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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细则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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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财务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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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3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企业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4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5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6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7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8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9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10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修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管理费。

(三)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11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企业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12条企业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13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14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15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16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17条企业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18条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第19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

第20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21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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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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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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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相声小品大赛评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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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学校规范化管理,加强师德建设,倡导教师的文明行为,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特制订文明办公室考核制度。

二、内容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文化进修,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态度好。

2、按作息办公,不在办公室内等公共场所吸烟。

3、不无故迟到、早退,不随便出校门,有事有病按规定做好请假手续。

4、提高办公效率,不搞私活或与教育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洁静。没课时间在办公室内工作。

5、平时要及时上交各类计划、总结及学校布置的各种报表、材料等。

6、组织观念强,自觉,认真接受学校分配的任务,维护整体利益,同志间团结协作关系好。

7、热爱学生,树立为学生服务的观点,平时不能叫学生代教师改作业、干杂务等。不搞有偿家教,社会声誉好。

8、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办公室内安全使用电热器具。及时归还学校各类图书、资料,器材、物品。

9、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室内外地面,墙体清洁,摆设整齐。履行好值周值日职责。

10、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无安全责任事故,无体罚变相体罚现象。

三、考核办法

1、评估内容共十项,每项10分,有安全责任事故,严重体罚,有偿家教每人次扣1分,其他每人次扣0.5分。

2、每学期期末评定一次,校考核终评委由校级领导、工会、教导处等同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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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优秀班组评选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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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检查

1、地面:无灰尘,水渍、油渍,垃圾杂物等。

2、天花板,墙面、墙角:无污迹,无剥落,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3、地板、地毯:干净完好。

4、门窗:干净完好,窗台无灰尘、杂物,窗帘无破洞、无脏迹、无脱钩。

5、墙面艺术性挂件完好,挂放端正,无灰尘、污迹、破损。

6、花架,花盆无灰尘;无烟蒂;餐巾纸、盆垫干净清洁,无污水、污迹;花卉、植物鲜艳美观,无枯黄凋谢,叶面光亮润滑,无灰尘,污迹。

7、餐厅桌椅完好无损,不变形,不摇摆,无水渍、油渍、污迹。

8、灯具、灯泡完好有效,明亮无尘。

9、备餐柜干净整洁,所有物品均按规定摆放。

10、过道及公共区域的痰桶,清洁干爽,无灰尘、污迹;痰桶上无纸巾等杂物,无裸露垃圾、烟蒂;周围无脏物。

11、餐厅厅标、灯箱醒目、明亮、清洁、整齐。

12、餐厅内所有家具、冰箱、电话音响等一切设备完好有效、整洁干净,无灰尘、污迹。

13、餐具、杯具、玻璃器皿清洁完好,消毒严格,无指纹、水渍、油渍、脏痕、污迹,无裂纹、缺口。

14、桌面调味盅、酱油壶、水壶等清洁完好,无脏痕、污迹,内装调料不少于三分之二,调料不变质,不发霉,不沉淀。

15、灶具锅圈清洁完好,干净,无污迹、水渍、油渍,转动灵活,无破损。

16、台布、口布、小毛巾清洁完好,洗涤干净,熨、烫平整,无污渍,无皱纹,无破洞。

17、菜单、酒水单整洁美观,准备充足,无油渍、污迹、破损,无涂改、陈旧。

18、灭火器材清洁光亮,无灰尘,有效正常。

19、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服装整洁,皮鞋光亮,无灰尘、污渍。

20、所有员工不留长指甲,指甲内无污渍,不涂指甲油。

21、空调出风口干净清洁,无灰尘。

22、吧柜、酒架、样品陈列柜清洁完好,无灰尘、污渍。

23、餐车、酒水车清洁完好,车轮转向灵活,无灰尘、污渍杂物、垃圾。

24、备餐间、工作间、杂物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清洁,无异味、杂物,无裸露垃圾。

25、果汁机、鲜啤机、毛巾柜等设备干净清洁,无残留汁液,无污渍。

(二)餐厅员工工作检查

1、所有员工按规定着装,佩带整齐。

2、员工头发梳理整齐,发型美观,男发长不及领,不留胡须,女发不披肩。

3、除手表外,任何员工不得佩带首饰,女员工需化淡妆,不用香味怪异或浓烈的香水。

4、开好班前会,让每位服务员明确当日任务,熟知当日特色菜及当日暂不供应之菜品。

5、保证开餐时间,岗位有人,并能及时主动地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

6、厅面各岗员工按规定姿势站立,不可交头接耳,干私活,打闹嬉戏。

7、见到客人和领导主动问好,语言规范清晰。

8、按规范摆台,台面物品摆放齐全,桌椅排列整齐。

9、检查点菜单、酒单、收银夹是否准备妥当。

10、开餐时间站立服务,站姿端正,符合规范要求。

11、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根据客人需要及时提供各种细微服务。

12、拿取、递送任何物品(特别是菜肴、酒水)应使用托盘。

13、按程序出菜,出菜无差错。

14、上菜必须报菜名。

1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为客人分汤和菜品。

16、按规范进行结帐服务,使用收银夹,帐款无差错,收款后向客人道谢。

17、做好餐后结束工作,餐厅环境清洁,桌椅整齐,无残留餐具及垃圾。

18、每天回收宾客意见,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和意见。

19、建立餐厅财产三级帐,做好餐具的布件,设备的检查、清点工作,设专人专项负责制度。

20、不断加强员工纪律意识,要求员工遵守员工手册和各项管理制度,不私受小费和赠品,对客人遗留物品,处理应及时,不隐瞒,不侵吞。

21、管理人员应坚持现场的管理和督导,每天有工作检查的书面记录。

22、所有操作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

23、做好醉酒客人的处理工作,有紧急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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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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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镇属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镇机关各部门、镇属事业单位、属镇供养的市直机关基层分局(所)及除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乡镇固定资产管理中心、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三乡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外的镇属一般企业。

第二章 财会人员管理

第三条 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都应按镇政府的统一规定配备财会人员作为出纳或报帐员,统一委托镇财政结算中心集中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条 财会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掌握会计、电算化专业技术及相关知识,并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根据《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现金、支票、印鉴的管理,并控制部门现金余额,严格执行定期对帐制度。

第五条 部门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部门的财会人员。

第六条 财会人员必须相对稳定,财会人员的聘用、辞职及其他工作调动须经镇组织(人事)办研究决定,交接时须办清移交手续。

第三章 财政预算决算

第七条 部门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是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必须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绩效检查评价,并对预算的真实性和预算执行中资金是否按批复用途使用负责,年度审计对此反映的问题由各预算单位承担相应责任。镇财政部门的职责是组织编制预算、审核汇总批复预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每年的第四季度,各部门要编制下年度本部门预算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经镇人大批准后在30日内批复到各部门;每年的年终,各部门要将本部门财务决算情况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编制本年度全镇财政决算报镇人大审议。

第八条 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制实行“零基预算”(不含镇属企业),并坚持 “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略有结余”的原则。年终结余资金(除上级部门拨入专项资金、省市镇配套专项资金结余外)全部上缴镇财政。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九条 各部门所有收款项目必须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不得自行印制或购买收据。

第十条 有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必须按年初财政收入预算积极组织收入。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各业务部门负责执收,款项直缴镇财政专户;服务性收费及其他收入由部门执收后按季汇缴镇财政专户。各业务部门要坚持日清月结及时将收费款项缴存银行,不得截留收入或私设小金库,也不得用收入直接办理支出。

第十二条 各部门收到财政拨入款项,要严格按财政批复内容进行管理,以保证资金使用与申请拨款用途一致。

第五章 支出内容规定

第十三条 部门预算支出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构成。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包括设备采购支出、基建支出、专项支出。

第十四条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各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障缴费。

第十五条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差旅费是指部门中无交通费补贴人员的出差车船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是指商品服务支出细分项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第六章 审批权限

第十六条 镇级财政性资金拨付按《三乡镇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拨付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财政拨入各部门的经费实行限额审批制度。1、人员经费支出(含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严格按镇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或缴存,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对未纳入工资统发的镇属单位部门(含企业),于每月工资发放后将相关发放资料报镇组织人事部门备案。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由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批。3、接待费及专项经费支出3000元(含3000元)以下,由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批;3000元以上由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加具意见,镇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由于镇属企业运营情况及资产规模差别较大,将镇属企业分为一般企业和重点企业。镇属一般企业执行上述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镇属重点企业(含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乡镇固定资产管理中心、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三乡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自行编制财务审批制度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经批准后报镇财政部门及财政结算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 单位内部因公借款(如暂借差旅费、暂借因公受伤医药费),2万元以下由单位负责人审批,2万元以上(含2万元)5万元以下由单位负责人加具意见后报镇分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加具意见后报镇长审批。单位内部因公借款应于借款相关业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支出凭据进行核销。除此以外,原则上不得以个人名义申请借款,如确需借款的须经党委会讨论同意并附会议纪要作为依据。各部门、单位、企业、村级借款,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后方能借出。

第七章 支付标准

第十九条 各部门的支出必须按镇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方案执行,在预算之内据实列支。

第二十条 各部门干部职工的工资、补贴、奖金、节日慰问等个人待遇,要严格按组织(人事)办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不得用公款为干部职工个人配置移动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住宅电话费用不得报销,只准每月按镇政府规定的通讯费标准发放通讯费补贴;单位公用电话的安装必须报经镇分管领导批准,话费必须按单机列明在单位支出预算之内,据实报销;严格控制设置和租用信息专线、连接因特网等收费线路,对确需设置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设置。经批准同意的使用部门应将详细资料报镇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今后原则上不准购买小汽车及摩托车,因特殊情况需购买的须报镇党委会研究。由镇财政负担的公务车车辆费用实行定额标准,包干下拨到车辆使用部门开支。其中,小汽车每辆每年30000元、摩托车每辆每年5000元。

第二十三条 干部职工个人购买用于公私两用的车辆,费用不准报销,只准每月按镇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交通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会议费开支必须按《关于会议餐费发放标准的通知》(中三党办〔20xx〕45号, )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实报实销。差旅费包括食宿费、车船飞机费、差旅补助费三项(食宿合开一张单据的,按住宿费统计)。

第八章 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基建工程结算必须收齐正式发票、工程合同、结算审核书、验收证明书、招投标证明(工程款在50万元以下的除外)等资料,填写《三乡镇财政拨款申请表》,按《三乡镇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拨付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由镇财政部门拨付给施工单位。

第二十七条 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由镇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由镇政府采购中心依据已审批的《政府采购申请表》和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填写《三乡镇财政拨款申请表》,按《三乡镇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拨付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由镇财政部门拨付给镇政府采购中心后,再拨给供应商。购买其他商品应具备正式发票并有经手人、领导签名手续才能支付;大宗商品还要附有数量和单价明细。

第二十八条 部门所有支出的报销都必须执行以下程序:先由经手人、审批人完成签名审批手续,并经镇结算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第二十九条 其他接待费用开支要凭发票报销,但属娱乐项目的发票不予报销。

第三十条 财政核拨经费和专项资金在同一账户并行使用的部门,要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镇结算中心每月填报收支明细表,及时提交给各单位负责人、镇分管领导及镇分管财经领导。超过预算进度或额度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管理用具等。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镇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各单位是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镇结算中心是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协助各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盘盈、盘亏,必须报镇财政结算中心审核,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上报,单项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盘盈、盘亏由镇分管领导审批;单项3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盘盈、盘亏必须报镇财政资金审查委员会核实表决后报镇长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第十章 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对各部门的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实行定期审计。各部门每月须向镇财政所及有关领导报送财务报表。镇财政收支、各部门的财务状况及镇党委的开支要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各部门的法人(负责人)因调任、转任、离退休、离岗退养、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离任前要实行离任审计。

对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问题,相应部门要在三个月内提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部门的干部职工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本制度。财会人员须按本制度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一律拒付。各级领导要自律,不得干预财会人员行使正当的监督权,自觉肩负起本部门财务工作的管理责任。

对违反本制度的干部职工,镇财政部门将视其情节轻重,提请镇党委、镇政府分别给予清退资金、扣发奖金、调整职务、降职、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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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政机关提拨任用个人三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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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 , 男, 汉族, 19xx 年 1 月出生, 人, 年 7 月毕业于 ,20xx 年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 年 11 工作,20xx 年 3 月 工作,先后在 、 党政办工作,20xx 年 8 月调 任副镇长,20xx 年 6 月 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三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带领下,在领导 与同事的支持及配合下,一方面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 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另一方面,我严格要求自 己,自省自律,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现将思想 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重视道德修养,不断提高道德水平

三年来、我努力从本职工作做起,不断加强学习,有较 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工作。坚持做到 “在认认真真学习上有新进步,在堂堂正正做人上有新境界, 在踏踏实实做事上有新成效” 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能摆正自己 。

同组织、同事业的关系,把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同服从上级 领导的安排和开创工作新局面,在工作和事业面前顾全大 局,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这一切无不同自己对崇 高理想的追求、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密切相关。

二、狠抓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狠抓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高低,工作能力的强弱,决定着他能1 否履行好岗位赋予的职责和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三 年来,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己的能力。

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三年来,我能 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大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保 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各类活动,以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 以为人民服务为已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使自己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高,观察问 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始终在大是大非 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同时,作为一名中共党员,经常温习党 史,重点学习了《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始终坚持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了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 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

在任 副镇长期间,主要分管农业,对我来讲,农业工作是一门崭 新的课题,只有搞好调查研究,才能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 急,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群众。自任 副镇长以后,我利 用 2 个多月的时间,跑遍了 所辖的 14 个村,特别是向 种粮畜大户、畜禽养殖专业户、蔬菜、种植大户、五保户、 贫困户等了解情况,掌握灾情,以便尽快弥补我对农业工作 经验的不足。通过学习和调研,我较快地进入角色,适应了 分管的农业工作,对全镇的农业生产状况有了初步的认识和2 体会,为自己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2019 年 6 月,担任 纪委书记,任职以来,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学 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能 力。通过学习,党员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 所谋”的思想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思想防线进一步牢固。

三、勤奋务实,对工作充满热情

三年以来,我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决心把领导对 我的重托,广大干部职工对我的厚望,化作工作的动力,满 腔热情地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之中。在工作中得以充分体现, 工作中勤奋认真,勤劳奋进,以身作则,从不搞特殊化。

四、扎实工作,创造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在担任 副镇长期间,我着力加强我镇农业基础 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农业 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效益农业。一是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 提出建成柞水农业经济强镇之目标,全力抓好杏坪农业产业 示范园建设。使杏坪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完成了园区的征地及路、 河堤等基础工作, 电、 吸纳资金 360 万元,引进 12 户经营户入园,建成占地 100 亩的标准化肉 鸡养殖棚舍 20 间、温室育苗大棚 5 间,部分种、养殖户已 经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园区一期产业项目建设任务已顺利 完成。先后建立肉鸡、生猪养殖小区 5 个、烤烟和特色农产 品种植基地 6 个、林果基地 3 个、皮纸加工基地 2 个,在全3 镇形成了“以产业园区为中心、以小区为辐射点、以基地为承 载面”的产业发展格局。为了增强产业发展动力,完善产业发 展的自我调节服务功能,围绕产业发展,我们先后建立了产 业合作社 6 个、产业协会 14 个,成立产业党支部 1 个、产 业党小组 20 个,产业发展的调节服务功能逐步完善。

二是规范种植烤烟 1500 亩、 草本中药材 1860 亩, 公害农产 品 21600 亩。发展养殖大户 66 户。三是积极组织引导劳务 输出工作,强化青壮劳力技能培训,加强信息服务,发挥能 人和中介大户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多途径外出务工,组织 劳务输出 7002 人次, 创收 3300 万元。

四是积极协助严坪村 300 余户皮纸生产专业户组建 2 个皮纸生产合作社,规范了 皮纸生产,促进了皮纸产业的大发展。

2、任纪委书记以来,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严 格管理党员干部,加大监督力度的重要措施来抓。促进机关 干部作风转变,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提高为民意识。一是加 强修养,注重自律,做好廉洁表率作为一名纪委书记,自身 廉洁与否将影响到工作的开展和镇纪委的形象。为此,我十 分注重自身的廉洁自律, 努力提高修养, 确保做到清正廉洁、 勤政为民。同时,我自觉遵守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 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我镇接待费管理办法,严格 控制公款吃喝,严禁铺张浪费,明确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接 待范围,平时接待中做到没有必要接待的不安排,没有必要4 参加的少参加,力争做党员干部的表率。二是注意加强业务 公开监督,将镇内各项经济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监 督范围,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别是加强对陕南移民搬 迁、民政部门的抗灾、救灾物资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在扶贫、 救济物资的发放上,做到公正、合理,避免物资、补助资金 的流失和错发。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不断改进机关工 作作风,紧紧抓住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 机,把机关效能建设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 机结合起来,通过制度的完善,不断巩固机关效能建设和成 果,建立健全了《 干部工作手册》 ,内含领导干部理论 学习制度、党政机关效能建设效能告诫制度、党政“一把手” 廉政承诺制度、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党委议事规则、机 关内部管理暂行规定等等,一定程度上达到了约束手中权 力,规范行政、干部行为的目的,逐步把群众利益纳入规范 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四是加强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 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杜绝办事拖拉和吃、拿、卡、要 行为,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3、配合中心,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年来,不 管是担任副镇长还是纪委书记,都能站在全局的高度,从大 局出发,高质量的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5 五、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 五、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 作为纪委书记,我在廉洁自律方面,坚持做到自重、自 省、自警、自励。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决不干 那些自轻自贱、与领导干部不相符的事情。经常反省自己的 思想行为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始终用党的纪律和国家 的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越轨的行为。始终保 持旺盛的工作斗志,振奋的精神状态。时时刻刻按党员的标 准严格要求自己, 不断加强学习, 加强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保持清醒的头 脑,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努力工作, 不辜负上级党委对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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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校后勤人员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后勤,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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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本教研规章制度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是身体力行者。校长负责抓校本教研,制定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学校教务处与科研室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校本教研。

2、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向教师介绍教学研究方法,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成为教师的真诚同伴和专业引领的力量之一。

3、校级领导各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亲自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修订研究计划。

4、校级领导要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教科室、教导处等机构的校本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5、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教研经费到位,供购买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课及其它校本教研活动,保证校本教研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学习制度

1、全体教师要提高参训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每次培训要履行签到手续。

2、保证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培训,认真记笔记,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积极参与研讨活动,讲座时要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能力;

4、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突击,更不准弄虚作假;

5、实行阶段性考核制度,每学完一部分内容都要进行阶段验收,对该阶段验收成绩不合格者,需继续学习,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6、端正学风和考风,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校本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教研考勤制度

1、教研不许迟到或者早退,迟到或早退按上班迟到早退处理。

2、要按要求签到,不许让他人代替签到。

3、有正当理由而请假者,要把本次学习内容自己找时间补上。

四、教研质量考评制度

(一)优秀教育案例评析制度

1、选取优秀教育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2、学校范围内评析。

3、全员参与,共同评析。

4、评出等级,予以奖励。

(二)校本教研奖励制度

1、物资奖励

发表文章:市级奖励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2、量化考核奖励

发表文章:校级2分、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8分。

(三)优秀课改成果展示制度

1、学校定期举办优秀课改成果展示、交流、汇报活动。

2、每学年将教师撰写的优秀教学论文、案例、教学反思、教学精彩片段进行交流、形成资源共享,并把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3、对各学科的优秀课,学校将向上级教研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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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细则,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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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业绩考核(定量)+行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严格以公司收入业绩为标准,定性做到公平客观。

3.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

二、考核标准

1.销售人员业绩考核标准为公司当月的营业收入指标和目标,公司将会每季度调整一次。

2.销售人员行为考核标准。

(1)执行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

(2)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

(3)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

(5)其他。

其中:当月行为表现合格者为0.6分以上,行为表现良好者为0.8分以上,行为表现优秀者为满分1分。如当月能有少数突出表现者,突出表现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当月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发生工作事故、发生工作严重失误者,行为考核分数一律为0分。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

销售人员绩效考核表如下表所示。

销售人员绩效考核表

考核项目考核指标权重评价标准评分

工作业绩定量指标销售完成率35%实际完成销售额÷计划完成销售额×100% 考核标准为100%,每低于5%,扣除该项1分

销售增长率10%与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销售业绩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现负增长不扣分

新客户开发15%每新增一个客户,加2分

定性指标市场信息收集5%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市场信息的收集,否则为0分

2.每月收集的有效信息不得低于×条,每少一条扣1分

报告提交5%1.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相关报告交到指定处,未按规定时间交者,为0分

2.报告的质量评分为4分,未达到此标准者,为0分

销售制度执行5%每违规一次,该项扣1分

工作能力分析判断能力5%1分:较弱,不能及时的做出正确的分析与判断

2分:一般,能对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和判断

3分:较强,能对复杂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但不能灵活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分:强,能迅速的对客观环境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

沟通能力5%1分:能较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想法

2分:有一定的说服能力

3分: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4分:能灵活运用多种谈话技巧和他人进行沟通 灵活应变能力5%应对客观环境的变化,能灵活的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作态度员工出勤率2%1.月度员工出勤率达到100%,得满分,迟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内)

2.月度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该项得分为0

日常行为规范2%违反一次,扣2分

责任感3%0分:工作马虎,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态度极不认真

1分:自觉地完成工作任务,但对工作中的失误,有时推卸责任

2分:自觉地完成工作任务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3分: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主动承担公司内部额外的工作

服务意识3%出现一次客户投诉,扣3分 四、考核方法

1.员工考核时间:下一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员工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下一月的第三个工作日。

3.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月工资的20%;业绩考核额度占15%;行为考核额度占5%。

4.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计算公式为:z=

公式中具体指标含义如下表所示。

公式中具体指标含义

指标含义

A不同部门的业绩考核额度

B行为考核额度

C当月业绩考核指标

X当月公司营业收入 Y当月员工行为考核的分数

Z当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

5.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浮动限度:为当月工资的80~140%。

6.员工挂钩收入的发放:每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暂不发放,每季度发放三个月的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

五、考核程序

1.业绩考核:按考核标准由财务部根据当月公司营业收入情况统一执行。

2.行为考核:由销售部经理进行。

六、考核结果

1.业绩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部门行为考核结果(部门平均分)每月公布一次。 2.员工行为考核结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员工个人,员工之间不应互相打听。

3.每月考核结果除了与员工当月收入有挂钩以外,其综合结果也是公司决定员工调整工资级别、职位升迁和人事调动的重要依据。

4.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本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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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行政公文令:消防支队嘉奖令_公文命令_网

范文类型:公文,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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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公文令:消防支队嘉奖令

市消防支队嘉奖令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xx年,市消防支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三句话”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团结拼搏,创新进取,无私奉献,积极提升部队战斗力,不断提高执法服务质量,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城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全市全年火灾形势始终保持高度平稳,未发生亡人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部队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全国安全工作先进支队”,被省消防总队评为“xx年先进支队”。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市消防支队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市消防支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市消防支队为榜样,团结拼搏,努力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构筑“四个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z市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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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动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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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20xx年7月25日—26日抽奖时间;

20xx年7月27日—29日中奖信息审核时间;

20xx年7月30日—31日派奖时间;

二、奖项设置:

本期奖品:虚拟现实眼镜一台。

三、游戏规则:

抽奖者须持有绿森林硅藻泥售后服务卡

进入全国售后服务微信公众平台,点击下方“抽奖入口”按钮,进入抽奖页面(页面为刮刮卡样式),每个微信每天有效参与活动时间为9:00—24:00,每天每人仅能刮一次,活动日期2天,每天抽出10台虚拟现实眼镜。

四、领奖规则:

1、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25日—26日,每日仅能参与一次刮刮卡活动,活动有效时间段为9:00—24:00;

2、如您幸运中奖后请您在中奖页面填写正确的信息(姓名及电话),以便我们的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确认获奖者身份;

3、本次活动是为了回馈广大的消费者朋友们而发起的,领奖凭证需要您提供姓名、电话、所在地址及您的售后服务卡;

4、奖品以快递方式寄出。

5、本次活动每名用户只有一次中奖机会,重复中奖视为无效。

吉林省绿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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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绩效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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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会课每周一次,必须有班会课教案,政教干事检查、签名;每月底交工作手册检查班会记录,评估、登记。

2、早操、晚休纪律每周至少到岗检查3次;分别在操场、公寓楼签字;超次数加分;

3、周日第一节自习,班主任必须提前进教室检查学生到校情况。

4、每周2次卫生大扫除、学校安排的班级劳动及临时性任务,班主任必须跟班指导督促,政教处检查记录。

5、学生集会班主任必须跟班组织。

6、班主任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缺勤、请假均按不同情况分等考核

7、计划、总结要按时完成上交。

8、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应按要求及时完成。

9、班主任请假必须委托其他老师代为管理班务工作,落实责任并报告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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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优秀党小组评选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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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律要求:

1、按时到校,不早到,不迟到,不早退。

到校时间上午7:30,下午1:30;凡早到、迟到或无故早退的学生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1分。

2、学生早晨到校后及时进入教室认真晨读;值日生按要求入校值日。做值日认真彻底,不做与值日无关的事情。凡学生到校没有进教室晨读或在教室追打的,不认真做值日的,一人一次扣纪律分数1分。

3、进、出教室和在走廊行走,自然成行,右侧通行,遇到老师时退后避让。走廊内不喧哗、打闹、跑跳,手中不拿锐器。凡不按要求做的一人一次扣纪律分数1分。

4、尊敬师长,遇见到老师主动问好,校内见到客人有礼貌。团结友爱,不说脏话,校内外不骂人、不打架。凡学生在校内讲粗话、骂人,被反映到学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级纪律分数1分,学生打架被学校处理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级纪律分数3分。

5、间操集会班级不留人(特殊情况例外),有病及其他特殊情况学生滞留室内,事先向体育委员请假。上操做到“快、静、齐”,下操按要求排队到指定位置。集会按要求认真听,不随便说话,走动。做操动作规范、到位,按拍节,做操期间不说话、不打闹、不乱走动。凡学生无故不参加做操、集会,下操不排队或排队不整齐、无秩序,每次扣2分。集会没做到快、齐、静每次扣2分,被校领导或教师点名批评的,每人次扣1分。学生做操不规范的或说话者,一人一次扣该班级纪律分数1分。

6、遵守社会公德,爱护校内外公物,不攀折花草、树木和其它设施,随身物品按要求摆放。不蹬、跨围墙、大门。学生凡在校园内乱涂乱画、摘花、跨越花带、摇树、折树枝的,发现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

9、放学后排队走出校园,立即回家,不在校园和路上逗留和玩耍(特殊情况除外)。每天上午清校时间为11:50,下午清校时间为3:00(夏季5:00)凡清校发现学生无故逗留学校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级纪律分数1分。

10、课间活动有秩序,做有益义的活动或游戏,不在走廊内乱跑或在教室内大声喧闹,不在操场追逐打闹。发现课间在走廊上或教室内追跑、打闹的一人一次扣该班纪律分数2分。

11、加分。在学校集会上受表扬的一人一次奖励班级纪律分3分;主动捡纸、拾杂物的一人一次奖2分。

二、卫生要求

1、每日扫除时间:上午7:00—7:20、下午1:00—1:20。

定时、全面检查时间:7:20、1:20,课间操、中午放学、下午放学检查各班室内外卫生保持情况。

2、检查范围:

室内:门窗、墙壁、地面、讲桌、黑板、课桌椅、备品等及其附属物的内外卫生、摆放。

室外:责任区无杂物。

3、无故不按时扫除,检查时没完成任务的,扣5分。

4、发现纸屑、杂物及时清理。教室内凡有脏物。

扫把梗、铅笔屑,碎纸片、粉笔头等,扣该班卫生分数3分。

教室课桌椅明显不整齐,课桌抽屉内有杂物,卫生角没有整理或整理不干净,每次扣卫生分数2分。

卫生区内凡有杂物,如石子、废扫把、蜘蛛网、果皮纸屑,每处扣该班级卫生分数2分。

卫生打扫完垃圾桶、扫把还留在卫生区处扣卫生分数3分。

垃圾没清理完,每处扣该班卫生分数2分。

5、教室走廊及清洁区垃圾筒每日上午7:20前,下午1:30前各清理一次,清理不及时者,每次扣该班卫生分数2分。

6、班级室内外卫生保持不好的,每次扣该班级卫生分数3分。

7、尊重其它班级学生劳动成果。向其他班级责任区扔、丢废纸、杂物,查实后,本人知错就改的,每人次扣2分;本人拒不承认错误的,每人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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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才艺展示评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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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节目导向:满分20分

1、政治导向正确,旗帜鲜明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满 分 10分。

2、社会与生活导向正确,弘扬法制观念,反映社会重大问题、热点问题;满分5分。

3、文化导向正确,坚持真善美,弘扬时代主旋律;满分5分。

4、如出现严重导向错误,整个节目为零分。

二. 节目内容:满分40分

1、节目总体策划出色,文化品位出众;满分8分。

2、节目选题贴近性强;满分8分。

3、节目主题突出,内容真实准确,知识含量高;满分8分。

4、节目表现形式新颖,事件、人物和细节的选取典型,富有视 听表现力和情感冲击力;满分8分。

5、节目结构安排逻辑清楚,繁简得当;背景资料运用充分,分 析深刻,评论恰切;满分8分。

6、如有虚假报道和有偿报道,每条扣10分。

7、节目内容与栏目定位不符,可酌情减分。

三. 电视技术:满分20分

1、镜头规范,构图严谨,善于用光,画面富有表现力、冲击力;

满分5分。

2、声画有机协调;现场声与同期声运用得当,现场感强;满分 5分。

3、镜头语言清楚,剪接流畅;满分5分。

4、节目整体包装得体,片头片花制作有新意,特技制作富有艺 术性;满分5分。

5、视频、音频技术质量出现明显硬伤,或字幕错误,酌情减分, 分值控制在0—10分之间。

四. 主持人/嘉宾:满分20分

1、主持人适合栏目风格,服饰得体,气质风度富有亲和力;应变能力强,驾驭现场情绪、气氛的能力突出;满分10分。

2、嘉宾选择适合栏目风格,嘉宾表现突出,主持人与嘉宾交流融洽,互动良好,现场气氛和谐富有感染力;满分10分。

3、如无嘉宾,则此大项分值仅评主持人,满分20分。如嘉宾、主持人均无,则此大项分值用于评价解说,满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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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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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1、根据我市开展“建设平安无锡、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意见和创建活动三年规划,本办法主要考评全市各乡镇(街道)20xx年至20xx年开展“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党政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治安秩序、防范措施、驾驭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的能力以及创建活动的整体绩效。

2、考评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易于操作的原则。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纳入所在乡镇(街道)考评范围。

4、各市(县)、区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治安安全村(社区居委)考评暂行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对小区、单位按照原“创三安”的标准,继续抓好创建和命名,也可制定新的考评和命名办法。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当地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3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领导小组履行职责不力扣1分。

2、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4分)。无规划扣2分,无实施方案扣2分。

3、建立创建活动奖惩机制和责任机制(3分)。村、社区居委、辖区单位以及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创建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严格责任查究,按规定实施综治一票否决。未对创建活动建立专项奖惩激励办法的扣1分;抽查中发现有职责不明、责任不落实的扣1分;该实施责任查究、一票否决而未实施的,每起扣1分。

(二)治安防控队伍建设(15分)

4、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5分)。乡镇(街道)按照规定配齐综治专职干部,司法所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3人以上,落实待遇,未按规定配备、落实的扣1分;社区100%设立警务室,按实有人口每3000人配备1名社区民警,警务室运作正常,未达标准的扣2分;村(社区居委、单位)治保会、调委会组织健全、运作正常,未达要求的扣2分。

5、专职保安辅警力量建设(8分)。城市(镇)社区配备党委、政府筹资组建的专职保安标准:平均每个社区不少于6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五的标准;农村地区专职保安联防配备标准:平均每个村不少于3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的标准。专职保安联防力量配备有一个社区或村不达标准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地区按400:1,厂企单位、建筑工地按10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配备未达标的扣3分。

6、群防群治组织建设(2分)。社区建立不少于5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村建立不少于3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群众治安防范参与率达80%以上。有一处不达标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13分)

7、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机制健全(4分)。发生邪教人员3人以上公开聚集滋事的扣1分;发生邪教人员赴省滋事的每人次扣1分;发生全市有政治性影响的案件或事件的扣2分。

8、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6分)。未建立排查调处机制的扣1分;“民转刑”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数在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年平均发案数以上的扣2分;发生进京集访,或在敏感时期,重点控制对象去省进京上访的,每起扣3分。

9、对群体性事件预警及时,处置得当(3分)。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位、堵塞交通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每起扣2分。

(四)基础治安防范措施(35分)

10、基层安全文明创建(6分)。安全文明小区和村达标率低于80%的,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已创成市(县)、区以上安全文明小区(村、单位),长效机制不落实的,有1个扣2分,扣完为止。

11、城镇新建住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到位并建立保安防范服务(2分)。未实施科技防范和保安防范服务的分别扣1分。

12、巡逻守护(6分)。城市(镇)社区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街头路面夜间有保安联防人员巡逻;农村地区夜间有专人巡逻,各班次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有专职门卫值班。未达标的各扣2分。

13、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3分)。金融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财会室、保险箱、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按规定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发现有一处未落实扣1分,发生10万元以上财物被盗抢案件的不得分。

14、治安行政管理(7分)。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达不到上级要求的扣2分;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落户,帮教率达95%以上,不达标的各扣1分;乡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配备消防车或机动泵及相应器材设备,未建立或未配备的扣1分;加强安全生产,依法管理消防、交通、娱乐场所、危险物品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等特种行业,因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一次死3人或伤10人以上,或财产损失达50万元以上),或者治安管理混乱在全市造成较大影响的,每起扣2分。

15、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5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未建立的扣1分;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扣2分;封闭管理小区围墙、大门完好,楼宇式电控门完好率达98%以上,不达标的扣2分。

16、治安重点混乱地区(行业、场所)以及学校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3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排查不及时的扣1分;未认真组织专项整治的扣2分。存在治安严重混乱地区并长期得不到整治的,本项不得分。

17、意识防范(3分)。社区(村)未设立治安警示栏的扣1分;无专门的宣传橱窗,开展法制和思想道德宣传教育不正常的扣2分。

(五)治安防控及打击犯罪绩效(17分)

18、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5分)。按实际居住人口统计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高于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平均发案率的,扣2分。八大类刑事案件、严重暴力型刑事案件发案数高于前两年平均发案数的,扣3分。黑恶势力打击不力,坐大成势的,本项不得分。

19、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3分)。公共场所无明显涉毒、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存在上述现象而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1分。有活动窝点,本项不得分。

20、追逃工作成效显著,年内和历年在逃人员追回率分别达到70%和30%(2分)。每项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21、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值(3分)。高于平均值,每项扣1分。发生在校学生杀人案件的扣2分。

22、公众安全感达90%以上(4分)。低1个百分点扣1分。

(六)创建活动的保障(10分)

23、乡镇(街道)综治专项经费、创建活动专项经费、法制宣传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6分)。有一项未列入预算的扣2分。

24、专职保安、户口协管员、村(居委)治保会、调委会等人员的工资报酬得到落实(4分)。有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

(七)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

25、高度重视科技防范建设,高标准建成技防镇或老新村建成技防小区,受到省、市肯定的,分别加3分和1分。

26、群防群治力量抓获省以上通辑的重大案犯,每起加1分。

27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受到省、市综治委(办)总结推广的(会议或文件),分别加2分、1分。

28、建成无毒社区(村)每个加1分,建成无刑案社区(村)每个加1分。

以上四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八)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减分:

29、提供考评的情况和数据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和信息,情节一般的扣2分。

30、党委、政府给政法综治组织下达职责之外的经济指标和任务的扣1分。

31、发生凶杀案件,一次杀死2人以上的,每起扣1分。

32、存在制假、售假窝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未及时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分。

以上四项扣分累计不超过5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

33、发生“六个不发生”之一的。

34、考核数据和情况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重要情况,情节严重的。

35、年内被上级综治委实施综治一票否决的。

36、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取消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考评方法

1、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活动的组织实施。

2、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的考评实行申报制度,由所在乡镇(街道)自评,市(县)、区“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考核。市考评领导小组复核审定。

3、各市(县)、区在当年11月15日前将需要复核审定的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报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组织人员复核审定。

4、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被考核乡镇(街道)得分达90分以上且没有被取消评比资格的,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

5、为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考评工作的严肃性,评定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不搞照顾平衡,不按地区分配名额。

6、本办法中有关数据界定的“以上”、“以下”、“高于”、“低于”等,均包括本数在内。考评中,某条款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本条款基本分为限。

7、本办法由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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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优秀班主任评比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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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咳嗽奔觳榧映さ缦呤欠窠龉┙艏笔褂谩⑼饪鞘欠裢旰谩⑹欠裼形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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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企业,全文共 5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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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制定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生产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以下统称为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化学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在购买的危险化学品中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后销售或使用;

(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对外销售,仅为本企业非化工类生产装置配套,参与的下一个生产过程不是化学反应过程;

(三)在溶解、萃取等物理过程中作为溶剂的危险化学品,仅在生产装置循环使用且没有参与化学反应(以低浓度化学品提纯生产高浓度危险化学品的加工过程除外);

(四)以“现场供气”模式生产空气化工产品;

(五)生产中直接放空的气体为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总部)以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负责产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一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实施(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监管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xx〕238号),一般企业中除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外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实施。

受委托的市、县(市)安监局(以下简称受委托部门)以省安监局的名义,负责本辖区内受委托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查。

负责受理、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省、市、县(市)安监局统称为审查部门。

第六条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级安监局)应当本着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的原则,为本辖区内生产企业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有关政策、程序、申请材料符合性和网上申报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原则上由县级安监局统一转报至市安监局,也可由生产企业自行报送。县级安监局接收生产企业的申请文件、资料,应认真清点、登记,当场填写《申请材料登记表》,由报送和接收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县级安监局向市安监局转报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时,应制作报送材料清单,注明企业名称、报送日期等,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应建立咨询服务工作台帐,将开展咨询服务的情况、统一报送申请材料的情况等登记留存。

第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应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网上同步申报。审查部门受理、审查过程中出具的许可文书由“系统”生成。

第八条 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附电子光盘,下同),并对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3份)

(二)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复制件和责任制清单;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六)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的特种作业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号、取证日期、有效期限;

(七)三年内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可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八)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复制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九)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救援人员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的清单;

(十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十三)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新建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第九条 市安监局收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文件、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转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申请材料登记表》。

第十条 审查部门接收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后,按下列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即时告知申请企业不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或企业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部门出具的以上许可文书,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第十一条 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审查部门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审查,逐项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中的《审查记录表》。审查中,对申请材料有疑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的,应出具《现场核查通知书》,指派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必要时,可聘请化工安全专家参加。现场核查的内容为《现场核查通知书》载明的事项。

现场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应填写《现场核查意见书》,如实记录现场核查情况。《现场核查意见书》由核查人员签字,被核查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

第十二条 受委托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对一般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作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自受理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第十三条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省安监局根据审查情况,做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四条 对决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安监局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生产企业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隶属关系的,应提交隶属关系变更的证明材料,报省安监局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未发生改建,仅对主要生产工艺进行变更或在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变更(含新增)产品的,应当由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进行专门的安全评价,在变更实施前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应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和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如变更后企业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重新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以上两款变更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产品品种变化的,还应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经审查部门审查合格后,省安监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符合企业现状的文件、资料和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生产企业的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九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第十九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生产企业出具的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二)生产企业取得的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制件和达标后每年的标准化自评报告;

(三)生产企业3年内接受当地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每年仅需提供1份)复制件;

(四)当地安监部门出具的企业3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证明。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上分别载明编号、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内容。其中正本“许可范围”注明“危险化学品生产”,副本“许可范围”载明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生产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的,按一个企业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许可范围”中分别注明该生产企业的每个生产场所及对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个生产企业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名称的,只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对决定变更、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安监局颁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变,注明变更日期。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损毁的,生产企业应在遗失、损毁后及时向省安监局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明,申请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所著事项不变。

第二十三条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违反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二十四条发现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或未被批准延期的;

(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应当自主选择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省安监局对安全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同时,还应对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逐一进行专门评价,分别提出“符合”或“不符合”的明确意见。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生产企业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安全评价机构应在安全评价报告结论中,对生产企业作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明确结论,并对其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发证以及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

省安监局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颁发、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生产企业有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行为,应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15号)、《实施办法》等的规定依法处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5月10日起施行。原《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xx〕13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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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细则,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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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目的:

为总结x5年度个人与部门的工作情况,强化员工责任意识,推进良性竞争,提高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并为明年的员工培训与发展提供参考数据,制度此考核方案

二、考核范围:

x5年3月1日前正式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在职员工

三、考核原则:

以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为导向,由直属领导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充分沟通的原则;

四、考核组织和责任

1、综合管理部: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通知、组织实施及考核结果的统计;

2、各部门

1)各评估人应按时、如实对被考核人进行评分,并就考核最终结果与被考核人做沟通面谈,提出明年工作目标;

2)评估人对考核结果的完整、公正、合理性负责;间接领导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责任。

五、考核方法:

根据不同层级、职别,结合个人工作目标完成度与部门工作目标完成度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见下表:

1、不同层级、不同职别员工的评价方法表

2*注:每年年初在绩效评价前,根据当年的业务特点,对绩效评价中的关键指标进行调整和更新,在得到被评价者的认可后执行。

六、考核程序

七、绩效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反馈由其直接主管负责,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中签名。

2.员工如对个人考核结果持异议,可在收到反馈意见信息的2个工作日内向综合管理部邮件或书面提出绩效复议要求,综合管理部需协同评分人于5个工作日内与员工面对面沟通并得出最终考核得分,沟通内容需做书面记录。

八、其他

1、考核方案、方法等属于公司内部信息,任何人不得外泄。

2、员工考核成绩只在部门内部公示,部门间不得随意打探或者询问考核结果的实际运用,直接领导应对考核成绩不理想的员工进行鼓励和改进辅导。

3、考核结果及所有考核文档全部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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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校后勤人员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后勤,全文共 3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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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核的目的

激励员工

绩效考核不仅为了惩处不合格的员工,更是帮助员工提高自身工作水平,达成工作目标,并激励取得较高的绩效。& m& w% B4 X) y2 A0 q1 p( ~" R

2. 引导员工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导向,引导员工向有利于达成公司战略的方向努力,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公平竞争

为员工提供公平竞争的舞台,给予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

沟通协作: y- x, M6 y" c9 u" b- N

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提高管理水平。! G+ C9 ]5 L* R; Y# K

二、 考核的原则- r) p* @9 9 l! ^ B+ l4 4 s T

绩效考核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多角度考核,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考核以考核期内工作实绩为依据。* c( a- r9 T+ W6 1 j3 f# J

2. 坚持实事求事,反对走过场,克服主观片面性和弄虚作假。

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以便发扬成绩,纠正偏差,弥补工作中的不足。3 k+ F a5 ?* D

三、 考核时间: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于季度结束后十五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一月十五日前完成;逾期一天,扣部门领导5分。

四、 考核的对象和方式

1.考核对象:集团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和劳务除外

2.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采用季度考核和年末综合评价方式。每季度根据季度考核成绩,计算绩效奖金,于考核结束后的次月发放。

五、 考评关系

.集团董事长、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由董事局根据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中心总经理/部长、副总经理/副部长门经理由集团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和同级进行考评;

3.其他员工的考核主要由各中心/部门负责人考评。

六、 考核委员会

公司成立考核委员会(非正式常设机构)作为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考核委员会构成:董事长、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各中心总经理/部长、副总经理/副部长。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组织、培训、资料准备、政策解释、协调、员工申诉和总结等工作。! ! y$ }2 o: W$ x9

七、绩效考核内容

1.绩效考核主要是从考核对象的不同角度、不同方面进行考核。主要包括绩效、态度、能力方面。

1) 绩效:指被考核人员通过努力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

①任务绩效:是对在本职工作中关键任务完成的体现,每个岗位都有对应岗位职责的任务绩效指标。$ E0 W3 |: W0 `& v

②团队协作:是对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团队合作精神的体现。

③管理绩效:是对管理人员岗位管理职能的体现。1 k9 G0 R) X- U u6 l2 G

2) 态度:指被考核人员对待工作的态度。态度考核分为:积极性、协作性、责任心、纪律性。

3) 能力: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项专业性工作所具备的特殊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素质能力。能力考核分为:交往能力、领导能力、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影响能力、客户服务能力。

2.加减分:酌情考虑(考勤、纪律、合理化建议、奖惩结果等)

加分项1

a.受到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的,依次加1、3、5分

b.在考核期间,对经营管理中有重大贡献,经公司确认后加5分。

减分项

a.受到诫勉、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依次扣1、2、3、4、5分;

b.考核期间,病事假一天、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20分;:

c.考核期内,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主要工作和集团领导交办工作的每次扣2分,经督促[见督办单]仍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加扣3分。

d.对集团及各职能部门下达的文件、规章制度不执行的每次扣1分,经督促仍不能按要求完成的追扣2分

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考核表》。

八、绩效考核各项权重

集团董事长、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的考核权重,见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2.附有经营业务的工程管理中心、营销中心、演艺中心和新事业开发中心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权重,见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0 |8 x$ n- y: _, i3 G

3.其他非经营中心的总经理/部长及以下员工的考核权重见表2-1、2-2

表2-1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权重分布表 表2-2 一般人员考核维权重分布表

考核主体 考核权重 考核主体 考核权重

董事长/总裁 60 分管高管 30

其他高管 20 本中心总经理/部长 40

各中心总经理/部长 20 直接上级 30

其他 其他

九、季度绩效考核成绩的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五等见表3

A:超过目标完成任务,达到非常满意的工作效果;

B: 完成任务,达到预定的工作效果;

C: 基本完成任务,接近预定的工作效果;

D: 未完成任务,但接近预定的工作效果 ;

E:远未完成任务,未达到预定的工作效果。

表3 月考核结果与考核系数对应表

分配系数 1.2 1 0.8 0.6 0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称职 D基本称职 E不称职

得分 90以上 80-90(含) 80-70(含) 70-60 60以下

比例 10% 15% 60% 10% 5%

2.考核的结果应用于绩效奖金分配;员工职位的升降、薪酬调整、奖励、培训等。

(1)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是依据每期的预决算和任务完成情况所发放的奖金。每期的奖金总额由财务中心核算。绩效奖金按表三所列系数在员工工进行分配。

(2)职位升降

年度考核为A或者连续两年为B的员工,优先列为职务晋升对象;年度考核为E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为D的员工给予行政降级处理;一年内季度度考核结果中有2个E或3个D者可给予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薪资晋升

一年中考核等级2个A或3个B,薪资可以酌情晋升一档; 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为A或连续两年考核为B,薪资可以晋升一档。

(4)薪资降档

一年中考核等级2个D或者1个E的薪资降一档。

(5)教育培训 根据公司的培训制度、职业发展制度,将员工的考核结果运用到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职业生涯发展途径中,年度绩效考核为A或B的员工,优先列为深造培训的对象,促进员工与组织共同发展。 `

十、考核程序

相关考核者对被考核者提出考核意见,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报考核委员会审批,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并就其取得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指导。最后,人力资源部将根据考核结果计算绩效奖金,同时把考核结果存入个人绩效考核档案。

1.季度考核程序

(1)季度目标计划的制定

①被考核人于每周对照本岗位职位说明书填写《主要工作表》中的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部分; ②直接上级就主要工作任务、考核标准、指标权重等项内容,与被考核人进行面谈,共同讨论填写《主要工作表》。一经确定后,双方各持一份,作为季度的工作指导和考核依据;

③计划执行过程中,若出现重大计划调整,需重新填写与其相应的《主要工作表》,直接上级必须及时掌握。

2)评价

①直接上级就工作绩效与被考核人面谈,共同沟通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同时确定下个季度的目标; ②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单独提出评价意见,在《绩效考核评分表》中对应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评分;有同级考核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同级的考核主体对相应的考核指标进行评分;

③考核人对被考核人考核得分进行汇总,拟定被考核人综合评定等级,报主管领导审批;

④主管领导结合所辖部门人员情况综合考虑等级分布,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级,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统计。

(3)审核

①每月由人力资源部就绩效考核工作情况向考核委员会作汇报分析,考核委员会对季度绩效考核工作情况提出建议;

②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殊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2.年度考核程序

(1)所有人员的年度考核与每年最后一个季度的考核同时进行,年度考核结果就是季度考核结果的平均值;

(2)所有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各主管领导在次年一月十五日前完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汇总。

十一、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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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乡镇差旅费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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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和规范我县机关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参照《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xx〕15号),结合《岳阳县乡镇及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岳县财发〔20xx〕51号)执行情况,修订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岳阳县所有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乡镇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各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岳阳县域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岳阳县渔政局、岳阳县砂管局、岳阳县东洞庭湖管理局、湖南洞庭苇业有限责任公司、驻岳办等驻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驻岳单位)到岳阳市城区(含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市郊范围)以外办理公务视同为出差。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我县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到县域以外地区出差乘坐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科级及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长途汽车、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到岳阳市外出差,执行湖南省财政厅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到岳阳市(含所辖县、市、区)内出差,按每人每天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260元、其余人员18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乡镇工作人员到县城出差,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

驻岳单位工作人员到岳阳县出差,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包干补助,不凭票报销。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算核报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第二十四条 经组织批准,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实(见)习、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或支援工作等,其差旅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二)在外地工作期间,由所在单位按每人每个工作日省内30元、省外4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省财政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重复领取。在省(市)内工作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在省外工作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三)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按照当地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由接收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经组织批准带薪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社会主义学院等脱产学习(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并在校食宿的,学习期间学校统一收取的伙食费由所在单位在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不报销市内交通费;离开本地城区参加学习的,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第二十六条 援藏援疆人员休假及配偶探亲差旅费的报销,按照我省援藏援疆干部有关待遇规定执行。相关差旅费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的,从本办法规定。

第七章 下乡下村

第二十七条 下乡是指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到本县各乡镇、村、居委会执行公务(荣家湾镇政府及县城范围内的居委会除外)。确需住宿的,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按每人每晚10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

第二十八条 县直单位工作人员下乡往来交通费、标准限额之内的住宿费凭发票据实报销。单位安排车公务车下乡下村不予补助,自行安排交通工具下村按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

县直单位工作人员下乡下村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包干补助,不凭票报销。

第八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县财政局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条 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一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乡镇及县直其他事业单位出县公务参照本办法执行。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岳阳县乡镇及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岳县财发〔20xx〕51号)停止执行,乡镇及县直机关单位其他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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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文明科室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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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关文明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创建文明机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水平的监管效率促进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决定在局机关开展创建"文明科室"工作。

一、文明科室标准

《"文明科室"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为文明科室考核评选基本标准,实行百分制考评。处室自查自评后总分在90分以上方有资格申报"文明科室"。考核采取扣分制。凡检查、抽查发现有不合格之处,按规定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其满分值。

二、文明科室考核办法

文明科室实行每季一评,年终总评的方法。

1、每季度各科室按《"文明处室"考核评分表》进行自查评分,由局创建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进行检查,评选出每季度的文明科室,并在局内进行公示。

2、年终各科室根据《"文明科室"考核评分表》,自查自评,符合考核条件的,可向局创建文明机关领导小组申报(申报处室需要报送创建文明科室总结、申报表以及提供有关基础台帐)。

3、局创建领导小组对申报科室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征求其它科室的意见,并充分听取管理相对人和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4、文明科室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占最终考核分的60%,年终考核占最终考核分的40%,两者结合起来作为各科室的最终考核得分。

三、奖惩

对评上的文明处室,授予"文明科室"称号,挂"文明科室"牌,并按局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季度考核不满85分的科室或有违纪违法受处分的,由局创建领导小级予以摘牌。

附:"文明科室"必备条件

1、在科长(主任)的带领下,科室全体成员能自觉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在精神文明建设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2、科室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党风和勤政廉政优政建设,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自觉执行上级及本单位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3、认真制定创建文明科室的规划和实施意见,自觉按照文明科室的标准及本科室的职责开展工作。做到科室之间工作不扯皮、不推诿、不拖拉,积极主动,协同配合;科室内部同志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自觉执行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科室全体成员牢固树立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搞好监管服务的思想,为基层单位、为管理相对人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热情、礼貌、耐心接待每一位来机关联系工作、办理事务的同志。

5、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服务,优质高效,主动、积极、全面完成科室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文明处室:

1、科室成员有严重的不正之风或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

2、没有完成当年局考核的主要工作任务的。

3、因工作不力,在监督执法、行风建设、承诺服务、干部队伍、治安保卫、安全防火等方面,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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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宿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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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实施细则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制定了《宿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宿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着力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苏科高〔20xx〕402号)和《关于做好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通知》(苏科高〔20xx〕19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对江苏省范围内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获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资助的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上述四类企业如同时符合营业收入在400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条件的,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2.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1)依法在宿迁市范围内登记注册;

(2)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

(3)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4)企业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5%以上。

3.对满足第二条第1款或第2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xx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科技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科技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科技企业。

第三条 资格确认所需提供材料包括:

1.宿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查验副本原件);

3. 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上一年度的年末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如属申请当年新办企业,提供申请确认上一月度的财务报表;

4.知识产权证书、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研发人员花名册以及其他能证明研发活动和科技成果的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5.对属于第二条第1款的企业,仅需提供申请书及相关认定证书或立项文件。

第四条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宿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工作,实行常年受理、分批审核与确认的办法。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第三条要求向区、开发区(园区、新城)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各区、开发区(园区、新城)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统一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组织审核,正式发文确认,并报省科技厅备案,纳入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管理,作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

第五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申请确认每年二批,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0日、10月31日。

第六条 经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定期统计调查制度,区、开发区(园区、新城)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每两年复核一次,并将复核结果提交市科技局。不合格的企业,由市科技局取消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并报省科技厅备案。

第七条 申请确认的企业应对提交材料内容和数据合法性、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数据失实或具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认定的企业,以上情况经市科技局核实后,取消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有关优惠待遇。

第八条 已确认的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市科技局;已确认的企业合并、分立、转业等,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自动终止,对需保留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要向市科技局重新申请资格确认。

第九条 其它

1.本细则由宿迁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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