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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细则【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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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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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激情绽放时代有爱

二、活动时间

2月14日——2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情歌对唱真情表白

2月14日10:00——20:00,在6楼儿童区一侧开辟出专门区域,现场麦克于商场广播室相连,情侣可以通过情歌对唱或者真情表白的形式,对他(她)唱出或者说出心里话。并通过商场广播即时播放。同时为每对情侣准备了精美礼品。

(二)浪漫情人玫瑰芬芳(2.14)

2月14日正常营业时间内,顾客可到6楼促销服务台免费领取玫瑰鲜花一枝(限送300枝)。当日现金购物满200元,加送精美巧克力一盒。

提示说明:消费金额不累计,单张收银机制小票(现金购物满200元)限送一份巧克力,超出部分不在重复赠送。

四、媒体宣传

1、媒体选择:《**晚报》

2、版面规格:《**晚报》1/3版套红

3、投放日期:2月14日

4、费用支出:13920.00元

五、费用支出

1、展板2块:100.00×2,200.00元

2、门楣2块:700.00×2,1400.00元

3、平面广告:13920.00元

4、礼品(玫瑰花、巧克力)由资产运营部负责

5、音响费用:400.00元

6、其他杂项支出:1000.00元

合计:约19020.00元(玫瑰花及巧克力费用未计算在内)

六、提示

本档活动,VIP卡可以使用折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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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行政公文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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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张××,男,××岁,党员,19××年参加工作,现为××仓库保管员。二零××年二月十五日夜,张××在值夜班时违反工作制度,酒后吸烟,熟睡后酿成火灾,直接造成货物损失价值达一万余元,使国家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

张××身为公司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熟视无睹,上班期间抽烟喝酒,玩忽职守。为严肃纪律,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张××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并罚款七百元。

希望广大职工引以为戒,严守劳动纪律,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省农资公司

二零××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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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维修班组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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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七小”活动学习效果,工区根据段下达的文件制定了“小惩罚”用来约束和管理班组员工,以促进成员的自警、自律、自觉提高岗位尽职能力,自觉作好本职工作。“小惩罚”以扣分的形式来约束班组员工的行为,每月得分98分以上为优秀,98分至90分为良好,90至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则免去评先树优的资格,并提出批评。

一、作业质量及态度

要求:

认真按时完成工、班长布置的日工作量,并达到质量要求、出工、收工时多带工具、爱护工具、材料,工作积极主动,及时向工、班长汇报工作情况,工作状态端正。

考核标准:

1、作业质量不达标并造成返工者扣5分/次

2、未完成日工作量者扣2—6分/次

3、工作中不爱护工具造成损坏,丢失者扣

4、作业中不节能降耗、造成浪费者扣5分/次

5、由于个人原因而影响工区工作进度取消当月评分资格,并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二、作业安全

要求:

严格履行《安全管理体系》及《设备管理体系》认真贯彻“冬四防”、“夏四防”的要求,遵守公司、段、下发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考核标准:

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扣5分/次

2、不听从指挥者扣5分/次

3、工作现场有“三违”现象者扣3分/次

4、发生事故苗子,每起扣5分

5、存在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每项扣3分

6、设备故障处理不及时每人次扣2分

7、在禁烟工作场所吸烟者扣10分/次,如发生类似事件,在公司、段处罚后,工区加罚当事人50元

8、酒后上岗者扣10分/次,如发生类似事件,在公司、段处罚后,工区加罚当事人50元

9、作业中不接受安全员的监罚、检查者扣5分/次

10、坐在钢轨上休息扣5分/次

三、社会治安及安全法规

考核标准:

1、骑摩托车“三证”不齐或不戴头盔者扣5分/次

2、发生人身轻微伤害及以上者扣5分/次

3、积极参加普法教育和学习,自觉遵章守法,并保证年内无“黄、赌、毒”和打架斗殴现象的发生。如发生此类事件,在公司、段处罚后,工区加罚当事人50---100元

四、加分条件

要求:

积极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技术比武、竞赛、演讲和义务献血等活动,为工区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提合理化建议,防止事故受到上级奖励,参加有关考试、比赛获奖者、团结互助、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受到上级表扬和积极参加其他公益活动。

加分标准:

1、在技术比武、竞赛和演讲中,个人获前3名当月加5—10分

2、防止事故受到上级奖励者当月加3—10分

3、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当月加10分

4、参加义务献血当月评最高分,次月加10分

5、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受到段、公司以上表扬者当月加10分

6、工区管理设备评为红旗后,每人次加5分

7、工、班长参加工区管理工作,并具体安排现场作业,对自己的工作量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工、班长每月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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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作业检查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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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检查练习与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续与深化,是学生巩固、运用知识的重要手段, 也是教师检验教学效果和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为更好地实施作业管理,本着“控制总量, 优化设计,减负增效”的基本原则,特制定以下作业改革与创新实施方案:

一、作业布置:

目的要明确,内容要精选,份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时间要控制,杜绝机械性重复 或惩罚性作业。本学期开始,学生作业以“作业本”为主,“自选作业”“实践作业”等多种呈现样式;“自选作业”要在作业布置与批改 记录中有所体现。 “自选作业”数大约为月作业数的三分之一。

二、作业次数:

三、学生作业完成质量:

学生作业完成质量 教师要教育学生认真对待作业,养成按时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要注意作业的书写质 量与版面设计,要爱护作业,时刻保持作业整洁,

四、作业规范:

作业封面除了写明姓名、班级外,还要在适当的位置(如在封面的中间)写明学科。 作业本右侧设置改错栏。

作业内容正确等级 (ABCD) 整洁等级: (ABCD)

批改时间: 月 日

我的收获或我想对老师说:

教师的话:

作业批改模式

题目要求: 主要问题: (典型、共性、个性问题,学生作业完成情况作好记录。 ) 讲评要点: (对问题作业面对面指出、改正)

五、作业检查与批改:

检查要及时,批改要认真,错误要记录,原因要分析,讲评要严格,作业一律使用红笔批改,杜绝出现错号,采取双等级评价+评语的方式,师生在作业本上交流心语,每次 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要求教师对学生作业全批,学生全改,学生改错后及时批阅。根 据年级特点,提倡学生参与作业批改,但学生批改后需经教师审阅。作业要写清楚批改时 间,作业批改完毕后,要认真填写作业批改记录,做到对学生作业认真分析。重点检查作 业批改的质量和数量。 作文批改要使用修改符号,有点评、眉批和总评,要写出优缺点和努力的方向,批语 书写要规范,并做到评语符合学生特点,学生可参与作文批改,但不能代替教师。

六、对教师作业批改的评价

采用周查,月汇总的方式,由分管业务校长负责召集检查

检查后由教务处统一盖章。检查情况(记录单)

作业布置与批改按数量质量分优良中差记分,共计4分。纳入月评估。

七、健全组织机构,保障活动实施。

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业务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主任)

成 员:各教研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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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行政公文中的命令

范文类型:公文,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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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______部门_________推荐,______公司总部决议任命:

______部员工________晋升为______职务,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上岗,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享受________职务______级薪资待遇,(月薪资待遇为:岗位工资______元+全勤+餐补+提成)。

特此通知!

_________公司

人事行政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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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后勤部工作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后勤,全文共 2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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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后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学校后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校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作为后勤人员量化考核的依据。

一:考核条例

(一)思想品德(10分)

A等:(9—10分)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服从分配,大是大非观点鲜明,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积极进取,工作踏实,不斤斤计较,不分份内份外,都能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关心同志,不散 为了加强对后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学校后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校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作为后勤人员量化考核的依据。

一:考核条例

(一)思想品德(10分)

A等:(9—10分)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服从分配,大是大非观点鲜明,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积极进取,工作踏实,不斤斤计较,不分份内份外,都能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关心同志,不散布流言蜚语,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闲话,不制造矛盾,无违法犯罪行为。

B等:(6—8分)以上各项做得一般,师生较满意。

C等:(6分以下)以上各项做得较差,师生有意见。

(二)考勤(20分)

A等:(17—20分)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学期来无病事假,纪律性强,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各种会议无无故缺席,按时到校。

B等:(12—16分)做到A项大部分,且一学期来病事假在5天以内(含5天),无迟到、早退、离岗现象。

C等:(12分以下)做到A项大部分,且一学期来病事假在5天以上,偶有迟到、早退、离岗现象。

(三)工作量(20分)

由考评小组根据每个被考核对象的工作性质及每天工作时间分为三等。

A等:(17—20分) 每天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平时能服从学校工作需要,能在节假日义务加班。

B等:(12—16分) 每天工作时间较长,劳动强度较大,能服从学校工作需要,必要时能义务加班。

C等:(12分以下) 每天工作较为轻闲,平时不服从学校工作需要。

(四)工作态度及能力方案范文.库.整理~(30分)

A等:(25—30分)

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且能独当一面,(转载自新世纪范本网,请保留此标记。)工作效率高。工作态度好,不但热爱本职工作,而且具有创造性,工作做得积极主动,有条不紊,群众反映好。工作坚持原则,按章办事,敢抓敢管,对待职工一视同仁,严于律已,无渎职现象。

B等:(18—24分)

能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效率较高。工作态度较好,能安心本职工作,能为教学服务,但工作平平淡淡,有时欠主动。工作中能坚持原则,遇到犯原则的事,能提出自己的意见,但不能果断正确方案,范文库欢,迎您1采 集的处理。

C等:(18分以下)

只能应付一般性的工作。服务态度一般,工作欠主动,师生有意见。工作中原则性较差,是非观点不鲜明,有离岗渎职现象,对同志亲疏不一。

(五)实绩(20分)

A等:(17—20分)

能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工作,成绩突出。工作中能团结协作,配合默契,综合工作完成较好。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无明显失误。

B等:(12—16分)

能履行岗位职责,成绩较好。虽能完成工作任务,但效果一般。工作计划性不强,工作被动,不能很好地坚守岗位,且有推诿现象。

C等:(12分以下)

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实际工作有被动应付现象。工作态度一般,效率低,有时影响学校工作,师生有意见。工作无计划,失误较多。

二:说明

1、考核等次分为ABCD四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A等。

①本学期工作中有失误现象并造成一定的后果或损失

②在廉政、行风建设方面表现较差的

③一学期并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进入D等,或作待岗处理。

①工作不服从分配

②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并造成较大损失者

③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20天(法定的产假除外),事假累计12天以上者

3、后勤人员每学期末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评定ABCD四等,分别按12分、10分、8分、5分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

4、校长对本细则有最终的解释权。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同行测评,每学期结束前召开全体后勤人员会议,由全体后勤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测评表。

2、直接领导测评,由领导赋分。

3、考核小组测评,由考核小组对后勤工作人员填写测评表。

4、综合评价,测评中同行评价占总分的30%,直接领导评价分占30%,考核小组评价占40%。

6、考核结果

学校领导集体审定考核等次结果后,由总务处通知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复议,复议意见由学校向本人反馈,测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奖惩的主要依据。

四、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边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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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班级管理细则范文两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1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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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岗位责任制度

一、班长职责

1、全面负责班级同学德、智、体、美、劳各项活动的开展,在为同学们服务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2、及时传达学校及班主任对班级活动的要求,并组织同学将要求落到实处。

3、负责领导指挥班委会、课代表、组长成员开展工作。

4、负责指挥值日班长、值日组长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5、负责组织、主持各类同学座谈会并作好记录。

6、班主任在班时,及时听取班主任对班级管理的意见,班主任不在班时,代行班主任的责权。

二、班委会委员职责

1、学习委员:负责协助班长维护班级纪律;负责全班同学各学科学习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各学科课代表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各学科兴趣活动小组的工作,负责学习小组的指导工作。

2、生活委员:负责协助班长维护班级纪律;负责组织、安排班级卫生值日工作,组织、安排清扫卫生区工作;负责处理卫生工作中的违纪问题。

三、值日班长职责

1、负责及时记录当天的缺席情况。

2、维护课前纪律,督促同学们做好上课准备,对课前说小话的同学予以批评、处罚并作好记录。

3、维护课间纪律,及时发现并制止课间大声喧哗以及在走廊打闹的行为。

4、维护午间自修纪律,对说小话的同学予以批评、处罚并作好记录。

5、在任班长的当天早晨,选择一条对班级现状有针对性的格言,抄写在黑板的左侧。

6、负责轮流组织、主持每周五召开的值日班长会议并作好记录。

7、及时将班级中典型违纪行为报告班主任。

四、课代表职责

1、负责本学科老师委派的任务,如收发作业,收发试卷,准备课堂用的简单教具,协助老师做演示实验,帮助老师做分组实验的准备工作。

2、记录同学们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老师反映。

3、协助老师调查、了解、分析本学科学习后进同学的困难、障碍,并尽力帮助其排除一部分。

4、更深地了解任课老师的意图和教学的风格、特点,及时对同学们加以介绍,使同学们尽快适应。

5、负责记录历次考试成绩,并对成绩升降进行分析,为提高同学们加以指导,给教师当好参谋。

6、负责本学科兴趣小组的工作带动,使其发展更快。

7、负责及时安排本学科课辅作业检查工作。

8、负责处理本学科作业中存在的违纪问题。

五、组长职责

1、负责本组作业的收发工作。

2、帮助、督促本组学有困难的同学及时完成作业。

3、负责处理本组作业中存在的违纪问题。

4、协助班委会和课代表开展工作。

六、值日组长职责

1、负责及时检查本组课辅作业并作好记录。

2、协助课代表、组长开展工作。

七、学习小组组长职责

1、负责督促、及时检查本组同学背诵课文和单词。

2、负责组织本组同学互帮互助,解决疑难,提高成绩,共同进步。

八、监督员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同学们完成本监督职责内的工作。

2、负责发现、了解本监督职责内存在的问题。

3、负责及时处理本监督职责内的违纪同学,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班主任。

第二部分 管理规章制度

一、 操行常规

1、按时到校,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2、因事因病及时请假,将书面请假条交值日班长备案。

3、珍爱生命,注意安全,不做危险之事,不让父母担心。

4、语言文明,举止大方;不说脏话,不滋是非。

5、生活俭朴,衣着整洁;不逗留网吧、台球室等娱乐场所。

6、尊重他人,关爱同学;不以大欺小,不以强凌弱。

7、严于律己,拒绝诱惑;不玩游戏机,不读垃圾读物。

8、轻松参加考试,公平参与竞争;不作弊,不抄袭。

9、服从管理,尊重师长。

10、积极上进,有错就改。

二、上课常规

1、上课铃声信号发出后要立即进班,做好课前准备,静候上课;

2、听课要专心致志,全神贯注,积极思考,积极发言,认真做笔记。

3、遵守纪律,不讲小话,不做小动作。

4、自习课自主安排预习、看书或作业。

三、作业常规

1、写字使用钢笔或圆珠笔,作图使用直尺与铅笔;要字迹工整,卷面整洁。

2、独立完成作业,遇问题请教他人,不得抄袭。

3、按时完成、上交作业,不得迟交甚至不交。

4、认真订正作业中错误,决不放过每一道错题。

5、预习新课,复习旧知,勤做习题,勤读名著。

6、及时接受检查,主动积极自学、自测。

四、课间、午修常规

1、课间遵守纪律,不高声喧哗,不互相追逐。

2、午间自修保持安静,适度休息,有序学习。

五、卫生常规

1、认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及时整理卫生用具。

2、讲究个人卫生和周边环境卫生,不在班级吃零食,不乱扔垃圾。

3、积极参加打扫卫生区的工作,不逃避观望,不中途离岗。

4、勤于整理学习、生活用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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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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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卫生扫除

1、地面无纸屑、无灰尘、无污渍。

2、物表无灰尘、无杂物。

3、水池、便池、皂盒无污物、无异味,垃圾无积存。

4、水杯、水桶、水壶光洁;毛巾、餐巾、抹布清洗干净; 床铺整齐、洁净。

二、定期卫生扫除

1、墙壁无蛛网、无灰尘。

2、风扇、灯具、窗帘、挂件无灰尘。

3、桌、椅、床、橱、门窗等无尘垢、玻璃明亮。

4、卫生间地面、便池无尿垢、无异味;污水池、桶无泥垢,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5、玩具、床上用具定期清洗。

三、消毒工作

1、餐巾、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玩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

2、按时进行空气消毒。

四、餐点卫生工作

1、每次餐前进行餐桌消毒,然后清洗干净。

2、餐后扫除,桌面、地面清洁。

3、剩饭、餐渣及时倒掉,垃圾桶洗刷干净。

五、配合教育教学

1、主动配合班级的教育教学,对行动慢的幼儿进行帮助。

2、帮助老师带孩子上、下楼梯。幼儿户外活动,帮幼儿准备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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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行政申诉状范文_公文写作范文_网

范文类型:公文,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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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状范文

依法提出行政申诉需要写申诉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行政申诉状范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行政申诉状范文1

申诉人:罗,男,**岁,族,**县人,医务工作者,住**县**街号。

申诉人:陈,女,**岁,族,**县人,个体工商户,住址同上,系罗之妻。

申诉人因不服**县人民法院()盐法行诉字第行政判决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绵法行上字第号行政裁定,特依法向你院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申诉人诉**县人民政府之不应经租房屋而经租引起产权纠纷一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一起落实解决私房改造遗留问题的案件。所争执之房屋现为**县**街号(与申诉人现住房为一个房号)。该房系申诉人罗之父罗于19xx年购得旧房后改建而成,面积 281.76平方米。罗在该房建成后因劳累过度吐血死亡。19xx年,申诉人罗之母王素容因后夫赵俊臣的成份问题与后夫一起被迫迁往农村居住。其时,申诉人罗尚且年幼,在城里投靠亲友读书,房屋锁闭。此后,城关镇(现云溪镇)政府部门,未征得房主同意,擅自开门,先后安排东街伙食团和甜食店等单位使用,直至19xx年,城关镇和县房管部门将东街17号纳入私房社会主义改造。19xx年经县领导处理,该房全部退还房主,但在19xx年申诉人一家又被强行赶出。申诉人全家7口无处栖身,不断申诉,要求退还私房。19xx年**县人民政府以()号文件决定发还其中72.9平方米作为补留住房。申诉人认为,东街17号确系申诉人一家的自住房,在私房改造前确无私人之间的租佃关系,此情况有本案一、二审代理律师的调查材料和知情的东街干部群众证明,县政府认为申诉人在私房改造前曾将该房出租作营业用房确无充分证据,因此,县政府将其纳入私改,实行经租,最后没收该房,违反了国家关于经租房屋的有关政策,也不符合**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川建委发()城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不符合私改条件而私改,应予纠正。故申诉人一直向县政府有关部门申诉,但均无结果,不得已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县人民法院在已经受理此案(已收取了案件受理费,至今尚未退还)的情况下,又以此案不属于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为由裁定不予受理。上诉后,你院又以“最高人民法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私人房产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致使申诉人有冤无处伸,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申诉人认为,你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理由不能成立。19xx年*月*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宗明义,在第1条中就指出了颁布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中也指出:“根据宪法和党的十三大的精神,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出发,适当扩大人民法院现行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私房改造问题是个历史遗留问题,行政诉讼法当然不可能单独列出,所以该法第11条规定的受案范围才单列了第八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根据该条该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这样做,也才能体现行政诉讼法的目的。

你院在()绵行上字第号行政裁定书中作为驳回上诉的理由提到的“最高法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私人房产有关事项的通知,”想来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19xx年*月**日发布的法(研)发()号文件《关于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私人房产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中指出了“私房因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一一应移送当地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办理”。申诉人认为,依据这一规定来确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也是错误的。第一,该《通知》只是提出了私房问题的一些处理方法,并不是对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规定;第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只是一个政府部门,既无立法权,又无司法解释权,最高人民法院会同该部下发的文件并不具有司法解释更不具有立法的效力;第三,该《通知》发布于19xx年*月**日,《行政诉讼法》生效于19 **年*月*日,该《通知》显然不能用来限制或解释《行政诉讼法》。再者,本案是由县人民政府直接作出行政决定的,已经剥夺了当事人提出复议的权利,人民法院又拒绝受理,如何能实现和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由于申诉人的私房被错误私改,申诉人一家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全家7口只有一人有户口,子女入学、就业都无着落,全家仅靠申诉人摆地摊维持生计。为此,恳请贵院能依法撤销原裁定,受理本案,以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罗,陈

附:

1.原向**县人民法院提交的《行政起诉状》一份。

2.**县人民法院盐法行诉字第号裁定书一份。

3.**市中级人民法院()绵法行上字第号行政裁定书一份。

行政申诉状范文2

申诉人: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朱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苏______,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

丘______,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诉人不服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申诉。请贵院撤销上述行政裁定书,依法重新处理。

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______信息与技术研究开发公司(属个体性质,以下简称______公司)在______年___月至同年___月期间的经营活动,严重地违反了有关规定。______年___月,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______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______公司的代表人陈______不服处罚提出申诉,该局于___________年___月作出复查决定。陈仍不服,遂向本局提出申诉。本局于同年___月___日以___工商复(______)第______号《复查决定书》作出处罚决定。陈对这一决定还是不服,于同年___月___日向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陈的起诉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合理条件,该院遂于____年___月___日通知对方不予受理。嗣后,陈仍坚持要起诉,故该院决定予以立案。

_____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要看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就不应受理。当事人应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解决。经审市工商局据以对______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中所引用的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原告的起诉确实不符合受理条件,应予驳回。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区人民法院的(______)___法行字第___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了______公司的起诉。

陈______不服,向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原告有起诉权。原审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不当。该院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以(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撤销了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法行字第___号裁定书,并决定本案由该院自行审理。

申诉人认为,就本案而论,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有起诉权”的认定是无法律依据的,与法理亦是相悖的,因而是不当的。

一、______公司的起诉虽符合《民诉法(试行)》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但本案是行政案,并非民事案,它还必须服从《民诉法(试行)》总则的有关规定。该法第三条第二款(属该法总则)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

关健在于法律是否规定对本案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起诉。根据事实,回答应当是否定的:

1.本局对______公司据以处罚的所有法规、规章都无“不服可以起诉”的规定。

2.甚至违法经营行为发生时(即____年___-___月)或案发时(同年___月),无任何其他与行政处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不履行可以起诉”的规定。

这里需提及一下的是:本局据以处罚的唯一规章是《______市城镇个体工商业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是经______市人民政府___府发(__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它的法律效力,不仅当时无任何法律、法规加以否定,就是到目前也还是无任何法律、法规否定“规章”的法律效力。恰恰相反,经国务院授权制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____年___月___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第十八条却肯定了规章的法律效力。即“对个体工商户投机理”。可见当时本局适用《______市城镇个体工商业户管理暂行法)对______公司予以处罚是合法有效的。

二、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引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件》;

从而认定“原告有起诉权”是与法理和有关的立法、司法解释相悖的:

1.法律无溯及(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皆无有溯及力的特别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是____年___月___日起实行。而本案所认定的行为是发生在_____年___-___月间,并未延续到上述《暂行条例》发布实施以后,所以该《暂行条例》不能辖及此案。

2.以下司法解释可为佐证:

(1)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有关适用民法通则时效的几个问题的批复》(批复______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第1条述:人民法院审理民法通则施行前发生的民事案件,无论是已经受理尚未终结,还是今后受理的,凡民法通则施行前法律、政策已有规定的,则适用原来的法律、政策;民法通则施行前法律、政策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申诉人认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尚未作出别种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案件应当适用上述规定的精神。

(2)国家物价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中行政诉讼等问题的溯及力的解释(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价检字第______号第一条述:《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被处罚单痊和个人不服上一级物价检查机构的复议决定,可在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不具有溯及力。现在查处______年___月___日《条例》发布以前的价格违法案件,应以案发时施行的国务院《物价管理暂行条件》为依据。该(暂行条例》没有作出被处罚单位和个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上一级物价检查机构的复议决定即最终裁决。因此,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当事人的起诉,依法不应受理。

本案与上述情况十分相似,故本局根据法律和法规,在本局的(复查决定书》末了写明“本复查决定,为最终决定”。申诉人认为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尊重本局依法行使权力的权利。

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请贵院撤销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__号行政裁定书,依法重新处理。

此致

______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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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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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是负责商场内繁重而辛劳的清洁卫生工作,直接服务于商家、顾客的重要工作集体,亦是衡量公司管理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基层组织,为了规范公司卖场管理,提高服务工作质量,特制定保洁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7:30—晚19:30

星期六至星期日,早8:00—晚19:30

1、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关心商场的利益,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在清洁过程中,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工程维修人员汇报,负责管理好片区卫生器具,认真做到卫生器具整洁、布置合理,随时保持清爽、美观,保证商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洁人员应随时巡视卖场,发现污物杂物应及时处理,随时保证商场内的清洁卫生。

2、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的处罚。当日值班长须做好详细记录。

4、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10、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保洁领班岗位职责

一、接受保洁主管的督导,按照清洁工作程序带领属下员工负责完成当日清洁工作。

二、合理调配员工,对当班清洁重点、难点部位进行保洁,督导员工做好责任片区清洁工作,不留卫生死角。并做好每天的保洁工作记录表。(记录表见附页)

三、察看本班员工出勤情况,对缺勤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合理安排属下员工确保当日工作任务完成,并及时向主管汇报相关情况。

四、督导员爱护保洁工具,合理使用各种器具,以免造成损坏,科学使用各种清洁药剂,以免污染、腐蚀公共设施、保洁器具或对人体造成伤害。

五、检查所辖范围的清洁成效:

1、主要走道、通道、店堂中厅,公司办公区域地面、墙面及相关设施的清洁情况。

2、扶梯及相关设施的清洁情况。

3、玻璃墙、玻璃柜、展台、折叠门、护栏及灯箱等清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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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校批评的公文范文_写作指导_网

范文类型:公文,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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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批评公文范文

学校通报是学校领导对不良错误,及不良错误倾向做出通报,并且指出望改正的文书。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学校批评的公文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学校批评的公文范文1

,X性,X年X月生于。现为甘肃政法学院X级X本X班学生,大学生法律宣传协会X部部长。

自加入法律宣传协会以来,工作散漫,责任心不强,并且经常推卸责任。尤其是在最近在校团委主办,法律宣传协会承办的“我与祖国共奋进——首届甘肃政法学院‘学风建设’专题知识竞赛”中,表现更是不佳。协会考虑到其工作量少,在协会中也缺少锻炼,因此任命其为本次知识竞赛活动命题组组长,他口头表示乐意任命该职务,并且承诺会完成工作。但是,时至今日,校团委要求上交题库的通知接二连三,而命题组组长并未完成十多天前许下的承诺,还将责任推卸给协会的其他负责人,并且说这与他无任何关系。此举给法学院以及法律宣传协会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为加强协会内部组织纪律及思想道德建设,对林强工作散漫,目无组织纪律的错误,根据《大学生法律宣传协会章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给与通报批评的处分。

望协会全体成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协会纪律,塑造良好的个人品质与工作作风,为学院、协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真正在活动中达到“服务社会,锻炼自身”的目的。

学校批评的公文范文2

截至第十周,根据任课老师考勤记录,发现以下学生出现旷课现象。为严肃学风,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根据《浙江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以下无故旷课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学生能够认真反省,积极改正错误,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07级其他学生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浙江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三规定: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29学时或擅自离校不超过一周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30—49学时或擅自离校一周以上二周一下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50学时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予以退学处分。

信息工程学院信息管理系

学校批评的公文范文3

理化系x级电子信息班陈文东、x级环境检测班支鑫博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与历史系同学在寝室发生口角,影响极坏,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经系内领导研究决定给予陈文东、支鑫博系内通报批评处分。

以上同学在本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中给予-1分处理。

违纪学生请于一周内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理化系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

学校批评的公文范文4

X年X月X日,本校学生上课时间内外出饮酒.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学校管理制度,影响了学校名誉,也在全校造成了恶劣影响!

现经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一次,以观后效。

希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批评的公文范文5

对批评意见

1、意见:

理论学习积极主动性不够,存在消极应付现象。理论学习有时不积极不主动,应付上级要求多,偶有学习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开展专题学习研究不够。建议多开展专题理论学习,以便能运用理论解决实践中的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

2、意见:

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工作任务布臵多,认真检查落实到位不够,因而有时给人虎头蛇尾的感觉;且开会时个人发言时间较长,不够精练,建议改进文风会风。

3、意见:

X同志校长能做到早上班、晚下班,但对一些深层次的关系学生和职工利益问题缺乏细致的思考和研究,工作有时凭经验、凭感觉办事,与部分基层职工的交流沟通少,与离退休教职工和老同志交流还不够。另外,王校长对我们下属要求太严格,对所有工作都要求做得最好,这让我们这些做下属的工作压力很大!

4、意见:

工作管理有时不严,回避矛盾和问题。工作中虽然能够发现问题,但却不敢触及敏感问题,有时甚至回避矛盾问题。管理有时不严,即使个别人工作上有错误、缺点、过失,也不能大胆批评、严肃处理,总顾及所谓的“面子”、同事“情谊”,存在护短现象。建议增强“亮短揭丑”的勇气

5、意见:

总结宣传“报喜不报忧”,不敢直面问题。有时总结宣传只重视突出成绩,好的方面大讲特讲,问题与不足则避而不谈,甚至不敢直面问题,下功夫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力度还不够,以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求真务实主动性欠缺,开拓精神还不够,有畏难思想和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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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表彰决定的公文格式

范文类型:决定,公文,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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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

xx员工在职期间,尽心尽力,虚心求教,业务能力突出,在新员工中为佼佼者。今独立接单,公司为振奋人心,鼓舞士气,特奖励其500元。

公司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员工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取得的成绩当做新起点,把获得的荣誉当做前进动力,为公司发展做出新贡献。公司号召,全体员工要向先进学习,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优秀品质,以“尽好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来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某某某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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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最新节假日高速免费新规定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1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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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节假日高速免费新规定

临近春节,又到了出游的时间了!那么对于最新节假日高速免费新规定,大家了解多少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20xx年最新节假日高速免费新规定

据记者了解,将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范围确定为小型客车,主要是因为小型客车一直是重大节假日交通流的主体,根据20xx—20xx年交通量调查统计分析,重大节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占公路交通总流量的72%左右,大中城市周边比例更高,20xx年国庆节达到公路交通总流量的83%。此外,小型客车以私家车为主,对其免费通行可使驾车出行的公众直接受益。但是这对经营性公路减少的合法收益,没有明确的补偿机制。

交通部表示,目前已开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目前已经形成修订方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此外,对于建议中提出的出台补偿措施对高速公路经营者给予补偿的建议,交通部表示,在上报国务院的修订送审稿中已有体现。具体表述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政府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实施通行费减免等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报作出决策的政府出台补偿政策,予以行政补偿。”

同时,关于调整优惠对象和调整优惠时段的建议,交通部称,关系收费公路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比较敏感,应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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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抵制

情况介绍

20xx年中秋节,全国小型车辆将迎来首个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日。仅有少数几个省份出台了相关细节措施。此外,部分路桥公司对高速路节日免费抵触情绪依旧。

“小型客车在四大国家法定节假日免费通行所有收费公路”的方案,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此举对于广大回乡探亲者、出行旅游者不啻于福音。但是,这个出发点为“让利于民”的政策,却遭到了部分路桥公司的抵制,其背后根源恰是由于本政策在技术细节上还有部分值得商榷和考量之处。

原本收费的公路在节假日免费,首当其冲的代价,便是车流量的大幅提升,使得高速公路或许不再高速,甚至拥堵。比如广州交通部门预计,国庆车流量将比以往的假期上升三成。

此外,对于完全国有的高速公路,通过行政之力将其免费并无疑义。但是对于民营资本运营的公路,强力推行则未必合适,无论政策出发点怎样充满善意,此举终究有“慷他人之慨”的嫌疑。民营路桥公司掏钱做生意,但其收益随意被减少,还要为免费政策带来的超大车流量支付道路维护费用。

甚至于,还有不少舆论在探讨“路桥暴利,即便免费也无所谓”。这典型地反映了我们社会常见的“吃大户”心态,任何一个支持此观点者,其实都应认真倾听路桥公司的抱怨“从这个政策的起草到突然发布,再到决定免费,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我们的意见……政府如果想实行免费政策,应该首先收回经营权”。哪怕路桥公司再有“原罪”,企业正常经营任意被干涉,都是对市场经济制度不妙的寓言。

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虽属惠民政策,显然也面临很多复杂的状况,这也需要各地在制定实施细则的时候,因应以对,避免少部分群体的合法利益被误伤。

抵制原因

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的消息,让渴盼减负便行已久的国人欢呼雀跃,但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却是地方政府的沉默观望与路桥公司的持续抵制。

客观地讲,高速公路实行节假日免费通行后,的确有可能带来交通格局的显著变化,比如车流量的急剧增加、收费与免费车辆的协调管理等等。但从众多业内人士的“诉苦”中,给人们的感觉似乎不是难在“技术”层面,而是纠结于“利益”受损。据专家测算,几个重大节假日加在一起,全国每年将减少200多亿的收费收入。而具体到某个路桥公司,他们更是在意车流量加大后管理人员的增加和养路成本的上升。换句话说,就是对“免费”车辆进行的“无偿”服务导致经营者的利益亏损。这无疑是从一己私利的角度解读政策的效应。

此次对高速免费通行的不积极和慢作为,则应当归属于“利益难舍”。毕竟公路收费曾被喻为地方政府的“摇钱树”、“提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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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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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身心健康;

2.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的7次日常行为考评等级必须为“良”(含良)以上,其中至少有4次为“优”,成绩排名在本年级的前40%以内,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曾获校级荣誉称号或者在学科专业、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领域有突出成果和表现;

3.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曾获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的品学兼优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1.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或辅导员提名,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评审小组在认真研究、充分征求意见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后,初评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经院系党委行政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优秀毕业生中本科生的人数控制在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研究生的人数控制在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

3.优秀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最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优秀毕业生证书;

4.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称号:

(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者;

(2)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者;

(3)毕业论文不合格、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四、评选时间

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

五、其他

1.双学位及其它各类学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可参照本办法进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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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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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实施细则对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关于如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要知道,在现代社会,一项工程的动工离不开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就像是高速公路上的汽车通行证,没有一个合法的施工许可证是不允许动工的。法律规定,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领施工许可证:

1、已经办理过建筑工地相关的用地批准手续的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项目必须要拿到相关的规划许可证

3、如果是需要拆迁的项目要时刻关注拆迁的进度

4、有施工必须要的图纸等资料

5、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措施

6、建设的资金已经到位

关于额外情形应办理批准手续的: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范围以外的区域来进行施工建设

2、在建设的过程中可能对道路或者管线等造成损坏的

3、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停水、停电等行为来继续进行建设的

4、需要爆破建筑物的

当出现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我们都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去办理审批的手续。

建筑法中除了对工程本身的质量、安全、合法性有要求之外,对人事方面的要求也做出了相应的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所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勘察单位等等,他们所参与人员要有合法的资质条件方可参与建设活动,当然了,这些资质条件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他们只能在各自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二节 发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三节 承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 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收回所发的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八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第八十四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八十五条 本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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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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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人员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待人接物

(一)对来机关办事的人,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衣貌取人,不生熟有别。

(二)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即使对方急躁,也要文明相待,不与其争吵。

(三)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耐心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

第三条 接打电话

(一)接电话要先说“您好”,再问事由,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找人热情及时。

(二)打电话时,电话接通后主动说出自己的姓名、单位,再询问对方情况,说话要客气,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方不明白要耐心解释。

(三)对上级的通知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记清发话人单位、姓名、时间和受话人姓名,记完后与对方复述核对一遍,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 外出办事

(一)到目的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态度要谦虚,说话要和气,并自觉遵守该单位办事程序、规则。

(二)外出办理事务。要公事公办,不掺杂个人情绪,不办不合政策、不合原则的事,更不准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搞特殊化。

(三)严格自律。下基层外出办事,吃住不搞特殊化,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

第五条 个人形象

(一)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衣着暴露,上班时间不穿短裤、背心、拖鞋,男同志不蓄长发长须。

(二)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平易近人,诚实处事;尊老敬贤,礼貌待人。

第六条 文明用语

接待交往中讲究文明用语。如用“请”、“您”、“谢谢”、“对不起”、“再见”等。对他人的帮助要道声“谢谢”,不能满足对方要求说声“对不起”、“很抱歉”。

第七条 工作纪律

(一)处理公务,要严格按程序办,职权范围以内的事认真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要请示汇报。该请示的问题,一般不越级请示,该处理的问题,一般不越级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急办事项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同事联系,不耽搁。

(二)要讲究实效,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能马上办的事情,要马上予以解决,能当天完成的不推到明天。凡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照批办的时间要求,抓紧办理,按时完成,对符合正常程序的请示,能马上答复的,就立即答复,不能马上答复或不予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

(三)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感情用事,不拿原则做交易,不滥用职权,不凭借职权刁难下属和管理相对人,不利用职权捞取好处。

(四)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知道的不打听。

(五)坚持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属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重大问题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的质询和监督。

(六)尊重领导,关心同志。有问题坚持在机关说,不到领导家里说,不允许采取非正常方式解决。对领导有意见当面说,不背后乱说。对下属要关心爱护,对同事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同进步。

(七)要处理好公共关系。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中有了成绩多从客观上分析原因,看哪些做的还不够。工作中出了问题多从主观上找差距。要正确对待荣誉,正确对待批评,不断改进工作。

(八)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串岗闲谈,不大声喧哗,不办公务以外的事情。

第八条 内务行为

(一)团结同志。互相学习,互相爱护,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

(二)勤俭节约。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爱护公物。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化公为私,不假公济私,不损公肥私。

(三)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保持门窗、地面干净,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自觉维护公物的完整和安全,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遵守秩序,文明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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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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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医院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医院院长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医院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各级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全院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 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院长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 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医院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医院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医院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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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幼儿大班班级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3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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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20分)

1、上班不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扣1分,10分钟以内扣2分,以此类推。中途无故离开幼儿每次扣1分。迟到4次视同1天事假。每天实行签到制度,保卫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

2、请假:无论病、事、公假、调班,均需向办公室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经同意方可离园。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事假处理。

3、请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在本学期考核总分中扣5分。参加继续教育请假或大型活动请假以事假计算。

4、每人每学期可以调2天班,不影响满勤;用完后视为请假。

5、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不参加每次扣1分。开学、期末、重大集会、例会等活动期间请假加倍扣分。

6、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思想品德:(20分)

(1)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事。

(3)谈吐文明,同志之间团结合作,背后不议论他人,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用事实说话。

(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5)服从领导分工,配合做好有关园务工作,以全园大局为重。

(6)进班不穿高跟鞋、留长指甲、披发。

(7)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违者每次0.5分。

(8)上班时间不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9)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串岗、干私活、睡觉等。

以上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误,家长每反映一次,查实扣2分。

2、教育教学:(40分)

(1)认真学习《幼儿教育规程》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钻研业务,熟悉教材。(2分)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活动,主动、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2分)

(2)周计划由周一早班老师填写并于上午之前上墙。(1分)

(3)教案要求字迹清楚、目标明确、过程详细。(1分)教案每周五下午班老师于放学前自行交到保教主任办公室,逾期视为不交。(1分)

(4)按周计划认真上课,组织幼儿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如发现不上课或放任自由一次扣2分,上课期间不得离开课堂,发现一次扣1分。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完成教研课题或教研活动任务。(2分),每学期至少上1节公开示范课(2分),认真听课、评课,互听互评不少于10节。(2分)

(6)每月25日前交学习心得、随笔或个案分析、反思一篇,逾期视为不交。(1分)

(7)每学期按时交计划、总结。(1分)

(8)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集会等。(2分)态度认真,准备充分,辅导尽力,追求创新。(2分)敷衍失职,不加分。

(9)积极组织幼儿晨间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区角游戏。(1分)

(10)每天保证幼儿的户外活动时间,按规定保证幼儿适度活动量,注意幼儿安全,使幼儿在有趣的游戏中成长(1分)。

(11)每月15日前更换家园联系栏,要求结合教学需要,内容新颖(2分,逾期酌情减分)。

(12)不断收集废旧材料,制作增添幼儿玩具,每学期人手3件。(10分)如少于一定量,酌情扣分。

(13)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多1次加1分,每月月底前上交家园联系记录本(1分)。

(14)每学期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2分)

(15)每月认真填写各项表册,并随时接受检查。(1分)

3、安全管理(10分)

(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办公室,(1分)隐瞒不报的家长反映加倍扣分。

(2)一般事故:破皮、流血、起包、抓伤等由保健室处理。(1分)

(3)重大事故:缝针、骨折、烫伤、丢失、咬伤、死亡的必须报办公室,办公室再视情节上报。(3分)本班幼儿发生意外的,老师必须打电话或亲自上门看望。

(4)将危险物品放在幼儿易拿取的地方,造成事故。(2分)

(5)由于当班教师擅自离岗或不负责任造成的事故,情况属实,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2分)

(6)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遗失和损耗的向办公室汇报,学期结束清点本班财产。(1分)

4、卫生保健:(10分)

(1)幼儿进园,认真进行晨检,用微笑面对每一位幼儿。(1分)

(2)每周定期剪指甲,促进幼儿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1分)。

(3)当班老师认真记好幼儿姓名、药名、数量,如发现一次错误,扣1分。

(4)禁止幼儿带零食进园,教育幼儿不吃过期食品。教育幼儿不乱扔纸屑、果壳。(1分)

(5)各班认真填写消毒记录表,每月底交到保健室。(1分)每天消毒桌椅、门把手,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1分)定时拆洗和翻晒幼儿的被褥,随机检查。漏一次扣1分。

(6)保持园内卫生,教室卫生由本班老师负责,如发现不卫生情况,每次扣1分,每天最多扣3分。

(7)下午离园前为幼儿整理衣裤。(1分)

三、奖励:

1、全学期出满勤,5分。

2、幼儿安全无事故,全学期安全5分。

3、积极参加教育教研,每上一次公开课获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是3、2、1分,在州级优质课获奖分别是5、4、3。优秀论文省、市、县级每篇分别3、2、1分(同一篇只奖最高项不重复)。指导学生获得州、县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3、2、1分;2.5、2、1.5分。园内获奖分别是2、1.5、1分。

4、参加各项活动获奖的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是3、2、1分;州级4、3、2分;省级和国家级的5、4、3分,同一项获奖的取最高奖项。

5、按班额计算每多一名幼儿每学期总分加0.5分。(小班32人;中班40人;大班45人;学前班50人)

6、园长分数按全园前三名的平均分计算。

7、获得家长好评,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的加2分。

四、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月不得分。

1、班级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家长上访到上级部门的。

2、因严重体罚学生引起家长到县级以上部门上访的。

3、受到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4、无故拒收幼儿的。

财会人员:(100分)

一、考勤(20分)

1、上班不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扣1分,10分钟以内扣2分,以此类推。中途无故离开幼儿每次扣1分。迟到4次视同1天事假。每天实行签到制度,保卫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

2、请假:无论病、事、公假、调班,均需向办公室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经同意方可离园。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事假处理。

3、请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在本学期考核总分中扣5分。参加继续教育请假或大型活动请假以事假计算。

4、每人每学期可以调2天班,不影响满勤;用完后视为请假。

5、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不参加每次扣1分。开学、期末、重大集会、例会等活动期间请假加倍扣分。

6、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绩(40分)

1、思想品德:(20分)

(1)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事。

(3)谈吐文明,同志之间团结合作,背后不议论他人,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用事实说话。

(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5)服从领导分工,配合做好有关园务工作,以全园大局为重。

(6)进班不穿高跟鞋、留长指甲、披发。

(7)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违者每次0.5分。

(8)上班时间不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9)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串岗、干私活、睡觉等。

以上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误,家长每反映一次,查实扣2分。

2、财会工作(20分)

(1)做好月报表、年报表,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2分)

(2)每月1日至25日收取幼儿生活费,无拖欠现象。(2分)

(3)及时登记明细账,科目准确,账账相符。(2分)

(4)幼儿伙食账目每月结算一次。(2分)

(5)编制幼儿园年度的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效果。(2分)

(6)按时按要求组织好幼儿园收费、退费、发放工资等工作。(1分)

(7)教职工询问的问题要耐心地给予解答。(1分)

(8)树立好窗口形象,热情迎来送往家长、幼儿和来宾来客。(1分)

(9)参与幼儿园膳食管理,做好食堂会计工作,每月结出盈亏。(2分)

(10)落实财务安全措施,防火、防盗,进出要上锁。(1分)

(11)按时做好学期财务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上交存档。(2分)

(11)认真完成领导委派的其他兼职工作。(2分)

三、卫生保健(20分)

(1)定期检查炊事人员,厨房炊具食品卫生情况,确保饮食卫生。(2分)

(2)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2分)

(3)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2分)

(4)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2分)

(5)严禁向幼儿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2分)

(6)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上级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扣1分。

(7)定期检查幼儿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2分)

(8)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2分)

(9),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分)

(10)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率达百分之百。(2分)

(11)幼儿园建立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分)

四、档案管理:(10分)

(1)园内各项制度上墙,组织健全,档案资料明确管理。

(2)所有园内物品实行登记制度,任何人借阅、使用必须登记,及时归还。

(3)各种资料、表册要及时上交,迟交、漏交扣分或不给分。

(4)整理好每月各班上交的各项表册,并分类归档。

(5)做好上级下达的各项文字案头工作,材料分类归档。

以上工作每项2分,视工作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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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团支部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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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学习、行为思想规范;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勤奋学习、自强不息;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二、团支部纪律规章制度;

1、团支委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例会,三次无辜不到者上报上级老师,给与取消团干部资格处分。

2、团支委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按时上课,严禁无故迟到、旷课,旷课三次以上着上报上级老师,给与取消团干部资格处分。

3、团支书要按照上级团委指示定期召开主题团日活动宣传委员、组织委员要做好配合工作。

4、组织委员要积极收集整理本班团员的优秀事迹,及时上报团执委会,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团员给与表扬奖励,并由团支书上报上级团委给与表扬。

5、宣传委员要按照上级团委的指示做好板报宣传工作,做到及时、认真。

三、团支部会议制度;

(一)团员大会制度

1、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

2、团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解决团内一切重大问题。

3、团员大会由支委会组织召开。

4、团员大会会场要悬挂团旗,与会团员要佩戴团徽。

5、团支部各项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要经过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6、支委会领导、优秀团员、团干部等要经过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7、上级组织的精神、指示;团费收支等要通过团员大会向全体团员传达、公布。

8、团员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要向支委会领导请假。支委会领导负责向请假团员传达会议精神。

9、团员无故不参加大会2次至4次给以警告处分。4次至6次给以留团察看处分。

10、书记员负责做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1、支部委员会会议每两月至少召开一次,解决团内日常事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组织委员组织。

3、团支部各项制度,工作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等由支部会议拟定。

4、积极分子、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等先进对象、候选人先由支部会议提名。

5、委员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书记请假。书记负责向请假人传达会议精神。

6、组织委员负责做会议记录。

四、班团两委的选举以及组织制度;

1、班委选举采取民主投票制,班长以及班委成员均可由班级同学投票产生;(班委: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心理委员、体育委员)

2、团支部采取民主投票制,团支书以及团支委成员均可由班级同学投票产生;(团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五、团支部评优、奖惩制度;

评优: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模范带头作用等等。

3、正确处理好学习问题,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学年内无重修课程。

4、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5、无特殊原因按时交纳当年全部学费。

惩罚: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手册惩罚制度予于处罚。

六、团支部推优入党的具体实施方案;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义务等。

3、学习优秀,民主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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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班级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高中,班级,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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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主管总经理领导下,严格遵守财务工作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向主管领导负责;

2、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

3、负责制定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4、负责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定期编制年、季、月度种类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决算工作;

5、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同信息部、经营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经济行动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报警和风险控制措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

6、有权参加各类经营会议,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决策;

7、负责固定资产及专项基金的管理。会同经营、技术、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8、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会同营销、仓库等部门,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同时,区别不同部门和经营部门,层层分解资金占用额,合理地有计划地调度占用资金;

9、负责对公司低值易耗品盘点核对。会同办公室、信息、行政后勤、技术等有关部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杜绝浪费;

10、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制订规范的成本核算方法,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逐步推行公司内部二级或三级经济核算方式,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11、负责公司资金缴、拔、按时上交税款。办理现、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空白支票;

12、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13、负责进销物资货款把关。对进销物资预付款要严格审核,采购货款支付除按计划执行外,还需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字同意,方可支付;

14、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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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江苏煤电节能减排监管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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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煤电节能减排监管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加强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了江苏煤电节能减排监管实施细则,下面是具体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江苏煤电节能减排监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加强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xx—20xx年)》(发改能源[20xx]2093号)、国家能源局《煤电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能综电力〔20xx〕3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内省统调煤电机组节能减排监管工作。

第三条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有关部门负责对电力企业煤电节能减排工作实施监管。

第四条 江苏电力企业应按要求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并接受江苏能源监管办的监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五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规划建设和优选工作实施监管。

(一)新建煤电项目优选。纳入江苏项目优选方案的煤电项目,其机组选型和能效、环保等指标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二)热电联产项目。热电联产项目应坚持“以热定电”,科学制定热电联产规划,严格落实热负荷,同步规划建设配套供热管网。

(三)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应纳入江苏低热值煤发电专项规划,以煤矸石、煤泥和洗中煤等低热值煤资源为主要燃料,禁止以低热值煤发电名义建设常规煤电项目。

(四)江苏能源监管办对新建煤电项目的煤炭等量替代情况实施监管。新建煤电、热电联产、低热值煤等项目核准以及新建煤电项目煤炭等量替代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含企业自备电厂)升级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管。

发电企业应按期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实施方案的机组应制定具体改造方案,落实改造计划、工作责任、人员安排、资金投入等,确保按计划完成改造工作。纳入电力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燃煤发电机组应按规定拆除,并同步做好供电供热保障等工作。

第七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发电企业煤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实施监管。

(一)发电企业应加强机组燃煤质量控制和设备运行维护,提高机组安全健康水平和设备可用率。

(二)发电企业应建立燃煤机组运行能效管理机制,确保燃煤发电机组能效达到设计水平,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入炉燃料要符合核准文件和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热电联产项目热电比和热效率等应达到国家热电联产产业政策规定。

(三)发电企业应按要求完成环保设施和煤电机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建设,加强运行管理,并与江苏能源监管办联网,实时传送监测数据。

(四)发电企业应确保主要污染物满足最低技术出力以上全负荷、全时段稳定达标排放要求。

第八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省有关部门对环保电价执行情况和环保电费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电价政策,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结算环保电费。

第九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本地区电网建设情况和电网企业保障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作以及运行调度等实施监管。

(一)电网企业应加强配套电网项目建设,保证煤电项目和配套电网项目同步投产运行。

(二)电网企业应完善调度规程,加强调峰调频管理,统筹安排系统备用容量,提高清洁高效燃煤发电机组负荷率。

(三)电网企业安排电网年度运行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本地区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计划安排,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保障本地区发电企业煤电升级与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优选煤电项目,应及时告知能源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未按照国家规定核准煤电项目等行为,应及时提出监管建议,并专报国家能源局。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煤炭等量替代的行为,应提出监管建议,并专报国家能源局。

第十二条 发电企业应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并向江苏能源监管办抄送下一年度升级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江苏能源监管办通过开展专项监管和现场检查,对未按《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开展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的行为提出监管意见。

第十三条 新建燃煤机组在转入商业运行前,其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应与江苏能源监管办联网。

江苏能源监管办对燃煤机组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浓度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对电厂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发电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拒报谎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未建立运行台帐、故意修改监测系统参数获得环保电价款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建成后,发电企业应按规程及时进行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并将验收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

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节能改造实施前,电厂应制定具体改造方案,改造完成后的评估报告应抄送江苏能源监管办。

江苏能源监管办可视具体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第十六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有关部门,对环保电价执行情况和环保电费结算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电网企业拒绝执行或未能及时执行环保电价以及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结算环保电费时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擅自改变电价水平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江苏能源监管办依据有关规定对环保电费结算争议进行调解。

第十七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依据有关规定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江苏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电话025-12398),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每半年向国家能源局报送本地区煤电节能减排监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送国家能源局。

第十九条 江苏能源监管办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江苏煤电节能减排监管报告。

第四章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江苏能源监管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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