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贷款保险合同书
一、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四、保险期限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九、争议处理第一条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第三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一次付清,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六、病或感染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五条保险责任开始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人应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至贷款期满的24时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最高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贷款情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第七条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八条受益人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更多相似范文
篇1:申请贷款保证担保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证券持有人)
乙方:_______(证券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申请贷款,丙方同意为此提供保证担保。
二、甲方愿以其在乙方开立的下列资金帐户及其下挂的证券帐户内全部资产向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资金帐户:_________;证券帐户:_________(上述帐户如与所附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上记载不一致,以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为准)。
三、丙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上述资金帐户及证券帐户进行监管,乙方接受委托。甲方同意丙方及乙方对其帐户进行监管。
四、乙方对上述资金帐户及证券帐户在其电脑系统内进行质押监管记载。
五、如甲方上述帐户内资产总值低于_________万元(即警戒线),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应即时采取填补资金等措施。
六、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不得为甲方已质押资金帐户办理资金划出,不得为该资金帐户下挂的证券帐户办理股票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销户等导致甲方资产减损或转出的手续,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监管期间,甲方在本协议约束下可自由进行证券交易。
八、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甲方帐户内总资产低于_________万元(即平仓线),丙方有权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帐户内证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帐户的证券交易权。乙方同意予以办理,但不承担证券卖出过程中由价格变动及市场承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损失。
九、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借款人届期未还清借款,丙方有权仅持贷款行出具的借款人未还清借款的证明,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帐户内证券并扣划甲方资金帐户内款项至丙方指定的帐户。乙方同意予以办理。
十、乙方在收到丙方出具的申请书后,应及时为丙方提供资金及证券对帐单。
十一、如借款人届时依约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监管协议。
十二、签约时所打印之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作为本协议附件。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约时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 负责人: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个人购房贷款保险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商品住房贷款B、个人商业用房贷款C、个人自建房贷款D、经济适用房贷款E、集资建房贷款(房改房)F、其他: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4.1贷款利率以中国人*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据此确定年利率为%,并按照以下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照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则以该公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C、其他:。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分次划入下列账户,贷款的发放和支付通过本账户进行。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户名:账号:开户行:
5.3贷款资金应由贷款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有权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并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5.4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B、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C、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D、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E、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F、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G、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支付。
第六条还款
6.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D、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E、按月付息,按(月/三个月/六个月/一次性)还本;F、其他:。
6.2每期还款日: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专门的还款账户:
6.4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转,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B、贷款发放后第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2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初贷金额(合同金额)的20%。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经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罚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C、以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D、借款人所购房产或抵押物、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G、借款人对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H、发生第10.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I、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违约,除第11.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西安市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对于因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造成贷款人无法电话或信函通知的,贷款人可以公证送达等各种法律认可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11.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4.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14.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14.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4.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4.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B、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值自由处分。
14.9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补偿。
第十五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六条抵押登记
16.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16.2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或贷款人另行要求的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天或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应由贷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抵押物的处分
1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B、发生第14.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经本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为。抵押人违反此约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物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7.4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7.5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质物
18.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8.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18.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8.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8.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款项自由处分。
第十九条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交付和登记
20.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20.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经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二十一条质物的处分
2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B、发生18.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21.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21.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贷款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21.2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22.4未经本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将本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再行质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质押权人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二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五条扣收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西安市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
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7.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条保险
28.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8.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
33.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其他
34.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补充条款
贷款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
篇3:2024购房贷款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篇一】
卖房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国银行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十、特别约定:
甲方: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二】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篇4:购房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商定决定)。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电话: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电话:身份证号码:
日期:
【篇二】
卖房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国银行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十、特别约定:
甲方: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三】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篇5:购房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为支行和促进商品房销售,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作为乙方销售新政镇滨江大道三段33号“东南国际”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甲方对购买该项目住房的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为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__年;对购买商业用房的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最高为50%,贷款期限不超过__年。贷款的用途只能用于借款人购买该项目住房或商业用房。
第二条该项目根据仪国用售的项目的按揭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预售款和工程款不被挪用,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作为乙方销售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乙方在甲方开立指定账户。甲方对购买该项目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万元,贷款最高成数%,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的用途只能用于借款人购买该项目住房。
第二条根据开府国用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推荐借款人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
对符合要求的借款人,甲方将为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渠道奖励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将把满足甲方要求的借款人推荐给甲方。
在甲方为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手续过程中,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借款人收取相关材料。
第四条收费及结算方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同意按照如下方案进行费用结算:
针对银行抵押贷款及信用贷款等各类贷款服务,如果是乙方提供的贷款客户,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资源共享费用,在贷款完结后,将甲乙双方约定的实际费用支付给乙方。
乙方指定费用收款账户为
用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五条借款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关于抵押财产的权属、质量、面积、产权过户、委托等问题发生纠纷,由其自行协商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与可行,并保守相互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方对另一方所提出的相关材料的内容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因非本协议目的而使用或/和泄露给其它任何第三方。违反本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在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房产政策、金融政策等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可以通过正式书面文件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___月___日至年___月___日。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工行个人购房贷款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这一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而签订本合同,以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该房屋的所有人为,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售价为________元,总金额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结清(出示相关收据)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损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发现建筑不合格,甲方须在____日内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____日内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代办产权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若有纠纷情况,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公证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证人一份。
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7:关于购房贷款的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用途: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产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整
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__万元整。
借款月利率:__,月综合费率:__.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大写),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展期时乙方应结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续展期内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展期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续,甲方有权对该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诺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
借款期内,乙方必须缴纳有关部门对抵押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一旦发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死亡、征地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
本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展期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十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公证处公证,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约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内容作为办理抵押登记时按照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补充内容,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盖章)借款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抵押共有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二】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为购买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商”)的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_________
1.2贷款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1.3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个百分点(libor+_________%)。每期计息日的_________的libor为_________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_________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2.3结息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1)《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2)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3)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1)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2)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手续费。
7.2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9.1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贷款人的责任
10.1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1.1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
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借款人(抵押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
经办人: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年___月___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篇8:民间购房贷款协议书
甲方:代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一、总则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申请购房贷款事宜,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二、代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代款金额币大写:仟佰拾万仟元整小写:元整
2.甲方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乙方购房款名义,交存入丙方在行的存款账户上。
3.贷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4.贷款利率为年息%,起息按贷款实际发生日起计息;计息按贷款余额计算。
5.还款
乙方以一次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首期还款日:年月日,计元。剩余款期分期并于每月日前偿还。
三、抵押物状况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贷款。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3.丙方应将贷款用于乙方所购商品房建设工程并保证按期交付房屋。
4.甲方和乙方有权检查和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5.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如乙方不按期清偿债务,丙方保证代乙方履行该项义务。若丙方履行该项义务后,丙方可按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归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若有逾期,则按日支付应还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到期不清偿债务,丙方又未履行代乙方还款义务时,甲方有向丙方追偿乙方所欠全部债务的权利并可申请处分抵押物。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以下第各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房地产登记机关存壹份。
2.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篇9:楼宇抵押贷款申请书_合同范本
申请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编号:_________
┌─────┬───┬─────┬───┬───┬───┬─────┬──────┐
│申请人姓名│ │性别 │ │年龄 │ │职业 │ │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
├─────┼─────────────┴───┬───┴─────┬──────┤
│ 单位地址│ │ 单位电话 │ │
├─────┼─────────────────┼─────────┼──────┤
│ 家庭住址│ │ 住宅电话 │ │
├─────┼─────┬─────────┬─┴─────┬───┴──────┤
│ │建筑面积 │ │合约号码 │ │
│ ├─────┼─────────┼───────┼──────────┤
│ 房购 │总房价款 │ │单位房价 │ 元/平方米 │
│ 情买 │ │ │ │ │
│ 况住 ├─────┼─────────┼───────┼──────────┤
│ │售房单位 │ │地址及电话 │ │
│ ├─────┴───┬─────┴───────┴──────────┤
│ │购买住房地址 │ │
├─────┼───────┬─┴─┬───────┬───┬─────┬────┤
│ │已存款累计 │ │存款期限 │ │存折账号 │ │
│ ├───────┼───┴───────┴───┴─────┴────┤
│ 申请贷款│ 贷款总额 │ │
│金额及期限│ │ │
│ ├───────┴─────┬────────────────────┤
│ │购房首期实际交款数 │ │
├─────┼─────────┬───┴────────────────────┤
│ │每月还款金额 │ │
│ │ │ │
│ 还 款 ├─────────┼────────────────────────┤
│ 计 划 │ │本人同意用所购房屋的产权作抵押,办理《房屋所有权│
│ 及措施 │ 抵押条件 │证》后好由开发企业交工商 │
│ │ │ 银行房地产信贷部 │
├─────┼─────────┼───────────────┬────────┤
│ │家庭月总收入 │ │ │
│ ├─────────┼───────────────┤ │
│ 每月稳定│ │ │单位盖章:(或 │
│ 总收入及│ 其中本人 │ │街道居委盖章) │
│ 单位证明│ │ │ │
│ │ 月收入 │ │ │
├─────┴─┬───────┴───┬───────────┼────────┤
│借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
│担保人 │签名 │签名 │签名 │
│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 │ │
└───────┴───────────┴───────────┴────────┘
┌───┬──────────────────────────────┐
│ │ │
│ 经 │ │
│ 办 │ │
│ 人 │ │
│ 调 │ │
│ 查 │ │
│ 意 │ │
│ 见 │ 经办人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 房 │ │上│ │
│ 地 │ │级│ │
│ 产 │ │行│ │
│ 信 │ │审│ │
│ 贷 │ │批│ │
│ 部 │ 审查人 意见 │意│ 审批人 │
│ 意 │ │见│ │
│ 见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 │ │
└───┴──────────────┴─┴─────────────┘
篇10: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协议书
自治区总工会: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经审会的要求,我市经审会派审计小组于________年元月____日对自治区总工会拨付的55万元专项帮扶资金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经审计,55万元专项帮扶资金的使用情况为:
全市帮扶救助慰问专项资金支出550055元,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2077名。
其中:
1、帮扶慰问困难企业和特困企业23个,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564人,使用专项资金14元;
2、培训农民工和困难职工291人,使用专项资金28355元;
3、帮扶救助慰问全市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1222人,使用专项资金379700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经审查,市总工会依据自治区总工会文件要求,市总工会召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拿出意见,又专门召开了主席办公会议,就帮扶中心专项资金55万元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经审委主任、经审办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对全市困难企业、困难职工进行了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帮扶中心召开了全市送温暖资金发放仪式,进行了现场发放,区总工会罗宗祥部长,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发放仪式,全市特困企业代表、30名特困职工和特困劳模代表领取了慰问金。
三、专项资金审计评价
1、专项资金发放程序严肃
在审查中,经审会认为,市帮扶中心在资金的发放程序中,坚持按制度办事,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困难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市帮扶中心;
⑵市帮扶中心发放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由本人填写,由所在基层工会盖章;
⑶基层单位或基层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查、落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工会印章;有系统工会的,系统工会要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或签名;
⑷市帮扶中心到本人及所在社区和单位调查了解核实情况;
⑸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按情况进行分类整理,提出初步意见;
⑹上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帮扶名单;
⑺张榜公示帮扶救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名单,并公示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的监督。
2、档案管理规范。在审计审查中,帮扶中心档案健全,分类整理,管理规范,按类型、内容进行归档,便于查阅。
3、困难职工发放登记表凭证规范,手续齐全。
四、专项资金审计建议
1、困难职工登记表档案要进一步健全。健全困难职工本人电话、身份证、家庭住址等个人资料。
2、基层工会在困难职工汇总表上签章,并由工会主席本人签字,经审主任签字上报,并留档备查。
3、基层工会要进一步健全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帮扶档案,做好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下一步工作
市总工会经审会计划在四月份对困难企业的帮扶资金进逐个进行专项审查,以确保帮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和资金的运行安全。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2024购房贷款合同范文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商定决定)。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电话: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电话:身份证号码:
日期:
篇12:抵押贷款购房协议
卖房方(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元整)出售给乙方。
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国银行_______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的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
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
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月___日
篇13:委托代为贷款申请合同书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
1.2 金额(大写)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利率执行: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计算
2.5.1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 放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 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 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到期日 还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
6.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9.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 扣划约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篇14:工行个人购房贷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县城____________路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元)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后,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乙方持有。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相关机构持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协议壹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5:抵押贷款购房协议
抵押权人(全称):
债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全称):
为了确保债务人与抵押权人(债权人)签订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为债务人与抵押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期限及最高额
一、抵押人自愿为债务人自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在抵押权人处办理的________业务,所形成的债务的最高本金金额折合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但保。上述期间仅指债务发生时间,不包括债务到期时间。
其他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用。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主合同的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三、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和提供其他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抵押人对发生的债务均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抵押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提前收贷产生的可得利息损失、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
一、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的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二、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
一、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二、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三、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四、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以及抵押物的隐蔽瑕疵。
五、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六、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七、同意抵押物的抵押率在上述抵押物暂作价的_____%以内。
八、抵押人应主动了解主合同债务人经营状况及合同项下各类业务发生、履行情况。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不再送达抵押人。
九、抵押人负有监督主合同债务人按主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及主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义务。本合同不因主合同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而无效。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抵押权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
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
一、抵押人须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抵押权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二、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抵押权人保管。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直接从抵押人的委托扣款帐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四、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一、债务人和抵押人违反主合同或本合同项下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宣布本合同所担保债务全部提前到期并依法行使抵押权。
二、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剩余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但保的未到期的债务,或向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上述“期限届满”包括抵押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三、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抵押人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导致抵押权未设立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抵押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一)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和抵押物隐蔽瑕疵等情况。
(二)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第十一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提存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向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债务人在抵押权人(债权人)处未到期的贷款主债务(详见清单)均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包括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所称签章是指自然人为签字(名),非自然人为盖章。
第十五条 抵押权人向债务人/抵押人发出的有关本合同的通讯,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为送达目的地。若债务人/抵押人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否则,债权人发出的通讯,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抵押权人执二份,抵押人、登记机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声明
抵押权人已提请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签约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6: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城镇居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户口所在地
工作证号码
家庭电话
现家庭住址
现有住房面积
m2
家庭人口
拟购建住房情况
地址
售房或批准建房单位名称
建筑面积
合同或协议号
房价总金额
房屋结构形式
楼房平房
存款情况
存款金额
存款期限
公积金帐号
贷款期限
及金额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款期限
年
贷款占房价款比例
%
首付款占房价款比例
%
还款资金及还款计划
家庭月平均经济收入
每月可归还借款
每月还款额占经济收入比例
每月还款时间
元
元
%
年
抵 押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价值
元
有无估值文件
保 险
保险物名称
投保金额
元
保险受益人
保单号
贷款申请人
及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盖 章
贷款申请人:
签名(章)
年 月 日
贷款保证人(职工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贷款银行
审批意见
经办人意见:
年 月 日
经办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房地产信贷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篇17: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协议书
贷款抵押人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
3.型号:______。
4.件数:______。
5.单件: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
8.抵押期限:___年。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8:申请大额信托贷款合同
_______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_______条_______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_______条_______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
_______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_______条_______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_______条_______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
_______条_______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_______条_______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_______条_______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账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_______条_______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_______条_______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_______条_______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_______单位: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单位:____(公章)
_______人: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人: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立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篇19:购房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为以下第 种:
1.1 流动资金贷款;
1.2 项目贷款;
1.3 按揭贷款;
1.4 其他:
贷款。
第三条 借款用途: 。
第四条 借款期限及还款方式:
4.2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种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到期利随本清。利息若按季计收 (2)本金□按月□按季(择其一)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
一),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利息若按季计收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 日;利息若按月计收结息日为每月的 日。
(3)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额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还本付息日定 (5)递减法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减少而逐月递减,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遇节假日顺延)。
每月等额归还本金: 。
第一次归还利息: 。
利息逐月递减额为: 。 (6)其他方式: 。
4.3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
5.1本合同执行固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借款期限内不变。
5.2 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一定
(以借款借据载明的利率为准,浮动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变)。如遇中 5.3 其他方式: (注:填写时请注意与第四条中选择的还款方式相对应)。
5.4 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 甲方提前归还借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第七条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15个日历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八条
8.1 借款及所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生产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等。
8.2 乙方依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 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 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 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 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8.3 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顺序。
第九条 借款担保
9.1 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下列第 种:
(2) (其他担保方式) 。
9.2 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若借款人无法提供满足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则贷款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第十条 提款时间及方式
10.1 借款人应按下列第 种时间和方式提款:
(2)按下列时间分期提款:
(3)将该笔借款直接支付至如下帐户:
帐号:
10.2 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10.3 借款人按(1)和(2)款约定提款前必须向贷款人开具正规收款收据或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借据。 10.4 借款人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逾期和挪用
11.1 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11.3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11.4 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1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11.5 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重新定价),本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或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违约金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十二条违约及处理
12.1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甲方隐瞒企业财务状况和/或经营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和/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注册资本减少或未按时缴足、抽逃资金、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隐瞒或重大失实,或在贷款申请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3)甲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而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兼并、联营、托管(接管)、对外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租赁经营、重组、转赠、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或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变更行为;
(5)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减少注册资本,或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6)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没有在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没有在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财产等发生变化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的);
(7)甲方有偷逃税等违反税收征管的行为,或被行政机关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
(8)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或被撤销情形;
(9)甲方与他人签署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或协议,或签署对甲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10)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1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利息或归还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甲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3)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14)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15)甲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或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6)甲方提供的借款担保出现风险(包括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和履约能力严重下降、未经乙方同意在担保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或他项权利、担保物毁损、灭失、被冻结、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及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情况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新的担保的;
(1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或出现其他乙方认为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
12.2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
(3)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
(4)行使担保物权和/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要求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检查监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甲方应当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十四条
14.1 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双方约定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3)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发放贷款前,未发现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事件;
(5)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14.2 上述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十五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5.1凡当事人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5.2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需签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8.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8.2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包括双方往来文件、司法或仲裁文书)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8.3 甲方承诺,甲方对乙方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甲方股东对甲方的借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注:如甲方为公司,建议选择适用。)
18.4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18.5 更多其他约定,具体为: 。
第十九条声明条款
19.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19.2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