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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望岳诗原文的全解释(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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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杜甫草堂的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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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来到天府之国—成都!欢迎来到文人故居——杜甫草堂!我是您们的导游许楷成。我将以最好的服务来让您获取做大的快乐和更多的知识!希望我的向导能给您带来愉快!

杜甫草堂座落在成都市西郊的浣花溪畔,在1961年被国务院首批为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大家现在看到的就是草堂的整个平面图,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天的游览线路为大门--大廨—诗史堂—柴门——浣花祠—工部祠然后从后门出来。整个游览大概需要50分钟左右。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

好了,游客朋友们,在游览之前呢,让我先介绍一下杜甫的生平简介:杜甫生于720xx年,死于770年,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原籍湖北襄阳,但出生在河南巩县。759年因安史之乱被迫离开都城,经朋友帮助,从甘肃来到成都,那么杜甫当初为什么要流亡成都呢?因为当时在安史之乱杜甫被罢官之后,忧国忧民,其实并无去处,在这个时候,他的一个好友(严伍)在成都任官,为剑南关节度使,严伍听到杜甫被罢官的消息,就盛情邀请杜甫到成都,而且还推荐杜甫一个官职(工部元外侍郎),因此我们现在也叫杜甫为杜工部。杜甫草堂也因此又称工部草堂、又因杜甫自号少陵野老,杜甫草堂又名少陵草堂。在此杜甫居住了将近4年写下了240多首诗篇。《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著名诗篇就是在这里写的。

游客们,经过了大门,大廨之后,现在我们来到了杜甫草堂的诗史堂。大家可以看到。在厅堂中央,安放着我国著名雕塑家刘开渠所塑的杜甫半身铜像。塑像两侧是朱德同志撰写的对联:“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道出了杜甫和他的故居草堂在人们心目中崇高而不朽的地位。诗史堂是杜甫草堂中心建筑。杜甫在此间的所有诗歌都陈列在此,你将会在这里一一拜读到诗歌的无限韵味。杜甫的诗歌素有“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说法,故被誉为“诗史”,诗史堂也因此而得名。今天我们来到杜甫草堂,在诗史堂便能解读他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非凡成就。杜甫的诗歌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唐王朝由盛到衰的历史,折射出唐王朝的腐败,兵刀相残,更现出苍生的苦难。从“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这样的悲叹再到“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的哭诉,杜甫由一个高山流水的浪漫诗人顷刻间转而成为一个为民间疾苦呐喊批判现实主义诗人。“三吏”、“三别”犹如封建王朝统治下的一面镜子,将历史场景真实、生动地再现在我们眼前。现代主义诗人郭沫若先生用““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 这样的对联归纳了杜老先生作为一个现实主意诗人的至高境界。

好了,游客们,拜读了这么多杜甫的诗歌,我想此刻的您一定会有颇多的感受!接下来,是游客们自由游览的时间,大家可以静静的亲吻和感受一下杜甫大诗人当年之风范吧!20分钟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请大家记住时间,相互提醒,如有什么需要帮助,请大家及时联系我,我的手机号码是:1354192。谢谢大家。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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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杜甫草堂导游词400字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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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杜甫草堂,是我国唐代大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的居所。公元759年冬天,杜甫为避“安史之乱”,携家由陇右(今甘肃省南部)入蜀。靠亲友的帮助,在成都西郊风景如画的浣花溪畔修建茅屋居住。第二年春天,茅屋落成,称“成都草堂”。

在这里,诗人先后居住了将近四年,所作诗歌流传到现在的有240多首。由于成都远离战乱的中原,而草堂又地处郊野,因此诗人的生活比较安定,心绪也较为宁静,这就使他在草堂的诗歌创作大都具有田园风味,如《堂成》、《江村》、《春夜喜雨》等篇章都是如此。然而杜甫毕竟是一位有远大政治抱负的诗人,对国家前途和人民命运的关心与忧虑,使他始终不能忘怀现实。因此忧国忧民的诗歌作品,仍然是他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写成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恨别》、《病桔》-、《枯棕》等著名诗篇都是感人至深的现实主义不朽之作。正因为杜甫在成都的诗歌创作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文学财富,所以,后世把成都杜甫草堂誉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块圣地。1961年,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我们来到草堂的正门,就看见一条波光翻翻的河流从门前环流而过,这就是杜甫诗中多次提到的浣花溪。

说”这个充满诗意的名字的由来,还有一段动人的故事呢。相传唐时溪边住着一位姓任的姑娘,貌美而心善。一天,她正在溪畔洗衣,走来一位浑身疮疥的和尚,行人都躲得远远的,唯有这位任姑娘不避让。于是那和尚脱下沾满脓血的架裟求她浣洗,任姑娘欣然接受。哪知架裟一入水,霎时满溪泛起莲花朵朵,再看那和尚,却早已不知去向。人们十分惊异,就把这条河命名为浣花溪了。

其实,浣花溪的得名与任氏观杜甫草堂,值得一游的地方还有红墙夹道、修竹掩映的花径,碎瓷镶嵌、古雅别致的“草堂”影壁以及风景秀丽、独具魅力的梅苑。妙境入目,各自都有体会,就不用我一一介绍了。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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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杜甫草堂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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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

欢迎大家游览杜甫草堂

公元759年冬天,杜甫为避“安史之乱”,携家由陇右(今甘肃省南部)入蜀。靠亲友的帮助,在成都西郊风景如画的浣花溪畔修建茅屋居住。第二年春天,茅屋落成,称“成都草堂”。草堂总面积有240多亩,其建筑为清代风格,园林是非常独特的“混合式”中国古典园林。

我们来到草堂的正门,就看见一条波光翻翻的河流从门前环流而过,这就是杜甫诗中多次提到的浣花溪。他是草堂第一重建筑。正门匾额“草堂”二字,是清代康熙皇帝的第十七子、雍正皇帝的弟弟果亲王所书。步入正门,将看到的便是大廨,他是草堂中轴线上的第二重建筑。大廨内还可以看到杜甫草堂全景图。

穿过大廨,徐行数十步,就来到了草堂的主厅——诗史堂。他是杜甫草堂纪念性祠宇的中心建筑。因为杜甫的诗歌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唐王朝由盛到衰的历史,素有“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说法,故被誉为“诗史”,建筑以此为名。

出诗史堂,我们看见一条小溪穿插在建筑群之间,上面有一座小石桥勾连交通。小桥左侧竹丛中,有“水槛”横跨溪上;过小桥,第四重建筑——“柴门”迎面而开。步入柴门即可见草堂主体建筑的最后一重——工部祠。工部祠的东边有一间小小的茅亭,内立石碑一通,上刻“少陵草堂”四字,也是果亲王的手迹。“少陵”本为地名,在西安市南长安县。那里原是古代杜伯国的旧地,汉宣帝死后葬在那里,其墓因此而称“杜陵”,宣帝许皇后的墓在附近,因规模小于帝陵,所以称“少陵”(“少”即“小”之意)。杜甫远祖就是“京兆杜陵人”,他自己也在这里住过较长时间,在诗中曾自称“杜陵野老”、“少陵野客”,人们也就称他为“杜少陵”了。前面已经说过,杜甫的茅屋早已毁坏。公元761年秋天,一阵大风把他苦心经营的茅屋吹破,才使诗人写出千古不朽的名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诗人表现的那种“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理想和“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忘我精神,千百年来一直令人感动不己!当然,也不难看出这茅屋是很不结实的。杜甫离去后,草堂破败,经后人多次重修,已成纪念祠宇,再难觅“茅屋”踪迹,而建造这座草亭,其用意就是以此引发人们对昔日那简朴自然的草堂的联想。看来这个目的是达到了,许多游览草堂的人都要在这里摄影留念,就是最好的证明。

参观杜甫草堂,值得一游的地方还有红墙夹道、修竹掩映的花径,碎瓷镶嵌、茅屋景区,古雅别致的“草堂”影壁以及风景秀丽、独具魅力的梅苑。妙境入目,各自都有体会,就不用我一一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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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杜甫草堂导游词300字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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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大家好,我是开心导游团的一名导游,大家就叫我小唐好了,我们今天要游览的地方是杜甫草堂

杜甫草堂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大家请跟好队,不要掉队。

现在,现在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杜甫居住的地方,大家顺着我的左手往那边看,这时诗人的卧室,大家看,床头柜上除了蜡烛,还有几本古书,从这一点,我们可以感受到诗人平时学习用功的场景。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就是在这里完成的。

看完杜甫简陋的卧室后,大家请跟我一起到大厅,大厅有几个书柜,还有一张桌子,杜甫不写诗的时候,便读起古书来,杜甫真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大诗人啊!

大家顺着我的右手向前走,就到了杜甫的书房,大家看,诗人的书房里除了桌子和书柜,还有一张石床,大家可以想到,杜甫刻苦读书,有时候会读一天书,而又因卧室离书房太远了,加上他需要蜡烛照亮再读书,而半途中,蜡烛可能会熄灭,所以杜甫花尽所有钱财,买了一张床。可能这些钱能让他买几件新衣服的,但他却为了读书而没有买这些东西,让我一起学习杜甫读书的精神吧!

今天的杜甫草堂一日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希望大家再次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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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川杜甫草堂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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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府之国首府成都市西郊的青羊宫出发,沿着浣花溪西行,便可来到一处著名的游览胜地——唐代“诗圣”杜甫为避“安史之乱”,于公元七百五十九年冬来成都后在朋友帮助下建成的草堂。历代文人墨客前来瞻仰这一胜地的不计其数,无怪乎冯至先生这样说:“人们提到杜甫,尽可以忽略他的生地和死地,却总忘不了成都草堂。”

草堂最大的特色,就是幽静。

进入草堂寺的山门,你立刻就能感觉出那种超脱尘世的幽雅和神秘气氛。于是,飘飘然,如同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远离了喧嚣的闹市,嘈杂的人群。这里的每一棵树,每一根草,每一丝空气,每一缕阳光,都无不显示出草堂的清幽,僻静。

园中,青石小道纵横贯通,道旁绿树相依,几棵树和几朵花就能各自形成小巧的园圃,点缀着一座座古色古香的楼宇亭榭。

进大门往西北方前行约五六十米,便来到一小径入口,入口墙上“草堂”两个浑厚大字赫然醒目,这就是清末人士周善培所书的“草堂”影壁。进入小径后五六米处,有一隔门,两旁挂有郭沫若先生撰写的一副对联:“花学红绸舞,径开锦里春。”原来,这条小径就是杜甫“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中提到的花径。

独自漫步于花径,必能想象到当年这里繁花锦簇、春满小径的景象。

如今,红墙外的几丛翠竹,荫蔽着弯弯的小道;轻风穿过竹梢,似在喃喃细语;偶尔几声鸟鸣,更添几分惬意。虽没有了锦里花香,却清雅胜似当年,的确可谓“青郊草木四时新”。穿过幽雅的花径,右转有座小桥,直达柴门。一听就明白,当年杜甫草堂中此门必是由木柴搭成的,故称为“柴门”,而今天却早已改造,建成一座美观华丽的“石门”了。

步出柴门,便来到了青松掩映的“工部祠”。

祠中供奉着杜工部及黄庭坚、陆游的塑像,还有草堂石刻图和碑记。

杜工部头戴羽巾,身着紫衫,腰系朱绶,圆脸红活含情,胸前直垂几绺青须,造型栩栩如生,显得十分庄重,令人敬仰。工部祠前两侧各有一院,一为“水竹居”,一为“恰受航轩”。三座分散的建筑组成一座整齐的院落。

院内存有名人墨士留下的字词书法:或雄厚圆润,或清秀健拔,或气势如虹,或清雅玲珑,实在令人赏心悦目。院外植有高大的楠木,翠绿的香松,苍健的腊梅,更显出院落肃雅、静谧的风貌。

工部祠东侧的荷池边,有座茅草覆顶的碑亭,亭内一座黑色大石碑上镌刻着“少陵草堂”四个苍劲大字,被九条龙环绕。这些龙如在空中腾跃,又似在云中穿行,活灵活现,显得十分威风凛然。

碑亭四周翠竹林立,随风摇曳,苍健秀拔,实在叫人喜欢。

欣赏着这些“吸翠霞而夭矫”的墨竹,眼中不由得浮现出杜甫当年所居草堂的景色:“桤林碍日吟风叶,笼竹和烟滴露梢。”

穿过花径,往前直走,便可到有名的“诗史堂”。

由于杜甫的诗歌大多真实地揭露当时社会的矛盾,反映唐王朝由盛转衰的经历,所以后人把他的诗誉为“诗史”,此堂即由此得名。

诗史正堂中塑有一尊古铜色的杜甫立像:手拈胡须,凝眉深思,深刻地表现出杜甫对国家命运的忧虑,对人民的同情。

诗史堂两端连接着曲折深长的回廊,与东西两座杜甫诗意画陈列厅相连,组成了一个别具一格的建筑群。

各厅中分别展出了名画家为杜诗所配的诗意画。

这些画线条明快,立意深远,都较好地表现了杜诗中的韵味,绝大多数都是根据杜甫旅居成都草堂时所留下的二百四十多首诗画成的,为古朴的杜甫草堂增色不少。

此外,草堂还有浣花祠、水槛、大廨等有名的景点,都是游览的好去处。

杜甫留下的仅住了四年的草堂为何如此盛名?

因为这里有令人流连忘返的秀美风光,更重要的是诗圣那高超的诗艺和高洁的诗风,令人称颂。

不是吗?杜甫身处穷迫之境而无厌世之心,就连屋顶被秋风卷走后极度窘迫之时还高吟“安得广厦千万间”,为全天下受苦人着想。这样的高风亮节,怎不令人佩服!

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

杜甫草堂,永远是我国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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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导游词杜甫草堂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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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草堂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它不像游乐园那样让人心潮澎湃;或许没有动物园那样吸引人;还或许没有书店那样引人入胜。可是它有一种特殊的美,吸引着我......

就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我来到了杜甫草堂。

穿过浣花溪公园,来到一个大门前,一股“诗”的味道飘到了我的鼻子里,透过全身。那是种什么感觉。

走进杜甫草堂只觉得里面空气清新,甜润,看到旁边古树参天,树枝纵横交错.淡淡的芳香扑鼻而来。嗯,还有股诗的味道。

杜甫草堂内溪流环绕,竹木葱茏,台池阁掩映在花木丛中,是一处颇有特色的祠宇园林。

我漫步在通幽小径,听见河水潺潺声,左边的樱花红中带粉,垂柳细细的枝条,绿得醉人。真是世外桃源啊!杜甫在这么美丽的地方居住,难怪写下如此绝佳的诗词。

我来到"茅屋",房间的中央摆着一张木榻。我在想,杜甫与朋友在榻上吟诗作对,饮酒欢歌.该是多么潇洒啊!我也能那样该多好呀,我不就有自己的草堂了吗? 再来到了"诗史堂",沿着走廊,我欣赏到了从古今中外,众多书法家,军事家,大文豪书写杜甫诗句的作品,有草书,隶书,行书。真是让人赞不绝口,佩服之至!再看看 "唐风遗韵馆",那里面介绍了杜甫的生平事迹.他幼时丧母,靠自己努力奋斗,才取得巨大成就.他一直忧国忧民,为民着想,山水诗中也表现出自己对百姓的同情和关爱之情。除了"华清池出浴图"杨贵妃,唐太宗,唐玄宗等人的画像,这里还介绍了唐代的许多人物和大事件。我觉得唐朝真是一个繁花似锦的盛世。后来,我还去了"万佛楼","工部祠"等地游览。

最后,我缓慢的向外面走去。我就要离开这个“世外桃源”了,离开这个诗的园林,诗的世界,难免有些伤感。可能下次我还会来到这个诗的园林,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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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司法,全文共 2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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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成内容: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

第三条 工期

(一) 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 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______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安装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仓库)。

(二) 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______由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仓库)。

(三)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四) 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帐户: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按以下规定额度向乙方预付备料款:

1. 建筑工程按当年计划工作量35%;

2. 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按当年计划工作量(扣除设备价值)的40%;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达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50%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计进度达到______%时,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备料款抵充,余额______%待验收后结算____________万元待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付清。

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后______天内支付,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建设银行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______份及有关资料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套)。

2、开工前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特殊工程六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5、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______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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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导游词杜甫草堂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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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大家好!我今天带大家游览的是杜甫草堂,杜甫草堂位于成都市西郊的浣花溪畔,是我国唐代大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的居所。

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正门。在旁边我们可以看到一条小溪,这就是浣花溪。浣花溪属岷江水系,由温江西来,经苏坡桥至成都。正门正中有一匾额,上书”草堂”二字,是清代康熙第十七子,雍正皇帝之弟果亲王允礼的手笔。

大廨是草堂中轴线上的第二重建筑。”廨”是官署,古代官吏办公的地方。由于杜甫曾做过左拾遗、检校工部员外郎,后人出于尊崇,将这重建筑作了如此命名。

穿过大廨,我们便来到了草堂的主厅——诗史堂。杜甫生活在唐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时期,战乱的时局把他卷入颠沛流离的人群中,使他真实而深刻地接触和认识了当时的种种社会景象。他忧国忧时,挥毫赋诗,直书情怀。留传至今的一千四百五十多首诗歌,思想与艺术造诣极高,对中国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诗作也反映了唐朝转折时期的社会动荡,民间疾苦,读其诗,如同读一部唐王朝由盛转衰的历史,他的诗被后世誉为”诗史”。他是我国诗坛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集大成者,最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也被尊为”诗圣”。

出诗史堂,我们看见一条小溪穿插在建筑群之间,上面有一座小石桥勾连交通。小桥左侧竹丛中,有”水槛”横跨溪上;过小桥,”柴门”迎面而开。”水槛”与”柴门”都是当年杜甫的草堂曾经有过的建筑,杜诗中有”新添水槛供垂钓”、”柴门不正逐江开”的描述。所谓”水槛”,就是搭在水亭上的木栏,”柴门”也不过是茅屋的篱笆门,可以说都是很简朴的,远不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样子。现在的”水槛”与”柴门”,是后人重修草堂、扩大庭园时所造的象征性建筑,但我们仍可以睹物思人,想象出当年诗人在这里迎送客人或凭栏垂钓的情景。

柴门楹柱上悬挂着明人何宇度撰写、今人陈云诰补书的一副对联:”万丈光芒、信有文章惊海内;千年艳慕、犹劳车马驻江干。”对联构思非常巧妙。上联”万丈光芒”,出自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的诗句”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而”信有文章惊海内”与下联”犹劳车马驻江干”,则出自杜甫《宾至》诗中”岂有文章惊海内,漫劳车马驻江干”两句。杜甫诗的意思是:我哪有什么名篇佳作震动天下呢?既然如此也就空劳宾客乘着车马到江边来相访了!这本是诗人的自谦之语,但何宇度将两句诗各改动了一个字:把”岂”改为”信”(信,确实、果然之意),”漫”(漫,徒自、枉自之意)改为”犹”(犹,还、仍之意),整个对联的意思就变成了赞誉之辞:您先生的大作确实称得上光芒万丈,可以震动海内,因此千年之后人们仍然怀着景仰倾慕的心情,乘车骑马来到浣花溪畔,瞻仰您的草堂故址。

过柴门,就是纪念建筑的最后一个庭院。只见三幢建筑呈”品”字排列,”工部祠”居中,前边两侧西为”恰受航轩”,取自杜诗”野航恰受两三人”;东为”水竹居”,也取自杜诗”懒性从来水竹居”。这令人怀想到诗人在此居住时的那种怡然自得的田园生活。”工部祠”是供奉杜甫塑像的飨殿,因杜甫曾被授”检校工部员外郎”之衔,人称”杜工部”,所以如此命名。祠前有清代学者、书法家何绍基撰写的著名对联:”锦水春风公占却,草堂人日我归来。”从这副对联,可以引出文学史上的一段佳话:与杜甫同时代有一位叫高适的诗人,高、杜二人年轻时曾一起漫游祖国名山大川,登临抒怀,饮酒赋诗,畅论国事,结为诗友。杜甫避乱入蜀时,高适正巧也在成都附近作官,在经济上给了杜甫不少资助。二人常互寄诗歌,传递友情。

工部祠内正中为清代建塑的杜甫泥像,东西两侧,分别是清代所塑的北宋诗人黄庭坚和南宋诗人陆游。为什么要塑黄、陆像来配杜甫像呢?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黄庭坚、陆游与杜甫”心迹相同”(志向相同),二人都是后世学杜并获得极高成就的诗人;第二、黄、陆与杜甫一样,都不是蜀人但都曾经寓居蜀地,写下不少吟咏蜀中风物的诗篇,而且又”去蜀而不忘蜀”,故深得蜀地百姓的敬重;第三,殿内若只塑杜甫一人,异乡作客,未免过于孤单,如果三人一堂,则既能共论诗艺,免除冷清,又可同受祭礼,以盛香火。这真是一个十分周到的安排!祠内清人的一副对联”荒江结屋公千古,异代升堂宋两贤”对此作了很好的总结。对联意思是:当年在郊野溪畔筑茅屋而居的杜公是千古不朽的;与他生活在不同时代的黄、陆继承了他的衣钵,升堂而入室,成就显赫,堪称宋代的两位贤哲。

游览草堂不能亲眼目睹杜甫写出不朽名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那座名扬古今的茅屋,怎么讲也是一件十分令人遗憾的事情。展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依据杜甫诗歌的描写以及明代重修草堂时的格局恢复重建的”茅屋景区”。景区内溪流环抱,绿树成荫,竹篱柴扉,芳草青青,营造出”舍南舍北皆春水”、”卜居必林泉”、”柴门古道旁”、”野老篱边江岸回”、”草深迷市井”等杜甫诗句描绘的郊野景象。推开咐呀作响的柴门,左植”四松”,右栽”五桃”,古楠接茅亭,绵竹上青霄,菜圃青青,药栏郁郁,诗人的老妻所画的棋盘仍留在石上,他的小儿女垂钓的钓丝还倚靠在篱边……,所有这一切,都使人感受到诗人生活在这里时那种浓浓的田园情趣。而依川西乡间民居风格建造的简朴茅屋,又印证了杜甫”熟知茅斋绝低小”的描写,令不觉间吟诵出杜甫的《江村》诗:”但有故人供禄米,微躯此外更何求!”

参观杜甫草堂,值得一游的地方还有红墙夹道、修竹掩映的花径,碎瓷镶嵌、古雅别致的草堂影壁以及风景秀丽、独具魅力的梅苑。妙境入目,各自都有体会,就不用我一一介绍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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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物业管理条例司法解释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司法,全文共 2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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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xx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xx]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为正确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第四条 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第五条 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前款所称配置比例是指规划确定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房屋套数的比例。

第六条 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第七条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处分共有部分,以及业主大会依法决定或者管理规约依法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八十条规定的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九条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业主人数和总人数,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十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十三条 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属于前款所称擅自进行经营性活动的情形,权利人请求行为人将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用途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行为人对成本的支出及其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五条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

(二)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三)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四)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

第十六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涉及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的,参照本解释处理。

专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七条 本解释所称建设单位,包括包销期满,按照包销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尚未销售的物业后,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的包销人。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中,涉及有关物权归属争议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

第十九条 本解释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因物权法施行后实施的行为引起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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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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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今天小王带你们去的地方是杜甫草堂,我们现在就到了草堂停车场了,大家拿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我一起走进草堂吧。

现在我们进到院子里面,可以看见门口有一个很瘦很瘦的铜像,大家走近细细看一看,是的,这就是为杜甫塑的铜像,大家都看到了这个像是很瘦的是吧,可以在心里想一想想:杜甫那时都瘦得不成人样了,竟然还为自己的国家着想,他这样的精神是所有人都可以学习的。

我们继续往里走,在这个大厅里面有许许多多的铜像,姿态各异:有李白的、王昌龄的等等许多诗人的铜像,大家看看大厅中间那一个大白石头像,有没有觉得非常像以前在美术书上学的“飞天”。我们继续往大厅后面走,这个两人高的木像,下面是一个木柱,而在柱子上面有一个栩栩如生的苍鹰,看那眼神好像就是藐视天下所有事物,桀骜不驯。从大厅出来以后,路过一个门,只见门上面的牌匾上写着花径两个大字,过了以后,有一面墙,上面用青花瓷碎片拼出草堂这两个字。大家现在看到的这个雕像还是大名鼎鼎的杜甫,但是和上次的不一样,这个就是一个半身像,还留着山羊胡须。

现在这个水池旁边,那里面可全是锦鲤,大小不同,颜色也不同:有金红色的,白色的,还有黑色的。

现在大家可以自己感受感受文人故居的氛围,半个小时后我们在刚刚下车的停车场集合,大家注意安全,注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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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司法,全文共 6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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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 》、《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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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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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时,诗人韦庄在成都做前蜀政权的宰相,他寻找到“柱砥犹存”的草堂遗址,便“重结茅屋”来表达对杜甫的怀念之情。北宋元丰年间(11世纪),成都知府吕大防再次重修,并把杜甫像画在墙壁上,使草堂具有了纪念祠堂的性质。以后历代,草堂多次重修,其中最大的两次,是在明代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和清代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基本上奠定了今日草堂的规模和布局。经过一千多年的演变,杜甫当年“诛茅初一亩”的草堂故居,已成为今天供人们瞻仰、凭吊“诗圣”的纪念性建筑群,面积也扩展到240多亩(包括建国后扩建的梅苑与原草堂寺)。由于它既是诗人的故居旧址,又具有纪念祠堂的性质,因此整个园林与建筑便有机地融汇了这两者的特点:建筑风格古朴典雅,不作雕梁画栋的处理,也不很高大,而是接近于民居;建筑格局则以一条中轴线贯穿始终,主体建筑从正门、大廨、诗史堂、柴门到工部祠都在这条线上,两旁以对称的附属建筑相配,其间又有溪流索回,小桥相连,竹树掩映,显得既庄重肃穆,又清幽雅洁;漫步其中,我们不仅可以瞻仰凭吊诗圣,表达心中的敬意,还可以返璞归真,发思古之幽情。所以说,草堂是纪念性建筑与园林景观相结合的成功典范。

诗史堂。诗史堂是杜甫草堂纪念性祠宇的中心建筑。因为杜甫的诗歌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唐王朝由盛到衰的历史,素有“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说法,故被誉为“诗史”,建筑以此为名。厅堂中央,安放着我国著名雕塑家刘开渠所塑的杜甫半身铜像。塑像两侧是朱德同志撰写的对联:“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这副对联道出了杜甫和他的故居草堂在人们心目中崇高而不朽的地位。诗史堂内还悬挂有现代著名史学家、文学家、诗人及书法家郭沫若撰写的对联:“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此联高度概括了杜诗忧国(上联)与忧民(下联)的两个方面,内容深刻,对仗工稳,书法潇洒而富激情,历来受到人们的称道。

水槛和柴门。出诗史堂,我们看见一条小溪穿插在建筑群之间,上面有一座小石桥勾连交通。小桥左侧竹丛中,有“水槛”横跨溪上;过小桥,“柴门”迎面而开。“水槛”与“柴门”都是当年杜甫的草堂曾经有过的建筑,杜诗中有“新添水槛供垂钓”、“柴门不正逐江开”的描述。所谓“水槛”,就是搭在水亭上的木栏,“柴门”也不过是茅屋的篱笆门,可以说都是很简朴的,远不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样子。现在的“水槛”与“柴门”,是后人重修草堂、扩大庭园时所造的象征性建筑,但我们仍可以睹物思人,想象出当年诗人在这里迎送客人或凭栏垂钓的情景。柴门楹柱上悬挂着明人何宇度撰写、今人云诰补书的一副对联:“万丈光芒、信有文章惊海内;千年艳慕、犹劳车马驻江干。”对联构思非常巧妙。上联“万丈光芒”,出自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的诗句“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而“信有文章惊海内”与下联“犹劳车马驻江干”,则出自杜甫《宾至》诗中“岂有文章惊海内,漫劳车马驻江干”两句。杜甫诗的意思是:我哪有什么名篇佳作震动天下呢?既然如此也就空劳宾客乘着车马到江边来相访了! 这本是诗人的自谦之语,但何宇度将两句诗各改动了一个字:把“岂”改为“信”(信,确实、果然之意),“漫”(漫,徒自、枉自之意)改为“犹”(犹,还、仍之意),整个对联的意思就变成了赞誉之辞:您先生的大作确实称得上光芒万丈,可以震动海内,因此千年之后人们仍然怀着景仰倾慕的心情,乘车骑马来到浣花溪畔,瞻仰您的草堂故址。不是吗,我们今天也加入了这个行列,不远千里万里来游草堂。可见对联作者还是很有“预见”的呢!

碑亭。工部祠的东边有一间小小的茅亭,内立石碑一通,上刻”少陵草堂”四字,也是果亲王的手迹。“少陵”本为地名,在西安市南长安县。那里原是古代杜伯国的旧地,汉宣帝死后葬在那里,其墓因此而称“杜陵”,宣帝许皇后的墓在附近,因规模小于帝陵,所以称“少陵”(“少”即“小”之意)。杜甫远祖就是“京兆杜陵人”,他自己也在这里住过较长时间,在诗中曾自称“杜陵野老”、“少陵野客”,人们也就称他为“杜少陵”了。前面已经说过,杜甫的茅屋早已毁坏。公元761年秋天,一阵大风把他苦心经营的茅屋吹破,才使诗人写出千古不朽的名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诗人表现的那种“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理想和“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忘我精神,千百年来一直令人感动不己!当然,也不难看出这茅屋是很不结实的。杜甫离去后,草堂破败,经后人多次重修,已成纪念祠宇,再难觅“茅屋”踪迹,而建造这座草亭,其用意就是以此引发人们对昔日那简朴自然的草堂的联想。看来这个目的是达到了,许多游览草堂的人都要在这里摄影留念,就是最好的证明。

茅屋景区。游览草堂不能亲眼目睹杜甫写出不朽名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那座名扬古今的茅屋,怎么讲也是一件十分令人遗憾的事情。为了弥补这个遗憾,使大家更好地领略当年杜甫的生活环境,杜甫草堂博物馆于近年重建了一个“茅屋景区”。展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依据杜甫诗歌的描写以及明代重修草堂时的格局恢复重建的“茅屋景区”。景区内溪流环抱,绿树成荫,竹篱柴扉,芳草青青,营造出“舍南舍北皆春水”、“清江一曲抱村流”、“卜居必林泉”、“柴门古道旁”、“野老篱边江岸回”、“草深迷市井”等杜甫诗句描绘的郊野景象。推开咿呀作响的柴门,左植”四松”,右栽“五桃”,古楠接茅亭,绵竹上青霄,菜圃青青,药栏郁郁,诗人的老妻所画的棋盘仍留在石上,他的小儿女垂钓的钓丝还倚靠在篱边……,所有这一切,都使人感受到诗人生活在这里时那种浓浓的田园情趣。而依川西乡间民居风格建造的简朴茅屋,又印证了杜甫“熟知茅斋绝低小”的描写,令不觉间吟诵出杜甫的《江村》诗:“但有故人供禄米,微躯此外更何求!”

参观杜甫草堂,值得一游的地方还有红墙夹道、修竹掩映的花径,碎瓷镶嵌、古雅别致的“草堂”影壁以及风景秀丽、独具魅力的梅苑。妙境入目,各自都有体会,就不用我一一介绍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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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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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朋友们,欢迎大家来到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观光游览。它位于成都西郊花溪公园旁。这里虽不是杜甫的诞生地,但是是中国唐代伟大现实主义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的故居,杜甫却在这里创造诗歌240余首,成就了杜甫“诗史”的文坛地位。近代冯至先生在他所著《杜甫传》中这样说:“人们提到杜甫时,尽可以忽略他的生地和死地,却总忘不了成都杜甫草堂。”

公元759年,杜甫为避“安史之乱”,携家入蜀,几经辗转,最后到了成都,在严武等人的帮助下,在城西浣花溪畔,建成了一座草堂,世称“杜甫草堂”,也称“浣花草堂”。这一时期,诗人创作达到了高潮,不到两年,作诗四百三十多首,占现存作品百分之三十,其中有《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蜀相》《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登高》《登岳阳楼》等大量传世名作。他的许多著名诗句如“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云真士俱欢颜。”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更是千古绝唱。只可惜好景不长,大历五年冬,杜南在返乡途中的岳阳去世,时年五十九岁。

各位游客朋友,今天我们看到的杜甫草堂,占地面积近20万平方米,仍然完整地只留着明弘治十三年和明嘉靖十六年修缮扩建时的建筑格局。它的造型古朴典雅,园林渚幽秀丽,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块圣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5年成立杜甫纪念馆,1985年更名为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博物馆按功能区分为:文物景点游览区(草堂旧址)、园林景点游览区(梅园)和服务区(草堂寺)。草堂旧址内,照壁、正门、大廨、诗史堂、柴门、工部祠排列在一条中轴线上,两旁配以对称的回廊与其他附属建筑,其间有流水萦回,小桥勾连,竹树掩映,显得既庄严肃穆、古朴典雅而又幽深静谧、秀丽清朗。工部祠东侧是“少陵草堂"碑亭,象征着杜甫的茅屋,已成为杜甫草堂的标志性景点和成都的著名景观。

我们现在来到的是工部祠,它是五重主体建筑中最重要的一重,因为杜甫在成都时,曾被严武表荐为检校工部员外郎,所以后人尊称他为杜工部,将纪念他的祠称为工祠部,祠由此得名。祠堂一屋三楹,封山亮柱,高台石阶,花窗格门,肃穆庄重。祠内有明、清两代石刻杜甫像,其中明万历三十年(1602)石刻杜甫半身像是草堂遗存最早的石刻像。宋代诗人黄作上都推崇杜甫,以杜诗为宗,所以清代将黄庭坚、陆游配祀于杜甫像两侧,故又称三贤堂。堂中有“荒江结屋公千古,异代升堂宋两贤”的联语。壁间还嵌有清乾隆、嘉庆年间石刻“少陵草堂图”,刻工精细,解放后即是据此图恢复草堂旧貌。

现在我们来了解一下杜甫的生平与思想。杜甫(712年一770年),字子美,汉族,本襄阳人,后徙河南巩县。自号少陵野老,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与李白合称“李杜”。杜甫在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影响非常深远,被后人称为“诗圣”,他的诗被称为“诗史”。后世称其杜拾遗,杜工部,也称他杜少陵、杜草堂。杜甫创作了《春望》《北征》《三别》等名作。759年杜甫弃官人川,虽然躲避了战乱,生活相对安定,但仍然心系苍生,胸怀国事。

杜甫的思想核心是儒家的仁政思想,他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杜甫虽然在世时名声并不显赫,但后来声名远播,对中国文学和日本文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杜甫共有约1500首诗歌被保留了下来,大多集于《杜工部集》。

杜甫就像孔庆翔说的一样是“中国唯一影响随着时间不断增长的诗人”。公元10世纪初,五代前蜀诗人韦庄找到了草堂遗址,重新修建茅屋,使之得以保存。这一个时期,中国刮起了“新乐府运动”的狂潮,杜甫作为这一次现实主义诗歌运动的启发者备受推崇。到了宋朝,杜甫的声名达到了顶峰,黄庭坚、陈师道等,专门探究杜诗奇峭的一面,形成了:“江西诗派”,之后的王安石、陆游、文天祥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杜甫的影响,文天祥在狱中作了200首集杜甫五言诗,自序里说:“凡吾意所欲言者,子美先为代言之。”

请跟随我来到浣花祠,浣花祠又名冀国夫人祠。从草堂的诗史堂北往东行,在花径红墙的中部有一门楼,门内一厅两厢独院,粉墙青瓦,花木散布,古色古香,小巧雅净。是为纪念唐代成都的一位女杰冀国夫人而于清光绪十二年(1866)修建。正厅塑冀国夫人和两仕女像。据传,杜甫离成都后,冀国公崔宁将杜甫旧居的一部分辟为别墅让其妻冀国夫人(又称浣花夫人)居住,后冀国夫人舍宅为寺。冀国夫人死后,寺中立专祠并绘像纪念她。祠几经变化,到明末已不存。直到清光绪年间,才建造成现在所见的浣花祠。

各位游客朋友,杜甫草堂景区的游览就到此结束了,诗人虽逝,但却给我们留下些气雄天下的诗歌,还有诗人忧国忧民的拳拳赤子之心,将永远激励着后人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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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涉外技术合同解释与分析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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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技术合同解释分析

涉外技术合同解释与分析

(一)前言

前言主要是说明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名称及营业地址,以及订立合同的背景目的。其中“鉴于”条款对与签订合同有关的背景情况作出说明,通常包括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缔约意图、目标、被许可技术的法律性质,以及其他不宜放在合同条款中叙述的内容。对于专有技术而言,首先需表述的是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在涉及到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情况下,就必须明确其所有权及分许可权等。

(二)定义条款

专有技术,又称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是指具有一定价值的、可以利用的、为有限范围专家知道的、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和_____工业产权取得任何形式保护的技术知识、经验、数据、方法或者以上对象的组合。具有实用性、机密性、历史性和可传授性或可转让性的特点。由于专有技术具有专利技术等其他工业产权不能具备的保密性的优点,所以在当前的国际技术贸易中占有主要地位。

而因为国际技术贸易历史尚不悠久,各国立法也不相同,所以对有些技术术语各国的理解可能不同,因此在国际技术合同中定义条款必不可少。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也不例外地利用定义条款事对一些关键的,容易发生歧义的常用术语加以界定、解释。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一些关键术语加以解释,可繁可简。一般说来,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中通常需加以定义的术语有:“合同产品”、“许可区域”、“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技术改进”、“合同生效日期”等等。

(三)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四)价格条款

专有技术的计价方式与有形商品的计价方式不相同。实践中技术的价格一般是按照利润分成原理计算的,如国际上发展中国家公认的作价原则是“lslp原则”(售证方在受证方利润中的份额)其计算公式为:

售证方得到的费用支付

lslp(%)利润分成率=-----------_________100%

受证方的利润

亦即:技术部价=受证方利润_________lslp(%)

(五)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规定价金的支付条件和方式,包括支付货币、支付工具、支付银行、支付次数和时间等。

由于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特点,其支付方式也有许多方式,国际上常用的主要有三种:1)一次总付(这种方式受证方风险太大)。2)按提成费支付(这种方式售证方受益较慢)。3)入门费与提成费结合支付方式(这种方式双方都可以接受,所以在当今国际技术贸易中也较为普遍)。而对于采用提成方式的,要注意在合同中约定提成期及支付提成费的期限。

(六)技术资料的交付

交付技术资料是售证方的主要合同义务之一。这一条款通常有以下内容:1.技术资料的内容;2.技术资料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3.技术资料的风险转移;4.技术资料短缺或未能交付的处理办法,由于技术资料能否交付关系到合同目标能否实现,所以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受证方一定要注意明确这一条款。

(七)改进与发展

这一条款的订立旨在规定所转让/许可的技术的任何一方所作出的改进的归属及互相许可使用。一般来说,技术的改进方自然拥有此技术的改进部分,否则就有不公平之嫌。而对于双方交换使用改进后的技术,也应以对等为原则。只有做如此合理及公平之规定,才能使双方都能致力于改变现有技术,使该技术具有更高的水平,产品具有更好的性能。

(八)保密条款

专有技术的泄密,不仅对售证方不利,对受证方来说,也可能是一种损失。一般来说,保密的义务方原是针对受证方的,当然,售证方也有一定义务,尤其在独占许可的情况下,规定售证方的保密义务就很必要。

订立保密条款主要包括保密义务的范围,保密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技术引进合同受方的保密义务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期限),保密的方法和泄露技术内容的责任几个方面。

(九)限制性条款

国际技术贸易中的限制性条款,又称“限制性商业惯例”,是指作为技术贸易的供方利用其技术或市场优势,强迫受让方在合同中接受一些不公平,或歧视性的内容的做法。为了避免技术贸易中双方当事人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各国一般都通过立法来禁止限制性条款。如发达国家多通过反垄断立法来制裁限制性条款,而发展中国家则通过对技术引进的专门立法来对抗限制性条款。因此在订立专有技术许可合同时,当事人尤其是我方需要了解有关国家的关于限制性条款的立法,以避免谈判中交易地位过分悬殊导致出现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我方当事人以及合同的外方当事人都要了解我国法律对限制性商业条款的规定。我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对此有专门规定,并且采取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态度。一方面列举了限制性条款是不合理的,一般不应订入合同,另一方面承认引进限制性条款在特定的情况下具有一定合理性,审批机关引以通过特殊批准给予认可。

总之,我方当事人要注意运用法律来增强自己的谈判地位,做到避免出现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十)考核验收

本条款应对考核的技术或产品考核的标准、方法、时间、地点、考核的人员组成、费用负担,以及结果的认定及处理等作出规定。在起草这一条款时要注意这一条款在合同签订之前确定下来,而不应留到合同生效后再定。

(十一)税收条款

我国技术引进合同中的税收条款,一般按下列原则制订:我国与供方国家有协定的,按协定办理;没有协定的,在中国境外征收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由供方负担,在我国境内征收的税费,则依我国法律规定由供方、受方分别负担。在起草这一条款时,应注意不规定未经有关机关批准的税收减免,也不含有“包税条款”(亦即在受方国家境内发生的所有税务,由受方负担,而发生在受方国家境外的税务则由供方负担)。因这类条款违反我国有关税收的法律,所以如有这样规定的条款就是无效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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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杜甫草堂导游词300字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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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来到这!我是你们的导游,我姓x,大家可以叫我小x。为了便于大家参观游玩,下面我首先大家介绍一下。

您看到的是一座敞厅式建筑,也是杜甫草堂中轴线上的第二重建筑,它叫做大廨。

大廨是古代官吏办公的场所,杜甫草堂的大廨建于清嘉庆十六年(1820xx年)。杜甫一生胸怀大志,却不被重用,仕途失意。他做过肃宗的左拾遗,因直言犯谏而被贬谪,不久干脆便辞官而去。后来流寓蜀中,被好友严武举荐为“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不过是个挂名的虚衔。后人为他修建大廨,无非是想借此表达对诗圣的尊崇和景仰之情。

厅中摆放的杜甫塑像,是由中央美术学院著名雕塑家钱邵武先生雕塑的。这尊铜像呈跪姿,身材精瘦,以抽象和夸张的艺术造型,来表现杜甫饱经忧患和他忧国忧民的情怀。廨内还有叶剑英元帅撰书的“杜陵落笔伤豺虎,爱国孤宗薄斗牛”,这更是对杜甫一生忧国忧民、愤世嫉俗的真实写照。

大廨内悬挂着多副对联,尤以清代学者顾复初撰联最为脍炙人口:“异代不同时,问如此江山龙蜷虎卧几诗客;先生亦流寓,有长留天地月白风清一草堂。”作者原籍长洲(今苏州),流寓成都,身世际遇和杜甫颇有相似之处,故作此联以寄托感慨。借吟咏杜甫,既自恃才高,又自伤不遇,一唱三叹,而立意深远。1958年毛泽东同志游览草堂时在这里仔细观赏,久久沉思。郭沫若曾作长跋称赞其“句丽词清,格高调永”。

好了,请您继续向前游览,前面便是史诗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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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导游词杜甫草堂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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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说起杜甫草堂,大家可能首先想起的是成都杜杜甫草堂。其实呢,杜甫草堂在全国不止一两处,其中有一处鲜为人知的杜甫草堂,就是我们今天要前往凭吊的成县杜甫草堂。它的修建比成才杜甫草堂要早,是国内最早的一处杜甫草堂。好了,下面就请大家和我一起开始今天的朝谒诗圣之旅吧!

各位朋友,眼前即是杜甫草堂所在地飞龙峡口,东侧为凤凰山,又称凤凰台,草堂处在西南侧坡地,坐西向东。周围东、西、南三面,或山,或崖,北侧为东南两河汇聚之处,二水合流出峡,水势仿佛飞龙穿空。现在请大家顺着我手指方向望,凤凰山东南方向山岩跌宕起伏,简单地勾勒出了一幅大家都十分熟悉的伟人头像轮廓。可能有朋友已看出来了,那是鲁迅。鲁迅头像素面朝天,最有个人特征的平头,胡髭,惟妙惟肖,相当逼真。这还是最近两三年发现的,我们称它“鲁迅问天”。一边是现代文坛巨匠鲁迅,一边是古代诗圣杜甫,隔峡谷而相邻,似乎在进行着一段跨越时空的文坛对话,不能不说是一处自然与历史的造化。

有的朋友可能想问,杜甫为什么会到成县来并选择此地落脚呢?和大家一样,杜甫也喜欢旅行,站在社会文化行为的角度上说,他所进行的是一种文学旅行。像李白,柳宗元,欧阳修,苏轼,陆游等大文人,都有过丰富的旅行经历,古人不是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嘛!但就杜甫而言,他所进行的并不是一种轻松的,充满愉快的浪漫之旅,而是充满坎坷的颠沛流离,真正的“文化苦旅”。

天宝初年考进士不中,进长安后,求官无门,困顿了十年,才得到个右卫率府兵曹参军的小官。哪知不久就爆发了“安史之乱”,他颠沛流离,还被叛军俘获。脱险后,追随唐肃宗,授官左拾遗。公元759年,因为替当年的好友,被罢去宰相职务的房馆辩护,触犯龙颜,被贬至华州任司功参军。官场的失意,再加上这年夏天关中闹饥荒,杜甫愤然弃官,携家西赴秦州,就是现在的天水,又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旅行生活。在秦州虽有亲友资助和采药收入,但生活还是极端贫困。正好这时,同谷有位叫宰盖的人,来信请他去同谷居住。杜甫也听说同谷是块富庶地方,生活可能会有所改善。于是这年十月,前往同谷,就是现在的成县。杜甫来到同谷,在凤凰山下选择了这么一处背靠青山巨崖,面对峡谷山峰,避风向阳,自己感到满意的地方住了下来,在这里杜甫还遇到了一位长安故旧——赞公禅师,二人久别重逢,时常互相走访,赋诗赠答。但在生活上,这年仍然是艰苦的一年。数月的长途跋涉,加上时近寒冬,相邀来同谷的“佳主人”宰盖也未能在生活上给予多少帮助。年近五旬的杜甫,只得冒着严寒上山觅拾橡栗,扛着锄头挖掘黄独,以至于手脚都被冻得皲裂了。有时因大雪封山,寻食无所收获,儿女则饿得牵衣蹄哭,以至几个孩子都夭折在这里。老杜作过京官,地方官,虽说官不大,好赖当过官;在文坛上也是个知名人士,虽说怀才不遇、报国无门,也没想到竟然落得个无米下锅,儿女饿死的窘迫境地,心中怎能平静呢?也难怪他发出了“三年饥走荒山道”、“我生何为在穷谷”的愤怒呼嚎。诗人不能不正视当时生活上的困难,所以在同谷住了一个多月,于当年十二月一日再度奔上漂泊的征途,经剑门关赴成都。杜甫在成都,寓居在浣花溪草堂,就是大家熟悉的成都草堂,曾一度入剑南节度使严武的幕府,以检校工部员外郎的头衔充任节度参谋,所以后世称他杜工部。杜甫在成都失去依靠之后,公元768年,携家出三峡,漂泊在湖北,湖南一带,贫病交加,两年后死在湘水的船中。

杜甫在同谷度过了一个冬月时间,先后写下了《泥功山》、《凤凰台》、《万丈潭》、《同谷七歌》、《发同谷县》等二十余首有名的诗篇。杜甫中年以后遭遇坎坷,强烈的生活动荡,使他比较多地接触了现实社会,从而在生活上走向人民,在思想上贴近人民。所以,他的诗作充满了忧国忧民的深厚感情,折射出国家的危机,社会的矛盾,人民的疾苦。诗人在《凤凰台》一诗中写道:“恐有无母雏,饥寒日啾啾。我能剖心血,饮啄慰孤愁。心当以竹实,炯然无外求。血当以醴泉,岂徒比清流。所重王者瑞,敢辞微命休!”诗人把自己的宏图大志寄托于凤凰,宁愿剖开“心血”,喂养饥寒中的雏凤,以实现“安得万丈梯,为君上上头”的忠君思想,表达自己盼望中兴,对国家前途和命运的一片执著之情。诗中杜甫忧国忧民,爱憎鲜明,有血有泪的感情,正是他长期以来和人民同呼和浩特吸,同苦难,命运相连而得到的一种思想升华。所以一千二百多年来,这位伟大的诗人深受人民崇敬,而他在中国诗歌艺术上的成就,贡献,也是被后人称为“诗圣”的根由。

杜甫当年虽在这里饥寒交迫,却为我们留下了千古传诵的不朽诗篇。杜甫在离开同谷县时,写下了《发同谷县》一诗,诗中写道:“临歧别数子,握手泪再滴”,表达了他对患难与共的同谷人民和朋友的一片真情,对同谷山水的无限眷恋。所以,这小小的草堂,年年都有难以计数的游人前来缅怀,悼念。

让我们再回到现实环境中来,成县杜甫草堂始建于北宋,明代成历年间修葺,最早名曰“子美草堂祠”,又称“诗圣祠”。眼前的新建大门为清式彩绘牌坊,上方正中“杜少陵祠”4字匾额,是当代著名书法家,中国书法家协会会长启功先生所题。我们抬阶而上,便是草堂前院。草堂一进两院,二级台阶,前院的南北两座厢房,现在开辟为展室。沿阶再上,便是后院,也是草堂大殿所在处。院内正中是杜甫汉白玉全身雕像,诗人扶手伫立远眺,忧国忧民,形态逼真。正西为大殿,供有诗人石雕坐像,上挂“气吞江海”横匾。院南北两侧都是碑廊,有杜甫同谷诗及历代游人题词碑刻24方,毛泽东书写的杜甫名篇《登高》、《登岳阳楼》、《过武侯祠》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也仿佛刻于碑石。从远处看,最能吸引人们目光的除了杜甫雕像之外,当属这几株葱茏古柏了。这院内曾有8株参天古柏,一棵国槐和一丛海棠,人称“八柏一槐一海棠”,相传为杜甫亲手所栽,现在只剩下这几株古柏。它们苍劲古老的树干和郁郁葱葱的枝叶,是杜甫草堂千百年来衰败兴盛的见证。草堂虽经历代修葺,几度变化,而这几株古柏依旧挺拔在原地,用年轮默记着历史。院后南北各有一个月洞门,南门通往后山坡,直达子美崖。后山上白皮松遍布葱笼,瀑布分级叠降,飞流而下。北门接碑廊,连亭引桥,又是一派庭园景象。整个草堂,一片静谧清幽,令人神往。

成县杜甫草堂,是杜甫当年由陕西经甘肃入四川在陇南的一个重要足迹。今天草堂所在的飞龙峡已非昔日的荒郊野地,公路在草堂下穿隧洞而过,古老的栈道依然可见。玉绳泉瀑布从崖洞顶上喷下,如缕似珠,凛冽甘甜;峡壁上的摩岸和碑刻昭示后入,飞龙峡,飞龙潭,飞龙崖不仅是自然风光,而且还是人文胜境。子美崖依然林木森森,涧流潺潺,崖壁上的“石崖云潭”4个大字遥远可见。

好了,各位朋友,让我们倘佯于这片诗魂缭绕的幽静之地,呤诵诗圣的光辉诗句,去感触那个时代的脉搏,领司杜甫对祖国山河深沉的爱慕情怀吧!说不定哪位朋友有幸得到老杜在冥冥之中的启迪,灵感勃发,妙笔生花,文章发表于报刑杂志,得它个什么文学大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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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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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来到这!我是你们的导游,我姓x,大家可以叫我小x。为了便于大家参观游玩,下面我首先大家介绍一下。

进大门往西北方前行约五六十米,便来到一小径入口,入口墙上“草堂”两个浑厚大字赫然醒目,这就是清末人士周善培所书的“草堂”影壁。进入小径后五六米处,有一隔门,两旁挂有郭沫若先生撰写的一副对联:“花学红绸舞,径开锦里春。”原来,这条小径就是杜甫“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中提到的花径。

独自漫步于花径,必能想象到当年这里繁花锦簇、春满小径的景象。 作文

如今,红墙外的几丛翠竹,荫蔽着弯弯的小道;轻风穿过竹梢,似在喃喃细语;偶尔几声鸟鸣,更添几分惬意。虽没有了锦里花香,却清雅胜似当年,的确可谓“青郊草木四时新”。穿过幽雅的花径,右转有座小桥,直达柴门。一听就明白,当年杜甫草堂中此门必是由木柴搭成的,故称为“柴门”,而今天却早已改造,建成一座美观华丽的“石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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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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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看到的是两旁栽满花木的花径。

杜甫草堂花径就是当年杜甫的茅屋前,有一条两旁栽满花木的小径,他在诗中曾写到:“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今天的花径,是连接杜甫草堂纪念建筑群与原草堂寺的一条红墙夹道小径。在花径的东端入口,上面挂有一块匾,匾上是著名书法家沈尹默先生所书的“花径”二字。在门楹两旁则是郭沫若先生撰书的对联:“口花学红绸舞,径开锦里春”,此联巧妙地将花径二字分别嵌入联首,上联意思是:草堂内迎风摇曳的似锦欢花,有如人们在欢跳红绸舞;下联意思是:此花径可通向春色满园的草堂。

正面影壁上有用青花碎瓷镶嵌的“草堂”二个大字。清光绪三十四年即1920xx年,四川劝业道道尹周善培曾在草堂寺通草堂内墙上大书“草堂”二字,并用碎瓷砌好,但在后来被毁了。您看到的花径照壁上嵌的“草堂”二字,是他的弟第周竺君所写的。1958年,毛主席视察草堂时,曾对着这两个字久久凝视。作为草堂标志之一,来往游人多在这里摄影留念。

在花径的西端入口,也悬挂有一块匾,上有书法家、画家冯建吴先生所书“花径”。其门两旁楹柱上挂的是明人何宇度所撰的对联:“背郭堂成,锦里溪山千古在;缘江路熟,青郊草木四时新”,此联上下联的起句均是引用的杜甫诗句。上联意为:杜甫营建的草堂与锦城的山山水水仍千载同存;下联意为:沿着杜甫当年常走的江边小路来游草堂,举目四望,郊野的景物清秀,花草树木季季常新。走在花径上,这里还有盆景园、济花祠两处景点。盆景园展示的是造型各异的的盆景花卉,济花祠内则塑有著名的雕塑家赵树同先生1982年精心雕塑的洗花夫人像。

好了,花径就给您介绍到这里,请您继续向前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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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导游词杜甫草堂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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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爸爸带我去了杜甫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杜甫草堂

一进大门,便是“诗史堂”,“啊!”诗史堂里面的东西可真多呀!我仔细欣赏着杜甫的作品,有《不见》、《赠李白》、《营屋》、《狂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江村》、《壮游》、《望岳》、《春夜喜雨》……在这里,我了解到杜甫是河南巩县人,他在草堂生活了四年,一共作诗二百四十余首。

接着,我又到了陈列室,我看到了杜甫的家世,有:杜预、杜耽、杜顾、杜逊、杜灵君、杜乾光、杜渐、杜叔毗、杜依艺、杜审言、杜闲、杜甫。我还看到了杜甫的雕象,他长着长长的胡子,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大大的鼻子,不大不小的嘴巴,看起来还真有学者的味道,难怪人们称他为“诗圣”呢?

然后,我又来到了草堂,首先映入我的眼帘的就是一个大大的石碑,上面写着银光闪闪的四个大字――“少陵草堂”。旁边还雕刻着蟠龙花纹,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挺拔。

最后,我们游览了杜甫曾经住过的茅屋,在这里,我情不自禁的朗诵起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

杜甫草堂真是一个具有文化色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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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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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

现在我们来到了杜甫草堂的诗史堂。以诗的形式像画卷一般勾勒唐王朝由兴及衰的杜甫,在此给我们留下了一段耐人寻味的畅想。

少年杜甫,正值开元盛世,他“七岁思即壮,开口咏凤凰”,继而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及至青年,其诗歌内容也是充满理想、激情和浪漫。那“放荡齐赵间,裘马颇轻狂”的放歌正是他富有时代气息的真实写照。

中年杜甫,怀才济天,大量诗歌,志存高远,他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声明其主张。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表现其抱负。

然而求官不得,考试落榜的杜甫,初尝生活艰辛,开始趋于现实,贴近生活。安史之乱,折射出唐王朝的腐败,兵刀相残,更现出苍生的苦难。从“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的悲叹到“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的哭诉,杜甫由高山流水的浪漫诗人转而成为一个为民间疾苦呐喊的批判现实主意诗人。“三吏”、“三别”犹如封建王朝统治下的一面镜子,将历史场景真实、生动地再现在我们眼前。郭沫若先生用““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的对联归纳了杜老先生作为一个现实主意诗人的至高境界。

流离成都的杜甫,在一种平静的环境里忧国忧民,更深层次地对国家的命运和生活的意义进行思考。此间他大量诗作表现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情操。我们从“忽闻关军收蓟北,初闻啼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吟唱中,读到了诗人博大的胸襟,独有的人格魅力和高尚的爱国激情。

杜甫的一生,伴随着唐朝的兴衰。他在各阶段诗风迥异,但都不同层次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现象,除却他在诗歌上独尊天下的艺术魅力,更为可敬的是他用诗的形式,记载了一段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留给我们一幅幅漫长而发人深思的画卷。今天我们来到杜甫草堂,在诗史堂便能解读他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非凡成就。

杜甫留给历史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影响巨大,在下一个景点——工部祠我将为各位作进一步的介绍。请随我从这里穿过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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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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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当年营建草堂,为美化环境,曾在堂前屋后遍植花果树木。据其诗中名句“花径不曾缘客扫”(《客至》)推想,其时定有一条两旁栽满花木的小路通向杜甫所居的草堂,此路即被诗人称为花径。今天草堂的柴门之东,有一为竹、树掩映红墙相夹的幽径被命名为花径。花径与毗邻的草堂寺相通,人们如从今天的杜甫草堂博物馆南大门进入,游览草堂寺后,可经此径西行到达草堂。

在花径的东端入口,上挂一匾,匾上有著名书法家沈尹默先生所书“花径”。而门楹两旁,有郭沫若先生撰书的对联:“花学红绸舞,径开锦里春”。此联巧妙地将花径二字分别嵌入联首。上联意指草堂内迎风摇曳的似锦繁花,有如人们在欢跳红绸舞,下联则谓此花径可通向春色满园的草堂。

一进花径,映入眼帘的便是正面影壁上用青花碎瓷镶嵌的“草堂”二大字。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四川劝业道道尹周善培曾在草堂寺通草堂内墙上大书“草堂”二字,以碎瓷砌就,但以后被毁。今花径照壁上所嵌“草堂”二字,为其弟周竺君所书。作为草堂的标志之一,此处被称为“草堂影壁”,来往游人常在这里摄影留念。

漫步花径,其右侧有盆景园、浣花祠两景点。盆景园里有多姿多彩的盆景花卉供人观赏,浣花祠内有雕塑家赵树同先生一九八二年精心雕塑的浣花夫人像供人瞻仰。至花径西端道口,亦悬一匾,上有书法家、画家冯建吴先生所书“花径”。其门两旁楹柱上挂有明人何宇度所撰的对联:“背郭堂成,锦里溪山千古在;缘江路熟,青郊草木四时新。”此联上下联的起句均用杜甫诗句。上联意指杜甫营建的草堂与锦城的山山水水仍千载同存,下联则说沿着杜甫当年常走的江边小路来游草堂,举目四望,郊野的景物清秀,花草树木季季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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