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委托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卫生保洁及野广告清理
工作地点:西岗区高尔基路五四路新开路市场街包围地停车场
工程内容:停车场内卫生清洁设施维护及场外规定范围内野广告清理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车场18600平方米内卫生清洁设施维护及场外规定范围内野广告清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4月30日
竣工日期:20xx年4月29日
四、合同价款:金额:(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萬元整(人民币小写):240000
四、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清洁施工并在清洁工作施工期限内承担清洁质量及设施维护责任。如发包人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及施工规范标准要求,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撑到全部责任。
五、甲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要的水电使用,并免费为乙方储务室和乙方员工就餐及更衣的房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根据考核评定的情况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情况,根据情节轻重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3、甲方要支持乙方工作的开展不影响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的卫生清洁工作,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清洁管理和清洁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4、甲方如果发现乙方工作人员违规工作时要先报告乙方,由乙方进行处罚或解聘。
5、甲方如果对乙方安派清洁人员不足时甲方有权提出建议或意见。
6、甲方要妥善保管好文件及贵重物品。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配置为甲方工作的清洁人员、清洁工具等确保所派人员纯洁性、可靠性。
2、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项清洁服务管理制度。
3、负责清洁和处理清洁区域内办公区域外废弃的物品,如塑料袋、垃圾袋等。
4、根据甲方授权对乙方委托的清洁区域各项清洁服务必须认真完成,保持公共环境的卫生整洁、舒适、确保达到甲方的要求。
7、乙方清洁人员在工作时如对甲方物品造成损坏的或文件丢失的,经检查是乙方造成的,乙方要负法律责任或进行赔偿。
七、安全工作
1、乙方管理内容包括为甲方公司的防火、防盗、门禁管制、巡逻警界、监控及车场外围规定范围内的清洁管理等。全车场包围地实行24小时安全及消防管理。
2、乙方要对本公司清洁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工作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解除事故隐患,如乙方对本公司清洁人员未尽安全防护措施及培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用发包人的物品,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
九、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月起,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工程款以转账支票方式于每月10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向乙方支付当月的保洁服务费(人民币)20xx0元正。如甲方发现乙方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月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
2、甲方超过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商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负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大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更多相似范文
篇1: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协议书_合同范本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车辆租赁合同,喜欢的就来阅读哦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阅读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 碰撞、倾覆、火灾 、爆炸;
(2) 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 、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 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战争、军事冲突或动乱:
(2) 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 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 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 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 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3) 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4)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1) 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
(2) 部分损失 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 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 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 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 本车的驾驶人员;
(4)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员和财产;
(5) 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 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有关机动车保险合同
第一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 碰撞、倾覆、火灾 、爆炸;
(2) 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 、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 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2) 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 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 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 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 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3) 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4)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1) 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
(2) 部分损失 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 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 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 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 本车的驾驶人员;
(4)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5) 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 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 被保险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到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 起终止保险合同。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优待金额为上年度应交保险费的10%,不续保者是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索赔事宜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中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 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章 本条款中的重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车购置价。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该车市价。
第二十七条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双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参考
第一章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章 除外责任
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三章 赔偿处理
第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偿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_________、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
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 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
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 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偿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持,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四章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偿。
第五章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险车辆在_________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_________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0%;连续_________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5%;连续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年以上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2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按_________项处理:
(一)申请仲裁机关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因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车辆被盗3个月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该险种的保险费率为机动车辆损失保险费率的20%~30%。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参考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及停放期间翻倒;(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3)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被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
第八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1)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2)部分损失 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3)本车的驾驶人员;(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轨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
本部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 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优待金额为上年度应交保险费的1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索赔事宜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条 本条款中的重置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新车购置价。
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该车市价。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机动车辆投保单投保人:
篇2: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机构):
甲方拟就 项目申请 专利,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指派 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联系人与乙方所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若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
二、甲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电话:
邮编:
本项目申请的发明人:
该联系方式为双方规定的乙方与甲方联系的地址和电话,若甲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为甲方代理人。
四、根据甲方的委托书,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五、乙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电话;
邮编:
若乙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专利代理人应认真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密。
七、甲方应充分地向代理人叙述有关内容,提供相关资料,给予方便,配合工作。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况,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八、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一方如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应付对方违约金伍佰元整。
十、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同履行,代理费按终止时事务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结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并预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但不超过乙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之内的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西(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网上证券交易委托协议_合同范本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利用证券公司在因特网(internet)上的网上证券交易站点(网站地址为:_____)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委托证券公司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业务时,就甲乙双方应注意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使用证券公司网上委托方式进行交易,必须亲自到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授权的代理处办理因特网证券买卖委托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开户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人承诺其用于网上证券委托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委托人电脑系统性能、质量或各种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开户以及因特网交易功能确认后,证券公司提供密钥盘一只。如密钥盘损坏,委托人必须本人到开户营业部更换新盘,对于委托人因密钥盘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第四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务必注意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的保密以及密钥盘的保管,并建议委托人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使用委托人密码和密钥盘在委托人资金帐户进行的一切网上证券交易和银行转帐服务,均视为委托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应同时关闭交易程序。对于因委托人原因而导致他人冒用委托人名义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委托人亲自进行之操作,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下达的证券交易委托和银行转帐服务,以证券公司的电脑记录为准。委托人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证券公司网站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委托人据此而作出的投资决策而招致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证券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项下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均采用电脑无纸化交易。委托人可以利用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委托查询经委托人确认的委托和清算交割结果以及银行转帐对帐单,也可亲自到证券公司处索取书面的交割对帐清单。
第九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所下达的买卖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条 对于委托人有下列故意行为之一的,证券公司有权中止其网上交易的资格,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可能造成证券公司网站、营业部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证券公司网站的运行;
在证券公司网站内从事非法的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内容。
对证券公司网站内的任一数据库中数据进行恶意下载。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风险。例如电话委托有可能给人偷听和证券盗买盗卖,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同样有类似的风险。当发生以上情况或类似情况时,证券公司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委托人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法规及对本协议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有权随业务发展而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直接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如不同意证券公司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必须在证券公司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证券公司办理中止本协议手续,否则视委托人同意新协议内容。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4:旅行社同业委托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本合同由甲方:
做为组团社和乙方
做为代理社,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
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年 月 日订立。
一、组团社和代理社的联系信息:
组团社: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代理社: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二、授权范围:
(一)招徕宣传;
(二)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费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代理 (一)、(二)、(三)、(四)、(五)
(可选择删减)项旅游业务。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四、委托代理费用的相关约定
五、团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义务
(一)必须遵守旅游法律法规;
(二)代理社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组团社的最大利益;
(三)代理社须在组团社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招徕业务,并报告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代理社无权超越组团社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
组团社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五)代理社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组团社;
(六)代理社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向组团社支付团款;
(七)代理社须对其分支机构(分社、服务网点)的委托代理招徕
旅游者事项进行监管,并向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组团社的义务
(一)与代理社诚实合作,向代理社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
资料信息;
(二)如果组团社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代理社;
(三)无论何种情况,组团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旅
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旅游者的违约赔偿
在组团过程中旅游者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受委托代理的影响。出现对旅游者的违约侵权的,旅游产品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委托招徕不当方面的责任。
涉及到对旅游者的赔偿,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护旅游者权益的需要,统一由乙方先行承担。甲方须在乙方垫付给旅游者的赔偿后的
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对乙方垫付给旅游者的赔偿进行补偿。
九、保密约定
乙方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以及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
“客户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组团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双方未对委托代理事
项签订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动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团款累计延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组团社有权解除本协议,
但应书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由甲方至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旅行社同业委托招徕授权书》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十四、 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有关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
过协商解决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组团社)(签章): 乙方(代理社)(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篇5:付款委托书
公司现委托下列持卡人作为 款项的收款人。________公司对上述账号的付款视为向 公司完成付款。
持卡人信息:
账户名:
卡号:
开户行:
公司(公章)
持卡人(签字)
日期:
委托书的基本规范:
凡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制作《委托书》,具体格式如下:
1、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标题写明:委托书
2、委托书内容包括:
(1)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2)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编:
(3)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 (单位、个人)的 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商品生产方,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即:全权生产委托方委托商品。
(4)上述各项内容,需书写(复印)在同一页纸内;
(5)如《委托书》由二张纸及其以上构成的,属无效委托,不予认可。
3、委托书最后应有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字落款及日期
4、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5、相关部门凭《委托书》办理手续,并将留存该《委托书》存档。 收款委托书范本:
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 ××公司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单位,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代开发票和代收款工作。该委托代理单位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单位进行代开发票和代收款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代开发票和代收款过程中,该代理单位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单位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单位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代理单位名称: 法人:
工商注册证号码:
委托单位法人(签章):
委托单位:××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代理单位法人证明
委托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法人证明
致____________公司:
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公司员工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司办理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货款结算事宜,请予以办理。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篇6:车辆转让合同模板集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转让车辆
甲方将其所有的牌号为湘A 的黑色别克 君威 轿车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上述转让车辆的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大写 陆万伍仟元整(不含税,交易发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转让款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全部转让款。
三、过户手续和税费承担
1、办理转让车辆过户所有税费以及在签定本合同之前的所有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2、乙方负责办理转让车辆的过户手续,甲方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办完车辆过户手续。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转让车辆拥有所有权,并有权转让,就转让车辆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2、甲方保证转让车辆未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权利机关查封。
3、甲方保证转让车辆未设定抵押。
4、甲方按现状转让车辆。乙方一经签订本合同,即视为对转让车 辆的所有问题(包括质量、瑕疵)均已了解并接受该车辆现状。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转让款。
6、乙方负责承担转让车辆在交付之前和之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 (包括转让之前产生的违章罚款、滞纳金等)。
7、乙方负责承担应由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过户税费。
五、违约责任
双方如违反合同约定,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宜
1、在车管部门办理完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的当日,甲方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之前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车管部门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委托保证合同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
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
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鉴于甲方参加________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 (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年___月___日后至___年___月_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___日,即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3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 法院起诉;
9.2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年 ___月___日
篇8:委托翻译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翻译服务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翻译服务,及时向乙方提交清晰、易于辨认的待译资料,提出明确要求,并对乙方的翻译质量进行监督。
二、乙方按时完成翻译任务(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向甲方提供已翻译好的打印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具体交稿日期由双方商定。对于加急稿件,交稿期限由双方临时商议。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四、翻译工作量统计:电子译稿:按电脑统计的中文版字符数计算(中文版d中“不计空格的字符数”);打印译稿:按中文原稿行数215;列数统计计算(行215;列)。
五、乙方按优惠价格向甲方收取翻译费用:英为_________元千字符(_________字以上)。
六、乙方可以在翻译开始前为甲方预估翻译费,甲方付款时则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给乙方翻译费用(工作量统计方法见本合同第四条)。
七、乙方承诺,交稿后,对翻译稿进行必要修改,不另行收取费用。
八、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译稿的当日按实际费用先支付乙方翻译总费用的50%,余款应在交稿后的____日内付清,如第____日余款还未付清,则甲方每延误一天需要向乙方交纳翻译总费用_________‰的滞纳金。
九、乙方应当保证译文的翻译质量和翻译服务达到行业公允的水平,如对译文的翻译水平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委托人(甲方)名称: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名称: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评估事宜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评估目的:为甲方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上林粒安香稻米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上林粒安香稻米业有限公司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具体评估范围以委托人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
三、评估基准日: 20__年6月30日 。
四、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4.1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甲方)。
4.2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合同约定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人使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3甲方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甲方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约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4.4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4.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6未征得乙方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或者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要求使用评估报告的,乙方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乙方在甲方将应提供的评估资料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壹式叁份,委托方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所需资料的,被委托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评估报告的交付时间;采取邮寄方式送交资产评估报告。
六、评估费及支付方式
6.1评估服务费总额: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及此次评估的范围、本项目评估工作的繁简程度,甲方、乙方协商本次资产评估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 )。
6.2 支付时间:在本约定书甲、乙双方签订之日,甲方应支付上述服务费总额的 / ,大写金额为 / 元整;提交评估报告书时甲方支付全部的评估费,大写金额为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 ) 。
6.3支付方式及收款账号: 银行转账(收款账户名称:广西广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思贤支行 ;银行账户: )。
6.4甲方在本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评估范围之外,另行增加评估内容或变更评估基准日而导致评估工作量增加,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评估费也应作相应增加,增加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约定书。
6.5如本约定书因甲方原因或签约前不可预知原因而中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乙方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6.6乙方收到评估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7.1应依法提供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7.2积极协助乙方开展评估工作,特别是指定专人配合在乙方的现场查勘及对资产清点核实。
7.3应对所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的方式进行确认。
八、乙方权利及义务
8.1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8.2在评估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遵守职业道德,对在评估过程中知悉的甲方标明为秘密的文件、资料、信息予以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外,不得擅自向无关人员披露,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4指派专人指导甲方人员进行财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搜集有关评估资料。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9.1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提供评估资料造成出具评估报告延误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评估结果失实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9.2甲方因故取消或中止评估,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9.3签约各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评估委托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其他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10.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关于律师委托合同
( )律刑字第 号
委托人: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因被告人涉嫌________________案,特委托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辩护,现经双方协商,兹订立下列条款:
一、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_律师担任被告人____________第______审辩护人,依法出庭辩护。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委托人应向律师事务所支付辩护费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三、本委托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审终结时止
四、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被告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否则辩护律师有权拒绝出庭辩护,所收辩护费不予退还。
六、本委托合同如需补充、变更,应另行协议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被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
主任律师:(签字)____________
篇11:工商变更委托合同
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被委托经办人(或机构)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申请公司变更登记.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_________________1、提交申请材料;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4、领取公司营业执照;5、修改申请文件:_________________(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内容;(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委托期限至*年**月**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公章)*年**月**日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说明:_________________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篇12:委托拍卖标的物定价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名称
保留价
起拍价
数量
备注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篇13:委托运输热门合同
甲方(承修方):
乙方(检测站):
根据《____省道路运输车辆管理规定》(公运维23号),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有二级维护竣工车辆进行竣工检测,双方协议如下:
一、 乙方严格按《GB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车辆二级维护竣工性能检测项目和技术要求对甲方送检车辆进行检测,出具有省运管局统一印制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报表,并对检测结论负责。
二、 甲方送检车辆必须是按《GB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完成二级维护作业的车辆,由质检员送检,符合检测上线要求,对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乙方可拒绝该车上线检测。
三、 检测收费按市物价局、财政局阜价费21号标准收取。
四、 检测收费结算方式:现金。
五、 该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六、 在车辆检测活动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运政管理机构申请调解。(96333)
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当地运证管理机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年检委托书范文
南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年审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15:福建省委托拍卖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就下述拍卖标的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保留价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 瑕疵_________ 存放地_________
(多项拍卖标的委托可附页)
第二条 拍卖的时间:_______________ 拍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拍卖标的交付(转移)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转移)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拍卖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对委托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外分权、真实地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对国家限制转让的物品还应提交合法的转让审批、许可手续)和咨询。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咨询不真实或无效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可以自选确定亦可以与乙方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乙方不行以低于保留价的价格出售该标的,因此而造成拍卖标的的不成交,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_________元,用于对拍卖标的的估价、鉴定、保管、运输、保险、公告、展示、图录等项费用开支。拍卖结束后,乙方按实际开支多还少补。属于《拍卖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拍卖成交的,乙方退还受理费;未成交的,从《拍卖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甲方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预付受理费不退还;拍卖开始后,拍卖标的不得撤回。
四、甲方应按拍卖成交价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以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划取。
五、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交付(成交)或取回(未成交)委托的拍卖标的,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交纳滞留保管费。
六、需要征税的拍卖标的,其税金由甲方交付。经协商同意,税金亦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七、甲方应主动、积极地协助乙方和买受人依法办理拍卖标的的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拍卖标的的权利不能实际转移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6:委托施工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为提高泵站品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________委托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
土层基础、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经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对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六、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达到________级。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九、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__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_____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养护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质量要求:大树及时支撑固定,栽植后及时浇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达到国家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________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篇17:递交上诉状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在拟开办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现特委托(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理本人前来贵单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本人愿为本次办理营业执照事项承担责任。
请贵单位予以办理为感!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指纹或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8:诉讼代理委托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我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我的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9: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页5]_合同范本
│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车辆总数: 辆│
│总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 │
├────────────────┬──────────┼─────────┤
│保险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特别约定: │ │
│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日│ │ │
│ 止 │ │ │
├────────────────┤ │ 保险公司 │
│注意: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 │ 签章 │
│如有错误,立即通知本公司。 │ │ 年 月 日 │
└────────────────┴──────────┴─────────┘
经(副)理: 会计: 复核: 制单:
共5页,当前第5页12345
篇20:私家车辆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琼型拖拉机车辆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意将车牌号为:;拖拉机类型:;品牌和型号:;发动机号码:; 机身(底盘)号码/挂车架号码:该车辆永久性转让给乙方使用,转让后车辆的所有权属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该车辆的使用权属。
二、甲方保证该车辆没有任何纠纷,从乙方受让该琼01车辆之日起该车辆后的一切违章罚款等事件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琼01车辆转让款为人民币元整(¥:元整)。
四、双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完琼转让款,即人民币元整(¥:元整)。
五、该琼车辆在过户相关手续和办理证件,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