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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旅游二次创业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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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旅游二次创业状况调研报告

XX年4月以来,按照县委的部署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自XX年4月5日至4月16日,按照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方案》的安排,组成了以由我和局长、副局长刘泉和阿庐古洞党支部书记、副处长王俊同志带队,调研组成员由局规划、财务、办公室、市场科、行业管理科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对旅游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看、听、说等多种形式,充分了解了全县旅游发展状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旅游发展现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科学的理念,开发阿庐古洞资源,从此,诞生了旅游业。曾经是一个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商品经济不发达,处在封闭状态中尚未苏醒的古城,成为滇南的“旅游城”,外地客商通往红河州的门户。

阿庐古洞的开发与开放,**县经济的活力倍增,面貌大变,参观浏览的游客络绎不绝。州内、省内外及中国台湾、港澳游客纷至沓来,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新加坡、奥地利、瑞典、菲律宾、文莱等许多国家的专家、朋友前来考察、游览。旅游业促进了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等各项事业的发展。1988年,接待中外游客71.5万人次,新增旅游业直接总收入达220万元。平静的沸腾起来了。1988年全县财政收入、营业税收,创历史最好水平。九十年代旅游业发展到了高峰,成为了红河州乃至云南省旅游发展的龙头,带来了“开发一个洞,搞活一个县”的奇迹。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人们的时代精神和现代意识也随之增强,新的信息、新的观念、新的思想的大量涌入,封闭保守的旧体制和旧观念收到了最有力的冲击。同时,欣欣向荣的旅游业,激活了外资和技术的引进,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特别是在旅游产业发展的带动下,二、三产业迅猛崛起,高中低档宾馆、酒店、旅馆如雨后春笋,接待床位剧增,旅游食品逐步得到开发。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旅游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3000多个就业岗位,这是其它产业难以做到的。

但是,从1999年后旅游业急转直下,XX年跌至经营最低点,各项工作几乎瘫痪,职工半年没有发放工资。而宜良的九乡与我们的阿庐古洞属同一类型的景区,在此之前阿庐古洞的年收入在200—400万元之间,而九乡的收入不过100万元左右,可九乡却借昆明世博会之机一跃反超,之后连续突破千万元,XX年达4300多万元,XX年目标直指5000万元,把阿庐古洞远远的抛在了后边,尽管近几年来经营状况逐渐回升,目前出现了省内、国内、海外市场全方位启动的良好态势,但与之相比差距太大,被人家甩得太远了。

旅游业的衰败,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础建设投入超负荷,负债过大。1998年,为迎接昆明“99”世博会的召开,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在阿庐古洞风景区内建设精品工程,建设款项均是景区贷款,从此背起了沉重的债务,至XX年加上各种债务累计达7000多万。世博会结束后,由于景区债务包袱过重,宣传促销经费严重不足,景区经营每况日下,至XX年几乎瘫痪,职工工资拖欠长达半年之久,从而产生了恶性循环,宣传费严重不足、景区无半点偿还贷款本息及拖欠工程款能力。二是设施设备老化。随着旅游市场的成熟及市场竞争加剧,旅游宣传投入明显不足,设施设备(特别是洞内灯光)更新缓慢,难以吸引游客。三是缺乏科学的旅游发展规划。在省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旅游的位置并不突出。阿庐古洞开发建设过程中所进行过的二次规划,从今天的角度审视,均有许多值得反思、总结和汲取教训的地方,均未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权威性,以致无法正确指导旅游实践。四是旅游发展资金匮乏。财政可用资金少,加之政府负债过大,还款任务重,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保吃饭、保机构正常运转已不堪重负,无力为旅游发展投入更多资金。另外,阿庐古洞门票价格与全国同品牌景区相比处于较低水平,而价格调整又存在较大难度,导致了门票收入处于较低水平,经营成本过高,偿债能力不足,旅游发展资金难于累积,严重缺乏市场竞争力。五是旅游产品小散弱。县内旅游产品普遍存在小、散、弱的状况,尚未实现由观光型旅游向文化、休闲、特色等综合型旅游的转变。文化挖掘的深度、广度均显不足,旅游与文化结合不够紧密,旅游的品位和内涵亟待提升。对外联合不够,未形成强大的旅游联盟体,未形成旅游发展大环境,因而还未成为旅游消费者云南之旅的首选目的地。六是旅游管理和服务人才不足。80年代,全国开发旅游的地区并不多见,像阿庐古洞这样的景区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没有树立竞争意识,缺乏竞争机制,特别是90年代末期景区下滑后,对旅游有一定眼见和卓识的优秀旅游人才由于待遇偏低逐步外流,导致进入21世纪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旅游人才不足,旅游研究远远不够,旅游管理水平不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与接待人次未形成同比例增长。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较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到位,无法适应市场竞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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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广州法院法官人身安全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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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法官人身安全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频繁发生当事人在案件审判执行期间以各种方式扰乱法庭秩序或者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对法院正常审判工作和司法权威造成了严重影响和破坏,对法官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伤害和威胁。为进一步调查法官人身安全保障的基本情况,广州市法官协会成立专题课题组,采取法官座谈、资料收集、统计分析等形式开展调研,以广州市中院近年来发生的法官人身安全受侵害的情况为视角,分析特点,剖析原因,研究对策,以求维护法院正常秩序、维护法官人格尊严和维护国家法律权威。

一、广州中院法官人身权利保障的基本情况

作为纠纷解决机构,人民法院处于调处社会矛盾的中心。法官作为纠纷的裁判者,承担着定分止争的神圣职责,同时也处在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面临着利益对抗和矛盾激化的各种风险。近年来,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利益调整的加快,以及法律调整范围的进一步拓宽,人民法院需要调处的矛盾纠纷更加复杂,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任务更加繁重,法官所面临的职业风险也日益凸显,法官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履行职务遭遇抗拒等事情时有发生。

广州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比较协调,社会文明程度较高,司法环境相对较好,法官人身安全及职业保障总体情况较好。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依法办案过程中被暴力抗法甚至人身受到损害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XX年以来,广州市中院共发生28起暴力抗法或法官受伤害事件,出现当事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以各种方式扰乱法庭及审判工作秩序,捏造事实诬蔑经办法官,以投诉上访、静坐示威、自伤自杀威胁法官,甚至威胁杀死法官及法官家属以求诉求得到满足或发泄对抗情绪的暴力现象,严重挫伤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严重损害了法官的人格尊严,严重威胁了法官的人身安全,严重破坏了法庭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司法权威 .

二、损害法官人身权利事件的基本特点

结合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或损害法官人身权利事件分析,这些事件具有以下特点:

1.暴力抗法多发生在执行过程中,但人身伤害可能发生在任何阶段。在前述28起暴力抗法或伤害事件中,有19起发生于执行阶段,约占68%。而伤害或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则可能发生在案件的文书送达阶段、调解阶段、庭审阶段或宣判阶段以及申诉信访的任何阶段。有的直接实施伤害行为,有的进行人身谩骂和侮辱,有的则是以实施伤害行为或自杀行为对法官进行威胁。有的伤害行为直接针对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有的伤害行为则在主观上针对对方当事人、客观上波及法官人身安全。

XX年6月15日,在花都法院炭步法庭发生一宗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汤××向对方当事人张××倒淋酸性不明液体导致张××受伤并殃及法官事件。法庭在立案前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发生争执,法官劝一方当事人汤××先行离开。待立案手续即将办妥时,汤××从外面闯进立案室,把一小矿泉水瓶的不明液体从张××头部淋下,张××头部、颈背部、眼睛和面部均被灼伤,法官邓某脸部左下部也被溅洒的不明液体灼伤。

2.此类事件多涉及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案件或当事人偏激的个人纠纷。根据调查,以下几种案件最容易出现抗法的情况:一是涉及群体性利益的案件,较常见的就是工人工资纠纷案或是涉及到工人工资及生活安顿的案件。二是外地执行案件,包括到外地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协助外地法院在本地执行的案件。三是强制搬迁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XX年广州市中院审理张××与广州某实业发展总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张××多次到中院信访、打电话、寄书函给合议庭以及民一庭的领导,言语偏激,声称如果败诉将出几条人命。此事给经办法官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严重挫伤经办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XX年广州市中院审理黄强离婚纠纷一案时,黄×在法庭上撞墙撞桌以自伤威胁法官。一审时,黄×已经有如果法院判离婚就自杀等过激言语及行为,广州白云区政法委曾组织相关部门采取预防措施,白云区法院也为此专门向市中院书面反映此情况。二审庭询时,2名法警值庭也无法阻止黄×的自伤行为,临时增至6名法警才控制局面,庭询才得以正常进行。庭后,黄×又多次电话骚扰经办法官,多次扬言如判其离婚就杀人。

3.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暴力行为及其他高度危险行为。对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危害的主要是暴力行为,主要表现为撕扯、殴打、围攻。也有言语的暴力和人身攻击,如大声谩骂、侮辱、毁谤等。近年来还出现了泼硫酸、扬言自杀、爆炸、放火等高度危险行为的趋势。

XX年广州中院在审理莫××与王××解除同居关系案件过程中,上诉人莫××情绪非常激动,曾多次冲进院长办公室找院长反映情况。该案宣判时,莫××把调解室的门关上,不让经办法官离开,庭领导到场作解释工作,莫××仍大吵大闹五个多小时。后该案经审监庭复查后,驳回莫×的申诉。莫××在当事人报到处死死抓住经办法官双手不放,把法官的双手勒出淤痕,扬言要死给法官看,要法官替她养女儿。领导多次接访后,莫××仍不死心,曾带领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冲进法官电梯,并对保安大打出手,保安将其拖出法院后,莫××又坐在大门口哭闹,扬言要搞得经办人受到刑事处分才罢休。此次事件持续了近3个月,给经办法官的工作、日常生活带来极大困扰,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XX年广州中院审理朱××与籍×离婚、名誉侵权两案时,上诉人朱××均大闹法庭。在离婚纠纷一案庭询前,朱××与籍×的弟弟在法庭外打架。两案一二审诉讼期间,朱××给各级人大、党政主要领导人寄发投诉信件,扬言要告所有经办法官,连中院监察室的同志也成为其投诉对象。二审诉讼期间朱××先后三次查阅并复制卷宗,第三次阅卷时私自在卷宗材料上添加文字,书记员发现后及时予以制止,朱××居然动手打书记员,幸好阅卷室其他工作人员拦阻,才没有发生伤亡事件。另外,朱××还调查了一二审经办法官的一些个人资料,例如调查了一审经办法官调入法院的时间、其丈夫的工作性质、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还调查二审法官亲属的工作单位,威胁说要炸死法官全家。

XX年6月15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广州市某局与被执行人潘××房屋拆迁纠纷执行一案过程中,发生了被执行人泼硫酸、喷不明气体、以斧头等工具进行暴力抗法等行为,有1名干警因吸入大量不明气体,身体出现不适,被送医院治疗。另有5名干警被淋到硫酸导致不同程度的皮肤灼伤,7名干警身体被擦伤、刮伤。后在被执行人家中发现煤气4罐、不明液体1瓶及硫酸、斧头、锤子等危险物品。

4.暴力抗法多为群体行为。暴力抗法事件中,抗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当事人或案外人聚众辱骂、殴打、围攻法院工作人员。暴力行为往往具有突发性,过程短,速度快,势头猛。参与暴力抗法的除案件直接当事人外,还包括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人或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甚至不明真相的群众或被专门组织起来的人员。如在执行案件中,实施暴力抗法的主体除直接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外,往往还有与被执行人或执行标的有一定利害关系的案外人,也有与案件无关的不明真相起哄的人参与围攻法院工作人员。

XX年8月29日,从化法院干警前往英德市依法执行英德市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遭遇一大群来历不明人员围攻和袭击,致9名法警受伤。

5.暴力抗法和人身伤害事件加大了法官职业危险和压力、损害司法权威并增加了社会资源的耗费。暴力抗法和伤害事件严重侵犯法官尊严和人身安全,加大了法官职业危险和心理压力。严重阻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法律权威、法院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和挑战。对于暴力抗法行为和伤害突发事件,法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进行处理。对于扰乱法院办公秩序或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事件的处理,有时需动用法院多个部门的力量,甚至其他政府机关的力量,这加大了法院的工作负担,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而对于当事人具有偏激倾向、可能抗拒执行的案件,法院也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进行执行。

XX年广州中院审理何××诉从化市人民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上诉人何××在一审诉讼前和二审审理期间多次到政府各部门上访,并扬言要采取杀人、爆炸等过激行为,甚至三次到北京上访,妄图在天安门跳楼,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广州市政府部门数次接其返回广州,仅交通费就达十几万元。院庭领导多次开会研究解决方案,经办人专门到当地(从化市)政法委、卫生局、镇政府等进行沟通协调,并先后五次开庭进行调查和调解。

三、法官人身安全受伤害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

近年来,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个别人的法律知识仍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对现代司法理念缺乏必要了解,导致其与社会发展对司法的要求产生了明显矛盾。一些当事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缺乏,法治观念淡薄,往往以自身利益得失来理解法律。在法院进行诉讼指导和风险告知的情况下,仍然对审判工作特殊性缺乏必要的认识。有些当事人因权利意识缺乏,不能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利,或不能及时保全和提供证据,致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院支持,却认为是法院错误裁判。有的当事人败诉后对法官产生怨恨情绪,容易做出偏激行为。也有的当事人对案件本身并没有异议,但缺乏诚信意识,漠视法律权威,无视法律规定,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履行法定义务。当法官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劝说其遵守法律有关规定时,他们认为法官有意损害其利益,偏袒对方,从而酿成围攻、袭警的恶性事件。

(二)法院内部存在认识偏差问题

在个别法院、个别审判执行部门,暴力抗法和损害法官人身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源在于法院内部对此问题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方面,部分院庭领导对损害法官人身权利和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的危害性和破坏性认识不足,缺乏高度重视,总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法院内部对法官遭受当事人伤害时如何处理,缺乏相应的应急机制和处置措施。另一方面,在当事人与法官缠闹时,法官多数是采取消极躲避和息事宁人的方式,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委曲求全,不敢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去制裁违法当事人。部分法官还存在防范意识不强和应变能力不高的情况,发生问题没有及时报告和积极应对。加上个别法院、个别部门不愿意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去处理违法当事人。极少数当事人摸透了这一现象,辱骂、殴打甚至加害法官时有恃无恐,无所忌惮。

(三)对当事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

当事人违法行为主要是暴力抗法、损害法官人身权利、扰乱法庭秩序等行为。从我市法院发生扰乱法庭秩序、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等事件来看,与法院对此类行为查处不力不无关系,法院几乎没有对违法当事人采取过强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和违法行为。例如前面所述的当事人朱威胁经办法官人身安全的偏激行为,法院对其没有依法采取制裁措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法官开展息诉服判工作难度日益加大

近年来,广州市中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连续几年呈递增态势。在审判人员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人均结案数量不断增加,法官没有足够的时间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下,法官对于调解工作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法官通常一天至少要安排开庭审理3-5个案件,时间非常紧凑,庭审之间间隔较短。法官客观上除了进行基本的事实调查和法庭辩论外,没有时间对当事人做劝解和调解工作。因而使当事人之间积蓄的矛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容易导致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激化,更容易以种种方式向法官发泄不满。

(五)少数法官自身素质不高和驾驭庭审能力不强

近年来,法院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文明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在法官遭受谩骂、围攻等众多事件中,也不可否认其中一些事件的发生与个别法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不无关系。有些法官在庭审过程中驾驭庭审能力不强,未能有效控制法庭秩序,没有及时对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行为加以制止和处罚。部分法官庭审前没有宣布法庭纪律,着装不规范,缺少法言法语,未能营造出法庭的严肃性与威严性。有些法官不注重加强自身修养,自律不足,在工作中对当事人不够耐心,甚至态度粗暴,因而引发当事人不满。极少数法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不能做到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对待当事人生、横、冷、推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法官接受当事人请吃送礼,索贿收贿,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形象,损害了法院的威信。

(六)法庭安保措施相对落后

目前,在广州市中院多数法庭都没有安装录音录像及必要的通讯装置,加上民事案件开庭不配备法警,在开庭过程中一旦出现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辱骂法官或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情形,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给予制止和对当事人处以 必要的制裁。庭审后,审判人员或书记员要求当事人阅看笔录和签名,此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也往往无人可以及时相助。法官和当事人发生争议,也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

(七)法院的警力存在不足

长期以来,法院一直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大幅增长,警力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无法为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配备值庭法警,法庭安保工作缺乏有力保障。目前,除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的审理执行,一般就是一审一书,一旦发生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或暴力抗法行为,审判人员就显得势单力薄,很难控制局面。而发生抗法行为后,往往需要临时组织或抽调法警前去增援,有时还要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才能制止平息违法行为。

四、解决法官人身受伤害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法官人身受伤害的原因分析,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们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和对策。

(一)改善法庭安全装备,增强预防暴力抗法的能力

当事人大闹法庭、辱骂或威胁法官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受制裁的当事人寥寥无几。主要原因在于此类情况属于突发事件,取证有难度。目前,广州市中院法庭录音录像等设备使用多年,功能落后,部分法庭只能录像不能录音,严重影响了庭审安全。因此,法官建议在全部法庭包括调解室、立案信访窗口安装录音录像设备、通讯联络设备、报警系统并经常维护,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转,发挥效能。建议给法官配备录音设备,如录音电话、录音笔、mp3等设备。

(二)增加警力,强化司法警察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值庭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为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所实施的职务行为。第三条规定,值庭的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建议在开庭审理民事及行政案件时实行法警值庭或法警巡逻制度,如现有警力无法做到每个法庭配备一名法警时,应考虑安排2名法警在法庭楼层巡回值勤,或者实行重点保护制度,由审判部门把容易激化的案件报告给司法警察部门,庭审时请司法警察值庭,防备出现紧急情况,确保审判人员和其他到庭人员的安全。当事人因情绪激化,发生自杀和攻击法官的行为都应当得到司法警察的当场及时制止。

(三)加强安全保卫措施

一是健全安检设施。安检措施不仅在庭审区域需要设置,进入办公区域也需适当设置,预防伤害法官的事件发生。二是明确法警的内保职责。法警支队建立法警巡逻、巡查制度,定时在审判区和办公区巡逻和巡查。三是加强门卫管理,对从审判区域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在一些通道上增加设施或人力堵塞漏洞,例如十四楼通往十五层以上的楼梯口,各层法庭通往法官电梯的大门应当经常关闭或有人守卫,防止当事人进入法官办公区域。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陌生人应当及时盘查,发现属于不能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法警支队保卫科处理。

(四)加大惩处力度,树立司法权威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法官应当及时制止、训诫、指挥值庭法警强行带出法庭。如仍继续扰乱法庭秩序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者,经院长批准后坚决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对于因哄闹、冲击法院、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法官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6条的规定,指挥值庭法警执行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法院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法院在立案时应印发相关的告知事项,告知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合法的途径对法官行使监督、申诉、控告的权利,对判决或裁定有异议时,可以向信访和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再审的法定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开庭前向当事人告知法庭纪律,进一步强调遵守法庭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法院要注意通过媒体进行法制宣传,以案说法,以案明法,使公民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维护司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对发生暴力抗法、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事件,尤其是法院对此类事件的处理情况,法院应当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六)努力提高法官自身素质

法官的司法不廉洁、不公正,会引起百姓对法官的蔑视,对法治信仰的动摇。因此,法官加强自律,显得尤为重要。法官应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地以法官职业道德约束自我,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依法办案,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坚决杜绝因工作态度、工作方式或工作不慎等自身原因,激化矛盾,诱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法官还应注意业外交往,自觉约束业外行为。

(七)加强诉讼调解和判后答疑工作

一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改革中所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日益尖锐,民事案件的调解难度也不断增加,对人民法院调解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法官要坚持调解原则,提高调解能力和技巧,加大调解力度,能调解的案件应尽量调解结案,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妥善化解纠纷矛盾。二是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判后答疑工作既是法院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司法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对于消除当事人疑虑、增强法官责任心、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判后答疑要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全面阐明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目的。

(八)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风险综合分析机制

首先,要建立两级法院沟通协调机制。对于暴力抗法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牵涉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多个部门特别是两级法院的联合和协调。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已经发生的暴力抗法信息进行广泛收集和整理,加强两级法院的交流和通报,及早制订出应对各种暴力抗法的预案,有效地平息抗法事件。其次,要建立风险综合分析机制。在法官提出其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时,启动风险综合分析机制,为相应保护方案的启动与设计提供信息,并不定期综合分析威胁信息、威胁方式,为法官自我保障提供预警信息。

(九)加强法官处置能力及心理辅导的培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第六条的规定,法院应加强对法官在执法中遇到扰乱法庭秩序、人身被威胁、伤害等突发事件时的处置能力培训,增强法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设立必要的心理辅导,帮助法官进行必要的情感疏导,增强法官安全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减轻法官及其家属对法官岗位工作的心理压力。

(十)完善法官考核评价制度

法院处理暴力抗法事件需要一定的时间,必然拖延案件审理期限。有的法官为了不超过审限,往往对扰乱法庭秩序乃至发展为暴力抗法事件不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不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我院在内的不少法院把当事人的投诉情况作为考核法官的一项指标。有些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侮辱、威胁法官被法官制止、训诫后心中不满就去投诉法官,法官的被投诉率相对增加。有的法官因此会有所顾忌,对此类当事人不作任何处理。法院为了还法官一个清白,对信访件和群众有一个明确的交待,自然会对该法官进行谈话、调查,弄清事实。法官为了配合调查,需要付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还要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建议完善法官考核制度,对此类现象应制定一个合理的考核指标,不能一刀切。同时,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此类投诉问题时,特别是不实投诉的,应当查核清楚后予以澄清,还法官清白,以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十一)实行法官轮岗制度

在美国,一个法官可以办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而近年我国法院过分提倡法官专业化审理。除了限制法官的法律视野及思维角度外,从安全角度看,也容易导致某些社会矛盾集中于少部分法官身上。因此,建议实行法官轮岗制度,一方面,可以打破刑事、民事、行政之间的专业界限,使法官轮流任职,避免产生熟人环境,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另一方面,使怨恨情绪有所分担、分流,有利于缓和社会上情绪偏激群体对法院的矛盾,也增强了法官的集体感和荣誉感。

(十二)建立法院区域审判执行协作制度

相比较而言,法官异地审判、查封、扣押、执行时,更容易遭到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围攻、殴打,而外出审判执行的法官人数有限,所以法官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借鉴公安部门协作经验,建立法院区域协作制度,法官到外地审判执行时,首先与当地法院联系,请当地法院派出法官或法警协助,这样可以防止当事人蛮横生事。且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法官地位比较超脱,可以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

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容易引起群众对抗、事关大局发展的案件,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积极制定预案,加强法院与其他基层组织的交流和沟通,并努力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人缘优势,尽量避免冲突的发生,防范暴力抗法事件。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对已经受到当事人威胁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由法院商请公安机关共同处理,对法官及家属的人身、住所给予必要的安全保障。特别是在法官上下班途中、公务活动中。

(十四)加强对侵害法官人身权利的刑事保护

法官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同样享有人身权,同时,法律又赋予法官依法裁判权,具有双重身份,侵害人在对法官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同时必然涉及对国家公权的破坏,其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对普通公民人身权的侵害,故在保护法官人身权利的措施上应加大惩处力度,以妨害公务罪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在立法上要充分考虑对法庭的严肃性和法官的权威性的保护,将藐视法庭、庭外侮辱、诽谤法官及威胁法官的行为列入刑法的保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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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暑假到了,你去干什么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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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到了,你去干什么

经历了寝食难安的复习,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考试,一年一度的暑假在无数期盼的目光中又姗姗来临。曾经用稚嫩的的肩膀扛着沉甸甸的书包在学校家庭两点之间作了无数次来回丈量的机械运动的孩子们,你将去干什么呢?

补课:无可奈何没商量

某学校一名初二学生告诉我们:“老师早就给我们布置了任务,7月5日开始补课,8月20日结束,中间休息一周。”

笔者对市内213名不同学校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显示:即将进入毕业班的学生有80%以上的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暑假补课;非毕业班的同学则有相当一部分要么是参加各类培训班、补习班,要么是由家长出面三五人联合或单独请家庭教师。在“是否自愿”一栏中,只有3%的同学选填了“无所谓”,更多的则是“学校要求”或“家长逼迫”。孝昌县的一名学生说:“做呀背呀,搞了一学期的A、B、C,X、Y、Z,满指望暑假轻松轻松,做一做自己喜欢的事,这下子又泡了汤。不是不准补课吗?怎么还要补?”

某镇中的一位教导主任无可奈何的说:“尽管上头三令五申不准补课,但周边乡镇寒暑假、节假日都在补,我们只好随大流。要说补课能够起多大作用还很难说,不过,明年考不上几个伢,你就更难向社会向家长交待了。”

在城区某中学校门口,当笔者问一位刚从家里赶来上晚自习的女生暑假准备去干什么时,她苦涩的一笑:“努力吧,准备考重点。”

旅游:想说爱你不容易

“我想去桂林哪,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哪,我想去桂林,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一曲《我想去桂林》正好道出了少男少女们向往大自然而又困难重重的无奈和遗憾。

调查中我们发现,很多学生对附近的双峰山、鸡公山等旅游区的景点如数家珍,每年暑假,都要三五相邀到这些地方玩几天。但他们对稍远一点的三峡、张家界却知之甚少。一名高三学生说:“不是我们不想去,主要是条件不成熟。一是父母不放心,不同意;二是我们没有那个实力,包括经济的和时间的。”某县一中高二学生张泉,语文成绩特棒,今年四月份,他的一篇作文在南京某杂志社的征文竞赛中获特别奖,暑期他将应邀参加杂志社举办的“文学之旅”夏令营活动,他早就盼望着到“石头城”去看一看,这回终于如愿以偿。

跟张泉相比,某中学的徐东春同学则没有那么幸运。他从小就对历史名人徐霞客、郑和等佩服得五体投地。父亲病逝的那年暑假,他心情很烦躁,于是偷偷地拿出一学期没有过早节省下来的一百多元钱,骑自行车到九宫山去了一趟,十多天后,当他凭着惊人的毅力历尽千辛万苦回到家里时,母亲为找他已经气病卧床一个多星期,年仅十一岁的小妹栽秧时手也被蛇咬了。谈到这些,东春至今仍充满愧疚,但他还是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今年参加中考后,无论如何也要到神农架去转一圈,搜集一些资料。他发誓长大后,凭着自己的努力,走遍全国的名山大川,当一名现代徐霞客。说这些话时,他似乎比还在父母怀抱里撒娇的同龄人要老成的多。

社会实践:让我欢喜让我忧

在城站路一家酒店门前,笔者看到这样一则招聘启事:“本店急需招聘洗碟女工,年龄不限,试用期一个半月。”店主李某告诉我们,这实际上是“定向招生”。每年暑假都有很多在校生到这里找临时工做,今年还没有放假就已签了五六份“用工协议”。

某中学一位姓林的女生气呼呼地说:“本来指望赚点钱交学费,但老板故意整我们,生意不行时,按件算工钱,生意好时又说每天五元。顾客也是吆五喝六,一点也不尊重我们。”

孝高学生程俊则对打工“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哥哥程鹰北大毕业后在深圳开了一家公司,每年暑假,程俊都要去干一两个月。他深有感触地说:“在那里,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以外的东西,长了不少见识,得到很大的锻炼。”但他同时对自己有一次独自外出险些上当的经历仍心有余悸。他不无忧虑地说:“一些同学对五光十色的社会不能适应,要么是上当受骗,要么是吃尽苦头一无所获,身心都受到极大的伤害。”他呼吁青少年朋友们,不要过于天真,对打工抱太多的幻想,以致盲目外出,南征北战,到头来得不偿失。

一直以来,长达两个月的暑假成了被教育工作者和家长遗忘的角落。要么是几本厚厚的暑假作业和复习资料,要么是到学校补、补、补,很少有人关心他们除此之外还作了一些什么。难怪学生不堪重负、怨声载道,老师马不停蹄、苦不堪言。为人父母、为人师长,我们只有调整视角、转换观念,提高认识,把暑假作为学生学校生活的延伸,科学合理的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才能让他们过得轻松、过得愉快、过得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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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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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农村公路现状

我市辖19个镇(乡),共有534个行政村,总人口68万人,辖区面积1208平方公里。农村公路1340.133公里。县级公路134.701公里;乡级公路59条665.072公里;村级公路296条545.36公里。其中一级公路75.573,二级公路181.396公里,三级公里148.090公里,四级公路935.074公里。农村公路桥梁13093.3延米/286座,其中需要维修49座占桥梁总数17.1%。农村公路列养里程乡道776.7公里占总里程58%,村道351公里占总里程26.2%。随着农村公路建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手段,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建管体制,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府支持,交通统筹,镇(乡)牵头,群众重视的农村公路建管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二、近几年取得的成绩

1、农村公路建设规模日益扩大,路网日趋完善。

在20xx年我市共新建二级以上农村公路60.5公里,完成总投资61500万元。投资29000万元建成暨特大桥一级路工程;投资22600万元新建西部连接线至**段35公里,完成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和全部路基工程;投资2800万元新建公路至**段路基工程;投资4500万元建成至新建工程。我市公路网主骨架日趋完善。

2、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职能不断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不断完善。19个镇乡中9个已组建农村公路管理所。这两年里农村公路管理所在农村公路养护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是建立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我局按照“镇(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建立并不断完善财政投入、上级补贴、企业赞助和其他资金多渠道共同组成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目前我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镇(乡)自行负责,对于农村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任务按照*政办〔20xx〕82号文精神以奖代补形式下发。我局暂定农村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补助资金标准为乡道每年每公里20xx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

3、树立典型,促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我市镇(乡)众多,区域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同镇(乡)的养护情况也千差万别。在工作中根据各镇(乡)自身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树立典型,选择有代表性的乡村,摸索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养护管理模式。每个镇(乡)都要选出2-3个典型村,3-5条示范路,以点带面,涌现出大五里乡、杨各庄镇典型乡镇,并逐步在辖区范围内推广。

4、加强督导考核,提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为把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更便于操作实施,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搞好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手段,逐步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目标,健全考核内容。为此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从组织机构、养护标准与要求、路政管理、公路绿化、沿线设施、内业管理等六方面逐项考核,建立了周督导、月调度、季初评、年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住实效。

三、存在三点不足

1、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

按**市人民政府20xx年82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乡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各镇(乡)政府负责,按近两年情况看,我市9个设有公路养护管理所的镇(乡)中每年度列入乡村公路管养费用超过10万元的仅有一两个,超过5万元的有四五个,就目前各镇(乡)的乡村公路里程来讲,这些养护资金是不能满足日常保洁和畅通需要的,所以有的镇(乡)就仅对重要的一条或两条路段进行养护,其余公路则处于“失养”状态。

2、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我市至今已有9个镇(乡)设立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2个镇(乡)挂靠在土地所,5个镇(乡)在城建办,2个镇(乡)成立了交通办公室或综合治理办公室。除了我局派驻一名技术人员外,各镇(乡)安排的专职养护管理人员基本上没有,兼职的管理人员也多少不一,最多的达7人,最少的有1人。按养护规范要求,每个镇(乡)的农村公路折合二级路达50km以上时,就应设管理人员6人,按我市《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管理所人员不少于3人。同时,我局对镇(乡)公路日常养护检查力度和频率相对不足。

3、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性尚有不足。

我市农村公路管理仍在粗放型管理阶段。主要有以下几点不足:

(1)公路档案不齐全。包括简单的公路修建年限、公路标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接管手续等资料缺失。

(2)执行 养护标准不统一。

我市在20xx年82号文件中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标准,但在近两年实施过程中各镇(乡)执行养护标准不统一,包括路肩养护,清扫范围,沿路标志标牌设置,安全设施设置等。对桥涵检查重视程度不足,特别是现阶段我市存在49座急需维修的桥梁,危桥数量呈不断增加趋势,桥涵管理尤显重要。

(3)公路大中小修的

管理不到位。

按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意见》文件要求,农村公路大中小修计划在年初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按要求竣工后,由交通主管部门验收,按工程量核拨补助资金。现我市有的镇(乡)不能按时上报计划,延迟我局上报省市计划,使工程项目缺报或漏报。有的工程计划竣工后省补资金约占2/3部分已到位,但市县自筹的1/3部分没有着落。而且有些镇(乡)大中修工程未按程序进行严格控制,造成该修的未能及时修复,资金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4)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尚待提高

我市农村公路乡道660.072km,村道545.36km,总计1340.133km。各镇(乡)对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不足,时常有损坏公路设施、绿化树木、堆积杂物等现象,造成农村公路通而不畅。我站有路政管理人员7名,车辆一台。县道134.701km的路政管理工作尚勉强完成,相对于农村公路如此庞大的公路里程来说人员车辆配备严重不足。

四、几点建议

1、多方争取资金,由我局重点核拨养护工程(大、中、小修)补助款,各镇(乡)负责日常养护经费。

按省交通厅、财政厅的经费补助标准,乡道养护工程款按每公里每年3500元、村道养护工程款按每公里每年1000元,这些资金中有省补占约60%,市县补占约40%。此项资金全部到位后,我局设立专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节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我局可按年初计划核拨养护工程款补助,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农村公路管养。

另一方面各镇(乡)政府仍应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对于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一方面来源于乡村自有资金,一方面还可来源于受益企业、个人资金捐助,还可试行多元化融资方式,实现公路养护资金的资本化运营。

2、进一步完善管养体制

在20xx年,我市政府已发文明确了乡村公路建养主体是镇(乡)政府,在镇(乡)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所。到目前看仍需进一步完善,首先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养护工程计划的上报与信息传达。同时受交通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按要求完成每年的计划验收、检查等工作。其次,各镇(乡)在我市政府迁政办{20xx}82号文件的要求下,尽快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公路管养的职责与流程,明确每条路线养护责任者,可采取季节养护、村民养护、承包养护等多种方式。再有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建养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并采取考核的办法定期检查,督促各镇(乡)做好管养工作。

3、实现规范化管养

对全市农村公路实行档案化管理,包括该路的初期设计、施工、监理资料以及管养的技术档案,隶属关系,管养人员情况等,还包括桥涵检查资料、维护资料等镇(乡)都要详细建档。

在每年底都要对路网数据更新,加强连续性,数据共享,及时准确,为我市多争取农村公路补助资金。

对我市的农村公路养护标准进行广泛宣传与传达,使各镇(乡)都认识统一,然后逐步落实,并且在制定的定期检查中进行验收考核。对安全文明设施建设、对大中修养护工程的管理,都作为检查的重点,作为核拨工程补助的主要依据。由我局管养的农村公路全年好路率应在80%以上;由镇(乡)管养的农村公路全年好路率应在60%以上。农村公路的管养情况的优劣由交通局考核上报市政府,该项应列为市政府对镇(乡)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

4、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镇(乡)是农村公路管养主体,可协调当地的各个行政部门做好路产路权的维护,控制违章建筑和私设平交道口等。同时我市交通执法部门不断延伸执法范围,充分宣传路政法律法规,治理农村公路、红线控制路面抛洒治理力度,也要兼顾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以利于农村公路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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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计生干部个人述职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个人,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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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干部个人述职报告

x年我在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积极配合下,以党的xx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针,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学习和主要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

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努力提高理论修养,改造世界观,做到与时俱进。二是学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掌握人口发展规律,做到依法行政,力求在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时不走样,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三是积极学习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更新、完善自我,力求使自己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工作对领导干部的知识要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了工作中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使自己较好地具备了适应本职工作的能力。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利益服从党和群众利益,平时注重关心社会,关心群众,关心集体,关心同志。注重从身边小事和本职工作做起。立足本职岗位,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把自己平凡的工作,作为为广大群众服务的起点。在工作上,争创一流水平,坚决按照党的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识大体、顾大局、讲党性、讲奉献,树立勤政廉政、淡泊名利、醉心事业、勤勤恳恳、一心为公的思想。

二、清正廉洁,树立个人良好形象

主要表现在:作风廉洁,办事公道,品德高尚,从而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形象。

作风廉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不以权谋私,不行贿受贿,不搞钱权交易,不徇私舞弊,不投机钻营,不开后门。违纪违法的事一点不干,一尘不染。要做到这样,我主要做到了三条:一是不断进行反腐倡廉学习,对照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认真反思,警钟长鸣,努力克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二是事关全局的大事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及时向汇报,经过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然后遵照执行,不独断专行。三是严格要求自己。作为镇武装部长,特别是我主抓工作,是与基层打交道最为直接的工作,与群众接触的机会多。因此,自己工作的形象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关系到整个队伍建设。在我每次带队处理问题时,总是早作准备,早下村,力争把任务赶在中午前处理完毕,尽早返回镇里。如果工作需要中午留在村里走不了,不管是搞集中服务活动,还是两三个人处理社会问题,一律按照标准,简单就餐。在实际工作中,凡是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为同志们做好表率。自己在工作、生活上作出好的表率的同时,我还注意加强计生队伍的廉政建设,制定了廉政工作制度,筑牢防腐倡廉的内部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使计生队伍职工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带出了一支作风正、工作硬的计生队伍,有力地促进了工作顺利开展。

办事公道。到红泥湾工作之后,特别是我主抓计生工作以来,我坚持客观公正地看待每一个人、看待每一项工作,不带个人色彩,一是一,二是二,不和稀泥,不吹“黑哨”;对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回避、不迁就。在用人上,坚持唯才是举,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拉小圈子、不搞亲亲疏疏、不计个人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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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流动人口对人口计生工作影响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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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人口对人口计生工作影响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乡间人口流动的加剧,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影响我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管理归属不明、责任不清、统计口径不一。随着企、事业单位改制“下岗分流”以及流入、流出人口的增多,原来的管理模式被打乱。很多应该接受管理与服务的对象成了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盲点。户籍地管,人不在,情况不明;居住地管,人在,婚育情况不清;工作关系所在的单位管,则人在外,管不着;管理归属不明,管理责任不清。

二是城区流入人口的多样化,管理“灯下黑”状况严重。目前,城区流入人口已呈现多样化趋势,城乡交错,居住情况复杂,有因企业改制或破产流向社会的,有因招工进入城区的,有因买房迁入的,还有因其他原因从农村流入城区的,形式多种多样。流出地只知原来在家的情况,在外情况一无所知,想管管不了;而城区居委会对流入人口的计划生育归属情况根本就不知情,管理上出现了空当。

三是旧的管理措施已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不断变化。以往,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大多采用一些诸如交押金、定保证的办法,这些老的办法在当时对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起过作用。而现在,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全国上下都在要求和强调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以往那种“赶猪牵羊”以及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株连政策”,是不符合法制建设要求的,已不可行。但目前,一些干部对这一变化仍然很不适应,很不习惯,一说到文明执法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两个工作纪律”就没了主意,没有切实可行的新方式、方法。

四是查证、验证比例低,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的多。对未办理婚育证明的妇女,在流入地给予补办临时证件的比例不高,必然导致流入人员在流出地办证比例的低下。既然有可能不被流入地进行盘查,就给了那些在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不愿主动接受处理对象以更大的躲藏空间,这不能不让人忧虑。流出地知情不知人,没办法;流入地知人不知情,没措施。

五是部门配合不够紧密,信息资源互换差。虽然法律法规明确赋予了全国各级各部门都有支持、协助、配合搞好计划生育的法定义务。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现这一制度落实不够。就拿户籍部门来说吧,有的地方在办理户口的迁进、迁出、新生儿上户、农转非时,没有较好地坚持乡镇以上的计划生育证明办证查证制度,致使很多违法生育的对象在没有受到有关处理的情况下,便到了一个新的地方(有相当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只要上了户,就不会受到处理了),达到既多生孩子,又不受到处理的目的。在公安、工商、劳动、卫生等其他部门中也有类似情况发生。除了计生部门在主动获取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方面做得不是很好外,部门与部门之间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信息交流、信息互换工作也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查办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的过程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缺少必要的证件。我们在查处流动人口违法怀孕或者违法生育时,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根据举报,明明有的房主家里有我们要找的对象,房主却千方百计地给予阻挠,不准进屋,要我们出示搜查证等等,别人要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而我们却难于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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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解决搁荒土地问题的调查和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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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搁荒土地问题调查思考

最近,我们深入到苏仙石、汪岗、河凤桥、鄢岗 4 个南中北不同类型乡镇,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土地撂荒和如何搞好土地流转、解决弃耕撂荒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苏仙石、汪岗、河凤桥、鄢岗 4 乡镇共有 68 个行政村, 953 个村民组,总人口 122914 人,总耕地面积 111531 亩。外出务工人员 33452 人,流转土地面积 17140 亩,占计税耕地面积 15.4% ,撂荒面积 3500 亩,占计税耕地面积 3.14% 。其中,走访的苏仙石乡苏仙石、汪岗乡汪岗、河凤桥乡赵棚、鄢岗镇汪寨 4 个行政村,总人口 8314 人,总耕地面积 7917 亩,外出务工人员 2892 人,举家外出人口 500 人,占外出务工总人口的 17.3% 。河凤桥乡赵棚村、苏仙石乡苏仙石村无撂荒面积,汪岗乡汪岗村撂荒面积 60 亩,占该村计税面积的 6% ;鄢岗镇汪寨村撂荒面积 100 余亩,占该村计税面积的 3% 。 二、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和形式 ㈠土地流转工作所遵循的原则 4 乡镇 4 个行政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主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开展流转工作。一是坚持自愿原则。以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为抓手,明确承包土地方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乡村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是坚持有偿原则。土地流转补偿采取三种计价方式,即现金、实物计价或代交农业税等,流转后收益归新承包方所有。三是坚持乡村组织服务于土地流转工作的原则。在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基础上,乡村组织积极做好土地流转中的服务工作,主动、公正、及时的调解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为土地流转,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搞好服务。 ㈡土地流转的形式 ⒈代耕。主要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把承包经营的土地自主流转给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邻居代耕,由流转方和代耕方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户族主事人为监证人,这种形式口头协议的居多。另一种代耕形式,流转期限较长,一般在 1 — 3 年,流转方和代耕方共同面议代耕期间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共识后,形成文字合同,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监督合同的实施,这种形式比较规范,很少引发矛盾和纠纷。再一种代耕形式是土地承包户外出一年以上较长时间未回,既没明确放弃土地经营权,又没请人代耕,土地撂荒。为解决撂荒问题,由村委会出面,在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情况下,借鉴自主协商流转代耕的约定条件,明确代耕方的权利和义务,向本村村民发出代耕邀请,自愿应邀代耕者确定后,由村民小组与代耕方签订合同,村委会为鉴证单位。 ⒉重新发包。主要指在保持执行土地承包政策和稳定的前提下,对已农转非或到异地务工经商长期定居,举家户口迁移且自愿主动交回土地,以及自愿放弃土地经营权和“死亡户”无法定继承人的土地,由村委会、村民小组收回土地,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重新发包。侧重向种粮大户和种粮能手集中,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 ⒊转包或租赁。户主无力经营或者不愿经营,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或租赁给他人经营,土地的经营权和承担的义务随之转移,流转后承包人给原土地户主一定的承包费,限定一定的承包期,双方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或协议。 ⒋自愿捡种。土地承包户全家外出或异地定居,原土地承包没有履行任何流转手续,既没转包,也没有口头协议找人代耕,被其他群众捡种,捡种户自愿承担土地承包户的义务,替交农业税、水费等。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㈠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土地流转的主要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政策范围宽,在土地流转中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具体办法和细则,导致土地流转形式多种多样,不规范,很容易引发矛盾。在我们调研的 4 乡镇 4 村的土地流转面积中,多数无正式文书字据,大多都是口头“君子协定”,有的甚至连见证人都没有,流转随意性较大,引起纠纷时有发生,遗留问题较多。 ⒉由于土地流转无实施细则,出现了有人种田无人承担税费、水费等现象。承包合同明确农业税是按面积计税由承包户上缴,流转后,有些户主之间没明确的义务,农业税、水费等上缴出现扯皮现象,捡种户的义务更为含糊。因而增加了乡村干部的工作量,也给村委会经济加大了负担。 ⒊土地流转多数期限较短,新承包户有的存在着短期行为,只顾流转期间的种天收成,不维护原承包户责任范围内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造成农田水利设施疲劳使用,常年失修。有的原本是能灌能排、旱涝保收的高产基本农田,变成了靠天收的低产田。 ⒋由于流转随意性大,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土地流转并没有转向种田能手和种田大户形成规模经营,机械耕作,农业技术难以推广,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经济效益仍很低下。 ㈡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⒈市场因素。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仍存在着“谷贱伤农”潜在因素,主要表现在种籽、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涨幅过高,导致粮食生产成本过高,国家的直接补贴等优惠政策被农资涨价所挤占,种粮收益甚微。 ⒉水利设施不配套因素。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农村两工至今年取消,乡村公共建设资金基本没有,加之去年的特大洪水灾害,水毁十分严重,一些水利设施无力修复,导致有些田块难以流转。 ⒊位置偏僻因素。部分“高膀田”、“脊背田”、“过水田”、“鸡叨畜害田”、“水打沙压田”等位置偏僻、自然条件较差田块,种植农作物收成较差而无人愿意接受流转承包,造成了土地撂荒。也有极少数“难缠户”外出务工,田地撂荒,无人敢接受流转耕种。 四、做好土地流转、解决撂荒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搞好土地流转,解决撂荒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农民利益的系统工程。因此,要全面分析和认识土地流转工作的形势,在实践中认真剖析土地撂荒问题的关键所在,拿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这是至关重要的。第一,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三农”工作,今年中央发了 1 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让农民得实惠的政策措施,加上粮价回升,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土地撂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呈现出不少农户竞争转包撂荒土地的良好现象,这是主流。第二,要正确看待撂荒现象。在推进劳务经

济发展和加快农村非农化、城镇化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少量土地撂荒现象,是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大量农村剩余劳力向城镇集聚,有力的促进了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不断发展,这正是发展的方向。第三,要发挥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充分发挥和依靠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在我们实地调查的 4 个行政村中,苏仙石和赵棚 2 个村通过深入细致工作和有序流转,无撂荒现象。事实说明,只要基层领导重视执行政策,联系实际,做深入细致工作,撂荒问题是一定能够解决好的。河凤桥乡赵棚村是产粮大村,年产粮食在 100 万公斤以上, 年出售商品粮 23 万公斤。这个村外出务工 850 人,占全村总人口的 42% 。为了解决撂荒问题,村组干部带头接受种植流转土地,支书刘元州带头承接流转土地 22 亩,陈湾组组长李家扩承接流转土地 40 亩。目前该村承种流转土地 20 亩以上的大户有 5 户, 10 亩以上的 20 余户, 10 亩以下的 90 余户,正朝着土地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在播种、收割季节,农业机械化也派上了用场。 为了进一步搞好土地流转,切实解决土地撂荒问题,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地开展,提高土地资源的开发效益,综合我们调查情况,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⒈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随着农村劳力外出的不断增加,土地流转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正确、及时、具体地处理好流转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促进土地资源得到有序合理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社会的贡献率,建议上级政府,尽快出台“土地流转实施办法”或“细则”,规范流转程序,使土地流转有章可循,以利基层有序、合理、合规、依法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⒉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有效的国家、集体、个人对公共设施管护的联动投入机制。我县地处长江流域的过渡带,灾害性气候条件,对农业的增产增收有着直接的影响,从建国以来的历史资料看,旱涝灾害年年有,三年一大旱五年一洪灾,几乎已成规律。随着国家对农民减负增效和取消“两工”的政策落实,乡、村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和维修的调控能力减弱,国家虽然用了很大财力,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但投向主要用在重点工程和急需建设的大工程上,中小工程和配套工程一家一户难以办到。因此,建议建立县乡村三级农田水利建设公积金制度。县乡财政每年从年度预算中拿一定比例预算资金作为农田水利建设基金。村级农田水利基金来源:一是建议国家今后适当提高种粮直补标准,明确一定比例,作为农田水利建设基金;二是村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拿出一定比例,作为村级农田水利建设基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建立专帐和群众民主理财小组、基金使用监督小组,加上一事一议,保证现有水利设施的维修管护和永续使用。 ⒊我县境内鲇鱼山和铁佛寺两座大中型水库,原来对灌区实行收取基本水费和实用计量两种水费。根据这次调研基层干群的反映,建议降低或取消基本水费,只收取计量水费,实行计量计价用水制,谁用水谁付费,减少土地流转中基本水费难以收缴的实际困难,减轻灌区不用水也要按田亩交基本水费的负担。 ⒋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稳定农资价格。建议政府的职能部门重点要对种籽、农药、化肥等主要农资生产厂家或企业严格价格控管或给予适当补贴,防止农资价格上涨,降低种粮成本,确保种粮农民的实际利益和效益。 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农民和基层组织“三角债”的历史问题。据我们调查,鄢岗镇 22 个行政村,只有 3 个村不负债,有 19 个村群众欠村的要不上来,村里欠贷款无力偿还。我们实地考察了汪寨村,群众欠村的农业税、水费等达 70 万元,村里欠贷款加利息达 80 万元。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全县较为普遍。村级组织负债累累压力大影响正常工作,有的村为付欠贷利息,村干部连经乡镇批准的工资都领不到或领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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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干部教育培训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教培,培训,全文共 1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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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培训调研报告

在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市委党校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干部培训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安排,专门成立课题组,对干部教育培训状况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调查问卷和访谈的形式,共发放调查问卷120份,收回102份,收回率85%,其中有效问卷92份。现将调查情况介绍如下: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此次参与调查对象包括市委党校XX年中青一班、县处级进修一班和乡镇长培训一班,其中男75人,占总人数的81.52%,女17人,占总人数的18.48%。被调查者的年龄、学历及工作岗位情况如图所示:

参与调查的学员中,35岁以下的8人,占总人数的8.70%,35岁的4人,占4.35%,36-45岁的人数最多,48人,占总人数的52.17%,46-60岁的32人,占34.78%。数据显示,丽水市干部队伍日趋年轻化。

从学历统计图来看,大学本科学历人数占到了总数的76.54%,本科以上的占19.75%,由此可见,领导干部队伍的文化程度和学历层次大幅提高。

参与调查的学员中,34.94%来自市直机关,19.28%工作岗位在县(市)区,8.43%来自县直机关,37.35%来自乡镇。

二、干部教育培训问卷调查基本情况及特点分析

(一)干部学习心理特点

干部学习心理特点涉及5个问题,调查统计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1:干部学习心理特点

1、当工作或生活中遇到新问题时,您一般希望

(1)尽量自主地解决

91

98.91%

(2)依靠他人安排和帮助自己解决

1

1.09%

2、当要学习某个新内容时,您大多希望

(1)根据自己的情况,尽量自主、灵活地进行学习

40

43.48%

(2)去参加组织安排的集中培训或学习

52

56.52%

3、在不去参加集体授课的情况下,您是否曾自学并掌握了新理论与新知识

(1)每年至少有三次以上

54

58.70%

(2)几乎没有

38

41.30%

4、在学习培训之前,您是否想知道该学习培训对您工作和生活的直接作用

(1)很想知道

70

76.09%

(2)无所谓

22

23.91%

5、学习培训时,您是否希望教学尽量联系您工作和生活的经历

(1)很希望

78

84.78%

(2)无所谓

14

15.22%

从结果上看,干部学习心理特点与诺氏总结的成人自我指导性学习心理特点基本吻合。从问题1、4、5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干部在自我概念、对学习需要的意识、自身工作生活经验的作用、学习的准备状态等方面,被调查者选第一个选项的答案的比例均在76%以上,充分体现了成人自我指导的学习心理特点:能真切地意识到自己的学习需要,自主负责地进行有关学习的决策,对学习的准备状态具有务实性。从问题2和3的统计结果来看,有超过四成的学员希望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灵活地进行学习,而接近六成的干部学员已经习惯于集体教学方式,超过一半的学员认为自己拥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可见,干部具有一定的学习欲望且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但对灌输填鸭式集体教学方式已有相当的依赖性。

(二)干部培训动机和培训内容需求

对于当前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动机,排名前四位的分别是:为了学习目前工作和生活所需要的理论常识和实用知识(67.39%),为了学习解决分析问题的方法(63.04%),为了增大交往面(40.22%),为了提升党性修养(31.52%)。几乎所有参与问卷调查人员都选择了一个以上的选项,其结果表明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动机是多样的,尽管

也出于一些外在动机,但干部学习更有效的动机是内在性的,主要是为了不断的自我实现。

从干部培训内容需求情况看,干部培训内容需求同样呈现多样性。

表2:干部培训内容需求

最需要的理论和知识

赞同人数

领导科学

66

经济学

52

法律知识

51

政治理论

49

行政学等现代管理知识

42

心理学

42

国际国内形势

39

社会学

28

计算机知识与技能

17

科技文化知识

14

专门业务知识

11

外语

5

认为现阶段最需要的理论和知识的多项选择中,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排序前四位的是:领导科学、经济学、法律知识和政治理论,选择人数均在一半以上。其后依次是行政学等现代管理知识、心理学、国际国内形势和社会学。结合问卷开放性问题“您在党校学习期间,最想研究和解决思想和工作中的哪些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在理论方面,干部来党校学习,最期望的是能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及结合实际在实践中如何运用的问题;在实践方面,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最想研究和解决问题最为集中的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现实问题;在专业知识学习上学员对领导科学、经济学、法律的需求分列前三位,需求度最高。其中71.74%的学员选择了领导科学,说明学员对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的意识十分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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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浅谈我国行政法治的实现[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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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行政法治实现

行政法治既要保障行政权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共利益,又要防止行政权的滥用,称为平衡论。平衡论就是要在行政权和公民权,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两大权利、两大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点。平衡论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在此我也认同此观点。 为什么我们既要行政权又要控制行政权呢?美国政治家詹姆士说过,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么我们就不需要政府,如果政府是天使,那么我们也不需要控制和限制政府权力。我们知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个体无法抗拒强大的自然和社会力量对自己的~,单个个体无法保护自身利益的实现,他们需要行政权来给与帮助和提供服务,于是他们通过代议制将自己“私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权力”,交给政府来行使。国家就是一种公权力。一方面国家行政权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是公民的私权利转化,另一方面国家行政权又是国家权力中最活跃、最具有扩张性的权力,它不像立法权那样是静止的、抽象的、原则性的,也不像司法权那样是被动的,不告不理的。行政权是实实在在的力量,同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可以说公民从摇篮到坟墓都要都要受行政关系的制约。行政权是最不可萎缩又最不可扩张、最需要自由又最自由无度,最需要控制又难以控制的权力。因此若要通过立法和法律手段来合理配置行政权和公民权,通过法律对行政权严格授权和监督,就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行政权的取得必须有法律规定,行政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行政违法、行政不当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体现出行政法治的基本内涵。     (二)我国行政法治发展的历史轨迹     我国真正的行政法治建设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也就是改革开放后开始的。我国并没有等民商法律制度建成后再建立行政法律制度,而是在一只脚跨入市场经济时代的同时,另一只脚同步跨入行政法治时代。因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所以要求政府行为应当法治,政府干预不应随意而应有规则。中国行政法治的过程如同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是自发的,而是政府推导和政府推进型的。中国行政法治建设是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随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若干次改革、政府职能多次改变而推进的。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时间,我们逐步走上行政法治的健康发展轨道。回顾20多年来我国行政法治发展得历程,其标志就是有几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法律的颁布和实施。     第一部是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它在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是我国第一部民告官的法律。在此之前,普通法院由民事法庭来受理行政案件,行政案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后,各个基层法院都建立了行政法庭来受理行政案件,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来解决,这样促使了我国行政诉讼组织和制度的建立。     第二部是1993年制定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它标志着我国人事管理朝法治化迈了一大步,人事管理在考核、录用、提拔、交流、培训、轮换和回避等制度改革都取得突破。     第三部是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它包括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司法赔偿也叫刑事赔偿,是司法侵权对公民的赔偿。行政侵权对公民的赔偿叫行政赔偿。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公民就行政侵权造成的损害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公民的行政救济就有了法律依据。 第四部是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它是第一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对后来规范其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设定权、实施权、原则、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第五部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它进一步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察制度。它是在1990年的《行政监察条例》基础上上升为《行政监察法》的。     第六部是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它总结了1990年的行政复议条例实施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加以改革和完善。这是一部重要的行政自我监察、自我纠错的法律。它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受理机关等内容。它比《行政复议条例》进展了一大步。     第七部是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它从立法原则、执法价值取向、执法模式的设计、制度创新上对传统政府管理模式、管理理念进行了突破和改革。     这些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产生深远影响。据统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了451个法律和法律性文件,共制定了966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制定30000多件行政规章。这些都为我国的行政法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范,使行政法治有法可依,同时为行政法治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我国当前行政法治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国家法律体系的不完备、规章制度的不完善,人员业务素质的参差不齐,以及大环境中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越权处罚,无权处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滞后     邓小平同志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由于我国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传统,加上人们的民主法制观念淡薄,从而严重阻碍着行政法治的实现。具体而言存在以下几种错误观念:一是人治观念。有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甚至是不重视,总认为依法行政不管用,因此,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法行政还多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有些领导干部甚至置法律于不顾“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二是法律实用主义观念。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适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不谈依法治官而只谈依法治民,不谈依法治权而只谈依法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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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合作社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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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合作社是与市场经济相生相伴发展的,在我国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织形式。合作社文化在我国的形成、发展已具深刻的内涵和外延。供销合作社作为我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合作社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在长期的改革发展实践中积淀了丰富的合作社文化。

近几年来,我市供销社着眼于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搞活城乡商品流通、服务渔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加强合作社文化建设进行许多有益的探索。组织员工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新时期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运用和挖掘供销社系统先进人物的事迹,激励广大员工学先进、比先进、争先进,立足本职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在系统内形成优良风尚;积极拓展创建文明行业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抓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不断完善经营、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各岗位职业道德具体规范,严格自律,尽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多方位的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文明服务整体水平;探索党建工作新格局,以党建带动工、青、妇、老干部等工作,有效地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和谐企业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开展。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渔农村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形势下,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进一步创新体制,加快构建新的为渔农服务体系,不断增强社有经济实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必须着力建设先进合作社文化,激发广大员工的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竞争意识,提高管理的执行力;树立供销社新形象,打造新品牌,推进新合作,提升核心竞争力,以有形和无形的力量将供销社事业推向兴旺。

一、着力培育和弘扬有供销社特色的合作社精神

精神形态的合作社文化,作为合作社员工群体心理的主导意识,是合作社经营与服务宗旨、价值准则、管理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合作社文化的最高层面。合作社最早诞生于英国的工业革命时期。合作制从本质来讲有两层含义:一方面,它是劳动者为改善生产或生活条件、谋取和维护自身利益,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另一方面,它又是以劳动联合为基础的经济关系,生产资料、资金等要素通过合作占有,为联合劳动提供物质前提。有专家指出:只要农业是家庭经营的,农民的合作组织就是最好的组织制度。合作社由于起到了连接政府与劳动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调节经济利益、缓解市场经济弊端的功能,而受到广大劳动群众的欢迎和各国政府的重视。培育和弘扬合作社精神,要大力倡导“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社原则。合作社原则培养人们的互助互利精神和民主管理意识,倡导联合与合作,是供销社长期存在和发展的价值所在。

培育和弘扬合作社精神,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尽职尽责的创业精神。供销合作社的历史是一部艰苦奋斗的创业史,凝聚着老一辈供销社人以社为家、勤俭创业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形势下,要充分挖掘供销社人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精神内涵,学习先进人物开拓创新干事业的优良品质,在广大员工中倡导新时期的“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和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敬业精神。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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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乡镇驻村干部现状的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部长,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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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驻村干部现状调研报告

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对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乡镇驻村干部这支党委政府在农村最前沿的干部队伍,身负着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使命,在密切党群关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委政府职能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乡镇驻村干部在农村工作中的特殊作用,使工作作风在一线得到转变,干部能力在一线得到提高,工作责任在一线得到落实,具体问题在一线得到解决,以此来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一个亟需解决的难题。

一、驻村干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现代农业步伐加快,农民持续增收的今天,大部分驻村干部兢兢业业,主动进村入户,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真正地融入了群众,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在肯定乡镇驻村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从质到量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乡镇驻村干部队伍在适应这一变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苗头和问题。

(一)驻村干部整体力量薄弱。由于行政村数量与干部配备的不平衡,致使驻村干部在力量安排上形成较大的反差。据统计,龙山镇共有干部106人,共有驻村干部31人,其中一人驻1个村的9人,占总人数的29%;由两个人共同包一个村的有22人,占总人数的71%。不驻村的乡镇干部75人,与联村干部的比例为75:31,其中党政班子成员3人,党政办工作人员10人(包括离退休人员),镇农财所2人,在外深造学习2人,其他为计生服务所、市容市貌监察中队和畜牧站工作人员。

(二)驻村干部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现有的驻村干部31中,45岁到60岁的达25.8%,驻村干部高龄化的问题较明显。在文化结构上,大学本科学历的仅占12.9%,专科学历的占81.4%,中专学历的占3.2%,高中及以下的占3.2 %。,且大多数学历为函授所得,知识面层次不齐。驻村干部的专业结构不合理,真正懂专业尤其是懂农业科技、经济管理的干部偏少,有其他专业特长的干部也很少。

(三)一些驻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主要表现在:1、工作不深入,下村时间少。随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的改善,村干部以及村民普遍反映现在的驻村干部下村次数少了,时间短了。一部分驻村干部把本应下村工作为主变成“坐镇指挥”,平时多数时间待在单位,无法掌握村级实际情况,在村民中缺乏威信,导致开展工作过于依赖村干部,有些甚至由村干部“牵着鼻子走”,驻村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村里有要求时也等村干部找上门来,很多时候是镇里布置了工作任务,或是村里出了事,才到所驻的村去一下,即使下村了,也只是向村书记或村主任作个交代,很少接触群众。2、服务意识不强,为民办事不够。少数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下村往往是“身下心不下”,深入基层真正倾听群众呼声较少,关心群众疾苦不够,作用仅仅停留在传传话、送送信、填填表上,充其量只是个“通信员”、“联络员”。 3、发展意识淡薄,促进农民增收缺办法。一些驻村干部驻村工作仅停留在一些事务性工作上,对如何促进村民增收,如何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等考虑不多,缺少办法。4、组织建设不重视,制度执行不到位。少数驻村干部对村班子的要求往往停留在“能完成布置的任务、不出大事”上,而对书记主任不团结、党员不发展、后备干部不培养、村务财务不公开、村民代表不开会等问题不闻不问、听之任之。5、综治信访未尽责,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驻村干部处在农村第一线,本应在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稳定工作中起到“急先锋作用”和“缓冲作用”,使一些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但是,由于驻村干部主客观上的原因,要么信息掌握不灵、汇报不及时,要么回避矛盾、一推了之,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矛盾不断激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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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就业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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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七大将扩大就业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建设中,实现充分就业对于发展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总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我省促进就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由省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主要成效

(一)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了全省就业工作的平稳发展

根据中央部署,自XX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认真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确定了“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强化再就业服务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五大工作目标,提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与增加投资相结合、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城市化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五个结合要求,并以省政府名义将就业再就业目标下达各地州,要求各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人数、控制失业率等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全省就业工作平稳发展,各项就业指标基本实现。-XX年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5.01万人,年均增加约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累计54万人,年均登记失业人数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家产业就业人数521.6万人次,其中,省外流动就业人数为201.14万人次;累计投入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15.17亿元;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50.4万人,实现再就业42.9万人,再就业率为85.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90.5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49亿元,支出18.76亿元,有35.4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27个,职业介绍机构共1715个,其中: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1518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59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855个。

(二)劳动力市场体系和现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90年代逐渐培育并随着国家“金保工程”的实施而不断发展,至今,一批设施、功能较为齐全的地方性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及职业介绍咨询服务网络基本形成,通过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已经成为我省劳动用工的主导方式。

一是全省城乡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XX年,全省129个县(市、区)所辖的53个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1517个乡镇上已经有1301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全省851个社区中,已有637个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使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更贴近群众,窗口前移、更方便群众。二是全省基本完成了劳动力市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并逐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的职能。“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劳动力市场场地建设面积达82,649.84平方米,其中:州、市级为14,428.18平方米,县级为68,221.66平方米。市场内设有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发布与查询匹配、职业指导与政策咨询、推荐介绍与现场招聘等服务项目和窗口。全省各地先后筹集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8,026.0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38万元,省级补助691.25万元,各州、市、县自筹7,196.78万元。各级政府除资金投入外,还以其它方式支持劳动力市场建设,如房产、土地、办公用品、设备等,折合资金3,161.67万元。

XX年年,云南全省共有职业介绍机构1 865个,其中,省级1个,地、州、市级16个,县(区)以上140个,街道51个,乡镇级1,477个,其它部门开办的28个,个人开办的169个。职业介绍工作人员2,675人。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完全覆盖了全省县以上行政区域,乡镇职业介绍机构已覆盖了全省乡镇的75.2 %,工作覆盖面达到90%以上。全省劳动力市场载体建设形成了以省级劳动力中心市场为龙头,以16个州、市为劳动力分市场,128个(不含丽江市古城区)县级公共介绍机构为骨干、其它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成效显著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劳务输出)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省委、省政府将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收和三项扶贫工程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大了输出前的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强化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全省劳务输出规模稳中有升,劳务收入稳定增长,输出区域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已经成为缓解城乡就业矛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据省劳动保障部门数据显示, XX年年1-10月,全省当年共输出劳务人员137.68万人次,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72 %。其中:境外输出0.49万人次,占0.36%;省外输出40.81万人次,占输出人数29.65%;省内输出36.45万人,占输出人数26.47%,县内输出59.92万人,占输出人数的43.52%。预计全年输出150万人次,完成年计划80万人的187%。

XX年起,我省开始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劳务输出项目,当年省级投入1,147.2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38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767.28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7,251人,输出劳务人员239,60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43,500人的550%, 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5亿元。XX年投入1,317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2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197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3,398人,输出劳务人员24,4728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9,900人的613%,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7亿元。XX年年投入1,84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8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830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2,018人,输出劳务人员313,51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6,600人的856%,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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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县妇联对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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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妇联对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调研报告

**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通过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十分有限,外出务工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谋生就业的重要途径。随着他们的外出,另一个特殊群体—农村留守儿童也随之产生。为了解全县留守儿童现状,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工作,**县妇联就全县留守儿童问题深入43个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了一次调研。

一、基本情况

**县现有人口87万人,其中0-15岁的儿童14.82万,留守儿童4.39万人,占儿童总数的29.84%。留守儿童中单亲在外务工的约占47%,双亲在外务工的约占53%;70%的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隔代带养,15%由亲戚带养,5%在邻居家寄养,寄宿等其他形式的留守儿童为10%。调查发现,儿童留守率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在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的乡镇,留守儿童已成为学生的主体,而在交通便利、二三产业发展较快的乡镇,留守儿童数量相对较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令人堪忧。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监护人又因年龄、文化、体力等条件限制,无法给予孩子正确的学习指导和监督,导致孩子出现厌学情绪。调查结果显示,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大多处于中等和中下等水平。如江口镇中心小学289名留守学生中,成绩优秀的仅占12%,68%的为中等和较差。此外留守儿童的辍学率也相对较高。据统计,XX年度全县小学学生辍学率为1.2%,初中为3.4%。而留守学生分别为2.5%和6.84%。由于监护人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加上缺乏与学校的积极沟通和配合,错过了教育孩子的最佳时机,这些都是影响留守儿童学习成绩的重要因素。

2、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亟待关注。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生活上缺少必要的关爱,再加上监护人缺乏教育常识,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介入较少,关注不够,部分留守儿童情绪消极,失落自卑,感觉孤单,甚至心理压力过大,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性格脆弱、任性、叛逆,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形成一定的人格障碍。调查问卷中,虽然60%的留守儿童认为“最大的痛苦”是“父母不在身边”, 55% 的认为“看到别的孩子和父母在一起时很难受”,但选择“你最大的愿望”时,选择“父母能在身边”的只占19%,多数孩子选择了“学习好将来出人头地”,由此可见留守儿童比较自我的个性。在自我评价一栏中,认为在家中自己是活泼开朗的只占45%,认为在家中自己胆小、孤僻、不善交往的占到了55%。许多留守儿童缺乏幸福感,有幸福感的只占53%,甚至有17%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被遗弃,这些对他们今后的性格形成极为不利。

3、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存在问题。因为父母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这些留守儿童极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和影响,从而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调查发现,一些留守儿童不服管教,我行我素,在学校自由散漫,品行较差,常有迟到、早退、打架斗殴、说谎等现象;在家里好吃懒做,对监护人不礼貌,不做洗碗、扫地等力所能及的事情,甚至有夜不归家的现象发生。30%左右的留守儿童生活习惯较差,有的形成了早上不洗脸不漱口,晚上不洗脚,长年不理发的坏习惯,有的整天沉迷于武侠小说拉帮结派,有的迷恋网吧和游戏厅,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有不良习气的成人混在一起。如卢峰镇解放街女孩杨某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家中年迈的爷爷奶奶无力管教,从而导致她经常与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走上了抢劫犯罪的道路,被判处有期徒行4年零6个月,父母悔之晚矣。

4、留守儿童安全存在隐患。由于学校、家庭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真空”,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存在诸多隐患,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隐患层出不穷,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如小江乡教师幼女案,正是由于被幼女为留守女孩,寄养在亲戚家中,加上年幼无知,才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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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浅谈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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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

浅谈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                      一、什么是非法证据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的基本特征在于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根据《刑事诉讼法学》关于证据“合法性”的阐述,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运用。2、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形式共用七种,包括(1)、书证、物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6定、鉴定勘验、检察笔录;(7)、视听资料。3、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4、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我国没有完全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因此对于“非法证据”的概念没有权威的定义,但根据以上对于证据合法性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或用其他不正当的方法获取的证据。一般认为,非法证据来源于非法的取证行为:1、非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包括采取暴力、胁迫、欺诈等手段获得的言词证据等;2、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实物证据;3、非法定主体取得的书证、物证。 二、世界各国对于非法证据的取舍态度 美国是实行非法物证排除规则的主要国家。它通过一系列判例确定通过违法的、无根据的搜查和没收所获得的证据,以及通过违法收集的证据发现、收集的证据(派生证据)均应排除。根据“毒树之果”的理论,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其使用是有害的,因为它会鼓励警察的违法行为,纵容对公民隐私、住宅和人身等权利的侵犯,破坏法制。但由于犯罪浪潮的冲击,为增强有罪证据的力量,近年来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认了规避排除规则的一系列例外。如“最终或必然发现”的证据不适用排除规则;侦查人员不是明知搜查和扣押是违法的,即出于“善意”也不适用排除规则。此外最高法院还进一步提出,警察的非法行为必须与犯罪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一起衡量。也就是对非法搜查获取的证据的取舍作利益权衡。 英国、德国、法国等西方国家与美国的态度有所不同,这些国家并不一般地排斥违法取得的物证。而是注意违法的严重程度以及排除违法证据对国家利益的损害程度,进行利益权衡,同时赋予法官一定程度的对于证据取舍的自由裁量权。由于价值观念的差别等原因,这些国家对违法证据取舍的倾向性也有一定区别,但总的看,排除违法物证并未在这些国家形成一个确定的证据规则,在实务中,对这些证据排除大多持十分谨慎的态度。 在日本,最高法院在1949年的判例中肯定了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材料的证据能力。理由是,收集程序的违法不会改变证据材料的性质和形态,因而不会改变其作为证据的价值。此后30年最高法院对非法证据均持肯定的态度。但到了1978年最高法院在判例中提出了符合以下二条件所取得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即(1)、证据物的收集程序有精神重大违法的;(2)、从抑制将来的违法侦查的角度来看将该证据物作为证据是不适当的。这一判例体现了日本刑事诉讼在注重实体真实性的同时已开始注意程序公正。 三、我国现行法律关于非法证据效力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7条第3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的身体。”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确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9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第160条规定:“不得采用羁押、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第265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 四、目前我国法律界对于非法证据效力的不同观点 1、一律排除说,即否认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理由是:非法取证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因非法取证行为与所取得证据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否定非法取证行为的同时,也应该否定非法取证行为的结果。如果仅从程序外以其他方式对非法取证行为进行处理,在诉讼法上却承认非法取证行为的结果,则难以从根本上遏制非法取证,侵害公民~的现象。 2、真实肯定说,即主张把“非法手段”与“证据”区别开来,对违法取证的行为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和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但非法取得的证据材料若与案情相关,仍可采用。其理由是:“实事求是”是我国证据制度的核心,我国刑事诉讼法追究实质真实,而不是只要求形式上的“合法”,把起初而相关联的证据予以排除,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从而导致放

纵犯罪。 3、线索转化说,即把非法取得的材料看做“证据线索”并以此为线索,依法定程序重新取证和查证,从而将非法证据转化为合法的证据。其理由是:(1)、我国目前的刑侦技术手段落后,刑侦水平较低,人员素质薄弱,如果对刑事非法证据的衍生证据不采信的话,将妨害最终完成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任务;(2)、目前我国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是在均衡原则下偏重实体;(3)、虽然衍生证据的线索是非法的,但并不影响衍生证据的真实性、联系性和合法性。 4、区别证据种类说,主张将非法取得的口供与物证材料区别开来,,前者无论真实与否,都应予以排除。后者是以物品的性质、外部形态、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真实性的证据,与言词证据相比,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对此应以采信为妥。其理由是:“非法取得的口供虚假的可能性极大,如果把非法取得的口供作为证据使用,无异于承认或允许刑讯逼供。而物证不同于口供,实物证据不会因为收集程序而改变其性质。” 5、例外排除说,即对非法取得的证据原则上不能采用,但应设若干例外。这些例外情形主要可以考虑以下两方面因素:(1)、案件的危害程度;(2)、司法官员的违法程度。法律可以从上述两个因素的单独或综合之中设定若干个例外情形。 五、非法证据效力认定的价值冲突 以上各种学说的分歧是基于不同的价值选择的结果,是刑事诉讼法律价值冲突在司法实践中的集中体现。主要表现在: (一)、实体真实与程序公正冲突的集中体现。所谓实体真实也被称作实体正义是指司法活动中就诉讼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作出的裁决或处理是真实的。所谓程序正义是指诉讼活动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来说是公正的。对于认定非法证据的效力而言,采信非法证据表明证据的证明能力优先于证据的证据能力,就是证据的证明性优先于合法性,这将有助于发现实体的真实,实现刑事诉讼的工具价值;排除非法证据表明证据的证据能力优先于证明性,将有助于维护程序的公正,实现刑事诉讼的目标价值。 (二)、打击犯罪与保障~冲突的集中体现。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从根本上说就是对惩罚犯罪、保护~这两种社会价值的追求,在根本上是统一的。一方面,国家通过刑事诉讼活动,要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国家还须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的、无理的侵犯。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两者却难以保证完全一致。体现在对于非法证据的认定上,对于非法证据的舍弃,是对非法取证行为的结果的排除,尽管因非法取证的行为使证据材料丧失其合法性,但因此而舍弃其证明性与相关性,可能造成犯罪分子逃避刑罚处罚的结果。而采信非法证据,则可能鼓励司法人员违法办案,只在乎结果而不在乎过程,造成公民权利被侵犯的后果。 协调两种不同法律价值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两者在合乎理性的范围内保持最大限度的统一,应当树立刑事非法证据运用中价值冲突时各种利益的均衡观念和均衡价值观,在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之间达到某种平衡。反映在刑事非法证据的认定上,应当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合理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六、关于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绝对排除刑事非法言词证据。言词证据即以人的言词陈述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其真实性不仅受到客观因素、陈述者的主观倾向的影响,而且还与陈述者的感受力、记忆力、判断力、表达力密切相关。这类证据是否真实可靠与人的因素联系较大,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更是以损害~为代价的,其真实性也会受到破坏,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此类刑事非法证据应予以绝对排除。在我们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可以对侦查人员的讯问行为进行规范,告知犯罪嫌疑人所有的权利;严格规定讯问的时间和地点;赋于律师刑事侦查在场权等。 (二)、相对排除刑事非法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是以物品的性质或者外部形态、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以及内容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非法实物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相当非法言词证据而言,所起比重不大,其非法取得的物证并不因为非法取证行为而会破坏其真实性,因此在对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上应加以区别:对于在案件中起到不可替代作用的物证,且有相关证据证实其内容真实的证据应予采信;对于在案件中虽起到不可替代作用但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的应予排除;对于在案件中并非起到不可替代作用的证据应当及时的用其他证据代替或者将其转化为合法证据。 (三)、加强对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更新执法观念 建立并实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势必对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侦查人员充分了解非法取证的危害性,规范侦查和取证行为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收集证据;正确对待排除非法证据的做法,积极配合有关各方排除非法证据。要求检察人员了解每个证据的取证过程,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不得将非法证据作为批捕和起诉的证据使用。要求审判人员坚持司法独立,提高法律水平和逻辑能力,对于是否排除非法证据实行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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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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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2、体制不顺。为了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国家不断深化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一方面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积极性,解决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混乱等问题。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混乱必然导致养护体制的不顺,尤其是“政、事、企”不分现象比较严重,养护管理套用计划经济模式,长期封闭运行,使得高速公路养护工作长期缺乏竞争意识、市场意识以及效益意识。

3、管养不分。由于各地高速公路建设规模增长迅速以及养护市场尚未真正建立,因此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管养不分”现象比较普遍,许多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既是养护管理者,又是养护生产者,同时也是养护质量的监督者,这种管养不分的传统养护模式,很难实现养护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养护实施的严格性和彻底性、养护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从而给高速公路养护带来诸多弊端。

4、垄断经营。长期以来,由于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不顺,管养不分,因此目前各地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基本上都是内部封闭运作,垄断经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公开性、透明度不够,离真正的市场化、社会化要求有相当的距离。这对于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容易导致养护效率低下、养护成本居高不下、养护人员过度膨胀等问题的产生。

5、规模不经济。目前,各地高速公路管理基本上采用“一路一公司”或“一路一处”经营形式,所管辖里程最多200公里左右,最短的只有十几公里。而大多数经营公司(或处)自设养护机构,这必然使高速公路养护无法达到最佳规模,不能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养护规模不经济,则容易导致养护单位无钱购置现代化养护设备或由于里程短出现养护设备闲置浪费现象,另外规模不经济也会导致养护队伍文化素质不高,养护技术不强、养护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6、规章不健全。为了促进我国高速公路养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和交通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等等。但是,由于目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以省(市、区)为主,上述规章制度的颁布只是给各地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供了基本原则,指明了方向。各省(市、区)由于具体情况各异,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一,各种养护体制改革的具体执行政策及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出台,从而导致养护体制改革的混乱和问题的产生。

三、高速公路养护体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要解决养护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就应加快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步伐,积极响应交通部提出的养护体制改革基本精神,理顺管理体制、建养并重、管养分离,同时打破垄断经营,健全各种规章,实现养护市场化、规模化及专业化运作。从改革实践看,自从“”期间交通部提出“管养分开、事企分离”养护体制改革原则以来,各地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公路养护模式上,进行了多种多样的探索和实践,全国涌现了以“上海模式”、“吉林模式”、“浙江模式”、“湖北模式”为代表的众多成功范例。在市场化改革实践中,已经显现出市场化养护的诸多优点,主要表现在:(1)事企分开,突出养护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有利于精简机构,可以改善人浮于事,吃大锅饭的局面。(2)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促使从事养护的企业进行自身的优化改革,有利于培育高素质的养护企业。(3)有利于提高养护资金使用效率和养护质量。这些成功范例的出现以及其显示出来的市场化养护的优越性充分说明了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化的可行性。在具体实施中,尤其应注意下面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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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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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调研报告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约有1/5的青少年儿童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行为问题。随着农村武功家庭的不断增多,“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日益严重,其教育和成长都存在这许多问题,生理和心理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

一、留守儿童心理的现状

以我市宿城区为例进行的调研结果显示,该区少年儿童有41000多人,其中留守儿童有9653人,特别是农村学生大部分是留守儿童。这部分留守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

1、身心不健康。受调查的1000多名学生中,存在不同程度心理问题的占33%,有8.37%青少年有严重的心理问题,这两项指均高出全国,表现为躯体化、焦虑、忧郁、强迫等。躯体化主要表现在上课时无故头晕、胸闷,精力下降,做小动作,全身不适等占20.5%;忧郁表现为自卑,做事、学习没兴趣等占18.5%;焦虑表现为不明原因的紧张、烦躁、恐怖等占10.3%;强迫表现为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做无意义的动作等占9%。

2、成长多烦恼。调查中有23%的感到有烦恼,1%的学生有明显的消极现象。有43%的学生采用沟通的办法解决烦恼,而有21%的学生感到想沟通而没有合适的对象,以致压抑和回避。有54%的学生认为烦恼主要来自学习压力,还有51%的学生感到被排挤,同学间的沟通困难。调查中发现还有4人,感到生活没有意义,存在想结束生命的意识。

3、学习无目的。55%的学生选择“如父母所愿上大学有个好出路”,有27%的学生认为读书是为了学一技之长,有5.7%的学生感到学习的目的不明确。

4、心理有障碍。在调查中,被调查的社会各界人士认为,目前青少年心理状态不理想,集中表现在以自我为中心、自私、嫉妒,自控能力差,易受外界诱惑及影响;人际关系紧张,沟通能力差,还有性早熟、早恋等。有54%的教师反映,现在的学生难教育、难管理。

二、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从农村家庭现状来看,家庭教育意识淡薄是直接原因。家庭教育是伴随孩子的终身教育,家庭教育直接影响孩子行为、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父母外出务工,平时与子女缺少沟通,疏于管教,造成亲情淡漠,孩子缺乏安全感;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得法,存在用钱补偿感情的心理;祖辈隔代抚养大多偏于溺爱,以生活照顾为主,且知识、能力上也承担不了对孩子的品德培养、学习辅导的任务,使家庭教育处于真空状态。

二是从学校教育来看,学校教育措施缺位是重要原因。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疑惑和问题,他们需要更多的帮助和疏导,需要通过老师、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的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教育投入、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等方面教育。调研中,皂河小学提到举办了留守儿童暑期夏令营活动,参加活动的主要是期末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孩子,这种做法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部分成绩不好的留守儿童心理产生负面影响。

三是从社会角度来看,社会对留守儿童关注不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社会教育制度不够完善,使得社会上存在一些品行不良少年,他们整天游手好闲,拉帮结派,偷摸拐骗,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留守儿童”们由于缺乏父母的管教,缺乏及时的引导,很容易受不良分子的诱惑、拉拢,最终误入歧途。社会上的不良场所对“留守儿童”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目前农村小集镇上的一些公开的和隐蔽网吧,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了赚钱,而大量招徕在校学生,甚至引诱学生。小学儿童自控力本身就不强,而“留守儿童”又缺乏父母的监管,网吧对他们的不利影响就更大。

三、解决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是强化家庭对留守儿童的教育职能,促进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目前,我市很多监护人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当好“后勤部长”就可以了,至于孩子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的好差,由老师们去管教。针对这样的错误家教观念,要创新家长学校机制,传播科学的家教理念。定期开展“留守儿童”监护人家庭教育培训,给予家庭教育的科学指导,提高监护人的家教水平和监护能力。充分利用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之机,举办“留守儿童”家长培训班,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进一步更新监护人的监护观念,提高监护水平。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制度,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引导和教育,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提高对留守儿童教育特殊性的认识,提高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引导临时监护人及其他亲属对孩子的文化道德教育和精神需求给予更多的关注。

二是构建学校监管建设机制,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成长环境。学校是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因此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学校应义不容辞地发挥主导作用。一要积极发挥学校教职员工的作用,成立“留守儿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学校各部门及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责任,在生活、学习、思想上给予帮助,手拉手共成长。二要完善学校“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三要进一步深化德育环境,创造良好的关爱留守儿童的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关爱活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加心理咨询、心理矫正等教育内容。

三是加强和完善社会呵护制度,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落到实处。良好的社会环境是“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的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社区、村组和家庭的联系,推动形成政府、村(社区)、学校、家庭四级联动的教育网络,共同构建农村中小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在村(社区)可建立家教咨询站、家教服务站,由妇代会直接组织和开展家教服务工作;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加入到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中来,组织他们深入“留守儿童”家庭开展帮扶活动,使他们“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有条件的村要充分发挥儿童快乐家园的作用,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开展一些集娱乐和教育为一体的活动,使“留守儿童”有地方活动、娱乐,改变单调的生活。比如经济开发区黄河社区单独拿出一定的空间设计符合当地老百姓需求的活动中心,并专门出去学习外地经验;经济开发区城中居委会采取幼儿园与妇女儿童之家整合的方法,资源共享,也进一步满足了儿童的需求。宿豫区大兴镇新建的活动中心中,充分考虑了妇女儿童的需求,配备了5D放映室、网吧、健身房等娱乐设施,并对儿童免费开放。

总之,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出现是时代不断发展变化的结果,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他们,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发动多方力量,健全关爱机制,使他们享受到同其他孩子一样的教育和关爱,形成健全的人格,促使他们健康茁壮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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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外向型经济过渡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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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向型经济过渡现状调研报告

今年,县外向型经济发展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深化,县外贸出口大幅回落。如何化解危机影响,推进县从外向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转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县外经贸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县开放型经济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企业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快速发展。自营出口额-XX年分别为1.33亿美元、1.95亿美元和3.13亿美元,三年增1.35倍,今年预计2.66亿美元,比去年减15%;自营进口额-XX年分别为208万美元、422万美元和361万元美元,XX年预计560万美元,四年增1.69倍;对外经济合作从无到有,XX年两家企业设立2家境外机构,XX年两家企业设立6家境外机构,XX年五家企业设立5家境外机构;06-08三年累计完成实际利用县外内资17.6亿元、外资929万美元,共有招商引资企业216家。

二、县外经贸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金融危机影响不断扩散,县外向型经济遭遇有史以来最严峻的形势,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开放型经济层次低

目前开放型经济在县基本处于外向型经济阶段,注重出口和引进外资;忽视进口和对外投资。

进口方面,XX年11家企业自营进口361万美元,XX年1-11月16家进口企业,虽进口额同比大幅增长74%,但自营进口绝对值只有491万美元。进口观念上,是国内不能满足需求,才想到去进口。主观意识上没把全球经济当作一个大市场,去寻找相对价值。

出口方面,现有有出口实绩主体117家,出口方式以一般贸易为主,自营出口额2.2亿美元。进出口比为1:45,贸易顺差2.1亿美元。

对外投资方面,到XX年企业才开始走出国门设立境外办事处和营销机构。虽然XX年设立的境外机构有6家,比XX年的2家有大幅推进,但境内母公司仍保持XX年的两家水平,今年前11个月,也只有4家企业在着手申报。

引进外资方面,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并早就出台相应鼓励政策,但由于地理位置、国家宏观政策等各种原因,效果并不理想,今年到目前为止实际利用外资数仍然空白,以前引进的企业不断撤资,实际三资企业仅剩华孚纺织和群鹰车业两家。

开放型经济是强调出口与进口相结合,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相同步,以降低关税壁垒和提高资本自由流动程度为主。在开放型经济中,既出口,也进口,基本不存在孰重孰轻的问题,关键在于发挥比较优势;既吸引外资,也对外投资,对资本流动限制较少。县的外向型经济需深化发展成为更高阶段的开放型经济。

(二)增速不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金融危机的影响远未结束,外部需求萎缩,贸易保护加剧,比较优势逐渐被新兴发展中国家追上,县外贸出口从去年的高增长态势骤现拐点。XX年度自营出口额为3.13亿美元,年增速达59.04%。今年1-10月,县外贸出口仅2.19亿美元,同比下降16.8%。117家出口主体都是中小企业,今年1-10月平均每家出口主体自营出口额为187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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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人为本 抢抓机遇 努力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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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抢抓机遇 努力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

党的xx大后,省委省政府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了江苏要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两个率先战略目标。全国~期间,和先后到江苏代表团作了重要讲话,明确要求江苏要实现两个率先,为全国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前,全省干群牢记着两任总书记的谆谆嘱托,以奔放的豪情,聚焦两个率先,谋划两个率先,实现两个率先。省委、省政府~远瞩,决定大力实施沿江开发战略,牢牢抓住国际资本和产业踊跃向长三角地区转移的重大机遇,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两个率先。作为省会城市、长江中下游区域中心城市和省内惟一的跨江城市,南京以其在沿江开发战略中不可替代的地位,迎来了抢抓机遇、跨江发展、整体推进的大好时机。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抢抓沿江开发机遇,将沿江开发作为实现两个率先和新一轮发展的着力点,做全省沿江开发排头兵的奋斗目标。这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江北地区仿若阵阵春雷,江北人民经过漫长的等待,终于迎来了飞速发展的大好时机。 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与江南仅仅一江之隔的江北地区发展迟缓,城乡二元化结构明显,城乡差别大,江北地域占全市的三分之一,但gdp却不到全市的五分之一。江北成了落后、贫困的代名词。XX年5月,市委、市政府做出了调整江北行政区划的重大决策,原xx区和原江浦县合并成立了新的xx区,地域902平方公里,人口47万,对新xx区实行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变的政策方针,确定新发展目标是建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突出、科教发达、生态环境一流的新市区,发展获得了广阔的自然空间和政策空间。XX年,南京以江为轴,跨江发展,呼应上海,辐射周边的沿江开发战略的提出更是给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腾飞指日可待。 现今的作为南京的北大门,具有明显的区位交通和沿江资源优势。是南京辐射苏北、皖南的前沿阵地,水、陆交通网络齐全,拥有南京最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拥有南京最好的大学;拥有绵延数百公里的自然生态公园环境;拥有长达55公里,占全市四分之一长的长江沿岸线,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都是在沿江开发建设中最大的潜力和优势。同时,南京经济发展重心向郊区县转移、发展要素向郊区县集中、权力向郊区县下放、服务向郊区县延伸,市委市政府为促进资本、产业、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加速向沿江地区集聚出台的6个方面12条优惠政策,都为抓住沿江开发机遇提供了强大的保障和支持。 面对难得的机遇,xx人积极响应,主动融入,区委区政府提出了按照两个率先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南京新市区的目标,大力调整生产力布局、城镇布局,努力建成个性鲜明的南京现代化新市区的奋斗目标;制定了工业、农业、交通等产业布局规划;推出了一系列吸引投资,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确定了从盘城至珠江一带为新市区的中心区域;形成以老山为城市背景,以山水之间的新市区为主体,以滨江景观为特色的山-城-江带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城市空间结构……美好的前景已展现在广大干群面前,已经拥有了实现经济起飞的条件和信心。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为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要实现起飞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综合实力较弱,农业产业化尚未完成,第二产业欠发达,新兴服务业还在成长阶段,竞争力不强;城市化水平低,XX年只有54.2%,与小康水平的75%以上还有较大的距离;基础设施薄弱,与江南的沟通渠道不畅,尤其是两个收费站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虽然拥有长达55公里的长江岸线,但绝大部分岸线未得到开发,处于自然闲置状态;江南江北之间的心理距离大,人才流失严重,人口整体素质不高。这五大制约因素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直接影响甚至导致加速经济发展的努力付之东流,抢抓沿江开发机遇势必成为一句空话。 机遇总是与挑战并存。要克服制约因素,抓住机遇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除了要有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气候等外部条件和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外,最根本还在于xx人自身能否发挥主观能动性,抓住机遇,从而实现经济的飞跃。笔者认为,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广大干群能否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为人先;二是政府是否做到科学决策、高效廉洁,尤其是领导班子是否团结精干;三是能否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留住人才,提高xx人口的综合素质;四是广大劳动者能否认识到沿江开发的重要性,从而齐心协力,积极投身各项建设事业中去。 衰亡源自思想僵化,落后在于思想停滞,进步始于思想解放。 第一,要取得先机,加快发展,首要的动力是人的思想解放,这是被中国现代化建设实践所证明的真理。广大干群,特别是制定决策的领导者,要按照要求,与时俱进,把党的xx大所蕴涵的解放思想的容量充分发挥出来,坚决冲破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从根本上解决自我束缚和相互束缚的问题。要旗帜鲜明地鼓励探索,善待挫折,激励成功,宽容失败,彻底改变凡事照搬条文的陈规陋习,让更多一些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更多一些敢于创造先例的人。 两区县合并短短一年,广大干群看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大局意识、市场意识、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大大增强。但是还有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不谙形势、在机遇前麻木、在争论中犹豫,在困难前退缩,这阻碍了前行的步伐,束缚了xx人开拓的脚步。各级政府应该采取宣传、学习、树立典型等措施,让每一个xx人都明白,没有思想观念上的破旧立新,没有抢抓机遇、敢为人先的勇气,机遇将再次与擦肩而过。 第二,抓住机遇要靠政府的科学决策和高效廉洁。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东南亚国家相继实现了经济的第一次腾飞,并产生了世界瞩目的亚洲四小龙经济奇迹,这些国家自然经济环境各有不同,但它们实现经济腾飞都有一个共同点:强力政府、高效管理。经济基础较弱、资源稀缺的地区要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必须要有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强力政府,这点对于现在的尤其适用。只有政府才能把有限的资源整合并使用,只有政府才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投身建设。 政府要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

置,关键在于政府的决策是否科学,是否廉洁高效。没有经过科学论证的盲目决策,瞎指挥造成资源浪费损失的例子在世界各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可谓数不胜数,探索需要代价本无可厚非,但只看到短期利益、局部利益甚至部门利益、个人利益做出的决策对经济建设必定只有消极的作用,~作为当代中国社会的一大毒瘤,已经侵害到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的~将会带来国有资产的流失浪费,造成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甚至敌视,对于正处于政府强力推进经济发展的社会而言,~将会直接导致经济的进一步落后。同时,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当代,办事拖沓的政府将会延误资源的流通循环,降低投资者和民众对政策的信心,阻碍经济的加速。所以,要抓住机遇必须要有一个能科学决策、高效廉洁的政府,要做到这点,主要就是要实事求是,尊重经济发展的现状,尊重专家权威和民众的意见,做到决策的透明、民主;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政府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新xx区成立以来,远景规划的设计、重点建设项目的迅速开工已经让我们看到了从区委区政府到各个镇街高效决策、科学决策的崭新形象,我们期待各级政府能更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出经济推进器的巨大作用。 班子兴则事业旺,凝心聚力合力强。团结精干的领导班子是实现高效政府的关键。人和才能政通,团结才能出凝聚力、出战斗力。所以,各级领导班子要牢记两个务必,以团结为生命线,围绕加快发展的大局,多互助合作,多理解尊重,运用集体的智慧,谋划各方面的发展大计,协调好各方面的生产关系,凝聚好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加快发展的合力。领导干部要用发展的要求、创新的理念,构筑与当前形势相适应的管理机制,用好的机制激励开拓者,重用改革者,淘汰平庸者,形成全区自上而下敢为人先、善于创新的生动局面。 第三,抓住机遇必须要吸引人才,提高人口素质。知识经济时代,具有专业技术的人才是一个社会最宝贵的财富,拥有人才的多少是评价一个地区经济实力、竞争力强弱非常重要的指标。南京的高校数全国第二,是一个英雄荟萃的人才聚宝盆,人才资源丰富。当前,面临千载难逢机遇的要取得先机,实现发展目标,需要大量的人才投入到各项建设中去,但长期以来,因江北经济的落后,南京人才聚宝盆的优势从未在体现过,本地屈指可数的专业人才也大都孔雀东南飞,流失严重。能否吸引大量人才落户,建设将会对能否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吸引人才,笔者认为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要加速xx城市化建设,完善吃穿住行基础设施,美化环境,缩小江南江北的心理距离;另一方面就是要为人才提供良好的福利薪酬待遇,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诱人的职业发展前景,尤其是要为有志于创业的人才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作好服务。 吸引外来人才,留住本地人才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xx人的整体素质。随着江北工业、服务业的发展,对熟练掌握一门甚至几门专业技能的劳动者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也要求人口素质的不断提升,人口的整体素质高低是江北能否抓住沿江开发机遇的一个很大的制约因素。要提高人口素质,首先要从根本抓起,以素质教育为目的,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质量;其次要完善职业教育,加大对职业技能教育的投入和管理,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再次要以建设学习型组织为契机,作好宣传,号召人民群众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自学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抓住机遇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建设的积极性。事业打胜仗,人民是靠山。中国共产党几十年的奋斗历程都说明,没有人民的支持,任何事业都不可能取得胜利。实施沿江开发战略,目的在于早日实现两个率先,即是早日实现人民的富和省、市、区的强。人民的利益和沿江开发,抢抓机遇是一致的,因而,在当前综合实力较弱,发展任务艰巨的情况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作风,牢记两个务必,积极宣传沿江开发对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为民多办实事,少讲待遇,多做奉献,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让人民群众真正理解到沿江开发是与个人利益相一致的,带领广大群众一起投身到现代化建设中去。 在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和重组,可能会损害到部分群众的短期利益,例如征地拆迁会导致失去土地的农民同时失去基本生活来源,拆迁农民的安置处理不好就会导致农民对建设、对政府的反感,建设的终极目标--富民得不到体现,反而产生建设的阻力。面对这种情况,政府应该认真实践执政为民的宗旨,多办实事取信于民,进一步完善就业、养老、城市低保、住房等方面的保障体系,开拓更多的就业渠道、就业机会,为失地农民和其他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实际帮助,让困难群众享受到加快发展的更多实惠。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积极争取群众的对建设的支持和帮助。 抓住沿江开发机遇,推进跨江发展是当前非常热门的话题,也是一个非常复杂,涉及到规划、产业调整、城市化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等等多个方面的系统工程,本文仅从如何发挥人在沿江开发中的主动性着手,分析了解放思想、政府决策、人才、群众力量等四个主观性因素在沿江开发中的重要作用,诸多观点不成熟,敬请指正。今天,实施沿江开发,全面开启两个率先新征程的战鼓已经擂响,我们相信,有省、市的大力支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人民一定会抓住沿江开发的大好机遇,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实现城市化! 让我们一起努力,浦东的今天就是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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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校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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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我们发现学校环境卫生情况不是很理想,有很多卫生死角,还有很多同学乱扔垃圾,造成学校卫生情况不理想。于是我们借研究性学习的机会做了调查。

二、调查方法:

1、调查拍摄学校卫生死角主要在哪里。

2、采访老师,同学,了解他们对学校环境状况的评价。

3、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同学们对学校环境卫生的看法和建议。

三、资料整理:

学校总体环境卫生状况还可以,早上经过环卫工人和同学们的打扫后很干净,但一到中午后却开始变脏了。

学校卫生死角很多,主要在垃圾筒,花圃还有篮球场上。我们还通过问卷调查知道了大家很少看见有同学主动

捡垃圾,大多数同学都认为学校卫生状况还不够好。这是因为同学们对垃圾处置较随意,不关心学校卫生建设造成的。

四、建议

希望同学们努力提高环境卫生保护意识,看见垃圾能主动捡起来放进了垃圾箱,不要让垃圾污染了我们美丽的校园。我们还要做到自己不乱扔垃圾。

学校能组成一支校环卫队,让同学们志愿加入参与到学校环境的建设中,监督同学们的卫生情况,并对乱丢垃圾的人进行惩罚,对捡垃圾的人给予表扬或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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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市场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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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研报告

一、 市场概述

苏州原称吴,又称姑苏,素有“人间天堂”之美誉。苏州市位于长江三角洲中部、江苏省南部,现辖5县(市)7区,全市总面积848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650平方公里,古城区14.2平方公里。全市平原占54.8%,水面占42.5%,丘陵占3%,平均海拔4米左右。境内河流纵横,湖泊众多,京杭运河贯通南北,望虞河、娄江、太浦河等连接东西,太湖、阳澄湖、昆承湖、淀山湖镶嵌其间。

2003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90.9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80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750元。苏州是著名的“鱼米之乡”、“丝绸之府”、“工艺之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加速发展,成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

二、 商家格局

苏州观前街是苏州经济文化中心,数百个中外商家毗邻而设,商品种类丰富,消费层次鲜明。老字号风光依然,新商家大批涌入。观前街日常人流量近12万人次,节假日高峰时竟达35万。这里的营业额以25%的增幅快速增长。

随着永乐、苏宁、五星等家电专营连锁店纷纷进驻苏州市场以来,苏州的家电销售格局也悄悄起了些变化,改变了传统大型百货商店长期以来在经营家电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局面,但苏州市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石路国际商城、苏州长发商厦、苏州泰华商城等凭借其良好的信誉、优美的环境、大而全的商品,仍是广大消费者的首选之地。另外一些小的家电商家,凭借其灵活的销售方式及相关渠道也占有相当的一些市场份额。

苏州空调市场调研报告

苏州经济在“长三角”一直是高居前列的,它不仅有姑苏园林、苏州乐园、太湖美景、观前街这些旅游景点作为支柱产业。而且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来,实际利用外资超过55亿美元,苏州高新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04亿元,财政收入28.6亿元,区内有名列世界500强企业45家,也为苏州市的经济带来了不小的发展。良好的市场背景,使得居民的消费成熟也理性。据统计数字表明,空调在苏州家庭的普及率为45%以上,今年苏州的空调市场容量近6亿多,可见苏州空调市场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今年苏州整个空调市场呈现出“淡季不淡,旺季不旺”的均衡态势,这和居民消费的理性化有很大关联。空调销售市场受到家电专营店的一些冲击,专营店中以苏宁、永乐和五星为三大巨头,百货商厦中又以苏州市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市石路国际商城见长。苏宁空调的销量要略好于其它商家,总体来说连锁的家电专营店的份额较之百货商厦要高,基本上两者之间市场份额比为60%:40%。

与“长三角”整个地区的经济相适应,苏州消费者在选择空调上首先考虑的是品牌,一些高中档产品普遍受到欢迎,品牌意味着质量和售后服务。目前,在苏州市场上,空调销售占主要地位的是海尔、美的、新科、奥克斯、格力等国产品牌,这几个品牌占据了苏州空调市场的60%左右的份额。据各大专营店和商厦销售数据显示,海尔在苏州空调市场位列第一,占了约19%的市场份额。主要原因是在于其品牌认知度高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其次为美的,占了约16%的市场份额。新科和奥克斯在苏州市场上也有不俗的表现,各自抢占了约10%的市场份额,格力在苏州的销量尚可,占据了5%的市场份额。

另外,苏州本地品牌三星空调今年的表现也不错,但由于三星空调起步比较晚,所以全年总的份额相对较低。同时,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春兰在苏州市场上的销量平平,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可能与消费者对该品牌的认知程度有关。

苏州热水器市场调研报告

热水器作为一种家庭耐用型消费品,使用寿命一般在5至6年以上,因其与人的安全相关,是消费者购买时关心度最高的一种家庭生活用品。

热水器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故市场普及率达到了90%。由于使用方便和快捷,苏州城市居民家庭拥有的热水器仍以燃气热水器为主,约占热水器市场总量的58%。电热水器和太阳能热水器经历了多年发展,也具备了一定规模,其中电热水器的发展比较稳定,其市场占有率为35%。太阳能热水器虽然受气温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对安装场地也有所限制,但其发展仍很迅猛,购买群体不仅在农村,顶层住户也购买太阳能热水器,其市场份额也达到了7%,见图3。

电热水器市场的快速成长,吸引了众多民营资本和国外品牌加入,国内一些有影响力的家电品牌亦快速进入这一行业,提高了消费者对电热水器产品的信任度,消费者对电热水器的需求量也在逐渐上升。外资品牌中卖得最好的是A.O.史密斯和阿里斯顿,该两大品牌占据了近85%的市场份额,两大品牌的销售基本是平分天下。

海尔进入热水器市场比较晚,但海尔借助其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在热水器行业内奋起直追,已完全让消费者接受了其生产热水器的概念,在苏州电热水器市场上海尔也占得了8%的市场份额。

燃气热水器由于其发展时间较早,因而其品牌集中度不像电热水器那么高。樱花、光芒、万和、能率和创尔特是苏州市场上主要的燃气热水器品牌,该几大品牌占据了市场75%的份额。

据商家统计,今年苏州热水器市场容量为3万台左右,其中苏州市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其长久的影响力和信誉占据了约28%的份额,其次为专营店苏宁、永乐、五星共占了65%的份额,其余由其它大型商场分食。

苏州油烟机、灶具和消毒柜市场调研报告

油烟机、灶具的普及率在苏州市区基本上占到了92%。但随着苏州市区的整体改造,大批老城区的居民住进了新房,这也迎来了一次新房装修的大潮,厨房是一个家庭装修的重点,油烟机、灶具作为家庭必备器具,消费者在其购买上也比较舍得花钱,不仅要求产品质量好,而且对款式也有不小的偏好。越来越多的人青睐整体厨房的时尚和美观,且趋向欧式风格,并且比较看重品牌。

目前苏州油烟机、灶具市场上品牌也相对较集中,商家普遍反映方太和帅康两者由于进入油烟机领域时间早,市场占有的份额较大,两者占据了约43%的市场份额,而且两者不分仲伯。老板和樱花的表现也相当出色,各自占据了16%和11%的市场份额,华帝在进军整体厨房后,其市场定位更加明显,突显其品味和时尚,也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占据了约14%的市场份额。其次太太、光芒和普田等也是油烟机、灶具市场的强劲之师,这几大品牌共同占据了15%的市场。

由于整体厨房的现代、整洁、舒适而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海尔整体厨房在苏州市场也很受消费者青睐。

消毒柜是进入家庭厨房较晚的一个现代产品,普及率较低大约只有35%的市场普及率。但随着人们对家居健康和卫生的重视,消毒柜也成为厨房装修的一个必添物件。也是各大厂家争食的一块蛋糕。近来消毒柜的发展趋势是嵌入式取代立式和挂壁式。

由于消毒柜行业分散,缺少强势品牌,区域品牌的厂家居多。其中年产量较大、做的比较早的有康宝、万和两家,海尔、帅康、方太也进入消毒柜市场,所以在苏州消毒柜市场上,消费者并没有对哪个品牌的消毒柜产品有特殊的偏好。 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

总体来说苏州的消费者在选购油烟机、灶具时第一看重的是品牌、商家的信誉,环境和服务也是影响消费者选购的重要因素。苏州消费者在选购油烟机、灶具时会首选大商场,其中苏州市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占了18%的市场份额,而以永乐、苏宁、五星为代表的连锁性专营店也以其优势占据了这个市场的大部分约62%的份额,其它的份额则由其它商家以及品牌代理商和装潢公司分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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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的社会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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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福利捆绑问题

目前,社会救助标准普遍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低保救助根本不足以使受助者能够完全依赖救助金而生活。对大多数低保户而言,低保救助金只是其家庭收入的一个方面。低收入和贫困户争相进入低保,一旦进入,即使收入有改善也不愿意退出。这一事实与福利依赖看起来相矛盾。主要原因是低保资格附带着很多连带利益,例如,很多辅助性的社会救助制度如医疗、教育和住房保障等都是优先甚至完全针对低保户的。如果失去低保资格,就会自动失去这些利益,而这些帮助对很多低保户来说更为重要。这也是众多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并不是不愿意工作,他们为保持其低保资格,要么隐瞒工作或收入,要么对找工作采取消极的态度,甚至在工作与低保资格发生冲突时,宁愿放弃工作也不愿放弃低保资格。

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强调生存,忽视发展,只能“保肚皮”,不能“保脸面”。低保制度本质上是收入维持制度,意在保障受助者的基本生活,政策目标是提供最低层次的保障和最低限度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项制度本身是“被动的”和“消极的”,并不能帮助受助者脱贫,却导致一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长期依赖福利为生。

(一)福利依赖造成的影响

社会福利原本是使穷人与低收入阶层免于生存危机,国家的福利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可以为贫困人员公平参与社会竞争提供保障,通过各种措施来满足他们在生活服务、保健、教育等方面的福利需求。但是低保对象的福利依赖、不愿劳动的问题却日益加重,如果这样的情况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1.会增加政府长期的负担,降低人民的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福利覆盖面和服务深度的发展,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列也明显上升。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处于上升发展的状态,当具有刚性的社会福利依赖的增加会造成过重的财政负担,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

2.影响劳动者就业积极性,造成人际效仿。具体的低保制度中能给低保对象家庭带来的福利收入。当工作收入增加多少时,低保金相应减少多少而总体收入基本不变。那么,部分社会成员当然缺乏动力和就业意愿。同时,社会福利使得部分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而无后顾之忧。人们不用劳动照样可以生活,甚至有的能工作的家庭还不如低保家庭依靠国家低保生活得自在悠闲。这样就会形成更多的社会福利依赖。

3.造成道德责任的缺失。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要求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具有前瞻性、全面性和科学性,既要对贫困社会成员进行有效的福利救助,体现社会公平,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又要有助于促进被救助者能够在自助和他助的基础上,寻找自我发展的道路,努力参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既要体现社会公平又要促进发展效率;既要保障社会成员的公民权利又要履行社会成员的基本义务;既要增进社会福利又要强调道德责任。

(二) 对策及建议

首先,要积极探索实施适度普惠型福利的可能性。除了“三无”人员之外,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贫困率值得社会关注,虽然人数占“低保”总数不大(4%左右),但却反映了社会保障程度偏低的现象和一定程度的历史“欠账”问题。一方面,劳动工资制度有无得到严格地执行,“低工资”所带来的贫困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在我国,由于普惠型福利基本上是一个空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群非常庞大,没有保险保障的高风险人群大量存在,导致贫困家庭为了享受到和低保资格捆绑到的一起的保险保障而被困在其中;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要把低保福利和其他捆绑福利拆开。就是说低保户并不当然享受与之捆绑在一起的其他福利,比如医疗保险、教育救助等。这样有助于减少低保福利的替代率和对劳动积极性的削弱。

其次,坚定不移地深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解决福利依赖的根本出路。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4050”人员。应该通过专项措施促进下岗失业再就业,

第三、改进社会救助的实施程序,尤其是对低保动态管理程序。改进方向包括专职人员的配备、资产和收入核查的程序、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等。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申请障碍以及使隐性收入显性化。对于参加工作的低保户、在计算其救助金时,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或者免除一定的收入额。以上问题制约低保政策的调节作用,必须很好地加以解决,提出以下建议:

1、推行“低保”人员重新就业申报制度。要告知申请低保的人员,自觉履行再就业申报条例,一旦再就业就应当及时向社区、街道或区民政部门申报经济收入,自觉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收入状况扣减或停发低保费。与此配套建立对低保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对享受低保的人员如果谋求到新的工作岗位或获得了新经济来源必须及时申报,否则一经查实,不仅追回发放的低保费,还要对其进行罚款。当然光平社区、街道及民政部门追回发放的低保费任然有太多困难,应该赋予一定法律效应,与其他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执行。

2、救助渐退时间应当适当延长。目前,实施救助渐退政策的城市,从开始工作到低保金全部不发的太短。因为有些不正规企业录取员工之后往往在三个月后就无故辞退员工,这样义得重新申请低保。而从申请低保到确定成为低保对象往往又需要一两个月时问审查,这期间既没有工资,也没有低保,生活便没有了保障。所以,救助渐退的时间最好延长。

3、建议对有劳动能力的部分低保对象规定救助期限。规定救助期限的目的,主要是明确身体健康的福利享受者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避免产生长期的福利依赖者。

二、社会救助制度“碎片化”问题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系列重大问题和尖锐矛盾逐步浮出水面,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就社会救助工作来说,建立一套打破“碎片化”、逐步实现“一体化”的救助制度势在必行。

(一)成因分析

现阶段,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分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共8类,并由多个部门分头负责。其中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这5类由民政部门负责(其中的医疗保险又由人社、计生卫生部门负责);教育救助由教育部门负责;住房救助由住建部门负责;就业救助由人社部门负责。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司法救助、取暖救助等制度。单从民政内部来看,又分散在多个处室。可以说,社会救助不仅体系“碎”,而且分支“碎”;不仅面上“碎”,而且点上“碎”。其次,“碎片化”矛盾突出。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和社会救助分类越来越细、覆盖面越来越宽、受助人群越来越多而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社会救助的“碎片化”,必然导致九龙治水、政出多门,难以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困难群众生活实际的双重角度来考虑与实施救助工作,救助的对象、标准、程序、目标等诸多方面也难以有效衔接,多头救助、遗漏救助、重复救助等现象不可避免,“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救助原则也受到了冲击和影响。第三,“碎片化”不能回避。破解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涉及到多个管理部门和一些深层次问题,推进过程中必将遇到诸多困难和阻力。但问题不能回避,发展瓶颈早晚要破解。我们应站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顺应困难群众生活需要的角度来面对这一矛盾。当前,要全面破解“碎片化”问题还为时过早,因此应从“破冰”的角度,先打开“一扇窗”,而后持续给力、循序渐进、逐步解决。

(二)对策及建议

1.破冰“碎片化”须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破冰“碎片化”、推动“一体化”的基础是实现救助信息“一体化”,即搭建一个互联互通、公开透明、资源共享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平台,切实把各类“信息孤岛”有机连接起来,形成一套全面系统、互通共享的“信息体系”,为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科学施救提供基本依据。一要健全核对机构。成立各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是确保有人核对、有机构核对、有可能实现信息互通的基础环节。去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在各级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目前,急需健全这一机构。首先应通过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多种形式,切实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其次应及时设立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工作设施;第三应想方设法解决工作经费问题,使核对机构尽快运转起来,真正发挥其作用。二要强化核对合力。要变各类“信息孤岛”为“一体化信息库”,仅靠各级核对机构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主管核对工作的民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牵头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携手监察、统计、金融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分类别、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强化核对合力、增强核对实效,为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通共享奠定基础。三要建立信息系统。《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提早谋划建立覆盖各救助类别的信息系统。民政部门应按照政府的统筹谋划,积极开发信息系统;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主动配合完善信息数据。力争尽快建成横向互联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纵向互通社会救助各业务部门的信息系统。四要坚持动态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信息管理也应采取动态的方式进行。一方面,要按程序、按要求全面核对初次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并及时录入他们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要定期复查、复核、复对已经接受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适时更新相关数据。再一方面,要围绕“救急难”的原则,对因各种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要及时收集和补充他们的信息。总之,信息管理要动态化,要有进有出、随进随出,努力提高救助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2.破冰“碎片化”当理顺机制、务实推进。破冰“碎片化”的关键在于理顺机制。各级应着眼在现行体制内不断建立和完善打破“碎片化”的运行机制,逐步推动体制改革,最终实现社会救助“一体化”。当前,至少应理顺“五个机制”。一是政策联动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推动社会救助“一体化”提供了机遇。同时,社会救助横向各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配套措施、纵向各业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方案或细则,不断强化“一体化”意识,凝聚“一体化”合力,努力使社会救助在政策上、对象上、程序上、目标上、措施上相互衔接,逐步达到宏观统、微观分,面上统、点上分,主体统、个体分。二是工作协调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着力健全这一机制,定期组织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工作矛盾、研究解决棘手问题,不断把社会救助“一体化”推向前进。民政部门应全力做好相关基础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发挥牵头作用。三是急难救助机制。救急难,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重点内容,政策上涉及到救助工作的方方面面,对象上既包括低保对象,也包括非低保对象,需统筹规划,合力施救,持续推进。救急难,主要通过临时救助来实施。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等平台,尽快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切实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转办申请救助事项,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四是分类整合机制。当前,首先需要解决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内部“碎”的问题。比如,民政涉及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由社会救助处负责;受灾人员救助、冬令春荒救助由救灾处负责;孤儿、孤残救助由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流浪乞讨救助由社会事务处负责。应采取科学有效的办法,逐步进行整合,努力化“大碎”为“小碎”、化“多片”为“少片”,不断推进内部救助“一体化”。五是监督管理机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为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这一要求,尽快建立统筹监管机制,适时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应分类建立监管机制,适时对职能内救助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还应将救助条件、标准、程序以及受助对象等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救助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为推动“一体化”提供良好的外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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