另明星新闻的队伍更加庞大。

从XX年7月《中国广播电视报·明星》正式推出开始,到XX年广东巨星影业公司推出娱乐报纸,报业市场上娱乐周刊进入主题化。与此同时,电视台、广播节目中娱乐新闻的比例越来越大,加之网络媒体的参与,令我们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娱乐时代。而在各类娱乐新闻中,有关明星的绯闻花边、衣食住行等报道占据了高达90%左右的比例。在百度键入“明星新闻“四个字,可以搜索到相关纪录一百八十多万条。例如“某某明星疑似割过双眼皮”、“某某自暴三角恋内幕”、“某女星性感写真,丰乳翘臀展现及至诱惑”等等。其中“王菲生子”事件大约算XX年炒得最热的明星新闻了。从王菲怀孕的消息被证实起,大批媒体就开始围追堵截,将王菲的孕妇照到处暴光。“生男还是生女”、“贵族医院还是平民医院”、“顺产还是剖腹产”、“在新居生还是老房子生”……所有关于一个女人生产的话题都被翻了个底朝天。网上还流传着给鹏菲宝宝取名,还有人连小孩的星座运势、命盘都分析的淋漓尽致。据一些媒体称,受众对王菲生子话题的关注程度远远超过了同期发生的山西矿难。一个明星生孩子能惊动如此多媒体及社会大众的疯狂关注,恐怕也算是前所未有的了。这种明星新闻泛滥、受众全民娱乐的状况,就是本文选题的背景。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n[文章来日中国报告网]bsp; 毫无疑问,当明星们的一举一动甚至隐私都一一进入受众视野的时候,受众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但是在受众、传媒、狗仔、明星的经济食物链中,谁才是最大的受益者,明星新闻的泛滥和受众有什么实质上的联系。本文从受众心理角度出发,着重分析大众传媒为什么要大肆报道明星新闻,受众需求在其中起了什么作用,以便提出对策,为传媒发挥正确的引导功能提供建议,这是本文选题的意义所在。

三、选题研究现状

由于明星新闻的泛滥是近几年的事,所以对其研究的层次并不深,大部分的观点散见于一些杂志、论文中,集结成书的并不多,而且很多文章也停留在分析现象及原因的层面,没有上升到太高的理论阶段。对此参考的书主要有《明星引爆传媒娱乐经济》和一些网络上发表的文章。相比之下,对于受众需求方面的研究则要多很多。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5年来,我国新闻传播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使新闻媒介的报道客体不可与以往同日而语;新闻媒介的受众群体,同样在随社会发展而变化。伴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受众在各类新闻媒介间的分布和流动变数加大。在接受传播的过程中,受众对媒介和新闻信息的辨别经验和批判能力越来越强,受众与传媒的互动关系越来越紧密。面对成长中的受众,如果不适时对传播理念和传播策略进行调整,就会出现新闻信息的“产销不对路”,进而丧失媒介市场。因此,对受众的研究越来越受到新闻从业人员及广大学者的关注。比较有分歧的观点主要有两种,一种认为,对于明星新闻引发的新闻炒做战,从本质上讲是新闻圈子里的自恋行为,是经济利益驱使下引发传媒功能的失调,而不是广大受众的需求。如果没有市场的阴谋引诱,大众就不会形成这种有些畸形的视觉美学。在后娱乐时代,有了市场传媒的制造,大众对明星的窥视欲才显得生命力如此旺盛。(摘自网络评论《王菲生子媒体生病》);另一种观点认为,传播的实施取决与传播者,却根源于受众,不同受(中国报告网)众对不同媒体的选择以及他们对媒体的期待视野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各家媒体传播的成败。尤其是市场经济引入竞争机制使媒介生存压力增大,媒介对受众更加迎合。湖南广播电视总局局长魏文彬说“谁找到了观众需求,谁就找到了一座金矿”,他用此解释电视湘军的崛起得益于他们满足受众对大众文化消费的需求。本文支持后一种观点,认为受众需求促进了明星新闻大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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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川杜甫草堂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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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府之国首府成都市西郊的青羊宫出发,沿着浣花溪西行,便可来到一处著名的游览胜地——唐代“诗圣”杜甫为避“安史之乱”,于公元七百五十九年冬来成都后在朋友帮助下建成的草堂。历代文人墨客前来瞻仰这一胜地的不计其数,无怪乎冯至先生这样说:“人们提到杜甫,尽可以忽略他的生地和死地,却总忘不了成都草堂。”

草堂最大的特色,就是幽静。

进入草堂寺的山门,你立刻就能感觉出那种超脱尘世的幽雅和神秘气氛。于是,飘飘然,如同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远离了喧嚣的闹市,嘈杂的人群。这里的每一棵树,每一根草,每一丝空气,每一缕阳光,都无不显示出草堂的清幽,僻静。

园中,青石小道纵横贯通,道旁绿树相依,几棵树和几朵花就能各自形成小巧的园圃,点缀着一座座古色古香的楼宇亭榭。

进大门往西北方前行约五六十米,便来到一小径入口,入口墙上“草堂”两个浑厚大字赫然醒目,这就是清末人士周善培所书的“草堂”影壁。进入小径后五六米处,有一隔门,两旁挂有郭沫若先生撰写的一副对联:“花学红绸舞,径开锦里春。”原来,这条小径就是杜甫“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中提到的花径。

独自漫步于花径,必能想象到当年这里繁花锦簇、春满小径的景象。

如今,红墙外的几丛翠竹,荫蔽着弯弯的小道;轻风穿过竹梢,似在喃喃细语;偶尔几声鸟鸣,更添几分惬意。虽没有了锦里花香,却清雅胜似当年,的确可谓“青郊草木四时新”。穿过幽雅的花径,右转有座小桥,直达柴门。一听就明白,当年杜甫草堂中此门必是由木柴搭成的,故称为“柴门”,而今天却早已改造,建成一座美观华丽的“石门”了。

步出柴门,便来到了青松掩映的“工部祠”。

祠中供奉着杜工部及黄庭坚、陆游的塑像,还有草堂石刻图和碑记。

杜工部头戴羽巾,身着紫衫,腰系朱绶,圆脸红活含情,胸前直垂几绺青须,造型栩栩如生,显得十分庄重,令人敬仰。工部祠前两侧各有一院,一为“水竹居”,一为“恰受航轩”。三座分散的建筑组成一座整齐的院落。

院内存有名人墨士留下的字词书法:或雄厚圆润,或清秀健拔,或气势如虹,或清雅玲珑,实在令人赏心悦目。院外植有高大的楠木,翠绿的香松,苍健的腊梅,更显出院落肃雅、静谧的风貌。

工部祠东侧的荷池边,有座茅草覆顶的碑亭,亭内一座黑色大石碑上镌刻着“少陵草堂”四个苍劲大字,被九条龙环绕。这些龙如在空中腾跃,又似在云中穿行,活灵活现,显得十分威风凛然。

碑亭四周翠竹林立,随风摇曳,苍健秀拔,实在叫人喜欢。

欣赏着这些“吸翠霞而夭矫”的墨竹,眼中不由得浮现出杜甫当年所居草堂的景色:“桤林碍日吟风叶,笼竹和烟滴露梢。”

穿过花径,往前直走,便可到有名的“诗史堂”。

由于杜甫的诗歌大多真实地揭露当时社会的矛盾,反映唐王朝由盛转衰的经历,所以后人把他的诗誉为“诗史”,此堂即由此得名。

诗史正堂中塑有一尊古铜色的杜甫立像:手拈胡须,凝眉深思,深刻地表现出杜甫对国家命运的忧虑,对人民的同情。

诗史堂两端连接着曲折深长的回廊,与东西两座杜甫诗意画陈列厅相连,组成了一个别具一格的建筑群。

各厅中分别展出了名画家为杜诗所配的诗意画。

这些画线条明快,立意深远,都较好地表现了杜诗中的韵味,绝大多数都是根据杜甫旅居成都草堂时所留下的二百四十多首诗画成的,为古朴的杜甫草堂增色不少。

此外,草堂还有浣花祠、水槛、大廨等有名的景点,都是游览的好去处。

杜甫留下的仅住了四年的草堂为何如此盛名?

因为这里有令人流连忘返的秀美风光,更重要的是诗圣那高超的诗艺和高洁的诗风,令人称颂。

不是吗?杜甫身处穷迫之境而无厌世之心,就连屋顶被秋风卷走后极度窘迫之时还高吟“安得广厦千万间”,为全天下受苦人着想。这样的高风亮节,怎不令人佩服!

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

杜甫草堂,永远是我国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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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司法,全文共 2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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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1999—0201)

合同编号: 字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调解;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工 程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

3、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5、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n,bsp;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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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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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这是课文里学过的杜甫的《绝句》。钟老师在讲解的时候,我就在想:“窗含西岭千秋雪是什么样的美景呢?”我决定,一定要到杜甫草堂去看一看。星期日,我缠着爸爸,扯着妈妈,驾车来到成都杜甫草堂。下车后,我飞快地向里冲。当我冲到一半时,看见庄严的大门,突然想到:我这次是来拜访伟大的诗人的啊!于是,我放慢了脚步,怀着崇敬的心情走了进去。

我们先来到茅草故居,这里曾经是杜甫的家。我们穿过柴门,看见了一个荒凉的景色:房顶上破了几个洞,椅子一边高一边低。墙上也破了几个洞。看到这,我想起了在茅草房前对诗人的名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解说介绍。脑海中仿佛出现了一位拄拐的老人,站在河边,面对苍天叹息:“老天啊,你卷走了我的茅草,高者挂罥长林梢,下者飘转沉塘坳。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我心想,杜甫当时真惨啊,我好想帮帮他。即使这样,但杜甫还是希望: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多么宽广的胸怀啊!

走出茅草房,一条蜿蜒的小溪展现在我们眼前,这条小溪叫做浣花溪。幽幽流水,清澈见底。杜甫就因为这美丽的环境才临水而居,还为此写了首诗:“黄四娘家花满溪,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美丽的画面:绿草茵茵的小溪旁,杜甫和邻居们饮酒下棋、谈笑风生,黄四娘在一旁酿酒。他们多么幸福啊!想着想着,我明白了,杜甫的诗之所以这么好,是因为他爱观察,从生活中寻找美。看来,我也要学会观察啊!

这次草堂游不仅让我更了解杜甫,还让我知道了习作的好方法。感觉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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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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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当年营建草堂,为美化环境,曾在堂前屋后遍植花果树木。据其诗中名句“花径不曾缘客扫”(《客至》)推想,其时定有一条两旁栽满花木的小路通向杜甫所居的草堂,此路即被诗人称为花径。今天草堂的柴门之东,有一为竹、树掩映红墙相夹的幽径被命名为花径。花径与毗邻的草堂寺相通,人们如从今天的杜甫草堂博物馆南大门进入,游览草堂寺后,可经此径西行到达草堂。

在花径的东端入口,上挂一匾,匾上有著名书法家沈尹默先生所书“花径”。而门楹两旁,有郭沫若先生撰书的对联:“花学红绸舞,径开锦里春”。此联巧妙地将花径二字分别嵌入联首。上联意指草堂内迎风摇曳的似锦繁花,有如人们在欢跳红绸舞,下联则谓此花径可通向春色满园的草堂。

一进花径,映入眼帘的便是正面影壁上用青花碎瓷镶嵌的“草堂”二大字。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四川劝业道道尹周善培曾在草堂寺通草堂内墙上大书“草堂”二字,以碎瓷砌就,但以后被毁。今花径照壁上所嵌“草堂”二字,为其弟周竺君所书。作为草堂的标志之一,此处被称为“草堂影壁”,来往游人常在这里摄影留念。

漫步花径,其右侧有盆景园、浣花祠两景点。盆景园里有多姿多彩的盆景花卉供人观赏,浣花祠内有雕塑家赵树同先生一九八二年精心雕塑的浣花夫人像供人瞻仰。至花径西端道口,亦悬一匾,上有书法家、画家冯建吴先生所书“花径”。其门两旁楹柱上挂有明人何宇度所撰的对联:“背郭堂成,锦里溪山千古在;缘江路熟,青郊草木四时新。”此联上下联的起句均用杜甫诗句。上联意指杜甫营建的草堂与锦城的山山水水仍千载同存,下联则说沿着杜甫当年常走的江边小路来游草堂,举目四望,郊野的景物清秀,花草树木季季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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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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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欢迎大家游览杜甫草堂,我是你们的导游小李。

成都杜甫草堂,是我国唐代大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的居所。1961年,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现在我们来到了草堂的正门,眼前这条波光翻翻的河流就是杜甫诗中多次提到的浣花溪。

说到“浣花溪”这个充满诗意的名字的由来,还有一段动人的故事呢。相传唐时溪边住着一位姓任的姑娘,貌美而心善。一天,她正在溪畔洗衣,走来一位浑身疮疥的和尚,行人都躲得远远的,唯有这位任姑娘不避让。于是那和尚脱下沾满脓血的架裟求她浣洗,任姑娘欣然接受。哪知架裟一入水,霎时满溪泛起莲花朵朵,再看那和尚,却早已不知去向。人们十分惊异,就把这条河命名为浣花溪了。

步入正门,我们看到整个庭园竹树成荫,绿水萦回,一派自然天成的清幽景色,这正体现出杜甫的诗意:“浣花溪水水西头,主人为卜林塘幽”。

厅中的杜甫塑像,是中央美术学院著名雕塑家钱绍武先生的杰作。

参观杜甫草堂,值得一游的地方还有红墙夹道、修竹掩映的花径,碎瓷镶嵌、古雅别致的“草堂”影壁以及风景秀丽、独具魅力的梅苑。妙境入目,各自都有体会,就不用我一一介绍了。

谢谢大家的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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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川杜甫草堂的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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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来到天府之国—成都!欢迎来到文人故居——杜甫草堂!我是您们的导游许楷成。我将以最好的服务来让您获取做大的快乐和更多的知识!希望我的向导能给您带来愉快!

杜甫草堂座落在成都市西郊的浣花溪畔,在1961年被国务院首批为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大家现在看到的就是草堂的整个平面图,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天的游览线路为大门--大廨—诗史堂—柴门——浣花祠—工部祠然后从后门出来。整个游览大概需要50分钟左右。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

好了,游客朋友们,在游览之前呢,让我先介绍一下杜甫的生平简介:杜甫生于720xx年,死于770年,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原籍湖北襄阳,但出生在河南巩县。759年因安史之乱被迫离开都城,经朋友帮助,从甘肃来到成都,那么杜甫当初为什么要流亡成都呢?因为当时在安史之乱杜甫被罢官之后,忧国忧民,其实并无去处,在这个时候,他的一个好友(严伍)在成都任官,为剑南关节度使,严伍听到杜甫被罢官的消息,就盛情邀请杜甫到成都,而且还推荐杜甫一个官职(工部元外侍郎),因此我们现在也叫杜甫为杜工部。杜甫草堂也因此又称工部草堂、又因杜甫自号少陵野老,杜甫草堂又名少陵草堂。在此杜甫居住了将近4年写下了240多首诗篇。《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著名诗篇就是在这里写的。

游客们,经过了大门,大廨之后,现在我们来到了杜甫草堂的诗史堂。大家可以看到。在厅堂中央,安放着我国著名雕塑家刘开渠所塑的杜甫半身铜像。塑像两侧是朱德同志撰写的对联:“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道出了杜甫和他的故居草堂在人们心目中崇高而不朽的地位。诗史堂是杜甫草堂中心建筑。杜甫在此间的所有诗歌都陈列在此,你将会在这里一一拜读到诗歌的无限韵味。杜甫的诗歌素有“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说法,故被誉为“诗史”,诗史堂也因此而得名。今天我们来到杜甫草堂,在诗史堂便能解读他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非凡成就。杜甫的诗歌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唐王朝由盛到衰的历史,折射出唐王朝的腐败,兵刀相残,更现出苍生的苦难。从“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这样的悲叹再到“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的哭诉,杜甫由一个高山流水的浪漫诗人顷刻间转而成为一个为民间疾苦呐喊批判现实主义诗人。“三吏”、“三别”犹如封建王朝统治下的一面镜子,将历史场景真实、生动地再现在我们眼前。现代主义诗人郭沫若先生用““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 这样的对联归纳了杜老先生作为一个现实主意诗人的至高境界。

好了,游客们,拜读了这么多杜甫的诗歌,我想此刻的您一定会有颇多的感受!接下来,是游客们自由游览的时间,大家可以静静的亲吻和感受一下杜甫大诗人当年之风范吧!20分钟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请大家记住时间,相互提醒,如有什么需要帮助,请大家及时联系我,我的手机号码是:1354192。谢谢大家。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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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川杜甫草堂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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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20xx年,雄姿英发的青年李隆基在长安接受父亲唐睿宗的传位,正式成为这个庞大帝国的最高决策者,他就是著名的唐玄宗。与此同时,一个男婴降生于唐帝国属下的河南巩县,男婴取名杜甫,字子美。唐玄宗统治中国四十四年,共使用三个年号,即先天、开元和天宝。粗略地分,开元年间——从公元720xx年到741年,是唐玄宗励精图治并创造了被称做“开元盛世”的黄金时代,而天宝年间——从公元742年到756年,是唐玄宗疏于政事、奸臣当道,终于导致安史之乱的黑铁时代。

和盛唐大多数文人一样,年轻时的杜甫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了行万里路之上,他漫游吴越和燕赵,并与李白和高适在漫游中相交,从此成为相亲一生的知己。青年时代的杜甫除了诗情勃发,同时还具有远大的政治抱负。天宝六年,即公元747年,唐玄宗诏令天下通一艺以上者到长安就选,杜甫以为机会到了,兴致勃勃地前往应试。然后奸相李林甫、杨国忠擅权朝中,怕贤才入选威胁己位,竟然弄出一个无一人及第的结果。对这一荒唐的结果,他反而上表唐玄宗,祝贺“野无遗贤”。杜甫的人生惨遭沉重打击,之后便是被他悲哀地称为“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的十年长安旅居生活。十年里,她不断给达官贵人投诗献文,企图得到赏识和推荐。

直到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杜甫才被任命为河西尉,这个卑贱、且必须直接欺压底层百姓的职务,被杜甫拒绝了。这是一个重要的细节,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他和他的朋友高适的不同性格。高适也痛恨出任县尉,但恨归恨,他到底还是赴任了。这种往好里说叫做能屈能伸,往坏里说叫做得过且地的性格,显然要比杜甫的固执更合时宜。后来高适在政治上飞黄腾达,成为唐代诗人中仕途最得意的人,又一次证明了性格决定命运的道理。

公元756年,“安史之乱”爆发了,杜甫不得不携家带口加入到逃难的人群中。听说太子李亨在灵武继位,他立即前往凤翔投奔唐肃宗,要求杀敌立功,报效国家。唐肃宗见这个衣衫褴褛的男子慷慨陈词,就任命杜甫为“左拾遗”。虽然品级只是从八品,但专门负责为皇帝上陈谏言,职位较重要。这是命运给杜甫的一次重要机会,可惜这个机会被他耿直的性格给毁掉了。在他上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当时朝中的丞相房琯是个贤臣,因其兵败,肃宗听信谣言罢免了他的官职,杜甫直言为他辩护,给皇帝提意见说:这么好的丞相你不任用,难道还想重蹈任用李林甫、杨国忠的覆辙吗?皇帝一听,气得半死,差点就下命令把杜甫拖出去斩首。杜甫因此事得罪肃宗,而被贬华州。

公元759年冬天(12月),官场失意、政治抱负破灭的杜甫开始考虑举家迁往成都。杜甫萌生入蜀的想法,大致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原战乱,民不聊生,继续呆在那儿已不是明智的选择;二是蜀中安逸的生活、封闭的地理环境以及美丽的自然景区都使诗人心生向往,加之唐玄宗避安史之乱,首选之地也是蜀;第三,恰好这时杜甫有个朋友在四川做官,这人就是剑南西川节度使严武,他曾屡次捎信叫杜甫到成都来。杜甫经过认真的考虑,终于定下了这次行程。由陇西(今甘肃南部)经天水同谷入蜀,在崎岖的山岭和险恶的栈道上行走了一个月,终于抵达梦中的成都。杜甫靠亲友资助,在成都浣花溪畔选择了一块空地,搭建起几间茅屋,屋前屋后种上一点蔬菜,过上自给自足的田园生活。以后的日子,杜甫沉浸在成都安闲和舒适中。他曾游逛武侯祠,写了一首十分著名的诗《蜀相》: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自760年到765年,其间除流亡今四川三台,阆中一带一年多以外,诗人先后在此居住了近四年,写诗两百四十余首,其中包括《蜀相》、《春夜喜雨》、《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登楼》、《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名篇。广德二年(即公元765年)5月,杜甫随着年龄的增加,思乡之情也与日俱增,这一点在他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有明确的表述。蜀地虽然以它的山水和温情慰藉了诗人的心,但诗人还是很怀念他的故乡,如今故乡的战事已经结束,年过半百的诗人终于下决心回家看一看。于是,他携家经水路出蜀,至夔州(今重庆奉节)又滞留二年。出三峡后飘泊于荆、湘,以舟为家。当船停泊在岳阳楼下时,杜甫的病情已经相当严重了,家人们把他搀扶进当地的一家客栈,一边安顿下来,一边用所剩不多的银两去四处买药。在这举目无亲的他乡客栈,没有人知道这个贫病交加的老人是谁,也没人知道他骨瘦如柴的手曾经写出过多么壮美的诗句。一人伟大的灵魂就这样凄凉地安息在岳阳的客栈里了,享年59岁。在他去世前不久,写下了他的绝笔长诗《风疾舟中伏枕书怀》,诗中,他回顾了不堪回首的一生,末了,依旧对国家的前途忧心:“战血流依旧,军声动至今。”他对所忠诚的国家如此牵挂,然而他爱国家,国家却不爱他。

他的一生就像空旷午夜划过天庭的流星,虽然以耗尽生命获得了一次耀眼的闪亮,却没有人去赏识和热爱。这个星空下寂寞的老人,除了给我们留下那些气雄天下的诗歌,就只有三座纪念他的草堂。令我们四川人自豪的是,杜甫漂泊的足迹印满了大半个中国,但纪念他的三座草堂却都在四川,它们分别位于成都、三台和重庆奉节。三座草堂,都是记录杜甫晚年的生活,而成都的杜甫草堂,无疑是三座草堂中的龙头。人们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诗人,早在唐末,韦庄就在遗址上重建草堂,以后经历历代十多次培修,到清嘉庆十六年(1881年)重修完成时,基本奠定了今天博物馆的规模。杜甫草堂博物馆主体是由五重中轴线上的建筑组成的,分别是正门、大廨、史诗堂、柴门、工部祠,另外还有碑亭和茅屋。

【正门】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正门。在旁边我们可以看到一条小溪,这就是浣花溪。浣花溪属岷江水系,由温江西来,经苏坡桥至成都。在唐朝时浣花溪江阔水宽,能行大船。杜甫诗中写道“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就是描绘浣花溪当年的繁忙景象。浣花溪其名的由来还有一个与她秀美的自然景观相吻合的故事。唐代,浣花溪畔住着一位贫家女子,笃信佛教,是位虔诚的居士。有天晚上,她梦见仙人给了一颗宝珠,醒来之后便有了身孕,这位做梦的妇女次年四月初九生下了一个女孩,这女孩后来被做做“任氏”。任氏长大后,也像母亲一样礼佛信教。有一天,任氏在浣花溪边洗衣服,一个浑身长满恶疮的和尚要求溪边洗衣服的妇女们给他洗那件污秽不堪、沾满脓血的袈裟,一同洗衣的妇女们都不肯,只有任氏欣然答应。当任氏把僧袍放进溪水搓洗时,奇迹发生了——只见她每漂衣一次,便有一朵朵莲花,随手而出,漂满小溪。人们无不惊异,和尚却早已不知去向。当地人于是将这条小溪命名为“浣花溪”。而浣花溪的真实得名是源于成都的蜀锦。灿若云霞的蜀锦在织成之前,必须放到水里洗濯,称为濯锦;而流经成都的两江水质清澈,是濯锦的上佳选择。于是这里的河流都和锦有了关系,比如“锦江”,其实就是濯锦之江的简称。至于浣花溪,也是濯锦的产物——一匹匹织着花朵的锦在溪水里洗濯,不就如同浣花了吗?“浣花溪水水西头,主人为卜林塘幽”,这就是杜甫抵达成都后写下和浣花溪有关的诗句。此后,浣花溪民不断以变幻多姿的形象和细节出现在老杜的作品里,这条灵性的河,它给老杜带来了安静、优雅和灵感:“万里桥西一草堂,百花潭水即沧浪”;“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

照壁是中式建筑特有的东西,依寺观、祠庙而建,在建筑群与原野之间,形成一道屏障,它和中国人“花看半开,洒醉微醺”的处世方法和审美情调相辅相成——有了照壁,门内的景致就不会被一览无余,增加了景观的纵深感和神秘感。

正门正中有一匾额,上书“草堂”二字,是清代康熙第十七子,雍正皇帝之弟果亲王允礼的手笔。门两侧还有一副对联:“万里桥西宅,百花潭北庄。”万里桥即今成都的老南门大桥,三国时,蜀国费礻韦出使东吴,诸葛亮亲送到桥头。费礻韦深感此行联吴抗魏,任重道远,临别时对诸葛亮说:万里之行,始于此桥,由是此桥被称作万里桥。杜诗中的“百花潭”并非今天的成都百花潭,专家考证,可能在今草堂南面、浣花溪上游的龙爪堰一带。(今百花潭是清末成都知府黄云鹄听信当地人之言所误指)。“万里桥西宅,百花潭北庄”,十颗简洁的汉字,准确绘出了杜甫草堂的地理坐标。在这个坐标圆点上,浓缩了一个旷世逸才最重要的三年零九个月,也浓缩了一部芳华绝代的中国文学史。

【大廨】大廨是草堂中轴线上的第二重建筑。“廨”是官署,古代官吏办公的地方。由于杜甫曾做过左拾遗、检校工部员外郎,后人出于尊崇,将这重建筑作了如此命名。安放于大廨厅中央的杜甫塑像,出自出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钱绍武之手。这尊铜像呈跪姿,身材精瘦,以较为抽象和夸张的艺术造型,来表现诗人饱经忧患的一生和他忧国忧民的情怀。我们在此驻足凝视,似乎感到时光己经倒流回一千二百多年前,诗人正漂泊在江河之上,他跪立船头,手抚诗卷,头部微仰,双眉紧蹙,仿佛仍在向苍天悲怆地发问“乾坤含疮痍,忧虞何时毕”的沉重慨叹。这一尊感人至深的塑像,不但外观极为传神,内涵也无比厚重。透过塑像那单薄赢弱的身骨,杜甫一生饱经忧患、贫病交困、郁郁不得志的不幸经历,便已历历如在眼前。再看他那低首捋须、沉思苦吟的神态,诗人忧国忧民的眷眷情怀,更是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大家可以用手摸摸大诗人,顺便带回点诗人般的灵气和才气…在1986年,一位伟人曾在此触目相视,久久不愿离去。感慨很深,大家可能都猜到他是谁了,他就是我们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

PS:1、左拾遗: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相当于今天的人事部、组织部职员)2、检校工部员外郎:“工部”为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六部之一,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类似于今天的水利部、交通部

杜甫,字子美,号少陵,公元720xx年出生于河南巩县,770年因贫病交困,死于湖南湘江的一条船上。杜甫生活在唐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时期,经历了玄宗、肃宗、代宗三朝。由于他具有“致君尧舜上”的远大政治抱负,却始终得不到重用,一生颠沛流离,饱经忧患,因此,能更深刻地认识到当时社会存在的种种矛盾和弊端,体验到下层百姓生活的艰辛和困苦,并用诗歌把这一切反映了出来。他传世的1400多首诗,大都是这种反映现实、忧国忧民的不朽作品。如“三吏三别”、《兵车行》、《丽人行》、《自京赴奉先县咏怀》等等都是具有代表性的名篇。因为杜甫有着深沉而博大的思君、忧国、爱民的情怀,还因为他的诗歌代表着中国古典诗歌创作的最高成就,所以后世把他尊为“诗圣”。

1958年毛泽东游览了杜甫草堂时,对后人凭吊杜甫草堂的诗句石刻看得十分仔细,盛赞杜诗是“政治诗”。他对大廨前这副清代学者顾复初的名联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上联“异代不同时,问如此江山龙蜷虎卧几诗客。”意思是:我(作者)与你(杜甫)生活在不同的朝代,试问这人杰地灵的神州河山,古往今来,在众多诗人墨客中,能有几个像你我这样才华横溢、立志报国?但却不能为世所重,只能如蜷龙卧虎,不得伸展凌云壮志!下联“先生亦流寓,有长留天地月白风清一草堂。”是说:您杜少陵先生和我一样,也是流寓作客在蜀中,但您却留下了这座伴随着明月清风而流芳千古的草堂,与天地共存。言外之意是同为流寓,我的命运更为不幸,什么也没留给后人,身后只能是形销而迹灭了。可是作者却没有想到,正是因为撰写了这副对联,所以他的名字竟得与草堂共存。这副对联写得非常含蓄婉致而耐人寻味。毛泽东同志游览草堂时在这里仔细观赏,久久沉思。郭沫若则称赞它是“句丽词清,格高调永”。

大门两侧是一副著名的集古杜句联。“吏情更觉沧州远,诗卷长留天地间。”上联出自于杜诗《曲江对酒》,下联出自《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上下联分别借用杜诗,从匡世济民的思想情操和彪炳天地的诗歌成就两方面褒扬了杜甫,言简意赅。“杜陵落笔伤豺虎,爱国孤悰薄斗牛。”这是叶剑英同志1960年3月参观草堂时所赋绝句的前两句。上联借用杜甫赞美李白的诗句“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赞美杜甫。下联指杜甫一生忧国忧民,虽受排斥,却至死不悔,他那独有的满腔爱国热情,忠义正气,直冲霄汉,逼近斗牛。(斗牛是星宿的名称)“挺身艰难际,张目视寇仇。”这是张爱萍借用杜诗赞美杜甫爱憎分明,在国家艰难时敢于挺身而出的精神。

大廨内还可以看到杜甫草堂全景图。杜甫于公元765年春天离开成都,顺长江向东飘泊。诗人离去不久,草堂便毁损颓败。五代时,诗人韦庄在成都做前蜀政权的宰相,他寻找到的草堂遗址,便“重结茅屋”来表达对杜甫的怀念之情。北宋元丰年间,成都知府吕大防再次重修,并把杜甫像画在墙壁上,使草堂具有了纪念祠堂的性质。以后历代,草堂多次重修,其中最大的两次,是在明代弘治十三年(公元1520xx年)和清代嘉庆十六年(公元1820xx年),基本上奠定了今日草堂的规模和布局。经过一千多年的演变,当年的草堂故居,已成为今天供人们瞻仰、凭吊“诗圣”的纪念性建筑群。建筑格局以一条中轴线贯穿始终,主体建筑从正门、大廨、诗史堂、柴门到工部祠都在这条线上,两旁以对称的附属建筑相配,其间又有溪流萦回,小桥相连,竹树掩映,显得既庄重肃穆,又清幽雅洁。

【诗史堂】穿过大廨,我们便来到了草堂的主厅——诗史堂。杜甫生活在唐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时期,战乱的时局把他卷入颠沛流离的人群中,使他真实而深刻地接触和认识了当时的种种社会景象。他忧国忧时,挥毫赋诗,直书情怀。留传至今的一千四百五十多首诗歌,思想与艺术造诣极高,对中国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诗作也反映了唐朝转折时期的社会动荡,民间疾苦,读其诗,如同读一部唐王朝由盛转衰的历史,他的诗被后世誉为“诗史”。他是我国诗坛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集大成者,最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也被尊为“诗圣”。“诗有千秋,南来寻丞相祠堂,一样大名垂宇宙。桥通万里,东去问襄阳耆旧,几人相忆在江楼。”此联以杜甫的文章道德比诸葛亮的文治武功,颂扬杜甫象诸葛亮一样,英明永垂天地,也表达了对杜诗成就的崇敬和追怀先贤的感情。耆旧,是指德高望重的老人。大厅正中有著名雕塑家刘开渠先生以写实手法雕塑的杜甫胸像,微蹙的眉宇,深沉的目光,以及冷峻的嘴角,准确而凝练的刻画出诗人忧虑国家民族命运的拳拳赤子之心。塑像两侧的楹柱上,悬有朱德同志1957年参观草堂时题写的对联:“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表达了朱老总对诗圣的崇敬和对草堂名胜的热爱与关怀。

大厅的东壁有陈毅同志所题对联:“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此联出自于杜诗,诗人用比兴手法,以松代表美好事物,以恶竹代表腐朽势力,希望代表美好事物的松树快快成长,对代表邪恶的恶竹则主张毫不留情的展出干净。陈毅同志在庐山会议和文革期间多次题写该联,希望正确的思想得到发扬,阻碍我国发展的思想得以遏止。表现了他爱憎分明,惩恶扬善的高尚情操。中间立放的是民间艺人所塑的杜甫的像.大家可能会问这里的大圆桌是做什么的。以前的文人墨客来瞻仰杜甫时,就在这里铺纸摆砚,吟诗作对,纪念诗圣。再来看西壁的对联。这是郭沫若老先生用狂草字体题写的对联。大家认得出联上的字吗?“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杜甫常在诗中以创痍喻战乱给社会带来的灾难。上联指杜甫用诗歌真实,生动的反映出“安史之乱”带来的社会的不幸以及唐朝的盛衰之变,不愧为诗中的圣哲。下联则赞扬诗人同情人民的苦难,写了不少反映人民悲惨境遇的不朽诗作,这些诗作震撼人心,犹如波涛巨澜。

在堂内东、西两侧,分别立放着民间艺人所塑的杜甫(东)、李白(西)泥像。大家一定会奇怪,为什么纪念杜甫的地方会有李白的塑像呢?李、杜同为唐代诗坛成就最为突出的大诗人,被郭沫若誉为“中国诗歌史上的双子星座”。虽然两人所走的创作道路不同——杜甫注重现实,李白则极其浪漫,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感情真挚的好朋友。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很长,后来又各自东西,再未见面,但都深深地系挂着对方,特别是杜甫,始终对李白充满敬意,在其流传下来的诗篇中,怀念李白的就有十几首,首首都表达了对这位挚友的钦佩和思念。李杜交谊,可以说是文坛上千古传颂的一段佳话。鉴于这个原因,李白的塑像出现在纪念杜甫的地方,也就毫不足怪了。

【柴门】出诗史堂,我们看见一条小溪穿插在建筑群之间,上面有一座小石桥勾连交通。小桥左侧竹丛中,有“水槛”横跨溪上;过小桥,柴门迎面而开。水槛与柴门都是当年杜甫的草堂曾经有过的建筑,杜诗中有“新添水槛供垂钓”、“柴门不正逐江开”的描述。所谓“水槛”,就是搭在水亭上的木栏,“柴门”也不过是茅屋的篱笆门,可以说都是很简朴的,远不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样子。现在的水槛与柴门,是后人重修草堂、扩大庭园时所造的象征性建筑,但我们仍可以睹物思人,想象出当年诗人在这里迎送客人或凭栏垂钓的情景。

门上匾额为著名画家潘天寿先生所书,柴门楹柱上悬挂着明人何宇度撰写、今人 诰补书的一副对联:“万丈光芒,信有文章惊海内;千年艳慕,犹劳车马驻江干。”“万丈光芒”出自韩愈《调张籍》:“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这是韩愈对李白杜甫诗歌成就的高度评价。“信有文章惊海内,犹劳车马驻江干”出自杜甫《宾至》:“岂有文章惊海内,漫劳车马驻江干”,意思就是,我又没有文章名扬天下,何必劳烦你老人家的车马到这溪边来看望我?表面看起来是谦虚,骨里里却是难以自禁的郁闷和自负。而何宇度则巧妙地改“岂”为“信”,改“犹”为“漫”,将诗人的自谦之语变成了后人的赞誉之辞,十分精巧而绝妙。确实,正因为杜甫给我们留下了成就极高、震动海内外的不朽篇章,千百年来,才会赢得无数后人的尊崇与倾慕,到此凭吊其故居草堂胜迹。透过柴门,我们也看到了一个时代的才华和疾病。

【工部祠】工部祠是杜甫草堂的灵魂,里面供奉着杜甫塑像,因杜甫曾被授“检校工部员外郎”之衔,人称“杜工部”,所以这重殿作了如此命名。祠前有清代学者、书法家何绍基撰写的著名对联:“锦水春风公占却,草堂人日我归来。”落款为:咸丰甲寅人日由果州暂回省署次杜公祠题此学使道州何绍基。咸丰甲寅,即1854年,时距重修工部祠已经三十三年了。何绍基,湖南道州人,诗人,书法家,曾任四川学政,相当于现今的四川省教育厅厅长。人日,即农历正月初七(旧俗:正月初一为鸡,初二为狗,三猪,四羊,五牛,六马,七人)。老杜隐居草堂期间,时任蜀州(今四川崇州)刺史的好友高适普在公元761年的正月初七(人日)时写诗怀念杜甫:“人日题诗寄草堂,遥怜故人思故乡。”九年以后,杜甫已经离开成都,飘泊到湖南湘江,而高适已经去世。一天,他偶然从书箧中翻出这首诗,重新读到九年前故人的人日寄诗,联想到自己处于“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的悲惨境地,不禁睹物生情,潸然泪下,于是写下了《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见寄》一诗,抒发了对故友的哀悼之情。从此、高、杜人日唱和的故事传为佳话。

何绍基是个饱读诗书的才子,对高、杜人日唱的雅事烂熟于胸。1854年,他从果州(今南充)主考归来,返蓉途中就构思女孩子这副对联。为了与对联中的人日归来相符,他抵达成都后没有回家,而是直奔草堂,特意在郊外住了一夜。第二天就是初七人日,他来到草堂一挥而就,写下了这副草堂里著名的对联。对联的高明在于,它既缅怀了杜甫,也隐然以杜甫的继承者自居。此联一出,引来文人墨客竞相模仿,此后,人日游草堂也成了成都一大风俗。

进入祠堂,正中为清代建塑的杜甫泥像,东西两侧陪祀的则是南宋诗人陆游和北宋诗人黄庭坚。为什么要塑黄、陆像来配杜甫像呢?工部祠祭祀的当然是杜甫,他是草堂的主人,这时曾有过他的生活和他的诗。但按我们祖先的习惯,祭祀某个大伟人大名人的祠堂,往往得拉一两个和大伟人大名人有关名气稍小些的伟人名人坐在一起,接受后人的香火或顶礼膜拜——这叫做“配享”,也叫“配祭”。比如祭祀孔子的文庙,一般都有亚圣孟子和理学家朱熹的位置,而祭祀关羽的关帝庙,则少不了关平和周仓。那老杜以后的诗人,谁有资格坐在他老人家的身边,一起享受这千载以降的香火呢?祠内清人钱保塘的一副对联“荒江结屋公千古,异代升堂宋两贤”已经揭晓了答案。对联意思是:当年在郊野溪畔筑茅屋而居的杜公是千古不朽的;与他生活在不同时代的黄、陆继承了他的衣钵,升堂而入室,成就显赫,堪称宋代的两位贤哲。宋两贤就是剑南诗派的代表南宋诗人陆游和江西诗派的代表北宋诗人黄庭坚,这在宋代诗歌中居于主流位置的两派,都曾深受杜甫的影响。其次,与杜甫一样,陆游和黄庭坚都是外乡人,同样和四川有不解的缘分。陆游原籍浙江山阴,但四川对这位爱国诗人而言,已经不仅是第二故乡的概念,更是他生命中最辉煌的一段记忆。江西人黄庭坚仕途不顺,被贬四川,曾在宜宾居住了好长一段时间,昔年他喝酒吟诗的流杯池,现已成为宜宾的一大景点。

【碑亭】在工部祠的东侧,有一座以茅草作顶的碑亭,上镌刻“少陵草堂”四个大字,其笔力浑厚,笔姿秀润,这是果亲王允礼所题,正门上的“草堂”二字就取自其中。爱新觉罗.果亲王允礼是清康熙皇帝第十七子,雍正皇帝之弟。雍正初,被封为多罗果郡王,以后又晋封为亲王,世称果亲王。允礼爱诗文,好书画,他于雍正十二年(734)赴泰宁,送 喇嘛回西藏,路经成都,拜谒草堂,题写了“少陵草堂”四字,后镌刻成碑。杜甫草堂为什么又叫“少陵草堂”呢?这是因为杜甫曾居于京兆(长安)杜陵这一带居住过。杜陵在长安城东南,原叫杜县,汉宣帝在此筑陵,才改名杜陵,在杜陵东南十余里有小陵,亦称少陵,为汉许皇后葬处。杜甫在诗中常自称“杜陵布衣”、“少陵野老”。因此后人亦称杜甫为“杜少陵”,杜甫草堂为少陵草堂。在没有重建茅屋时,人们将其作为茅屋的象征,在这摄影留念。少陵碑亭也因此成为草堂和成都一个象征性建筑。

【茅屋】我们由“少陵草堂”碑亭向北,过一座横跨溪流的小木桥,就可以看到一座茅草覆顶,黄泥涂壁的典型川西农居建筑。我们所看到的茅屋是1997年2月在茅屋遗址上恢复重建的。几株大树,一座简化了的此门,还有一眼水井,以及环绕的芭蕉和其他灌木,它们簇拥着一座川西民居式的茅屋。茅屋的正中为堂屋,左右为卧室,东头为厨房。每一间房都入进了相应的家具,桌椅、石磨、水缸等,园内则按杜甫写下的诗句“入门四松在”,“小径升堂旧不斜,五株桃树亦从遮”而种植了松树,桃树,还有菜畦和药圃以及水井都是在杜诗中多次提及的。大家可以进去参观,这石桌凳就是杜甫一家娱乐休闲的地方了。大家请看这棵楠木。杜甫非常喜欢爱这棵楠木,他枝繁叶茂,可以遮雨,避暑,诗人也常在树阴下吟诗。可一次暴风雨将这棵楠木连根拔起。诗人异常伤心,写下“我有新诗何处吟,草堂自此无颜色”的诗句。为了告慰诗圣在天之灵,现在草堂内四处都种上了楠木。楠木,松树和竹子是杜甫最喜欢的三种植物,也可由此看出诗圣刚直不阿,高风亮节。

【浣花祠】这浣花祠是为谁所建呢?又为何取这样一个富于诗意的名字?在我们在进大门之前介绍浣花溪时,曾述及一段充满神奇色彩的故事,说的是一位住在溪边的任姓姑娘,替一个长满癫疮的和尚浣洗又腥又臭的袈裟,浣花溪中便泛出了朵朵莲花。就是这位从小就不同寻常的任姑娘,后来做了一件青史留名的大事,成为一代巾帼英雄。据《新唐书)、《旧唐书)记载,任姑娘成人后,被当时镇蜀的西川节度使崔宁纳为妾。唐代宗大历三年(768年,距杜甫离开成都仅三年),崔宁奉召入朝,留下他的弟弟崔宽留守成都。泸州刺史杨子琳乘机发动叛乱,率精兵数千进犯成都,崔宽不能抵御,形势十分危急。在此紧要关头,任氏毅然拿出家财十万,招募勇士千人,由她亲自指挥终于击溃了叛军,使成都百姓免于涂炭。由于任氏保卫成都,维护统一有功,受到朝廷嘉奖,被封为“冀国夫人”。冀国夫人任氏保卫成都,名垂青史,受到人们的尊崇。后人为了纪念其功绩,便在其乡里的浣花溪畔为她建立祠宇,与杜甫草堂和梵安寺(今草堂寺)相邻,其祠称“冀国夫人祠”。但因任氏的出生和事迹与浣花溪有关,故人们多称她为“浣花夫人”,称其祠为“浣花祠”,这样反更亲切,也更具传奇色彩。现在的浣花祠,为清代重建,祠内原有浣花夫人泥塑像,惜乎毁于文革中。1982年,由四川省雕塑家赵叔同先生重塑浣花夫人像。塑像着重表现了这位女中豪杰英武果敢的气概,令人怀想起她亲率勇士保卫成都所建立的殊勋。祠内正殿两侧悬有清代大学者俞抛所撰,现代人江庸补书的一幅槛联:新、旧书不详冀国崇封,但传奋臂一呼,为夫子守城,代小郎破贼;三、四月历数成都盛事,且先邀头大会,以流筋佳节,作设帐良辰。此联构思巧妙,追古抚今,时空交错,文采飞扬,对仗工稳,堪称佳作。上联追述史实,赞誉浣花夫人的英雄事迹,是纵写;下联则记叙三、四月的邀头大会为成都游赏活动中之最盛者。

【花径和影壁】杜甫当年营建草堂,为美化环境,曾在堂前屋后遍植花果树木。杜甫客居草堂时,曾在《客至》诗中写道:“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可见“花径”是一条两旁栽满花木,通向草堂的小路。当我们今天行走在这红墙夹道、藤花匐墙的“花径”时,依稀能想见杜诗描写的当年景色。在花径的东端入口处挂有由著名书法家沈尹默先生所书的“花径”一匾。门楹两旁,有郭沫若先生撰书的对联:“花学红绸舞,径开锦里春”。此联巧妙地将花径二字分别嵌入联首。上联意指草堂内迎风摇曳的似锦繁花,有如人们在欢跳红绸舞,下联则谓此花径可通向春色满园的草堂。

在影壁上用青花碎瓷镶嵌的“草堂”二字。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四川劝业道(清光绪三十四年之后,各省陆续设置的一种官署名,其职责是掌管全省农工商业及交通事务)道尹周善培曾在草堂寺通草堂内墙上大书“草堂”二字,以碎瓷砌就,但在文革中被毁。今花径照壁上所嵌“草堂”二字,为其弟周竺君所书。作为草堂的标志之一,此处被称为“草堂影壁”,党和 毛泽东、朱德摄影留念。毛泽东有一幅照片,就是在这里拍摄的,他老人家反背着手,站在影壁前细细观看,因此他留给我们的只是他的背影――这是不多的几张毛老人家的背影照之一。

【大雅堂】与诗史堂和大廨这些已经存在了几百年的古董不同,大雅堂是20xx年才建成开放的。堂前正中的空地上,立了一尊杜甫铜像。他双眉紧皱,低着头,好像坐在高处俯看脚下。这是由著名雕塑家叶毓山创作的老杜像,取材于杜甫离开成都后的悲惨晚年。那时候,杜甫漂泊在今天的川东,他坐在江崖上,俯视着脚下的流水,他看到的情景,杜诗有云:“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杜甫是我国诗歌发展史上的集大成者。既然是集大成者,那么他就必然有其源流,也有其传承。故此,大雅堂里集合了十十倍一诗人,他们和杜甫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是杜甫的战友、同伴、兄弟,他们都是中国诗歌史上绕不过去的高峰。他们是以下十二位不同时代的诗人。

屈原:战国时期的楚国诗人、政治家,代表诗句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陶潜(渊明):晋宋时期诗人,代表诗句有:“采菊东离下,悠然见南山”;

陈子昂:唐代文学家,四川射洪人。代表诗句:“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王维:盛唐诗坛上与"诗仙"李白、"诗圣"杜甫鼎足而立的大诗人。代表诗句有:“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李白:盛唐诗坛高峰之巅的伟大诗人,被誉后“诗仙”。代表诗句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白居易:盛唐诗坛的三大诗人之一。代表诗句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李商隐:唐代诗人,代表诗句有:“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苏轼: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四川眉山人。代表诗句有:“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黄庭坚:北宋诗人、书法家。代表诗句有:“瑶草一何碧?春入武陵溪。溪上桃花无数,花上有黄鹂”;

陆游:南宋诗人,代表诗句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李清照:南宋女词人,代表诗句有:“醉里插花花莫笑,可怜人似春将老”;

辛弃疾:南宋爱国词派的领袖和旗帜,代表诗句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正中的墙壁则以平面的方式留给了草堂的主人杜甫,这是一幅大型磨漆壁画,长十六米,宽四米,足足有六十四个平方,相当于一间宽大的客厅的面积。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磨漆壁画。杜甫被诗歌紧握的一生徐徐展开,它以色彩和图像的形式,把一个诗人的命运浓缩在这壁画上。

好了,杜甫草堂的参观游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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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英语论文开题报告论原文风格的可译性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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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论文开题报告-论原文风格的可译性

附表6: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课题名称:

论原文风格的可译性

系    别:

专    业:

英 语 教 育

指导教师:

作者姓名:

一、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美籍华裔女作家汤亭亭成长于美国,接受的是西方教育和西方文化,她具有很深厚的英文功底,同时作为华裔后代的她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传统习俗很感兴趣并有所了解。拥有中西两种文化知识背景使作者具有一种双重身份,这也是汤亭亭写作的一个优势。以女勇士中的“无名女人”为例,作者用地道纯正的英文向西方展现旧中国女性的生存状况和社会地位。原文准确再现了中国封建礼教和传统观念对旧中国女性的迫害,尤其是当涉及么中国封建道德观念和传统习俗时,原文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向西方读者准确明了地传达了信息。

汤亭亭作为文坛女权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也是亚裔文学的重要代表。她的作口大多以女性为题材,反映女性的生存状况,精神面貌和对男权社会性的抗争,作品中运用或借鉴了许多中国古代神话和传说,可见其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汤亭亭凭借女勇士获得全美书评会奖等二十多项大奖。她的获奖引起了美国文学界对亚裔文化,边缘文学的广泛关注;国内外专家,学者纷纷对她的作品进行研究和评论,大多数是从文学和文化的角度分析和评述她作品中的女权主义,文化冲突等问题。目前,她的作品的中译本甚少,从翻译理论或实践的角度来研究她的作品就更寥寥无几了。鉴于汤亭亭本人的特殊身份和作品的独创性,笔者认为翻译原文将有助于对作品做进一步的文学,文化和翻译等各方面的研究。本文将从翻译,文体学,文化等多角度相结合来进行实践,探讨如何借助翻译手段和技巧尽可能展现原文的风格,从而论证原文风格的可译性。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在翻译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原文的风格标记进一步探讨如何借助翻译手段及技巧尽可能地展现原文的风格,从而论证原文风格的可译性。

全文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将从文字符号和文化背景两方面来分析原文的风格,第二部分将在怎样运用翻译手段和技巧体现原文风格这一点上展开论述并进行实践。最后一部分得出结论,论证原文风格的可译性。

三、研究步骤、方法及措施:

利用图书馆、资料室和网络等各种渠道查阅、搜集相关的资料;接着,整理并筛选搜集和检索到的资料,确定大致的选题范围,通过反复比较资料、研究资料后确定题目;最后拟定研究内容的基本框架。

方法及措施:通过搜集、阅读和检索大量的相关资料,以及在指导老师的指导帮助下,和指导老师共同协商完成的。

四、研究工作进度:

五、主要参考文献:

[1] cuddon, j.a. a dictionary of literary terms[m]. great britain:w&j. mackay limited, chatham. 1979:663

[2] 郭著章. 英汉互译实用教程 a practical course in translation between english and chinese[m].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3] 黄龙. translatology[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

[4] 罗国林.  风格与译风  翻译思考录[c]. 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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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杜甫草堂柴门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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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诗史堂,我们看见一条小溪穿插在建筑群之间,上面有一座小石桥勾连交通。小桥左侧竹丛中,有“水槛”横跨溪上;过小桥,“柴门”迎面而开。“水槛”与“柴门”都是当年杜甫草堂曾经有过的建筑,杜诗中有“新添水槛供垂钓”、“柴门不正逐江开”的描述。所谓“水槛”,就是搭在水亭上的木栏,“柴门”也不过是茅屋的篱笆门,可以说都是很简朴的,远不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样子。现在的“水槛”与“柴门”,是后人重修草堂、扩大庭园时所造的象征性建筑,但我们仍可以睹物思人,想象出当年诗人在这里迎送客人或凭栏垂钓的情景。

上联“万丈光芒”,出自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的诗句“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而“信有文章惊海内”与下联“犹劳车马驻江干”,则出自杜甫《宾至》诗中“岂有文章惊海内,漫劳车马驻江干”两句。杜甫诗的意思是:我哪有什么名篇佳作震动天下呢?既然如此也就空劳宾客乘着车马到江边来相访了!这本是诗人的自谦之语,但何宇度将两句诗各改动了一个字:把“岂”改为“信”(信,确实、果然之意),“漫”(漫,徒自、枉自之意)改为“犹”(犹,还、仍之意),整个对联的意思就变成了赞誉之辞:您先生的大作确实称得上光芒万丈,可以震动海内,因此千年之后人们仍然怀着景仰倾慕的心情,乘车骑马来到浣花溪畔,瞻仰您的草堂故址。不是吗,我们今天也加入了这个行列,不远千里万里来游草堂。可见对联作者还是很有“预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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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导游词杜甫草堂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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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说起杜甫草堂,大家可能首先想起的是成都杜杜甫草堂。其实呢,杜甫草堂在全国不止一两处,其中有一处鲜为人知的杜甫草堂,就是我们今天要前往凭吊的成县杜甫草堂。它的修建比成才杜甫草堂要早,是国内最早的一处杜甫草堂。好了,下面就请大家和我一起开始今天的朝谒诗圣之旅吧!

各位朋友,眼前即是杜甫草堂所在地飞龙峡口,东侧为凤凰山,又称凤凰台,草堂处在西南侧坡地,坐西向东。周围东、西、南三面,或山,或崖,北侧为东南两河汇聚之处,二水合流出峡,水势仿佛飞龙穿空。现在请大家顺着我手指方向望,凤凰山东南方向山岩跌宕起伏,简单地勾勒出了一幅大家都十分熟悉的伟人头像轮廓。可能有朋友已看出来了,那是鲁迅。鲁迅头像素面朝天,最有个人特征的平头,胡髭,惟妙惟肖,相当逼真。这还是最近两三年发现的,我们称它“鲁迅问天”。一边是现代文坛巨匠鲁迅,一边是古代诗圣杜甫,隔峡谷而相邻,似乎在进行着一段跨越时空的文坛对话,不能不说是一处自然与历史的造化。

有的朋友可能想问,杜甫为什么会到成县来并选择此地落脚呢?和大家一样,杜甫也喜欢旅行,站在社会文化行为的角度上说,他所进行的是一种文学旅行。像李白,柳宗元,欧阳修,苏轼,陆游等大文人,都有过丰富的旅行经历,古人不是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嘛!但就杜甫而言,他所进行的并不是一种轻松的,充满愉快的浪漫之旅,而是充满坎坷的颠沛流离,真正的“文化苦旅”。

天宝初年考进士不中,进长安后,求官无门,困顿了十年,才得到个右卫率府兵曹参军的小官。哪知不久就爆发了“安史之乱”,他颠沛流离,还被叛军俘获。脱险后,追随唐肃宗,授官左拾遗。公元759年,因为替当年的好友,被罢去宰相职务的房馆辩护,触犯龙颜,被贬至华州任司功参军。官场的失意,再加上这年夏天关中闹饥荒,杜甫愤然弃官,携家西赴秦州,就是现在的天水,又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旅行生活。在秦州虽有亲友资助和采药收入,但生活还是极端贫困。正好这时,同谷有位叫宰盖的人,来信请他去同谷居住。杜甫也听说同谷是块富庶地方,生活可能会有所改善。于是这年十月,前往同谷,就是现在的成县。杜甫来到同谷,在凤凰山下选择了这么一处背靠青山巨崖,面对峡谷山峰,避风向阳,自己感到满意的地方住了下来,在这里杜甫还遇到了一位长安故旧——赞公禅师,二人久别重逢,时常互相走访,赋诗赠答。但在生活上,这年仍然是艰苦的一年。数月的长途跋涉,加上时近寒冬,相邀来同谷的“佳主人”宰盖也未能在生活上给予多少帮助。年近五旬的杜甫,只得冒着严寒上山觅拾橡栗,扛着锄头挖掘黄独,以至于手脚都被冻得皲裂了。有时因大雪封山,寻食无所收获,儿女则饿得牵衣蹄哭,以至几个孩子都夭折在这里。老杜作过京官,地方官,虽说官不大,好赖当过官;在文坛上也是个知名人士,虽说怀才不遇、报国无门,也没想到竟然落得个无米下锅,儿女饿死的窘迫境地,心中怎能平静呢?也难怪他发出了“三年饥走荒山道”、“我生何为在穷谷”的愤怒呼嚎。诗人不能不正视当时生活上的困难,所以在同谷住了一个多月,于当年十二月一日再度奔上漂泊的征途,经剑门关赴成都。杜甫在成都,寓居在浣花溪草堂,就是大家熟悉的成都草堂,曾一度入剑南节度使严武的幕府,以检校工部员外郎的头衔充任节度参谋,所以后世称他杜工部。杜甫在成都失去依靠之后,公元768年,携家出三峡,漂泊在湖北,湖南一带,贫病交加,两年后死在湘水的船中。

杜甫在同谷度过了一个冬月时间,先后写下了《泥功山》、《凤凰台》、《万丈潭》、《同谷七歌》、《发同谷县》等二十余首有名的诗篇。杜甫中年以后遭遇坎坷,强烈的生活动荡,使他比较多地接触了现实社会,从而在生活上走向人民,在思想上贴近人民。所以,他的诗作充满了忧国忧民的深厚感情,折射出国家的危机,社会的矛盾,人民的疾苦。诗人在《凤凰台》一诗中写道:“恐有无母雏,饥寒日啾啾。我能剖心血,饮啄慰孤愁。心当以竹实,炯然无外求。血当以醴泉,岂徒比清流。所重王者瑞,敢辞微命休!”诗人把自己的宏图大志寄托于凤凰,宁愿剖开“心血”,喂养饥寒中的雏凤,以实现“安得万丈梯,为君上上头”的忠君思想,表达自己盼望中兴,对国家前途和命运的一片执著之情。诗中杜甫忧国忧民,爱憎鲜明,有血有泪的感情,正是他长期以来和人民同呼和浩特吸,同苦难,命运相连而得到的一种思想升华。所以一千二百多年来,这位伟大的诗人深受人民崇敬,而他在中国诗歌艺术上的成就,贡献,也是被后人称为“诗圣”的根由。

杜甫当年虽在这里饥寒交迫,却为我们留下了千古传诵的不朽诗篇。杜甫在离开同谷县时,写下了《发同谷县》一诗,诗中写道:“临歧别数子,握手泪再滴”,表达了他对患难与共的同谷人民和朋友的一片真情,对同谷山水的无限眷恋。所以,这小小的草堂,年年都有难以计数的游人前来缅怀,悼念。

让我们再回到现实环境中来,成县杜甫草堂始建于北宋,明代成历年间修葺,最早名曰“子美草堂祠”,又称“诗圣祠”。眼前的新建大门为清式彩绘牌坊,上方正中“杜少陵祠”4字匾额,是当代著名书法家,中国书法家协会会长启功先生所题。我们抬阶而上,便是草堂前院。草堂一进两院,二级台阶,前院的南北两座厢房,现在开辟为展室。沿阶再上,便是后院,也是草堂大殿所在处。院内正中是杜甫汉白玉全身雕像,诗人扶手伫立远眺,忧国忧民,形态逼真。正西为大殿,供有诗人石雕坐像,上挂“气吞江海”横匾。院南北两侧都是碑廊,有杜甫同谷诗及历代游人题词碑刻24方,毛泽东书写的杜甫名篇《登高》、《登岳阳楼》、《过武侯祠》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也仿佛刻于碑石。从远处看,最能吸引人们目光的除了杜甫雕像之外,当属这几株葱茏古柏了。这院内曾有8株参天古柏,一棵国槐和一丛海棠,人称“八柏一槐一海棠”,相传为杜甫亲手所栽,现在只剩下这几株古柏。它们苍劲古老的树干和郁郁葱葱的枝叶,是杜甫草堂千百年来衰败兴盛的见证。草堂虽经历代修葺,几度变化,而这几株古柏依旧挺拔在原地,用年轮默记着历史。院后南北各有一个月洞门,南门通往后山坡,直达子美崖。后山上白皮松遍布葱笼,瀑布分级叠降,飞流而下。北门接碑廊,连亭引桥,又是一派庭园景象。整个草堂,一片静谧清幽,令人神往。

成县杜甫草堂,是杜甫当年由陕西经甘肃入四川在陇南的一个重要足迹。今天草堂所在的飞龙峡已非昔日的荒郊野地,公路在草堂下穿隧洞而过,古老的栈道依然可见。玉绳泉瀑布从崖洞顶上喷下,如缕似珠,凛冽甘甜;峡壁上的摩岸和碑刻昭示后入,飞龙峡,飞龙潭,飞龙崖不仅是自然风光,而且还是人文胜境。子美崖依然林木森森,涧流潺潺,崖壁上的“石崖云潭”4个大字遥远可见。

好了,各位朋友,让我们倘佯于这片诗魂缭绕的幽静之地,呤诵诗圣的光辉诗句,去感触那个时代的脉搏,领司杜甫对祖国山河深沉的爱慕情怀吧!说不定哪位朋友有幸得到老杜在冥冥之中的启迪,灵感勃发,妙笔生花,文章发表于报刑杂志,得它个什么文学大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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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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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月的四川之行中,我第二次拜谒了杜甫草堂。是的,拜谒,因为面对这普通又不同凡响的一间茅屋,足以令人心生无限崇敬。

杜甫一生颠沛流离、穷困潦倒,唯独在成都的这段时间,在友人的资助下,生活算是相对比较安定,也创作了大量的优秀诗作。或许已经无从精确考证和完整复原一间1250年前的茅屋,阿房宫都灰飞烟灭了,何况一介书生的蜗居?那么,今天这里存在着的,其实只是一个符号罢了。然而,人类文明中所有被供奉与膜拜的,不都是符号吗?幸好,它还没有被人遗忘。

记得小时候无意中在父亲的书桌里翻出一本《唐代三大诗人诗选》的小册子,从中第一次接触到“杜甫”这个名字,懵懵懂懂地也读不懂那些诗,只是觉得李白、杜甫、白居易一定很了不起。当时很纳闷“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这句,“魑魅”我是不懂的,但一定跟鬼有关,是很可怕的鬼,可是难道那些鬼喜欢人吗?

再后来,当然是通过学校教育逐渐了解了他,但也还是肤浅的。直到工作以后,第一次换单位,刚去的时候比较闲,于是就买了一本人民出版社的《杜甫诗选》,从头至尾逐字逐篇研读了三四遍,才算深入地了解了杜甫的诗以及他作为诗人的历程和风范。

曾经看到某书上说,有人将中国古代诗人与西方古典音乐家作类比,说贝多芬像李白。仅从个人行为处事的风格来看,两人都狂放不羁,确有相似性。但以艺术风格而论,那杜甫更像贝多芬。“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李白这些极尽夸张和浪漫的意象,不是贝多芬式的。李白开创了浪漫派,贝多芬也开创了浪漫派,但贝多芬毕竟在根子里还是遵循着古典派的严谨工整。别的不说,就拿四大小提琴协奏曲来说,贝多芬、老柴、勃拉姆斯、门德尔松,很明显贝多芬的作品架构最为紧致。这点上,还是杜甫与他更接近一些。虽然杜甫也有“无边落木潇潇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但仍然字字扎实,不尚飘逸,同样工整严谨。

如果拿中国书法和西方古典音乐来比较,我觉得最能匹配莫扎特的唯有王羲之,那一派清丽典雅是多么相似!而贝多芬的九大交响曲,恐怕只有颜真卿的《麻姑仙坛记》、《勤礼碑》、《祭侄稿》能敌。而像后期的德彪西、梅西安、巴托克,那恰好与中国明清时代注重个性与意境的张瑞图、黄道周、傅山等人契合。如果逆流而上,那么巴洛克时代的古典乐派也与我汉代灿若星河的隶书碑刻颇为一致。至于散落民间的无数古朴可爱的魏碑,不正好与欧洲风格各异的民间音乐相呼应么?

这实在是一个有趣的话题,我也只是聊一点自己浅薄的体会。但无论如何,杜甫、贝多芬的作品都是我所热爱。

今天的草堂,已经无从追寻那黄四娘家的花,但依然有流连的蝶。

站在杜甫塑像前,我看到的是一个枯瘦的身躯,那身躯里有一副坚硬的骨架和博大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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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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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来到天府之国—成都!欢迎来到文人故居——杜甫草堂!我是您们的导游许楷成,来自四川胖九.com旅行社。我将以最好的服务来让您获取做大的快乐和更多的知识!希望我的向导能给您带来愉快!

杜甫草堂座落在成都市西郊的浣花溪畔,在1961年被国务院首批为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大家现在看到的就是草堂的整个平面图,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天的游览线路为大门--大廨—诗史堂—柴门——浣花祠—工部祠然后从后门出来。整个游览大概需要50分钟左右。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

好了,游客朋友们,在游览之前呢,让我先介绍一下杜甫的生平简介:

杜甫生于720xx年,死于770年,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原籍湖北襄阳,但出生在河南巩县。759年因安史之乱被迫离开都城,经朋友帮助,从甘肃来到成都,那么杜甫当初为什么要流亡成都呢?因为当时在安史之乱杜甫被罢官之后,忧国忧民,其实并无去处,在这个时候,他的一个好友(严伍)在成都任官,为剑南关节度使,严伍听到杜甫被罢官的消息,就盛情邀请杜甫到成都,而且还推荐杜甫一个官职(工部元外侍郎),因此我们现在也叫杜甫为杜工部。杜甫草堂也因此又称工部草堂、又因杜甫自号少陵野老,杜甫草堂又名少陵草堂。在此杜甫居住了将近4年写下了240多首诗篇。《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著名诗篇就是在这里写的。游客

们,经过了大门,大廨之后,现在我们来到了杜甫草堂的诗史堂。大家可以看到。在厅堂中央,安放着我国著名雕塑家刘开渠所塑的杜甫半身铜像。塑像两侧是朱德同志撰写的对联:“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道出了杜甫和他的故居草堂在人们心目中崇高而不朽的地位。诗史堂是杜甫草堂中心建筑。杜甫在此间的所有诗歌都陈列在此,你将会在这里一一拜读到诗歌的无限韵味。杜甫的诗歌素有“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说法,故被誉为“诗史”,诗史堂也因此而得名。今天我们来到杜甫草堂,在诗史堂便能解读他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非凡成就。杜甫的诗歌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唐王朝由盛到衰的历史,折射出唐王朝的腐败,兵刀相残,更现出苍生的苦难。

从“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这样的悲叹再到“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的哭诉,杜甫由一个高山流水的浪漫诗人顷刻间转而成为一个为民间疾苦呐喊批判现实主义诗人。“三吏”、“三别”犹如封建王朝统治下的一面镜子,将历史场景真实、生动地再现在我们眼前。现代主义诗人郭沫若先生用““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 这样的对联归纳了杜老先生作为一个现实主意诗人的至高境界。

好了,游客们,拜读了这么多杜甫的诗歌,我想此刻的您一定会有颇多的感受!接下来,是游客们自由游览的时间,大家可以静静的亲吻和感受一下杜甫大诗人当年之风范吧!20分钟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请大家记住时间,相互提醒,如有什么需要帮助,请大家及时联系我,我的手机号码是:1354192。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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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导游词杜甫草堂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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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草堂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它不像游乐园那样让人心潮澎湃;或许没有动物园那样吸引人;还或许没有书店那样引人入胜。可是它有一种特殊的美,吸引着我......

就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我来到了杜甫草堂。

穿过浣花溪公园,来到一个大门前,一股“诗”的味道飘到了我的鼻子里,透过全身。那是种什么感觉。

走进杜甫草堂只觉得里面空气清新,甜润,看到旁边古树参天,树枝纵横交错.淡淡的芳香扑鼻而来。嗯,还有股诗的味道。

杜甫草堂内溪流环绕,竹木葱茏,台池阁掩映在花木丛中,是一处颇有特色的祠宇园林。

我漫步在通幽小径,听见河水潺潺声,左边的樱花红中带粉,垂柳细细的枝条,绿得醉人。真是世外桃源啊!杜甫在这么美丽的地方居住,难怪写下如此绝佳的诗词。

我来到"茅屋",房间的中央摆着一张木榻。我在想,杜甫与朋友在榻上吟诗作对,饮酒欢歌.该是多么潇洒啊!我也能那样该多好呀,我不就有自己的草堂了吗? 再来到了"诗史堂",沿着走廊,我欣赏到了从古今中外,众多书法家,军事家,大文豪书写杜甫诗句的作品,有草书,隶书,行书。真是让人赞不绝口,佩服之至!再看看 "唐风遗韵馆",那里面介绍了杜甫的生平事迹.他幼时丧母,靠自己努力奋斗,才取得巨大成就.他一直忧国忧民,为民着想,山水诗中也表现出自己对百姓的同情和关爱之情。除了"华清池出浴图"杨贵妃,唐太宗,唐玄宗等人的画像,这里还介绍了唐代的许多人物和大事件。我觉得唐朝真是一个繁花似锦的盛世。后来,我还去了"万佛楼","工部祠"等地游览。

最后,我缓慢的向外面走去。我就要离开这个“世外桃源”了,离开这个诗的园林,诗的世界,难免有些伤感。可能下次我还会来到这个诗的园林,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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